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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监理规范范文1
一、环保工程施工监理工作要点
近年来,我国经济迅猛发展,人口激增,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量增多,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却相对不足,大量污水直接排人江、河、湖、海等自然水体,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建设污水处理厂已成为环境保护的一大要求。下面笔者结合多年环保工程监理工作经验,对污水处理厂建筑工程的监理工作要点进行了分析。
在污水处理场施工建设过程中,监理工作要坚持抓重点,重点做好地基与基础工程、构筑物防水混凝土结构以及防水层施工的监理工作。
地基与基础工程
在施工开始之前,要依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纸以及相关规范要求等严格审查基坑开挖的施工方案。基坑开挖前应对支护结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土方开挖。在施工过程中,还要定期检查监测数据,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必须通知施工单位及时处理。
另外还要注意检查承包商的施工方法、顺序是否按照审定的施工组织顺序进行。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要经常巡视工地,巡视时如果发现存在影响施工质量与安全的隐患,立即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要对处理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追踪检查。土方回填施工时着重检查分层摊铺厚度,并要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抽检回填土的含水量、密实度等指标,确保地基基础工程质量达到要求。
二、构筑物防水混凝土结构
污水处理厂工程的各种水池类构筑物对混凝土的抗渗性以及抗腐蚀性具有较高的要求,在监理时必须给与足够的重视。加大检测力度,确保混凝土的抗压强度以及抗渗等级等满足设计要求。混凝土到场后,要注意核对商品混凝土随车料单,并且要按照规定进行取样,留置标养、同养试块。除此之外,构筑物施工所采用的各种防水材料进场后也须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要求复验的必须按规定取样检测,在证明合格后才能投入工程使用。
在混凝土浇筑施工过程中,一般要严格执行旁站制度,做好旁站记录,监督承包商按照审定的混凝土浇筑方案施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在浇筑施工完成后还要检查混凝土养护措施落实情况,避免由于养护不到位而造成混凝土开裂。
三、防水层施工的监理要点
在防水层施工前,首先要严格检查穿墙螺栓的端头以及基层处理情况,防止穿墙螺栓处理不当造成的渗水现象以及因基层处理不当造成的面层空鼓开裂。与此同时,还要注意检查阴阳角是否处理成圆弧形或钝角。
另外,在建立过程中还应检查基层干燥情况,审查施工时的天气条件满足防水层施工要求,防止由于基层含水率不达标或天气潮湿造成防水层空鼓。
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也是监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如果质量存在问题,严禁投入使用,需要进行复查的要进行抽样检测。对现场配置的材料,要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要求、相关文件提供的配比以及工艺要求等进行配置,并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
总之,在防水层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要随时巡视工地,确保每一道施工工序都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加强环保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的建议
其一,贯彻落实监理程序
做好环保工程建设监理,就必须要对工程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理。监理单位必须严格履行监理合同,对所承接的环保工程项目高度负责。监理单位要严格实行“投资、质量、工期”三控制,“合同、信息”两管理,组织协调好工程项目间各方的关系,充分发挥环保监理职能。在明确监理任务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要根据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制定监理工作大纲、监理条例与监理实施细则。
其二,建立健全监理机制
要加强环保工程建设监理,必须制订和颁布一系列环保工程建设监理的法规,完善环保工程建设监理制,从而形成环保市场三方主体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的运行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控制投资,确保工程质量以及工程进度。
其三,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工作的核心是质量控制。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成败的关键,是建设监理的重点,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又是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控制的重点。
抓好质量控制,监理部门应采取有效的质量监控手段,对施工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监控。首先,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严格审查,人力、材料、机械设备准备不足不准开工,未经检验合格的材料不准投入工程使用,前一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严禁开始后道工序。
其四,正确处理好三方关系
三方是指业主、施工单位和监理三方。业主是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同时也是项目利益和责任的承担者,又是项目法人,具有相应的项目决策权、经营权、管理权。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单位的合同委托,向业主负责、为业主服务,监理工作应立足于监理和服务的双重性要求,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业主应给予监理单位一定程度的独立性,以便其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中切实发挥监理的作用,保证监理职责的贯彻执行。
其五,监理工程师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现阶段,世界各国都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环保工程建设日益增多,对此,为了提升工程项目环境治理的水平,监理工程师必须加强自身学习,在提高监理工作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同时,努力学习环保知识,从而促使监理队伍素质不断进步。
四、结语
综上所述,近年来,环保工程监理在全国已有一定的发展。但是,在环保工程建设中尚未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监理机制,导致环保工程建设存在诸多问题。本文着重分析了环保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并就加强环保工程监理工作提出了以上几点建议。
参考文献
环保监理规范范文2
关键字:环境 监理 资金 法律 规范
中图分类号:B82-0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长期以来,受各种因素制约,我们国家对公路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理一块一直都在两头治理的不正常情况中,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于建设项目过程中的环境监理一直是忽视的。当前的这种监理模式对于一些其他建设项目是可以的,比如工业建设项目,这主要由于其他一些建设项目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往往体现在项目建设结束之后,而对于公路项目这种建设周期长的项目,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从勘察期就开始了。对于公路工程环境监理中最重要的事情是要在施工期间,公路工程,这个时期对环境的影响是最大的。所以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交通环境保护日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除了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加强公路建设的环境管理段。和实施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会的环境管理工作的过程中,项目建设,确保环保“三同时”制度的有效落实,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很大的作用。目前国内外对公路工程环境监理工作日益重视,并且都已经不同程度地进行了实践,积累了很多丰富的经验。了解和分析国内外公路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和研究的进展状况,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公路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并逐渐形成一套科学而可行的环境监理规范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借鉴意义。而当前的公路环境监理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我国公路环境监理工作的主要问题分析
1.普遍缺乏环保意识,我国环保工作起步较晚,还没有在公众中普遍形成共识,从业主到受建设项目影响的群众普遍环保意识淡薄,这也成为了制约环境监理工作开展的外部因素之一。环境监理起步之初,需要业主的支持、施工单位的配合和群众的监督,具备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才有利于环境监理工作的展开。
2.与工程监理的关系问题,由于环境监理是新生事物,在一些工程中与工程监理是“铁路警察各把一站”,在实际工作中为了各自的工作目标可能发生一定的“冲突”。有时候甚至会重工程轻环保,造成环境监理的设置流于形式,缺乏自身开展工作的独立性。所以采取较科学而实用的监理模式,更好的搞好工程监理与环境监理的关系,使二者达到实质性的融合是当务之急。目前国外多数是单独设立一专门工程环境监理机构,“环保优先”,以此来制约工程对环境的破坏,此模式能够从根本上保证环境监理对工程建设中产生的环保问题进行有效的监督。但是我国尚处于发展中时期,经济和意识尚不够发达,如果强行按照国外的模式进行可能会导致“欲速而不达”。建议尽快开展工程环境监理模式研究和探讨,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监理模式。
3.法律依据缺失。目前,政府、学术界和工程界有许多种提法,例如:环保工程监理、工程环保监理、工程环境监理等。每一种提法在概念表述上的不同往往体现在其对工程环境监理的理解不同,造成实际工作中环境监理的方式、方法和监理的内容也不尽相同。环保工程监理只是工程环境监理的一部分,工程环保监理说法不正规,建议采用工程环境监理的说法,但此处的环境监理与环保部门以前所称的环境监理(现在称为环境监察)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应严格加以区分。工程环境监理目前的依据是法律、法规,和合同、设计文件等。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环保是原则性的规定,对所有建设项目,可操作性不强。公路工程管理,工程管理和项目管理的各种法律和条例并不直接基础工程环境监理。合同、设计文件的环境保护规则往往是一般,不具有可操作性。环境监理在很多,但每一个不具有明显的可操作性。只要可能,建议工程环境监理的法律和规定,为加强环境监督的工程环境监理,有明确和具体的基础。4.缺少素质过硬的监理队伍:我国的环境监理有多种组织模式, 其中最常见的是工程监理兼任环境监理的模式。但是这就要求环境监理人员要求很高的综合素质:要懂管理、工程技术、环境知识、环境法律,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要强。然而环境保护和环境工程技术人员很多不具备工程监理方面的知识、技能,而公路工程技术人员很多又不具备环保知识。 建议尽快培养一批既得工程技术又懂得环境保护技能的复合型人才,这样才能让工程环境监理工作逐渐规范和完善。
二、对公路环境监理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1.首先要重视对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要利用各种渠道,比如电视、广播、报纸、杂志以及大幅广告等强化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对尽可能多的人强化环境保护意识,也要通过这些媒介充分宣传,讲受众充分参与到公路环境监理过程中来,逐步地让受众了解公路环境监理过程中的环境问题,树立正确的环保意识,强化自身维权意识,从而更加促使施工单位的破坏环境的建设行为。也要对公路监理从业人员进行环境保护从业培训,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的环保意识。从而加强从业人员的环境保护监理主动性。
2.强化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
目前我国对于公路环境监理的水准比较低,主要是缺少素质过硬的监理队伍,国家交通部也从上世纪开始着手这个事情,并于2007年开始正式启动安全环境监理培训考试,虽然目前的考试还存在考试目的性过强,与实际应用些许脱离以及缺乏针对性比较强的专业教材和专业教师等问题。但这个考试的出现还是往好的方向走了一大步。这个资质考试的出现解决了目前公路环境监理过程中水平差距较大,人员素质千差万别的现象。为我国公路环境监理工作培养了一批合格的工程技术人才。但这项资质考试的发展还需经历很长的路要走。笔者认为应当借鉴其他资质考试的宝贵经验,进行全国性环境监理工程师考试,并设置门槛。同时引入绩效考核制度,把监理成果跟收入、奖金挂钩,从各个层面提高从业人员整体水平。已达到提高环境监理水平的效果。
3.加大对环保监理投资力度,并进行量化环境监理
环境监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施工单位在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造成污染,而当环境监理下发环境监理整改通知单时或监理指令时,由于没有量化指标,对同一个现象或问题,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处理结果。同时,在日常的监理工作中,工程监理人员往往需要一些具体而又有说服力的数据进行监理工作,如果环境监理同工程监理接轨,需要环境监理进行量化。进行环境监理量化工作,必然要求开展环境监测。通过开展公路监测,可及时了解该公路在施工期的各种工程为对环境保护目标所产生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对比环境监理开展前后工程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了解环境监理工作开展的力度、效果,实现科学的环境监理。建议尽快完善环境监理中的监测制度,使环境监理真正得到量化。由于工程概预算中没有实施环境监理的相关费用,缺乏专门经费,对环境监理工作的开展有一定的影响。工程环境监理的费用是由业主支付,但是当工作上有分歧时,举个例子,当质量,进度,成本和环保产生矛盾,环境监管,保护环境应该是第一,但成本是业主,业主可能提出的要求,环境保护,环境监理单位是一个被动和尴尬的境地。因此为环境监理站在流行的环境利益,公平的工程环境监理,表明环境费用由业主在项目资金到位的政府有关部门,由政府按进度付款的环境监理机构。资本是一定程度的环境监理工作。
综上所述,对公路建设来说,工程环境监理工作还是一个较新的课题和领域,在许多方面都是空白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有很多不成熟的地方。迄今为止,国内还没有对公路工程环境监理进行过系统而全面的研究,也没有对工程环境监理体系进行标准化和规范化。因此,尽快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工程环境监理之路,形成科学合理的,可操作性强的规范化环境监理体系是广大交通环保工作者的共同努力目标。
参考文献:
[1]贾赟.当前工程监理的几点问题及对策[J].山西建筑,2008,8
[2]罗卫华,艾传荣,张智慧.邵怀高速公路施工期环境监理的实施与研究[J].公路工程,2007.6
环保监理规范范文3
摘要:随着公路建设工程规模日益扩大,有关的环保监理内容随之也不断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高度关注。笔者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对我国公路建设工程环境监理现状开展了详细的分析,进一步探讨有效的解决方法,旨在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关键词:公路建设工程;环保监理;方法
我国过去实施的改革开放政策直接带动了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发展,尤其是交通建设当中的公路建设发展规模越来大,可是随之产生的环境破坏问题对人们日常生活构成严重的威胁[1]。由此,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开展有效的环保监理工作,
统筹兼顾工程和环境的关系作用很大。
1.关于施工环保工作程序以及监理模式的研究
1.1施工环保工作程序概述
施工环保监理工作按照有关的内容可以划分为5个部分,分别为:(1)根据工程合同以及设计等内容科学拟定监理工作计划。(2)监理工作计划拟定后,按照工程进程以及环保对策制定监理开展细则。(3)相关的计划与细则出台以后,在工程施工过程过程中开展环保监理工作,在检查环保对策落实情况之后对工程进行验收。(4)监理部门进行总结,向业主单位提交报告以及监理资料。(5)对竣工的项目开展验收,内容主要包括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
1.2施工环保监理模式简介
施工环保监理模式有3种,分别为:包容性环保监理、独立式环保监理以及综合式环保监理。包容性环保监理主要指业主委托监理企业对工程中的环保相关内容进行监理,重点对施工过程中生态保护以及环境污染防治等内容开展监管,确保工程在施工与环境两方面的质量均得有有效的控制。独立式环保监理指业主委托专业的环保单位对工程环保开展监督,环保单位具有独立权,只接受其业主的管理,可以和工程监理构建起并列的关系。综合式环保监理指工程的监理单位科学构建一个环保部门,组织专业的监理人员在总监的指导下制定合理的方案以及计划,对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的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等工作进行监管。
2.我国公路建设工程环境监理现状
2.1公路工程建设特点
公路建设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程,其具有以下特点:(1)质量高,建设时间久。公路工程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质量低的豆腐渣工程严重影响到百姓的利益,浪费国家资源,因此在公路建设中,必须要严抓其质量。同时,公路建设不是一蹴即成,需要经过一段较长的时间,一旦建成后,可长久投入使用。(2)投资大。公路建设是一项艰巨且复杂的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资,建设一条公路,通常需要投资上千万甚至上百亿。(3)面广、点多、线长。公路工程的建设所涉及的面比较广,且点多、线长,常跨越多个省、市,需要多家施工单位实施分点、分段地施工,才能建设完成。(4)受环境影响较大。公路工程建设属于全野外施工,且所涉及的路线比较长,因此其受环境因素的影响较大,公路路线所面临的地质水文条件及其气候条件均对公路工程建设产生重要的影响,而反过来,公路工程建设又可影响当地的环境,甚至对当地的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因此在公路工程建设中加强环保监理尤为重要[2]。
2.2公路工程环境监理工作难点
目前,我国公路工程环境监理工作所面临的难点主要在取、弃土场施工这一环节上,其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受土质征地的影响,取、弃土场易出现较大的变更,而这种变更往往对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且易破坏环境监理设计阶段时对环境平衡所做出的综合评价,给环境监理工作带来较大的困境;另一方面,在取、弃土场中,承包人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出现随意推挤、随意乱放的现象,致使取、弃土场环境遭到严重的破坏。
2.2.1 法律监督不到位
我国目前在工程环境监理方面拟定的法律法规较少,甚至有关的工作指南依旧还在编制中,由此导致环保监理单位只能依照相关的合同实行监理。但是因为部分合同存在内容单调的现象,在具体工作中并不足以产生约束的作用,加上受到环保投入较低以及对策落实不到位等因素的影响,造成违规行为难以按照法律处理。
2.2.2 缺乏相关的监理依据
工程的环境监理工作如果缺乏相关的数据,那么其具有的说服力也就明显被降低,同时资料也包含大量的现场记录数据。可是我国当前公路建设工程环保监理工作却不具备数据统计技术,对此,造成工程环境监理缺乏相关的监理依据。
2.2.3 环境保护中产生工作量化现象
因为没有形成统一标准以及量化指标,建设单位通常会使用不够清晰的概念来阐述施工时环境受到的污染,监理单位却将其作为依据来指导环保监理工作。但是由于各人理解能力存在差异以及污染程度模糊,会产生多种解决方案与结果。因此,建设单位应该给环保监理部门提供能够量化的数据,确保其能够科学地开展监理工作。
2.2.4工作人员专业水平过低
我国目前拥有的环保监理人员中,同时具备工程监理以及环境保护专业知识的人才比较少,要么具备丰富的工程监理经验但是严重缺乏环境保护专业知识,要么就是掌握丰富的环保专业知识可工程监理经验寥寥无几。从另外一层意思来说,也就是能够将理论结合实践的人才少之又少。
3.提高我国公路建设工程环境监理效果的方法
3.1紧抓公路工程环境监理的工作重点
取、弃土场施工是公路建设过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难点,同时也是公路建设过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重点,在这阶段,监理人员必须严抓环境监理工作,施工准备前,其必须做到实地探查,全面、准确地掌握取、弃土场的实际环境情况,以便及时、科学地做出相应的对策;若取、弃土场出现较大的变更,则必须谨慎处理,加强实地调研,同时必须提高对承包人的要求,要求其在上报征地报告时,必须附有相应的环保措施,且需经监理方认可后,方可实施征地[3]。此外,监理人员还需加强监督工作,督促承包人履行其相应的环保措施,切实地保护取、弃土场的环境。
3.2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国家立法部门应该加大立法力度,制定出有效的法律法规,给环保监理工作提供法律保障。然后监理单位应该高度重视环保监理工作,合理将其归类到工程监理体系中。另外,将施工单位以及管理部门的职责一一明确,确保环保监理工作可以做到有法可依和循序渐进。
3.3 科学构建环境监理资质认证体系
科学构建环境监理资质认证体系影响很大,可以直接决定环保监理体系能否达到规范化,认证体系在内容上主要包括人员资质认证与环保监理单位资质认证。我国当前还没有形成环境监理注册制度,环保监管工作人员上岗主要以开展培训班类型的培训后获得合格证书的形式。所以,工程监管单位应该逐步建立环境监理注册制,目的在于保证环保监理体系可以达到规范化。
3.4提供足够的资金
经过调查发现,国外公路建设工程在环保方面的资金投入大约只有10%,我国在该方面的资金投入更少,连总概算的1%也达不到。针对这种情况,国家应该给环保监理提供足够的资金,应该把环保资金投入归纳到建设项目概算中一起批复。
3.5 构建一支综合素质高的监理队伍
环保工作的有序开展离不开专业环保监理人员提供的帮助。虽然我国现阶段均会先对环保监理人员实行培训后才让其开展工作,但是因为教材不合适以及培训教师水平参差不齐,很难提高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随着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越来越成功,监理单位应该借鉴此模式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从而构建一支综合素质高的监理队伍。
综上所述,我国的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保监理还存在很多问题,从而影响到环保监理工作的开展。面对环境保护意识越来越强烈的今天,国家应该和相关建设单位共同努力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做出贡献。(作者单位: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
参考文献
[1]刘忠志.浅谈公路工程中的环境保护监理[J].科技风,2010,10(07):125-126.
环保监理规范范文4
【关键词】环保工程全过程控制 管理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环境为我们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必需的资源和条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已经作为一个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提上了各国政府的议事日程。保护环境,减轻环境污染,遏制生态恶化趋势,成为政府社会管理的重要任务。对于我们国家,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解决全国突出的环境问题,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政府面临的重要而又艰巨的任务。
一、环保工程的含义
环保工程是指特定为环境保护所做的工程,由于工业发展导致环境污染,而以某组设想目标为依据,应用有关的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通过一群人的有组织活动将环境污染问题去处理解决的一些工程。
环保工程的内容主要包括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利用工程,以及噪声控制工程等。
我国环境现状
环境污染问题严重。污染问题是人类社会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它也是人类社会活动的必然产物。虽然经过多年的治理,我国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基本得到控制,但是,环境污染问题依然相当严重。
生态恶化趋势加剧。生态环境是人类生产和生活中与之发生联系的自然因素的总和,人类的活动必然对这些因素造成或多或少的影响。目前,我国生态环境破坏的范围在扩大,程度在加剧,危害在加重。土地退化严重,全国水土流失面积达367万平方公里,约占国土面积的38%。
全过程控制要注意的问题
1、在编制进度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各阶段工作之间的合理搭接。各工作相对独立,但内容上有一定联系,时间上有一定搭接。搭接时间越长,建设工程的总工期就越短。但是,搭接时间与各阶段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有关,都有其合理的限度。因此,合理确定具体的搭接工作内容和搭接时间,也是进度计划优化的重要内容。
2、抓好关键路线的进度控制。进度控制的重点对象是关键路线上的各项工作,包括关键路线变化后的各项关键工作。显示了早期编制进度计划的重要性。当然,对于非关键路线的各项工作,要确保其不要延误后而变为关键工作。
四、环保工程全过程控制管理
1、建立健全环保工程建设监理机制。推选工程建设监理是我国工程建设体制中一项重要改革。近几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作为工程监理重要组成部分的环保工程监理,在全国已有一定的发展。但是由于在环保工程建设中仍未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监理机制,在环保工程建设中存在问题还比较多,其中缺乏有效的行政和环保工程建设监理是比较主要的问题。因此要加强环保工程建设监理,必须制订、颁布环保工程建设监理的法规,尽快建立健全环保工程建设监理机制。只有建立健全了环保工程建设监理机制,做到以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项目法人制为中心,以工程建设监理为对象,以政策法令、技术标准、工程合同为依据,以有效地控制投资,确保工程质量,并对加快工程进度起到积极效果。
2、发挥监理职能。认真执行监理程序环保工程建设监理是对工程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理。环保监理单位必须严格履行监理合同,对承接的环保工程建设监理项目负责。监理单位有机地把建设项目的业主责任制、招投标、承(发)包合同制连接起来,以经济合同为纽带,以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的目的,实行“投资、质量、工期”三控制,做为“合同、信息”两管理及工程项目间各方的组织协调,充分发挥环保监理职能。监理工程师在明确监理任务的情况下,根据完成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制定了监理工作大纲、监理条例与监理实施细则。为了保证监理工作的质量,除了具备各自的专业知识外,还应熟悉有关合同和法律方面的知识。在实施进度控制中,要求施工单位按合同编制总工期和每月施工计划,报监理批准执行。在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矛盾时,根据实际情况利用定期的每周“现场协调会”和每月的“工地例会”等形式,在保证&考试大&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对工程进度的调整。
质量控制是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工作的核心,是工程建设成败的关键,是实现建设监理三大目标的重点,而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又是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控制的重点。在质量控制的整个环节,监理部门应采取有效的质量监控手段,对施工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监控。在审查开工申请时做到三个不准:即人力、材料、机械设备准备不足不准开工,未经检验认可的材料不准使用.前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后道工序不准进行。对于特殊工程施工监理中,还必须注意对人员自身防护措施的管理,防止污染源对人员的伤害。
在合同支付过程中,监理部门以合同文件为依据,工程质量为基础,施工质量为保证,测量核实为手段,进行结算签证。对所有的工序,依据技术规范,验收评定标准,对质量进行验收,其检测试结果要求表格化、数据化,合格的签署质量认可书,并以此作为指令和支付凭证。无监理开工或质量合格签证手续的,暂缓支付或不予结算。对质量检验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则下达指令支付结算。监理部门必须充分发挥监理职能,公正地维护业主和承建单位的利益,有效地促进施工承包合同的履行。
3、正确处理好业主、施工单位和监理三方的关系。业主是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是投资项目利益、责任的承担者及工程建设的所有者,是项目法人,因而具有相应的项目决策权,经营权和管理权。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单位的合同委托,向业主负责,为业主服务,监理工作应立足于监理和服务的双重性要求,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业主应考虑给予监理单位较大的独立性,以便在“三控”、“二管”、“一协调”的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只有赋予监理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给予第三方奖罚的权利,才能保证监理职责的贯彻执行。
在不违背合同原则下,监理部门与施工单位团结协作是重要的,它能促进质量的不断提高,监理工程师除了监督检查外,更重要的是帮助施工单位制定良好的施工方案和提高质量措施,实行超前指导,避免和养活质量事故的发生。在环保工程建设期间,监理和施工的来往最为频繁,双方往往在工程质量、工程计量和索赔问题上产生矛盾,监理方应本着对工程负责的精神,以合同为依据,相互协商,积极地解决问题。做到在切实维护工程建设单位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注意实事求是地维护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4、格规范化、市场化、竞争化。由于环保工程所涉及的内容较为新颖,项目组成较为复杂,往往是个别企业具备资质条件,因此在如何控制造价方面所涉及的问题较多。首先,常规的造价控制是按评审后的施工方案,参照现有的市政、土建预算定额进行费用审核,往往偏差较大。如果能把较成熟的项目单价报审物价部门,对造价控制统一性、标准化有较大好处。其次,环保工程中较多施工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或者处于半企业半事业的转型过程,如何推向市场化也是必须解决的问题。另外,从施工主体来说,施工方属于企业行为,但是又不具备完善的竞争机制,往往很难控制较低造价,因此需要尽快开放市场,完善竞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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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监理规范范文5
【关键词】环境管理;环境监理;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
1 环境监理与环评的关系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新开工项目必须经过有关专家对环境影响评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国家环境主管部门审核,该项目是否通过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为环评批复 。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是指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评及其批复文件、环境监理合同等,对建设项目实施专业化的环境保护咨询和技术服务,协助和指导建设单位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各项环保措施。由环境监理的定义可以看出,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是开展环境监理工作依据的一部分。环评主要针对的是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整体上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设计阶段环境监理、施工期环境监理、试运行阶段环境监理,三个环境监理阶段均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要求,分别对设计、相关环保设施的具体建设情况、项目试运行环境影响状况进行与环评及批复的符合性进行监理。另外,对于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的介入,不仅能够使环境影响评价措施落实到位,还能通过环境监理提供的专业咨询服务使项目建设过程对环境的影响尽量的削减。
通过分析可以看出,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是开展环境监理工作依据的一部分,而环境监理又是保证环境影响评价中相关削减环境不良影响对策和措施落到实处的有效措施。特别是施工期环境监理,不仅能保证各项环评要求落到实处,而且能保证一些施工期间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在施工期间环境影响有效的得到控制。
2 环境监理与环保“三同时”的关系
环境保护“三同时”是指中国《环境保护法》第26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现有监管力量不足,难以对所有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检查,使得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环境问题在投产后集中体现,给环保验收管理带来很大压力。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环保措施和设施“三同时”落实不到位、未经批准建设内容擅自发生重大变动等违法违规现
象仍比较突出,由此引发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时有发生,有些环境影响不可逆转,有些环保措施难以补救。
在环境监理过程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等,检查主体工程配套的环保设施设计是否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的要求进行落实,已落实的要对其与环评报告及批复的相符性进行审查,还应审查环保工程采用的治理技术是否先进,治理措施是否可行;在建设过程中,对配套环保设施建设情况与主题工程同步性进行监理,保证建设符合“同时建设”的要求;通过试生产环境监理,对配套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生产及运行情况进行监理,保证环保设施按照相关环保法规要求“同时投入使用”且达到预期环保目标。
通过环境监理过程可以摆脱“三同时”缺乏监管的情况,使“三同时”制度落到实处,实现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环境监管。
3 环境监理与环境监察的关系
环境监察是一种具体的、直接的、“微观”的环境保护执法行为,是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实施统一监督、强化执法的主要途径之一。环境监察要突出“现场”和“处理”这两个概念,即环境监察是在环境现场进行的执法行为,环境监察不是“环境管理”。环境监理是一种第三方咨询服务活动,借助其在环保专业及环境管理等专业领域的技术优势,引导和帮助建设单位有效落实环评文件和设计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在建设单位授权范围内,协助建设单位强化对承包商的指导和监督,有效落实“三同时”制度。
由“环境监察”和“环境监理”的定义可以看出两者存在着较大的区别,环境监察是一种执法行为,而环境监理是一种第三方咨询服务活动。环境监理的工作能够对环境监察对象提供相应的专业服务,一方面减少了环境监察对象因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另一方面相关的环境监理资料能够为环境监察执法过程中提供所需的关于项目详细的环保相关资料。
4 中国环境监理存在的问题
中国环境监理起步较晚,正处在摸索阶段,尽管在技术支持和管理方法上积累了一些经验,但还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环境监理的发展。首先,中国环境监理缺乏法律保障。目前,中国尚没有开展环境监理的专门法律规定。现行工程环境监理主要依靠试点项目带动并借助行政力量进行推行,通常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中提出实施环境监理的要求,以此推动环境监理工作的开展,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环境监理行业发展缓慢。
其次,环境监理制度和技术质量保障体系不完善。全国性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范围、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要求尚未形成。环境监理技术规范、技术细则、标准、指标考核、验收及收费指导标准尚没有统一的规范体系。
另外,缺乏专业的符合环境监理发展实际的人才培养机制。由于中国环境监理发展较迟,目前还缺乏专业环境监理人才培养机制,环境监理人才队伍业务素质良莠不齐,知识结构不够系统。
因此,推动环境监理的立法,对环境监理行业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只有通过立法确立中国环境监理的法律地位,统一环境制度,建设完整的环境监理技术质量体系,完善适合环境监理发展的人才培养机制才能够真正地提高中国环境监理在环境监理过程中的作用。
5 结语
环境监理介入建设项目是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性、落实“三同时”制度、实现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环境监管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工程环境保护目标的重要保证。环境监理工作不仅能够避免建设单位因缺乏环境专业知识引起的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也能为环境主管部门分担部分环境管理的负担。
然而,由于中国环境监理起步较晚,在法律保障、制度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只有不断的完善,环境监理工作才能发挥出在环境全过程管理当中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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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监理规范范文6
关键词:环境监理;建设项目
中图分类号:X328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3-0000-02
一、研究背景
我国环境监理工作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近些年,虽有一些学者在环境监理评价方面作出了一些诸如构建指标体系或量化监理指标的工作,以此对环境监理效果进行总体评价,但仍未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对于整个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的过程控制研究及环境监理阶段性效果分析尚有欠缺,而如何进行施工期环境监理过程控制,如何对环境监理阶段性效果进行评价,并以此作为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过程中的调控手段,更是缺乏系统的研究。故就该领域而言,仍处于初始探索阶段。因此,我们选择了第一批试点省份中成果突出的陕西省及辽宁省作为此次学习调研的省份,了解这两个省从政府层面出发,建立环境监理制度体系及管理体系、人员培养的思路。
二、陕西省环境监理工作调研情况综述
1.监理概况
陕西省环境监理起步于2004年,在环保部宣发的第一批环境监理试点城市之前,陕西省就已经开展了相关的环境监理工作。
立足省情,为实现建设项目过程管理无缝对接,原陕西省环境保护局于2004年决定引入建设项目第三方环境监理管理模式,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局和陕西省建设厅联合了《关于在建设项目中加强工程环境监理的通知》(陕环发[2004]243号),正式拉开了陕西省环境监理工作的大幕。在锦界煤矿煤电一体化二期工程竣工后,陕西省环境监理工作具有较大突破。2006年12月3日,省人大通过《陕西省实施办法》,其第三十一条规定:已经批准的施工周期长、生态环境影响大的水利、交通、电力、化工、矿产资源开发等建设项目,在其建设过程中应当进行环境监理。
2.环境监理工作主管部门
陕西省的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由陕西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督管理站负责,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关于建设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开展建设项目施工期的环境监理管理与考核;承担省级审批的建设项目试生产技术核查工作等。
3.资质审核管理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资格备案证书的有效期限为两年,在此期间咨询机构可以从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资格备案证书中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内容。两年之内的所有业务内容都要报审省环境监督管理站备案,包括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合同、环境监理实施方案、环境监理细则、环境监理阶段报告、环境监理总结报告等所有关于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监理内容的报告书单。所有业务内容都由环境监督管理站统一制定、印刷,形成唯一的标准格式,环境监理机构提交的备案内容作为公司环境监理资质健康审核的纸质内容。
4.法律法规技术规范
经过约十年的摸索研究,陕西省制定了一系列的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技术规范。包括了:陕西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规范 (陕西省地方标准 DB61)、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实用手册、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实施方案技术要求、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报告技术要求等,均具有切实可行的法律效益。陕西省环境监理相关制度是政府机关同意,企业从事人员都遵守的一整套的政策法律法规体系。
5.市场化管理机制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合同,由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督管理站制定统一合同模板,所有环评批复中要求须开展环境监理工作的建设项目工程签订环境监理合同都以此为唯一标准合同,并且在环境监督管理站备案。对于环境监理合同中的合同价格,则完全市场化,一般会由成本核算法来拟定合同价格,或者参照工程监理收费标准进行核算。对于某些公司恶意压低合同金额扰乱环境监理市场秩序的,由行业自己排查和治理,省环境监督管理站在资质备案证书续发时将此作为是否续发参考。
三、辽宁省环境监理工作调研情况综述
1.监理概况
辽宁省是重要的老工业基地和最早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沿海省份之一,从2004年起探索环境监理工作,2010年6月被环境保护部确定为环境监理试点省。截至2013年11月目前,辽宁省内近400个国家、省级审批的建设项目开展了环境监理,基本覆盖港口、公路、铁路、风力发电、水利水电、石化化工、冶金机械、输变电等行业。
辽宁省重点对环境监理工作进行不断探索,找到了一条适合辽宁特点的环境监理工作模式。辽宁省共经历过4个阶段的探索:指定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为环境监理机构,选择工程监理单位来承担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将环境监察部门作为环境监理机构,选择环评单位承担环境监理工作。实践证明,这4种模式均存在弊端。
2.环境监理工作主管部门
辽宁省的环境监理管理工作由原环境监察局过渡至环保厅项目管理处和环境工程评估审核中心负责,这两个部门又有着不同分工。环保厅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负责从国家级、省级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批复上要求项目必须开展环境监理工作。环保厅项目管理处则负责环境监理有关的具体工作管理,如负责上报审批的重大项目的推进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在建项目的环境监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监督管理环境监理机构资质和相关执业资格等。
3.资质审核管理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负责对环境监理机构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拟开展环境监理的机构应当向辽宁省环境保护厅提出申请,经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审查认定并报环境保护部备案,取得业务范围为环境监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环境监理机构资质核发满4年的,应当重新申请认定。环境监环境监理人员在环境监理过程中,严重失职、弄虚作假、致使所承担的建设项目出现较大问题,项目管理处将酌情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者取消环境监理从业资格等处理。
4.法律法规建设
2007年5月辽宁省出台了《辽宁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管理暂行办法》,作为省内首部环境监理工作的法规。2011年1月,辽宁省人大出台了《辽宁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通过辽宁省环保厅的积极推动,在条例中写入了环境监理要求,规定“对涉及饮用水水源、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施工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等重要的排污建设项目,逐步建立环境监督制度,实施环境监理。”自此,辽宁省环境监理工作在立法上有了保障。
辽宁省自2012年全面实施《辽宁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管理办法》,建立颁发环境监理资质制度,扩大了专业监理从业队伍,确立了项目单位出资、监理机构具体负责、环保部门监督工作模式。
5.市场化
辽宁省环保厅为保证环境监理市场化工作正常推进,开通了辽宁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网。省内具有环境监理资质的机构信息、各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进度、环境监理项目招投标信息等均公开于网站内,保证辽宁省内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及市场化健康发展。
四、宁夏区内环境监理工作调研情况综述
近年来,随着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的发展,建设项目的数量明显上升,由于宁夏不在环保部公布的第一批、第二批环境监理试点省份,因此宁夏还没有本土环境监理机构,区内的环境监理法规制定与推行还处于空白期。环评批复有要求开展环境监理工作的区内新建的省级以上审批的建设项目及生态项目的环境监理工作实际均由外省具有环境监理资质的机构竞标并进驻宁夏开展的。而开展了环境监理工作的项目均是由区外的机构承接,部分再转由区内环评单位代接;对于跨省的建设项目则直接由外省环境监理单位开展环境监理工作了。这对于我区的环境监理工作缺乏着统一要求与管理,环境监理工作质量及监理报告的质量均较低。
更严重的是,未环境监理工作的建设项目及生态项目在动工过程中缺乏了环评批复中对于环保方面要求的全过程监管,施工过程的破坏、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等对于环境的负面影响都是不可逆的。若未开展环境监理工作,诸如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等是否符合“三同时”建设要求、以及其建成后的技术参数、材料规格是否符合环评报告中的要求都缺乏着动态跟踪,只能在项目竣工验收时才能发现问题,到时候为时已晚。
五、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