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生活状况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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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生活状况

家庭经济生活状况范文1

论文摘要: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政策的开展虽让农民喜出望外,但是参保率不高。其影响因素甚多,但随着农村老年人劳动能力的降低、经济收入的减少,老年人在家中的经济地位也相应的降低,子女的支持程度成为制约老人保障意愿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因此,子代的行为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回顾国家60年的农业惠农政策的改革历程,形式一直在不断演绎变化,但其核心思想都是让农民得到真正的实惠,满足农民的切实需要,让农村得到实实在在的发展的方向没有变。然而现阶段,农业虽一直处于高产状态但是速度趋缓,现形条件下能激发农民生产、生活积极性的有效措施之一就是全面推进农村的社会保障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开展和普及,以及其他救济、扶助政策的落实都不同程度地惠及到农民的需要,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政策的出台虽让农民喜出望外,但现实情况是参保率不高,结果着实有些让人出乎意料。究其原因笔者认为,随着农村老年人劳动能力的降低、经济收人的减少,老年人在家中的经济地位也相应的降低,子女的支持程度成为制约老人保障意愿的决定性因素之一。本文为深人研究子代的参与行为对农村养老保险实施情况的影响,随机地选取了菏泽市及金乡县部分村庄为调查研究的对象。通过调查,子代在25周岁左右都已成为已婚人或准婚人,也都有了相对稳定的经济收人,而60周岁以上的人群将一辈子的积蓄花在了子代身上,随着年龄的增长劳动能力逐渐下降甚至失去了劳动能力,经济来源变少甚至没有,因此,为了使调查更有参考性和说服性,特选取农村年龄为25周岁以上到59周岁以下的中青年人群,以期找到子代对养老保险参保率的影响。

1、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子代状况调查分析

    为了使调查地区更具有代表性,确保调查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随机选取的村庄必须满足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当地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可供农民选择;二是农民的投保行为出于自身的意愿无强制性政策的干预。在此基础上,笔者选取了两个村庄,共200户农村家庭,考虑到农村整体文化的水平,避免无效问卷的产生,调查以口头访谈的形式进行。全文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考察子代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的意愿;农村子代家庭的生活状况、养老方式与心理。

1.1子代家庭的日常生活状况及目前农村家庭的养老负担情况

    首先了解一下子代家庭的日常生活状况对父代老人的养老情况.了解一下目前农村家庭的养老负担情况.目的是想弄清楚在农村是否会存在其他的更合适的养老方式。在调查访谈  中得知,子代家庭目前的土地已经不能满足农村家庭生活所需,收人来源主要为外地务工、小本生意等。在s村,按每户4口人来算,也仅仅是866.68 m地。而且1995年以来出生的男孩子也没有了宅基地,一定程度上更加重了子代为儿女建房的经济负担。同时25-40周岁的中青年是外出务工的主力,是家庭经济的支柱;老人除了照顾孩子之外,没有其他的选择,更不用提有其它收人的来源;土地经济地位的削弱,让子代更忽略了土地的分量。因此,土地养老已经不能像过去一样保证老年人的生存需要,而且在访谈中了解到老人也不愿活到老,干到老,也显示着老年人更加依靠子代经济收人养老的趋向性和必然性。

    通过访谈获悉,由于子代每口为生计奔波,长年在外,看望父代的日子少之又少,其中算是具有孝心的子代也仅仅是隔三差五的为父代送些日常用品,相互沟通感情的时间屈指可数。养儿无望成了子代的一大感慨,在一定程度上也打破了多子多福的传统观点,因为子女越多,在养老的责任上彼此就会产生一种侥幸的推卸依赖行为。由此可见,随着生存紧迫观念的转变,子代更趋于是血缘的延续,赡养老人的义务被单薄化,子代养老已经不是一种可靠的长期的唯一的养老方式,巫待一种新的养老方式的产生来弥补现行的不足。

1.2农村家庭的养老方式

    通过访谈,每户家庭一般要负责4个老人的养老,老年人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根深蒂固并且严重地影响着子代的家庭,儿子养老基本上成为代代传承下来的思想。据调查,每户至少有一个儿子的家庭占85%,儿子是每户家庭正常生活的开始,所以子代不惜采取一系列逃避计划生育的措施仅仅是为了生个儿子,并为此花去了家庭的大部分收人。在父代到了养老的阶段,子代的经济跟不上,有强烈责任感的子代基本因此在心理上产生了强大的自卑感,造成思想上的负担,甚至有的子代承担不了父代的养老义务干脆让老人仅保持到吃饱穿暖的水平,有的老年人甚至无奈地进了养老院,这不但没有让老人享受到养老的意愿反而精神生活每况愈下。这反映了子代盼望社会提供更多经济帮助的迫切需要。

    在访谈的过程中,还了解到家庭目前的养老方式主要是老人自己独居,子代定期提供物品和金钱.而且这些物品和金钱在毫不影响子代生活消费地极小部分。无子代的老年人不愿意进养老院,靠政府补贴艰难的维持着生存,揣着“走一步算一步,活到哪算到哪”的想法,残酷地剥夺了老人享受养老地权利,有90%地子代与老年人独居,原因是方便、自由、规避一些生活上地矛盾。因此,子代在日常地生活中,与父代沟通甚少,使老年人陷人了孤寂地状态。

   在“家庭每年花在家庭老人身上地养老费用”的调查中,100元以下的占4% ,101-300元的占25% , 301一 500元的占50% , 501-1000元的占10% ,1000元一2000元的占90% , 2000元以上的占2%,在200户子代的调查中,这笔费用刚好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90%的子代声称养老是有心却无力的迫切需要解决的负担。

1.3子代的学历程度分析

    通过访谈,学历越高的子代更容易接受理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本质内容,经常外出务毛的子代比在家务农的子代更容易考虑社会养老,在相同学历中,男性子代比女性经济意识强,更容易算清社会养老的经济帐,眼光更长远。。原因是女性一直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家庭经济收人大部分都来源于男性而受教育程度越高,意识里更趋向于接受新事物,更愿意尝试农村社会养老。

    综上所述,在子代调查过程中发现的以上特征可以综合为二点:一是子代急需一种新颖快效的养老方式,二是子代的经济能力薄弱,承担不了太高的养老缴费标准,后者是决定是否参保的关键因素。因此,抓住子代的行为特征,从子代的经济能力为突破口,扎扎实实地保证落实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使农村老年人生活得体面,有尊严,不再向往城里人的生活。

2、解决农村社会养老问题的建议

2.1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在农产品价格飞速提高的现阶段,激发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充分做好农民外出务工的工作,避免拖欠农民工资等不良情况的出现。给农民营造一个勤家富路的氛围,鼓励农民做好自己家乡的特色产业,勇于挖掘出自己家乡的潜在特色产业,将产业做大、做强。因此,乡政府要加大地去农村调研的力度,为致富当地农民尽一切力量,保证农民参保的经济可行性。

2.2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制定合理地农村养老缴费标准

    在调查的两个村庄中,发现每个村庄都是制定出统一的缴费标准,规定每年缴纳1700元,由于养老金制度是一项投资周期性为20年的长期制度,50周岁左右参与投保的积极性高达85%,这意味着这些人群需要在5年左右的时间缴足34000元,对于那些子代消费很高的家庭来说,保险根本就是一场场美丽的梦,毫无实际。因为调查发现,同一个村庄里,每户家庭的经济生活条件都不同,统一的缴费标准让相当多的人群徘徊在外,违背了农民意愿的原则,失去了保险本身的意义,因此,政府在制定缴费标准时,应该充分结合当地的实际,灵活地制定出儿种不同的可选择性的缴费标准,即使一个村庄也不例外。

家庭经济生活状况范文2

[关键词]宁波高校 贫困生 发展支持 社团

[中图分类号] G4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3)11-0082-02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资助力度,设立了国家奖、助学金制度,其中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是高校比较重视的资助方式。2006年至2011年,我国资助学生人数从1530万人次增长至4170万人次,增长近2倍;资助金额从162亿元增长至501亿元,增长2倍多,极大改善了高校贫困生经济困难状况。当下贫困生的物质生活需求得到了有效满足,但是他们的心理、思想、能力、素质等方面的发展问题却日益凸显。

一、宁波高校贫困生教育的现状与主要问题

宁波各高校对“贫困生”的认定没有统一的标准,主要靠审核相关材料来判断学生是否为“贫困生”。宁波高校为贫困生织就了“奖、勤、补、贷、免”资助体系,设立的奖学金包括本专科生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国家级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四种类型。

目前,宁波高校对贫困生教育工作开展得相对迟缓,极少开展针对贫困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采用的教育方式也是比较单调。对贫困学生的发展支持主要是以经济救助为主,教育为辅。高校针对贫困生开展的教育也是采用普通的教育方式,效果低下,缺乏行之有效的、以人为本的精神。调查发现,不少高校在贫困生支持教育甚至在贫困生救助工作中缺失,只是单纯地采取物质支持,很难做到将贫困学生的经济困难与人文关怀相结合,关注贫困学生精神需求、思想、心理、能力、素质等个人发展问题。高校成立的学生社团极少涉及贫困生教育与管理,没有为贫困学生发展提供发挥的舞台,对贫困学生的个人发展缺乏有效的方法。

二、社团组织模式对贫困生发展支持与管理可行性

(一)消除贫困学生的无助感和孤独感

有研究表明,因家庭经济困难所引发的大学生人际交往问题、情绪情感问题以及行为问题等是非常常见的。家庭经济困难致使贫困生在应对大学生活时,面临着更多的困难、困惑和困扰。贫困生不仅在情绪情感方面感到更多的孤独,而且在社会交往中也存在孤立状态。高校学生社团可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扩展活动空间,增强他们的自我认可度及被他人认可度;通过参与特色社团,形成多层次多方位协调发展的良好机制,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良性地成长成才,塑造健康向上的人格,同时实现贫困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二)有利于贫困学生综合能力的提高

鼓励贫困生加入社团组织,参与社团活动获取自信,不断促成学生的全面发展。由于贫困学生受不同社会、经济、文化背景的影响,其个体心理素质不高,不善于处理人际关系,他们很少参加校园文化活动、班级集体活动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因为如此,贫困学生的表达与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社交能力等方面没有得到锻炼。所以,贫困学生可以通过加入社团、参与社团管理、参与社团活动等多种途径,充分锻炼自我,在参与活动中不断增强自信,提高沟通、交际、组织、实践等综合能力。

(三)构建学校与贫困生的桥梁,提高助学帮困工作效率

社团是以自立自强、服务他人、回报社会为宗旨建立起来的学生组织。目前,宁波高校内都存在传统的自上而下的教育培养模式,这种模式管理单一,使贫困生的教育、管理处于被动局面,缺少互动与沟通。各个高校采用的贫困生的教育支持只是采用讲座、宣传等说教式,其内容也只是介绍国家对贫困生的经济救助政策。再加上贫困学生的心理特点,更加造成沟通不畅,形成自闭现象。社团的建立方便了学校与贫困生们的沟通,他们的想法可以通过这些社团集中反映给学校,使学校的教育管理更加优化,同时更有针对性。

(四)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学校是引领社会发展的机构,是孕育新思想、新知识、新科技的重要园地,高校贫困学生通过社团活动将潜移默化地培养出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能力素养,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和人生目标,培养健康心理,锻炼坚韧的品格,引发他们的归属感、认同感和集体荣誉感,促进校园的和谐与稳定,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保证。

三、宁波高校开展贫困生社团组织模式的探索

(一)系统构建与分析――基于社团组织模式的宁波高校贫困学生发展支持与管理体系

应为贫困学生搭建一个沟通的桥梁、心灵的家园和展示自我的舞台,将国家对贫困生的经济帮扶政策与他们的能力提升、心理满足相结合,重视学生心理需求,改变一贯采用经济资助的方式,通过参与社团活动、组织社团活动,在活动中提高自我。在社团中,共同的兴趣爱好使他们凝聚起来,围绕共同关注的领域,一起投入主题活动,比如专业知识的讲座、专业竞赛、学术沙龙等,使被动的知识学习成为主动,渗透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社团也正因其实践性特点较好地促进了贫困学生知识、专业甚至特长的发展和提升,使不同学生的思想、视野、能力等在社团活动中得到交流、扩大与升华。

能力不足是影响贫困学生发展的最大障碍,也是贫困学生就业处于不利地位的最大问题,加强和实施能力救助成为国内外各类助学基金关注的重点。参与社团,贫困学生彼此可以互相沟通交融、互相渗透,通过各种各样的实践教育活动,促进贫困生之间、贫困生与非贫困生之间的交流,彼此之间排除经济困难的阴影,互相倾诉遇到的困难,使学生的心理诉求得到极大满足。

(二)应用案例的经验总结

为了更好地对贫困生实施教育,浙江万里学院成立贫困学生社团实体组织――浙江万里学院鸿志社,开展贫困生教育,让贫困生参与管理与组织。其开展的品牌活动有励志访谈录、学子讲坛。作为励志万里的重要组成部分,励志访谈录主要采取访谈的形式,结合视频文件,对主人公的事件和经历进行简述,主人公的事迹形象化,更易被大家了解,更加能够打动人心,更好地达到教育激励的目的。通过贫困生社团发掘学生身边的榜样,让大家得到那平凡中的感动,体会那永不言弃的精神,激励众多的千千学子在这充满诱惑的生活中树立正确的目标,养成良好的习惯,走出“忙、盲、茫”的生活状态;同时,让贫困学生懂得珍惜,懂得感恩,懂得如何去面对挫折。鸿志社团第四期励志访谈录的主人公――吴全忠,通过发掘和申报,他的感人事迹得到了社会媒体广泛的关注和集团的关注,他的孝心感动众人,吸引了社会9家媒体争先报道,他还获得了宁波市“励志标兵”等多种荣誉。

在贫困学生社团活动中深入挖掘思想教育因素,开展一系列励志教育、自强教育及社团实践,能培养学生的爱心意识、感恩意识,强化思想意识的渗透,解决贫困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综合能力培养、心理健康等问题。我们在总结贫困生群体发展支持的社团组织经验, 分析存在问题, 探索新时期宁波高校贫困生发展支持管理体系时,也为贫困生群体搭建了沟通桥梁, 构建发展平台, 共建和谐社团与和谐校园。

四、结语

本文立足贫困生发展支持问题,改变以往采取的经济资助形式研究,以社团组织模式为新的视角,系统研究怎样通过贫困学生参与社团活动、社团管理,促进贫困学生全面发展,怎样通过贫困生参与社团工作实践,将贫困学生的发展支持逐渐替代物质救助,探索贫困生教育的新途径、新思想,满足贫困生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通过社团组织模式开展各种贫困生实践教育,可以帮助贫困生在组织活动中找到自我价值,加强自我认同感,消除封闭心理,走向自强自立,提高综合素质,从而探索对贫困学生发展支持与管理的新模式。

[ 参 考 文 献 ]

[1] 高洁,付静.创新高校贫困生教育方式探析―以社团模式开创贫困生教育新途径[J].河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1,(12):110-111.

[2] 陈志丹.高校贫困生非经济资助体系的构建[J].高校辅导员学刊,2010,(4):34-27.

[3] 马雯,詹萍.高校贫困生提高全面素质的新尝试[J].教育长廊,2009,(11):61-162.

家庭经济生活状况范文3

[关键词]失地农民;保障措施;草桥村;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D0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1)07-0030-03

近年来,伴随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的快速推进,大量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失地农民群体由此产生。目前全国失地农民已近5000万人,根据我国城镇化发展速度以及建设用地需求预测,到2020年失地农民数量将超过1亿。然而,现行的对失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政策往往难以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他们的权益受到了极大的侵害。第一,经济保障水平低。目前,失地农民获得的土地补偿金远远低于政府从中获得的巨大经济收益,有限的失地补偿和劳力安置费难以发挥其保障功能。征地所获的补偿费普遍上只能维持一户家庭3-5年的基本生活,根本无法解决大多数农民的长期稳定生活出路及养老问题。第二,社会保障缺失。由于政府对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方式大多是以一次性货币补偿为主,因而,失地农民在获得货币形式的经济补偿后难以享有社会保障。目前很多失地农民基本被排斥在社会保障制度范围之外。加之市场就业竞争激烈、企业招工门槛高以及吸收就业能力减弱等原因,导致了失地农民再就业困难,生活每况愈下。由此带来的结果是有相当一部分被征地农民处于“耕无其田、业无所岗、保障无份”的困难境地。第三,征地过程中民主程度低。目前很多地区在征地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公开、暗箱操作等问题。尽管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了政府的权利范围,但其在征地问题上的垄断地位导致农民丧失话语权。由此可见,对于因城市扩张而造成的社会问题,政策制定和执行者往往有见物不见人、以强凌弱的倾向,在这场政府、村集体、土地使用者与农民之间的博弈中,农民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失地农民数量的激增与失地后农民丧失话语权、就业艰难、无经济保障的鲜明对比,反映了失地保障措施的局限性,以及失地农民生存状况的脆弱性。北京市丰台区草桥村在解决失地农民保障问题上作出了表率,当地科学的保障措施解决了失地农民的住房、就业、社保等一系列生活问题,充分做到了让利于民。鉴于此,本课题组选取草桥村作为调查对象,以此探讨当地失地保障措施的特色和成功经验,并提出完善失地保障措施的政策建议。

一、草桥村失地农民保障状况及满意度调查

本课题组对北京市丰台区草桥村失地农民进行了抽样调查。并采用“结构式访谈为主、非结构式访谈为辅”的方式,共收集有效访谈记录30份。调查样本构成中,50岁以上21人,40-50岁6人,30-40岁2人,20-30岁1人。调查对象均于1994年草桥旧村改造中失去自留地的农民。

(一)土地征用前草桥村民保障状况。

草桥村紧邻西南三环路,地处城乡结合部,上世纪90年代中期,草桥3.98平方公里辖区范围内,本村村民有3700多人,当时的草桥村环境污染严重、经济发展滞后、村集体的财政能力有限,难以支付村民足够的生活保障。同时,土地一定程度上担负着养老和就业的功能,因为土地的存在,村集体无需提供村民过多的生活保障。上述两个原因,使得当地村民在土地征用前未获得或者获得极低的生活保障。调查显示:30名村民中,仅有12人(40%)获得了村集体提供的生活保障,包括养老保障、医疗补助、困难补助、生活补贴等。其余18人(60%)未获得任何保障。事实上,随着90年代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村民外出打工的人数增加,人们的收入逐渐多元化,在北京这样的发达城市,家庭土地的使用率下降,土地所肩负的养老、就业功能逐渐减弱,村集体提供的生活保障对于村民的意义表现得更为突出。在问及村集体提供的保障对家庭的影响时,50%的村民认为“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生活水平”;16.6%的村民认为“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25%的村民认为“有些许影响,但不明显”;8.3%的村民认为几乎没有任何影响。由此表明,土地征用前,村集体提供的保障水平与村民对于生活保障的需求是不对等的。

(二)土地征用后草桥村民保障状况

草桥村于1994年进行旧村改造,率先进行了一场自主开发建设的尝试,解决了失地村民的生存发展问题。首先,草桥村民由简陋的住处搬上了楼房,享受到了“城里人”一般的生活。30名受调查者中有28名被转居上楼,转居上楼率高达93.3%。其次,草桥村成立自己的实业公司,不仅安置年轻的村民就业,也将其纳入了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经调查,30名失地农民中,19人家中有草桥实业公司的在职员工,其月平均工资水平多集中在1000-3000元,占75%,其次是3000-5000元占25%。可见,草桥实业公司的月平均工资水平较为合理,大部分年轻的村民在失地后获得了就业安置。再次,仍为农业户口的老年人纳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每月可以领取养老金或退休金,生病就医享受一定的报销待遇。据调查,30名村民中,纳入城镇或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村民有26人,占87%,仅4人未享受任何保障,占13.1%。与此同时,草桥村依靠花卉产业积累的资本,为村民提供优厚的福利待遇,包括长寿奖,子女教育补助,学校、社区活动中心等社区各项福利。最后,在股权分红方面,草桥村同样作出了表率。被调查的30名失地农民中,拥有草桥实业公司的股份者22人,高达73.3%,其中8人未获得股份,占26.6%。对股权分红的满意度的调查显示,认为“非常满意”者占27.7%;认为“比较满意”者占38.8%,认为“一般”者占22.2%;认为“不太满意”者占11.1%;认为“非常不满意”者为0%。股权分得的收益对于家庭经济生活的影响的调查显示,认为“不太重要,对家庭收入没有较大影响”的仅占29.2%;认为“重要,是家庭经济来源的途径之一”的占33.3%;认为“很重要,股权分红的收益会影响到家庭的生活水平”的占29.2%;“不了解”的占8.3%。可见,草桥失地农民普遍获得了股权分红,且满意度很高,股权对于家庭的经济生活有较大的影响。

综上,本课题组得出,土地征用后,当地村民获得了住房、就业、社保、股息、福利等多项生活保障,与土地征用前农民获得的极低的保障待遇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经调查,30名失地农民中,土地征用前,享有养老保障10人、医疗保障12人、子女教育补助5人、困难补助4人、生活补贴(煤火费等)3人、生育

补助2人。获得保障的人数共12人,无保障18人;土地征用后,获得保障的人数普遍增加,享有养老保障16人、医疗保障15人、子女教育补助10人、困难补助8人、生活补贴(煤火费等)8人、生育补助3人。获得保障的人数共20人,无保障10人。

(三)土地征用后草桥村民生活满意度

土地征用后,得益于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村集体优厚的福利待遇,当地村民普遍感到生活水平越来越高。课题组调查显示,30名村民中,认为生活水平“有明显提高"12人,占40%,认为“略有提高”8人,占26.6%,认为“基本无变化”5人,占16.6%,认为“略有下降”4人,占13.3%,认为“有明显下降”1人,仅占3,3%。然而,尽管人们收入不断增加,生活水平逐渐提高,但是村民的生活幸福感却一般。调查显示:被征地后,农民对生活状况感到“非常满意”6人,占20%,认为“满意”4人,占13.3%;认为“一般”13人,占43.3%,属于大多数;认为“不满意”3人,占10%;认为“非常不满意”4人,占13.3%。造成村民生活幸福感一般的原因有多方面,主要在于生活开销大、居住条件简陋、股权收益不均、贫富差距大等。因此,村民提出了自己的需求:希望村集体提高补偿水平、困难补助;增加退休费、养老金;建养老院、老年活动中心等公益设施;提高股权分红水平,获得户籍股;提高工资水平以及希望转居前的务农工龄得到相应的待遇等。事实上,上述问题不仅是草桥村民的真实感受,也是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人们的普遍感受,不能据此而否定草桥村失地农民保障措施的成功之处。

二、草桥村失地农民保障措施的特色和经验

本课题组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并利用各类媒体的二手资料进行分析研究,总结出草桥失地农民保障方面的成功特色及经验,以供参考借鉴。

(一)自主开发建设,解决住房保障

城乡一体化建设中,旧村改造是农民失地的主要原因。然而旧村改造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仅靠一个村、一个镇乃至一个区的力量,推进起来也会困难重重。因此,村集体更倾向于选择让渡部分土地利益,借助“开发商”这样的外力来助推。而这往往造成了村集体与开发商之间的博弈,一些开发商在农民的土地上建设商品房,拿走了巨大的利润,而对改建的回迁房一拖再拖,最终,农民失地又难以回迁。鉴于此,上世纪90年代城乡一体化改造工程中,草桥村率先进行了一场自主开发建设的尝试。当地依托原有花卉种植产业的积累资金,作为拆迁、开发的资本,同时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以村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导组织施工建设,同步完成回迁房和商品房建设,完成小区规划的市政道路等市政设施建设,2004年,回迁房全部建成,并采用1:1的置换比例,解决了村民的住房问题。草桥“以我为主”,让利于民,值得借鉴。

(二)土地变资产,农民成股民

在对失地农民的补偿方式中,“土地变资产,农民成股民”,失地农民分享土地集中开发、规模化经营的收益,是一项重要的创举。农民可以真正免除通货膨胀所引起的一次性补偿金的贬值,获得土地的增值收益。此方式比一次性货币补偿更能切实维护农民的长远利益。1999年,草桥探索实行股份制,将土地变资产,70%的集体资产量化到个人,每个村民都成了草桥实业公司股东。从此,村民拥有了两份收入:工作岗位上的劳动收入和作为集体股民的分红收入。2008年,草桥人均年收入3万元,每个村民股东平均身价达50万元。同时,本课题组对30名村民进行的结构式访谈记录显示,有近66.5%的村民对股权分红水平较满意以及非常满意;近62.5%的被调查者认为股权分红对于家庭经济生活有重要影响,是经济来源的途径之一,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家庭生活水平。事实证明,草桥村土地入股型的安置模式很大程度的提高了失地农民的生活水平,是一项成功之举。

(三)土地换社保,农民养老、医疗有保障

众所周知,土地具养老和就业等功能,在拥有土地情况下,大部分农民无需参加养老保险及其他保险项目。但是,当土地失去后,农民便丧失了转移生、老、病、死、伤残、失业等风险的能力,因而对社会保障的渴望自然强烈,草桥村最终满足了村民对于社会保障的需求。目前,草桥居民3000多人,其中农业户口330多人,他们主要是50岁以上的老人,失去土地后,按照政策,均参加了新农合、新农保,并获得村集体的优厚福利。到2002年,75岁以上老人每年领取3000至30000元不等的长寿奖,目前已有91位老人领到了长寿奖;65岁以上老人住院医疗、村民大病医疗、小孩上学都免费;退休老人月均退休金超过1500元;最低养老金1000元(指没有参加过集体劳动的老年村民)。同时,对于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年轻人,他们不仅获得了在草桥实业公司的就业机会,而且均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中,享受与其他城镇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农业户口纳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非农业户口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这一思路解决了草桥村民的养老、医疗、失业等问题,免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综上,草桥地区立足本土,创新开发,采取将“自主集中开发安置”、“土地入股安置”、“土地换保障安置”相结合的混合安置模式,可以说,草桥村的保障措施符合当地的客观情况,成功回应了当地村民的多种需求。然而,失地农民的保障问题始终还是个围绕利益展开的问题,在实践中难免存在很多的困难和不足。首先,拆迁补偿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草桥采用一比一住房置换方式,除了对住房面积差额的经济补偿外,并未涉及一次性货币补偿。调查发现,半数以上(57.1%)村民对拆迁补偿不满意,认为标准过低。实际上,在拆迁后,村民除了获得新的住房、相应的股权外,没有任何直接收入,这是造成村民不满意的主要原因。其次,政策执行过程中宣传不到位。有53.8%的村民对村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旧村改造中的表现评价较低,认为“政策执行中不够公开,宣传不到位,对村民的回应不够及时”。除上述问题外,还涉及股息收入差异过大,社区福利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值得说明的是,以上问题不仅仅是草桥旧村改造中所暴露的缺陷,也是整个社会所暴露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给予失地农民更好的生活保障,必须引起广泛重视。

三、失地农民保障措施之政策建议

在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基础上,课题组提出了失地农民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建议,以此完善失地农民保障措施,维护失地农民权益。

(一)落实住房安置保障,使失地农民“住有所居”

在农民失去了原有的土地,转移到多层住宅的过程中,有相当一部分农民获得的只是和原有居住面积一致的住

房,而在安置农民之后,余下的住房存在着被转化为商品出售的现象,大量的利润被开发商和村委会瓜分,这种住房安置显然是有失公平的。因此,可以借鉴草桥村的经验,依靠村集体原有资金积累,或者适当借助“外力”进行自主开发,这样就免除了利润全部由开发商获取的风险。村集体在建成回迁房的同时,可以建设商品房,两类住房都要保证居住环境及建筑质量,其中商品房可按照市场价格对外出售,村集体留存部分收益除供社区建设、村民福利外,余下的收益应该以股份的形式全部转给村民。或者将商品房低价售给有需要的村民,让利于民。

(二)推行“逢征必保”,完善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

推行“逢征必保”,凡被征地农民,自被征地之日起就转入农村或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对于已经具备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失地农民,要尽快转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对于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失地农民,可以建立保障水平低一些的农民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扩大覆盖面,提高保障标准。对于经济发展水平高、财政能力较强的村集体,可按照草桥村的经验,征地后,一定年龄以下的农民全部转为非农业户口,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中,并采取政府、集体、个人三方负担的方式,一次性补缴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金;对于仍为农业户口的失地农民,全部纳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需要强调的是,在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方面,对于老年人,不应该强制性地将其转为城镇户口,纳入城镇社保系统,而应充分尊重老年人的意愿,由其自主选择。

(三)推行土地入股,加快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建设

按照“土地变资产、农民成股民”的原则,在土地集体所有权和农民土地经营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将农民承包的土地和农村集体的资产按比例折合为股份,部分或全部量化到个人,由国家等征地主体组成经济实体并进行投资,用地单位和农民个人共享土地增值收益。同时,农民拥有的股份可以合法继承、转让、抵押、赠送等。通过土地入股,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的建立,可解决失地农民未来生活的后顾之忧,也促进了农民的自由流动。

(四)开辟多种就业渠道,提供失地农民可持续的生计保障

农民失去土地便意味着失去了可持续的生计保障,因此,政府不仅要为失地农民解决好住房、社保、福利等问题,还应将着眼点放在失地农民就业安置方面。可以参照草桥村的经验,在当地兴建村集体自己的企业,集中安置村民就业。同时,鼓励失地农民自谋职业、努力通过劳动力市场寻找劳动机会。针对失地农民职业技能不足、知识水平较低的问题,要通过建立完善的就业培训体系来解决。

(五)探索“混合安置模式”,推行全方位的失地保障措施

“混合安置模式”这一概念由本课题组提出:将“货币补偿型安置、自主集中开发型安置”、“土地入股型安置”、“土地换社保安置”三种方式相结合,对失地农民提供全方位保障的新型模式。该模式结合了四种模式各自的优势,具体指由政府或村集体成立专门部门集中管理土地。统一进行拆迁补偿,集中安置农民住宅,统一进行综合开发,统一安排农民就业。不仅根据农民在土地上从事生产生活的收益情况,一次性支付给货币形式的收益补偿费,而且将农民承包的土地及集体资产折算成股份,量化到个人,使农民获得增值收益,同时,将转为城镇户口的失地农民全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仍为农业户口的失地农民全部纳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需要指出的是,这种混合的安置模式是一种理想的模式,在现实操作中,还需要结合各个村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村集体的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物力资源,失地农民的意愿等因素,制定出灵活的安置模式。

(六)构建透明化、制度化的征地拆迁程序,维护失地农民民利

就现实情况看来,村级自治组织并没有发挥在征地事务上民主管理的作用。草桥村同样面临上述问题,也这是当地村民对于村干部在征地过程中的表现普遍评价较低的主要原因。解决上述问题,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征地听证制度,做到在征地过程中的公开化、透明化、制度化。可利用网络、新闻媒体等通信方式及时公布补偿内容、补偿标准等关乎农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并对于有疑惑的村民及时予以回应,以维护失地农民的民利。

参考文献:

[1]王珊珊、郝勇、张现同,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综述[J]社会保障研究,2010,(2).

[2]陈世伟,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的实证研究――以江西省FL县为个案[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

[3]黄华玲,失地农民就业出路问题的思考U],甘肃农业,2005,(6).

[4]文学禹l我国失地农民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原因与对策[J]湖南社会学,2009(1):184-187.

家庭经济生活状况范文4

自20世纪70年代我国推行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的各个方面均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方面,从以往的公有制经济转变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在以往计划经济的基础上增加了市场这个“看不见的手”,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农业发展方面,原有的人民公社制度转变成为;与此同时,在政治方面,国家法治得到健全,知识分子的地位得以提升[1]。中部地区作为国家地理位置的中间地带,起着“承东启西”的重要作用,生活在这里的回族有着不同于西北地区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回族的生活环境,对国家的政策有着极大的适应性。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

作为生活在我国中部地区的一名回族,多年的生活经历让笔者对周围的一切习以为常,对于笔者生活多年的这个社区,其他群体通常会将我们归于城市中的“污染者”(聚居在清真寺周围的回族通常会经营肉类屠宰,餐饮等行业),凭借着自身较低的文化背景和“家族产业”在城市的夹缝中生存。恰逢笔者毕业在即,面临寻找工作这一契机,选择对自己归属的这一群体进行职业分层的研究,试图通过分析散居回族职业分层的现状,验证散居回族在改革开放的大洪流中社会资源占有的不均匀。本研究不仅可以帮助笔者更好地了解归属群体的社会地位,所得结论可以用于其他类似群体的研究,同时对当地政府部门的相关工作也有一定的帮助。

(二)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1.研究目的

本研究以河南省Z县为研究个案,旨在考察城市社会中散居回族职业分层的现状及所呈现出的结构特点,进一步了解该群体获取职业的途径和影响因素;通过对其职业分层的研究,揭示该群体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的社会地位及资源的获取情况。

2.研究意义

(1)现实意义

就目前散居少数民族的生存现状来看,由于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在各民族间的差距拉大,社会资源在各阶层间的流动速度加快,再加上国家对少数民族的政策扶助等,使少数民族获取社会资源的机会和能力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研究中部地区回族的职业分层结构,可以了解该群体的社会地位;对于影响其职业分层的因素研究,可以帮助该群体了解自身,自觉地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也可以帮助政府部门制定政策,加快少数民族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条件的改善;研究该群体职业获取的途径,则从侧面反映了其社会资源的占有与获取情况。

(2)理论意义

在当代社会,职业地位已经成为人们最重要的社会地位,并将人们社会地位的高低通过职业分成准确地表现出来[2]。对于社会分层的研究,国内众多的学者从不同的学科视角出发,分别从城乡二元社会分层现状对其进行了较为细致的论述,并从传统意义上的地位、声望、权利三位一体的社会分层划分模式和收入、职业、教育程度、权利因素来描绘当代的社会分层情况。

本文将从社会分层研究视角出发,以“散居回族群体在日常生活中的职业分层现状和职业获取途径”为出发点,侧重经济和文化因素对散居回族职业分层现状的影响,为推动Z县的合理社会分层发展提出一点点看法,为丰富我国少数民族分层理论尽绵薄之力。

(三)文献综述――关于我国少数民族社会分层的研究现状

从目前国内相关研究来看,关于少数民族的社会分层研究呈现出以下研究特点:研究多民族聚居区的社会分层现状,如《甘肃民族社会分层现状分析》《甘肃民族社会流动状况》《西藏社会分层研究》等;研究某一少数民族聚居区内典型少数民族分层状况,如《探析新时期凉山彝族社会分层状况及特点》;关于某少数民族的传统社会分层研究,如《侗族传统社会分层的特殊结构及其成因》。

从研究内容上看,目前国内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社会分层标准的变迁,如在凉山彝族的研究中,主要探讨了原来以血缘等级为基础的分层标准随着经济、政治等原因发生弱化,关于佤族的社会分层研究则考察其在改革开放后以韦伯的多元分层模式为依托,形成了四个典型的阶层类型;研究某民族社会分层在不同时期的情况,如侗族和凉山彝族的社会分层研究分别只论述其在改革开放前和新时期的社会分层情况;涉及民族社会分层的特点的相关研究,主要从民族自身的民族观念、经济发展状况、职业结构转变和教育程度等方面总结现状;也有涉及少数民族流动现状的研究。

二、研究设计

(一)基本概念的界定

1.社会转型期

目前关于社会转型期的概念界定主要有两种:一种认为社会转型期是从1840年的开始的;另外一种观点则认为社会转型期的起始点是1978的改革开放[3]。严振书、宁向阳对社会转型期的起始时间进行研究,指出社会转型期是指社会从传统型向现代性进行转变的过渡阶段[4]。并提出社会转型期以改革开放为起点的依据为:之前传统因素占主导地位的状况未改变[4]。笔者在此使用的社会转型期这一概念正是借鉴了以上两位学者的观点。

2.中部地区回族

本文中所使用的中部地区回族这一概念,主要是指散居地区的回族,它区别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和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的回族。这一群体作为少数人群长期生活在汉族等其他民族的周围,已在较大程度上融入了社会生活。

3.职业分层

职业分层作为社会分层的基础[2],既可以作为社会分层的一个划分标准,又在某种程度上作为独立的社会分层概念。它主要通过职业地位反映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并辅助于职业地位测量、职业声望和社会经济地位量表等方法。目前,职业分层已经越来越普遍地被用于测量一个人的社会地位。

(二)研究方式与方法

1.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运用调查研究和实地研究的研究方法,采用抽样调查的研究类型。对于资料的收集则使用问卷调查法,主要采用自填式问卷的方法,在整个问卷的填答过程中均有调查人员在场,保证了问卷的回收率;考虑到调查对象中存在着大量的文化程度不高的人群,再加上小城镇居民对问卷的接受程度不高等原因,对少量由于年龄和文化程度原因不方便填写问卷的调查者使用当面访问法的形式,以保证问卷的质量。同时,还从该社区和行政村中随机抽取10人进行访谈,以更加深入地了解职业分层的结构及特点。

此外,本项研究以描述性和解释性研究为主,同时涉及少量探索性研究;以定量研究为主,以定性研究来帮助解释相关现象。

2.调查对象的确定

由于本研究着重调查中部地区散居回族的职业分层,因此,研究对象的年龄区间应为16至60岁适龄劳动人口;同时,本研究着眼于社会转型期的时代背景下,某一群体的职业结构状况,在这两项前提条件的约束下,本研究的研究对象也就定格在1962年至1996年之间出生的人群,即研究对象的年龄区间为16岁至50岁Z县回族中就业人员。

3.样本的确定和抽样方法的选择

本调查总体为Z县城关镇的回族,样本框为Z县县城共计3 000名回族群众,从中抽取100名回族群众组成调查样本,本次研究将选择多阶段抽样的方法,在城关镇下属的三个街道(涅阳、雪枫、玉都街道)中抽取涅阳街道办事处,并从该办事处的15个社区居委会、5个行政村中选择中山街社区居委会和北关村,分别从中抽取60人和40人,最终组成100个调查样本。

4.样本的回收、检验和评估

本调查实际发放问卷100份,回收问卷96份,其中有效问卷96份,问卷的有效回收率达到96%。对样本的初步评估如下。

(1)样本的性别构成

本次调查共涉及男性52人,占总数的54.2%,女性44人,占总数的45.8%。男女比例相对平均。

(2)样本的职业类型构成

本次调查样本的职业类型百分比构成如下:国家与社会管理者占4.2%;经理人员占1%;私营企业主占2.1%;专业技术人员占19.8%;办事人员占11.5%;个体工商户占26%;商业服务业人员占26%;产业人员占9.4%。

(3)被调查者月收入情况

本次调查被调查者的月收入百分比构成如下:800元以内占1%;800-1 200元占7.3%;1 200-2 000元占45.8%;2 000-3 000元占32.3%;3000元以上占13.5%。

本次调查所回收的所有问卷均经过笔者的认真检查与核对,逐一地输入SPSS软件进行分析,并结合excel工作表进行图表的建构。分析与评估主要包括单变量的统计分析(频数分析与百分比分析)和双变量的交互统计分析。

三、分析与讨论

(一)Z县回族职业分层的基本现状

1.职业阶层情况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结构课题组”所做的《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中,研究者们将中国社会划分为十大阶层:国家与社会管理者、经理人员、私营企业主、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个体工商户、商业服务业人员、产业人员、农业劳动者和城市无业、失业、半失业者[5]。笔者根据以上划分,通过调查与统计分析:在Z县回族的职业构成中,所占比例较大的职业类型为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个体工商户和商业服务业人员,以上四项职业类型分别占据19.8%、11.5%、26%和26%。由此可以得出:超过一半的被调查者目前从事着商业或与其相关的服务业活动。

2.产业情况

经过SPSS数据分析,我们得到关于样本的产业构成百分比如下:第二产业占14.6%;第三产业占85.4%;从以上数据中,我们不难发现,纵然在样本中存在着大量的农业户口(占据样本总数的39.6%),但是从就业者的产业构成表中,我们没有看到作为农业的第一产业的成分,这充分说明随着城市化的步伐加快,在城市中存在着具有农业身份的城市人。其次,从构成第三产业的就业者占到85.4%的比例来看,城市中的回族大多数从事着服务性行业。

3.工作的强度与工作环境

在此,笔者将工作的强度分为:工作的劳动强度与工作的时间强度。被调查者从工作的劳动强度来看,脑力劳动者占25%;体力劳动者占31.2%;两者兼有占43.8%。而从工作的时间强度来看,工作4-8小时占40.6%;工作8小时以上占37.5%;视工作需要而定占21.9%。

从劳动强度和劳动时间可以看出:目前,城市中的回族由于工作的限制,在劳动强度上表现出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同时存在的局面,而两者没有呈现出较大的强度区分;再者,就劳动时间而言,40.6%的被调查者工作时间在4-8小时,在国家规定的8小时工作时间的范围内,另外还有21.9%的劳动者工作时间根据工作的具体需要而定,表明其工作在时间上有一定的随意性。

此外,被调查者的工作环境情况如下:室内工作者占59.4%;室外工作者占13.5%;两者兼有占27.1%。被调查者的工作环境情况,则从侧面反映出大部分的回族就业者的工作在室内,也就避免了室外的奔波与劳累。

4.职业报酬获得情况

关于职业报酬的获得情况,笔者主要通过调查样本的月收入来说明就业者因为职业分层而产生的经济地位情况。

根据样本的月收入情况分析的调查结果清楚地向我们呈现出在所调查的样本中,由于职业(或其他收入)状况所造成的就业者月收入情况:有45.8%的被调查者每月收入达到1 200元-2 000元,32.3%的被调查者月收入在2 000元-3 000元。若从收入情况看居民的生活状况,则可以说目前城市中回族的经济生活尚好。

5.除正式职业外的收入分析

在笔者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了调查样本中不乏少数人(41.7%的调查者存在来自正式工作外的其他收入)存在着双重收入的情况,即收入的一部分来自于上述调查的职业所得,另一部分则来自于其他的活动。经调查分析,除工资外的收入所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房屋出租所得(占调查总数的37.5%),为他人办事回扣所得(占调查总数的12.5%),农业劳动所得(占调查总数的7.5%),从事商业活动所得(占调查总数的12.5%),依靠技术劳动所得(占调查总数的5.2%)。作为城市中的一员,市民租赁自己的房屋虽不能作为一种职业,但是却可以在无形中增加自己的月收入;再加上商业活动的灵活性与随意性,也被不少的市民选择作为自身的第二职业。

(二)Z县回族职业分层的影响因素及其职业获取途径

1.影响Z县回族职业分层的因素

在当代社会,影响职业的因素有很多,客观方面来说:社会生产状况、市场结构和社会劳动分工都会影响到职业结构;主观方面来看:一个人的年龄、性别、种族也影响到职业结构[6]。就笔者所了解到的Z县情况来看,笔者在原有的影响因素上加入了文化程度、个人能力、家庭经济基础、父母职业和关系网络五个变量,全面地考察影响到Z县回族职业分层的多种因素。

调查结果可以清楚地看到影响Z县回族职业选择的主要因素。影响职业选择各因素的百分比构成如下:年龄24%,性别25%,民族20.8%,文化程度80.2%,个人能力45.8%,家庭经济基础22.9%,父母的职业28.1%,关系网络50%,其他3.1%。

通过对影响职业选择的因素进行频数百分比分析,在笔者列出的九个影响因素中,文化程度居于首要地位,文化程度直接影响到个人职业选择的范围和类型;除此之外,关系网络和个人能力也是影响个人职业选择的重要因素,这两个因素分别从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制约到个人的职业选择;而家庭经济基础、民族、性别和年龄四个因素并未对职业选择产生较为突出的影响。

2.职业选择时的人为影响情况

经过统计调查分析,笔者注意到83.3%的被调查者在职业选择时受到了他人意愿的影响,笔者将影响职业选择的人群分为:父母、伴侣、亲戚、朋友和其他五类。

调查结果向我们清楚地展现出五类对他人职业选择产生影响的人群。其中,父母和亲戚对个人的意见较易被求职者采纳,64.6%的人在选择职业时会听取父母和亲戚的意见,14.6%的人则会听取伴侣的意见,不管是父母,伴侣还是亲戚都是作为求职者所属的初级群体,因此,可以说,初级群体在个人求职过程中将发挥着引导的作用。

3.影响个人职业选择因素的主观评价

上面已经讲到影响个人职业选择的客观和主观因素,并通过调查检验各影响因素在实际选择中的影响程度。除此之外,本研究所证实的影响因素排名却与邱泽奇学者在书中探讨的有所出入,是否是当下职业选择的影响因素发生变化,抑或是人们主观评价与实际影响之间有所冲突?笔者对此进行了探讨。

各因素对职业选择重要性的主观评价百分比构成如下:年龄46.9%,性别30.2%,民族23.9%,文化程度86.5%,个人能力87.5%,家庭经济基础70.8%,父母的职业47.9%,关系网络87.5%。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在人们的主观评价中,性别和民族因素对职业选择仍具有不明显的影响,这与之前的分析结果相一致;父母职业、年龄和家庭经济基础三个因素在实际的职业选择中并不具有绝对性影响,但是在人们的主观评价中,这三个因素会起到比较重要的作用,这说明人们在求职中会主观性地倾向于依赖于父母和家庭经济状况,同时也会因为年龄问题而产生一定的主观回避,而这种主观性的意识则与事实并不完全一致;此外,在实际的影响因素中,关系网络、个人能力和文化程度具有较为明显的影响,而人们主观意识中对三者的评价也与事实相符。

4.职业的代际流动情况

一些研究表明职业存在明显的代际流动性,受到社会变迁和社会结构的影响,子女会理性地选择从事与父母职业相同或者相近的职业,或者选择不从事与父母职业相同或者相近的职业。那么在Z县的回族中是否也存在这种现象?经统计分析,在调查者中,有39.6%的人选择从事与父母的职业相同或者相近,同时也存在60.4%的人不愿意从事与父母职业相同或者相近的职业。为何同一群体在职业的代际继承性上存在如此大的差距,何种因素又导致了该现象的出现?笔者进一步给出了答案。选择与父母职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因分析百分比构成如下:“父母最大限度地帮助自己”占23.7%;“自己较为熟悉该类工作”占39.5%;“现有关系网比较强”占18.4%;“工作环境好”占13.2%;“工资收入高”占5.3%。

在以上五个影响因素中,本人对父母职业的熟悉程度是其选择与父母职业相近的主要原因;同时,父母对自己的帮助,现有稳固的关系网和父母较好的工作环境也是吸引个人从事父辈职业的原因。

同时,超过一半的人群(占有调查总体60.4%的样本)会选择不从事与父母职业相同或者相近的职业。对该群体来说,又有哪些因素影响其做出该项决定,而放弃现有父母积累的关系网呢?不选择与父母职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因分析百分比构成如下:“对该工作不感兴趣”占14.6%;“经济收入不高”占19.8%;“工作环境差”占15.6%;“劳动强度大”占3.1%;“并非职业趋势所向”占7.3%。经上述数据的分析,我们看到经济收入不高、工作环境差和个人兴趣成为影响个人放弃与父母相近职业的三个主要因素。

四、结论

经过以上的分析讨论,通过对Z县回族的职业分层基本现状,职业选择时的途径探究以及影响职业分层的因素辨析,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一)当前Z县回族职业分层的现状与特点

1.职业分层结构

按照陆学艺在《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中所划分的十大阶层来看,在调查的样本中没有涉及农业劳动者和城市无业、失业和半失业者,纵然有7.5%的人会从农业活动中获取利润,同时也有39.6%的调查者从户籍类型上看属于农民范畴,但是在职业调查中却没有标明自己的农民身份,这与长期生活在城市中有关(将自身归于城市人)。如果将十大阶层按照等级进行划分,Z县回族职业分层呈现出“橄榄球”的等级结构,从事个体工商业和商业服务业人员占据大量比重。

2.重商主义传统的延续

关于回族的各种典籍中都有涉及回族喜爱经商的记载“在回族经济生活中最为突出的莫过于商业活动,有相当数量的回族投身于商业活动,并以善经商营利而著称于世”[7]。在上述分析中我们已经得出占样本总体52%的人在从事与商业有关的活动,这种职业群体的大量存在一方面是传统重商主义模式的延续,另一方面也表明该模式延续的时代背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的存在和市场调节机制的形成,都为商业的繁荣提供了支持。社会大背景的支撑和传统重商主义盛行的双重机制的制约下,该群体的商业活动也就兴旺起来。

3.双重收入现象的存在

商业活动的灵活性和自由性,使从业者的工作时间得到缩短,拥有自由掌控的时间越来越多,也就为从业者在工作之余从事其他牟利活动提供便利,在本次调查中,笔者经过调查已证实了这种假设,41.7%的被调查者表明自己拥有着除正式职业外的其他收入,如:租赁房屋,为他人办事,进行农业劳动,从事商业活动和依赖技术劳动。被调查者会承认存在上述收入,但不愿意将其归为自己的职业,一方面是因为上述职业通常不被人们列入正式职业的范畴,另一方面是与被调查者承认的正式职业相比,这些职业的职业声望不高。

双重收入情况的存在,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双重职业身份的存在,这种现象的存在是市场经济的结果。

4.经济利益的主导地位

在美国社会学家和社会统计学家邓肯的社会经济地位量表中,其测量的主要内容是人们的收入地位、教育地位和职业地位[2]。而收入的高低则通过职业反映出来,同时,在现代社会,职业地位已经成为人们最重要的社会地位[2]。在人们的职业选择中,经济利益始终作为主要因素对人们的职业选择进行诱导,即人们进行职业选择是为了提高自身的经济地位,改善自身的生活条件,因此,收入较高的职业通常成为人们选择职业的首要选择。在本次调查中,我们发现大部分人选择从事商业活动,一部分原因是自身的文化程度限制其进入其他领域,另一部分原因则是商业活动的高回报。而且,2.1%的调查者会因为父母职业的收入较高,而选择从事与父母相同的职业;也有19.8%的被调查者因为经济收入不高而放弃与父母相同的职业。可以说,在职业选择的过程中,经济利益占据着主要的地位。

5.初级群体的参考价值

在一个人的职业选择中,有主观方面的影响因素,也有客观的影响因素,同时也有影响职业选择的人为因素(主要是影响他人职业选择的群体)。其中,父母、伴侣、亲戚和朋友四类人群对个人的职业选择均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其中,父母、伴侣和朋友三类人意见的影响程度竟高达79.2%,从成员的亲属程度看,该三类人群均属于初级群体的范畴,这也表明初级群体成员的意见在个人职业选择的过程中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6.重视文化教育与疏离文化教育的矛盾

被调查者教育程度百分比构成如下:小学占21.9%,初中占38.5%,高中占16.7%,中专、技校占5.2%,大专占9.4%,本科以上占8.3%。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高达60.4%的被调查者的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下水平,而77.1%的被调查者文化程度在高中以下,这也表明该群体的教育程度普遍不高。但同时,对影响职业选择因素重要性的主观评价中,86.5%的被调查者认为文化程度在职业的选择过程中具有重要的影响性。较高的影响因素与实际较低的文化程度的背离,呈现出一种矛盾的选择性。而这种矛盾也对该群体职业结构的形成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二)对于Z县回族职业分层的一些感悟

第一,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从当前回族的职业分层结构来看,第三产业的就业者占据着较大的比例,当前国内也在极力推行第三产业的发展,对于回族来说,其传统的重商主义在该群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回族中推行第三产业是有着先天优势的。同时,在短期内改善群体的职业结构具有较大的难度,在原有基础上进行结构优化却有着现实意义与可能性。此外,在该群体内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也可以在短期内提升其社会经济地位,对其教育程度的限制性也比较低。

第二,注重文化教育,致力于提升群体的教育水平。经过多次的分析与探讨,不可否认文化教育在个人职业选择中不可替代的重要性。美国经济学家的文凭理论(筛选假设理论)把教育作为职业选择过程中的一种筛选机制,该理论认为,在雇主选择职员的过程中,其初次接触到市场上的劳动力时,并不了解求职者的能力,也无法在短期内对其能力进行了解,唯一的途径就是以文凭作为参考,即该理论把教育看作选择雇员的重要信息,研究雇主在劳动力市场上挑选工人的原则。李强学者在研究中也指出现代社会把教育作为筛选社会分层的最主要机制,同时这种机制最早起源于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2]。

第三,未来该群体的职业分层结构会有所改善。这种改善不仅是指职业结构上的优化,也包括教育程度的提升。通过对代际职业的继承意愿分析,我们已经知道60.4%的人由于各种原因而不愿意从事与父母相同或相近的职业。同时通过分析影响职业选择各因素的重要性,我们必须承认教育程度在职业选择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该群体已经意识到教育对其生活现状改善的必要性。据此,我们可以推测,未来该群体的职业结构会得到优化,该群体的整体文化程度也会得到提升。

第四,对其社会地位的若干思考。对Z县回族的职业分层所进行的研究表明,该县大部分的回族所从事的职业与商业活动相关,且大部分被调查者的社会地位不高,结合职业声望调查[8]表,我们不难发现,从现有的调查中,该县回族群体的职业声望普遍不高(被调查者中职业声望排名较前的为电视节目主持人排第23位)。而当下社会权利的获得主要通过个人所从事的职业,对于该群体,其职业现状决定了在社会资源获取方面并不处于优势地位。因此,改善该群体的受教育状况,扩宽其职业向上流动的途径,可以有效地促进其社会资源的获取,改变其社会地位不高的现状。

(三)本研究的局限与不足

由于笔者自身的能力有限,本文主要着眼于研究Z县回族群体职业分层的结构、职业分层的特点,以及影响该群体职业分层的因素分析,所进行的各种探讨也比较浅显。此外,由于时间和调查条件的限制,关于Z县回族职业选择的途径分析仅限于主客观因素,而没有深入地研究各因素的具体影响程度。笔者的初衷是将描述性研究和解释性研究相结合,并加之以适当的探索性研究,而最终的研究报告中则主要围绕着描述性研究,并辅之以解释性研究,在探索性研究部分则涉及甚少,这也将成为笔者今后学习与努力的方向。

家庭经济生活状况范文5

关键词:失地农民;城市融入;影响因素;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

中图分类号:F323.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4)05-0102-06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城市化进程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时期。统计显示,中国的城市化率已从1993年的28%提高到2011年的51.27%,城市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1]。而伴随着城市化发展的是大量农村土地被征用,由此产生大量的失地农民。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统计:1991~2005年中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总计约为5 391万亩,其中70%以上是征地,按照每征用1亩土地约带来1.5个失地农民进行估算,期间由于土地征用产生的失地农民数量为5 660.55万人;2006~2020年期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为4 500万亩,由此产生的失地农民数量将达6 750万人。由此估测,1991~2020年期间失地农民数量累计约为1.24亿。对于世代依赖土地生存的农民来说,土地是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之一,同时土地承担着基本生活保障、养老保障、就业保障、财产继承保障等多种保障功能,一旦失去土地,农民就失去了最基本的生产和生活依靠,失地农民问题由此产生。

失地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失地和进城[2]。目前关于失地农民城市融入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失地农民城市融入水平分析维度。目前尚没有形成统一的衡量失地农民城市融入水平的维度及指标体系,学者从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交往方式[3],文化适应、社会适应和心理适应[4],身份归属层面、经济生活层面、社会交往层面[5],人力资本、物质资本和社会资本[6]等维度对失地农民城市适应能力进行分析。(2)失地农民城市融入存在的问题。失地农民城市融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表现在从失地到转化为城市市民整个过程的各环节,如:失地农民恋土情结较重、与市民存在隔阂、受城市主流社会的排斥、身份认同存在偏差、知识与技能储备不足、城市就业困难、社会支持不足等问题[3,7]。(3)失地农民城市融入影响因素。叶继红[8]实证研究表明个体特征如年龄、性别、文化程度等,失地农民观念和意愿,社区环境和社会支持网络是影响失地农民城市适应能力的重要因素。龚县卿、钱忠好指出人力资本严重短缺、物质资本较为薄弱、社会资本尚未充分构建是导致失地农民城市适应性较差的根本原因[6]。我国目前实行的征地补偿制度是建立在债权性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基础之上的,忽视对失地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单独进行相应的补偿,土地补偿标准低[9],失地农民城市融入物质基础较为薄弱。而失地农民自身综合素质较低以及政府职能缺失等原因,使得其难以顺利实现再就业[10],进一步阻碍了其城市融入。

综上,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统一的衡量失地农民城市融入水平的指标体系,且没有从失地农民个体因素、社会环境因素和政府政策因素多主体视角分析失地农民城市融入影响因素。此外现有实证研究更多集中在城市化发展较早的东部沿海城市,对城市化发展相对较晚的中部地区失地农民城市融入问题研究较少。本文是在城市化不断发展、失地农民城市融入问题更为突出的背景下,以中国中部中心城市武汉市城郊失地农民为研究对象,从经济状况、社会互动和心理认同三个一级维度构建失地农民城市融入衡量指标体系,对失地农民城市融入状况及特点进行实证分析,进而提出促进失地农民城市融入的对策建议。

一、失地农民城市融入概念及指标体系

“城市融入”是指非市民群体获得在城市的生活空间和权益的一种动态进程。“失地农民城市融入”是指农民失去土地之后随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生活环境的变化,开始适应并逐渐融入城市生活的过程。学者较早对农民工城市融入问题进行研究,农民工城市融入的内容集中在经济、社会和心理三个层面,而且这三个方面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失地农民和农民工都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从传统农民群体中分化出来的两个子群体,二者在一定程度上带有传统农民的特点。基于此,本文借鉴农民工城市融入现有研究成果,构建由经济状况、社会互动以及心理认同三个一级维度和相应的二级指标构成的失地农民城市融入指标体系。

如表1所示,失地农民家庭经济状况反映在家庭收支和家庭收入来源方式变化,社会互动由与市民交往意愿和参与社区活动积极性两个二级指标来反映,而心理认同则通过失地农民身份认同和城市生活认同来衡量。

二、调查样本描述及失地农民城市融入状况

(一)调查样本描述

本研究以武汉市郊区失地农民为调查对象,采用分层抽样的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入户调查,共发放问卷1 200份,回收有效问卷997份。被调查的997户农户中总人口数为4 138人,其中男性人数为2 188人,女性人数为1 950人,男女比率为112∶100,男性人数略高于女性人数。被调查失地农民样本中,0~20岁的人占13.46%,20~40岁和40~60岁所占的比例基本相当,分别为34.46%和32.79%,60岁以上老年人所占比例为16.63%。根据60岁以上人口所占比例大于10%的标准判断,被调查失地农民群体人口老龄化较为明显。失地农民的受教育水平普遍较低,其中小学以下水平占386.9%,初中文化水平占37.64%,高中、中专、职高共占19.17%,大专及本科以上文化水平只占6.3%。失地农民总体健康状况较好,健康状况较好和一般所占的比例分别为77.36%和13.46%,只有7.64%和1.04%分别患有慢性病或者残疾。

(二)失地农民城市融入现状

从经济状况、社会互动、心理认同三个维度对失地农民城市融入状况进行衡量,能够更为全面地分析其城市融入水平。经济状况直接关系到失地农民城市融入的物质基础,而社会互动和心理认同状况则能反映失地农民城市融入的深度。

1.经济状况。经济基础是失地农民适应城市生活的基础[11]。总体来看,补偿安置较好,家庭经济压力小,且家庭收入来源方式实现由农业向第二、三产业稳定转移的失地农民城市融入水平相对较高。

从家庭收支状况来看,由于被征地时间长短的不同,失地农民家庭收支状况存在差异。武汉市的实证调查研究表明在刚刚失地和安置状况比较差的地区,打零工是主要的就业方式,每月收入在1 000元左右。在征地时间比较长和安置状况一般的地区,失地农民的就业途径由农业生产转向第二、三产业。此外,该地的失地农民达到退休年龄后每月可以得到494元的养老金。在征地时间较长和补偿安置状况较好的地区,处于劳动年龄段的失地农民基本上实现了由农业生产向第二、三产业的转变。此外,该地区的失地农民享有比较高的生活补助、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失地农民达到退休年龄后每月可以领取1 020元的养老金,其他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的村民每月能够领取460元左右生活补贴。在该地区,工资收入、养老金及生活补贴能够维持失地农民家庭较高生活水平。

从家庭收入来源方式看,被征地前后,失地农民家庭收入来源方式发生较大变化。如表2所示,武汉市被调查的失地农民中,失地前家庭收入主要来自务农和打零工,其中95.96%家庭有务农收入,51.06%的家庭有打临工方面的收入。失地后,家庭收入来源开始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基本上没有了务农收入来源,以打临工和领取社会保障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家庭明显增加,其比例分别为75.83%和40.95%。此外固定工资、个体经营等收入来源比例也略有上升,但是固定工资收入来源所占比例仍然较低。

2.社会互动。在失地农民融入城市的过程中,社区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失地农民是否愿意与城市居民交往、是否愿意参与社区组织的活动影响着失地农民城市融入进程。在与市民交往意愿方面,绝大部分失地农民愿意与市民交往,其比例达85.3%。目前失地农民较为集中地分布在城郊地区,该区域范围处于城乡结合部,农民同时受到城市和乡村两种环境的影响。调查结果也表明该区域范围的绝大部分失地农民表示愿意与市民交往。在参加社区组织活动的积极性方面,失地农民对集中安置小区组织的集体活动的参与热情较高。武汉市的实证调查表明,73.3%的被调查者表示愿意参加社区集体活动,而不愿意参加的只占26.7%。但是被调查的失地农民普遍反映集中新建社区组织的集体活动极少。

3.心理认同。

失地农民身份的认同以及城市生活的认同反映了农民失地之后的身份定位,是衡量失地农民城市融入状况的重要指标。

在失地农民身份认同方面,71.4%的被访失地农民认为失去土地之后自己仍然是农民,同时90.8%的人表示愿意让其他人知道自己是来自农村的。但是79.2%的受访者表示不同意农民和市民没什么区别的说法。由此可见失地农民对于自己的农民身份接纳度较高,并不认为农民身份低于市民的身份,但是对市民和农民在生活状况各方面的差异仍有较为清楚的认识。由于传统城乡二元经济的发展以及我国城乡二元体制的不断发展,城乡之间、农民和市民之间在工作条件、生活环境、生活水平等各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在失地农民对城市生活的认同方面,60.2%的被调查失地农民表示由于城市的基础设施较好、工作收入高、社会保障水平高等愿意在城市生活,同时53.9%的人表示在城市生活比在农村生活要舒服,他们对城市生活的认同度比较高。但同时1/3以上的被调查者表示由于城市生活压力大,空气污染严重等,更倾向于在农村生活。

(三)失地农民城市融入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失地农民在向城市市民转变的过程中,面临着经济压力大、社会网络有限、心理认同缓慢以及城市融入多层次性等问题。

1.经济压力大,失地农民城市融入物质基础不足。武汉市的实证调查数据表明,失地农民城市融入进程中失地农民面临的主要困难是经济能力有限生活开支大,面临该难题的失地农民所占比例为86.46%。此外工作不好找也是失地农民家庭面临的一大问题,所占比例为33.84%。这主要在于农民失去土地之后,不仅失去了土地等生产资料,而且失去了一种低成本的生活方式,失地农民家庭生活开支加大。此外失地农民难以在短时期内找到工作,失地农民面临着再就业困难。

2.社会资本有限。失地农民社交网络分为“乡土社交网路”和“新生社交网络”。前者指乡土关系网络,主要有:家人、亲戚、邻里、居委会等,后者是指在城市工作和生活中建立起新的交往人脉,主要有:同事、主管、上司、朋友、邻居等。新的社交网络相比乡土性网络能提供更多的城市信息和资源,满往的需求,同时有助于消除原来由经济、社会、文化和心理的差异带来的隔阂,增进相互之间的理解。新型社交网络对失地农民城市融入产生正面的影响,失地农民对乡土性社交网络的依赖越弱,这种新型网络对开拓城市生活、形成城市归属感的作用就越强。武汉市的实证调查表明乡土性社交网络仍然是失地农民在城市生活中的主要社会网络。失地农民社会交往范围狭小,制约了失地农民可利用的社会资本,客观上制约了失地农民城市融入的进程。

3.观念保守,心理认同缓慢。很好的角色定位,对一个人适应新社会环境具有很大的作用。失地农民在失地和进城的社会情境中,面临重新找回自我的社会位置问题,这直接决定着失地农民能否积极主动地融入城市。然而武汉市的实证调查数据显示,71.4%的被访失地农民认为失去土地之后自己仍然是农民。

4.失地农民城市融入多层次性。通过对失地农民城市融入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实证分析发现,其城市融入过程中出现了多层次性的特点。失地农民城市融入的多层次性具体表现在:从纵向上看,征地较早地区的失地农民城市融入状况相对较好;从横向上看,即使同一征地时间点,由于不同地区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等不同,不同地区之间的失地农民城市融入状况呈现多层次性。以上从经济状况、社会互动以及心理认同三个角度对武汉市失地农民城市融入现状的分析也表明,失地农民城市融入是一个动态多维的概念,失地农民城市融入过程中表现出明显的多层次性。

三、失地农民城市融入影响因素分析

内在因素和外在环境共同影响失地农民城市融入进程。失地农民自身个体特征以及观念和意愿在其城市融入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但是政府政策对失地农民城市融入也产生一定影响。本文构建二元Logistic模型对失地农民城市融入水平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一)变量定义及赋值

通过失地农民对自己失地之后的身份判断来衡量失地农民城市融入状况,将失地农民身份认同作为二元分类变量,认为失地之后还是农民的赋值为1,认为失地之后不再是农民的赋值为0。该变量的均值为0.714,表明71.4%的被调查失地农民认为自己仍然是农民。失地农民个体特征包括年龄、性别、受教育年限以及健康状况4个方面。年龄取其实际值,平均年龄约为54.84岁。性别为分类变量,男性赋值为1,女性赋值为0,被调查者中男性占45.3%。受教育年限取其实际值,平均受教育年限约为7.94年。健康状况为二元分类变量,84.8%的失地农民认为自己的健康状况较好。失地农民观念和意愿方面分为是否愿意过城里生活和是否愿意与城里人交往两个指标,都为二元分类变量,是赋值为1,否赋值为0。用征地补偿标准、政府就业政策满意度和社会保障政策满意度三个指标衡量政府政策对失地农民城市融入水平的影响。这三个变量都为分类虚拟变量,分为较低、一般和较高三个组(见表3)。

(二)模型构建及结果分析由于因变量为二元变量,本文采用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失地农民城市融入的影响因素。二元Logistic模型为:

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失地农民个体特征中,年龄、性别和受教育年限对失地农民城市融入水平有显著影响。具体来看,失地农民年龄每增加1岁,认为自己失地之后仍然是农民的概率提高6%。失地农民年龄越大,其城市融入水平越低。性别变量的系数为负,表明男性失地农民认为自己仍然是农民的概率比女性低5.5%,由此男性失地农民城市融入水平高于女性失地农民。这与男性外出打临工较多,而农村女性则主要在家务农有关。有针对性地引导年龄较大的失地农民,尤其是女性失地农民适应城市生活,能够提高失地农民群体的城市融入水平。受教育年限系数为负,受教育年限每增加1年,认为自己仍然是农民的概率降低2.5%。由此,受教育水平越高,城市融入水平越高,提高失地农民群体受教育水平和再就业培训水平,有助于加快失地农民城市融入进程。

在失地农民观念和意愿因素方面,愿意过城里人生活的失地农民,其认为自己仍然是农民的概率降低5.7%。失地农民对城市生活的心理偏好有助于加快其城市融入进程。与城里人交往意愿对失地农民城市融入水平的影响则不显著。这可能是因为目前绝大部分失地农民愿意和市民交往,其比例达85.3%,与城里人交往意愿强弱对失地农民城市融入水平影响不显著。

在政府政策因素方面,认为土地补偿标准一般的失地农民认为自己仍然是农民的概率低于认为土地补偿标准偏低的失地农民11.4%,即土地补偿标准越高的失地农民城市融入水平相对较高。土地补偿款是失地农民家庭的重要收入来源,是其城市融入的物质基础。社会保障政策满意度越高,失地农民城市融入水平越高。社会保障政策满意度较高和一般的失地农民相对于社会保障政策满意度偏低的失地农民而言,其认为自己仍然是农民的概率分别降低21.5%和9.2%。由此可见,社会保障机制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失地农民是否能更好更快地融入城市。就业政策满意度则对失地农民城市融入水平影响不显著。这可能是因为目前武汉市失地农民安置过程中就业指导和培训、就业安置以及就业优惠政策等较少,自己寻找工作仍是失地农民就业的最主要途径,占到被调查人数的73.4%。

四、促进失地农民城市融入对策建议

失地农民城市融入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武汉市失地农民调查结果表明目前城郊失地农民城市融入水平总体较低,且呈现多层次性的特点,失地农民城市融入水平受个体特征、主观意愿以及政府政策的共同影响。从经济、社会、心理多维度,政府、社区、个体多主体出发,多举措并用,有助于加快失地农民城市融入进程。

(一)提高土地补偿标准,为失地农民城市融入提供物质基础

在确定合理的征地补偿标准时,一方面要对土地的原有功能进行合理的替代,以保障失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下降;另一方面要让失地农民分享经济发展成果和城镇化带来的进步,分享土地隐性溢出效应和城市化溢出效应。土地隐性溢出效应是指,由于土地为稀缺资源,在人口数量不断增加的前提下,土地使用权变迁隐含着巨大的升值能量,使用权变迁后这种升值能量超出土地使用权变迁前的预测而“溢出”[12]。城市溢出效应是指由于聚集效应,资源要素、市场要素均向城市空间聚集,使城市获得比较利益,促使城市经济的增长快于农村的增长,从而增加社会财富、拉动劳动就业、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12]。让失地农民分享土地隐性溢出效应和城市溢出效应,提高土地补偿标准,是增强失地农民城市融入物质基础的逻辑起点。

(二)提高农民受教育水平,增加失地农民就业培训

文化教育以及就业培训是失地农民增加人力资本投资的重要方式,有助于增强失地农民城市融入能力。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和文化层次的失地农民提供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教育和就业培训。第一类是针对失地农民子女的九年制义务教育。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教育投入,提高农民整体受教育水平。第二类是对那些年龄比较小、文化水平在高中以上的失地农民,推出一些中长期的成人教育,因为其预期工作时间较长,并具备深造的条件。第三类是针对那部分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的失地农民,结合这部分人自身条件,对他们进行针对性强、实用特点突出、技术难度低的短期培训。

(三)增强社区的纽带作用,促进失地农民城市融入进程

社区是将失地农民培养打造成现代公民的学校,是实现农民城市融入的独特场域。社区有助于失地农民实现过去与现在、传统与现代、农村与城市的顺利对接,是失地农民心理上融入城市生活的起点。由此,社区可以通过广播、宣传栏、社区报纸、社区学校的免费讲座、心理访谈、文明住户评选等多种社区教育形式引导失地农民去除陋习、接受城市文明与城市生活方式。还可以通过社区互助等社区组织系统、社区支持系统,帮助失地农民解决生产和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增强失地农民社区归属感,扩大失地农民社会网络。

(四)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城乡二元化分割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得城镇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制度模式、覆盖面、缴费率、缴费来源、保障水平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差异。农民一旦失去土地之后,则不再享受土地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养老保障和就业保障等。农民在失去土地的同时,未能及时得到社会保障补偿安置,失地农民顿时失去了稳定的生活保障。这种现象直接强化了失地农民对政府征地行为的排斥心理,同时阻碍了其城市融入进程。因此,建立由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失业保险等构成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不仅是失地农民抵御社会风险的重要机制,也是解决失地农民城市融入问题的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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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生活状况范文6

【关键词】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生命周期风险偏好收入水平

在中国经济发展的现阶段,工薪阶层依旧是社会经济人群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这部分人群的证券投资策略分析具有很强的运用价值与现实意义。

一、工薪阶层的经济特点分析

工薪阶层是指以获得工作单位相对固定的劳动报酬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经济群体。他们有着比较相似的经济特点,主要表现在:

(一)收入来源相对单一。对工薪阶层来说,收入主要有两个来源——工作收入和理财收入。由于目前大部分工薪阶层的理财观念比较传统,加之我国整体理财的条件不够成熟,理财收入相当有限。相比而言,工作收入在工薪阶层的经济来源中仍占有较大的比重,也是他们理财的重要基础,更是工薪阶层在进行证券投资时所要考虑的现实条件。

(二)投资理念相对趋同。目前的工薪阶层大多对社会发展的未来趋势有诸多近忧远虑。他们认为自己的工作前景、子女未来教育、父母养老送终、健康身体的保障等方面都存在比较多的不确定因素,这样的生活状况决定了他们对资金的变现能力、货币的流动性等方面有较多要求,投资的基本目标比较一致。

(三)消费方式相对多元化。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工薪阶层在基本生存需要上有所满足的前提下,开始更多地关注能实现提升生活质量、改善消费品位的相关项目。他们不仅对旅游、健身、美容、娱乐等方面有普遍追求,而且对教育、房产、汽车、人际关系的维系有较大的差异性支出,所以在能使有限的经济收入用于实现更大的效用水平方面的证券投资策略组合方面也会有不同的要求。

(四)家庭整体承受风险能力相对有限。在现行的社会保障机制作用下,考虑到工薪阶层受工作年限与经济条件的制约,工薪阶层在各方面的风险系数依旧比较大。但结合我国目前证券投资市场的发展状况来分析,可知工薪阶层在进行证券投资时很难保证有确定的高收益,所以他们在真正面临风险时往往会显得手足无措,应对不暇。从这种角度上来看,在工薪阶层的证券投资策略分析中还要加入更多的社会与制度的影响因素作为变量分析。

(五)适宜进行证券投资的工薪阶层行业相对集中。虽然工薪阶层本身是一个覆盖面相当广泛的概念,但由于收入水平的差距较大,并不是所有的工薪阶层都可以进行证券投资。根据我国历年的行业收入水平排名情况来看,金融业、电信业、汽车业、石油业等行业的从业人员有较高的收入,可以考虑进行适度的证券投资。同时,公务员、教师、医生、外企职员、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等职业都可以考虑参与证券投资活动。本文中将主要以工薪阶层的这些有证券投资愿望与能力的人员为分析对象。

二、证券投资策略的基本产品分析

证券投资是指投资者将资金投放于有价证券上以获取一定收益的行为。证券投资的主要形式为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基金投资等等。证券投资策略即指投资者在进行证券投资前应当掌握的行动方针和谋略,在对总体策略定位的基础上,还可以详细确定市场策略、行业策略、公司策略、期限策略、组合策略等。其具体的表现形式往往是按不同的比例对多种不同风险与收益状况的证券投资工具进行有机组合。可见对各种证券投资的产品进行简单的分析与比较是制定合适的证券投资策略的必然要求。

从概念上看,广义的证券包括商品证券(如提货单、购物券等)、货币证券(如支票、商业票据等)以及资本证券(如股票、债券、基金等)。狭义的证券仅指资本证券,它们是代表对一定资本所有权和收益权的投资凭证。在本文中涉及的证券投资工具主要根据后者界定。股票是典型的风险投资工具,其最主要的特点是高风险高回报。在我国目前股票市场还不够成熟与规范的情况下,选择股票为主要证券投资工具的投资者需要以足够的时间与专业知识为保证,还要有较充裕的资金和较强的心理承受力。考虑到目前我国股票市场整体行情有复苏迹象,并且股票的可选空间较大,投资机会较多,在证券投资策略中可以适当调整绩优股的比重以满足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债券品种比较丰富,一般都有收益与风险适中的特点。其中比较常见的有国债、企业债券与地方债券及某些根据特殊需要发行的债券。相对而言,工薪阶层比较了解与愿意购买的主要债券产品是国债和有一定收益保证的企业债券。尤其是前者,因为其相对存款而言具有免税与收益较高的优势,相对股票而言又具有较好信用保证与较强社会信誉等特点,往往是深受工薪阶层欢迎的证券投资品种,也有“金边债券”之称。基金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投资产品。根据不同标准可以进行多种分类,其中股票型基金收益率比较高,一般在8%左右,适合1年期以上的投资;债券基金一般年收益率分别在2%和2.4%左右,收益稳定,本金较安全,可以确定比较自由的投资期,但考虑到其相应费用与持有期时间有关,在没有找到更好的替代品前,可以适当延长投资时间;货币基金是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收益率波动幅度不大,是银行储蓄的良好“替代品”,适合短期投资,也可以作为一种过渡型投资品种。

三、工薪阶层的证券投资策略分析

工薪阶层在激烈的投资过程中都希望避免或分散较大的投资风险,并达到较高的预期收益,所以正确选择和运用适宜自身情况的证券投资策略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在设计工薪阶层的证券投资策略时,要顾及诸多因素,比如工薪者的收入水平、消费情况、投资理念、生活区域、职业特点、行业前景、年龄阶段、家庭构成、性格类型等等,不一而足。下文主要从工薪阶层的不同生命周期、家庭阶段、风险偏好、收入水平几方面简单地制定其对应的证券投资策略。

(一)以不同生命周期分类分析

美国经济学家弗朗科.莫迪利安尼在生命周期消费理论中,强调人们会在人生相当长的时间范围内计划生活的消费支出,并达到在整个生命周期内的消费情况最优配置。由于人们的收入在满足消费之余主要可以用于储蓄与投资,所以该理论在为工薪阶层制定证券投资策略时有较强的借鉴意义。生命周期消费理论提出年轻人家庭收入较少,消费支出水平普遍高于经济收入水平,在此阶段多以负债消费为主,即便有一定剩余资金,也主要用于未来投资资本的原始积累,可以不要过多地考虑证券投资策略。当然,为了鼓励年轻人进行必要的资金贮备,可以建议他们采取定期定额方式购买货币型基金,或采取相对保守的投资策略,相信一定时期的累积可以为下一个生命周期的证券投资提供比较充足的资金和更为丰富的投资经验。随着人们进入中年阶段,收入水平日益增长,收入会多于消费,经济能力和生活方式上都趋于稳定。保证提供子女教育的经费和赡养父母的资金是现阶段工薪阶层主要需考虑的问题,着手准备投资保值与增值计划成为必然的投资选择。此阶段的工薪者可以考虑每月将剩余收入的20%投向较有风险的投资或股票,40%购买各项平衡型基金或其他较为稳定型基金,20%购买新型证券投资产品或选择其他理财或投资工具,10%作为保险资金,另10%作为紧急备用金或储蓄费用。由于他们有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应该以进取型投资风格为主,力求投资品种多样化,投资思路开阔化。等到工薪者进入老年阶段,他们收入水平相对消费需要又会略显不足,但由于有中年阶段的投资与理财的补充收入,仍有制定证券投资策略的必要。鉴于老年工薪者几乎没有提高经济收入的发展空间,风险承受能力也越来越低,生活需求相对简单,对养老资金的安全性、保值增值性考虑较多,所以证券投资策略应该以投资收益稳妥、有底线保证为首选目标,尽量少选择风险性、激进性投资工具,以避免养老费用的损失。一般每月可以将多余收入的30%投向平衡型基金,40%购买国债,20%购买货币型基金,10%进行储蓄。这种组合既能对老年工薪者的资金有一定收益保障,缓解通货膨胀或其他经济因素可能造成的消极影响,也能有效降低风险程度,有利于老年工薪者的身心健康,减轻他们的心理与经济压力。总体而言,不论身处生命周期的哪个阶段,都要有居安思危,未雨绸缪的意识,不要低估长期投资的升值能力,要尽早形成证券投资的意识并选择自己比较熟悉与感兴趣的产品。

(二)以不同家庭阶段分类分析

根据家庭所处的阶段,一般可以划分为单身打拼期(一人)、家庭形成期(两人)、家庭建设期(三人以上)、家庭成熟期(子女进入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细分期(子女开始独立生活)等类型。为了简单起见,也有理财专家将其划分为青年家庭、中年家庭和老年家庭。但因为在本文中已经有对处于不同生命周期的工薪阶层的证券投资策略分析,在此还是主要侧重于前一种分类标准下的具体分析。1、单身打拼期的工薪阶层,往往因为对于创建事业与组建家庭的考虑比较多,主要资金大多形成对自身和工作或感情的投资,所以在证券投资方面的考虑还处于“心有余而力不足”的阶段。当然,如果有其他外来资本,又有较多时间与精力学习证券投资方面的新知识,也不排除“借鸡生蛋”的获益。鉴于这种情况尚不是主流趋势,在本文中不必过多涉及。2、家庭形成期的工薪阶层可以合二人之力共同参与证券投资,在资金方面相比单身打拼期的工薪阶层有所增加,投资观念也逐渐形成,对于培育下一代、开展家庭建设、完善家庭设备等方面的考虑还有较大的弹性,所以可以设定比较灵活、主动的证券投资策略,在风险较高、收益也较大的证券投资品种要多加关注,适当增加其在证券投资中的比重以实现增值型投资目标,同时也要增加适当低风险或无风险的投资品种达到保证基本收入的目标。在对日常生活水平不会造成较大影响的前提下,可以用家庭成员中一方的资金大胆尝试多种证券投资手段,并放松心态,强化投资的积极与进步意识。3、处于家庭建设期的工薪阶层无论在经济还是精力上都比家庭形成期的工薪者要更显紧张,但因为年龄或工作经验等原因,投资理念更趋理性与成熟,所以在开源节流的途径选择上也有了更多的方法。在发展自身的同时,要对小孩养育与培育的费用有充分的估计,同时在证券投资工具的选择上要集中于比较擅长与熟悉的几种工具上,不必过于分散。当然,相对而言,如果已经有了证券投资的心得,还可以适当的融资投入比较有把握的证券产品上。4、处于家庭成熟期的工薪者,一方面事业发展进入上升期,工作比较繁忙,投资的跟踪时间相对较少;另一方面家庭规模比较确定,在经济收入与支出方面都比较清晰,对未来安排与生活定位比较明了,投资的目标比较明确。此阶段家庭的主要开支是小孩的后续教育经费、夫妻双方的事业发展经费、日常的医疗保健经费等项目。所以应该以温和进取型投资风格为主,可以在扣除日常消费支出后,先将比较固定的存款转换成较有保障的国债或基金,以保证孩子上大学的费用,剩余的零散资金投入货币市场基金及保险。在投资产品期限与种类的选择上,可以与小孩受教育的阶段性费用支出相对应,形成一个中长期(2年以上)的证券投资策略,目标年收益率要在通货膨胀率的两倍以上,并形成长期理财习惯。5、当工薪阶层进入家庭细分期时,如果不要额外负担子女们在经济方面的要求,又没有更多消费支出方面的增加项目,可以在证券投资的长期策略基础上,增加部分短期与中期投资品种,以提高投资的预期收益率,并能更主动地抓住更多的良好投资机会。当然,在中国传统的家庭模式中,在此阶段的工薪者可能要随时应对子女们在事业与家庭发展等方面的追加资本投入需求,所以还是要准备部分流动性较强的证券投资产品提高资金的变现能力。总体而言,目前我国工薪阶层在不同家庭阶段,都要先保证实现家庭经济基本功能,再顾及证券投资的增值功能,切忌本末倒置,舍本逐末。

(三)以不同风险偏好分类分析

证券投资中的风险主要有市场风险、形势风险、行业风险、财务风险、管理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等。一般而言,风险偏好类型的确定主要取决于投资者的年龄、收入、性别、经历和个性等具体因素。比如,年龄较小的人不怕失败,所以多为风险趋向型投资者,随着年龄的增加,对于风险的态度逐渐表现为中立型甚至规避型;收入越高的人们能承受的风险往往比较高,相比而言,收入偏低的人群对于风险大多有回避的倾向。通常认为男性趋于冒险、女性趋于保守,但也有人认为随着现代经济生活中男女承担社会角色的互换及女性在理财中的重要地位,部分女性也呈风险爱好型;一般人生经历比较丰富的个体属风险趋向型,而经历比较简单顺利的个体属于风险规避型,自然也有其他因素可能会影响他们在不同情况下的风险选择。总体而言,工薪阶层中大部分人员属于风险规避型和风险中立型,对证券投资风险的整体承受能力相当有限。只有在对工薪阶层的风险状态基本了解的前提下,才能选择各自适合的证券投资策略。一般而言,对于风险趋向型的工薪投资者可以增加证券投资新品种的比重,因为往往新产品在高风险的后面也隐含高收益。对于风险中立型的工薪阶层可以采取在高、中、低风险型的不同投资工具中设置不同比例以达到趋利避害的效果,当然也可以将资金主要投入风险中等的债券和混合型基金上,这样可以集中精力,深入分析比较集中的品种,从而获取更高收益。而风险规避型的投资者一方面可以采取购买国库券、债券基金、货币基金为主的简单投资方式,另一方面也可以根据各种年度报道与评比结果,选择有较好社会与经济效益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银行等各种金融机构,进行集合型证券投资。相对而言,由于货币市场基金与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相比较,在收益率相当的情况下,在投资门槛和流动性方面具备明显优势,可以满足偏好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对资金的高流动性和对收益的稳定性的综合要求,分析人士指出,货币市场基金将继续成为这部分人群的首选理财工具。当然,随着人们对基金市场的熟悉,指数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均可以成为低风险的证券投资产品。由于工薪者处于不同境遇时,也可能改变风险偏好,所以要在对自己的投资意愿有足够了解的前提下选择合适的证券投资策略。

(四)以不同收入水平分类分析

虽然同为工薪阶层,但收入水平还是有较大差异。比如以湖南省2005年的工资水平为标准,据统计资料显示,当年在职人员的平均月工资水平为1503元。以此为标准,比平均线低20%,但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的工薪者可以认为是低收入群体。而高出平均水平一定值的工薪阶层可归为高收入群体。低收入者一般会采用比较传统与保守的方法进行证券投资,比如购买国库券是他们选择的主要证券投资方式。中等收入的工薪阶层一般投资观念传统,家庭理财要求绝对稳健。建议每月做好支出计划,除正常开支外,可将剩余部分分成若干份进行重点证券投资产品的投资理财,切忌广而全,频繁交易。对于风险较大的股票市场,考虑到工薪阶层的风险承受能力较弱,专业知识也相对匮乏,可以不做重点考虑。保险、基金和国债等投资产品仍是该收入水平工薪阶层的主要选择。至于高收入工薪阶层的证券投资策略中,可以考虑将大部分资金用于进攻型投资,更大地发挥“钱生钱”的功能。考虑到风险因素,“攻”的资金中又可以分为“稳攻”和“强攻”两部分。对于稳攻部分,有一定投资理财概念的人可以选择购买一些市场波动度较小、预期报酬较稳健的证券产品,如混合型基金、大型蓝筹股等,力求年收益率达到5%-10%的水平;强攻部分则为某些高风险高收益发证券产品组合。可以考虑在专业理财规划师的指点下,将部分资金投入各类预期收益率较高的股票上。在证券投资中,既要有对单个股票和债券、基金行情的把握,又要具有投资组合的理念,以适度分散投资来降低风险。总体而言,在为工薪阶层制定证券投资策略时,要更多地关注他们的不同需求目的以及对不同价格与风险类型产品的需求弹性,从而在保障他们现有资产与生活水平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实现未来资产价值与质量的提升。

也就是说,工薪阶层不论是属于上述哪种类型或阶段,在进行证券投资时,都要具体状况具体对待,并综合考虑以上因素进行抉择。当然,工薪阶层的证券投资策略也有共通之处。一旦工薪者决定了要进行证券投资,就应努力作到以下四点来保证策略生效。(一)制定具体可行的各期目标。在人生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计划,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与经济实力,确定在不同年龄与时期的投资目标,并在达到预期收益水平时要适时收手,重新选择下一个目标。

(二)遵照投资理财的基本规律。总体上工薪阶层进行证券投资策略时要本着“终身快乐”的原则,也就是要尽量作到“抓住今天的快乐,规避明天的风险,追逐未来生活的更加幸福”原则。在具体选择投资品种时,要遵循“不要把所有鸡蛋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的原则。(三)确定详细周全的步骤。作为普通的工薪阶层,最好要制订具体的投资步骤,逐步有效的拓宽投资渠道,增加各层次的投资品种,最终实现自己的投资理想。(四)制定稳中求变的策略。投资策略的适应性与创新性是决定投资成败的重要因素。投资策略有很多,关键是要寻找适合自己的投资策略,并在投资实践中不断反思与修正。工薪阶层如果能真正理解与掌握以上四点,在找到适合自己的证券投资策略基础上,加强对策略的落实与调整,在投资理财的道路上必然有较好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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