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网络监管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公司网络监管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公司网络监管

公司网络监管范文1

阵地建设是文化宫、工人俱乐部整体工作的基础,既包括场地、设备等硬件设施建设,也包括职能、管理、队伍等软件建设。在当前经济发展、人们文化需求多元化的形势下,阵地建设几乎成了制约文化宫、工人俱乐部发展的关键所在。要使我们的文化宫、工人俱乐部适应新的形势,满足职工文化生活日益提高的新要求,不断发展,不断前进,就必须勇于和善于突破旧观念、旧模式的束缚,努力探索全新的工作思路,全新的工作格居。本文试从目前职工文化发展和工人俱乐部工作的现况入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探讨职工文化阵地建设向“网络化”发展的基本思路和工作格局。

一、职工文化阵地“重心转移”的现壮分析

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职工文化阵地建设是以市、区两级的文化宫、俱乐部为中心、为重心,组织职工开展活动的。而现在这种局面开始了明显变化。这种变化可以称为“重心转移”也就是说职工文化活动的重心开始转移和扩散到基层和社区。一些基层单位和社区居民根据自身条件、特点和需求纷纷建起了大大小小的文化活动阵地,开展起丰富多彩生机勃勃的文化、体育活动。这个转移和扩散的出现,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是摆在我们面前值得我们研究和深思的现实问题。这种形势的出现,故然一方面是由于我们文化宫、俱乐部经济实力不足、设施陈旧、功能乏力;另一方面则是广大职工群众对文化生活的向往和需求随着经济形势的迅猛发展,生活节奏的加快,在不断提高,不断寻求新的发展空间,新的发展载体,展现出一个方兴未艾、蓬勃向上的发展态势。这一消一长之间,首先说明了我们自身的滞后,滞后就是落后。这种滞后一方面反映在经费、设施等基础力量的薄弱与陈旧,同时也明显地反映出我们自身观念、意识和适应能力、决策能力的滞后。当然这种滞后也反映出上上下下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但是我以为我们首先应当认识到我们自身观念意识的滞后,这个重要的内在因素。我们只有从这个基点来认识变化了客观形势,分析问题,才能冷静地理清思路,认清形势,探索新思路,开拓新领域。

二、职工文化阵地“网络化”建设的基本设想

面对阵地转移和扩散的客观现实,我们首先要有个正确的认识,正确对待问题。这种转移和扩散正是职工文化摆脱原有格局,摆脱不适应形势发展需求的种种束缚,寻求新发展的可喜的突破,表现出广大职工群众对先进文化向往与追求的迫切愿望与巨大的创造力,这正是促进我们文化宫、俱乐部改革发展的社会动力。我们只有认清这个大好形势,义无反顾地调整自己的思维定势,转变自己的观念,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强化我们的功能意识,服务意识,科学地、主动地调整自己的工作思路、工作格局,力求尽快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有所突破、有所发展、有所作为。

适应新形势,调整、改革的切入点在哪里?答案还应当从“重心转移”的社会现实中去寻找。因为“转移”和“扩散”表现出多元化、多层面的趋势和特点。这种局势的形成虽有工会组织和工人俱乐部多年来的工作基础,但就其近年来的发展状况看,主要表现出职工群众和基层组织极为强烈的自发意识和创造意识。阵地活动从基层热起来、火起来。这个多元化、多层面的发展形势,就是我们探索“网络化”阵地建设极好的切入点,而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就是我们进行改革创新的雄厚的基础力量。

职工文化阵地“网络化”建设的初步设想是:充分发挥工人俱乐部专业人才软件优势,利用和适应充实其原有条件,形成咨询、培训、信息中心,与有条件、有基础的基层活动阵地多点布局,相互联通,把活动重心转移向基层,形成上下结合、优势互补、沟通联动的“阵地网络”。

1 这个网是个有机体,而不是随意捏合。区工人俱乐部可以是市区总工会与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之间上下沟通的活动策应中介,可以是辅导培训基地、信息交流和咨询中心,以服务为宗旨,与基层网点阵地建立对应的职能关系,及时沟通,联合运作。

2 这个网是个多色彩、多功能的网络。各基层阵地在中心和相连网点的协作支持下,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特色,开展喜闻乐见而又能逐步提高品位的群众性活动。

3 这个网是个不断拓展的动态发展网络。本着自发、自愿,由小到大的原则,可以逐步发展延伸到辖区内的处个基层,边建设边拓展,逐步向市区结合,横向协作,纵向发展的大文化发展格局。

4 这个网是培养、锻炼职工文体队伍的综合阵地。它为基层职工文化、体育骨干队伍提供了广泛的发展空间,通过市联结合、培训交流,各种团队可以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有利于职工文化队伍的建设与发展。

5 这个网是建立在转任联通基础上多业态发展的文化经济网络。在网络联系中,可以开展咨询、培训、展览、比赛等有偿服务;还可以开展文化体育器材用品及场馆使用等多种经营,以此补充阵地活动的经费之需,形成多点活动、多种经营的多业态发展格局。

三、职工文化阵地网络化建设(阵地联网)需协商统筹、有计划、有步骤实施

实施阵地联网,首先应征得各级工会组织的支持,以及区内文化部门的协作配合,努力营造相互协作一体联动的大文化氛围。

其次,区工人俱乐部与各基层工会协商研讨,密切协作,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效益共创、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比较稳定的协作关系。

公司网络监管范文2

作为一名新世纪的大学生,应该懂得与社会上各方面的人交往,处理社会上所发生的各方面的事情,这就意味着大学生要注意到社会实践,社会实践必不可少。毕竟,毕业以后,我已经不再是一名大学生,是社会中的一份子,要与社会交流,为社会做贡献。只懂得纸上谈兵是远远不及的,我们不只要学好学校里所学到的知识,还要不断从生活中,实践中学其他知识,不断地从各方面武装自己,才能在竞争中突出自己,表现自己。以后的人生旅途是漫长的,因此我们必须锻炼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一、社会实践内容

在寒假的第6天我的寒假社会实践就开始了,实践的内容是在一家电器公司当网络客服工作人员。淘宝客服就和实体店的员工类似,有一个人来为顾客讲解,解决问题这样的话肯定要比自动售货机的生意要好的。

1、客服基本流程:

熟悉产品: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对于客服来说,熟悉自己店铺产品是最基本的工作,以前在公司对于每一个新产品上市之前,都要开展相关的产品培训,客服是联系店铺和客户之间的桥梁,一旦这个桥没搭好,也许你就永远失去了这个客户。对于产品的特征、功能、注意事项等要做到了如指掌,这样才能流利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关于产品的信息。货号、尺寸、仓库库存、颜色、容量等信息

2、接待客户:

作为导购客服来说,最好要热情、活变。一个优秀的客服懂得如何接待好客户,同时还能引导消费者进行附带消费。对于那些讨价还价的客户,首先需要阐明一个店铺立场:宝贝的价格都是很低的,不好再还价了。如果客户非的纠缠在价格这个因素上,看情况决定是否接下这单生意,就算最终给客户优惠了,也要顺水推舟让客户觉的这个优惠来之不易,是店铺对他个人的特殊优惠。问候语、顾客咨询回答、议价处理、发货到货时间等必要时电话联系

3、货到付款的订单处理:

很多买家并不清楚货到付款的含义,直接选用货到付款,等收到货物的时候,一看价格比网站上贵一些,于是会认为你店铺是在欺骗他,拒收订单,如果只是拒收订单,你只是需要多支出一些快递费用,但是如果客户在心里认为你是在欺骗他的话,你失去的可能就是一群客户了,所以,对于客服来说,一看到货到付款的订单,需要立即联系买家,告知货到付款的价格稍微要贵一点顺便确认顾客是否需要与顾客信息,如果买家同意发货到付款那就可以写单发货了,否则就需要重新下单。让客服给客户打电话确认,虽然电话费是多支出了一些,但是事实情况证明:拒收率变得很低了。

4、客户评价:

交易完成之后,记得给客户写个评价,这是免费给店铺做广告的机会。 淘巧网,淘宝开店必上网!中差评处理,很多朋友被这个信誉度搞的欲哭无泪。中差评不是魔鬼,中差评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去处理。当发现有中差评的时候,赶紧跟客户沟通下,看看是什么情况导致的呢,客户不会无缘无故的给你中差评的,先了解情况,然后再来解决问题,晓之于理,动之于情。

二、社会实践中本人存在的问题以及几点思考

在实践过程中,我也发现了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

第一,本人的人际交往的能力还欠佳,这还应在日后的日常生活、交际中有待加强和学习。

第二,缺乏社会经验,在为人处事方面尚还不太成熟,处理事物的态度和方法往往有时不得当。

虽然在实践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但是我觉得仍有一些值得骄傲的闪光点的。本人参加社会实践有着不畏困难的精神,敢于实践,对工作充满热情,细心真诚。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我认识到,在生活中吸取周围人的经验和阅历,掌握一些社会礼仪的技巧是极为必要的。充分发扬本人自身的优点,取长补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使自己对将来充满信心,也为以后真正融入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面对社会实践中出现问题提出解决方法

1.在社会上要善于与别人沟通。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工作让我认识很多的人。如何与别人沟通好,这门技术是需要长期的练习的。以前实践的机会不多,使我与别人对话时不会应变,会使谈话时有冷场,这是很尴尬的。人在社会中都会融入社会这个团体中,人与人之间合力去做事,使其做事的过程中更加融洽,更事半功倍。别人给你的意见,你要听取、耐心、虚心地接受。

2.在社会实践中以及以后的工作中要有自信。自信不是麻木的自夸,而是对自己的能力做出肯定。就像刚开始时我到饭店那样有一点胆怯,但后来是自信给了我勇气。有自信使你更有活力更有精神。

3.在社会中要克服自己胆怯的心态。自己觉得困难挺多的、缺乏社会经验等种种原因往往使自己觉得自己很渺小,自己懦弱就这样表露出来。所以应该尝试着克服自己内心的恐惧。如有人所说的在社会中你要学会厚脸皮,不怕别人的态度如何的恶劣,也要轻松应付,大胆与人对话,工作时间长了你自然就不怕了。其实有谁一生下来就什么都会的,小时候天不怕地不怕,尝试过吃了亏就害怕,当你克服心理的障碍,那一切都变得容易解决了。战胜自我,只有征服自己才能征服世界。有勇气面对是关键,如某个名人所说:勇气通往天堂,怯懦通往地狱。

4.在工作中要不断地丰富知识。知识犹如人体血液。人缺少了血液,身体就会衰弱,人缺少了知识,头脑就要枯竭。

四、社会实践的感想

回想一下,在这短短几十天里面,我虽然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但是,我也一直在努力适应着这种压力, 虽然曾经有放弃过,但是我想既然已经来了,就要做到最好,受一点委屈算什么,如果这一点委屈都受不了,那根本就不用出家门,直接呆在家里天天靠父母好了, 那些工作虽然现在不会,现在会犯错误,但是只要我每天都努力了,每天都有进步了.那就是收获.

其实,可能还是我不太熟悉和了解吧,所以出现错误的机率就会比较多一些,而且以前一直没有接触过这个东西, 其实想想吧,这个一点都不难,像以前我在电信公司的时候,那才是真正的麻烦, 而且那个时候又没有人教,花了几天时间才了解基本知识, 相比起来在这里已经算很好了,

客服,其实是一个复杂而又简单的工作, 简单的说,就是为客户服务,一切为客户着想,当然这得确保在不损公司利益的情况下,

公司网络监管范文3

关键词:人力资源管理;网络培训;应用

在煤矿企业中,工作重点正在逐步从生产管理转移到人力资源管理,只有确保人力资源管理各项工作达到目标要求,才能确保生产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由于煤矿企业的特殊性,网络培训可以打破时间、空间的限制,最大程度落实培训工作,提升工作人员素质,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成效。

一、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是现代企业提出的一个新名词,其包含了一系列完整的工作,主要有规划人力资源、选拔招聘、人员培训、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和劳动关系管理等六个方面的基本工作内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对于煤矿企业来说,其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人力资源管理可以给煤矿企业提供素质过硬的专业人员。由于煤矿生产中存在各种各样的安全隐患。因此,就需要更加专业的人员参与到煤矿生产中,通过专业操作避免诱发安全隐患。通过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选拔招聘环节,可以实现优质人才的输送。

第二,人力资源管理可以提升煤矿企业运转效率。人力资源管理可以对整体人员配置进行适当调整,使其更加贴合工作实际。不仅如此,还可以通过绩效管理方面的工作,优化绩效考核模式,以此激发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第三,人力资源管理可以加强煤矿生产安全。通过员工培训方面的工作,可以设置一些与生产密切相关的专业课程,对员工进行培训,不断提升生产员工的工作技能水平。进而,可以使员工在井下生产中能够通过更加专业的技能进行采煤作业,确保井下安全。

第四,人力资源管理可以提升煤企经济效益。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内容丰富,不论哪一个方面的工作得以落实达成目标,都可以发挥出良好的经济效益。比如优化企业组织结构,可以减少人员方面的开支;通过员工培训,可以提升生产的经济效益。

二、网络培训

网络培训是在网络不断深化普及的背景下出现的新事物。其是以网络为依托,构建了一个完善的培训体系,能够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展开培训教育。网络培训最初主要是用于软件开发和网络营销方面的课程培训,在我国经济水平不断发展的情况下,许多企业都对网络培训有着切实需求。

网络培训的功能丰富,主要包括了远程教育、网络会议、学术交流、教育管理、资源共享以及信息化等。远程教育通过网络实现远距离教学活动;网络会议通过网络培训系统进行会议;学术交流和网络会议的形式一样,在内容上存在不同;教育管理就是通过网络培训系统对各个接受培训的学员进行管理;资源共享就是在学员与平台之间、平台与平台之间实现资源共享交流;信息化是实现教育体系的信息化构建。

网络培训的优点十分显著。首先,网络培训可以实现最大化的资源利用。由于网络本身具有强大的渗透性和覆盖性,通过网络可以将相关资源辐射到更广的层面,使其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其次,网络培训可以实现自主学习。网络培训的各类学习资源都储存在网络中,学员只要具有读取权限,就能对全部的学习资源进行利用,实现自主学习。再次,网络培训可以实现交互性学习。网络是一个十分便捷的传输体系,学员与教师、学员与学院之间都可以实现便利的信息传输,实现交互性学习。与此同时,网络培训可以实现管理自动化。通过计算机技术对培训系统的功能进行设计,可以实现自动分配学习资源、自动收缴费用、自动评阅作业以及录入成绩、进行统计等工作。

虽然网络培训的优势显著,但是其存在的缺陷也不可忽视,互动性不足和教师资质难以认证就是两个最大的弊端。因此,在煤矿企业中应用网络培训,应当认清网络培训存在的优点和缺点,进行合理的利用。

三、网络培训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实际应用

(一)构建培训体系

员工培训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点工作之一,通过网络培训平台,可以构建适用于煤矿企业的培训体系,展开员工培训。

首先,构建人力资源网络培训基本结构。根据煤矿企业实际情况而言,进行员工网络培训,需要设定对应的权限级别。对于不同的员工,需设置不同的学习级别,在网络培训中给予其对应的课程权限。

其次,构建网络培训教学体系。以教学资源作为核心,构建讲师、学员之间的逻辑关系和对应权限,确保网络培训能够顺利展开。

最后,细化网络培训的基本功能。对于网络培训而言,监督工作是最难落实的。因此,需要在培训平台中设计签到、计时、打分、用户验证等多种细小的功能,以此确保网络培训能够落到实处,提升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水平。

(二)展开员工培训

在构建完善的网络培训体系之后,就可以展开员工培训。一般来说,员工培训一般可以分为两块:一是新入职员工培训,二是老员工培训。

新入职员工由于刚刚进入企业,对企业业务、工作等认识还不全面,所以培训内容主要以认识企业、了解企业为主,以便新员工能够快速对企业形成认识了解,尽快融入工作当中;老员工在企业认识方面已经达到了较高水平,只是在业务技能方面有所欠缺,所以培训应该以专业知识技能作为重点。

不论是新入职员工培训,还是老员工培训,网络培训都可以发挥出切实的效果。网络培训平台的教学资源丰富,具有高度自由性和共享性。尤其是在智能化网络终端不断普及的情况下,网络培训甚至可以通过手机、平板电脑等进行。所以,利用网络培训展开员工培训,可以获得显著的培训成果。

(三)进行员工考核

通过网络培训平台对各级员工展开培训之后,还需对其培训成果进行考核,考核可以通过网络培训平台进行。

不论是哪一级别的员工,考核都应该以培训内容为主,可以适当向实际工作进行延伸。比如,对新入职员工进行考核时,可以通过网络培训平台随机分配测试题目,测试员工对企业的了解情况。在此基础上,可以对企业生产的一些技术、设备等进行深入考查,检验新员工的培训深度;对老员工而言,考核就应该结合实际工作,通过实际问题检验老员工处置问题的能力。

通过网络培训平台,不仅可以实现在线考核,还可以对所有员工的考核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发现员工在培训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然后可以根据相关培训规定,对其进行重新培训或是补充培训,达成培训目的。

(四)培训总结

利用网络培训平台对企业员工进行培训,还需对培训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分析培训结果,可以对员工培训考核成绩进行横向和纵向的对比分析。横向分析就是对同级别员工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存在问题的部门或个人;纵向分析就是对同一职位的各级员工进行对比分析,以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通过对比分析,可以对网络培训的成效进行总结,明确网络培训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促进作用。同时,对网络培训的应用进行优化升级,使其能够更好的服务于煤矿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四、结语

人力资源管理涉及的内容较多,传统方法已经渐渐无法满足工作需求。网络培训依托网络,构建起了辐射范围广阔的网络平台,可以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发挥巨大作用。因此,应当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网络培训的应用,以促进企业发展。

参考文献:

[1]徐真.员工网络培训的探索与实践[J].经济师,2009(06).

[2]祖钦先.论企业远程网络培训课程体系建设[J].现代企业教育,2011(15).

公司网络监管范文4

关键词:P2P网络借贷;发展问题;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P2P网络信贷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收录日期:2016年3月19日

一、研究问题及背景

随着民间借贷的兴起和互联网的发展,P2P网络借贷应运而生,凭借其方便简洁、能够解决资金短缺问题、交易自主、成本低廉等特点,最大限度地为个人提供公开、直接、安全的小额信用交易,该市场不仅是对传统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补充,还为普惠金融的实现提供了重要途径,P2P网络借贷作为一种新型的民间借贷形式被越来越多人重视。然而,伴随着我国P2P网络借贷的迅猛发展,其所面临的各种问题也开始显现,甚至影响到P2P网络借贷的健康发展。因此,如何有法可依,针对行业存在的潜在风险和各种问题,分析造成问题的内在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从而确保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成了我们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情况促使我们要对P2P网络借贷行业的现状及行业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和思考,提出自己的见解。本文的研究希望能够为国内P2P行业相关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P2P网络借贷作为一种新兴的民间金融出现至今刚满10年,但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部分无法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短期资金需求者的需要,这一新生事物的出现引起了众多研究者的广泛关注。在国外,基于研究背景的差异和研究目的的不同,学者们对P2P网络借贷的研究更多的是体现在对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营模式的比较和借贷双方的行为分析的研究中。Zopa作为全球第一个P2P网络借贷平台,成为了市场模式研究的典型案例(Hulme,2006;Gonzalez & McAleer,2011)。Hulme(2006)以Zopa为例,对P2P网络借贷的发展、风险控制机制和运作机制进行了研究,并对其未来发展进行了预期,认为社区的互动原则是平台发展的基础,借贷双方及Zopa之间基于这种社区的理念,从而建立起互惠互利的“双赢”局面。同时,Hulme还认为以Zopa为例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将在未来金融市场的发展中进一步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Gonzalez & McAleer(2011)对比了美国的Prosper平台和英国的Zopa平台,结果显示两者在风险控制上存在共性,对不同的贷款周期、信用风险和贷款规模的项目实施不同的风险控制是平台的重点,而投资人的策略、文化因素以及信誉对风险的影响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考虑。在美国Prosper平台向研究者开放交易数据之后,对借贷双方行为影响因素的研究逐渐成为目前P2P网络借贷研究的热点之一。Kumar(2007)基于Prosper数据分析“硬信息”对于借贷行为的作用影响,认为“硬信息”对于贷款的成功率、贷款利率、贷款的违约率均会产生显著的影响。Ravina(2008)在对“硬信息”的分析基础上,对借款人的生理特征信息与借贷交易行为的相关性进行研究,认为在“硬信息”相同的情况下,借款人的容貌和性别等生理特征的因素也可能成为影响借贷成功率及利率的因素之一,如果借款人的容貌相比其他借款人有优势,那么该借款人对应的借款项目的成功率会越高,得到的利率也会更低。同时,Lin(2009)对社会资本信息等“软信息”在借贷交易过程中的具体作用和影响进行分析研究,认为社交网络在借贷活动中也有一定的作用,拥有丰富社会资源的人更容易获得较低利率的贷款,并且贷款的违约率也更低。

在国内,由于我国的P2P网络借贷起步较晚,所以在这方面的研究仍停滞在比较基础的阶段,根据学者们的研究内容,可将研究成果划分为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运营比较、制度建设、风险研究等方面。在网贷平台的介绍、运营模式比较方面,刘文雅(2011)、王继辉(2011)、王紫薇(2012)等认为孟加拉尤努斯教授首创小额借贷,P2P网络借贷属于小额借贷的网络形式,一定程度上填补了传统金融体系中的空白;陈初(2010)对网络借贷的经营模式进行了全面概括,将其分为四类:以企业网上行为参数为基础的综合授信;做银行金融业务前端流程的外包服务商;“P2P”网络融资模式;专门为学生提供贷款的社区。在制度建设方面,吴晓光、曹一(2011)对加强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提出了几项建议,其中包括:完善用户识别机制;加强资金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反洗钱系统;加快信用评级体系建设;提高P2P网站的安全技术。在风险研究方面,郭弈(2011)、苏莉娟等(2011)认为国内网络借贷由于信用体系不健全、缺少抵押担保、欠款逾期无人追偿、第三方账户监管缺位,客户资金安全难以保障;张玉梅(2010)认为P2P网络借贷平台不仅个人信用风险问题难以回避,而且借款者的借出成本较高,风险只能由借入者独立承担,这种形式对现行货币政策是一种挑战。

通过上述分析不难看出,国外对于P2P网络借贷市场的研究范围和研究方法更加广阔,结论分析也更深入。除了对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营模式的比较,还包括了借贷双方的行为分析、借贷成功的影响因素、社会资本信息在交易过程中的作用和影响,这些研究成果都与国外透明公开的信用评估机制、完善的法律制度和监管体制以及社会习俗等因素密切相关,较为成熟、完善的研究成果为今后金融创新的研究领域提供了更多的研究基础。而国内对于P2P网络借贷市场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研究主要集中在运营模式、制度建设和风险分析等方面,总体来说,国内学者对P2P网络借贷市场的研究更为宏观,还较少对借贷双方行为及其影响因素进行相关分析,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研究不够深入,研究方法和研究视角也有待进一步提高和扩大。这些差异也与国内P2P网络借贷市场的发展特点有关,P2P网络借贷市场虽起步较晚,但其发展迅速,由于法律环境、信用环境的差异,在市场发展过程中暴露的风险和问题引起了学者的关注,成为了研究热点。

二、我国P2P网络信贷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网络借贷平台虽然发展速度极快,但网络借贷网站身份模糊,处于“无监管、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的“三无状态”。现有金融政策法规不完备,对其没有约束力,P2P网络借贷行业面临着法律问题、监管问题、运营问题等多重风险,随着整体经济环境的变化,很容易多重风险集中爆发。

(一)法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合法性看,P2P网络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在我国《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中都肯定了民间借贷行为的合法性,而且还有一些关于民间借贷的特殊法律规定,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然而,对于P2P网络借贷这一新兴的民间借贷形式,目前我国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款加以规范和保护,相关立法的空白使其面临业务定位、纠纷处理和风险防控等无法可依的局面。因此,P2P网络借贷平台作为民间借贷中介的合法性无法得到确认。

P2P网络借贷平台虽然已在我国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其身份模糊,至今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也限制了自身发展。P2P贷款平台目前基本上都是以两种身份注册:一是投资咨询公司;二是网络技术类的电子商务公司,但P2P借贷网站的实质是利用互联网从事借贷中介等业务。至今,P2P网络贷款性质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界定,其身份不明导致监管部门和面对网络借贷纠纷的相关法律部门在这种法律法规缺失的状态下,无法解决问题,同时,也让原本具有存在合理性的大量民间借贷被迫转入地下,潜在风险加剧。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P2P网络借贷行业乱象丛生,甚至部分网络借贷平台在高利润的诱惑下利用网络平台从事高利贷和非法集资等违法活动。

(二)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由于法律法规的缺失,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身份一直很模糊,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由此导致了P2P的监管真空,进一步加剧了网络借贷业务的风险。

1、监管缺位与监管错位并存。一方面P2P从事的网络借贷业务本质上属于金融业务,理应纳入中国银监会的监管范围,但由于迄今为止银监会并未承担P2P的监管责任,导致P2P真正的监管主体缺失;另一方面我国P2P大多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由并不具备金融监管能力的工商部门承担监督管理责任,这形成了监管错位问题。可见,我国P2P面临着监管缺位和监管错位的双重困境,这些问题构成了P2P的潜在风险。

2、监管内容不明确。此类网站只在工商部门、通信管理部门以及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注册登记,经营范围则是网络信息技术。然而,从业务性质来看,其从事的却明显是金融中介业务。但网站确实不属于金融机构,国家对民间借贷中介也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所以目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其作为一般的经营企业进行管理,信息产业管理部门只从信息安全的角度对其实施管理,因而网络借贷平台实质上处于监管真空状态。

3、平台提供的信息真伪难辨。P2P网络借贷平台属于提供金融服务的中介机构,无进入门槛限制。在目前监管缺失的状态下,网络借贷平台的数据系统无需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接,也就是说,借贷平台的借款数据无法体现在公共信息平台上,无法被人得知,监管机构就无法发现可疑交易。此外,P2P网络借贷的资金来源于投资人正当渠道获得的、闲散的资金,但是也不能排除其资金来源的不合法性,因为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审查体系中并不对投资人的来源进行审查。同时,借贷双方信息的真实性难以判断,网络环境的虚拟性导致难以评价借贷双方信用状况的真实性,有可能出现冒用他人身份或一人注册多个账户骗取贷款的情况。因此,网络借贷平台极易成为不法分子洗钱的途径。

(三)运营方面存在的问题

1、信用风险。信用风险即违约风险,是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本付息的风险,也是P2P网络借贷行业面临的最大风险。在国外,信用评级和得分制度较为完善,个人信用有据可查;而在国内,个人信用体系尚未健全,P2P平台无法通过调查手段准确获得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只能依靠借款人自己提供的身份证明、收入证明、资金用途等资料判断其还款能力的大小。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借款人可能因各种原因出现违约行为。此外,整个借贷行业会因为经济发展的周期性波动而面临周期性信用风险,在当前P2P模式下,由于缺乏制度约束,出资人短期内大规模撤走资金的风险是存在的,这种流动性风险一旦大规模爆发,会导致P2P无法继续经营。

2、安全性风险。安全性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P2P网络贷款中存在借款人进行金融诈骗和卷款跑路的资金安全风险;二是借款人面临着信息泄露的隐私安全风险。在当前的P2P网络借贷交易模式下,网络借贷资金并不是从贷款人的账户直接转入借款人的账户,必须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实现周转,多数网络信贷平台通过银行或者第三方支付形式来完成,因此会发生资金沉淀。目前,沉淀资金的管理尚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那么在时间差和监管存在真空的情况下,金融诈骗、卷款跑路的道德风险是客观存在的,甚至会出现非法集资的情况。同时,在同业竞争的压力下,未受监管的第三方账户资金可能被P2P网络借贷公司挪用来投资获利,从而引发操作风险。

由于P2P网络借贷平台需要借款人填写详细的身份信息,业务流程中会涉及大量个人信息。而P2P网络借贷平台对个人信息管理不够规范和严谨,又缺少监管机构的规范和监督,使得借款人填写在网上的诸多重要信息存在被泄露或滥用的风险。2013年3月5日,开心贷平台注册用户信息被恶意篡改,登记的提现账户被申请提现8,000元,经调查网络借贷平台被黑客侵入,并修改了部分资料。该事件显示,网贷平台技术薄弱,账户及个人信息的安全并没有得到全面的保护。

(四)市场及政策风险问题。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市场风险主要体现在高杠杆导致的坏账和利率波动导致的不良贷款上。表1反映了国外相对成熟的借贷平台Zopa和Prosper的坏账率和收益率,由此可见高杠杆担保甚至是无担保对应较高的坏账率和收益率。虽然P2P网络借贷平台多通过鼓励分散贷款的方式对坏账风险进行控制,但是对于整个P2P网络借贷平台而言,还是存在因为坏账累积造成资金断裂甚至公司破产的风险。(表1)

另外,作为经营货币的公司,P2P网络借贷平台对利率的波动会十分敏感。当货币政策从紧,利率水平上升时,借款人从银行借款的难度增大,转向P2P网络借贷平台,P2P借贷业务规模会迅速扩大,呈现逆周期增长的特点。但是当货币政策过于紧缩时,虽然业务规模扩大,但是此时实体经济会受到冲击,企业或个人收入减少,违约概率升高,P2P平台的不良贷款会增加,甚至引发流动性风险。

政策风险即为宏观调控政策效果可能被弱化的风险。P2P网络借贷公司虽然属于信息中介公司,但是由于其中介对象是资金,具备一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属性。由于P2P网络借贷公司的资金运作并不受银监会和人民银行的监管,银监会和人民银行无从掌握P2P网络借贷资金数量、投向及运营情况。随着P2P网络借贷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其资金规模也越来越大,在达到一定规模后,由于大量资金在银监会和人民银行的统计范围之外,使得银监会和人民银行根据不完整的金融统计数据制定的宏观调控政策效果可能被削弱。

目前,银监会已经指出P2P网络借贷公司可能存在影响宏观调控效果,演变成非法集资和高利贷,被洗钱公司、传销组织利用,以及使民间资金流入限制性行业等问题。作为一种存在于正常金融体系外的资金借贷平台,P2P网络借贷平台随着规模的扩张势必会对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产生冲击。

三、我国P2P网络信贷发展中的问题原因分析

通过对上述P2P网络借贷行业和平台存在问题的综合分析,可以进一步探究其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来自以下方面:

(一)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在我国,P2P市场发展粗具雏形,因为它的“野蛮生长”和其“无监管、无标准、无门槛”特征引起的各种问题而被称为金融业的“野孩子”。国内P2P行业始于2006年,最近几年开始进入人们的视线,并不断发展,但政府一直未对其进行管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给P2P网络借贷平台带来了一系列法律方面的问题。

为什么政府一开始并未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管和约束呢?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这种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模式是引进于国外,大家都不确定其是否能够在中国这片土壤环境下得以良好的发展,既然无法预料它的发展情况,也就无法对其进行科学有效的监管;二是P2P网贷平台发展伊始,行业处于初步创新中,变化速度会很快,监管的难度也很大,并且过早的监管可能会束缚和压制它的发展;三是P2P理财公司发展初期规模比较小,尽管缺乏相应的监管,也不会对金融体系造成很大的影响,从而影响整个经济的发展。就如同婴幼儿时期的孩子一样,政府在P2P网络借贷发展之初,对其采取的是自由放养的教育模式。

而如今,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已逐渐趋于成熟,尤其在2013年P2P网贷平台赚足了眼球:一方面借助国家金融改革之风以及整个互联网金融的爆发而名声大噪;另一方面则因行业内频频曝出的违规及风险问题而备受争议。因此,现在针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监管的时机已经成熟,亟须政府或相关部门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监管主体,进一步完善网络借贷法律规范,从而降低其存在着的法律风险。

(二)网上交易不易进行监管。除了由于法律法规的缺失,导致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身份模糊,处于监管真空状态,使其面临监管主体和内容不明确的问题,造成监管无法可依之外,P2P网络借贷平台作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自身的网络交易形式也给监管带来了很大困难。首先,借贷双方信息的真实性难以监管。网络环境的虚拟性导致难以评价借贷双方信用状况的真实性,不易进行监管;同时,借贷平台的信息资料一般只有工商登记资料,这意味着如果没有实地考察,对于网站的真伪很难辨别,极易被钓鱼网站利用成为欺诈工具;其次,平台的运营难以监管。一方面由于没有明确的法规约束,我国P2P形成了多种运营模式,有的侧重线上活动,有的侧重线下活动,业务活动的差异性大,网络借贷平台的隐蔽性、匿名性、即时性使得监管部门对于资金流向的追踪更加困难;另一方面P2P行业发展还不成熟,员工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流动性较大,这些都增加了监管的难度。但由于信息披露与交易记录上报机制缺失、客户借款货款用途审核力度不够等原因也给洗钱犯罪分子的违法活动提供了广泛的空间;最后,平台的风险控制难以监管。P2P网络借贷平台作为互联网金融的组成部分,拥有风险控制弱的特点。由于互联网金融还没有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也不存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不具备类似银行的风控、合规和清收机制,不利于银监会和央行等相关部门的监管,容易发生各类风险问题,现已有众贷网、网赢天下等P2P网贷平台宣布破产或停止服务。

(三)行业门槛低,行业自律缺失

1、行业门槛低。在P2P网络借贷行业,准入门槛低是不争的事实,可以说是目前国内金融领域准入门槛最低的。P2P网络借贷公司至今没有自己的资金门槛,在工商部注册备案时,虽然不允许进行信贷经营备案,但是可以通过登记金融信息服务、电子商务等方式避开信贷业务要求,获得工商牌照,并且互联网IP地址信息备案也相当容易,几乎没有限制条件。不仅公司备案登记简单,而且没有场地经营限制,市场准入标准并没有因其“民间借贷中介”的性质而有特殊要求。P2P小额贷款网站市场准入标准的不明确,造成了此行业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的局面,增加了P2P网络借贷平台在运营过程中的风险,同时也影响了民间借贷市场的健康发展。另外,IT系统不牢靠,信息安全无保障也为P2P网贷平台的运营带来了风险。由于P2P行业门槛较低,目前很多从事P2P行业的从业者既非来自金融机构,也非来自互联网行业,没有自身的技术力量及核心技术,极易遭受不法分子黑客的攻击。

2、行业自律缺失。作为一个新兴的互联网金融市场,P2P网络借贷行业迄今为止没有国家认可的全国性协会组织,部分区域性小的行业协会也只有地方政府认可的身份,难以出台整体行业规范指导市场。在没有统一的行业经营范围和从业人员资格标准的情况下,P2P网络借贷平台依据市场化的需要进行着自我探索,寻找新的经营模式与盈利点,探索着所谓的改革创新。2013年,在小额信贷联盟的牵头下,几十家P2P网络借贷公司签订了P2P行业公约,但也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行业标准。严格地说,至今P2P行业都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行业自律规范。这给予了P2P网站比较大的自由运行空间,也很容易出现“球”的业务活动,对于P2P平台的运营安全造成了威胁。

(四)与P2P网络借贷相关的金融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我国针对P2P网贷行业配套的金融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征信系统对P2P网贷公司的封闭性和征信系统的不完善。其中,前者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不向P2P网贷行业开放,P2P网贷既不能作为征信系统的数据采集源,也不能直接利用征信系统。正是由于征信系统的封闭性,P2P网贷公司的运营成本大大增加,借款人的违约成本减少,增加了P2P网贷公司的运营风险,对P2P网贷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不利,而且各P2P网贷公司之间也不存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后者则导致P2P网贷行业面临较高的信用风险;二是对于金融基础问题没有有效的解决方法。事实上,对于从事借贷业务的公司来说,发生坏账问题是不可避免的,再加上由于单纯中介性P2P只提供交易平台而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无法从根本上有效督促借款人及时还款,容易产生坏账;复合中介型P2P则存在实现偿付力与盈利间的平衡问题。同时,在缺乏外部约束和监督的条件下,多数P2P网络借贷平台对发生的坏账无力追款,这进一步加剧了坏账发生的可能,加大了市场风险;三是对P2P网络借贷统计监管不足。一方面由于监管不足,高额利润的驱使可能使P2P网络借贷的资金流向国家限制的行业和领域,弱化政策执行的效果;另一方面由于P2P网贷平台的资金运作游离于政府部门的监控之外,在其发展至一定规模后,由于金融统计数据不完整,导致政府部门制定的宏观调控政策效果可能会受到影响。

四、我国P2P网络信贷健康发展的建议

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健全的监管制度和平台运营体系,加上P2P网络借贷平台有效的风险保障措施,能使P2P网络借贷得到良性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正规金融机构的有益补充。P2P网络借贷相关法律缺失、金融监管缺位、风险防范设施不足等成为制约我国P2P网络借贷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甚至可能引发一系列经济和社会问题。为保证我国P2P网络信贷健康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明确P2P网络借贷的法律地位。P2P网络借贷作为一种新型的民间借贷方式,目前最需要的就是政府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身份予以肯定。首先,制定P2P行业管理规范。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P2P网络平台管理办法》,明确P2P的准入标准,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性质、设立、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运行等内容做出规定,规范我国P2P行业的发展;其次,出台P2P监管法规。P2P网络借贷平台应纳入银监会的监管范围,应在出台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监管规则,将监管重点放在网络借贷平台的公众资金管理方面。同时,也要赋予P2P网络借贷平台合法的身份,用法律法规对P2P网络贷款的性质给予明确的界定,使其不再处于身份模糊的尴尬境地。明确P2P网贷平台的法律地位,使其不仅可以享受银行同业拆借利率,从而降低融资成本,增强盈利能力,还可以享受国家给予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增强其竞争力。

只有政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制定专门针对P2P网络借贷的法律条文和相关规范,为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给予法律上的规范和指引,才能使相关的监管部门和法律部门在对P2P网络借贷平台进行监管和面对网络借贷纠纷时有法可依,使P2P网络借贷平台摆脱监管真空的状况,才能更好地规范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业务活动,从而促进其健康发展。可以说,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明确P2P网络借贷的法律地位,是对P2P平台进行监管等其他一切活动的基础。

(二)完善P2P网络借贷监管制度

首先,明确监管主体及其责任。明确“由谁来管”是P2P网络借贷监管流程的第一步。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可以借鉴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模式,由于本质上P2P网络借贷平台属于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所以指定央行和银监会为主要监管部门,联合一个指导意见,建立全国统一的规范标准,明确监管方、网站、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在条件成熟时,应出台专门的监管法规,明确P2P的监管主体、监管职责、监管形式等。采取央行和银监会为主体,地方金融管理部门辅助的监管体系,在具体管理上,可以授权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作为主管部门进行监管。

其次,明确监管内容。首先应确定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业务范围,建议尽快制定《P2P网络借贷业务指导意见》,将其经营范围与业务范围相统一,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业务性质作出明确的界定,从而使管理办法具体化、可操作性强。

最后,加强对网络平台提供信息的监管力度。由于互联网的虚拟性和无拘束性,使得平台提供的信息真伪难辨,这也是P2P网络借贷平台监管的一大难题。因此,我们需要采取一些可行性强而且有效的措施来加强对于网络平台信息的监管力度。例如,可以鼓励公众等各界成员对网络平台信息进行监督。公众等各界成员监督,可以弥补政府和有关机构监管的盲区,有利于完善监管体系,加强市场透明度,对网络平台信息的监管起到很大作用。

(三)完善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营体系。P2P网络借贷平台监管法律体系中,日常运营的规范和监管是基础和根本。只有法律对其有一个正确、系统的规范指引,加之贷款平台的自律以及监管部门的监督,才能保证P2P网络贷款平台的健康发展,保障借贷关系中各方主体的切身利益,保护社会经济发展的和谐稳定。

首先,健全我国征信体系。我国应该加强信用体系的建设,从而降低借款者的信用风险。我们可以效仿国外建立信用评级和得分制度,实施实名登记制度,将个人家庭背景、工作情况、消费情况等信息纳入认证系统,合理划分信用等级,形成连贯的个人信用认证体系。在借款人申请贷款,提交材料时,工作人员应当对各类材料进行细致检查,以确认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时,也要营造一个良好的P2P网络借贷市场氛围,加强诚信意识,减少欺诈行为。

其次,完善资金管理机制。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资金管理与安全是公众目前较为担心的问题之一。由于在目前的资金交易过程中,P2P网络平台在某个时期出现了很大一部分沉淀资金,需要采用法律手段与行政手段相结合对其加以监管,以保证公众的资金安全。网络平台内部应建立严格的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资金转账流程,确认每一步资金的到位情况、责任人情况;对于用户因转账而产生的在途资金则存入委托监管的银行的无息监控账户中,由银行对网络信贷平台的转账账户“专户专款专用”的情况进行监控,按时出具托管报告,向监管部门提交。这不仅能够提高客户资金账户的透明度,降低发生金融诈骗和卷款跑路的资金安全风险,同时也能够提升用户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信任度。

(四)规范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管理。由于与P2P网络借贷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使得P2P网络借贷在交易活动过程中面临一系列的市场和政策等风险,因此需要我们规范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管理,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从而降低P2P网络借贷过程中的风险。

首先,明确行业门槛,加强行业自律。应制定P2P网络借贷公司的行业标准以及准入门槛,改善P2P网络借贷公司良莠不齐的现状,为更好地规范P2P网络借贷交易活动制定一个清晰的标准。同时,加强行业自律建设。目前,我国只存在有个别企业自发形成的企业联盟等组织,尚未形成全国统一的、正规的行业协会。因此,应在此基础上,着手建立全国性的、代表小额信贷服务中介机构共同利益、自律透明性强的行业协会,更好地协调、监督行业的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其次,加强网络平台信息安全硬件和软件建设。一是用用户名/密码方式、动态口令、生物特征认证以及USB Key认证对用户的身份进行认证,可以针对级别不同的用户设计不同的身份认证方式,确保用户身份的有效性与合法性;二是在平台系统架构设计过程中,要注重控制风险和提高效率之间的权衡,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三是要加强网络借贷平台数据库以及应用层面安全体系的建设,可采用TCP/IP协议中网络层的防火墙技术、VPN技术以及用于保障互联网数据传输安全性的SSL技术等多种技术手段,对信息传输过程进行加密,以保障用户信息安全。

主要参考文献:

[1]Lin.M.Peer-to-Peer Lending:An Empirical Study.AmericasConference on Information Systems.2009.15th.

[2]Ravina,E.The effect of beauty and personal characteristics in credit inarkets.Working paper,2008.

[3]Kumar S.Bank of One:Empirical Analysis of Peer-to-peer Financial Marketplaces[J].2007.

[4]Laura Gonzalez,Kevin McAleer.Online Social Lending:A Peak at U S.Prosper & U.K.Zopa.Journal of Accounting,Finance and Economics,2011.

公司网络监管范文5

【关键词】网络保险 道德风险 对策

一、网络保险道德风险概述

网络保险指保险公司通过网络与客户交流信息,进行保险产品的宣传营销,实现投保、核保、理赔、给付等一系列保险经营活动。与传统保险相比,网络保险拓宽了保险业务的时间和空间、降低了公司的经营成本、给客户提供了丰富的信息;但这种保险模式增加了虚拟性,难以了解对方的信息。

网络保险道德风险是指在从事网上保险交易的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对彼此的信息掌握不完全,在获取自身效用最大化的同时对他人做出不利的行为。道德风险中一种是被保险人不完全了解保险人的行为,随着市场的完善,这类风险会得到有效控制;二是保险人不完全了解被保险人的行为,这种风险危害严重,很多学者把道德风险描述为“被保险人为谋取保险金而有意识地制造事故,致使保险标的受到损害或在保险标的受到损失时不采取有效措施,故意U大保险标的损失程度的危险。”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我国的网民规模越来越大,据统计截至2015年12月,我国网民达6.88亿人,互联网普及率为50.3%;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4.13亿。大量的网民和网购行为的存在为网络保险的发展提供了基础,网络保险正处于发展时期,保费收入占比不断增加,但道德风险的存在阻碍着网络保险的正常发展。

二、网络保险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

(一)网络保险投保人的道德风险

投保人在投保时故意隐瞒重要信息,使保险公司在收取保费时没有按实际风险收取保费,这引得高风险人群购买保险,且在网上保险公司对投保人信息核实难度增加,让许多投保人有机可乘;投保后,责任的转嫁让他们减少了防止灾害的努力,通过网络对保险事故核实的局限性也增加了投保人故意引发事故或夸大事故的程度,引发欺诈现象。这样的道德风险在传统保险中也常见,但是因网络保险人对客户信息的不了解,以及核保的困难而加大了网络保险中道德风险引发的保险事故。

(二)网络保险公司的道德风险

保险公司内部工作人员可能因不道德行为给投保人带来损失。公司内部的许多员工了解网络密码等信息,他们可以利用职位之便修改数据;还存在保险公司应理赔时不及时理赔的情况。客户方面,投保人对保险产品不太了解,难于了解保单的真假性,公司职员有可能制造虚假保单,骗取保险费,给保险公司和投保人都带来危害。

(三)保险监管部门的道德风险

网络保险的正常运行需要监管部门有效的监管,然而对于网络保险,保险监管部门缺乏相对应的规章制度;而且监管部门的部分执政人员由于缺乏道德素质存在着监管不严,的现象,这对网络保险的发展有着不利影响。

三、网络保险道德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信息不对称

保险双方都需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但在网络保险中,违反这个原则的可能性更大了。交易过程中,双方不用见面接触,保险公司无法全面真实的掌握被保险人的重要信息,也无法了解其信用,这使得保险公司没法适当评估投保方的风险,高风险的人群集中投保,容易损害公司的利益。通过网络投保人对保单的真实性也缺乏了解。

(二)保险利益认定的难度加大

可保利益原则规定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或保险标的应具有保险利益关系,但在网络上进行核保的时候,因网络的虚拟性,保险方难以取证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关系,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是否具有保险利益难以判断,容易引发理赔纠纷,而且在网络保险中对以他人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合同,并不要求征求被保险人的同意,网络保险可保利益认定的困难给保险欺诈提供了机会。

(三)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没有专门针对网络保险的法律,专门法律的缺乏对参与网络保险活动的主体没有起到约束的作用,而且我国电子商务立法滞后,电子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要约的撤销撤回该如何确定,消费者权利如何保证等问题都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法律法规的缺失使监管困难,网站经营者无章可循,这增加了道德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四)公司内部管理不规范

如今各大保险公司注重业务规模的扩展,盲目追求保费数量,业务人员忽视风险盲目承保,这对保险欺诈提供了机会;而且许多保险公司内部管理不规范,对于核保核赔管理不严谨,对发生的事故没有及时查勘定损,对公司的各种单证管理不严,不规范的管理加大了保险欺诈的可能性。

四、网络保险道德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做好网络保险宣传工作

客户对保险知识的缺乏增加了投保风险,在网络保险中,客户通过网络了解保险产品,存在着误解或不完全理解的状况,所以必须要做好宣传工作,保险公司必须客观、详尽的阐释保险条款和险种,对客户宣传可保利益、权利义务等重要内容,使客户对保险公司的产品,流程有深入的了解,减少以后发生的理赔纠纷。

(二)加强保险公司内部员工管理

员工是开展各项业务的关键因素,要努力建设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自的职责权限,制定各项业务的工作流程,严格核查相关材料,对于重要岗位和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检查,防止公司人员协同骗保。还得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对职员的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加强培训。

(三)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评级制度以及保险公司间信息共享制度

网络保险市场上,高风险人群隐瞒相关事实,有必要发展信用评级制度,建立个人信用档案中心,收录个人的基本信息。在此基础上,可建立同行业间的信息交换平台,涉及职业,收入,学历,健康,办理保险,信用等状况,以防止投保人因信息不畅而引发道德风险。

(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在我国缺乏专门针对网络保险的法律,建议制定与网络保险相关的法律条款及规章制度,比如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电子签名的办法,还有电子保险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认定及法律效力,网上交易平台安全标准,网络保险审计,监管等内容,从法律方面研究解决网络保险道德风险问题。

(五)加强监管

政府应积极普及相关知识,加强信息披露,对销售假保单的行为坚决打击取缔;保险行业协会应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制订行业诚信公约,并收集网络保险的交易记录、违法行为的查处等;网络保险交易平台应制订严格的资格审查和监督管理机制。监管部门还需对其自身的行为进行监督,有效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参考文献

[1]李琳,游桂云.论保险业中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J].保险研究,2003年第9期.

[2]李淑华.网络保险道德风险的成因及其防范研究[J].全国商情.2013年第39期.

[3]刘雅倩.浅析网络保险的风险及防范建议[J].中国经贸.2014年第16期.

公司网络监管范文6

关键词:网络货币 现状 发展策略

引言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普及,网络虚拟交易也越来越频繁,为了提高网络虚拟交易的效率,网络货币应运而生。相对安全、便捷、灵活的网络货币成为了消费者进行网络支付的理想选择,深受广大网民的欢迎。通常网络货币以三种形式存在:游戏币、通讯工具服务商或门户网站发行的用于购买本网站内服务的专用货币、数字现金。虽然“网络货币”具有一定的货币职能,但是没有获得国家信用的保障,在其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我国网络货币的发展现状

目前,腾讯、搜狐、新浪、网易等拥有自己的网络货币,推出网络货币是为了增加销售产品和服务的便利性,网民首先购买网络货币,然后再使用网络货币进行支付。在我国,网络货币形式的解释基础是流通比较广的网易币、Q币。这些形式的“货币”的流通范围、发行公司的信用和规模,都得到了大部分网民的认可。但是,网易币、Q币等形式的“货币”无法完全弥补网络货币的缺点。目前的网络货币市场与中国古代的钱庄非常类似,每个钱庄的钱票只能在本钱庄使用,各个钱庄之间有进入壁垒。所以,网络货币提供的服务越多,流动性就越广,就越能获得更多的用户。网络货币采用电子信息的形式进行传递,通过网络系统实现支付、流通、储藏等功能。这种新型货币的支付手段与交易媒介是数字。网络货币通常是以规模较大的门户网站公司或通讯工具服务商为主体,在市场规律和网络公司的规章制度下,发行的网络币。网络货币的流通范围与发行规模受到了门户网站公司或通讯工具服务商的发行目的与规模的限制,这种形式的货币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银行实体和国家金融部门的监控。目前,互联网上流通的网络货币种类较多,例如,Q币、U币、百度币、POPO币、盛大元宝币、MM币等,这些网络货币可以使用纸币进行兑换。网络货币能够支付网上服务收费项目,支付手机费,甚至是购买网上实物商品,随着相关技术与法规的不断完善,网络货币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大。

二、我国网络货币带来的问题

近年来,网络货币的普及度越来越高,逐渐被人们认可、采用,然而现行的网络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有待解决。首先,网络货币存在较高的信用风险。货币建立在信用的基础上,发行主体的信用决定了货币符号的信用等级。国家是纸币的发行主体,除非发生政治危机或严重的通货膨胀,国家的信用通常高于私人部门的信用。网络货币的信用基础是网络公司承诺的等价虚拟商品兑换,或是实物兑换。然而处于市场竞争中的网络公司,其经营业绩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市场风险的影响,市场对其产品的需求是网络公司发行“货币”的重要基础。在理论上,网络货币可以无限发行,但是消费者对特定的网络货币需求有着较大的价格弹性,容易导致网络公司错误判断产品需求情况,过量发行“网络货币”,导致网络货币信用贬值,出现网络风险。其次,网络货币在一定程度上对央行造成冲击。网络货币的发行冲击了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权。货币发行是央行最重要的负债业务,是央行最重要的业务特权。而网络货币是由门户网站公司或通讯工具服务商根据增值服务和网络产品的需求进行发行的,缺乏统一的网络货币形式,网络货币会显著影响基础货币、货币乘数、传统货币政策,缺乏监管的多头发行势必会导致货币流通混乱,不利于央行执行货币政策,调整货币量。第三,有效管理的缺乏。目前,网络货币的资金充值、兑换机制缺乏有效的监管,网民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网络货币难以统一汇率。第四,网络货币将会对经济生活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网络货币是导致通货膨胀的潜在威胁,网络货币的兑换可能会引发套利行为,网络货币还有可能会成为犯罪分子的洗钱工具。

三、我国网络货币的发展策略

为了适应网络虚拟经济的发展,规范网络货币的运用,就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为网络货币的发展保驾护航。首先,建立、完善网络货币的法律法规。目前,网络货币交易的规范性与合法性还没有严格的法律界定。执法部门难以有效地监管网络货币及其交易行为。所以,有关部门应当尽快出台网络货币规范化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网络货币的范畴,运行机制,监管部门与监管机制,各方权利义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其次,完善网络货币的监管机制。我国网络货币仍然处于发展阶段,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网络货币的使用范围虽然局限于互联网虚拟世界,但是也必须有相应的现实基础。只有在现实社会中建立有效的网络货币监管机制,才能促进网络货币在虚拟环境中良好的实现职能。第三,严格规范网络货币的发行、使用、回兑。建立网络货币发行准入机制,主管部门根据申请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资信等级、经营状况、资本规模等情况,决定是否给予其网络货币发行的资格,并严格规定使用范围。

四、结语

综上所述,具有流通方便、隐匿性好、便于小额虚拟交易等特点的网络货币,得到了越来越多网民的认可。网络货币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问题,因此,应建立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网络货币监管,严格规范网络货币的发行、使用、兑换,促进网络货币和网络虚拟经济的稳健发展。

参考文献:

[1]黄良友.网络货币发展对策研究[J].江苏商论.20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