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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行业的规则范文1
关键词:餐饮企业竞争 经营创新 投资对策
餐饮业是指从事饮食制作并提供消费场所和消费服务经营活动为主的行业。通过满足顾客差异性的需求与期望,并获得经营者的特定目标与利润的商业行为。餐饮业基本上涵盖三个要素:一、必须要有餐食或饮料提供;二、有足够令人放松精神的环境或气氛;三、有固定场所。唐山市是一座具有百年历史的沿海重工业城市,总面积13472平方公里,人口706万。市区面积3874平方公里,人口295万,是全国大城市之一。近几年全市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势头,综合经济实力得到迅速提升;建设了唐港高速、京唐港、曹妃甸港等30项基础设施项目。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唐山市的餐饮业,也呈现出了繁荣的景象,同时带来巨大的发展契机,对其进行分析,将对唐山经济社会发展起重要的作用。
2005年唐山市餐饮销售达63.38亿元,较上年增幅为19.3%,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1.5%,成为拉动内需,繁荣市场的重要力量,预计2006年、2007年持续火爆的餐饮行业仍将保持较强的发展趋势,增长幅度仍可保持在17―19%之间。
一 唐山市餐饮业现状
消费主体大众化。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百姓消费观念从以“在家就餐”为主向“在外就餐”转变。餐饮企业也不仅提供商务、公务宴请服务,还提供不同消费水平的家宴、婚宴、聚餐等服务。改变了原来商务、公务宴请消费独霸餐饮市场的局面,呈现消费主体多元化的发展,这更有利于餐饮业持续健康发展。
餐饮企业规模扩大化。餐饮企业发展速度的加快,服务领域的扩宽以及饮食社会化,这些外部条件加速了餐饮企业规模扩大化的发展。
菜品交融创新力度加大。唐山市餐饮企业打破了传统菜系经营的割据,在原有京东菜系的基础上不断引进其他菜系的菜式、菜品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特别是粤菜、川菜、渝菜更是势不可挡。一定程度上健康美食和绿色餐饮已成为行业的重要选择,餐饮业的经营在这种交叉、融合、创新中发展。
连锁经营发展迅速,企业发展多元化趋势增强。餐饮连锁通过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人员,体现生产的多品种、少批量、低投入、高产出、快周转、高效率、服务优、管理强等优势。以连锁经营、品牌培育、技术创新为特征的餐饮业,改变了手工随意生产、单店作坊式经营、人为经验型管理的方式。目前,唐山本土餐饮市场形成一定规模的连锁经营,如唐山凤凰园美食城,是唐山市餐饮业连锁经营成功的典范。
二 唐山市餐饮业竞争态势及存在问题
1.餐饮业竞争态势
餐饮行业竞争激烈,经营手段千变万化,餐饮市场的发展也从过去的“浅水经济”时代进入到了“深水经济”时代,从卖方市场进入到了买方市场,从盲目的畸形消费进入到了理性的大众消费时期。餐饮市场这一系列变化,带来的直接结果就是市场竞争加剧。一些新的餐饮企业盲目追求规模大、档次高等特点,造成投资的盲目性和竞争的无序性。
从竞争内容看,重点由单纯的价格竞争、产品质量的竞争,发展到产品与企业品牌的竞争,文化品位的竞争。打折促销、消费有奖等是餐饮企业原来常用的竞争手法,为了打败竞争对手,有的餐饮企业甚至低于成本价促销,造成几败俱伤。但目前在不同档次的餐饮企业中都出现了把菜品、服务、管理、硬件有机结合起来打造自己独特的企业品牌;凝聚吸引消费者就餐的餐饮文化。
从竞争规模看,重点由单店竞争、单一业态竞争,发展到多业态、连锁化、集团化、大规模的竞争。在长期经营积累的结果下,中高档餐饮企业基本都走上餐饮、洗浴、住宿、购物娱乐的多业态经营;连锁经营也不仅限于唐山市区,还有向外县区扩展之势,乘机占有餐饮的前沿市场。
从竞争对象看,由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竞争为主,发展到民营企业之间的竞争为主。随着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民营企业在餐饮界立足根基且竞争激烈。原来餐饮企业之间不规则、零合竞争造成只有资金雄厚的国有餐饮企业能够生存,现在随着企业发展定位的不同,逐渐由零合竞争走向企业间的双赢竞争。在这种双赢竞争的环境下民营餐饮企业显示了生机活力,成为竞争的主角。
2.餐饮业竞争存在的问题
从餐饮企业内部看:企业骨干人才匮乏、企业管理水平不高成为制约竞争的主要
内患。目前,唐山市餐饮业的从业人员,多数是低文化层次的群体,以初中、高中文化者居多,拥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不达33%。企业内外培训少,人员流动频繁,导致企业骨干人才匮乏。唐山大多数饭店管理层人员文化水平低,缺乏创新、竞争意识;在内部管理方面也缺乏全面质量管理、成本控制、员工激励等意识和有效管理方法。多数餐饮企业仍是传统的管理办法,缺乏科学的管理制度,员工整体素质及团队合作意识亟待提高。这些因素致使餐饮企业很难在激烈无情的竞争中持续快速发展。
从餐饮企业外部看:盲目、无序竞争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重要不利因素。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企业盲目竞争,经营无定向,跟着潮流转。毫无根据地搞装修,比气派、争豪华损害企业利益,影响长远发展和竞争实力。尤其是最近几年发展较快的唐山餐饮企业都是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利润最大化的追求更容易导致企业盲目投资竞争。这些民营餐饮企业高层由于外部因素在短期内容易决策失误,造成投资盲目,效益低下。位于新华道的大班美食城和卫国路的谭氏公府都是豪华装修、迅速开业时间不长的情况下,在盲目无序的竞争旋涡中被淘汰。
从餐饮行业经营看:政府和餐饮行业协会缺乏有效引导。市场是无形的手,行业发展壮大除了市场竞争外还需要有政府这只有形的手去协调和引导。但是在唐山市目前餐饮市场政府除卫生检查、税收征管工作还少有其他的作为,更谈不上运用引导有序竞争的手段和方法。唐山市饭店与餐饮行业协会在菜品制作、厨师技艺交流方面起到一定作用,但在餐饮企业内部管理、外部竞争方面的工作还有很大空间提升。政府和餐饮行业协会的引导作用不够整体上削弱了餐饮行业的竞争实力。
三 唐山市餐饮业应对竞争的对策
1.餐饮企业要以人为本,加强内部管理
企业的竞争,关键是人才的竞争。餐饮企业要得到长足发展,就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本观念,加快餐饮业人才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餐饮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一是决策层:指的是包括董事会、董事长和总经理在内的企业最高领导层。要加大他们市场调研、投资分析、产品开发、经营创新的能力培养,尽量通过培训学习 、外出参观、同行交流经验等方式,提高最高管理层的决策、指挥、领导能力。
二是管理层:指的是分店或部门经理等中层骨干。这部分人担负着承上启下的重任,领导层的决策能否实施,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中间管理层。通过企业内部培训、社会招聘等途径选拔任用具有较强组织、协调、应变能力的人员到管理层工作;提高管理层薪酬待遇,增加内外部激励,减少管理人员频繁流动的现象。
三是执行层:指的是一般技术、服务、行政、后勤人员。这部分人流动性比更大,但又在第一线,直接影响着餐饮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质量。对待这部分员工要特别加以关心和爱护,按规范要求进行岗位培训,提高他们的能力,解决他们的一些实际问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其能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尤其是需要通过一些喜闻乐见的企业活动凝聚员工的团队合作意识,塑造良好的餐饮企业文化。
2.餐饮企业要切准市场定位,进行经营创新
一是切准市场定位。所有餐饮企业都应根据市场需求、周围同业布点 和经营情况,进行深入的市场调研;根据自身的资金技术、硬件设施、管理水平、人员配备等条件,进行深入的市场调研,选择自己的经营服务对象,正确作出市场定位,然后根据市场定位确定企业 的产品结构和服务对象。市场定位时要注意差异化、细分化、前沿化,避免趋同化、落后化。进行市场定位也可以聘请餐饮企业资深人士进行行业咨询分析。
二是进行经营创新。市场是千变万化的,餐饮企业还要发扬特色,不断进行经营创新。特色,是拥有不同于他人或优于他人的产品和服务,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尤其是餐饮企业, 一定要有自己的特色才能吸引众多的消费者,才能创出自己的品牌。进行经营创新可以从新原料、新调味、新技法、新配制、新款式、新管理等方面进行。在评定创新菜时,应充分考虑地域差别和消费群体的口味差别。研制创新菜品需要下功夫,经过反复试 验,突破实质性变化,深受消费者西化和认可才能推出。管理创新是推出其他企业没有运用的管理方法,加强对员工管理,通过提高员工素质来给消费者提供不同的服务,做到服务的新颖化、人性化。
3.政府和餐饮行业协会要做好服务,保障行业持续发展
餐饮行业平均利润是较高的,竞争也是十分残酷的。这就需要政府和餐饮行业协会抓规划:制订行业发展规划,包括长期和中期规划。重视营造餐饮行业的环境优势,增强行业发展后劲。抓立法:要针对存在问题,逐步制订和修订必要的法规,以提高政府效能,为企业投资经营、个人创业提供安全、公平、公正的环境。抓行业管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当好政府和企业之间、企业和企业之间、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进一步研究调整餐饮业的产业政策,大力促进现代餐饮业的发展,不断提高产业的竞争力。
作者单位:河北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赵涛.餐饮业经营管理[M].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2006.6-16 .
餐饮行业的规则范文2
不少人喜欢吃麻辣烫,但被问及麻辣烫为什么穿在签子上卖时,许多人会回答说,这是店主有意克扣分量、节省成本、稳定售价、牟取暴利。这样的说法未尝没有道理,但却经不起以下推敲。
其一,在一个充分竞争的行业里,消费者拥有最终的话语权。消费者要是觉得不划算,完全可以选择分量足、价格更合理的餐饮店;何况火锅(麻辣烫)制作工艺并不深奥,超市里还有现成的汤料包,“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从成本上来说是合理的,但又有几个人会这样做?其二,麻辣烫店、火锅店并非处于垄断地位,根本不可能单方面制定交易规则,不可能强迫消费者购买。其三,如果穿签子出售食物的方式所取得的利润特别高,一定会带来更多的跟风者,或者说让餐饮店的其他业态呈萎缩之势――如此设想,显然没有转化为现实。
稍具说服力的解释是,穿签子出售食物,易于麻辣烫(火锅)店和消费者双方计算数量。有些店铺选择颜色或粗细有别的签子,借以区别荤素食材,以提高结账效率。但上述理由仍然不充分。
初鹿野浩明所著的《麻辣烫为什么穿在签子上卖?》一书,则从生产管理和经营管理的角度回答了令我们所困惑的问题。食客选择麻辣烫,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花较少的钱,可以吃到较多种类的食材。这样看来,麻辣烫店、火锅店的生产方式,就是“多品种混合装配流水线”。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无论闲与忙,交货期固定;即使增加流水线上产品的种类,生产计划也不会发生改变;产品质量稳定;可以用较少的员工从事大批量的生产(许多麻辣烫店主、摊贩常常是一个人包揽所有工作);高效利用零碎原料,并使备用品标准化;生产周期较短,餐桌翻台率较高。基于这种方式,麻辣烫店、火锅店不仅可以满足食客多样化需求,而且能在最短生产周期内实现高利润。
《麻辣烫为什么穿在签子上卖?》不仅揭示了餐饮业生产管理及经营规律;对于其他行业的经营管理者而言,也不无裨益。
在许多人的潜意识中,餐饮业是门简单的生意。初鹿野浩明驳斥了这种想当然的论断。餐饮业与制造业不同,不存在“只要营业收入提高就会有利润”的规律,而需要确切地将市场需求和顾客需求相统一,实现供求平衡。实际上,麻辣烫店、火锅店的效率相当高。就拿火锅店老板面临多重工作任务时的效率和从容程度来说,许多其他行业的管理者无法与之相提并论。
在餐饮行业,颇为流行的一种说法是:一个店铺有排队现象,代表店铺的人气较高。初鹿野浩明通过对单店座位数、供餐时间(食物加工时间和餐桌周转时间)等指标的测算,一针见血地指出,食客排队除了所谓的人气高等原因外,通常由店铺规划失误(生产能力与座位数不匹配)造成。
餐饮行业的规则范文3
摘要:近期餐厅收取开瓶费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关于餐厅收取开瓶费的性质及法律依据等也需要在法律上进行界定。为此,本文就餐厅收取“开瓶费”问题,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本文首先对近些年典型“开瓶费”案件的判决进行了分析,接着分析了“开瓶费”法律性质及其告示形式分析。在此基础上对收取开瓶费的合法性进行了分析,文章认为收取适当的开瓶费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最后提出了进一步规制“开瓶费”措施,包括国家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以及餐饮企业进一步完善“开瓶费”收取。关键词:行业规定开瓶费合法性Abstract:Recentrestaurantcorkagefeechargedtobecomeahottopicofpeople''''sattention.Restaurantchargecorkageonchargessuchasthelegalbasisforthenatureandneedtodefineinlaw.Tothisend,thisarticleontherestaurantcharged"corkagefee",fromthelegalpointofview.Inthispaper,typicalofrecentyears"corkagefee"casesareanalyzed,followedbyanalysisofthe"corkagefee"legalanalysisofthenatureandformofnotices.Basedonthischargecorkagefeesonthelegalityoftheanalysis,thearticleconsidersthatchargingcorkagefeeappropriatetohavealegalandrationality.Finally,furtherregulatorysystem"corkagefee"ofmeasures,includingthecountryinimprovingthelawandcateringenterprisestofurtherimprovethe"corkagefee"charge.Keywords:industrycorkagefeeprovisionsofthelegitimacyof
目录摘要引言一、对近些年典型“开瓶费”案件评析二“开瓶费”法律性质及其告示形式分析(一)开瓶费的性质(二)开瓶费告示形式三、对收取开瓶费的合法性分析(一)关于收取开瓶费是否合法的观点(二)收取合理的开瓶费具有合法性(三)我国法律也没有做出禁止性规定(四)符合国际惯例(五)收取开瓶费具有合理性(三)关于餐饮行业规定四、进一步规制“开瓶费”措施(一)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二)餐饮企业进一步完善“开瓶费”收取参考文献
对餐厅收取“开瓶费”问题的法律思考引言餐厅收取开瓶费是不是合理的?近些年,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一些餐厅消费者在餐厅就餐,被收取了开瓶费之后,甚至走上法庭以讨个说法。收取开瓶费的法律性质是什么,有没有法律依据,餐饮行业规定能不能作为收取开瓶费的依据,凡此等等都成为人们争论的焦点。为此本文就餐厅收取“开瓶费”问题,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一、对近些年典型“开瓶费”案件评析为了更好的分析酒店收取“开瓶费”问题,我们首先分析一下因收取“开瓶费”案件的诉讼情况。由于餐厅酒水的价格比市价高出许多,让很多消费者难以接受,致使消费者去餐厅聚餐时试图自带酒水,但又遭到餐厅收取高额的开瓶费。许多消费者为此愤怒和不满,认为自己的消费权利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与侵害,于是,一些餐厅先后被消费者告上法庭。为此,一些案件在全国都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中,没有关于消费者若自带酒水进店消费餐饮企业能否收取“开瓶费”以及如何收取的规定。从法院的判决中,我们可以看出法院在一些案件中虽然判决被告向原告返还收取的开瓶费,但是在判决理由中,法院主要是依据双方的约定来确定。二“开瓶费”法律性质及其告示形式分析(一)开瓶费的性质“开瓶费”是一种通俗的说法,其实叫“服务费”更恰当,是指餐饮业因消费者自带酒水享用饭店的服务和环境而向消费者额外收取的费用。(二)开瓶费告示形式餐饮业收取开瓶费,必须要以一定形式告示给消费者。在告示形式上,“开瓶费”一般通过店堂告示的形式告之消费者,如“谢绝自带酒水,自带酒水,加收开瓶费”。这种形式的通知、声明在法律上属于格式合同问题。三、对收取开瓶费的合法性分析关于餐饮业收取开瓶费是否合法也是一个长期争论的问题。笔者认为收取适当的开瓶费是合理的,并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一)关于收取开瓶费是否合法的观点在酒楼饭店与消费者之间围绕“禁带酒水”和“开瓶费”这场利益搏弈之中,对收取开瓶费的是否合法的主要有两种观点:(1)收取开瓶费违法。(2)收取开瓶费合法。(二)收取合理的开瓶费具有合法性笔者认为,收取适当的开瓶费是合法的酒店经营者只要公开、明示地收取与饭店档次、服务水平相适应的自带酒水服务费并非不公平、不合理的霸王条款。原因在于:1、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真情权、选择权、及公平交易权。知悉真情权是消费者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根据消费者保护法的规定,收取开瓶费并不违法2、符合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作为公民的消费者与作为法人的企业在经济活动中享有平等地位,不能损害对方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因此,我国依据上述法律,顾客与饭店的交易活动要以平等地被双方都接受的互利协议为基础,具体地说,顾客不能不经饭店同意强行入住或自带酒水、食品在饭店消费,饭店也不能强迫顾客人住饭店和在饭店消费。(三)我国法律也没有做出禁止性规定关于饭店是否可以禁止顾客自带酒水或者收取自带酒水的消费者服务费的问题,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法律中都没有禁止性规定。(四)符合国际惯例从国外酒店经营情况来看,收取一定的开瓶费诗允许的。(五)收取开瓶费具有合理性餐饮企业在装修、设备、餐具和服务上面都投入了大量资金,消费者在享受美食和良好的环境及优质的服务时,应充分考虑饭店的利益,支付适当的开瓶费也具有合理性。(三)关于餐饮行业规定从餐饮行业来看,为了维护行业形象,餐饮行也制定了一些的行业规定。2002年4月,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将“饭店可以谢绝客人自带酒水和食品”写进了《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而消费者协会也发表了一些申明,认为收取开瓶费存在违法行为。四、进一步规制“开瓶费”措施(一)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需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规定,只有通过了正当程序进行了充分的立法博弈,“开瓶费”的规则才能融合各方的意见、反映各方的利益,才能真正做到公平与公正。(二)餐饮企业进一步完善“开瓶费”收取应该认识到,法律固然是平衡餐饮企业与消费者利益关系的重要手段,却不是惟一手段。餐饮业是一个充分市场化的行业而不是垄断行业,市场竞争这只“无形之手”,同样可以调整餐饮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化解自带酒水这个难题。1、不收取开瓶费2、进一步完善“开瓶费”格式合同条款经营者在拟定“开瓶费”格式合同条款,应当符合现有法律规定和交易习惯。
参考文献[1]龙卫球著《民法总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12月第二版。[2]《民法学》郑立、王作堂主编1999年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3]王泽鉴著:《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七册,《定型化旅行契约的司法控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4]丁建安、张秋华:《格式合同的规制与消费者权利的保护》,载于《行政与法》,2005年第6期。[5]吕伯涛主编,《适用合同法重大疑难问题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7月。[6]徐伟,、张小乐、颜佳文:《格式合同法律问题研究》,载于《商场现代化》,2005第10期。[7]杨紫烜主编:《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1月版。[8]张昱明.对收取“开瓶费”的法律分析[J].理论界,2006,(11).[9]饭店加收“开瓶费”合法吗?[J].中国商贸,2000,(12).[10]吴小林,谢谦明.酒店败诉"开瓶费"官司[J].家庭科技,2005,(02).[11]肖宏.“开瓶费”之争中的法官立场[J].中国律师,2005,(06).[12]韩玉灵,郭庆.从法律角度看“能否自带酒水”的争论[J].旅游学刊。
餐饮行业的规则范文4
作为餐饮行业的管理者,我是从最基层做起的,所以我知道每上一个台阶就如同上高山拜佛一样要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做好每一件事情,每一份工作,这样才才有机会走上最高峰,才能见到最美丽的风景!
走入社会这所大学我就选择餐饮服务行业做我的精修课程,在这门课业当中我学会了如何做人、做事、交朋友!每件经历的事情都让我有所感悟,有所收获,不同级别的工作更是上我学会了做人、做事,特别是做一个管理者,要想做好工作就必须多面、换角度看问题,才能更好的解决企业与员工、员工与员工之间的矛盾。
在不同级别工作中正真体会到了努力靠个人、成功靠团队!左右提携,上下同欲,才是团队不倒的基石!在东方长春建立17年的历史长河中,刘总、王总及各位店长都用时间证明了他们对东方的忠诚,他们为东方的发展奠定了不可代替的基石,他们在东方奉献了自己的青春,为了企业放弃了花前月下,为了企业放弃了很多佳节的天伦之乐做为管理者,将来有一天我如果能真的做上店长,我一定以他们为榜样,不求最好,但求更好!
同样的作为管理者我也能深深体会到来自企业最底层的呼唤和压力,如果我能做上店长我也要每月抽出时间去做各个岗位基层的工作,体会基层员工的辛苦和劳累,掌握更好的劳动技巧指导每位新来的员工,调节每位老员工的工作疲劳期,我要做到上下同欲,力求永不倒的团队,
作为酒店的管理和其他的政事一样,店长抑或说所有的管理者一样都要施仁政,才能达到上下同欲,在我们这个行业里所谓的施仁政就是人性化管理,但人性化管理需要牢记始
终是为制度化服务的。我们尽可能的在员工工作以外做工作,在生活上关心、在思想给予及时正确的引导,经营员工的思想和企业文化同步,将是未来我们做管理的最有利管理工具……
餐饮行业的规则范文5
“聚拢行业人脉,以沙盘推演的形式畅谈如何更好地经营餐饮企业;智慧碰撞,在这个冬日的下午规划2014年我们企业的走向。”这是冯伟传媒总经理冯伟为新晋商《2014我们去哪儿》餐饮管理主题沙龙主持人的开场白。
核心:餐饮依然是品质为王
在现代餐饮业中,核心系统是指企业的核心技术,即菜品配方,面食料包等具有专利性的产品与配方。按照游戏规则,十余位业内人士按照座位习惯被分为两组来围绕五大系统阐述各自的观点。
在芙蓉酒楼总经理葛刚看来,他们的核心系统建设是着力将“中央厨房”的供应链经营好。从2010年起,芙蓉酒楼就在娄烦县建立了养殖基地,种蔬菜,办养殖,极大地保证了原材料的新鲜、放心、绿色,他强调扩大产品基地依然是2014年芙蓉酒楼致力推进的核心战略。
冯伟的观点是,在餐饮菜品趋于同质化的现在,一方面要继续根据消费群体来细分配料;另一方面,把核心材料的加工过程放大作为行销的重点也是亮点。
品牌:从市场需求来定位比较准确
“我们借助品牌受益了,但是有利润却没有市场,企业的发展空间不够大。就因为品牌是人家的。”德得轩总经理李学文还认为,实体经营的成功一定是品牌的成功。
李学文还拿山西本土餐饮品牌做了分析,他认为多数企业在盲目扩张的时候忘了深度精耕,这样的结果是品牌成了地区的品牌,在全国却排不上号。“原因就是品牌定位方面没有深挖。”德得轩近几年比较注重品牌定位跟客户的对接,定位就是年轻化,品牌设计就是青春快乐体验。
对于品牌系统方面,从事企业品牌设计多年,并与多家高端餐饮设计经验的山西浪涛设计总经理张学明则更有见地。在他看来,用餐后最能够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餐馆的环境与形象,这也体现了品牌形象包装的重要性。张学明说,除了产品形象之外,形象文化也非常重要。产品的卖点要放大了讲,原材料技术取自哪,什么样的工艺,让消费者来主动传播,让营销包装与口碑营销形成良性组合,进一步扩大品牌的传播面。
财务:数据管控与预算都很重要
在顺溜刀削面总经理郑宇看来,财务系统在餐饮企业中的重要性远比店面装修、服务员的容貌重要。他以自己多年的经营经验与大家分享了企业管理中数据切割的重要性。他认为,企业家的责任就是让企业寿命延长,让它能活下来,能挣钱。企业要挣钱就是要设定一个既定的目标,投资多少?一年想挣多少?多长时间才能收回成本?这些都可以采用既定目标倒推进行分析,采用这样比较科学的管理方法对于连锁经营的企业经营决策有着极大的帮助。投资回报率、翻台率、上座率……这些指标都决定着顺溜刀削面连锁店铺的增减。
郑宇说:“我们搞餐饮,就是两个,不是产品出了问题,就是服务出了问题了。最后就是管理出了问题了。管理有问题就是数据有问题。”在财务预算的重要性上,晋中味臊子面胡小忠经理与同行顺溜刀削面的观点出奇地达成了一致。
人脉:跨界经营的必要性
铁道大厦邢尚新总经理谈到了企业管理中的三大人脉建设:
内部人脉: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选对主要负责人,把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位置上。这样才能达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按照标准严格执行,做自己该做的事,做的让自己满意,也让客户满意。优秀企业内部,一定是一个良性运转的团队在运作。搭建一个有着极强凝聚力的核心管理团队是企业发展的关键。
行业人脉:邢尚新认为,同行不是冤家。跟同行交朋友,坦诚相待的朋友是愿意把客户和你共享的。另一方面,与同行业交朋友,成为知心朋友,困难的时候出招,有好事的时候分享。取其所长,补己所短,也有益于企业的成长。
跨界人脉:人脉就是“财脉”,关系就是生产力,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跨界经营,在他眼中,其实就是对潜在消费者的经营。有朋友,就是要实现强强联手,资源整合,最终实现共赢。
按说在经营餐饮企业的过程中,人们一再强调的是经营产品或服务,但是,古往今来,在中华大地上的成功企业无一不在用心经营着自己的“口碑”,而这个“口碑”除了产品出色不少外,更多的一个原因就是朋友的面子,在无法以完全的市场竞争来划定规则的时候,人脉经营则成为颇具特色经营之道。
管理:打造系统化的激励机制
在谈到企业管理的时候,好好吃锅魁总经理张勇表达了自己的困惑,给予核心管理者以及技术骨干以一定的股权激励,但是这种激励却无法长期得到这些骨干的认同。
对于这样的困惑,慧文化投资集团执行董事覃瑛认为,良性的企业管理是一套完整的体系。应该是除了日常制度性的章程大家必须遵守之外,管理者与员工建立一种平等的对话机制,以及形成一套良好的企业认同文化。“在友好的氛围中解决企业问题则是将企业管理演绎到了最佳境界。”
餐饮行业的规则范文6
【关键词】集体谈判;资方代表权;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雇主联合会
通过查阅相关的资料,笔者注意到学者们对于集体谈判中职工代表方的主体地位研究颇多,他们研究的主要是发生在企业内部的基层集体谈判,而对于某一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中资方代表的主体地位的确定和法律责任的认定却很不够,对于代表权的界定比较模糊。
一、资方代表权概述
1.资方代表权的概念
行业性、区域性资方代表主要是指在集体协商并着手制订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的过程中组织并代表用人单位一方的主体。而资方代表权是指代表用人方意志和利益的资格、权利和义务。
2.资方代表权的性质与特点
这种代表权产生的行为并不同于民法上的行为,其具体的原因有二:一方面,在集体谈判中,资方的代表者是从企业中产生的,他们与被代表方是同一个民事主体的内部关系,二者的利益是休戚相关的。但行为中,这一行为是发生于两个相互独立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另一方面,资方代表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一系列的民事行为,并不发生另外的效力归属问题。而人的行为效力仅归属于被人。资方代表权不同于一般的政治代表权以及企业法人代表权之处,也就是其特点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资方代表权是限制性权利和限制性义务的统一,而这里所指的权利义务是指社会法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其次,资方代表权是一项基础性的权利,参与谈判签订集体合同的权利以及进行仲裁、和解的权利都是在代表权的基础之上产生的。没有合法有效的代表权,其他的权利都无法得到有效的落实。最后,许多国家都对资方代表权的产生制订了一系列严格的专门性程序,并且形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组织,来负责集体合同的签订以及运作,如德国的产业雇主联合会。
二、中国资方代表权的运行现状
1.资方主体的缺失
目前,中国企业联合会是国际劳工组织和中国政府承认的中国雇主的代表性组织。由于参加的企业数量有限加之其本身的功能定位不明,许多企业经理人倾向于把中国企业联合会视为与政府接触配合的可利用渠道而非劳动关系领域中雇主方的代表。针对这一问题,当下许多地方采取的做法往往是由地方总工会和下属企业分别签订合同,或者由当地的主要雇主作为代表签订协议。
2.不同所有制企业间代表权的竞合问题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作为资方的企业自然也是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以及外资企业等等。由于各种所有制企业的运行规则不同,规模大小不一,在集体谈判过程中的参与度也不一致。有调查显示,2001年6省市的100家企业中。国有企业签订集体协议的比例是78%,合资企业为38.1%而私营企业仅为15.4%。
众所周知,国有企业的规模和影响力巨大,且有比较深厚的政治色彩,对于集体合同的签订起到了示范效应。但私营企业由于规模小,企业主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角度考虑,往往不愿意签定集体合同,担心增加自己的成本。因此,不同所有制企业间如何协调,共同与工会签订一份具有约束力的集体合同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3.武汉市的探索与实践——以武汉市餐饮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为例
2011年4月,武汉市餐饮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得以制订。合同的第二条指出该合同对武汉市行政区域内的餐饮企业和餐饮企业从业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企业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值得关注的是这次集体合同谈判的主体。资方的代表是武汉市餐饮业协会,该组织是由武汉地区从事餐饮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和相关人士,自愿结成的行业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武汉地区中小型餐馆众多,武汉市餐饮业协会对于这些没有成为协会会员的餐馆餐饮企业能否代表这些中小型餐饮企业的利益,以及集体合同的效力能否及于这些企业,我们对此表示疑问。虽然从合同摘录的条款来看,该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针对武汉市行政区域内的餐饮企业均有效力。可是对于违反合同约定的后果,只是原则性的规定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宣示性的条款对于遍布武汉各地的餐饮业主们是否真的能够产生应有的约束力是值得商榷的。
这也是我国现有的集体合同制度在执行中的真实写照,由于资方缺乏一个具有约束力,专业素养的组织在行业性的集体谈判中行使谈判权,而且缺乏一个有资格的主体代表整个行业的经营者去行使集体谈判权。这导致集体合同的执行有很大的难度,合同的效力难有保障,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使得好不容易争取到的一些宝贵权益成为一纸空文。
三、展望及建议
通过对西方集体谈判制度的介绍对比集体谈判制度在我国具体的实施情况,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集体谈判制度将发挥其更加巨大的作用。而资方代表权合理性问题则非常重要,代表权利是如何产生的,权利的运作应该遵循怎样的规则以及对于权利运行的必要监督等问题,都关系到集体谈判的结果以及集体合同的有效执行。
1.代表权的产生
就更高级别的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而言,资方集体谈判权的产生则更值得思考,我们需要一个谈判主体产生的程序,就我国现状而言,不少行业协会代为履行了这一职责,这需要注意的一个地方是大型企业与中小型企业的负担能力不同,对劳动力的消化程度也不同,需要做到二者的兼顾。代表中应当既有中小型企业的代表也有大型企业的代表,并且还需要具有职业谈判技巧及法律素养的职业化人士参与其中,从而保证集体谈判权利的合理性。
就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而言,由于我国现在中小企业众多,就业者工作变动频繁。应由行业性的谈判在本行业内发挥普遍约束力,各个企业在这一框架下进行基层的集体谈判,结合各自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处理。
2.代表权的运行规则
资方代表权在产生之后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因而需要一些规则去进行规制。比如说企业在进合会中需要受到相关的制约,定期的召开会议进行沟通,确保代表权切实代表企业方的利益。此外,谈判代表的产生也需要制订相关的规则,企业联合会的内部可以自行约定以保证具有专业素养且能够全面代表资方利益的人员入选。
3.代表权利的约束
资方代表权得到落实后,也需要防止权利的异化,因而必要的监督是不可或缺的。一方面,我们要保证监督主体的多元化,本地区的企业主体,同级别的工会以及政府,人大代表都可以对其进行监督。资方联合会应该定时的将内部的信息公开,以便个人与集体的监督。
另一方面,监督的形式也应多样化,资方可以定期的公布相关的信息,也可以由个人申请对信息予以公布。
四、结语
自人类步入工业社会以来,劳资双方就一直在为各自的权益进行不懈的斗争,集体谈判作为集体合同的先行步骤为解决劳资纠纷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切实的落实资方代表权并有效的监督其运行必将大大的促进集体谈判制度的发展,为构建我国和谐的劳动关系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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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伍学先《集体合同谈判权》,《工会理论与实践.中国工运学院学报》1995年02期.
[3] 赵炜《基于西方文献对集体协商制度几个基本问题的思考》,《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0年05期.
[4] 程延园《集体谈判制度在我国面临的问题及其解决》,《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4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