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审计的含义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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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审计的含义

持续审计的含义范文1

一、内部控制的含义

1986年,财政部颁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提出内部会计控制要求。经过时代的发展和不断的改进,逐步完善了内部控制的含义。内部控制是指一个单位的各级管理层,为了保护其经济资源的安全、完整,确保经济和会计信息的正确可靠,协调经济行为,控制经济活动,利用单位内部分工而产生的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关系,形成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方法、措施、程序,并予以规范化,系统化,使之成为一个严密的、较为完整的体系。

二、广播电视行业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必要性

如今,广播电视行业结合自身行业特点以及时展趋势,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是十分必要的。1.加强广电行业内部控制建设是推动我国文化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广电行业具有重要的社会公益作用,以引导社会舆论导向、实现服务社会为目标。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可以使广电行业的市场资源得到优化的利用,从而为大众提供更好的服务,促进我国文化事业的发展。2.加强广电行业内部控制建设是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途径。在广电行业建成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可以提升单位运行的经济效率、降低行业运营的风险、实现财务信息的真实有效,从而确保资产安全完整、促进行业廉洁自律、正确评价经营业绩,最终保证广电单位既定方针的贯彻执行,促使广电行业保持持续健康的发展。

三、广播电视行业内部控制体系构建

内部控制有效与否,直接关系到一个单位的兴衰成败,因此,广电行业如何构建内部控制体系、如何设计内部控制的各个环节,对广电单位的长足发展尤为重要。广电行业的内部控制体系主要包含授权批准控制、组织结构控制、财务制度控制、全面预算控制、绩效考核控制、内部审计控制、风险控制、信息技术控制等重要环节。1.授权批准控制。处理经济业务的过程中,明确审批人的授权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广电单位节目部门的经费支出,需经办人、制片人、频道频率总监同意,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分管业务台长审批;行政管理部门的费用支出,由经办人、验收人、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分管台长审批;重大或特殊经费支出,还需经台长审批。执行上述批准程序,方可支付费用。2.组织结构控制。确定广电单位的组织结构形式,遵循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按照科学、精简、高效的原则,合理设置内部部门和工作岗位。明确广电单位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同一岗位人员定期作适当的调整和更换,避免同一人员长时间负责同一业务,严格、自觉、规范执行力度。3.财务制度控制。广电单位须制定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资本运营、成本控制、预算管理、资产管理、风险防范以及财务报告等各项制度,充分发挥财务的监督职能,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此外,加强对各频道频率以及下属单位财务人员的控制,对财务人员进行集中整合与财务委派相结合,财务人员集中纳入财务管理中心,利于财务信息的上行下达,委派下去的财务人员参与单位经营决策,严格执行本单位财务制度,达到财务监控的目的。4.全面预算控制。建立以全面预算为贯穿主线的控制体系,对频道频率和栏目的节目经费、部门和项目的日常费用、下属公司的业务经费、广告部门的收入支出进行全面管理与专项控制,保证经济业务按计划进行,实现目标管理。预算的编制要坚持合理性、合法性、完整性、一惯性的原则,既要厉行节约,又要具有前瞻性;预算执行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及时统计各部门的预算执行差异情况,查找原因,分析说明,总结经验,完善预算编制与执行工作。5.绩效考核控制。结合广电行业自身的特点,制定适合广电行业的分配制度与合理的奖励政策。以广告部门、频道频率、下属公司等为责任主体进行考核,建立奖惩机制:分管台长、频道频率总监、部门主任、公司经理等承担领导责任,将其收入与节目质量、创收等经营情况的考核相结合,挑起发展重担;对基层员工,建立全面的指标考核体系,加大薪酬与奖励的档次,调动积极性。6.内部审计控制。广电行业要从根本上提高对内部审计的重视,结合本行业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科学有效的行业内部审计制度,组建一支高素质的内部审计队伍,开展日常审计及专项审计活动。内部审计包括频道频率预算执行审计、广告经营收入审计、公用经费支出审计、大型节目活动专项审计、节目购销/设备购置/节目落地等专项审计、基本建设项目审计等。7.风险控制。广电单位资产规模大,资金链长,部门与子公司众多,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越来越大,因此必须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控制。要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通过风险预警、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报告等措施,对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控制。尤其是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对融资项目、电视剧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建项目等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及时防范规避风险,控制广电行业的整体运营。8.信息技术控制。广电单位应结合自身特点,建立一套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一体化信息应用系统,能够在整个信息系统中控制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系统要涵盖广电行业的众多领域,包括财务管理、节目编播管理、收听收视率调查、广告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另外,系统还应实现对下属公司的集中统一管理,增强对公司的实时监控,实现业务的整体化管理。

四、结束语

持续审计的含义范文2

一、关于修订《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的说明

(一)修订背景

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原审计报告准则”),对提高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保护公众利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原审计报告准则施行六年来,也暴露出一些缺陷,并在实务中产生一些。从近年来审计报告的质量看,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定性准确,用词规范,便于理解和使用,但也有一些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定性不准,逻辑不清,表述不当,用词晦涩,令人难以理解和使用。比较突出的现象是,以拒绝表示意见或保留意见代替否定意见,以保留意见代替拒绝表示意见,以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代替保留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致使审计报告的有用性大为降低。

此外,原审计报告准则规定的要素和格式与国际惯例存在一定差异,妨碍了审计报告的通用性。在审计报告国际协调方面,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下属的审计实务委员会(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的前身)做了大量工作。1983年,审计实务委员会颁布的《国际审计准则指南第13号——审计师对会计报表的报告》,对审计报告的要素、格式、报告类型等进行了规范,1989年和1994年又进行了两次修订。1994年的修订主要以1988年美国《审计准则说明第58号——对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报告》及1993年英国修订后的审计报告准则为基础。最近一次修订是在2001年。在2001年6月召开的北京会议上,审计实务委员会批准对《国际审计准则第700号——审计师对财务报表的报告》(ISA700)修订稿。当前,美国、英国、加拿大、日本及一些家的审计报告在要素和格式等方面,基本上与国际审计准则的要求一致。为遵循国际惯例,并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急需对原审计报告准则进行修订。

(二)修订的主要

1、注册会计师对审计报告承担的责任更加明确

原审计报告准则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规定,审计报告的真实性是指审计报告应如实反映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范围、审计依据、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应发表的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合法性是指审计报告的编制和出具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注册会计师职业界与界对审计报告真实性的理解存在较大差异。相当部分的执业人士认为,如果注册会计师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审计业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就是真实的;法律界则认为,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应是审计结果的真实,不能说审计过程真实就是审计报告的真实。从国内外审计实践看,由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存在通同舞弊的可能,即使注册会计师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审计业务,并尽到了应有的职业谨慎,出具的审计报告仍然可能是失实的。在这种情况下,国内外的法律通常为注册会计师提供了免责条款。因此,修订后的准则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对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但不提及审计报告的真实性,以弥合注册会计师职业界与法律界的理解差异。此外,对审计报告合法性的定义过于空泛,因此也一并删除。

2、标准审计报告格式由两段式改为三段式

将原来的范围段分解为引言段和范围段,有助于审计报告使用人更加清楚地了解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的范围和性质。引言段描述了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对象以及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和注册会计师各自的责任,范围段描述了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目的、审计工作的范围和发表意见的基础,并强调了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提供的是合理保证而非绝对保证。

与原审计报告格式相比,修订后的准则要求,当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时,应删除引言段中对其责任的描述以及范围段,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范围通常受到了严重限制,未能完成重要的审计工作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应在审计报告中出现审计责任、审计依据和已实施的主要程序等内容。

3、明确了审计报告日期的含义

原审计报告准则规定,审计报告日期是指注册会计师完成外勤审计工作的日期。由于注册会计师职业界普遍将完成外勤审计工作的日期理解为撤离被审计单位审计现场的日期,而该日期往往早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签署会计报表的日期,这样就导致在会计责任尚未明确时注册会计师就已承担了审计责任,颠倒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因果关系和时间顺序。修订后的准则删除了“外勤”二字,将审计报告的日期明确为完成审计工作的日期,即注册会计师完成了所有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足以支持对会计报表发表意见的日期。注册会计师在界定审计工作完成日时,须考虑:(1)应当实施的程序已经完成;(2)要求被审计单位调整或披露的事项已经提出,被审计单位已经作出或拒绝作出调整或披露;(3)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已经正式签署会计报表。

4、删除了审计报告意见段中的“一贯性”

一贯性是指会计处理的选用符合一贯性原则。从审计和实务看,如果被审计单位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不符合一贯性原则,注册会计师则视其重要程度,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被审计单位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符合一贯性原则,则不用提及。因此,修订后的准则将意见段中的“一贯性”删除。

5、严格规范了在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的具体情形

原审计报告准则规定,当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时,如认为必要,可在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这条规定给某些注册会计师随意操纵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留下了空间。近年来,在实务中存在着把应当发表意见的事项简单地放到意见段之后予以说明、以披露代替发表意见的行为,已经给会计报表使用人造成了极大的混乱,严重降低了审计报告的有用性。针对这种情况,借鉴国际通行的作法,规定除特殊情况(持续经营问题和其他重大不确定事项)外,注册会计师不应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以免会计报表使用人产生误解同时,准则还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强调事项段中指明,该段内容仅用于提醒会计报表使用人关注,并不已发表的意见。这一措施将有助于进一步明确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有效遏制以强调事项段代替发表意见的行为,对规范审计报告,提高审计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6、将“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改为“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

会计报表的编制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这既符合我国国情,同时也符合国际惯例。但“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内涵尚需进一步明确,是否包括《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能否按照企业性质和规模明确为《企业会计制度》、《保险企业会计制度》或《小企业会计制度》?由于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是企业编制会计报表的直接依据,也是注册会计师判断企业会计报表是否合法和公允的直接依据和重要尺度,而且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已经体现了《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主要精神和重要原则。因此,将“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改为“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

7、其他方面的修订

(1)将“拒绝表示意见”改为“无法表示意见”,避免了原来用词的生硬和主观印象,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意见段之前披露发现的影响会计报表公允反映的重大事项,同时明确了在审计报告基本内容上与其他意见类型的区别。

(2)删除了被审计单位的定义和审计报告的使用责任。“被审计单位”的定义已经在《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号——会计报表审计》中作了规定,审计报告的使用责任已经在《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号——审计业务约定书》中作了描述,因此删去。

(3)删除了有关审计差异的调整、期后事项和或有损失的处理等内容,使审计报告准则的规范内容集中在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和意见类型上,而将上述内容放在《审计报告指南》或由其他审计准则项目来规范。

(4)根据法律专家的意见,对结构进行了调整。将原来的“总则”和“一般原则”合并,将适用范围从“总则”移到“附则”。根据谁制定谁解释的法律原则,删除了原来的解释权条款。

(5)将审计报告的收件人进一步明确为注册会计师按照业务约定书的要求致送审计报告的对象。

(6)将原来的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条款进一步细化,分别表述了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责任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7)将出具各种类型审计报告的前提条件进行了简化和完善,使其更加突出了注册会计师专业判断的运用。

二、关于修订《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7号——持续经营》的说明

(一)修订背景

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7号——持续经营》(以下简称“原持续经营准则”),对注册师针对被审计单位的持续经营能力恰当地发表意见具有明显的规范作用。但另一方面,原持续经营准则在规定的和执行效果上也有不尽如人意之处。根据掌握的信息,包括政府监管部门、投资者以及证券人士在内的许多会计报表使用人反映,一些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其披露并不存在显著差异,而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的表述(包括意见段之前的说明段和之后的强调事项段)也不存在显著差异,但审计报告类型却差异很大。总体上讲,某些注册会计师针对持续经营能力问题发表的审计意见存在定性不准的问题,把持续经营能力问题简单地放在意见段之后,或等同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出具保留意见或拒绝意见的审计报告,致使审计报告的有用性受到,甚至产生误导。上述问题,既有审计准则方面的问题,也有注册会计师执业方面的问题,急需通过修订审计准则予以解决。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1、明确了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责任与注册会计师责任

在考虑被审计单位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会计报表的合理性时,原持续经营准则并没有明确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责任与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准则——财务报告的列报》(征求意见稿),并借鉴国际惯例,修订后的准则明确规定了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责任与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即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会计报表并对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价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评价被审计单位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会计报表的合理性,并考虑是否需要提请管理当局在会计报表中披露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确定性。

2、明确了注册会计师考虑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假设合理性的基础

原持续经营准则仅从原则上要求注册会计师考虑被审计单位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会计报表的合理性,而修订后的准则明确了注册会计师考虑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假设合理性的基础,即充分关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这一变化贯穿于修订后的整个准则,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

3、明确了出具审计报告的类型

原持续经营准则对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的要求模糊不清,且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不符。例如,原持续经营准则规定,如果被审计单位存在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且管理当局没有相应的改善措施,注册会计师应当提请被审计单位在会计报表中披露,如果被审计单位已在会计报表中进行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后增列说明段,对持续经营假设不再合理的疑虑予以说明。也就是说,即使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无改善措施,注册会计师仍然可以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这可能对会计报表使用人产生严重误导。针对原持续经营准则中的问题,修订后的准则在要求上更加明确和严格,对持续经营假设不再合理而被审计单位仍按持续经营假设编制会计报表的情况,要求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对无法确定持续经营假设是否合理的情况,要求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持续经营假设合理、但存在可能导致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要求注册会计师提请管理当局在会计报表中适当披露:(1)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管理当局拟采取的改善措施;(2)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如果被审计单位在会计报表中进行了适当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在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

4、在审计报告中不应使用附加条件的措辞

在准则修订前的审计报告实务中,普遍存在着使用附加条件的措辞,例如,“如果公司继续出现经营性亏损,且净资产继续出现负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再如,“截至审计报告日,贵公司对于已经到期的借款协议难以展期。除非能够获取财务支持,否则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这种表述意味着注册会计师没有在审计报告中对持续经营假设的合理性作出实质性判断,只是一种假设,未对会计报表使用人提供任何有用信息,降低了审计报告的有用性。因此,修订后的准则禁止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使用附加条件的措辞。

三、关于起草《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8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说明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现象。这些现象也逐渐引起市场监管部门、学术界、新闻媒体乃至公众的高度重视。大量的通过经验证据发现,如果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发表了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上市公司解聘该注册会计师的可能性显著增加;而且在更换了主审会计师事务所之后,后任注册会计师为上市公司发表的审计意见严重程度显著降低。这就从经验证据上表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最主要不利后果就在于上市公司管理当局通过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行为规避不利审计意见,或通过提出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威胁影响审计独立性。这些都有可能降低审计质量,而被审计单位的许多问题也就随着主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或妥协掩藏下来。因此,有必要关注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潜在不利经济后果,并加强相关的准则制定和监管工作。

对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监管重点应放在抑制公司管理当局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影响能力和信息的及时、充分披露上。监管部门应当在制度上确保离任注册会计师与公司股东、与监管部门、与后任注册会计师、乃至与社会公众在实质性信息方面的充分、及时沟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中注协自2002年初便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措施,主要包括:(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对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报备规定;(2)《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3)对后任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的检查,对其中执业不规范的事务所分别给予谈话提醒、限期整改和通报批评的行业自律性惩戒;(4)制定相关审计准则,即《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8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以下简称“前后任沟通准则”)。总体而言,中注协自2002年初开始就一直把上市公司审计中“炒鱿鱼,接下家”的行为作为行业自律监管的重要内容。而前后任沟通准则作为相关自律和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审计独立性、加强行业自律和执业质量具有积极而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从国际惯例看,大多数国家都比较重视并要求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之间进行必要的沟通。例如,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早在1975年10月便了审计准则公告(SAS)第7号“前任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在1997年10月,又了SAS第84号,SAS第7号同时废止。与SAS第7号相比,SAS第84号无论在条款数量还是内容及措辞方面都有明显改进。尽管中注协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专门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问题进行了规范,但针对的是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行为,而前后任注册会计师之间的沟通还存在不少技术方面的要求,因此中注协拟订了前后任沟通准则。起草本准则的过程中,在充分考虑我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主要了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的《职业会计师道德守则》,还借鉴了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如美国《审计准则公告第84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审计准则公报第17号——继任会计师与前任会计师间之联系》、香港《职业道德准则第1.207号——业务委托的变更》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

(二)本准则的主要内容

1、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含义

前后任沟通准则规定,前任注册会计师通常包括两种情况:(1)对最近一期已审计会计报表发表了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2)接受委托但未完成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值得注意的是,“购买审计意见”属于第二种情况中的特殊情形,通常出现在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但未完成审计工作的情况,被审计单位可能与会计师事务所在重大的会计、审计问题上存在着意见分歧,并试图通过接触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寻求有利于自己的审计意见,而一旦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了有利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审计意见,被审计单位就会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后任注册会计师通常包括两种情况:(1)已经接受委托接替前任注册会计师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2)正在考虑接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这种情况就是在典型的“购买审计意见”情形中的后任注册会计师。此外,如果被审计单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已审计会计报表进行重新审计,正在考虑接受委托或已经接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视为后任注册会计师,之前对已审计会计报表发表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应视为前任注册会计师。

2、在接受委托前的必要沟通

在以往的审计实务中,后任注册会计师在接受委托前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普遍缺乏必要的沟通。因此前后任沟通准则规定,在接受委托前,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必要沟通,并对沟通结果进行评价,以确定是否接受委托。后任注册会计师向前任注册会计师询问的内容应当合理、具体,通常包括:(1)是否发现管理当局存在诚信方面的问题;(2)前任注册会计师与管理当局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存在的意见分歧;(3)前任注册会计师从被审计单位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其他类似机构了解到的管理当局舞弊、违反法规行为以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4)前任注册会计师认为导致被审计单位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3、接受委托后的其他沟通

前后任沟通准则规定,接受委托后,如果需要查阅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底稿,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征得被审计单位同意,并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查阅前任注册会计师工作底稿获取的信息可能影响后任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但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其实施的审计程序及得出的审计结论负责。后任注册会计师不应在审计报告中表明,其审计意见全部或部分地依赖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或工作。

持续审计的含义范文3

作者简介:

副教授,硕士,从1992年起开始从事会计职称考试培训,从1 993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工作,多次参加全国注会考试阅卷工作。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著名辅导专家。

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又一天天临近了。为了帮助考生顺利通过审计学的考试,我们对2006年审计的变化及重点、难点进行剖析。

一、2006年审计教材的主要变化

总体来讲,2006年审计教材在内容上没有大的变化,主要是一些小的修改。其具体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第一章审计类别中增加了对按目的和内容分类的介绍;

2.第一章增加了审计方法的内容;

3.删除了审计目的的内容;

4.第二章增加了其他鉴证业务的内容,使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更加完整;

5.删除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的内容。

二、重点、难点剖析

根据近三年的考试情况分析,2006年审计考试仍是注重审计理论结合实务,以实务为主的考查方式。为此,我们建议考生关注以下重点内容:

1.明确风险导向的审计思路

在今年教材的第一章中增加了审计方法的内容,明确了审计的方法从账项基础审计发展到制度基础审计再发展到风险导向。考生应特别注意的是在今年的考试大纲中要求考生掌握实施风险评估程序的基本原理,这就意味着考生应明确风险导向的审计思路。

根据有关风险导向的审计准则,我们可以将风险导向审计的基本思路归纳如下:

第一,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以足够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而在这一过程中,注册会计师通过实施的询问、分析程序以及观察和检查程序来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风险就是风险评估程序。

第二,注册会计师应当针对评估的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这里的进一步审计程序包括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程序)

尽管我们提醒考生关注到风险导向的审计思路,但考生也不必为此过于担心,因为审计近三年的命题思路就已经体现了风险导向。例如,我们近年主要考查的分析性复核和内部控制,这都是实施风险评估程序中非常重要的内容。

2.审计质量控制

审计质量控制是近年经常考查客观题的知识点,但也可以考查简答题。考生应把握好质量控制的含义、全面质量控制的内容以及全面质量控制与项目质量控制的关系。

现行的审计质量控制基本准则将来要被新准则中的《业务质量控制》和《历史财务信息审计质量控制》具体准则所替代。尽管新准则在内容上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但该准则的本质仍然是保证审计准则得到执行,最终保证审计质量;而且新准则中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核心内容仍然包括职业道德、审计业务的接受与保持、工作委派、指导监督与复核、咨询和监控等。新质量控制准则的变化主要体现在:第一,强调了项目负责人对审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第二,增加了意见分歧的控制政策和程序等内容。

3.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

职业道德的内容已经连续4年考查了简答题。在2006年的考试中考生既要把握好客观题,也要掌握好简答题。为此,考生应掌握好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的内容。应做到根据题目所给的资料,分析判断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是否违反职业道德。

4.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

2006年的审计考试大纲中要求考生明确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由于注册会计师执行的会计报表审计最终是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这也就注定了区分审计责任和会计责任的重要性。应该说,注册会计师只是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鉴证人,并不是保证人,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才是会计报表的保证人。考生应特别关注在被审计单位舞弊和违反法规行为中区分管理当局的责任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在这里考生应明确:第一,注册会计师只有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实施审计,保持合理的怀疑,才能履行好审计责任;第二,注册会计师无论怎样努力只能做到合理保证。

5.审计具体目标

(1)管理当局对会计报表的认定

这部分内容属于重要的审计理论。考试题型也多样化,既可以考查客观题,也可以考查简答题甚至综合题。但近年的考试中,单独考理论的内容比较少,对这部分知识的考查主要是理论结合实务,也就是要求考生应做到将认定目标理论与重要项目的实质性测试程序相结合,融会贯通。例如,2005年考查的第四个简答题针对所列示的各项认定,代注册会计师列示出为实现各认定的审计目标应实施的最常用的实质性测试程序。

在新的《审计证据》准则中将原来的五认定改为按各类交易和事项、期末账户余额以及列报和披露进行区分。这部分新准则的内容,在教材中以国际准则的形式来反映的,并在2005年的考题中已经进行了考查。

(2)审计具体目标

审计目标是基于审计总目标和管理当局的认定推论得出的。要实现审计目标,必须实施具体的审计程序,最终才能对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考生应将审计目标理论与会计报表各业务循环的具体审计实务(10~14章)相结合,融会贯通。这部分知识可以考查各种题型。例如,在近几年的客观题中经常针对注册会计师要实现的审计目标,列示若干审计程序,要求考生指出其中恰当或不恰当的审计程序等。

6.明确注册会计师的计划审计工作

在2006年的考试大纲中要求了计划审计工作,这是新审计准则中的一个具体准则,以替换现行的《审计计划》具体准则。根据《计划审计工作》准则,注册会计师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时应当计划审计工作,使审计业务以有效的方式得到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初步业务活动;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等八个方面的内容,充分体现了风险导向审计的要求。

7.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

该内容是近年考试的重点,各种题型均可能涉及,特别是近年在综合题中涉及分析性复核具体的运用。考生应掌握在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时如何通过分析性复核确定审计重点领域。例如,在2003年和2004年的综合题中都考查了结合利润表及其相关资料,要求考生指出审计的重点领域。注册会计师通过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分析性复核,从而发现异常趋势或波动,进

而确定为重要审计目标,制定有针对性的测试程序,以合理发现会计报表中重大的错报和漏报,最终发表适当的审计意见。新审计准则中《分析程序》具体准

则与现行的《分析性复核》具体审计准则在本质上没有重大的变化,新准则体现了风险导向审计,在内容上较原准则也更细致。

8.审计重要性

属于重点、难点和考点,各种题型均可能涉及。考生应掌握:第一,审计重要性的含义;第二,审计重要性的运用。尤其是在编制审计计划时如何确定会计报表层重要性水平和账户交易层的重要性水平。在评价审计结果时如何考虑重要性。该审计准则没有重大变化。

9.审计风险

新审计准则将风险模型改为:审计风险=会计报表的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该模型虽与现行的审计风险模型(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有一定的变化,但考生在今年的考试中可以将现有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合并视为会计报表的重大错报风险。

考生应掌握:第一,审计风险的含义(客观存在的签发不恰当意见的可能性和可接受的签发不恰当意见的可能性);第二,会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也就是实施风险评估程序;第三,检查风险的评估。

考生还应明确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的反向关系。重要性水平越高,会计报表使用人能容忍的错报越大,则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已审会计报表中有重大错报未被发现的可能性就越小。

10.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理论知识属于重要的知识。考生应明确内部控制要素,应将内部控制理论与各业务循环内部控制的实务结合起来,融会贯通。同时,考生还应把握好对内部控制的测试与评价。例如,2005年的第二个综合题,资料中描述了注册会计师所了解的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情况,要求考生能够指出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提出改进意见,进而确定控制测试程序,指出涉及的相关认定等。应该说,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设计有重大缺陷和执行失效的地方,就是会计报表存在或很可能存在重大错报漏报的领域。内部控制及其测试的相关新审计准则与现行准则相比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11.审计抽样

2006年考试大纲要求考生掌握审计抽样。而且在近几年的考试中客观题和综合题均涉及了审计抽样的知识。考生应掌握好注册会计师如何在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中确定样本量,如何选取样本,以及对抽样结果的评价。

12.各业务循环主要账户的重要实质性测试

属于重点、难点和考点,各种题型均可能涉及,近几年所占分数较多,充分体现了突出实务的命题原则。考生应注意:第一,将主要账户的认定目标理论与实质性测试程序结合;第二,掌握好函证、监盘、截止测试、分析性复核等程序;第三,还要特别注意掌握好有关的会计知识。

13.特殊项目的审计

特殊项目在历年的考试中都作为重点进行考查,各种题型均可能涉及。考生应掌握期初余额、关联方及其交易、或有事项、期后事项、持续经营等特殊项目的审计程序以及对审计意见的影响。同时,对特殊项目中涉及的会计知识考生也应掌握好。

在新审计准则中《首次接受委托时对期初余额的审计》、《持续经营》、《关联方》这几个准则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期后事项》具体审计准则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但其中资产负债表日到审计报告日期问的期后事项变化不大。

14.审计报告

(1)差异调整表和试算平衡表的编制。考生应掌握好调整分录的编制。

(2)审计报告内容。考生应掌握审计报告的基本要素和各种类型审计报告的格式。

(3)审计报告类型。考生应特别要掌握好综合题,最终应能够确定意见类型,草拟审计报告。考生应掌握各种审计报告类型出具的条件及专用术语。

在历年的考试中审计报告类型的确定都是综合题必考的知识,例如,2003年和2005年均考查了调整分录的编制和审计报告的草拟;在2004年的简答题和综合题中也考查了审计报告类型的确定。

15.验资

(1)审验程序

属于重点、难点和考点,各种题型均可能涉及。考生应掌握出资者以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出资时,注册会计师应执行的审验程序。在此要注意产权转移手续、利用前其他注册会计师和专家的工作、以前的出资情况等问题。

(2)验资报告

持续审计的含义范文4

关键词:信息系统审计信息技术现状

国内外学者对于信息系统审计及其相关概念缺乏统一的认识,因此有必要厘清信息系统审计及其相关概念。现代审计的主流是以财务报表审计为代表的对信息的检验,对信息系统审计研究的文献极其有限,且缺乏对信息系统审计研究的文献的梳理与评说。同财务审计相比,信息系统审计在审计目标、审计内容等方面存在着不同之处。

一、信息系统审计

信息系统审计(Information System Audit,ISA)是目前常常提到的概念,一般理解为对计算机系统的审计,信息系统审计的国际权威组织――国际信息系统审计和控制协会给信息系统审计作了如下定义:信息系统审计是收集和评估证据,以确定信息系统与相关资源能否适当地保护资产、维护数据完整、提供相关和可靠的信息、有效完成组织目标、高效率地利用资源并且存在有效的内部控制,以确保满足业务、运作和控制目标,在发生非期望事件的情况下,能够及时地阻止、检测或更正的过程。信息系统审计是一个获取并评价证据,以判断信息系统是否能够保证资产的安全、数据的完整以及高效地利用组织的资源并有效地实现组织目标的过程。对信息系统合法性、可靠性、安全性、有效性和效率性进行审计,对被审单位的信息系统做出科学、合理的评价。

信息技术在社会生产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也使得审计理论界与实务界出现了一系列相关术语。(1)计算机审计,国内学术界对计算机的叫法多种多样,例如信息系统审计、审计信息化、EDP审计等等;有的文献认为计算机审计包括:对计算机管理的数据进行检查;对管理数据的计算机进行检查。根据国内对“计算机审计”一词的使用情况,可以把计算机审计的含义总结如下:计算机审计是与传统审计相对称的概念,它是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的审计方式,其内容包括利用计算机进行审计和对计算机系统进行审计。由此可见,计算机审计的内涵和IT审计的内涵相似。(2)电子数据审计,电子数据审计是目前审计实务界使用较多的一个术语,对于电子数据审计,目前还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根据目前对该术语的使用情况,电子数据审计一般可以理解为“对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中的电子数据进行采集、预处理以及分析,从而发现审计线索,获得审计证据的过程。”(3)电子数据处理审计,电子数据处理(Electronic Data Processing,EDP)审计和电子数据审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电子数据处理审计是信息系统审计的初级阶段,它是指对计算机信息处理系统的开发及其软件、硬件和运行环境进行测试,并评价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处理是否准确、真实、安全、可靠、高效,满足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对于电子数据审计和电子数据处理审计这两个不同的概念,在实际应用中,一定要加以区分。(4)持续审计,持续审计(Continuous Audit,CA)是指在相关事件发生的同时,或之后相当短的时间内产生审计结果的一种审计行为。持续审计是同传统期间审计相对应的概念,其本质是审计方法的创新,它强调审计过程的持续性、审计实施的即时性和审计活动的整合性,并且基于例外审计和战略系统审计的理念,要求审计师运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手段,对审计对象做出合理的专业判断。(5)计算机辅助审计,如同CAM(Computer-aided Manufacturing,计算机辅助制造)、CAD(Computer-aided Design,计算机辅助设计)等概念一样,计算机在审计领域中的辅助应用被称为计算机辅助审计。中国国家审计署把计算机辅助审计理解为:“计算机辅助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将计算机作为辅助审计的工具,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其计算机应用系统实施的审计”。

通过以上的分析,笔者认为计算机审计覆盖了计算机辅助审计和信息系统审计两项内容,信息系统审计是计算机审计的组成内容之一。

二、国外信息系统审计研究现状

随着信息技术与审计理论的发展,国外信息系统审计大致经历了萌芽、发展、成熟和普及期四个时期。

20世纪80年代,计算机犯罪率急剧上升,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体制仍很不充分。为适应信息系统审计实务发展的要求,美国EDP审计师协会1981年举办了首次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资格认证考试,1984年的《EDP控制的目标》提出了信息系统的系列控制标准,1987年了《信息系统审计的基本准则》(General Standards for Information Systems Auditing);日本通产省在1982年设立了“计算机安全研究会”,而后发表了《有关计算机安全对策》,1985年发表了《IT审计标准》,提出了“随着信息系统网络化的进展,仅仅是系统内部的审计是不充分的,有必要尽早地引入由具有专门知识与技术的、与系统没有直接关系的第三方(信息系统审计师)对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等进行全面检查……”等观点,并在日本的软件水平考试中增添“系统审计师”考试,培养从事信息系统审计的专业队伍。上述审计理论与实务表明,国外信息系统审计发展已经进入成熟期,并走上了正规化和专业化的轨道。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国外信息系统审计研究进入普及期。1994年, EDPAA正式更名为信息系统审计与控制协会(ISACA),ISACA成立后主要致立于信息系统审计准则体系的制定工作。ISACA的信息系统审计规范类似于CPA审计准则体系,它由基本准则、审计指南和作业程序构成,其显着特点就是以COBIT为基本工具,并借以与ITGI的指南相联系,以弥补ISACA规范在审计细节方面关注的不足。截止到2010年12月,ISACA已经了16项基

本准则,41项审计指南和11项作业程序,为信息系统审计人员开展审计活动提供了指引。

三、国内信息系统审计的研究现状

随着我国信息化进程的推进,国内理论界与实务界也开展了针对信息系统审计的相关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于2005年了《计算机审计操作规则》、《审计中间表创建和使用管理规则》和《数据分析报告撰写规则》等操作规则之后,又于2006年9月了《信息系统审计操作规则》、《网上审计操作规则》以及《审计数字化应用规则》等信息系统审计的规则。中国审计协会为了规范组织审计机构及人员开展信息系统审计活动,保证审计质量,于2008年根据《内部基本审计准则》的精神制定并颁布了《审计具体准则第28 号――信息系统审计》。尽管28号审计准则的出台受了很多学者的评论,但20号审计准则却是我国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信息系统审计准则,也为我国信息系统审计人员开展信息系统审计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在政府或相关机构颁布信息系统审计准则的同时,国内学者也对信息系统审计开展了研究。对我国开展信息系统审计已经迫在眉睫,而开展信息系统审计将面临审计观念的转变、信息系统审计的专业人才以及行业准则与实务指南等问题,应加快行业准则与实务指南的制定。可以借鉴ISACA的做法,也采用三个层次体系结构,以基本准则为核心,统领审计指南和作业程序,从而使整个准则体系不断扩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审计机关计算机辅助审计办法》,1997,第二条.

持续审计的含义范文5

一、风险的涵义

风险,是存在于客观事物中的一种不确定性状态,是指发生伤害、毁损、损失的可能性。在风险发生的全部过程中,一般有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三个概念。风险因素是指增加或产生损失频率和损失幅度的要素,包括物理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等,是风险发生的间接因素。风险事故是指风险因素作用的最终后果,它是风险发生的直接原因。在风险管理中,损失是指非故意、非计划的和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减少的数量必须以货币单位来衡量。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三者之间的关系可作如下解释:风险因素增加或产生风险事故,风险事故引起可能的损失,从而导致实际结果和预期的差异,形成风险。

二、审计风险的涵义

将风险引入审计这一研究领域,便被赋予了一种全新的涵义。对于审计风险这一涵义的解释,国内外许多学者作了积极的探索。但由于其理解的角度和思维方式的不同,因此结论也并非完全一致。

(一)狭义审计风险观点

目前我国和其它各国独立审计准则体现的就是狭义审计风险的观点。持狭义审计风险观的代表有:1)《Kohlers Dictionary for Accontants》对审计风险的解释:一是已鉴证的财务报表,实际上未能按公认会计原则公允地反映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可能性。二是被审计单位范围存在一个重要错误,而未被审计人员觉察可能性。2)1983年,AICPA在SASNO.47中提出:审计风险是审计人员无意地对含有重要错误的财务报表没有适当修正审计意见的风险。3)《国际审计准则》第6号《审计评估与内部控制》中对审计风险的表述是: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对实际上误报的财务资料可能提供不适当的意见的那种风险。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中将审计风险定义为:“审计风险,是指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误或漏报,而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以上各定义,虽然对误报的界定范围有所不同,但对审计风险的基本含义的表述是一致的,即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对存在重大错报和漏报的财务报表,审计后却认为该重大错报和漏报并不存在从而发表与事实不符的审计意见的风险。持该种观点的国内学术界代表是张龙平教授。

(二)广义的审计风险观点

国内代表学者徐政旦、胡春元(1998年)等持该观点,认为审计风险,不仅包括审计过程的缺陷导致审计结果与实际不符而产生的损失或责任风险,而且包括营业失败可能导致公司无力偿债或倒闭所可能对审计人员或审计组织产生伤害的营业风险。可见他们将审计风险定义为审计人员与会计师事务所存在着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持该观点的还有谢志华(1990年)阎金锷、刘力云(1998年)吴胜生(1995年)。该观点的特点是将客户置于一个大的经济环境中,运用立体观察的理论来判定影响企业持续经营的因素。从企业所处的商业环境、条件到经营方式和管理机制等构成控制因素的内外部各个方面来分析评估审计风险水平,把客户的经营风险植入到本身的风险评价中去。

(三)两种观点评析

笔者认为将审计风险理解为广义审计风险概念不恰当,赞成将审计风险定义为狭义审计风险,即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针对会计报表不能够形成和发表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理由如下:

第一,审计风险产生于具体的审计过程之中,是基于审计人员在开展审计工作时,产生于审计项目、审计范围与重点等具体的过程与职业判断方式、统计抽样方法等审计本身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它的边界仅仅包括固有风险、控制风险与检查风险这三项风险,而不是指审计人员与会计师事务所可能承担的损失,因为该损失可能游离于审计过程之外,是在审计发生之后才可能发生的事情,即广义审计风险观点的根本错误在于把审计过程的技术性程序风险当作了事务所自身面临的商业风险。审计风险概念理应界定为属技术性程序的狭义风险范畴。

第二,广义审计风险概念的外生性使审计风险无法评估。我们知道,众多因素造成审计人员和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可能的损失,而且这些损失是无法预先评估的,带有很大随意性。审计人员在开展审计之时,无法预测客户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将采取何种行动,从而无法确定风险的性质,判断风险的程度。而狭义审计风险观可根据审计风险模型计算评估审计风险。

第三,广义审计风险观没有正确区分与审计风险相关的一些概念。商业风险(经营风险)有两个含义,一是指企业(被审计单位)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种种不确定性,如经济萧条、决策失误或同行之间意想不到的竞争等。二是企业没有达到预期经营目标的可能性。商业风险的极至是经营失败,经营失败是指被审计单位破产或者无力偿还债务。审计风险的极至是审计失败,审计失败是指审计师由于没有遵守公认审计准则而形成或提出了错误的审计意见。审计失败往往是因为审计人员缺乏职业胜任能力、疏忽大意、舞弊欺诈等情况所至。

持续审计的含义范文6

内部审计是一项独立、客观的保证和咨询活动,其目的在于增加价值和改进组织的经营。它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改进风险管理、控制和管理过程的有效性,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该定义明确了内部审计的目标是增加企业价值和改善经营,使内部审计成为实现企业目标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不是仅发挥可有可无的“协助”作用,通过对董事会、企业管理机构提供咨询等服务,内部审计能够与其他工作一样为企业增加价值,实现企业目标。

那么,如何测量内部审计部门的绩效,以何种指标来衡量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就成为困扰企业的一大问题,也成为内部审计发展道路上的一大障碍。目前,随着平衡计分卡的出现,这些问题有望得到解决。1992年,美国学者罗伯特·S·卡普兰、大卫·P·诺顿设计出了“平衡计分测评卡”。这是一套能使高层经理快速而全面地考察企业的测评指标:它摆脱了以往单纯关注财务指标的限制,主张从多维度、多视角把握企业的价值创造机制。这种新的绩效测评理念一经推出,就得到了企业界广泛的认同和推崇。因此,笔者以为,将平衡计分卡应用于内部审计工作,是对内部审计部门的服务工作进行评价的一种有效工具。本文以平衡计分卡的整体绩效管理理念为基础,从客户、内部业务、创新和学习、财务四个角度对内部审计绩效管理进行阐述,充分发挥内部审计资源利用的最大化,使内部审计工作不在“隐形”,而真正成为企业组织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客户角度

通过客户,我们可以了解客户对于内部审计服务的满意程度。这里所提到的客户含义比较宽泛,既可能指企业内部的其他部门,也可能指内部审计所涉及的其他相关实体,而前者的比重相对而言要更大一些。事实上,我们通过对内部审计定义的修订,看到咨询这一服务功能已经摆在了一个重要的位置,而咨询的首要环节就是要与人沟通,因此,客户的感受应成为审计人员关注的焦点。一般来说,客户关注的主要方面在时间、质量、性能和服务四个方面,与之相对应的审计工作的具体指标就应该包括时效性、服务质量、合作关系、客户满意度指数等。

通过具体指标的设置,一方面使内部审计机构重视与客户的相互沟通,同时也使客户了解内部审计的目的和职能,消除误解,为企业营造一个诚信的文化氛围。所以,在一个企业中,内部审计要与客户成为伙伴关系,要让管理层意识到内部审计的结果即使是批评性的,也是有价值的,而不是具有威胁性的,从而促使企业管理层更加重视审计工作。

三、内部业务角度

内部业务着眼于内部审计部门的核心竞争力。回答的是“我们依靠什么去服务客户”的问题。即内部审计部门是否拥有一支多元化、业务娴熟的工作队伍?是否能够合格履行内部审计的基本职能?在这个维度,通常考察的指标有工作环境质量、工作队伍质量、领导能力和实际工作状况等。作为一个企业,一方面,企业要对内部审计机构在高技术的软硬件等方面给予足够的支持,使内部审计机构在技术条件上能够与相关部门“对接”;另一方面,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要充分利用技术设备,不断改进、升级,以适应企业发展。在工作环境质量指标中,可以通过审计人员对自身发展机会、与部门管理层沟通情况、福利水平等满意程度加以测量;而工作队伍质量指标可以考核企业是否拥有一支有素质、多元化、专业化、勇于挑战的工作人员,从而发现问题,对审计资源进行合理化调整,提高审计绩效;领导能力关注的是部门管理层是否培育出了有助于促进组织合作、团队建设、资源共享和员工发展的部门工作环境;而实际状况则考察审计部门基本职能的履行情况。

四、创新和学习角度

在当前激烈的竞争环境中,企业或部门的可持续发展潜力十分关键,而本维度关注的就是“审计部门是否能继续提高并创造价值”的问题。内部审计工作在增加公司价值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是不容置疑的。但是如何在激烈竞争的环境中,使价值的创造具有可持续性,则需要审计人员自身素质的不断提高。只有持续不断地对自身加以改进,审计部门才能满足客户日益复杂的要求,巩固并提高客户满意度。审计人员可以根据外部环境和服务客户的差异,确定不同的学习目标,同时,管理层应设置一定的培训完成指标以考核审计人员。例如:每个审计人员每年应有几次业务培训、几次相关知识学习等具体指标,通过在工作中的创新以及工作效率反映指标的完成情况。

五、财务角度

对于内部审计部门,财务维度主要考察的是“审计部门工作的成本有效性”问题。审计部门的工作与其他经营业务部门一样,要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因此,在信息技术突飞猛进发展的今天,如何将信息技术运用与审计工作降低审计成本,如何有效合理地利用审计资源成为一个关注的焦点。平衡计分卡财务指标的意义就在于考察审计部门是否已经或正在通过技术改进、组织结构调整、资源配置等方法来降低成本、降低审计风险,而不是一味的运用传统审计技术经验进行审计工作。

六、结语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看到,企业将平衡计分卡应用于内部审计的管理,一方面,可以更加有效地发挥内部审计对于企业的增值效用,改善经营的服务功能;另一方面,通过绩效管理,可以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效率,促进审计资源的不断优化。因此,将平衡计分卡应用于企业内部审计的绩效管理,可以充分发挥内部审计职能,对企业整体经营管理,制度建设将会起到促进作用,使企业管理中的不足及漏洞,尽早发现,及时加以调整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