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分析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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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分析

金融资产分析范文1

在新型会计准则要求之下,与公允价值相关金融资产计量通常涉及到公允价值的计量和相关性变动量,并将其归纳在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总值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类型当中。这两种不同类型在会计的处理上所产生的最大差异在于:前者所涉及的公允价值的有效变动一般计算在当期损益当中,明显体现其资产负债表面现象之下的相关收益;后者能够计入所有相关人员的权益,有效体现其中收入费用价值观的有关收益。笔者主要对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盈余管理以及综合收益进行分析,旨在为促进金融资产的有效管理提供帮助。

关键词:

金融资产;综合收益;盈余管理

收入费用观念在有效确定收益的情况下,不能以显示的资产或负债等作为其有效标准,应运用应计和递延等相关会计程序进行运用,促使其收益的数据具有较大程度上的主观性。我国的相关财政部门已经颁发上市和非上市公司关于执行会计准则相关政策,对于其中相关的所有者权益进行相关调整,并要求在附注当中明确展示其不同项目的统一格式。综合性收益指的是相关会计主体在某个期间和非业主实现交易等所引发的权益变动情况。

一、提出假设

国外相关专家和学者根据国外上市公司的有关数据得出,综合性收益和公司股票价格以及股票的回报率之间的相互关系相对净利率与之的关系更为明显。在利润表格发生改制之后,其中的综合收益绕过相关的利润表格,并将相关资产负债表格当中涉及且未实现的收益项目进行集中收集,由信息的使用方提供更加全面的数据。因此,报表相关的使用人员需要运用综合收益相关政策和规定,促使股票的价格随之发生变化。但是,如果企业在之前所选择运用的相关会计政策存在盈余管理的一定动机,在首次披露综合收益相关信息的过程中,净利润与综合收益之间的偏差相对拉大。企业外部环境发生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会直接影响其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直接体现在其他不同类型的综合收益当中。企业管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偏向通过一些持有可供于出售的相关金融资产展开企业内部的盈余管理。主要原因在于,对于交易性质的金融资产来说,企业内部的管理人员对于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对于其利润的影响在控制能力上较强。首先,其能够防止其在持有时期内产生公允价值变化影响企业利润的情况。其次,其能够在需要的情况下运用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来影响企业的经营利润。但是,我国相关法规规定企业必须在其综合收益当中明确反应其可供出售的资产处在持有期间内受到的公允价值变化的影响。因此,不管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是否持有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在当期范围内出现的公允价值的变化都可能反应在其利润表格当中,进而明显干扰报表使用人员的有关决策。笔者根据2009年结合其他不同综合收益水平所体现的不同盈余管理的动机,提出以下两种假设:第一,综合收益对报表使用方运用相关决策产生影响;第二,2009年中其他类型的综合收益和往年年度的盈余管理情况有关联。

二、设计部分

(一)盈余管理水平的测试

要想验证上文所述的两个不同假设,需要对相关企业盈余管理的水平进行测试。分别抽取我国市场和美国市场中盈余管理计量的相关模型进行有效验证,发现其中以行业分类为基础的横截面修正模型能够对公司的盈余管理水平进行更为准确的验证,这同样是本文检验所用方式。

(二)验证模型

投资方正常情况下对于信息的反应一般以证券股票价格发生的变化为准。笔者运用累计超额回报的CAR来作为其市场反应的有效变量,进而研究公司相关的账面价值以及净利润等对于公司股票价格所产生的影响。

(三)数据样本

笔者运用2007年至2009年间所涵盖的所有样本数据,但不包含一些金融类型以及部分数据出现流失等的上市公司,所有数据的提取来自于CSMAR数据库。

三、数据剖析

(一)统计描述

在所有研究样本中,每股不同的综合性收益平均数值是0.06571,表明相关涉及的公司其他方面的综合收益相对净利润高。另外,公司不仅具有向上型的盈余管理,还存在向下的盈余管理,但是向上部分比向下部分管理程度大。另外,对于大多数具备两种类型金融资产的企业来说,其可供出售的相关金额资产在两种类型的金融资产中占据大于0.5的比重。

(二)结果阐述

如果企业相关的每股其他综合性收益越大,那么其综合收益值可能直接影响股东的有效决策。除此之外,公司所得到的累积超额回报和每股所得的净利润呈现正相关的关系,但是和其中每股净资产呈现负相关的关系。在2007年至2008年间,在同等条件下,企业所持有的两类不同金融资产在总资产当中所占据比重和其实际持有的金融资产划分作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额之间呈现正比例关系,但是这种情况在2009年呈现开始减弱的情况。

四、结束语

通过以上论述得知,企业管理人员实际将金融资产有效划分成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在动机上相对更小。笔者主要研究公司披露年报当中其他类型综合收益能够影响股东各项经济决策,并最后得出两类不同资产在总体资产中所占的比重和其持有金融资产划分的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呈现一定的比例关系,以期为推动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借鉴。

作者:戴科文 单位:湖南省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

参考文献:

[1]邓成.金融资产分类问题的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4

[2]朱梦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呈报的实证研究[D].河南大学,2014

[3]李朝阳.基于中国商业银行盈余管理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修订研究[D].湖南大学,2014

金融资产分析范文2

关键词:金融资产转移 会计准则 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转移及其涉及的终止确认是会计实务中的一个难点。随着资产证券化、信托、债券买断式回购等企业结构化融资交易创新步伐的加快,金融资产转移所涉及的会计问题显得十分突出。金融资产转移的情形非常复杂,比如资产证券化、债券买断式回购、带追索权的应收账款出售、保理、质押借款、债券互换、证券借贷等,都属于金融资产转移范畴。金融资产转移涉及的最核心会计问题实质上是金融资产转移所导致的终止确认问题。

总结相关材料,豪不夸张地说,《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是一个新交易时代下的会计新天地的缩影。它将引领中国金融业会计走出国门、走向国际市场。新旧准则对比变化如下:

一、填补了国内空白,规范了相关核算

我国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缺乏对金融资产转移相应的会计规范指引,金融资产转移过程中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如何确认,如何就相应的权力和义务纳入报表的会计处理问题困扰着企业,这使得企业无法就资产转移涉及的风险有明确地认识,更不能全方位控制可能产生的风险。《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主要就金融资产(含单项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和计量进行规范。《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出台为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处理提供了依据,也为金融资产衍生创新产品的定价提供了支持,必将推动我国金融机构业务改革,防范企业金融风险,实现我国会计准则在金融会计领域方面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全面接轨。

二、遵循了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更加注重交易实质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对买断式回购卖出债券业务的处理更加注重转移交易的实质,在附回购协议的债券出售中,对于回购债券与售出债券相同、回购价格固定或在售价加上合理回报的买断式回购,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不应视为终止确认(卖出),因为买断式回购的正回购方仍然保留着与债券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在约定的时间内要履行合同购回已卖出的债券,债券所有权没有发生实质性的转移。因此,这使买断式回购业务有章可循。

三、对信贷资产证券化会计处理做出了较完善的规定

资产证券化是二十世纪金融领域中最重要的一项金融创新,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美国兴起以来,迅速向全球扩展。由此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是当今国际资本市场中发展最快、最具活力的金融产品。资产证券化不仅给金融业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也给会计提出了问题。中国人民银行2005年3月宣布,经国务院批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资产证券化需要会计处理相应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金融资产转移的相关规定,采用金融合成分析法对金融资产的转让加以确认。金融合成分析法的核心在于控制权决定资产的归属,而且承认金融资产和负债能分割成不同的组成部分。根据金融合成分析法,对一项资产转让交易是否进行销售的会计处理,取决于转让者是否放弃了对该资产的控制权,而是取决于交易的形式。一项转让者失去控制权的金融资产转让(全部或部分)应确认为销售。此次《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对资产证券化的确认采用金融合成分析法更能体现会计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这种方法是在传统会计模式上的一大进步。因为对一项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不能只看交易的形式,而更应该注重业务交易的实质。

四、形式更为独立和合理

金融资产分析范文3

关键词:保险;储蓄;家庭金融资产

伴随着与城镇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就业、住房、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社会制度的深化改革,在中国,家庭金融资产的概念正逐步完善。除了传统的储蓄之外,证券、房地产等各种类型的投资产品近年来发展迅速。然而,在欧美早已成为家庭必需品的保险产品,在中国家庭的普及却阻碍重重。如何加强中国家庭金融资产结构的调整,将潜在的保险需求向现实的保险需求转化,探讨家庭金融资产与保险消费需求之间的相互关系显得很有必要。

一、保险产品的金融资产特性

关于保险的性质,国内外学术界至今争论不休,主要分歧在于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是否具有共同性质的问

题。日本学者园乾治教授就以此为界,把近代保险学理论归纳为“损失说”、“非损失说”和介于二者之间的“二元说”。三种理论分别指出保险具有损失补偿、共同分担和储蓄、补偿二者择一的性质。然而,这些讨论由于一直纠结于保险的物质形式而难以盖棺定论。其实,无论保险的对象是财产还是人身,在家庭的范畴下剥开保险的外在形式,所有的保险都具有鲜明的金融资产特性。

家庭金融资产,简单说,就是家庭所拥有的各种金融产品或金融工具。当今的家庭金融资产种类繁多,既有现金、存款、信托等传统意义上的金融产品,也有股票、债券、保险等现代意义上的金融产品。

保险之所以被视为家庭金融资产的组成部分,其主要原因是,现代保险不仅具有风险保护功能,还同时具有储蓄、投资等功能。以人寿保险产品为例,保险可以分为有形保险商品(疾病住院、子女教育、退休养老等)、引申保险商品(促销赠品、售后服务等)和核心保险商品三个层次。不同的保险层次区分反映不同的保险内容,不同的保险内容反映不同的保险本质,其中最能反映保险本质内容的是核心保险商品。在一定意义上说,保险所具有的投资工具功能和保险能够显示保险购买者的经济实力、社会地位、社会责任与爱心等特征,是现代保险的本质所在。正因为如此,保险不只是家庭金融的组成部分,而且能够成为其他家庭金融产品的“代言品”。

二、保险产品与中国家庭金融资产构成

近年来,中国居民家庭金融资产大量增加,尤其是城镇居民。从1984年到2005年的20年间,城镇居民户均金融资产增长显著。截至2005年底,中国居民金融资产余额总量达到20.65万亿元,比1978年的376亿元增加了554.8倍,扣除物价因素,年均增长速度高达19.3%。(表1)

家庭金融资产数量增长的同时必然伴随着家庭金融资产的结构调整。这不仅是因为在家庭金融资产数量变大的同时,出现了新的家庭消费需求,同时也是为了进行家庭理财,提高家庭金融资产使用效率的需要。从表2可以看出,1984年之前,我国居民金融资产结构相对较为单一,主要是居民储蓄存款和现金两种,证券也基本上都是有“金边债券”之称的政府债券。但进入20世纪九十年代,特别是近十年来,随着证券市场、保险市场等的兴起,居民金融资产结构已由单一化逐步趋于多样化。有价证券、保险的占比逐渐增加,尤其是保险准备金,增长速度惊人。(表2)

1985~2005年中国保险业实现了年均30%左右的增长速度。以保费收入指标为衡量标准,保险需求总量从1985年的4.6亿元上升至2005年的4,927.34亿元,保险深度由0.1%上升至2.7%,保险密度由0.47元上升至375.64元。从某种意义上说,家庭金融资产的变化与保险发展特别是人寿保险的发展存在着密切的关联性。家庭金融资产的增加刺激了保险消费需求的增加,促进了保险业的发展,保险的发展也反过来推进了中国家庭金融资产结构的多样化进程。

三、国内外家庭金融资产构成中保险产品差异分析

表面的繁荣不能掩盖事实的尴尬。在保险占家庭金融资产的份额快速增长的同时,也暴露出中国居民的有效保险需求不足,保险使用率偏低等问题。保险使用率通常用保险渗透率和投保率等指标来表示。有资料显示,中国城镇的保险渗透率大部分在30%以下;保险投保率特别是长期人身保险的投保率,还不足10%。与世界平均水平80%的投保率相比,指数偏低;与国民经济增长和民众生活的保险消费需要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根据前几年中国保险消费市场的一个抽样调查,在被访家庭中,49%的家庭仅拥有社会保险;4%的家庭仅拥有商业保险;19%的家庭同时拥有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另有28%的家庭既没有社会保险,也没有商业保险。这从另外一个侧面反映出,在家庭金融资产增长的同时,作为家庭金融资产重要组成部分的保险并没有得到同步增长,保险在家庭金融资产中还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

究竟一个家庭的金融资产如何分配才是合理的?保险又应该在其中扮演一个怎样的角色?在寻找问题答案的时候,不妨先看看美国和日本的数据。2005年同期的日本居民金融资产构成中,存款和现金的占比比中国低16.5%,有价证券的占比比中国高10.5%,保险资产所占的比重则高达15.5%;美国居民金融资产的构成中,各项存款、现金以及证券所占的比重约为15.7%和52.1%,分别是居民金融资产中占比最低和最高的项目,而居民对保险资产的持有量则高达30.8%。

为了更好地和中国当前的情况对比,考察这两个国家的人均GDP达到l,000美元和3,000美元前后家庭金融资产的构成对我们更有参考价值。(图1、图2)1966~1973年日本完成人均GDP1,000美元到30,00美元的飞跃仅用时7年。从图1可以看出,安全资产在日本家庭金融资产中的比例一直稳定在60%左右;保险和退休金等家庭金融资产在整个家庭金融资产中的比重呈逐渐上升趋势,达到20%以上,领先于债券和风险资产等其他家庭金融资产;而美国的人均GDP早在1942年就达到了l,000美元,又用了大约20年的时间,于1962年实现了人均GDP3,000美元的跨越。在这个时期,美国的家庭金融资产构成变化较大。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其安全资产在家庭金融资产中一直占据20%左右的份额,但进入八十年代以后,安全资产在家庭金融资产中的比例开始下降。风险资产的变动也出现过类似的情况,只有保险和退休金等家庭金融资产在整个家庭金融资产中的比例稳步上升,超过30%。

纵观两个国家居民家庭金融资产构成的变化及其特点,可以得出一个简单结论,那就是:随着家庭金融资产总量的不断增加,安全资产等家庭金融资产在整个家庭金融资产中的比重不断下降;保险和退休金等家庭金融资产在整个家庭金融资产中的比重则逐步上升。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保险能够在家庭金融资产中成为其他安全资产的“替代品”。

虽然中国的家庭金融资产种类也在朝向多样化发展,但对比美国和日本的数据,在经济发展相同的阶段,中国家庭金融资产结构却没有产生相似的变化。2007年中国人均GDP为2,456美元。可根据国家统计局《城市家庭财产调查报告》的统计,在中国居民户均拥有的人民币和外币金融资产中,储蓄存款所占比重分别高达69.4%和96.45%,以绝对优势排在首位。中国人民银行对全国城镇储户问卷调查的结果同样显示,2003~2004年期间,认为“更多储蓄”最合算的居民占比高于30%;2005~2006年初,该比率受加息的持续影响,已经增长到40%左右;即使在股市较为红火的情况下,2007年第一季度居民拥有的最主要的金融资产仍为储蓄存款。

中国家庭将大量的金融资产主要用于银行储蓄,相应的,花费在保险和其他金融消费的家庭金融资产比例就很难提高。如此一来,发挥保险在安全资产中的作用,并以此拉动家庭保险需求,促进家庭保险业的发展就无从谈起了。

转贴于

四、影响中国家庭保险产品购买因素分析

(一)实证检验。家庭保险的发展不完全等同于保险业的发展。影响中国家庭保险深入发展的因素也是具有其自身特点的。除了高储蓄率之外,收入、其他金融资产的投资都有可能会影响家庭对保险产品的投入。

通过一个简单的实证检验来说明,如表3。表3是检验数据,检验区间是从有我国有保险数据统计以来的1985~2006年,因变量为保费。由于在这里考察的是家庭保险,所以数据是由财产保险中的家庭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两个部分相加而得,自变量分别为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城镇居民储蓄余额(亿元)以及有价证券余额(亿元)。选择城镇居民的数据主要是由于农村居民目前购买保险的比例还很小,不具有代表性。数据来源于1996~2007年中国统计年鉴以及1986~2006中国金融年鉴。(表3)

首先对数据做散点图处理,看它们之间是否存在线性或是非线性的关系,以利于进一步的分析研究。通过散点图可以看出,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保费之间存在很强的线性关系,储蓄余额和保费之间存在半对数关系,而有价证券与保费之间的关系则并不明确。(图3)

对于这个存在非线性关系的非线性模型,不妨先假设其表达式为:

INSi=c(1)+c(2)INCi+c(3)lnDEPi+c(4)f(SECi)+μi

很明显,这是一个时间序列模型,所以对保费以及其余三个影响参数的时间序列的平稳性进行检验,分别得到时间序列图,如图4所示。(图4)

从时间序列图初步可以判断,除了有价证券这一序列之外,其余三组数据都是非平稳序列。而经过相关图检验,有价证券序列的确是平稳序列,而保费、储蓄余额和收入经过一次差分后也都变成了平稳序列。

根据之前假设的模型,用非线性最小二乘法对该模型进行初步的估计:

D(INS)=C(1)+C(2)×D(INC)+C(3)×DLOG(DEP)+C(4)×SEC(-1)

得到结果如表4所示。(表4)

结果很显然,十分不理想。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有价证券和保费之间的对应关系很难确定。在模型试验中,除了采取差分法以外,还试验了相对变化增长以及开方等方法,效果都不明显。反观时间序列图,发现除了有价证券外,其余三组数据虽然具有各自的波动规律,且都不平稳,但它们之间似乎存在一个长期稳定的比例关系。因此在这里,把有价证券因素剥离,接下来对保费、可支配收入和储蓄余额进行Johansen协整检验。(表5)

从检验结果看,三个变量之间不存在长期均衡关系的原假设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已被拒绝,说明它们之间是具有协整关系的。因此,从计量经济学模型的意义上讲,建立如下模型:

INSi=c(1)+c(2)INCi+c(3)lnDEPi+μi

模型是合理的,随即干扰项也一定是“白噪声”,模型参数也有合理的经济解释,可以用经典的回归分析方法建立因果关系回归模型。用非线性最小二乘法回归后得到的结果如表6所示。(表6)

由于复杂的历史原因,数据的因果联系并不十分完美。但在保证数据真实性的前提下,通过t检验,可见系数R2也显示拟合程度接近95%,已经相当难得了。

因此,模型近似可写成:

INSi=4794.535+0.668INCi-708.244lnDEPi+μi

(二)理论分析。通过实证分析,发现原以为可能和家庭保险存在此消彼长关系的有价证券事实上却并没有与家庭保险的发展产生必然联系,而收入和储蓄的确是影响中国家庭保险发展的两大主要因素。在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社会结构的变迁必然地引起了社会阶层的分化和动态调整。各阶层之间虽然在获取政治资源、声望等级方面有所区别,但最显著的差异在于各社会阶层所拥有的经济资源。收入有限以及中国家庭固有的对于传统储蓄的偏爱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家庭保险的发展。

1、收入限制。保险消费有两个前提:一是风险的客观存在;二是购买保险的经济实力。借鉴新和新韦伯主义的研究框架,我国学者根据经济因素判断的阶层类型分为富有者阶层、中产阶层和低收入阶层。资料显示,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家庭金融资产分布不均,世界各国家庭金融资产分布的客观现实就是大量的金融财富集中在少数富有者阶层手中。例如在美国,财富最多的10%家庭,拥有将近60%的安全金融资产,将近100%的债券和超过70%的风险金融资产。中国的情况也同样如此。随着中国城乡居民之间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家庭金融资产向中产阶层以上家庭集中的趋势比较明显,户均家庭金融资产最多的20%家庭,拥有66.4%的城市家庭金融资产。而大部分低收入阶层家庭由于受到其购买保险的经济实力限制,投保比率偏低,这也属于正常现象。

2、认识偏差。即使在具有足够购买能力的中国富裕家庭中,保险在家庭金融资产中所占的比重仍然不尽如人意。根据中国市场营销中心数据库提供的调查结果,中国居民投保人身保险的投保率走势是一种“倒U字”曲线,呈现出“两头低,中间高”的状态。具体地说,家庭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者和家庭月收入在20,000元以上者购买保险的比例也偏低,唯有家庭月收入在2,000~20,000元之间者购买保险的比例偏高。高收入家庭出现的保险效用递减现象,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中国家庭对保险功能的认识是存在一定偏差的。

首先是不了解保险的保障功能。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对全国城镇储户问卷调查的结果,当问到城镇居民储蓄的目的时,“攒教育费”、“养老”和“防病、防失业或意外事故”等回答长期居于前列。这表明居民储蓄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保值增值,而是为了防范未来风险。然而,人们却往往忽略了一个事实:保险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实现同样的目的。根据中国市场营销研究中心提供的调查数据,2006年有30%的中国城市家庭对寿险了解甚少、甚至根本不了解,有高达87%的城市居民没有购买保险的意向。实际上,保险正是个人以小额成本即保险费替代大额不确定损失的一种机制,损失发生后的经济补偿正是现代保险最基本的功能。

第二个认识偏差是有关保险产品作为投资工具的功能。不少居民在购买分红保险、万能保险等新型寿险产品时大都将其回报和银行存款进行比较,但当股票市场、基金产品火暴之时,他们却往往盲目地选择退保。尽管仅从收益率上看不及股票或基金,但它们有着股票、基金等金融产品无法替代的功能——风险保障。一味将保险作为股票或基金投资的替代品,过度重视新型保险产品的投资工具功能,抹杀保险产品的基本保障功能,便又走入了另一个认识误区。

3、信任危机。除了文化传统和体制因素之外,还有一个现实原因,那就是社会大众对保险业的信任度不够。保险商品与一般商品的区别在于,它是一种无形的服务性商品。保险公司卖给每一个家庭成员的保险单仅是对未来特定情况的“一纸承诺”。这一承诺是否履行取决于在一定时间内保险事件是否发生。而在现实生活中,保险方存在的夸大保险作用、诱导购买、误导客户、承保容易理赔难等失信行为,让中国的消费者倍感寒心。

主观上具有购买保险的愿望和需求,客观上不敢购买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保险诚信与保险需求、保险发展三者之间客观上存在着一种连动关系。保险诚信是拉动保险需求的前提,满足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是保险业发展的目的所在。

4、供给不足。2007年中国的保险公司超过100家,但是仍不能满足中国家庭保险的需求。供给数量很多,但是有针对性的、个性化的保险产品太少。

家庭生命周期理论认为,家庭与个人一样,也具有生命周期。家庭生命周期中的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标志,家庭成员会根据不同的生命周期阶段的需要,做出不同的行为选择。一般来说,影响家庭生命周期的因素,通常包括户主的年龄、种族、婚姻状况、教育状况、职业状况、是否有子女以及子女的数量和年龄等。处在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家庭,因不同的家庭消费需要而持有不同的家庭金融资产。保险消费作为其中的一部分,在家庭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也会出现不等的消费数量和不同的消费形式。

然而,目前中国保险市场上销售的几千种保险产品,同类保险产品在保险责任、保单费率等合同的主要内容方面基本雷同,差异只是体现在保险金额等合同的非主要方面。由此看来,很多家庭没有买保险并不是因为他们没有保险需求,而是保险市场没有能够提供他们需要的保险产品。

五、结论

保险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理应成为每个中国家庭金融资产的必要组成部分。理想是美好的,现实却要面对两个必须解决的问题——收入问题和意识问题。

中国人身保险投保率倒“U”字型的曲线走势,从另外一个角度提醒我们,中间阶层的形成可能成为中国保险消费的一支主要力量。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标准,到2020年,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将由2005年的5.04%扩大到45%。根据法国巴黎百富勤公司测算,2010年中国达到中等收入阶层标准的家庭将有1亿个,户均收入15万元,户均资产60多万元。麦肯锡咨询公司的研究报告则认为,中国中产阶级将经历两次大的发展,到2025年其人数将高达5.2亿人,超过中国城市人口的一半。尽管这些研究机构对于中国中产阶级的界定不尽相同,但有一点共识是中国社会的收入结构正在由“金字塔形”变为“橄榄形”,中国家庭广泛购买保险将在不久的将来成为可能。

收入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但国民意识问题却没有办法限定解决的期限。保险意识是中国潜在保险需求向现实保险需求转化的前提条件。只有人们能够意识到保险与银行储蓄之间具有替代性,能够意识到用保险的方式防范风险的效果会更好,人们的保险需求量才会随之大幅增长。

如果等待国民保险意识的自我觉醒遥遥无期,不如从保险供给的角度给一点刺激。瑞士、英国等发达国家每年有三百多个新险种投入市场,保险险种的更新率高达23%。这种险种的快速更新,不仅大大提高了保险公司的竞争力,而且有效地刺激了保险市场需求。中国的保险公司完全可以借鉴这种经验,在对中国家庭潜在保险需求充分调研和市场细分的基础上,利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协调产品开发部门与销售部门、投资部门之间的关系,设计、开发和推广适合不同家庭需要的保险产品,调整保险产品结构,把保险市场做大做精,这也不失为一种主动而明智的选择。

(作者单位: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魏华林,杨霞.家庭金融资产与保险消费需求相关问题研究.金融研究,2007.10.

[2]魏华林,林宝清主编.保险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3]国家统计局城调总队课题组.城市家庭财产调查报告.2002.

[4]麦肯锡公司.积极发展寿险行业,促进中国经济持续增长及社会和谐稳定.保险研究,2006.1.

金融资产分析范文4

关键词:居民 金融资产 选择行为 中美比较

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1770(2012)03-051-04

近年来,我国居民的收入不断增加,居民财富不断积累。我国居民的财富主要表现为实物资产和金融资产两个方面。其中,居民金融资产是指居民持有的金融债权及权益性凭证形式的资产,包括手持现金,各种储蓄存款、各种债券和股票、保险基金等,其数量与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经济金融化水平。而居民金融资产的选择行为受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制度等很多因素的影响。本文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对我国居民金融资产选择行为进行了分析,对居民金融资产的选择行为的完善有重要意义。

一、文献综述

ChoudhuryS(2001)认为,不同民族的居民的选择行为差别很大,这种差别主要由于金融资产总额、风险程度、资产收益率等方面的原因。缪钦(2004)指出我国居民金融资产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仍然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王敏(2009)认为,随着家庭金融资产总量的增加和家庭金融资产种类的不断丰富,家庭理财意识日益强化,人们对家庭金融资产的认识及其选择行为开始发生变化。桂忠琴(2010)指出我国家庭金融资产的总体发展特征是以储蓄存款为主的多元化发展趋势,但是与美国相比,我国家庭金融资产中非风险性资产所占比重占绝大部分,风险资产占有份额较小。

二、近几年我国居民的金融资产选择分析

居民金融资产选择行为主要包括相互联系的两个层面:一是居民如何将广义的储蓄即居民收入减去消费之后的余额在实物资产和金融资产之间进行分割,即居民金融资产总量的确定。二是居民在用于金融资产投资的部分确定以后,如何在各种金融资产项目上进行分配,即居民资产结构的确定。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我国居民的金融资产选择呈现多元化的趋势。金融资产由单一的储蓄转为股票、债券、基金等多种形式。此部分论文将用2001年-2007年的数据说明我国居民金融资产的选择行为的变化,并说明原因。

从表1和图1中可以看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从总量上,可以看出随着经济的增长,我国居民的金融资产总量不断增加。从2001年14117.9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35098亿元,除了2003年之外,金融资产总量增长的总趋势是逐年递增的。

其次,从结构上看,我国居民储蓄存款占绝大部分。2005年之前,居民的储蓄存款均占金融资产总量的70%以上,近几年来开始递减,2007年,居民的存款仅占金融资产的29.65%,虽然这与我国2007年的股市大涨,居民资金分流有关,但是,仍然可以看出,居民的存款份额存在不断下降的趋势。

第三,从所列项目上看,2005年之前,我国统计局并没有单列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和证券公司客户保证金项目。2006年开始,统计局单独把这两项列出来,并且从统计数据中可以看出,这两项所占的比重逐年增加,尤其是2007年,证券投资基金项目占金融资产的总额达到25.6%。说明居民在证券市场越来越活跃。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居民的金融资产投资选择行为发生了变化,金融资产总量逐年增长,储蓄所占比重明显下降,证券、保险、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客户保证金的份额明显增加,金融投资逐渐多元化。这种趋势的形成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增长迅速,截至2007年我国的GDP达到257305.6亿元,比2001年增长了147650.4亿元,增长了将近1.5倍。随着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我国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也随之增加。2001年,我国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为61499.21亿元,而到了2007年增长到了150816.3亿元,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使我国金融资产的总量不断增加,居民对资本市场的投资也越来越踊跃。

(二)我国金融体系不断健全,金融市场不断完善,金融产品不断丰富。我国金融市场发展比较晚,1990年12月19日和1991年7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正式营业,我国的证券交易才有了集中统一的交易场所;1992年国有企业开始股份制改造,并开始在资本市场上上市发行;1993年股票发行试点开始由上海、深圳推广至全国,打开了资本市场进一步发展的空间:1998年中国证监会成立,建立了集中统一的证券、期货市场监管体制;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经济走向全面开放,金融改革不断深化,资本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日益拓展和扩大。2007年之前,我国资本市场又经过了进一步地整改和规范,如2004年国务院了《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2005年11月,修改后的《证券法》和《公司法》颁布;2007年《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实施。一系列的法规制度的建立使我国金融市场不断走向规范化,新的金融产品不断推出。

(三)我国居民思想观念的转变。随着改革开放和我国加入WTO,我国居民的思想观念不断转变,居民开始投资于股票、基金、期货等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而不仅仅是投资于储蓄和保险等无风险和低风险的产品。在表1中我们可以看到,我国居民的储蓄占居民金融资产的比重明显降低,而证券,基金开始登上居民金融投资的主要舞台,2007年我国居民储蓄存款占金融资产总值的29.7%,比2001年下降了40.99个百分比,比2006年下降了32.27个百分比。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我国2007年股市处于牛市,股票大涨,对我国居民的存款资金起了分流的作用,使存款资金急剧减少。另一方面,也是我国居民金融资产投资选择更趋多元化。

(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注重民生建设,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住房、教育、保险、医疗和养老等制度不断完善,人们的生活越来越有保障。这使得居民减少了对意外或养老问题的担心,从而可以相应减少存款,把资金用来投资,以期望获得较高的收益率。由于人们的后顾之忧减少了,所以我国居民敢于把钱投资于风险资产,居民投资多元化趋势加强。

三、我国与美国居民金融资产选择行为的比较分析

我国金融市场的法规不够健全,金融市场开放程度较低居民可投资的金融产品种类较少。由于政治、经济及文化等原因,我国居民的金融资产选择行为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有着很多不同之处。本文将以美国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发达资本主义国

家为例,说明我国与其居民金融资产选择行为的异同,并从中找到我国居民金融资产选择行为的不足之处。

表2和图2反映了美国居民金融资产的投资结构,通过表1(图1)和表2(图1)的对比,可以看出我国居民与美国居民在金融资产投资选择上的不同之处。首先,存款项的不同,我国居民金融资产的存款资产占全部金融资产的比重一度高达70%,即使近年来比重有所下降,但仍占较高份额;而美国的存款资金占金融资产的比重只有10%左右,所占份额很小。第二,证券资产项,我国证券占居民金融资产的比重比较低,很多年份甚至不到10%;而美国的证券类(包括股票和债券)占居民金融资产的比重高达30%,美国居民把很大一笔资产投资于证券市场,可以反映出美国金融市场的完善和有效性。第三,从美国和我国金融资产的投资项目上来看,美国居民金融资产投资选择的项目比我国居民金融资产选择的项目多,从这可以看出美国金融产品的丰富。第四,总体上来看,如果把通货、存款、货币市场共同基金份额算作非风险资产,而把证券、保险和基金算作风险资产的话,在我国居民的金融资产中非风险资产所占的比重高达80%多,风险资产的比重不超过20%;美国居民金融资产中风险资产的比重高达百分之四十多。

中美居民金融资产选择行为的差异有很多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制度等方面的原因,但是,通过对中美居民金融资产的选择结构分析,也可以体现我国居民金融资产选择行为的不足之处。

(一)我国金融市场不够健全,法制不够完善,资本市场发展严重滞后,基础性制度建设缺失,这些使我国居民投资于证券市场的风险增大,导致我国居民对证券市场望而却步,投资份额很大程度上低于美国。

(二)与美国相比,我国居民金融资产近年来虽也呈现多元化的趋势,但结构仍然不合理。随着现代金融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居民的金融资产从现金、存款等非金融资产扩展到各种风险资产,如证券、保险和证券投资基金等。但是我国居民金融资产的投资结构不合理,居民金融资产中非风险资产所占比重太大,而证券市场投资不足。另外,在家庭金融资产增加的同时,还存在有效保险需求不足的矛盾。

(三)我国居民金融资产的投资品种比美国等发达国家少很多,金融产品数量少,产品创新能力不强,适合居民投资选择的产品就更少,许多金融产品投资都有一定条件的限制,居民能够投资并且适合投资的产品就更少了。四、结论与建议

第一,居民的金融资产选择行为受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影响,而个人可支配收入由GDP决定。通过分析,可以看出,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居民金融资产的数量不断增加,我国居民金融资产选择行为不断完善。但是我国与美国相比,人均GDP较低,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也相差很远,导致了我国居民金融资产的选择行为与美国还有很大的差距。所以,我国应不断推动经济的发展。

第二,居民的金融资产选择行为受金融市场的完善程度和金融资产种类的影响。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居民金融资产选择的种类很少,而且存款占很大比重,而美国居民的金融资产选择的种类很多,金融产品丰富。这就要求我们加快金融产品创新,完善资本市场,不断丰富可供居民选择的金融产品。使居民在金融市场上有更多可选择和更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因此,需要不断完善资本市场和丰富金融产品,推动居民金融资产选择的多元化。

第三,居民的金融资产选择行为受社会保障制度的影响很大,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程度决定了居民在风险资产投资上的比例。通过上面的分析可见,我国近几年来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我国居民金融资产的投资选择趋向于多元化,我国居民在风险资产上的投资选择不断增加,但是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居民金融资产中低风险的金融资产所占比重仍然较大,这其中的原因之一是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健全,我国居民面临对未来收入与支出的不确定,需要大量的存款来保障自己的未来。因此,推进我国居民金融资产投资选择行为的多元化需要加快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多层次的保险体系和福利制度。

第四,居民金融资产的投资选择行为还受到居民自己的观念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的观念逐步开放了,也敢承受更多的风险,相比以前的保守,现在我国居民的风险承受能力有了加强,风险厌恶程度有所降低,这对我国居民金融资产的选择行为的多元化有很大的推动作用。但是我国居民相对于美国居民来说观念还是保守的,美国居民的风险承受能力更强,通过上面分析的我国居民在金融资产的选择上与美国居民的差距能看出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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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樊伟斌,我国居民金融资产多元化的变化趋势[J],理论探讨,2000,(8):10-14.q

4 徐忠,我国居民金融资产问题分析研究[D],北京:对外经贸大学,2005

金融资产分析范文5

关键词:长三角;金融资产:金融结构;金融发展

JEL分类号:G12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11)09-0027-04

一、引言

金融资产结构在金融发展和经济发展中具有显著的重要性。金融结构研究的先驱Goldsmith(1969)比较了不同国家的历史数,创造性地指出金融发展是金融结构变化等结论,形成了著名的“金融结构理论”,并得出金融相关率与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平行相关的结论。Shaw(1973)及Mekinnon(1973)从金融资产、金融机构规模与结构等角度研究发展中国家金融发展及其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并此判断该国处于金融深化或是金融抑制状态。Levine(1997)系统地阐述了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内在联系。谢平(1992)、易纲(1996)等系统地分析了中国金融资产结构变化情况,并指出中国金融深化进程及金融结构对经济发展的深刻影响。易纲、宋旺(2008)在考虑国际金融资产的前提下重新度量了中国金融资产总量,深入分析了中国1991年到2007年之间的金融资产结构的演进过程,指出继续加大开放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重要性。

但是,当前对省域金融资产结构变化的研究不足。一方面,中国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金融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有必要从金融差异的角度研究区域差异(王元凯,2010)。另一方面,衡量国家的金融资产指标与衡量一国之内省区的金融资产指标不同。本文试图建立计量省域金融资产的指标体系,此研究安徽、江苏、浙江、上海金融资产结构变化情况,评价长三角四省市金融发展水平,为中西部地区发展金融与经济提供政策建议。

二、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金融资产总量统计

准确测度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金融资产总量是比较困难的,主要在于金融资产界定及其测度指标存在差异。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定义中,流通中的通货、存款、非股票证券、贷款、保险准备金、股票和其他股权、货币黄金和特别提款权、金融衍生品和其他应收账款等,均属于金融资产的范畴(IMF,2002)。在金融发展学领域中Gddsmith(1969)对特定国家的金融资产进行了比较明确的分类统计,将全部金融资产划分为股权和债权两类。并且把债权又细分为对金融机构的债权和对非金融机构的债权,前者包括存款,后者包括贷款。易纲(1996)较早地给出了统计中国金融资产总量的指标体系,包括流通中现金、金融机构存贷款、财政向银行借款、政府债券、企业债券、金融债券、股票市值、国内保险费等十多项指标。在国际经济一体化不断发展进程中,我国在加入WTO之后金融领域开放度得到提高,易纲、宋旺(2008)进一步考虑了我国国际投资头寸对统计金融资产总量的作用,将国外金融资产纳入到金融资产总量范畴中。由此可见,准确地测度一个地区的金融资产是相当复杂的,不仅涉及到金融资产的权益说明,还涉及到地区范围。鉴于当前研究并测度中国国内地区金融资产总量的成果较少的情况,本文根金融资产的重要性及其地区之间的可比性,建立了一套指标体系用于测度长三角地区的金融资产总量(见表1)。

根金融资产的权益属性等特征,这里选择四大指标衡量省域金融资产总量,涉及到债权、股权、保险等,其中债权又细分为对金融机构的债权(全部金融机构存款),和对非金融机构的债权(全部金融机构贷款)。需要说明的是,IMF等研究中的金融资产范围比较宽,比如包含通货、金融衍生品等。考虑到数的可得性等因素,本文中的金融资产范围相对比较窄。在本文中,以全部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本外币)衡量省域地区对金融机构的债权,忽略了通货、金融债券等资产:以全部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本外币)衡量省域地区对非金融机构的债权,没有计算各种债券等金融资产:以国内A股在省域地区的托管市值衡量该地区股权金融资产,不采用省域地区上市公司股权资产指标;以中外资保险总收入衡量保险准备金。与国内外已有研究保持一致,本文采用金融相关率衡量金融发展水平,即为金融总资产与GDP比值(以%为单位),其中金融总资产为年末存量,忽略了存量平减问题。

建立省域金融资产统计指标之后,可以初步衡量省域金融资产总量及金融相关率。根表1数,比较长三角地区金融发展水平,可以得出一些有益的结论:(1)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金融资产在“十一五”期间呈现上升趋势。对比2006年和2009年数,安徽、江苏、浙江及上海四省市的金融资产总量均上升一倍左右,但是呈现出三个阶梯,依次为上海属于第一层级、浙江和江苏属于第二层级、安徽属于第三层级。(2)金融资产总量与经济总量存在一定的相关性。在地区层面看,对比安徽、江苏、浙江三地的金融资产总量和经济总量,呈现出二者正相关趋势。在时间层面上,对比2006年和2009年四地的金融资产总量和经济总量,也呈现出二者正相关关系。但是,上海市具有一定的特殊性。2009年上海GDP为14900亿元,低于同期的江苏34601亿元和浙江22832亿元,但其金融资产总量却高于同期的江苏和浙江两省。2006年数也说明了上海金融发展水平较高的特点。(3)上海是长三角地区金融最为发达的地区。金融相关率是衡量金融发展水平的核心指标,是金融资产与经济总量的比值,金融相关率高则表明该地区金融发展水平高。2009年上海、浙江、江苏、安徽的金融相关率分别为779.7、400.2、269.4、253.3,其中上海是长三角地区金融相关率最高的地区,也是金融发展水平最高的地区。2006年数也表明上海在长三角地区的金融相关率最高。(4)江苏具有发展省域金融的巨大潜力。从时间序列看,长三角四省市的金融发展水平均处于提高态势,从2006年到2009年均提高到1倍左右。从金融相关率看,按照金融发展水平分类,长三角地区可划分为三个层级,上海、浙江分别属于第一、二层级,江苏和安徽近年来的金融发展水平相差不大,同属于第三层级。

三、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金融资产结构分析

金融资产结构变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经济含义。一方面,金融资产结构变化反映了各类金融市场的发展变化,如信贷市场、股权市场等之间的相对关系。同时,金融资产结构变化也深刻地反映了特定地区经济发展变化(Goldsmith,1969)。另一方面,金融资产总量与经济总量的比值即金融相关率的变化,不仅标志着

金融结构的变化,更深刻地体现了金融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本文在构建一系列计量省域金融资产指标之后,从时间、省域两个维度比较长三角地区金融结构及其发展水平。

1、金融资产结构分析。

比较金融资产结构可以得出有意义的结果。从时间角度看,长三角四省市的金融资产总量及各分项金融资产的绝对量均呈现增长态势,单纯地研究金融资产总量意义不大。这里以金融资产总量为分母,把债权、股权、保险及其子项目换算成占比(%),选取了“十一五”期间2006年和2009年两个时间点。从时间和地区维度比较金融资产结构变化(见表2)。

(1)债权资产比重相对下降,股权资产比重相对上升。比较2006年和2009年数,长三角四省市对金融机构债权、对非金融机构债权的比重均相对下降,如安徽从2006年到2009年对金融机构债权、对非金融机构债权的比重分别从55%、39.9%下降到52.6%、37.1%,江苏、浙江、上海股权资产比重分别从2006年的2.7%、3.5%、20%提高到2009年的5.8%、7%、35.5%。

(2)债权资产因地区差异存在结构性变化。从2006年到2009年,长三角地区居民储蓄存款比重在不断下降,安徽等四省市居民储蓄存款比重分别从31.5%、26.0%、22.6%、16.7%下降到26.1%、21.8%、19.9%、12.4%。安徽、江苏、浙江三省企业存款比重趋于上升,而上海则从2006年的23.3%下降到2009年的19.6%。四省市短期贷款比重、票融资比重均趋于下降,如上海短期贷款比重、票融资比重分别从2006年的11.2%、1.9%下降到2009年的7.3%、1.6%。安徽、江苏、浙江三省中长期贷款比重趋于上升,但是上海中长期贷款比重从2006年的18.7%下降到2009年的15.4%。

(3)不同地区金融资产结构存在差异。从2006年到2009年,尽管股权资产及保险在金融资产总量中的比重在上升,但是江浙皖沪对金融机构债权及对非金融机构债权资产比重均占绝对优势。在债权资产方面,以2009年为例,安徽和江苏的存款比重高于浙江和上海,安徽和上海的贷款比重低于江苏和浙江。在对金融机构债权方面,2006年和2009年,安徽和江苏居民存款比重均高于浙江、上海,安徽和浙江企业存款比重均低于江苏和上海。在对非金融机构债权方面,以2009年为例,安徽和江苏短期贷款比重低于浙江和上海,安徽和江苏中长期贷款比重、票融资比重均高于浙江和上海。

2、金融相关率分析。

金融相关率是衡量金融发展水平的核心指标,是金融资产与GDP的比值,以百分数为单位(见表3)。前面研究已经说明,从金融资产总量的金融相关率看,长三角地区金融发展水平可以分为上海、浙江、江苏及安徽三个层次。从单项看,无论是债权、股权还是保险,长三角四省市各子项目的金融相关率均逐步提高,如安徽的债权、股权及保险的四个子项目的金融相关率分别从2006年的116.9、84.7、8.3、2.7提高到2009年的133.3、93.9、22.5、3.6。各地区在不同资产的金融相关率上存在差异。2006年和2009年,安徽和江苏的债权资产的金融相关率均低于浙江和上海。上海在股权资产的金融相关率上具有显著优势从2006年的110.4提高到2009年的276.5。安徽和上海在保险上的花费均高于江苏和浙江,其中安徽相对而言偏好于保险支出。

3、债权资产相关率分析。

债权资产在金融资产总量中仍占绝对重要地位。在长三角地区,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占金融资产总量比重在65%-90%之间(见表2)。这里以债权资产与GDP的比重衡量债权资产相关率。在时间维度上,四省区金融机构存贷款资产相关率均处于上升趋势,但是存在差异。在居民储蓄存款资产相关率方面,在2009年中安徽高于江苏居于第三位,从2006年到2009年安徽趋于下降、其他地区上升(见表4)。在企业存款资产相关率方面,2009年安徽为43.5,居于第四位,相对于2006年四省市均得到提高。在短期贷款资产相关率方面,2009年安徽为35.4,居于第四位,相对于2006年,安徽、江苏、上海均下降,但是,浙江则从76.4提高到95。在中长期贷款资产相关率方面,从2006年到2009年四省市均得到提高,其中安徽一直居于末位。在票融资方面,安徽和江苏有所下降,上海从2006年到2009年均居首位,从10.4提高到12.5。

在长三角地区中,安徽与其他地区的债权资产相关率差异较大,其原因涉及到金融机构行为和金融市场结构。一方面,安徽贷款比较低,2009年安徽贷存比为70.4%,低于江苏的73.6%和浙江的86.9%。并且,从2006年到2009年安徽贷存比在下降,而江苏,和浙江的贷存比在提高。另一方面,上海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存贷及贷款的相关率均较高,但是其金融机构贷存比较低,其深层次因素是上海资本市场的发达及服务业发展较快。

四、结语

金融资产分析范文6

随着经济的发展与市场竞争的激烈以及企业理财观念与资本运作能力的增强,对外投资对企业日益重要,从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看, 规范有关投资的确认、计量和披露的准则有《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与200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新准则有关投资的部分与原投资准则相比,在名称、内容、核算范围、计量等方面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一、新旧准则关于投资的划分类别存在差异

原准则将投资按可变现性和目的不同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通常易于变现,且持有时间较短,不以控制被投资单位为目的。作为短期投资应当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能够在公开市场进行交易,并且有明确市价,例如各种上市的股票和债券;二是持有投资作为剩余资金的存放形式,并保持其流动性和获利性,这一条件取决于管理当局的意图。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作为长期投资。长期投资分为长期债权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

新准则将投资按照目的不同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见表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类似于原来的短期投资,可以分为三类:一是为了近期内出售的金融资产,比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二是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三是属于衍生工具(注: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可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是企业基于风险管理、战略投资需要等所作的指定。比如,企业准备运用衍生工具对某持有至到期债券投资进行套期保值,但由于套期有效性未能达到套期保值准则规定的条件而无法运用套期会计方法。在这种情况下,将该持有至到期债券投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类,可以更好地反映企业风险管理的实际,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新会计准则下有关投资业务核算设置的一级会计科目主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

二、原准则中的短期投资与新准则中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核算的比较分析

原准则中的短期投资在新准则中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新旧准则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和处置时。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计量的差异分析

原准则规定短期投资取得时的成本包括购买时支付的买价、税费、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实际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企业的债权计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新准则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不含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投资收益”。新《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十四条和十五条规定,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应将所有金融资产重新划分,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在首次执行日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留存收益。

因此,新准则执行时,按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价值波动体现在当期收益中,则不排除部分上市公司在新旧准则交替时将其潜亏显形化的可能,间接提高其未来收益水平。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后续计量的差异分析

原准则规定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获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不应当确认投资收益,应在实际分得时作为投资的收回冲减投资成本;资产负债表日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市价低于成本的,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市价高于投资成本的,按投资成本的原账面价值作为期末账面价值。

新准则规定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即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在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息时将其反映在企业的损益中,更能真实地反映企业每期通过投资获得的收益金额,但是也不排除有些上市公司利用这点调节利润。另外,新准则中短期投资的成本始终不变,而且能在期末反映企业短期投资的真实价值。而原准则原始投资的投资成本随着股利的发放在不断变化,不便于查看其原始投资额;资产负债表日当投资成本低于市价时不能如实反映投资的真正价值。此时,新准则的变化无疑使短期投资者当年的利润增加。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时的差异分析

原准则规定短期投资处置时,处置净收入与短期投资成本(短期投资账户余额)或账面价值(短期投资成本减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后的余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新准则规定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执行原准则时处置产生的投资收益即为与原开始投资时相比是赔还是赚,没有考虑时间的因素,新准则中处置产生的投资收益考虑了该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如果该投资在持有期间增值,按原准则处置时产生的收益将大于按新准则时的收益,而新准则将这些收益实现在不同期间,不便于企业由此在某个期间因亏损而操纵利润。

以上在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和处置时的差异可用表2直观说明。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核算对企业损益的影响分析

由于新旧投资准则在短期投资的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和处置时的规定不同,所以它们在会计处理上也会有许多差异。下面笔者通过具体例子说明其变动及其对企业损益的影响。

例1:甲公司于2007年12月20日购入乙公司流通股票10000 股,每股市价10 元,发生交易费用1000 元,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12月31日,该股票每股市价是15元。2008 年1 月20 日乙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每股0.3 元。2 月10日,甲公司收到现金股利3000元,2008年2 月28 日将该项投资出售,售价为160000 元。其会计处理见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