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会计师的主要职责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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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会计师的主要职责

总会计师的主要职责范文1

第1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3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4条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企业(含51%股权的全资、内联企业)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资合作及内联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节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5条公司及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第6条公司部会计师。

公司设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财务部。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计划财务部及各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

第7条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总会计师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4.审核下属公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5.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6.监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7.监督全系统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8.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9.负责搞好全系统财务人员的培训工,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10.签署下属公司、企业的100万元以下贷款担保书。

第8条计划财务部是公司的财务主管部门,除做好本部门各项业务工作外,负责从业务上对下属各级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进行领导、指导、检查、监督。

第9条计划财务部部长领导计划财务部的工作,在总经理和总会计师领导下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

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计划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2.执行总经理和总会计师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的动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向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会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3.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会计人员对下属公司、企业进行财务检查,监督下属公司、企业执行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

5.协助总会计师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6.参与公司发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10条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公管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11条下属公司、企业的财务部设部长,在经理领导下主持本单位的财务工作。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的工作;

2.制订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3.参与投资、重大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5.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第12条财务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分管的财务工作。

第13条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14条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洁,按期报帐。

第15条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16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17条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被撤销、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立、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总会计师的主要职责范文2

关键词:财务总监 国有企业 模式

一、财务总监制度的涵义和模式

现代博弈理论认为,“制度”是博弈各方共同认知的、内生性的、决策中各方遵循的规则。因此,我们认为现代企业财务总监(cfo)制度是在经营权和所有权适当分离的公司中,财务总监与公司其它权力层(股东大会、董事会、公司经理层)以及其它利益相关者之间,在进行多重博弈中形成的行事规则。

在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公司财务经理下设财务司库和财务控制员。财务司库的任务是管理公司现金,募集资本,同银行和股东保持经常性业务联络;财务控制员主要职责是控制公司经营管理在预算框架下运转。规模较大的公司,如企业集团中,董事会中行使最高财务决策权力的“财务经理”就是首席财务执行官(英文简称cfo)。从广义上理解,财务总监(包括财务经理和cfo)应是受托,包括受股东委托、受集团企业管理层等其他委派,进行财务监督管理的高级财务管理人员。这个定义中有三层意思,一是受托,二是行使财务监督职能,三是高级财务管理人员,有别于一般的财务管理人员。

现代财务总监制度模式主要受着资本市场、公司的资本结构、公司治理模式等因素影响,根据资本市场发达程度和公司治理模式不同,财务总监制度又可以分为美国、德日和东南亚等三种模式。

二、我国实行财务总监制度的现实必要性和意义

财务总监制度产生于两权分离,属于财务监督的范畴。由于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高级管理人员作为经理层,在目标、利益、行为等方面与所有者存在很大差异,当双方利益不一致时,经理层往往通过选择会计政策、会计方法、会计程序等等来维护自身的利益,从而使所有者的利益受到损害。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西方国家通过建立财务总监制,监督总经理及经理层,以避免“内部人控制”问题,有效保护所有者的利益,满足所有者对企业经营监控的要求。

财务总监制度虽然起源于西方国家,但对我国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却有非常现实的借鉴意义。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我国国有企业里,尤其是大中型国企,经营者与所有者的背离有过之而无不及。为数不少的国有企业存在会计信息失真、财务收支混乱、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等问题,穷庙富方丈不胜枚举。究其根本,财务收支管理失控是主要原因。这个问题不尽快解决,将极大地妨碍国有企业的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国家在大中型国有企业中建立财务总监制度,在财务收支及管理标准上对企业的投资、筹资、收入分配以及日常经营收支在时间上、数量上实施监控,是非常有必要的。

财务总监介入企业治理问题。从所有者的愿望来说,财务总监的监督范围应大一点,而从经营者的愿望来说,财务总监的监督范围应小一点。在公司内部,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各机构相互制衡的机制远没有发挥作用。股东大会所实施的所有者监督由于国有资产产权主体的虚设而严重缺乏,使得股东大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有名无实;董事会与经理层高度重合,使得董事会制衡作用完全失效,要么是由于种种原因导致“董事会不懂事”;监事会由于监事自身的能力不足,信息不充分以及缺乏激励等原因也形同虚设。在这样的特定条件下,财务总监介入企业治理,把所有者的监督及时传递给经营者,把经营履约的情况反馈给所有者,对经营者产生制约,运用法律手段,真正按现代企业制度构建权力制约的机制。

(一)财务总监制度是对国有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财务总监制度吸收了总会计师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的财务管理与监督职能,弥补了总会计师在职责权限上的局限性和内部审计制度滞后性的缺陷。此外,企业的监事会虽然也是监督机构,但其职能主要是事后监督,人员也并非专职,而财务总监则是对国有企业的整体财务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专业专职监督。

(二)财务总监制度维护了所有者的利益,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

现代企业制度下,所有权和经营权之间的关系应是互相制约、互相促进、互相保证的,因此,所有者有必要对经营者实施适度的监管。这种监管首先体现在对经营者的选择,即选择最适当的人担任总经理;其次是对经营者的重大经营决策,财务决策的审定和制约。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在两权关系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所有者主体缺位和经营者行为失控并存。经营者的行为未受到应有的制约,由此导致国企的种种腐败,因此,规范和约束经营者的行为,关系到国企改革的成败,关系到现代企业制度能否建立和发展。

财务总监制度的实施,就是为了改变所有者主体缺位和经营者权力失控,目的在于建立一种两权互相制约的机制。强化所有权对经营权的约束,使经营者在重大决策和财务收支上最大限度地体现所有者的意志,这也是国际上处理两权关系的通行做法。

实施财务总监制度,并不是干预经营者的经营权,尽管财务总监所实施的监督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和财务收支的事前、事中和事后,但经营者与财务总监在企业总体目标上是一致的,赋予财务总监代表所有者行使监督使命是完全合理可行的,也与强化企业自我约束机制、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保障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与政企分开和两权分离的基本要求是相吻合的。

虽然财务总监是受企业所有者的委派以独立的身份进入企业的,但其职责的履行是与企业内部经营活动以及决策行为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构成了现代企业内部约束机制的有机组织部分,在内部约束机制运行中发挥财务监督职能。这种监督具有及时、有效经常、自觉的特点,显然,这种作用于企业内部约束机制的监督是企业外部任何监督都无法实现的。

现论认为更有效地监督应该是对企业实施事前与事中监督。但是,来自于企业外部的监督如政府监督、债权人监督和社会监督等都不可能详细、全面和及时,他们只能审查会计核算的最终产品———财务报告。企业的内部审计由于审计人员的任命、考核、待遇等问题直接受制于企业领导,所以无法发挥制衡作用,财务总监制度则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这是因为一是财务总监由所有者委派,代表所有者行使监督权,具有法定的权威性。二是财务总监按照一定的程序进入董事会,行政职权相当于企业副总,参与企业的决策具有实质的权威性。三是财务总监从财务专家中选拔,除具有专业会计知识外,还具有很强的财务管理能力和审计能力,具有专业的权威性。四是财务总监的人事关系、工资待遇、考核晋升和住房等利益与企业无关,具有独立的权威性。因此,财务总监对总经理及经理层有天然的制衡力,可确保会计监督落到实处。

实践证明,对国有企业派出财务总监是加强对国有企业财会监管的好办法,不少地区和部门在一些大中型企业试行财务总监制度,收到了比较良好的效果,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能够较真实地反映企业经营状况,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奠定了良好地基础;摸清了企业的家底,为企业正确决策创造了条件;通过资金运作的联合签名,正确把握了资金的流向;能及时发现领导的违纪违法问题,对企业主要领导起到有效的制衡。

三、我国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制度模式探讨

从目前发展阶段来看,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仍然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主要地位,起着主要作用,搞好国有企业特别是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是中央经济工作的重心和难点。因此,笔者建议我国的财务总监制度模式应采取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并行,财务总监监督经理人,财务总监的职责主要是监督。

(一)财务总监与企业总会计师的关系

从委派的主体上看,财务总监由董事会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对上述委派人负责。企业总会计师由总经理任命,对总经理负责。虽然我国会计法规定会计对企业财务有监管职能,但实践中,总会计师往往受制于经营者,无法真正履行监管职责,而且总会计师来自企业的内部,与经营者的利益是一致的,通常会更多的维护经营者的利益。而财务总监来自于企业外部,又置身于企业之中他不受经营者的领导,可以站在投资者的立场上,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而对企业进行财务监管。从双方的职责上看:总会计师执行总经理的指令:组织会计核算、内部控制、主管企业财务、会计、审计和结算中心的日常工作、为企业内部和外部提供真实有用的会计信息,保证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并参与企业的财务、经营决策,当好厂长、经理的助手。财务总监不主持企业的财会工作,他的主要职责监督国有资产的营运是否能保值增值;企业账目的完整性、真实性;重大财务、经营决策以及企业资金的流向是否符合董事会的决议等等,并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审计报告,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鉴于财务总监和总会计师各有不同的职责与作用,两者不能互相取代,如果不设财务总监,仍采用总会计师单轨运行制,则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所有者缺位、经营者权力失控等问题就很难解决:如果用财务总监制完全代替总会计师制,那么,财务总监既是管理者,又是监督者,又回到了原来的老路,而不利于发挥经营者的特长,又削弱了投资人的监督,最终使所有者的利益受到损害,因此,财务总监制与总会计师制应同时运行。

(二)财务总监的职责

总会计师的主要职责范文3

关键词:铁路企业;内部财务监督;思考

一、铁路企业内部财务监督的必要性

铁道部通过制定加快转变铁路发展方式、确立运输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等改革推进方案,使体制机制创新迈出重要步伐。加快市场经营,谋求企业效益最大化变成铁路企业的重要任务。只有提高铁路企业的内部财务监督,进一步促进铁路企业财务工作规范,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管理水平,才能为铁路实现协调、和谐、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1.是规范企业财务管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需要。随着铁路建设的快速发展,投融资业务的不断开展,社会对铁路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铁路企业通过实施内部财务监督,能健全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强化财务管理过程控制,提高行业会计规范化管理水平,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完整、真实和可靠。

2.是保护国有资产安全、保障经营合法合规的需要。随着当前铁路体制机制改革,多元化经营战略实施,财务工作势必将面临更为复杂的局面,实施内部财务监督,能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财务风险,规范铁路企业经济行为。

3.是加快企业健康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需要。加强内部财务监督,可以约束企业非理性经营行为、节约开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二、上海铁路局内部财务监督实践及存在问题分析

目前,笔者任职的上海铁路局,除定期接受国家审计署、铁道部审计中心、社会中介机构的外部财务监督外,也定期开展内部财务监督,建有比较完整的财务监督体系,完善的财务监督管理制度。

1.建立内部财务监督体系,促进财务管理水平

(1)总会计师。主要职责有:组织对全局资产资金安全、财务收支、内部控制制度等情况进行审计检查,指导开展专项审计检查;协助组织财务预算、落实情况,实施全局国有资本监管、建立完善企业内控制度,企业投融资、担保、抵押及大额资金支出等重大事项的安全监管,强化财务监察工作,确保全局资产、资金安全等。

(2)审计处。是路局行使内部审计监督职权,管理全局审计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有:贯彻国家、铁道部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制定全局内部审计规章制度。根据局有关规定,对局属单位年度业绩进行考核审计,对局属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执行财经法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局属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各单位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促进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

(3)财务处。是路局财务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有:贯彻国家、铁道部有关财经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全局全面预算管理、资金筹集运用、会计核算、国有资本监管等财务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局属单位和控股合资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在内部财务监督方面设有:一是财务监察,负责监督检查局属单位执行《会计法》及国家、铁道部、路局财经法规情况,全面预算编制、内部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会计基础工作、国有资本营运、管理情况,内外部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等;二是资金结算所,主要加强资金监管,规范使用、管理资金,落实局属单位大额资金监控、现金管理、建设资金支付实时监控等工作,实行每日资金动态报告制度。

2.完善财务监督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1)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以转换经营机制为主线,逐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并实施《上海铁路局财务监察实施细则》,重新修订《上海铁路局内部财务会计控制制度》、《上海铁路局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财务管理办法,以制度促管理,切实提高财务保障能力。

(2)加强国有资本动态监管。在工作中,严格执行《铁路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落实逐级负责制,严格执行国有资产评估的相关规定,加强评估项目的过程监管。

(3)加强资产的日常监管。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建立并全面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对外投资等经济事项事前分析认证、事后评价考核制度。开展优化资产配置的专题研究,盘活闲置资产,努力实现资产效益的最大化。加大对企业改制、重组、对外投资、产权转让、重大资产处置的监管力度,强化资产源头的动态控制。

(4)强化财务监察监督职能。充分发挥财务监察队伍作用,强化财务监督职能,结合阶段性工作重点,采取日常检查和抽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强生产过程控制,严格落实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

(5)开展财务管理包保调研工作。建立财务包保管理制度,加强对所属单位财务预算管理的调研、检查、分析和指导,督导各单位进一步强化全面预算管理,合理统筹各项财务资源,实现运输生产过程成本可控,有效发挥财务包保作用。

3.内部财务监督取得成效及存在问题

(1)取得的成效

一是有效防范经营风险。通过路局设立总会计师、所属单位试点配备总会计师,参与企业经济活动的策划、论证和可行性研究,利用专业的财务知识,有效地防范重大经济决策失误 给单位带来重大损失,合理规避了经营风险。

二是有效保证资金安全。严格执行 “三重一大”决策、大额资金联签、货币资金内控等资金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了资金安全控制,提升资金管理效益,保障全局资金安全、有序运行;加强内部资金调剂过程管理,合理控制资金调剂规模,提高了内源性存量资金的效益,确保结算资金安全可控。

三是夯实财会管理基础。举办2010年会计规范年活动,对所属单位进行会计基础达标考核工作,实现财务管理常态化,夯实会计基础规范管理,进而在2011年的复验工作中,取得会计基础规范化单位达标率100%的成效。

四是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强化财务监督职能,由路局财务处、站段总会计师组成兼职财务监察队伍,开展财务监察专项活动。通过开展交叉检查、定期检查、财务监察、季节性监察等,强化全局财务预算管理过程监控,做好经营管理的参谋和“保健医生”,为加强增收节支提供有力依据,为完成财会重点工作奠定基础,并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坚决督促整改,并从制度、机制入手,进一步完善、建立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2)存在的问题

一是内部财务监督信息未能实现资源共享。目前,我局缺乏一个路局财务处、审计处以及各单位共享各类审计信息的平台,通常是外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机构(即审计处)、财务处组织的财务监察小组各自按照财务监督工作要求,完成对单位的审查工作,提交审计报告或检查结果。财务处负责统一督办整改情况,做好外部审计函复;内部审计则由各单位自行复函,财务处则收文督促整改。如此,一方面,财务处无法得知单位整改情况,需不时电话督促,跟踪效率低;另一方面,对于共性问题,各单位整改程序不尽相同,没有规范的流程。

二是内部财务监督水平亟待进一步提高。虽然,通过路局内部财务监督系统,各单位未出现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但是仍然有少量诸如会计核算、会计基础不规范等情况在外部审计报告中出现,有时还是重复出现或未及整改,反映了我局财务监督工作尚存不足之处。

三、对进一步加强铁路企业内部财务监督工作的建议及对策

铁路企业虽然大多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财务监督体系,但普遍由于线长点多,局内单位跨省市跨地区,在内部财务监督工作中难免会存在不尽完善的地方,笔者对此提出以下两点思考:

1.设立路局内部财务监督信息平台

(1)总体思路及具体步骤

总体思路:利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创建“财务规章知识库”和“审计检查问题库”,搭建路局相关处室与所属单位共享的查询督办平台,具体权限由路局合理设定。在“财务规章知识库”分类置放国家、铁道部和路局财务规章、文件,在“审计检查问题库”分类置放外部、内部财务监督发现问题;规范整改业务流程,建立问题跟踪、预警、反馈机制,督促单位分析查找问题产生根源,达到对各类问题的动态监控;分析统计各类审计检查问题,针对性地制定相关措施,达到对违章违纪行为的及时防范;建立审计检查评价体系,客观、公正地评价各单位遵纪守法情况,达到对所属单位经济行为的有效控制。

具体步骤:首先,科学、合理分类财务规章文件、审计检查问题,运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手段,创建“财务规章知识库”、“审计检查问题库”,实现财务规章、审计检查问题信息资源共享,避免信息不对称,问题重复审查,浪费资源;其次,在共享审计检查问题库的基础上,规范整改业务流程,建立问题动态实时跟踪、预警、反馈机制,督促单位分析查找问题产生根源,反馈整改情况,从源头防范违规、违纪问题的重复发生;再次,在进行对各类审计问题综合统计基础上,根据统计结果进行横向、纵向对比、分析,针对性地制定相关措施,及早防范经营和财务风险;最后,根据审计检查发现问题的类别、性质、金额大小,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复合分析评价方式,做到对事的控制和对人的管理相结合,建立科学、合理的审计检查结果评价体系,对各单位遵守财经纪律情况给予科学公正的评价,并据此进行通报和奖惩。

(2)建立内部财务监督信息平台的预计作用

一是有利于规范企业内部经济活动,减少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二是有利于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三是有利于实现规章信息资源共享,提高企业决策效率;四是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交流,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五是有利于实现资源效用最大化,节约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2.提高铁路企业内部财务监督水平

(1)加强财务法规和政策研究。只有加强财务法规、各级政策文件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法规意识,才能使铁路企业财务工作运作合理合法,财务监督运行及时高效。

(2)制订内部财务监督条例。监督条例应当体现群众监督、组织监督和法律监督的原则,以利于铁路企业财务工作自觉遵纪守法,监督有理有节。

(3)加强内部财务审计。通过对企业各项财务管理、经济活动进行审查,帮助及早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使铁路企业财务工作符合财务管理制度,促进多元化经营健康发展。

(4)将监督活动渗透于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及全过程。内部财务监督不是只对某一项,如资金活动的一定过程进行监督,而是要贯穿于资金活动的全过程,并且贯穿在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等各个环节。

(5)加强财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充分利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平台,选择路局纪委、审计处等部门,结合案件案例,加强财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增强财会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自我约束能力,抵制不正之风,保持队伍纯洁。

(6)进一步健全财务监督的组织体制。加大所属单位总会计师配备力度,在内部控制、投融资决策、公司治理、财会信息化、财务监督和生产经营等领域切实发挥站段总会计师的作用。

参考文献:

总会计师的主要职责范文4

一、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

单位负责人是单位中的法定负责人或是由相关的法律和行政规定规定的代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其中单位负责人主要的会计责任包括以下几点。

1、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监管

由于单位负责人自身为单位的最高负责人,是单位中所有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一旦自身出现问题将会影响到整个单位的会计工作。根据《会计法》第四条中的说明,单位负责人应该对该单位会计工作进行负责,并保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一旦其中一项出现问题,单位负责人应承担首要的法律责任。

2、确保会计报告的质量

根据《会计法》中的第二十一条条例,财务会计报告应该拥有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三方的签名和印章,若单位中设置有总会计师的职位,则应加上总会计师的签名和印章。在签名和盖章工作过程中,单位负责人应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由于单位负责人是单位中的最高管理者,对于单位中的一切经济活动和管理工作都有重大的责任,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需要对会计报表的数据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验证,检查相关对财务会计报告签证盖章单位是否对于财务会计报告做了相应的审查,杜绝仅仅只是单纯盖章而已。同时单位负责人应给予相关审查单位足够的财力、物力和人力,来对财务报告进行审查,保证报告的真实完整性。

3、完善健全单位会计工作制度

根据《会计法》中的第二十七条,完善健全单位内的会计监督制度也是十分重要的一环,这个过程则需要单位负责人利用权力和财力来进行建立。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制度是对会计工作进行监督的一个重点,通过完善该制度能对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的行为做法定的约束,强化单位内部的工作执行,有效防止会计违法行为的发生,加强单位资金的安全性。

4、保证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作为单位的负责人,应保证单位中的相应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对于会计人员的违法现象及时进行指出并监督其改正,不能以自己的权力来指使相关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办理违法的会计事项。单位负责人应对单位内的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依法进行监督,尽力帮助会计人员解决麻烦和困难,同时为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保证会计工作的高效展开。同时,单位负责人应对会计工作加以监督,以身作则防止会计人员触法犯法,不应干扰会计人员的依法行事或进行打击报复,否则将由其所在的相关单位给予负责人相关的处分。

5、接受监督

单位负责人应根据相关法律和行政规定接受监督检查部门的监督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应如实向监督单位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和会计工作情况,不得拒绝检查、谎报数据。对于接受委托帮助单位进行会计的会计事务所提供真实的会计资料,不得以其余任何方式要求会计师出具虚假、不完整的审计报告。

6、依法任用会计人员

单位负责人应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置会计部门,并选取能够承担责任的会计人员作为会计部门的主管,同时要保证单位会计部门中的从业人员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保证整个会计过程的合法性。

二、单位负责人承担会计责任的合理性讨论

会计部门作为单位殊的一个部门,多由包括有会计部门负责人和总会计师在内的一系列会计工作人员组成。作为单位内独立的部门,会计部门有着相对独立的会计理论体系和方法体系。但大部分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事单位经营项目的管理和行政管理方面的工作,不一定了解会计,故对于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做出了相应的探讨。其一,由于在一个单位中,出现经济行为时,需要进行成本收益的比较,只有确定所带收益高于成本收益时,单位才会实施行为,其中收益越大,实施力度也将会越大。若是在会计过程中对利益进行隐藏、假报,编造会计报告,将会减少单位负责人的税赋情况,并能吸引更多的客户,故单位负责人应对单位内的会计情况做相应的承担,否则出现上述情况将会使得单位负责人大大受益。只有将其通过法律的途径进行约束,才能控制单位负责人的造假情况发生。由于单位负责人的权力较大,在指示会计人员进行违法操作时会计人员将会承受来自单位的巨大压力,并可能受到打击报复,从而不得不配合领导进行造假。从这一方面来讲,通过将责任施加到单位负责人的头上,将会对于会计工作的真实性有很大的提升。其二,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在对外时需要代表公司来进行各种活动,会计资料也由单位负责人进行提供。单位负责人作为单位内会计行为的主体就应该对于会计造假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且单位负责人拥有管理单位行事的权力,能够对会计工作加以监督和控制,故选取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责任人。

三、单位负责人对于违法会计行为的预防

对于会计行为进行监督时,并不需要单位负责人事必躬亲,而是需求单位负责人加强单位的会计管理方面的建设,同时增加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责任感,来控制和管理会计机构。

1、完善单位内的会计监督制度

完善单位中的会计监督制度是对会计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的基础,通过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保证单位内的整个会计过程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避免会计风险,提高单位内的经营管理效率。由于单位内各部门都是互相联系的,为了相同的目标而分别运行,制定完善会计方面的制度,加强会计质量的同时,可以很好地指导其他工作的顺利进行,能够保障企业中资产的安全。对会计部门建立相关制度也能促使会计工作人员明确自身的职责和任务,便于单位的管理,也方便对会计人员进行考察考核。若没有相关制度对会计工作进行约束监管,将会导致会计工作的不严谨、不规范情况,出现违法犯法的现象。《会计法》中也强调了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重要性,不容许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相关工作人员之间应多进行监督和约制,防止单位内部出现过分集权的情况。建立完善的单位内部制度并执行,能使单位内部的业务有序的进行,防止经济混乱的现象发生,保护了单位资金的安全并保证了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性。

2、加强单位内部的审计工作

单位的内部审计是对于单位内的各项经济活动和会计行为进行评价和控制、不同于会计部门的一个独立部门。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对现行的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和改善,审视会计行为是否规范,单位内资源是否被合理利用,能否达到工作目标等。其中内部财务审计是对会计工作进行控制和再监督的手段,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有重要检查作用,目前大部分单位中尚未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或者是仅仅有一个审计的表象,并没有对会计内容进行实际的再次审查;有些部门的审计工作并没有脱离会计部门,而是附属在会计部门内,导致其难以发挥自己的审计作用。为此,单位负责人应承担起建立审计部门的责任,加强内部审查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提升会计质量。

3、充分利用会计人员的职能

《会计法》对单位负责人作为单位会计行为负责的主体进行了规定,对于会计部门、会计人员的职责和相关法律责任均作了相关的规定。会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同时受到单位内制度和相关法律条款两者的约束,通过让会计人员在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等工作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才能提高单位内会计工作的质量。会计部门、人员规范有序地完成工作,互相约束,是纠正违法会计行为的基本要求,而这些需要单位负责人加以监督和落实。单位负责人应该支持和鼓励会计部门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解决会计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依法进行核算,以便于监督和管理。

总会计师的主要职责范文5

1987年,从河北地质学院会计系毕业后,刘宝增主动申请到地矿部塔北勘探联合指挥部,成为一名会计。扎根边疆,一干就是25年。如今,作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以下简称“西北油田”)总会计师,他的工作重心是企业战略布局和管控举措,其中,全面风险管理是2013年的核心要务。

从事后,到事前

“事前定则不困,行前定则不疚。”风险管理就是要提前管理未来可能出现的“困”和“疚”。

“近些年,包括中石化集团在内,国内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开始思考如何建立一个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刘宝增说,“前段时间我去美国,跟专家探讨这个问题。国际上大企业集团都非常关注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但是,中国很多企业把过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处理事务性问题,特别是应对一些事件后续发展的态势,这个阶段实际上是‘事后管理’。而风险管理实际上更多的是引导大家实现‘事前管理’,控制风险的发生。”

刘宝增表示,建立一个比较成熟的企业风险管控体系,应由以下几个主要环节组成:

首先,要知道企业有什么风险,风险点在哪。“企业都知道有风险,但是很多企业搞不清楚具体的风险是什么,每种风险的风险度有多大,而明确这些非常重要。通常我们认为企业的风险大体分为5类:战略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作为一家石油天然气资源类企业,如何确定我们的5类风险,就需要对风险进行识别,这是风险管理首先要做的。”

其次,应对风险进行评估。刘宝增认为,主要应侧重于量化的评估。比如风险发生的概率有多大,损失度有多大,以此先确定分析评价的方法,建立一套评价模型,形成参数设置。同时,因为每年的风险评价都不一样,所以要建立一个可持续应用的方法体系,实现对企业风险的排名、分析、评价。

再次,研究出应对风险的方法和手段,制定相应的风控策略和措施,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觉得这是非常关键的、实质性的一个步骤。它所涉及的面很宽,包括企业管理的所有维度,从体制设置、机构调整,到岗位设置、员工培训等。”刘宝增说。

第四,评价风险管控措施的实施效果。企业要有一套评价方法,定期地对相关风险管控措施进行效果评价,比如评价其对风险防控产生的作用如何。

通过这样一个体系的搭建,可以实现企业从事后管理向事前管理的转变,企业管理也会因此发生质的变化。“当然,整个体系的搭建必须要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他补充说。

从员工,到高管

刘宝增介绍,2013年,西北油田将把企业风险管理作为一个重点项目,立项实施,推动企业有效搭建风险管控体系。

“靠现有的内控和内审部门都不能独立完成所谓的风险管理工作,将来整个体系建成以后,也不会是一个部门来做这项工作。”刘宝增表示,整个企业每一个业务流程、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都应该是风险管理者,都有风险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他把风险管理人员,大体上划分为3类:

一类是企业的高管。这类人很少,但是作用很大,要让企业的高管,从理论上到方法手段上,具备风险管理的理念、意识和能力。同时,风险管理的主要对象也是高管,因为他们最容易出现风险问题。

第二类是员工,或者说是企业的部门、单位,以及每一个岗位上的员工。“他们是企业风险管理的中坚力量,要靠每个人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判断风险、控制风险,同时也要应对风险产生的后果。”刘宝增说。

第三类是企业内部监督机构,比如内控、内审、效能监察部门。这些部门主要是来评价风险管理效果的,当然,也要重点监督一些重大风险的管理控制过程。“但是他们的主要职责是评价控制,是裁判,他不能冲到一线去。”他强调。

可见,实际上风险管理是贯彻于企业整个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每个人都应参与其中。

分步骤,重平衡

“目前,我国有些企业已经做了风险管理的尝试,但还不是很多、很普遍。”刘宝增说,“这方面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同时我们自己也要加快推进步伐。”

关于具体实施的计划,刘宝增有两方面的考虑:

“一个方面要看中石化集团从整体上如何部署这项工作。中石化一直非常重视企业的管理和控制,特别是傅成玉董事长到了中石化以后,他特别强调风险管理问题,前两年中石化就已经提出了风险管理,我们西北油田将按照集团总体设计及架构来实施。”

第二方面,就企业自身来讲,每个企业都有其特点,要立足自身进行管控。“比如西北油田是上游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企业,和炼油化工的差距很大,我的初步设想是从2013年启动,借助一些外部的专家力量,用2~3年的时间,把整个风险管理体系全部建立起来。”

总会计师的主要职责范文6

关键词:建筑工程;全面预算管理;应用研究

Abstract: This paper integrates the theory of MBM (Master Budgetary Management) to construction project and designs MBM system in construction project. Targeted to a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analyzes the basis business of MBM in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the design of comprehensive MBM. Specific methods are given MBM in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MBM; applied research.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1 引言

近年来,国内企业逐步引入全面预算管理(Master Budgeting Management,MBM) [1],但是,将全面预算管理引入建筑行业还处于初始阶段。长期以来,我国建筑工程受计划经济影响,同其他许多企业一样,存在“企业老,包袱重,困难多”等特点,但如此同时,我国建筑市场又面临面向世界开放的挑战。在内外因素影响下,我国建筑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利润空间越来越小。因而,探讨、研究全面预算管理的应用对我国建筑工程来说,不仅具有紧迫性、必要性,而且具有现实意义和推广价值[2]。

本文从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入手,把全面预算管理应用到我国建筑工程管理中,讨论全面预算管理在我国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应用。

2 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设计

建筑工程的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包含基本规定、预算组织体系、预算体系、预算循环等内容。基本规定:主要界定设计管理制度的目的、范围、模式和预算期及编制期等内容;预算组织体系:主要界定如何构建全面预算管理机构,以便贯彻执行全面预算管理;预算体系:主要指预算分类,如何编制预算业务流程问题;预算循环:主要包含编制与审批、执行与控制、反馈与调整、分析与考核等内容[3]。

2.1 基本规定

2.1.1 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的目的

确定了建筑工程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目的。即主要是为了配合公司实施总体战略和经营计划的实现,不断加强公司对各项目的管理与指导,努力提高公司效益。

2.1.2 全面预算管理的范围

从时间上,事前编制、事中控制、事后分析考核进行全面考虑。因为预编制过程就是事前控制过程,预算执行过程是事中控制过程,而预算分析与考核不仅是事后控制过程,也是为下一步事前控制提供支撑和依据。从空间上公司的所有单位、所有员工及其工作活动全面纳入,充分体现全面预算的系化管理思想。

2.1.3 全面预算管理体系模式的选择

全面预算管理体系模式很多,不同历史阶段、不同情况的工程,采取不同的体系模式。建筑工程发展己比较成熟稳定,任务饱满,而成本费用开支居高不下故采用以目标成本为核心的全面预算管理模式。它以主营业务收入目标为依据来确定一定的利润空间,进而规划公司的总预算成本。再以总预算成本为基础进一步进行分解,形成各预算单位的分预算成本。

2.1.4 规定全面预算期和预算的编制期

全面预算期,是指预算编制覆盖的经营期间和预算实际执行期,建筑工程全面预算期为每年的1月l日至12月31日;预算的编制期,指编制下一年度全面预算的时间,公司全面预算编制期为每年的10月――12月初次编制预算,可从前一年的9月份开始,以便顺利完成编制任务。

2.2 全面预算管理组织机构

实施全面预算管理,首先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根据建筑工程实际情况设置全面预算管理审批机构、预算管理委员会、算管理办公室及各责任部门等机构。同时,制定各部门的主要职责,以便提高预算管理效率。

2.2.1 预算管理审批机构

全面预算管理的审批机构的职能由总经理兼任,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草案,负责审批全面预算方案、预算外调整方案等。

2.2.2 预算管理委员会

既是全面预算的审议机构,也是决策的参谋机构。由经营副总经理担任主任,其他副职领导、副总会计师、副总经济师担任副主任,委员由财务部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项目经理、各下属单位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制定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方法及有关流程。

(2)审议、确定预算目标,并下达正式预算。

(3)负责审核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中长期财务规划与预算。

(4)研究制定实现预算管理目标的重要措施,并安排落实。

(5)在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过程中,对各单位之间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重大分歧进行协调。

(6)定期检查和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听取预算管理办公室及其他部门的汇报,

提出改进意见,督促预算管理目标的实现。

(7)根据预算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组织对预算进行调整。

(8)审议决算报告,提出奖罚意见。

2.2.3 预算管理办公室

预算管理办公室是全面预算的执行机构,挂靠财务部。主任由财务部长担任,副主任由经营发展部、工程造价部部长担任,成员由财务部、经营发展部、工程造价部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如下:

(1)具体制订预算管理办法和政策,报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和总经理审批。

(2)传达预算的编制方针、程序,具体指导各部门、各子公司预算的编制。

(3)分解下达各项预算指标。

(4)根据预算编制方针,对各单位编制的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协调和平衡,负责汇总全面预算草案,送交预算管理委员会进行审议。

(5)参加预算会议,介绍预算的编制情况,对有关问题提出质询,接受各单位的质询,明确预算修改方向,跟踪预算的修改,重新汇总。

(6)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监督、控制各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每期预算执行完毕,及时形成预算执行报告和预算差异调整分析报告,交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

(7)遇有特殊情况时,向预算管理委员会提出预算修正建议。

(8)协助预算管理委员会协调、处理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2.2.4 各责任部门(指机关各职能部门、各项目部)

(1)根据预算管理委员会下达的预算目标,将公司整体预算编制要位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具体制定本单位年度的预算计划。

(2)对预算依据、测算基础和计划控制措施进行详细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