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情监管工作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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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情监管工作

网络舆情监管工作范文1

济源市总人口68万,60岁以上人口占11.82%。近年来,济源市在开展生育关怀行动中,坚持政府主导、向计生家庭倾斜的原则,逐渐探索出了一条适合济源发展的养老服务社会化新路子。

一是机构养老,政府扶持。对辖区各类养老机构实施“以奖代补”,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0元进行奖励;“五保”、“空巢”老人,以及特困无人照料、无生活来源、生活难以自理的老人,进驻济源市老年人福利院,一切费用由财政支出。二是居家养老,政府购买。建立“家庭养老院”,以家庭为依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辖区内60岁以上孤寡老人和“空巢”老人,分别提供无偿、低偿或有偿的生活照料、康复保健、精神慰藉等服务。一般群众年满90周岁才能享受免费居家养老服务,而独生子女父母和计生双女父母免费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年龄则降低到了70岁。三是义工服务,政府埋单。“家庭养老院”有效地把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和下岗职工的就业需求结合在了一起。经过培训的“家庭养老院”的养护员每月可领500~800元补贴。养护员一般住在被养护人附近,知根知底,随叫随到。四是志愿者服务,政府资助。广大志愿者与辖区计生家庭养老对象结成“一助一”、“多助一”服务对子,并为“空巢”老人建立了档案。医疗志愿服务队每月深入居民小区、楼院为老年人免费诊疗;志愿服务小分队每周深入楼院为老年人提供电器维修、陪老人谈心、打扫卫生等服务。如今,一个新型的居家养老模式已在济源市建立起来了。其组织体系包括三级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一个保障委员会、一个监督委员会。 (李建中)

新野县四项措施提升网络舆情监管工作水平

为切实做好人口计生网络舆情的监测、引导、化解工作,新野县人口计生委强化四项措施,着力提升网络舆情监管工作水平,提高应对网络突发事件处理能力。一是高度重视,加强舆情监测收集。对涉及全县人口计生工作的舆情,及时收集、整理、筛选、登记,确保舆情报送畅通无阻、迅速准确。二是认真分析,切实加强正面引导。真正发挥网络舆情在优化人口计生工作运行方式和工作程序、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三是坚持原则,妥善处理网络舆情。对发现的网络舆情,在认真分析、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处置答复工作。四是政务公开,畅通信息交流渠道。主动接受网民监督,并随时与网民互动,努力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网上舆论氛围。 (胡丰旺)

网络舆情监管工作范文2

建章立制,完善纤检监管体系

为有效开展纤维及纤维制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絮用纤维制品质量安全,浙江省纤维检验局紧紧围绕纤维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和法治纤检建设要求,转变工作理念,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在构建监管网络,完善工作机制和规范化管理方面狠下功夫。

一是针对浙江纤检监管机制设置存在的缺陷,构建覆盖全省的监管网络。按照“明确责任、健全体制、上下联动、疏堵结合、突出重点、分类监管”的思路,出台了《浙江省絮用纤维制品、再加工纤维质量监管工作方案》,明确各市县质监部门絮用纤维制品及再加工纤维的监管职能。同时又进一步理顺关系,通过召开全省质监系统纤检工作会议全面部署纤维质量监管工作,同时将纤维产品的监管工作纳入到省局对地市局的年度目标考核中,从而在浙江省构建了覆盖全省、分级负责的纤维及絮用纤维制品的监管网络,弥补了机制设置缺陷。

二是建立有效监管制度。浙江局相继出台《浙江省絮用纤维制品和再加工纤维质量监督管理信息收集和通报制度(试行)的通知》、《浙江省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风险监控市场买样制度》、《浙江省纤维检验局纤维产品质量违法舆情捕捉质量预警及处置制度》、舆情收集管理和一年两报告等制度,督促各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检查,加强检验结果和企业生产情况的评估和风险预警,及时捕捉舆情反应的质量违法信息,强化产品质量违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

三是加大絮用纤维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和部门协作配合,多次与省教育、环保、卫生、工商、公安等部门沟通联系,构建部门联动机制,联合制定打击“黑心棉”违法犯罪行为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实现综合治理和全链条执法,强化絮用纤维制品质量安全监管。

纠建并举,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一是规范办案程序。在纤维及纤维制品执法办案中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在办案中实行“全程说理”,以 “说理式的”法律文书为切入口,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在实际执法办案中的运用,做到“说明事理、说通情理、说透法理”,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减少和杜绝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二是规范处罚案件审查。在行政处罚案件提交审查前,从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案件报批、证据审查、处罚告知、处罚决定到案件结案等多个环节把好案件审查关,按照规定对违法行为和关键证据的完整、充分性和自由裁量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重点审查,对不符合要求案件予以退回补证。

三是规范自由裁量幅度。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规定》和《六省一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文件规定,统一处罚尺度,避免同案不同罚等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为发生。

四是规范文件法制审查。结合新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要求,着力把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关、审查关、备案关,将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避免与现行的法律法规产生冲突。

创新模式,提升监管有效性

一是开展常态性监管。对絮用纤维制品企业开展定期调查清理工作,实现企业档案动态管理。根据行业整体质量状况、企业质量管理情况和近三年产品抽查状况,对企业进行一、二、三星级分类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巡查、质量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

二是实施季节性监管。在絮用纤维制品产销旺季,对生产企业开展拉网式集中执法检查,下半年组织全省开展“蓝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和“冬季及两节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执法打假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4012余人次,检查生产企业(含加工点、经营户)、学校、民政救助站等各类场所1045个,检查絮用纤维制品共计51788件,立案46起,货值总金额160.048万元,现已罚没款40.52万元,查获劣质絮用纤维制品2670件,端掉“黑心棉”生产窝点27个,建议吊销营业执照5起,移送公安机关1起。在新生入校期间,协同教育主管部门开展学生床上用品质量监督联合检查,严防“黑心棉”进入校园。

三是落实预防性监管。对絮用纤维制品和再加工纤维生产全过程各环节及高校、幼儿园、福利院、敬老院等单位絮用纤维制品和再加工纤维质量安全开展风险排查;对网络、市场、商场及超市等流通环节销售的絮用纤维制品采取市场买样查找“黑心棉”源头;指定专人每天通过互联网、报纸等媒体搜索“黑心棉”相关信息,及时掌握质量问题线索和苗头的风险预警等方式,全面梳理絮用纤维制品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掌握絮用制品的质量安全状况。例如在絮用纤维制品产销旺季,对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等地区的70多家超市、商场、专卖店等消费终端开展絮用纤维制品市场买样风险监控工作,共买样59 批次送相关检测机构检测,发现涉及质量问题的产品50批次。

四是突出区域性监管。把重点区域絮用纤维制品、再加工纤维的监管工作积极融入到各地政府产业综合整规平台中,利用职能优势、技术优势和“质监三员”(乡镇质监员、村社协管员、企业质管员)网络优势,实行企业自查、质量抽查、常态巡查、现场核查和执法检查等五查方式全力构筑产品质量安全防火墙,以震慑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重点区域、重点关注区域县(市、区)局絮用纤维制品及再加工纤维质量监督工作的互查工作,促进各重点区域监管部门相互学习和交流,切实保障区域质量安全。

多措并举,实现普法宣传社会化

浙江局立足纤检职能,努力营造“关注民生”、“关注质量”、“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以“六五”普法为主线,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消费者及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懂得依法组织生产和为法律服务的义务。

一是紧抓时间节点。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等时间节点,突出纤检特色,把纤检工作特色融入到质量宣传、质量提升、质量整治及群众性质量活动等工作中,通过提供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一步扩大纤检相关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率。

二是力拓工作载体。以“送宣传、送咨询、送安全”为主题,组织全省质监部门开展 “阳光纤检三进”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册)、开展咨询服务、组织纤维质量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开展絮用纤维制品质量消费警示宣传活动,引导在校学生及进城务工人员理性安全消费,保障在校学生及进城务工人员身体健康安全。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2656人次,检查生产企业1628家次(含加工点、经营户),入校宣传35次,发放警示宣传单8000余份,举办纤维质量安全知识讲座6次。

网络舆情监管工作范文3

(一)以强化组织协调为平台,持续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综合监督。一是安排部署全年食品安全工作。出台年度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围绕食品安全监管各环节,明确主抓点,并将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应监管部门,推动食品安全工作深入开展。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鲜肉和肉制品安全等整顿治理。二是抓好节会期间食品安全保障。餐保化监管开局良好,扎实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将量化分级管理率从40%提升到65%以上,圆满完成美食节、台商论坛等重大会议和活动的餐饮安全保障任务。三是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市政府召开全市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相关部门、各县(区)开展了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四是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引导。出台《市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制度》,构建了舆情预警、引导、应对处理联动、分类处置等四项机制,建立了网络信息员、发言人和评论员队伍,加大舆情关注力度,及时政策信息,清除虚假不良信息影响,营造了良好的网络互动氛围。我市这一工作受到国务院食安办的充分肯定,在全国食品安全年中会议上作大会交流。

(二)以推进省市共建为契机,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以省局与市政府签署共建药品安全示范区合作备忘录为契机,深入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大力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为提高我市药品安全监管能力搭建了更高的平台。一是强化生产源头监管。市局把新版GMP实施推进工作纳入年度药品安全监管要点,积极落实新版GMP实施的相关要求,推动企业实施新版GMP,已有3家企业通过了新版GMP。结合问题胶囊的排查,对企业委托检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促使企业把好进厂原辅料关。重点关注中标价格与生产成本倒挂品种的生产,重点检查近年在市场抽查不合格的基本药物品种生产,突出做好基本药物生产质量监管。二是强化流通环节监管。组织开展GSP认证及跟踪检查。组织全市13家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签订承诺书,建立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监管档案,并开展专项检查,着力强化对基本药物定点配送企业的监管。三是强化医疗器械监管。加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对实施《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生产企业进行规范检查,对有举报的3家企业进行核查。组织企业对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规》进行自查自纠,对56家经营企业经营状况开展检查。开展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市场专项检查,积极做好医疗器械行政许可、不良事件回顾性检查及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等综合业务工作。四是药品示范县创建扎实推进。对参创的、洪泽、盱眙、淮阴4县区开展2次督查,确保年内按期完成创建任务。

(三)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扎实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根据国家局、省局统一部署,及时启动部署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进货来源把关不严或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购销资质档案不全、处方药销售不符合规定要求、违规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含兴奋剂制剂、超方式或超范围经营、执业药师不在岗、冷链管理不符合要求、远程监管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严格涉药广告监管。全市共监测广告1716条,共提请工商部门查处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95个,13个品种被省局暂停销售。二是加强协作联动。加强稽查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四方联席会议”、“7+1”药品稽查联防协作、打假保名牌、重大案件查处奖励等制度机制,提升稽查执法质量和效能。今年相继查办了张某、王某等人利用互联网制售假药案,贾某等人利用邮政快递销售假药等4起在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大要案件,累计涉案金额1.16亿元,已抓获制假售假涉案人员121人,网上追逃76人;其中2起案件被公安部、省公安厅督办;2起案件被国家局督办;3起案件被省局督办,有力净化了全市药品市场秩序。三是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加强药品抽验工作,注重风险研判,抽样药品1421批次,其中基本药物评价694批次,技术支撑作用发挥明显。突出做好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处置工作。铬超标事件曝光之后,全系统在第一时间相应,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对药用空心胶囊、药用明胶及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的相关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企业开展自查和批批检工作,该事件始终处于有序可控的状态。

(四)以开展创先争优为载体,着力加强监管队伍能力素质建设。一是大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召开机关作风建设大会,大力弘扬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了全系统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责任心、主动性和凝聚力。认真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三进三帮”活动,了解群众意愿,倾听基层声音,帮助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对市委市政府、省局重大部署决策、年度重点工作开展督查,重点对学校食品安全、药品示范创建、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责任体系建设、保密工作重点进行了督查督办,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打造群众满意民心工程。开通12331咨询投诉举报热线,深入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窗口”活动、“三走进三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以及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组织参选全省百佳执业药师、开展执业药师为社会公众合理用药服务等活动,帮助基层和企业解决发展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帮助群众解决饮食用药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做好人事人才工作。加强药品流通行业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管理,对清河、清浦、淮阴、四区500余名从业人员进行了上岗培训。三是创造条件推进职能调整。科学划分监管事权,清河区局、清浦区局正式履行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职能。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实现更名扩项,并加挂“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牌子,增加事业编制20名;保健食品、化妆品扩项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实验室资质认定现场评审,食品通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初评。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获市编委同意成立,核定事业编制15名。四是加强培训提升队伍素质。做好省市组织的各级各类学习培训工作,选拔7名同志参加医疗器械、食品工程硕士班,大力培养专业监管人才。

(五)以抓落实彰特色为主题,突出加强党风廉政和软环境建设。一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各单位和市局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市局党组年初工作会议上与各县(区)局分别签订了行风建设责任状,同时与市所和市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机关全体人员向市局党组递交廉洁自律承诺书,形成层层签状、传递压力、落实责任的工作格局,确保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廉政教育。进一步加强日常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的制度化、常态化,继续深化警示教育活动,成效显著。三是抓好“重点项目”的组织实施。围绕全市惩防体系建设重点目标任务中第21项“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具体任务分解落实、监督检查,按照序时进度组织推进。四是廉政文化建设特色明显。深入挖掘和提炼特色亮点,形成了具有部门特色的廉政文化,荣获“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称号。省局在今年全国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对我们廉政文化创建工作进行了介绍,具有药监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全国有影响,先后接待了国家局、安徽、湖南、吉林省局及省内外兄弟市局来我局参观考察调研。五是突出抓好101%服务制度建设。新建完善五办制度、首问负责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预约服务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五项制度,深入推进101%服务企业活动。

二、2014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思路

2013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将围绕“依托两大抓手、实施两大行动、搭建两大平台、完善六大体系”的目标,着力细化指标、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服务民生,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监管保障能力,确保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放心,提高全市人民民生幸福指数。

依托两大抓手,致力推进食品药品示范区建设步伐:依托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局市共建药品安全示范区两个抓手,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主体责任人”的监管责任体系,积极落实推进年度合作共建重点工作和具体事项,努力把打造成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的示范区、先行区、创新区,确保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放心。

实施两大行动,全力提高食品药品市场安全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积极推进民生幸福行动的部署,分别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行动计划。食品安全行动计划方面,继续在高平台上强化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充分发挥政府抓手作用。提升加强餐饮服务监管业务能力建设。开展食品安全执法监察“放心行动”,强化食品安全执法责任和信用管理“两大体系”建设,实施“校园食品安全”、“放心厨房”等建设工程,严格责任督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维护公众饮食消费安全。药品安全行动计划方面,严格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突出做好基本药物监管,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企业专项检查。完善打假办案联络机制,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衔接平台,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保持打假治劣和查办大要案件的高压态势,提高稽查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处置突发食品药品事件。

搭建两大平台,大力拓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领域:

一是搭建信息化监管平台。争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我市列为信息化建设试点市,共建信息化技术平台和制度体系,大力推动药品电子化监管建设。推动药品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加强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的信息化管理。二是搭建服务发展平台,积极引导扶持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网络舆情监管工作范文4

一、切实行使好食安办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职责,统筹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工作,进一步加大投入,特别是每年用于食品检测和监测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抽检量逐年提高。下一步,将依托县茶叶质量检测中心,充分整合各部门的检测资源,力争实现“六个统一”的目标;二是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清查食品安全隐患,深化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综合治理,组织开展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三是完善食品安全运行机制。完善食安委主任例会制度、联络员会议制度,规范乡镇(街道)、行政村的食品安全监督站、监督员工作职责,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模式,全面推进网格化和1355网络信息平台和食安通及我县民情地图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四切实推进检测资源整合工作。按照“五统一”的要求,充分利用食品检测资源整合成果,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和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安全信息,重视加强舆论监督、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营造食品安全工作良好的社会氛围;五是进一步推进千万放心饮食工程。2013年的千万学生放心饮食工程任务已基本完成,但这项工作跨度三年,2014年,将进一步强化各项措施,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二、围绕“提升一个意识,强化三个监管”目标落实监管职责

“提升一个意识”即树立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坚持“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宣传方针,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曝光违法行为,褒扬先进典型,积极采取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过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深入有效地开展宣传活动,加强法规及科普知识宣传,普及食品药品、餐饮及保化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科普常识,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及自我维权的能力。“强化三个监管”即强化药械监管1.以完善“风险评估、风险管理”为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药品生产企业监管。结合2013年度监督检查情况,在深入开展风险评估分析的基础上,把握好监管重点,切实落实风险管理措施,提升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工作水平;2.以“药械经营企业换证和认证”为契机,进一步提升药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管效能。以贯彻落实落实新版GSP为工作重点,全面部署药品零售企业集中换证和认证工作,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药师在职在岗、特殊药品管理、必须凭处方销售药品管理及进销存远程式监控等方面的监管,不断夯实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基础工作;3.以巩固药品安全示范县为抓手,进一步提升药品监管工作水平。着力强化县、乡、村三级药品安全责任和监测报告工作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和巡查,有效提升药品监管工作水平。强化餐饮监管1.严格掌握餐饮经营许可条件,提高入市门槛。逐步开展小餐饮改造提升整治。使我县的小餐饮在外观、视觉上有品质的提升;2.强化日常监管工作,帮助餐饮单位建立规范的长效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及时处置违法经营行为,做到隐患的早发现早消灭;3.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培训,着力提高餐饮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品质,力争餐饮从业人员培训率达到80%;4.开展餐饮服务专项整治和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做好重大节日、重大社会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抓好影响面广、就餐人员特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比例较大的餐饮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主要要抓好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敬老院、农家乐、大型企业食堂等重点餐饮单位监管。做好食品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防患于未然;5.协助成立餐饮协会,并进行运转。为进一步发挥行业的自律管理,2014年力争推进餐饮协会的成立,并正常运转,发挥行业自律管理的功效。强化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1.摸清监管底数,理清监管思路,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调查摸底,了解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的总体情况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运行状况,建立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档案,确定重点监管区域和重点监管品种;2.收集、整理保健食品、化妆品法律法规,制订基本监管工作程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守法诚信意识和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从业人员法律法规意识;3.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和政策法规水平,规范行业发展。

三、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夯实监管工作组织基础

一是抓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干部素质。尽快建立高效顺畅、运行规范、适应新形势的机制,常抓业务知识、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以昂扬的态势、务实的作风、科学的监管,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二是抓作风建设。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沉下基层了解民情,及时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所愿,加强干部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树立系统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三是抓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意识,加强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加大效能检查力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倡导勤俭节约的风尚,坚决制止铺张浪费的陋习;四是抓机构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市、县有关机构改革文件精神,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相关具体工作的协调落实。

网络舆情监管工作范文5

摘 要:当前媒体意识到为使信息价值最大化、信息传播广泛化、品牌传播具象化,有必要采取新的相适应的营销手段,即“全媒体整合营销”。现代媒体的企业经营属性所决定了要想确保新时期媒体在激烈经营竞争中脱颖而出,就必须重视媒体的公信力的打造。本文就如何在新时期做好全媒体营销与媒体公信力的结合,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谈了一些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 :新时期 全媒体营销 媒体公信力

一、全媒体营销及公信力的相关概念

(一)全媒体营销概念

“全媒体营销”是利用整合性的媒体进行营销,例如: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移动媒体等整合的媒体平台展开营销,通过分离、互动、激发受众的全面参与、群体扩散,使受众在一个全形态、全媒体的环境之中可以接受到相关的营销信息。

(二)媒体公信力概念

媒体公信力包括传媒的知名度、可信度、美誉度,是主流媒体的核心竞争力。它具有以下三个要素:第一,它是长期形成的,而不是即时产生的;第二,它是在社会大众中形成的,而不是在个人和少数人中形成的;第三,它的核心是公众对媒体的信任、信赖和是公众通过社会体验所形成的,对于媒体作为公共产品所履行社会职能状况的评价。

二、全媒体营销背景下的媒体公信力面临的挑战和考验

(一)速度的挑战和考验。全媒体时代下的各类信息的需求呈现出一种急切的信息传递状态。而在全媒体传播活动中,主流品牌的权威媒体受注重质量、严格把关等约束,传播速度难免落后于小众自有媒体,于是出现在这个主流媒体“尚未发声”的空白期里,一些利益群体抓住这个空白期在自有媒体上伪造散布谣言,造成公众对传媒环境的质疑。

(二)互动的挑战和考验。全媒体时代中媒体与公众之间是开放环境下的平等关系,可以频繁密切地交流互动。而主流媒体虽然通过选取“最大公约数”话题、节目中直播观众观点、开辟网络交流平台等方式不断提高与公众的互动,但在互动形式、响应速度、传播广度和交流深度等方面都存在一些掣肘因素。

(三)责任的挑战和考验。迫于收视率、发行量、关注度等指标压力,一些媒体开始自降水准,不但出现迎合部分公众追求新奇刺激的心理,以低俗、庸俗、甚至恶俗的方式进行报道,部分媒体还为了广告收益,使得虚假广告、违法广告等时有出现。

三、提升全媒体融合背景下媒体营销公信力的建议

(一)媒体行业自律

1、媒体自身约束。媒体内部加强监督机制,制定媒体从业人员日常工作的规范,同时设立“内部督察员”等岗位专门管理媒体营销报道方面的伦理问题,包括虚假媒体营销治理等。在我国,这种自我管理模式在一些媒体也有所体现。例如,《深圳商报》、《南方周末》等内部均建立专门负责调查核实真实性部门,对所有采编和营销人员在媒体营销职业道德伦理方面的表现进行独立调查并给予相应处理。

2、行业协会约束。建立权威媒体监管协会和仲裁机构,如:媒体营销评议会,弥补媒体营销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对虚假媒体营销惩治执行力不足的缺陷。在欧洲,媒体营销评议会是一种评价媒体营销平台及媒体营销工作者职业行为的专门性机构。其职责是处理对媒体营销媒体及媒体营销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行为的投诉、申诉案件;监督媒体营销媒体及媒体营销工作者执行评议会做出的裁决:有的评议会还有处决权,可以对当事人进行警告、罚款、开除等处罚。而目前我国尚缺乏这类独立权威的媒体自律机构,在虚假媒体营销屡禁不止的情况下,这种自律机构的建立或可以弥补当前治理虚假媒体营销问题中的诸多缺陷。

(二)主管部门监管

目前,我国新时期全媒体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在新媒体的监管工作中存在管理多头、效率不高等问题,特别是有关监管部门之间边界不够清晰,容易产生监管职权交叉或监管空白,导致监管缺位现象严重。这就需要监管部门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实行新媒体实名制。所有利用新媒体传播信息的人都必须以实名申请和网上注册。这样使新媒体传播的信息都能够追溯其人,预防管理漏洞。二是安装过滤软件。我国应该借鉴外国的经验,通过安装过滤软件对新媒体传播不良信息开展强制性审查和监控。三是建立健全新媒体舆情监测体系。为防范少数人员利用新媒体散布各种不良信息,应当建立和完善新媒体舆情的搜集、研判和反应机制,对重点网站、热点问题等进行全天候监测,准确把握舆情脉动。四是加快新媒体监管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利用。我国各级政府和有关新媒体监管部门要加强新媒体技术监管平台建设,增强新媒体技术监管能力效能。

(三)社会共同监督

以社会效益为重,接受社会监督。媒体市场竞争下,传媒经济在媒体营销传播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媒体追求经济效益无可厚非,但是仍要以社会和效益为重才能做好媒体营销活动。因此加强社会共同监督建立健全奖励和监督机制,对损害诚信体系的媒体的处罚才切实可行。同时,媒体相关行业监管机构和部门内部监督机构要及时受理、澄清、整改、消除社会共同监督中发现的媒体营销中的不良行为,与社会建立起沟通、互信的平台,才能使媒体营销健康、长期走下去。

(四)形成长效机制

1、健全和完善媒体营销行业法律法规。为了把知情权还给公众,让媒体营销从业者增强社会责任,加强媒体营销人员道德职业建设,国家有关部门对于杜绝虚假媒体营销,做了很多规定。从2009年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原国家新闻出版局就连续出台了措施杜绝虚假媒体营销相关制度。但目前,我国在媒体营销行业方面的法律法规仍需要健全和完善,结合实际制定和修订媒体营销行业法律法规。

2、严格执行媒体营销行业的违规处罚。为切实维护媒体营销的真实性,要建立起违纪违规媒体从业人员的档案制度,完善网上查验查询违纪违规记录的功能。对主观恶意造假、严重违法违纪的,应取消其媒体营销从业资格,坚决清除出媒体营销队伍,终身不得从事媒体营销职业。要建立对媒体责任人和经营单位因疏于管理刊播虚假媒体营销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责任,甚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执行力度。

参考文献

[1]童志辉,全媒体下纸媒的整合营销策略[J],新闻实践,2010.2.

[2]刘聪,基于全媒体时代的传统媒介传播优势强化[J],知识经济,2011,20.

作者简介:

网络舆情监管工作范文6

紧紧围绕全市创新驱动、转型跨越的要求,积极推动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一是支持产业转型,进一步提高服务沿海大开发的实效。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项目导向,进一步加大走访企业、服务企业的工作力度,深化研究支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企业自主创新,为各类功能性机构集聚、加快落地提供便利,为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准入、平等待遇、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二是加强窗口建设,打造登记注册“绿色通道”。在继续加大注册登记示范文本、咨询解答一口清、照后提示“明白纸”等服务举措和制度落实的同时,积极推行企业经营范围分段式登记,加快制定《窗口服务突发事件处置制度》,不断加强登记风险防范的管控,确保登记注册复议无改处、诉讼无败诉,投诉无过错,确保既快又好服务全市产业转型升级。三是支持企业创牌,积极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主动对接全市“规模”企业、特色产业发展的形势,准确把握商标培育,特别是“三名”商标发展的重点,建立健全规模企业和特色产业“知名商标向著名商标、著名商标向驰名商标”递进发展的规划,努力增强品牌培育发展的实效性。指导企业认真做好品牌创建制度建立、资料收集等基础工作,让企业全面掌握品牌创建的要求,加大以商标为连结或使用统一商标扩大区域特色产品集群效应的品牌发展指导,努力实现商标发展新的突破。四是服务全民创业,大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和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措施,积极采取引导领照、疏导发照、取缔无照三者相结合的方法,积极引导和扶持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城镇退役士兵、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就业促进致富。积极发挥私营个体协会作用,深入开展“三自”服务活动,加大就业技能、创业技能培训的力度,让更多的“打工仔”向“小老板+打工仔”的转变。同时,在创业有成人员中,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通过经验介绍和示范引路,扩大工商部门服务全民创业、大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社会效果。

二、坚持公平公正,着力提升执法监管效能

围绕维护公平竞争、保障公共安全等目标,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无证无照经营、商标假冒侵权、虚假违法广告、违法销售电动车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网络交易监管,打击新型传销。一是强化流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规范各类食品经营主体,按照经济户口管理工作要求,结合清理取缔无照经营、规范亮照工作。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整合监管资源,加强科室之间的协调配合,对清理出的问题食品经营户,依法规范整改。落实长效监管措施,不留监管死角。扎实推进基层巡查监管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全面落实“两图一书”、“一户一帐一卡”的监管模式,并按照“三清三明”、“六查六看”的巡查要求,扎实开展巡查监管工作,留下监管痕迹。在“两个百分之百”和“一个彻底”的基础上,加大对经营者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的监督指导和查处力度,使建立和落实自律制度成为经营者的自觉行为。探索开展“星级企业”评选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将经营者自律为核心内容的各项商品准入制度推向深入。二是强化集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完善市场巡查制度,细化考核内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建立市场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为抓手,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市场食品销售无事故;扩大“放心市场”创建活动范围,以点带面,构建和谐安全消费环境。抓好各镇农村集贸市场标准化管理,在乡镇农贸市场实行聘请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制度,建立食品安全监控网络。年内拟开展一次农村集贸市场管理观摩交流会。同时加强对粮食、蚕茧、棉花等市场监管力度,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三是全面推行基层合同监管模式。组织好基层分局合同联络员培训,着力提高联络员的履职能力。依照“基层合同示范分局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切实加强合同监管,着力提高履职水平。严格按照“合同监管工作流程”和“合同监管人员工作职责”,提高合同监管工作质量。发挥合同监管职能,将“重合同守信用”创建活动向涉龙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延伸,提升企业形象。运用抵押职能和行政调解职能,为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农户服务。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帮助修改、完善合同条款,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击合同欺诈,查处利用合同违法违章行为。加大合同巡查和检查力度,强化合同基础管理工作,主动寻找案源;开展对房地产、中介等行业的专项整治活动,通过整治,达到整治一批、查处一批、规范一批。

三、关注社会民生,着力提升消费维权层次

一是深化“一会两站”建设,健全维权体系。继续加大“一会两站”维权体系的建设,扎实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创先争优活动,在全市100家流通企业中,深入组织开展“投诉不出门”竞赛活动,通过以点带面,方便纠纷调处,增强和谐消费,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维权氛围。新《消法》修订完成后,加强对新条款的学习和研究,积极开展送《消法》、送健康消费知识“五进”活动,大力营造宣传《消法》浓烈氛围。加大对青少年和老年消费维权知识的宣传,积极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暑期消费、老年者“九九”重阳节等消费维权宣传月活动,并利用教育部门校园网的平台,以学生喜闻乐见形式普及消费知识,增强青少年维权意识。与市委老干部局联合,开展老年消费者维权知识专题讲座,增强合理消费的判断力和鉴别力。加强消费维权职业技能培训,着力解决消费争议调解重结果轻过程、重口头轻材料、重结案轻归档的问题,不断提升消费维权工作的水平和层次。三是关注消费重点领域,提升维权效能。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推销老年保健品、消费预付卡纠纷,以及旅游市场和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监管等问题,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综合治理。以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为重点,推进合同示范文本制定和推广工作。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管理,认真落实涉及工商部门的平安建设实事项目,配合做好扫黄打非、青少年权益保护、再生资源回收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