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的审计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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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的审计报告

采购的审计报告范文1

经济效益审计是指由审计机构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或经济活动的效益性所进行的审计。其目的在于对经济活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以及对实现经济效益的程度和途径做出评价,借以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需要指出的是,经济效益审计与由统计、财会或其他管理部门所进行的分析与检查,在性质上是截然不同的,前者是一种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评价活动,而后者则是有关部门结合各自业务工作所进行的一种管理活动,二者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二、企业经济效益审计的特征

企业经济效益审计是一种新的相对独立的审计形式,它具有独特的外延和内涵,与真实性、合法性审计有着必然的联系,但也不等同于传统的财务审计和财经法纪审计。归纳起来,经济效益审计主要特征有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企业经济效益审计的主体具有独立性。必须具有法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和人员,这些机构和人员在审计中必须保持独立的地位和身份,保持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

二是企业经济效益审计的客体具有广泛性。包括企业各种资金及使用资金的部门,甚至使用资金的计划、管理等各个环节。

三是企业经济效益审计的依据具有规范性。包括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计算、预算、方案,业务规范、各种标准、技术经济指标及本单位和国内外同类行业历史水平。

四是企业经济效益审计的程序具有独特性。主要表现为审计工作结束后只出具经济效益评价审计报告及审计建议书,一般不需作出审计决定。

五是企业经济效益审计的方法具有多样性。除常规审计方法外,还包括一些现代经济管理技术。如经济活动分析、管理会计、统计分析、管理咨询、经济预测等领域内所使用的方法和技术。

六是企业经济效益审计的作用具有建设性。主要是核实公共资金的效益,评价经济运行过程及其结果,明确其经济责任,提出审计建议。

七是企业经济效益审计目的具有宏观性。主要是通过对企业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率、效益性的评价,以促进企业资金支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高。

三、企业经济效益审计的基本程序

与其他审计程序一样,企业经济效益审计也包括准备、实施和结束三个阶段。但是,在这三个阶段中,经济效益审计所进行的具体活动,与财务审计和财经法纪审计是有所不同的。首先,企业经济效益审计在准备阶段要搜集更为全面和内容比其他审计更多、更复杂。其次,企业经济效益审计需要编制更具体和细致的审计计划及其实施方案。因此经济效益审计工作实际操作难度更大。第三,企业经济效益审计不采取突击审计的方式,在实施审计工作前,要给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第四,企业经济效益审计报告采取详式报告,审计报告所反映的内容与其他审计有较大的区别。审计报告中要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效益状况进行系统分析,指出制约经济效益提高的因素,提出具体的建议和措施。

企业经济效益审计除了要运用财务审计和财经审计的方法外,还要运用其他方法。专门运用于企业经济效益审计工作中的方法包括经济活动分析方法、经济预测方法、现代管理方法等等。经济活动分析方法是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定量分析和评价的一种方法,它运用运筹学的原理和方法,分析企业经济活动的数量和质量指标,并透过各项指标及其关系,分析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及各环节之间的内在联系,评价企业的经济管理状况,拟定挖掘企业内部潜力和改善经营管理的措施。经济预测方法是运用统计分析的方法,分析预测经济效益的状况。此外,企业经济效益审计所运用的现代管理方法还有决策管理法、统筹法、价值工程等。

四、企业经济效益审计的主要内容

1、总体经济效益评价

总体经济效益评价主要是考察被审计单位是否取得了预期的经营成果、完成了计划任务等。总体评价主要审查内容:(1)确定已实现的经营成果水平。主要是确定所实现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社会贡献总额、上缴利税总额、资金利润率等各项经济指标水平。(2)审查计划目标的完成情况。主要是将被审计单位实际数与计划数、目标数相比较,确定完成程度。(3)与相关指标进行比较,进而总结其成绩并揭示其存在的差距。通过与被审计单位不同历史时期经济指标的比较,或者与其它单位、同行业先进水平等进行比较,可以发现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和取得的成绩,为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明确方向。

2、主要业务经营活动审计

业务经营活动直接影响经济效益。业务经营活动的审计主要是将有关指标的实际水平与计划、定额、先进水平等进行比较,作出评价。具体包括:常规经营活动的审计,即对采购、存储、生产和销售等业务的审查。(1)采购业务审计。主要审查采购计划制定的正确性,采购计划的完成情况,采购方式的合理性,采购批量确定的科学性,采购成本水平的变化以及采购费用水平的高低等。(2)存储业务审计。主要审查储备定额制定的科学性,储备计划的完成情况,储备场地的利用情况,仓库管理制度的健全与有效性,材料物资的保证程度等。(3)生产业务审计。主要审查生产计划制定的科学性及其完成情况,生产任务与生产能力的平衡状况,生产过程的组织与管理水平,产品质量水平,生产成本水平等。(4)销售业务审计。主要审查销售计划制定的科学性及其完成情况,销售方式的合理性,销售费用的高低,销售收入水平等。

3、专项经济活动的审计

专项经济活动的审计包括对外投资、固定资产购建与改造、新产品开发、市场开发等活动的审查。

4、主要经济资源利用的审计

企业经济效益是指投入与产出的比例关系。考察效益水平的高低,既要看产出的多少,也要看投入的高低,而经济活动中的投入主要是指企业所占用和耗用的经济资源。所以资源利用效益的高低也是企业经济效益审计的重要内容。审查资源利用效益主要是分析各种经济活动中所消耗资源的大小,计算资源利用效益的指标并与相关标准进行对照,从中找出资源利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利用资源及提高资源利用效益的措施。经济资源利用效益审查的内容主要有:原材料利用效益、劳动力利用效益、固定资产利用效益、资金利用效益、能源利用效益等。

五、企业经济效益评价

一是要选择适当的评价标准,确立评价指标体系。确定审计项目后,应结合对被审计单位的审前调查,了解主要业务的特征、生产工艺和技术特点、管理方式等,在遵循科学、有效、相关、可操作性原则基础上,确立审计评价的指标体系。评价指标的设置应该简略、清晰,便于操作和考核。指标内容和计算,均力求简单,易于使用。

二是针对不同的效益审计项目,灵活运用审计指标体系。在实施经济效益审计的评价活动时,可能采用某一项标准,如当期的经营计划;也可能在同一项目或对其中不同的审计事实采用几个不同的标准,如既采用当期的经营计划,又依据历史最好水平,并考虑国内外同行业的先进水平等,来评价企业经济活动体现的效益优劣,并由此找出差距,发掘潜力,提高效益。

由于各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同,在考核企业经济效益时,所运用的考核指标也不同。就某一项具体的指标而言,其运用过程和要求也是有区别的。在考核企业经济效益时,应注意将上述指标作为一个完整的指标体系来运用,防止片面地、僵化地运用这些指标。否则,便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为了使评价标准更适合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和便于将来审计建议的落实,在确立审计评价标准时应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认真分析研究评价标准对被审计单位的适用程度。在指标的使用上要考虑所使用的指标是否与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紧密相关,要选取那些确实能反映其经济效益水平的指标来进行评价。在数量水平的选择上要具有先进性,同时也要具有可行性。

评价标准的建立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过程,需要审计人员作大量细致的工作。企业内部审计人员要注意经验的积累,积极收集有关经济活动资料,必要时要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努力把经济效益审计的基础资料搞扎实。有条件的内审机构可以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评价标准的测算和建立工作。

三是做出恰当评价结论。根据审计项目所取得的审计证据进行归集、整理、综合分析之后,就需要对照选定的评价标准,做出各个审计重点或分项目乃至整个项目的评价结论。

审计评价中凡涉及审计结论的重大问题,都要具体说明相关的标准、结果及原因,对审计报告中的审计建议,也应详细列明理由,便于与被审单位交换意见和部门领导审阅。审计结果是对履行经济责任的证实或是涉及对事、对人的处理,必须保持职业谨慎,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意见,对不当之处进行修改。但是被审计单位提出的意见不合理、不符合事实的,审计人员应坚持原则,维持原有的审计结论。必要时可将被审计单位的意见与有关审计证据作为审计报告的附件,以供审核该报告和做出处理决定时参考。

六、企业效益审计成果的利用

采购的审计报告范文2

[关键词]建设项目;数智化审计;应用方案

一、引言

工程建设项目是重资产类企业投资的主要内容,建设项目审计既是内部审计的重点领域,也是资本市场对投资进行监管的重要环节。对于以基础设施为主要资产的企业,如电信运营企业,其建设项目具有数量多、涉及面广、管理日常化等特点。传统的建设项目审计一般基于事后审计、被动式审计,依赖建设单位提供的审计资料,存在审计效率低下、制约因素多、审计质量不高等弊端。随着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在生产和管理中的广泛应用,内部审计须坚持业务创新,摒弃传统意义上的审计思维和审计方式,运用数字化、智能化手段提升审计效率和质量,实现流程再造,构建数据驱动、敏捷高效的审计新模式,这也是建设项目审计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本文以通信运营商建设项目审计实践为例,探讨如何构建建设项目数智化审计方案。

二、建设项目审计特点分析

建设项目审计是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或部分环节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效益性进行的独立监督和评价活动。按审计所处环节一般分为预算审计、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结算审计、竣工决算审计(如图1所示),各阶段审计需求依据企业建设项目的性质及其管理规定而定。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对建设项目投资立项、设计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工程物资管理、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竣工验收、财务管理、后评价等各环节的审查和评价。项目建设是投资形成资产的过程,为加强和完善资产监管,国有企业一般规定建设项目须通过审计方可正式竣工。建设项目审计与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等其他审计类型相比,其特点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建设项目审计已融入项目管理全流程,是其中一个环节;二是对审计机构来说,建设项目审计是被动式审计,当项目流程到达审计环节时,由项目发起者提交审计申请方可安排审计;三是审计结果作为招标控制价、施工费结算、项目竣工决算的依据,审计报告是建设项目档案的一部分。基于上述特点,建设项目数智化审计必须在项目管理流程信息化基础上,将审计环节嵌入项目管理信息化流程,才可发挥审计信息采集自动化、信息处理智能化、审计成果应用及时性等优势,高效支撑项目建设投资管理需求。

三、建设项目审计信息化基本流程设计

建设项目审计作为项目建设总体流程的一部分,当项目流程进展到应提交审计环节时,方可触发审计。预算审计、结算审计属于造价审计。一个项目一般会有多个单项工程,根据合同及施工内容性质、金额确定是否必须进行,可多次报审,也可能无须报审。竣工决算审计对整个建设项目进行会计核算,只允许报审一次。全过程跟踪审计是两种审计的结合,主要区别在于审计过程的日常跟踪审查和评价、审计阶段性报告的多次出具。建设项目审计业务信息化流程如图2所示:1.项目报审。当项目流程到达可报审环节时,项目管理人员收到项目报审待办任务,打开任务后展示需要填写的项目基本信息及必需的审计资料。项目基本信息应由系统根据前期信息、所处环节自动判断填写,不能自动判断或者可由人工修改的可以在此阶段人工填写或选择,所需审计资料凡系统前期生成的应有链接列表,未生成的方可人工上传资料。对于可多次进行的预结算审计,提交审计申请时应可以建立多次报审任务,但流程将仍处于本环节;对于无须审计的项目可填写说明,选择无须审计。必需信息均填写完成并经审批同意后,提交到项目或地域对应的审计管理人员,进行资料初审。2.审计安排。审计管理人员判定审计申请符合条件后,根据内部规定选择自行审计或委托外部中介审计,依据系统设定的权限提交审批或直接派发至对应的审计中介。对于合同约定需要对单个项目发送审计委托函的情况,此阶段由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委托函发送给对方,审计中介可通过门户网站收到任务待办。3.审计过程监控。审计实施过程一般分为资料审查、现场勘察、定案确认三个环节。在此阶段多数需要审计人员与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多方沟通,必要时还可启动审计暂停,审计过程监控应实现三个环节的进展信息互通、审计暂停申请和审批、补充资料传递、审计时限超时预警提示等功能。4.审计报告审核。审计人员将审计报告初稿上传系统后,提交审计部门审核,一般通过审计管理人员和部门领导两级审核,并对本次审计质量考核打分。系统可内置审计报告模板,将审计发现的问题作为模板内容,并内置可选问题分级类别,审核通过的报告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由审计管理人员进行归类,并纳入案例库,便于后续统计分析。5.审计问题整改跟踪。对于需要整改跟踪的重要审计问题,选择“整改跟进”选项后,审计问题将随审计报告一起发送给建设管理部门和其他配合部门,问题整改完毕后,由建设管理部门将整改结果及相关证明资料反馈给审计部门,形成问题整改闭环,并与审计报告一并归档。除上述正常流程外,还应考虑特殊情况下的审计报告调整,当审计报告已审批分发归档、后因特殊原因需重新调整时,须履行报告调整的审批流程,调整接入点一般应在上述流程的“审计报告复核”环节。与上述基本流程相匹配,还应建立对应的数据库及数据配置功能,如对中介信息数据、审计管理人员数据、审计资费数据等进行管理,实现审计任务的自动分派和审计费用的自动核算,并具备审计区域配置、审批人员及权限配置功能。

四、建设项目审计数智化应用方案

(一)建设项目审计数智化功能架构

建设项目数智化审计建立在工程项目流程各环节数据采集与分析的基础上,根据期望结果输出、数据来源确定与各信息系统间的接口开发需求。从建设项目物资信息、造价信息、转资信息、合作单位信息等方面设计关联信息输出结果,从而将物资采购管理系统、LIS库存系统、合同管理系统、ERP系统等与项目相关的物资采购审批、物资出库领用和退库信息、合同信息、转资信息等审计所须数据信息,统一接入数智审计平台,实现多系统数据在审计系统内的共享、交互分析、稽核验证等功能。建设项目数智化审计基于智能工具应用及大数据分析,从而减少人工判断误差、降低审计风险、提升管控质量,数智审计平台的功能架构如图3所示。

(二)建设项目数智化审计功能应用案例

1.报审数据的系统间稽核与校验。将物资采购管理系统、LIS库存系统、合同系统、ERP系统与报审项目相关的物资采购审批信息、物资出入库信息、合作单位信息、转资信息统一在审计系统作业流程中呈现,同时引入AI能力,实现多系统数据和报审数据的自动比对、稽核与校验,输出多单匹配表,以便审计人员对异常数据进行重点核准。比如,依据出库光缆材料规格及数量自动核对结算表中敷设各规格光缆长度工作量,依据ERP转资数量核对设备、材料安装工程量等。2.报审时效性监控预警。为解决建设单位项目经理久拖不报审、历久难审的被动局面,更好地督促建设单位及时提交结算审计和决算审计,开发基于项目流程数据的“探针式”报审及时性预警功能,即根据项目前期预设的报审时间节点,统计验收后未及时提交结算审计或决算审计的项目信息,并对报审及时性进行统计和分析,自动提醒项目管理人员及时报审,实现事后审计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职能转变。3.结算标准与定额标准、材料价格自动比对。在系统内建立工信部颁发的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标准数据库,将运用通信工程定额的项目与标准定额中的定额编号、定额名称、人工工日数量、机械及仪表使用费进行自动匹配和稽核,提示未采用定额标准的子目。引入“爬虫”技术,抓取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在互联网上的材料信息价,建立材料信息库,与建设项目开、完工时间信息匹配出相应材料价格,为项目材料审计提供结算标准和依据。4.基于大数据的异常结算费用预警和分析。按专业类型将同类专业的主要工作内容依据标准定额用工进行权重赋值,并将地域差别、特殊场景一并纳入权重值考虑,审计人员录入结算工程量,逐步积累各年各市同类项目结算数据,形成各专业标准工程量费用数据库,并形成各专业平均造价指标库。审计时可输入报审工程量,查看本项目单位工程量结算单价与造价库比较结果,也可定期对全省同类项目、不同地市的结算费用单位比值进行分析比较,对异常费用自动输出预警。5.基于NLP和OCR的审计结果准确性一键核查。为减少审计报告人工审核误差、提升审核质量及效率,在审计系统中开发基于NLP和OCR的审计结果准确性的一键核查按钮。当审计中介人员审结并提交报告及相关信息后,系统调用NLP、OCR智能识别功能,完成项目审计报告及附件内容的信息识别、提取和分析,完成审计报告、支撑附件、系统页面关键数据三单匹配稽核和结果一键展示。比如,在结算审计流程中,可实现“审计报告”“定案表”“系统页面”三个维度的“送审金额”“审定金额”“审减率”一致性一键稽核。6.现场勘察的真实性、准确性监控。为加强对审计中介人员外出勘察工作的监督及管理,开发现场勘察轨迹呈现功能,对勘察照片中的日期、时间、经纬度等信息进行分析识别并展示轨迹。对进行远程站点勘察作业的项目,依靠GIS定位技术建立偏离算法模型,比对实际勘察点与应勘察点是否一致。该功能可确保审计中介人员现场勘察工作的真实性,杜绝编造虚假勘察数据的现象。

五、建设项目审计数智化发展展望

采购的审计报告范文3

第二条本办法中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为局属各单位正职领导干部、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以下简称局管干部

第三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对局管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的监督和评价。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一是对任职5年以上的局管干部在任职期间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二是对局管干部不再担任所任职务时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第四条局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任职期间,局管干部依法履行对本单位经营活动管理职责情况,遵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政规定的情况。

(二)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基建项目工程、大宗设备采购、大额经费支出和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三)预算执行、单位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管理情况;国有资产采购、使用、管理及处置情况;

(四)任期内主要工作目标或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效益状况;

(五)其他应当审计的事项。

第五条根据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或局工作安排,局管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局审计组具体组织实施。

第六条在实施审计前,审计组向被审计局管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如遇特殊情况,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条 审计组在实施审计时,被审计局管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应当积极予以配合,及时、如实向审计组提供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下列资料:

(一)财务收支的相关资料;

(二)工作总结、会议记录(纪要)、经济合同等资料;

(三)被审计局管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

(四)其他有关资料。

第八条被审计局管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第九条审计组人员在审计中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并遵守审计回避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审计实施结束后,审计组应根据审计查证或者认定的事实,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行业管理要求以及责任制考核目标等,对被审计局管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并提交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审计评价应与审计内容相统一,评价结论要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

第十一条在审计报告提交前,审计组应当书面征求被审计局管干部和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局管干部和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自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第十二条 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及书面反馈意见报经主管领导同意或有关会议研究决定后,由审计组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并附审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的书面意见,同时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计意见或建议。

第十三条 对被审计局管干部和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存在的问题,卫生局将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制度,审计结果将作为考核局管干部工作业绩和实施奖惩、任免或者聘用的重要依据。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等结论性文书存入被审计局管干部本人档案。

第十五条建立健全局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通报制度,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问责评议工作,提高审计结果运用的有效性。

采购的审计报告范文4

第二条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包括项目法人)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应等单位与政府投资项目直接有关的财务收支,均应依照本办法接受审计监督。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国家专项资金、县本级预算内资金,其他财政性资金(含国债资金)、政府统一借贷资金或以国有企事业单位、国有控股单位投入资金为主要资金来源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政府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政府特许的融资项目;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及其机构的援助贷款项目。

第三条审计机关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总预算或者概算的执行情况、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合法、相关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并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审计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对专项建设资金的征集、管理、使用情况以及与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的重要事项或者倾向性问题进行审计或者专项审计调查。

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及时报送有关资料,审计机关对其前期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隐蔽工程施工前,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通知审计机关。由审计机关和城建部门共同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监督。

县发改、财政、建设、规划、国土资源、国有资产管理、城市管理、交通、水务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审计监督。

第四条财政部门根据项目进度进行审核、拨付工程款、拨付总额不能超过工程合同价的80%。县审计机关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直接审计工作。审计机关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遇有审计力量不足或者相关专业知识局限等情况时,由审计机关或政府投资审计中心采取聘请具有法定资格、资质的人员或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审计机关依法对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结果进行监督。

第五条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实施审计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投资和预算执行情况及概算调整的合法性、真实性;

(二)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和说明书以及工程决算报表编制依据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总投资控制情况;

(四)建设资金到位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合法性;

(五)未到位资金对该建设项目产生的影响;

(六)合同签订及合同履行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

(七)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招标投标程序及其结果的合法性;

(八)建设项目成本的真实性、合法性;

(九)工程价款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

(十)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其他财务收支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

(十一)交付使用的资产及其手续的真实性、完整性;

(十二)建设项目尾工工程未完工程量和预留投资资金的真实性;

(十三)对竣工建设项目投资效益的评审;

(十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监督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对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单位实施审计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有无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行为;

(二)工程价款结算是否真实、合法;

(三)是否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税款;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监督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对政府投资项目设计单位实施审计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设计是否按照批准的规模和标准进行,设计是否具有经济性、合理性;

(二)设计单位资质情况;

(三)设计费用收取情况;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监督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对政府投资项目监理单位实施审计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监理工作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及合同要求;

(二)监理单位资质情况;

(三)监理费用收取情况;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监督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对政府投资项目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单位实施审计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设备、材料采购供应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二)设备、材料采购供应的价格情况;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监督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对其他与政府投资项目有关单位实施审计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要求收取费用情况;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监督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被审计单位应当配合审计机关做好审计监督,项目建设单位及时向审计机关提供有关需审计的资料,并对提供有关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其他情况作出书面承诺。项目实施中需变更的事项,应事先向审计机关备案。审计机关应派员进行现场取证予以核实。

第十二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实行计划管理制度。县发改、财政、建设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及有关文件抄送审计机关。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应当按季度将项目实施情况抄送审计机关,并在建设项目基本完工、竣工决算报表编制完成后,10日内向审计机关申请竣工决算审计。审计机关接到建设单位竣工决算审计的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组成审计组实施审计,于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

第十四条审计组实施审计后,应当出具审计报告,并书面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并由审计人员予以注明。

审计组应当将被审计单位的书面意见和审计报告一并报送审计机关。

第十五条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提出异议的,审计机关应进一步核实,对审计报告进行修改或者做出不予采纳的说明。

审计机关对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竣工决算审计项目,在具备审计条件的情况下,一般应在审计通知书确定的审计实施日起3个月内出具审计报告。特殊情况下确需延长审计期限时,应报经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第十六条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

审计机关依法做出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应当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审计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被审计单位及与项目建设有关的部门、单位应当自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书面报告审计机关。

第十七条审计机关应当自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90日内,了解审计报告的落实情况。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对被审计单位超过90日内未执行审计决定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执行或者提请有关主管部门协助执行,仍不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八条审计机关应当向县政府报告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结果,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第十九条政府投资项目的施工合同,应载明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作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和国有资产移交的依据。

第二十条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未经审计机关审计的,有关部门不得办理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和竣工验收及国有资产移交手续。

第二十一条政府投资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审计,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擅自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的,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对多付的工程款,全额收缴,并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被审计单位违反规定,拒绝、拖延提供有关资料或阻碍审计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者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责任:

(一)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的,向被审计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监察机关提出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的建议;

(三)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审计机关提出的对被审计单位处理、处罚的建议或者对被审计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的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

第二十四条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请县人民政府裁决,县人民政府的裁决为最终决定。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审计机关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五条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由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建设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政府投资审计中心聘请专业人员、社会中介机构和日常办公所需费用,属财政预算投资的由财政局按工程决算审减额5-%—8%予以拨付;属专项资金和其他投资的根据有关规定按审减额10%从项目前期费用或审减额中支付。

采购的审计报告范文5

一、企业账簿记录缺乏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

[案例]

注册会计师李浩在审计华兴公司2003年度会计报表时,发现其购销业务的会计处理所附的原始凭证大部分是白条和自制的收付凭证。注册会计师向华兴公司提出完善会计凭证的建议,华兴公司的会计人员告诉注册会计师,他们也知道会计处理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支持,但由于其交易的对象多为个体户,大多数交易都是现金交易且没有相关凭证,所以,只能用白条和自制的收付凭证来支持账务处理。但他们保证这些经济活动都已经真实发生。注册会计师对此追查下去,在检查相关的出入库单、销售(购进)合同、货运凭证以及向交易对方函证后,对这些交易的会计处理予以确认。

当项目经理编制审计报告时,由于害怕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有风险,于是,将华兴公司会计账簿记录缺乏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的事项放在了意见段后面的强调事项段中。

[分析]

1、被审计单位会计账簿记录缺乏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注册会计师应当如何处理?

首先,被审计单位会计账簿记录缺乏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属于被审计单位缺乏会计规范,该风险应当由被审计单位承担。注册会计师应当提请被审计单位予以纠正,并把被审计单位缺乏会计规范及其纠正建议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中。

其次,针对被审计单位会计账簿记录缺乏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这一高风险领域,注册会计师应当设计追加审计程序进行测试,以获取更多的证据。如果注册会计师实施追加审计程序获取的证据能够证明交易是真实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建议被审计单位将其账簿记录缺乏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的事实、原因以及修正的措施披露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同时提请被审计单位注意纳税调整问题,在被审计单位接受注册会计师的披露建议后,注册会计师可以发表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注册会计师实施追加审计程序获取的证据证明交易不真实,应当建议被审计单位作相应调整,在被审汁单位拒绝调整时,注册会计师考虑发表保留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追加审计程序无法实施下去,无法获取相关证据证实或排除该风险,则视同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出具保留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该案例中注册会计师的处理是否适当?

该案例中,针对被审计单位会计账簿记录缺乏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这一高风险领域,注册会计师投有听信被审计单位的保证,而是实施追加审计程序以获取证据支持审计结论,这种处理比较谨慎。但当注册会计师获取相关证据证实交易是真实时,却把被审计单位应当披露的会计责任(会计账簿记录缺乏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披露在审计报告中,这不仅扩大了注册会计师的风险责任,也混淆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使得报告使用者不知道如何利用审计报告。

二、企业会计报表不完善

[案例]

注册会计师李浩审计华兴公司2003年度会计报表时,发现华兴公司仅仅编制了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没有报表附注和现金流量表。注册会计师建议华兴公司按照会计规范补充完善会计报表,但华兴公司要求注册会计师为其编制报表附注和现金流量表。注册会计师为华兴公司代编了报表附注和现金流量表,并把代为编制的报表附注和现金流量表的工作底稿与审计工作底稿装订在一起。

[分析]

1、编制完善的会计报表的内容及其责任是什么?

凡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对外报出完整的会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利润分配表》、《分部报表》以及报表附注。凡是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对外报出完整的会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及其报表附注,《现金流量表》可选择编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编制《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在《利润表》的补充资料中反映当期分配投资者的利润。编制完善的会计报表属于企业的会计责任。

2、当企业提供的会计报表不完善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如何处理?

注册会计师执行年报审计时,要对会计报表整体发表意见,因此,当企业提供的会计报表不完善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建议被审计单位补充提供完善的报表。(1)当企业不能补充提供完善的报表,注册会计师只能对会计信息披露不完善的会计报表发表保留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建议修改审计业务约定书,仅仅对会计报表中某张报表或某一信息执行特殊目的的审计业务。(2)当企业愿意完善报表,但要求注册会计师代为编制报表时,注册会计师应当积极与被审计单位沟通,把代编会计报表的会计咨询服务业务与审计业务区分开来,最好依据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单独签约、单独提供服务。

3、当会计师事务所同时为企业提供代编会计报表业务和年报审计业务时,应当如何规避风险?

代编会计报表和报表审计属于不相容的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同时为企业提供代编会计报表业务和审计业务时,可能会因自我复核而损害独立性。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必须采取积极措施消除其对独立性的损害,否则就不能同时承接代编会计报表业务和审计业务。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通过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来消除同时为企业提供代编会计报表业务和审计业务所造成的对独立性的影响,如在同一企业的服务小组中,委派不同的注册会计师分别担任代编会计报表业务和年报审计业务的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各负其责控制各自的风险,并相互协调以提高审计效率;代编会计报表的结果应当得到企业的认同,并签名盖章。然后注册会计师才有发表意见的对象。同时,代编会计报表的工作底稿不能与审计工作底稿装订在一起,它们属于不同性质的业务,应当分别装订归档。

三、企业高估费用

[案例]

华兴公司是个小型私营企业,注册会计师李浩审计华兴公司2003年会计报表,发现华兴公司几乎每月都有一定数量的采购办公用品支出,共计23万元,李浩询问会计人员这些办公用品的内容及其用途,会计人员回答说这些票据都是经理或经理夫人拿来报销入账的。李

浩分析认为华兴公司不可能每月都需要采购那么多的办公用品,向相关人员提出疑问,他们对此也无法解释。于是,李浩对此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说明段披露“贵公司对于2003年度的管理费用中列入的费用23万元,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说明其与企业经营相关”。

[分析]

1、对于私营企业来讲,业主或经理把个人费用计人企业的账户中合理吗?

有人认为私营企业的财产、收益都属于业主或经理个人,把个人费用计人企业的账户中也是正常的。但按照《公司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得把与企业经营无关的费用列入企业账户,否则会影响会计报表的公允反映,如果注册会计师不把此事项披露出来,就没有尽到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的责任,会招致很大的审计风险。

采购的审计报告范文6

但在现行体制下,预算执行审计的局限性和存在缺点同样非常明显,阻碍了审计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挫伤了审计人员积极性,值得引起重视和改进。

一是审计部门作为本级政府的一个部门和机构,独立性不强,“下审上”理直气不壮。一些违规问题本身就是政府一手操作,如超预算追加经费(本级追加),都有政府的抄告单位;如调节税种、空转、基金未纳入预算管理等也都是政府出于完成任务、做大业绩而所为。而且在这种体制下,国税部门不能审、金库不能去,一些纳税大户是条管单位,县级审计也不能去,形成了审计真空区和空白带,导致监督对象的缺位和审计内容的缺失。

二是两个报告不一致,信息不透明、不公开。送到政府的审计报告很多内容被修改和删除,等到了人大代表手中,报告就变得晦涩和隐约其辞了。具体单位变成了××单位,具体事例变成了某种现象,报告变得隐密和温和,审计的“杀伤力”大减。迄今大多数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报告未向社会公告,阅读报告还是部分人的“专利”,这也与人民要求获得信息的公开批露知情权有很大差距。

三是审计时间滞后,事后监督效果打折。现行的预审都是第二年的四、五月开始实施,这时候大多数项目资金已经投入运行,等到审计发现问题时“木已成舟”,宝贵的国家财政资金被浪费,能追回的微乎其乎。

四是审计力量薄弱,县级审计人才结构单一,人员老化,绩效审计难以开展。随着国家对中西部转移支付力度逐年加大,各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很多,如水利、粮食、退耕还林、乡村公路、茶叶、企业技改、民政、再就业,每年审计所能涉及到的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加上审计本身存在人员少、人才结构单一、人员老化情况,更觉得审计时有力不从心、捉襟见肘之感,能做到对资金真实、合规性审计已经很不容易,开展绩效审计可谓难之又难。

预算执行审计任重道远,困难再多,还是要继续走下去,并要不断拓宽审计人员视眼、增强审计人员素质和信心、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我想是否能在以下几方面有所突破和改进:

一是加强上下级审计机关的联系,形成审计资源共享局面。对于预算执行审计中本级审计机构不能审计的条管单位,由上级审计机关授权下级审计机关审计;对本级审计机关不能处理的超预算追加、调节税种等本级政府违反预算法行为,上级审计机关要严肃查处。

二是在审计中抓住重点和热点,求得预算执行审计每年有突破。财政资金每年有重点、有热点,要求审计人员有较高的职业敏感性,每年的审计报告能突出重点、热点,让报告不再年年“老面孔”,以保证审计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三是要提高审计人员素质,逐步开展和推广绩效审计。通过培训、自学、激励等机制,培养更多的拿得下预算执行审计的综合性人才,逐步将真实性、合规性审计推向绩效审计,让宝贵的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