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防范原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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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防范原则

风险防范原则范文1

关键词:信贷风险;内部控制;授权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7-0077-02

一、商业银行防范信贷风险的原则

1.机构相互制衡原则。首先从机构的设立和职能划分上实现相互制衡,才能从组织体系上防止信贷管理过分集中带来的问题。从职能分工角度看,推行信贷风险管理的机构应分为三大部分:信贷审查机构、信贷经营机构及信贷监督机构。信贷审查机构通过对贷款对象资格的认定和贷款限额的确定,从一定程度上制约信贷经营部门的贷与不贷,贷多贷少;信贷经营机构(包括高级信贷人员)只有在信贷审查机构审定贷款客户可以与银行发生借贷关系时,才能与客户洽谈贷款的具体内容;信贷监督机构将对信贷审查机构、信贷经营机构及其所有信贷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使整个信贷经营过程按照严格的规章制度和程序办理。三个部门在组织上相互协调,但却各自独立行使职权,从而形成一种信贷管理行为的相互制衡机制。

2.权限层次明晰原则。信贷风险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管理过程。中国商业银行规模庞大,管理层次多,形成信贷风险管理的多层次,只有明确清晰地界定各个经营层次、各个岗位的信贷管理权限,才能使整个信贷风险管理的各个环节建立起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只有做到管理权限明晰、权力明确,才能以此为基础,建立起有效的岗位责任制。

3.责任明确到人原则。信贷管理行为只有以明确的责任制作保证,才能使管理行为受到有效的约束,也才能使信贷管理权力和责任对等。信贷风险管理体系的每个岗位、每个人,在行使相应的管理权力时,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不管是集体决策,还是单人决策,都必须使责任落实到具体人。信贷风险管理体系中的责任到人,包括三个层次:一是贷款的审批决策、实行谁批准、谁负责、谁签批、谁承担决策责任;二是在贷款经营过程中的调查、审查、签约、发放、监督、收回等岗位,谁办理业务、谁承担相应的专业责任;三是贷款全过程中的各个技术性侧面的规范执行都必须有相应的技术人员负技术上的责任。贷款责任到人,必须使责权利三者相一致,做到有奖有罚、严明公正;严密科学的信贷个人责任制,是建立信贷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

4.工作程序规范原则。规范的工作程序,是保证信贷风险管理体系正常运行的必要形式。信贷风险管理程序的规范化,是指从贷款的申请、调查、审批、发放,到使用监督、检查、收回,各个步骤的程序都应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以防止可能出现的疏漏、差错和舞弊行为。

5.决策方法科学原则。科学的管理,既需要科学的组织体系、工作程序,也不可缺少科学的决策方法。商业银行建立科学的信贷风险管理体系,必然要求信贷决策分析,特别在贷款项目评估、客户评估、贷款定价、贷款投向量判断等方面,应逐步建立起适合商业银行实际的数量模型,使商业银行的信贷决策建立在科学预测、分析、判断的基础上。

二、商业银行防范信贷风险的措施

1.提高全行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其职业忠诚。构建良好的信贷风险管理文化,必须高度重视信贷队伍建设。信贷队伍建设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是“德”,即职业道德和职业忠诚;其次是“能”,即业务素质和知识更新能力。培养信贷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忠诚,除了要进行传统的思想道德教育,更重要的是不断提高信贷人员的满意度。一是制定合理的业绩评定和收入分配制度,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二是要重视信贷人员的职业生涯设计和规划,使每一位信贷人员都有明确的个人奋斗目标。可以推行信贷人员等级管理制度,让部分优秀的信贷人员享受相应的待遇,而不必都往管理岗位上挤。三是要建立畅通的交流沟通渠道,使信贷人员的意见、建议以及在工作实践中形成的经验能够顺畅地到达管理层,形成管理层与执行层之间的良性互动。四是高度重视信贷人员教育培训,不断更新他们的知识结构,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

2.加强风险管理技术建设。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的应用,是构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基础。由于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和金融监管体系的发展还不完善,现代风险管理模型与技术在中国引进的总体环境并不成熟,存在不少制度和技术上的制约。因此,在加强风险管理技术建设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学习西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方式与技术所体现的风险管理思想和理念,还要充分考虑中国的实际情况和现实条件,尤其是一些根本性、制度性的前提条件。具体而言,应注意这样几个方面:风险管理技术建设要和整个银行体制、金融体制以至经济体制的改革相结合,通过全面改革,为商业银行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制度环境,包括法律制度、会计审计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等:完善金融市场,为风险管理技术建设提供有效的市场环境:重视采用现代信息技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无论是在风险来源和性质上,还是在风险管理技术上,都变得越来越复杂。

3.全面推行授信额制。授信额制,是银行内部授权发放贷款限额或银行对客户发放贷款确定限额的制度。商业银行作为一级法人,为了统一法人的地位和整体利益,必须对所属分支机构授予不同的贷款限额。在一个银行内部,也必须对信贷部门的各个环节授予不同的贷款限额,以尽力减少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商业银行的授信额制,应包括三个层次:一是商业银行系统内分支机构的授信额,指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层层实行贷款审批授信额制度;二是经营行内部授信额,包括信贷员、信贷主管、高级信贷主管、行长、信贷管理委员会的授信额;三是对借款人贷款的授信额和贷款限额。单个客户贷款额度超过贷款分行的授信限领,必须报上一级行审批。经审批的授信额度可作为该客户在银行的最高贷款限额,由分行在限额内组织发放,年度内可以分次或周转使用。

4.建立信贷管理人岗位责任制。为保证信贷风险管理的安全高效,应对信贷管理人员实行等级制,将信贷管理人员(包括信贷管理委员会成员、行长、信贷主管、信贷员)按资历、专业知识、管理技能、审批水平、决策业绩等定期考核,按实际管理水平确定级别,不同级别的信贷管理人员享有不同的信贷审批权,承担不同的责任,授予不同的授信额度,对信贷管理人员的贷款风险度达到一定界限,或风险贷款达到一定数额时,实行停贷制,即停止其信贷审批的权力,令其集中精力清收本人承担责任的贷款。对决策出现严重失误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和刑事责任。信贷管理人员审批的结果,将作为其晋级奖励的主要依据。明确岗位职责,划清岗位责任是建立信贷管理人责任制的基础,但是仅有严密的岗位责任制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建立严格的监督检查考核机制,使信贷稽查部门能够按照信贷风险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对信贷风险管理进行严格的稽查监督。不管什么级别的信贷管理人员,在信贷风险管理过程中出现决策失误或违规操作,必须一律从严追究责任。严格执行制度和遵守责任制,比制定责任制更为必要和重要。

5.制定严格的贷款程序是加强信贷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贷款程序是信贷管理委员会根据银行的信贷政策来制定的。贷款程序一方面详细规定从借款申请到贷款归还和催收的每个具体步骤;另一方面指引信贷管理人员识别在信贷业务开展过程中潜伏的各种风险,以及应变的各种防范措施。在贷款审批前,信贷主管必须反复核查贷款程序执行情况,及时发现被漏掉的步骤或没有完成的步骤,一丝不苟地执行贷款程序是信贷风险管理的关键。有些呆账损失就是由于没有严格地遵循贷款程序,仓促地批准发放贷款而造成的。

6.全面提高信贷内部控制措施的执行力。要发挥各项信贷内部控制措施的作用,必须坚持“严”字当头,制定更加全面、系统的问责制度,严肃、严格、严厉地查处各种违规行为,使其有切肤之痛,绝不能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清。“零容忍”是国际先进银行对那些超越相关制度容忍范围的行为,坚决按制度处理,决不宽容的普遍做淤刀,值得我们引进与借鉴。对于那些主观故意且行为性质比较恶劣,对贷款安全威胁很大的信贷操作风险,不论是否给银行带来实际损失,也要本着“过程比结果更重要”的原则,对当事人予其惩而毖后患,给予“痛击”而非“痛斥”了之。比如,(1)超越权限或者变相越权审批信贷业务,或者逆程序审批信贷业务;(2)发放假名、冒名贷款;(3)受理明知虚假的信贷申报材料或者故意制作虚假信贷材料(4)在调查评价报告、客户评价报告和担保评价报告中隐瞒客观情况,导致信贷审批决策失误;(5)未按规定审查、核实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和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因审查、核实疏忽,未发现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和所提供材料的齐全性、真实性存在严重缺陷;(6)未落实贷款审批条件即发放贷款或贷款相关法律文件所约定的贷款发放条件未生效即发放贷款;(7)未按规定保管借款合同等重要信贷档案资料、抵(质)押物的权利凭证、保险单据、质物,致使重要资料、物品丢失、毁损;(8)办理担保贷款时,未按规定办理登记等相关手续,或者未按规定核实担保财产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及抵(质)押物的价值和变现能力,或者在抵(质)押贷款收回前,违反规定提前解除抵(质)押手续或提前返还抵押物权证、质物等等。

参考文献:

[1]王忻中.论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J].华北金融,2005,(6).

[2]邢安峰.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缺陷及完善策略[J].济南金融,2002,(12).

[3]李永宏.当前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西安金融,2006,(11).

风险防范原则范文2

一、建立生猪养殖风险防范机制的意义

建立生猪养殖风险防范机制是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的具体体现。生猪生产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猪肉是我国城乡居民的主要副食品,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建立生猪养殖风险防范机制,对提高生猪养殖抗风险能力,调动生猪养殖积极性,促进农民增收,保障人民正常生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二、保障措施

为保证能繁母猪养殖风险防范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健康发展,决定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农牧局、区财政局、各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区能繁殖母猪风险防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能繁母猪风险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和风险基金的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牧局,区农牧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畜牧兽医工作的副局长任副主任,畜牧科科长、兽医防治检疫站负责人、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监事长为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并成立由区农牧局局长任组长,分管畜牧兽医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财政局农财科科长、农牧局畜牧科科长、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人、各镇畜牧兽医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畜牧兽医工作的副主任)、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监事长为成员的区能繁殖母猪风险防范工作实施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能繁殖母猪养殖风险防范工作,包括建立能繁殖母猪的档案、能繁殖母猪死亡现场的勘验和风险赔付等。实施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农牧局分管畜牧兽医工作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畜牧科科长、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监事长为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事务。

三、风险基金的建立

(一)风险基金的组成

风险基金由各级财政专项经费和社员自筹的风险金组成,其中包括上级财政专项经费79.2496万元;以后各级各部门划拨的专项经费,区财政按照进入风险防范的能繁殖母猪每头匹配40元财政资金注入,共同组成风险基金。

(二)风险基金缴纳标准

风险基金每头能繁殖母猪20元/年,一年缴纳一次。

(三)基金筹措

上列各项资金存入市区农牧局生猪养殖风险基金专户,实行滚动使用。

四、风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原则

(一)管理原则

一是坚持专户存储、专人管理、设立专帐、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财政统筹资金由区农牧局注入养殖风险基金专户,社员自筹部分由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收取。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收取的风险基金,应在2个工作日内注入风险基金专户;二是坚持区级农牧部门管理、合作社建帐、社员使用的原则;三是坚持真实、赔付资料完整和程序合法的原则;四是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每年向农牧局报告上年度风险基金使用情况,定期向社员和社会公示风险机制运行情况;五是坚持日清月结的原则。做到帐帐相符、帐款相符;六是坚持主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的原则。

(二)风险基金的使用范围

一是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社员的能繁殖母猪因病或其它非人为因素死亡的;二是能繁殖母猪发生死亡时产生的相关费用。其中:现场勘验费(40元/头)、车辆使用费及其它必要的材料费、办公用费(10元/头);三是社员能繁母猪的免疫效价监测的费用支出;四是按规定应当属于本专项经费支付的其它支出;五是风险防范机制一旦终止,未使用的财政注入资金由区农牧局研究报区政府同意后,再明确使用方向。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处理。

1.截留、挤占、挪用风险基金的;

2.未按规定提取、缴存风险基金的;

3.擅自改变风险基金用途的;

4.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能繁母猪死亡赔偿标准:1000元/头。

(四)赔付程序

能繁母猪发生死亡业主向风险防范工作实施小组报告

现场勘验核实、采集资料、出具现场勘验报告

办赔付手续领取赔偿金额结案。

第一种情况:1.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的社员饲养的能繁殖母猪发生死亡的,应当在保存好死亡的能繁殖母猪尸体的情况下及时报告风险防范工作实施小组;2.风险防范工作实施小组接报告后,立即派人员赶到现场进行勘验核实、采集资料、并按规定实施无害化处理后,出具由所有勘验人员和业主签名的现场勘验报告;3.社员凭“现场勘验报告”到风险防范工作实施小组办理赔付手续;4.社员持赔付手续到风险基金专户领取赔偿金。

第二种情况:母猪患病的,社员应当立即报告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应当立即报请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派人或委托属地镇畜牧站派人到现场开展临床诊断和病因调查,能救治的提出救治方案,不能救治的根据情况处理。

(五)赔偿时限

作出决定的风险赔偿,应当在作出决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赔付到位。

(六)不予赔偿的情形

一是人为原因造成的能繁殖母猪死亡或其它损失,如采用电激、水淹、投放毒物等方式有目的、有预谋造成母猪死亡的,不予以赔偿。

二是病猪死亡后,未经勘验就擅自处置猪尸体的,或未按规定进行销毁或采取其它无害化处理措施的,不予以赔偿。

(七)现场勘验

由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汇同镇畜牧兽医工作部门组织现场勘验。

现场勘验小组由畜牧兽医专业技术干部一名以上(含一名)和汇仁养殖合作社理事会成员一名以上(含一名)组成。勘验内容包括病因、死因和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诊断、死亡现场和无害化处理情况,必要时可实施解剖、收集病理资料。出具有现场勘验全部成员和养殖业主的签名(章)的现场勘验结果报告,并有相片佐证,否则无效。

五、养殖风险防范操作规程

(一)养殖风险规避条件

凡是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的能繁殖母猪常年存栏量在15头及以上的社员均可申请参与能繁殖母猪养殖风险防范。

(二)社员养殖风险防范程序

社员提出书面申请,区、镇畜牧兽医工作部门与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派员到现场检查养殖环境、卫生状况和能繁殖母猪免疫、饲养管理、养殖档案和免疫程序编制情况等,对达到条件的,纳入风险防范管理。风险防范工作实施小组按照种猪群分别设置编号,用专用的耳刺打码机统一打码、签订合同、交纳风险金,建立风险防范档案。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收集书面申请,缴费单据、合同等资料,分别建立档案。

(三)风险防范生效时限

首次缴纳风险基金的,社员自缴纳风险基金之日起,经过一个平均潜伏期(即20天)后生效。风险防范有效期为一年。下一次缴纳风险基金的时间是上一次风险防范失效前。每年缴费时间为行文之日起1月内有效。

(四)风险防范要求

按照“六统一”的原则,即统一饲料加工、统一制定免疫程序、统一防疫生物药品、统一技术服务、统一消毒制度、统一监管防疫活动的原则要求,由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制定免疫程序、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等防疫制度和饲养管理制度、规程,报农牧局审批后交社员实施。以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为主,汇同区镇畜牧兽医工作部门监督检查社员的执行情况,确保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到位。发现不按规程办理的社员,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不接受整改的,取消其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社员资格。

(五)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与社员签订的风险防范合同生效后,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合同。

风险防范原则范文3

一、注重提高安防、责任意识,从“人防、物防、技防、联防”多层面建立四道安全防线

(一)人作为风险防范的第一要素,其把握员工思想动态尤为重要。

在选拔、任用人员上把好“三关”,一是人员进入关。挑选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高、业务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到会计、国库等要害岗位,确保重要岗位队伍人员素质过硬,工作作风过硬;二是人员思想关。关心要害岗位员工,既从静态的角度掌握了解重要岗位员工的一贯表现,又从动态的角度掌握了解重要岗位员工的思想状况,注意员工的心态变化,注重领导与员工的沟通,并将对重要岗位人员的思想关注延伸到“八小时”以外;三是人员教育关。开展多种形式的人生观、价值观、艰苦朴素作风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增强员工的敬业奉献精神和遵纪守法观念。

(二)在风险防范设备等硬件的购置经费上,实行重点倾斜。

应投入资金对会计、国库业务核算系统、监控防范系统、计算机安全防雷系统都进行大量的防护隔离改造,选配安全督导员,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各业务程序操作安全可靠,万无一失。

(三)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规范日间操作行为,确保各重要岗位职责分明。

在计算机安全管理上,对各核算系统主机安装屏幕保护,设置进机号令和密码,对操作终端设置人离机后10分钟自动退出,防止他人进入操作系统,对大额资金汇划启用扫描仪进行凭证预先传输,对办公场所实施全方位监控布控。

(四)建立联防互动机制。

应成立风险防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对会计、国库、等重要岗位进行检查,定期召开安防例会,分析各股室岗位间存在的风险隐患,提出改进建议,形成书面报告。同时,与公安、金融机构建立金融安防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形成上下配合,协调一致的联防机制,防止不稳定因素的发生。

二、规范操作行为,强化监督管理,构筑资金风险防范安全屏障

在重要岗位设置上,遵循不相容则相分离的原则,做到不该兼岗的不兼,不该代班的不代,避免出现混岗、替岗、乱岗,杜绝业务处理“一手清”行为;在账务核对上,发行基金、行库往来每天的发生额和余额由会计、国库人员在营业终了后互相核对签章,与所辖开户单位、财政、税务部门每月实行面对面对账,由业务主管签署核对意见,在计算机的使用管理上,对业务核算系统实行防护隔离和物理隔离,建立主机房进入签到制度和计算机维护登记簿,防止非业务人员接触核算系统,规定操作人员按要求设置口令、密码,定期更换,填制《口令更换卡》。

三、严格制度执行,完善“四制原则”,预防和控制各类资金风险扩张

层层签订责任状,将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直接责任、连带责任通过责任状形式加以明确。进一步完善“领导负责制、岗位责任制、事后监督制、责任追究制”风险防范四制原则,将风险责任分解落实到相关人员。要求各级业务操作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重要岗位人员考核制度,发现风险苗头及时处理,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张。

四、在风险防范上实现“三个转变”

(一)实现由事后被动防范向事前主动预防的转变。

一改过去“亡羊补牢”的事后被动防范,运用事前预测,科技监测,事中评估等手段,对整个工作流程、操作环节、规章执行进行综合评价,建立资金风险预警预报机制,将风险防范管理纳入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

(二)实现由单一局部防范向立体全面防范转变。

过去的风险防范主要以部门防范为主,没有全局一盘棋观念,缺乏整体联防意识,体现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如今的风险防范强调整体防范,以联防群治为主线,从“人、物、技、联”等多层面进行防范,做到事前预测、事中监测、事后检测,确保支行从资金、发行基金到人、财、物安全。

风险防范原则范文4

公证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能是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在普及法律常识、法律咨询、调整人际关系、减少社会矛盾,规范民商行为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公证的作用不仅在于其作为一项法定证明制度,具有事前预防和事中证明的作用,能够引导和规范民事法律行为、证明和确认权利义务关系、保全和增强证据法律效力,而且由于一名优秀的公证人必然也是一名高水平的法律专家,公证人还可以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中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如直接将上述两方面的作用结合起来,由公证来参与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构建,就可以降低公司构建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成本,实现成本效益最大化。

我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树立防范法律风险的全新理念

从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来,法律风险管理事前、事中、事后的系统防范机制尚没有形成,因而,公司在遭受法律风险时往往处于被动局面。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公司必须依法经营管理、依法开展各种经济活动,这是对公司最基本的要求。公司的各种行为如签订各类合同、对外投资、购销行为等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法律风险,因此任何公司都要重视风险、防范风险、化解风险。因此公司一定要树立强烈的法律风险意识,公司的管理人员一定要注重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法制观念,依法制定重大经营决策,切实将公司经营管理、纠纷处理等工作纳入规范的法制轨道。

公证制度是一种以预防为理念的制度设计,具有防微杜渐,完善法律行为,帮助公民、法人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平衡当事人之间利益关系,消除纠纷隐患,制止违法行为,减少诉讼的职能。因而,公证在民主法制过程中,能够有效发挥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作用。按照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和《公证法》规定,与普通的见证相比,公证书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只要没有可以公证书的证据且公证书符合公证程序要求,那么对于公证的内容,在各司法程序中就可拿来即用。公证机构初步审查公证事项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之后,对要证明的法律文书的完备性和可操作性提出法律意见,并依法予以证明。这种证明是人民法院认定事实的依据,具有法律上的最高证据效力。

增强公司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要注重加强对全体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尤其是公司管理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使大家了解法律风险是什么,会对公司有什么样的影响。如果高层管理人员能理解到法律风险可能会产生的影响,他们肯定会有意识地去防范风险。通过培训,要让全体人员,尤其是公司管理人员树立以下防范法律风险的全新理念:

1.“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理念。公司的基础管理、投融资、合同签订、劳动用工等各项活动,都须严格依法进行,事先做好法律论证,发挥好法律部门的审核把关作用,做到未雨绸缪。

2.“加强法制同样可以创造经济效益”的理念。公司通过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堵塞法律漏洞,有效地避免各种损失,实际上就是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

3.“法律手段也是管理资源”的理念。要认识到加强公司法制建设,加强法律风险防范与管理,是现代公司管理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织部分,是公司维护自身利益、防范风险的需要,是加快发展的需要,是保障公司稳定、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营造和谐的需要。

二、完善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机制

公司要健康发展,必须建立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当前,公司法律风险的飙升速度远远大于风险防御体系的建设速度,更谈不上制度意义上的风险管理,很多公司出了事才想到法律事务部门和法律事务人员。分析重大法律纠纷案件产生的原因,其核心问题就是决策草率,法律审核把关不严,有的甚至根本就没有进行法律论证,缺乏必要的制度和机制保障。因此,要构建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必须下大力气建立健全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机制。

(一)要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构,构建法律风险防范的组织体系

由于法律风险存在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公司应当也必须成立相应机构,专门负责法律风险管理工作。法律事务部门对外可对监管部门的立法、执法行为和监管意见进行参与和应答,对内可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公司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协调内部各成员之间的通力配合,这样从体制上把好了法律风险的第一关。

(二)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构建法律风险防范的制度体系

良好的运行机制必须要有良好的制度体系做保障。有效的管理,必须依靠健全的规章制度运行,使公司的各项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

1.要按照“无空缺、无冲突、无重叠”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流程制度、责任制度、行为制度、监控制度等公司运行制度。对涉及法律风险的重要事项,以公司规章制度的形式对事先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作出明确规定,明确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保障公司重要事项有章可循、决策有据、操作有序,杜绝因规章制度不健全而引发法律风险。可由法律事务部门牵头,建立、修订和完善公司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2.要建立健全法律事务工作制度。通过完善公司内部法律事务工作制度,规范法律事务工作流程,可发现、识别、分析、监控和处理公司面临的各种法律风险,制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提升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的专业管理能力。

(三)要建立健全法律部门参与机制,构建法律风险防范的监控体系

公司要在依法治企、依法经营的理念指引下,着力加强以“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救济”为原则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把法律监督贯穿于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事先预防是基础,事中控制是关键,事后救济是手段。过去法律事务工作常常被片面地理解为“打官司”,因此常常是充当“救火队”,而不能为公司筑起防范法律风险的“防火墙”。防范法律风险要按照“事前预防为主、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为辅”的管理原则,加强对法律风险防范的主动性、前瞻性和计划性研究,强化事前预警意识和防范措施,关口前移,重点前置,从研究和发现法律风险的成因入手,尽早认识和消除风险根源,提前对风险进行预防,杜绝简单的事后补救。

三、营造良好的公司风险防范环境

良好的风险防范环境是公司实施法律风险防范的重要保证。因此,为公司防范法律风险营造一个和谐的环境也显得尤为重要。公司诚信状况不仅直接关系着自身的信誉度,也影响到社会整体的诚信建设。从长远考虑,公司若想建立诚信体系,必须将诚信与公司文化紧密相连。只有通过公司文化建设,营造公司的诚信理念,才能真正地树立诚信观,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使诚信在公司中广泛建立,持久发展。要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的核心价值理念纳入公司文化管理,形成有利于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的文化氛围。

四、公司风险防范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

公司负责人是将依法治企理念具体化为公司管理方式的决定性因素,主要领导的重视程度直接决定了公司法制建设工作的力度。只有公司领导班子深刻认识到加强公司法制建设、防范法律风险对公司发展的重要作用,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逐步增强,并在公司经营管理中主动做到依法规范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主动运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构建才能取得突破。

(二)机构人员到位是基础

公司法律事务部门和法律工作人员,是加强公司法制建设、防范公司法律风险的重要组织基础和保障。

(三)制度机制健全是保障

加强公司法制建设,防范公司法律风险,重在形成机制。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和内部监督制度建设是公司法制建设工作的核心。不仅能够有效规范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也为法律风险防范提供着有利的内部制度环境。特别是各项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贯彻执行,不仅能够明确法律事务机构及人员与其他业务部门在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经营管理的职责和权限,为法律机构开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也为公司法律风险从事后补救向事前防范、事中控制转变提供重要保障。

(四)借用外脑是有效补充

风险防范原则范文5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growth of China's economy, the incidence of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accidents also gradually increased. However there are still defects in many aspects of environmental risk prevention system. By introducing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environmental risk prevention system in China, the main problems have been identified. Some targeted suggestions have been provided accordingly for the further development.

关键词: 环境风险;风险防范;风险管理;发展对策

Key words: environmental risk;risk prevention;risk management;development strategies

中图分类号:X8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14-0258-02

1 环境风险防范研究的必要性

近年来,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稳健,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然而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也频繁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引起环境、经济、社会重大损失,以及恶劣的负面国际影响[1]。我国已进入风险社会,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意识、深入开展环境风险管理工作已成为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着力点。

2 我国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现状

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开始引入环境风险评价概念[2]。1994年颁布的《21 世纪议程――中国 21 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1996年颁布的《201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1998年出台的《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等规范性文件则开始逐步关注我国环境安全问题,2004年国家环保总局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一一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2005年《关于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在制度层面已初步成型。

2.1 环境风险评价制度

环境风险评价制度是我国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的核心,是由一定的机关或组织,对具有不确定性的环境风险可能对人体健康、生态安全等造成的环境后果进行识别、度量、评估的过程或环境管理活动规范[3]。目前的环境风险评价制度主要关注建设项目层面,在区域和国家层面仍未成体系。

2.2 环境风险预警预案制度

风险预警是风险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通过对已有风险信息进行分析、推断与转化,输出具有警示性的信息以及相关的对策建议。目前我国构建了一系列的环境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包括内蒙古生态环境预警指标体系,乌江流域生态环境预警指标体系,农村聚落生态环境预警指标体系和三峡库区山地生态系统预警指标系统等[4]。针对不同环境要素,也分别设计了水环境风险、大气环境风险、土壤环境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等。各类风险预警指标体系为污染事件的风险预警提供了宏观指导。

2.3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20世纪90年代中期推行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是指国家环境管理机关依据所勘定的区域环境容量和排放总量削减计划,向区域内企业分配其污染物排放总量额度,是环保监督部门发放排放许可证的根据,也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依据之一。该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从源头控制环境风险的作用。

2.4 清生产制度

1993 年起,我国正式推行清洁生产,其实质是贯彻环境污染防范原则,从生产设计、能源与原材料选用、工艺技术与设备维护管理等社会生产和服务的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控制,从生产和服务源头减少资源的浪费,控制污染的产生。该制度的推行,从侧面推进了“风险全过程管理”的理念。

目前,我国已制定了直接或间接与环境风险防范与管理相关的政策制度,风险防范体系初步成型。但从区域和国家层面来看,环境风险防范体系仍亟待发展。

3 我国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环境风险防范体系仍处于雏形阶段,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①环境风险防范体系仍停留在政策层面,缺乏相应的决策机制与衡量标准。我国生态环境的复杂性决定我国迫切需要推动建立国家环境风险安全的衡量指标体系,以便对国家环境风险状况进行规范有序的动态监测与适时适度调整。

②重防止轻防范,偏离“预防为主”的原则。我国已有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和其他涉及环境风险防范的法律法规,大都将风险防范等同于风险防止,关注已进入风险链的风险行为可能带来的风险损失。然而风险防范的目的是防止风险行为的发生,由此可见,现有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存在偏离重点的倾向,缺乏风险源头控制与全过程管理。

③环境风险防范相关法律法规亟待完善。环保部门的环保监管权并未写入部门立法,使得环境监管有形无实,环境风险管理工作难以推进。环境风险管理制度的缺失阻碍了风险防范工作的推进。

④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可操作性不强,贯彻落实不理想。企业和相关部门缺乏主动防范风险的意识,风险管理行为不足,管理手段匮乏;环境风险管理体制规范化、程序化程度不够,可操作性差,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再加上职能部门的缺失,导致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处于纸上谈兵的状态[5]。

⑤信息公开单向,公众参与不足。现阶段我国政府机关、环保机构已经能够做到信息公开,部门网站信息透明详细。但公众对信息的接收效果并不好。一是由于相关信息的宣传力度不够,二是公众本身参与意识不强,关心程度不高。信息只有公开,缺乏交流。

4 发展建议

①加大环境风险防范研究力度,完善环境风险管理体制。通过对环境风险本质与风险传播机制的研究,丰富理论体系,构建并推行风险衡量标准,为实践工作提供决策支持。地方政府应提升环境风险管理小组的级别,组长应由地方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以有效协调地质、水利、安监、环保等相关部门共同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②突出风险防范,重视全过程管理。要切实转变环境风险管理理念,把管理重点放在事故防范预警上,做好污染源及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强化危险化学品管理,建立风险信息数据库,加强风险源应急预案预警建设[6]。兼顾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各个环节的工作,重全过程管理。

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和制度保障。将环保部门的环保监管权写入部门立法,赋予环保部门关键权利,通过法律制度加强环境监管。地方政府应明确环境风险防范责任和责任主体,并通过制定相关法规条例,为具体的环境风险管理活动提供可操作性强的依据。

④实施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规划,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手段,提高环境风险管理能力。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建设环境事故应急系统。提高环境综合评估能力。加强环境统计能力建设,改革环境统计方法,开展统计季报制度,全面、及时、准确提供环境综合信息,定期开展环境质量和生态变化评估以及环境经济核算。

⑤重视环境风险信息的交流和更新。在目前已有的信息公开制度的前提下,以政府为主导,成立相应机构或出台有关条例,加强信息的多向交流,监督相关信息的定期修订与更新。相关企业应定期向主管部门提供安全报告,政府主管部门对报告进行定期审查并通报公众。

⑥推进公众参与,普及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利用各类媒体对公众开展环境风险防范知识宣传教育和应急培训,培养全社会风险预警意识和事故应急能力,充分贯彻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理念。

5 结语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面临的环境压力也日益增大,仅停留在政策层面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已不能满足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健全环境风险防范机制,推动各尺度环境风险理论研究,落实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才能逐步扭转我国环境事件频发的局面,系统性地减轻国家各地区环境风险,促进人体健康与生态系统保护,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刘仁志,兰冬东,李顺,曾维华.突发环境污染风险的分区防范研究[J].中国环境管理,2011(01):23-28.

[2]王华东.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和区域环境研究[C].石家庄: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和区域环境研究研讨会,1986.

[3]罗大平.环境风险评价法律制度研究.环境法系列专题研究(第二辑)[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6.

[4]毕军,曲常胜,黄蕾.中国环境风险预警现状及发展趋势[J].环境监控与预警,2009,1(1):1-5.

风险防范原则范文6

【关键词】基层审计;审计风险;风险防范;应对策略

一、审计风险嬗变的因果构成

由于受险因素不同,各地审计干部素质存在差异,各有着不同的共性和个性。(1)审计技能不足产生风险。在新的形势下,审计服务大局的要求越来越高,社会对审计的期望值越来越大,经济社会发展对审计“免疫功能”作用的需求越来越宽泛,审计的科学发展需要向更高层次推进,资源环境审计、绩效审计、成本审计、工程审计等要全面深化推进。这些高层次的审计,明显不同于初期查错纠弊式的账项审计,需要较高的审计技能才能应对,其固有风险难以从账项上去分析判断,而风险嬗变是随条件变化而变化的。基层审计干部的思维定势还是传统性的,审计技能仍是低水平的,显然还不适应高层次审计的需要。稍有不慎,审计风险就会伴生在审计过程的各个环节。(2)科技手段运用伴随风险。计算机审计项目在基层逐步推开,不仅提高了审计效率和效果,而且有利于创新审计技术和方法。但是,仅限于科技手段对数据的采集并依赖数据进行判断,并不全面综合分析,同样伴随着一定系数的审计风险。因为信息数据不同于账项依据,干部在运用科技手段中有着主观性和随机性,在信息数据利用上,有的因为“作为”不当而采集了不客观或不需要的数据,有的因“不作为”而遗漏了相关或重要的数据,这些现象都有可能成为审计风险因素。主观臆断或技术操作产生的风险,其结果将影响到整个项目的质量或背离客观事实。(3)社会因素采用潜伏风险。随着高层次审计项目的推进,需要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多化的社会调查,以多方面的证言证据印证审计项目的各种现象或审计发现的问题。尤其是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上,履行着坐谈、问卷、评议、调查等程序,采信着一定比例的非审计证据,有时会直接引用非审计材料。由于社会因素比较复杂,基层审计干部分析判断和辨别、敏锐力不是很高,在采信社会因素证据上往往潜伏着较大风险,而这种风险不是固有风险和检查风险所能概括的,在控制起来比较有难度。如果因社会因素的采用与否而发生风险,审计机关或当审干部仍然需要承担风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