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课题研究措施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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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课题研究措施

科研课题研究措施范文1

一、建立保障机制,营造科研氛围

1.人员保障。我园对于课题研究十分重视,课题组成员由园长、教科主任、年级组长、骨干教师等组成,年龄结构合理,既有朝气蓬勃、冲劲十足的年轻教师,又有经验丰富、沉着老练的老教师,他们都承担或参与市级以上规划课题的研究经历,具有良好的科研意识,研究能力强,研究成果丰硕。同时这些老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在她们的通力合作下,定能完成研究任务,达到预期的效果。

2.制度保障。课题组加强课题研究的过程管理和指导,制定科学、合理的理论学习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明确课题组成员的分工。将课题研究纳入学校总体规划和教师的教科研考核之中,积极投入课题研究的教师优先享受外出参观、学习、交流的权利,对在课题研究中有科研成果的教师予以奖励。

3.经费保障。本课题研究与我园的校园文化建设相融合,我园投入大量的必要的研究资金用于聘请专家现场指导、研究活动的正常开展、各种现代设施设备的添置、成果推广等。同时提供充裕的研究时间,保证课题研究的顺利开展和深入实施,从而确保研究活动的正常化、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重视实践研究,丰富研究过程

1.课题研究细致化。我们将课题进行细化展开,由教研组长负责二级子课题的研究,分别是《幼儿园美术欣赏与信息技术整合模式与策略的研究》、《信息技术环境下幼儿园美术欣赏资源开发利用的研究》和《信息技术环境下幼儿园美术欣赏与其他学科有效整合的研究》。各班老师进行三级子课题的研究,分别从人物画欣赏、动物画欣赏、抽象画欣赏、建筑画欣赏、扇面画欣赏、装饰画欣赏、剪纸欣赏、陶艺欣赏、吊饰欣赏等与信息技术结合,针对美术的各个方面展开欣赏研究,每位老师研究的方向都不一样,各有针对性,避免重复现象。

2.理论学习针对性。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我们充分重视教师教学思想、教学观念的更新,组织教师培训、学习,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先后组织教师观摩几所市示范幼儿园的活动,还邀请领导、专家来园作专题讲座进行指导。平时,采用文献资料法,通过自学和集体学习的形式,学习与课题有关的理论知识,如《多媒体技术在幼儿名画欣赏中的运用》、《美术构图色彩的专题讲座》等,并要求教师把所学的知识运用于实践研究之中。我们还聘请小学的教技主任来园对教师进行电子白板、Flas制作的技能培训,促使每位老师都熟练地掌握多媒体课件的制作和运用。

3.实践研讨常规化。为了使课题研究在教学实践中得到充分落实,使课题研究规范而深入地开展,我们将各种活动常态化管理。在课程安排中每班每周安排一节特色活动课,每位老师根据自己的子课题研究内容,正常开展特色教学活动,将自己的研究内容作为班级的特色,促使班班有特色、人人有课题。每两周定期开展一次与课题相关的活动,如经典作品赏析活动,课题案例分析活动,多媒体课件的制作评比活动,我谈美术欣赏和信息技术如何运用交流活动等,定期组织课题组的老师进行研讨,将课题实施的情况汇报给课题组,并组织教师交流课题研究的心得体会、经验和成果。每学年组织课程组老师开展课题研究实践课活动,将自己一年来的研究成果进行汇报,并对教师的课题研究情况及时作出评估,使老师的科研水平得到相应的提高。

4.课题环境全园化。《指南》明确指出“环境是重要的教育资源,应通过环境的创设与利用,有效地促进幼儿发展”。在课题组人员的筹备下,我们在幼儿园楼梯通道、美术室、走廊、班级墙面等区域,创造了丰富的美术环境。如:在美术室内,我们将国内外美术大师的作品进行展示,如:凡・高的《向日葵》、徐悲鸿的《奔马图》、齐白石的《虾》等,请幼儿欣赏,并引导幼儿体会大师在作画中大胆用色、抽象表现及创意等,然后开展多样性的创作活动。在西面楼梯道上,呈现幼儿创作具有中国传统艺术的剪纸作品、扇面画、各种吊饰;在幼儿园长廊中,呈现幼儿的一幅幅水墨画,青花瓷装饰的服饰、纸盘、杯子等。这种用幼儿的不同形式的美术作品建构出的美术欣赏的大环境,既增强幼儿的自信心及成就感,又有效地激发幼儿继续进行美术创作的欲望。

三、注重反思总结,提高科研成果

1.教师的发展。在本课题研究过程中,我们十分重视研究成果总结,每位课题组人员每学期围绕自己的子课题撰写有关总结、心得,每学年完成课题论文一至两篇。我们开展了一系列如野兽派马蒂斯、点彩派修拉、现代派画家毕加索、超现实主义画家米罗、剪纸发展史等美术欣赏专题培训,老师们了解了各种时期、不同画派及风格的代表画家的生平事迹,了解了不同画派的作画特点及方法,大大提高了教师自身的美术欣赏修养和美术欣赏能力。教师在研究中学习,在学习中研究,互帮互学蔚然成风,一支“观念新、理论强、水平高”的教师队伍正在逐步形成。

2.幼儿的发展。儿童具有极大的潜力,只要解放他们,充分调动他们喜欢、乐于参与美术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他们就能凭着直觉像大师那样作画。在本课题的研究中,我们便抓住幼儿的这一特点,展开丰富多彩的美术欣赏活动,使幼儿喜欢参与美术欣赏,并在活动中获得快乐感和自信心,在幼儿园举办的“幼儿美术作品展”中,孩子们作品各展其能,各具特色。同时将幼儿绘画的优秀作品进行保留,在本园网站上开辟专门的幼儿美术作品展示版块,让孩子、家长、社会各方面都能看到孩子作品,幼儿体验到成功的快乐,创作的自信心得到有效的培养。

3.幼儿园的发展。美术欣赏是我们研究的课题,也是我们的办园特色。我园注重课题研究与特色建设的整合,以科研促特色。多次向幼教同行开放特色课,展示办园特色,获得同行们的一致好评。我们汇编了《课题论文集》、《课题教案集》、《课题专集》,收录了上百篇有园本特色的优秀活动设计、活动案例分析、研究论文,刻录了多个课题研讨活动光盘,收集了大量的幼儿美术作品及几十个优秀的教学课件,大大丰富了园本幼儿美术欣赏教育课程资源库的信息量。

参考文献:

[1]梁威.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研究.华夏出版社,2003,11.

科研课题研究措施范文2

关键词 中学信息技术课程 教学目标 问题 研究措施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1 中学信息技术

信息技术是一切能够管理和处理信息的各种技术的统称,它综合了科学、工程、管理、技术等众多学科。信息技术一般应用于网络和通讯技术、软件开发、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等方面,同时还可满足人们的学习和娱乐。

中学信息技术,就是将信息技术作为日常中学教学的课程。中国开设了信息技术教育课程较晚,并且因为教材、设备等各方面的原因,中国的信息技术教育发展较为缓慢,虽然教育部进行过多次改革,但是每一次都会遗留一些问题,改革相当不彻底。

2 中学信息技术课程教学目标

2000年,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中明确规定,在中学阶段,学生应该了解计算机基本工作原理和网络的基本知识,可以利用网上资源进行信息的获取、传输、处理、保存等。同时可以与他人一起合作,运用信息技术编辑、制作、综合、传播信息,掌握多媒体作品的创作技术。在学习了信息技术的应用后,还应该了解基本的程序设计,判断信息资源的真实性、相关性和准确性。

从《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学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学目标是:(1)了解计算机工作原理,学会网络来处理信息、储存信息。(2)学会利用计算机进行相关作品的创作。(3)了解基本的程序设计,判断信息真实性。

3 中学信息技术课程的问题

了解了中学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学目标后,可以很清晰地看到当前中国中学信息技术课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学生们掌握信息技术的进程。

(1)中学信息技术课程在实际中没有得到足够重视。这种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信息技术较为陌生,人们经常避而舍之。中国人习惯于阅读和学习纸质的材料,信息技术他们眼中是一个新鲜的舶来品,所以很多中学生会对信息技术产生害怕和排斥的心理;二是没有制定一套完整合理的中学信息技术考试制度和系统。虽然靠考试来提高学生学习信息技术的能力并不科学,但是中国学生历来关注成绩。故而考试能够为学生学习信息技术提供足够动力。这两个都造成在信息技术教学过程中,学生们大都只满足于学习信息技术的皮毛,不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

(2)教学资源不足。开设信息技术课程,首先需要足够的计算机、信息技术设备、专门的教材以及专业的老师,而这些都要足够的资金。由于学校并非盈利性机构,他们的很多项目都需要政府的扶持,而国家的财力有限,不可能面面俱到。所以在实际教学中,学生上机时间较少,或者根本不上机操作,仅仅进行理论教学。同时,一些教授信息技术课程的老师并不是专业老师,都是兼任或者只是爱好,在这种情况下,授课质量必然会受到影响。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不足使得很多中学信息技术教学只是停留在学习教材的基础上。

(3)教学观念和教学方法落后。在进行信息技术教学的过程中,很多老师还是运用传统的教学观念,学生们经常要背诵各种概念、原理、公式等等。而且采用的是填鸭式的教学方法,教师和学生之间互动较少,老师们只是按着教材或者教案按部就班地授课,不考虑学生的实际需要和实际水平。信息技术本身是一门实用型的技术,它的教授更加现代的观念和方法,需要学生上机操作和自行摸索的方面更多。传统的观念和填鸭式的教学方法本身就与这种课程的性质相违背,自然不会产生良好的教学效果。

(4)情感性教学在中学信息技术教学中缺失。在教学过程中,老师和学生大都习惯于按着教育部设定的教学目标来处理与课程相关的问题,而忽略了情感教学。很多非专业老师自己对与教材和计算机不够熟悉,难以帮(下转第136页)(上接第131页)助学生对信息技术课程产生兴趣,就更谈不上指导学生进行信息技术的自主学习了。

除了以上四点之外,中学信息技术课程在教授的过程中,问题还有很多,比如教材落后,计算机所用系统落后等,这些都严重影响中学信息技术课程的正常开展。

4 中学信息技术课程的研究措施

(1)开设中学信息技术课程的学校和教授这门课程的老师要充分重视这门课程。学校应该根据中学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学目标,建立有效可行的考试和考核制度,同时定期开展一些与信息技术课程相关的活动,来加强学生对于这门课程的认识,提高学生学习信息技术课程的意识。老师自己应该首先重视这门课程,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专业知识,加大对信息技术课程的宣传力度,引导更多的学生学习这门课程。

(2)整合教育教学资源,保证中学信息技术课程的有序进行。设备缺少或者没有的学校,一方面可以合理安排课程,有序规划教学内容。另一方面,可以加强与设备充盈的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兄弟院校等的合作,借用或租用他们的资源,抓住一切机会对自己学校的学生进行信息技术教育。设备充足的学校,要做好计算机软硬件的维护,尽可能聘用专业的人员对计算机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师资不充足的学校,可以在主机中下载优秀的信息技术教学资源,对学生进行网络教学,这样既经济又有效。也可以在合理安排课程表后,多校共用一个老师。在同一城市或者乡镇的学校,完全能够建立一个面向这个市或者乡镇的综合信息平台,这种方式可以促进不同学校之间的信息技术交流,学生们在论坛、贴吧中也可以自己进行沟通。

(3)要选择合适的教材,因材施教。由于每个中学的设备、技术都有不同,所以在选择教材时,要选择与自己学校设备相匹配的最新版本的教材。一些实行材的省市,在教授信息技术课程的过程中,老师自己可以参看多本教材,选取经典的、技术最新的部分进行整合编写,这样能够保证信息技术课程的全面性、时代性。

(4)改变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信息技术更新换代的速度相当快,所以在中学信息技术教学过程中,老师们要始终将这门课程看成一个活动的课程,经常向学生们传达最新的学术动态,新鲜科技等等。同时,在布置信息技术课程的作业时,可以丰富作业形式,比如小组拍摄一段视频,并且剪辑校对;小组对某一项事物进行调查后,做成PPT上传等等,让学生在完成这些作业的同时,也提高学生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一举两得。在选择教学方法时,要考察所教学生的心理、接受能力等方面,运用网上资源增加与学生的互动和沟通,了解学生的需求,制定合适的课程。

5 结语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在招聘人才时,增加对人才信息技术应用的考核比例,越来越多的大学也开始重视学生信息技术的深入应用。中学生处在向大学和企业这两个地方不断进发的路程中,对他们进行中学信息技术课程的学习已经刻不容缓。希望越来越多的信息技术人才参与到中学信息技术教学中,不断推动中学信息技术课程发展成熟。

参考文献

[1] 张克松.中学信息技术课程的后现代转向[J].课程・教材・教法,2011.31(4):87-90.

[2] 贾德生.中学信息技术课程教学改革探讨[J].华章,2011(30):297.

[3] 王进.浅谈中学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学设计[J].教师,2012(6):117.

科研课题研究措施范文3

    一、我国现行法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意义和问题

    我国现行法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各个领域的单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形式。这种形式的规定,一般都不直接使用行政强制措施的名称,而使用最能直观地描述强制手段的语言和叫法,如强制约束、强制带回、强制隔离、强制立即离境、扣留、查封、扣押、、强制拆除,强行拍卖等等。这种形式的规定,既是为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使用强制手段提供依据,又是对行政执法实践的总结和对行政执法实践需要的回应。这从一个侧面说明,离行政执法实践活动越近,对行政执法实际感知越深的法规和规章制定者,越容易规定行政强制措施,与此相反中央级国家机关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相对比较审慎。

    另一种是《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1990年颁布的《行政复议条例》也规定了行政强制措施)、《国家赔偿法》和《立法法》规定的形式。这种形式的规定,都是用行政强制措施概括地指称单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名称不一的各种强制手段,如《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第2项规定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这种规定形式是对单行法规定的名称不一,形态各异的行政强制手段的综合概括,其初衷或目的是实现对单行法规定的这类强制性手段进行设定上的和复议、诉讼上的制约,并对其违法造成的损害后果进行国家赔偿。

    综合分析以上两种规定形式,其意义至少有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单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强制性手段的规定或认可,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行政执法实践的需要,也与加强行政执法的总体政策思路相吻合,并且符合强制实现法律的方式本身对力度的要求。从更广泛的意义上分析,行政执法是实现法律内容的方式之一,行政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必须拥有足以排队各种抵抗或妨碍的强制手段,否则,行政执法将不会形成任何权威,也无法实现行政执法预期的效果。从这个意义上说,单行规律赋予行政主体采取强制性手段的权力也是必须的。

    第二,《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立法法》对行政强制措施的规定,使用名称不一,形态各异的行政强制性手段,从属性和特征上被统一到一类“行为”之中,并被置于“行政强制措施”名下,解决了理论上和方法上对该类强制性手段难以穷尽列举的困难,也解决了列举的烦琐和不周延的问题。《行政诉讼法》等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规定,还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各单行法律,法规,规章重授权,疏监督的漏洞,将这类强制性手段置于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的经常性监督之下。

    第三,单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与《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和《立法法》的规定相结合,使显得散乱的众多强制性手段有了明确的类别归属,也使《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概括、统合的行政强制措施有现实的依托。两种规定的结合,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相得益彰的效果。

    综上分析以上两种规定形式,也可以发现至少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是作为具体强制措施的实际所指应是行政机关“对有关对象的人身、财产和行为自由加以暂时性限制,并使其保持一定状态的手段”[1],这种强制性手段源于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它或者服务于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处,或者服务于行政强制执行的实现,或者服务于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即时强制的状态,也可能为其他种类的具体行政行为服务。”[2]。正是这种强制性手段的服务性,使其容易与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相混淆,因为在许多时候,这种强制性手段及其使用是某一特定具体行政行为完整过程的组成部分。从作为方式,方法的强制性手段,到对众多强制性手段概括和统合的行政强制措施,是如何实现从方法,手段到具体行政行为的转化的?现有法律规定和现有理论的解说都存在难以自圆其说的问题,这也是在行政强制措施问题上存在众多分歧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二,既然行政强制措施是对众多行政强制性方法、手段的概括和统合,那么,从逻辑上讲,行政强制措施应该是对众多强制性方法、手段的概念抽象。对强制性方法、手段抽象概括而成的概念?——行政强制措施,同被抽象概括的实务原型——强制性方法、手段,在根本属性上应该是同一的,如果不同一,就犯了逻辑错误。学界存在的关于行政强制措施不包括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认识[3],与上述逻辑环节上的处理不当有关,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在行政强制措施问题上存在原模糊认识也或多或少与此有关。

    第三,单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强制性方法或手段,多数重授权,疏规范和监督。《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行政强制措施重事后监督或救济,而对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的实体条件和程序条件建设,通常是鞭长莫及。这就使二者的衔接常常出现问题:法院审理以行政强制措施为诉讼标的案件,常常因为缺少实体标准和程序标准而难以作出判决,这就给加快有关行政强制措施的立法提出了非常现实的要求。

    二、行政强制措施的可诉性研究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1条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属于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范围内的具体行政行为。从表面上看《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已解决了行政强制措施的可诉性问题,给人的印象也是,相对人对任何行政强制措施不服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实,行政强制措施的可诉性问题并没有这么简单。

    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可诉性问题,我国学界因对行政强制措施范围理解的不同而存在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把行政机关采取的预防性、制止性、保全性、执行性强制措施及即时性强制措施,统统归入行政强制措施的范围,并且认为所有上述行政强制措施都具有可诉性[4]。另一种观点首先把行政强制措施划分为预防性措施、制止性措施和执行性措施,其中预防性措施和制止性措施具有可诉性,而执行性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无别,是一种执行行为,故不具有可诉性[5]。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并不是指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措施,行政强制执行措施与行政强制措施比较相似,但两者并非同一概念。事实上因对行政强制执行措施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如果行政强制措施所实现的完全是原某项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而未导致产生新持义务,那么,该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只是原某项具体行政行为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即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部分,相对人对这种行政强制执行措施不服不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二种情况是,如果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在实现原某项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义务的同时,又导致形成了新的义务,那么就新的义务部分而言,该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就是一项新的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不服,可以单独对其提起行政诉讼”[6]。

    上述三种观点对本书所讲的一般性行政强制措施和即时性行政强制措施具有可诉性的认识是一致的,其分歧点集中于行政强制执行措施是否具有可诉性上。对此,第一种观点认为可诉,第二种观点认为不可诉,第三种观点认为胡的可诉,有的不可诉,可诉与不可诉由行政强制执行措施是否为相对人增设了新的义务决定。

    行政强制措施的独立性和成熟性,是指行政强制措施作为一个独立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已经成立,而行政强制措施的采取是否影响或可能影响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7]。从一般意义上讲,具有独立性和成熟性,并影响或可能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就具有可诉性。具体讲,需要区别不同形态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分别加以分析。

    就行政即时强制措施而言,由于它是一个独立的、实实在在的处置相对人权益的断然行动,实施终了的行政即时强制具有独立性、完整性和成熟性,显然也同行政相对人有利害关系。因此它具有可诉性。

    与一般性行政强制不同,行政强制执行措施是以行政主体预先为相对人设定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存在为前提的,在相对人不发行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并超过自行履行的法定期限,又未产生延能动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的法定情形时,有自行强制执行权的行政主体采取的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的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采取纯粹是为了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实现。从与相对人权益的关系考察,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采取也有两种效果:一种效果是,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采取并不增加或减少相对人的权益,也不增加或减少相对人的义务,即不对相对人权益产生损害后果。因此这种行政强制执行措施不具有可诉性。另一种效果是,行政强制招待措施的采取,是通过为相对人增加义务的“制裁性”方式,来实现相对人履行义务的督促,并期待义务内容的实现。综上所述,行政强制措施是一个范围较宽广的概括性、包容性概念。因适用场合和所追求目标的不同,在现行法上的名称和实际存在的形态有很大差异。行政强制措施是可诉性具体行政行为,但并不是每种行政强制措施都具有可诉性。一个特定的行政强制措施是否具有可诉性取决于它是否为一个独立、完整和已经成立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取决于它与相对人权益的关系。这需要我们大家进一步的继续研究。

    【注释】

    [1]应松年:中国的行政强制制度,2000年北京行政强制的理论与实践国际研讨会材料

    [2]朱新力:《行政法基本原理》,浙江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08-209页。

    [3]应松年:《行政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74-75页。

    [4]蔡小雪着:《行政审判中的合法性审查》,第296页以下。

    [5]胡建淼着:《行政法学》第322、362页。

科研课题研究措施范文4

[关键词]档案管理;科学化水平;具体措施;必然性

伴随着经济时代的到来,信息资源已经成为人们生产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关键资源,而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档案信息资源管理成为了影响各个领域生产经营和顺利运行的关键。面对全新的形势,档案管理必须进行科学化的改革和进步,但就我国目前档案管理的情况来讲,在科学化的提升与建设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下文就分析现阶段我国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就发展科学化档案管理的必要性展开分析,并就如何提升档案管理科学化水平提出几点建议。

一、现阶段我国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科学化档案管理的意识较低。近年来,档案部门开始充分利用“三月法制宣传月”等活动,通过各种各样形式的活动,对档案管理的重要性进行了宣传。尽管如此,《档案法》等法律的执行能力仍旧不高,制约能力不强,最终只是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提高往往被忽视。另外,档案管理人员的水平与素质不仅关系着档案管理工作的进展是否顺利,更关系到国家的软实力以及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进程。就目前来说,专业档案管理工作的人员整体水平来说还较低,一些档案管理人员习惯于传统的档案管理方式与手段,而有的档案管理则直接由其他领导或管理人员代替完成档案管理工作,这些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与技能方面都远远不够。

(二)缺乏完善的科学化档案管理基础建设。众所周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档案管理开始逐渐向信息化、网络化和科学化的方向发展,而这就需要一定的软硬件支持。良好的基础设施建设不仅是支撑档案管理科学化发展的条件,更是发展我国信息技术的关键。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想要提高科学化的档案管理水平,我国在软件系统以及硬件设施上还存在很多不足。

(三)缺乏健全的科学化档案管理制度。为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为其中的重要一环,国家非常重视档案管理,也因此针对档案管理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却没有明确档案管理的方案和手段,造成档案管理比较混乱。另外,档案管理没能形成标准化与制度化的体系,并且现有的规章制度中也没有明确的细节规定。再加上档案管理本身就属于复杂的系统,因缺乏完善的管理体系最终造成了档案丢失、管理不当甚至不规范等问题,这也为档案的查找带来了极大的阻碍。

二、提高档案管理科学化水平的必要性分析

(一)是顺应科学发展观的需求。作为企业、单位以及机构等重要领域的关键内容,档案管理工作涉及到非常多的问题,档案工作的好坏不仅关系着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更是促进单位可持续发展,机构社会顺利进行的关键。我们以我国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档案管理工作为主要内容展开分析,在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中,档案管理体现的是国民经济的软实力,不仅涉及到政治、经济以及文化等方面的内容,更促进和谐社会发展的重要环节。

(二)是信息化发展的前提条件。随着各项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技术被广泛运用到多个领域中,这也使得我们的生活与工作方式逐渐变得网络化、数字化,一些先进的多媒体技术出现在了我们的生产生活中,给我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变化。而档案管理作为发展经济、建设文化的重要,如果仍然沿用传统的档案管理模式和方法,难免会造成一定的信息滞后,也不利于档案管理工作适应性的提升。而将信息技术运用到档案管理工作中,不仅能通过科学的分类和完善的出库、入库管理提高档案管理的质量,更有利于方便快捷的档案查找。

(三)是促进档案管理发展的未来趋势。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档案的数量、种类以及规模增大,不断出现了计划统计、经营销售、物资供应、财务管理等生产经营方面的必要档案,更有劳动教育、党政科研等最重要档案的产生。因此,档案数量与规模的不断增加也给档案管理的基础设施和档案管理人员提出了较大的要求。总的来说,提高档案管理科学化水平,是顺应科学发展观的需求,是信息化发展的前提条件,更是促进档案管理发展的未来趋势。

三、提高档案管理科学化水平的具体措施

(一)转变档案管理方式,提高服务意识。众所周知,档案管理作为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的不只是的单位或者企业的日常经营服务活动,更多的关系到档案服务行业的未来发展。因此,要想摆脱传统档案管理滞后、老套、缺乏时代性和综合性的缺陷,就必须从档案管理的模式、档案管理的内容以及手段上来创新,以促进科学化的档案管理的顺利开展。首先,档案管理应立足在服务社会为主,要避免为了管理而管理的观念。必须抛开形式主义只求切实做到实效;必须按照单位或者机构的实际发展需要,选择灵活变通的档案管理方式。引进信息化的档案管理方式,革除已经不适应的管理模式。其次,还必须加强与实际的结合,对相关档案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培养是提高档案管理人员专业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的关键,是培养他们的责任意识和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让他们做到以身作则,在执行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时起到带头作用,成为有服务意识有能力的档案管理人员。

(二)加强科学化档案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首先,档案管理的现代化发展是提高档案管理科学化水平的先决条件,而发展档案管理的科学化不仅需要扎实的人才基础和完善的制度,更需要较强的软硬件设施支持。通过加强档案管理的资金投入,引进先进的软硬件管理设备,发挥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以及数据库管理技术的作用,进一步完善现代化的档案管理,以保证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一方面,完善纸质档案的管理和载体管理,加强科学化的档案管理不仅能减少纸质档案的存储空间,降低对存储空间的资金投入。另一方面,发展科学化的档案管理更能降低对纸质存储空间的日常维护费用,大大减少对档案管理的直接投入。

(三)进一步健全科学化档案管理制度。为了强化档案管理的制度建设,健全科学化的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档案管理的运行机制。我们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档案管理建设的实际需求与宏观把握对档案管理进行制度建设,注重档案管理科学化水平的提高,充分发挥科学化的作用。其次,相关部门还应将档案管理工作作为工作重点,不断在实际工作中摸索出适应自身的档案管理机制,并进行不断的强化和完善,以此建立起一套可操作性强、系统性强的管理机制。与此同时,我们还应不断对相关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养,以提高其专业知识与技能,这也是提高档案管理科学化水平的关键步骤。

科研课题研究措施范文5

Huang Zheng

(Chongqing Boyao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Ltd.,Chongqing 400030,China)

摘要: 自动喷淋系统在消防灭火系统中占据着重要位置,被称为最有效的灭火手段。本文在对影响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可靠性的相关因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提高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可靠性的几项措施。

Abstract: Sprinkler system occupies an important position in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 known as the most effective means of fire. This paper analyzed related factors influencing the reliability of automatic spraying extinguishing system, proposed several measures on improving the reliability of automatic spraying extinguishing system.

关键词: 自动喷淋 消防系统 给水管网

Key words: automatic spraying;fire control system;water distribution network

中图分类号:X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26-0311-01

0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总量的快速增长以及城市建设脚步的加快,城市土地越来越稀缺,高层建筑以其占地面积小,空间利用率高等优点,备受青睐。然而,近年来发生的众多高层建筑火灾难以扑灭的问题,给我们高层建筑消防的可靠性提出了新要求,并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由于高层建筑的高度往往超出了消防云梯所能达到的高度,使得高层建筑的灭火工作更多地依赖于自身的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国外的应用已经超过一百年,在我国也有几十年的历史。实践证明,自动灭火喷淋系统是目前最有效的灭火手段,正成为高层建筑消防灭火系统中的关键主体。近年来,在我国各地发生的高层建筑火灾案例中,自动喷淋系统是否正常发挥作用是灭火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因此,自动喷淋系统的可靠性研究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在介绍自动喷淋系统构件以及影响自动喷淋系统可靠性因素分析基础上,提出了几点提高自动喷淋系统可靠性的措施。

1影响自动喷淋系统可靠性因素分析

1.1 自动喷淋构件的可靠性分析自动喷淋系统一般包括的组件有:管道、供水设施、消防水箱、自动喷水泵报警阀组、消防水池、水泵接合器等。这些组件构成的自动喷淋系统是提高自动喷淋系统灭火可靠性的必要条件。自动喷淋系统可分为开式与闭式两类。开式自动喷淋系统又可分为雨淋,水幕,喷雾以及水雾。[1][2]闭式自动喷淋系统包括湿式,干式,预作用,重复启闭预作用,自动喷水。这里以湿式自动喷淋系统为例,对各主要构件的可靠性要求进行分析。

第一,喷头。自动喷淋系统的喷头作为灭火的终端构件,其选型是否合适直接影响整个喷淋系统的可靠性。因此,喷头的选型应该依据场地的特点以及系统本身的情况来确定。喷头的可靠性要求应考虑如下几个方面:系统的选型、喷头安装、喷水的强度、喷头感应速度、喷头温感部位的保护等。第二,末端试水装置。自动喷淋的末端试水装置是检查系统可靠性的重要手段。它通过模拟最不利点喷头的水流量来观察管道压力与水流的稳定性,以检验系统能否在最不利点保证有足够的压力,确保自动喷淋泵能被正常启动,促使整个系统的正常运作。第三,信号阀门。信号阀门的位置一般配备在水流指示器前的分区控制阀,报警阀组的控制阀等等。信号阀门的启闭状态,能够及时排除给水管道断水等故障。第四,湿式报警阀。报警阀应该满足如下要求:自动喷淋泵的启动、报警提醒人员疏散以及体现整个系统的可靠性。报警阀连接的水利警铃是利用水流的压力发出警告声的装置,火灾发生,报警阀开启的同时,水力警铃也会立刻发出报警声。

1.2 自动喷淋系统喷头布置对系统可靠性影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1)(以下简称《自喷规范》)规定了喷头应布置在顶板或吊顶下易于接触到火灾热气流并有利于均匀布水的位置。当喷头附近有障碍物时,应避免其阻挡喷水,如无法避免时,应在障碍物下增设喷头。《自喷规范》7.1.2条规定了不同危险等级场所喷头布置的最大间距和最小间距。喷头布置的距离过小或者过大都会影响整体系统的可靠性。例如,喷头距离布置得过小,一个喷头就能降低周围的气流温度,从而影响相邻喷头的工作状态,出现“跳喷”现象。与此同时,喷头安装的具置需要考虑消防保护场所的具体情况,按照喷头的喷水不被阻挡的原则均匀布置。因此,喷头的安装应遵循不影响功能发挥,以保证喷淋系统的可靠性为基本原则。

1.3 报警阀前环状供水管道的可靠性分析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成功灭火的案例中,供水中断与供水量不足占45.3%。[3]由此可见,供水系统的可靠性是影响自动喷淋系统可靠性的重要因素。新修订的《自喷规范》第10.1.4规定:“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设有2个及以上报警阀组时,报警阀组前宜设环状供水管道。”针对这些影响自动喷淋系统可靠性的因素,下面提出了提高自动喷淋系统可靠性的几项措施。

2提高自动喷淋系统可靠性的几项措施

2.1 自动喷淋系统构件的合理布置与安装通过自动喷淋系统中喷头、末端试水装置、信号阀门、湿式报警阀等主要构件的可靠性要求分析,明确了自动喷淋系统的各主要构件对整个系统的可靠性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在建筑设计、施工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结合消防保护场所的具体情况,选择合理的构件进行布置,以保证整个系统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正常运作,使系统充分发挥灭火功能。自动喷淋系统的可靠性除了需要解决自身构件方面的问题,还依赖于整个消防给水系统的稳定与可靠。

2.2 报警阀及报警阀前环状给水管网的布置报警阀的集中设置要求比较高的工作压力,这是个明显的缺陷。因此,采用分散设置更为合理,这样做不仅节约管材,降低出本,而且降低了报警阀工作所需的压力。当然,报警阀的设置位置还应考虑保护场所的空间与自动喷淋系统的特点来最终确定。如前所述,在报警阀之前布置环状供水管道,目的在于确保每个报警阀组都有两个水源,因此必须利用阀门将供水管道划分为几个独立的单元。这样,当对环状给水管道某段进行检修时,只会影响1个报警阀组。当环状给水管网某一个阀门需要检修时,只有1至2个报警阀组会受到影响。

2.3 其他一些建议除了以上一些建议,笔者认为还应该对给水系统中的屋顶消防水箱,消防水池设置数量,水泵吸水管连接方式,系统超压等方面进行优化,以达到提高自动喷淋系统的整体可靠性。这里不再详细阐述。

3结语

影响自动喷淋系统可靠性的因素众多,系统中每个环节都可能导致整个系统工作的不稳定,要做到系统的真正可靠,还需要做很多的工作与研究。

参考文献:

[1]NFPA750. Standard on Water Fine Protection Systems. 1996 Edition. American.

科研课题研究措施范文6

(一)一般资料

随机选取所在医院的2011年1月到2013年12月间的100例孕妇进行调查研究,通过回顾研究随机选取的患者的临床资料,同时设计调查问卷,对患者的家属进行问卷调查。选取的患者年龄均在23至38岁之间,其平均年龄为27岁。通过结果可以发现,受调查的人的一般资料与心理状况均不存在异常。

(二)方法

对护理人员的日常操作、责任心、护患沟通等方面设计调查问卷表,对随机选取的100例孕妇及其家属进行问卷调查与访问,并且对问卷调查进行统计整理,从而得出相关结论。

(三)结果

根据调查问卷统计的结果,可以发现妇产科护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护理日常操作行为不严格、妇产科护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妇产科人才流失严重,护理人员责任心不重、护患之间缺少沟通等等,这些都是影响妇产科护理水平的主要因素。根据目前妇产科护理的情况看,护理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因此需要加强妇产科护理这方面的研究。

二、讨论

(一)妇产科护理中存在的问题

1、护理日常操作行为不严格

妇产科的护士在进行日常的护理的过程中,一些行为操作没有严格按照规范操作,甚至有的操作还违背了操作规范。有一些护理人员,没有严格遵守医生的嘱咐;有的护理人员在管理药品方面毫无秩序,在护理的过程中玩忽职守如拿错药,查房不严格、不细心;有些护理人员没有熟练的掌握各种药品的禁忌与适应症,没有时刻的关注患者病情的变化。由于妇产科的患者的病情变化十分的快,因此如果护理人员不能够仔细的观察患者身体等出现的变化,就很容易耽误最佳的抢救时期,如没有仔细观察患者子宫的收缩情况,进而出现由于宫缩过强或者宫颈坚硬而引发的子宫破裂,这使得医生在催产的时候无法准确的掌握调整液体的速度。如果碰到病情严重的患者,就很可能会致使护理差错事故的发生[1]。

2、妇产科人才流失严重,护理人员责任心不重

妇产科护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服务性的工作,因此责任心是做好护理工作的一个基本要素,所有的护理人员都需要用高度的责任心用心的面对每一位患者,在护理的过重,严格遵守谨慎细致的工作原则。然而由于妇产科的护理工作比较繁琐,因此护理人员很容易出现精力不集中的状况,在实际工作中,常会出现如发错药品、错注漏注药液或者打错针等等。这些都是护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的表现。护理人员不仅要加班加点地应对一些突发的紧急状况,还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较大的压力使得护理人员很容易出现易怒易躁的情绪,这导致了很多护患纠纷的发生。由于妇产科护理工作强度大,压力大,因此许多人才都流失掉了。

3、护患之间缺少沟通

妇产科的护理不仅仅只是对产妇身体上的护理,还包括对产妇心理的护理。由于有的产妇在住院治疗期间,会有情绪波动的情况出现,而低落的心情容易导致产妇的身体出现状况,但是绝大多数产妇都缺乏医护方面的专业知识,因此对自己病情的变化并不能很充分的了解,在遇到一些问题或一些突况的时候,自己无法很好的面对解决,最终患者就将其归咎为护理人员的不负责任与工作失职等等,所以护患之间的沟通相当重要。但是实际中,护士往往知识在对孕妇进行身体的护理的过程中与孕妇有一些简单的对话,其他时间很少会主动询问孕妇的心理等情况,此外,一些护理人员在询问过程中态度冷冰并且表情生硬,很容易激起孕妇及其家属的不满意,而患者及其家属不满意的心理,很容易造成紧张的医患关系[2]。

(二)解决妇产科护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1、加强专业教育,提高护理人员业务水平

护理人员在学习的时候,可以让具有经验的规范的护理人员进行操作示范,进而让其他人进行交流沟通,这样护理人员的学习效果会明显变好。护理人员在进行护理时,面对的是一个明确的对象,因此实践中学习,更能促进护理人员对相关操作的接受。此外,护士的行为举止态度也是学习的重要内容,可以通过演示护士职业礼仪,规范护理人员的相关行为与服务态度。总而言之,要对护理人员进行全面的专业教育,在提高护理人员的岗位意识的同时,切实提升护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例如,要让护理人员掌握月经失调、女性生殖系统有炎症、异常分娩等等各种不同病人的不同护理,此外,还可以指定严格的技能考核制度,通过严格把关来促进护理人员加强业务水平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2、培养提升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

法律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约束人们行为的一种规范,当发生纠纷等时,都必须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正当的权利,因此护理人员必须有意识的加强并提升自己的相关法律意识与知识,通过对相关法律进行有目的性系统的学习,使自己在工作中最大程度的消除护理中存在的一些可能导致纠纷或矛盾的隐患。医院可以组织法律知识讲座或者系统的组织妇产科的护理人员学习法律,通过不断的学习让妇产科的每个护理人员都知法懂法守法。此外,护理人员在护理的过程中要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并逐渐养成依法工作的良好思想与习惯。

3、培养敬业精神,树立严谨护理作风

要加强对护理人员“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的培养,要让护理人员意识到生命高于一切,对每一位患者,要具备充分的责任心与耐心、细心。在为患者进行护理的时候,不仅要注意患者的安全,而且要注意护理的质量。护理人员在不断提升自己业务水平的同时,要强化自己的敬业精神,护理的每一个环节都特别的重视。可以挺过将护理人员的质量检查考核体系与年终的评优晋升联系在一起,通过量化性的评价来促进护理人员对患者的责任心。护理人员应该摆正自己的位置,在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指导下,尽量按照产妇及其家属合理的要求进行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