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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市场监管体系范文1
[论文摘要]文章指出了我国期货市场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适合我国期货市场发展的策略。
当前,我国期货市场在发展的过程中仍面临着一些问题与障碍,随着商品经济在我国的发展,当前期货市场面临着难得的机遇。站在继往开来的十字路口,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我国的期货市场,分析我国期货市场上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提供建议。
一、我国期货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交易主体单一
我国期货市场的交易主体仅限于私营企业和自然人。国有企业只能限于作套期保值交易,金融机构和事业单位不得参与期货交易,并严禁信贷资金和财政资金进行期货交易。在新的《期货管理条例》推行之前,期货公司作为市场主体只能不能自营[1]。
(二)交易品种少,成本高
目前,我国期货市场上,上市品种只有棉花、小麦、燃料油等13个,一些金融业品尚在基础性研究之中,股指期货推出时间一再延迟。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经济形势的变化对期货市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我国期货市场上上市品种过少,制约了市场功能的发挥,造成了期货市场的低效率。我国期货交易所收费项目单一,交易费用较高,平均占80%。2006年,上海期货交易所年报显示,手续费收入占92.65%,会员年会费占0.56%,其他收入占6.79%。收费项目还是比较单一,交易成本并未明显下降[2]。因此,交易所收费结构单一,缺乏有效的信息服务、监管服务,期货市场收费结构不合理,成为我国期货市场上的一个大问题。
(三)监管模式不适应期货市场发展趋势
监管方式以行政手段为主;证监会在代表政府实施监管的过程中,一方面缺少对行业发展的宏观决策权,另一方面又对行业内部管理又过于宽泛,过于微观;监管法规以限制性规定为主,严重阻碍期货市场的良性发展。相应的法律法规主要考虑的是如何管住市场,而没有考虑如何鼓励交易、发展市场,发挥期货市场的经济功能,使期货市场发展空间受到极大限制,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四)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结合不密切
在现达的市场经济体系中,期货市场作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与现货市场、远期市场共同构成既有分工又密切联系的多层次的有机整体。从1990年中国郑州商品交易所成立的17年来,中国期货市场的发展并不顺利,一些涉及面广、参与者众、影响大的风险事件时有发生:从327国债到708天然胶,从105绿豆到209大豆,几乎每年都会发生程度不同的风险事件。我国现货市场存在的种种缺陷已影响到期货市场的正常发展。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交易主体方面
我国期货市场与国外期货市场相比,发展层次单薄,期货市场持续发展动力不足。究其原因在于:我国期货市场不是由现货商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自发组织起来的,现货市场的不发达导致期货市场在合约质量标准和交割环节存在一定的成本,生产者直接进入期货市场特别是农产品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不够广泛。
(二)上市品种方面
我国期货市场品种结构单一的现状,主要是由于落后的品种推出机制。我国期货品种推出审批权在证监会之手,这是一种行政。同时,证监会并未建立品种推出长效机制。品种推出审批过程过于繁琐,推出时滞相当长,有些品种甚至在这种冗长的审批程序中被“高高挂起”[3]。金融期货交易在我国期货市场上未能取得成功,原因是在当时的中国金融市场上,主要的金融价格还不是完全的市场决定的价格,基本上不具备发展金融衍生产品的基本条件,汇率虽然已经实现并轨,但是国家对外汇实施严格管制;国家对存贷款利率和国债发行利率存在着正式或潜在的管制,真正的市场化利率也尚未形成。
(三)交易成本方面
我国期货市场上交易成本过高,主要由于期货交易所交易成本过高。交易所交易成本与交易所体制有关。各交易所热衷于交易所的豪华,其房产投资成为期货交易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期货交易所追求利润和税收,交易所会员的意见对交易所并无约束力[4]。
(四)监管体系方面
法制不健全,在期货交易的各个环节,法律手段运用表现为可操作性差、执法力度弱,不能形成完整的期货法规体系;在建立期货市场初期,各地为了各自区域的发展,把本地区办成一个金融贸易中心,争办交易所,一哄而上。中央政府开始行政管理时,已有几十家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对交易所的高层干部实行直接管理。对于期货市场对国民经济的重要贡献认识不足,难以重视它的正面作用[5]。在这种情况下,政策取代了法律,行政干预的过多、过乱,使得期货市场监管机制错位,无法形成严密的监管体系。期货交易所的自律也因政府的干预使效果大打折扣。
(五)我国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关系方面
中国的现货市场极不发达,流通渠道很不畅通,中间环节繁杂,合约履约率低,广大生产、经营企业在现货市场中除要承担价格风险外,还在很大程度上面临合同单方违约、资金拖欠、质量纠纷及货物运输不到位等非价格因素的风险。
三、完善我国期货市场的建议
期货市场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针对当前中国期货市场存在的问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上述问题。提高期货市场监管水平;完善期货市场法律体系,借鉴国际期货市场的三级监管体制,形成市场自律为主的监管体系;完善市场结构,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品种上市机制,不断增加新的交易品种以满足市场经济主体套期保值的需求,加快品种上市的制度改革,为有效控制期货市场的风险;完善处罚制度;明确期货公司定位,加强公司结构治理,完善内控制度,不断增强公司的实力,提高抗风险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季琼,金融国际化背景下中国市场发展初探[J],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4)36:16-21
[2]上海期货交易所.2006Annual[EB/OL].
[3]吴建平,当前中国期货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EB/OL]
期货市场监管体系范文2
[关键词]粮食;期货交易市场
一、我国粮食期货交易市场的历史介绍
中国粮食期货交易市场是在1990年前后开始发展的,其发展历程可以概括为最初几年的建立与发展阶段和随后的市场整治与发展阶段。其中我国粮食期货交易市场的建立和发展阶段是由1990年10月12日建立的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的成立、发展和壮大所引领的,它是中国第一家以期货交易为建设目标的批发市场,也是一家现货批发市场,其组织结构和交易规则完全是按照期货市场的模式建设。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实行会员制和保证金制度等,同时也是首次引进期货交易机制的规范化交易市场,执行交易和交割等细则。随着不断的创新和发展,郑州粮食交易市场进行了重新调整,借以吸引更多的保值者加入。由于我国粮食期货交易市场初期发展存在着盲目性、市场缺乏统一规划、交易监管不健全不规范等不足,使得各类交易风波频频发生。
二、我国粮食期货交易市场的现状
(一)我国粮食期货交易市场的现状分类
目前我国粮食期货交易主要集中于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粮食期货品种有六个,分别是大连商品交易所的玉米、大豆、豆粕和豆油,郑州商品交易的硬麦和强麦。与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相比,我国粮食期货市场的发展规模还远远不足,而作为重要的稻谷生产国与消费国,我国目前却没有以稻谷为交易对象的粮食期货交易市场,这足以反映我国粮食期货市场发展规模仍很小,但这也说明中国粮食期货的发展潜力非常巨大。而目前我国粮食期货市场不允许证券基金参与,这种投资主体结构决定了投资者短期投机心理强,价格炒作现象普遍,交易和价格的连续性难以保证。同时中国期货市场经历了早期的盲目扩张和随后长达数年的清理整顿,已逐渐步入了规范发展阶段,但是中国期货经纪公司数量多、规模小、实力不强,面对高风险的期货市场,小规模的粮食期货公司难以应付市场风险,也难有大的市场作为。随着中国粮食期货交易市场的发展,在技术上充分利用了后发优势,但是,同世界上成熟的粮食期货市场相比,中国粮食期货交易所和期货经纪公司的硬件和软件设施还比较单一,技术实力还十分薄弱,技术水平和成熟的粮食期货交易市场相比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期货市场的发展。
(二)我国粮食期货交易市场不足的具体表现
面对以上现状,可以看出我国粮食期货交易市场的许多不足之处,如:我国粮食期货交易市场监管制度存在不足、我国粮食期货交易的投资者结构不合理、我国粮食期货交易市场交易品种少规模小和我国粮食期货交易市场缺乏有效的价格形成机制等。
同时我国粮食期货市场交易市场监管机制还有六大缺陷:一是监管手段政策化;二是多层次监管体系功能发挥不充分,各级监管部门的分工不明确;三是自律机制不规范,管理混乱;四是交易头寸限制不严,不能有效防止大户对市场价格的垄断;五是对违法者的处罚不力;六是缺乏市场风险预警机制及事前控制能力。
(三)我国粮食期货交易市场的完善
首先,我们要做到进一步完善期货市场的监管机制,完善自律机制、提高监管效率和完善中小投资者制度保障体系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第二,我们要增加粮食期货交易品种,进一步完善粮食期货合约设计,适时推出新品种。第三是继续优化粮食期货市场的运行体系,培育机构投资者,改善市场主体结构,适时推出期权等衍生工具,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发挥粮食期货市场的信息导向和规避风险的作用。第四是改善粮食期货市场发展的外部环境,深化法制环境建设,完善现货市场体系,优化信息传递机制。第五是健全全国电子期货交易平台,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粮食市场体系建设的目标是要逐步建立以批发市场为主体,以电子商务为方向,以期货市场为先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粮食市场体系。最后是加快粮食期货人才培养,采取多种方式培养和引进粮食期货管理人才及专业人才,为我国粮食期货市场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四)我国粮食期货交易市场与他国的比较和分析
现代的农产品期货交易始于美国,美国的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是当前世界上交易规模最大、最具代表性的农产品期货交易所。芝加哥期货交易所通过规范管理制度、完善交易规则、扩大交易品种、运用期货合约代替远期合同、实行保证金制度、采取电子报价盘等对策来提高期货交易所的效率。
由于农产品现货交易的仓储难、转运难的问题,以及农产品市场国际一体化的进一步推进,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由于农民的期货交易意识不强,没有大量的期货交易合约、期权交易合约以及农产品指数期货,而期货交易所的交易方式陈旧、交易成本偏高以及结构组织不合理导致期货交易的大量流失等现象制约着中国农产品期货交易所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骏,刘亚清,我国豆油期货与现货价格动态关系研究:基于日数据的实证分析[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2007(6):11-18
[2]张屹山,方毅,黄琨,中国期货市场功能及国际影响的实证研究[J],管理世界,2006(4):28-34
期货市场监管体系范文3
关键词:股票市场;制度缺陷;治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F38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02-0163-02
资本市场尽管是虚拟经济,但其作为实体经济一种重要的直接融资渠道,对一个国家的金融体系乃至经济体系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同时,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以及一系列重要国家战略的实施,都需要一个持续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因此,必须加快制度建设,弥补漏洞,尽可能减少资本市场高昂的试错成本。
一、当前我国股票市场存在的制度缺陷和问题
自上证指数2015年6月12日见顶5 178.19点下跌以来,最低到3 373.54点,以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为代表的“国家队”进入股市救市,其后股市走出较为强劲的反弹行情,上证指数最高反弹到4 184.45点,指数最高累计上涨810点,涨幅曾经达到24%。就在“救市成功论”在市场上广为流传的时候,上证指数在7月27日再次暴跌345点,跌幅达到8.48%,创中国股市近8年来单日最大跌幅,两市跌停的非ST类个股达到1 800余只,仅次于6月26日的2 000余只。可见,目前的A股市场仍然非常脆弱。2015年的股票市场出现很多新特点,比如各种多样杠杆工具广泛使用、产业资本私募大户蓬勃兴起、微信等新媒体快速传播并迅速促进达成一致预期等,同时,个股暴涨暴跌,速度极快。从此轮股票市场的迅速下跌中,暴露出当前我国股票市场存在的制度缺陷和问题。
(一)监管法规缺失,监管主体缺位
对于当前的中国股票指数期货交易,国务院、证监会、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先后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但至今尚未对股指期货交易的价格操控行为做出具体规定,仅中金所出台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期货异常交易监控指引(试行)》,该指引不是法律规定,也不针对价格操控行为,不足以对市场资金操控股指行为构成威胁。对于股指期货市场,我国已形成以证监会期货监管部、中金所为主体的监管体系,就具体的市场交易行为进行监管,仅由证监会期货监管部的市场监管处负责,市场监管处显然力不从心。中金所对股指期货交易开展自律监管,中金所虽然不以营利为目的但毕竟是企业,不具备市场监管方面的执法权,并与市场交易之间存在利益相关性和营利驱动性。因此,股指期货交易存在监管主体缺位问题,使得股指期货被长期肆意做多或做空时,监管部门和中金所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
(二)杠杆工具泛滥,风险预案缺失
金融市场上涨时加杠杆有助于快速实现心理预期,调整时去杠杆加大市场波动。这种带杠杆的发展是2015年股票市场出现的新问题,高杠杆融资操纵股价坐庄以前在金融市场出现过,但没有2015年这么普遍。而杠杆的普及一方面是这些年金融市场的自然发展,另一方面是官方管理的缺失。其对市场产生的影响远远超出大多数股民的认知。此次市场调整,按照杠杆比例大小,从场外配资、伞形信托到两融余额依次暴露。从沪深两市两融余额来看,6月18日达到最高2.2万亿元,之后随着股市剧烈下跌两融余额迅速下降,到7月8日已跌至1.4万亿元,之后连续14个交易日的两融余额都保持在1.4万亿元上下的水平。两融余额在8月3日再次破位下跌,跌破1.3万亿元整数大关,为1.29万亿元。如果股市进一步急速深调,股市下跌风险将从配资公司、散户传染到银行,配资产生的风险极高,而查配资去杠杆,这部分股民就要做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做看空的单子,防止爆仓,股指期货的看空导致了股市的进一步大跌,而管理部门没有提前做好风险防范措施。
(三)股指期货做空,交易制度缺陷
本轮股市除去杠杆融资的普遍使用以外,还有一个新的事物就是可以期货做空和融券卖出。目前一些交易制度鼓励机构做空,不鼓励做多。例如,《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指引》要求,证券公司进行套期保值和投机交易分别按5%和20%计算风险资本准备,但证券公司参与套保交易时持仓以空头居多,这无形鼓励证券公司做空,不鼓励其做多。又如,《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要求,在任何交易日日终,基金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其持有股票总市值的20%,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其资产净值的10%。这也同样鼓励基金公司做空,不鼓励做多。赚钱效应吸引一些机构都去做空,于是出现一轮轮多杀多,股指期货做空盈利,如此循环,股市就一路暴跌,像样的反弹没有。
二、促进股票市场健康发展的对策
(一)发挥市场作用,合理配置资源
作为培植健康资本市场必须坚守的基本原则,就是资本市场的监管方要保持中立。如果监管者带有明显的价值偏向,为了宏观经济政策或其他调控目的,使股市多涨或者少涨,那么,监管者就很难在规则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中保持公允,就会因为政策目的偏袒一方,甚至鼓励、纵容非理性的偏激行为,就容易把金融市场泡沫吹大,制造金融市场危机。监管方不能把股票市场当做简单的调控经济工具,股票市场本身是一个市场,反映的是市场对于未来的预期,政策只能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改变市场走势。如果频繁改变游戏规则,不仅有悖于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的市场化精神,而且反而增加市场参与者对未来的不确定感,带来慌乱。因此,股票市场应回归到“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一基本原则。
(二)加强联合监管,健全体制机制
建议国务院成立协调领导小组,以便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财政部、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及时应对相应的突发事件,及时释放明确的政策信号,及时应对的有关实施办法,提升广大股民对中国资本市场的信心。要认识到股指期货是一把双刃剑,投资者既可以利用其套期保值的功能规避股票现货市场的相关风险,也容易利用其杠杆效应进行过度投机。因此需要监管机构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预防和打击股指期货市场发展初期的过度投机,稳定整个市场。在法规体系上,应按照国际惯例,制定股指期货的监管、交易、结算、风险控制等的具体法律规定,从而形成在统一期货法规下证监会依法监管与交易所自律管理的股指期货监管体系。改革现行期货监管体系,由于股指期货成交量现在变得越来越大且对现货市场影响显著,因此要进一步扩大现有证监会期货监管部功能,可成立期货监管委员会。期货监管委员会隶属证监会,但独立行使期货市场监管权,以加强期货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为培育开放、竞争和健康的期货期权市场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规范两融发展,提升价值投资
要制定更加可操作的详细制度,严格规范融资融券业务,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健康发展,严格坚持两融开户50万元资产门槛,以及不得向开户不足半年的客户融资融券。当前要结合我国金融市场实际情况,科学确定融资类业务规模总量,控制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将证券公司净资本与融资融券规模挂钩,制定将高市盈率、亏损股票自动调出融资标的证券标准。对现行制度做深入研究,已使得证券公司要始终把风险管理工作放在第一位,对各种金融风险做足预案。同时,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理念,应制定相应管理制度,要求上市公司以增加市值为管理导向,促使上市公司真正关心其股价,以此从根本上扭转中国股市“牛短熊长”的现状,将中国股市打造成真正的价值投资市场。
(四)强化股指监管,防止肆意做空
国家管理层为了发展股票期货交易,刺激股指期货交易,以便多收取佣金,在制度设计上原来做了很多优惠措施,从而为此次快速下跌埋下了巨大的做空漏洞,比如极低的保证金制度,使得低风险套利和期指投机一下子疯狂起来,最终引爆了A股的全面崩盘危机。为此要制定合理的股指期货做空的保证金比例标准,制定做空手续费的逐步提高标准。价格操纵是期货市场频繁发生且危害极大的违法行为,严重干扰或破坏公平合理的市场交易秩序。为此,加强期货价格操纵监管是我国一项长期的任务。我国需要充分借鉴相关国家监管经验,加快出台期货市场价格操纵行为管理办法,打击利用资金、信息等优势进行价格操纵行为,切实保护期货及相关现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完善公共监督,强化媒体管理
在此次股市震荡中,一些公共媒体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摇旗呐喊的作用,丧失了公共监督应该秉承的客观、公正、中立、真实地原则,因此,对于资本市场的公共监督特别是公共媒体舆论的监督尤为重要。为此,要强化对专业财经类媒体的监督,强化财经类媒体的行业自律,进行事前预防,强化媒体违规报道的成本;同时,要加大对互联网自媒体的监督,国家有关部门应考虑建立关于互联网自媒体信息检查监测制度,以便严查与股市有关的造谣、传谣,一旦查实要给予严肃处理。
(六)加快危机管理,建立应急预案
应建立国家层面的救市应急预案,建立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统一联合监管。本轮股票市场一开始下跌,尽管政策频出,但救市相关政策较为混乱,没有一个统一的考虑,先期出台的调控政策力度不足,无法阻止跌势,造成出台的政策效果大打折扣,形成政府救市无效的不良印象,因而进一步加大了下跌幅度。因此,管理层要从这次股灾中总结经验教训,对现行做法做深入研究,对各种风险做足预案,加强危机管理。事前统一监管,建立充分的应急预案,才是防范股票市场系统风险的长久之计。
参考文献:
[1] 黄礼健.股指期货肆意做空和中小投资者保护[J].金融发展,2014,(7).
[2] 邓颖安.论中国股指期货市场的制度创新与风险控制[J].新经济,2014,(4).
[3] 张红美.浅析我国股指期货发展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J].网友观察,2014,(1).
期货市场监管体系范文4
2010年1月8日,国务院原则同意开展融资融券试点和推出股指期货。股指期货的推出,将为我国股票市场规避系统性风险提供高效的风险管理工具,对于形成股票市场内在稳定机制起到重要作用。按照改革创新发展的逻辑,我们还应该继续加紧研究、加快准备,适时推出利率期货、外汇期货等相关基础性金融衍生产品,进一步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功能完善、体系完善和稳健发展。
一、推出国债期货的必要性
国债期货是一种简单、成熟的利率风险管理工具,它的市场机制及功能作用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已经得到相当充分的实践和认可。当前,国内利率风险暴露已经进入活跃期,风险管理需求日趋旺盛,重推国债期货的要求已经比较紧迫。
1 开展国债期货交易是规避利率风险,确保金融体系安全运作的重要保障
自2004年以来,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和金融创新取得重大进展,我国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品种日益丰富,参与机构的种类和数量大幅度增加,这使得利率风险敞口规模迅速上升。与此同时,由于我国经济和金融体系日益融入全球化进程,国内经济、金融体系受到的外来冲击愈发频繁,货币政策操作的频率较以往大幅度提高,这同样极大地增加了国内金融机构和经济当事人承担的利率风险。在2008年爆发了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国内外的经济、金融形势复杂名变,利率变动难以预测,利率风险更是显得非常突出。例如,2008年底,我国商业银行持有国债24,162.18亿元,占整个国债市场的50.45%,是我国国债市场的最主要投资者。在2007年之后,市场利率高低起伏、波动频繁,特别是随着我国货币供应收紧,商业银行的国债资产面临着很大的风险。据计算,市场利率每上升1个百分点(100个基点),我国国债市值所受到的影响大致为2,869.47亿元,其中商业银行所承担的损失为1,447.65亿元。目前我国实行的是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存贷款利率处于历史低位,但随着经济的企稳回升,市场利率上升的预期十分明显。由于利率的频繁波动,现有的被动防范利率风险的手段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对利率风险管理的强烈需求。投资者迫切需要建立以利率衍生产品为基础的风险管理模式,随时根据利率走势变化,运用金融衍生工具的对冲机制来规避利率风险。
规避利率风险是国债期货最基本的功能。国债期货通过套期保值机制将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从风险规避者转移到愿意承担风险并期望从中获利的投机者。相对于其它利率风险管理工具,国债期货具有以下优势。第一,国债期货交易引入做空机制,交易者可以利用国债期货主动规避利率风险。相对于传统的表内利率风险管理方法,国债期货的运用可以在不调整资产负债结构的前提下在短时间内完成对利率风险头寸的调整,从而降低了操作成本,切实有效地控制了利率风险。第二,国债期货具有较低的成本优势。由于国债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其杠杆效应能极大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交易者套期保值的成本;同时,国债期货具有的标准化合约极大地降低了交易成本;此外,国债期货交易采用集中撮合竞价方式,具有更好的信息透明度,大大降低了寻找交易对手的信息成本。第三,国债期货相对于其它衍生产品具有较小的信用风险及较高的流动性。我国现已推出的管理利率风险的衍生产品,如利率互换和债券远期交易,都在场外市场进行,而且交易双方在到期日之前不需要实际交割。在我国诚信体系尚未建立和完善的情况下,这两种交易中都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此外,债券远期交易采用的是非标准化合约,其利率风险规避交易设计多采用点对点的协议方式,所以交易效率较低,流动性较差。国债期货交易采用标准化合约形式,并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有较高的市场流动性。国债期货交易向买卖双方收取保证金,并通过交易所充当清算中介,实行无负债的每日结算制度,有效地减少了交易中的信用风险,使得交易的实现更为简化和高效。因为其流动性强、交易成本低以及具有在高信用风险的市场环境下稳定运行的特点,国债期货无疑会是规避我国当前利率风险最有效的手段。
2 国债期货交易有利于促进利率价格发现
国债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其最大的好处就是大幅度降低了交易成本,由此吸引了大量的交易者,这其中不仅包括了为规避风险的套期保值者,也包括了承担风险的投机者。投机者为了能在交易中获利,必须努力寻找和评估有关国债期货的价格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频繁地进行买卖交易。投机者在进行交易的同时将国债现货内含信息的变化、自己对这些变化的判断以及对国债现货未来价格变化趋势的预测都一并传递给市场。由于市场上存在着大量这样精于信息收集和分析的投机者,使国债期货产品的价格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国债现券所包含信息的变化,并且能够更好的反映未来市场利率的变化。同时由于这些投机者频繁地在现货与期货市场间进行套利,促使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维持合理的关系,使得国债现货价格能够更好地反映其内在价值。
国债期货市场上的做空机制改变了现货市场只有做多才能赢利的模式,给市场带来新的定价方式。在现货交易中,国债的持有者只有在利率下降的时候才能实现盈利,而在利率上升时,他们只有尽量减少投资组合中债券的相对比例才能减少损失。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频繁地对债券现货资产进行调整会使投资者面临较高的交易成本,因此稳健的投资者往往不得不采用被动持有的策略,使得国债价格的变化不能充分反映市场信息的变化。期货交易的低成本以及双向赢利模式吸引大量的投资者进入债券市场,并且根据市场情况的变化积极地调整自己的资产组合。一方面提高了债券市场的流动性,另一方面则促使投资者对市场上涨或是下跌的预期都能体现在债券的价格中,从而使价格所反映的信息更加充分。
3 国债期货交易有助于形成一个完整的利率体系
国债期货作为一种利率期货,其在交易中形成的收益率就是市场利率,具有真实性、预期性以及连续性等特质。通过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之间的套利活动,可以促进现货市场针对某一期限形成一个统一的基准市场利率,并逐步形成一个合理的从短期到长期的利率体系。
在一个仅有现货的国债市场上,要形成完整合理的利率体系是十分困难的,现货交易本身存在着很多局限性。但是,开展国债期货交易则能从很大程度上改善现货交易的不足,促进形成完整、准确、可靠的国债利率体系。第一,国债现货交易的成本高,对市场利率反映不敏感。如前所述,在进行国债现货交易时,投资者不得不支付高额的手续费以及占用大量资金的机会成本。为此,即使是在利率上升时,部分投资者也只好采用被动持有的策略,使得所形成的收益率并不能充分反映市场信息的变化。国债期货交易的保证金机制和做空机制有效提高了债券市场的流动性,促使投资者根据市场情况变化,采取主动的应对措施,及时调整资产组合,从而使收益率能真实地反映市场变化。第二,现货交易形成的收益率只能反映当期利率,无法对未来的利率水平进行合理的预测,难以形成一个利率体系。国债期货交易的低成本、高流动性、高透明度以及双向赢利的特性吸引了大量各种类型的投资者,他们通过进行期货交易将自己对未来利率的预期传递给市场,并最终通过集中撮合竞价的方式形成了为市场参与各方所能够接受的远期收益率水平,因此该收益率能够真实合理地反映出利率远期的走势。第三,不同的国债现货市场形成的利率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缺乏权威性和指导性。我国的国债市场目前被人为分割成交易所和银行间两个各自独立运行的市场。在国债市场的分割状态下,各自市场在交易主体、交易品种以及托管方式等方面存在比较大的差异,使得两个市场难以产生一个统一的市场基准利率,存在套利空间。推出国债期货市场,有助于校正国内利率市场分割状况对于利率市场化的不利影响。一方面,开展国债期货交易可以改善债券市场的流动性,并最终促成二级市场的整合。另一方面,统一的国债期货价格可以平抑分割的国债现货价格。通过定价机制的校正作用,国债期货市场将改善国债及其它债券现货市场的发行与交易,并最终实现债券市场的统一,进而促成基准利率的构建,形成一个完整的利率体系。
二、推出国债朗货的可行性
我国在1992-1995年开展过国债期货的试点工作,但由于市场条件不成熟、利率市场化改革进展迟缓、监管不力等多方面原因,最终以失败收场。近年来,我国的宏观经济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金融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利率市场化改革也进入了最后阶段。在吸取了国债期货试点失败的经验后,我国政府致力于改善国债现货市场环境、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的建设,并取得了卓越的成效。目前,在我国恢复国债期货交易的条件已基本成熟。
1 国债现货市场的快速发展为恢复国债期货提供了坚实基础
国债现货市场作为国债期货市场的基础资产市场,是国债期货市场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我国自1981年恢复国债发行以来,国债市场建设突飞猛进,取得了不菲的成绩,使得我国国债市场的现状基本能够满足国债期货推出的需要。
国债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近几年,我国债券市场规模高速扩张,2008年实际发行国债8,549亿元,较1995年增长了接近5倍;2008年底,实际国债余额为5.33万亿元,是1995年底国债余额的16倍。国债现货市场可流通比例增大,流动性增强。2008年底,我国可流通国债余额为45,389.69亿元,占全部国债余额的86.09%,而1997年可流通国债比例仅为40.7%。随着可流通量的增加,国债的流动性也大大增强。2008年国债市场交易总额为23.28万亿元,是1996年国债交易总额的13倍。2008年国债现券换手率(即国债现券交易额与可流通国债托管额比率)为0.8,国债市场流动性增强。从国际比较来看,各国开展国债交易之初,国债占GDP的份额大致为14%-45%。2008年我国国债余额占到GDP比重的17.72%,已高于美国推出国债期货时的比重(16.67%),并与多数开展国债期货交易国家推出国债期货时的比重相当,因此国债规模已不是制约我国国债期货交易的主要障碍。
国债期限结构趋于合理,基准收益率曲线初步形成。为了完善国债期限结构,形成我国债券市场的基准收益率曲线,财政部经过多年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记账式国债已经形成从3个月到30年的短期、中期、长期兼备的较为丰富的期限结构,是我国国债市场的收益率曲线更为完整,也为国债期货提供了依据。从2003年开始,财政部积极推行基准期限国债连续、滚动发行,由此进一步巩固国债收益率基准。同时,为了解决我国国债短期利率缺乏的状况,完善基准收益率曲线,2005年我国通过了关于实行国债发行余额管理的意见,使得大量滚动发行短期国债成为可能,并有利于优化国债期限结构。至此,我国债券市场基准收益率曲线的建设初见成效。
市场交易主体数量大幅增加,债券各市场统一进程加快。在2002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金融机构加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和2002年10月扩大债券结算业务范围之后,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主体逐渐多元化。截至2008年末,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主体从启动之初的16家商业银行总行,增加到包括各类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投资者在内的8,299家。银行间债券市场已经成为所有机构投资者均能参加的公开市场。此外,2002年6月开始的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试点也使个人投资者通过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债券柜台业务间接参与了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主体的增加加快了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的统一步伐,是国债的定价更趋合理。2002年开始,财政部加大了跨市场国债发行和流通托管的尝试力度,并于2003年制定并出台了跨市场国债转托管办法,2005年实现了全部国债跨市场发行。国债的跨市场发行建立了银行间与交易所市场间的国债现券融通机制,初步打破了国债市场的割裂局面,为最终实现国债市场统一积累了必要的经验。
2 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为恢复国债期货提供了现实依据
国债期货市场运作的国际经验表明,尽管国债期货的推出时机对于利率市场化程度并没有很高的要求,但一定程度上的利率市场化仍然是保障国债期货市场稳定运行的重要基础条件。目前,经过自1998年以来十四年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我国的利率市场化程度甚至已经超越国外推出国债期货时的历史情形。在利率管制方面,目前国内只有基准存贷款利率没有放开,债券、回购与同业拆借等金融市场利率都已经放开。
回顾我国利率市场化所走的道路,其总体思路清晰可见,即:先放开货币市场利率和债券市场利率,再逐步推进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存、贷款利率市场化按照“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的顺序进行。2005年利率市场化改革取得了根本性的突破,房地产市场的利率政策管理模式的调整,标志着目前银行除存款利率的上限和贷款利率的下限之外,中国基本取消了利率管制。从国际比较来看,我国目前的利率市场环境与金融创新活动,与美国以及其它一些国家推出国债期货时的情形不乏类似之处。特别是近五年以来,储蓄替代型金融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与理财产品)的创新活动,通常被认为留作最后突破的存款利率市场化,也在一定范围内被击破。利率市场化的深入为我国恢复国债期货提供了保障机制。
3 规范运行的期货市场为恢复国债期货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
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327”国债期货事件中,期货交易法规不健全,交易所风险监管体系不完善是违规事件发生在监管环境方面的重要成因。自此之后,我国非常重视相关法规的制定以及监管体系的建设。目前,中国期货市场监管制度基本健全,风险监管能力大大提高,同时,机构投资者不断发展壮大以及商品期货交易中所积累的宝贵经验都为我国恢复国债期货交易提供了保障。
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1999年国务院颁布《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国证监会出台了与其相配套的《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高级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这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制定使我国期货市场初步形成了统一的法规体系,使整个市场正式纳入法制化轨道。2007年上半年,国务院又对期货交易相关法规条例进行了修订,证监会也修订并颁布了一系列配套行政法规,这次修订最突出的特点是将规范的内容由商品期货扩展到金融期货和期权交易,为重推国债期货提供了较充足的法律依据,使得国债期货市场能够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监管机制不断完善,风险控制能力明显加强。在期货监管体系方面,我国期货业形成了由证监会、期货业协会和交易所组成的三级监管体系。近十年来,监管部门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防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大大增强,在管理上能够满足开展国债期货交易的要求。2006年9月8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成立,并于2010年1月8日正式获得国务院原则同意推出股指期货品种。2010年2月,修订后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实施细则出台。中金所的成立使得包括国债期货在内的金融衍生品有了专门的交易场所,使得金融衍生产品的设计、交易方式、结算制度、风险控制等更有针对性,有利于金融衍生交易在中国的推行与发展。此外,期货经纪公司自律性的增强、经营运作的规范化管理等都使得我国期货市场的监管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为推出国债期货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期货市场监管体系范文5
关键词:金融期货;股指期货;外汇期货;利率期货
一、我国发展金融期货的必要性
发展金融期货有利于释放风险,防止风险积累,在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完善资本市场体系、丰富资本市场产品、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为投资者开辟更多的投资渠道等多方面有重要意义。金融期货的缺失之弊端逐渐显现,推出的必要性日益突出。
(一)全球前20大经济体中,唯中国大陆未推出金融期货。国内人士认为,金融期货的特点是国际化比较强,本土市场不做,境外市场就做,金融资产定价权会被境外市场所抢夺。如目前芝加哥已开始操作、香港市场也正在研究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期货,新加坡也于2006年9月率先推出我国A股指数期货——新华富时中国A50指数,对我们金融期货的推出是一种推动。
(二)对外贸易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市场参与主体必须规避风险。我国无论在外债还是在外汇储备上,都有长足的发展,如果没有套期保值机制,外债外汇储备风险受制于国际资本市场,损失变得不可避免。同时,愈来愈多的企业参与国际分工将面临更大的价格风险、国际货币市场及资本市场的风险,这使我国市场参与主体规避风险产生内在需求。
(三)融资方式多元化需要避险工具。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融资呈现证券化趋势,在证券市场体系中,市场行为将风险和不确定性转嫁给投机者,这些投机者利用金融衍生工具来规避风险并获取利差,使市场机制进一步深化,金融期货市场避险功能得到强化。我国加入WTO后,外国金融机构开始逐步渗入,资本市场必然会出现金融创新潮,证券化融资激增。然而,如果证券化融资缺乏一个成熟、发展的资本市场,特别是能规避风险的金融期货市场,来使外资的投资具有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那么一切都无从做起,一切都是空谈。
(四)金融资产价格的波动性要求规避金融风险的工具。经济全球化、金融一体化下的资产价格,由于受各国利率、汇率等因素影响,其波动幅度明显增大,这就使市场风险增加,由此产生了避险的要求。在西方发达国家及许多新兴市场国家的资本市场上,都有成熟的金融期货市场,而我国资本市场却没有这种规避系统性风险的工具。因此,有必要建立金融期货市场,发挥其规避市场风险和价格发现功能,稳定资产价格,减少经济的不确定因素。
二、我国发展金融期货的可行性
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期货,尤其金融期货的发展,积极推进金融期货各项基础性工作的建设。目前,期货市场与以往发展金融期货的情况已大有不同,期货市场运行平稳,规模不断扩大,风险管理和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品种创新步伐不断加快,市场的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发展金融期货的环境和条件已日益成熟。
(一)金融业的迅速发展壮大,需要加快发展金融期货的步伐。近年来,我国金融体系、市场体系和服务体系不断发展,银行、证券、保险业监管体系逐渐完备,市场结构不断优化,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资产质量明显提高。来华设立机构、开展业务和投资参股的外资金融机构不断增加,不仅吸引了资金,更引进了国外先进的金融管理经验和技术。根据国际金融市场呈现全球化、自由化、电子化的发展倾向,我国应加快金融期货新品种上市的步伐,使中国期货市场能够为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并成为在国际市场上有举足轻重影响的报价市场。
(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正式成立,金融期货发展取得进展。中国政府已为推行金融期货做了大量准备工作,2006年9月8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成立后对期货合约、业务规则进行充分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开展技术系统测试和仿真交易,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等,设立了会员准入、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限仓制度、结算担保金、风险准备金六大风险控制系统,以规避金融期货交易所内部及金融期货市场存在的诸多风险,为金融期货的发展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快速发展的现货市场为恢复和发展国债期货市场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利率市场化是国债期货产生的必要条件。我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在改革中不断前进,时至今日,虽然利率还没有完全放开,但在相当大程度上,我国的贷款利率已基本实现市场化,国债利率市场化程度较高,已达到美国当年推出国债期货时的利率市场化水平。另外,国债现货规模直接制约国债期货交易的规模,由于我国近年来持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国债发行额及占其GDP的比重稳步上升,国债的品种也趋于多样化,国债的投资者涵盖了广泛的投资群体,机构投资者特有的专业理财能力以及对国债收益率的套期保值需求为国债期货的推出提供了坚实的市场基础。
三、我国目前推出金融期货的障碍
(一)我国推出金融期货的法律制度仍需完善。中国《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07年4月15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国务院对1999年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全面修订后出台的、着眼于中国期货业规范发展的一个全新的期货“新规”。新条例对期货公司业务和期货公司监管所涉及的各项基础制度做出明确规定,提出许多新的要求,并从法律层面对发展金融期货作了明确定位,为金融期货的推出清除了制度性“路障”。尽管如此,目前包括金融期货在内的衍生品立法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法律界和实务界对衍生品的基础法律理论研究还很薄弱;目前,金融监管部门的文件中强调风险防范的禁止性法律规范居多,而鼓励衍生品发展和创新的授权性法律规范较少等等。
(二)法律监管理念应有所转变。金融期货市场监管体系包括金融当局监管、交易所内部监管和行业自律,构筑这一监管体系的目的是为金融期货交易创造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交易环境,促进金融期货交易的有序进行。
(三)参与者关系仍未解决。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实行公司制,这是在我国内地首家采用此种方式,此前成立的交易所组织均采用会员制。通过公司化改制,期货交易所将改善自己的定价机制、激励机制、治理结构、决策效率、融资效率、股权结构和基础技术设施。因此,公司化改制后的期货交易所决策更加迅速、筹资渠道更加广泛、所有权结构将更加分散。目前,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批准17家期货公司为会员单位,分别为全面结算会员、交易结算会员、交易会员,对于金融经纪行业与证券公司未来如何参与到金融期货业务中来,以及如何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保证参与金融期货交易的诸多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权利制衡及金融期货公司重大战略决策的科学性,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
四、对我国推出金融期货的建议
(一)金融期货的推出应遵循循序渐进的方针。我们要积极创造条件,抓住时机,推进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对资本市场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保持股改成果,为推出金融期货市场做好积极的前期准备工作。我国金融期货交易业务可区分不同种类,有先有后地逐步推出,在推出的前期可以对经纪人、机构投资者的参与资格做一定限制,这既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渐进式改革的要求,也符合资本市场目前的客观条件。股指期货是推出金融期货的首选品种。股指期货市场建立在发达的证券现货市场基础上,经过十多年的努力,我国证券市场已形成了一个运作良好的市场架构,有接近国际水准的高效率的交易、清算体系。券商、机构投资者和证券从业人员的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另一方面,我国股票市场的容量和规模也有了飞速增长,为股指期货开展提供了市场规模、投资主体、套期保值需求及良好市场环境的保障。包括沪深300指数、上证180指数等也已得到市场的广泛认同。由于我国具有金融衍生产品的后发优势,所以股指期货在我国拥有美好的发展前景。在推出股指期货之后,到底是先开展国债期货交易,还是先进行人民币汇率期货的交易,这取决于我国利率市场化进展状况以及人民币自由兑换进程的步伐。我国汇率改革正在逐步推进,2005年7月21日,我国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人民币浮动汇率制度,2006年1月3日,汇率中间价形成方式进一步调整为通过向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询价形成当日汇率中间价,反映了市场在决定人民币汇率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提高。由于我国目前汇率改革走在利率改革的前面,因此,以当前市场化程度而论,股指期货之后应该是汇率期货。另外,我国外债数量大、期限长,对外债务不仅面临着利率风险,也面临着巨大的汇率风险,这也为我们发展外汇期货带来巨大市场潜力。
期货市场监管体系范文6
关键词:证券期货市场 交易特点 诚信建设 途径及方法
证券期货市场在资本市场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市场经济体制及国民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唯有加强诚信建设,将诚信经营贯穿于证券期货行业全程中,方可保证行业持续有效发展,从而不断完善我国资本市场。笔者根据自身工作经验,主要论述了加强证券期货市场的诚信建设途径。
一、证券期货市场交易特点
1.对每笔交易当日实施清算;在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必须在规定期限里追加保证金,或者对所持有的期货合约进行平仓至满足保证金规定要求为止。
2.将客户和会员的持仓量根据不同上市品种不同合约按照一定规则限制在一定比例或一定数量范围内。
3.现货有关企业要严格按照其参与现货市场交易情况,需要在期货市场规避风险的,提出申请并经过交易所批准的套期保值者,不存在持仓限量的限制。
4.在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并且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补足的,或者超出持仓限额所规定数量等,要对所持有的期货合约实施严格的平仓风险控制制度。
从期货交易特点上看,一般的期货市场实际均执行了风险控制制度。在某一期货合约的市场持仓面积数量相当时,将该合约的交易保证金予以相应的提高;在某一合约价格三个交易日向相同方向连续涨停板或跌停板时,相关规则明确指出允许持仓不利一方且愿意平仓的对冲出局。
在证券市场中,股票交易等同于现货交易,现货交易与期货交易两者间最大的区别是全额货款与货物的即时交换,股票现货交易通常没有期限性方面的问题保证金制度、追加保证金制度、强制平仓制度等。不过,证券交易某些时候也会引用期货市场的涨跌停板制度。
二、加强证券期货市场的诚信建设途径及方法
现阶段,证券期货业已进入创新发展阶段,深入推进证券期货业诚信建设,不仅是有效防范创新发展中的道德风险的必要措施,同时还是履行证券业社会责任实质性要求,加强诚信,严格落实国家颁布的《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于我国证券期货市场改革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1.提高市场主体的诚信水平
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资本市场属于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产物,加强市场主体良好的诚信是其关注的重点。资本市场运行机制要想稳定有序的运行,资本市场交易秩序的高效维持,都需要诚信予以强有力的支持,所以,诚信是资本市场的本质要求。强化诚信建设对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具有积极的推进作用,能够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对投资者的正当权益予以良好保护,能够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观念,使市场行为越来越规范,为市场信用奠定坚实的基础,为资本市场重大制度创新和改革举措提供保障,同时,还能够适当的降低交易成本,增强市场效率。
2.明确具体的证券期货市场诚信建设目标及任务
以长远发展角度分析,证券期货市场诚信建设应积极构建制度完善规范、严格失信惩戒、诚信记录全面信用服务配套的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体系,积极营造良好的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环境,不断强化证券期货市场的诚信道德水准。在落实诚信建设工作目标时,需要构建一个相应的诚信信息数据库系统作为主要依据。无论是现在还是未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建设都必须根据配套的诚信档案,切实根据内容丰富性、功能强大性、管理规范性以及拓展空间广阔性的要求,以诚信档案的建设、管理与使用为中心,严格做好几方面的工作:首先,对诚信档案的及时更新,全面实现诚信信息的录入、不断更新等有关工作要求,保证信息的有效补充和更新。其次,对诚信档案加强管理,由“入口”管理和“出口”管理着手进行,加强管理工作。最后,对诚信档案的有效使用;在建好诚信档案后,接下来的任务就是有效使用。应根据诚信信息使用的有关要求,充分将诚信档案具有的约束作用在日常监管、行政许可以及稽查处罚等各监管工作中全面发挥,从而使监管工作更具实效性。
3.实施诚信信息公开共享
应积极构建统一标准的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数据库,将市场禁入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以及保荐人信用信息等全部公布到相关网站中,相关业务部门应构建专门的证券发行、基金公司、上市公司、期货公司、证券公司监管系统,同时还要具备相应的高管人员和从业人员数据库;一些派出机构应积极和当地政府信用信息管理部门配合协作,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相关工作者的负面诚信记录放到社会征信系统中。
4.加强监管执法力度
诚信建设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属于一项全局性、基础性的要求,其贯穿于监督管理工作各环节部分,监管执法的成果必须严格根据要求转变为诚信信息,记入“诚信档案”,除此之外,监管执法的实际性工作应充分通过科学合理的诚信信息,采用有效的诚信手段与方法。切实实现以下几点要求:加强学习与培训力度、全面贯彻工作职责、做好更新与维护工作、提高诚信档案的利用率、落实保密要求、详细全面规划诚信建设整体进程、落实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建设的规范要求、加强技术操作业务培训。
三、结论
综上所述可知,诚信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精髓,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动力,积极构建完善的诚信体系已经成为了证券期货行业立足于市场的必然选择。为了进一步加快证券期货市场诚信建设步伐,营造氛围好的诚信环境,证券期货行业要切实根据党和国家关于诚信建设方面的要求,根据自身行业实际情况,持续提高市场主体的诚信水平、明确具体的证券期货市场诚信建设目标及任务、实施诚信信息公开共享、加强监管执法力度,保证证券期货市场时刻围绕诚信发展前行。
参考文献:
[1]朱梅,谢云飞.论证券市场的诚信建设[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2
[2]高明.证券市场监管研究[D].天津大学,2007
[3]孙亚亮.浅议证券市场诚信建设[J].中国商界(上半月),20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