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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范范文1
为适应全省水利工程建设的需要,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监理市场秩序,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的执业资格管理,加强全省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管,我厅决定在全省水利行业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名参加考试:
(一)已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年以上;
(二)已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中专毕业且工作2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以上毕业。
二、申报程序
(一)凡参加本次考试的人员,均应填写《*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后,经所在地县(市、区)水利(水电)局初审合格后,向我厅建设处申报。部属、省属、厅直属各单位的初审工作由我厅建设处负责,直接向我厅建设处申报。(邮寄报名地址:杭州市梅花碑7号,邮编:310009。现场报名地址:杭州市杭海路199号,杭州孔雀大厦二号楼3201房间。现场报名时间为2008年4月21日至25日)。报名时每人应交一寸照片2张,2寸照片2张。
(二)各县(市、区)水利(水电)局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人员考试资格申报的初审工作,初审须审查申报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并签署初审意见。
(三)申报人员考试资格由厅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发证
考试由我厅建设处统一组织,考试合格者,由我厅核发《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证书》。
四、考试内容及方式
(一)考试内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二)考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形式。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地点我厅将另行通知。
六、其它事项
(一)报名表按附件规定格式自行复制,填写时要求字迹清晰,内容清楚。并附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水电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范范文2
关键词:水利工程; 施工监理; 要点分析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对于工程监理而言,主要包含三方面的内容,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在水利工程中,考虑到水利设施的使用寿命和重要性,水利工程的质量控制尤为重要。基于这一考虑,在水利工程建设中,为了保证质量、进度和投资得到有效的控制,需要在水利工程施工阶段开展施工监理,形成对工程全过程的监控,。为了保证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能够取得预期效果,我们应对水利工程中施工监理的优势和要点进行分析,把握施工监理原则,重点做好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二、水利工程中施工监理的优点分析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水利工程的投资主体也逐步趋于多元化,尤其像大型水库这样的需要巨大投资的建设合同监督管理的作用就更加突出。大中型水利工程的建设投资过程的项目法人通常是由国家和省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相互组建,而监理单位必须由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大中型水电工程建设监理资格的甲级或乙级监理公司承担。在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规范监理体系和程序充分发挥监理工程师的作用不仅可以保障水电站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同时还可以协调业主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分歧,达到项目法人、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三方的利益共赢。
工程建设监理的控制管理主要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三大内容,其中投资控制是基础,进度控制是条件,质量控制是核心。因此,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抓住这个核心。同时协调处理好“进度、质量、投资”三项合同目标的相互关系,促使合同管理目标得到优化实现。
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要点分析
考虑到水利工程实际施工阶段的特点,要想做好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就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建立工程项目监理部,明确监理职责
在水利工程施工阶段,为了保证施工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应根据施工实际监理工程项目监理部,构建工程项目监理体系,规范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程序,理顺工程项目监理规则,同时制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守则,进一步明确监理职责,使监理工程师在工作过程中能够做到有据可依。在水利工程中,项目监理部的建立是十分必要的。项目监理部的建立不但能够使监理工程师有明确的组织,还能使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得到规范和明确。因此,在水利工程建设中,要想开展施工监理工作,首先就要从工程项目监理部的建立入手,通过建立健全的工程项目监理体系,达到凝聚监理工程师和落实监理职责的目的。
2、对水利工程监理人员提出具体要求
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是执行具体监理行为的个人,由于监理工程师具有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和控制的权利,因此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关系到整个监理过程是否能够做到准确有效。从目前水利工程的监理工作来看,由于监理工程师自身素质的欠缺,导致监理工作不到位的事情时有发生。为了有效提高监理人员的个人素质,保证水利工程的监理工作准确有效,需要从两个方面入手。首先,在监理人员的选择上应侧重于监理人员的个人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保证监理工程师能够胜任工作。其次,要制定具体的监理工作规范,规范监理工程师的行为,保证工程监理的整体质量达到目标。
3、做好水利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是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保证水利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取得积极效果,在监理工作中我们应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首先,做好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应将材料验收、监理体系的建立、监理程序的运行和承包资质审查作为控制重点,保证整个施工准备阶段处于有效的监理控制之下。
其次,做好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在施工过程阶段推行以动态控制为主,事前预防为辅的管理办法,主要抓住事先指导,事中检查,事后验收三个环节。一切以数据说话,一切以书面为根据,做好提前预控,从预控角度主动发现问题,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进行动态控制。
再次,做好工程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
在工程验收阶段中,监理工作应按照国家水利工程验收标准,监督各子项工程的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达标。
4、做好水利工程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
在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中,进度控制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考虑到水利工程施工环节多,工序复杂,在具体施工阶段应保证监理工作贯穿于整个工程施工阶段,应在水利工程的各个施工阶段采取监理措施,实现对工程进度的有效掌控。例如桩基工程、基础工程、混凝土灌注工程等,以监理工作为契机,将工程施工进度纳入到监理工作范畴之内,使施工监理能够成为控制施工进度的有效手段。目前来看,在水利工程施工阶段要想对施工进度进行把握和控制,施工监理是重要的手段和方法。为此,在水利工程施工阶段,我们不但要对施工监理引起足够的重视,还要将施工监理作为水利工程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重要手段,不但提高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的有效性,保障施工的有序进行。
5、做好水利工程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目前水利工程涉及的投资额度都比较大,投资控制已经成为了水利工程控制的现实要求和目标。而要想实现水利工程施工阶段的投资得到有效控制,施工监理成为了投资控制的重要措施,为此,我们要对施工监理的这一作用和职能有正确认识。
从目前水利工程建设来看,施工监理对工程整体投资的控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施工监理通过对具体的施工工序和所用材料进行监控,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的同时,实现了对工程成本的监控。
其次,施工监理在工作过程中,有权力对工程投资进行监督和管理,具有投资控制的职责。
再次,施工监理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能够对水利工程的工程量和工程清单进行核对,保证工程投资落实到位,实现对工程投资有效管控。
四、结论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知,在水利工程建设中,为了满足施工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现实需求,需要根据工程实际开展施工监理工作。为了保证监理工作取得实效,应重点做好监理部门构建、人员选择、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等方面的工作。因此,在水利工程中我们应认真开展施工监理工作,把握施工监理要点,使施工监理工作取得实效。
参考文献:
[1]《水利工程监理概论》,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中国监理协会编写,2012.
[2]《工程建设监理规范》,光明日报出版社,中国监理协会编写,2007.
[3]《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控制》,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中国监理协会编写,2012.
[4]《水利水电施工技术》,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钟汉华等主编,2009.
水电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范范文3
【关键词】: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
中途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促进了我国水利工程建设从过去传统的经营模式向科技化、多元化发展,带动了我国水利项目建设的迅速发展,随之也带来了水利项目建设管理中的诸多问题,诸如法人责任落实问题、招标投标问题、工程质量问题、以及工程验收等问题,因此本文针对这些突出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并如何做好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进行探讨,具有重要意义。旨在提高水利工程的质量和经济效益,保证水利工程的长期运行效益。
二.我国目前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现状
1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落实不得力
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在水利工程项目的“三项制度”中处于的核心地位,可是在许多工程项目组建时,出现法人组建不规范,尤甚者是对项目法人根本未组建,导致工程责任主体缺失。与此同时,行政干预时,时常出现违反建设程序现象,只注重工期,不注重水利工程质量,时常出现工程资金不到位现象。
2.招投标管理不够严格规范,招投标管理中存在诸多的问题。
许多工程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委托无资质单位或资质过低的单位进行招投标,因而导致资质较低的或者没有资质的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队伍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由于招投标管理不够规范,存在违规操作和虚假招标,以及存在直接发包工程,从而造成对部分工程实施违法分包或转包在水利项目建设中,常常出现项目法人、质量监督机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隶属一个行政部门的“同体”问题,甚至是监理单位隶属于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及设计单位管理管辖。并且在监理队伍中存在素质低,人员配备不足,有无证上岗现象;在监理工作中存在突出的问题是作假帐,没经准确的核实工作,就签单。部分工程项目在设计前期准备工作管理不到位,设计人员技术水平较低,缺乏严格的强制性的标准,设计时对工程中各种因素考虑不全面,致使设计质量较低,并且对设计质量工作缺乏有效监督机制。
3质量稽察不到位,执法力度不严,监督力度不够;稽查整改率低。
部分市地级的质量监督机构缺乏完善的机制,对于政府质量监督机构中存在标准定性不明确,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着职能责任不明和质监人员配备不足现象,监督工作程序缺乏规范性,监控手段不得力,时常出现监控失灵现象,需要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工作。
4水利建设工程中存在验收工作以及偷工减料问题
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对建设项目实施的很多,可是经过正规验收的却是很少;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由于对其验收率低,导致影响水库除险的进度和新项目的实施。由于水利工程经过多次分包和转包,层层收费,导致工程实体资金不足,因而造成偷工减料,施工不按要求标准操作,虽是节约了显成本,却加大了隐成本。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导致质量控制不得力。
5缺乏具有管理水准高的项目管理人才
水利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在我国还是初级阶段,推广时间较短,不管是在水利工程行业,还是在施工单位,具有先进的管理技术水平,能管理大型工程的,能运用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方法和标准进行工程项目管理的,懂得利用工程项目管理软件,对工程进度、质量、材料、安全、费用成本等五大方面实施控制的诸多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极其缺乏,而且具备国际水利工程项目管理专业资质的人才更是少而又少,远远不能适应我国水利建设的需要。
三.加强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
1 深入调研做好勘测,做好前期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 一) 开展细致地调研工作,认真做好实地勘测设计。需要设计单位组织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进入项目现场实施实地勘测,探寻分析出现场中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问题。在方案设计规划时,需要采取因地制宜的原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现场问题给予充分地考虑,保证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
( 二) 专家组织好评审工作。经过勘测设计完成以后,需要由项目专家组评审,对制定的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实施评审。
( 三)对于评审后的设计方案,结合专家的意见给予进一步的完善,为后续科学制定相关的方案提供重要科学依据。
2 规范操作,严格过程管理
(一)规范制度管理,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
工程项目法人的责任制的有效落实是做好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保证。
( 1) 在实施项目法人组建时,由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呈现多元化发展的趋势,需要分类别进行组建,并要严格审查项目法人的资质,而且确定时间不能迟于项目建议书阶段,不按要求组建的,不能予以执行项目的审批工作。
( 2) 在追究项目法人的责任时,需要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需要从重从严处理。
(二)规范招投标管理,依法公开招投标过程
招投标工作做得好与坏,关系着整个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需要依法公开透明,严谨杜绝暗箱操作。
( 1) 在招投标的依法公开方面,需要利用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媒体宣传形式增加透明度,予以全程公开,积极接受广大媒体及各个职能部门的监督,并积极吸纳积极建议。
( 2) 临时确定标底,招标前需要做好评标专家的执业考评工作,以及相应的保密工作,以保证标底制定的科学性及合理性,保证公平竞标。
( 3) 把好企业单位准入关,严谨防止资质不合格的企业单位参加竞标。
(三) 规范建设监理,促进工程项目建设
( 1) 提高对监理职能正确认识。①建设单位与承包商组需要对建设监理工作提高认识,建设单位需要明确认识到: 建设单位和建设监理之间是共同在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约束下形成的一种委托和被委托的关系,双方都需要行使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的义务与权力,以实现用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收益。建设监理的职能是独立行使的,不受业主、或者建设单位的意图左右的,也不受任何一方的违规干涉以及控制,建设监理人员需要严格按着操作规范开展监理工作。②承包商必须正确认识到监理是以监理合同及工程承包合同为依据开展监理工作的,是公正的第三方,不是承包商的质检员,需要承包商给予积极的配合支持。
( 2) 加强监理队伍建设。①提高监理人员的思想政治觉悟。监理人员需要用政治思想理论武装自己,需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需要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执业操行需要优良。②需要不断提高建设监理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水平,提高其的专业素养,以适应监理工作特殊需要。③监理人员需要善于实践和总结,尤其是需要总结跨地区、跨行业的监理工作经验的,以及对招投标工作进行不断地学习和研究,以实现不断地创新监理工作方法,提高监理工作水平。。④积极地同社会各个方面的监督作用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构建监督网络,积极发动受益群众监督作用,对工程进行多维度多方面的监管,以确保工程的工期、质量和工程的经济效益。
( 3) 不断完善监理体系和机制,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需要国家主管部门严格地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政策,对监理工作给予严格的规范和最大的支持,对承包商及建设单位给予严格的法律法规方面的高度规范。对于有关的违法行为,给予依法严惩,维护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的工程质量和正常运行秩序。国家需要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做好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市场的规范,以促进建设监理事业良好地发展。
(四)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的好坏影响着工程建设的成败。所以需要不断完善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量管理尤为显得重要。
( 1) 建立质量“一票否决”制度管理。由质量监督部门全过程地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监督。既要监督工程的质量,又要监督工程正常运行情况。
( 2) 稽查方式以定期稽查和不定期稽查相结合,多采用后一种方式,稽查前不通知,及时对检测后的工程提出处理建议。
( 3)设立监督热线,发动群众参与工程质量监督,质量监督部门需要在公共场所设立举报热线,并及时处理举报事件,把处理结果反馈给公众。
3 加强水利工程建后管理,保证水利工程的长期使用效益
目前,我国一些地方的水利工程,只是重视建设过程中的管理,却忽略了建后的管理,造成水利工程损坏,以及资产闲置问题,导致百姓误认为是劳命伤财的工程,故此要加强建后的管理,发挥其长期效益,需要建立健全管护和监管制度,加强管护工作的考核。各级政府需要建立相关的机制,层层落实监管,做到有责必究,有过必罚,对于建后监管做出巨大贡献的,或者监管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同时发挥党,共青团,社团组织的作用,积极组建各级义工团队轮流参加水利工程建后管理活动,加强对其管理宣传力度及监管力度。
四.结束语
目前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诸多的问题,加强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尤其显得重要,故此我们需要不断地加强水利建设的前期调研工作,完善和落实项目法人的责任制,不断地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完善监理机制和体系,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建设,整顿监理市场,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旨在提高水利工程项目质量,保证水利工程建设健康规范化地发展。。
参考文献
[1]黎劭,胡拓《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思考》 改革与开放,2009
[2]朱涛,韩占峰.《论市县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体制建设》 中国水利,2009
[3]张立春、巩元昕等.《浅谈水利工程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10(2)
水电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范范文4
【关键词】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我国水利工程的管理水平在不断提高,但在建设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有待完善的内容。为了适应新时代水利建设发展与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深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创新改革。
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作中的不足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与水利工程质监机构是被监督与监督的关系,前者应当主动地接受后者的监督,但是往往会有一些单位认为有了监理单位就不再需要政府部门进行相应的质监监督。虽然政府部门的质监与工程建设监理在对工程监督与控制上的目标是一致的,但是在工作的内容、性质、依据以及工作方式上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首先工作性质不同,水利工程质监机构只是代表政府进行政府职能的行使,是一执法机构,是从事工程建设的管理以及检查工作,属于服务性的机构。对于工程质监既有非强制的一面也有强制性的一面。其次就是工作的方式以及工作的范围不一样,水利工程质监主要是代表着政府部门对水利工程的质量进行相应的宏观管理,监理单位是由业主进行委托,对工程建设的某一阶段或者是全过程进行监理,进而确保水利工程合同的有效性。再次就是工作的依据不同。二者对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控制,除了依据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法规、规范标准之外,工程质检机构主要是依据行政法规,但是监理机构主要是依靠监理委托合作。
此外。质检监督人员素质不高。当前水利工程建设中,有一些监督机构的监督人员对于及质量管理法规、质监规范以及水利工程强制性条文依旧不熟悉,很难做到准确掌握,其业务水平也不高,监督的范围过窄,未能够充分发挥质监管理的作用。同时在具体的工作中又研究问题过多,对于整个宏观的把握又不够、分析不够透彻,有些部门的工作人员甚至还习惯于传统的质监方式,服务意识也很淡薄,所做工作也不深入。
(2)参与工程建设人员素质问题
1、工程监理人员
监理队伍不足,素质较低,部分人员无证上岗;监理工作不到位,比较突出的是作假账;不该签单的签单,应该核实的不去核实。
2、工程设计人员
部分工程项目设计前期工作不充分,设计人员设计水平低,不能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设计因素考虑不到位,设计质量不高,设计质量缺乏有效监督。
3、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
由于受历史管理体制的影响,大部分现场施工项目管理人员综合管理素质偏低,过分依赖于公司,依赖于企业各职能部门,有些项目管理人员有良好的技术素养但缺乏对成本、进度、质量、综合管理的控制能力,有些项目管理人员对管理在行但又对现场缺乏必要的经验与技术,或者对财务知识缺乏。因此项目管理人员素质问题约束了项目管理的发展。
(3)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当前开展水利工程招投标存在业主规避招标和招投标弄虚作假、行业垄断和地区垄断和地区封锁、少数领导干部和权力部门违法干预工程招投标等突出问题。
由于项目审批部门的权限有分工,业主为规避招标将大的项目拆分为几个,甚至十几个,将工程直接发包,少数业主与投标人串通,搞明招暗定,虚假招标;施工企业出卖资质,允许他人挂靠参与招投标,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围标;少数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现象普遍存在;在有的地区,确确实实存在建筑管理、招标监管、工程交易、招标机构四块牌子,均为一套班子的情况,他们既是管理者,又是经营者,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职责交叉,岗位不明确,存在部门垄断和地区垄断现象,由此导致招投标活动监管不力,招标机构行为不规范,只注重收费,而实际却无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严重影响了水利工程招投标事业的健康发展,妨碍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二、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建议与对策
(1)充分发挥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及各方行为的监督作用
总的来说,水利工程质检制度是对质监监理、设计以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进一步检查参建单位的质量检验以及质量行为进行监督,对重要的隐蔽工程、主要工序以及关键环节和部位进行不定期抽查,而不是仅仅对施工阶段的监督与管理,更不是对现场质量进行检查和控制。所以说,水利工程质检机构的重点不能仅仅体现在验收和巡查环节的执行上,还应当对上述的所有环节进行覆盖。
由于水利工程建设在有限的监督以及规模上存在一定的矛盾,这就使得水利工程建设的质检工作很难做到全面覆盖,往往是监督面越大,相应的监督管理工作就会做得越不深。所以说,必须要抓住质监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以及重点环节,要依据项目经理的信誉、业绩以及保证能力等综合情况,在不同的地区、时期来区分和动态确定监管对象,并有针对性的对其实施监管,注意抓好抗震结构、大跨度结构以及施工组织和设计方案的监督管理以及检查工作。
要不断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监管理队伍的人员素质,逐步增强其依法行政的能力,工程质监工作是一项技术性以及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集公共性、科学性以及法制性于一身,这就要求质监管理人员必须要有很强的责任心以及依法行政的能力。各级质监机构都应当加强自身的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实现科学管理,同时这也是工作水平得以提高的重要途径,所以说,各级工程质监机构应当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与廉政建设,并自觉的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培养、选聘高素质工程建设人员
1、提高监理人员素质,积极推进监理改革
工程监理主要任务是对工程质量、工期、投资进行有效控制,以提高施工单位的技术和管理水平。积极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体制改革,增加监理企业活力,积极引导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开展综合性工程咨询服务业务方向发展。
质量监督是代表政府对工程参建各方进行强制性监督而设立的,要充分发挥其作用,就要加强质量监督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业务培训,建立敬业、专业、高效的质量监督队伍;质量监督宜采取“谁验收、谁监督”的原则,或采取“上级监督下级”的原则,不断完善质量监督体制。
加大监理人员培训力度,全面提高监理人员综合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监理工程师的培训学习要着重以下几个方面:通过学习《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能够熟练掌握并通晓建设监理法规体系。通过学习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熟悉和掌握合同条款,通晓整个项目建设的合同文件体系。通过学习建设管理和行政管理知识,提高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能够因人、因事、因时间、因空间、因环境、因目标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组织、管理方法和领导方式,使之与实际情况尽量保持协调,从而使监理工作真正有效果、有效率、有效益。通过学习经济知识,能够准确地分析资金使用计划和工程变更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准确地对概预算和工程结算进行分析审核。
2、健全施工图纸的审查制度,提高设计水平
严格按照勘察设计的有关条例及规范进行设计,提高设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建立健全施工图纸的审查制度,防止随便变更设计图纸。
3、实施项目经理的竞聘制度
项目经理是履行工程合同的实施者,对项目经济管理目标和其他指标能否实现起主导地位。这要求单位在项目经理的选择上必须按照单位内部项目经理招聘办法,经过严格的考核,确保有能力项目预定指标,能够为单位多做贡献的人竞聘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持有与承担的工程项目相适应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具有3 年以上现场施工管理经验,一类项目经理应具备在型工程项目施工主要负责人或单位副处级以上职务的工作经历;二、三类项目经理应具备中、小型工程项目施工主要负责人的工作经历。
定期对已进库项目经理进行资质复查,复查结论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不在岗四种。复查结论为“不合格”者,其资质等级降低一级,且不向政府主管部门推荐复审,对损害单位利益,严重不称职者,从项目经理人才库内除名;连续两次复查结论为“不在岗”者,重新上岗时须经单位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方可担任项目经理职务。
(3)加大管理力度,规范工程招投标工作
水利工程招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工程设计、监理、施工或以工程所需的设备、建筑材料等为对象,在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进行的一种竞争易方式。
首先是继续健全和完善有形建筑市场。要严格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运行,重点抓好4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有形建筑市场必须与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脱钩,不能与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搞“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二是有形建筑市场不得与任何招标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经济利益关系,不得从事工程项目招标活动。三是有形建筑市场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内部工作人员的管理。四是严格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收费行为。
其次是要强化工程招投标监督执法队伍的建设。要研究解决建筑市场监督力量不足的问题,健全机构,充实力量,增加必要的经费,加大监管力度应明确规定工程招标监督执法机构必须由财政全额拨款,有条件的应纳入公务员编制序列。同时,要严格执法程序,严肃执法纪律,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维护监督执法机构的公正性、权威性,对于监督执法队伍中的腐败分子或徇私枉法的人员要坚决予以清除。
第三是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建立建筑市场企业状况、专业技术人员和工程项目管理三大数据库,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实现监管信息资源的互享。
结语
对于水利工程而言,建设是基础,管理是关键,使用是目的。“三分建,七分管”,工程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水利工程的效益发挥以及工程的正常运行。因此,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应放在今后我们在工作中的首要位置。
参考文献
[1] 刘湘宁.水利基本建设管理法规汇编[G].北京:兵器工业出版社,2005
[2] 梁天佑.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与验收概论[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4
[3] 张国生.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J].中国水利,2001.10
水电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范范文5
关键词:水利工程; 监理;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水利工程是一个国家的基础设施,关乎到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关乎到社会的安定与和谐,关系到民众生活的质量。因此,要不断提高水利工程质量,提高水利工程监理工作,为国家和民众造福利益。
一、水利工程监理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
1、对监理工作认识不足一是业主对实行工程监理的意义及其重要性缺乏科学认识,有的认为是迫不得已,有的认为是“多此一举”,有的实行监理制只是为了应付上级部门的检查或领取施工许可证,有的把监理仅仅当作是检查质量的工具。在实际监理操作中业主也认为监理人员是自己的雇员,必须为自己的利益服务。有些业主经常用不成文的“地方惯例”来决定工程上的许多实际问题,使得承包商常常处在进退两难的境地,导致工程建设进度滞后,工程效益下降,而监理单位则成为造成这种不良后果的“替罪羊”。二是施工单位把监理看成是质检员,在质量检查控制方面依赖监理,没有及时按照承包合同中的承诺,设立工程项目部及配备相关人员,或是为了节约生产成本没有或减少本应投人的生产设备,某一部位施工完成后尚未进行自检自责,就叫监理去验收,导致自身的质量体系不能有效运行,致使工程建设管理混乱,许多施工方案无法实施,严重影响工程建设的正常开展。也有的施工单位认为监理人员是业主利益的代表,是为业主服务和替业主作主的,不把监理人员当作独立的第二方看待,因此在施工过程中不予以应有的配合,使得监理工作难以正常开展,工程建设不能走上正常的轨道。
2、监理单位管理水平和监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实施工程建设监理应根据监理合同中所承担的监理任务组建项目监理机构,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由于监理总体目标的实现有赖于监理总体布置和科学管理,是一种高智力的劳动,因此该机构要求各类技术人员在数量、业务能力、专业搭配上合理,特别是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有较高的要求。据了解,目前部分监理公司有监理任务时就临时拼凑人员,而被拼凑的人员往往缺乏必要的经济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运用现代管理手段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能力较低,同时离退休人员多,监理人员构成难以稳定,致使公司及其人员的素质总体水平较难提高,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有以下几方面:一是一些监理单位成立时起点较低,对从业人员把关较松,部分较低学历的人员进入这一行业,再加上缺乏淘汰机制,造成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二是监理单位人员需要长期驻施工现场,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比较艰苦,造成高智能人才很少从事监理工作,即使从事监理工作,人心也不稳定。
三是监理行业的社会地位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很多素质不高者不珍惜自己的职业,经常做出违背职业道德之事,损坏了监理工程的形象。
3、工程建设中存在不规范行为,监理合同得不到认真履行目前,一些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还不能完全按照工程建设规范要求施工,仍然存在“边设计边施工”,或者是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属一家单位的现象,造成工程建设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管理混乱,监理人员的决定和意见不能落实,监理效果不够理想,工程质量监督出现漏洞,在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中互相推卸责任。
二、做好水利工程监理工作的途径
1、大力加强监理队伍建设加强自身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素质,规范监理行为,是一切监理工作的基础。目前,一些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中,明显暴露出监理人员特别是总监人才匾乏的问题。为此,有必要加强总监队伍建设,培养综合型的、高素质的总监队伍,从而确保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有效落实;加强监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检查、督促工作力度,以适应工作的需要;加强对现场监理工作的检查、监督,力求监理行为规范。与此同时,应加强监理公司和现场监理工作的宣传工作力度,加强舆论监督,切实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应不断总结经验,编制总监业务工作手册和监理业务考核手册。
2、监理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监理单位应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以良好的工作业绩和优质的服务争取市场、占领市场,以质量求发展。同时,监理单位应充分认识到水利水电工程技术的复杂性和功能的多样性,认真分析影响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的主要因素,编制好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并增强这些细则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加强与业主方及其他参建方的沟通监理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上级领导和业主的正确指导与支持,离不开承包人的充分理解与配合,离不开设计单位的大力协作。特别是业主和设计单位的支持与配合,关系到每一项合理的施工方案的调整。如不能得到支持,许多好的设想将不能得到贯彻执行,监理工作的成绩也无法取得。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应通过自必身努力,扎实工作,使业主充分相信监理、依靠监理,其他参建单位能够积极配合支持监理工作,从而达到“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作用。
4、加快法制建设、规范监理市场我国水利水电建设领域法律体系的建立已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是仍存在不少的问题,必须以《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培育规范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市场:如监理工作规范;监理职业责任保险办法;监理工作评价标准和评优办法(奖励办法);监理酬金新的收费指导意见(包括酬金的组成);监理招投标工作的管理细则;监理项目所在地登记注册管理办法(建立全国全系统统一的开放市场);项目法人违规追究办法。打破地区保护,严格监理市场的准人管理制度,杜绝监理单位无资质或超资质等级与业务范围承揽业务,杜绝监理人员无证上岗现象;杜绝分包、转包监理业务行为。
5、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监理企业宁缺毋滥我国推行以法治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进监理事业的发展除了保护之外更应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淘汰一些不规范的监理企业和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打破垄断,禁止监理企业不规范的行为。有人提出监理是新兴行业,处罚重了会打击监理企业的积极性,现有的企业还满足不了市场的需要。这种说法是不恰当的,不规范的监理企业和不称职的监理人员,不清除出监理队伍,就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就会玷污监理工程师这个名称。量少可逐步发展,质滥则必然成灾。
6、推进监理企业建立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是实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体系,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监理企业作为新兴的高智能服务型企业更应率先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首先要明确产权,可以让职工成为企业财产的部分或全部所有者,提高他们的主人翁意识,激发他们办好企业的责任心,有利于实现企业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政企分开,保障企业自主经营和自我发展,使监理企业迅速发展壮大,达到规模经营,创立名牌企业,企业内部管理可以更好地建立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主体。
总之,做好水利工程监理工作,是监理部门的基本工作要求,是他们的责任所在。水利工程建设大到关乎一个国家的安全,小到一个地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监理部门要做好水利工程监理工作,督促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单位完善相关政策法规,采取有效的施工措施,不断提高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参考文献:
[1] 韩占峰.浅议小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J].山西建筑,2008(8):55-56.
水电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范范文6
关键词:水利水电;总承包;项目;管理体制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水利水电工程承包项目规模的慢慢扩大,对外承包也有了很大的进展,涌现出了一大批大中型的承包公司,在市场上占据了很重要的地位。但是,因为一些承包企业故意钻空子,容易出现互相推卸责任、内部消耗多、无效率可言等问题,必须进一步健全相关的总承包项目管理体制。
一、新时期的管理体制
近20年以来,国内水利水电工程领域有了很大的变化。水利水电工程的管理体制已经普遍从改革前的行政分配计划管理变为以业主为主的工程招标发包体系,变化后的投标承包体系的主体逐步转向设计、施工及供应材料设备,管理通过以建设监理单位为主体的咨询服务体系来实现。上述三大主体之间是互为联系,互为经济纽带的,且都以合同为依据,相互制约,在这三大主体的基础上形成了新时期工程项目管理的新体制。在这三项制度改革后,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跟着国家宏观监督调控走,围绕业主责任制转,服务体系采用招标承包制和建设监理制,已基本形成了工程项目管理体制的格局。新时期的工程项目管理体制,是在政府部门的监督下,主要由业主、工程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互相配合,实现科学有效管理的。当前,在许多国家中都流行使用“三方”共建的项目管理体制。现在三项制度已经成为相关领域管理体制改革的主攻内容,并且其核心地位越来越稳固,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管理体制也在成熟和专业化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二、总承包管理体制下的监理
新时期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模式主要包括业主委托监理的总承包项目管理模式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委托监理的总承包项目管理模式两种。
关于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监理,FIDIC中有明确规定:总承包模式下的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等工程项目,不需要监理员进行现场管理,主要由业主代表代替并实施工程项目管理。
(一)监理委托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征求意见稿)第五十三条(强制监理范围):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工程,应当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对于工程施工实施监理,其他监理内容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国家鼓励建设单位在施工监理活动中对工程造价、进度、质量等全面委托监理单位进行管理和协调。
(二)强制监理的范围
自2000年1月30日颁布并实施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对于国家重点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等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根据2007年2月实施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三条规定:水利工程建设依法实行监理制度。总投资在200万元及以上且符合下列具体条件之一的水利工程建设(含新建、扩建、改建、加固、修复)项目(包括配套和附属工程)必须实行建设监理:①关系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安全的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②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凡是满足以上各项中任何一项,或者多项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对于工程所处条件或所在地段有保护环境要求的,务必要聘请工程保护环境监理。而对于要求保持水土的工程项目(无论铁路、电力、矿山还是交通),务必设置水土保持的监理。
上列所述的相关监理规范皆适合设计——施工各自分离的模式,只要工程时需要强制监理的,务必进行有效建设监理,采用聘请监理单位为独立第三方的方式来实现有效监理工程。由工程项目的相关法规可知,监理应当由建设单位聘请监理单位来实现,双方需签订监理委托合同。总承包模式下的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对监理作出规定。
三、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管理体制
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省去了聘请监理员进行工程监理的环节,可以由业主直接指派业主代表进行工程管理,而平行承发包模式下必须聘请第三方实施监理,这也正是总承包模式区别于平行承发包模式的特点。
(一)管理体制设计
a、业主委托监理的管理体制
业主委托监理的管理体制主要表现为监理单位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工程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各个材料分包单位,以保证其质量达到要求,或符合相关规范。
在监理单位对工程总承包单位进行监理的管理体制下,监理单位受业主的委托主要监督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建设工作,并且监督隶属于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各个设计、施工分包单位的工作。
监理单位监督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等分包单位的工作。在该管理体制下的施工和设备制造等操作过程中,监理单位受到业主的委托主要监督设计、施工、供应等分包单位的相关工作。
b、工程总承包单位委托监理的管理体制
在实施这种管理体制时,主要表现为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单位受委托依据相关规范对设计、施工和供应分包单位实施有效监理。
c、无监理单位的管理体制
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在实施无委托监理单位的管理体制时,工程总承包单位在施工建设的过程中,自行监督控制相关的设计、施工和供应环节。
d、委托咨询的管理体制
在这种管理体制下,咨询单位主要承担下列工作:①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完成对分包单位(设计、施工、供应)的监理工作;②满足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咨询(咨询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的要求。
(二)管理体制比选
a、业主委托监理的管理体制
在这种管理体制下,监理单位受委托对工程总承包单位进行监理,此种管理体制不能很好的实施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本意。业主无需委托监理单位严密监督工程总承包单位的施工建设行为,只需指派业主代表松散管理工程总承包单位就行了。
监理单位对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等分包单位进行监理的管理体制。在该管理体制中,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监理对象是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等分包单位,各方之间关系混乱,业主难以实施对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等分包单位的有效控制。
b、工程总承包单位指派监理的管理体制
在这种管理体制下,工程总承包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实施监督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等分包单位的工作,如此一来,能实现工程总承包单位有效控制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等分包单位的目的。
c、不委托监理单位的管理体制
在这种管理体制下,工程总承包单位和业主都不需要委托监理单位,管理注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统一实施。这种管理体制虽然省去了一些人力和物力,但是其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的机构过于庞大,无法实施对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等分包单位的有效管理。
d、总承包单位委托咨询的管理体制
在此种管理体制下,一般而言,可有效解决一些问题:首先,额可以精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等机构;其次,通过专业化的管理,对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等分包单位实现了有效的管理;还有,对于工程总承包单位有效实现设计、施工、采购、试运行各阶段以及接口的管理非常有利。
综上所述,工程总承包项目因其独特的内容,决定了它的复杂性,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就必须结合具体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
参考文献:
[1]王素卿.当前我国工程总承包面临的形势[J].建筑经济.2007(7):1-2.
[2]丰景春,高玉华.建设项目管理理论与实践[M].南京:河海大学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