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立法的具体措施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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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立法的具体措施

科学立法的具体措施范文1

我是法学专业的学生,党课的学习让我知道马克思主意相关原理不仅可以提高我们的思想,还可以很好的指导我们的实践,充分把自己所学的内容运用的对专业和现实相结合的分析上,这让我受益匪浅。法治与科学发展是什么样的关系,法治对科学发展有什么样的作用?这里,我简单谈谈我的看法。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的重要指导思想,将长期指导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科学发展是我们长期的任务,将是我们一个恒久的目标。如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仅有决心和口号是不够的,它需要转化成一种发展的长效机制,一种体制,只有当它体制化了的时候,我们才能说这种科学发展有体制的保障。所以我们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管理体制、社会保障体制、司法体制,都应该做出适应于科学发展观的变革,都要体现出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能够真正推动社会的更快发展,实现这样的变革和发展,离不开法治这个大环境。

机制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认为体制是宏观的话,机制就是微观的,没有具体和微观的机制作为基础,要建立起一个科学发展的体制是不可能的。这种机制的建立,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很具体的工作,实实在在的科学发展在于机制的建设,因为社会中主体是多元的,参与社会发展的元素也是多元的,在主体与主体之间,主体与元素之间,各个元素相互之间建立什么样的机制,将影响着社会的发展,影响着发展社会科学,比如说,我们现在的财政预算机制问题,投资管理问题,尤其是大项目的重大投资管理的机制问题,社会保障的机制问题,还有利益协调的机制问题,社会预警的机制问题,矛盾疏导的机制问题,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机制问题,这样一些机制问题都应该将其尽可能的法制化。只有法律能够提供这种有效的机制供给。

措施是路线的保证,措施是原则的具体保证,没有措施原则就只能是原则,它就失去了实现的现实可能性。在科学发展观贯彻的过程中,追求科学发展的过程中,措施是非常多的。比如说一个重大项目的启动,在规划上要有什么样的制度要求,当然有的说我们现在有《规划法》。尽管有《规划法》,但我们还需要一系列的制度来支撑这个规划的具体实施。比如说我们有环保评估制度,但进行哪些元素的评估,哪些是必须的,这些评估中的法律的权力义务是什么,这些问题都需要有一个措施细则化,而不是一个所谓制度性的抽象的规定,它要转化为具体的措施才可能现实化、具体化。所以,法律在这方面应该为科学发展供更多的手段。

科学立法的具体措施范文2

我是法学专业的学生,党课的学习让我知道马克思主意相关原理不仅可以提高我们的思想,还可以很好的指导我们的实践,充分把自己所学的内容运用的对专业和现实相结合的分析上,这让我受益匪浅。法治与科学发展是什么样的关系,法治对科学发展有什么样的作用这里,我简单谈谈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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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认为体制是宏观的话,机制就是微观的,没有具体和微观的机制作为基础,要建立起一个科学发展的体制是不可能的。这种机制的建立,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很具体的工作,实实在在的科学发展在于机制的建设,因为社会中主体是多元的,参与社会发展的元素也是多元的,在主体与主体之间,主体与元素之间,各个元素相互之间建立什么样的机制,将影响着社会的发展,影响着发展社会科学,比如说,我们现在的财政预算机制问题,投资管理问题,尤其是大项目的重大投资管理的机制问题,社会保障的机制问题,还有利益协调的机制问题,社会预警的机制问题,矛盾疏导的机制问题,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机制问题,这样一些机制问题都应该将其尽可能的法制化。只有法律能够提供这种有效的机制供给。

措施是路线的保证,措施是原则的具体保证,没有措施原则就只能是原则,它就失去了实现的现实可能性。在科学发展观贯彻的过程中,追求科学发展的过程中,措施是非常多的。比如说一个重大项目的启动,在规划上要有什么样的制度要求,当然有的说我们现在有《规划法》。尽管有《规划法》,但我们还需要一系列的制度来支撑这个规划的具体实施。比如说我们有环保评估制度,但进行哪些元素的评估,哪些是必须的,这些评估中的法律的权力义务是什么,这些问题都需要有一个措施细则化,而不是一个所谓制度性的抽象的规定,它要转化为具体的措施才可能现实化、具体化。所以,法律在这方面应该为科学发展供的手段。

与科学发展相对应的是:什么是非科学发展。严重的不科学发展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但它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为什么要让它承担责任,责任怎么追究,这就要法治提供保障。科学发展只有付诸于责任保障,追究错误的决策者在决策实施过程中的渎职枉法的责任。所以,要说法治对科学发展有什么样的作用,我认为五大作用,就是要确立法定体制,建立法律机制,设置法律程序,提供法定措施,予以法定保障。

党课学习对我的思维和分析能力有很大的指导意义,感谢党组织的党课教育,我会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继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分析方法,在我的学业上取得长足的进步,希望党组织支持我。

科学立法的具体措施范文3

我是法学专业的学生,党课的学习让我知道马克思主意相关原理不仅可以提高我们的思想,还可以很好的指导我们的实践,充分把自己所学的内容运用的对专业和现实相结合的分析上,这让我受益匪浅。法治与科学发展是什么样的关系,法治对科学发展有什么样的作用?这里,我简单谈谈我的看法。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的重要指导思想,将长期指导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科学发展是我们长期的任务,将是我们一个恒久的目标。如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仅有决心和口号是不够的,它需要转化成一种发展的长效机制,一种体制,只有当它体制化了的时候,我们才能说这种科学发展有体制的保障。所以我们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管理体制、社会保障体制、司法体制,都应该做出适应于科学发展观的变革,都要体现出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能够真正推动社会的更快发展,实现这样的变革和发展,离不开法治这个大环境。

机制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认为体制是宏观的话,机制就是微观的,没有具体和微观的机制作为基础,要建立起一个科学发展的体制是不可能的。这种机制的建立,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很具体的工作,实实在在的科学发展在于机制的建设,因为在社会中主体是多元的,参与社会发展的元素也是多元的,在主体与主体之间,主体与元素之间,各个元素相互之间建立什么样的机制,将影响着社会的发展,影响着发展社会科学,比如说,我们现在的财政预算机制问题,投资管理问题,尤其是大项目的重大投资管理的机制问题,社会保障的机制问题,还有利益协调的机制问题,社会预警的机制问题,矛盾疏导的机制问题,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机制问题,这样一些机制问题都应该将其尽可能的法制化。只有法律能够提供这种有效的机制供给。

措施是路线的保证,措施是原则的具体保证,没有措施原则就只能是原则,它就失去了实现的现实可能性。在科学发展观贯彻的过程中,追求科学发展的过程中,措施是非常多的。比如说一个重大项目的启动,在规划上要有什么样的制度要求,当然有的说我们现在有《规划法》。尽管有《规划法》,但我们还需要一系列的制度来支撑这个规划的具体实施。比如说我们有环保评估制度,但进行哪些元素的评估,哪些是必须的,这些评估中的法律的权力义务是什么,这些问题都需要有一个措施细则化,而不是一个所谓制度性的抽象的规定,它要转化为具体的措施才可能现实化、具体化。所以,法律在这方面应该为科学发展提供更多的手段。

与科学发展相对应的是:什么是非科学发展。严重的不科学发展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但它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为什么要让它承担责任,责任怎么追究,这就要法治提供保障。科学发展只有付诸于责任保障,追究错误的决策者在决策实施过程中的渎职枉法的责任。所以,要说法治对科学发展有什么样的作用,我认为五大作用,就是要确立法定体制,建立法律机制,设置法律程序,提供法定措施,予以法定保障。

科学立法的具体措施范文4

根据市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为加强班子自身建设,更好地团结和带领全体党员干部群众解放思想、加快发展,努力提升服务水平,针对存在的问题,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就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以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以解决群众提出的突出问题为落脚点,要把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与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把解决发展问题与解决民生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兴办一批群众普遍期待的惠民实事;认真清理现有的规章制度,努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这个总体要求,牢牢抓住落实实践科学发展观这个主题,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房地产管理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房地产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房地产管理科学发展、推动社会和谐的能力,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房地产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规范的房地产管理服务。

二、整改目标要求

通过落实整改,达到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度和广度上有新突破;在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上有新举措;在推动房地产事业科学发展上有新成果。

一是提高解放思想能力。通过整改进一步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统一思想,明确方向,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房管工作。

二是提高解决问题能力。深入研究我市房地产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人民群众办看得见、摸得着、促进科学发展的实事。

三是提高体制创新能力。以深化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规范的管理服务,建立相关制度,规范办事流程,健全保障体系,促进保障机制均等化,切实转变职能,履行责任,建立有利于房地产科学发展的政策法规和体制机制。

四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改进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提高领导干部执政本领,改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逐步健全领导机制。切实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转变工作作风,完善服务制度,优化服务环境,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服务型机关。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切实解决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五是提高科学发展能力。把落实整改作为提升房地产行业科学发展水平的重要机遇,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努力实现在继续解放思想上迈出新步伐,在提高服务能力上实现新突破,在加强行业职业道德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关系上见到新成效,保持和发展房地产事业科学发展的好势头、好局面、好氛围。

三、整改任务、整改方向和措施

(一)、关于房地产市场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主要解决:加强商品房的开发管理,控制无序开发。

具体措施:根据宜昌市建委、宜昌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对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建设、销售等环节开展专项检查,对销售人员组织培训,规范房地产企业的开发建设行为、商品房预售行为和商品房网上销售合同备案公示行为,通过专项整治,强化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净化房地产市场。

责任领导:晏波云

责任科室:房政科

整改期限:20xx年底

2、主要解决:搞好租赁市场的管理。

具体措施: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联合公安、工商部门下发《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的通知》,搞好租赁市场的日常管理。

责任领导:晏波云

责任科室:房政科、陆城、枝城房管所

整改期限:20xx年上半年

(二)、关于直管公房、廉租房建设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主要解决:洋溪直管公房烂了不修,找房产部门反映没人管。

具体措施:对零星空置的直管公房通过国资局有计划进行处置,对目前仍然在租用的公房进行维修,保证租户的安全。

责任领导:胡玉平

责任科室:枝城房管所、计划财务科

整改期限:20xx年底

4、主要解决:加强直管公房的管理,杜绝转租行为。

具体 措施:加强与各社区的配合,通过电视、广播、走访、问卷的形式,加强宣传,健全社会各界的监督机制,鼓励群众举报私自转租转让的现象,对通过举报的情况认真进行调查取证,事实成立的依照合同条款的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收回该房屋的使用权,彻底根治直管公房私自转租转让行为。

责任领导:李文培、胡玉平

责任科室:陆城、枝城房管所

整改期限:20xx年底

5、主要解决:加强对地方特色的老“四合院”“天井房”等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

具体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陆城古建筑文化遗产的挖掘与保护,对尚存的老“四合院”“天井房”全面进行调查登记、维修保护。责任领导:李文培、胡玉平

责任科室:陆城、枝城房管所,局办公室

整改期限:20xx年底

6、主要解决:加大直管公房和老城区改造力度,高起点搞好配套建设,改善居民住房环境。

具体措施:结合廉租房建设,对直管公房配套改造,达到灭旱厕,分户新建水冲式卫生间,使其厨卫配套,功能齐全,改善租住户的居住环境。同时制定规划,采取市场运作方式通过3~5年年的努力逐步改造老城区的环境。

责任领导:李文培

责任科室:陆城房管所、安全鉴定办公室

整改期限:3~5年

7、主要解决:将零星不成片的危旧房挂牌出售或用于项目建设拆迁安置用地。

具体措施:加强对零星不成片的危旧直管公房科学利用,采取用零星不成片的直管公房与私房进行产权置换,为今后的房屋拆迁、老城改造创造有利的条件。对不便开发建设,通过挂牌拍卖的方式出售,将筹集到的资金用于改水改电,使国有资产物尽其用,达到保值增值。

责任领导:李文培、胡玉平

责任科室:陆城、枝城房管所,计划财务科,安全鉴定办公室

整改期限:3~5年

8、主要解决:加强直管公房水电配套。

具体措施:通过分年度对直管公房配套改造,想方设法多方筹集资金,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使直管公房尽早实现一户一表,切实降低承租户的水电费。

责任领导:李文培、胡玉平

责任科室:陆城、枝城房管所,计划财务科

整改期限:3年

9、主要解决:加强廉租房的建设和管理。

具体措施: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廉租房建设,认真搞好老城区的调查摸底,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理论数据,同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同社区组织密切联系,同相关部门加强配合,加强廉租房的建设管理与使用监督,确保廉租房的使用与管理公平、公正、公开。

责任领导:李文培、胡玉平

责任科室:陆城、枝城房管所,住房保障办公室,安全鉴定办公室

整改期限:3年

(三)、关于物业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0、主要解决:创新维修资金的管理模式。

具体措施:做到维修资金专户储存,分幢建立账户,业主委员会决策专款专用。同时与开户银行协商,对30万元及以上的专户可按30%—70%分期购买国债,或者定期储存,其利息以进一步补充全体业主的维修资金。

责任领导:晏波云

责任科室:物业科、计划财务科

整改期限:20xx年底

11、主要解决:规划建设中充分考虑业主车位和物业管理的配套设施。

具体措施:参与新建小区规划评审,按比例配套物业管理用房及其配套设施。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严格执行“前期物业管理的招投标”。

责任领导:晏波云

责任科室:物业科、房政科

整改期限:20xx年底

12、主要解决:物业管理水平不高,有的小区没有物业管理机构,居民居住环境差。

具体措施:对零星无法实施物业管理的市场化运作的,协调所在社区组织管理,引导其搞好业主自治的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晏波云

责任科室:物业科,计划财务科,陆城、枝城房管所

整改期限:3~5年

(四)、关于拆迁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3、主要解决:多研究拆迁方面的政策法规,借鉴外地拆迁经验,加强拆迁行业管理。

具体措施:为促进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保障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推进全市项目建设。由市委办、政府办牵头制定《**市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意见》已通过第15次常务会讨论修改,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之中。

责任领导:晏波云

责任科室:拆迁办公室、安全鉴定办公室

整改期限:20xx年底

14、主要解决:进一步规范拆迁公司的行为,做到依法、安全、文明拆迁。

具体措施:为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的管理,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制定《**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对房屋拆除单位必须签订《房屋拆除安全施工管理承诺书》,规范拆迁行为,做到依法、依规文明拆迁。

责任领导:晏波云

责任科室:拆迁办公室

整改期限:20xx年底

(五)、关于班子和队伍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5、主要解决:加强党员与困难干部职工的帮扶活动。

具体措施:一是建立帮扶制度。对符合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特困职工申办租金补贴。二是结对帮困。组织单位职工与困难职工帮困结对,在职工生活、子女就学和就医等方面予以资助。三是实物和资金帮扶。四是提供就业谋职帮助。

责任领导:晏波云

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整改期限:20xx年底

16、主要解决:多组织职工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加强联系和沟通。

具体措施: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开展多形式的活动。

责任领导:晏波云

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整改期限:20xx年底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所、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具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对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体制机制进行全面分析、归类和清理,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该废则废,该立则立,该完善则完善。

科学立法的具体措施范文5

【关键词】技术侦查措施;合法性;合理性

一、 技术侦查措施现状

技术侦查措施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的通过,使得这一神秘的措施从幕后走到了前台,成为了刑事诉讼理论和实践的热点问题,从而引发了新一轮的研究潮流。在理论界关于技术侦查措施的界定一直存在着广义和狭义两种说法,广义的技术侦查措施是指所有利用现代化科学知识、方法和技术的各种侦查手段的总称,它主要包括:测谎检查、痕迹检验、声纹鉴定、指纹识别、通信检查、秘密搜取、秘密拍摄等。狭义的技术侦查措施,是指侦查机关在办理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案件中,依据法律赋予的特殊侦查权力,运用各种专门的方法或技术装备进行的秘密侦查行为。狭义的技术侦查措施实际上是以是否公开实施侦查措施手段为标准的,需要秘密实施的,才被看做技术侦查措施,如通信检查、邮件检查、谈话窃听、化装侦查等。其实技术侦查措施在2012新《刑事诉讼法》出台之前,有一些其他的名称,如:秘密侦查措施、技术侦察措施等。例如我国的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因侦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我国的人民警察法也规定: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在这两个法律文件中用得“技术侦察措施”其实就是技术侦查措施。

二、 我国技术侦查措施规制中的不合理性

(一)技术侦查措施的内涵、种类界定不清。虽然新的《刑事诉讼法》在侦查这一章增设了五个条文来规定技术侦查措施,但由于技术侦查措施的技术性,立法上未能给技术侦查措施一个确定的概念。这使得在司法实践中很容易造成权力的滥用,也使得一些侦查手段可能会根据需要而被解释成技术侦查措施。权力没有界限会导致侦查权无法受到有效的制约,从而使公民的权利无法受到应有的保护。再者,对技术侦查措施的界定不清,可能会导致侦查机关对于在侦查中应当使用的一些有效手段不敢大胆使用,严重影响犯罪侦查力度。

(二)适用主体、范围、条件。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它明确规定了可以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主体是公安机关,而《国家安全法》第十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因侦察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按照法律位阶理论,《刑事诉讼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而《国家安全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制定的,刑事诉讼法的位阶相对较高,所以应当以刑事诉讼法中的侦查主体为准,但比较两机关的性质,显然有国家安全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实施技术侦查措施相对较妥。在范围方面,我国立法机关采用了列举具体罪名和概括性规定的方法,都只限于具有严重侵犯法益的犯罪,而对于“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和“重大犯罪案件”的规定,由于缺乏明确的解释,很容易被扩大化,使其规定流于形式,从而导致技术侦查措施的普遍化,进而为侵犯人权提供合法性依据。参照西方法治发达的国家可以看出,他们对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条件一般都需要具备三个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可以适用技术侦查措施的犯罪发生;2、重罪原则,即适用技术侦查措施的案件必须是重罪案件,一般轻微的刑事案件不能适用技术侦查措施;3、使用上的次位性,也就是只有在其他一般的侦查措施无法侦破案件的情况下才能适用技术侦查措施,技术侦查措施为最后的手段。而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只规定“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即可,适用条件极低,为权力的乱用提供了合法性庇护,容易滋生腐败。

(三)审批程序设置不合理。在刑事诉讼中,侦查措施已经很容易侵犯人权了,而作为特殊侦查措施的技术侦查措施就更容易变成侵权和被乱用的手段。各国为了限制这种侦查权,大多都规定了严格的审批程序。西方发达法治国家根据自己的国情,一般都采用三权分立与制衡的原理,利用司法权来控制行政权,在技术侦查措施上表现为侦查机关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得到法院的批准。

(四)缺乏明确的监督程序和违法救济程序。技术侦查措施具有技术性、秘密性、对象不特定性和容易侵犯人权性等特点,因此具有很强的侵权性、危险性和不易发现性,使用不当很容易对公民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造成侵害。西方大多数国家对技术侦查措施都设定了司法审查程序,即:技术侦查措施的实施,必须实现经过司法机关的批准,否则侦查机关所实施的技术侦查措施便是违法行为,所采取的证据在庭审时会被法官当作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在严重侵犯法益的情况下还可能构成犯罪。在我国,法律未明确规定技术侦查措施的监督程序,这样的话就只能靠侦查机关内部监督和检察院依照自己的职能对其按照对一般的侦查程序进行监督。

三、 我国技术侦查措施存在不合理的原因

(一)技术侦查措施的技术性、秘密性。技术侦查措施具有技术性、秘密性和对象特定性等特点,其中的技术性是其最主要的特点,因为之所以叫技术侦查措施,是因为它常常与高科技密切相关。再者,技术侦查措施具有极强的秘密性,有些还与国家秘密紧密相连,所以在规定刑事诉讼技术侦查措施时不能把程序的运行规定得过于明确和细致,以免造成不可弥补的后果。

(二)法律外的原因。几千年的封建思想的影响,是其中一个主要因素。中国自古就是一个“重刑轻民”、“君重民轻”的国家。在古代诸法合体的时期,我国的法律主要集中在刑事法律这一部分,在刑事诉讼这一部分,注重侦查而轻视审判,代表国家特别是君主的机关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法律只是君主统治的工具,置于君主之下,国家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可以适用任何侦查手段而不需要经过公民的同意,这使得侦查手段十分神秘,久而久之人们便习惯了这种模式,从而导致侦查手段的不合理适用。

(三)权力制衡的方式的不合理。权力制衡的思想对技术侦查措施的制衡模式实施有很大影响。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中央人民政府、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由其产生并受它监督,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所作的行为都应当由立法机关监督和检查,但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人大的权力往往不能很好的行使。我国立法机关对于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主要表现为:在每年的人大会议上对其报告进行审查。这使得这种审查流于形式。

四、 我国技术侦查措施适用合理化的具体建议

(一)明确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范围和种类。我国新《刑事诉讼法》在规定技术侦查措施时运用的是列举和概括相并列的方式,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充分体现出来。这种方式给适用者很大的解释空间,在具体实践中极具弹性,给使用者极大的自由裁量权,应当出台相应的立法解释或司法解释对其中的“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等进行进一步的解释,明确具体的判断标准,建议主要从犯罪的性质和法定刑这两个方面加以考虑。

(二)完善技术侦查措施的审批程序。所有的刑事诉讼都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技术侦查措施作为一种特殊的侦查措施,由于其的技术性和秘密性具有更大的可能性。为保护公民的权利规范侦查机关的权力,各国大多都指定了严格、明确的审批程序,但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只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程序,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缺乏审批的主体、审批的具体过程和具体的执行主体,笔者认为,应当在以后的立法解释和司法界中加以明确规定、细化,逐步建立科学的、可操作性强的审批程序。

(三)规范违法救济程序。无救济就无权利,公民权利的保护必须以救济程序作为后盾,没有救济程序,即使权利再多也是一纸空文,救济程序是现代法治国家制约公权力、保护私权利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所有的侦查措施都会对公民的权利或多或少的造成侵犯,技术侦查措施由于具有技术性和保密性,它对公民权利造成侵犯的可能尤为严重,所以必须制定违法救济程序来救济被侵犯的公民和对其进行制约。

(四)加强对技术侦查措施的权力监督。任何权力都需要监督和制衡,缺乏监督机制权力就会被乱用,必须把权力放在法律制度的牢笼中,这样才能减少对私权利的侵害。在西方一些国家,将国家权力划分为三种即:行政权、司法权、立法权,三权互相分立互相制衡,它们在技术侦查措施上的体现就是:技术侦查措施的实施必须由中立的司法机构加以审批并监督。在我国,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它的主要任务是监督国家机关的执行权,特别是对国家专门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监督尤为重要。新的《刑事诉讼法》虽然将技术侦查措施归入到侦查这一章,但却没有为其规定专门的程序对技术侦查措施进行监督,使其在实践运行中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从而大量侵犯公民权利。

结语

技术侦查措施已被纳入到《刑事诉讼法》中,这大大增强了其在适用上的合法性,同时这也解决其长期以来的司法困境,使得司法机关有法可依。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更前进了一步,但由于其在刑事诉讼法上规定的原则性和笼统性,使其在司法实践中还有许多问题没有解决。我国的技术侦查措施在立法上的出现对其他相应的程序也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许多配套程序,它在中国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参考文献:

[1]比较法视野下的技术侦查制度研究及其启示[J].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0(05)

[2]张建伟. 特殊侦查权力的授予与限制――新《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得失分析[J].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2(05)

科学立法的具体措施范文6

一、进一步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认真总结了在学习提高、对照检查阶段取得的主要经验,形成的理论和实践成果;认真分析和吸纳了各个层面在学习提高、对照检查阶段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确定了在整改落实阶段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科学制定在整改落实阶段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应采取的途径和方法,拟定##村整改措施的方案。

整改措施形成后,根据需要,召开不同层次的党员村民座谈会,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使形成的整改措施具有科学的理论基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深厚的实践基础。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使形成的整改措施既具有文化、政治、经济、社区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又具有近期、中期、远期发展目标的可持续性。还要着眼于学习成果向实际能力的转化,使形成的整改措施具有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整改方案的制定本着“条件成熟的立即着手解决,条件不成熟的积极创造条件解决”的总体要求,具体把握三方面原则:即不回避矛盾原则、积极稳妥原则和切合实际原则。力争通过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进一步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走科学发展之路、推动科学发展的实际行动,全面提高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增强领导科学发展能力,开创##村工作新局面。

二、结合关乎村民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进行整改,让村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针对学习的自觉意识不够强,思想解放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展的问题。我们确定的整改目标是发扬奋发向上的精神,高标准、严要求。增强群众观念、把村民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唯一标准。具体整改措施是精心规划,大力筹措资金,重点抓好影响群众出行的小街小道环境治理,投入资金完成部分公厕、垃圾池改造维修重建任务,彻底扭转脏、乱、差状况,改善村民人居环境,提高人均环境质量。

针对为村民群众办实事的能力不强,与“以人为本”要求有差距的问题。我们的整改目标是坚持依法行政,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把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村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从村民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抓起,从村民群众最希望办的事做起,对事业尽心尽力、对工作尽职尽责,切实做到以勤政服务于民,让居民满意,以廉政取信于民,让村民群众放心。具体整改措施是在重要节日期间组织开展好文体活动,充分发挥各活动室、健身室、图书室的阵地作用,调动秧歌队、健身操队、乒乓球队等业余文体组织和文艺骨干的积极性,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村民文化活动。

三、在完善整改措施的同时,进一步明确相关制度,确保了各项整改措施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