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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流程范文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4208(2010)11-0035-02
近年来,医疗纠纷已经成为公众关注的一大社会热点问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医疗纠纷也在逐年上升。前几年我中心在处理医疗纠纷方面牵扯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一些群体性医疗纠纷事件反复发生,严重干扰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从2008年1月起,我中心尝试应用建立医疗风险教育机制、医疗风险管理手段和医疗风险流程管理来防范医疗纠纷,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现报道如下。
1、应用方法
1.1 建立医疗风险教育机制:医疗活动是高技术、高风险的特殊服务行业,医务人员是医疗活动的直接实施者,也是医疗水平、质量的集中体现者,对其从业人员执行严格的资格准入、后续教育培训制度是必需的。以往中心注重业务知识培训,轻风险教育,因而大多数医务人员的医疗风险观念不强,往往发生了医疗纠纷,医务人员还觉察不到自己的过失行为。为此,我们建立了医疗风险教育机制,让医务人员学习、掌握医疗风险的识别和防范技术,并树立医疗风险意识。具体做法:医疗会议每会必提医疗安全,不断提醒医疗风险;各科室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医疗安全专题会议;医务科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医护人员会议,进行医疗安全教育,通过举例和分析院内外的一些医疗纠纷事件,让大家树立医疗过程中的风险意识,从而自觉防范医疗差错,减少医疗过失。每年两次请律师为医务人员讲课,让职工了解诊疗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养成依法执业的良好习惯。
1.2 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医疗风险是一种在医疗实践中发生的风险,它既具有风险的一般特征,又因为发生在特定的实践活动中,而与特定的环境、心理、职业等因素有关,并且医疗风险极易引发医疗纠纷。以前,中心的管理存在“重质量、轻风险”,“重处理、轻防范”等情况,主要通过医疗质量管理控制风险,且更多地体现为医疗事件的事后管理,很少从风险管理角度去审视。在医疗纠纷事件的过程中,往往扮演“消防员”的角色,疲于应对纠纷的处理。为此,我们建立以下几个风险管理制度。
1.2.1 预防风险制度:医疗风险既有客观性,也有可防范性,只要抓住关键环节,很多医疗风险是可以避免的,从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主要做法有:建立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要求任何科室或个人遇到突发、特殊事件包括急危重患者抢救等均应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后者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处理,防止突发事件演变为纠纷事件。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度、查房制度等医疗核心制度,医务科、护理部每月督查一次,减少医务人员低级错误的发生。建立患者安全管理制度,如防止患者跌倒、坠床,选择性手术审批及术前核对制度等。建立医疗隐患排查机制,每个月由院部行政领导率领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大查房,对全院各科室、部门进行全方位的医疗隐患排查;同时,采取现场办公的方式,对科室反映的问题,即知即改,杜绝非医疗性纠纷事件的发生。
1.2.2 转移风险制度:转移并不是让风险发生的概率减小,而是改变不同主体对风险的分担状况。对于医疗责任风险可以通过执行外院专家会诊、上级医疗机构专家组会诊、转诊到外院等会诊制度转移或分担责任、减少风险。具体做法包括:对一些具备转院条件的危重患者,一律专人护送至上级医院;住院患者1周内、门诊患者就诊3次疗效不佳或不能确诊者一律转上级医院等。减少因医务人员漏诊、误诊、误治而发生医疗纠纷。
1.2.3 控制风险制度:作为医疗单位,发生医疗差错、医疗纠纷是在所难免的。事件发生后,如何应对处置显得尤为重要,处理得当可以缓和医患矛盾,避免事态扩大。我们成立医疗纠纷办公室,在发生医疗纠纷事件后,由专人接待,积极采取应对、补救措施。医院纠纷办在接待投诉后,对事件进行深入的调查分析,患方纯属无理取闹者,坚决拒绝患方的无理要求;对医院确实存在过失行为,患方要求比较合理者,尽快与患方协商解决,以免激化矛盾;对医患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者,引导走行政调解或法律诉讼的解决方式。
1.3 建立风险流程管理:很多医疗差错看起来是某位医护人员个人所致,其实是与没有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关。为此,我们建立了以下流程。
1.3.1 建立重点疾病的诊治流程: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些常见急危重患者如中毒、脑血管意外、心力衰竭、猝死、宫外孕、严重外伤等患者的诊治流程,在急诊科上墙,并装订成册发放给相关医务人员,要求熟练掌握。每半年对相关流程进行模拟演练。
1.3.2 优化服务流程:对患者在本中心的门急诊就诊、住院、行辅助检查等环节进行梳理,对某些流程予以优化,减少医疗安全隐患。
1.4 评价方法:发放各种测评表,了解医务人员的风险意识、法律意识以及患者对中心的满意度等。计算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率、医疗纠纷事件次数、中心门急诊人次数。
2、结 果
我中心自2008年1月-2009年12月,共进行全院性的医疗事件讲评、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12次,其中邀请上海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讲课2次,有效地提高了我中心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医疗风险意识。患者对中心的综合满意度由2年前的70.0%,上升到92.0%。2006-2007医疗纠纷事件发生率为1.12/10000,而2008-2009年医疗纠纷事件发生率为0.17/10000。
3、讨 论
医疗风险是指在医疗过程中的不确定性有害因素直接或间接导致患者伤残或死亡结果的可能性,医者稍有不慎即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目前世界上,尤其是发达国家都很重视医疗风险的防范和管理工作。在我国,医疗风险管理刚刚起步,无论是理论方面还是实践方面都很欠缺。风险管理是通过对风险的鉴别、衡量和分析,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管理方法。我们通过应用风险管理手段来防范医疗纠纷,效果显著。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流程范文2
目的分析某三级医院120例医疗纠纷的现状及原因,并提出防范策略。方法对从2009年到2013年处理的120例医疗纠纷按纠纷原因分类汇总,采用2007版EXCEL进行分析,对医疗纠纷科室分布、年间分布、患者情况、纠纷原因等内容进行描述分析。结果医院外科、内科、骨科、妇产科为医疗纠纷高发科室,共占医疗纠纷发生总数的87.5%,纠纷的发生情况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患者以老年本市人口居多,纠纷原因主要是医疗质量问题、医患沟通告知不足,以及患者医学知识缺乏。结论造成医疗纠纷的原因有患方因素、医方因素和社会因素等。防范和化解医疗纠纷,重点在于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医患沟通,重视医疗告知,拓宽医疗纠纷处理途径,建立完善第三方调解机制。
[关键词]
医院;医疗纠纷;原因;防范策略
2012年1月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陈竺部长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新形势下医患关系的特点,普遍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妥善处理患者投诉,要求社会各方共同努力,促进医患关系在“十二五”期间有较大改善。然而,我国当前的医患关系现状不容乐观,医疗纠纷呈现快速增长势头和日益多样化、复杂化趋势。尤其近两年来,医疗纠纷发生率明显上升,增长幅度超过100%。全国每年医疗纠纷逾百万,仅3成得到解决,70%的医疗纠纷滞留在医院。据中国医师协会第四次医师执业状况调研报告,近一半(48.51%)医疗工作人员对目前的执业环境不满意,而满意比仅为19.02%。中华医学管理学会2005年6-7月对全国270家医院的调查结果显示:73.33%的医院出现过病人殴打、威胁、辱骂院长的情况。由此可知,医疗纠纷是当前社会矛盾在医药卫生领域的集中反映,对医院正常的诊疗秩序和社会的和谐造成了负面影响。医疗纠纷是指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因各种医疗方面的原因导致的患者或其家属(患方)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方)之间发生的矛盾和争议。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民众法制维权意识的提高,对生命和健康重视度大大提高,因而对医疗效果呈现出越来越高的期望和要求,但医疗行为本身所存在的局限性使得医疗救治与结果的巨大落差使得医患双方的矛盾越来越深,医疗纠纷愈演愈烈。本文结合近五年来某医院120例医疗纠纷实例情况,通过分析医疗纠纷的现状,正确认识其成因,探讨防范措施,维护医院和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化。
1资料与方法
1.1资料来源2009-2013年天津市某三级甲等医院登记在册的,已经处理完毕的120例医疗纠纷档案材料。
1.2研究方法按调查的对象、内容,采用2007版EXCEL分类、汇总、整理,对医疗纠纷的发生科室、发生时间和发生原因等内容进行描述性分析。
2结果
2.1医疗纠纷发生科室的分布情况从调查材料的分布范围上看,医疗纠纷发生科室几乎遍布医院所有的临床、辅诊和医技科室。从发生数量上看,主要集中在内科、外科、骨科和妇产科。其中,在120例医疗纠纷中,内科发生医疗纠纷41例(34.2%),外科38例(32%),骨科12例(10%),妇产科14例(11.3%)。具体到每个科室,内科主要发生在心血管内科(9.2%),外科主要发生在普通外科(10%)和心胸外科(10%)。结合不同临床科室医疗纠纷的发生情况来看,医疗纠纷多发的科室均具有医师责任重、技术要求高、紧迫性强、风险性高的特点。
2.2医疗纠纷发生的时间分布、年龄分布、就诊费用来源和居住地分布从医疗纠纷的发生时间来看,2009年的医疗纠纷指的是2009年新发生的纠纷与在此之前发生的未处理完毕的所有医疗纠纷,因而在120例医疗纠纷中占有最大比重。自2010年开始,每年医疗纠纷平均发生率在15%左右,呈现出基本持平、略微上升的趋势。从患者年龄分布来看,医疗纠纷涉及人群中,老年人口居多(51.7%),究其原因,主要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机能随之下降,疾病发生率高,诊疗效果有时难以达到患者预期,从而导致医疗纠纷的发生。从患者的居住地分布情况来看,通过医保分担就诊费用和本市常住的患者居多,该部分患者多文化程度较高、维权意识较强。见表2。
2.3医疗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每例医疗纠纷可能由多个原因造成,本文按主要原因归类统计,众多引发医疗纠纷的原因中,以医方的医疗过错为主(57.5%),主要包括医疗技术水平欠缺、临床经验不足、发生漏诊、误诊,甚至错诊等。而患者及其家属因对医学专业知识的不了解、对医疗行为的不理解,加之医患沟通不足、告知不到位、医生服务态度恶劣,也是引发医疗纠纷的重要原因。
3讨论与建议
造成医疗纠纷的原因有很多,本文将主要从社会因素、患方因素、医方因素3方面进行分析。
3.1医疗资源供需不均衡、医疗保障制度不完善等社会因素为医疗纠纷的发生埋下伏笔在120例医疗纠纷中,以社会环境因素为主引发医疗纠纷的有8例,占6.7%。究其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我国医疗资源供需严重不均衡,且对现有资源的利用亦不均衡。根据《2011年我国卫生事业发展情况简报》显示,2011年,医院医疗服务量增速呈下滑趋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量所占比重略有下降;不同级别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使用率差别悬殊;医疗卫生资源利用和病人就医流向不合理状况无明显改善,仍主要流向城市大医院。其次,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合理。目前很多医院关心更多的是如何扩大规模、提高创收,而对患者的医疗过程和情绪调解不够。对院内感染、病历保存、医疗器材维护等方面的管理缺失,对医务人员的配置、医务人员职业培训方面缺乏合理性和全面性,使得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混乱,运行不成机制,因此容易导致医疗纠纷的发生。
3.2患者维权意识的增强、对诊疗结果的高度期望、与医方的配合不足等患方原因亦成为缓解医疗纠纷的“拦路虎”在120例医疗纠纷中,以患方医学知识缺乏为主要原因的有25例,占20.8%。对此原因的分析如下。首先,患者法律维权意识增强,对诊疗结果期望值过高。随着物质财富的不断积累,人们对健康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因而对诊疗效果怀揣有高度期望。就医中患者会主动采取法律等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要求了解患者病情发展、治疗方案、医疗费用等方面的真实信息。但由于本身对医疗知识的缺乏以及医学信息获取的滞后性,往往难以达成其对医疗行为的充分、完全理解。另一方面,患者自身与医疗行为存在密切联系,良好的诊疗效果的取得需要患者及家属密切配合医务人员的治疗和护理。但往往因患者或家属缺乏基本的医学常识,谎报病情、不遵医嘱或未如实陈述病情,导致医生的判断与真实情况偏离,进而导致误诊或出现意外,引发纠纷。同时,亦存在这样一种现象:个别患者受利益的驱使,借对医疗的不知情而对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进行指责和索赔。
3.3医务人员的医疗过失、医患沟通告知不足等医方因素,成为导致医疗纠纷的最主要原因首先,医务人员存在医疗过失行为,导致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的发生,是导致医疗纠纷的首要原因。本文研究的120例医疗纠纷中,以此为主要原因的有69例,占57.5%。有些医务人员技术水平低、经验不足等客观因素导致误诊或者治疗失误;有些因为压力过大、工作量过大而导致的主观方面对某些疾病的诊疗不到位,亦或因为病历书写不规范、遗嘱不明确等引发医疗事故。其次,医患者之间缺乏沟通,告知不到位,服务态度差,导致医疗纠纷的发生。在120例医疗纠纷中以此为主要原因的有14例,占11.7%。医务人员在进行医疗活动时,缺乏与患者及其家属的沟通,没有向其详细充分说明该疾病本身存在的并发症、自然转规等风险,没有尽到合理的告知义务,使得患者对该疾病没有基本认识,一旦发生意外,很容易造成患者及其家属对医务人员的误解,导致医疗纠纷的发生。
3.4对策和建议
3.4.1加强医院管理,全面提高医疗质量在120例医疗纠纷中,有69例是与医疗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因素有密切关系的。提高服务质量的关键是要转变服务观念,提高医务人员的素质和医疗技术水平。因此,要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养成良好的服务态度;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技术培训,熟练掌握诊疗操作常规;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和考核机制,应用绩效管理来加强医疗安全质量管理,定期进行医疗技术质量的动态分析、评估和跟踪调查。
3.4.2重视医疗告知,加强医患沟通在120例医疗纠纷中,有14例是与医患沟通不足、医方告知不到相关的。我国《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履行医疗告知是医务人员的法定义务,也是患者应得到保障的合法权益。告知过程中,医务人员应注意告知时间、告知地点、告知内容及范围、告知方式、告知语言、告知主体等细节,同时注重替代方案的解释说明,并采用书面语言予以固定。医患沟通是防范医疗纠纷、缓解医患矛盾的重要桥梁,即使是在医疗纠纷过程当中,仍然要重视医患沟通在协商解决医疗纠纷中的重要性。
3.4.3拓宽医疗纠纷处理途径,建立完善第三方调解机制当前我国医疗纠纷的处理途径主要包括医患自行协商、卫生行政部门调解、法院诉讼解决和第三方调解机构调解等四种,其中以第三方调解机构的调解取得了最为显著的成效。在处理医疗纠纷时,应及时告知患者各种处理方式,使其对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充分的了解,做出最恰当的选择。同时,因第三方调解机制本身具有效率高、成本低、方式灵活、调解率高等优势,使之受到医患双方的青睐。因此,医院应完善由第三方调解机构调解的工作流程,使医疗纠纷的处理更加规范化、合理化,并认真配合第三方调解机构的调解工作,使医疗纠纷得到妥善、合理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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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流程范文3
【关键词】 医疗质量;联动; 预警;医患沟通;医疗纠纷;医疗救助
【中图分类号】R19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851(2014)2-0522-02
随着《侵权责任法》的实施,广大群众自我保护、维权意识不断增强 , 群众对医疗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医疗纠纷的发生率迅速攀升,医疗纠纷已成为媒体报道的焦点,群众议论关注的热点,医疗机构管理的难点,我院采取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升技术水平、强化安全检查预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医患沟通、纠纷早期介入沟通调解,纠纷应急处置联动、医疗救助八位一体机制防范处理纠纷取得了一定成效,医院投诉率、医疗纠纷发生率呈逐年下降趋势,医疗纠纷严重程度明显下降,有效地保障了患者的医疗安全,促进了医患关系和谐,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到位
院领导对医疗质量安全工作高度重视,成立医院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由院长亲任委员会主任,业务院长任副主任。将医疗纠纷防范处理与创建“平安医院”、“医疗质量万里行”、“三好一满意”、“抗生素专项整治”活动相结合,由院长和各科主任签订医疗质量安全责任状,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形成了医疗、护理、后勤、保卫、纪检、党群、宣传等各科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扎实推进医疗纠纷防范处理工作。
二 强化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安全保障
医疗质量管理是医院管理的核心,是医院的生命线,医疗水平的高低、优劣直接关系到医院的生存和发展,全院医护人员严格依法执业,医务科对开展的医疗技术进行了全面梳理,实行医疗质量整改、医疗纠纷防控制度,严格按诊疗操作规程标准开展医疗活动[1]。制定完善了《七台河市人民医院目标管理考核细则》、《七台河市人民医院医疗质量量化指标考评细则》、《七台河市人民医院医务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和《七台河市人民医院医务人员执业不良行为实施细则》,按照三甲标准、《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医疗质量万里行”、“三好一满意”、《患者安全评估标准》要求,针对工作中的不足及薄弱环节,责任到人逐条逐项进行落实,不断完善三级质控体系,加大质控考评力度,加强三级查房等各项医疗核心制度、诊疗常规、技术操作流程、单病种质量控制的落实,每月通过全院病历点评对病历质量、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加大检查力度,积极推行医护沟通制度、药品不良反应、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查对制度、手术核查、手术评估制度,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管理。通过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医护人员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提升了医院综合实力。
三 提升技术水平、降低医疗安全风险
医疗是一项高风险行业,医疗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不安全因素。只有“提高职业素质,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才能有效地防范医疗纠纷事故的发生。为进一步提高医护人员基本技能,医务科加强住院医规范化培训及全院“三基”业务学习,通过培训考核提高了医务人员对危、急、重症患者抢救的应急能力,调动了全院医生的学习热情,提升了广大医务人员素质,为医疗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医院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做好“ 三关”,一是人才建设关,大力培养引进学科带头人22名,选派15名医护骨干到法国交流学习,选派42名业务骨干到北京、上海等上级医院进修, 担负科技兴院的重任,二是专科建设关,努力做好重点专科建设,神经外科、重症医学科已进入国家级重点专科行列;三是科研项目关,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缺陷,把“创专科中心、创重点专科、创医院特色”作为发展战略,依靠技术优势吸引患者,做到在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上有新方法,在处理疑难杂症上有新特色,在解决重大危难救治上有新优势,在开展新技术上有新突破,获省新技术应用奖24项,市科技进步103项,开展新技术、新项目278项,形成了“院有特色专科,科有专科优势,人有技术专长”的良好发展氛围。
四 强化安全检查预警,促进医疗安全
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集中梳理、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的医疗纠纷调处排查机制。医务科对医疗各环节实施危机预警评估机制,定期抽检、评估,将不稳定因素分门别类,逐一登记备案,找准疑点、难点问题,将危机因素解决在萌芽中。医护人员认真执行医疗事故预防制度和处理预案,做好“三环三控”,即抓好基础质量、环节质量、终末质量三个环节,做好预先、过程、事后三项控制,健全完善报错纠错机制与体系[2]。医院每季度进行患者安全目标评估,召开医疗安全会议,每年按照《防恐怖、防破坏、防灾害事故、防等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演练2次。加强对重点人群、环节管理,特别是对五种重点人群:危、重、急、群、住院超30天;三类重点对象:重要、知名、特殊;三个重点时间:周末、节日、晚班:三个重点环节:交接班、科室衔接、术前后;六个重点科室:产、骨、外、内、儿、ICU;三类重点药物:过敏、特殊、抗生素药品;十六项核心制度执行加大督查力度,建立事前安全预警和事后安全警示机制,对用药安全、院内感染、传染病管理、病历质控、危急值实时事前预警,对全院历年医疗纠纷进行梳理剖析,邀请院内外学科专家对发生的典型纠纷,以“五个不放过”为核心,组织全院讨论,即病人死亡原因不明不放过;手术失败原因不明不放过;病人投诉不满意原因不明不放过;病人出现并发症原因不明不放过;纠纷处理当事人认识不到位不放过,通过总结工作经验、剖析典型案例事后预警,应用管理学危机原理和PDCA管理循环法建立完善医疗纠纷防范机制,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科室质控,加强针对ICU、急诊、手术室、血液透析室等重点科室监管,把医疗质量管理工作重点从医疗终末质量评价扩展到医疗全过程,针对医疗质量薄弱环节和医疗缺陷,提早介入,及时解决问题。通过医疗安全多视角预防措施,实现了医院安全管理的规范化、流程化,提升了医疗安全管理效率和医院快速反应能力、危机处理能力,提高了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防范意识,有效地保障了患者的医疗安全。
五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安全意识
加强医护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医疗安全防范讲座,对全院十年来发生的医疗纠纷案例进行剖析,请全国知名专家进行《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纠纷防范”、“医患沟通技巧”、《侵权责任法》培训,通过讲座、多学科病例讨论、医疗纠纷案例分析等形式,研究梳理医疗行为中容易出现的并发症、不良事件、医疗风险,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减少医疗差错事故、医疗投诉,通过培训医护人员更新了观念,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我能安全”,变他律为自律,把行动统一到“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价值观上来,把员工和医院的追求紧密联系在一起,使安全管理更趋规范化、人性化、常态化。
六 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医患沟通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之本,更是医院生存发展之基。我院医患纠纷80%是由于沟通缺陷导致,医院针对问题从建立医患沟通日常机制入手,加强医务人员沟通知识培训,要求医护人员与患者沟通时换位思考,讲求沟通技巧,做到一个要求:诚信 、尊重 、同情、耐心;二个技巧:倾听----多听家属说几句 ; 介绍----多对家属说几句;工作中做到 “五心”,即倾听时耐心、观察时细心、处置时专心、沟通时热心、解决问题时诚心;“六不”,即不说服务忌语、不泄露病人隐私、不对病人生冷硬顶,不拖延病人手术时间,不推诿病人,延误病人诊治,从而使医患间相互理解,相互信任,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医院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就诊环境,积极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在门诊四楼增设收款处、药局,通过医院网站、电子屏、宣传栏及时公开科室、专家、诊疗特色、收费标准等信息,各服务窗口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划价交费、检查、取药等候时间。医院大厅、楼层、科室的标识规范、清楚、醒目、易懂、方便患者查找。医院开展 “诚信、规范、零投诉”为主题的活动,对实现患者零投诉、零差错、零事故的科室进行表彰,积极向社会监督员征询意见建议,对《患者意见本》、投诉信箱,投诉电话中各方提出的意见及时整改,对出院患者定期进行回访满意度调查。通过加强医德医风教育,使广大职工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改善医患关系,促进医患和谐,病人满意度达98%以上。
七 纠纷早期介入沟通调解,化解安全风险
医院建立了科学的医患纠纷处置组织体系、程序,完善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认真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告诫谈话制度,设立专人、专室负责投诉管理,对发生的医疗纠纷逐一登记,认真调查讨论,及时答复,对医疗纠纷产生原因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领导和有关科室,内部找出不足,总结经验教训,限期整改,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医务人员素质。确保广大患者话有处说、怨有处诉、难有处解、事有处办。鼓励医务人员报告不良事件及异常信息,加大高龄患者围手术期风险评估,开展高危诊疗技术准入管理,针对不良事件及医疗投诉,医务科高度重视,以公正立场,提早介入,全力采取补救措施,积极沟通调解处理,加大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将纠纷处理关口前移,努力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纠纷进一步激化。通过人文沟通化解投诉,避免纠纷26例,修补了医患裂痕,重建和谐医患关系。
八 纠纷应急处置联动,营造医疗安全环境
医疗纠纷危机事件以急诊、手术科室、儿科、产科的急诊、危重患者多见,原因多见于医患沟通缺陷、诊断不清、误诊误治、诊疗中发生不可避免的并发症、医疗意外所致的突然死亡或严重后遗症。医院制定规范了医疗纠纷危机应对的投诉受理、逐级报告、警方介入、媒体接待、尸体移送、证据保全及与患方沟通等程序的操作细则,建立健全了纠纷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医院内部建立纠纷危机处理、持续运行督导小组,在纠纷危机发生时各小组互相配合,在保障医院正常运行前提下,防止事态扩大,妥善处理危机。对外联合公安、医疗调解、法院建立医疗纠纷危机联动机制,经评估将要升级的纠纷充分发挥警民联动作用,为确保纠纷危机事件“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与市医调解办联动采取医疗调解办“事前参与”、“个案委托”等务实、灵活处置形式,早期及时介入,充分发挥调解人员的特长和优势,展开对纠纷危机事件的全面调查、调解,使得事态及时得到控制。市医调办作为“第三方”中立性机构,可以减少医患间直接冲突,以“第三方”身份介入参与调解医疗纠纷,既可以架设医患双方沟通的平台,又可以铺就医患双方的“缓冲区”,把医疗纠纷从院内冲突转移到院外调解,保障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调解结果可作为保险公司赔付及司法机构审判的依据;百姓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结果更加信服,减少了司法诉讼成本,同时医院健全医疗责任保险风险分担机制,实施全员医疗保险,为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全年通过市医调办调解处理医疗纠纷16起,保障了医患双方权益。
医院设立医疗纠纷危机管理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媒体反馈院方积极处理医患纠纷的决心与进展,努力消除危机,维护医患双方正当权益与医院品牌。
八 医疗救助绿色通道,保障医疗安全
大医精诚 大爱无疆,为充分体现人道主义和救死扶伤精神,我院对危、急重无主病人开辟救助“绿色通道”, 实行先抢救,后付费;确保危重无主患者在抢救、检查、治疗过程中无缝衔接,为其安排护工、提供三餐,几年来我院为无主病人垫资共近265万元,救助无主病人400余人次,获得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和社会各界的好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半世风雨沧桑路,几代精医济世人。近年来我院医疗纠纷稳步下降,医疗投诉率由2010 年的0.28%下降到2013 年的0.118%,平均每年下降0.16% 左右,医疗纠纷发生率由2010 年的0.049%下降到2013 年的0.038%,平均每年下降0.011% 左右,基本杜绝了前些年抢、砸、堵、闹等严重影响医院秩序的重大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医疗纠纷的减少,使医务人员有了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投入到医疗质量改进、技术提升和医疗服务中,有效地保障了患者的医疗安全,促进了医患关系和谐,医院美誉度逐年提升,医院年均门急量逐年以15%的速度递增,住院率增幅10% 以上,医院先后荣获了首批“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全国百佳放心示范医院”、“全省十佳平安医院”等荣誉称号。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多措并举,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继续深入开展医疗纠纷排查处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医疗安全防控工作机制,做到在诊疗规范上突出一个“严”字,消除安全隐患突出一个“早”字,处理纠纷突出一个“和”字,努力营造和谐、安全的医疗环境,为广大患者健康保驾护航!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流程范文4
关键词:助产护理;安全隐患;医疗纠纷;防范管理;措施对策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与精神文明的进步,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于医疗卫生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面对医疗活动过程中的维权意识也日益增强,直接导致了医疗环境发生了变化,医疗护理纠纷也呈现出逐步上升的趋势。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各医院及各个科室中,发生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概率最大的科室是产科。与其他科室的护理工作相比,助产护理工作量大,面临的风险更大,助产士不仅脑力和体力要付出很多,整个工作中精神与心理都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安全隐患无处不在,一旦处理稍有不当,便会引发护患矛盾,甚至产生医疗纠纷或发生不良事件。本文从医疗纠纷的角度分析与讨论助产护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对策。
1助产护理发生医疗纠纷的原因
1.1助产人员工作态度欠佳
助产护理工作存在的一些不规范行为,有的甚至是违反相关规定,对产妇及新生儿关注度不够,使产妇家属产生怀疑、不满等情绪,从而导致医疗纠纷的发生,如交接班不规范、对特殊病情未进行详尽交代、对产妇的不良情况未引起足够重视、不能及时进行观察与评定等。
1.2助产人员业务技术欠佳
在分娩过程中,助产人员对产妇的情况估计不足,发生意外事件时处理慌张。对新生儿查体草率、不到位,一些临床常见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如新生儿锁骨骨折等,未能在第一时间通过查体发现,导致耽误病情,引起家长及家属的不满。
1.3缺乏服务技巧,与护患沟通欠佳
助产人员对沟通技巧的掌握不够,未能与产妇及家属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导致医疗纠纷的发生。比如,产妇分娩前,对分娩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告知不到位,一旦出现问题,产妇家属便会产生极大的不满情绪。对新生儿可能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未能及时告知婴儿家属,导致不必要的医疗纠纷发生。部分助产人员对产妇及产妇家属态度冷淡、生硬,对其提出的问题表现出不主动、不耐烦,直接导致产妇与产妇家属的不满情绪,从而导致医疗纠纷发生。
2助产护理发生纠纷的因素
2.1护理管理和操作制度不完善
医院关于助产护理工作相关的管理以及操作制度不完善,直接导致助产士的各项护理操作与行为规范无据可依,而出现各种各样的不良操作习惯,甚至是错误的护理行为,导致助产护理的质量得不到提高。除此之外,一些相关的医疗文书如产程记录单、产时记录、新生儿记录等存在不完整、不规范的情况,这些都为医疗纠纷的发生埋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一些助产人员执行医嘱不严,对药物的管理与使用混乱,经常违反操作常规,未能细致、周到地观察产妇的情况和新生儿的情况,导致未能及时发现产妇与新生儿的不正常反应,未能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导致延误了病情,错失了治疗的最佳时期,产生了不良的后果,促使了医疗纠纷的发生。此外,医院相关管理部门对护理管理、护理操作及相关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不够,奖惩机制不完善,导致助产护理工作的不规范。
2.2助产人员自身素质因素
一些助产人员在临床实践操作过程中,不重视护理常规,存在违反常规操作的行为,导致未能及时发现产妇与新生儿的一些问题,产生了恶劣的不良后果,引发医疗纠纷。一些待产产妇在接产时,恰逢助产人员工作繁忙,而未能及时对产妇开展详尽的分娩知识的宣教,没有帮助产妇减轻阵痛,没有及时将产妇的情况回馈给家属,甚至表现出了冷漠、不耐烦的态度,导致产妇以及产妇家属对助产人员的医疗服务态度产生了强烈的不满,最终导致医疗纠纷的发生。一些助产人员法制观念淡薄,未能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同时,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对医疗纠纷的认识程度不够,重视不足,没有真正认识到医疗纠纷的危害性。对一些潜在的法律问题和医疗风险认识欠缺,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2.3助产护理工作性质与社会因素
产科工作具有特殊性,周转率偏高、产妇病情复杂、疾病变化快、治疗预后难以判断、产妇及家属对治疗期望值较高等,都为助产护理埋下了安全隐患,在整个助产过程中稍有不慎或疏忽就易发生医疗事故,引起医疗纠纷。由于人们对助产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每个家庭对产妇与新生儿的关注度也非常高,潜意识里不允许任何意外事件发生,这给助产人员带来了极大的工作压力。加之助产护理工作量大、高度紧张,使助产人员极易产生疲劳、倦怠等情绪,从而降低工作积极性,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埋下了安全隐患。
3助产护理安全隐患与防范对策
3.1建立健全各项护理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助产护理的管理制度,包括交接班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及各项日常护理操作常规流程与制度等。在助产护理中,任何操作都必须严格按照常规进行。助产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执行各项检查与护理,如听胎心音、观察宫缩情况、评估产程进展等。护士长及科室、医院的管理人员要随时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检查中要重视潜在危险因素的排查,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要严密督查,对易出现问题的时间、仪器和操作等实行预防性监督。
3.2提高助产人员的自身素质
助产人员要正确、充分地认识自己的职责,正确看待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充分认识自己职业的特殊性,自觉、主动地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除了准确掌握基础理论知识以外,还要不断地积累临床护理经验和临床操作技能经验,以确保能够及时发现产妇及新生儿的问题,及时做出正确的判断,果断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给予恰当、及时的治疗,有条不紊地配合临床医师完成临床工作,从根本上有效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理论知识的学习可以通过自学或者科室组织相关知识的专题讲座等形式,来督促临床工作助产人员学习,夯实基础。提高护理助产技术方面,可以让有经验的、高年资的助产士来介绍助产技巧、传授助产技术,在工作中进行带教,帮助低年资的助产士快速掌握相关的临床实践操作技术。此外,还可以通过外出进修等形式,来增加各医院之间的相关切磋,共同提高助产水平,共同提高助产护理工作的质量。
3.3加强社会宣教,建立良好护患关系对于入院产妇,一定进行详细的宣教工作,产妇家属也要适当参加宣教活动,使其对整个产程有粗略的认识,对生产过程中的风险要介绍清楚,以免出现意外情况时,产生医疗纠纷。同时,可通过社区和医院的宣传栏等介绍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以及分娩知识、产程中的意外和产后的正确护理等,建立和谐的护患关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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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周燕.连续性助产护理的现状与发展[J].中医药管理杂志,2015,23(24):1-2.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流程范文5
关键词:急诊 护理 风险 防范
【中图分类号】R47【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8-1879(2012)01-0119-01
医院急诊是抢救危、急、重病人的重要阵地,也是医患纠纷的易发场所,护理人员稍有不慎就可引发医患纠纷。
通常,医疗纠纷的发生总是牵扯到护理问题。因此,急诊科护士必须改善服务观念,提高服务质量,爱岗敬业,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提高必要的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护理纠纷事件的发生。
护理工作中,护理风险所指为病人在接受护理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件,直接表现于护患之间的护理纠纷和患者投诉上。急诊工作是医疗工作的最前线,所要面对的是一些病情危重、病情变化快的病人,通常工作任务重、应急性强,具有高风险。而护士作为患者最直接面对的医疗工作人员,也就成为引发护理风险的重要因素。
急诊是医院的窗口,也是综合性的科室,由于急诊医疗的突发性、紧迫性、复杂性和不可预测性等等因素,每日要接触的又是大量的各种不同的急诊患者,任务繁重,因此是病人及其家属与医护人员最易发生矛盾和纠纷的场所。医疗与护理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在医疗纠纷中常常牵涉到护理问题,要减少与护理相关的医疗纠纷,最根本的对策是要提高急诊护理防范意识,预防纠纷发生。
医疗纠纷的形成过程通常分为三个阶段,开始表现为病人或家属对医务人员不理解,缺乏信赖与好感;其次发展为对医务人员反感,开始找医院的毛病;最后引发医疗纠纷的直接冲突和患者投诉事件。
避免和减少医疗纠纷的根本对策在于预防,预防关键为开始接触患者时的护理意识上,贯穿其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就是护理工作,提高护理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与医护质量,采用具体有效的预防措施,加强与病人的沟通,及时排解患者的困难,减轻患者精神上的压力,就可尽量避免护患矛盾的发生。
1 护理纠纷容易引发的相关因素
1.1 护理人员的服务意识不强,缺乏责任心、同情心。护理作为一项特殊的服务性行业,要求护理工作者应具有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急诊病人通常发病急、病情重,病人和家属通常会感到恐惧、紧张,如果护理工作者缺乏足够的责任与同情之心,服务上不主动、不准确,缺乏耐心听取和回答病人及家属的疑问,不能设身处地地为患者考虑,常会导致病人的不信任与家属的不满而引发护理纠纷。
1.2 欠缺专业理论和操作技能,或不能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随着病人就医期望值增高,急诊室愈来愈呈现出紧张、快节奏、复杂化的工作局面,因此,护士工作面对着临床工作经验、专业理论知识面、护理操作技能等整体素质上的更高要求,急诊病人病情复杂多变,如果观察病人不细致不及时发现病情变化而延误抢救,或在抢救病人时操作失误,仪器使用不熟练都会导致差错,引发医疗事故,影响抢救成功率,对病人的安全构成威胁,直接引发护患纠纷。在临床救护治疗操作中,医院有着各项规章制度同操作规程,需要护理人员逐项遵守并执行,如果落实不到位或违反相关操作规程,都会造成不良后果,形成安全隐患,导致医患纠纷。
1.3 护理人员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为医务人员提供了自我保护的法律,同时也增添了医务人员的执业风险,尤其对护理工作更是进一步提出要求,护理文书在法律上成了证据资料。急诊室在抢救病人时多为口头医嘱,多数急诊记录是事后补记,如果对医疗文件重要性认识不足,不认真执行护理文书书写规范,对重要的病情变化未能及时记录,都将造成医疗纠纷处理中医方的被动地位,无法提供对自己的有利证据。
1.4 未能有效掌握护患沟通技巧,未及时履行风险告知义务急诊。病人的病情具有突发性与不可预见性,除了要在本科抢救外还承担着转运病人的检查、住院等重要任务,在这个过程中如某个环节略有疏忽或在病情变化时处理不当将直接威胁病人生命。
如果缺乏沟通技巧,会造成患者及家属的误会,对风险较大的技术操作及病人在转运检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未及时告知,一旦出现意外情况,极易引起护患纠纷。
2 加强有效措施,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2.1 提高防范意识,强化法制观念。急诊护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国家有关医疗法律法规的学习,明确知道病人和医务人员各自的权利,深刻认识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或会引发的法律问题,从而掌握识别风险,提高风险预见性,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2.2 加强服务意识,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范。护理人员要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培养个人良好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应具有奉献精神和敬业精神,树立起“病人第一,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的服务理念,强化“急诊”观念,急病人所急,在就诊、检查、抢救等环节上快速有序,主动积极,减少因欠缺服务意识而引发的护理纠纷。
2.3 高度掌握护患沟通技能,落实事先告知患者制度。在护理过程中尊重病人的权利,善于与不同层次、不同性格的病人有效沟通,取得病人的信任和配合。特别是病情变化快的患者,要使用患者和家属易懂的语言严格落实事先告知制度,尽可能向病人及家属说明护理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意外、注意事项及处理方法,让病人有一定的思想准备,主动承担风险和义务,才能减少护患矛盾。
2.4 提高业务技能,加强业务学习。护士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新理念,加强培训,采用晨会提问、护理实践、定期考试等各个方式培养护士处理问题的综合能力,要求护理人员不仅能熟练掌握各种抢救仪器的使用,同时在急救技术操作上更加规范化,只有提高自身医疗技术,才可能从根本上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
2.5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护理文书书写的规范化。护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可在工作中随意贪图方便或急乱求简,违反规章制度。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流程范文6
针对当前医患关系紧张、医患矛盾突出的现状,2012年4月30日卫生部、公安部联合了《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今后,医闹、号贩将受治安处罚甚至被究刑责。“我们很害怕病人家属来‘闹’。”这是我们这些从事医政管理、负责医疗纠纷处理人员最大的心病之一。
医疗纠纷是一个世界性问题。不仅中国等发展中国家有,日、美等发达国家同样存在,不过近十几年在我国尤为突出,成为棘手和普遍的社会问题,成因与发达国家不尽相同。美国医学研究所的报告透露,美国每年约有9.8万人死于可预防的医疗差错,远超过工伤交通事故和艾滋病死亡人数,造成经济损失高达290亿美元,但患者很少选择暴力解决医患矛盾,因为法律是解决纠纷的最好途径。但在我国本人认为,刑责治“医闹”不但保障不了医院、医生安全,还可能让医患关系更为恶化。原因并不复杂。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解决医疗纠纷:一是患者和医院之间协商解决,二是患者将纠纷提交到卫生行政机关调解处理,三是患者诉诸司法渠道。在这三种处理方式中,由于医疗工作的专业性和信息的不对称性、医院与上级卫生行政机构之间的利益纽带关系,以及患者诉诸司法渠道时所面临的取证难、鉴定机构的公正性存疑和医疗事故赔偿标准较低等原因,患者始终处于医患关系和利益博弈格局中的弱势地位。而人们对解决纠纷的态度是一种典型的实用主义逻辑——哪一种方式更有效用,成本更低,更便利,更快捷,就选择哪一种。是否采取诉讼方式,取决于不同维权方式的收益、成本、效率等方面的比较——不少患者在面临医患纠纷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通过医闹来引起重视也实属不得已为之的自救行为。
当医闹尚属个案的时候,需要反思的首先是医院;当医闹变成普遍现象的时候,需要反思的才是法律、制度。某种程度上说,“医闹”的出现,源自患者家属的需求,而“医闹”的兴起,则表明原有的权利保障渠道已失效,不能有效保证患者家属求偿权。所以,指望刑责治医闹是一厢情愿的。根治“医闹”,不仅需要法律,还需要社会各种力量去努力、去维护。
首先,要严格依法行医,建立多种形式的医患沟通渠道。俗话说:“医者不可不仁慈,不仁慈则招非。病者不可猜鄙,猜鄙则招祸。”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本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工作制度和诊疗技术规范,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流程,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切实保障医疗安全,让患者和家属放心和满意。同时努力增进医患沟通,切实尊重患者和家属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同意权,与患者和家属多做沟通、解释方面的服务。一旦有“纠纷”发生时除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在第一时间引导、交流、沟通,告知患者家属正常处理的程序,积极预防化解医患矛盾。如果患者和家属不闹,“职业医闹”也就失去了生存的土壤。
其次,建立公平独立的第三方调解处理体系,减少医患纠纷处理的复杂性。但必须注意,该第三方处理机构一定不能是任何一级的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也不应隶属于某一级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该第三方处理机构的运营成本可考虑纳入到政府的预算中。该第三方处理机构也可利用典型案例和医疗过失因果分析的统计数据向政府或医疗机构提供一定量的有偿服务来弥补经费的不足,差额部分由政府补助。如提供一定量的培训或出售医疗纠纷的分析报告等。
第三,完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建立强制性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以商业保险模式,规定医疗执业责任保险由医疗机构固定保费和医生个人风险储金两部分组成,将保险赔偿责任与医师挂钩。对医疗损害的赔偿由保险公司受理,不再与医院及医务人员发生直接关系,由独立的第三方处理机构评析是否存在赔偿责任和金额,保险公司负责赔偿。1899年,美国就出现了医疗责任保险公司,投保的医生每年交纳一定金额的保险费,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由独立医疗评审与监督委员会负责医疗事故鉴定,由保险公司负责处理赔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