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水电验收标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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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水电验收标准

装饰工程水电验收标准范文1

关键词:装饰装修;施工管理;质量控制

建筑装饰装修是以美学原理为依据,是艺术与技术的综合体。一定的装饰效果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要依靠一定的技术手段来实现,因此需要利用各种装饰材料的特点,运用不断更新变化的设计技巧来实现这一项艺术性很强的作品。为此,沟通装饰设计,装饰材料与施工管理之间的关系,不断提高这方面的知识,掌握其内在施工关键性环节的管理,以促进我们在装饰装修施工中有针对性,有指导性的进行监督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一、装饰工程的现场施工管理

1、技术管理。作为―个工程项目,特别是装饰工程,其施工工艺复杂,材料品种繁多,各施工工种班组多。这要求我们作为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务必做好技术准备。首先,必须熟悉施工图纸同设计师交流好,针对具体的施工合同要求,尽最大限度去优化每一道工序,每一分项工程,同时考虑自身的资源(施工队伍、材料供应、设备等),认真、合理地做好工程进度表,做好技术储备,针对工序及施工工艺的具体情况提出不同的质量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工程进度表执行,以免延误工期。

2、材料管理。材料验收,对供货商送到现场的材料进行仔细验收(数量、质量、品牌等),并核对预算书中材料品牌是否一致。材料分类堆放,根据实际现场情况及进度情况,合理安排材料进场时间,并对材料分类堆放码放整齐,对易燃品、防潮品采取保护措施。

3、施工管理

施工质量能否得以保证,最关键看是否严格按照相关的国家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来要求,对每一道工序进行严格的控制把关,严禁偷工减料,实行“自检、互检、交接检”的“三检”制度,对隐蔽的部位进行书面技术交底,严格进行过程检查,形成书面记录,经同监理和甲方进行隐蔽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通过层层的检查和验收,从而确保了整个工程的质量。

4、成品保护

针对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成品保护可谓至关重要,作为最后的一道工序,任何一丁点的破坏都会从整体上破坏美感,影响工程验收。对于成品保护,采取主动与被动相结合的方法予以预防。所谓主动,即采取相应的防范制度,比如:不准在成品的地面上使用铁梯等规定,所谓被动,即采取相关的防碰撞等手段来保护成品,比如在玻璃等易碎品上用胶合板护住等措施。总之,必须对成品保护的问题天天讲、日日抓、重点治理、加强灌输成品保护的意识。

5、资料管理。业主在施工现场签署的材料验收单、隐蔽工程验收单、水电项目收方单与竣工资料所包含的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竣工图、验收报告、设计变更、测量记录、隐蔽工程验收单,有关技术参数测定验收单、工作联系函、工程签证等等。都要求我们在整个项目施工过程中要一一注意收集归类存档。如有遗漏,将经竣工验收和项目结算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有的影响更是无法估量。

二、装饰工程施工中质量控制

1、施工方案质量的控制

(1)装修工程施工前,应实行图纸会审制度。若图纸未经会审,坚决不允许施工,做到尽可能地减少图纸上存在的错、漏、碰、缺。实行图纸质量连带责任制,以增强会审各方的责任心,防止图纸会审流于形式,造成变更、返工,继而影响工程质量。

(2)根据工程投标文件的承诺和工程特点,编制出监理的实施细则,以确保监理自身的质量保证体系完整,制度及管理架构健全。

(3)建议推行各装修工序的样板引路制度,严格按照《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要求的内容,对容易出现的各种质量通病问题进行专项技术交底。

(4)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作业指导书及各种专业施工方案,从源头上规范样板引路制度。装修工程按施工图纸分专业、分单体,列出样板分项,明确样板实施地点、部位、时间、验收标准,做好每个样板间,之后以点带面,进行铺开作业。

2、材料质量的控制

(1)装修材料是装修工程的重要物质基础。正确地选择和使用装修材料,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条件之一。

(2)由于目前建材市场管理松懈,致使很多装饰材料不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因此在选材上应严格把关。主要装修材料要优选厂家,由监控小组共同把关检查、验收,确保使用质量好、价格低、无污染的装修材料。装修材料应绿色环保,要在规格、品种及环保方面满足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要求,特别是满足《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要求。

(3)工程施工过程中,严禁擅自变更设计,特别是在装修材料的使用上不经许可不准代换;如遇设计变更,必须通过文字形式进行书面申请,经建设、设计等相关方签字认可后,才可变更。

3、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

建筑装修工程的施工过程是由一系列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工序所构成。工序质量是基础,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整体质量,所以,要控制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首先必须控制工序的质量。

(1)要严格遵守工艺规程。施工工艺规程是进行施工操作的依据和法规,是确保工序质量的前提,人人都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反并主动控制工序活动条件的质量。

(2)加强质量检查工作,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研究处理,自始至终使工序活动的质量满足规范和标准要求。

(3)设置工序质量控制点,是对工程质量进行预控的有力措施。控制工序质量的重点、关键部位或薄弱环节,以便在一定时期内、一定条件下进行强化管理,使工序处于良好的控制状态。

装饰工程水电验收标准范文2

乙方:(承包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装修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 元人民币。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 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10-xx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27-xx并参照《福建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及其他 db-35/t98》及《上海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

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5.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洁一次。

6.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工地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

布管验收合格后支付工钱的50%,水电完工后支付30%,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

2. 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清运(每天现场整理装袋)

3).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面板安装

5).小五金、马桶、的安装

6).后期灯具的安装

3.工程结算方式:

按实结算:

总价结算:20元/平米(套内面积)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 伍拾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伍拾元违约金。

第七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10 %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它约定:

1.双方同意由第三方监理(厦门全垒打装修监理公司)进行协商工作。

在未经第三方监理(厦门全垒打装修监理公司)确认情况下,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装饰工程水电验收标准范文3

关键词:建筑装饰;施工质量;监控措施

中图分类号:TQ174.6+4 文献标识码:A

1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的特点

建筑装饰工程主要是在建筑的表面进行装饰,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建筑主体结构为载体。在建筑的外部装饰时,经常会受到空刷的制约,施工工序中会出现频繁的交叉以及搭接,存在很多不安全的因素。对于同一个施工效果要通过多种施工工艺和工序来完成,使得在有效的施工工期内,要确保符合一定的质量标准。此外,在建筑装饰工程的室内中只要是为了达到一定的美化效果,改善人们的居住环境。但是存在一定的不利条件,施工现场的空间有限,没有充足的施工空间,对于并行施工有一定的限制,增加了施工工序,容易产生交叉干扰,进而容易延误工期,这些都会增加质量监控的难度。

2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监控的主要内容

2.1 施工准备阶段

在建筑装饰的施工合同签订后,对于室内以及室外都要充分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在室外的建筑装饰施工现场,要保证水电的正常使用以及施工场地的平整,对于机械设备、装饰材料以及一些临时设施都要有序地进行安排,确保有利的施工条件。对于室内的装饰施工,主要要对装饰设计方案进行详细的研究,制定实际可行的施工方案,并交由专业的监理人员进行审查。此外,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单位要对施工的设计以及技术要求进行明确,具体的施工技术人员要严格按照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质量标准、节约成本以及安全施工的要求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进行分项落实,使全体的施工人员充分认识施工质量监控的重点,增加施工质量意识。

2.2 施工现场管理的组织与协调

在建筑装饰工程中,对于施工现场管理的有效组织与协调是非常重要的。首先,要组织各个施工小组严格按施工进度进行施工,使得各个施工工序之间可以得到很好的衔接,避免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严格按照经专业的监理人员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保证规范性的操作,进而达到文明施工。其次,要加强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现场的管理,以施工质量为中心,对各个方面进行协调,制定完善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主要包括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质量形成过程的监控以及组织保证体系,其中思想工作体系主要是指由装饰施工的项目负责人组织各个施工的管理人员以及施工人员进行各种有关施工质量的活动,增加全体建筑装饰工程的工作人员的质量意识。质量形成过程的监控主要是指在建筑装饰的过程中,对于形成建筑装饰质量的过程进行监控,也是保证整个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的关键所在。

2.3 施工的检查与验收

对于装饰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检查工作是保证施工现场有效管理的重要前提。在装饰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方案、建筑装饰工程的相关标准以及施工操作规范,并采取相应的检测方法进行检查,同时,在机械设备、施工技术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方面都要进行实

时的检查,进而促进建筑装饰施工的规范性,以达到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施工质量。而对于验收工作,也是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现场的重点内容。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的体现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即建筑装饰施工单位内部的自检和监理工程师的验收。要及时对装饰施工现场的数据资料等做好记录,为现场施工的管理工作提供信息和依据。

3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质量的监控措施

3.1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人员的控制

施工人员是建筑装饰工程的操作主体,施工队伍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质量。首先,要选择富有丰富的装饰施工经验,且具有很高的管理水平的人员来负责整个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质量的监控。并由其选择其他具体的工作人员,例如,施工技术人员、施工人员、质量检测人员、装饰材料员以及安全管理人员等,然后根据具体的施工任务以及规范,对人员进行合理的职务分配,组织各方面的工作人员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设计方案、质量要求以及预期效果进行充分的认识和了解,通过详细的研讨和分析,制定最佳的

装饰施工组织计划。此外,要结合建筑装饰单位的具体施工要求和标准,配备必要的各种高技能的操作人员,制定劳动力计划,在员工进入实际工作中要进行相应的继续教育培训和学习。同时,要针对特殊施工工艺的操作人员进行转向的培训,以使其技能满足装饰施工的具

体要求。在建筑装饰施工过程中,要确保各个分施工工序小组能够严格按照建筑装饰单位的施工制度进行施工,进而使得项目部能够有效地对施工的质量以及进度进行监控。

3.2 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材料以及工艺的监控

在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对于装饰施工所使用的材料要进行严格的监控。在选用建筑装饰材料时,要将材料进行报验,要严格使用经报检合格的装饰材料。采购人员也要严格按照建筑装饰的原材料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进行采购,以确保采购合格标准的建筑装饰材料

。对于所采购的各种原材料以及验收标准都要进行明确的记录,避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装饰材料。装饰工程的施工工艺主要包括施工技术的要点、质量的要求以及检查方法,它是影响施工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采用科学合理的施工工艺可以便于施工人员的实际操作,以达到预期的装饰效果。对于供选择的施工工艺要有专业的检测人员进行检测与评估,进而保证施工的质量。

3.3 严格做好自检、互检工作

在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质量监控中,要充分做好自检、互检的工作,最主要的是一些隐蔽的施工环节的检测,例如排水工程管道的水压试验,虽然是个简单的工作,但是却直接影响整个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质量。此外,在上一道施工工序完工后,要进行及时的质量检查,

如确保合格后再由下一道工序的人员进行继续施工。在各个施工工序完工后,首先交由各施工小组的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建筑装饰的相应的规范和标准进行组织自检以及互检,如果发现质量问题,查明施工质量产生不合格的原因,要进行记录,并对问题进行分析后,采取相应

的措施加以解决,对于由施工人员引起的质量缺陷,要依据具体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合格后再交由建筑装饰工程项目的质检员进行检查和验收,同时,在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不断进行总结,进而提高施工管理水平。

3.4 加强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监理

在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现场,首先,监理人员要对正在进行的施工工序进行实时的监督,如果发现质量问题要进行及时的改正,避免在装饰施工过程中导致施工质量问题的出现,进而保证建筑装饰的质量以及工期。对于装饰工程以及施工工序中的重点部位以及较隐蔽的环节也要进行仔细的检查验收,以保证对重点施工部位质量的监控。其次,在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前,对工程的定位放线、轴线和标高,都要利用相应的测量手段进行核查,加强对隐蔽施工环节以及分项施工工序的验收,并交由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对于施工中内部进

行质量检测的部分,要进行抽样质量检测,并进行科学分析。再次,在一些重点的装饰施工环节中,要有专业的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实时的监控,如果在装饰施工中出现技术等方面的问题,可以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建设单位进行研讨,同时结合监理人员的审核建议,再综合进行协调解决。最后,如果在建筑装饰施工过程中的要求或者施工技术要进行变更,要有建设单位以及专业监理人员的审核批准后才可以进行。此外,要运用适当的统计手段,对施工项目的质量进行实时的评测,以便于施工质量的监控。

【参考文献】

[1]陶才法,叶光福,张勇.浅析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质量及管理措施[J].今日科苑,2009(22).

装饰工程水电验收标准范文4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施工工程队负责人)

身份证:联络方式:

家庭住址:

第一条工程概况

1.装潢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砖混结构;房型__房__厅__套,建筑面积约__平方米。

3.承包方式: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墙体拆除,墙面及地面拆除,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门窗拆除,包水管,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安装,隔断制作,搬运工程等其他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关于采购及搬运工程的补充约定:甲方所有采购都由乙方协助完成,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承诺在免费的前提下尽力要求装修材料供应商将装修材料送货至甲方房屋内。但如遇材料供应商坚持只负责送货到甲方住宅楼下或者不予送货的情况,则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或者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施工现场)。

5.总价款:____元(包括屋内垃圾清理费和材料搬运费),乙方已拿走甲方的冰箱及暖气片价值______元,抵工程款______元整,剩余工程款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整。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中涉及的人工。

6.工期:自____年__月__日开工,至____年__月__日竣工,工期约__天。另,如双方经过协商,对工期的延长达成一致意见,则按达成的统一意见执行。

第二条关于乙方职责的约定

1.乙方(即)在装修期间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提供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和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的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只针对乙方(即)提出赔偿。

2.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需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施工和管理(陪同甲方进行材料选购除外。如遇特殊情况,需与甲方协商并且获得认可)。

3.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

第三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全部工程用装修材料均由甲方提供,装修施工设备、工具由乙方提供。

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必须负责进行材料的搬运上楼工作(瓷砖除外)。

4.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及协助甲方进行材料采购,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5-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错误过大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或者由乙方负责运输退回供应商。

5.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协议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5.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如窗户,橱柜防火门,台面等),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装饰工程水电验收标准范文5

委托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人:

联系电话: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 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1.6工程期限 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 7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2) 报价单应当以《四川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 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的要求。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 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 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 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 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项标准执行:

(1)《四川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o1-43-XX);

(2)《四川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27-XX)。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工程款支付比率 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 开工三日前 50%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45%

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 5%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场主办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装饰工程水电验收标准范文6

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

1.3 工程户型:_________________

1.4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 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1.6 工程期限______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7 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 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 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的要求。

3.3 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 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 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 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 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4.5 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 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 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 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

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 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 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 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4 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的标准执行。

9.2 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o1-43-XX);

(2)《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27-XX)

9.3 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 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 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 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 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工程款支付比率│应支付金额│

│ 第一次 │开工三日前 │ 50% │ │

│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45% │ │

│ 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 5% │ │

11.2 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

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附则

14.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 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 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