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值和税收的关系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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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值和税收的关系

产值和税收的关系范文1

关键词:税收收入;生产总值;VAR模型

一、上海市税收超GDP增长现象的概述

1994年我国进行了税制改革,此后伴随着经济蓬勃发展,我国税收收入也保持着高速增长,税收收入弹性从1995年的0.87到达2011年的1.45,17年的弹性均值高达1.25,出现了税收超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现象。上海作为全国经济中心,每年纳税数额巨大,从1994年到2011年税收收入占GDP比重不断上升,且税收收入增长率大于生产总值增长率,税收收入弹性基本大于1,呈现上升趋势。

对这一现象的解释,国内学者多将其归纳为制度、经济、政治等因素。本文将从产业结构视角下,采用VAR模型进行实证研究。

二、文献综述

长期以来,我国税收超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现象引起了国内学者的广泛兴趣,并从各自角度对这一现象进行了解释。陈东等(2013)从税收征管角度,建立随机生产前沿模型,认为税收超长增长的根源主要来自技术进步,且东部沿海地区明显高于中西部内陆地区。安体富(2002)从经济、政策、管理和税款虚收四个方面分析了近几年来我国税收的超长增长和减税问题。乌兰(2010)认为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促进了税收的增长,从分税种角度看,工商业增加值,企业效益等因素也促进了税收收入的增长。谷寒梅(2008)对税收增长因素进行分析,并对协调税收增长和GDP增长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罗春华等(2010)用两种方法测算了税收征管因素对税收超GDP增长的贡献率,认为符合实际的税收征管对税收增长的年均贡献率应该居于4.1%和4.4%之间。古丽娜尔 (2010)认为税收超GDP增长的原因有经济快速增长,产业结构调整,税收结构优化及税收征管水平提高。陈修玲(2010)运用因素分析法对税收增长的经济因素和宏观税负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认为现阶段我国税收超GDP增长的速度是合理的,但长期下去是有害的。

本文研究上海市税收超GDP增长现象,不同于国内大部分学者的研究,将在产业结构视角下进行研究。

三、实证检验

我国1994年实行了税制改革,因此本文选取上海市1994年至2011年税收收入、GDP、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生产总值的数值进行研究。根据2012年上海统计年鉴,上海市GDP每年高速增长,税收收入也逐年增高,且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也越来越高。同时,上海市第一、二、三产业生产总值均逐年增高,且第一产业占GDP的比重较小,并逐年降低,第二产业占GDP比重较大,第三产业占GDP比重逐年增大。因此,在本部分实证检验中,首先检验上海市生产总值是否为税收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接着检验三大产业中哪几个产业对税收收入的变动程度影响较大。

(一)上海市生产总值对税收收入影响的OLS模型分析

上海市生产总值为上海市第一、二、三产业生产总值之和,因此本文选取生产总值作为解释变量,税收收入作为被解释变量,分析两者之间关系。建立普通最小二乘法模型,得到如下结果

ln(tax)=-4.40+1.26×ln(gdp)(1)

t=(-26.87) (68.00)

R2=99.66% F=4623.69

其中,tax为上海市税收收入,gdp为上海市生产总值。从公式(1)中可以看出,在5%显著性水平下,常数项和上海市生产总值前的系数即税收收入弹性是显著的;方程拟合优度高;整体是显著的。采用序列相关LM检验,发现方程不存在序列相关性。再采用White异方差检验,发现方程不存在异方差。方程只有一个解释变量,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

根据回归结果,上海市生产总值对税收收入影响显著,税收收入弹性为1.26,即生产总值增加1%,税收收入就会增加1.26%,说明税收收入的确超过生产总值增长。同时,上海市生产总值对税收收入的解释程度高达99.66%,因此本文接下来进一步分析三大产业分别对税收收入的影响程度。

(二)上海市第一、二、三产业生产总值对税收收入影响的VAR模型分析

为进一步研究上海市第一、二、三产业生产总值对税收收入的影响,本文将选取第一、二、三产业生产总值及税收收入数据,建立VAR(2)模型,进行实证研究。

记gdp_1、gdp_2、gdp_3分别为上海市第一、二、三产业生产总值,tax为上海市税收收入。为消除可能存在的异方差,并便于对最后结果进行解释,对上述变量采取对数形式,分别记为ln(gdp_1)、ln(gdp_2)、ln(gdp_3)、ln(tax)。VAR理论要求模型中每一个变量都是平稳的,下面将采用ADF方法检验上述序列的平稳性,具体结果如表1。

从表1中可以看出,在10%显著性水平下,变量ln(gdp_1)平稳,变量ln(gdp_2)平稳,变量ln(gdp_3)二阶平稳,变量ln(tax)一阶平稳。因此本文将使用ln(gdp_1)、ln(gdp_2)、Δ2ln(gdp_3)、Δln(tax)这四个变量来建立VAR模型。由于税收主要来自于第三产业和第二产业,因此模型中按照变量重要程度重新排序为:Δln(tax)、Δ2ln(gdp_3)、ln(gdp_2)、ln(gdp_1)。根据滞后长度标准检验,本文将建立VAR(2)模型。具体结果如公式(2):

Δ

ln(tax)

Δ

ln(gdp_3)

ln(

gdp_2)

ln(

gdp_1)=2.57

1.28

1.27

l0.21+-0.53 -0.48 1.08 0.13

-0.14 -1.00 0.55 -0.76

-0.09 0.54 0.71 -2.15

0.145 -0.39 0.47 1.45Δ

ln(tax)

Δ

ln(gdp_3)

ln(

gdp_2)

ln(

gdp_1)+-0.39 -1.30 -0.55 -1.64

-0.10 -0.60 -0.24 -0.10

0.06 0.11 0.58 1.40

l-0.11 -0.68 -0.35 -0.72Δ

ln(tax)

Δ

ln(gdp_3)

ln(

gdp_2)

ln(

gdp_1)+ε1t

ε2t

ε3t

ε4t(2)

经检验上述模型中大部分系数的t统计量在10%显著性水平下显著。

再检验模型平稳性,采用AR根方法,即如果模型中所有根模的倒数小于1,落于单位圆内,说明模型稳定。单位根图形检验结果如图1。

从图1中看出所有单位根都落于单位圆内,说明本文建立的VAR(2)模型平稳,四个变量间存在长期稳定关系,能够进行下一步分析。接下来将对模型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及脉冲响应函数分析和方差分解分析。

1.格兰杰因果检验

基于上述VAR(2)模型,对上海市税收收入、第一产业产值、第二产业产值和第三产业产值波动进行Granger因果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

结果表明:在10%显著性水平下,税收方程中,第三产业产值波动不是税收变动的Granger原因,第二产业和第一产业产值波动是税收变动的Granger原因,三大产业产值波动联合起来是税收变动的Granger原因;第三产业方程中,税收波动不是第三产业产值变动的Granger原因,第二产业和第一产业产值波动是第三产业产值变动的Granger原因,但三者的联合波动是其变动的Granger原因;第二产业方程中,税收、第三产业、第一产业及三者联合波动均不是第二产业产值变动的Granger原因;第一产业方程中,税收及第三产业产值波动都不是第一产业产值变动的Granger原因,第二产业产值及三者的联合波动是第一产业产值变动的Granger原因。

2. 脉冲响应函数分析

在第0期分别给一个正冲击,变量的波动情况如图2。

从图2(a)中可以看出:在本期给变量Δ2ln(gdp_3)一个正向冲击后,Δln(tax)在前9期内正向波动,在第4期达到最高点,从第13期开始小幅负向波动,29期后趋于稳定。说明第三产业在前期对税收收入有促进作用,后期对税收收入有小幅度阻碍,但总体会促进税收收入增长。

从图2(b)中可以看出:在本期给变量ln(gdp_2)一个正向冲击后,Δln(tax)在前3期内正向波动,第2期达到最高点,第4期到第5期负向波动,第4期达到最低点,此后一直正负波动,到30期趋向平稳。说明第二产业冲击对税收收入的作用是交替进行的。

从图2(c)中可以看出:在本期给变量ln(gdp_1)一个正向冲击后,Δln(tax)在前9期内一直负向波动,在第3期达到最低点,后期有小幅度正向波动,第25期开始趋向平稳。说明第一产业的冲击对税收收入并没有促进作用。

3.方差分解分析

为了进一步分析每一个产业结构冲击对税收收入变化的贡献度,本文接下来将进行方差分解分析,具体结果如下。

结果表明:第二产业对税收收入的贡献率最大,约在40%左右,在第15时期达到最大,为45.58%,随后有减小趋势;第三产业对税收收入的贡献率次之,约为20%,并且贡献率一直在增大;第一产业对税收收入的贡献率最低,一直维持在6%左右。

四、结论和政策建议

本文利用1994~2011年上海市税收收入、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时间序列数据建立了VAR(2)模型,从产业结构角度阐明了上海市税收收入超过生产总值增长的现象,结果发现:上海市税收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是生产总值的增长,且税收收入的弹性较大,为1.26,超过1,确实出现了税收收入超过生产总值增长的现象;来自第三产业的冲击在前期会给税收收入带来同向较大的影响,后期有小幅度负向影响,总体影响为正向影响,来自第二产业的冲击会给税收收入带来正负交替的影响,来自第三产业的冲击对税收收入主要带来负向影响;在对税收收入的贡献程度中,第二产业的贡献程度最大,呈现抛物线状态,第一产业贡献度次之,但呈现递增状态,第一产业的贡献度最低,为6%左右。因此,上海市在面对税收收入超生产总值增长这一现象时,要优化产业结构升级来促进经济增长,从而使税收进一步增长。特别是第三产业的技术创新,如金融业可以创新产品种类,同时要保持第二产业稳定增长,实现从粗放型生产向集约型生产转变。

参考文献:

[1]陈东,刘金东.从税收征管角度看我国税收超GDP增长――基于随机生产前沿模型的实证分析[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3(01).

[2]安体富.如何看待近几年我国税收的超常增长和减税的问题[J].税务研究,2002(08).

[3]乌兰.产业结构视角下中国税收超GDP增长问题研究[J].内蒙古大学学报,2010(04).

[4]谷寒梅.税收增长超GDP增长的因素分析[J].法制与社会,2008(12).

[5]罗春华,吕普生.税收征管在税收超GDP增长中的贡献――测算方法、分析及展望[J].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10(01).

[6]古丽娜尔・阿不都拉.我国税收超GDP增长的原因探析[J].经济问题探索,2010(02).

[7]陈修玲.我国税收收入高速增长的影响因素及其实证分析[J].中外企业家,2010(10).

[8]Aizenman J.,Jinjarak Y..The Collection Efficiency of the Value Added Tax: Theory and International Evidence [J].Th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2008 (03).

产值和税收的关系范文2

工业区创建于年6月,是经市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区级工业区,规划面积8平方公里,首期开发5平方公里。年9月22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年第66号公告,提升为市市级工业区。工业区位于浦东国际机场与洋山国际深水港之间,与正在兴建的临港综合产业园隔河相望。区内现有企业30多家,年产值近人民币12个亿。

一、各项指标分析

(一)工业总产值指标分析

年镇尚未建立工业区时,有7家工业企业位于后来建成的工业区区域内,为了比较的方便,也为了使数据按照同一口径具有可比性,故将该7家企业的各项指标作为园区比较的基数(下文如无特别说明,都按此种涵义理解)。年,工业区原7家企业工业总产值为17339万元,年度工业区预计完成总产值150000万元(年度1-10月份已完成107000万元,工业区年工业产值比年增加了6倍多。年度全镇工业产值预计为218900万元(年度1-10月份已完成15510万元),比年度的44377万元,增加了近4倍。工业区产值的增长速度要快于全镇工业产值的增长速度。各年的具体工业产

园区内和全镇每年工业产值的增减情况如何,两者的变动又存在什么关系呢,请看下图:

图一:园区和全镇工业产值增加趋势图

由图可知,园区和全镇工业产值的同比增加数所走过的轨迹有着许多相似之处,年建园之初,增加比例小幅上扬,经年、年的大幅增加后,年、年渐趋平缓。但是两者又有所区别,主要体现在同比增加比例数值的大小上,除年以外,镇工业产值增加比例都要小于园区该项指标,尤其是年和年两年,两者的差距尤为显著。

下面通过雷达图示来看看工业区产值占全镇工业产值的变化情况

图二:园区内工业产值占全镇工业产值比例图

图中很清晰的显示了工业区产值占全镇工业产值的比例逐年提高这一趋势,从年的39.1%,一直到年的68.5%。单从工业产值该项指标而言,园区经济在全镇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甚至可以说是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数量指标分析

企业数量的增减也能反映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程度和趋势,尤其是较大型企业的数量。我们将年产值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称为规模以上企业(以下简称规上企业),并以此为标准统计了全镇和工业区年到年的企业数量,如下表:

总体来看,全镇和工业区内规上企业逐年增加。年相比年,区内增加了18家,增长到原来的5.5倍;全镇则增加了30家,增长到原来的3.67倍。为了更好了解工业区内和全镇规上企业数量变化之间的关系,请看下图:

图二:工业区内和全镇规上企业数量变化图

图中曲线代表的就是年区内规上工业企业占全镇规上企业的比例,从年(也就是建园之年)起,该项比例就不断提高,从21%一直上升到年的61%,年稍有下降,为50%。说明全镇较大型工业企业有向工业区集中的趋势。

(三)工业利润指标分析

对一家企业来说,在其成熟稳定期,利润指标往往比产值指标更能说明问题,因此对于一个地区的经济也是非常具有说服力的一项指标。我们对此也做了一下统计(其中年为计划数):

图三显示,无论是全镇工业利润还是园区内工业利润,其增长趋势并不平稳,而是一直处于波动状态,全镇在年和园区在年都出现了负增长,分别为-6%和-13%。为了探究其原因,我们调阅了当年相关的资料,发现主要是因为某些较大型企业或受行业不景气影响、或因刚刚投产和原材料成本上涨等,导致当年的利润出现微利或较大幅度的亏损。比如年某某化工企业受行业不景气影响,利润从年的近500万下滑到30几万;又如某某电子企业年投产,当年产出近1.5个亿,却亏损近700万。

图四显示,园区内工业利润占全镇工业利润的比例有总体下降的趋势,03年之前,该比例在70%左右徘徊,03年之后,则基本处于50%的水平,这与园区产值占全镇工业产值逐年增加的趋势形成鲜明对比。

(四)税收数指标分析

一个地区财政收入的多少直接影响着该地区公共事业的完善程度和基础建设的建设力度,最终影响到当地经济的发展速度,而税收是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因此很有必要分析一下工业园区在这方面的贡献。需要说明的是,由于资料所限,没法获取04年以前的相关数据,也没有按具体税种对税收数加以分解,全镇税收额也只是一个总数,没有按产业加以分类。虽然有上述诸多不足之处,但通过我们的分析,在一定程度上还是能说明某些问题的。

由表可知,年到年,全镇和园区税收总额逐年增加,全镇从6812万元增长到15000万元(预计数,1-10月完成10727万元),园区则从2388万元增加到4100万元(预计数,1-10月完成3429万元)。年均增加的幅度虽然不太一样,05年全镇增长幅度大于园区,而06年正好相反,但两者的比例却基本保持稳定,在20%-35%之间浮动。

(五)就业人数指标

该项指标比较简单,又由于资料所限,只能获取园区04年到06年的统计数据,也就不再展开论述,请看

从图中可以看出,工业区在解决全镇人口就业方面也在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二、综合评价

通过以上的五项指标分析,我们发现工业园区无论是在工业产值、工业利润、企业数量(规上)还是税收总额、就业人数等方面都对全镇产生着重要影响,尤其是工业产值方面,在更是占了全镇工业产值的近七成之多。但是,通过对数据的统计分析后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工业区建区时间短,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因而总体规模不大,龙头企业缺乏,创税大户也较少。工业区年总产值只有12个亿,最大的企业年产值只不过4个亿,创税1000多万,而附近某镇的工业区年总产值超过30个亿,最大一家企业的年产值也超过10个亿,创税过4000万元,差距是全方位的。

(二)园区企业创利和创税质量普遍不高。相对于全镇工业产值的高比例,在利润和税收这两项指标上,园区企业没能作出应有的贡献,相对偏低,参看下图:

图六:各项比例图

从图中可以清晰的看到,从04年开始,园区内工业企业利润占全镇工业利润比例都要低于园区内工业产值占全镇工业产值比例,而园区税收占全镇税收比例更是低于园区内工业企业利润占全镇工业利润比例

三、对策和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积极利用有利政策,加强招商引资的力度,注重引进优质企业。正如本文一开始就提到的那样,年9月,工业区提升为市市级工业区,成为仅存的几个工业区之一。因此,一定要抓住这一有利契机,将招商引资工作作为工业区工作的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如联姻大企业和国际公司,鼓励引进相关配套企业,实施“以商招商,以企引企”等,特别是要注重引进那些可以弥补产业空缺、多创利税、解决就业问题的优质企业。

产值和税收的关系范文3

(一)登记情况:

20__年我市涉外企业正式登记注册的有217户。其中:属于第一产业的“农林牧副渔业”3户;属于第二产业的“采矿业”7户、“制造业”103户、“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2户、“建筑业”28户;属于第三产业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户、“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8户、“批发和零售业”18户、“住宿和餐饮业”19户、“房地产业”5户、“租赁和商业服务业”3户、“其他行业”14户。注册类型结构为:内资企业9户、港澳台投资企业134户、外商投资企业74户。

20__年纳税登记户新增30户,减少34户,为213户。其产业结构:属于第一产业的“农林牧副渔业”3户;属于第二产业的“采矿业”10户、“制造业”99户、“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2户、“建筑业”24户;属于第三产业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户、“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9户、“批发和零售业”21户、“住宿和餐饮业”18户、“房地产业”8户、“租赁和商业服务业”3户、“其他行业”10户。注册类型结构为:内资企业11户、港澳台投资企业126户、外商投资企业75户、外国企业1户。

以上企业直接纳入我分局征管范围的户数:20__年70户,20__年66户。其他均在各县市区由当地税务机关负责税收征管和入库。

(二)经济税源及入库税收收入:

20__年全市涉外企业实现产值36.78亿。20__年实现产值32.23亿。

20__年元至12月,我分局共计入库税费4863.55万元。其中:纯税收入4403.27万元(营业税1715.14万元、个人所得税808.55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154.34万元、房产税251.89万元、印花税191.47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71.89万元、土地增值税0.7万元、车船使用和牌照税3.41万元、城市房地产税105.88万元)、教育费附加171.35万元、文化市场建设费收入1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78.92万元。

20__年元至12月,我分局共计入库税费5913.52万元。其中:纯税收入5290.89万元(营业税2900.23万元、个人所得税828.77万元、资源税0.66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703.55万元、房产税321.21万元、印花税207.26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82万元、土地增值税0.89万元、车船使用和牌照税2.5万元、城市房地产税143.82万元)、教育费附加351.39万元、文化市场建设费收入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66.24万元。

重点税源户提供的税收:

20__年:新能湖南——发电有限公司2155.99万元、移动通信——公司691.89万元、昌盛石化419.36万元;

20__年:新能湖南——发电有限公司2275.99万元、移动通信——公司__5.08万元、中国联通——公司310.16万元。

二、——市涉外企业宏观税负基本描述:

1.宏观税负基本数据:

(见附表)

2.基本数据比较:

从税收总量比较:

20__年度:全省GDP为5641.92亿元,税收收入154.93亿元,税负2.75;——市GDP为590.31亿元,税收收入10.15亿元,税负1.72;我分局负责征管的涉外企业GDP为21.62亿元,税收收入0.45亿元,税负1.23,略低于省市水平。

20__年度:全省GDP为6473.61亿元,税收收入185.33亿元,税负2.86;全市GDP628.57亿元,税收收入11.32亿元,税负1.8;我分局负责征管的涉外企业GDP为25.81亿元,税收收入0.63亿元,税负1.96,高于全市水平。

从产业结构比较:

20__年度第一产业税负水平全省为零,全市为零,我分局为0.04。第二产业税负水平全省为2.66(其中工业1.7建筑业7.47),全市1.51(其中工业1.01建筑业4.7)我分局为1.07(其中工业0.91建筑业8.28);第三产业税负水平全省为4.24,全市为2.65,我分局为2.34。

20__年度第一产业税负水平全省为0.01,全市为0.02,我分局为0.01;第二产业税负水平全省为2.92(其中工业1.93建筑业8.33),全市2.04(其中工业1.33建筑业7.97),我分局为1.71(其中工业1.10建筑业5.48);第三产业税负水平全省为4.17,全市为2.48,我分局为2.87。

三、——市涉外企业宏观税负比较分析:

从税收总量角度对比,我分局税负20__年低于省市水平,

20__年低于全省水平高于全市水平。分析原因主要有两个:首先,由于统计局与商务局均未对涉外企业做过相应的GDP统计,我分局取得的涉外企业GDP数字系——市工商局涉外科在年检验资时按各企业上年GDP乘以全市平均增长率(1.19)得出。该数据明显大于实际数,造成了税负比例的偏低。同时,工商部门登记在册的涉外企业户数和我分局实际征管的户数存在很大的区别。前面列出的登记数据20__年217户、20__年213户,而我局实际归口征管的为20__年70户、20__年67户,其他百余户均划归其所在地各县市区统一征收管理。我局在进行宏观税负分析时,使用70户左右的税收收入除以200余户的GDP总额,客观上造成分母过大,以致比例降低。从产业结构角度对比:第一产业20__年我分局比例高于省市水平、20__年持平;第二产业20__年和20__年我分局比例均低于省市水平;第三产业20__年略低、20__年略高于全市水平。整体低于省市平均水平。

分析原因主要在第二产业:由于我分局属于专业分局,纳入征管的都是涉外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上存在“税收歧视”现象,缺乏统一性。内外资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不同,内资企业以照顾性优惠为主,外资企业则以鼓励性优惠为主,外资企业较内资企业享有更多的税收优惠。造成这些涉外企业(尤其是负担着我分局全部税收收入的75%左右的第二产业)产值增长迅速,但是无论从税收收入总额还是营业税各税目的比重上都无法像内资企业那样相应地得到高比例增长,宏观税负水平自然也就低于省市平均水平。例如我局负责征管的“新能湖南——发电有限公司”20__年产值为__982.40万元,全年纳税总额为2025.99万元(企业所得税未在我局征收),税负为0.02,20__年产值为115234万元,全年纳税总额为1970.89(企业所得税未在我局征收),税负为0.02,远远低于省市水平。

四、从税负分析角度对提高——市涉外企业税收质量的对策思考:

(一)尽快与统计局、商务局、工商局共同构建一个指标分析体系,使各项指标趋于精确,是提高税负分析水平,从而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的前提条件。

通过这次宏观税负分析发现我市涉外企业各类经济数据存在未共享、不精确的问题。统计、商务、工商、税务各自为政,你做你的产值、就业分析,我做我的税收收入增长分析,没有实现数据的共享。造成数据采集上的困难和人力物力的浪费。目前统计局颁布的月度指标比较少,单纯就税收尤其是地税分行业的指标根本就没有。我们要与统计局沟通,尽可能的从其颁布的指标或内部指标中找到税收与经济能够连接上的统计指标。这是我们首先要做的工作,这项工作也是做得越细越好。

另外,各有关管理部门计算口径不一致影响了数据的精确性。统计局每个月都公布规模以上企业增加值,而税务部门在做税负分析时需要计算全口径的企业缴纳的税收,所以我们要计算的是全部企业的增加值。在一般情况下,规模以上企业增加值增长速度要高于全口径增加值的增长,因此我们计算时还要进行换算,这就难以保证计算的准确性。此外,统计局公布的增加值是不变价的形式,而税收反映的是现价,因此要将不变价换算成现价。这种换算从全国来讲有一个方法,即不变价加上物价指数(即全国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而对于某个具体地方,其指数又不尽然相同,者就进一步造成了计算上的差距,制约了高水平的税负分析。所以,尽快地与统计、商务、工商等部门加强协作,构建一个高度信息共享数据准确的分析体系,应是加强税负分析提高税收质量的先决条件。

(二)要建立税收分析档案,宏观与微观相结合分析税收。

有感于此次税负分析数据采集的困难,我们建议平时应建立税收分析档案,全面记录、视同台帐管理,即可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连续性。而且,当我们在进行税负分析的时候,应该剔出不具有代表性的特殊情况,把常规情况跟常规情况进行比较,即剔除非即期因素,比如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查补税收、清理欠税、缓交税款、政策性减免等等。如果不建立档案,非即期因素会使得本来应该有的函数关系失真。没有税收档案,就很难进行准确的税收分析。

另外,税收征管最根本的就是税源管理,我们搞的宏观税收分析只是从宏观角度判断税收是不是收足了,是相对间接的。如果微观税源管理好了,宏观上体现的结果也应该是没有问题的。所以管理重点应该是在宏观分析与微观税源管理相结合上。

(三)充分利用已有的计算机系统,全面完善税负分析评估体系

产值和税收的关系范文4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1996年我国的全部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包括国有、集体、股份、外资、港澳台资工业企业,总数一共有五十万六千四百多家,其中大型企业有7057家,占总数的1。3%,中型企业有16870家,占总数的3。3%,小型企业有482518家,占总数的95。3%。我国国有工业企业的规模结构,同其它所有制类型企业的规模结构相比较,具有明显的趋向大中型化的特征。1996年,我国国有工业企业共有86982家,仅占全国工业企业总数的17%,其中大型企业有4946家,占我国全部大型工业企业总数的70%,中型企业有10817家,占我国全部中型企业总数的64%,小型企业有71219家,占我国全部小型企业总数的14%。由此可见,国有企业的大中型企业,同其他所有制类型的企业比较,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构成了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的主体,是我国实现国民经济现代化的主导力量。

从工业产值方面进行考察,1996年,我国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的总产值为27289亿元,占全国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总产值的43%,其中国有大型企业的总产值为17282亿元,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27。5%,占我国全部大型企业总产值的69%,国有中型企业的总产值为5227亿元,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8。3%,占我国全部中型企业总产值的54%,国有小型企业的总产值为4779亿元,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7。6%,占我国全部小型企业总产值的16。7%。1996年,我国国有工业企业所创造的增加值为8742亿元,占我国全部工业企业创造增加值的48%,其中国有大型企业创造的增加值,占我国全部工业增加值的33%,占全部大型企业创造增加值的76%,国有中型企业创造的增加值,占我国全部中型企业创造增加值的57。8%,国有小型企业创造的增加值,占我国全部小型企业创造增加值的17。6%。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重要地位,不仅体现为在我国工业产值所占的比重,而且更为明显地体现在创造的增加值方面,包括职工工资、社会福利、资本积累和上缴利税等,国有工业企业创造的增加值比重,明显超过其创造的产值比重,不仅体现了国有企业对全社会的巨大贡献,而且也体现了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相比之下,我国集体工业企业创造的产值和增加值,96年占全国产值和增加值的比重分别为30%和28%,股份制经济创造的产值和增加值的比重,分别为5。2%和%5。2%,外商企业创造的产值和增加值的比重,分别为19。49%和8。5%,港澳台企业创造的产值和增加值的比重,分别为8。57%和7。32%,除股份制企业的创造增加值比重,与产值比重大体持平之外,集体、外商和港澳台企业的创造的增加值比重,均明显低于其产值所占的比重。①

根据1995年全国工业普查的统计数据,我们可以对不同所有制类型工业企业的规模结构进行比较分析。1995年,国有大型工业企业的数量,占全国大型企业的比重为73%,三资大型企业所占比重为11%,集体大型企业所占的比重为8。2%,其中乡镇大型企业所占比重为3。3%;国有中型工业企业的数量,占全国中型企业的比重为66%,三资中型企业所占比重为7。8%,集体中型企业所占比重为21%,其中乡镇中型企业所占比重为8。5%;国有企业创造的总产值和增加值中,大型企业分别占61%和69%,中型企业分别占20%和16%,小型企业分别占18%和14%;三资企业创造的总产值和增加值中,大型企业分别占27%和32%,中型企业分别占9。6%和8。7%,小型企业分别占63%和58%;集体企业创造的总产值和增加值中,大型企业分别占6。2和6。3%,中型企业分别占13。6%和12。7%,小型企业分别占80%和81%;乡镇企业创造的总产值和增加值中,大型企业分别占4。6%和4。8%,中型企业分别占10。4%和9。9%,小型企业分别占85%和85%。从上述数据中可看出,国有企业的生产集中程度和规模经济水平,远远高于其它所有制类型的企业,体现了国有企业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规律。集体企业的规模经济水平较低,主要因大批乡镇企业的平均生产规模较小,城镇集体企业的平均规模高于乡镇集体企业,三资企业的平均规模则介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之间。②

二、“二元”分化趋势及负面影响

尽管我国的国有企业的大中型企业,构成了国民经济的主体和中坚力量,但是,其规模经济水平和生产集中程度,同西方工业国家相比仍然存在着很大差距。英、美等国国实现工业化过程中,一般呈现企业规模大型化和生产集中化的趋势,但是,近年来,我国出现了整体工业的规模结构趋向小型化,生产集中程度趋向分散化的态势。这种趋势的形成有许多的经济原因,其中包括乡镇、私人、三资企业的迅猛增长,国有企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不断下降。特别令人担忧的是,从93年以来,随着国有企业所占的经济比重不断萎缩,工业规模结构小型化和生产分散化的趋势加剧,不同规模的国有企业均面临严重困难,其它各类企业的亏损面也呈扩大趋势,私人、乡镇、三资企业集中进入的产业,多属于所需投资较少和企业规模较小的领域,特别是生产过剩的轻纺、家电制造行业,从而加剧了重复建设和产业结构的不合理,这种状况持续下去必然产生严重的社会负效应,包括企业经营困难和亏损状况不断恶化,职工下岗大幅度增长影响社会稳定,银行债权和政府税源遭受重大损失,等等。因此,对于企业的规模结构与所有制结构的变迁,及其对社会经济效益的种种影响,我们有必要深入研究来龙去脉以及治理对策。

解放前,我国的私人企业的资本积累速度很慢,难以充分利用规模经济加速工业化进程。期间,我国利用公有制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优势,迅速建立了一大批大规模工业企业,大大提高了许多行业的生产集中程度,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的工业化进程。八十年代,我国推行了改革搞活和结构调整政策,乡镇、个体和外资企业迅速增长,工业的规模结构开始呈现小型化趋势。我国大中型企业在工业产值中的比重,从1971年的51%,逐渐下降到1986年的42%。有人认为上述趋势不符合西方工业化的一般规律,应该采取组建大企业集团等措施加以纠正。实际上,我们应该辩证地看待上述规模结构小型化的趋势。我国的工业化过程明显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美国的工业化早期,私人企业的特点是规模小而生产分散,经历了数百年的漫长工业化历程,企业规模和生产集中才达到很高的程度。我国通过计划经济建立了一大批大型企业,有利于利用规模经济加快工业化的进程,但是,社会资源利用过于集中于少数大企业,不利于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发展经济,因此,工业规模结构的小型化存在某些合理性,有利于调整轻、重工业的比例关系。八十年代,我国整体工业的规模结构趋向小型化的同时,各类企业的规模经济水平仍不断扩大,特别是大中型企业的数量也迅速增长,从1981至1987年,大中型企业的数量增长了1。96倍,全部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的数量增长了1。29倍;化工行业的企业平均产值规模扩大了1。26倍,机械行业的企业平均产值规模扩大了2。34倍,建材行业的企业平均产值规模扩大了1。46倍,纺织行业的企业平均产值规模扩大了1。16倍。

八十年代我国工业结构规模的小型化,并未对国有企业的发展造成太大影响,无论从固定资产、销售收入或实现利税来看,国有工业仍然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从1980至1988年间,国有工业企业的固定资产增长了134%,企业平均固定资产规模增长了102%,国有企业的销售收入增长了172%,企业平均销售规模增长了133%,国有企业创造的利税总额增长了95%,企业创造的平均利税规模增长了69%。八十年代,政府对乡镇、三资企业实行了优惠政策,包括“三减两免”的税收优惠和定价、投资等方面的自,乡镇、三资企业的竞争能力相对较强,其增长速度也明显高于国有企业,因此,许多人认为国有企业的活力不足而且效率低下,这种观点实际上是不全面的。国有企业的基数远远超过乡镇和外资企业,因此增长速度略低于其它类型企业是自然的,正如中国国有企业的增长速度远远超过西方企业,人们往往将其归于基数不同而不是所有制方面的原因。80年代,国有企业不仅产值和利税增长较快,而且亏损也保持在较低水平上,亏损额同利润额的比例长期低于10%。1991年,我国国有工业企业的全员劳动生产率,比较集体工业企业高出56%,国有企业职工人均创造的利税额,比较集体工业企业高出158%,国有企业职工人均上交利税费总额,比较集体工业企业高出220%。由于企业承担税收负担的微小差别,就能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国有企业在税负非常不平等的条件下,其销售收入和实现利润仍能大幅度增长,技术水平和全员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不仅为职工提供了大量福利和社会保障,而且从未发生过职工下岗和停发工资现象,企业的亏损面和亏损率保持很低的水平,这说明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实际上很好,仅仅因不平等竞争发展速度相对缓慢,绝不应理解为活力不足和效益低下。③

八十年代,我国工业规模结构的小型化趋势,并未对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造成很大影响,是因为尽管规模结构出现了“二元”分化,仍然较好协调了各类企业之间的关系。由于我国的经济改革采取了渐进方式,逐步扩大市场调节的范围的同时,仍然保持了重大比例的计划调节,因此,国民经济始终保持了均衡的顺利发展,从未出现重大的经济比例失调现象,从宏观上保证了各类企业的良好经济效益。我国坚持了公有制企业的主体地位,政府容易协调国有、集体企业之间的关系,采取政策措施干预缓解彼此矛盾,国有、集体企业职工的分配比较平等,职工收入增长保证了旺盛的市场需求,彩电、冰箱等消费品行业虽超高速增长,89年宏观紧缩之前从未出现过滞销。八十年代,我国还实行了“有保护的渐进式对外开放”,引进外资时规定外销比例出让市场很少,87年三资企业占工业产值的比重不到2%,适度竞争没有冲击国内的民族工业企业,反而通过示范效应激发了国有企业的活力。当然,我国整体工业规模结构的小型化趋势,对国有企业的效益也产生了一定负面影响,主要是乡镇中小型企业的数量增长过快,仅乡办企业就从77年的13万家,迅猛增长到87年的24万家,远远超过了国有企业数量的增长速度。乡镇企业集中进入盈利高的制造行业,导致了这些行业出现了市场过度竞争。例如,87年以前纺织行业的经济效益很好,86年行业资金利税率为22%,超过了20。4%的工业平均利税率,但是,到了1988年下降为19%,略低于20。5的工业平均资金利税率,90年代在生产过剩和产品积压的情况下,各地仍在不断创办新的纺织企业,尽管许多中小企业利用淘汰的落后设备,仍能利用税收优惠和地方保护主义生存,最终导致了纺织行业全行业的严重亏损。

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工业的规模结构的变化趋势,具有更为明显的“二元”分化特征。从整体工业来看,企业的规模结构更为趋向小型化,生产集中程度更为趋向分散化。这一时期我国整体工业规模结构的变迁,同工业企业所有制结构变化有密切关系。92年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以来,我国的改革开放步伐大大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和外商独资获得了高速发展,迅速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1991年个体私营工业企业所占比重为4。8%,1995年迅猛增长到了15%,外商及港澳台资工业企业的比重,也从为91年的不足5%增长为95年的13。2%,国有企业所占的工业比重则从1991年的56%,下降为1995年的32%,集体企业所占的工业比重变化不大,仅从91年的33%增长为95年的35%。1995年,个体私营工业企业的数量为568万家,占全部工业企业数量的78%,集体企业和国有企业的数量分别占19%和1。2%,但是,国有企业的的平均产值规模,相当于个体私营企业的132倍,相当于集体企业的12倍,集体企业的平均产值规模,相当于个体私营企业的11倍。八十年代,我国的工业企业的所有制结构的特点,是国有、集体等公有制企业占绝对优势,个体私营经济和外资企业的比重微不足道,从92年以来,国有企业的工业比重迅速下降,而个体私营经济和外资企业则迅速上升,已占全部工业产值的三分之一左右,个体私有企业的平均规模大大小于国有企业,从而加剧了整体工业的规模结构的小型化趋势。④

90年代,随着工业规模结构“二元”分化的加剧,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出现了大幅度下降,特别令人担忧的是,90年代国有企业面临经营困难的性质,同80年代相比也有了较大改变。80年代初,由于“”和“洋跃进”造成的困难,国有企业的亏损面曾经高达20%,但是,通过改革搞活和结构调整,82年下降到了12%,85年下降为9%,88年为10%,特别是国有企业的亏损率比较低,即亏损总额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较低,82年亏损率仅为7%,85年为4%,88年为8%。1988年,国有工业企业的利润总额为891亿元,达到了改革开放以来的最高水平,而亏损额仅为81亿元。90年代以来,随着工业企业的规模结构的“二元”分化,以及国有企业所占工业产值比重的下降,直接导致了国家宏观调控能力的下降,许多行业生产过剩和重复建设的状况加剧,对国有企业的效益产生了明显的负面影响,其它各类工业企业也出现了效益滑坡。1995年,国有工业企业的实现利润665亿元,比较上一年下降了167亿元,下降幅度达到20%,国有工业企业的亏损总额为639亿元,,比较上一年上升了157亿元,上升幅度达到32%。1996,国有工业企业的实现利润总额为412亿元,比较上一年下降了253亿元,下降幅度达到38%,国有工业企业的亏损总额为790亿元,比较上一年增加了151亿元,上升幅度达到23%,甚至出现了建国以来前所未有的盈不抵亏,利润与亏损相抵净亏损378亿元,国有工业企业的利税总额,也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下降金额达到137亿元。当前国有企业面临的紧迫问题,已不是80年代的相对活力不足,而是大规模破产的严峻生存威胁。1996年,国有工业企业的利润总额,比较1988年下降了64%,亏损总额却比88年上升了9。7倍,亏损面比88年上升了358%,亏损率比88年上升了12。8倍。更为令人担心的是,尽管我国采取了一系列企业改革措施,包括“抓大放小”和企业改制,强调企业以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但是,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的趋势,近年来尚未出现根本性的改善,反而继续呈现不断恶化的迹象。1998年,在国内景气和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国有工业企业的经济效益,进一步出现了大幅度的下降。1998年1至4月份,预算内国有工业的实现利润为负112亿元,比较上一年同期下降了433%,亏损总额为339亿元,比较上一年同期增加了40%,更为令人担忧的是,国有工业企业的上缴税金也首次出现下降,比较上一年同期下降了1。6%。尽管从国有企业创造的净产值率和利税率来看,国有企业的效益仍然大大高于私营、乡镇和三资企业,但是,倘若国有企业的严重亏损状况持续下去,在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环境中,不可避免将面临大规模破产的生存威胁。⑤

为何80年代工业规模结构的“二元”分化,没有对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造成很大影响,而90年代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却出现大幅度滑坡呢?关键问题是“二元”结构的实质内容,90年代同80年代相比出现了较大的变化。80年代,我国工业规模结构的小型化和分散化,主要是城乡集体工业企业的迅速崛起造成的,城乡集体企业仍然属于公有制企业,能够利用公有产权的规模优势和政府扶植,同时必须接受政府的监督和政策指导,因此,政府比较容易通过产业政策和计划调节,协调“二元”结构利益矛盾和分工关系,例如,80年代初城市纺织工业同乡镇纺织工业,出现了争夺原材料和销售市场的矛盾,后来政府通过产业政策和计划调节,较好协调了两者之间的分工和利益分配,保证了80年代我国纺织工业获得良好效益。80年代,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以经营责任制的创新为主,重新明确界定国有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重点放在调动社会各方面特别是职工的积极性,有效促进了生产力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企业产权改革则通过长期试点逐渐积累经验,避免因产权关系急剧变迁引起经营秩序混乱。八十年代,我国对外开放非常注意保护民族工业,引进外资大多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政府容易监督管理数量较少的合资企业,因此,合资企业不仅没有对民族工业造成冲击,而且还通过示范效应传播了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80年代我国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结合较好,我国工业企业的“二元”规模结构,没有影响国民经济的有比例协调发展,轻纺、冶金、机械、电子等行业均顺利发展,国有、集体和中外合资企业均呈现高速增长,各个社会阶层的收入和购买力也不断提高。92年以来,我国新一轮改革开放的热潮中,没有正确总结80年代改革的成功经验,出现了忽视市场调节盲目性弊病的倾向,甚至出现了泡沫经济的投机过热现象,导致了国民经济比例关系的失调,消耗和浪费了大量社会资源,必然引起企业经济效益恶化的连锁反应。80年代初轻纺消费品工业落后的情况下,工业规模的小型化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后来轻纺工业经过高速发展市场接近饱和,需要进行产业调整和加强经济基础领域,促进经济协调发展以弥补泡沫经济损失,矫正泡沫经济过热造成的严重经济失衡,但是,国有经济所占的比重大幅度下降,大大消弱了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能力,难以采取有力措施矫正比例关系失调。从92年至95年的短短三年中,个体私营工业企业的产值比重增长了3倍,外商和港澳台资工业企业的产值比重增长了5倍,政府难以对私营和外商企业进行有效监管,也难以协调各类企业之间的分工和利益关系,私营、外商企业不愿进入投资大的基础产业,大量进入80年代末市场接近饱和的加工行业,特别是纺织、轻工、家电等消费品制造行业,大大加剧了重复投资和生产过剩现象,消费资料和生产资料市场均陷入疲软,工业规模结构和经济效益也不断恶化,企业破产和职工下岗现象日趋严重,社会各个阶层的收入差距也显著扩大。许多人认为私营、外资企业的产权明晰而且效率高,国有企业的产权不明晰而且效率低下,这种观点是不全面的,尽管国有企业的效益水平确实比以前显著恶化,但是,其单位产值创造的增加值和利税总额,仍然大大高于私营、乡镇和外资企业,如根据95年工业普查的统计,国有企业单位产值创造的全部税金,超过集体工业企业150%,超过私营工业企业330%,超过外商及港澳台资工业企业160%。

九十年代以来,个体私营和外资企业的比重迅速上升,国有企业的工业比重却大幅度下降,已造成了工业规模结构小型化和生产分散化,倘若国有企业因严重亏损出现大规模破产,我国工业规模结构的“二元”分化将极大加剧。如上所述,国有企业构成了我国大中型企业的主体,占全国大中型企业占60%至70%,包括小企业的国有企业平均产值规模,相当于个体私营企业的一百多倍,不仅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更为先进,对职工、财政和社会的贡献也更大。近年来,各地缺乏有效的改革办法扭转国有企业困境,纷纷廉价出售和拍卖困难国有企业,甚至从出售小型企业发展到中型企业,但是,这种办法并未扭转国有企业的严重困境,反而导致了国有企业效益的进一步滑坡,原因之一是工业规模结构“二元”分化加剧,个体私营和港澳台资企业的规模较小,不愿意进入投资大的基础工业领域,特别是建设周期长的社会基础设施,集中进入生产严重过剩的加工工业,加剧了重复建设和产业结构不合理,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具有巨大规模,能够不惜代价甚至忍受长期亏损,全面争夺我国关键产业的市场控制权,采取先合资后控股的办法收购国有企业,这样国有企业受到来自两方面的夹击,无论是中低档消费品和高科技产品,国有企业拥有的市场份额都急剧萎缩,加上不公平的竞争环境并未得到根本改善,私营和外资企业的税负远远低于国有企业,上述因素造成了国有企业效益进一步恶化,反过来加剧了“二元”分化和经济恶性循环。80年代我国改革符合“三个有利于”的原则,促进了社会各阶层收入的不断增长,但近年来,却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三个不利于”现象,大批工厂设备闲置和职工纷纷下岗,97年城镇居民中有40%出现收入下降,社会财产和收入差距出现了显著扩大。随着企业规模和所有制结构的“二元”分化,私营、外资企业的比重会进一步上升,私营、外资企业普遍采取各种途径逃避税收,大批地下经营的私营企业根本不交纳税收,政府进行税收监管的难度大、成本高,从而可能造成政府财政税收滑坡或增长缓慢,重蹈俄罗斯改革失败触发财政危机的覆辙。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供的数据,俄罗斯的国有企业推行大规模私有化后,97年有50%的私有化企业陷入亏损,有25%的私有化企业实际已经破产,80%以上的私有化企业有严重逃税的行为,还有相当多地下经营的私营企业从来不纳税,97年企业上缴税收不到财政预算一半,俄政府因税源萎缩出现了严重的财政危机,甚至军队发工资也需依靠举借高利息外债,正成为酝酿一场新的金融风暴的发源地。当前,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国有企业面临的严峻形势,以及即将产生的一系列社会经济负面影响,包括导致产业结构和企业规模结构的恶化,加剧宏观经济波动和政府调控困难,社会收入和财产分配趋向两极分化,国家税收减少和银行贷款坏帐增长,等等。

三、协调“二元”结构关系有效改善经济效益

近年来,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行国有企业改革,包括“抓大放小”、企业改制、破产兼产、产权重组等等,在推动企业走向市场方面取得了积极效果,但是,从整体上来看国有企业的严重困难并未缓解,而且效益滑坡趋势还有继续恶化的迹象。国有企业实行“抓大放小”的战略,集中力量抓好一批关系经济命脉的大中型企业,同时对数量众多的小型企业放开经营,实行多种形式的改革如改制、重组、出售、承包等等。“抓大放小”改革已经实施了多年,促进了许多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一定程度上增强了竞争活力,但是,令人感到困惑的是,无论国有大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经济效益依然持续下降,98年实现利润甚至出现了大幅度滑坡。许多人认为对国有小企业放开经营,就能像乡镇、三资企业一样具有竞争活力,实际上乡镇、三资企业的相对竞争活力,也来自国有企业为保证经济协调发展所作的贡献,包括服从了政府的计划调节和产业政策,上缴大量财政税收和承担各种社会义务等等,当前我国面临着收入差距扩大和社会需求萎缩,“二元”结构加剧了比例失调和生产过剩,这种情况下不应简单强调依靠市场调节,放开经营和推向市场并不能搞活国有企业,反而可能导致企业效益和社会失业进一步恶化。长期的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同规模的国有企业形成了复杂的分工合作关系,大型企业需要依靠众多中小企业进行配套生产,国有企业之间的经济联系远远超过其它类型企业,这样有利于协调利益关系和降低交易成本,单纯抓少数大企业不利于整体上搞活国有企业,倘若国有小企业因销路不畅而被迫转产或出售,经济扩张时期大中型企业会失去合作伙伴,因无法组织配套生产丧失市场或被迫重新建厂。一些地方出现了大中型企业被政府管的“过死”,而小型企业却过于“放任自流”的倾向。八十年代大多数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一直良好,这说明国有企业的数量多并非是困难原因,政府的适当监督和计划协调有利于企业经营,关键是明确界定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协调不同规模国有企业的分工关系和利益矛盾,并且随着市场变化和企业经验积累逐渐调整,防止政府对企业的“过多干预”或“放任自流”。

许多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实行股份制改造,广泛筹集社会资金加快技术改造,促进转换经营机制和提高经济效益,特别是扩大了企业利用规模经济的水平,但是,这种改革形式要求企业具有良好效益,否则难以吸收广泛来源的社会资金,许多地方纷纷对困难企业进行“包装上市”,这种办法欺骗了股民必然影响社会稳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也进行了多年,取得了一些成效如降低资产负债率,但是,这种改革形式的适用范围也有局限性,如吸收多元化投资一般仅适合效益良好的企业,不少地方反映未能明显改善国有企业困难,一些企业甚至还要求退出改革试点。许多国有小型企业推行了股份合作制改革,取得了筹集资金和调动职工积极性的效果,但是,不少地方具体操作办法往往很不规范,甚至以剥夺劳动权利来威胁强迫职工入股,有些企业通过筹集资金暂时缓解了经营困难,但是,后来因经营不善或市场疲软再次陷入困境,不少职工的长期积蓄也因此遭受了损失。近年来各地虽然采取了上述多种改革形式,仍然未能有效制止国有企业经济效益的恶化,于是各地纷纷出现了严重的“破产逃债”现象,甚至廉价拍卖或直接赠送盈利的国有企业。企业破产虽然有“优胜劣汰”的积极作用,但是,也会产生相当的负面影响,特别是市场疲软时会引起强烈的反应,加剧社会失业困难和市场需求萎缩,甚至引起连锁破产风潮和银行信用危机。更为令人担心的是,尽管我国采取了上述一系列企业改革措施,强调企业以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但是,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的趋势,近年来尚未出现根本性的改善,反而连年出现了进一步滑坡,1996年国有企业的实现利润为412亿元,不仅比95年下降了38%,而且比88年也下降了68%,亏损额为790亿元,不仅比95年上升了38%,而且比88年也上升了9。7倍,出现了建国以来前所未有的盈不抵亏。1996年国有企业的亏损面和亏损率,分别比较1988年上升了3。5倍和12。8倍。98年1至4月,国有企业效益滑坡幅度更为令人惊讶,实现利润本身竟变成了负112亿元,比较97年同期下降了433%,亏损额为399亿元,比较97年同期增长了40%,均出现了建国以来最严峻的困难形势。实际上,国有企业的困难并不是所有制原因造成的,近年来企业经营困难也不限于国有企业,如95年上市股份公司中有60%效益出现滑坡,其中21%的上市公司盈利下降了50%以上,98年上半年受宏观经济和东南亚危机的影响,沪深上市股份公司的经营业绩都普遍明显下滑,许多地方的乡镇企业也都面临严重的经营困难,但是,由于统计不严格和浮夸掩盖了问题严重性,沿海某些地区的私营企业和乡镇企业,受亚洲金融危机导致出口市场萎缩的冲击,甚至出现了60%至80%的大面积亏损,但因担心债主追债或维护商誉不敢声张。倘若我们继续将国有企业困难归罪于所有制原因,认为放开经营或企业改制就能够解决问题,很可能因判断失误耽误采取政策措施,及时化解国有企业和其它类型企业的经营困难,导致企业效益加速恶化和经济陷入恶性循环,甚至重蹈俄罗斯改革失败爆发金融危机的覆辙。

倘若我们未能及时采取新的有效治理对策,国有企业的严重困难继续持续下去,各地继续推行“破产逃债”和“廉价出售”作法,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将进一步下降,导致生产过剩和市场萎缩不断继续恶化,企业亏损和社会失业的状况将更趋严重,甚至形成社会经济结构的“二元”分化,必然引起一系列强烈的连锁负面效应:

1)社会收入和财产分配趋向两极分化,导致社会购买力下降和市场需求萎缩,97年城镇居民中有40%出现收入下降,消费品和生产资料市场均出现生产过剩,全国的产品库存积压高达三万亿元,各类企业亏损和职工下岗状况更趋严重,职工下岗人数比上一年增长了40%,许多地方私营、三资企业也大面积亏损。

2)我国银行的主要贷款对象是国有企业,随着国有企业效益滑坡导致银行坏帐猛增,贷款总额中大约20%成为了呆账,银行为避免坏帐被迫缩小贷款规模,进一步加重了企业资金困难和亏损状况,一旦银行因坏帐积累出现了信用危机,广大人民和各类企业的存款都会遭受损失,股票市场也会因经济形势恶化出现崩溃,甚至导致国民经济陷入严重衰退之中。

3)我国国有企业单位产值上缴的财政税收,相当于私营、外资企业的两、三倍,国有企业的严重困难长期持续下去,国家财政的比重甚至税收的绝对规模,都有可能因税源减少出现大幅度下降,98年1至4月我国的工商税收下降了2%,国有企业效益长期滑坡将会触发财政危机,政府、军队和科教人员将失去工资保证,甚至导致事业单位的大批职工被迫下岗。

4)倘若我们不采取有效措施重振国有企业,私营、外资企业崛起形成的“二元”规模结构,将会导致社会经济结构的“二元”分化,类似于我国解放前和许多不发达国家的情形,私营企业的规模水平远低于国有企业,更加难以同西方大跨国公司的进行竞争,外国资本控制国内盈利高的正规产业部门,私人资本集中于盈利低的非正规产业部门,分散在市场夹缝中小规模生产低档的产品,社会财富集中于跨国公司和少数富人,两极分化导致人民贫困和社会购买力低下。社会经济“二元”分化趋势发展下去,还会诱发政治多元化和社会动荡,新兴资产阶级力量薄弱难以维护国家,西方跨国公司也曾屡屡干涉别国内政,国内外敌对势力可能趁机制造国家分裂,从而形成对国家和的威胁。

倘若我们不能及时地扭转国有企业的严重困境,制止国有企业纷纷破产或被廉价出售,防止社会经济结构的“二元”分化趋势,很可能给广大人民造成巨大社会灾难,甚至重演我国解放前和拉美国家的悲剧。我国解放前工业发展缓慢,外国大公司控制了主要工业行业,民族私营企业规模小难以抵抗外国竞争,许多次在外国竞争打击下几乎全军覆灭,如抗战胜利后美国向我国大举倾销过剩商品,上海、天津、北平的民族私营企业有60%破产。拉美国家推行贸易和投资自由化过程中,外资企业打垮了民族工业并垄断了当地市场,西方诱迫推行的非国有化变成了非民族化,外资企业采取不适用技术雇佣人数很少,出现了少量外企高级雇员构成的富裕阶层,以及广大人民构成的社会贫困阶层,贫富悬殊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社会问题,而且严重阻碍了经济的长期持续发展,外资控制了当地的主要产业和银行体系,本国政府甚至丧失了制订经济政策的。

当前,我国国有企业面临的严重困难形势,并不仅仅是所有制或微观经营的原因。93年以来我国出现了较大的宏观经济波动,经历了泡沫经济、通货膨胀以及长期的紧缩环境。93年盲目的开发区热和房地产热消耗了大量资源,仅仅房地产和钢材滞销就积压了数千亿元的资金,投机涨价还误导了大量的盲目重复建设,由于国有企业的资产总值不过数万亿元,流动资产所占的比重就更少,因此,泡沫经济的损失仿佛“人体失血几分之一”,必然引起一系列恶性循环的连锁反应,包括企业严重亏损和三角债拖欠危机。美国29年股票泡沫破灭之后,引起了企业破产风潮和社会失业危机,我国由于国有企业以社会责任为重,不轻易广泛采取解雇、破产的办法,大大缓解了泡沫经济后遗症的连锁反应,也为其它类型的企业提供了生存和发展的机会。西方国家吸取三十年代大萧条的教训,治理泡沫经济的后遗症一般采取经济扩张政策,适当降低税赋、放松银根和扩大财政开支。我国93年治理整顿取得了很大成绩,有效制止了盲目的开发区热,防止了泡沫经济继续膨胀的危害,但是,此后没有采取特殊措施扶植正常生产部门,以补充其泡沫经济期间的资源损失。我国国有企业以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为重,大大延缓和推迟了泡沫经济的连锁反应,但是,由于长期实行了财政金融“双紧”政策,紧缩银行信贷和压缩基建投资规模,企业销售不旺、资金周转困难,提高税赋消弱了企业的“造血”机制,当前国有企业已无力继续支撑下去了,被迫大规模破产倒闭和大批解雇职工,各地普遍采取破产逃债和廉价拍卖国企的办法,必然引起一系列强烈的连锁负面效应,如银行和众多企业因无法收回债务受到重创,必然导致社会市场需求进一步急剧萎缩,企业亏损和银行坏帐状况也会加速恶化,企业收入和社会财产分配向少数私人倾斜,职工工资和国家税收的份额将会大幅度下降,加重社会贫富悬殊和收入分配不公平的问题,进一步加快经济恶性循环的过程。倘若上述趋势不能有效地加以制止,延缓的泡沫经济连锁反应可能重新出现爆发,社会失业甚至可能出现急剧蔓延的态势。

当前,我国国民经济因多年积累的矛盾集中爆发,以及亚洲金融风暴的强烈冲击,正处于市场疲软和失业增加的特殊困难时期。我们应该实事求是地对改革思路进行调整,暂缓推行易于引起宏观经济恶化的改革措施,如以资产利益为核心的某些改革措施,包括减员增效、破产清算、出售拍卖等等,否则可能导致市场需求萎缩和社会失业增加,加剧国有资产流失和“二元”结构分化,甚至形成经济恶性循环的连锁反应。国有企业改革应该继承八十年代的成功经验,以直接推动生产力发展的经营责任制创新为主,产权制度等生产关系的改革则应采取稳妥方式,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具体需要长期渐进进行,防止急于下放资产处置权加剧国有资产的流失,避免产权结构的过快多元化导致经营秩序混乱,纠正监督松弛造成“权力失控”和“责任虚置”。俄罗斯的产权改革未能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反而造成了严重的经营混乱和“责任虚置”问题,98年俄私有化企业的亏损面竟然高达70%,我们应充分吸取俄罗斯企业产权改革失败的教训。

我们还应重新辩证地认识市场经济的利弊,市场经济有自发调节供求的积极作用,同时也有容易导致经济比例失调的弊端,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爆发周期性衰退,造成大批企业破产和大规模社会失业,西方国家实行市场经济的数百年来,一般每隔十年就爆发一次严重的经济衰退,我国改革也难以避免市场调节的弊端,如93年泡沫投机造成物资、土地价格猛涨,仅仅房地产和钢材滞销就占压资金数千亿元,投机涨价还误导企业进行了大量的盲目投资。有些经济学家认为92年出现的“经济泡沫”问题不大,这种观点低估了泡沫经济造成的巨大损失,八十年代国有企业的全部亏损额为五百多亿元,而92-93年泡沫经济两年中就造成了数千亿元的损失,比较国有企业十年的全部亏损还要高出十倍以上,这正是为什么国有企业80年代一直效益良好,而近年来却陷入严重生存困境的主要原因。许多善于经营的著名国有和民营企业纷纷陷入困境,都可追溯到92-93年盲目的大举投资和兼并扩张。由此可见,我们绝不可以低估市场经济盲目调节的弊端,其造成的损失完全可能远远超过计划经济的失误,西方数百年来频繁爆发的经济危机和战争就是明证。西方国家因泡沫经济破灭出现的经济萧条,必然导致资源浪费和破坏社会生产力,如亚洲金融风暴爆发后仅仅一年中,韩国有70%的私人小企业陷入破产,大量闲置的企业售价猛跌为原来的几分之一。我国93年因泡沫经济过热被迫进行调整后,国有企业具有的各种社会稳定功能,大大延缓了泡沫经济后遗症的连锁反应,但是,倘若我们忽视国有企业的社会稳定功能,强迫其推行以资产利益为核心的改革措施,加剧社会经济结构“二元”分化的趋势,延缓的泡沫经济后遗症连锁反应可能重新爆发,甚至引起企业银行连锁破产和社会失业危机。近年来,尽管我国采取了一系列企业改革措施,如破产兼并、减员增效、出售拍卖等等,但是,企业亏损和银行坏帐状况仍不断恶化,大批企业职工下岗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这说明我们需要重新认识市场经济弊端的严重性,探索克服泡沫经济后遗症的有效宏观调控对策。

解决当前我国面临的各种紧迫经济矛盾,不能单纯依靠市场机制进行自发调节,原因是生产资料和消费品市场普遍存在过剩,企业和银行采取单纯追求盈利的行为,将会导致国民经济陷入恶性循环。美国29年泡沫经济破灭之后,私有企业面对严重的生产过剩,采取了削减工人和工资成本的办法,商业银行则缩小信贷规模以避免坏债危机,垄断资本趁机对中小企业实行破产兼并,结果导致了社会市场需求急剧萎缩,企业开工不足和亏损状况也更趋严重,出现了严重的企业银行连锁破产风潮,大大加深和延长了经济衰退。当前,我国需要采取强有力的政府干预政策,扩大社会基础建设增加社会有效需求,矫正市场经济运行中出现的严重比例失调,利用大量过剩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以及大量的企业闲置设备和人力资源,用于水利、交通、能源、环保等方面建设,尽快促进国民经济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我国贯彻扩大基建投资启动经济的战略,国有大中型企业必须发挥主力军作用,因为,国有企业才能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采取有利于矫正经济失衡的“反周期”行为。无论从工业产值、投资和实现利税来看,国有大中型企业都有举足轻重的特殊地位,分布在冶金、建材、机械等国民经济的关键行业,能够通过广泛的产业间联系产生强大辐射作用,带动整个国民经济摆脱经济疲软的困境。尽管社会基础建设获得的投资收益较低,私营、乡镇和外商企业一般不愿意进入,但是,政府通过计划调节和国有企业的积极配合,能够重新启动大量闲置的人力、物力资源,帮助矫正国民经济的严重比例失调,通过产业间联系和乘数效应刺激工业生产,企业开工不足和职工下岗状况将明显缓解,生产资料和消费品市场需求将大幅度增长,不同类型企业的经济效益都将显著提高,政府税收和银行坏帐状况也会明显改善。我国今后设计经济改革的目标模式,应该坚持政府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注重协调国民经济的重大比例关系,才能防止国民经济遭受周期性衰退的困扰。关于政府调节和国有企业的作用,我们不应该受西方国际经济组织的误导。西方国际经济组织从维护垄断资本利益出发,大肆宣传“科斯产权理论”以贬低国有企业,诱迫前和发展中国家推行私有化,导致这些国家民族工业陷入了严重困境,但是,事实上西方三十年代大萧条中,政府曾对濒临破产的私有企业实行国有化,保护了社会生产力并且缓解了经济萧条,二战后西方国家迫于冷战的压力,推行了政府干预和国有化的政策,出现了经济平稳发展的“黄金时代”,相对缓解了经济周期波动和社会贫富差距。八十年代以来,西方右翼推行的放弃政府干预和私有化政策,导致了工业衰退和严重的社会失业,政府税收减少和社会保障制度濒临瓦解,我们切不可盲目相信西方垄断媒介的宣传,追随垄断资本诱迫推行的灾难性“私有化潮流”。

我国还应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政策措施,阻止社会经济“二元”分化的趋势,包括扶植国有、集体中小企业的发展,不同规模的国有企业形成良好协作的关系,加强政府对城乡集体企业的监督和指导,防止许多行业的生产过剩和过度竞争状况,协调国有、集体企业的分工合作关系,对私营、外资企业采取鼓励与限制相结合的政策,等等。国有大中型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但是,必须有众多国有中小企业进行配合,否则大中型企业难以集中力量,发展专业化生产和提高规模经济水平,被迫重新走“大而全”的发展道路。当前我国进行大规模投资加强社会基础建设,需要不同规模的国有企业之间密切分工合作,对于国有中小企业不应采取“放任自流”的办法,必须坚决刹住各地廉价出售国有中小企业的风潮,许多国有中小企业是地方经济的支柱,采取廉价卖光国有中小企业的错误作法,地方政府将失去解决各种社会问题的经济基础。对于陷入严重困难的国有大中小型企业,也不应简单采取破产清算或出售拍卖政策,而应提供特殊的破产整顿保护政策,包括减免税收和暂停支付债务负担,恢复行之有效的扭亏增盈承包优惠政策,以促使企业恢复经营秩序和偿债能力,帮助有效地挽救而不是淘汰困难的企业,防止政府税源和银行债权的重大损失,保护社会生产力和广大职工的利益。采取依靠非公有制的中小企业发展经济的主张,难以搞活国民经济和解决社会失业,因为,这些企业集中在过度竞争的非关键性行业,难以产生启动国民经济的广泛辐射作用,在农村地区的廉价劳动力全部吸纳完毕前,不会舍弃自身利益雇佣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

我国的城镇、农村集体工业企业,不应该将暂时的经营困难归于公有产权,也不应搞“放任自流”或私有化,而应该继承八十年展的成功经验,继续利用公有产权的规模优势,加强职工监督和参与管理的民力,接受政府的政策指导并承担社会义务,促进社区的全面发展和居民的共同富裕。乡镇集体企业应协调同国有企业的分工合作关系,接受政府的计划调节和产业政策指导,避免出现争夺原材料和销售市场的尖锐矛盾,集中力量发展各自具有相对优势的项目,纠正许多行业的重复建设和过度竞争状况。我国应该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第三产业,包括餐饮、服务、小型商业等等,还应鼓励私营经济生产拾遗补缺的小商品,但是,限制进入生产过剩的消费品行业,以免加重国有、集体工业企业的经营困难,还应限制其进入市场潜力大的高盈利行业,以保证国家财政和社会事业的经费来源,以及财政税收的比重不会下降;特别应严格禁止其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以及逃避交纳税收或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还应限制其进入容易产生负外部效应的行业,如破坏矿产资源或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业。我国应对利用外商投资政策进行适当调整,继承以前“有保护渐进开放”的成功经验,吸取92年盲目竞争引近外资的教训。我们应该避免急于求成或粗心大意,纠正引进外资多多益善的惯性思维,辩证地全面衡量外商投资的利弊得失。我们既要考虑到外商投资的正面效应,如引进资金技术和促进产值增长,也要考虑到外商投资的负面效应,如对国内市场和民族工业的冲击程度,相应的税收、就业和增长潜力等损失。跨国公司为了保持技术优势和高额利润,往往自己保留高附加值的生产过程,仅利用当地的廉价劳动力进行原件组装,并且通过转移价格等各种手段逃避税收,因此,为我国经济创造的增加值和税收较少,难以通过产业间联系广泛地促进经济增长,一旦通过挤占国内市场冲垮了国有企业,我国将丧失长远的经济发展利益,甚至还会触发社会失业和财政金融的危机。我们应该吸取东南亚过度依赖外资的教训,正视跨国公司控制国内市场的战略企图。我们应该根据不同行业和产品的情况,设计相应的利用外商投资的控制配额限制,利用外资的具体形式和股权比例限制,以及国内销售和出口的比例额度,既要适度利用引进资金和竞争的正效应,也要限制对国内市场和民族工业的冲击。例如,对于产品成熟但市场接近饱和的行业,较多限制外商投资的数额和股权比例,保证国内企业充分收回长期投资的效益,防止出现生产过剩和过度竞争的状况;对于拥有广泛产业联系的战略性行业,应该确保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主导地位,以最大限度地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就业,引进外资应以合资形式和国内控股为主,规定重要产品的零部件的国产化水平,适度利用引进竞争的激励和示范作用,严格防止跨国公司冲击和控制国内市场;对于国内暂时无法生产的高科技产品,为鼓励外商投资容许成立独资企业,但应考虑限制独资企业的数量和投资额,以为国内企业保留充分的开拓市场空间。

总而言之,我们在鼓励各种类型所有制企业发展的同时,仍必须坚持公有制企业的主导地位,纠正某些地方一方面强调发展私营、外资企业,一方面轻视公有制企业甚至搞私有化的错误倾向,正如同志论述我国现阶段的改革任务时,强调不能只讲“初级阶段”而忘记了“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因为,国有、集体企业具有重要的社会经济功能,是贯彻政府制定的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保证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实现广大人民共同富裕的经济基础。

注释:

①数据引自《中国统计年鉴》1997年。

②数据引自1995年全国工业普查资料。

③数据引自国家统计局编《统计摘要》1992年。

产值和税收的关系范文5

【关键词】 餐饮业; 营改增; 税负; 路径选择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5)14-0077-04

一、引言

餐饮业是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于一体,向消费者专门提供各种酒水、食品,消费场所和设施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国外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餐饮业的流转税均征收增值税。我国从2012年1月1日起的“营改增”试点至今,生活服务业尚未纳入“营改增”,餐饮业就包括在内。在“营改增”的进程中,餐饮业征收增值税其实早有迹可循,国税〔2011〕62号以及国税〔2013〕17号公告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食品应当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并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餐饮行业“营改增”将有效消除重复征税,解决税收权限划分难题,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和产业的专业化分工与协作。我国餐饮业的“营改增”是箭在弦上,待时而发。

二、餐饮业“营改增”税制安排的难点分析

(一)餐饮业“营改增”后的征税对象与税目划分

餐饮业存在的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兼营模式,如宾馆;二是独立经营模式,如餐馆、冷饮店等;三是单位内部餐饮服务机构,如职工食堂、学校后勤餐饮服务机构等。餐饮业征收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应该涵盖上述三种模式中存在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餐饮劳务,主要包括对食物进行烹饪、调制并销售的服务活动。

税目,是征税对象具体划分的项目,是税法中规定的应当征税的具体物品、行业或项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它是适用税率的重要依据。餐饮业征收增值税的税目划分应考虑将性质相同、积累水平相近的课税对象归入同一税目。在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餐饮业共划分为正餐服务业、快餐服务业、饮料及冷饮服务业、其他餐饮服务业四大子行业。通过中国统计年鉴2010至2014年公布的2009―2013年的餐饮业相关财务数据,餐饮业中每一个子行业的主营业务成本率与主营业务利润率及变化趋势如图1。

餐饮业2009―2013年连续5年的主营业务成本率均值为50.72%,主营业务利润率均值为43.82%。从图1中可以看出,正餐服务业及其他餐饮服务业的主营业务成本率显著高于快餐服务业与饮料及冷饮服务业,快餐服务业、饮料及冷饮服务业的主营业务利润率显著高于正餐服务业及其他餐饮服务业,不同的餐饮业子行业积累水平存在差异,因此应将他们归入不同的税目,即餐饮业可以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来设置税目,适用不同的税率。

(二)餐饮业“营改增”后税负变化及税率选择

本文以2010年投入产出表 ① 的数据,按照总产出的销售收入法来测算“营改增”后餐饮业的税负变化及税率选择。

投入产出表中存在如下数量关系:总产出=总投入。总产出在统计中有三种计算方法②,餐饮业属于典型的服务业,总产出适用销售收入法,即总产出=销售收入+存货增加。根据2007、2010年投入产出表的数据分析发现,餐饮业的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存货增加额均为0,所以餐饮业存在总产出=总投入=销售收入的数量关系。从增值税计算的角度,总投入中,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四个项目无法产生进项税额,只有中间投入能产生进项税额,按照前述数量关系,可以利用2010年度投入产出表测算2010年度餐饮业“营改增”后的税负变化及税率选择。税负也称为税收负担率,是应缴税费与应税收入的比率,根据营业税与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假设不考虑税收优惠等政策),有如下公式:

税改前营业税税负率=应缴营业税税额/应税收入(含税)=5% (1)

税改后增值税税负率=应缴增值税税额/应税收入(含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税收入(含税)(2)

税改前后的税负变化=税改后增值税税负率-税改前营业税税负率 (3)

要测算2010年度餐饮业“营改增”前后的税负变化,主要计算上述公式(2)与公式(3)的数值。首先,本文假设除生活服务业之外的行业均已完成“营改增”,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的时间处在其他行业“营改增”之后。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1.计算中间投入总产值项目占总投入(销售收入)的比重a=62.77%。

2.计算中间投入各项目占中间投入总产值比重,确定增值税抵扣率,见表1。

3.设2010年餐饮业含税销售收入为I(I>0),增值税税率为R(R>0),中间投入产值所包含的增值税税额能予以抵扣的比率为b(0≤b≤1),根据前步骤的相关比重,计算餐饮业“营改增”后增值税税负率如下:

餐饮业税改后增值税税负率=[I*R/(1+R)-I/(1+R)*a*b*15.05%] / I=(R -b*

9.4469%)/(1+R)

4.当b=1(即中间投入产值所包含的增值税税额能全部予以抵扣)时,R分别取17%、13%、11%、6%四个税率值计算餐饮业“营改增”前后的税负变化。同时,(1)假设餐饮业“营改增”前后的税负变化为0,解得R=15.21%;(2)假设餐饮业“营改增”后增值税税负率为0,解得R=9.4469%。餐饮业“营改增”后增值税税负率及税负变化如表2。

通过表2的计算结果发现,假设中间投入产值所包含的增值税税额能全部予以抵扣(即:b=1),当增值税率等于15.21%时,税改前后税负变化为0;当增值税率大于15.21%时,税改后税负率反而增加,税负变化为正数(如增值税税率等于17%时,增值税税负率等于6.46%,税负增加了1.46%);当增值税率小于15.21%时,增值税税负率相比税改前降低了,税负变化为负数。当增值税税率等于9.4469%时,增值税税负率等于0,相当于没有税收负担;当增值税税率小于9.4469%时,增值税税负率为负数,不予考虑。所以,当中间投入产值所包含的增值税税额能全部予以抵扣时,餐饮业增值税税率R的选择应在[9.4469%,15.21%]的区间内。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国确定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方法为发票法,即凭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作为扣税的依据。在一般计税方式下,税改后增值税税负率及税负变化会受到进项税额抵扣情况的影响。分别假设餐饮业“营改增”前后的税负变化与“营改增”后的增值税税负率为0,取b={0,20%,40%,60%,80%,100%}时,进行增值税税率测算,如表3。

从以上分析看出,在确定的增值税税负水平下,R与b之间呈现一次线性关系。

首先,在一般计税方式下即0

其次,在简易计税方式下即b=0时:当05.26%,餐饮企业“营改增”前后的税负变化将为正数,税负将上升。

(三)餐饮业“营改增”后的税收征管难点

1.企业收入的申报额难以查证

餐饮业中大部分经营以现金交易为主,消费人群涉及个人消费、家庭消费、公款消费等多种消费方式,使得发票开具环节成为给纳税人创造违法违规空间最大的一个环节,也是税务机关依法征税最难以控管的一个环节。一些餐饮企业将每天大部分的营业收入表面上用电脑打单给消费者,实则留存在磁盘里,电脑上不显示任何数据;一些餐饮企业会计核算法规制度不健全,使税务人员无法准确掌握其当期实际经营的真实收入额;加之目前我国的餐饮消费者缺乏索要发票的习惯,导致由于未开票、开假发票等使经营者隐匿其收入的机会大大增加。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收入额难以查证,将导致增值税税款流失。

2.企业原料采购发票难取得

餐饮企业很大一部分原材料,例如新鲜蔬菜、水果等的供应商都是规模小的农产品生产性质的个人、个体工商户等,这些供应渠道一般难以进行准确的会计核算,改征增值税后很可能也无法给餐饮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会导致餐饮企业不能足额抵扣进项税额,仍然存在部分重复征税。此外,餐饮业由于长期征收营业税,存在发票管理意识不强,也为增值税的推行制造了困难。

三、餐饮业“营改增”税制安排的路径选择

(一)低税率政策的路径选择

在我国,餐饮企业整体税负水平较高,具体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卫生费、排污费等,占企业营业额的7%~10%。

但是,从国际征税经验看,像美国、中国香港的餐饮业增值税都是低税率甚至零税率,台湾地区小规模餐饮业纳税人税率仅为1%,加之餐饮业由于中间投入的特殊性,其投入中所含的增值税税额可能无法在税额计算过程中全额抵扣,因此,餐饮业增值税的适用税率不宜过高。据前文分析,不同的餐饮业子行业积累水平存在明显差异,可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来设置税目,适用不同的税率。为了保持增值税的税收中性,其税率档次不宜太多,具体规定为:

一是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式,具体税率为:快餐服务业、饮料及冷饮服务业增值税税率为13%;正餐服务业及其他餐饮服务业增值税税率为11%。

二是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为3%。在使原有的行业税负有所降低的税率水平下,能鼓励餐饮业纳税人规范、健全账制建设,更有利于行业结构的优化发展以及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

(二)征管政策的路径选择

1.加强对餐饮业税源的监督与控制

餐饮行业的特点决定了其税源管理和征收管理的难度,税务机关可以根据餐饮业类型、规模、核算形式等将餐饮业纳税人划分为重点税源、一般税源和小税源三种类型,进行分类税源管理。对于重点税源类纳税人,积极为其进行会计核算、纳税申报、政策宣传等方面的纳税服务,较为全面地掌握该类企业的营业收入;对于一般税源纳税人,加强对税收的分析、对纳税数据进行定期评估;对于小税源餐饮企业,重点向该类纳税人进行税法宣传,从而实现加强税源监管、减少税款流失的目的。

2.规范餐饮业的发票管理

餐饮业“营改增”后,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一方面,餐饮企业要推广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提高防伪技术和严谨审核程序,并严惩伪造、倒卖、盗窃、虚开专用发票等偷、骗、逃税等不法行为;充分发挥餐饮业协会等行业组织的监督作用,对餐饮业非法使用发票等不诚信行为与企业资质评级挂钩;提高对发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以促进企业依法纳税。另一方面,要加强对餐饮企业财务人员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管理等各个环节的业务培训,保证专用发票正确、有效地使用与管理。

针对我国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发票抵扣制度,可以考虑结合采用账簿法,以账簿记录作为进项税的扣除依据,由单纯的发票抵扣制发展为发票抵扣法与实耗扣除法相结合的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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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胡国强,何雨恬.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影响[J].会计之友,2013(18):69-72.

[3] 赵书博.海峡两岸餐饮业税收比较[J].涉外税务,2008(6):44-46.

产值和税收的关系范文6

内容摘要:本文依据北京新产业选择的5项原则:高新化、生态化、服务化、具有资源禀赋优势、利于首都经济可持续发展,挑选北京金融、文化创意、研发产业、商务服务、房地产、信息产业、交通设备制造业、生物制药、酒店餐饮、节能环保、旅游共计11类产业作为统计标的,选择行业产值、增加值、利润总额、就业人口、税收、产值增长速度、税收弹性、就业弹性、GDP贡献率、就业贡献率共计11个统计指标,以北京市2009年、2010年、2006年统计年鉴数据为统计样本,进行因子载荷分析,进而求出各产业得分排名,并认为排名靠前的产业为北京市应优先发展的产业。

关键词:北京 新产业选择 因子分析

目前,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和全球气候变化双重压力下,许多世界性城市都在积极推动新一轮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尤其是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振兴城市(地区)经济和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抓住战略机遇,选择并发展好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北京摆脱过度依赖土地财政,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新增长点和重要的途径。本文的创新点在于将因子载荷分析与产业选择相结合,选取11个统计指标,研究这些指标相关阵的内部依赖关系,将多指标归纳为3个公因子,并利用这3个公因子为不同产业打分,依据分数排名选取北京应优先发展的新兴产业。

因子分析的理论综述

(一)因子分析原理

一般认为因子分析的形成和早期发展是从查尔斯·斯佩尔曼在1904年发表的文章开始。他提出这种方法用来解决智力测验得分的统计分析。目前因子分析在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学科都取得成功的应用。因子分析是一种将多变量化简的多元统计方法,它可以看作是主成份分析的推广。因子分析的目的是分解原始变量,从中归纳出潜在的“类别”,将相关性较强的变量归为一类,不同类的变量的相关性则较低。每类变量代表了一个“共同因子”,即一种内在结构(联系)。因子分析就是寻找这种内在结构(联系)的方法。

(二)因子分析模型

因子分析模型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展开式为:

简记为:X=A*F+ε且满足m≤p:Cov(F,ε)=0 ;D(F)=不相关,即F1…Fm不相关,且方差=1。

(三)因子分析相关概念解释

1.因子载荷。aij称为因子载荷(实际上是权数)。因子载荷的统计意义就是第i个变量与第j个公共因子的相关系数,即表示变量Xi依赖于Fj的份量(比重),心理学家将它称为载荷。

2.方差贡献率。方差贡献率指的是公因子对于自变量的每一分量所提供的方差总和,它是衡量公因子相对重要程度的指标。通常情况下,将因子载荷矩阵的所有方差贡献率计算出来并按照大小排序,从而提炼出最具影响力的因子。

因子分析的计算方法及步骤

(一)因子分析的计算方法

1.因子载荷矩阵估计方法。因子载荷矩阵的估计方法主要是主成分法。主成分法指在进行因子分析之前先对数据进行主成分分析,把前几个主成分作为未旋转的公因子,但是此种方法得到的特殊因子间并不相互独立,当变量的共同度较大时,特殊因子所起的作用较小,它们之间的相关性可以忽略。

2.因子旋转。因子分析的目的不仅是找出主因子,更重要的是知道每个主因子的意义。主因子的意义是根据主因子与可观测变量Xi的关系来确定的。因此希望主因子Fj对Xi( =1,2,…,p)的载荷平方和,有的值很大,有的值很小(向0,1两极分化),因子载荷矩阵的这种特征称“因子简单结构”。但是用上述方法所求出的主因子解,初始因子载荷矩阵并不满足“简单结构准则”,各因子的典型代表变量不是很突出,因而容易使因子的意义含糊不清,不便于对因子进行解释。为此必须对因子载荷矩阵施行旋转,因子轴方差最大正交旋转的目的是使因子载荷矩阵成为“简单结构”的因子载荷矩阵。使得因子载荷的平方和按列向0和1两极转化,较大的载荷值只集中在少数X变量上,达到其结构简化的目的,易于因子命名。经过旋转后,主因子对Xi的方差贡献(变量共同度)并不改变,就是使每个变量仅在一个公因子上有较大的载荷,而在其余的公因子上的载荷比较小。因子旋转的方法很多,常用的为方差最大正交旋转。

(二)因子分析的操作步骤

因子分析的操作步骤为:第一步:数据标准化;第二步:建立相关系数矩阵;第三步:求解特征根及相应特征向量;第四步:因子旋转;第五步:计算因子得分。

因子分析的实证检验—北京新产业选择的定量分析

(一)统计指标说明

区位商=(本地区该产业产值/本地区生产总值)/(全国该产业产值/国内生产总值)×100%

产值增长速度=(本年产业产值-上年产业产值)/上年产业产值×100%

税收弹性=(T/T)/(Y/Y)×100%

就业弹性=(L/L)/(Y/Y)×100%

GDP贡献率=北京产业增加值增量/北京生产总值增量×100%

税收贡献率=税收增量/一般预算收入增量×100%

就业贡献率=本产业就业人数增量/本地区就业人数增量×100%

(二)通过因子分析对北京新产业进行得分排名

在世界产业发展呈现新趋势和北京迈向后工业化阶段的背景下,从北京产业发展的现实基础出发,本文认为,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选择新产业时,应坚持以下主要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