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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监督办法范文1
一、工作质量考核(分值70分)
(一)岗位职能工作考核(分值45分)
1、专项工作考核(分值30分)
根据上级公司和监管机构专项工作要求,主要针对收文阅办(系统截屏)、学习部署(纪要或简讯、照片、签到)、转发文件制定方案(系统截屏)、宣导启动(纪要或简讯、照片、签到)、工作落实(各层级、各阶段的规范动作落实及证明材料)、工作收尾(各层级汇总、总结、上报)、反馈意见(函或意见书)、落实整改(整改报告)、工作档案清单(清单表)、工作档案(可查依据)等的工作质量和时效进行考核,每存在一项质量不合格的扣3分,每存在一项时效不达标的扣2分。
2、一般工作考核(分值15分)
根据上级公司和监管机构一般工作要求,主要针对工作接收、工作落实、结果反馈、工作清单、工作档案等的工作质量和时效进行考核,每存在一项质量不合格的扣2分,每存在一项时效不达标的扣1分。
(二)交办工作考核(考核分值15分)
根据市公司和本部门交办的工作要求,主要针对工作接收、工作落实、结果反馈等的工作质量和时效进行考核,每存在一项质量不合格的扣2分,每存在一项时效不达标的扣1分。
(三)服务基层考核(考核分值10分)
根据基层单位、部门条线和协作要求,主要针对基层单位和条线人员对本部岗位人员服务基层过程中服务质量和时效进行考核,每存在一项质量不合格的扣5分,每存在一项时效不达标的扣3分。
二、工作纪律考核(分值20分)
1、工作态度考核。主要考核员工的工作热情和敬业精神,对主观不积极、不努力,不服工作安排、消极对待工作、工作拖延的现象和行为,每出现一次扣5分。
2、出勤纪律考核。出勤记录由人力资源部提供。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旷工一次扣5分。
3、在岗纪律考核,工作时段,无故不在岗每存在一次扣5分,在岗做违反工作纪律的事情每存在一次扣3分。
三、部门事务考核。(分值5分)
部门员工要积极参与部门工作事务,主要考核员工在人员接待、安全维护、委托代办等方面的不主动、不作为,每存在一次扣2分。
四、省公司抽调考核。(分值5分)
当月因工作需要,抽调到省公司的配合工作的,每次加1分;因工作表现出色受省公司通报表扬的,每次加5分。无故不参加省公司抽调工作的,考核为0分。
五、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得分计算公式:100分-扣分+奖励分=考核得分。
2、月度绩效计算公式:当考核得分≥90分时,月度绩效按100%发放;当考核得分<60分时,不发月度绩效工资;当考核得分≥60分、<90分时,月度绩效按得分率×月度绩效基数发放。
六、其他事项
考核监督办法范文2
机关效能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调动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机关行政办事效能,实现本职工作争前进位,重点工作争创一流,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重点工作落实上采取分管领导负责制和专班为主的运作方式,实行目标绩效考核管理。现将有关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实施的对象
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包括抽调或聘用到机关工作的人员。
二、实施办法文秘站版权所有
(一)明确领导责任。一是实行分管领导工作负责制。每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的工作全权负责,实行上级考核和本级考评相结合,成绩优秀者予以奖励,工作失误者予以惩处;二是重点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重点工作按照乡党委、政府与各分管领导签订的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完成任务的按照责任制的要求予以奖惩。三是实行单项工作责任联动制。对阶段性的单项工作,凡被抽调到工作组的领导和同志,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作共同完成,对因个别失职造成工作被动和落实不好的,实行责任倒查和工作环节追究,并与年底考核挂钩。
(二)突出工作推进。一是强化责任推进工作。每个机关干部要按本职工作、重点工作和临时性工作,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在本职工作上,班子成员以党委文件分工为依据,机关干部职工以确定的工作职责和阶段性工作目标为依据,重点工作以责任制为依据,临时性工作以下发的相关文件和办公室记载为依据,实行三合一考核,根据工作完成情况逐项考核记分和奖惩记分。二是强化制度推进工作。机关干部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要求运作,实行不违不究、违反记载通报扣分制,并纳入绩效考核实行兑现;三是强化督查推进工作。对全体机关干部职工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跟踪、督查、反馈、记载、通报,并作为年底考核兑现的重要依据。四是强化奖惩推进工作。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受到上级和乡政府通报表彰的,实行奖励;对工作失误落后,受到上级和乡政府通报批评,工作位次靠后,或给本地本部门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除按有关党纪、政纪规定处分外,实行严格的考核处罚制。
(三)强化督查落实。全体机关干部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对上级督查的工作要认真落实,及时汇报和反馈;对乡政府督查的工作要限期整改,做到整改结果有回音、有答复;对分管工作实行一月一总结,一月一汇报,一月一记载,年终统一考核兑现。凡督查后无结果、无回复、无落实的,视情况在年终考核时扣分和惩处。
(四)实行绩效考核。
1、考核记分办法。绩效考核分为基础分和奖惩分两个部分。基础分按照百分制的办法操作,其中本职工作60分,重点工作30分,其他临时性和阶段性工作10分。设奖励分50分。每分分值按乡党委讨论的办法换算。年终考核时,乡党委、政府根据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分别实行记扣分奖惩兑现。凡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受到党纪政纪和法律追究的,取消绩效考核计奖资格。
2、考核操作办法和程序。年终考核采取自评、互评和乡党委审核三个步骤和程序进行,首先是个人按照责任制、岗位职责,对照考评细则进行自评,然后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进行互评,最后由乡党委会议进行审核。考核时,基础分分本职工作、重点工作和临时性工作三块在100分的前提下实行扣分,奖惩分分工作业绩、考勤和制度、督查、包村工作情况等几部分兑现,做到结果真实,内容公开,说明详实。凡分管工作的领导及其工作人员出现重大失误和违纪的,在考核中一并按标准扣分。
3、绩效考核记分方法及奖惩标准。
(1)基础分记分办法(总分100分)。
①本职工作为60分。按照每个干部职工的岗位和职责进行分解,没完成工作的按比例进行扣分,直至扣完(本职工作由各工作区、各部门分解后报党政办)。
②重点工作为30分,与每位领导和机关干部签订目标责任书,目标任务的计全分,重点工作没有完成年初预定目标任务80的此项不记分,其他情况按工作完成的比例记分(单项重点工作由乡政府与各分管领导签订目标责任制)。
③临时性和阶段性工作任务为10分,按目标任务要求没完成的每次扣1分,直至扣完。
④书记、乡长和党政办拿当年干部职工的平均分。
(2)奖惩分记分办法(总奖励分50分)。
①切实搞好本职工作、重点工作和临时性工作。乡党委、政府集体受到省、市、县委、政府表彰的人平一次分别奖10、8、6分(以奖励文件、奖状和荣誉证书为准);本职工作业绩突出,个人受到省市县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的,一次分别奖5分、3分、2分。上一年受奖未纳入考核计奖的在本年度内计算奖励分。
②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制度。旷工1天,从基础分中(下同)扣掉1分,扣工资10元;
旷工1天以上15天以下,扣分5分,每天扣工资10元。15天以上按《公务员法》的规定执行,不再参加年终绩效考核;因事外出不请假者视作旷工;凡出勤签到、会议无故迟到者每次扣1分。违反制度和纪律,受到通报批评,一次扣2分,依次累加。
③认真搞好包村工作。联系村有计划外生育、可防控性的严重刑事案件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森林火灾的一项扣5分。所驻村三职干部绩效考核在90分以上者加驻村干部3分,低于70分者扣驻村干部2分。
④受到通报批评的,县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分,乡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通报批评以通报的文件或文字材料为依据)。文秘站版权所有
⑤凡年度考核在85分以下的,不参加评先表模,在年终公务员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4、因工作不力出现重大责任事故、重大违纪违法现象的,全乡工作被县一票否决的,此办法不再执行,并将严格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四大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四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陈才华同志任组长,孙明琴同志任副组长,各位副书记、党委委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罗乾军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考核监督办法范文3
第一条 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全县水利系统督促检查(以下简称督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督查工作是确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及上级机关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各项工作顺利实现的重要措施,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 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秉公办事,敢于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督查工作在局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办公室和监督组具体负责。
第五条 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把督办的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办、站、股、室、所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和单位完成局里交办的各项督查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
第二章 督查范围
第七条 督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督促检查我局党总支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全局干部职工会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督促检查全县水利工作会议以及局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种专题会、协调会等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督促检查上级机关领导及本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督促检查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及交办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六)督促检查各部门和下属单位有关水利事项的请示报告办理情况及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复情况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落实情况;
(八)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九)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八条 督查工作分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日常督查为按照年度督查计划进行的督查,主要是对目标责任制、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督查。专项督查是未列入日常督查任务的督查,主要是对局党总支、局务会等有关会议的决定落实情况、领导批文、阶段性中心工作的落实情况的督查。
第九条 日常督查按计划、审批、执行、考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计划:每年年初由办公室根据全年工作计划提出初步督查计划,报局务会审批。
(二)审批:经局务会审批后,形成正式的年度督查计划;
(三)执行: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督查;
(四)考核:各承办单位要将列入督查事项的工作进行专项总结抄送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局务会;
(五)通报:对督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六)归档:有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条 专项督查工作按照立项、计划、反馈、督办、审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立项:根据阶段性中心工作及局领导的批示及局务会等有关会议决定,由办公室填制督查任务表报请领导批准、立项、明确督查要点。
(二)计划:由监督组会商有关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按督查要点,拟定落实计划。
(三)反馈:监督组及承办单位将落实计划报局领导审阅,根据局领导意见,修改落实计划。
(四)督办:监督组根据承办单位的落实计划进行跟踪督查。
(五)审核:监督组对承办单位报来的办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督办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通报。
(七)归档:督办事项办理结束后,相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 各承办单位对督查事项要制定相应的落实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认真办理,对落实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有关落实情况要形成相应记录和报告。在办复期限内提前1日送办公室审核。
第十二条 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公文传递程序,各种发文应抄送办公室。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 分级负责制。督查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十四条 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要把督查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五条 督查时限制。督查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严格按照时限考核。
第十六条 责任追究制。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督办任务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
格责任追究。第五章 附则
考核监督办法范文4
一、实行“四制”,严格考核,提高工作的执行力
针对队伍现状,结合各股室工作职能,制定出台了《财政工作综合量化考核办法》。把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每一个人,分别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任务。通过定期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年终实行综合评价,有效调动了干职工的工作热情,提高了落实力和执行力。
(一)实行按月工作例会制。定期召开各层次会议,从局领导到每名普通职工互相沟通思想,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形成了工作、思想的良性互动。一是局党组每月初召开办公会议。对关系到全局发展的重要事项实行集体协商,对讨论通过形成共识的事项形成局党组纪要下发执行。二是机关股室和直属单位在每月底召开工作例会。每位职工按月填写《工作月报手册》,认真总结当月工作,提出下月工作计划和建议。三是对需要多个股室协调、参与的事项召开专题办公会议。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合理安排工作任务,达到互相配合、互相促进、共同完成工作的目的。
(二)实行定期督查督办制。成立了专门的督查小组,加强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督办,防止工作有布置无落实,有要求无结果,有目标无成效。一是对局党组办公会议纪要布置的工作进行了督办;二是对市委、市政府各类纪要中涉及财政部门落实的事项进行督办;三是对财政收入进度、资金拨付差错率、财政票据保管、资金的盘点等业务工作不定期地进行督查;四是对上级财政部门、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进行督办;五是定期对工作纪律、安全卫生、信息调研等工作进行督办。通过上述多层次、有重点、全方位的督查督办,加快了工作节奏,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实行工作限时办结制。对服务单位和个人提出的属于财政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或办理。一是部门经费请示报告实行限时办结。一般经费请示报告在2天内处理完毕,需要专题调查的经费请示报告在7天内处理完毕。二是公文实行限时办结。对需要与部门联合行文的公文,从收到之日起当天办理完毕。三是行政批事项实行限时办结。比如会计证的审验、银行账户的设立、收费项目的审核等事项按程序及时办理。四是对各级领导交办的事项实行限时办结。比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工作在规定的第一时间办理。通过实行限时办结制,不仅促进了工作任务的完成,而且还转变了工作作风,树立了财政部门服务的新形象。
(四)实行工作考核综合评价制。围绕“主要工作是什么,具体工作由谁干,工作目标谁保证”的要求建立起财政工作量化考核机制。考核内容涵盖了工作的方方面面,包括基础工作、业务工作和督办工作。基础工作是每个人应掌握的基本技能和遵守的纪律,具体有服务态度、工作纪律、安全卫生、计算机管理等方面。业务工作是完成财政改革与管理的各项事务,具体有收入征管、资金拨付、债权回收、财务管理等方面。督办工作是按时完成各级、各部门交办的工作。整个工作量化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由考核小组每季度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发现不合格的按考核标准扣分,并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公布。在对各项工作进行考核的基础上,对股室和个人进行了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与经济奖励和评先表模挂钩。财政工作量化考核体系的建立,推动了岗位职责真正落实到位,促进了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高。
二、突出“四改”,强化服务,转变工作作风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突出一个“改”字,在“改”字上下功夫,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
(一)改“一事一议”为集中审批。过去教育部门各学校维修项目资金管理采取的是“分批审批、分批执行”的办法,许多项目到学校暑期结束还不能开工,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给学校工作带来了不便。今年实行了“统筹规划、集中审批、分步实施”的办法,通过与教育部门提前策划,将需要实施的项目整理汇总,然后报请市政府集中审批。今年市政府一次就将当年校舍维修项目、设备购置项目审批完毕,此次集中审批共涉及28所中小学41个项目,集中审批资金869万余元。此项改革不仅简化了工作流程,而且确保了学校各项工程都能在暑期及时动工,开学前结束。
(二)改“等候指令”为及早谋划。由于上级调度资金的原因,有些资金分配到县(市)己经接近下半年,县(市)再分配到镇、到农户又要一段时间,这样就不能保证享受人员当年及时拿到资金,影响了国家政策的及时落实。比如贫困住宿生生活补助等资金,若等上级资金到账再发放,有的学生已经升入初中或高中,造成资金发放十分困难。今年上半年对全市六、九年级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进行统计审核,采取本级财政资金先行垫付的办法,在6月份对全市1801名六年级和九年级即将毕业学生的生活补助予以了落实,共发放资金63万元,得到了社会的好评。
(三)改“唱独角戏”为部门联动。过去在专项资金的争取工作中,存在“坐、等、靠”的思想,认为专项资金的争取工作主要靠各主管部门自己去跑。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转变思想观念,掌握上级资金分配信息。通过当面拜访、电话沟通、个人联系等多种方式,及时准确地了解了省财政厅专项资金的有关信息。同时与各单位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论证筛选项目,积极向上争取资金。
(四)改“被动整改”为主动服务。惠农补贴资金大多采取了“一折通”形式直接发放到户,但由于农村金融网点布局的原因,造成了部分农民取款不方便,每年有人大代表提出完善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方式的建议,我们都及时进行了整改。但基本上是哪个地方提出来我们就对哪个地方完善,处于一种被动应付的状况。今年,我们对全市农村金融网点的布局情况进行了调查,按照方便就近的原则,让农民分别选择农行分理处、信用社、邮政储蓄所为惠农资金的发放银行,为农民提供了方便。
三、推行“四化”,规范管理,确保资金的绝对安全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从抓制度建设入手,规范资金拨付流程,完善监管方式,保证资金的安全。
(一)资金管理制度化。相继出台了《市市级财政管理资金拨付控制制度》、《财政专户资金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审批程序》、《国库集中收付印鉴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规范财政资金管理起到了制度上的保障。一是对单位银行账户的申报、审核、开户流程作出了具体规定。二是将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财政专项资金和其他须经财政拨付资金全部纳入国库收付系统统一管理,实行集中审批拨付。三是对印鉴管理作出了严格要求,实行专人保管,各负其责。
(二)资金拨付程序化。树立按程序拨款的管理理念,规范财政资金拨付流程。分别对预算股、国库股、国库集中收付中心、支出股室的拨款时限、拨款权限作出界定,对不同性质的资金实行不同要求的拨付控制。在基本支出拨付控制方面,按年度时间进度拨付,确保单位和个人的基本支出得到保障。在项目资金拨付控制方面,实行先有指标后有支出的办法,按照核定的支出预算、项目进度拨付。在专项资金拨付控制方面,按照项目进度拨付,确保专款专用。
(三)资金传递网络化。通过加强网络建设,实现了机关股室之间、市财政与镇财政所之间、财政局与预算单位之间的联网,各项财务收支数据实现了网上传递。同时分对口单位、分部门创建财务人员QQ群,方便与服务单位及各股室内部的交流联系,通过群公告、群共享等途径,对资金拨付程序和制度的新变化,及时通知各单位,做好财政政策宣传与解答,实现与服务单位信息共享。
(四)资金监管常态化。在内部监督上,推行了资金拨付差错率考核,对机关股室、直属单位和财政所各项资金的盘点、印鉴的管理、票据的传递和保管不定期的进行考核、检查、督办。在外部监督上,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不定期对乡镇财政财务收支、单位部门预算执行、专项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同时与审计、监察等部门做好联动,及时查处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达到规范财政财务管理的目的。
四、立足“四简”,优化程序,真正做到服务便民
(一)简化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程序。针对商家和农户反映的申报、审核程序复杂、费时较多等问题。将原来财政所审核、市财政局兑付”调整为“销售网点补贴审核,财政所直接兑付”,取消了镇财政所审核、市财政局兑付环节。对购买家电的农户实行购买申报一体化服务,农民在销售网点即可办理补贴申领手续,提出补贴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即可领到补贴资金,并且本着让农民“少跑路”的原则,就近选择发放“一折通”的金融网点,真正方便人民。
(二)简化工资发放程序。通过安装新的工资统发软件,实行了新的工资统发模式。各单位只需要各按时录入工资数据,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将工资数据从工资统发系统导入财政支付系统,并将数据发送到各银行。工资数据从录入、汇总到支付全部由系统自动处理,做到指标控制、工资支付数据生成、个人工资数据、银行接收电子数据一体化,实现了工资每月15日前直达个人账户。预算单位工资计划审批事项由过去“路上跑”、“天天跑”、“往返跑”改为“网上传”,“定时传”、“即时传”,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考核监督办法范文5
为代表提供重要政情信息、在代表与人大间搭建网络新通道、为代表建立电子履职档案……
日前,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省人大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联合开发了一个多功能的网络服务平台——浙江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现已上线试运行。该平台立足于服务代表依法履职,将各项网络服务与代表履职实际需求有机结合,将成为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加强与代表联系,更好地支持、服务和保障代表履职的重要工具。
今后,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可通过该平台为代表提供重要政情信息、有关人大工作和代表履职的各类法律法规和文件资料,给代表发送邀请参与常委会重要工作的会议通知、法规或工作文件征求意见草案等,并通过手机短信实时提示代表。与此同时,代表也可通过该平台向人大常委会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此外,该平台还设立了“代表履职登记”栏目,方便代表将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的履职活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建立代表履职情况的电子档案。
据介绍,该平台目前仅向省人大代表开放,今后将根据开发建议进程,逐步向我省的市、县级人大代表开放。
樊 鹏
温州:人大调研首次运用统计方法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将改善投资和发展环境,全力助推实体经济发展作为今年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全面准确地了解温州在投资和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近日,温州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委托市统计局调查支队开展投资和发展环境大调查。
调查采取问卷调查和CATI(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纸质问卷邮寄填答150份,由市人大常委会落实被调查企业和人大代表名单,发放独立信封包装的问卷,答后直接寄回温州市人大常委会。CATI调查350份,主要针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由市统计局调查支队对已经参加问卷调查的企业进行剔除,对全市剩余企业采用CATI随机调查,各企业园区调查的具体样本数按11个企业园区总体企业数进行适当分配。
调查问卷由市统计调查支队集中录入汇总,客观评价题按照利克特量表计分法计分(即很好100分、比较好80分、一般60分、不好40分、很不好0分、不清楚不计分),其结果将为相关调查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提供参考。 殷旭晶
舟山:首次进行满意度测评
日前,舟山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情况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这是舟山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就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为此,常委会不仅在测评前就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调研、视察,还制定出台了《舟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试行)》。
舟山人大常委会主任钟达认为:“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的重要举措,目的是为了推进审议意见的落实,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陈康年 胡一燕
富阳:为村级项目开通“支付宝”
日前,富阳市农村合作银行开设了村级项目资金支付账户,广大民众称其为村级项目“支付宝”。
这是富阳市有关部门积极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村级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相关意见的创新之举。该举措将有效解决违规占用村级项目资金、违法套取工程款、专款不专用等问题,使富阳市的财政监督向农村延伸。
据介绍,富阳市开设的村级项目资金支付账户,借鉴了“支付宝”理念,从资金源头入手,围绕账户设置、审批流程、资金拨付、过程监管等关键环节,将富阳农村合作银行作为村级项目资金监管的第三方,强化银行监管职责,改变银行见票即付的无责状态。在资金拨付过程中,农村合作银行收到支付指令后,对资金的审批流程是否规范、资金的拨付额度是否符合工程建设进度、资金的拨付去向是否符合规定、结余资金拨付是否合理等内容进行严格审查核实。据悉,2013年,该市列入第三方监督的村级项目有千余个,涉及资金3亿多元。 叶胜荣
义乌:首次公布重点建议督办目录
近日,义乌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义乌商报》向社会公布了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重点建议督办目录,以及重点建议的市政府领办领导、具体承办单位以及市人大督办领导、督办委办。这是义乌市人大首次在媒体上公布重点建议督办信息。
据了解,为了确保建议办理工作出实效,除了在报纸上公开重点建议督办目录外,市人大常委会还通过文件的形式向市政府及相关承办单位提出督办意见。另外,常委会还将通过《义乌商报》等媒体,适时公开重点建议的内容和办理结果,以接受代表和群众的监督。 丁焕平
定海区:力促消防工作社会化
为着力解决消防部门“孤军奋战”与消防安全形势严峻的矛盾,舟山市定海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消防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要求政府切实增强消防设施建设,全力推进消防社会化进程。
区政府高度重视人大意见,进一步加大了对消防工作的投入力度,将乡镇义务消防队的装备建设等纳入区财政统筹解决范围,筑牢农村“防火墙”。近日,定海消防大队还举行了该区6个乡镇36个社区的消防器材发放仪式,组织人员以讲解示范、实际操作、提问答疑等方式对每个社区的消防负责人进行现场装备器材及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切实增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王 涛
奉化:建议督办首试“一票否决制”
日前,奉化市人大代表工委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联合举行2013年度“代表建议督办月”活动。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首次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实施“一票否决制”。
据了解,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机关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中的分值,将从原先的2分增至5分,对建议办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部门,可视情况一次性加分10分至20分。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如果没有及时与代表沟通,或办理结果代表反馈为不满意的,则列为考核差级单位,将与行风督查中被查处的单位一并处理,这就是所说的“一票否决制”。 原 杰
开化:督促农村建立长效保洁机制
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是个老大难问题,开化县人大常委会从农村垃圾处理模式入手,建议各乡镇、村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研究建立长效保洁机制。
据了解,目前开化县各乡镇、村都因地制宜地选择了一种适合当地的垃圾集中处理模式,主要包括“户集村收、统一转运、集中填埋”,“门前三包、集中分拣、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户集村收、乡村转运、集中焚烧”等3种处理模式。至今,全县已有40%的农村采用焚烧处理,40%的农村采用分拣填埋,20%的农村运至县级填埋场集中处理,目前全县所有行政村的生产生活垃圾已基本得到集中有效的处理。 陈宏卫
拱墅区:出台人大监督公开规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人大监督工作的公开形式和内容,杭州市拱墅区人大常委会日前出台《杭州市拱墅区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情况向社会公开的实施意见》。
根据规定,经区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年度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区人大常委会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对专项工作报告作出的决定决议,“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定决议情况的报告等内容,都将通过区人大常委会会刊、区人大常委会网站、《拱墅人大》和《今日拱墅》等刊物予以公开。 王克珍
椒江区:建议办理列入年度考核
考核监督办法范文6
一、日常监督工作
(一)建立法制监督季度通报制度。(时间:每季度首月10日前对上一季度监督发现的情况予以通报)
(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监督。检查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权力库的建设情况、规范性文件网上报备情况、处罚类办件及非处罚类办件网上运行情况。(时间:全年)
(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结果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等案件办理结果公开,每季度公开一次。(时间:1月、4月、7月、10月)
(四)指导一线执法单位。对执法大队、站、所等一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指导活动。(时间:全年)
(五)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时间:4至8月份)
(六)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时间:8至9月份)
(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1.执法人员信息网上备案。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的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在政府法制网上统一向社会公布。其中,上级主管部门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由各相关部门统一向政府法制办公室报备。(时间:5至6月份)
2.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时间:5至10月份)
(八)结合行政执法监督证换发工作,聘请市政府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时间:10至11月份)
二、专项监督工作
(一)新法实施周年情况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投标办)。(时间:5月份)
(二)规范性文件贯彻实施情况检查
1.规范性文件《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办法》。(时间:6月份)
2.规范性文件《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时间:9月份)
(三)对热点部门执法情况进行检查
适时组织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户籍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间:5月至11月)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各镇(区、街道)、各部门要结合贯彻执行《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省市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自觉接受行政执法监督。
(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采取听汇报、查阅工作资料、召开座谈会、走访管理相对人、明查暗访、问卷调查、随同执法检查等方式进行;有关重点监督检查活动,可邀请市人大内司委、政协社会法制委、依法治市办公室、监察局等单位一起参加。
(三)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要及时汇总、通报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向市政府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