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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建议范文1
你们好!
我是六年级三班的一名学生,在这个多姿多彩的学校里学习、生活已有六年之久。校园是授予我们知识、赋予我们欢乐的地方,每一个在这个美丽的校园里学习的学生都感到很快乐:因为这儿有伴随我们的小伙伴和我们一起学习、一起玩耍,学校里经常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活动,让我们大家都能积极参与到其中来。校园里的景色也美不胜收:大门台阶上摆放着一盆盆美丽含香的花儿,每当我们走近校园,那些花儿都对我们笑,让我们感到无比的舒心和愉快。教学楼下的“米老鼠”花坛里,松树的枝叶无比繁茂,小草生机勃勃、富有活力,让校园中的每一个同学玩得开心,生活也开心。
可是,我们在打扫公共场地的过程中经常发现:原本美丽的花坛里,经常躺着一大片“悠闲”的枯枝败叶,那些枯枝败叶身上却还舒舒服服地睡着一群报废的垃圾袋、食品袋,咀嚼完后随地乱吐的口香糖随处可见,地上散落着的树叶片、草根都是一些淘气的同学们的佳作。还有一些三无食品包装袋、饮料瓶,被塞到窗台的缝隙里,一股辛辣难闻的腥味常常扑鼻而来,这是那些贪吃的同学们的佳作——这些事例如果反复、多次的出现,会严重导致美丽的校园变成一个死气沉沉的“垃圾场”!
为了能让我们现在被污染的校园恢复以往的美丽,我向学校提出以下建议:
1、继续像以前那样开展“争当绿色环保小卫士”的活动,让这些小卫士向在校学生宣传环保活动、呼吁环保,将同学们乱丢乱扔的恶习纠正。
2、在校园广播里播出一些环保小常识,让同学们认识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对地球造成的危害,从而自愿加入到保护环境的行列中来。
3、对校园加强环境管理,不让在校学生随意进出施工重地乱丢乱扔,对爱护环境、不乱抛撒废弃物的班级进行适当的奖励,对危害环境、破坏植被行为作出合理的批评。
4、在学校四处的草坪里立上一些好的标语,上面还可以画一些有关环保的漫画,让同学们自觉环保。
5.对情节严重的同学,可以用“以其人之道,还制其人之身”的方法,让他清理全校的垃圾,然后再对他进行教育。
环境卫生建议范文2
[关键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大庆市八次党代会确定了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宏伟目标,全市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着新挑战、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始终坚持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城市发展与生态保护相互促进。不断加大流域治理和地面水环境整治力度,全力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继续深化污染防治、农村环境连片治理和生态市建设等项工作,让大庆的天空更湛蓝、水质更清澈、空气更洁净、环境更优美。因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事关全社会、得益全社会的庞大系统工程,其管理水平是一个城市市民素质和政府形象的重要标志,也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开放意识、文化水准和社会公德的集中体现。搞好城市环境卫生对于维护城市市容,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投资环境,促进城市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市文明创建工作不断深入,市容环卫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市容环境卫生面貌大为改观,但是,日常环卫工作仍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如何攻克这些薄弱环节,以适应城市和谐发展与文明创建的客观需要,已成为我市当前市容环卫管理的首要任务。笔者根据多年的实践经验,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发动公众参与管理, 提高市民环境卫生意识
城市环境卫生事业是全社会的公共事业,市民的参与是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基本条件。市容环卫部门应以市民需求为核心,以市民满意为目标,把市民变成消费者而非管理对象,经求市民对市容环卫公共服务的意见和要求。市民以主体身份参与整个市容环卫服务过程,并发挥决定、支配和主导作用,政府要建立与群众良好的沟通机制,将决策意图传达给公众,重视顾客对市容环卫服务提出的建议。发挥街道、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作用,招募热心于公益事业的市民组成志愿者队伍参与管理、教育和引导社区居民养成卫生习惯,共同自觉遵守社区公约和维护街巷新村环境卫生。形成市容管理社会互动机制。我们要不断加强市容环卫宣传力度,广大新闻媒体和教育系统必须给予支持和配合。提高社会公众对市容环卫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市容环卫管理的积极性。引导市民自觉改变陋习,激发市民踊跃参与美化市容环境的积极性,使市民群众自觉地维护城市的整洁,避免各种不文明行为的发生。
二、强化行政管理机制改革
在健全市、区、街道(镇) 三级行政管理构架的基础上,进一步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完善行政管理、市场管理、社会管理三大体系。管理实现高效能。即职责明确,机构精简,人员精干,运转高效,进一步明晰政府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的职责,精简和科学设置内设机构,配置适应岗位需要的人员,对环卫部门的中层管理人员实行竞争上岗,推行人事制度改革,并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将各项指标分解量化,做到“点、线、面”责任明确。进一步实行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向区县转移、下放具体事务和事权,实现市容环卫管理从以条管理向以块管理、区域管理方式转变,实行政事分开,管理与服务分离,进一步理顺政府、社会、企业、市场的相互关系。加快形成“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模式。实现决策权和执行权的分离。培育行业协会与中介组织,实现政府部分管理职能的下放和转移,把部分事务性、技术性、程序性、操作性的管理职能转移到中介,形成管理型、服务型和企业型等多种形式的社会服务体系。
三、加速环境卫生的产业化进程
有计划的开放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建立科学的“市场准入”标准和要求,凡是符合标准和要求的企业或个人都可以进入环卫服务市场。进一步打破行业垄断,继续鼓励不同经济成分、不同行业的企业从事环卫经营,放宽外资企业进入环卫市场的条件,引进竞争机制,开展公平竞争。运用市场经济手段筹集市容环境建设资金,建立多元的社会参与机制,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产业化发展新格局近几年,我国加快了环卫作业市场改革步伐,培育和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环卫实体,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形成政府和社会资金共同投入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一是环卫事业单位企业化转制。二是扶持发展一批私营、个体、合资合作环卫作业实体。建立健全市场化的投融资机制,允许和鼓励社会资本、民营资本、外国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加快环卫龙头企业组建,建成具有较大规模的、能跨地区跨行业作业的环卫企业,最终形成以垃圾收运处理企业为龙头的环卫产业链,实现环卫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四、建立和完善政策法规制度体系
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分别建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查机制,加强执法督查。要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参与监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制度形成内外结合的执法监督机制不断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制订完善《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作业服务市场准入和招投标制度》和《环卫作业服务质量标准》,以使环卫作业市场纳入法制化轨道。完善垃圾收费政策。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环卫作业服务定价机制,理顺收费机制,规范收费管理,探讨收费方式,降低收费成本。制定城市管理绩效评价考核体系,设立市、区政府城市管理工作绩效专项奖,对活动中的先进单位、个人实行表彰和奖励。建立城市管理新闻制度。市、区城管办要定期或不定期向新闻媒体通报城市管理工作情况。营造良好的城市管理工作社会舆论氛围。
五、结论
城市有人而兴,因兴而活,因活而宜,管理的目标不是制约而是规范,不是索求而是服务,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不仅需要自身努力和社会各方面支持而且政府有关部门在政策上也应给予倾斜和扶持,形成合力,以推进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事业持续快速发展。最终目的还是为了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的幸福。
参考文献:
环境卫生建议范文3
一、加强领导,整合力量,统一管理
认真总结年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的经验教训,进一步更新理念,深入推进队伍结构、工作规程、管理标准、考核体系的优化调整,着力打破“条块结合不力、管理权责不清、要素资源分散、规范标准不一”的被动局面,切实完善“市场运作机制、科学管理机制、考核激励机制、同创共建机制”,加快形成“规范化、一体化、常态化”的管理态势,努力摆脱市容环卫面临的管理滞后和公众参与不足的现状,尽快适应城市化管理的需求。
组建镇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城管委”),负责研究决定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重要事项,统筹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协调部署市容环卫集中整治等工作。城管委主任由分管副镇长担任,副主任由镇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主任和城市监察分队队长担任,成员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城管委下设办公室、综合管理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大队、投诉督察室。办公室和综合管理部设在镇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办公室负责市容环卫审批备案、文案整理和材料归档,组织召开市容环卫管理工作例会;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市容环卫集中整治,开展联络督办,检查考核各板块的管理运作情况。管理大队下设五个工作组,具体实施市容环卫的日常管理、服务和行政处罚。投诉督察室设在城市监察分队,负责受理、处置各类、急访事件,对市容环卫执法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队纪队规进行督察,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引导。
二、整合资源,统一调配,强化管理
为集中合理调配管理要素,提升管理效能,形成更加公平有序的竞争格局,年全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板块由七个调整为五个。具体为:(1)撤销上海康城板块,将原板块莘松路以北区域划归莘潭板块管辖,将莘松路以南区域划归莘浜板块管辖;(2)撤销新梅板块,将原板块沪闵路以北区域划归水清板块管辖,将沪闵路以南区域划归地铁广场板块管辖;(3)莘潭板块、莘浜板块、水清板块、地铁广场板块规模相应扩大;(4)疏影板块管理范围保持不变。调整后的五个管理板块分别为:地铁广场板块、水清板块、莘潭板块、莘浜板块和疏影板块。
为保证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对原管理主体在年的管理业绩进行审核评估,符合续约条件的,延长管理期限,调整管辖区域,并重新签订管理协议。具体为:(1)莘浜板块以及调整后的地铁广场、水清板块分别由原管理公司继续管理;(2)莘潭板块由原新梅板块管理公司负责接管;(3)疏影板块由水清板块管理公司一并管理。
根据市容环境管理的实际情况,重新核算管理经费,各板块管理经费主要由两部分构成:(1)人员经费:根据调整后各板块的规模和形态,核定各类管理和服务人员的基准人数,据此测算人员经费。(2)基础管理经费和利润补贴:两项费用分别以人员经费的10%计入管理经费。
三、整合措施,优化流程,统一落实
在重新核定各类管理、服务人员人数的基础上,整合管理要素、优化操作流程。由镇城管委制定年版《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指导手册》,切实加强从业者的业务指导和作业规范,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
(一)统一作业标准
1、环卫清道
重新制定道路环卫作业标准,调整作业时间。
A类区域:主要为莘潭路、莘浜路等中心城区的重点路段,共计6条(段),保洁面积42200.2M2,作业标准为“6000M2/人/班”,作业时间为5:00~22:00时(地铁广场区域5:00~23:00时)。
B类区域:主要为莘松路、莘沥路等中心城区的其他路段,共计40条(段),保洁面积242486.4M2,作业标准为“8000M2/人/班”,作业时间为5:00~22:00时。
C类区域:主要为水清路、黎安路等一般路段,共计22条(段),保洁面积310963.1M2,作业标准为“10000M2/人/班”,作业时间为5:00~18:00时。
D类区域:主要为闵城路、凯城路等沿街业态分布稀疏、人流相对较少的路段,共计112条(段),保洁面积1366282.1M2,作业标准为“12000~18000M2/人/班”,作业时间为5:00~16:00时。
2、绿化保洁
全镇现有公共绿化面积为1665180M2。根据公共绿化等级、所属区域和功能特点,区分一般绿化和重点绿地。
重点绿地:主要为各类开放式休闲绿化景观,保洁总面积为296247.9M2,作业标准为25亩/人,作业时间为7:00~19:00时。
一般绿地:保洁总面积为1368932.1M2,作业标准为50亩/人,作业时间7:30~18:30时。
3、市容管理
市容环境实施分类管理,将全镇道路、区域划分成市容环境“六乱”严禁、严控和控制三个管理等级。
严域包括中心城区、地铁广场以及景观道路,共计30条(段)。严禁存在任何形式的乱设摊、跨门经营、乱搭乱建、乱吊乱挂等市容违规行为,店铺经营范围严格限定在门窗立面之内。严域为日常检查考核的重点区域。
严控区域涵盖辖区一般道路,共计53条(段)。管理标准等同“严域”。
控制区域主要涉及国省干道、道路,共计58条(段),在该区域,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市容违规行为进行疏导。
上述三类区域市容环境监督和执法的工作时间为7:00~22:00时,地铁广场区域为6:00~23:00时。
(二)调整管理队伍
1、环卫作业人员
(1)清道保洁
根据各级道路环卫作业标准,调整配备环卫清道人员总数为436人。具体为:A类、B类道路112人;C类道路74人;D类道路229人;地铁广场区域21人。
(2)绿化保洁
根据公共绿化保洁作业标准,调整配备绿化保洁人员总数为60人,分别为:重点绿地19人;一般绿化41人。
环卫清道作业、绿化保洁由各板块管理公司组织实施,从业人员的劳动关系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市容执法和管理人员
(1)市容协管人员
直接从事市容监管工作的协管员人数将由原先17人调整为52人。即:①撤销原绿化保洁监督员岗位,将全部8名监督员充实到市容管理第一线;②将“数字城管”网格整合为三个,退出12名网格监督员加入市容管理行列;③不再单独设立文明候车管理队伍,原15名管理员编入板块协管员队伍,但保留文明候车管理职能,由地铁广场板块管理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综上,全部67名市容协管员的具体岗位分配如下:市容监督管理52人,网格化管理15人。
(2)市容执法人员
城市监察分队现有市容执法人员18名(其中2人借调其他部门)。其中:11名队员进入各板块直接从事一线执法;2人专、兼职负责投诉、督察和法制宣传;3人负责拆违推进和监察分队日常事务。
(3)管理公司市容管理人员
在调整充实一线市容执法和协管人员的基础上,再按照30000M2/人的标准,对各管理公司需自行补充的市容管理人员的人数进行核定,核定总人数为68人,由各管理公司自行招录。
(三)优化操作流程
1、环卫清道作业
(1)常规作业
A类、B类区域:
甲组:5:00~7:00时集中普扫,11:30~18:00时不间断巡回保洁。巡回保洁期间及时清除沿街废物箱垃圾和保洁箱体,定时上门收集沿街商铺生活垃圾。
乙组:7:00~11:30时,18:00~22:00时不间断巡回保洁,作业流程和要求同“甲组”。
C类区域:
甲组:5:00~7:00时集中普扫,7:00~11:30时不间断巡回保洁。巡回保洁的作业流程和要求同前。
乙组:11:30~18:00时不间断巡回保洁,作业流程和要求同前。
D类区域:
甲、乙组:5:00~7:00时同时集中普扫。
甲组:7:00~11:30时不间断巡回保洁,作业流程和要求同前。
乙组:11:30~16:00时不间断巡回保洁,作业流程和要求同前。
(2)渣土处置
对于偷倒的工程渣土,各板块及时发现并预估吨数,随即上报镇城管委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出具“派工单”,由莘城环卫公司负责处置。
除此之外,各类建筑(装潢)垃圾、无主垃圾原则上均由各板块自行处置。
2、市容执法管理
各板块市容环卫工作组遵循“管理先行、执法跟进、有效衔接”的原则,由市容执法人员、协管人员与管理人员共同开展市容环卫宣传引导和监督执法。
(1)完善市容巡查方式
在严域,市容环卫日常监管一律实行徒步巡查;在严控区域,采取徒步与车巡相结合的方式;在控制区域,则以车辆巡查为主。
(2)健全市容违法案件和投诉处置机制
对于一般市容违法案件,按照“简易程序”进行处置。即由板块市容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当事人自主实施当场处罚或事后处罚,市容协管人员和管理人员予以协助配合。
对于部分情节较重案件以及其他特殊、特定案件,适用“一般程序”。即由板块市容执法人员做好前期立案、调查和基础文书制作工作,随即移交镇城管委投诉督察室集中受理处置。各板块明确两名市容协管人员和两名管理人员协助投诉督察室做好“一般程序”案件及相关投诉的处置工作。
同时,建立联合接待机制。在集中整治期间或遇急访、群访事件,由城管、市容监察、、司法调解等城管委成员部门联合办公,共同受理处置。
(3)调整市容管理执法夜间和节假日值班模式
从年1月1日起,扩充值班人员构成,由市容执法人员、协管人员和管理人员共同承担。原则上,市容执法和协管人员每月安排一次值班,集中精力投入一线市容管理执法。每组值班人数增至4人,两人在值班室留守,两人在管理公司待命。
市容执法和协管人员如当晚承担值班任务的,当天日间在城市监察分队协助配合投诉督察室和监察分队开展工作。
(4)严格管理标准
市容执法、协管和管理人员发现各类违规行为,立即予以劝阻,并进行宣传告知。若当事人属初犯的,且情节较轻,在一般情况下,可以免予处罚或给予50元当场处罚;属于累犯的,严格按照“逐次递增处罚力度”的原则,处以100~500元不等的罚金;对于屡犯五次及以上的沿街商铺经营者(包括产权人),则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严处。
(5)建立市容管理执法管理周报制度
各板块市容环卫工作组每周全面统计管辖范围内市容管理执法处罚情况,形成书面报表。镇城管委办公室每月汇总有关数据并呈报镇党政主要领导审阅。
四、整合标准,统一考评,确保见效
板块市容环境管理绩效考核由镇城管委综合管理部组织实施。统一考核时间为每天7:30~22:00时。综合管理部将城管信息员采集所有市容环卫“事件”和部分“部件”问题统一计入各板块的管理评价系统,进行梳理汇总,并计算出各板块每月市容环境管理的扣分情况。同时,继续聘请市民巡访团、城管志愿者参与检查考核。
进一步密切考核扣分与管理经费的关联程度,将经费起扣分数由年的80分提高到90分,以经济手段促进管理效益。同时,市容协管人员的全部奖金以及执法队员的70%奖金由所在板块管理公司根据本人工作表现代为发放,切实增强市容执法、协管人员的板块归属感和工作责任心,增强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同时,为使全体从业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规范从业行为,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从年1月1日起,环卫清道人员、绿化保洁人员、市容执法和协管人员重新签订上岗协议,为期一年。
五、其他工作制度
1、定期例会,密切沟通
(1)镇城管委办公室每两周召开市容环卫管理工作例会,通报对各板块的检查考核情况,部署整改措施和阶段工作。同时,城管委为各板块确定一名联络员实行对口联络、指导,确保各项部署和措施有效落实,提高工作效率。
(2)各板块每两周自行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与城管委例会交替进行。城管委板块联络员出席例会,并邀请居委会负责人和公安片警,听取意见和建议,帮助改进工作。
2、宣传教育,签约告知
(1)强化市容环卫责任制落实。与辖区主要道路沿线的商铺、机构全面签订市容环境责任(承诺)书,签约率达到100%,履约率达到95%以上。明确划定责任人的市容环卫责任区范围,告知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具体要求,并在日常管理执法中不断地进行宣传引导,最大程度调动责任人市容环卫自我约束的能动性,实现管理执法部门与管理对象的和谐互动。
(2)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印发《镇市容环境卫生宣传服务手册》,广泛宣传市容环卫法律法规,加深公众对市容环境管理执法和世博会环境治理的理解和认同,进一步激发维护市容环境的自觉性。同时,积极组织市民巡访团、城管监督员、城管志愿者开展对市容环卫管理的宣传引导、查错纠偏和建言献策,壮大城管“智囊团”。
3、条块联动,形成合力
(1)完善执法联动机制。城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工商、卫生、食药安全监督部门加强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缔;而对于屡次违反市容环卫管理要求的经营主体和产权人,上述部门要采取相应的处罚制约措施。
环境卫生建议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优化城市环境,构建和谐安居为目标,以“整治、出新、提升”为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创建办、规划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和开发区管委会参加,采取集中整治和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相结合的方法,做到统一原则、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行动,按照划定的责任范围,各负其责,彻底改变城市环境,为长效管理落到实处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按期完成,取得实效,成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分管领导任组长,创建办、规划局、建设局、城管局、国土局、工商局、教育局、交警大队、开发区、昭阳镇、垛田镇、临城镇、西郊镇、城东镇、李中镇、西鲍乡、缸顾乡等部门乡镇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市建设指挥部。
三、整治范围
本次环境综合整治包括:1、城郊结合部(城市进出口通道);2、城区主次干道;3、重要商业地段;4、老住宅区;5、在建工程施工现场;6、原废品市场;7、农贸市场;8、杆线整治;9、户外广告管理;10、市政设施维护;11、沿河环境整治;12、重点旅游景点沿线环境整治。
四、整治要求
1、拆除违章建筑,全面清理乱搭乱建;
2、集中整治占道经营,乱堆乱放及乱挖乱种等违法行为;
3、拆除更新影响市容市貌及交通安全的广告牌、店招店牌,清理“牛皮癣”小广告;
4加强交通管理、规范各类车辆停靠,有条件地段设置停车场;
5、迁移各类废弃杆线,理顺线路,架空杆线尽可能下埋。平整路面,消除积水、跳车现象;
6、老小区实施封闭式物业管理,修整破损路面,补植绿化,美化环境,完善相关公共配套设施;
7、城区在建工程项目禁止占道施工,实施封闭式管理,施工围护设施简洁美观,且不得占用人行道。沿街建筑作好安全防护措施,运输材料应保证道路整洁。施工现场进出道路硬质化;
8、按照废品市场整治规划,加快该地段道路、河道和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
9、加强公路沿线、河道两侧的绿化种植。城区主干道、重要商业等地段的绿化要及时修剪、补植及管护。
10、清理河道及沿岸的垃圾,禁止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做好沿岸绿化、小品的维护,禁止在沿河防洪区域内乱搭乱建。
五、整治项目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内容要求、时间、责任单位详见附表。
六、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3月10日—3月11日)
3月9日前,由规划局根据前期对环境调查情况,制定实施方案。3月10日前,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会议,进行专门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要求,落实责任。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集中整治的时间和要求,增强各责任单位、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整治的积极性,主动参与、配合整治活动。
2、突击整治阶段(3月12日—3月31日)
各责任单位按照划定的责任范围以及整治内容和标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工作达标。其中部分工程项目在规定时间确实难以完成的,完成时间应由相关单位说明情况,报市领导确定。
3、检查验收阶段(4月1日—4月5日)
4月1日起,创建办会同新闻单位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出的问题,责成责任单位限五日内予以整改到位。
4、长效管理阶段(4月11日起)
各责任单位按照原有范围落实好长效管理责任。
七、督查考核
1、督查考核内容
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⑵、由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集会议所研究确定的工作任务;
⑶、市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2、督查方式
⑴、日常督查
城市建设指挥部督察组根据《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确定的完成截止期限,倒排督查时间,原则上每周一次,安排在星期二上午,由督查组实施。对各单位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⑵、重点督查
由督查组牵头,对整治工作中进展缓慢项目以及重点难点项目进行重点督查,与各责任单位沟通整治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并反馈给市有关领导。
⑶、领导督查
由市领导带队,对各单位开展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环境卫生建议范文5
为切实抓好全区生态环境综合提升工作,打造生态和谐文明,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和谐宜居城市为目标,紧紧抓住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重大机遇,全面加强和改进城乡环境治理与管理,加快城乡环境管理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步伐,实现人居环境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贯彻落实省市和谐城乡建设行动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按照和谐城市、和谐镇(街道)、和谐村(居)三个层次,围绕生态环境综合提升工作重点,重点围绕国道、省道、铁路、高速公路、主要河流沿线,以及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小城镇、中心村等重点区域,组织开展以治脏、治乱、治污为主要内容的环境整治,提升管理标准,净化环境质量,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全区城乡基础设施配套明显进步,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
三、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环卫治理。
一是实行道路分级管理。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实行A、B、C三级质量标准,全面推行“全时段、全覆盖、无缝隙”环卫保洁体制。A、B级道路,实行动态巡回捡拾作业模式,机扫冲洗车辆确保每日两冲洗、两机扫;保洁员实行两班制,全时段、全覆盖巡回捡拾扫保,达到路面无积存尘土、砂石遗漏,人行道路面颗粒物不超过30克/平方米,遗撒污物15分钟清理干净,达到“五净五无”。
二是完善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加大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力度,达到“户集、村收、镇运、区集中运送”的目标要求;积极推行压缩车收集生活垃圾方式,按照1台/2万人的标准配备生活垃圾压缩收集车,按村(居)总人口3‰的标准配备保洁员,区政府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补助资金优先用于环卫保洁人员工资,不足部分由镇、街道承担;按1个/100人或1个/30户的标准在村(居)内配备与压缩收集车配套的生活垃圾收集箱,实行定点和定时投放,杜绝二次污染;积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袋装化收集,做到应收尽收、日产日清,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90%。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区环卫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分级管理的要求,负责做好全区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要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加大镇、街道卫生保洁和垃圾治理的监管力度,确保镇、街道和村环卫基础设施、环卫管理人员和环卫作业人员配备到位。四是强化建筑工地治理。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理,纳入到建设工程施工、拆迁管理程序,实行处置证制度和工程竣工勘验制度;抓好建筑垃圾运输环节管理,实行建筑垃圾准运许可证制度;实行工程文明施工保证金制度,加强工地出入口管理,有效控制施工工地带泥上路;城区和交通干道两侧的建筑工地,必须按标准设置施工围挡,按标准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出工地车辆进行冲洗,严禁带泥土污染道路;所有进出工地的运输粉状物料车辆必须封盖严密,杜绝撒漏。(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环卫局、区建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执法局)
(二)市容治理。
一是认真开展广告治理。拆除所有楼顶广告、大立柱广告、落地式广告及刀旗广告;清理各类小广告、活动广告牌;整治门头牌匾、标语牌、橱窗、大型屏幕、霓虹灯、横幅、拱门、标语等其他户外广告;按照《市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定》的标准,制定户外广告整治方案,各镇、街道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进行整治,达到整齐划一、整洁美观的效果。
二是开展店外经营整治。全面治理店外车辆维修、清洗及公路集市贸易、探头市场、占道经营、乱堆乱放、露天烧烤等现象,并与沿街经营业户签订管理协议,实施户籍化管理,彻底杜绝店外经营。
三是规范摊点设置。城市A级道路严禁沿路设置摊点,B级道路经批准设置的便民摊点经营规范有序,C级道路经城管执法局审批按实际需要和便民原则合理设置摊点。
四是加强车辆停放管理。在医院、商场、银行、学校、宾馆、酒店等车辆集中停放区域必须划定车辆停放标线,安装辅助停放设施;其他道路按照实际情况划定车辆停放标线、安装辅助停放设施,杜绝乱停乱放。停放区域要做到每100米至少配备1名管理人员,车辆集中停放区域每100米应不少于2人。
五是强化城市建设管理。拆除各种乱搭乱建,杜绝擅自破墙开店、装饰装修,清理车行道与人行道之间擅自设置的斜坡或斜梯,治理随意将路沿石开口、向路面排放污水及其他污染物、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利用路政设施设置广告等行为。
六是严禁乱倒垃圾。对沿街单位、商店、居民不按规定随意倾倒、堆放生活垃圾和装修垃圾、乱吐乱丢,以及沿街饮食店、娱乐场所、茶楼、烧烤店等乱倒餐厨垃圾、乱泼油污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七是加大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管力度。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管理,保证道路平整、无坑洼,人行道、路沿石平整完好,排水设施运行正常,桥梁、护栏无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城管执法局、工商分局、交警大队、区市政设施管理养护处、区环卫局、区交通运输局、公路分局)
(三)污染治理。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为契机,大力开展新一轮环保综合整治,健全完善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狠抓源头控制、科技支撑、执法监管等关键环节,制定最严格的准入标准,应用最先进的环保技术,落实最严厉的执法尺度,坚决打赢污染治理翻身仗。实施公安环保一体化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关停污染重、能耗高、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土小”企业。深度治理大气污染,突出抓好化工异味、扬尘粉尘专项治理和燃煤企业脱硫设施改造,加快扬尘污染治理。严格运输车辆密闭运输,严格道路冲洗,严格企业清洁生产。加强环境监管,强化执法力度,确保企业全部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环保分局)
(四)河道治理。大力推进生态修复重建,搞好河流域后续综合治理,提升河流断面水质,扩大生态涵养区面积。清理境内河道内及周边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白色污染等,保持河道整洁,将垃圾收集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点。及时清除水面漂浮物,保持水体清洁。及时清理城区雨水、生活污水排水管线沿线及周边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产垃圾等,防止管道堵塞,确保排放畅通。加强河道绿化管理,及时补植缺株断垄,及时清除死株枯枝。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涉河项目审查、审批行为,维护正常河道管理秩序。(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水务局)
(五)绿化治理。抓住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有利时机,积极实施“绿荫行动”,以栽种大乔木、提升大绿量为重点,加快推进“森林进城、园林下乡”,突出抓好“二沿三环”绿化、山区造林、庭院绿化等城乡绿化工程,形成绿美相拥、森林环抱、林路相依、独具特色的城乡生态环境;按照“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的原则,制定各类城市绿地发展指标,合理安排城市各类园林绿地建设和区域大环境绿化的空间布局,广泛吸收先进规划思想和设计理念,积极探索我区城市绿化规划方面的先进技术和适用方法,增强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于年底完成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的工作思路,结合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指标要求,组织编制全区三年绿化建设计划,明确具体目标任务、资金投入、完成时限、责任分工等事项,确保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顺利进行;对已建成道路绿化,进一步完善植物配植和栽植结构,对路进行大树补植,高标准、高质量施工建好大道绿化升级改造、路绿化改造及路东延、路西段等新建道路绿化工程;按照全省开展“绿荫行动”的总体要求,广泛实施“见缝插绿”,对长期空闲地、转角地栽植大乔木、花灌木,增加绿量,对人民广场、太公植物园以及街头游园,充实乔灌木,实施“提档补绿”,形成景观良好的林荫公园、林荫广场;全面实施精细化养护管理,做到林带内基本无病虫害、无杂草、无种植高秆作物现象,抓好日常管理,绿化带内无杂草、垃圾、白色污染,不得种植农作物,无人畜毁坏林木现象。(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林业局、区园林局)
(六)路域治理。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净化、美化、硬化、拆除、清理、规范、遮挡等方式,从年12月中旬至年3月底,对纳入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范围的23条主干线、8个重要出入口和石化厂区部分道路,进行集中攻坚治理,做到边沟无垃圾、杂草,路肩边坡整体密实、稳定、平顺、畅通、美观;路面扫保及时、洁净,树木常年保持涂白;全面取缔车辆维修、清洗、乱停乱放及公路集市贸易、打场晒粮、占道经营等现象,依法查处违法占用公路的行为;绿化带整齐美观,道路两侧林带不少于15米,穿村路段绿化不少于5米并砌筑排水沟,实现路宅、路田分离;公路两侧建筑美观、整洁,无残墙、断壁、破房;坚决制止和拆除道路两侧违法、违章建筑物;广告严格按标准设置,达到齐整划一、整洁美观的效果;重点路段、较大平交路口硬化,经营路口和店前场地硬化,并划停车位;高标准设置垃圾箱,逐步取消垃圾池,保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整齐洁净,无垃圾、粪堆、杂物堆、白色污染等。各镇、街道辖区内其他道路也按照此标准一并治理。专项整治结束后,配足配齐保洁、养护人员和设备,建立和落实日常保洁和定期检查制度,转入长效机制抓好管理。(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交通运输局、区林业局、区园林局、区环卫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水务局、公路分局)
(七)村容村貌治理。优化镇村发展布局,抓好23个两区三村续建项目,加快实施朱台镇土地利用综合整治,有序推进中心镇、中心村和农村社区建设。大力发展农村“路水气电医学”等公共事业,年内改造农村道路130公里,继续深化农村五化工程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和《市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大力实施村容村貌综合整治活动,将全区农村划分为新型农村社区型、保留村庄整治型、近期搬迁改造型三种类型,针对不同类型设定村容村貌综合整治标准,全面完成三清(清理粪堆、垃圾堆、柴草堆)、四改(改水、改厕、改灶、改圈)、四通(通水、通电、通路、通宽带网)、五化(实现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交通运输局、区环卫局、区林业局)
四、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要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督导考核。要严格日巡查、周检查、月通报、年终总评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落实整治任务及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治档案。同时,要将整治活动方案、工作进度,及时报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办公室。区综治办要严格督导检查机制,确保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环境卫生建议范文6
一、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责任范围
辖区内除市级道路、河道、公园、机关、单位及其它公共建筑设施以外的所有区域。
二、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要求
(一)村庄环境管理要求
1、严禁违章搭建,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报告,实现“新违建零增长,老违建负增长”。
2、整治修缮破旧房屋,拆除私搭乱建的各类用房。
3、村庄路面整洁、干净,无暴露垃圾。
4、家前屋后杂物堆放有序,无乱堆放现象。
5、有卫生保洁包干责任区,有专人保洁,有督查考核。
6、花坛、绿化带内无杂草,对绿化缺失区域进行补绿,无毁绿种菜现象。
7、河道、池塘河面无漂浮物,河岸、河坡无乱堆放。
8、无各类乱张贴、乱涂写,村庄内家禽实施圈养。
9、落实公厕专人管理,保洁到位。全面取缔露天粪坑。
10、辖区内无废旧拾荒点。
11、保持垃圾箱、垃圾房整洁完好,垃圾由村集中收集后直接转运至垃圾收集场所,日清日洁。
(二)小区环境管理要求
1、严禁违章搭建,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报告,实现“新违建零增长,老违建负增长”。
2、有卫生保洁包干责任区,有专人保洁、有督查考核,确保辖区内路面、公共活动场地及道路两侧绿化带内整洁、干净,无暴露垃圾。严禁毁绿种菜、毁绿停车现象的发生。
3、居民住宅楼周边及楼道内整洁卫生、无乱堆放、乱牵挂,各类车辆停放整齐。
4、河道、池塘河面、水景景观内无漂浮物,河岸、河坡无乱堆放。
5、楼道及墙面上无乱张贴、乱涂写,小区内严禁家禽饲养。
6、小区内无废旧拾荒点。
7、督促垃圾箱、垃圾房整洁完好,垃圾保持日产日清。
三、工作措施
1、健全组织
街道成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卫生科、镇村建设科、农服中心、物管中心、社管中心、环保科、澄江城管中队、澄江公安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督促、指导各单位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卫生科。
2、健全制度
(1)各社区、村要成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制度。
(2)各村、社区要实行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制度,结合自身实际,细分包干区域,责任到人,巡查及督查要有台账记录。
3、经费保障
切实加强经费保障,各村落实专项资金,确保长效管理落实到位。自然村按60户左右配备一名保洁员,街道对每位保洁员补助1000元/月。街道对社区小扫保洁按0.3元/平方米·月予以补助。以上两项补助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拨付到村、社区。
4、监督检查
(1)村、社区检查。各村、社区主要领导要定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好整治工作,每月环境卫生工作计划和检查、整治落实情况每月上报卫生科一份。
(2)街道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办公室组织不定期的走访检查,按照长效管理的要求,及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实行公开通报。
(3)综合检查。街道每月组织一次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村、社区分管环境卫生的领导参加的联合督查活动,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进行交叉检查,并作出相应考评(考评细则附后),考评结果和排名情况每月公开通报。街道定期召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推进会,通报考核情况,并由考核评比前两名的村、社区主要领导介绍先进工作经验,后两名的村、社区主要领导进行表态发言。
5、考核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