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会计笔记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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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会计笔记

基础会计笔记范文1

通过紧张的面试,我终于如愿进入到xx有限公司出纳岗位实习,实习期为三个月。学财务近四载,但真正的接触实际的工作,这还是头一次,心里难免有些忐忑。好在单位给我安排的老师比较理解我现在的心情,马上带领我熟悉出纳的工作流程。xx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服装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中韩合资企业,往来款项主要以电汇和承兑汇票为主,现金的收付较少。但由于我初来乍到,对很多业务都不熟悉,老师给我讲的第一课便是现金收付时要需要注意的地方。比如收到现金要当面点清金额,还有学会辨别真币假币,虽然单位有验钞机,但机器只是辅助工具,验钞机检验过后必须在清点一遍。点清金额后,便要开出收款收据,详细写明付款单位的名称、认证填写大小写金额等,在审核无误后在收款收据上签字以及加盖现金收讫章。这一周学的内容不是很多,最主要的还是尽快适应单位的节奏以及熟悉各个部门的工作,以便在工作中能很好的协作。

第二周:

通过第一周的环境适应阶段,我也基本上跟的上单位的节奏了。但仍是对出纳岗位的工作感念有些模糊,之前,我以为出纳只是跑一下银行,算一下现金,认为只不过是些简单而琐碎的工作。在实习过程中的探索和工作后,我改变了原来的看法,即使琐碎的工作也是很不简单的。

这一周我的主要学习任务是“跑银行”。单位收付业务主要是通过银行完成的,所以这一周我的工作量突增,几乎一半的时间是在各个银行之间穿梭。挂号、排队、填写汇款单、取款单。回到单位后,还要打出银行对帐单,然后填写收款收据,加盖银行收讫章。最后便运用到在学校学到的知识了,那便是登日记账。把每一笔款项仔细认真的登记在账簿上。

第三周:

这一周正好赶上月底,我在老师的带领下,对库存现金、银行对账单以及日记账进行了全面的清点,做出现金、银行存款月报表交到会计处。并除去企业必要的零星开支后的多余现金存到银行,当然这个任务一如既往的交到我手上。月初是财务科最忙的阶段,不但要结账还要填制凭证做出报表并缴纳税金,虽然我不是会计人员但也非常忙碌,要把收到的收据、电汇单据、增值税发票、车票等等一系列的单据分门别类后交到不同职责的会计处。虽然紧张忙碌但我也感觉到从没有过的充实,在所有人都忙碌的时候我也身在其中,这让我感觉到我终于成为财务科的一员。

第四周:

加上这一周,我在单位实习了差不多一月了,由于要写毕业设计的原因,我无时无刻盯紧财务科的一举一动,连套近乎带打听的,生怕哪些纰漏被忽视过去,被问起时也是含含糊糊一语带过。终于在老师的“逼”问下,我缴械投降道出实情。在老师的笑声中我有些尴尬。但老师还是帮我拟定题目并指出企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但这些现象也是大多数单位常见的,虽然知道危害性但多数企业还是这么做,这也是不可避免的。这多数企业中自然也包括我在的单位。老师说着还拿出一个夹“白条”的文件夹给我看,文件夹中存放的都是被借用现金后打的白条。老师还开玩笑的说了一句,这正是体现了中国的国情,人情味儿浓重啊!面对老师话,我有些茫然,大的道理我也讲不出来,但总感觉有些气闷。

第五周:

老师马上就要被调到总公司了,我也即将上任,但心里还有有些不确定,不确定能否胜任这项工作,不确定是否和能同事相处愉快,但“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即使再忐忑,也终需一个人面对。老师走之前嘱咐我,掌管钱不是小事情,所有与钱有关的东西都必须仔细认真,一旦发生无误损失的不单是公司,我们自己的损失更严重,以后有什么问题三思而后行,遇到不懂或是不确定的要及时打电话问我。原来,一个好老师并不只是教会你业务而是让你明白自己肩负的责任。

第六周:

老师走后,我便独立完成自己的工作。每天提前到单位,打扫完卫生,迎接一天的忙碌。单位的业务往来很频繁,所以即使的开出发票是必要的。进入发票管理系统,核实剩余发票张数,然后把购货方积攒的几笔销售认真核实后,开出发票。记得第一次开发票时,按照老师的要求先转换税额,把含税金额转换成不含税金额,输入购货方资料然后打上销售商品批号已经数量金额等,最后确定填制人审核人,完成这些后,拿出一张空白发票对齐,紧贴着打印机边缘放入。原本以为一切都很完美,谁知打出来后才发现打出的字体都不在本栏内,统一向上挪了一行。老师无奈,把这次的发票作废后又取出一张新的,并且很严肃的告诉我,这是本月作废的第三章发票了,这时我才知道一个月只能作废三张发票。现在自己开发票,依然如第一此时那般紧张,为了防止重蹈覆辙,我先把发票打印到一张废纸上,把发票那下一联附在上面,确认没问题后,才正式打印。现在想来无论何时,谨慎都是有必要的。

第七周:

工作一如既往的进行着,除了每天完成自己的工作外,让我感触最深的便是接听公司的电话。刚开始接听电话时,单位的人都不认识,关于单位业务往来的事情也不熟悉,接起电话来问的第一句便是:你好,你找哪位?第二句是对着财务处的人员说:那位是xxx啊,有人找。还好经过时间的磨练,再接电话时已经没那么发怵了,但还是重复重复再重复的说:哦,这个事情我不清楚,您稍等,我帮您联系一下xxx。

第八周:

这一周过的挺愉快的,原因就是马上要发工资了。虽然只有很少的几百块,但对我来说还是很激动的。由于xx有限公司主要是生产服装生产业务,所以工作人员工资分成两部分来核算。第一部分是车间工人的工资,第二部分是管理人员工资。不知什么原因,大概是会计们太忙了,所以核算职工工资的任务也落到我的身上。领导对我还是不太放心,在核算完毕后,让我交给会计部的老师们核实一下,结果证明领导还是很有先见之明的,有几人的工资我果然算错了。教训啊。。。不过经过工资核算我发现,原来传达室的大爷也是管理部门的。

第九周:

工作中,挨批是难免的,很不幸的是我在领导极度郁闷且无处发泄的时候去撞了枪口。这件事件的起因是一张传真件,在一般情况下,购货传真理应是传到销售部门的,但不知为何,这份资料传到了财务部。在收到传真后,财务部领导让我跑跑腿给销售部送过去,但当时我手上还有一件紧急的事情处理结果就把这件事给忘了,直到销售部接到购货方的急电风风火火的赶过来,我才记起还有这么件事。由于我的疏忽,导致货物晚发了一天。事情有多严重我是不知道,但看领导的脸色,我知道有我好看了。解释就是找理由,而对领导解释就是找死,所以我选择沉默。由于此事件,我深刻认识到自身的不足且积极的改过自新,以后遇到应急的事先找个便签记录下来。很多时候笔记比脑子管用。

基础会计笔记范文2

论文关键词: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税务处理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1]。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为此,财政部也专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来规范企业固定资产的核算,2008年1月1日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也对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作了明确的规定,但由于二者的立足点不同,使得会计和税务处理上产生了差异,为了进一步探讨二者之间的差异,为财务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本文对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处置方面的差异进行系统的分析会计处理,先总结如下。

一、固定资产的确认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中指出固定资产是指满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有形资产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同时应当满足下列条件: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此外,准则中还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的,才能够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的损益。《企业所得税法》则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纳税年度的有形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同时明确的指出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虽然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都应当作为固定资产[2]。

两者的区别在于,税法对固定资产的确认和界定标准较为明确、具体,但会计准则则较为模糊。

二、固定资产的计量

1.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在会计处理上,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其中包括以下情况:①企业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的实际价格,相关税费,还包括使该项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前所支出的运输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的服务费等;②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计量;③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合同约定的价值确定,但资产不公允的部分除外;④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当考虑弃置费用,企业必须预计该笔支出并计入资产的初始价值[3]。

在税务处理上,针对以上四种情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①外购的固定资产,按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计税基础,而运输费、安装费则作为当期损益;②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前实际发生的支出作为计税基础;③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签订的合同中的价格与市场价格中孰低价格入账,包括在签订合同中发生的相关费用;④税法明确规定除特殊行业的弃置费用允许在税前扣除外,一般企业则不允许预计弃置费用在税前扣除。

2.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 在会计处理上,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的都应当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若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会计处理,则计入当期损益。而在税务处理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①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②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③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④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4]。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企业改变房屋、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除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以外,应当增加该固定资产原值,其中延长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还应当适当延长折旧年限,并相应调整计算折旧。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支出:发生的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一定比例以上:发生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延长一定年限以上;发生修理后的固定资产生产的产品性能得到实质性改进或市场售价明显提高、生产成本显著降低:其他情况表明发生修理后的固定资产性能得到实质性改进,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增加。可见,税法与会计准则关于修理费用的处理是不同的小论文。

三、固定资产的处置

在会计处理上,固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予以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5]。固定资产盘亏造成的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投资转出固定资产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业务核算应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及应缴纳的相关税费作为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税务处理上,企业出售、转让固定资产,应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确认为转让财产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该项资产的净值和转让费用。企业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债务重组、分配股利和捐赠等,都要视同销售。企业所得税规定的处理固定资产损失,包括企业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发生盘亏、淘汰、毁损、报废、丢失、被盗等造成的净损失[6]。此外,对外投资转出固定资产,应在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全部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会计处理,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四、总结

除此之外,企业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取得的同定资产,由于会计准则与税法的规定不同,也会使同定资产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产生差异[7]。在实际工作中,对于一项固定资产而言,上述情形可能单独存在,也可能同时发生。财务人员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分析,正确地进行纳税调整,准确地计算出企业各期的所得税费用和应交所得税[8]。综上所述,由于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分属不同的领域、基于不同的目的、服务于不同的对象,因此两者在固定资产的核算处理上存在差异是必然的。在会计核算中,我们应根据差异的性质将其划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采用一定的方法对应纳税所得额作出相应调整,从而使财务会计核算既能客观、真实地提供财务信息,又能使税法制度得到全面的贯彻执行,确保税收任务的完成。

【参考文献】

[1]陈静,李隽,税敏,论固定资产的税务和会计处理差异[J],天然气技术经营管理,2010,4(4):74-75.

[2]付艳,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及其调整[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0,13(3):24-25.

[3]陈钧,固定资产的会计和税务处理比较[J],现代商业,2009,2(8):238-239.

[4]张建斌,固定资产会计与税务处理的差异[J],时代金融,2009,1(11):127-128.

[5]马雷金,固定资产业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之差异[J],财会月刊,2007,6(4):84-86.

[6]张晓芳,浅谈固定资产的税务及会计处理[J],财会天地,2011,4(74):107-109.

[7]许建德,浅议固定资产会计的涉税处理[J],中国外资,2010,11(229):130-131.

[8]刘磊,新《企业所得税法》与新会计准则的差异分析(之三)固定资产会计与税务处理的差异[J],国际商务财会,2007,226(10):8-10.

基础会计笔记范文3

关键词:合并商誉 负商誉 减值测试 商誉摊销

1.合并商誉的概念

合并商誉,是指在企业控股合并时,控股公司购买被控股公司的价格与被控股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通常也被称为购买商誉。若合并商誉的值为正,则称为正商誉,反之则称为负商誉。在企业合并中,合并报表中要反映合并商誉,而对于如何处理合并商誉,各国会计界在理论上有不同的理解,在实务上也存在着很大的区别。不同的商誉处理方式将会对资产负债表以及利润表中的相关因素产生不同的影响,这种影响对于并购中的议价问题以及最终并购成功与否起着重大的影响。

2.中美日以及《国际会计准则》对于合并商誉处理的简介

2.1我国对于合并商誉的处理

我国财政部2006年2月正式的新会计准则体系规定:将合并商誉从合并价差中分离出来在合并报表中列示,并以对合并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来代替合并商誉的摊销。当商誉发生减值,通过减值测试测试出时,将进行相应的抵减,当商誉出现增值时,根据谨慎性原则不对增值部分提增,但这项信息可以作为表外信息提供给经营者作决策参考之用。在对待负商誉的问题上,财政部则统一要求取消摊销。

2.2美国对于合并商誉的处理

2001年FASB的财务会计准则规定,将商誉的系统摊销改为减值测试,商誉的减损确认为损失,未减损则不予摊销,合并之后若出现商誉减值的现象,应进行减值测试。此外,美国不确认负商誉,如果产生负商誉,则先冲减收购中获得的不可观测市场的无形资产的价值,冲减后仍有差额,则按一定比例调减所有可折旧的非财务性资产及所购买的其他无形资产的值,若仍有剩余,则全部确定为收购当期的非常利得。

2.3日本对于合并商誉的处理

日本对于商誉的处理是,首先,商誉的计算是以购买价格与被购买公司的账面价值而不是公允价值的差额来计算的。其次,日本商法规定,对于购买价格与购买公司的账面价值的差额是由于企业的长期超额能力产生的,所以商誉应计入“无形资产差额”中,否则分摊入各相关资产。另外,关于商誉的摊销,日本的处理是商誉可在5年内摊销,也可一次性从当年收益中冲销,但不可冲销准备金,并且商誉可在税前扣除。

2.4《国际会计准则》对于合并商誉的处理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2003年末对商誉的会计处理做出调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企业合并》(IFRS No.3)指出企业必须且只能采用购买法合并,并对合并商誉采用减值测试法。即通过比较商誉所属的现金产出单元的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若发生减值并且其减值额小于商誉账面价值,则直接计入商誉的减值额;若发生的减值额大于商誉账面价值,直接冲销商誉,剩余部分再分摊到其他资产。

3.各国对于合并商誉处理的报表列示

为了能够更进一步的理解合并商誉的不同会计处理对于合并报表的影响,现以信华公司收购协和公司的模型为例,对各国商誉的不同处理做以下比较:

2009年12月31日,信华公司与协和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信息以及公允价值信息如下表所示。2010年1月5日,信华公司发行1000000股换取了协和公司的全部股份,当时,信华公司的每股市价为14元。

现分别假设信华公司为中国公司、美国公司、日本公司和使用《国际会计准则》的公司,在2009年年末的时候,合并后的公司盈利50万元。现分别以这三种国家对于商誉的会计报表处理来探讨当信华公司分别为上述三个国家时合并后新的信华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以及税前利润的影响情况。

通过上述表格的数据,我们分析发现:

第一,从总资产的角度来看,协和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不相等,导致在最终的合并报表中,信华公司(日本)的合并总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它国家的价值,这无疑使信华公司(日本)合并后的资产负债表更加具有吸引力。

第二,从税负的角度来看,日本允许商誉可一次性冲销本年收益,然而其他国家却不允许,仅从商誉的角度来看,日本独特的处理方式将使得其在合并的第一年少缴税共计110000*55%=60500(元),这在某种程度上使企业减轻了税负。

第三,从利润的角度来看,由于中国、美国以及《国际会计准则》对商誉的处理办法均为进行减值测试,所以商誉的产生对利润并无太大的影响。但是对于日本来说,由于商誉可一次性冲销本年收益,所以,日本的合并当年的利润将比使用其它会计准则的信华公司少110000元。

综合上述三点我们发现,日本的商誉处理方式从总资产的角度来说是最有利的,但其一次性冲销商誉的方式对当年的利润就不那么有利了。但如果公司看重的不是利润而是合理的避税的话,那么总体来说,日本的处理方式是最有利的。

4.对我国商誉会计研究和规范的启示

4.1加强商誉的理论研究,推进商誉会计实务的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转变,跨国并购和股份制改造成为了经济发展的潮流,导致出现巨额的外购商誉,但是我国并没有完善的商誉准则,这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我国对商誉的理论研究水平不高,不能形成合理的规范和方法来指导实务。因此我国要加强商誉的理论研究。

4.2我国在制定有关商誉的会计准则时要考虑顺应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趋势。

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的经济环境和会计体系具有自己独有的特征。不过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和资本市场全球化的今天,会计准则趋同是必然趋势。为了顺应这种趋势,我国在制定有关商誉的会计准则时,应尽可能减少与现行的国际会计准则(IAS)和将来出台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差异,而不应刻意强调我国的“特色”。同时,我国还应积极参与制定IFRS,努力维护我国企业的利益。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2)

[2]周燕娜.国际商誉会计比较研究[J].江苏.管理观察,2010(8)

[3]陈信元.高级财务会计[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4]陈辉.商誉会计处理的国际演变及其启示[J].武汉.财会月刊,2009(5)

作者简介:

基础会计笔记范文4

【论文关键词】会计基础;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

一、两种会计基础的概念及其特征

(一)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及其特征

收付实现制,是以现金的实际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确定某期收入和支出的一种会计核算基础。从计量和确认标准上说,收付实现制旨在计量会计主体在某个期间内的现金收、付及其差额的财务结果,它以现金的实际收付来确认交易和事项。

收付实现制的会计目标,在于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一定会计期间内筹措现金的来源、使用及报告日余额等信息。如果管理上要求只关注现金余额并控制其变化,则收付实现制还是适当的选择。收付实现制像是会计主体以现金为中心的流水帐,它如实记录了的现金流量,却无从反映会计主体的资源存量,即不记录经济业务发生对资产和负债的影响。如将举债视为收入,偿债视为现金流出,对资本性支出(如购建建筑物)和经常开支(如工资、办公费用)不做区分,同时,收付实现制下的“成本”是以支出发生的时点确认,而不管提供服务或交易获益的时间,不遵循配比性原则。基于收付实现制不涉及除现金项目之外其他存量资源,因此政府部门除编制收、支报表外,不编报资产负债表。

(二)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及其特征

权责发生制,是以收入或费用的实际发生为标准来确定某期收入和费用的一种会计基础。在计量与确认标准上,权责发生制计量的是会计主体在某个期间内取得的经济收益与消耗的经济资源之间的差额,交易和事项的确认则以其是否实质发生为标准。把本期收到与前期管理和服务有关的款项在前期预先确定,把本期收到在下期才能发生服务的款项要递延到下期才确认收入;反映会计期间的各种消耗,不管款项是否已经付出。它把在本期付款但与前期提供的管理或服务相关的金额在前期先予确认;对在本期已付款但没有实际消耗的资产则递延在下期再确认。

权责发生制的会计目标,是提供会计主体所控制经济资源的信息,提供从事管理活动的成本或服务成本等相关信息,提供用于评价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及其变化和管理活动经济性、效率性等会计信息。如果客观经济现实要求将重点在放经放济资源及其变动方面,那么权责发生制就是合理的选择。主要特征:对资源存量的如实反映,具体表现为对会计主体财务状况揭示。

对政府会计主体来说,每年要计量的是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提供管理和服务所消耗的净资源和未消耗经济资源的净累积。一个单位控制经济资源的净值,应该是现金加上应收帐款、应计收入、递延资产(含固定资产)等,减去应付帐款、应计负债和递延收入等来确定。通过资产负债表对期末资产和债务进行反映。比如,政府在当年许诺了社会保障并需要在以后期间支付退休福利,该事项发生时就应记录相应的资产和负债。实际支付现金时,再注销负债记录。

二、两种会计基础的比较与利弊分析

(一)收付实现制的优点与缺陷

收付实现制的优点:(1)在评价政府对经济的影响时,现金指标既能提供现实的信息,又使控制具有明确的针对性。(2)由于直接对货币收支加以记录,因而它能精确地衡量预算对信贷的影响,进而实施货币调控政策。(3)会计核算简单、易于理解,数据处理成本低廉。收付实现制缺陷:

1、政府财务状况信息被扭曲。财政预决算报告,无法使使用者了解政府行政管理和服务所掌的各种资源及其数额。

2、国有资产信息失真。在收付实现制下,由于不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对资本性支出,在付款日即作费用报销,从而导致了国有资产规模和数量信息失真。

3、管理成本信息失真严重。收付实现制不顾长期资产的耗损,不能充分反映政府公共管理的相关成本。因而,用收付实现制下的成本信息来评价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不正确的。

基础会计笔记范文5

【关键词】 会计处理; 税务处理; 资产价值; 比较分析

中图分类号:F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10-0123-02

一、同一经济事项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不同的原因分析

会计准则立法的出发点是让投资者了解企业资产的真实性和盈利的可能性。税收立法的目的则主要是为国家组织财政收入,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调节。

由于二者立法的出发点不同,导致核算的基本前提和遵循的原则有差别,对同一经济事项就会作出不同的规范要求。如税法为了保障税基不被侵蚀,在流转税法中规定企业在建工程领用存货等事项视同销售,作为应税收入予以课税;而会计准则则认为其没有经济利益流入,不应确认收入;又如为了调控宏观经济,所得税法规定符合特定条件的资产净损失在实际发生时,才能在税前扣除;而会计准则按谨慎性原则要求企业预计损失计算当期损益时就予以扣除。可见,企业必须依据会计准则对经济事项进行核算,依据税收法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因此,税法与会计的适度分离具有必然性。导致了税法对经济事项的确认和计量与会计准则在许多方面存在差异。

二、资产的概念与确认比较分析

资产是税法的重点概念,资产交易是最主要的税收交易,资产的增值是所得税征税的基础。但税法中没有对资产进行明确定义,只是列举了资产的类型。资产的基本概念原则上与会计概念相同。特别是对各类资产发生永久性或实质性损害的标准进一步细化明确之后,税法对于资产的界定与会计准则更趋于一致。差别主要在资产减值准备上。

税法原则上不承认各项资产减值(跌价)准备,对一般企业的坏账准备和金融保险特殊行业的呆坏账准备,税法还规定有明确的比例限制;但会计承认资产减值损失,允许企业按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损失提前予以确认。

三、资产计量比较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会计计量属性主要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税法对资产的计税基础是以历史成本计价,但如果企业有债务重组、非货币交易、改组、改制等交易,允许企业资产按评估价值作为计税基础,立法的主要目的是确保资产增值收益能够计入征税依据课税。

可见会计准则允许企业在对资产计量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计量方法,但是税法统一了对资产的计量方法,一致采用历史成本作为计税基础。这就是二者的主要差异,现有如下几个环节:

(一)资产取得时初始成本的比较分析

会计准则和税法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等资产取得时的初始计量,都规定应当按照实际成本入账(会计准则要求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的除外)。资产的取得方式一般包括购入、自制、融资租赁、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债务重组、非货币易换入、企业改组获得等。除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分立、改组以及通过非货币易取得的资产初始成本税法规定与会计准则不同外,在一般情况下,对各项资本的初始成本的确定两者基本是一致的。

(二)资产入账后价值调整的比较分析

税法和会计准则均规定,企业各项资产的入账价值原则上应遵循历史成本原则,不得任意调整。但是,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发生需要重估等事项,符合规定的可以调整其入账价值,并将调整后的价值与原入账价值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或损失。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均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除非在发生合并、分立和资本结构调整等改组活动时,有关资产隐含的增值或损失在税收上才可能予以确认。

(三)资产减值损失确认的比较分析

会计信息有客观、谨慎和及时的质量要求,在资产入账后价值重估中,会计对资产的减值处理是一项特有的重要财务调整事项,而税法对此并不认可。

由于价格波动、市场供需情况变化等原因,资产的价格可能会出现下跌或价值减损。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提取资产减值准备,主要基于谨慎性考虑,尽量预计潜在的风险和损失,避免资产账面价值大于可回收金额。

因此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其期末计价进行调整,调整依据是以各项资产公允价值等为参考,将资产账面价值与之对比,将后者低于前者之差预计为资产减值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主要有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一律不得扣除。由此可见,税法不允许企业提取各种形式的准备,其原因首先是税法遵循真实发生、据实扣除原则。其次是因为税法无法对各种准备金规定一个较为合理的提取比例。市场环境多变,难以预测,而且各行业的经营风险不同,制定提取准备金的固定比例可能会引起税负不公。

企业提取的资产减值准备,尽管在提取年度不允许税前扣除,但在损失实际发生年度,与计税收入有相关性的净损失,税法还是允许税前扣除的。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颁布以后,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资产等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的标准做了明确扣除规定。这些标准与会计准则的规定基本上是一致的。主要差别是税法除了规定判断标准外,还提出了详细审核批准的程序性要求。即企业处置资产发生可以确认损失的情况时,一般要提供计算净损失的依据,及时报请审批,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以从应税所得额中据实扣除。

四、资产价值转移的比较分析

资产价值转移就是资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价值实现。包括折旧摊销、加工与处理、处置等。

对资产的折旧摊销,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对折旧摊销的范围认定、基数认定、方法使用及期限选择上。如固定资产折旧计提范围,会计准则规定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可以计提折旧,但税法本着与取得应税收入不相关的原则,不允许计提折旧。相对于税法规定,会计准则给予企业更宽松的选择空间。

资产的加工和处理主要体现在存货的生产和制造、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自用资产的自行构建等业务上,税法和会计准则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对特殊费用是否计入成本的规定上。

资产改良与修理代表性的业务是固定资产支出,在对支出资本化或费用化的确定方面,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准则规定的资本化确认条件,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满足资本化确认条件的维修费等,应当在发生的月份计入当期损益。税法规定,已经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支出和经营性租赁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分期摊销扣除,改扩建固定资产延长使用年限的,应相应延长折旧年限,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百分之五十以上,并且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的,应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可见,二者的规定是不同的。

再如资产的处置,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法对资产减值准备金的规定不一致,导致处置时确认实现的收益有差别,因为会计准则确认的收益扣除资产减值准备,而税法不扣除。这一差别体现在处置所有提取资产准备金的资产业务中。也导致了资产损失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不一致。

五、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今后的改革方向

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法在国家宏观经济管理中发挥的作用不同,二者不可能完全趋同,但尽最大可能使企业会计核算方法与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保持一致,减少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方便企业会计实务操作,减轻纳税调整的负担,满足汇算清缴的需要,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应该是财政部制定企业会计准则尤其是非上市公司会计准则时应该遵循的一个重要准绳。同样纳税人只有掌握二者的异同点,才能避免涉税风险。

【参考文献】

[1] 王宝田,王榕梓.对企业所得税法中税前扣除项目若干问题的研究[J].会计之友,2009(6).

基础会计笔记范文6

初级会计职称即助理会计师。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又称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助理会计师考试,对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是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会计初级职称可在异地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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