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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工作风险点范文1
一、监察部门在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地位作用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国家和政府的形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部门,在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目前,对食品安全问题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特别规定》赋予工商部门多项职权,各级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整顿、规范当地经济秩序工作的“重中之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扎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监察部门,如何立足实际,早发现、早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监管执法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行政效能监察,是监察部门履行职责的具体体现。作为专司监督检查职责的监察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应通过行使监察职能,监督基层工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等有关情况,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监管执法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促进执法到位,实现廉政勤政。
第二,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行政效能监察,是当前工商部门纪检监察工作形势发展的迫切要求。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这要求监察部门的工作重点必须是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放在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上。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监管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而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连生产、加工环节,下连消费环节,涉及范围广,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级监察部门必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是否到位、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市场巡查是否到位、工作机制(制度)是否健全进行执法监察、行政监察、效能监察,从而有效预防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等不作为、乱作为行为。
第三,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行政监察,是当前监察部门保障执法安全、维护工商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监察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能、纪律作风等问题开展行政监察、效能监察,既能有效解决在监管、执法、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又有助于从中发现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同时可以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职能,实现关口前移,见微知著,变事后惩处为事前防范,有效防范履职风险;通过监督检查,还可以发现执法、监管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建议、措施,化解执法风险,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维护良好的工商形象。
二、监察部门在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应如何发挥职能作用
笔者认为,在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监察部门应在以下几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一)监察部门必须充分发挥教育职能作用。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涉及的环节多,链条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涉及面很广,如果工商人员在履行职责、监管执法过程中,出现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其带来的影响将会很大。因此,监察部门必须承担起教育和教育引导的任务。一是要采取设立食品安全廉政网页、典型案例剖析、专题讨论等形式,把食品安全防范和分解履职责任风险的意识灌输到每一名工商干部职工的头脑中,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重要性和自身肩负监管任务的艰巨性。二是组织开展专题廉政教育活动,要针对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带有普遍性和根本性的问题,对可能发生责任风险的情形、环节等进行剖析,提出预防和注意事项,敲响警钟,增强责任风险意识,化解执法风险,确保工商队伍“执法安全”。三是要督促广大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多渠道、多途径向社会广泛宣传特别规定,使广大老百姓了解并自觉配合工商部门贯彻执行《特别规定》提出的明确要求。
(二)监察部门必须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作用。
执法监察、效能监察是监察部门实现监督检查的重要手段和工作方式。在工作中,监察部门要坚持依法执纪、依法办案,坚持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出现的任何违纪违法行为,都必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一是抓好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登记注册、企业监管、市场监管、经济检查、基层工商所等重点部门,执法岗位、“窗口部门”等重点环节,以及领导干部、窗口工作人员、工商所长、一线执法人员等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并实施风险点管理。坚决制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的行为,坚决纠正“该作为的不作为、不该作为的乱作为”的现象,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二是切实加强执法监察、行政监察、效能监察工作,坚决纠正个别基层工商部门“执法不到位、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现象。在近期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督查工作中,监察部门通过督察发现了一些基层工商部门对无照经营查处力度不够;个别市场监管人员责任心不强,没有及时督促辖区的食品经营户填写台帐;部分工商干部对食品安全监管存有畏难情绪,存在巡查不到位,管理有死角等等问题,监察部门及时指出并促其整改。由于监察部门的提前介入,这些存在问题都得到了及时纠正、解决。三是构建内外监督网络,延伸反腐监督触角。一方面,充分发挥制度的刚性监督作用和管人管事的机制作用,通过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督方面的规章制度,确保工作目标的落实。如制定《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食品市场巡查工作制度》、《食品安全工作职责》、《行政效能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制度,推进依法行政。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作用,通过采取聘请廉政行政监督员、开展“行风热线”上线活动、局长接访日、召开行政廉政监督员会议、开通电子邮箱、公布食品监管举报电话等多种举措,进一步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广开言路,听民声,察民意,知民情,进一步在全社会创造一个人民群众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能够监督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监察部门必须充分发挥惩处职能作用。
在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高压态势,通过实施责任追究、引咎辞职、末位淘汰等举措,以反腐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对监管不到位、有不作为行为的工商人员,给予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公职;对徇私枉法、包庇纵容、渎职失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除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外,还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刑事责任。同时,监察部门还要通过查处抓典型,形成人人想干事、谋大事、成大事的积极向上氛围,从而有力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
市场监管工作风险点范文2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风险 监管建议
互联网金融产品的飞速发展以及其在今天所获得的成绩,让大量的金融资源都开始逐渐的涌入到互联网领域中来,高投资回报率也蕴含了相对较高的风险,让互联网金融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这不但对我国传统金融行业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同时也增加了金融监管工作的难度。所以清楚的了解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主要形式,探讨如何有效对其风险进行监管,有助于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一、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主要形式
(一)信用风险。互联网金融中,参与交易的双方往往无法面对面交易,同时因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可能造成信用风险的产生。更有甚者,很多不法分子常常借助于互联网金融的匿名性以及隐蔽性,其信息身份不需要通过严格的审查,便能够通过互联网金融的中介平台来实现资金流转而进行非法洗钱,此类交易安全问题会在很大程度上对金融市场带来相当恶劣的影响,同时也阻碍了互联网金融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市场风险。因为互联网信息传递表现出的便捷性以及不受时空制约的优势,互联网金融常常会扩大传统金融的市场风险,同时这一市场风险的危害性有很大的提升。在金融网络化不断加深的新时期下,投机分子往往会依靠利率或者汇率的波动在互联网融资平台中进行关联交易,对资金的有效流动带来很大影响,容易导致支付危机的出现,从而引发金融市场的波动[1]。
(三)操作风险。一方面,金融网络系统自身安全性会造成操作风险的出现。账户授权使用、互联网金融机构以及消费者的信息交流等往往都存在一定的漏洞,导致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实际的经营管理中可能出现操作风险;另一方面,因为交易主体对互联网金融业务中的相关规范流程不是非常了解,容易造成投资者蒙受损失,同时对互联网金融企业自身的信誉度带来影响,降低公众的信心。
(四)法律风险。互联网金融属于新兴金融业务,其独有的特性让目前的金融政策法规不能够对其予以非常全面的制约与管束,例如说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准入标准、运作方式是否合法、交易双方之间的身份认证以及金融市场监管等,都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这就很有可能导致互联网金融交易主体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增加其不确定性,面临法律冲突的风险同时陷入法律困境,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正常发展带来影响。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管建议
(一)大力推进实施动态分类监管。应当真正清晰明确的了解金融监管的概念,对监管层次予以详细划分。监管由松到紧一般能够划分成为四个层次:市场自律、注册规范、一般监管以及严格监管。要按照各类互联网金融平台以及实际产品的影响程度以及其中所含风险实际大小来进行科学评估,同时按照评估结果来对风险监管范围进行划分,从而准确量化监管强度,之后结合最终评估反馈来实施有针对性的监管手段。比如说利用市场自律以及注册手段来管理风险较小、影响程度不大的互联网金融业务,而对一些风险较高的互联网金融业务采取严格的监管方式。另外按照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发展变化情况,对监管范围予以合理调整,对各类产品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计划。
(二)互联网金融数据监测与分析。为更好的防止互联网监管漏洞以及监管黑洞的存在,必须要对互联网金融数据实施全面的监测,以大数据平台为基础进行整体评估,对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情况予以科学判定。监督管理部门必须结合互联网金融风险产生的主要过程来制定出合理的监控标准,比如说对数据类型进行确定、对监控指标予以定义、对统计范围科学划分等。针对一些进入门槛相对较低且风险影响人数较多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应当同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经营性指标以及风险性指标,同时对采集的数据予以实时分析。监督管理部门在建立完善风险评估制度的过程中,需要对互联网金融实际发展状况予以实时追踪,从而获取到最新的风险情况,以便于制定合理的应对措施。
(三)建立通畅有效的沟通渠道。互联网金融企业必须要和监督管理部门保持一种通畅有效的沟通状态,应当建立良好顺畅的沟通渠道。针对被监管单位,互联网金融企业必须要了解到对互联网金融实施全面监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企业发展,确保监管方与被监管方能够真正共同配合进行风险防范。作为互联网市场中的主体,互联网金融企业自身的自律行为非常关键,若企业为追求经济效益而盲目运作,不但会影响到整个行业的稳定发展,同时也给自身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所以,互联网金融企业必须要和监管单位保持一种有效的沟通,真正支持和参与到互联网金融监管中来,接受监管单位的意见[2]。
(四)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力度。广大消费者应当树立较强的自我保护与防范意识,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强化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管。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产生会对消费者带来直接损失,但因为信息不对称或知识水平有限的原因,很多消费者基本上都不了解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之间的差异,也不能够了解互联网金融可能存在哪些风险。所以相关监管机构必须要开展好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宣传工作,让广大消费者可以真正全面的认识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特性,不断增强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同时,监管机构还必须要尽可能的维护借款人、支付人以及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强化对于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工作,对存在的金融欺诈现象予以严厉惩处。
三、结语
总而言之,在我国现代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尤其是互联网和金融业之间融合度持续加深的新时期下,互联网金融也表现出了一片祥和的发展态荩也逐渐成为了我国金融体系中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建议国家政府和主管部门应当充分注重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督管理机制,借助于科学有效的风险管控手段,推动我国互联网金融朝着更加科学化和健康化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晓文,李师航,罗晓玲.互联网金融风险及其监管[J].合
作经济与科技,2016,24:48-49.
市场监管工作风险点范文3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群众法治意识得到提高,舆论监督的力度得到加强,各种问责机制逐渐完善,自上而下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迅速得到强化,工商监管工作的问责风险日益凸现。如何正确认识和防范问责风险,对于确保工商队伍的稳定和安全,促进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工商系统在监管执法中的问责风险问题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正确认识工商监管问责制的重要性
权力和责任是统一的。权力要受监督、制约,不受监督、制约的权力就会产生腐败。权力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拥有多大的权力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因此必须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
工商部门作为监管市场经济的行政执法部门,实现工商部门转型升级,必须有良好的行政作风作保证。而良好的行政作风,则来源于健全的监督约束机制。健全的责任机制是行政法治的生命。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中必须自觉接受监督、明晰责任。一是有利于完善监管职能;二是有利于摆脱监管困境;三是有利于提高监管效能;四是有利于改善工商形象。
二、工商监管面临问责风险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近年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国家进一步加大对政府和部门责任追究的力度,加快了政府由“权力制”向“问责制”转化的进程。在2009年1月13日省工商局召开的全系统视频会议上,卢炳辉局长在会上提出:今后凡出现纪律作风问题、被上级暗访曝光的单位,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一律予以停职。工商系统市场监管形势的不断变化,给工商人员带来了更多的问责风险。
(一)监管任务日益繁重,监管难度日益加大。一是近几年,我国出台了一系列降低准入门槛、鼓励民间投资的举措,催生了大量市场主体,直接加大了市场监管的工作量。二是随着监管职能的延伸和工作领域的拓展,造成了工商职能泛化,需要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创建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等各类创建活动工作中投入大量精力,使工商监管任务更加繁重,工商执法风险不可避免。三是基层工商所应对专项行动、突击任务多,职能不清、责任边界模糊,无法实行严格的定岗定责。岗位不明确,容易产生工作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等问题。同时,由于职责不清,易产生“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使得工作不到位,最终影响基层工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工商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监管执法水平有限。一是个别人员纪律作风不强,容易造成问责风险。今年以来,工商系统在督察中发现了个别窗口及办案单位的工作人员作风散漫、不假外出、擅离职守、上班炒股玩游戏、上网娱乐聊天、着装不规范、执法程序不规范等纪律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的现象。二是工商人员业务监管不到位,容易造成行政疏漏。少数干部责任心不强,巡查不到位,检查不记录、不登记,甚至根本不进行实地检查,仅凭在台账上、业务系统内制假造假,应付检查,蒙混过关。一旦面临问责,只能是无据可查,无证可取,无言以对,干部个人和工商部门都将面临严重的不作为风险。三是个别人员工作作风简单生硬,执法中可能出现矛盾和冲突,容易激化干群矛盾。
(三)监督约束机制不够健全。一是对一些轻微违反纪律作风行为、不良现象起不到惩戒作用。特别在基层工商所,所长只能采取口头警告等软性措施,约束机制的缺失不利于队伍管理。二是工商干部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时,缺乏可供遵守的具体规定和细则,缺乏制度规章的保障。面对风险,只能凭经验规避,凭运气免责。
(四)监管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度不高。的规定、办法、制度大多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实践自发采用,没有形成统一的制度和体系,对运用条件、范围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而且许多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对种类繁多的各项规章制度尚不了解,不熟悉具体的概念特征和操作要点,降低了监管执法的质量,引发问责风险。
三、对工商监管问责制的几个思想误区
各地食品安全、生产安全事故频发,一些干部受到了党纪、政纪、甚至刑事处分,不仅个人的前途受损,而且危及家庭。执法风险和问责的压力是基层工商人员最大的工作压力。实践中仍有不少人对问责制不了解,有的人受传统计划经济的思维和行为模式影响而对问责制抱持否定、排斥或忽视态度,因此在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中不能自觉、正确地对待问责风险。
(一)“逃避”心态,对问责制缺乏正确的认识和态度。行政监管执法过程中,难免存在违法运用、不当运用或出现失误的情况,因此需要健全问责机制加以监督约束以使其有效运作,使各项行政行为得到强有力的监督和保障。但有的基层人员认为“多做多担责,少做少担责”,精神压力大,怕出事、怕得罪人,怕被投诉的思想比较普遍,不愿意承担巨大的工作压力,反而造成行政不作为,加大自身的问责风险。
(二)“消极”心态,还没有树立监管问责意识。基层的同志常说,工作累一点还不怕,就怕出事。因为风险有时是自己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就只能听天由命了。新的
形势下,违规行政已经不仅仅局限于犯“恶意之错”,由于“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消极心态,造成行政质量不高、效能低下、程序错误都将受到惩处。
(三)“侥幸”心态,认为问责风险离自己很远。相继出台的《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家赔偿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都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劣质行政、瑕疵行政已经上升到违法犯罪的高度。但是目前我们一些干部对此仍处于一种麻痹状态、冬眠状态,认识不足,把握不住,审视不够,错误地认为工商部门有责任无风险,认为行政赔偿职务犯罪离自己很遥远。
四、防范和规避问责风险的几点建议
工商部门的行政监管执法涉及面广,稍有不慎就会滑向违规行政的边缘,可以说责任无处不在,责任无时不在,随时面临着被责任追究的可能。应从以下几方面防范和抵御问责风险:
(一)提高认识,树立正确的风险观、责任观。一是要正确认识权力和责任的辩证关系,克服麻痹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二是不能因为问责风险客观存在而杯弓蛇影,惶惶不可终日。要执法肯定有风险,但只要遵循各项规章制度,履行职责,风险是可以防范和避免的。三是要有为百姓解难,为社会尽责的胸怀,明白担负起这些责任所应具备的能力和所应达到的水平。
(二)政务公开,让干部群众了解工商的行政职权。一是全面梳理工商部门行政执法职权职责的来源和依据,特别是执法主体、执法职能、执法依据、执法职权等,使工商干部自身明确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从而规范执法行为。二是将涉及基层工商所的执法职权在工商所服务大厅的触摸屏、电子滚动公开屏、政务公开活页平台,以及工商所的对外宣传栏公开。收集管理对象对工商部门的意见、建议,并把工商部门的改进措施、处理意见及时反馈给管理对象。三是接受群众问责和查询工商所的行政职权及依据等内容,做好对部门、对群众的解释、沟通、协调工作,畅通民意反馈渠道,形成了执法职权公开透明、规范运行的良好环境。
(三)提升素质,强化执法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一是明确工作岗位标准,制定工作流程和业务指引。积极探索制定各级各类执法监管人员的岗位素质标准,依据不同层次、不同监管执法岗位的职责范围、工作重点、工作质量要求,明确干部每个岗位、各个环节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和做到什么程度,从而明确行政执法责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以履岗能力为重点,强化教育培训力度。根据工商行政管理转型升级的需要,抓好基层工作人员的素质转型,着力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的履岗能力,努力培养造就一支能够执行方针政策、掌握执法办案技能、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供优质服务的基层专业型执法人才队伍。三是强化动态管理,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工商所干部交流,促进基层干部队伍“人才流动”,从而激发基层干部的创新精神,增强基层干部的履岗能力,培养工商管理工作的“多面手”,以个人履岗能力的提高推动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
(四)完善机制,健全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一是利用电子监控设施对登记大厅、工商所等窗口的工作人员的上下班纪律、着装、服务态度等情况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监控。二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开设举报信箱、举报电话、12315投诉电话、红盾投诉网站等4个投诉渠道,还聘请社会监督员,形成了一个自我规范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制约机制。三是加强绩效考核,建立问责机制,定期对干部职工实施绩效考核,要对制度进行细化和量化,实行执法责任制、失职追究制、告诫制、否定备报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缺位、错位、越位等现象。四是制定执法职权问责,说明、约谈与回访等相关配套制度,及时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
市场监管工作风险点范文4
根据区、镇人大的工作安排,镇人大将在茶店镇就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对我所开展专项监督和述职评议工作,我所既是这次镇人大主席团专项监督的单位,也是述职评议的单位。在此,我代表高新区市场监管所就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向主席团的各位委员、人大代表作工作汇报,并诚恳希望您们在下一步的监督、评议工作中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提升政治高度,学习领会镇人大主席团开展监督评议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监督评议工作,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的有效途径。接受人大监督评议是政府部门应尽的义务,这既是一次促使我们改进工作、转变作风、提升形象的良好契机,也是对我们全体干部队伍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的一次集中检验。当前,营商环境已经成为决定一个地方兴衰成败的关键。一个地方的发展,短期靠项目,中期靠政策,远期还是靠环境。营商环境越优的地方,经济发展也越快。作为与市场主体联系最紧密、服务最广泛的职能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是我们的份内之责。自去年机构改革组建市场监管局以来,我所根据镇党委、政府和区市场监管局的决策部署,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市场主体的发展工作中,开展创新工业园及个独企业网上办理260家;办理其他各类市场经营主体180家。全年度,我所开展各项打假、打劣、打欺违法行为和维权宣传活动共30余次;开展市场专项检查80次,查处过期变质食品、药品及劣质产品共计6种,价值10万余元,受到立案处罚的55起;充分发挥12315平台作用,积极接受群众的消费投诉150余件,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着力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打造市场稳定、经营有序、公平公正的新型市场环境。
我们将以此次镇人大主席团的专项监督评议为契机,做到思想认识有提升、配合措施有落实、工作责任有监督,主动积极、虚心诚恳地接受镇人大主席团对市场监管各项工作的评议。
二、落实工作职能,以实际行动接受镇人大主席团的监督评议
根据镇人大主席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的安排,此次涉及我所监督评议的工作重点在五个方面:一是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市区印发的《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以及镇党委、政府下发的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二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三是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四是进一步优化职能服务;五是加强执法工作。针对这五个方面的重点,我们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激发市场活力。继续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落实;推进营业执照办理提速;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推进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
2、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维护良好秩序。加强和推进部门协同监管;完善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对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
3、进一步优化职能服务,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力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加强公共服务领域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督检查;整治规范涉企收费行为。
三、严格遵照要求,确保监督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此次镇人大主席团对我们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专项监督评议一直持续到今年年底,我所全体干部将时刻履职尽责,全力以赴接受监督评议,坚持自查自纠,边评边改,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变被动监督为主动接受监督,力求以评促改,积极配合监督组开展的实地调研、明查暗访、视察调查和公开评议等各项工作。对照要求,我所下一步工作具体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重点抓好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市区印发的《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的学习,把优化营商环境的精神吃透,任务弄清。
二、进一步抓好政策落实。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省、市政府制定的一系列宽准入、降成本、优环境的政策,坚决兑现与企业有关的各类优惠政策,包括对项目的特殊政策,确保不失信于企、失信于民。
三、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把市场主体当衣食父母,弘扬服务市场主体“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增强服务意识;把企业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企业家当作自己人,改进服务态度;办事流程能简则简,速度能快则快,切实提升服务效率。
四、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和企业打交道,主动为企业服务,大胆为企业“站台”,想尽一切办法为企业排忧解难,让企业感到安全、舒心和温暖。
五、进一步抓好工作统筹结合。要把接受营商环境专项监督评议工作与当前我们正在开展的四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禁渔禁捕、执法办案、作风整顿等重点工作充分结合,既要统筹兼顾,也要分清主次,倾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推动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市场监管工作风险点范文5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管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部门,也是规范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主要力量。它担负着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能,扮演着把好市场主体的入门关、当好市场运行的裁判员、做市场经济坚强卫士的重要角色。工商工作的好坏,事关市场经济秩序和市场经济体制的推进。在新的历史时期研究和探索工商职能的发挥,对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市场经济建设的步伐,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都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发挥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在维护进入秩序,规范交易竞争行为、发展商标广告市场、监管经济合同、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培育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市场、促进市场繁荣,严格执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确保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方面都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同时我们还应看到,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发挥还不到位,工商工作所处的地位与其应该发挥的职能作用还不匹配,主要表现为:由于市场主体不完全成熟、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等原因,监管力度不够的问题比较突出,如无照经营的存在,假冒伪劣商品仍充斥市场,商标侵权行为时有发生等等。至于相对落后的地方,由于基层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硬件条件和人员素质跟不上,不同程度的存在行政执法办案力度不够、市场监管存在盲区等问题,特别是在为数众多的基层工商所,这些问题显得更为突出。
存在工商职能发挥不够到位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队伍整体素质不高、思想观念和意识不强:我们这支队伍人员素质总体不高、工作意识不强、年龄结构老化、监管服务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这是不争的事实。而且,大部分人员对形势任务判断不清,相当部分干部还深陷于“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的迷惑当中,等待观望现象十分明显,对存在的问题尚未警醒;反映出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思路没有根本转变。不是从强基固本出发,而是应付了事,平时不认真研究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仍然把主要精力用在怎么应付考核、蒙混过关上,工作舍本逐末、被动应付。
二是工作效能不够理想:督促督察力度不够,奖惩不明,导致作风不实,做假的问题仍然十分严重;工作责任制没有很好地落实,责任不清、任务不明,工作没有压力。有的对当年目标责任不认真研究、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对全年工作心中无数,一到考核就手忙脚乱,有的甚至连考核之时尚不清楚上级的文件要求和标准。有些部门在工作的支持配合上、在相关政策落实上态度暧昧、力度不够,甚至我行我素,齐抓共管的局面一直没有真正形成。部分单位不是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上下功夫,而是工作缺乏连续性和经常性,部分单位压力大了就不干,压力大了就搞假,任务来了紧一阵子,任务完成就放任自流,仍然沿袭“突击加补救”的工作方式。
三是监管方式和机制未完全到位:一些单位仍疲于那种“重点整治”、“集中治理”、“专项整治”等方式监管市场,而没有研究和探索行之有效的长效监管机制;有的只重视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对市场客体的监管则显得束手无策等等。可以这样说,在监管领域、监管对象及监管层次都发生深刻变化的情况下,我们的监管的重心并未转移到位,方式方法还未发生相应的转变。
四是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做到不够好:少数干部执法不文明,随意性比较大,服务态度不够好,服务发展的观念未能切实扭转,“管”字当头的强势执法思想、“监管就是查案、执法就是罚款”的思想比较突出。
二、对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几点思考
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定位在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上。其基本任务和目标是通过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建立市场经济规则,以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从工商部门所承担的工作职责来看,无疑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但是这与过去相比,无论是管理理念、职能行使方式,还是发挥作用的着力点等,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其中,最主要的是——要把市场监管工作的难点,作为监管执法的侧重点;把群众关心的热点,作为监管执法的切入点;把发展经济的兴奋点,作为监管执法的着力点,完成政府的部署,倾听群众的呼声,关注社会的反映。因此,要考量工商职能是否到位,首先必须突出重点,从大局出发,把工商的发展放在是否适应和推动所处区域和所处的时代的发展上,让人民满意、社会认同。职能到位也就是把职能充分发挥出来,各项工作到位,做到把该管的事管起来并且管好,如果管理职能不到位,市场经济秩序就可能出现混乱,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就可能得不到有效的保护。
工商职能到位,首先要紧紧围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这个大局,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把有利于发展作为监管执法工作的出发点,把优化经济发展作为工商部门的重要职责,做到在履行工作职能中谋划发展,在办理执照时想到发展,在检查企业时维护发展,在履行监督检查时宣传发展。围绕地方招商引资、国企改组改制、项目建设等,立足工商职能,主动提前介入,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工作手续,做到能办的事马上办,需要协调的事抓紧办,可以变通的事千方百计地争取办,全面实行繁事简办、急事快办、特事特办。凡对有利于招商引资、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经营活动,都要实实在在的给予支持。
当然,工商行政管理不可能包打天下,在现行管理体制下,市场监管涉及众多的部门;评价一个部门的工作业绩,不是看其管理内容有多少,而是主要看其管理成效如何,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管理理念,我们需要对已有的职能进行认真梳理,对于本部门唱主
角的职能,要主动请求其他部门配合;对于一些同其他部门交叉的职能,不推不抢,主动商谈,协作执法;对需要配合其他部门实施监管和执法的工作,要态度积极,配合到位。工商部门应该在和相关部门共同执法的过程中,当好主角、唱好配角,不断扩大自己的影响力。
其次,工商职能要到位,就必须有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才能完成高质量的监管任务。执法理念正确、执法者的形象好、执法的效能高等等,需要工商干部努力学习新知识、新理论,分析新的经济现象和新的经济违法行为,提高自身的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适应新形势下的市场监管执法工作。
针对前述存在的人员素质、服务意识、工作作风和工作效能等问题和工商职能的现实需求,就目前而言,促进工商职能充分发挥的重点应从提高素质、强化服务、增强效能、改进作风等四个方面入手,要解决好这几个方面的问题,就必须积极创建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四型”机关,这是经过实践证明的行之有效的途径:
创建学习型机关,就是要全面建设高素质的机关干部队伍,不断提升学习力、创造力、战斗力;创建服务型机关,就是要优化宽松和谐的发展环境,发展好、实现好、维护好群众的利益,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创建效能型机关,就是要培育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规范机关行为、改进工作作风、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工作落实;创建廉洁型机关,就是要强化廉政教育,健全廉政制度,强化廉政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建立起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宽松和谐的环境、高效务实的作风、清正廉洁的形象。
1、结合队伍形象素质的提高,构建学以致用与爱岗敬业的精神风貌,打造学习型工商。着力建设学习型机关。一要修身养德,精通业务,要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加强道德品质修养,不断更新知识,学以致用,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对学风正、效果明显的干部职工给予精神鼓励和一定的物质奖励,以促进全局机关干部职工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二要培养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良好心态,树立爱岗敬业、公道正派、不偏不倚的良好形象,营造诚信友爱、和睦相处的工作氛围。三要强化学习意识,学习培训要坚持与使用相结合:按照“不培训不上岗、不培训不任职、不培训不提拔”的原则,把干部培训任用机制引入到队伍建设中,增加干部的危机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激发学习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要认真解决学习不自觉、不刻苦和浅尝辄止、脱离实际等问题。四要注重更新监管执法理念,锤炼队伍作风,讲究监管技巧,探索工作方法,以人为本,拉进距离,亲情执法,减少对抗,增加认同。
2、紧贴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构建主动自觉与依法办事相统一的服务体系,打造服务型工商。所有的行为包括为发展提供的服务行为都必须在法定的范围,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服务,搞好服务,规范服务,切实做到自觉办事与依法服务相统一。这里需要明确的是,不能把“放松监管执法”视为服务,不能将“法外容情”视为服务,如果管理职能不能到位,市场经济秩序就可能出现混乱,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就可能得不到有效保护,服务就成为一句空话。这就是所谓“确保市场秩序规范有序是最大最好的服务”。服务工作中,要注意把好市场准入和消费维权两个窗口,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关注民生,特别是要通过市场主体状况、行业分布、营运态势的分析,为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着力建设服务型机关,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本领,自觉做到主动服务、超前服务、优质服务,认真解决服务缺位、错位和质量不高等问题:一是完善服务手段,健全政务公开栏,加强审批制度管理,规范业务操作,创新服务方法,让人民群众满意;二是健全服务制度,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三是认真开展人民满意工商所评创活动,将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广泛彻底地置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自觉接受监管服务对象的评议和监督,做好“双述”工作。
3、着眼维护市场秩序的大局,构建公平、公正、公开的监管执法体系,打造效能型工商。着力建设效能型机关,要强化效能意识,认真解决弄虚作假,效率低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纪律松弛等问题。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在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健全完善监督、考核、评价等激励机制,激发队伍的活力,从而增强行为的目的性和效率。二是积极探索监管的长效机制,诸如市场主体准入、主体行为、交易行为、商品准入等监管机制、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用机制促效率,以机制保效率。三是要勤政善政,提高效率,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转变传统的监管手段,发挥信息数据库对分类监管、预警提示、信用存储等基础作用;以打击促监管,震慑违法经营,减少不法行为。四要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善于把握大局,善于凝聚合力,善于与时俱进,善于讲求实效。以转变工作作风为着力点,建立作风建设长效管理机制,积极开展机关“群众满意办事窗口”、规范化建设示范岗创建活动。
市场监管工作风险点范文6
,受到省局的好评。
一、主要做法:
(一)、多措并举,全面整顿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
1、坚持日常监管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加强对GSP认证后企业跟踪检查。以日常监督检查为重点,以突击检查为手段,采取科室之间联动的组织形式,随机抽调人员、不打招呼、不确定时间,统一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在规定的期限内,认真组织辖区内的GSP跟踪检查。**年,我们对全市13家药品批发企业、4家药品连锁企业、135家零售药店进行了GSP跟踪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对4家药品批发企业、17家零售药店严重违反《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
2、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医疗器械市场日常监管。针对医疗器械市场监管的要求,我们先后制定了《**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细则》,明确日常监管内容,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规范管理,建立完善的购进、验收、保管、审核、销售等质量管理制度,规范医疗器械入库验收登记行为,跟踪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过程记录,把好产品进入市场关。同时,积极开展医疗器械各类专项检查,去年我们先后开展了骨科类器械、避孕器械、人工晶体器械等市场专项检查,有力地规范了经营行为。共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46家、计生用品店39家、医疗机构17家,查处假冒产品7个品种,违规经营28家。针对存在的问题,按照规定分别对17家企业下发了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2家立案移送稽查处理。
3、深化药品“两网”建设,强化农村药品市场监管。
**年全市以实施“两网”建设四项工程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内涵,加强农村药品监管,保证了广大农民用药安全。截止年底,全市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的村级覆盖率分别为99.5%和98.5%。一是积极开展“两网”宣传到乡进村工程。我们编印宣传手册7000份,宣传单15000张分发给各县局,全市共组织开展到乡进村宣传活动55次,接受宣传教育的群众达180万人次,营造了较好的舆论氛围。二是积极开展“两员”培训工程,共举办35次培训班,培训协管员、信息员870多人。三是以推进“规范药房”达标为载体,全面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全市有50家乡镇卫生院通过“规范药房”验收,通过率达到91%,899家村卫生室通过“规范药房”验收,通过率达到69.4%,超额完成省局下达的目标任务。四是积极开展“两网”示范县建设工程,制定了**市开展创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引导各县积极开展创建国家和省级示范县活动,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把农村“两网”建设向深入发展。
(二)、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
面对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为确保市场监管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创新监管理念至关重要。
1、提高人员素质,把好药店质量管理的关键环节
**年我们把加强零售药店药学技术人员管理作为监管的重点,深化“监管关口前移”的理念,从提升人员素质入手,进一步规范我市药品零售市场秩序。一是加强宣传,着力增强法律意识。按照实用、有效的原则,我们不断创新法律法规的宣传方式和方法,着力在“三个结合”上做文章,把宣传药品法律法规同日常监管工作、零售药店行政许可工作、用药安全活动相结合,多角度多层次的宣传,既增强了监管相对人的法律法规意识,也提高了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二是加强培训,着力提高管理意识。在抓好宣传工作的同时,我们还从提高人员管理素质入手,制定培训方案,编制培训教材,按照内容丰富、注重实用的原则,积极组织零售药店药学技术人员进行法规和业务培训,全年共组织了五期质量负责人和驻店药师继续教育培训班,三期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学习,共有820多人参加学习。三是实施驻店药师登记制度,强化药学技术人员管理。针对GSP跟踪检查发现零售药店存在驻店药师脱岗的现象,我们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市驻店药师登记管理制度》,《**市药品零售企业驻店药师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市零售药店开展驻店药师登记工作,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驻店药师的管理。通过药店申报、药监部门审核批准,**年共登记备案472人。
2、探索运用信息技术平台,提高监管效能。一是在省局网站上建立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实行行政许可申请、筹建、验收、发证“一站式”服务,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办件180件,其中发证95家、变更73家、不予以许可12家,未发生一起投诉事件。二是建立药品零售企业档案数据库,输入企业基本信息5000条,包括质量负责人、驻店药师、从业人员和日常监管情况等信息,覆盖了全市所有零售药店,实现了监管信息和统计信息的共享,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在市局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和“公告栏”,建立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公开许可条件和程序,定期公布行政许可和变更等情况,方便群众查询办事,有效的提高了监管效率。
3、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日常监管、GSP跟踪检查等有关情况,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划分信用等级,开展“诚信药店”评比,去年综合评定出15家A级“信用良好药店”、7家“AA级信用良好药店”。并在市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告,鼓励药品经营企业守法经营。
(三)、规范行政行为,提升监管水平。
一是完善行政许可审批制度,认真落实首席代表负责制。结合机关工作效能建设,我们简化审批工作程序,实行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缩短了工作时限,将原有15个工作日调整为5个工作日。建立了窗口受理审批,科室审查监督,实现事前事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审批工作流程,既提高了工作效能,又保证了工作质量。通过采取规范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限等措施,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是推进各项监管工作落实的关键。我们要求科室人员工作再忙,也要按时参加机关的政治学习,参加机关举办的各类培训学习,同时,科室内部学习同业务工作相结合,每次专项检查前组织科室人员集中学习相关标准,使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学用相长,自觉提高监管工作能力。三是完善制度建设,明确工作责任。为确保办事高效,我们针对科室工作职责,先后制定了《行政许可工作意见》、《广告监测管理制度》、《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制度》等十多项工作管理规范,减少工作中的随意性、片面性、防止了工作中的漏洞,提高了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