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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环保总结范文1
__市是50年代随着国家开发乌达、桌子山煤田而发展起来的工业城市。开发之初,仅有煤炭采掘和小规模的水泥、炼铁、军品加工业。改革开放特别是“十五”以来,__市依托资源优势,紧紧抓住结构调整这条主线,以发展电力工业为突破口,大力实施资源转换战略,形成了以能源、化工、建材、特色冶金工业为主体,兼有机械、轻工业和城郊型农业相配套的经济格局。1998年,自治区政府根据我市具有丰富的煤炭等资源优势,且铁路运输多年来一直严重短缺,长期制约我市经济发展的实际,为解决我市煤电输出难问题,加快煤--电--高载能工业一体化发展,将__确定为全区高载能工业园区。从20__年开始,高载能产业得到快速发展,成为我市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但同时也带来污染排放的钢性增长。为此,我们一方面积极探索循环经济新的发展模式,另一方面加大了高载能、焦化行业的环境治理力度。按照自治区环保局、发展计划委员会、经济贸易委员会、监察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司法厅转发国家六部门《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的通知》(内环发[20__]11号)要求,我市从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出发,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并对全市工业企业进行细致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了《__市开展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方案》。在总体工作安排上,先进行矿热炉治理,然后集中整治焦化行业。从20__年开始,我市先后下发了《__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贸委环保局关于淘汰关停全市焦化硅铁电石冶炼等行业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制止低水平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__政办发[20__]12号)、《__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淘汰关停全市焦化硅铁电石炼铁行业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制止低水平建设的决定》(__政发[20__]57号)和《__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载能行业矿热炉环境治理的通知》(__政发[20__]67号)等一系列文件,对我市不符合产业政策的10台3200KVA及5000KVA以下的矿热炉和11台30M3以下炼铁炉进行了关停取缔,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高载能矿热炉和焦化企业等行业的落后工艺淘汰及环境治理工作。20__年,我市继续加大清理整顿工作力度。先后下发了《__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限期未完成环境治理工程的高载能矿热炉予以停产治理的通知》(__政办发[20__]23号)和《__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等五部门的通知》(__政办发[20__]34号)等一系列文件,对全市占工业经济总量25的73家148台电石、铁合金矿热炉和49家焦化企业进行了集中全面的清理整顿。从20__年开始到现在,上述企业共投入了环境治理资金2.1亿元。三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319人次,查处违法企业635家。关停取缔了310个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企业和生产工段,环保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有了明显好转。
一、采取的措施:
(一)明确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对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给予了高度重视,市政府多次专题听取环保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环保工作,要求各部门从实践“三个代表”出发,将关停取缔违法排污企业,还居民清新的生活环境作为近两年的工作重点,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监察、司法、发改委、经委、工商、电业局、安监、综合执法和环保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为我市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的强有力的保证。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1、建立联合查处机制。成立了由环保、发改委、经委、工商、监察、司法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__市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清理整顿行动的统一领导,监督清理整顿工作的落实情况,定期听
取各部门的汇报。领导小组下设清理整顿办公室,负责定期和不定期清理整顿行动前的会议召集工作和日常事务。并建立了成员单位分工配合机制:对列入取缔关停计划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年检,逾期未关停的由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供电、供水部门依法停止供电、供水,交通运输部门停运其产品。2、建立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制度。先后对对日常检查发现或举报使用属于《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规定的18家小炼铁、91家小土焦、18家小化工、6家小建材、8家高载能企业向经济主管部门移送;对检查中发现的18家小炼铁、91家小土焦、6家小建材、18家小化工、8家高载能企业、7家其他污染严重企业向工商部门移送,予以注销营业执照;对18家小炼铁、6家小建材、8家高载能企业、7家污染严重其他企业向电力部门移送,予以停止供电。[文秘站网-]
3、建立违法排污企业新建项目制约机制。明确了环保首批制,对违法超标排污,严重超过总量排污企业,不仅要进行限期治理或停产治理,同时要限制其新上项目。对不法排污企业的新建项目,发展计划、经贸等部门不予立项,规划、土地部门不予划批土地,电力部门不予审批用电负荷。
4、建立督办机制。对市级部门稽查发现的严重违法问题,可向区级部门下达监察通知书,提出明确要求和时限。区级部门要认真办理,按时查结并上报查处结果。对查处不力或报告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推行环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规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9项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截止目前,先后对我市的22家污染严重企业实行了挂牌督办。
(三)建立信息调度制度
环保部门在系统内建立专项行动信息调度报告制度,由专门科室和工作人员负责,内容包括:《清理整顿行动进展情况报表》、《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基本情况明细表》、《清理整顿行动责任追究情况统计表》,以及每次督查次数、出动人员数、督查发现的问题、案件查处进展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对重点督办案件的查处结果、重要信息和需要上级解决的问题随时报告。
(四)加大宣传力度
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和广大公众,尤其是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环保法律意识,为开展清理整顿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及时印发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宣传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宣传报道重点、措施要求。同时,设立12369举报电话,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环保举报热线,鼓励公众监督。并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开设《环境与发展》专栏,及时报道清理整顿行动的进展情况。截止目前,在《中国环境报》刊发清理整顿行动稿件5篇、在《__日报》刊发稿件95篇,在__电台播发稿件52篇,在《__环境》刊发稿件34篇。
二、取得的成效:
(一)建设项目管理得到加强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并建立了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机制、跟踪管理制度、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和环评责任追究制度。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土地部门不予划拨土地,规划部门不予规划,工商部门不予注册登记,供电部门不予供电。对过去已经建成的项目,工商、税务、土地、规划、供电部门进行证照年检登记时,按照管理权限,必须要求有市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截止目前,共审批建设项目298项,依法否决了54个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二)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关停取缔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按照专项行动阶段要求,三年来我市集中开展了对境内所有改良型焦厂等落后生产工艺设备的关停取缔工作。目前,完成我市境内109家1178孔改良焦炉关停取缔工作,削减排入烟尘2175吨,二氧化硫6496吨,节约原煤290万吨;对全市20座100立方米以下炼铁炉全部予以关停取缔,年削减排入烟尘142吨,二氧化硫225吨;关停了14家5000吨以下泡花碱,年削减排入烟尘82吨,二氧化硫6435吨。此外,还铲除死灰复燃土炼焦61座;铲除土法耐火砖窑13家;取缔地条钢企业2家,小铸造1家;捣毁燃用非制定煤种小白灰窑18孔;对位于居民区的30家晾台式生产工艺全部予以铲除,有效的打击了违法排污企业的气焰,遏制了污染的反弹。
(三)焦化行业的清理整顿迈出坚实的一步
我市现有的焦炭生产企业49家,实际生产能力在729万吨,其中20万吨(不含20万吨)以下32户,年产焦炭310万吨,20万吨以上的15户,年产焦炭419万吨;大部分炉型是在取缔改良焦基础上新建的99型焦炉。根据自治区环保局《关于对晋陕蒙宁交界地区年产20万吨以下未通过环保验收焦炭企业立即实施关停的紧急通知》(内环发[20__]20号)文件下发后,我市对32家20万吨以下的机焦企业进行关停,同时对20万吨以上的机焦企业通过征收排污费的经济手段促其限期淘汰。
我市20万吨以下焦化企业全部关停后,市委、市政府随之组织督促各区、各有关部门加快拆除设备,捣毁设施,炸毁烟筒,尽快恢复地貌。同时严防拆除设备流入周边地区,积极妥善地处理好关停后的各种遗留问题,特别是大量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以尽快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目前,已关停20万吨以下焦化企业的设备拆除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四)高载能行业的环境治理取得成效
我市现有73家电石、
铁合金企业,共有148台矿热炉。其中已建成投入生产的113台,建成待电的35台。在此次清理整顿工作中,按照国家对电石铁合金矿热炉清理整顿的要求,我市对现有生产的113台电石铁合金矿热炉按要求全部安装了除尘治理设施,企业也对此项工作给与积极的配合,将无组织加料口改造为半密闭式或密闭式加料口,对出料口、除灰系统和原料堆场进行了规范化整治,在治理过程中,我市的电石铁合金两大行业的企业共投入治理资金1.6亿元。截止目前,已有31台矿热炉通过监测验收,基本实现了达标排放;对80台治理设施还不能实现达标排放或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企业进行了限期整改;对37台治理设施无法正常运行或没有上治理设施的矿热炉进行了关停;对80台限期整改的矿热炉,需经有关部门全面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危险源的环境监管纳入日常管理
危险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市从实践“三个代表”出发,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对危险废物、废弃化学品及存在污染隐患的工业企业的调查、摸底、建档工作。建立、健全了对危险污染源日常监察机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制定了《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针对我市存在化工气体泄露隐患,在做好化工企业厂区监控预警的同时,三年来,我市共投资170万元,配备应急监测设备和车辆,对危险污染事故的处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根据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公安厅、卫生厅《关于开展“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专项行动的通知》(内环发[20__]4号)要求,我局会同公安局、卫生局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专项行动,对全市27家203个放射源进行申报登记、拍照建档、现场检查。对存在问题的13家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闲置废弃放射源35个进行强制收贮,消除安全隐患。
(六)重点工业业企业得到有效治理
20__年和20__年,我市对重点排污企业及控制区范围内的57家126个项目列入限期治理任务,要求完成治理任务。为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快治理步伐,环保部门在加大对限期治理企业日常督查力度的同时,向治理进展缓慢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治理步伐,实现达标排放。同时,环保部门多次召开限期治理企业法人座谈会,进一步明确治理责任,要求企业增强“不治污就不能生存,不达标就要关停”的危机感和紧迫感,真正将达标工作视为企业生存的头等大事来抓。截止目前,限期治理企业完成治理项目91个,正在进行治理的35个。
(七)城市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加强
20__年,我市多方筹措资金,投资7600万元建设了海勃湾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废水4万吨。20__年底污水处理厂竣工,投入运行,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废水全部用绿化。同时,为减轻政府负担,确保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我市对污水处理厂的经营推行了市场化运作机制。试运行期,污水处理厂运行效果良好,基本实现达标排放。同时,积极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完成了项目可研的报批工作,目前该项目已基本建成。通过努力,我市的医疗垃圾集中处理站被国家确定为国债项目,并已通过自治区的可行性研究审查。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企业环保总结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以让群众满意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开展“联百企、走千村、访万户”大调研、大走访、大服务活动,宣传环保工作,普及环保知识,传播环保理念,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深入一线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问题,在活动中实现自我教育和提升,牢固树立群众立场、群众观点、群众方法,提升环保干部形象,提升部门形象。
二、活动内容
(一)密切联系企业,送政策、送服务,帮扶企业做大做强
深化环保服务制度,拓宽服务范围,丰富服务内容,全市重点企业由环保系统专人,主动服务,超前服务。不定期到企业调查走访,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污染治理情况,积极为企业环保手续;引导企业改进工艺,推行清洁生产,建立应急体系,提高治污水平,促进达标排放;提高企业自觉守法意识,优化企业外部发展环境。定期组织专家到企业会诊,为企业提供环保政策咨询和前沿信息,积极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帮扶企业做大做强。
(二)深入农村社区,摸底数、出实招,改善基层生态环境
通过实地调研、走访、召开座谈会及恳谈会等形式,对镇(街道办)、村(社区)基层环保情况进行全面、深入地调查了解,摸清各镇、村企业布局和产业重点,掌握当地大气、河流、土壤等基本环境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查摆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和环保工作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明确责任,推进生态乡村建设。
(三)走进千家万户,贴民心、集民智,解决群众所需所盼
走进田间地头,走进千家万户,与群众贴心交流,调查群众对周边环境的切身感受,了解群众对环境的迫切需求,解决群众身边的环保热点问题。送知识进门,送政策入户,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宣传环保科普知识,推介环保政策措施,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呼吁共建美好家园。了解公众对当前环境现状和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释疑解惑,问民所需,加强沟通,增进感情。发现并宣传节约能源、爱护环境的典型事迹和先进人物,充分调动“两代表、一委员”以及热心环保事业的党员、群众参与环保的热情,调动更多的人关心环保、支持环保。
(四)开展自我教育,走基层、接地气,提升干部队伍形象
坚持一切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深入开展自我教育、群众路线教育,通过进村入户,与群众交流,向群众学习,使环保干部掌握调查研究的方法,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树立群众观念,提升个人素质,展示部门形象。
三、方法步骤
采取“企地统筹、市区联动、镇村一体、干群结合”的活动模式,以镇(街道办)为主要活动单元,强化“市、区、镇、村”四级环境监管,加强基层环保力量。坚持“一线工作法”,密切联系群众,广泛调查研究,使问题在一线发现、在一线解决。同时,充分发挥环保监督员、环保志愿者的作用,激发参与环保的热情。活动开展重点把握以下几个环节:
(一)发动动员阶段(5月15日-6月5日)
1、动员部署阶段(5月15日-6月4日)。初步摸清全市镇(街道办)、村(社区)及所辖主要企业基本情况,确定联络对象。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活动意义、内容和方法步骤,公布环保联络员名单,编发活动指南,广泛动员发动。
2、正式启动阶段(6月5日)。6月5日,在市政府广场举办启动仪式,由市领导致辞,授旗,正式启动。
(二)组织实施(6月5日-10月31日)
1、集中调查走访阶段(6月5日-7月30日)。以镇(街道办)为活动单元,走访调研与宣传活动相结合,集中走访与分散走访相结合,针对各镇具体情况,确定不少于村总数的1/3重点村集体走访,其他村分散走访,每村至少召开一次不同层面的村民代表调研会,至少召开一次村“两委”参加的环保恳谈会,每人至少走访十户村(居)民,对老党员、五保户及特困户要重点走访慰问。通过座谈交流、入户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调查村居的基本情况,摸清经济及产业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特别是环境污染及环境情况,建立座谈记录和走访笔记,详细记录了解事项、走访对象以及群众反映的问题或提出的建议、意见,鼓励、支持基层环保监督员开展环保工作。
2、情况梳理汇总阶段(7月30日-8月15日)。以镇(街道办)为单元,对集中调查走访阶段掌握的情况,包括基层环保情况、重点环境问题、中肯的意见建议进行逐一梳理、归类整理、全面汇总,明确各镇(街道办)的主要环保问题,并做出专题调研报告。
3、落实推进整改阶段(8月15日-10月31日)。以镇(街道办)为单元,对梳理、汇总的主要环保情况和环境问题上报至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职责范围和分工,逐一研究,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分解落实;对于不属于本部门职能的,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协调相关业务部门落实解决。活动办公室负责活动开展情况推进、调度与督查,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31日-12月31日)
市环保局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查、督查验收,总结提升。召开活动总结报告会,选取活动中涌现的典型做法、先进事迹以及走访的感悟体会,开展报告会、演讲会、展览会、札记评比等活动。召开活动总结汇报会,以区、镇为单位,推选不同层次代表总结发言,推广典型,交流经验。同时,新闻媒体跟进报道,扩大活动的影响。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全市“联百企、走千村、访万户”大型环保行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对活动统筹协调、调度督查,按照活动方案要求,扎实推进活动开展,及时编发活动简报和督查通报,反映活动动态,加强工作指导。
(二)强化典型引路。全市环保系统要创新思路方法,创造有力条件,多角度、全方位推进活动开展,培育亮点,发现典型,鼓励各镇(街道办)、村(社区)在环保阵地建设、污染治理、难题解决等方面大胆创新,适时召开现场会,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推动活动纵深开展。
企业环保总结范文3
工作总结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它,可以全面地,系统地了解以往的工作情况,可以正确认识以往工作中的优缺点。为此收录了一些范文,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按照中、省、市、区等关于环保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县机动车维修行业实际情况,扎实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领导机构
成立县机动车维修行业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专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组长:
副组长:
二、整治范围
县内内机动车维修企业(业户)。
三、整治内容
组织县内涉及危废、烤漆房的持证经营业户以及部分无证经营业户,开展环保专题会议2次,开展危险废物管理培训1次,向各维修企业宣贯相关环保的法律法规,宣传环保知识,规范危险废物的收集、存贮、转移、处置整个流程管理,并妥善保存相关台账和佐证资料,督促涉及喷涂作业的维修企业,制定烤漆房尾气处理装置的维护保养计划和规范建立更换台账。推进烤漆房升级改造工作,根据升级改造时限,倒排计划,引导企业使用水性等低挥发性有机物环保型涂料,建议企业在打磨过程中采用粉尘收集处理装置。
省环保督察1次,协同环保局对县内的维修企业进行深入检查3次11家维修企业,运管部门开展环保工作检查150余家次,在检查过程中,存在未定期更换活性炭及过滤棉、更换台账不规范、危废台账记录不规范等问题,现场对企业进行督促指导,并及时进行整改。
四、摸排情况
截止于2019年12月17日,对县内二、三类维修业户以及无证经营业户摸排调查共110户,其中二类6户、三类12户,无经营许可证92户,无工商营业执照31户。
检查县内涉及喷涂作业维修企业(业户)共21户,已升级改造购置光氧催化废气处理器16家,改成储藏间2家,从新选址新修喷漆房2家,已停业1家。县内涉及废机油、废铅蓄电池维修业户共56户,同时现场向各维修业户宣传环保知识,指导企业规范危险废物的收集、存贮、转移、处置,完善危废仓库建设,危废标识标牌的规范制作和上墙公示。
通过摸排调查,大部分有照有证的维修企业,环保工作推进良好,基本有相应的环保意识,其中仍存在危废台账记录、转移处置佐证资料保存不规范,现场环境卫生不整洁等问题,而其余有照无证、无证无照的维修企业主要问题是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与实际的经营范围不相符,危险废物台账基本没有,危险废物贮存间建设不规范或将危废随意堆放,基本无危险废物标识标牌等问题。
五、存在问题
(一)维修业户点多、面广
县内维修业户点多面广,环保宣传推动乏力,运管部门人员单一,而运管部门又无环保方面条款作支撑,现今取消对维修业户的经营许可,部分维修业户持工商营业执照,而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与实际经营范围不符。建议加强各个部门间联合执法,从占道经营到场地周边卫生,从经营范围到规范危废管理,全面整治机动车维修市场。
(二)挥发性有机物的管理和使用台账不规范
目前,挥发性有机物的管理和使用台账没有相应标准、式样,造成台账的建立、记录不规范,同时,行业管理部门在收集整理时,不方便归纳汇总。
(三)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
目前,全省没有一家废铅蓄电池处置企业,废活性炭、废机油桶、废机油格等包装物沾染物处置企业只有2户,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的不足,导致了企业签订处置协议保证金价格过高,更换活性炭成本增加,同时也导致危险废物堆积量达到库存极限,加剧企业负担。
(四)汽车维修行业环境污染防治财政投入资金不足
目前,全县推进汽车维修行业环境污染防治相关费用未纳入财政预算,升级、改造、购置等资金均为企业自筹,涉及喷涂作业的维修业户,环保要求进行环境评价报告,而进行环境评价报告检测、验收等费用,至少需要10万元,加重了企业负担,同时也影响了中、省、市、区环保政策的顺利推进实施。
企业环保总结范文4
一、工作目标
通过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全面摸清企业存在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集中解决一批影响可持续发展和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不断强化企业环境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企业环境保护规范化、精细化、制度化、管理。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监督、企业履责的工作机制,提高环境监管与防范水平,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排查整治经济开发区、盐化工园区和各镇工业集中区
主要排查:1、经济开发区和盐化工园区污水接管情况和雨污(清污)分流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2、经济开发区和盐化工园区雨水、污水管网存在的问题(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盐化工园区管委会、住建局、环保局、排水公司);3、各镇工业集中区生产项目和在建项目基本情况(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环保局);4、经济开发区、盐化工园区、各镇工业集中区及其区内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方面存在的问题(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盐化工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环保局)。
(二)排查整治重点行业、企业(责任单位:环保局)主要指电镀、食品、造纸、化工、医药、铅蓄电池、钢管、钢铁等重点污染行业,以及国省控重点源排污企业等。
主要排查:1、企业在落实保护环境的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订分解落实企业内部环保目标责任及其考核奖惩方面存在的问题;2、企业在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制度与环保“三同时”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3、企业在污水、废气等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建设、奖金保证、人员培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4、企业生产的固废尤其是危废在贮存处置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5、企业在环境应急设施建设、环境应急队伍建设、环境应急预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6、企业与周围居民在环境问题上的突出矛盾与纠纷。
(三)排查整治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责任单位:住建局、环保局)
主要排查:1、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2、污水处理厂雨污分流运行管理、达标排放、污泥安全处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3、污水处理厂与周围居民在环境问题上的突出矛盾与纠纷。
(四)排查整治其它环境热点难点问题(责任单位:环保局)主要指带有一定普遍性或典型性,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群众反映强烈、舆论重点关注、久拖未决的突出环境问题。
主要排查:1、群众环境与矛盾纠纷调处方面存在的问题。2、舆论媒体关注的环境问题的处理情况。
(五)排查饮用水安全问题(责任单位:水利局、环保局、各镇人民政府)
主要排查:1、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在环境管理及其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2、各镇人民政府配合环保部门排查其它重点河流在水环境质量,影响生活、工业、农业用水功能方面存在的问题,影响重点河流水环境功能的主要污染源。
通过排查与梳理,制定出整治解决环境问题的方案、措施、期限与责任单位、责任人。
三、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于2013年11月底完成,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5月10日前)。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排查问题阶段(2013年5月11日――5月31日)。组织对辖区内突出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与汇总。
(三)落实整改阶段(2013年6月1日――10月31日)。组织对排查出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整治。
企业环保总结范文5
长期以来,我厂始终把环保工作作为企业的头等大事来抓,不断完善环保运行规章制度,总结环保设施运行经验。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节能消耗,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我厂的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小于《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为了更好的把我厂环保工作做好,特制定2014年工作计划如下:
1、严格按照国家环保要求,坚持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环保方针,进一步加大力度,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目标。进行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意识教育,使全厂形成了“我要环保”、“我为环保”的良好氛围。
2、推行清洁生产、开展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环保先行,末端治理不放松,发展循环经济、把发展循环经济放在重要位置;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变废为宝。
3、绿化美化环境,营造美好的工作生活环境。规范管理,持续改进企业环境绩效。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精髓是持续改进、持续实施,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做好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必须与规范的具有持续改进管理功能的环境管理体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4、落实节水、节电、节焦、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以技术创新为动力,采用先进的污染治理技术,治理生产过程排放的污染物,全面完成减排计划;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进管理,提高综合利用率,进一步实施循环经济,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5、尽量利用其他专业统计已有的各种资料(material),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系统全面的分析研究,总结成绩,找出矛盾,提出建议。
6、通过环境统计分析,反映出我厂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比例关系是否合理,为制定环境保护措施提供参考依据。
企业环保总结范文6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以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集中整治重污染行业、重点区域的环境违法行为,促进主要污染源减排和区域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以保障**赛事顺利召开为目标,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
1、开展重点区域冒黑烟专项检查
(1)检查范围:主要交通道路两侧,机场周边区域。
(2)检查时间:8—9月
(3)具体要求:对无法达标排放烟尘的企业,督促企业采取限产、停产措施,杜绝奥运期间锅炉冒黑烟现象。
(4)职责分工:区环保局负责辖区内企业锅炉冒黑烟检查,定期对主要交通干道、机场周边区域的巡查。
2、开展重点区域扬尘污染控制联合执法
(1)检查范围:外环线以内、淀浦河沿岸及吴泾整治区域。
(2)检查时间:8—9月
(3)具体要求:会同区城管监察大队开展重点区域码头堆场扬尘整治,控制吴泾整治区域扬尘污染。协助市有关部门,控制重大市政工程建设工地扬尘污染。
(4)职责分工:区环保局会同区城管监察大队,结合扬尘控制区创建及吴泾整治区域整治要求,加强扬尘污染执法检查。
3、严格重点区域建筑施工审批管理和监督检查
(1)检查范围:主要道路两侧、较为集中的居住区等敏感区域。
(2)检查时间:8月
(3)具体要求:严格审批重点区域建筑工地施工,加强噪声控制,原则上停止敏感区域夜间施工审批。
(4)职责分工:区环保局加强工地施工审批管理,并会同区城管监察大队开展建筑工地噪声污染控制检查。
4、开展放射源专项检查
(1)检查范围:市、区重点辐射技术利用单位
(2)检查时间:8—10月
(3)具体要求:严格按照辐射技术利用监察计划对重点企业开展环境监察,抓好各类辐射项目的审批、验收和日常监督检查,建立严格的工作台帐制度,防止放射源污染事故。
(4)职责分工:依据奥运期间放射源监管要求,区环保局会同区公安分局负责各相关企业的执法检查和监管。
(二)以巩固整治成效为目的,集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督查
1、重信重访案件的查处
(1)检查范围:重点检查*年以来群众反映强烈、引起领导及有关媒体关注的重信重访案件,尤其是企业噪声、粉尘、恶臭及有毒有害气体污染扰民问题和居住区周边餐饮业污染问题。
(2)检查时间:8—10月
(3)具体要求:对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和限期治理;对违法案件,做到查处到位、处罚到位、整改到位。
(4)职责分工:区环保局会同区监察委负责辖区内重信重访案件的梳理和执法检查。
2、挂牌督办案件的后督查
(1)检查范围:2005年以来,我区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中列入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
(2)检查时间:8—9月
(3)具体要求:加强对重点督办案件的后续监管,落实整改措施,重点检查取缔关闭、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等行政处罚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从严处理。
(4)职责分工:区环保局会同区监察委负责对督办企业进行检查。
3、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专项整治
(1)检查范围:黄浦江水源、准水源保护区
(2)检查时间:8—9月
(3)具体要求:对2006年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检查情况进行复查,重点检查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排污口设置及违法建设项目取缔关闭情况;对准水源保护区内企业必须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对不稳定达标及超标排放的企业,责令限期治理,未完成治理要求的,一律停业整治。
(4)职责分工:区环保局会同区水务局负责辖区内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企业的执法检查。
4、化工企业整治情况的后督查
(1)检查范围:辖区内重点化工企业
(2)检查时间:8—10月
(3)具体要求:对*年专项行动中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化工企业进行督促检查,对未完善应急措施、制定应急预案的企业,依法立案处理,对未建立水污染事故和危险物品防控措施的企业,要停产治理。
(4)职责分工:区环保局会同区安监局负责辖区内重点化工企业执法检查。
5、停产整治、限期治理企业的后督查
(1)检查范围:2006年以来列为限期治理、停产整治的企业进行检查。
(2)检查时间:8—10月
(3)具体要求:对超过限期治理期限尚未完成治理任务,要停产整治;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治或不达标企业,提请区政府责令关闭;对已完成整治的企业加强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4)职责分工:区环保局会同区经委对辖区内已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6、建设项目违法行为整治情况的后督查
(1)检查范围:对辖区内*年以来审批项目、违反“三同时”的建设项目及投诉严重的污染企业。
(2)检查时间:8—10月
(3)具体要求:对违法建设、开工的项目,责令停止建设、生产;对违反“三同时”制度的企业及环保手续不全,环境污染严重的“厂中厂”,依法予以查处。
(4)职责分工:区环保局会同区监察委、区发改委、区经委、区工商分局对辖区内违法的建设项目进行执法检查。
(三)以促进污染减排为目标,集中开展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关停并转企业的专项检查
1、城镇污水处理厂的专项检查
(1)检查范围:本区已建污水处理厂
(2)检查时间:8—9月
(3)具体要求:检查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的基本情况,包括进出水水质、处理水量、主要污染物去除情况、污泥处置情况和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环境管理档案建设等情况;严厉查处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直接排污和污泥不按规定处理造成二次污染的行为。
(4)职责分工:区环保局会同区水务局负责辖区内污水处理厂执法检查。
2、关停并转企业的专项检查
(1)检查范围:对*年以来辖区内关停并转企业
(2)检查时间:8月
(3)具体要求:检查摸清关停并转企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削减、生产线关停情况及相关企业残留污染物处置情况;确保各企业落实污染物削减指标,杜绝残留污染物二次污染,推进减排任务顺利完成;严格审批要求,控制新引进项目。
(4)职责分工:区环保局会同区经委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
为加强*年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府办分管副主任、区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
在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制定工作方案,区监察委、区发改委、区经委、区司法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安监局、区城管监察大队、区工商分局和*供电公司要严格履行各自监管职责,强化部门协调,形成联动和案件移交机制,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面推进专项行动。
(二)实施挂牌督办,加强案件管理
围绕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将群众反映激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环境污染的典型案件,实行挂牌督办,进行公开曝光,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实行挂牌督办的案件,强化后督查工作,建立重点案件管理档案,完善督办制度,公示督办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三)推进综合治理,落实责任追究
要总结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和解决重大环境问题的力度。区环保局、区监察委要定期分析环保违法案件,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监察部门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区发改委、区经委要加大对劣势企业的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区环保局抄告的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区安监局加强化学危险品及化工企业的监管力度;区城管监察大队协同加强对堆场码头、建筑工地等扬尘污染整治;电力公司按照政府决定,对违法企业采取停电、限电措施。
(四)加强舆论宣传,实行公众监督
要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公布违法排污企业名单、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和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典型的违法案件坚决曝光,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加强舆论宣传力度。同时畅通区环保“110”投诉热线和区“民生热线”,积极营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通过舆论宣传、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形成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的浓厚氛围。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
根据*市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确定工作重点,成立*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专项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8—10月)
8—10月,按照实施方案全面开展集中整治:
1、8月20日前,完成*专项执法检查情况;
2、9月20日前,完成挂牌督办、饮用水源后督查;
3、9月20日前,完成污水处理厂、关停并转企业监管,摸清减排情况;
4、10月20前,完成重信重访、化工行业、停产整治及限期治理后督查;
(三)总结阶段(11月)
区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总结专项行动工作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具体措施,提交工作总结报区政府、市环保局。
*区环境保护局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区经济委员会
*区监察委员会
*区司法局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