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治理理论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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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治理理论

公司财务治理理论范文1

目前,我国公司的制度安排受经济转轨时期的影响,透过一些问题公司事件,不难发现市场上许多公司的问题往往表现在财务方面,如:财务报表的粉饰造假,募股资金的随意挪用,委托理财行为不规范等。这些问题单纯从财务技术的角度已无法解释,必须考虑公司形成的财务契约的过程及其制度环境,重视公司赖以存在的治理基础,转而从定性方面、制度层面来展开对公司财务的研究,即着重从财务治理的角度来进行研究已成共识,财务治理就是规范各产权主体之间的财务关系,确保相关者利益最大化。

一、公司财务治理的基础理论

(一)新制度经济学

新制度经济学是由科斯和诺斯等开创的一个新的经济学流派。它在对新古典经济学进行批判性继承的基础上,引入契约、不对称信息、成本等基本分析工具来分析企业问题。根据分析工具和侧重点的不同,新制度经济学主要划分成以下理论分支。

契约理论,企业是一组契约的结合体,是一个在其框架中由相互合作的不同生产要素所有者等利害关系人组成的契约组织。哈特等人直接提出了企业合约不完备的论点,将契约规定外的权利即剩余权利称之为剩余控制权,而且把剩余控制权定义为所有权。“由于合同的不完全性,就推导出了控制权”而完全契约理论却忽视了“控制权”、“权利”等范畴,这些恰恰是企业问题当中的关键所在。委托理论,指出企业是一个存在个人相互抵触的利益冲突的契约关系。因此,必须设计某种制度:一是通过财务治理来明确各级委托人和人在财权流动和分割中的地位和作用。二是委托人欲实现自身目标的最大化,必然要采取某种方式对人的行为进行激励与监督。

信息不对称理论,认为市场活动的参与者对市场特定交易信息的拥有不相等,有些参与者比另一些参与者拥有更多的信息。签约前的信息不对称会存在逆向选择,它包含隐藏信息的问题;签约后的信息不对称就会导致道德风险,它既包含隐藏信息的问题,也包括隐藏行为的问题。

财务治理应该保证财务信息的畅通流动和财务权利的合理配置与有效执行,使利益相关者的权利落到实处。正是高昂的成本配合不完全的契约促使人们关注对财务治理的研究,因此是财务治理研究的理论基础。

(二)公司治理理论

哈特提出了公司治理理论的分析框架,指出在合约不完全的情况下,治理结构确实有很大作用。公司治理结构是一套制度安排,用来支配若干在企业中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团体,包括投资者、经理、工人之间的关系,并从这种制度中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其实质是“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配置”,最优的公司治理结构应该是一种状态依存的控制权结构,不同状态下的企业应当由不同的利益要求者控制。杨瑞龙则强调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治理理论的出现是财务治理理论的产生前提,作为公司治理的一部分,财务治理在研究思路、方法等方面必然借鉴、遵循公司治理理论,公司治理理论对财务治理的指导是很重要的,没有公司治理理论的成熟与拓展,就不可能有财务治理理论的产生、发展和完善。

(三)公司财务理论

本金理论,是财务理论体系中最为基础的理论,财务治理就是对本金流向、流量的合理协调、控制;是对本金的控制权、剩余索取权等权能的合理配置。

财权流理论,汲取了“价值流”的优点、考虑了现代企业制度的产权思想、挖掘了价值背后的本质力量——权力、注重了“价值”与“权力”的高度结合。

财务分层理论,该理论的提出是在1997年,汤谷良、谢志华、王斌的三篇论文,分别从出资者财务、经营者财务和财务经理财务三个层次,阐述了现代企业财务分层管理的架构、内容、特点等财务理论问题。后经不断发展,基本上形成了如下观点:财权分属所有者和经营者,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首席执行官和财务总监)之间划分。

二、公司财务治理的基本理论

(一)财务治理的概念

目前学术界对于财务治理的概念众说纷纭,尽管概念描述不尽相同,但一般认为财务治理是一组联系各相关利益主体的正式和非正式关系的制度安排,其根本目的在于试图通过这种制度安排,来达到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权力、责任和利益的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实现效率与公平的有机耦合。

(二)财务治理的主体

财务治理的主体是指在财务治理中占据主导地位、起主导作用的要素,确定财务治理主体,关键是“考虑参与财务治理的行为主体是否有能力和动力来行使其权利”。从交易费用的角度来看,财务治理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参与主体不可能太多,只能择其要者来规范调整他们的关系。应将政府包括在内,在公司财权配置和制衡关系中,政府对公司的财务政策和财务行为进行规范,是不可避免的,撇开政府研究财务治理问题,难以保证财务治理结构合理,在实践中会带来不利后果。作为财务治理的主体倾向应为目前主流经济学所关注的“真实的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经营者、员工和政府等)。

(三)财务治理的客体

财务治理的客体也即财务治理的对象,对财务治理的客体研究,不应只停留在“价值流”的层面上。在现代企业制度下,支配价值流的“权利”是隐藏在“价值”背后更为抽象、更为实在的具有支配能力的本质力量,以“财权流”作为现代企业财务的本质是现代财务的主流。作为财务活动的财务治理的客体就是“价值流”与“权力流”相结合的“财权流”,即财权在财务治理主体之间的有效配置。

(四)财务治理的目标

随着公司治理的创新,“股东至上”理念,近年来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质疑。尽管都没有否定股东在企业中的决定性地位,但动摇了股东作为惟一的剩余风险承担者的假设,因而使股东作为惟一的剩余收益享有者的制度安排的合理存在疑问,利益相关者理念应运而生。现代企业是众多利益相关者缔结的一系列的“契约网”,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结构复杂性和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会损害相关利益者的利益,从而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或长期稳定发展,需要谋求一种对利益关系的平衡、制衡机制,遵守效率、公平原则。因此,将财务治理的目标定位为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体现了财务治理效率性目标与公平性目标的有机耦合,是一种现实选择。

(五)财务治理的核心

财务治理权配置是财务治理的核心,表现为某一主体对财产所拥有的支配权,包括收益分配权、投资权、筹资权、财务决策权等权能。合理配置财权可以增强控制的广泛性和渗透性,减少失控区域;可以有效地防止人的败德行为,遏制利益流失;可以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三、公司财务治理的相关理论

(一)财务治理机制

财务治理机制,就是要有效运用财务手段,解决有关因素在相互关联和制约过程中所涉及的权力和利益关系。一个完善的现代公司财务治理机制应该是财务决策机制、财务激励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以及财务治理信息披露机制等几方面的有机结合体。

财务治理机制作为公司运行的一种制度安排,分层配置的财务决策机制的建立居于财务治理机制的首要位置;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是提升公司财务治理效率的重要内容,利益相关者需要利用公司披露的信息,尤其是财务信息进行相关决策;而财务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健全有效则是财务治理机制的核心,需要通过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相容机制,以协调各权层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财务治理的目标。

(二)财务治理模式

现代企业是众多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联结体,为使契约得以顺利履行,必然要求各主体能够平等、独立地参与公司财务治理,拥有与特定经济地位相一致的财权,进行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财务治理的制度安排成了必然的选择。但这不是也不可能是平均分配公司财权,重点在于强调“参与”。当然,这也只是公司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下的治理机制,体现了利益相关者间的合作。为确保公司在非正常经营状态下,有适当的制度安排帮助受损的利益相关者,必须有一套制度设计安排来确保对控制权的适时适度、有序有效转移来改变利益分配格局,这套制度安排就是相机治理。基于传统的单边治理模式正在经受严峻考验,并在内外部压力下走向共同参与治理和相机治理相结合的新模式。但各种财务治理模式理论也仅是提供了分析研究的基本框架,鉴于各种内、外在客观因素并非一成不变,财务治理也就没有一个固定的治理模式。

总的说来,关于财务治理理论研究时间并不长,基本上缺乏总体架构的认识,系统性的理论成果不多,本文试图为财务治理体系的完善提供一点借鉴。

参考文献:

公司财务治理理论范文2

[关键词] 社会管理者 公司财务治理目标 利益相关者财富最大化 业绩考评指标

随着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原来由财政部统一行使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和企业财务管理职能,按照社会管理者职能和出资人职能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了划分,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国家对企业履行出资人管理职责,企业出资人制度的雏形已初现端倪,各级财政部门作为社会管理者的职能职责已逐渐清晰。从社会管理者的角度如何行使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权限,必然涉及到对实际掌握公司财务管理权利的经营者的考核约束问题。新的《企业财务通则(征求意见稿)》第二章明确提出了如何建立公司财务管理体制问题,本质上就是“财权”的配置问题,与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构建联系起来,我们往往把与“财权”配置有关的问题叫做公司财务治理。因此公司财务治理的规范必须要解决作为社会管理者的财政部门如何确定对公司财务治理管理的目标。

一、公司财务治理的含义

学者们对财务治理含义的界定比较多,总结下来看有如下几种观点:

1.强调“财权配置核心内容”的定义

伍中信教授、张敦力博士和程宏伟博士持有此种观点。他们认为:“财务治理结构是以产权中的核心部分――财权为基本纽带,逐步确立出资人、董事会、经理人和企业财务人员财权流动和分割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分别体现各主体在财权上相互约束、相互制衡的关系”;“财务治理是界定与协调各利益相关主体在财权流动和分割中所处地位和作用,最终实现各主体在财权上相互约束、相互制衡关系,促使企业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效果的公司治理”。

2.强调处理股东与经营者关系的定义

宋献中教授和吴树畅博士持有此种观点。他们认为:“财务治理结构是一组规范所有者、经营者的财务权利、财务责任和财务利益的制度安排”;“财务治理结构是:如何确保经营者按照所有者的利益目标去做,如何将财产的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在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进行科学分配,就产生了基于财权分配的企业制度安排框架,这一框架的主要内容即财务治理结构”。

3.强调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定义

杨淑娥教授和姚晓民教授持有此种观点。他们认为:“所谓公司财务治理,是指通过财权在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不同配置,从而调整利益相关者在财务体制中的地位,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一系列动态制度安排”;“公司财务治理是通过财权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不同配置,从而调整利益相关者在财务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以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制度安排”。

4.强调“公司治理子系统”的定义

黄菊波教授和李心合教授持有此种观点。他们认为:“公司的财务治理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子系统,从属并取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根本性质,是公司财务决策权、财务执行权和财务监督权的划分与配置”;“企业治理的核心是财务治理,公司法所规定的公司治理权配置的核心是财务治理权配置”。

5.从“财务契约安排”角度的定义

冯巧根教授、林钟高教授和龚洪文博士持有此种观点。他们认为:“财务治理结构就是这样一种契约制度,它通过一定的财务治理手段,合理配置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以形成科学的自我表现约束机制和相互制衡机制,目的是协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和权责关系”;“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研究的是公司财务经济活动的制度安排问题”。

6.从“财务管理制度”角度的定义

饶晓秋教授、李心合教授和李秉祥教授持有此种观点。他们认为:“财务治理的实质是一种财务权限划分,从而形成相互制衡关系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治理结构是以财、会、审分离为基础,完善总会计师制度为保证,通过增设财务委员会,理顺上下级财务部门关系的一种制度安排”。

7.衣龙新博士从狭义和广义两方面对财务治理的定义

狭义“财务治理”,一般是指财务内部治理,尤其是特指“财务治理结构”;广义“财务治理”,一般是指企业财务共同治理,即企业内外部利益相关者共同对企业财务进行治理。

综上所述,财务治理涵义可概括为:财务治理就是基于财务资本结构等制度安排,对企业财权进行合理配置,在强调以股东为主导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前提下,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约束等机制,实现公司财务决策科学化等一系列制度、机制、行为的安排、设计和规范。

二、关于公司财务治理目标的讨论

1.理财目标的确定对公司财务治理目标制定的意义

对公司财务治理目标的确定与公司的理财目标有很大关联性,现在多数学者主张把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作为公司理财目标,很多人力资源专家也认为对公司员工包括高管人员绩效考评的基础是企业价值最大化。

企业价值最大化是通过企业财务上的合理经营,采用最优的财务政策,充分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和风险与报酬的关系,在保证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上使企业总价值最大。在计量方式上,它是企业未来现金流量按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折现的现值,在量上它等于股权价值与债权价值之和。

但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企业财务目标至少存在四个方面的缺点:(1)企业是众多利益相关者之间缔结的一系列契约的结合体,包括企业法人、经营者、员工、控制性股东、分散持股股东、债权人、国家,等等,企业价值最大化很难界定是不是实现了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目标,尤其是分散持股股东的目标;(2)企业价值最大化在概念上给人们的印象比较抽象;(3)计量上存在困难;(4)不能直接反映出微观企业为了盈利这个生存的动因。

2.理论界对公司财务治理目标的讨论

姚晓民教授认为,公司财务治理的目标是实现公司内部和外部利益相关者的信息对称和利益制衡。财务治理的实质就是对财务信息生成程序、生成质量和呈报机制等的规范,对公司各利益相关者财权的配置与再配置等。因而,公司财务治理是通过财务机制及其制衡作用进行的,财务治理的目标是实现公司内部和外部利益相关者的信息对称和利益制衡。

李秉祥教授指出,考察财务治理的对象,不难发现财务治理的目标是协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权责利关系,合理分配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以促使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为顺利实现企业目标提供基础。

衣龙新博士认为,财务治理目标是形成科学合理的财务治理体制、制度和行为规范。这些治理体制、制度和行为规范是对财务治理主体的直接约束,是财务治理体系要取得的最终运作成果,也是财务决策科学及本金增值的根本保证。

三、公司财务治理目标的确定

1.公司财务治理目标确定考虑的因素

笔者认为公司财务治理目标的确定必须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分清财政部门作为国有企业投资者和社会管理者的不同身份与职能,以不同的身份与职能,对国有企业实施不同的权力,承担不同的责任,享有不同的利益。作为投资者,国家与国有企业是投资与被投资的关系,具有与财产所有权相联系的一切权力,这主要包括:对国有资本占有、使用、处置、收益分配的权力;决定国有企业经营方向、方针和政策的权力;选择国有企业主要经营者及对其进行奖惩、激励的权力。与此相应,国家享有投入资产保值增值的利益,同时也承担与其投资相应的有限责任。作为社会管理者,国家对国有企业具有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而产生的监管权力,具有依法收税的权力。

在国家分离了国有财产投资者和社会经济管理者的不同职能后,其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就不能再以下达行政命令的形式,按行政办法实施,而只能按对企业所有权的大小(对国有独资企业拥有全部所有权,对国家控股企业按投资比例拥有部分所有权),通过企业里作为国有股权代表的董事长或董事来进行。为了保证国家投资者意图的实现,国家还特别应该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包括对企业财务行为的监督。监督的方式一是通过派往企业的董事或董事长发挥作用,二是通过向企业的监事会派出监事,监督董事会是否切实贯彻了国家的意图。财务监督是财务管理体制中不可或缺的一个方面。

由此可见从社会管理者的角度来看财政部们参与国有企业财务智利的方式不仅仅是收税,更重要的是通过影响公司的董事和监事更经济性的参与公司财务治理。因此从社会管理者的角度确定公司财务治理的目标在很大程度上等同于管理者和出资者对其人的考核目标确定。

2.笔者主张公司财务治理的目标应是利益相关者财富最大化

理由是:(1)它是各相关利益者有了各自利益最大化而相互博弈的结果,从而使其他利益相关者有了使他们满意的效用。

(2)它体现了企业的利益是所有参与签约的各方的共同利益,使企业财富增长并达到最大化来协调和满足各契约方的利益要求,从而实现企业的良性循环。

(3)它能充分调动和保护各利益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企业得以正常运转并发展。

(4)利益相关者财富最大化的财务目标模式与我国对企业提出的“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间的利益”的要求十分相似,因此在我国推行这种模式比推行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模式更为适合。

(5)它比较符合我国国情,我国是一个以社会主义为政治制度、以市场经济为经济模式的公有制国家,与国外公司相比,我国的企业特别强调职工利益与职工权力,强调社会财富的积累,强调协调各方利益差别,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

四、公司财务治理目标实现的考评指标设计

公司财务治理目标实现的考核指标设计必须以作为国有企业人的高管人员(董事、监事和经营者)所承担的业绩指标考评结果为基本依据,从目前研究情况看,业绩考评指标主要分为基于个人的业绩考评和基于整体的业绩考评;基于市场的业绩考评和基于财务的业绩考评。高管人员理所应当的为公司整体的业绩承担责任因此对高管人员的业绩考评应当设计基于公司整体的基于市场的业绩考评和基于财务的业绩考评相结合的考评指标体系。

1.基于财务的业绩考评

基于财务的业绩考评指标是应用最广泛的,也是便于计量的。传统的财务业绩考评指标如每股收益、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每股资本公积、每股未分配利润、每股净现金流量、净资产收益率等仍然被广泛使用。年薪制的制定主要即以此为考评基础。但是这些基于利润的传统考评指标体系正受到越来越多的批评,财务指标容易导致企业短期行为;存在利润操纵的巨大空间;受信息披露制度的约束太多;没有考虑企业实际的资本成本,等等。因此20世纪50、60年代以后,理论界和实务界逐步开发出一些基础性的经济价值指标如剩余收益、内涵报酬率,等等。美国斯滕斯特咨询公司于1993年9月在《财富》杂志上披露了EVAQ 的经济增加值指标,并被广泛使用。

(1)EVA即经济附加值,是在给定年份公司通过经营为股东带来的价值增值。

EVA的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EVA:税后净经营利润(即NOPAT)―经营中占用资本的税后成本

=EBIT(1―公司所得税率)―(经营资本)(税后资本成本百分数)

公司的净经营资本包括所有的付息债务、优先股票以及普通股票的总和。

从增加股东财富价值来说,EVA显然优越于会计利润。据统计,2000年中国1000多家上市公司中大约有44%的公司的EVA为负,即盈利不足以弥补资源投入的经济成本,这一比例与西方国家大致相同。

S.R.Rajan(1999)对美国1998年的电力行业上市公司的业绩评价指标(包括标准化的EVA、标准化的经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标准化的自由现金流)与公司价值(标准化的MVA)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EVA 对公司价值的解释力最强。上海交通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王喜刚、从海涛、欧阳会南以上海证券交易所402家上市公司三年数据为基础,检验比较了EVA 与会计盈利性指标在解释公司价值方面的信息有用性,结果表明:EVA 对公司价值的解释力超过50%,比会计指标具有更高的解释力,但并不能完全取代会计盈利性指标。因此对高管人员的考评应以EVA 为主结合传统财务指标评价。

(2)FVA 财务增加值指标的设计。FVA 是以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为基础的财务增加值的考核指标,可以消除会计政策对会计利润的影响,防止高管人员通过延付增加短期现金流,避免市场价值短期无效而影响企业当期业绩,可以作为另一个重要考评指标。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FVA=[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加:减少)-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权益资本账面价值×权益资本成本率

2.基于市场价值的考评指标MVA

市场机制是公司价值确定的重要机制,尤其是股东利益更多地是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的,市场价值机制是公司股东能够直接参与和从中实现价值的机制。经济学把市场价值指标解释为未来权益现金流量的现值,反映公司股东权益的长期价值。为消除股票市场非理性投机的影响和宏观环境变化等系统性风险的影响,可以把市场价值变动指标MVA作为薪酬的考评指标,直接保护股东利益。

MVA的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MVA=公司股票的市场价值―股东提供的股权资本=(流通在外的股票股数) ×(股票价格) ―普通股权价值总额=期末公司股票市值-期初股票市值+持有期间累计发放的现金股利

MVA更多的用于激励高层公司经济在5年~10年甚至更长时间中的业绩。

综上所述,公司财务治理目标应该确定与公司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其考核评价的定量指标体系主要由基于财务价值的业绩考评指标EVA 和FVA,以及基于市场价值的考评指标MVA。

参考文献:

[1]张栋杨淑娥:论企业财权配置[J].会计研究,2005(4)

[2]伍中信:现代公司财务治理理论的形成与发展[J].会计研究,2005(10)

[3]樊行健:公司治理与财务治理[J].会计研究,2005(2)

[4]王雄元:论利益相关者责任与公司财务治理[J].会计研究,2004(3)

[5]张兆国张庆宋丽梦:论利益相关者合作逻辑下的企业财权安排[J].会计研究,2004(2)

[6]李心合:利益相关者财务论[J].会计研究,2003,(10)

[7]张晓青:关于完善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思考[J].经济前沿,2005年第5期,55~57

[8]张巍:国企工资分配制度现状与对策[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5年第05S期,12~13

[9]付明杰:关于对改制企业内部监督约束机制的探讨[J].航空工业经济研究,2005年第2期,28~31

公司财务治理理论范文3

【关键词】 集团公司 子公司 财务管理与控制 问题 对策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的推进,逐渐形成了一批具有强大市场竞争力的企业集团。集团公司主要是由母公司和众多下属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通过产权控制的方式来控制子公司,使其的经营管理能够符合集团公司整体的战略目标,最终使得集团公司的经济效益最大化。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与控制是集团母公司对于子公司实施有效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与控制,使得子公司的财务活动能够符合集团公司整体财务目标的要求,从而使集团公司的整体资源能够得到优化配置,达到内部资源消耗最小化,集团总体经济效益最大化以及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目前,集团公司在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与控制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得以重视和解决。

一、集团公司实施财务管理与控制的重要性

1、是实现集团公司整体财务目标的要求

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进行财务管理与控制的首要目标在于通过对子公司各项财务活动以及财务政策的规定和干预,使得子公司的财务管理以及会计核算等活动能够符合集团公司整体财务目标的要求,从而实现集团公司的财务目标。财务活动的内容随着环境的改变而改变,因此,不同的经营环境下的公司的财务目标可能产生不一致。集团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在追求自身财富最大化的同时,可能会发生一些矛盾和冲突,因此,出于集团公司整体经济效益的考虑,集团公司需要通过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与控制,在必要的时候牺牲子公司的一些利益,保证集团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最大化,实现整体的财务目标。

2、是保证集团公司战略决策能够顺利执行的需要

集团公司并非是各个子公司拥有的资源与市场能力的简单相加,集团公司拥有巨大的市场竞争力的原因在于其可以通过对于各个子公司资源的整合和协调,以共同利益为引导实现集团公司整体经济效益的最大化。集团公司能够有效运转并且不断发展壮大,关键在于各个子公司能够有效执行集团公司整体的战略决策,互相协调配合,通过合作和优势互补,甚至在必要的时候牺牲子公司的利益来完成企业整体的经营管理规划。通过财务管理与控制,集团公司能够保证各个子公司始终在集团掌控的范围内进行经营管理活动,有效执行和完成集团公司的战略决策。

3、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

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母公司对于子公司的信息往往难以有效全面地掌握。在这种情况下,子公司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可能会通过扭曲会计信息、修改财务报表的形式来操纵公司的利润,从而对于集团公司的整体利益造成伤害。因此,集团公司需要通过财务管理与控制的方式,制定一整套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对子公司进行会计集中核算等,来对于子公司的财务行为进行严格的控制和规范,从而使其财务状况能够清晰化透明化,提高子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从而有利于集团公司能够做出正确的战略决策,保证集团公司整体利益的实现。

4、是防范财务风险的要求

在集团公司的运营中,很多情况下都是由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贷款进行担保,或者由集团公司统一给子公司进行贷款和放款。这种资金往来的过程,很容易带来巨大的财务风险,因此,集团公司要通过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与控制,严格规范资金的往来,以防范财务风险。

二、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管理与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1、集团公司缺乏健全的公司治理机制

虽然随着现代企业制度在集团公司中的不断发展,集团公司的内部治理机制得到了很大的进步,但是我国很多集团公司由于受到传统的管理机制的影响,仍然没有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机制。很多集团公司仍然处于传统企业制度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型的过程中,没有按照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建立明晰健全的产权机制,使得集团公司和子公司在产权归属方面仍然存在一些模糊的地带。另外,一些集团公司也没有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缺乏有效的约束监督机制和财务管理制度,从而难以有效对子公司实行财务管理与控制。

2、集团公司缺乏完善的财务监控体系

集团公司由于受到公司治理机制不健全的影响,使得其没有建立完善的财务监控体系,财务政策缺乏统一性和有效性。由于集团公司的规模大,管理层次众多,利益关系非常复杂,因此,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进行财务管理与控制,需要完善的财务监控体系和统一的财务政策。目前,一些集团公司没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财务监控体系,缺乏贯穿全过程的事前、事中、事后的财务监控手段,使得各个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活动比较混乱,存在很多的监管真空地带。另外,由于缺乏完善的财务监控体系,集团公司不能从整体出发统一安排公司的投资、筹资、融资活动,子公司独立为政,从自身的角度出发来进行各自的投融资行为,经常会出现投资效益下降、筹资成本过高等情况,使得集团公司的整体优势难以发挥。

3、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缺乏统一的财务预算

集团公司要对子公司进行有效的财务管理与控制,需要在公司内部实现全面的财务预算管理,将子公司的各项经营、财务等活动纳入到公司整体的预算体制中来。目前,很多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各自进行自身的财务预算,但是没有与集团公司整体的财务预算相协调,造成集团公司的整体经营管理目标难以有效的执行。一些通过改制或者重组的方式产生的子公司,其经营管理者往往会站在各自公司的立场来制定经营管理决策,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三、集团公司加强对子公司财务管理与控制的对策

1、优化集团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随着集团公司越来越多地参与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市场活动,公司必须完善内部的机构和部门的设置,优化内部治理结构,为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与控制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首先,集团公司要明晰公司的性质和地位,要以市场化作为指导,通过现代企业制度对公司整体的结构进行改革和完善。要进行现代产权制度改革,明晰集团公司内部各个公司的产权归属。其次,集团公司要建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股权多元化,积极引入外部投资者,改善公司的股权结构,从而提高集团公司的活力,提高其经营管理的效率。另外,集团公司要重视发挥独立董事在企业内部治理中的作用。一定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提高独立董事的话语权和决策权,避免将独立董事制度形式化和边缘化,让独立董事真正的参与到公司的治理中来。通过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优化,为实现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与控制奠定基础。

2、将全面预算管理融于集团公司整体战略目标中

集团公司要将全面预算管理融入到经营战略目标中去,从而使得全面预算管理能够更紧密地与集团公司整体的经营目标相融合,提高全面预算管理的效率,保障集团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能够得以有效的完成。首先,要通过预算管理将企业各个子公司的财务、经营等活动纳入到集团公司的管理与控制中。通过全面预算,将各个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予以明确,并以此为基础进行预算的编制、执行、考核等,将经营管理的目标层层分解,分散到全面预算管理的各个环节,从而保证战略目标能够更加科学具体的执行。其次,集团公司可以以全面预算管理的流程为基础来构建公司的经营管理流程。全面预算管理作为一种管理平台,将公司经营管理的所有环节实现了全面的覆盖,并对集团公司整体战略经营目标进行层层分解来执行。因此,集团公司在构建经营管理的流程中,以全面预算管理的流程为基础,将经营管理流程与全面预算管理的流程相融合,能够保证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够更加细化的完成,实现集团公司整体的战略目标。

3、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模式

会计集中核算是集团公司实现财务集约化管理,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与控制的一种重要手段。会计集中核算模式,主要是通过将下属的各个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统一纳入到母公司中来,从而提高母公司对于子公司财务信息和活动的控制能力。会计集中核算一般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会计核算中心来完成。集团公司设立专门的会计核算中心,将各个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集中到核算中心来完成。会计集中核算,实质上就是集团公司承担了各个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从而实现了子公司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分离。通过会计集中核算,集团公司能够对各个子公司的原始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进行有效的监控,及时掌握各个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保证子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为集团公司进行战略决策规划奠定坚实的基础。

4、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

集团公司应该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设置专门的内部审计部门,对于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以及财务活动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控制,从而规范各个子公司的财务活动,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通过定期的和不定期的内部审计,集团公司能够对于子公司的经营、管理以及财务行为进行监控,并及时发现存在问题,从而采取有效的弥补措施。另外,集团公司可以根据内部审计的结果,作为对子公司管理者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提高对于子公司的监督和控制力度。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发展,集团公司一定要重视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与控制,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集团公司内部资源能够得到最优配置,保证整体的战略经营管理目标的有效实施,提高集团公司的经济效益,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1] 王静:论新经济环境下的报业集团企业财务管理创新[J].现代商业,2011(35).

公司财务治理理论范文4

内部控制对财务管理来说极其重要。一个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健全性、实效性的特点,可以大大的降低公司的资金成本,可以对财务管理的风险进行有效的防控,把风险降为最低,但是就目前我国的现状来看,很多的公司在内部控制方面的认知还很欠缺,没有认识到它的重要性,所采取的措施也过于简单,存在很多的管理漏洞。另外,从控制的环境方面来说,由于公司发展速度的加快,体现出了较多的当前国内民营经济的特色,在财务控制上也体现了一定的“人治”的色彩,这与当前实际使不相符的,造成公司的经营方向和经营行动出现不一致的现象。这些状况的出现都影响着公司的健康运行,也是内控制度的缺失造成的后果,因此,从公司的长远发展来看,加强内控制度在财务管理中的高效应用具有客观的必要性,能够有效规避这些问题的发生,从而促进公司的稳定有序发展。

二、财务管理中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1.内部控制制度的认知不够

对于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视,在规模较大的公司中,虽然有一定的关注,但是并不是管理的重点内容,很多是浮于形式的管理,这与领导层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认知度有很大的关系,领导层认知的缺失造成管理工作出现失衡现象,重点不突出;在一些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中,由于规模的限制,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基本岗位技能与要求的并不相符,对于财务的决策大都是根据公司决策者的意愿制定的,缺乏与实际情况的联系,造成管理活动的空洞,实效性不强,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认识不足,具体的岗位分工不明确,工作人员的权责也不清晰,这些都给财务管理造成了很大的风险隐患。

2.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够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要求下,很多的公司迫于竞争压力都制定了相应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但是,由于经营理念的固守,使制度在具体的实行上有很大的困难,缺乏强有力的执行力度。我国当前的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很强现实性的财务制度体系的公司还寥寥无几,存在很多的空的、形式化的财务制度,造成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偏离了国家财政和国资办规定的要求,所制定的制度也不切实际,缺少了执行力的内控制度对公司的财务管理是没有实质性的作用的。

3.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机制不完善

在目前的公司内部监督评审工作中,很多的评审都要根据内审部门的职能来实现,内审部门在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现实状况却是很多的公司在财务部门的设计上恰恰忽略了这一部门的设置,领导决策权也过于集中,这样的话很容易导致在进行内审工作时缺少一定的独立性,使组织机构的划分不明确,此外,在进行内部审计工作时很多的公司在审计会计账目和会计制度上的设计是否合理,直接影响着内控制度的执行是否有效,尤其是在当前科技得到普遍应用的今天,对于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管理就更要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

4.财务管理队伍与公司的内部控制要求不相符

我国当前的公司内部结构建设还是较为系统的,但是在财务管理中会计制度的发展还处于缓慢阶段,会计队伍在总体上呈现出参差不齐的现象,有的整体素质较高,有的整体素质较低,会计队伍的素质不一致,造成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出现很多的漏洞,而且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以及金融业务的繁荣创新的影响下,给现有的会计队伍在业务能力、技能素质以及理论知识的构成方面出现很大的不一致、不适应的状况,从而给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埋下隐患。

三、财务内部控制制度问题的应对措施

1.建立标准化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现代公司管理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按照以产权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这种形式也是最能充分发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作用的一种形式。公司在财务管理中要想使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更有效,就必须要对产权制度进行改革创新,利用经济杠杆的作用,把公司所有者的切身利益和公司的生存发展密切结合,与此同时,形成以董事会、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为主体的内控体制,促进领导层管理水平的提高,把内部控制制度的动力和压力进一步强化,使标准化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2.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要从内部控制的角度出发。公司在经营目标的制定、发展规划的决策等方面要形成一个完整的市场调研、测评和评价体系,这样可以确保公司决策的正确性,而后在此基础上建立包括内部评审、监督监管等在内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从而使风险的发生减少。在公司的内部管理体制上,还需要对公司内部各个部门机构的职责进行明确划分,保证岗位间各司其职。

3.提高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人员的综合素质

随着现代社会各种人才的激增,公司在进行人才管理时,要根据岗位的实际需求,选拔优秀人员,引入竞争机制,发挥出职员的最大价值。因此,首先要提高管理层的素质,要能够判别优秀人才,正确分析岗位的特点;其次是会计人员的素质提高,在新形势下,会计管理中会出现新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专业素质过硬,理论水平较高的会计人员来解决应对,并对问题的产生有全面的把握,从而减少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因此,就需要对会计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教育,对其知识构成结构进行不断的优化完善,提高专业技能素质,从而能够有效的防止问题的产生,确保了内部控制制度的高效执行。

4.重视监督监管工作

从传统的角度来讲,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监督管理主要是根据公司内部的审计部门来实施的,但是从上述分析来看,大多数的公司在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置上,不能保证其有良好的独立性,这给监督监管工作的开展造成很大的阻碍,因此,公司就必须要对财政、税务以及审计等部门进行管理,保持其协调一致,加强彼此间信息的交流,使之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另外,在这一过程中还要重视注册会计师所发挥的作用。

5.加大内控制度的实施检查力度

要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落实,公司就要对内控制度的实施进行及时的检查和考核,对其执行的效果进行判断分析,不断完善,促使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改进。另外,在内控制度的执行上,要对执行的机构和个人,实行公正的激励奖惩措施,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四、结语

公司财务治理理论范文5

近年来,随着财务报告舞弊现象的不断发生,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财务报告舞弊又与财务治理紧密相连,因此,要解决好财务报告舞弊这一问题就必须处理好财务治理,只有这样,公司和社会才会长久、健康、快速的发展下去。

【关键词】

公司治理;财务舞弊;关联企业;披露

财务治理可概括为:财务治理就是基于财务资本结构等制度安排,对企业财权进行合理配置,在强调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前提下,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约束等机制,实现公司财务决策科学化等一系列制度、机制、行为的安排、设计和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中最主要的内容是公司治理控制权的分配,其分配的核心是财务治理权,而财务治理权的配置又是公司财务治理的核心。

1 进一步完善会计及审计的相关法律制度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为适应会计国际化的要求,深化会计及审计改革,不断提高我国企业财务状况的透明度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让我国审计制度和会计及审计准则与国际惯例更好的接轨。不断完善以《会计法》为中心的法律、法规体系,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及配套法规制度,也成为当务之急。只有解决了这一问题,才能正确处理好中国的特色问题。

2 完善董事会结构,增强独立董事的财务监督权

CEO对整个控制系统负责,管理层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设立治理结构,指导监督的进行。建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如审计、提名与业绩考核、薪酬、经营战略等专门委员会。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负责人。在董事会中增加外部独立董事的比重,有助于增强外部独立董事的监督权限,以减少高级管理层的“内部人控制”、削弱大股东对公司经营决策的影响和控制。实践证明,独立董事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为上市公司加强财务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抑制内部人控制及内部人和大股东对会计信息的舞弊行为。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上市公司还赋予其特别职权,其中大多与财务治理有关。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在公司财务治理中更是责无旁贷。从一定意义来讲独立董事制度的引入是对上市公司监事会监督职能缺失的一种补救。因此独立董事的功能应集中定位于监督职能,加强上市公司财务监督是独立董事的重要职能之一。

3 加强对管理当局的管理力度

为确保财务报告的生成与披露不致出现偏误,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会计与管理控制)必不可少。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全国舞弊财务报告委员会下属的专门研究内部控制问题的发起组织委员会指出管理当局应该对整个控制系统负责,并承担一定的责任。

而且2002年颁布的在萨班斯法案中对管理当局还有更为明确规定:

3.1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及类似职能人员必须签字保证:(1)责任建立和维持内部控制;(2)设计的内部控制能够保证签字官员了解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的重大信息;(3)在定期报告披露的90天之内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做出评价;(4)在定期报告中提供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结论性意见。

3.2签字官员必须向公司的审计师和公司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报告:包括设计和运行内部控制中是否存在影响公司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数据的重大缺陷;涉及管理当局或在内部控制系统中担任重要角色人员的舞弊,不论舞弊情况严重与否都要报告。

3.3签字官员必须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针对重大缺陷的纠正措施,以及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后的期后事项等。

4 加强对关联企业的监管

关联企业的监管最重要的就是对母子公司的监管(即企业集团的监管),因此,协调企业集团财务治理中母子公司利益冲突是处理好关联企业矛盾的关键所在。企业集团财务治理是通过对企业集团财权在母子公司之间的合理安排以及相应的保障机制,规范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关系的一种制度安排。因此,其优化也应从规范母子公司关系入手,协调其中的矛盾,加强合作,实现共赢。母子公司利益冲突最主要的是财权问题,导致我国企业集团母子公司间关系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财权未能合理分配以及相应的行权机制不完善,因此,要在它们之间建立起正常的关系就要选择适应我国企业集团的财权分配模式,就应该在权衡各种模式优缺点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从而做出合理的选择。

实践证明,我国企业集团宜采取集中化的财权分配模式,依据如下:

4.1适应企业集团发展阶段,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需要。我国的企业集团目前正处于发展的初期,各成员企业在资金配置和市场定位及企业文化等方面尚未形成合力,没有达到规模经济,市场竞争力低下。为了应对来自市场的冲击,非常有必要通过集中管理的方式,以集中企业集团内部资源,实行统一配置,增强企业集团的核心竞争力。

4.2规范集团下属成员企业的财务活动的需要。就单个企业而言,我国大部分企业正处于由传统企业向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变的时期,尚未真正建立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尤其在财务活动中,由于受企业领导个人意志的影响,加之财务人员的素质也有待提高,于是便出现了诸如盲目投资、随意挪用资金和私设小金库等行为。所以,由这些企业所组成的企业集团必须采用集中化的财权分配模式,将子公司的重大财务决策权集中于母公司,由母公司通过建立并实施有效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来规范子公司的财务活动。

4.3已经具备了选择集权为主的财务管理体制的条件。要聚合集团资源优势,贯彻实施集团整体战略发展,选择财务一体化、集权管理体制,不仅要求集团高层必须具备高素质能力,在集团财务内部还必须有一个及时、准确地传递信息的网络系统,并通过对信息传递过程的严格控制,以保证信息的质量。目前,大多数企业实现了会计核算的电算化,而且集中式的财务管理软件或者网络财务软件正在得到大力推广,这些手段加快了企业间信息的传递,使母公司的管理人员能够通过网络及时了解子公司的财务状况,为其进行财务决策提供了信息保障。通过便捷、高效、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采用一套统一的财务管理软件、规范的程序,很方便实现企业集团的集中管理。

4.4集中化财权分配模式能满足财务信息实时传递的要求。在集中化财务管理模式下,借助网络技术,将集团内部所有财务部门进行联网,集团总部的财务部门可实时了解分公司、子公司甚至孙公司的财务信息。同时,集团总部对收到的财务信息进行监督,以便考察子公司受托经营责任的履行情况。

5 加强会计信息的披露

必须提高对会计信息重要性的认识。结合已发生的舞弊事件,总结经验教训。通过有关立法,协调《企业法》、《证券法》、《会计法》、《刑法》、《税法》等法律之间的关系,增强法律的适用性,理顺经营所有者、管理者、监督机构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和法律关系,确保经营者和会计人员、监督部门都有依法履行职责的法律依据,单独行使自己的职权。要细化对会计信息舞弊的责任,加强对会计信息舞弊的处罚力度,使经营者面对处罚不敢为;使会计人员面对压力而不能为,力求使企业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处于法律的有效控制之下;要加强对企业经营者和会计人员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道德观念,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特别是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人员,他们必须掌握相关法律知识的应用;要对改制企业的经营管理层进行法律培训和成绩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职工或股东公示,让股东和职工心中有数,创造依法治理的优良环境,为会计信息的真实正确、合法提供前提条件。假如一个单位发生会计舞弊案,不能只对单位进行经济惩罚,还要对当事人——经理人、注册会计师、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会计等参与会计舞弊的当事人进行惩罚,追究其法律责任,不让当事人逍遥法外。

综上可得,财务治理与财务报告舞弊密不可分。为了更好的杜绝财务报告舞弊现象的发生,为了追求公司价值最大化,为了使国家经济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下去,处理好公司财务治理也成为当务之急。

【参考文献】

[1]林先云,《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安徽农学通报(上半月刊)》,2006年第11期

公司财务治理理论范文6

论文关键词:财务治理;资本结构:财权配置;信息披露

一、美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分析

上市公司财务治理是指基于财务资本结构等机制安排,对上市公司财权进行合理的配置,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与约束机制,以解决利益矛盾,保证上市公司效率。美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一)上市公司财务资本结构

美国上市公司财务资本结构的特点是:

1、负债率较低。在西方经济发达国家中,美国上市公司的负债率是较低的。欧洲经济合作组织的统计资料表明.美国上市公司的平均资产负债率低于37%,股权在资本结构中占优势地位,加之法律禁止银行等金融机构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使得股权在财务治理中的效应明显强于债权。

2、股权分散,且绝大多数股票为个人所持有。美国的资本市场发展较早且较成熟,上市公司多,股票发行额度大,股票流动性强,股权极为分散。

(二)上市公司财权配置

上市公司财权配置就是将上市公司的财务决策权、财务执行权、财务监控权在各主体之间合理地分配,以形成主体自我约束与相互制衡。美国上市公司的财权配置表现为:

1、对经营者行使财务监控的主导力量方面。

美国上市公司股权治理的优势使得股东成为监控经营者的主要力量。股东大会基本上能够代表股东的利益,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上向经营者提出严厉的质询,甚至把不称职的经营者赶下台;更重要的是股东可以通过在证券市场上买卖股票间接监督经营者。而债权人主要是通过派驻代表担任非执行董事,监督权比较有限,影响力也不大。这种靠“相机治理”取得的财权也只是在短期之内有效。

2、财务治理的权力核心方面。

财权在股东和经营者之间分离,使经营者成为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的核心。而财权在经营者内部再分配,使经营者中的董事会或总经理成为上市公司更精确意义上的财务治理核心。

3、财权配置的集权分权程度方面。

在美国上市公司中,财权在经营者及下层财务人员之间的再分配体现出浓厚的分权思想。近年来。这种分权的级次表现出向员工个人延伸的趋势,一些公司的基层人员开始拥有诸如一定限额的资金调用权等财权。

(三)上市公司激励约束机制

美国上市公司激励约束机制的特点是:

1、具有完善的外部市场机制。美国有着世界上最成熟的竞争性很强的资本市场。激烈的公司控制权争夺、完善的证券市场披露机制、严谨的外部财务监控和审计机构的鉴证对于经营者的约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股权分散导致的股东直接监控能力的弱化也由此得到了很好的弥补。

2、高额的物质报酬。美国上市公司对经营者的激励主要体现在物质方面,采取包括高额薪金、奖金、股票期权等形式给予报酬。

(四)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

1、注重诚信的微观环境和宏观环境的培育。积极实施信息有效披露制度,一方面通过建立问题发现机制,帮助一线监管者发现更多的问题;另一方面,通过问询信息披露制度可以增加信息披露深度,帮助投资者发现尚未关注的问题。通过互动的、多次的连续问询信息披露,让公司经营彻底透明,提高市场效率,降低虚假信息的效用。

2、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法规建设,明确相关机构及人员责任,加强监管。包括将审计委员会明确为法定的公司财务监督机构、锁定CEO/CFO个人责任,即公司定期报告须有CEO/CFO认证、对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实施严格监管。

二、美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机制对我国上市公司的借鉴作用

通过以上对美国上市公司在财务治理机制方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归纳出如下优点:

1、出资者拥有对经营者的财务监控权;2、上市公司财权是独立的,经营者是财务治理的核心;3,激励约束机制到位,出资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关系成立,财务治理最基本的框架得以构建;4、信息披露机制规范。当然,美国上市公司的财务治理并非十全十美,主要问题是如何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和社会的进步,对现有财务治理框架进行补充、完善,以提高治理效率。

结合美国上市公司的财务治理状况,可以发现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资本结构不合理。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资产负债率偏低的情况。在股权结构方面,存在股权高度集中和股权缺乏流动性等问题,导致我国上市公司产权不清晰、法人治理机制缺失,以致大股东可以随意操纵,采用担保与互相担保、连环担保等形式或是进行大量非公平的关联交易,大量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从而损害广大中小股东乃至公司的利益。(2)经营者的激励与业绩相关度低.且形式单调。我国上市公司在激励机制方面存在薪金水平总体偏低,薪酬结构单一化,激励目标短期化等问题。(3)外部约束机制不健全。存在监管部门监管不力和监管过度问题。由于我国上市公司发展历史较短,相应的法规法制都不够健全,监管措施不到位,常常表现为某些方面监管不力,而在另一些方面又监管过度。银行作为上市公司的最大债权人,大都未参与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监督,难以胜任上市公司有效监督者的角色。(4)信息披露机制不规范,由于投资者处于信息劣势地位,上市公司为了使证券顺利发行或保持较高的价格,就有可能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对企业进行虚拟包装、恶意制造虚假信息、遗漏重要事实,蒙骗投资者和监管部门,导致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信用能力和未来发展前景产生误解,作出错误的投资决策。因此,借鉴美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的有益经验,对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机制须从如下方面进行完善:

(一)优化资本结构,促进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分散化,提高股权的流动性

“一股独大”或股权集中在极少数国有股东手中,是导致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必须促进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散化,并且前几大股东之间应均衡持股,从而起到权利相互制衡的作用,并克服股权集中所带来的各种弊端。我国上市公司发展至今,只有1/3流通股上市,2/3的国有股和法人股为非流通股,大量股权不具有流通性,股东“用脚投票”机制的缺失,导致我国上市公司外部约束机制不健全,从而造成一些上市公司频繁出现违规失信现象。为了能够真正改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必须解决股票全流通问题,具体建议:一是进行国有股减持,同时引进其他所有者,实现股权的多元化。二是确定今后发行新股全部实行全流通的发行制度,上市公司所有股份都赋予上市流通的权利,并提高社会公众股的比例。

(二)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激励机制

可以把国外广为流传的股票期权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方式引入激励体系中,以弥补我国上市公司内部经营者在中、长期激励方面的不足。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奥德雷通过实证分析发现,当经营者拥有公司的5%-20%时,公司的盈利能力最强。因此,一定意义而言,衡量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标准之一在于是否对公司员工实行了包括股票期权在内的激励方式。此外.高息债券和可转换债券以及职工福利基金等激励方式也是比较好的中期激励方式。总之,在我国上市公司已有的激励机制基础上,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长、中、短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可进一步克服经理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三)进一步完善外部约束机制

针对我国上市公司外部监管不力或过度的缺陷,首先要加强监管的权威性,加大公司违规失信的成本,确保监管独立性,防止监管不力。同时,通过构建一套相应的机制来约束监管机构,防止监管权利的滥用,从而防止监管过度。另外,可以引进银行作为债权人的相机治理机制。银行对上市公司所拥有的债权和股权一样,都分担了企业的不确定性风险.因此,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合情合理。为此,上市公司可以引进开户银行的相机治理机制,即允许银行进入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对企业的经营在事前、事中和事后进行全过程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