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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范文1
2015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改革为契机,认真开展了以农资打假为重点的红盾护农行动,把红盾护农行动作为支持农业发展和夺取粮食丰收的有力举措,按照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围绕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执法,切实规范了农资经营行为;围绕农资市场的突出问题深化专项治理,增强了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围绕创新监管方式推进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提升了监管现代化能力;围绕信息公示加快长效机制建设,努力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2015年,全系统共查处各类农资案件29957件,案值24737万元,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273万元。
营造公平竞争的农资市场环境
2016年,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将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融入到各项改革发展的新要求中,按照《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印发的《关于开展2016年红盾护农行动的通知》,坚持职责法定、信用约束、技术支撑、社会共治的原则,进一步下沉监管重心,延伸农资监管工作触角,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切实维护农资市场健康秩序。
(一)强化信用监管,切实落实农资经营主体责任。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实施信用监管,是维护健康有序的农资市场秩序的重要抓手,也是加强农资市场主体信用建设的有效手段,各地要充分发挥信用监管机制在市场监管中的基础作用。一是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认真落实企业信息公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努力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农资市场监管体系,使农资经营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以信用约束强化农资经营主体诚信经营自律意识,切实落实农资市场主体诚信经营责任。二是推进诚信经营农资示范店创建活动。开展诚信经营农资示范店创建活动是加强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农资监管长效机制的有力举措。各地要结合本地农资市场监管实际,积极开展诚信经营农资示范店创建活动。已开展的地方要继续完善相关制度,尚未开展的地方要认真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确保该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行政执法,切实解决农资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加大专项执法力度。各地要认真研究当地农资市场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紧扣农时,继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要以农资主销区、粮食主产区、农资案件高发区为重点区域,集中整治问题多和风险隐患较多的重点品种,要大力解决社会普遍关注、农民消费者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点带面,积极推动农资市场健康发展。二是继续做好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工作。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突出重点品种,有计划地开展农资商品质量抽检。特别要加强抽检分析和抽检统筹管理、信息共享,提高抽检针对性和不合格商品发现能力。三是加强对网络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的监管。将农资打假向网络延伸是深化红盾护农行动的重要举措,要通过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对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震慑违法经营者,促使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
(三)强化技术支撑,不断提高监管效能。
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范文2
当前春耕备耕在即,正是农资商品销售和农民购买农资商品的高峰时节。为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春耕生产正常进行,市工商局组织召开了这次会议,总结过去一年全市工商系统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进一步查摆问题,分析形势,研究部署今年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把“红盾护农行动”不断推向深入,努力开创我市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新局面。下面,我就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保障春耕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对于抓好今年春耕生产和夺取全年农业丰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开展农资打假是我们应做的工作。这项工作是工商部门立足职能,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支持“三农”工作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出发,做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围绕爱农护农帮农行动,铲除坑农损农害农行为,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实现农资市场秩序的根本性好转,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种子”、“放心化肥”和“放心农药”。要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增进农民福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对广大农民的深厚感情,努力提高支持“三农”工作和维护农民利益的自觉性,积极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近年来,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了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了农资市场监管措施,加大了农资市场的规范和整治力度,“红盾护农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特别是去年市局市场科去年农资商品网上备案、农资连锁经营等创新工作,得到了自治区工商局考核组的认可。但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农资市场秩序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制假售假行为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坑农害农现象还时有发生,农资流通渠道还没有得到理顺。同时,我们的农资市场监管各项制度还没有落实到位,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完善。通过去年的年末考核我们也发现了部分旗县区工商局在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场科的创新工作在部分旗县区工商局就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如:农资经营者网上备案和农资经营者供货商档案制度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目前,全市在“××市工商局重要农资商品质量网上监管平台”备案的户数不足农资经营者总户数的*%;在具体的已办理农资商品准入备案手续的经营者中,品种的备案率也不高,产品生产者的有关情况录入不完整。供货商档案建档率比例低,档案资料不完整。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农资市场秩序整顿,保障春耕生产正常开展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继续推进红盾护农行动,深入开展农资市场秩序整顿,把维护和实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打假、护农、增收”为目的,进一步加强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保障春耕生产正常开展。
(一)强化落实,完善农资市场管理的各项制度。各旗县区工商局要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的基础工作,全面落实农资市场监管供货商档案制度、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备案登记制度、售货信誉卡制度、商品质量承诺制度和农资经营者信用监管等五项制度,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基础工作,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立即开展一次对辖区所有农资生产经营者,特别是对中小农资生产经营者的全面清理,完善供货商档案和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备案相关材料。同时,抓好创新工作的落实,现在市局市场科与信息中心已经开通了农资市场网上监管平台,各旗县区工商局必须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对本辖区的农资经营户必须全面实行网上备案,并及时更新内容。通过这一措施,深化农资商品入市备案管理和网上监管方式改革,强化对农资商品如实备案资料的实质性审查,使网上监管平台发挥全方位的监管效力。会议结束后各地要及时召开会议,传达此次会议精神,按照市局这次会议和实地指导等形式组织好培训工作。各旗县区工商局也要与工商所长签订农资市场管理责任状,层层落实好监管责任。
(二)抓住重点,加强农资市场管理。各旗县区工商局要加强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及配件等农资市场监督管理。集中力量对农资生产、销售相对集中的地区及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特别是农村集贸市场,进行重点检查,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确保春耕生产安全,确保不误农时。强化农资经营者的质量责任,倡导农资经营者在农资商品交易活动中签订合同时使用示范文本,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今年市局选择了赤峰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等*家信用好、经营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作为全市首批开展农资连锁经营的试点企业,各地要抓好农资连锁经营试点企业的登记、备案、质量抽检等工作的落实,管理好农资连锁经营的龙头企业,确保农资连锁企业发挥积极作用,维护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
(三)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是严厉、准确打击坑农害农行为的保障,是净化市场秩序的保障,是真正落实中央文件精神的保障,也是树立、维护工商机关监管农资市场威信的保障。我们要紧紧围绕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及零配件等重点品种,突出加强对农村农资市场特别是零售商户的整治,严厉打击在产品标签、保质期、产品质量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大案要案。彻底捣毁制假售假窝点,防止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进入市场和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各级工商机关要在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过程中,注意学习农资领域新的科技和法律知识,特别要了解掌握各种农资所涉及的特定法律政策,要关注新发展,了解兄弟部门的监管动态,提高依法履行自身职责的意识和能力。要认真组织好“农资放心工程示范店”评选活动,以典型为榜样引导广大农资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要积极会商消费者协会、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经纪人协会和各类农资、肥料、农药、农机、饲料等行业协会及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充分发挥他们的独特作用,加强自律性监督,引导农资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热情为“三农”服务。
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范文3
当前春耕备耕在即,正是农资商品销售和农民购买农资商品的高峰时节。为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春耕生产正常进行,市工商局组织召开了这次会议,总结过去一年全市工商系统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进一步查摆问题,分析形势,研究部署今年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把“红盾护农行动”不断推向深入,努力开创我市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新局面。下面,我就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保障春耕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对于抓好今年春耕生产和夺取全年农业丰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开展农资打假是我们应做的工作。这项工作是工商部门立足职能,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支持“三农”工作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出发,做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围绕爱农护农帮农行动,铲除坑农损农害农行为,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实现农资市场秩序的根本性好转,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种子”、“放心化肥”和“放心农药”。要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增进农民福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对广大农民的深厚感情,努力提高支持“三农”工作和维护农民利益的自觉性,积极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近年来,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了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了农资市场监管措施,加大了农资市场的规范和整治力度,“红盾护农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特别是去年市局市场科去年农资商品网上备案、农资连锁经营等创新工作,得到了自治区工商局考核组的认可。但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农资市场秩序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制假售假行为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坑农害农现象还时有发生,农资流通渠道还没有得到理顺。同时,我们的农资市场监管各项制度还没有落实到位,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完善。通过去年的年末考核我们也发现了部分旗县区工商局在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场科的创新工作在部分旗县区工商局就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如:农资经营者网上备案和农资经营者供货商档案制度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目前,全市在“××市工商局重要农资商品质量网上监管平台”备案的户数不足农资经营者总户数的__%;在具体的已办理农资商品准入备案手续的经营者中,品种的备案率也不高,产品生产者的有关情况录入不完整。供货商档案建档率比例低,档案资料不完整。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农资市场秩序整顿,保障春耕生产正常开展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继续推进红盾护农行动,深入开展农资市场秩序整顿,把维护和实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打假、护农、增收”为目的,进一步加强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保障春耕生产正常开展。
(一)强化落实,完善农资市场管理的各项制度。各旗县区工商局要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的基础工作,全面落实农资市场监管供货商档案制度、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备案登记制度、售货信誉卡制度、商品质量承诺制度和农资经营者信用监管等五项制度,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基础工作,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立即开展一次对辖区所有农资生产经营者,特别是对中小农资生产经营者的全面清理,完善供货商档案和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备案相关材料。同时,抓好创新工作的落实,现在市局市场科与信息中心已经开通了农资市场网上监管平台,各旗县区工商局必须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对本辖区的农资经营户必须全面实行网上备案,并及时更新内容。通过这一措施,深化农资商品入市备案管理和网上监管方式改革,强化对农资商品如实备案资料的实质性审查,使网上监管平台发挥全方位的监管效力。会议结束后各地要及时召开会议,传达此次会议精神,按照市局这次会议和实地指导等形式组织好培训工作。各旗县区工商局也要与工商所长签订农资市场管理责任状,层层落实好监管责任。
(二)抓住重点,加强农资市场管理。各旗县区工商局要加强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及配件等农资市场监督管理。集中力量对农资生产、销售相对集中的地区及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特别是农村集贸市场,进行重点检查,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确保春耕生产安全,确保不误农时。强化农资经营者的质量责任,倡导农资经营者在农资商品交易活动中签订合同时使用示范文本,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今年市局选择了赤峰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等_家信用好、经营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作为全市首批开展农资连锁经营的试点企业,各地要抓好农资连锁经营试点企业的登记、备案、质量抽检等工作的落实,管理好农资连锁经营的龙头企业,确保农资连锁企业发挥积极作用,维护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
(三)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是严厉、准确打击坑农害农行为的保障,是净化市场秩序的保障,是真正落实中央文件精神的保障,也是树立、维护工商机关监管农资市场威信的保障。我们要紧紧围绕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及零配件等重点品种,突出加强对农村农资市场特别是零售商户的整治,严厉打击在产品标签、保质期、产品质量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大案要案。彻底捣毁制假售假窝点,防止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进入市场和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各级工商机关要在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过程中,注意学习农资领域新的科技和法律知识,特别要了解掌握各种农资所涉及的特定法律政策,要关注新发展,了解兄弟部门的监管动态,提高依法履行自身职责的意识和能力。要认真组织好“农资放心工程示范店”评选活动,以典型为榜样引导广大农资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要积极会商消费者协会、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经纪人协会和各类农资、肥料、农药、农机、饲料等行业协会及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充分发挥他们的独特作用,加强自律性监督,引导农资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热情为“三农”服务。
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范文4
一、加强领导。职责到位
市各级工商部门都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将肥料农药监管和农民群众利益摆到重要高度;大力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不合格和劣质肥料农资产品的查处和抽检力度,严厉打击不合格肥料农资和其它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法行为,坚决把不合格肥料农资产品清除出农资市场,切实维护好和实现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完善肥料农药市场监管。
以便跟踪服务和监督管理。二是严格留样备查制。解决时间跨度长,五严”一是严格农资经营户备案制。凡从事农资经营的必须到工商部门登记备案。实物取证难、农民投诉难等问题,变事后查处为事先防范。三是严格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书”责任制。与经营户签订责任书,督促其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四是严格“四定”监管责任制即定人、定岗、定片区、定责任)五是严查八种违法行为。严查生产、销售甲胺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或批准生产、销售农资商品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行为;严查虚假标识、标识不清、商标侵权行为;严查利用对产地、质量、商标虚假标示等手段,冒充进口化肥行为;严查制作、种子、化肥、农药和农机具等虚假农资广告行为;严查利用境外虚假登记的企业名称,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傍名牌”产品行为;严查农资经营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结合当地实际,龙马潭区工商局依据国家总局第45号令《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制定了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由于领导重视、方案周密、措施有力,全区农资监管工作取得了成效。
三、认真检查。确保实效
关系到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肥料、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事关农业增效、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局深刻认识做好肥料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对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增收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红盾护农”自觉性和责任感,努力做到四个统一”牢牢把握“四个只有”加大力度,把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一是充分发挥农资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监督和指导,确保农资市场的有序竞争;二是保障农资质量,进一步完善农资连锁经营模式。已形成了农资公司—农资连锁配送中心—农资连锁配送站—村级综合服务站的农资连锁配送经营网络服务体系。四是开展种子、化肥质量监测。1-6月我局抽检化肥、农药等农资111个批次,配合省局抽检肥料农资商品23个批次。通过检测,有效地防止了不合格农资流入农村市场。五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严厉查处不合格肥料农资产品,坚决把不合格肥料农资清除出农资市场。
市各级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车辆354台次,截至目前。执法人员2367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3898户次,检查农资市场504个次,立案查处农资案件60件,案值32.4万元,没收查扣物质520530.97公斤/台、件,取缔无照农资经营户50户,受理农资投诉25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6.77万元。
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范文5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县局确定的2011年工作总体要求,严格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农资市场监管网作用,推进监管手段信息化、网络化,提高监管效能,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
工作要求
(一)从源头上把好农资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从机制上扩大农资连锁经营的成熟模式,从管理方式上实现信息化、规范化、网络化监管,从检测手段上加大设备投入,加大农资商品监测力度,实现快速检测。
(二)强化农资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信用意识,督导经营者落实各项农资管理制度,搞好市场监管预警。
(三)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开展农资经营者信用评级。
(四)加大市场巡查和农资案件查处力度,为农民增收和农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方法步骤
(一)安排布置阶段。从3月5日至10日各分局要按照县局方案的要求,制定各自方案,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安排布置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做到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符合辖区实际。
(二)普遍巡查阶段。从3月11日到3月20日,各分局要对辖区农资经营户进行巡查,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逾期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依法进行查处,为保春耕促生产打好基础。充分发挥市农资市场监管网作用,在完成农资经营者、农资商品信息录入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巩固和提高录入质量,确保各自分管辖区农资经营者和农资信息录入的准确及时完整,全面实现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网络化。
(三)组织抽检阶段。从3月21日至10月20日为农资重点商品监测阶段。按照市局下达的抽检指标,对全县的化肥、农膜、农药、农机具及配件、饲料、兽药进行全面抽检。要严格监测程序,严肃新闻纪律,任何人不得擅自向社会监测结果信息。同时加大种子留样备查制度的落实,严厉查处假、劣种子违法案件。
(四)信用评级阶段。10月21日-11月30日,各分局对辖区内本年度农资经营者进行全面评级(双A级要报县局备案、审批),对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进行全面分析评估,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公示农资经营者的信用级别。
(五)总结表彰阶段。12月1日-30日,县局要对一年来在“红盾护农”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要进行通报表扬。
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目标。各分局要分级管理,具体负责,明确责任区,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监管不力的地方,县局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二)提高预警质量。要完善全县预警信息的采集、处理、、调度、执行、反馈的联动机制,提高预警质量,提升预警效果,把问题农资控制在流通环节,减少农民使用问题农资的损失。
(三)充分发挥“12315”的作用。要切实加强市场巡查,充分发挥申诉举报系统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对群众的申诉举报做到及时分派、快速处理,提高执法效能,节约执法成本,并及时向申诉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四)加强协调配合。要与公安、农牧、质监、供销社等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及时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农资市场监管的合力,净化农资市场环境。
(五)搞好信息反馈。要及时反馈工作中的动态信息,重大事项要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乡镇政府和县工商局。
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范文6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声势浩大的节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违法经营行为;规范一批市场和经营者,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曝光一批影响较大的、典型的违法经营案件,切实维护好节日市场经营秩序。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县工商局决定成立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岑道祖
梁志伟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保股,办公室主任由县工商局副局长岑道祖担任,副主任由消保股股长秦金明担任,负责开展全县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各工商所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好元旦春节期间市场整治行动。
三、整治时间及整治重点
(一)整治时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2月11日。
(二)整治重点
1.加强对农贸市场、超市、商品批发经营户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市场开办者的市场准入资格是否合法,推动市场业主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督促市场开办者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内部经营者资格审查、上市商品质量查验等各项制度,坚决防范各类不安全事件的发生。督促场内经营者严格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把好上市商品质量关,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2.加大市场主体的抽查检查力度。各工商所要根据辖区实际,选择重点场所、重点市场抽查监管,科学合理确定抽查面,采取综合抽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节日市场专项检查活动,加大对市场主体的抽查检查力度,对经营主体、商品及服务质量和经营竞争行为等方面实施有效监管。
3.加强商品展销会监管。针对春节期间,各种商品展销会较为频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等违法情形较易发生等情况。各工商所要加强对辖区内的商品展销会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查处。认真做好对设展、展销和撤展三个时段的监管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展销会的消费投诉,切实保护举办单位、参展商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加强农贸市场监管,严禁假冒伪劣农资流入市场。一是要加强对春季农资市场监管。要组织力量,加大对农资经营户的日常检查力度,密切注意辖区农资市场的动态,及时了解市场变化情况。二是要加强对农资经营行为的管理规范。继续抓好“两账两票一卡一书”管理制度的落实,加强管理和服务,教育、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确保农资商品质量。三是要加大查处假冒伪劣农资案件力度。重点查处农资经营中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资市场经营秩序。
5.加大网络市场监管。一是依靠总局网监平台,比对自治区工商局提供的网站主体数据信息,运用公共搜索引擎和垂直搜索引擎,通过网页浏览、关键词搜索、现场检查、经济户口信息比对等途径,对辖区网络经营主体实施动态监管,分类建立网络经营主体台账;二是组织开展网络市场专项检查,加大对服装、鞋类、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等重点商品的整治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网络商标侵权、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等违法行为,切实规范网络市场秩序。
6.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专项整治。在元旦春节期间集中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改善农村商品消费环境,切实维护农村市场秩序和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
7.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检查。依据《产品质量法》以及相关规定加强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按照《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督促消防产品销售者建立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得销售应当获得而未获得市场准入资格的消防产品,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8.配合做好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主动参加地方政府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组织的检查和联合执法行动,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元旦春节期间是市场违法违章行为多发期,也是重大安全事件易发期,加强市场监管事关发展、民生和稳定。各工商所要充分认识元旦春节期间节日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早部署、早安排,确保元旦春节期间节日市场监管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严密组织,周密安排。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涉及多个部门,各工商所必须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按照县局的部署,周密安排,积极组织。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工商所要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经营者的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观念,增强社会公众的商品安全和自我防范意识。同时,要加强与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发挥舆论引导、正面宣传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及时曝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各工商所,要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积极防范,认真处置。认真做好节日期间重大商品安全事故的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随时掌握市场动态信息,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一旦发生商品安全突发事件,各级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确保及时有效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