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整改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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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整改报告

企业整改报告范文1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大圣寒刀”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红河州审计局关于《开远市2019年至2020年7月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红审调报〔2020〕8 号)反馈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召开整改工作研究及部署会议,责成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关于“重大政策及推动清欠工作措施落实方面存在审核把关不严、清欠台账不实不细,存在少报欠款行为”问题的整改。

审计调查报告中指出“开远市住建局清理拖欠款审核把关不严、清欠台账不实不细,导致少报拖欠款132 250元,影响清欠账款数据库的准确性”的问题。

一、原因分析

开远市住建局与云南朋阳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3月7日签定《开远市人居环境提升(二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合同,合同价暂定:28 457 000元,质保金5%,即1 422 850元。项目已投入使用但未结算,在未收到结算审核结果前,我局不能确定项目最终结算价,为保证资金安全,按合同规定扣质保金为审定工程总造价的5%后,按暂估的6?000 000元欠款进行清偿,待结算审核报告完成后再按结算价支付工程欠款。

二、整改情况

在收到审计调查提出开远市住建局少报欠款问题后,我局及时整改,于2020年9月8日已筹集资金归还剩余欠款132250元。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欠款审核力度,严格把关,督促尽快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加快清欠进度;二是设置专人,建立清欠台账,完善明细台账,确保数据准确性。

企业整改报告范文2

【关键词】 内部审计;整改意见;落实措施

内部审计整改意见落实是指被审单位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予以纠正、采纳的工作过程和结果。内部审计通过整改意见落实即审计成果运用,帮助企业实现价值增值和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促进组织目标实现。但由于众多原因,多数企业对内审整改意见落实不够重视和执行力度不够,在内部审计工作中相对关注审计结果,对内审整改意见的落实往往流于形式,不但严重影响了审计成果的运用,也削弱了内部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影响内部审计整改意见落实的因素

1、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目前,绝大多数企业内部审计环境较差,领导对内部审计工作支持程度一般,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工作过程中,与企业主管领导和审计对象容易发生冲突,其他部门往往认为内审部门就是挑毛病,找错误,不能很好地配合或支持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对内部审计工作存在排斥观念。

2、对内部审计整改意见的落实缺乏制度性保障

目前国内对于内部审计整改意见的落实没有出台具体法规和制度,而且大部分企业在制定内部审计办法时也没有专门涉及审计整改意见落实的相关内容,使得内审整改意见的落实缺乏制度性保障。

3、内部审计工作独立性差,使内审整改意见落实流于形式

由于内审工作独立性差,审计处理意见和结论受到重视的程度和执行力度不够,整改意见落实流于形式。调查显示,许多企业内审机构没有独立设置,或由负责财务的总会计师或负责财务的领导主管,开展的审计活动绝大多数是根据企业领导安排,对审计中发现问题不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审计处理意见的执行情况一般,审计建议不能得到较好地执行。

4、缺乏科学完善的内部审计绩效考核制度,对落实内审整改意见考核不严

当前,大多数企业对内部审计绩效评价还存在很多不足的地方,主要包括没有根据企业战略目标和内部审计特征的变化做出相应调整,同时绩效评价指标缺乏系统性,评价没有形成综合评价结果,且对内部审计的评价往往只注重审计结果,而对内审整改意见的落实不够重视和执行力度不够,在绩效评价体系中缺乏对内审整改意见执行程度评价指标,考核不严。

5、人际关系冲突及缺乏有效沟通,阻碍了内审整改意见落实

内部审计的工作性质使内部审计人员遇到人际冲突是在所难免的,由于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人员缺乏必要、有效、及时的信息沟通导致的冲突,及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者知识、经验、观念等方面不同,对同一事物的评价就会出现分歧和冲突,以上诸多因素都严重阻碍了内审整改意见的落实和执行力度。

6、对内部审计整改意见执行程度的跟踪检查力度不足

当前,大多数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对被审单位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后,仅要求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向审计部门提交内部审计意见整改落实的工作报告及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对整改意见落实的实际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力度不足。甚至有些被审计单位在报送审计整改报告后就认为此项工作结束,造成整改不到位、不及时、不彻底。

二、强化落实内部审计整改意见的措施建议

1、高度重视,正确认识内部审计的本质

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和咨询活动。其目的在于为组织增加价值和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它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改进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内部审计部门作为组织的一个职能部门,其职能是为实现组织战略目标服务的,不是专门以审查和评价别人的差错和失误作为根本目标。因此,无论企业管理层还是其他部门,都应该正确认识内部审计的本质,支持并配合内部审计工作。

2、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整改意见落实制度

企业应根据《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颁布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和中国内部审计协会颁布的《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等法规和文件,建立健全本企业内部审计整改意见落实制度,以促进内审整改意见落实,扩大审计成果运用。

3、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独立性是审计工作的灵魂,也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重点问题,涉及到是否客观公正评价被审计对象及审计报告的信任程度。因此,企业在内部审计工作中,应在审计机构设置、控制审查过程和审计结论等方面保持较高独立性。同时,为了保持审计工作独立性,应该树立内部审计部门的权威性,例如内部审计部门只接受公司最高层的领导和授权,只有这样,它才能有效地行使职权,才能在审计过程中不受干扰地实现有效监督,以保证审计整改意见的顺利落实。

4、建立科学完善的内部审计绩效考核体系

企业应根据内部审计特征、战略目标的变化,对内审绩效评价指标做出相应调整,建立包含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评价指标系统,形成综合评价结果,完善激励机制。例如可以选择以平衡积分卡为基础的内审绩效评价方法,并根据内审特征对传统的平衡积分卡模型进行修改。

5、沟通合作,化解冲突

事实上,审计部门应与企业负责人和高层管理者、被审单位及其他部门通过有效沟通,保持良好人际关系,消除相关利益部门的误会,使他们认同其思想和最终目的,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同时,内审人员在出具审计报告前,应当与被审单位进行恰当沟通,充分征求其意见,切实提高审计意见和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审计整改意见落实的顺利实施。

6、开展审计回访和后续审计,制定奖惩制度,加大跟踪检查力度

内审部门在审计报告发出之后一定期限内,应到被审单位就审计报告中反映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进行跟踪检查,查看审计报告中反映问题和提出建议被审单位是否采取了纠正行动并是否达到预定效果。此外,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对落实内审整改意见不力且不提出异议的被审单位进行相应惩罚;而对配合积极、整改及时、落实到位的被审单位可以采取多种形式,给予一定程度的奖励。要通过这些方式,加大跟踪检查力度。

【参考文献】

[1] 张红英主编.内部审计.浙江人民出版社,2008.2.

企业整改报告范文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3-124-02

对于内部审计中所发现问题的整改是作为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断提高审计成果和分析利用价值,实现审计目的的重要途径,也是发挥审计调节功能的重要环节。在实际工作中,审计问题整改是否到位,是否落到实处,需要审计部门去跟踪、监督,去发挥审计职能,更好地防范企业经营管理风险和提升管理水平。但在实际工作中,重审计、轻整改还是严重影响了审计工作质量的提高。

一、实际工作中落实审计整改难的原因分析

近年来,随着审计委派制的深入开展,审计部门的独立性明显增强,审计的服务与监督职能越来越被强化,因为对于各类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要求也越来越高。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常常会出现整改的落实不到位、整改不被重视的现象,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是从思想上对审计整改认识不到位。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很多被审计单位只重视审计报告的内容,对于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建设性的审计建议需要如何去落实、做好,认识并不足,对审计问题的整改态度并不积极。

二是从行动上存在对审计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现象。有些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建议中提出的有关要求重视不够,没有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整改也并不到位,出现每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同样的问题再次发现的现象。

三是审计整改未能形成全员整改的机制。对于很多被审计单位而言,审计整改常常被认为是财务部门的事,但在实际审计工作中,很多审计问题都直接涉及到相关的业务部门,有时一个审计问题可能会牵涉到多个部门,这时候就需要所涉及的部门积极配合,才能较好地完成审计整改。同时审计整改更是需要领导的支持和协调,没有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审计整改有时就会出现整改乏力的情况。

四是内部审计的成果质量不够高,审计建议缺乏可操作性。一项审计任务从审计指令到出具审计报告再到整改形成一个循环机制,目前的内部审计已经不同于传统的审计,而是更多地向管理审计、效益审计方向去拓展。审计报告的质量无疑对提高审计成果的利用至关重要,在审计中查找问题后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仔细检查提出的问题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合,所提出解决和预防问题的办法是否完善。在审计报告中如果只提出问题,不根据客观情况研究分析并提出建设性的审计建议,审计的更高层次就没有体现出来,因而内部审计中所提出的改进建议在实际中可操作性不够强,最终加大了审计整改的难度。

二、全面提高落实内部审计整改的有效性

对内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错、整改,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落实工作,需要在以下几方面全面提高审计整改的有效性。

一是指引被审计单位认识审计整改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内部审计的目的并不在于在审计中发现更多的问题,而是为了从经营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角度去帮助被审计单位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从自身角度出发提高内部审计的工作质量。审计工作质量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审计整改是否落实到位。在日常内部审计中,必须努力将审计报告中所涉及到的每一项审计问题表述清楚、准确定性、有可靠依据作为支撑、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强,最终才能被审计单位所认可,同时也更利于推进审计整改的落实。这就要求在我们在每次的审计工作中严格把好质量关,审计过程中思路清晰、明确重点,提出的审计建议切实有效可行,审计工作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夯实审计整改的基础性工作。

三是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审计报告的质量决定审计整改的有效性,审计整改能否得到有效落实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审计报告中对发现的问题所提出的审计建议、到最终督促落实审计问题的整改,都需要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因而审计人员只有不断地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才能将审计整改落到实处。

三、抓好内部审计整改,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的对策

全面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落实工作,对实现内部审计工作有效性有着重要意义。为切实抓好审计问题的整改,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1.不断完善审计问题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要明确审计整改责任到人,通过建立审计整改落实制度,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期限,例如:对近三年各类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以审计意见书形式下发现的各类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于内部审计中每次下发的审计整改通知单中反映出来的审计问题整改分类到相关部门,要求将审计问题整改结果纳入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年度考核中,将审计整改完成情况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指标,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

2.完善审计整改制度,树立全员参与意识。对于各类审计问题整改建立并完善审计跟踪机制,将相关部门的整改工作纳入重点督办事项,强化过程监督和整改结果考核,形成闭环管理。随着审计委派制在各行各业的深入开展,很多企业都建立了在加强对职能部门监督的基础上, 针对内部审计需要以提升审计监督和服务水平为重心,将内部审计委员会作为企业正常的运作机构,完善审计联席会议工作制度,通过加强协调配合, 对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协调、监督、审议,在审计整改工作中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和审计部门各尽其职,促进职能间的互补和信息资源的共享,在联席会议上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合理调配审计资源、健全上下沟通协调机制。

企业整改报告范文4

【关键词】增强审计整改 ;促进经营管理;提质增效升级

一、前言

当前,市场需求有所下滑,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我国的经济发展处在一个结构转换、阶段更替、模式重建、风险释放的关键期。企业面临改革发展、管理提升、提量增效、成本控制等工作任务和压力异常严峻,发展中潜在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也不断增多,多重困难和挑战相互交织,使得问题和矛盾更加错综复杂。经济发展的新常态要求企业应不断增强审计整改,关注风险防控,健全内控制度和机制,规范经营行为,及时预警经营管理风险。本文以实践为基础,围绕审计整改对促进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提质增效升级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

二、审计整改的涵义和作用

审计整改是指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部门查出问题而采取的诸如制订和完善有关制度、纠正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等一系列的改正措施。审计整改是审计监督的必备阶段和最高层次。

现代内部审计的重要特征是帮助企业实现目标。而内部审计如果仅限于发现和反映问题,已不能满足企业管理层的需要;如果只是提出审计建议,而没有监督落实审计整改,审计工作就会流于形式,审计行为就不能真正得到价值体现。增强审计整改可以保证内部审计总体目标的最终实现,它既是强化审计成果运用的关键点,也是实现经营管理提质增效升级的落脚点。

三、当前审计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及现状

1.普遍存在对审计整改认识不足、执行不力,致使一些问题屡查屡犯、屡犯屡查。从审计部门层面来讲:一是存在“重审计、轻整改”。审计部门多关注于审计发现问题,而没有将后续的审计整改等同视之,落实或督促审计整改的态度不积极。二是由于审计力量配备不足、审计资源有限、年度审计项目多等因素,后续审计安排有限。从被审计单位层面来说:一是存在“选择性整改”或拖延整改,一些问题屡禁不止。对企业或部门有利的问题容易整改,而影响其利益的却消极应对;对加强内部管理的建议容易接受,因为管理指标很难量化,也没有可比性;对上级督办严和紧的问题有整改,而对压黄线、打球的则敷衍拖延;对近期发生的问题整改相对较快,而涉及历史遗留的老大难问题,往往极力回避和推脱。二是整改时避重就轻、避大就小,存在应付差事、蒙混过关等认识。部分整改仅限于表象的就事论事、喊口号表决心,而不是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从源头去控制和规范今后的经营管理行为。

2.审计整改相关制度缺失,监督机制不健全。一是没有建立和完善审计整改监督机制,企业各部门对审计整改的职责分工不明,审计整改的标准要求不清。二是对审计整改落实缺乏考核监督机制,使被审计单位和问题责任人存在“改与不改一样”的意识。

3.审计整改在严格问责方面,存在执纪执规标准不高、问责处理处罚偏宽偏软等现象。审计部门对查出问题多只限于反映在审计底稿和报告中,审计建议也多是杜绝以后再次发生的“只打雷不下雨”、“只开花不结果”,使被审计单位和问题责任人认为“审与不审一样”。

4.审计整改督办不够,缺乏刚性约束。目前的审计整改落实多以被审计单位的书面报告形式完成,而真正的整改效果没有经过实地调查和核实取证,后续检查回访和督办等跟踪问效乏力。导致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整改被动接受,只停留在纸上就事论事。

5.审计建议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不强,造成审计整改流于形式。个别审计建议“浅、空、虚”,被审计单位难以真正落实;有的审计报告抓不住要害,罗列一堆指标,就数字论数字,缺乏站在一个宏观的角度为企业领导提供决策的建议;有的审计问题未与被审计单位充分沟通,未酌情考虑问题发生的背景和客观原因,未获得认可、未达成共识。

6.部门间相互协作配合的联动机制不健全。一是未与企业各业务管理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企业各部门横向联系少,审计结果缺乏通报和反馈机制,审计成果得不到共享,对存在问题形不成齐抓共管态势。二是未与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对审计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和嫌疑,未能及时沟通,不能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有效监督和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加之审计建议不具有强制性,致使审计整改难以落实到位和有效推进。

四、增强审计整改实效性的思路

结合审计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及现状,在深刻剖析问题原因的基础上,笔者提出以下工作思路: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识水平的高度和深度是全面推进审计整改的基础。审计部门和被审计单位都应提高对审计整改的认同感,提高审计整改结果的综合利用效果。企业应成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方的责任分工和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确保落实到位。通过组织定位,达到角色明确、职责清晰、分工协作、促进整改的作用。一要坚持从整改力度上抓规范。要求能立即整改的绝不拖延,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列出具体时限和责任人。二要坚持从内控执行上抓规范。堵塞管理漏洞,确保国家和企业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得到落实。

2.建立完善制度,从体制和机制上抓规范,用制度去管人、管事、管权。

(1)建立和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晰审计整改工作的业务流程,明确审计部门、被审计单位、企业业务、财务、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在审计整改中的职责。二是完善审计成果运用机制。要把审计结果与企业经营业绩的考评奖惩、与领导干部的考核考察和任免使用等紧密结合起来,使其真正成为评价和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并作为各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三是健全审计整改的审计问题通报、跟踪检查等相关制度。对审计查出的具有普遍性、代表性、倾向性的重大问题,实行定期在系统内通报、加大追踪力度等制度,防止同一风险频繁出现,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四是构建审计整改工作联动机制。审计工作内容复杂,涉及面广,光靠审计部门“单枪匹马”是远远不够的。企业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应统一各业务线条、职能管理部门,统筹资源、协同配合,发挥整个组织的作用。业务线条要加强对其主管领域的指导与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依法经营、正确履职;督办部门应将审计整改纳入检查范围,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形成完整的整改链条,汇聚监管整体合力,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质增效。实践证明,审计部门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不仅能使各部门更了解审计工作的内容和重点,及时予以支持配合,而且能使审计成果利用率和问题整改率得到有效提升,这对企业监督大格局的形成具有直接的推动作用。五是实行审计整改销号制度。以审计项目为单位,将审计报告所反映的问题,按整改责任形成问题清单,逐一建立整改台账,对照问题清单上的责任,由审计部门督促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时限落实整改。被审计单位上报审计整改结果后,审计部门对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情况,按照“见证见据”的原则下账销号。

(2)严格审计问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落实责任归属,实行责与权的有机统一,增强岗位责任意识,起到履职到位、问责也到位的效果,形成警示违纪违规行为的震慑作用。对问题屡禁不止、整改不力的单位,要按总部规定约谈其主要领导和责任领导,问题严重的要严肃问责;对屡查屡犯的行为,审计部门要守土有责,毫不手软,坚决维护审计权威,达到“查处一个点,震动一个面,教育一大批,影响一大片”的效果,以问责促整改,以整改促管理,促使审计整改向注重实效、良性发展上转变。同时应将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确保审计成果的转化落实。

(3)定期召开审计整改工作会议,督促整改进度。建立审计工作定期汇报制度,及时向企业管理层汇报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对查出的重大问题紧盯不放,对整改不力的从严问责,维护审计权威。同时,企业管理层应有计划地安排听取审计部门的专题汇报,多关注审计决定落实和整改情况,深入分析问题形成的根本原因,分清是普遍现象还是个别存在,是体制问题还是管理不到位,是主动犯错还是被动违规,切实制定有效措施,对症下药,使审计整改真正取得实效。

企业整改报告范文5

内部审计指通过审查和评价企业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和经营活动的合规合法性,查找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并提出改进建议,不断完善企业内部控制管理,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为企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关键词】

企业;内部审计;成果运用

0 前言

现今一些企业在内部审计成果运用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内部审计成果质量不高、对内部审计成果运用的认识不足、内部审计工作机制不健全等,都会严重影响审计成果的运用。本文主要从提高审计成果的质量、转变内部审计成果运用的思想、建立健全审计成果运用长效机制等几方面对提高内部审计成果的运用进行分析。

1企业内部审计成果运用存在的问题

1.1 内部审计成果的质量有待提高

内审工作是一个专业技术要求很高的工作,业务范围涵盖企业所有的业务领域,对内部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很高,但一些企业受到内部审计人员业务水平、知识结构的限制,内审人员不能合理使用职业判断对纷繁复杂的经济活动做出准确的判断,影响内部审计质量,内部审计成果的操作性较低、内容比较贫乏,不够全面。审计成果的质量会影响审计结果的运用效果。内部审计成果的质量与审计成果的运用效果是呈正比例的关系。如果内部审计成果质量不高的话,那么就会导致内部审计成果的运用效果低下。

1.2 对内部审计成果运用的思想有待转变

企业内部审计,由于多年来受到传统管理模式、组织的影响,企业内部对审计工作认识不足,认为审计工作就是“找茬”,不重视内部审计结果,因而影响了内部审计成果的运用。企业经常将内部审计作为查找工作中存在问题的主要途径,但是,却没有将内部审计成果的运用放在首要的位置上,导致审计年年搞,问题依然存在的情况。

1.3 审计成果运用机制有待完善

企业在对内部审计成果运用的过程中,由于未形成系统性的审计成果运用机制,内部审计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协作、配合不到位,审计部门只有审计建议权,没有审计处罚权,当被审计单位消极对待审计结果时,审计成果就很难发挥作用。另一方面,由于未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问责和考核机制,被审计单位不重视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存在表面化,未能做到举一反三,对照检查并进行自查自纠,从而存在屡审屡犯的现象。

2 企业内部审计成果运用的有效措施

2.1 强化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审计成果的质量

充分利用审计成果的运用,是提高审计效率的有效手段也是提升审计质量的有效途径,提高审计质量是促进审计成果运用的关键。审计质量的好坏,与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密不可分,因此应加强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培养。随着审计领域和技术的不断拓展,要求审计人员具备复合型知识和能力,这样才能在工作中防犯审计风险,准确使用职业判断对经济活动做出判断,从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给出实事求是的结论。另一方面,要加强审计实施过程的控制和管理。首先,应确定审计的目的,做好审前调查,收集与审计项目相关的资料;其次,加强对项目审计的组织,制定审计方案,对审计人员组成、程序、时间及审计重点等做出详细安排。第三,做好审计过程的质量管理,包括开展审计培训、通过信息系统对审计过程进行实时监控、落实三级复核制度等,加强审计实施过程的管理,是保证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的核心;第四,加强审计报告的质量管理,保证审计报告是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具有建设性,并体现重要性原则;第五,加强对内部审计后续工作的管理。主要包括检查被审计单位对内部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是否开展了整改工作,制定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整改是否落实到位,对整改结果进行考核,这样才能有效发挥审计成果的作用。审计后续工作管理还包括对前期的审计工作进行质量评价,包括对审计方案的执行情况、目标的完成情况、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审计证据的质量、审计结果及审计小组的整体情况等进行评价,总结值得借鉴的经验教训。通过加强以上五个方面的工作,有效的提高内部审计的质量,确保内部审计结果为企业发展更好地服务。

2.2 提高认识,积极转变内部审计成果运用的思想

内部审计成果是企业领导全面、准确了解和掌握企业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和经营情况,是制定决策的重要信息来源,良好的审计环境是审计成果转化运用的沃土。因此,要提高企业内部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认识,为内部审计创造良好的环境,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一是领导重视是促进审计成果运用的保证。内部审计成果的使用者主要是企业的领导,实践证明,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必须在企业最高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才能顺利有序的开展。二是企业内部对审计工作的理解是促进审计成果转化运用的关键,因此,要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性质、任务和服务宗旨的宣传,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交流,使被审计单位明白内部审计是企业的“保健医生”,是为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的,取得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工作的认知、理解和支持。三是内部审计人员要转变思想,树立宏观意识,消除运用内部审计成果是审计工作的"副产品"的错误思想,将内部审计成果的转化运用作为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促进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手段。

2.3 建立健全的长效机制

要保证企业内部审计成果的运用,需要建立健全审计成果运用的长效机制,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首先,要完善企业内部审计整改的报告制度。审计整改是审计工作成果的具体体现,被审计单位在收到审计部门的审计意见或审计报告之后,应组织相关的责任部门召开专门的整改会议,深入分析审计中发现问题的形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和预防措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和整改证明资料,确保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被审计单位还要举一反三,开展对照检查和自查自纠,避免同类问题屡审屡犯。其次,建立完善内部审计整改工作的跟踪检查制度。企业内部审计部门要对审计整改工作履行监督职能。为保证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成效,不走过场,审计部门需对审计整改工作开展跟踪检查和考核,确保全面纠正不规范行为,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充分发挥内部审计成果的运用。第三,健全审计成果运用机制,建立审计问题整改问责机制,明确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追究标准和方法,将整改结果纳入个人及单位绩效进行考核并应用到干部考察评价机制,对于拒不整改、整改不认真或整改不及时、屡审屡犯等行为进行惩处,深化审计成果的运用,全面提高企业内部审计成果的转化运用。

3 总结

通过本文对企业内部审计成果运用的分析,将存在的问题阐明,并对其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这样不仅能保证企业内部审计成果的质量,同时还能提高内部审计成果的运用效率,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尹红旗.浅谈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特点及审计成果运用[J].现代经济信息. 2011(10)

企业整改报告范文6

各矿井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发现存在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生产,并向煤矿主要负责人报告。 第四条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集团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安全监察部,以及集团公司驻矿(处)安全监察处,对所属矿井的重大隐患负有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定期监察的职责。

第二章隐患排查

第五条各矿井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健全各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的责任制,组织职工发现和排除隐患。

1、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各矿矿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全兼职责任。应当每月组织一次由相关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要定期听取有关人员及部门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汇报,督促和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和资金的落实,组织健全机构、配备人员、组织制定岗位责任制,主持召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办公会及工作会议,及时作出决策和下达指令。

2、集团公司和矿总工程师,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配备技术力量,确定岗位责任、开展科研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组织安技措资金计划,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

3、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和各矿的矿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矿分管副矿长协助矿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对此项工作的开展负有同等责任。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整改隐患的各项措施,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

4、集团公司和矿分管的副总工程师,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审批和落实整改隐患的安全技术措施,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

5、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部长和驻矿安全监察处副处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监察责任;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分管副部长、总工程师,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有安全监察直接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本企业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的履行情况,参加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跟踪落实隐患的现场整改情况,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实行闭合管理,并建立和保管好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台账。

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总工程师、驻矿安全监察处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技术监察责任。专兼职安监人员要按三大规程及有关文件规定,认真排查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跟踪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认真检查整改隐患的各项措施执行情况,严格把关。

6、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和矿生产技术管理部门,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实施整改的主要机构,对隐患排查、整改负生产技术管理责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指导整改方案的实施以及现场整改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7、基层区队的区队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兼职责任。每天组织一次对本区队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及时整改,对排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隐患要登记建档,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

8、基层区队的技术负责人,对本区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技术管理直接责任。负责编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指导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9、基层区队的班组

长,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负直接责任。作业前,必须认真排查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提出在工作过程中应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在生产过程中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对依靠本班组力量无法进行整改,或一时不能彻底整改的安全生产隐患,必须及时向区队以及矿调度室汇报。

10、基层区队的现场作业人员,对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必须每班排查本岗位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如不能整改的,必须及时向班组长和区队兼职班干部进行汇报,同时,在现场作业过程中,必须无条件接受各级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交办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任务,并按要求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第三章隐患的分级管理和监控

第六条对煤矿的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监控。

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在每月5日前,各矿井分管部门要在每月25日前,按照以往对十害专管的要求,从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和提升、通防、巷修、火工品管理、水文地质、冲击地压、其它等十大方面,对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对所排查出来的各类隐患按照下述方法进行分类和定级,并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即:需要地方政府或省政府及部门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为a类,需要集团公司帮助解决的安全隐患为b类,属于矿安排解决的安全隐患为c类,属于区队自身解决的安全隐患为d类;按照其危害程度和隐患的性质不同,分为:特别严重、严重、中等、一般、较轻5个等级。在填报安全生产隐患汇总表时,要按照隐患的类别、危害的程度和隐患的专业类别,依照a类、b类、c类、d类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填报;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分别填入各自的汇总表,以明确区分。煤矿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汇总表,要及时报送相关领导和部门,并及时下发到基层相关单位。对不属于上述两类煤矿安全隐患的其他安全生产关键问题,仍按现行的相关规定,经梳理后专门填写安全生产关键预报表,分别报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和生产技术部;属于基本建设工程的,要同时报送规划部。

集团公司安监部负责跟踪督查b类隐患,并协调省或地方政府及部门解决a类隐患。

一般隐患由矿长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矿长审核签字备案。

重大隐患由各矿矿长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下井人数、整改作业范围,并组织实施。整改项目结束后,由矿长按照重大隐患的整改验收标准组织自检。

矿井重大隐患自检合格后,要及时向集团公司公司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以及当地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进行报告。申请报告应包括整改方案中的内容、项目和自检结果,并有煤矿主要负责人签署的验收意见。

第七条集团公司和各矿井必须建立正常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活动制度。集团公司和各矿井按照季度和月度分别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分析会,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可将季度和月度排查分析会合并进行。各矿井的采煤、掘进、机电、运输提升、通防、巷修、火工品、水文地质、冲击地压及其它相关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每周要与安监部门一起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分析会;区队每天要分析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每次会议都要有原始记录。

第八条集团公司和各矿两级安全监察部门要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对各类隐患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整改、谁签字,谁验收、谁签字”的闭合管理。

每月底,集团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安全监察部门,以及驻矿安全监察处,要将本单位当月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给集团公司以及本单位的相关领导和部门。对重大安全隐患没有按期进行整改的,先停产整顿,再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第四章隐患的建档和上报

第九条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驻矿安全监察处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或安全监察意见书,并跟踪落实隐患整改的情况;对未按期完成隐患处理或因安全隐患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的,要依照责任追究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各单位安全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所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的跟踪落实,及时进行统计汇总,实行档案化闭合管理。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档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安全隐患的名称和种类(类别)、危害程度、产生的原因和现状、所采取的整改方案及安全措施、整改的单位和整改责任人、组织和参加整改验收的人员、整改结果等内容。

第十一条各生产矿井、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应当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安全隐患的落实整改情况,以及所排查出来的下个月的安全隐患,向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和生产技术部提交书面报告。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要将上季度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本季度所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向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以及当地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交书面报告。上述报告均要经矿长签字。报告的主要内容要包括:产生重大隐患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结果等内容。重要情况应当随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