财务审计招投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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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计招投标

财务审计招投标范文1

供电企业是资金技术密集型企业,投资量大面广,企业招投标活动频繁。随着企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招投标活动也逐步规范。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环节不但有严格、规范的制度,而且有多部门、多人员参与,监督严密。但是,招投标后续阶段活动,往往是少数人员在执行,甚至是由个人操作,缺乏应有的监督,容易产生漏洞,引发违法违纪事件,损害电力企业的形象,招致企业经济损失。2004年金华电网物资采购领域发生的廉政风暴教训之一,就是招投标活动的后续阶段缺乏有效监督。为此,全面加强招投标活动各个环节管理的同时,发挥纪委监督协调职能,切实加强对招投标后续阶段的监督,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招投标后续阶段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开展监督认识不足。主要表现为“四不”

一是不重视监督。普遍认为企业各种招投标本身就是公开、公正、公平的阳光工程,是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相对于过去经办人说了算,或者领导说了算时代已好多了。对招投标活动比较放心,并不清楚招投标活动还没有严格按招投标的程序和制度执行,还有许多漏洞、有许多空子可钻;甚至有的招投标是图形式、做表面文章,摆个花架子给人看,仅仅用来应付上级的检查。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严重走样。

二是不能自我监督。有的过于自信,认为自己不错,看不到自己的缺点,有的认为自己能在这个“重要岗位”工作,是领导信任、职工拥护的结果,因此有高人一等的感觉。认为是否自我监督是自己的事,同他人不相干。

三是不愿意接受监督。有的认为监督多了会束手束脚,影响工作开展,影响工作效率;有的认为监督就是跟自己过不去,是找茬整人,是对自己的不信任、不放心。因此,有抵触监督和反感监督的情绪,其表现就是工作不配合监督,甚至拒绝监督。

四是不敢监督。监督上级怕穿小鞋,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同事,怕影响关系,不利于团结共事;监督下级怕伤了和气,怕丢了选票或者评议时对自己不利。

(二)监督责任不落实,甚至无人监督

当前,电力企业对招投标活动后续工作的监督责任落实还不到位。一是纪检监察职能不易发挥。电力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力量相对薄弱,甚至有的没有设置专门的纪监机构和人员。即使有专门纪监机构和人员也往往没有精力去监督招投标后续阶段的执行情况。再次,企业纪监部门的人员专业知识也不是那么全面,缺乏有效的监督的手段。三是财务审计往往流于形式。三是其它监督难以形成合力。那么,电力企业招投标活动后续阶段工作应由谁来监督,责任应由谁来承担呢?从理论上讲,企业内部监督的组织、部门和人员确实比较多。纪委、监察可以纪律监督。工会、职工可开展民主监督;财务审计可以开展财务审计监督。但在事实上,人人都可以监督往往就等于人人都可以不监督;人人都有责任也就等于人人都没有责任监督。这集中表现在工作中相互推诿、相互扯皮,出了问题,谁也不承担责任。

二、招投标后续阶段监督的主要途径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监督的意识。开展纪律监督是给予纪委的基本权利,也是企业纪委、监察的基本职能。为便于招投标制度得到更好落实,维护本单位的利益,防止或减少企业员工违法乱纪事件的发生,纪委、监察有必要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对招投标活动全方位监督的良好氛围。通过教育,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是防止权力作用的重要手段,是保护被监督人的一项措施;是反腐倡廉的需要,也是完善自我,提高自我,促进自身进步的需要。同时,协调整合其它监督力量,发挥工会、财务、审计监督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他们对招投标监督的满腔热情和强烈愿望,把严资金支付审查关、开支审查关、效能监察关。从而达到自觉开展监督并接受监督的良好工作氛围。

财务审计招投标范文2

关键词:建设项目 跟踪审计 工程造价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是指独立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含配合审计部门协审的社会中介机构和专业人员)运用审计技术,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对建设项目从投资立项到竣工交付使用各阶段经济管理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查、监督、分析和评价的过程。工程造价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主线,通过工程造价的跟踪审计,能够有效控制和真实反映工程造价,完善建设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

1.目前建设项目投资审计的局限性

长期以来,建设项目的审计主要对象是概(预)算执行情况和竣工决算审计,这两种方式都属于事后监督,存在着“时间滞后、职能弱化、诉讼增多、风险加大”等问题,原有的“事后”审计监督已不适应现实情况的需要。在大型建设项目中实施审计工作早介入、早安排,侧重事前,兼顾中间环节,贯穿于全过程,即实施建设前期、建设期间、竣工决算的跟踪审计方式,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和效益。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是由事后结算审计向事前、事中、全过程延伸的一种审计方法,这种方法使整个工程实施处于受控状态,能有效地克服事后监督的局限性。

2.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中工程造价审计的要点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要求合理确定审计跟踪控制点,实现全过程造价管理,管理要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2.1重视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确控。对建设项目进行投资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研究和论证,做出相对比较准确的工程造价,做出合理的选择,进行工程造价控制。

2.2设计阶段是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的龙头。在投资计划得以合理确定以后,进入设计阶段,它是把技术与经济有机结合在一起的过程。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要求在施工图设计中严密、全面。要求设计部门进一步提高图纸设计的质量和深度,建立比较完善的图纸会审制度,避免因设计图纸原因而引发的错、漏、缺现象,为招投标打好基础。

2.3加强施工阶段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在施工阶段还要严格控制设计变更。虽然出于建筑工程的复杂性难免出现施工图在会审中或在施工过程中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要求设计部门严格把关,避免先干后变的状况,也是避免工程造价突破概算,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同时加强合同管理,保障发包方与承包方平等互利。

2.4做好工程竣工结算工作。重视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应建立工程量核对备案制度和内部复核制度,定期跟踪检查、监督管理。竣工结算现在一般采用“标底+变更”的方法。审核前,首先要熟悉合同和招投标文件,弄清标底范围,明确哪些内容调整涉及造价变更,哪些不涉及,再根据现场有关资料,审核工作量计算是否准确,变更部分与现行规定有无冲突,清单子目套用是否正确,规费计取是否合理,材料计价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等。审计过程中,跟踪审计人员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要客观公正、坚持原则,又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地使工程造价得到准确反映。

2.5注重财务审计与工程审计相结合。财务审计和工程审计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通过财务审计和工程审计有机结合,可以发现财务审计和工程审计单方面作业不容易发现的问题。对建筑安装投资完成额审计,通过财务审计和工程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对已完工程、尾工工程进行审计,与概算、财务账目所列项目对照,看是否有概算外投资项目、概算内未完项目,有无虚列建筑安装投资等问题。对建设单位供应的大宗材料进行审计,通过与工程结算定额规定材料用量对照,可以发现建设单位是否超量购买材料、重复计价或有损失浪费等其他问题。工程审计人员通过对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招投标、合同文件进行审计,了解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熟悉合同签订的内容、方式、费用标准、定额套用、材料供应、材料价差调整、施工期限等有关条款,并与财务待摊投资科目、预付工程款科目支付款项的单位对照,可以发现合同签订单位与付款单位是否一致,有无非法转包和分包等问题。

2.6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竣工结、决算审计。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通过使用造价软件、计算机辅助等手段开展竣工结、决算审计工作,在提升了审计准确性的同时也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工程竣工结、决算审计并不是独立的,它与财务收支密切相关,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工程竣工结、决算审计时通过全面核对财务资料和计价项目才能审深、审透。

3.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中工程造价发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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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明确一个概念;竣工决算审计是依据《审计法》和审计署发《基本建设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要求》进行的,审计内容为(1)竣工决算编制依据;(2)项目建设及概(预)算执行情况;(3)建设成本;(4)交付使用资产;(5)尾工工程;(6)结余资金;(7)基建收人;(8)投资包干结余;(9)投资效益评价。主要审查概(预)算在执行中是否超支,超支原因,有无隐匿资金;隐瞒或截留基建收人和投资包干结余、以及以投资包干结余名义分基建投资之类的违纪行为等等。是对所完工程全面和最终的评价。决算审计主要从财务的角度出发来对工程竣工进行的,而财务审计的对象又必须源于工程实体的完成(竣工),这必然涉及到工程造价。工程造价主要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依据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定额、工程消耗标准、取费标准以及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价格参数、设计及竣工图纸和工程实物量,对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它是工程决算的基础资料和依据。两者之间既有密切的联系,也有本质的区别。由于电力行业工程建设本身的特有性,目前电力工程主要以财务审计和工程造价审核相结合的形式同时来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作为中介机构也相应安排了财务审计和工程造价审核的两套人马进驻现场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由于电力工程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计划、资金、施工、质量、安全等各方面,加之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参建单位众多和项目之间接口复杂等特点,如何使在较短的时期内高质量完成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这本身就是个矛盾。个人认为单从工程造价而言,虽然国家和电力系统在工程投资原则和建设任务,工程实施、技资政策、工程管理等方面制订了很明确的各项现行规定和管理办法,但由于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使得建设工程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依然会出现诸多问题,为了更好地发挥投资效益、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让电力建设工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必要让工程造价审计单独分离出来,全过程地对工程造价进行动态管理。从工程项目预算的编制、合同的签订、工程造价的约定开始,一直到工程的结算为止,对工程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这种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事实上,也就使得工程项目的事后审计变成了工程进行之中的事前审计。这对投资把关、工程量的合理确定和工程造价的合理约定无疑是十分有益的。现在就本人所参与的农网工程和35KV、110KV输变工程造价审核所发现问题,来证实其必要性,

一, 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投标不规范。国家已颁布了招投标法,并且规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电力公司也成立了工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或评标委员会,规定了对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实行招投标。然而就具体的实施来看,部分下级电力公司在工程中并没有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在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中简化、弱化程序,甚至跳过程序,形式注重实际,走形式、走过程。这对于国家投资的项目来说显得犹为不规范,未能体现出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公正性、监督性。如果违反规定出现暗箱操作行为,或出现行业保护和地方保护,将使建设项目从源头上就带来不可预测的损失。建议可以委托工程审计机构参与工程招投标,进一步加大了招标的管理、监督力度,规范了施工招标工作。

二,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合同签订形式不明确。建设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依据勘察、设计的有关资料、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安装的合同。是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其地位不言而喻。虽然电力工程具有本身的特殊性,但仍应参照和执行建[1993]78号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使之合同文本规范、合同签订形式明确、合同约定更加严密。如有些工程合同应为总承包合同,当承包的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时,应当签订分包合同,且分包合同与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总承包合同为准。但实际中出现了总承包合同与分包合同相互矛盾和不尽合同的地方,甚至未签分包合同,这一方面是由于合同管理的不注视、而从另一方面来设想,如果有分包金额之和低于总承包价款的情况,这就有可能造成有些工程在不超计划资金的情况下,按计划资金上报工程结算金额,而实际工程造价却少于计划投资额的情况。诸如此类的问题,加强合同管理对于工程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工程造价的确定及控制相对薄弱。电力工程建设是项庞大而复杂系统工程,从工程的立项开始直至竣工运行,中间涉及的环节不可为不多,而每个环节都会影响其最终的投资形成。特别是在工程造价方面,显的犹为重要。对于目前采用竣工决算的审计的方式,中介审计机构也只能侧重财务审计,对于工程造价方面也仅仅是所完工程的结算审核,再加之时间紧、任务重,这对于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及控制显然是不够的。主要存在的问题如下;

1, 工程量不实。例如农网中线路工程,工程量主要是依据计划批复、竣工图纸等相关资料和现场抽查结合的方式来对结算中的工程量进行审核的,就每个县的10KV及以下农网线路少则几十条,多则上百条,如果对每条线路进行实地核实,显然不现实,如果只是抽查,必然对其工程量的真实性不能作出完全的评价。实际审核中仅从资料上就发现某些工程量严重不符实,把不属于农网投资范围的工程纳入结算中,或者虚报完成的投资额,重复申报项目,套取农网建设资金。如果能由工造价咨询公司派员定期、不定期进驻工地,从专业角度出发对所建工程实施过程进行动态管理,将大大有利于工程量合理确定。

2, 缺乏内控制度,物资管理混乱。如自采物资违规加价,某些农网物资(电杆,金具等)普遍加价进入结算,甚至于违反规定擅自定购非中标厂家的设备、材料。在设备、材料采购方面,电力物资的基准价定得并非不合理,按照正常的供货渠道和经营方式来计算,基准价能提供给供应商是正常市场公开价,试想如果某些供应商要绕开基准价,提供廉价的劣质设备材料,由此大大增加了自己的利润空间,而"物资公司经理"们对此也是睁一眼闭一眼。这势必会造成豆腐渣工程。从而使工程造价得不到严格和合理的控制。

3, 竣工决算倒算账,财务账、工程结算资料不对应、失真。核查发现,某些县农网10千伏以下工程决算与概(预)算基本一致,竣工图与设计图大体相同,但与实际情况严重不对应,工程结算资料严重失真,施工费结算缺乏依据,无结算单。

财务审计招投标范文4

论文摘要:基建工程财务审计是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对基本建设工程进行经济监督的一项很重要的经济监督形式,是做好基建工程效益审计的一种有效的方法。基建工程财务审计作为一项成本控制的有效方法,已经在基建工程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减少了资金浪费和损失,提高了基建工程的投资效益,本文将对基建工程财务审计的重点进行分析。

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基建工程投资主体逐渐趋向多元化,利益格局的变化使得基建工程的财务审计成为必需。基建工程财务审计是对基本建设工程进行经济监督的一项很重要的经济监督形式,是做好基建工程效益审计的一种有效的方法。基建工程财务审计作为一项成本控制的有效方法,在监督投资工作、做好项目管理与控制方面发挥着积极地作用,有效地提高了基建工程的投资效益,下面将就基建工程财务审计的重点进行具体的分析。

一、明确基建工程各项费用

基建工程财务审计的重点首先是明确各项费用的情况,主要包括几下几个方面:第一,基建工程的资金来源。财务审计要对项目的各项资金来源审核清楚,审计基建工程的资金来源是否正当,在使用中是否出现资金缺口,是否能保证基建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资金及时到位,同时还要对工程后期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第二,会计核算。基建工程的财务审计需要对工程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会计核算,审查财务收支情况是否按照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第三,资金的使用。基建工程的资金使用情况是否按照预算执行,控制投资计划范围内使用。是否符合工程建设的规范,在施工过程中是否出现超支或者是挪用资金、随意浪费的现象,对这些情况都要进行财务审计工作。第四,财务凭证。基建工程的财务审计还要审查与建设工程相关的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的记录是否真实,是否出现缺损、记录是否规范。第五,要明确基建工程的债权债务关系,对施工过程中的财务往来做好财务审计工作。

二、审查合同的签订以及执行情况

基建工程项目的实施要遵循先订立合同、后施工的原则,因此,财务审计的重点也包括审查合同的订立以及执行情况。首先,要对合同的条款进行审查,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关于定额套用、材料供应、费用计取、结算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的条款是否符合施工建设的要求进行审查。其次,还要对基建工程施工建设的相关单位是否严格符合合同条款的要求、是否缴纳足额的保证金进行审查,基建工程的预付材料款以及工程款是否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与金额要求进行支付,对合同的这些规定都要进行审查。再次,还要审查是否出现违法转包与分包的情况,审查相关的财务资料,根据资金的流向以及会计核算方式来判断是否出现违法转包、分包的情况,同时,还要对非法利益分配进行审查。

三、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财务审计

基建工程的财务审计的重点是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财务审计,从而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完工以及保证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第一,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与发包方的支付的是否一致,审查基建工程项目的各个款项有无出现资金挪用的情况,是否都用在建设项目上。第二,基建工程的财务审计还要对施工现场的日记账、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还要对报销凭证进行审查。第三,还要对建设项目的利润是否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审计,避免出现利润过高或者是利润过低的问题。

四、对基建工程的项目成本进行财务审计

基建工程财务审计的重点还需要对工程项目的成本进行审计。首先,要审查建设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成本核算的实施对基建工程项目的管理是否有利,同时,还要审核工程项目的成本的归集、投资的核算以及工程的成本核算是否合法、真实,基建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的财务审计以及内部的管理是否管理良好。其次,还要对工程项目的工程款的结算进行审计,是否随意抬高造价成本、变更建设的内容,有无虚报工程款、重复计算以及其他不利于工程款结算的情况。

五、其他相关项目的审计

(1)工程物资管理进行审计,其审查项目主要包括:要对库内的设备、材料等及时的进行检查,并对出现的技术以及质量问题及时进行维护和保养,同时,要正确的计算设备材料的实际成本,出入库手续是否完备、齐全,定期对工程物资进行盘点。工程项目竣工后对,及时对结余设备、材料物资进行退库管理,也是基建工程财务审计的重点项目。

(2)基建工程决算的审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一是收集相关的决算审计资料文件,包括项目立项文件、各类工程合同、物资采购以及各种招投标等资料;二是对构成资产的建筑工程、设备价值、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等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关注资本化利息计算是否准确;三是材料物资的超领或结余情况的账务处理;四是对固定资产的实物盘点情况,确保资产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结语

基建工程建设的根本是工程的质量问题,为了更有效地提高基建工程的投资效益,做好财务审计工作是很有用的。但是在实践中,往往由于很多方面的原因,使得基建工程的财务审计存在很多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坚持财务审计的原则,并积极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做好基建项目的财务审计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审计能力,从而更好地保证基建工程的质量,为我国的建设事业创造一个好的环境。

参考文献:

[1]李贺鹏.基建工程财务审计重点的几点探索[j].商情,2011(09)

财务审计招投标范文5

一、确定重要性水平和风险评估:

(一)确定重要性水平:

(二)风险评估:按照《审计署审计质量控制100条进行》

二、检查与控制的目标:

对已开工项目的四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进行检查;对财务财务管理进行检查,包括各参建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和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以及防止由于损失浪费而导致的投资增加,并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寻找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完善各项制度。对完工项目工程量作为重点审查对象。

三、检点:

(一)项目检查:

1.项目法人制理建设与实施情况的检查。检查项目法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未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建设程序和规划、环保、储蓄、劳动、安全、消防、建筑等的法律法规,检查行政许可手续是否齐备,检查是否遵循建筑质量体系,是否存在擅自(如履行程序就合法了)提高或降低工程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或缩小投资规模的行为,是否存在转移、挪用工程建设资金的问题。

2.招投标情况的检查。

3.合同管理情况的检查。

检查合同约定是否严谨,是否存在因合同约定不合理而造成投资增加的情况;合同范本以外特殊的方面有没有因合同约定不合理或不严谨的情况造成问题;检查合同中对土方如何约定;检查合同执行中业主对施工条件的约定是否合理;检查合同执行条款是否存在不严谨或相互矛盾的情况;检查合同是否得到严格执行,是否存在违反合同约定对施工方非法补偿的情况;察看索赔和补偿的相关资料,分析索赔和补偿的合理性,检查是否存在合同与约定不与补偿的项目,业主违规予以补偿,是否存在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的风险,业主考虑其承受能力给与补偿的,是否存在将包含的投资包干项目议定补偿,是否存在将总价投资包干的临时工程项目议定补偿,是否存在投资变更项目的决策增加给施工方给与补偿。

检查是否存在违反《招投标法》法律规定调整原合同约定或增加补充协议、补偿协议,对施工单位给与额外补偿与奖励的。

检查总价合同的合理性。

4.违法转包、分包情况的检查。查看施工单位财务资料,是否签订了合同协议,根据资金流向和核算方式来判定是否存在有无非法以借劳务合作之名,借劳务分包进行分包之实,转包、转分包行为中有无分包超过国家规定的比例,是否存在再一次分包、转包,是否存在业主指定转包分包的行为,关注违规转分包中利益分配并因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有无存在其他利益分配,支付给个人的行为。

5.监理情况的检查。

检查监理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监理的资质,检查监理人员配置情况;检查监理工作情况:是否按照进度规划进行监理工作,现场监理是否履行了其职责,监理日志记录是否齐全,记录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检查监理对于工程量的计量是否严格;检查监理对工程资料的签证是否严谨,变更理由是否充分,签证的程序是否合规,资料是否齐全,变更单价是否合理。

6、设计单位和设计变更情况的检查。检查设计图纸的质量是否符合项目的要求,是否因涉及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包括图纸的提供是否及时;检查设计单位是否及时对概算调整情况进行了计划;检查设计单位是否按照合同的约定对现场派驻设计人员,现场的设计变更是否严谨,检查设计变更的必要性是否符合规定,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现场服务是否及时到位。

7、奖励情况的检查。奖励理由是否充分真实,依据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合同的规定,是否达到了合同规定的考核指标,是否超过合同的限额发放奖金,重复发放奖金,只奖不罚;是否存在业主单位搭车发放奖金。

8、甲方供应材料管理情况的检查。

(二)财务检查

1.财务管理情况的检查;2.各建设单位资金支付情况的检查;3.施工单位会计核算情况检查。

财务审计招投标范文6

一、集中采购绩效审计的必要性

(一)集中采购绩效审计是内部审计职能深化的必然结果

目前,人民银行集中采购审计着重于审查集中采购部门的财务收支账目以及实施过程的真实性与合规性。这种传统的财务审计是不能满足当前需要的,因为随着集中采购支出的迅速增加以及采购范围的日渐扩大,决策层以及广大员工想要知道的不只是集中采购开支是否合理、合法,而且还想了解采购资金是否得到经济有效的使用,采购行为是否有效果,这就需要用绩效审计的方法来监督各集中采购部门履行其经济责任。

(二)集中采购绩效审计是强化人民银行内控管理水平的需要

对集中采购开展绩效审计,就集中采购行为提供独立的评价,有利于促进被审计的采购单位为达成各自的采购目标,围绕提高效率和效果而不断地改进工作,加强内部控制,实现最佳的资源管理,做到经济有效地使用资源。对集中采购开展绩效审计,为决策者和广大员工提供有关集中采购的信息,这些审计信息不仅限于财务方面,而且包括采购效果方面,这样有利于加强监督,进而有利于和谐央行建设。

二、集中采购绩效审计的目标

集中采购绩效审计的目标就是评价被审项目的经济性和效率性,即评价采购活动中资源是否得到既经济又有效率的管理和使用。绩效审计与传统的财务审计不同之处大致如下表所示。

集中采购的经济性,是指集中采购部门以最低费用取得一定质量的商品和服务。而效率性,是指从对一个项目的资源的投入中,力争取得最大的产出,或确保以最小资源投入取得一定数量的产出。对此,人民银行集中采购具体目标应包括:评价遵循和采购项目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及组织的健全性;评价衡量、报告和监督采购项目效果的管理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评价采购项目的成果;识别影响采购效果的因素。

三、集中采购绩效审计的主要内容及指标

笔者拟将集中采购绩效审计评价内容分为四个方面:

(一)集中采购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

内部控制通常被看作是保护资产、预防和发现错误以及违法事项的第一道防线。内审人员通过对集中采购经办机构、管理部门的内部控制系统进行符合性和健全性测试,以确定集中采购绩效审计的范围、重点和方法。在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时应重点关注: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各经办人员的职责权限是否明确,是否按规定分别单独核算各项社保基金,个人账户管理的基金收支情况是否清楚等内容。

(二)集中采购政策执行效果性审计

社保基金审计政策性强,主管部门和经办机构自身履行征缴、使用、管理基金的职责任务重大。审计中应重点关注:各项政策法规是否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有无因执行政策不到位而影响集中采购实施的情况;主管部门和经办机构负责人对与集中采购相关的制度法规知识是否存在理解上的偏差,是否存在由于片面理解有关文件而导致执行政策不力甚至出现决策失误等情况。在进行集中采购的执行效果审计时,审计人员应适当考虑该项目是否遵循适当的采购惯例;遵循适当的程序,保证购买的物品具备需要的型号、质量和数量,并且被各使用单位加以妥善使用和维护;避免重复采购、盲目采购;采用效率高的工作程序。

(三)集中采购经济性审计

经济性是指实施集中采购管理成本与使用成本的节约性,按照成本―效益的原则,集中采购经济效益可建立包括集中采购节约指标、集中采购费用指标、集中采购盈余指标等指标体系。

1. 集中采购节约指标用于评价集中采购的节支情况,它包括节约额和节约率两个具体指标。

集中采购节约额是指按市场价计算的采购物品总金额与按集中采购中标价计算的采购物品总金额的差额,即批量采购所享受的价格优惠形成的节约额。

集中采购节约额=按市场价计算的采购物品总金额-按中标价计算的采购物品总金额。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许多编制预算的人员对市场行情了解不清楚,在制定政府采购预算时,不能准确地确定预算价格,有的是采购单位报多少批多少,有的是在采购单位报的数字上随意压缩,预算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因此,在计算政府采购节约额时宜选用市场价作参照物。

大额集中采购节约率的计算公式为:

集中采购节约率=集中采购节约额÷按市场价计算的采购物品总金额×100%。

2. 集中采购费用指标用于核算和评价集中采购所发生的耗费。它包括集中采购办公费用和集中采购招投标费用两项具体指标:

集中采购办公费用是指集中采购工作人员在办公过程中所发生的耗费;集中采购招投标费用是指大额集中采购操作机构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如公告费、会议费、公证费、评委报酬等。

将一年内集中采购管理机构和操作部门的办公费用与大额集中采购操作机构的招投标费用相加,即为年集中采购费用。采购费用与采购经济效益呈反向关系,费用越高,经济效益越低,费用越低,则经济效益越高。因此,要提高集中采购经济效益,就必须严格加强费用管理,防止铺张浪费。

3. 集中采购盈余指标反映集中采购净节约或净亏损的情况。它包括以下盈余总额指标:

月集中采购盈余总额=月集中采购节约额-月集中采购费用;

年集中采购盈余总额=年集中采购节约额-年集中采购费用;

或者,年大额集中采购盈余总额=∑月大额集中采购盈余总额。

如果年集中采购总额是正数,表明集中采购出现了盈余,盈余越大表明集中采购效益越大,反之则反是;如果年集中采购盈余总额是负数,表明集中采购增加了支出,浪费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