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监管体系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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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监管体系

金融业监管体系范文1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体系;农业金融服务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农业产业化打破了原有农业发展的产业边界,涵盖了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联结了农民、企业与市场,实际上贯穿了传统的一、二、三产业。在资金配置方式上,由于产业化过程中在产前、产中、产后的生产方式会出现变化,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相应地会出现变化。一是龙头企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二是农户的生产离不开资金的支持。三是农业科技创新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此外,农业产业化所需的标准化建设、信息化建设也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然而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由于各级政府的财力有限,龙头企业的整体实力不强,农户的资金实力较弱以及社会资金流入产业化的渠道不畅,导致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所需资金严重缺乏,农村金融的发展就显得十分必要了。

一、现有农村金融信贷产品和服务不能满足农业产业化需要

农业产业化需要多层次、多渠道的资金投入,而金融投入是投入主体。目前农业投入主要来自财政、银行、农户(家庭开发经营支出)。据《中国统计年鉴》资料计算,近十年在财政、银行、农户的农业总投入中,财政平均占17%,银行平均占61%,农户占22%,三者总投入平均增长20,6%,其中财政占7%,农户占17%,银行占76%。但是,相对于农业产业化巨大的金融需求,现有农村金融信贷产品和服务仍难以有效满足客户需要。

(一)从金融层面分析

1、政策性银行支持范围狭窄。农发行调整职能,将业务范围由原来重点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向农产品转化企业拓展,在拓展新业务上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但是从其支持的范围来看,支持对象仍局限于粮油购销企业和粮油深加工企业,对畜禽养殖业、竹制品加工业、丝绸加工业等产业较少介入,支持“大农业”目标未得到充分体现。而农业产业化是以“大农业”为前提的。

2、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外流。从县域商业银行近年情况来看,存差逐年扩大。由于上存资金元风险,收益性高,县辖国有商业银行均将吸收的存款通过二级准备金形式上存到市级分行,然后再以同样形式上存。县域资金向上级金融机构集中,减少了支持县域经济的资金来源。

3、农村信用社重负难当。随着农业银行在乡镇网点的减少,农发行业务缩小为粮棉油收购贷款及农村合作基金会全部撤并,客观上赋予农村信用社独立支撑农村金融主渠道的职能。但由于当前农村信用社正值改革攻坚阶段,资本充足率较低,抗风险能力弱,面对新农村建设中农业产业化蓬勃发展而产生的资金需求,显得力不从心。

4、担保基金品种单一,规模较小。虽然地方县市设立了农业产业化担保基金,但专门针对农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担保基金数量有限,且担保基金的规模不大。这对于农业产业化经营资金需求而言只是杯水车薪。远远不能满足农业产业化企业扩大生产的资金需求。

5、信贷资金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不足。我国产业化发展时间不长,大量的企业还未达到规模。由于原有贷款制度的制约,信贷资金往往向大公司大企业集中。由此产生的“马太效应”,压挤了一些成长型农业产业化企业的信贷资金来源空间,制约了这些企业的快速发展。

6、农村金融市场不完善。一是供需不能由市场信息反映调整,利率机制不完善。小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优势在于其小范围内的信息资源,能降低监督成本,减少信息不对称性。但目前的集中贷款决策权无法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无法对农村金融的需求变化作出灵敏的反应。信贷等金融服务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二是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保险市场、担保市场等还未完善。

(二)从农业产业化层面分析

1、市场竞争力不强。目前大多数农业产业化企业规模不大,产业链条短,科技含量较低,以生产初级产品为主,品牌意识不浓,抵抗市场风险能力较弱,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受支配的地位。竞争力不强制约了其融资需求。

2、财务管理不规范。大多数农业产业化企业还处于起步阶段,自身运作不规范,生产经营多为家族式管理模式,且缺乏规范的财务管理,甚至提供虚假报表,因而难以取得金融支持。

3、有效抵押不足。大多数农业产业化企业起步较晚,规模小,家底薄,有效资产存量少,而要取得扩大再生产贷款必须有可行的担保单位和抵押物,但由于其自身抵质押不足,信用评级低,寻求担保单位较难,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往往因此得不到满足。

4、保障体系不健全。农业是弱势产业,整体效益比较低,受自然环境(如台风、禽流感等)的影响大,而目前农业保险体系、农业风险补偿体系、农业担保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使农业及其产业化经营的弱质性显得尤为突出。同时,农业发展对信贷资金的依赖程度又较高,特别是一些成长型农业产业化企业更是需要大量信贷资金投入,在保障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可能为防范风险而谨慎投入信贷资金,从而使企业丧失发展良机。

二、构建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支持体系

(一)积极发展农村各类金融组织,建立多样化的农村金融机构

应当建立以非国有银行为主体的、基于市场机制的、受法律制约的、规范的金融组织。

农业发展银行作为农业政策性银行,是实施“三农”资金支持,逆市场配置资金,增加农业农村资金投入的重要手段,是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有效结合的支农方式。农业发展银行通过对符合国家发展意图的农业政策扶持项目的直接或间接投入,可以诱导更多的商业性、社会性资金投入,形成乘数效应,以达到带动农村经济增长的目的。

农业银行要调整发展的思路。鉴于农业发展银行功能仍然缺位、农村信用社实力有待增强、民间金融尚需规范等历史和现实因素,农业银行应是有限度而不是完全的商业化。要积极支持乡镇优质企业二次创业,作好与农村信用社的市场交叉定位。由于农业银行继续部分政策性支农业务,国家应在税收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和补贴,人民银行也应给予其更多的优惠再贷款,解决支农资金不足和成本过高的问题。

要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发挥其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要明确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完善其治理结构。农村信用社应按合作制原则进行改革,恢复其作为农民自己的合作金融组织的本来面目。建立产权明晰、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管理科学民主的产权制度。在政策上给予农村信用社更大的支持, 在利率的确定方面应有相对于商业银行更大的浮动空间。

金融业监管体系范文2

关键词:独立学院;金融学;实践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3-0248-02

一、独立学院实践教学的必要性

实践教学是在一定的理论指导下,通过引导学生的实践活动,传承实践知识,形成技能,发展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提高综合素质的教学活动。实践教学是巩固理论知识和加深对理论认识的有效途径,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的重要环节,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相互依存相互支撑,共同构成了完整的教学活动。

独立学院是中国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转型和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是由普通本科高校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从办学目的来看,独立学院是培养具有较系统的学科基础理论、具备一定的创新与技术革新的理论能力、实践应用能力强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人才。创新型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除了需要掌握基本的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必须具有很强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对一些现实问题举一反三的解决能力。创新来源于实践,那么实践教学便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最好的途径。因此,构建科学的实践教学体系是独立学院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

二、独立学院金融学专业实践教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金融学是一门集理论、实务、技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学科,金融专业的课程具有很强的应用性和操作性。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对金融业从业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除了要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金融业务的操作能力也成为金融机构在招聘人才时考量的一个重要依据。

随着中国教育改革的深入,特别是素质教育的开展,金融学专业实践教学已经突破了传统的观念和束缚,逐渐被关注和重视。虽然目前许多独立学院对实践教学的投入逐渐加大,实践教学的水平也不断提高,但是在实践教学体系设计方面依然处于一种自发的状态,导致实践教学的效果不理想,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际操作能力没有得到显著的提高,使部分学生在毕业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不能适应工作所需,影响了学生的就业。具体来讲,独立学院金融学专业实践教学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金融学实践教学课程体系设置不科学。传统的金融学实践教学课程设置不够科学,内容形式单一。实践教学本应是理论知识延伸到实际生产和社会应用中的内容,应该按照实际经济活动中的相关业务来设置实践项目。但目前的实践教学缺乏相应的指导书以及专门的实践教学规划、管理、研究与评价机制,教师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完全依附于理论课程的需要安排实践内容,而且学生没有实践操作的参考资料,导致实践内容与实际经济活动相互脱钩,达不到实践的目的,锻炼不了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2.师资力量薄弱。独立学院普遍存在师资队伍结构不合理的现象,没有形成合理的老中青结构,缺乏“双师型”素质教师。许多青年教师大多直接从高校走向高校,从理论学习到理论讲授,缺乏实践课程设计及实践指导经验,再加上独立学院的课务繁重,学历进修的压力比较大,实践学习的经费有限,致使教师的实践经验不足,操作能力不强,达不到最佳的指导效果。由于师资力量的薄弱,许多设计性、创新型的实验项目没有被列入学生实践学习的范围之内,学生的操作能力也就得不到很大的提高。

3.实验室建设落后。目前,许多高校把自身的发展放在办学规模等方面,实验室的建设比较滞后。由于实践经费的制约,许多实践教学设备陈旧落后,数量不足,软件配置方面也不够齐全。实验室的设备落后,导致某些实验项目受到限制而无法开展;实验设备不足,使学生只能在有限的实验课堂上进行操作,而在其他时间,学生想进行实验操作锻炼,学校无法提供开放的实验室,满足不了学生的要求。

4.实践教学实习基地资源匮乏。很多学校没有建立起与金融机构长期合作的机制。由于金融机构的工作任务都比较繁重,适合学生专业实习要求的机构担心接受学生实习会影响他们自身的工作,所以一般不愿意给学生提供实习的岗位。愿意接受学生实习的单位,又缺乏实习监督的老师,对学生实习的目的、要求和任务不能够完全理解,从而使学生达不到实习的效果,浪费了宝贵的实习机会。

三、构建独立学院金融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思路――以“外汇交易理论与实务”课程为例

1.加强金融学实践教学课程体系的设置。只有按照完善的教学课程体系开展教学,才能够达到良好的教学目标。在金融学实践教学课程体系的设置中,要按照市场对金融人才的知识和技能的要求标准来制定培养目标、确定实践教学大纲、编写实践教材、配备实验硬件及软件、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形成具有独立学院专业特色的实践课程体系。在外汇交易实践课程的设置中,学校可以安排一些实践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或者在外汇实务部门工作的相关人员来编写实践教学大纲以及教材,根据外汇工作的实际需要来安排实践项目,更好地实现和未来工作的对接。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实践教学水平。提高教师素质是提高金融专业实践教学水平的关键,因此学校要建立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有效机制,培养一支具有较深理论功底、较强社会实践能力的师资队伍。对于外汇交易课程师资的建设,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一是加强对师资的培训,如派出专业课程教师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学术交流、教学研讨会,安排教师参观其他院校的外汇交易实验课进行交流学习,安排教师到外汇实务部门进行参观学习,以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水平;二是把实践经验丰富、具有实务部门工作经验的人员充实到实践教学队伍中来,如聘请金融机构外汇实务部门的人员来校担任外汇实践教学的教师,这些人员长期在实务部门工作,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可以在实践教学过程中传授给学生。

3.加强实验室建设。实验室的软硬件是实践教学的基础,金融学专业的实验室更是具有其特殊性。金融学实验室的建设要充分体现仿真性的特性,要尽可能接近真实的经济活动,学生在高度仿真的环境中实训,才能更好地适应未来真实岗位的工作。在外汇交易实验室建设上,硬件设备要能够体现现代电子技术、信息技术的最新成果,软件要在满足实践教学的基础上,还应与外汇实务中的软件具有高度的仿真性。首先是对网络的要求,真实的外汇市场汇率变化是瞬息万变的,这就要求外汇实验室必须具有高速的网络,实验室能够便捷地与外部网络实现信息交换,能够反映真实的市场信息。其次是对外汇模拟交易系统的要求,外汇模拟交易系统要具有委托下单、自动成交和自动结算等与真实交易系统相似的功能。最后就是对分析软件的要求,学生可以利用分析软件进行外汇投资分析,可以进行实时数据采集和网络静态分析,并给出多种分析曲线和技术指标,从而锻炼外汇投资分析能力。另外,由于外汇交易24小时全天候进行的特性,学生在实验课堂之外也可以进行交易,这就使得在课下也有了对外汇实验室的需求。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安排一些开放的实验室,作为学生的第二课堂,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操作机会,为优秀的学生提供创新活动的场所,提高实验室的利用率。

4.加强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实验室毕竟只能进行模拟操作,与校外金融机构相比,校内的模拟环境具有一定的欠完备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实践的效果。外汇交易的校内实践课也只是让学生进行模拟交易,他们对于真实的外汇市场并没有太多的感受。要想实现理论与实际的衔接,增强学生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沟通协作能力、应变能力以及创新能力,把他们放在金融机构进行真刀实枪的训练是实践教学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这就需要学校给予支持,花大力气建设校外实习基地,学校可以与多家有外汇业务的银行进行协商,如果有银行愿意与学校进行合作,学校可以与这些机构签订长期合作协定,建立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定期的安排一些学生到外汇银行部门进行实习,让学生真切的接触外汇市场,感受外汇交易。

四、结语

总之,只有不断深化金融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构建科学的实践教学体系,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增强学生的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才能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更多的能够满足社会需要的金融专业人才。

参考文献:

[1] 尹慧斌,花球.金融专业实验教学课程体系研究[J].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5).

[2] 徐扬,戴序.构建金融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思考[J].现代商业,2008,(17).

金融业监管体系范文3

入世对于我国来说是一把“双刃剑”,既带来了机遇又面临着挑战,其是深远的。然而,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机遇是潜在的,而挑战却是现实的。就我国业而言,这种挑战,给整个金融监管体系的带来前所未有的影响与冲击。这主要表现在:我国加入WTO后,金融业的开放程度进一步加深,在当今金融全球化的国际背景下,国际金融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金融风险的种类不断增加,威胁我国金融安全的因素也在增多,这对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改革并完善我国的金融体系就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

所谓金融监管是指金融主管机关根据赋予的权力,依法对金融机构及其运营情况实施监督和管理,以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保护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利益,保障金融体系安全、健康、高效运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金融机构依法经营、监管当局依法监管是确保金融体系稳定的前提。

金融监管的目的是防范金融风险发生,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保障金融体系的运行安全,保护资产所有者的利益。金融监管的有效运行要有一个良好的金融环境作条件,而这个条件能否具备则依赖于健全的金融法律体系。

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应是一个包括政府监管、金融机构内部控制、行业自律、监管等多个层面的立体监管体系。

目录

(一).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1.金融监管和范围狭窄,监管乎段落后

2.金融监管的成本较高,导致金融监管的有效性下降

3.金融监管人力资源严重稀缺,金融监管能力偏低。

4.金融监管的组织体系不健全

5.在分业监管的实施中,缺乏一套合理有效的协调机制

(二)加入WTO之后金融监管体系面临的挑战

1.传统监管方式面临挑战

2.分业监管体制面临挑战

3.市场环境和监管体系面临挑战

4.监管队伍面临挑战

(三).加入WTO后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对策

1.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金融监管体制,实现功能性金融监管

2、完善央行监管体系

3.推动金融法制建设,建立完善法律环境

4.完善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机制

5.全融监管方式应以风险性与合规性并重为主

6.建立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机制,加强对金融集团和混合业务的监管

7.发挥金融业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作用

8、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9.加快金融监管手段的创新,提高金融监管效率

10.加强与国际监管组织和外国监管当局的合作

11.加强监管人员的素质,提高监管水平

金融业监管体系范文4

【关键词】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启示

引言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国与国之间的联系日益加强,但是这种紧密联系也是一把双刃剑,08年的美国“次贷危机”以及由此产生的席卷全球的经济危机正说明了这一点。美国危机前的金融监管体系源于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危机后形成的金融分业监管体制。而经过长期的经济发展,这种“双重多头”的监管模式逐渐不适应经济的发展,暴露出许多问题,“次贷危机”的产生表明这些问题终于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这种危机的联动效应给我们各个国家敲响了警钟,因为它意味着某一个国家自身金融体制的问题已经不单单是这个国家的问题,它很可能蔓延到其他国家,甚至以一种放大的形式传递到海外各个国家,因此,这也是美国金融监管改革对于其他国家的重大意义所在。本文的写作思路是:首先简要分析了危机前美国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以及危机之后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措施的特点,并从中得出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制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启示:①实现监管全方位与多层次的平衡;②处理好严格监管与鼓励金融创新的关系;③注重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④学习先进的国际监管理念和措施。下面结合具体情况分别于以阐述。

一、危机前美国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

美国的“次贷危机”暴露了金融监管体系的一系列问题,也引发了世界各国对于美国金融监管体系的质疑。美国危机前的金融监管体系源于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危机后形成的金融分业监管体制。而经过长期的经济发展,这种“双重多头”的监管模式逐渐不适应经济的发展,暴露出许多问题,“次贷危机”的产生表明这些问题终于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

(一)监管重复

危机前的美国金融监管体系是“双重多头”的分业监管体制,“双重”是指监管的纵向层面包括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多头”则是表示在横向层面上的监管多主体,表现出“分业监管”的特征。

表面上看这种纵横交错的监管模式十分有效,但是在实践中却暴露出很多问题,首先是监管重复,监管重复意味着一个金融机构要接受两个及以上的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这主要是因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金融业的繁荣,各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已经趋于复杂化,主要表现方式就是混业经营,这种经营方式已经被各大金融机构广泛认可并应用,之前的分业监管方式尽管有它自身的行业优势所在,但是重复监管一方面会造成监管资源利用的无效率,甚至浪费,无形之中提高了监管的成本;另一方面还可能引起各监管机构之间的争执,导致监管效率的降低。

(二)监管空白

分业监管体制的另一个弊端就是监管空白的存在,一方面,这是分业金融监管体系固有的缺陷导致的,各金融监管机构在执业标准、监管程序等各方面的规定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放大了就会导致监管缺位的产生,产生“大家都不管”的情况。另一方面,各金融机构业务经营的复杂化导致了这种情况的进一步恶化,业务经营纵横交错,导致监管存在的交叉地带越多,由于监管标准的不统一产生矛盾的地方就越多,而调节这种不统一的成本往往很高,因此越可能导致监管空白区的产生。而因为监管空白而忽视的风险就会不断地积累成系统性风险,最终引发金融危机。

(三)金融机构选择监管机构产生套利行为

金融机构之所以能够选择监管机构,主要是由金融机构的混业经营模式造成的,在分业监管体制下,对于同一个金融机构,可能涉及到几个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而在选择监管机构时,金融机构能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监管机构,这就产生了监管套利行为,这种行为很有可能掩饰了很多潜在风险,也为风险的传递埋下了隐患。而多个监管机构监管同一金融机构的行为还会产生一些不良影响,一方面被监管金融机构的负担太重,这就加大了其经营高风险业务的可能性,另一方面这种“多对一”的模式也容易使监管机构懈怠监管,缺乏动力对金融机构严格监管。

(四)没有统一的权威监管机构

尽管联邦政府对于整体风险有一定的监管权力,但是美联储的监管不够严格,缺乏对整体性系统风险的掌控。在分业监管体制下,各监管机构对于各自行业下的金融业务进行监管,而没有一个能识别并预防整体性系统风险的权威机构对整个金融市场进行掌控。而随着金融业的不断发展,各行业之间的金融联系日益紧密,一方面缺乏统一的监管行为主体,组织并整合关于整个市场风险的信息,另一方面,分业监管体制下各金融监管机构之间信息的流动性也存在不足,因此很可能忽略风险的存在性,导致风险的累积,最终产生严重后果。

(五)被动的诱致性的监管改革理念

历史证明,美国的金融业改革往往基于危机的产生,而不是政府主动的强制性监管改革制度演变,简而言之,美国的金融业改革是“事后”的,而不是预防性的。这个改革理念有一个基础,那就是美国往往过于相信市场力量,认为市场力量能纠正很多金融行为,因此美国政府一般对金融业的监管采取主动放松的态度。这样的监管理念一方面有利于金融新的发展,为其提供了一个相对宽松的发展环境,但另一方面,这种过于相信市场力量的理念也会忽视市场风险的存在性,尤其是各种金融创新很可能掩盖很多风险的存在,而在金融市场上畅通无阻,“次贷危机”的产生就是一个鲜活的例子。

二、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的特点

金融危机爆发之后,美国政府认识并反思了本国金融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并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归纳起来,这些改革措施的特点如下:①完善市场主导下的金融监管体系;②赋予美联储更多的金融监管权力;③有原则地鼓励金融创新;④对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引入问责机制;⑤给予投资者更多的保护以及加强国际监管合作。

(一)完善市场主导下的金融监管体系

改革之后,美国政府依然认可金融业发展的市场主导地位,这也与其一贯的市场经济发展理念一脉相承,但是,经过金融危机之后,美国政府认识到金融业的监管仅仅依靠市场的自我修复和自我防御能力是不够的,毕竟市场有其自发性,因此,美国政府在承认市场力量的前提下,提出了很多完善现有金融监管体系的措施,可以说,此举是对监管体制的补充而不是否定。

(二)赋予美联储更多的金融监管权力

危机的爆发暴露出美联储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的监管是不到位的,因此,美国政府赋予美联储更大的权力,使得美联储能对各金融C构进行更全面、更严格的监管,同时单独设立一个监管机构对整个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进行监管,可以说,这弥补了一部分监管空白,同时也弥补了不存在统一权威的监管机构的缺陷。

(三)有原则地鼓励金融创新

金融创新在实践上的主要表现形式就是多种多样的金融衍生产品,而这些形式多样的金融衍生产品一方面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的收益,另一方面其极具迷惑性的包装形式掩盖了其本身存在的风险,不仅会给投资者带来投资风险,而且投资者的盲目和过度投资往往会成为大的金融危机的导火索,因此,美国政府要求对金融衍生产品进行更严格的监管,在比较安全的原则上鼓励金融创新。

(四)对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引入问责机制

对于纷繁复杂的金融业务以及各式各样层出不穷的金融衍生产品,投资者做出判断和选择的重要影响因素就是信用评级机构对各金融产品的评级,而通过“次贷危机”我们可以看到,信用评级机构在防范危机时并没有发挥有效的作用,这主要是因为信用机构的评级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因此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实际上是没有制约的,评级机构容易受到各金融机构的收买而出具虚假的信用评级,掩盖其金融产品潜藏的风险,吸引消费者进行投资,同时随着投资者的增多也使其风险不断攀升。因此,改革对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引入问责机制,形成对评级机构的法律制约。尽管这一改革措施在实施上面可能存在难度,但是部分地加大对评级机构的制约也是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

(五)给予投资者更多的保护以及加强国际监管合作

金融危机的爆发在宏观上对国家经济乃至世界经济产生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在微观上则挫伤了每一个金融投资者乃至纳税人的投资积极性和信心。各种体制上的、机构上的监管漏洞不仅没有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反而产生了更多信息失真的问题,因此,美国政府提出对投资者在立法和行政等方面实施更多的金融保护。美国次贷危机引发全球经济危机的事实告诉我们,对于危机的防护和风险的防御也是世界性的,只有各个国家齐心协力,形成协调统一的国际监管体系,才能防止金融机构“钻空子”,将风险扩散到监管宽松的国家,引发全球性的经济危机。

三、美国金融监管改革对我国的启示

尽管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措施的普遍适用性很强,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未来金融监管的方向,但是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我国金融市场的基本情况,实事求是地基于事实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不应该简单地对于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措施进行生搬硬套。美国金融监管改革对我国的启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①实现监管全方位与多层次的平衡;②处理好严格监管与鼓励金融创新的关系;③注重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④学习先进的国际监管理念和措施。下面结合具体情况分别于以阐述。

(一)实现监管全方位与多层次的平衡

和美国金融监管相似的是,我国实行的是“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体制,那么这种监管模式就同样存在一些该体制本身固有的弊端,但是值得庆幸的是我国实行的是以政府主导的强制性的监管方式,同时我国的金融监管市场并没有完全开放,因此我国的金融市场所面临的风险相对于美国来说是比较小的,这也能从“次贷危机”对我国的影响方式看出来,“次贷危机”主要影响的是我国的实体经济而并非金融市场,因此我国的金融市场是相对比较稳定的。但是,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市场力量的逐渐认可,我国金融市场的开放性也将逐渐和国际接轨,因此我们应该吸取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的教训,加大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稳定职能,处理好全方位监管与分业监管的关系。

(二)处理好严格监管与鼓励金融创新的关系

我国的金融市场是不够发达的,而有效的金融创新对于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逐步国际化是十分重要的,因此我国在未来相当一段时间内对金融创新应该持鼓励态度,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认识到金融创新给市场,给投资者可能带来的风险,所以我国政府又应该对金融衍生产品进行严格的监管,防止不合格的金融衍生产品挫伤民众的投资积极性,破坏金融市场的稳定性。总而言之,我国政府对于金融创新要“有收有放”,有保留地鼓励金融创新。

(三)注重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保护投资者权益,一方面是出于保护弱者的理念;而另一方面,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对于金融市场风险的防范也是十分重要的,一项金融业务价值的实现以及风险的传递和转移就是通过投资者进行投资的行为实现的,注重保护消费者权益能在源头上杜绝一些高风险的金融业务的产生,因为这样的业务是不被投资者认可的。

(四)学习先进的国际监管理念和措施

学习别国的监管理念和技巧对于没有发生危机的国家来说,意义就如同于“发展中国家的后发优势”一样,一方面来说,尽管各个国家的现实情况各有千秋,但是从其他国家的金融危机以及处理危机的措施中我们是能学习到具有普遍适用性的东西的,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是不完善的,对于金融市场的监管同样有很多值得改进的地方,因此其他先进国家的优秀经验对于我国金融监管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甚至能减少很多“试错成本”;而另一方面,学习先进的国际监管理念和措施对于加强国际监管合作是十分重要的,这也有利于国际金融监管体系的建立,同时对于我国金融市场和金融监管的国际化也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们应该虚心学习别国的优秀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将其灵活地运用在我国的金融实践之中。

参考文献:

[1]尹继志.美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评析[J].金融发展研究,2009.(2)

金融业监管体系范文5

[关键词]金融监管 问题 对策

金融监管主体利用各种监管方法和手段,主动干预,控制监管对象的活动以实现其监管目的活动即为金融监管。金融监管对金融业的稳定健康发展形成良性循环及维护社会稳定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一、金融监管对金融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意义

金融监管是保证金融业有序竞争和稳定发展的前提。良好的金融秩序是金融业健康发展的前提,公平竞争是金融高效率的重要条件。金融业及高负债和高风险与一身。金融业的起伏波动将会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和发展。一旦有风险发生就会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而金融监管是金融业良好发展和规避风险的保证。金融业,现代经济的命脉,与国民经济紧密相连。而金融业的稳定直接关系国民经济的发展,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因此金融监管是重中之重,加强金融监管势在必行。有效的金融监管可以保障公众的利益,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可以防止金融机构利用信息优势转嫁风险而对社会造成损失。

二、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实行现代化的金融监管体系的时间较短,只有很短的几年的时间,虽然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问题依然有很多。

1.金融监管立法滞后,金融法律框架不完善。⑴ 我国的金融立法不够完善,可以说在很多重要的领域还处于法律真空状态,这使得在金融电子化,网络化迅速发展的今天,以有形金融为主要调节和监管对象的传统的金融法律规范受到严峻的冲击和挑战。⑵ 很多法律条文的实施缺乏实际的实施细则导致实际可操作性差,例如1995年后的“四法一规定”和其他很多种类的监管法规。而且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许多在当时发挥着重要作用的法律条文在现在已经不能够适应社会的需求了,应当作出补充和修改。⑶ 对于金融机构如何退出金融市场的问题没有相应的健全的法律规范,没有科学的有效的监管体系和措施,造成了很多问题的出现。

2.金融监管重心不合理。作为金融监管的两个方面,外部监管和内部监管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哪一个方面都不能松懈,而现实中,往往只看到外部监管的重要性,并对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却没收到预想的效果。因而抓好内部监管平衡监管中心,应成为当前金融监管的重点问题。而金融内部监管又包括金融机构内部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控制度,因此做好金融监管工作的基础就是抓好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机构的自我约束机制和自我发展机制。只有把内外部监管同时抓好,才能够保证金融业的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

3.市场退出机制有待建立。当前,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主要有两种方式,即撤销和破产。但其配套机制却相当欠缺甚至完全没有,这样以来就要完全依靠政府和央行采取行政性手段去解决,因此大量资金需要投入,而且也带来了一些不安定因素,对金融市场和社会形成潜在的危机,因此建立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并完善其配套机制包括存款保险制度,关闭破产程序等以迫在眉睫,只有这样才能防范金融业的潜在风险和危机,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存款人及社会公众的利益。形成公平竞争和谐发展的市场局面。

4.监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首先,数量不足是监管人员的主要问题,这使得监管的空间有限及监管的力度不够,造成很多方面的监管空缺,使得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再就是监管人员的职业素质不高,那些谙熟现代金融监管知识和理论,通晓相关法律法规又熟悉金融业务,了解国际惯常做法的从业人员非常稀少。

三、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策略

1.完善金融监管法规。

首先,应该以现今社会的需求来重新审视四法一规定,经济全球化金融全球化,全球经济的迅猛发展都决定了制定全新金融监管法律的必要性。因此,首先应该在原有法律的基础上修改不合时宜的条文和缺乏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规范,其次,完善补充相关法律条文,再次,对实施细则做全面修改,使其具有可操作性和更加实际的意义。对于以后的立法应当抓住重点环节,即对市场准入和业务范围的相关法律规范的建立要加强和完善。及完善金融市场退出机制及相关配套机制,再有与世界接轨,重视高科技的法律规范的研究。

2.明确金融监管目标。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一条和第三十条分别规定了我国金融监管的目的,即:“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建立和完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加强对金融业的监督管理”,“维护金融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商业银行法》第一条开宗明义明确本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商业银行的行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商业银行的稳健运行,维护金融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从这些条文中可以看出,我国金融监管目标的制定不够明朗和确定,也不够全面和仔细,因此这使得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监管的目标缺乏统一的认识,在实际工作中就往往会出现监管不到位,或者根本找不出问题的所在,造成监管失效。现阶段,监管仍是货币政策的重要保证,但银行货币政策又难以发挥其作用,银行监管既要明确为货币政策服务又要区分货币政策目标,而且在实际工作中又要确保国家的金融和货币政策得以有效实施。因此,对诸如提升效率减少风险,保障存款人的利益等实际问题没有足够的重视。因此制定相关政策应明确其目的,目标单一,这样在实际实施时才会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出现顾此失彼的现象。

3.完善金融监管操作。

要完善金融监管操作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标准要量化统一。这要求弄清楚银行的业务量,银行数量和经济发展规模之间的关系。对区域内的银行分布及数量和业务量有清楚的认识,确定区域内的金融机构结构及业务范围,确保适度的竞争。规避风险。2 建立金融机构非现场监管体系。建立统一科学的报表体系,通过报表可以全面准确及时有效的反应当前的金融机构的状况,包括经营情况和风险情况。研发先进科学的报表分析软件。建立的比例分析体系能够准确反应银行的相关状况,像资产负债,运营状况,资产质量,流动性,盈利性等。非现场检查要及时。及时检查,连续跟踪,关注预警机制,发现潜在危机,及时化解危机。3对于内控评级机制的建立要符合我国实际。借鉴他国经验,完善银行内控评级制度。规范现场管理机制。

4.提高监管人员素质。

首先,要从思想上改变对监管人员素质重要性的认识,要有金融竞争的本质是人才竞争的观念。在经济发展的全新时代,面对着国际的强大竞争和高科技迅速发展的状况,这些不仅要求从业人员具有相关的知识熟悉相关的法律,还要求其具有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对新技术新知识的持续不断的学习的能力。及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果断处理危机的能力。

其次,改变传统的论资排辈的用人观点,借鉴国际通行准则,按照人才市场规则,建立一套能够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用人体制。

最后,重视现有领导队伍的培训,要扎实有序,逐步培训,要方法得当,做好长期作战的准备。对培训人员的选拔要严格要求,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金融监管领导队伍是非常重要的,它是金融市场稳定良好发展的保证也是国家各项金融政策实施的保证。

参考文献:

[1]肖曼,鲁彦君.浅谈我国金融监管现状及改革措施.法制与经济,2010(4):93

金融业监管体系范文6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市场自觉;政府监管;消费者权益

在金融业和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二者相结合的互联网金融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之象,这种新发展中的经济方式极大地带动了国人的内需,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增长。而在繁荣表面的背后,由于我国金融市场监管体系与制度的不完善、信用体系的不完备等缺陷,互联网金融面临着诸多制约其发展的因素。

一、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善

现阶段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是在20世纪中后期以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在沿袭传统金融监管体系的基础上形成的。这一体系的基本特点是:对于传统的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业务,其监管由原来的传统金融机构进行;而对于新兴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则由中国人民银行进行监管,出台相应的管理策略或者针对风险做出提示。确实,这一体系在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的初期满足了其发展的需要,发挥了很好的作用,维护了其发展的基本秩序。但后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飞速发展,这一体系出现了许多问题,其弊端日益暴露。例如,由于我国对银行主导型的网络融资监管过多,而对非银行主导型的网络融资监管不足,导致了银行商业贷款创新力度小,非银行主导型的网络融资存在巨大的风险。由监管体系不完善导致的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着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秩序问题,制约其长远发展。

(二)互联网信息技术与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善

互联网发展的基础是计算机网络通讯系统和互联网金融软硬件系统的发展,初次之外,互联网信息技术和信用体系建设也是重要因素。所以说互联网信息技术和信用体系建设的完善程度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目前我国的计算机网络通讯系统发展并不完善,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密钥管理和加密技术的落后,计算机网络协议安全性较差。而网络系统具有的开放性特点,也使得互联网金融业务非常容易遭受电脑黑客攻击和计算机网络的入侵,从而给我们的金融贸易带来大量潜在的风险。而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我国互联网金融赖以发展的信用体系建设还很不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并不健全,政府这方面的监管体系也不健全,没有很完善地营造一个适合于信用交易发展的市场环境,信用风险还较高。确实,信用状况差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薄弱环节,已成为影响和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因素。由于缺乏足够的信用,直接导致不少企业陷入危机。

(三)经营者趋利性与信息不对称损害消费者权益

人都是属于“理性人”,不断追求自己的利益。而互联网金融市场中,由于监管体系的不完善与制度的漏洞,经营者在追求自己利益的同时,经常会损害到消费者权益。拿网上购物来说,消费者只能从评价来看店家的产品以此来判断自己要不要下单,而淘宝店家的评价也不是完全能够反映现实。为了提高销量,存在刷单、删除差评中评的情况,消费者与经营者信息完全不对称,而这也导致了消费者很难买到满意的产品,甚至受到欺骗,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而在资金托管、资金证券化和理财资金等方面,由于消费者或投资者缺少了解,并不能够十分了解其运作流程,消费者与营业者之间信息极不对称,这为营业者追求自己的利益而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提供了机会。

(四)信息泄露问题给消费者造成了极大困扰与安全隐患

在信息日渐重要与互联网告诉发展的今天,信息安全越来越重要。而在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依托大数据的发展和数据共享,信息泄露的现象越来越普遍。登记过一次信息或者曾经在网上购过一次物,通常会有很多无关店家或者公司拥有我们的信息,给我们推荐或者推销各种物品,给我们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扰。更为严重的是,信息泄露给心怀不轨的人提供了机会,很多人利用买来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的信息来进行行骗,给消费者带来了精神上的伤害与物质上的损害,这一点尤要引起重视。

(五)即时反馈与沟通机制不完善

在互联网金融发展中,贸易往来的数量与速度确实有了很大的增加与提高,但是其沟通机制与反馈并不完善。举一个支付方面的例子――购物物流,物流消息只是在到达某个站点时才会有物流更新消息。一旦物流有所耽搁或者延误,消费者就很长一段时间得不到物流消息,由此会产生疑惑与退货心理。而其反馈也面临着一定的困难。由于时间、地点与站点的限制,某些客服并不能很好的帮助消费者解决问题、回答疑惑,有的甚至会与消费者产生言语冲突,而消费者的评价有时得到的是店家含糊其辞的解释,而不是改进的做法与道歉。还存在一种现象,是消费者为了得到店家所给予的小小好处,而违背其真实情况与愿景给予不符合现实情况的评价。而在其他的互联网金融业务中,消费者一旦受骗或者利益受损,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与宽泛性,责任并不好追究。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的策略研究

(一)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为互联网金融市场治理提供法律依据

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方面当前的首要问题是缺少监管方面的法律依据。目前我们的互联网信贷平台具有大量的潜在风险隐患,比如风险难以控制、不实宣传、监管困难等,但是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地去规范和引导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如果再不能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继续放任,将导致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难上加难,由此可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显得十分急切和必要。其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通过法律明确相关监管部门的职责,做到明确职责,权责相应,一旦发生问题,便可对应相应部门进行惩处,从而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管理;第二,规范互联网金融经营者的业务范围与资格,明确其对公众的责任,做到对公众负责,积极履行作为公司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义务;第三,制定更加完善的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尤其加强在互联网金融方面保护其权益的法律建设,保护消费者的信息安全,消费安全。

(二)加强金融网金融行业自觉自律,规范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

互联网金融主体应对加强行业自觉自律,以更加具有自觉与自律的意识要求自己,建立行业自律标准规范,并严格贯彻实施,以保护行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为己任并积极宣传与推行,实现全行业的自觉自律。除此之外,监管部门应尽快对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进行梳理和规范,对存在较多风险和严重漏洞的业务模式进行限制,同时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制度规范,并监管互联网金融行业严格按照规范办事。

(三)完善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建设,加强公众互联网金融风险教育

互联网金融行业配套征信系统缺失,通过传统的线下审查来完成的大量征信工作,其可信力较差,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发展造成了制约,而线下追偿效果通常来说都比较有限,最后只会造成消费者的资金损失,损害消费者利益。因此应尽快完善将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信用信息纳入国家征信系统范围的体系,并且向互联网金融企业更大范围的开放征信系统,为互联网金融主体提供更大更有力的征信支持,促进并完善互联网金融体系的建设。除此之外,也要加强对公众的互联网金融方面与群众息息相关或较容易上当受骗业务的防范意识宣传,多开发一些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教育渠道,使群众能更大范围的了解互联网金融业务,增强其对于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其避免上当受骗。

(四)完善信息交流与反馈体系,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建立有效交流与反馈的制度与体系,使消费者的声音能够被有关部门听到,使其相关的部门能够及时并积极介入,参与事件调查,倾听消费者声音,能够切实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提高反馈的效率与真实性,使公共能够真正了解到事件背后的发展过程与结果,保障其知情权。也从而加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与其法律与制度规范共同形成一个有效监督与规范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