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安全培训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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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安全培训

道路运输安全培训范文1

一、行业基本情况

(一)全县有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4家。即:xx有限公司运输车队,拥有危货运输车xx辆,xx吨;xxx客货运输有限公司,拥有危货运输车 辆,xx 吨;xx县物资贸易公司拥有危货运输车xx辆,xx吨;xx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拥有危货运输车xx辆,xx吨。

(二)全县客运企业2家。即:xx黔顺汽车客货运输有限公司,拥有客车 辆;xx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拥有客车 辆。

(三)全县有客运站(点)3个。即:xx县xx客运车站、xx客运发车点、x客运发车点。

(四)全县拥有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9家,三类汽车维修企业含摩托车维修企业200家。

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一)全年度道路运输行业未发生重特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二)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我所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来抓。XX年随着国家燃料税改革,我所及时转变职能,从过去重收费转安全管理到现在全力抓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增设安全监管岗位,增加安全监管人员,满足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安全生产形成经常化、制度化监管。制订有《春运道路运输突况应急预案》、《道路运输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应急预案》、《防汛抢险救灾预案》、《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烟花爆竹监管实施方案》、《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方案》、《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加强农村客运管理工作方案》等有效应对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危货运输车辆安全监管,要求驾驶员、押运员在运输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执行公安机关指定的线路行驶,全年未发生运输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经过城区和人员密集场所,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为提高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我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培训。全年组织道路运输经营单位责任人安全例会 次,会上学习有关文件精神,通报近期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举一反三,从中吸取教训。要求各道路运输经营单位,每月不少于1次组织驾驶员、乘务员集中进行安全学习和教育培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行业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素质;利用赶场天向广大群众开展安全教育活动5次,发放宣传资料XX余份,把安全教育以最快速度宣传到每一个道路运输经营单位及每个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

(五)建立有交通安全监管人员结构网络图,明确有1位副职领导分管安全工作,具体有安全管理人员4人,有明确的责任分工,他们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工作认真。

(六)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有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制度等,

(七)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所长与副所长签定安全工作责任书,分管领导与岗位责任人签定安全责任目标和“包保责任书”,与各道路运输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了层层分解目标,人人落实责任。

(八)有半年和全年安全工作总结,并及时报县局及县委办。

(九)全面按时完成上级临时交通的各项工作,完成xxx年度新兵运输工作;完成全县抢险救灾、支农物资运输;完成突况运输任务;开设绿色通道,在高考期间组织出租汽车免费接送考生。

(十)大力开展交通安全法律的宣传教育活动,有图片、资料。

(十一)全年编写安全工作简报8期,并报送县交通运输局和县安办备案。

(十二)每月28日前按时向县交通局和县安办报送安全生产情况报表。

(十三)全年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14次,有参会人员签到和会议笔记。

(十四)全年组织道路运输安全大检查 次,每次检查有检查表格内容,表格上有检查与被检查单位签章。

(十五)全年组织出租汽车从业人员集中安全培训教育5期,培训人员535人次,有记录。

(十六)对上级的督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 起,落实率达100%。

(十七)转变工作作风,全年分别深入对各道路运输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共130次,排查隐患48起,已整改38起,整改合格率达95%。查处交警抄告客车23辆,并强制停运5天学习。

道路运输安全培训范文2

在2017年,我司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紧紧围绕****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突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安全生产运输的监管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集中展开了安全生产自查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工作目标

我司按照“部门具体负责,全员人人有责”的安全管理格局,明确安全责任制。一是领导全天值班,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二是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确保安全完成运输任务;三是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运输知识、业务技能培训,全公司安全员持证率100%;四是加大安全资金投入,对车辆安全设备更新、添置,增加安全防范力度;五是做好年终安全考核工作,明确考核范围和考核办法。

二、抓好隐患整改排查工作

1、认真做好“查隐患、抓整改、重落实、保安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首先实行安全检查与自查,并对每次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复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台账。

2、加大对车辆的监控力度,认真做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章帮教工作。公司GPS、北斗,微信等平台实行24小时监控,发现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及时提醒教育并给予相应的处罚,确保车辆运输安全在可控范围内。

3、抓好恶劣天气条件下安全工作,为保障对冬季雨、雪、雾天气下行车安全,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利用微信工作群、短信等平台为驾驶员及时发送天气预警信息,尤其是对执行长途运输任务须执行夜间行驶等任务的驾驶员,通过GPS、北斗在途系统监控,掌握其车辆动态,若经过特殊路段,第一时间电话提醒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

安排安全员督促驾驶员做好出车前的检查工作(按公司规定的检查表一一落实到位),雨季重点检查集装箱、灯光、转向、制动、轮胎、GPS设备、雨刮器,对存在问题的及时整改,杜绝安检不合格的车辆执行任务。抓好每天出车前交待,通过领导、安全员、调度员重点交待特殊天气及特殊路段行车的注意事项。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力度

我司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工作达到四个落实的总要求,即:人员落实、时间落实、效果落实。公司全体从业人员均为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对象,均应无条件地、自觉地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教育培训课程,车辆驾驶员为培训重点。驾驶员主要培训驾驶员职业道德教育、法纪教育、道路运输常识和现场急救知识教育、安全驾驶和机械安全常识教育、道路具体事故案例分析为主。其他从业人员主要培训职业道德教育、法纪教育、业务操作安全知识教育等为主。

公司的教育培训工作每个月举行一次,每次不少于2课时。教育培训工作的形式应形象生动,内容丰富多彩,也可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即请执法人员(运管、交警、刑警和其他法律工作者)上课,到事故发生地(也可以用音像制品代替)直击现场等。在微信群里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视频、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断加强驾驶员业务知识、操作技能的强化培训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特殊培训,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主持学习的安全员,必须有内容、有形式、有记录、有签字,严防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或代签字。授课人课前要认真准备讲义和教材,保证授课质量,达到良好的讲义培训效果。

对因故未能参加安全培训和讲义学习人员,要及时组织补课;对无故不参加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人员旷工论处,并要脱产补课。安全管理人员每半年要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工作总结,并对下半年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出安排,真正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四、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是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为核心,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主体,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责任到个人。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台帐,保证各项台帐真实、有效。针对驾驶员建立“一人一档”,车辆建立“一车一档”确认满足安全运输的相关要求。

二是加强对车辆、驾驶人的源头管理。注重预防为主、重点突出的方针政策。重点落实车辆报班制度,确保车辆日常例行检查到位,安全巡查告诫到车头、到人头,出车前对车辆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运输任务结束后车辆报修保养。定期开展车辆安全检查活动,力求车辆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加强对车辆隐患排查及治理,落实隐患整改措施。重点加强对车辆违章违纪行为管控,努力下压违章违纪率。对驾驶员管理严格执行上岗证制度,保证了驾驶员的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安全意识得到提高。

在日常工作中,为了保证我司货运车辆能顺利、安全的到达目的地,完成公司指派的出车任务,我司要求驾驶员在出车前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安全检查及准备工作:

1、检查燃油、机油、冷却水是否加注满,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2、检查电瓶的电量、电解液是否充足,电瓶连接线及备电气设备导线联结处是否有松动。

3、检查轮胎有没有被扎钉,有没有夹石头,胎壁有没有鼓包,有没有被刮伤的痕迹,查看轮胎是否维持标准胎压值。

4、检查转向系统有无故障,转动方向盘时,是否出现卡滞、松脱、松旷等现象,横直拉杆两端球头销是否出现卡滞,松旷等。

5、检查制动系统有无故障,踩下制动踏板、检查制动系统是否出现漏气、漏油等现象,检查制动是否有效、检查制动踏板自由行程及连接传动部分有无松脱,开口销是否安装可靠。

6、检查喇叭、灯光、雨刮器是否有效,后视镜位置是否适当,检查挡风玻璃是否清洁清晰。其中灯光部分应检查远光灯,近光灯,防雾灯,转向灯,制动灯,紧急双闪灯是否齐全有效。

7、检查随车工具(千斤顶、车头上挂车上的轮胎套筒、加力杆,各型号的常用工具)及简易备件是否携带齐全。

8、检查所有证件是否齐全有效,包括驾驶证、行车证、身份证、保险卡、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油卡、超限证。(挂车持有两份证件)

对于检查合格的车辆方可进行派车作业;检查不合格的车辆进入检查保修环节,暂不安排出车任务。

道路运输安全培训范文3

论文摘要:在目前液化天然气需求旺盛的情况下,液化天然气道路运输市场也越来越活跃液化天然气道路运输安全问题已经成为途经各地尤其是已发生过安全事故地区的热点问题因此,要从运输公司、运输从业人员、罐车生产厂家及危险货物运输管理部门等各方面提出安全措施及要求。

0前言

随着我国能源结构的调整,特别是很多城市采用液化天然气作为城市燃气气源以来,液化天然气的消耗量逐年增加。为了满足当前我国对于液化天然气的需求,2005年初,河南中原油田建设了全国首家液化天然气工厂,国内其他省份也相继建设了一些液化天然气工厂,如新疆都善等,有力地促进了液化天然气道路运输的快速发展。

采用低温罐车方式储运液化天然气,可以发挥道路运输方式的灵活性,有效地补充当前供气网络不足的问题,利用远海、荒漠地区的天然气资源,扩大天然气的供应范围。由于液化天然气市场需求旺盛,液化天然气道路运输企业快速发展,如今已形成了几个较大规模的液化天然气道路运输实体,各类运输车辆达到上千辆,运输业务遍及全国各地,最远的运距达到4 000多公里。

危险货物运输关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一直是人们关注和研究的热点问题。液化天然气作为2.1类危险货物,尤其是陆续发生的一些运输安全事故,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1液化天然气特性及罐车安全性分析

液化天然气是将天然气净化、深冷液化而成的液体,主要由甲烷组成,它是一种清洁、优质的燃料。液化天然气的体积约为其气态体积的1/600,有利于远距离的运输和储存.液体温度一般为-162℃-150℃,属于低温液体。液化天然气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或造成低温冻伤等危害,尤其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如发生液化天然气泄漏,气化的天然气会与周围空气迅速混合,如果达到5%~16%的爆炸极限,四周又存在点火源,则可能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

液化天然气道路运输载体为液化天然气罐车和罐式集装箱,两者的主体结构基本相同,罐式集装箱主要用于多式联运,方便罐体装卸。我国已有多家专业液化天然气运输罐车及罐式集装箱生产厂家,产品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低温绝热压力容器》(GB 18442 -2001) ,《液化天然气罐式集装箱》(JB/T4780-2002)等要求生产和检验。罐体为高真空多层绝热储罐,其绝热性能直接决定罐内的压力,若绝热性能不好,则罐内压力不稳定,会严重影响运输的安全性。

对液化天然气罐车的结构分析发现,安全隐患主要在于其后部操作箱内存在着大量的阀门和接头,如安全阀、液相阀、放空阀等,这些阀门直接与罐内相连通,如果哪个阀门出现问题,就可能会造成液化天然气的泄漏。

2液化天然气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形态及原因分析

液化天然气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若发生液化天然气道路运输事故,会给当地人民群众带来重大伤害,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为了突出重点,找出影响液化天然气运输安全的关键因素,本文对22起较为严重的液化天然气道路运输事故进行分析。

这些事故中,有12起事故为液化天然气泄漏。如2005年在316国道孝感段复线,一辆罐车后部阀门出现泄漏,在车辆尾部形成白色烟雾,幸亏采取紧固阀「1的措施消除了险情。通过分析发现,主要泄漏部位为操作箱的阀门和管路,这些部位防护能力较差,属于易老化、易损坏的设备。

上述22起事故中,有11起是由于LNG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辆碰撞或翻车引起液化天然气罐车出现安全隐患。如2006年,在连霍高速公路柳忠段1741km拐弯处,一辆罐车车速过快,加之路况不好,发生了严重的侧翻事故,使阀门松动,发生液化天然气泄漏。交通事故容易使罐体出现变形,由于阀门等部位相对脆弱,容易造成泄漏,但至今还未发生过罐车主体出现损坏而造成大面积泄漏的事故,说明罐体具有一定的防碰撞能力。

有7起事故为罐体阀门出现故障。如2005年,一辆罐车在京珠高速株洲段大石桥收费站附近,安全阀出现故障,发生液化天然气泄漏。罐车的主要故障是罐体的排气阀、安全阀出现松动,造成液化天然气泄漏。这些阀门的泄漏量都相对较小,通过采取紧固等措施,能够及时控制险情。

有3起事故为夏天炎热,罐壁温度过高,造成罐内压力过高,冲开安全阀。这种情况下若四周环境复杂,也易引发事故。如2006年,一辆罐车途经江都市田坝加油站附近时,由于气温较高,罐内气压升高,安全阀被冲开.使液化天然气从排气管中排出,经及时处理才避免了大的事故。

根据对LNG道路运输领域天然气泄漏事故的分析发现,泄漏事故的发生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a)交通事故引起罐体及主要附件的损坏,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主要有:刹车失灵等车辆自身问题;驾驶员对道路不熟悉,遇到问题采取措施不当;驾驶员违反危险货物车辆驾驶的相关规定,出现超速行驶、注意力不集中、疲劳驾驶等行为;

b)安全阀等罐体部件由于老化或运输过程中的颠簸出现故障,如阀门出现松动等问题;

c)温度的影响比较明显,夏天天气炎热,温度过高,易引起道路运输过程中的液化天然气罐体气压上升过快,引发事故。

无论是发生交通事故还是罐体出现质量问题,从更深层次来看都是运输企业管理制度的问题。如某运输公司所属车辆发生安全事故相对较多,说明这家运输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存在着一定问题,对于驾驶员管理存在严重漏洞,导致驾驶员经常出现超速等违章行为,才会接二连三地发生事故。另外,运输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罐体检查及维护制度,也会导致罐体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一些质量问题。

3液化天然气道路运输安全对策

考虑到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管理不当等,为了改善液化天然气道路运输安全状况,应从运输企业、运输从业人员、罐箱厂家及运输管理部门等各方面,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及要求。

3,1对承运企业的要求

承运液化天然气的道路运输公司必须具备2类危险货物运输资质,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等法规、标准对危险货物运输的要求。

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对罐车应建立技术档案,对阀门、仪表维修状况等进行跟踪检查,保证罐体的阀门等关键部件在运输途中不会出现故障。

对液化天然气道路运输要进行安全评估,辨识各种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对策。运输企业应制定液化天然气罐车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通过培训使驾驶员及押运人员能够采取正确有效的补救措施。

要对液化天然气道路运输全过程进行安全控制,对运输车辆实行GPS全程监控,公司实时掌握承运车辆的运输动态,约束驾驶员的行为,加大对驾驶员超速驾驶等不安全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风险控制,增加安全性。

3.2对运输从业人员尤其是驾驶员、钾运人员的安全要求

不论液化天然气罐车还是罐式集装箱运输车辆都属于重型货车,当遇到突况时,往往难以控制,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故驾驶员要做到小公安全驾驶,不留事故隐患。

驾驶员及押运员要了解液化天然气的性质、危害特性及罐体的使用情况,一旦罐体出现安全问题等意外事故时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事故发生时,要及时使用干粉(最好为碳酸钾)灭火器灭火,不可用水直接喷淋液体泄露处。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避免事故后果进一步扩大。采取一切措施,配合当地事故救援单位,减少事故危害性,必要时进行泄压、倒罐处理,确保安全第一。

3.3对罐车生产厂家的要求

罐体的质量直接决定了液化天然气道路运输的安全性,高质量的罐体也是保障液化天然气道路运输安全的基础。罐车生产厂家要提高产品质量,尤其要加强对罐体关键部件如阀门、管路等的质量管理和检验,避免出现故障。另外,要定期对罐车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调查,以便及时根据罐车使用中发生的问题进行改进设计,进一步保障质量和安全。

3.4对各地危险货物运输管理部门的要求

目前我国已经加强了对危险货物运输的整治力度,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还需加强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日常管理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应急预案,并不定期地进行演练,加强对液化天然气运输车辆的监管,避免出现故障。交警部门要对液化天然气运输车辆超速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罚,规范驾驶员的驾驶行为,保障车辆规范运行;交通运管部门要对液化天然气运输公司严把准人关口,加强对液化天然气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制定针对液化天然气道路运输作业及管理的操作规程;质检部门需要加大对罐体的质量把关.以从源头上确保安全;消防等部门要全面了解液化天然气的特性,必要时能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消除险情。

道路运输安全培训范文4

2月11日,*省境内连续发生2起硫酸运输车辆翻车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和硫酸泄漏;泄漏的硫酸污染了周边环境,威胁到当地群众的生活用水安全。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安全监管、环境保护部门指导地方做好环境检测和污染处理工作,确保群众用水安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环保总局已要求*省有关部门查清事故原因,控制、清除环境污染。为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现将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的简要情况

2月11日1时47分,大理中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一辆专门运输硫酸的罐车,在大理州漾濞县跃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装载浓硫酸后运往镇康县鸿俊矿业公司,行至*省*市*县*乡*村时发生事故,翻入路边*坝河中,导致车内二人(含驾驶员)轻伤,并造成30吨浓硫酸泄漏流入河中,部分泄漏的硫酸经康家坝河流入风庆县三岔河后进入两岔河水库。

2月11日6时30分,同属大理中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另一辆硫酸运输车,也是在大理州漾濞县跃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装载硫酸后,从大理驶往安宁途中,行至楚雄州安楚高速公路螃蟹箐路段时发生倾倒,汽车槽罐内约24吨硫酸泄漏,部分硫酸流入星宿江内,事故造成驾驶员和一名农民轻伤。

另外,1月28日,在*省境内的老安楚公路距离昆明51公里处,还发生一起硫酸罐车被追尾事故,造成罐车内的17吨浓硫酸泄漏。在用熟石灰中和泄漏硫酸时,产生的大量烟雾弥漫到附近的安楚高速公路上方,又导致高速公路上5辆车连续发生追尾事故。

上述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迅速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调运大量石灰中和泄漏硫酸,及时防止了附近水源污染和事故扩大。

二、事故暴露出的问题

以上3起浓硫酸运输泄漏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影响到当地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教训深刻。尤其是*省同一个运输单位的运输车辆在同一公司装载硫酸后,同一天连续发生两起同类事故,暴露出当前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一)危货运输单位安全管理松懈。2月11日两起事故的肇事车辆均属于大理中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两辆肇事的浓硫酸运输车严重超载(*市肇事的车辆核载15吨、实载40吨,楚雄州肇事的车辆核载16吨、实载35.4吨),夜间行驶,加之雨后路滑,冒险行车,司机疲劳驾驶,引发事故。暴露出该公司安全生产问题严重,安全管理严重不到位。

(二)危险化学品发货销售单位没有严格执行国家严禁危险化学品超装的有关规定。2月11日两起事故的硫酸销售企业同为大理州漾濞县跃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没有遵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交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119号)的有关要求,没有认真核对承运车辆核载质量,对承运车辆严重超装,埋下重大事故隐患。

(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存在漏洞。大理中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危货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及罐体经质监部门检测合格,司机持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大理州漾濞县跃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取得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和生产备案证明,均属合法企业。但2月11日发生的2起事故暴露了两家企业均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说明对取得相关许可的危货运输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还亟待加强。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采取有效措施监督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加强管理,增强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建立并严格执行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管理制度,严禁超装超载。安全监管部门对发现有超装超载问题的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反复出现超装超载问题的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要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二)交通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单位全面落实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利用GPS等成熟安全技术,加强对营运车辆的监控,杜绝超载运输、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运输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剧毒溶剂和强腐蚀性等高度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要尽量避免夜间和雨雪天气行驶。对多次发生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运输单位要吊销危险货物运输资质。

(三)加强道路运输执法监督检查。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完善安全监管、公安、交通、环保、质监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执法检查机制,加大道路运输安全执法检查的力度,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是否超载、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

道路运输安全培训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加大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有效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努力保持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稳定的态势。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对辖区内监管重点企业抽查率达到100%。

(二)确保对本行业权限内群众举报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三)确保县、县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整改跟踪率达到100%。

(四)确保本行业权限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期结案率达100%。

(五)切实规范执法行为,避免因违法行政执法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确保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

(六)通过联合执法、明查暗访和邀请第三方专家联合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查活动。

三、工作原则

(一)属地监管原则。强化属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站(所)的作用,落实分级分类监管的职责。

(二)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分工,编制并实施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教育为先原则。健全“企业主动查隐患,部门抓督查”的工作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注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执法检查,兼顾其他行业领域,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实事求是原则。根据本部门实际,科学确定执法检查的对象与频次,努力做到监管执法计划与监管执法能力相适应,使执法检查计划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六)严格考核原则。严格执法考核,促进执法责任落实。每次检查都做到明确检查内容和范围,规范检查程序,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四、监督检查依据、范围、内容

(一)监督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法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省安全生产条例》、《省道路运输条例》、《省公路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和行政执法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交通运输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等。

(二)监督检查范围

对全县道路运输(客运、公交、出租,货运、维修、驾校)等企业;公路水运交通基础设施以及在建交通工程建设企业、施工现场;水上运输、港口码头、船闸等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依规实施监督管理。

(三)县局监督检查内容

1、市、县、县局文件落实情况;

2、安全会议部署落实情况;

3、单位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4、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和值班值守情况;

5、重大活动安全部署落实情况;

6、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7、市、县挂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情况;

8、市、县、县局部署其他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四)行业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内容

县公路管理站

1、未按技术标准规定在公路上设置规范、醒目的警示标志、路面标线、护栏、防撞护墩、错车道(包括在急弯、陡坡、视距不良、连续下坡、路侧险要、水毁塌方、易塌方落石、平面交叉路口、穿越学校、集镇、村庄等路段)等相关安保设施的。

2、未制定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的,未储备应急物资的。

3、桥梁未按照规定建立一桥一档的,四、五类危桥未按规定采取限行、禁行等相关安保措施的。

4、未按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

5、严格执行巡路制度,坚持上路巡查,检查巡查记录、台账是否完善。

6、在公路上的工作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

7、坚持严格执行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和违章建筑治理并举。

8、路域环境治理不到位,影响交通安全的。

9、对陡坡、急弯、危险路段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养护设施进行重点排查,发现影响道路安全的障碍物及时通知养护人员清理。对道路积冰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10、其他影响道路安全的行为。

县运输管理所

(1)客运场站

1、没有任何证照,非法从事客运站场经营的。

2、客车发车前没有按照要求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例检,没有详细记录的。

3、没有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的。

4、没有严格“三品”检查,安检仪没有专人负责、没有正常使用的。

5、车站调度室对手续不全车辆进行报班的。

6、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站内消防设施不齐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

7、站内违反消防安全行为的。

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2)客运企业、营运(公交、出租)车辆:

1、没有任何证照,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的。

2、线路许可与道路运输证、实际运营线路不一致的。

3、客运(旅游)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4、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线路牌(标志牌)。

5、GPS车辆终端平台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

6、车辆座位、实际座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

7、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没有试卷的。

10、企业包车合同、派车单没有随车携带的。

11、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

12、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3)普货(危货)企业、营运车辆:

1、道路运输证与经营许可范围不一致的。

2、普货(危货)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3、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押运员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

4、GPS车辆终端平台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

5、车辆吨位、实际吨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

6、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7、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

8、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

9、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

10、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县维修管理所

(1)维修企业:

1、企业证照及现场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机构、人员配备、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是否完善。

5、是否有私自改装车辆违法行为,遵守安全法律法规情况。

6、安全生产资金是否足额提取,是否配备通讯、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设备。

7、维修服务质量情况,是否有社会投诉和损害、欺诈车主利益的行为。

(2)驾培企业:

1、企业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机构、人员设备、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教练车安全技术性能、教练车安全管理制度及年审情况。

4、教练人员持证上岗、随车教练等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是否完善。

5、企业的消防设施及设备配备情况。

6、安全生产资金是否足额提取,是否配备通讯、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设备。

7、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县地方海事处

1、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渡口的监管部门和责任人未落实到位的。

2、船舶不具备运营条件,私自停靠,超范围运营的。

3、船舶在夜间、雨、雪、冰、雾、大风、冰凌期等恶劣气象条件下运营的。

4、船舶超速、超员、超载等不安全行为的。

5、船舶“带病”运营,未配备足额的救生、消防等安全设施的。

6、客船乘客上船未按要求穿救生衣的,渡口未按要求设置相应标志。

7、船员未持有效的适任证书、从事客货运输或违章操作的。

8、“三无”船舶、农用船、渔船非法从事运输的。

9、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10、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经费、装备落实不到位的。

11、渡口标识不明显,没有乘客须知、渡口守则、安全注意事项等要求的。

12、营运船舶的所有权证、检验证书、水路运输许可证等有效证件不齐全的。

13、对船员未进行定期安全教育

14、其他影响水上通行安全的行为。

县航道管理站

1、危及航道安全的违法行为。重点治理在航道内进行围网养殖、围网捕鱼、种植水生植物的行为;占用航道边坡进行堆放、装卸货物行为;经营船舶占用航道进行过驳作业行为。

2、航道基础设施。重点对航标、航道护岸、临跨河设施、标志标牌、防撞设施等维护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船闸设施。检查船闸机电设备、基础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机电设备运行是否可靠、操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船闸过闸秩序。船舶过闸是否有序,船舶在待闸区、服务区是否按规定停靠;危险品船舶是否在指定区域待闸、是否单闸放行;引航道船舶是否运行安全有控。

5、做好办公楼及水上服务区防盗、防火、防电等工作。

6、航道重点建设及养护工程。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安全标志,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器材、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

7、船艇等专用设备。检查车、艇是否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是否处于适航状态。

8、航政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许可程序和通航标准进行许可控制,检查未经许可擅自新建临跨过河设施行为。

9、其他影响通航航道安全的行为。

县港务处

1、机构设置、人员资质情况;是否取得港口生产经营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通过培训;码头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有上岗资格资质;

2、规章制度管理体系情况;各种规章制度是否下发执行,操作规程是否符合要求;

3、安全生产作业条件;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劳动环保相关工作要求,职业防护工作是否得到落实

4、作业设备设施管理情况:码头系船柱、护轮坎、防撞护舷是否完好;作业设备是否在正常工作状态

5、应急预案建立情况;各项应急预案是否制定下发,应急演练是否开展;

6、消防、环保设备以及防护用品管理情况,消防用品是否合格有效;环保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7、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各项安全文件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是否开展,隐患整改是否完成;

8、季节性安全生产开展情况,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9、作业现场及港口水域有无违章、违禁现象;

10、其他影响港口作业安全的行为。

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1、做好企业安全“三类”人员初培、继续教育工作,对在建工程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

2、做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积极创建省级“示范工地”、“示范工程”。

3、加强对重点工程的安全监管,开展好季度大检查。根据项目特点和施工进度,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安全专项费用,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行。

4、督促工程科对施工企业的相关证照及施工方案等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以下行为:施工单位和建设法人未按规定要求签有安全施工合同的;无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方案的;工程施工未按照施工规范和相关操作规程进行的;公路改建施工未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的。

5、对监督范围内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的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进行重点排查,对特种设备进行阶段性检查管理,尤其是起重设备检验检测,督促各施工企业规范使用特种设备,规范管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6、督促参建各方做好应急准备,针对各季节、各时间段的施工特点组织相应的培训或演练,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7、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交通稽查大队

1、未加大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监管力度,不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条件的危险品运输车辆从事非法经营行为的。

2、未对辖区内客运、货运车辆按运输法规进行日常检查的。

3、辖区内客车站外带客、客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各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的。

3、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经许可从事道路客货运道路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

4、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5、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县交通质检中心

做好公路工程各项检测工作。

2、是否对各类试验的仪器和设备定期保养和检查,避免因仪器故障造成不必要的事故。

2、是否对易燃、易爆品实行登记使用,妥善保管。

3、对水、电设施要经常检查,确保无安全事故的发生。

4、要排查列举与检测工作有关的危险源,做出危险等级评价,以便对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和预防的作用。

5、对易挥发,高腐蚀的化学试剂物品重新归类,制定严格的危险品领用制度。

6、其他违反行业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路畅公司

1、是否做好对国省干线、县乡道路的路面、路基和高堤路段的检查,对列为三、四级桥梁进行观测,发现各类病害及时向管理部门汇报。

2、负责对路面的养护保洁工作。

3、公路涉路施工,未对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进行审查并备案或按照方案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的。

4、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未按规定要求持有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的。

5、是否严格检查公路小修工程中的标志标牌设置、特种机械持证操作,防范交通事故、机械伤害和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6、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生产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

7、夜间施工是否设置符合生产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养护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不得擅自拆除。

8、未按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

9、是否定期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10、是否制定恶劣气候应急预案,确保道路桥梁在各种极端天气下畅通。

11、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交通工程处:

1、检查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制度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置安全标志标牌。

2、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器材、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

3、项目经理、安全员是否持证上岗。

4、是否做好办公区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工作。

5、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航运公司

1、是否对本单位船只进出港、装卸货,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检查。

2、船体质量、机械是否正常,安全设备是否配齐。

3、船员配备是否到位,持证是否有效等。

4、船舶装货有无超载现象等。

5、公司配合海事部门,对长期在外运输船舶的加期、年检,是否实行实船检查。

6、到海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船舶,是否符合要求,杜绝不合格船舶投入生产。

7、是否要求船只建立完善水上应急预案,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8、其他违反水上安全管理的行为。

洪汽公司

1、要加强隐患排查力度,对所有车辆、加油站及各个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2、是否定期更新增配车站、农班车及城县公交车上的消防、逃生器材。

3、严格监管北站加气站与加油站,要求所有人员下班时关闭电源,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4、严格落实凌晨2点至5点所有客车不得在路面行驶规定。

5、利用安全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加大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6、聘用专职保安人员,配备必要的保卫器材,对候车室、售票厅、停车场及站前广场实行24小时巡逻保卫工作。

7、客运站是否建立健全危险品查堵岗位责任制,加强源头管理,对旅客携带的行包做到逢包必检一件不漏,加强了对小件托运物品的安全检查,所有进入候车室的人员必须经过安检门,并有专职安检人员进行随身检查。

8、GPS值守人员是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发现有超速超员及不规范驾驶的立即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罚纠正。

9、强化车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制度执行落实工作。

10、是否调整责任心较强的人员对出站的车辆进行检查、登记。

11、制定应急预案,是否定期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演练。

12、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城东建材

要加强办公区域防盗防火安全措施,建立完善和兄弟单位联动安保应急预案。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履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执法责任,严格程序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不枉不纵。

(二)坚持实事求是,完善执法检查内容。根据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充分发挥监管执法人员的积极性、有所作为,又要量力而行、避免脱离实际

(三)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各单位要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坚持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培训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道路运输安全培训范文6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员持证、挂牌上岗”的总体目标,按照统一部署、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的原则,创新安全培训工作模式,加快建立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培训考核体系,将企业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落实情况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为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安全保障。

二、培训对象及培训目标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要求,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培训考核的人员包括: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和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交通运输企业负责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培训并持证上岗。通过培训,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从业人员做到“全员持证、挂牌上岗”,初步建立起安全培训的组织、实施、考核、登记与发证等一体化管理。

三、职责分工

(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实施方案,负责培训机构的确定及监督管理、培训考核及发证工作。

(二)市港航局、公路局、运管处、农村公路管理站等单位具体负责监督培训机构的培训组织、培训考核、培训档案管理,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培训人员的组织、监督,确保参训率100%,持证上岗率100%。

(四)具备安全培训和考核条件的培训机构,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受理、培训实施和培训档案的归档整理、培训结果报备及申请发证的登记、审核工作。

(五)交通运输企业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培训人员进行考核发证,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做到人人持证上岗。

四、培训时间、内容及经费保障

(一)市交通运输局每年组织1-2期培训;培训机构根据培训申请情况适时组织培训;交通运输企业每年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二)培训经费:企业自筹(列安全经费开支);市交通运输局考核不收费。

(三)培训教材及内容:参照安监部门的做法,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确定培训内容、培训题库、考核方式及考核时间。

五、培训考核与发证管理

(一)培训考核与发证分工

1.培训。培训机构负责制定具体培训计划,编制培训讲义,并根据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的数量,集中或分期开展安全培训(每期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同时应做好每期安全培训资料的保存工作,以备随时抽查和检验。

2.考核。培训机构组织培训后,培训人员均应接受考核。考核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

3.发证。参加培训人员按规定接受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由市交通运输局颁发《济宁市交通运输局安全培训证书》,培训成绩及表现情况均记入个人培训档案,作为企业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或培训成绩不合格的,企业年度信誉考核不能评为AAA级。对积极参加培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对无故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个人和不重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部门和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严肃问责。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抓安全培训就是抓安全基础的理念,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广泛动员,周密部署,落实保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培训考核任务的完成。对培训考核不重视、组织不力的企业,市交通运输局将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整改不力将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经营资质。对未承担安全培训主体职责、安全培训不落实的或没有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即上岗作业或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