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招标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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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招标方案

装修工程招标方案范文1

关键词:建筑装饰工程招投标独特若干问题

中图分类号:TU23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对室内环境的要求也不仅仅是满足于居住和办公的舒适,人们更高地追求室内装修的艺术性和美感,在家居、灯饰等方面的要求不断增高,由此,也决定了建筑装饰装修的招投标工作与土建工程的不一样,更加具有独特性。

建筑装饰工程标底,是招标工作的核心,标底是对招标工程的正确估价,是招标单位对建筑装饰工程造价的期望值和评定投标单位报价的依据,也是诸多投标单位投标竞争中的决定因素之一。为此,招标单位在确定标底时,必须能切实体现建筑装饰工程产品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量,同时在不突破工程总投资的条件下,应使承包单位有盈利目的和投标的积极性。

1. 建筑装饰工程标底是招标工作的核心

所谓标底,一般由成本、税金、利润等部分组成,工程造价管理中,应该将其控制在投资包干限额内和批准的总概算之内,这样的成本估算计划叫做标底;而在实际建筑工程招标过程中,标底则是根据国家规定的计价办法和计价原则,计算出来的工程造价,也是指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的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是招标人对建设工程的期望价格。

1.1编制标底的主要作用如下:

首先,标底价格是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而制定的造价数目,是用来控制建设工程投资,确定工程合同价格的一种重要的参考依据,对合理的进行工程造价管理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其次,标底价格是衡量及评审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合理的重要依据,所以,编制建筑工程招标标底,必须要严格遵循科学合理的方法来编制,同时,还要要求造价管理人员要实事求是,综合考虑和体现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利益,这样才能编制出切实可靠的标底,此外,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否则会造成造价管理的混乱与无序,因此,招标标底的编制工作尤为重要。

1.2编制标底的依据及原则

1.2.1 编制标底的依据

(1)经有关方面审批的初步设计和概算投资等文件。(2)已经批准的招标文件。(3)全部设计图纸,包括符合设计深度的施工图以及相配套的各种标准或通用图集,有关的设计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4)施工现场的有关资料。(5)现行的工程预算定额、工期定额、取费标准、国家或地方有关价格调整的文件规定等。

1.2.2 编制标底应遵循的原则

(1)根据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参照国家规定的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确定工程量和编制标底。(2)标底价格的计价内容、计价依据应与招标文件的规定完全一致。(3)标底价格作为招标单位的期望计划价,应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吻合,要有利于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4)标底价格应考虑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价格变动因素,还应包括施工不可预见费、包干费和措施费等,工程要求优良的,还应增加相应的费用。(5)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1.3标底的内容与编制方式

1.3.1标底文件的内容

(1)招标工程综合说明。包括招标工程名称、招标工程的设计概算、工程施工质量要求、定额工期、计划工期天数、计划开竣工日期等。(2)招标工程一览表。包括不同楼层的装饰工程内容,主要分项工程量等内容。(3)标底价格。包括工程量表,工程项目分部分项单价,补充单价分析表,招标工程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税金,招标工程总造价、单方造价。

1.3.2标底的编制方式

当前,我国装饰工程的标底,主要采用国家清单形式以施工图预算和以工程量清单为基础编制标底:按设计图纸计算工程量,依据国标清单当时当地的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有关政策性调整工程费用文件,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材料信息和市场价格编制标底。

1.4编制标底需考虑的因素

标底的编制若采用国家清单形式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则标底应比施工图预算更为具体和贴切。编制标底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1)要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考虑必要的工程特殊施工措施费。

(2)要根据不同的材料供应方式和材料差价的处理方法,提供各种不同材料的数量和价格清单。

(3)编制标底必须适应招标单位的质量要求。一般来说,编制标底按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质量要求确定装饰工程价格。若招标单位提出高于施工验收规范的质量要求,编制标底时应考虑优质优价。

(4)标底必须适应目标工期的要求。

(5)编制标底应考虑招标工程的自然条件和招标工程范围等因素。

(6)标底价应控制在批准的总概算的限额之内。对明显超概算的工程项目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标单位反映,建议业主采取措施控制工程造价。

(7)标底应由招标单位委托有资格的持证单位编制。编标单位应在批准的资质范围内承担工程项目的编标任务,承接超资质的工程项目需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主材价是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中的关键因素

装饰装修工程的主材成千上万,而装饰装修材料在装饰装修工程总价中所占比例已高达60 %~70 %。例如:就地毯这种最常见的室内装饰材料价来说最便宜的国产地毯不到30元/m2,高档的国产地毯价可超过300元/m2,普通进口地毯价不到100元/m2,而进口高档地毯价可达1 000元/m2以上。由此可见,即使在注明国产还是进口地毯的情况下,其主材价上下幅度可达30多倍。其实,在我们的招投标过程中,如果由于未规定主材的样板或主材的产地、厂家、规格、型号,当主材价上下幅度一倍时就能使整个招投标工作无法作出正确的判断,有时甚至作出错误的定标结论。例如:某办公大楼的装饰装修工程,其楼地面面积为1 000 m2,全部楼地面铺地毯(标书与图纸未提及对地毯的具体要求),共有甲乙丙3家装饰公司的报价分别为75万元、80万元、85万元,而甲乙丙3家装饰公司所报楼地面铺地毯这一项的综合单价分别为300元/m2、200元/m2、100元/m2,将上述两项合计后,甲乙丙3家装饰公司所报的价目分别为105万元、100万元及95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投标法》)规定:“中标价经审核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也就是合理低价为中标价。从上述情况看,丙装饰公司总报价最低(95万元),但是,除去地毯项目以外,其报价却最高,因为丙装饰公司所选择的地毯的主材价是最低的(约55元/m2),而甲装饰公司尽管除地毯项目以外的报价最低,但是由于其选用了较高档的地毯(主材料价约220元/m2)来报价,所以最终报价则变成最高报价了。尽管丙装饰公司报价的利润率最高,但是,在大部分情况下,像丙装饰公司这样的投标单位会成为中标单位,出现这样结果的原因有以下方面:

(1)限于开工时间紧迫,很多情况下招标单位要当场开标、当场定标,这样只能依据投标单位的报价、工期、质量标准、企业资质等级等表面现象来定标,而此时投标的报价无疑是最重要的决定因素;

(2)工程招标单位或招标单位受缺乏审价专业人员的影响,使他们无法对投标单位所有报价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比较,这样就只能根据投标单位的总价高低来决定中标单位。

3.设计单位不得参加施工投标

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的实践表明,招标要坚持设计中标单位不得参加施工投标的原则。因为装饰装修工程不同于简单的设计招标,也不同与通常意义上的施工招标。虽然采取设计与施工是相分离的招标方法有可能出现施工方对设计方案理解不够,从而产生偏差,但该问题完全可以通过加强沟通和交流来加以解决。而如果允许设计中标单位参加施工投标则极有可能但来无法化解的不公平竞争问题。首先设计中标单位对设计方案理解深刻,对招标单位对工程的使用要求和所要达到的预期功能也非常了解,如此设计方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将要进行设计变更和材料变更的地方必然了然于胸,在施工投标中就可以利用这一优势,有针对性的将要进行变更的部分采取超低报价策略,从而拉低总报价并在竞标中获得优势,最终中标。而一旦中标,设计方往往会在实际施工中进行设计、材料变更和项目增减追加,从而造成工程结算价远远高于中标价格,为其自身谋取巨大利益。这源于设计方利用自身优势采取的不平衡报价方式来获取中标资格,对其他投标单位而言显然不公平。而在实际施工中,设计方的最终结算价并不会低于其他投标单位,而是会利用设计变更,项目追加等方式弥补自身报价与其他投标单位的价差,甚至获得更高的利润。

4.结语

现代建筑的室内装修,已经不再是一个简单的追求视觉享受的过程,而是需要将设计与施工完美结合,使审美与品位共存的一个具有很强技术性的工作。现代人们对建筑室内的要求越来越高,在满足基本的使用功能的基础上,要求其能够体现出居住者的生活品味,以及文化内涵等内容,因此,在现代建筑室内设计中,应当坚持艺术性与整体性等设计原则,才能够满足现代人群越来越高的设计要求。

参考文献:

[1] 冯俊.装饰工程招标与预决算[J].科技信息,2007,29(6):101-103.

装修工程招标方案范文2

【关键词】精装修;成本管理;工程;研究

建筑业的繁荣带动了房地产企业精装修工程的发展,由于精装修工程施工环节多、过程复杂,加之其结构施工方法的选择,材料品种更新快,导致精装修的成本管理控制一直是房地产企业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实践中,为更好地解决房地产企业的成本管理控制问题,本文对房地产企业建筑精装修工程管理全过程即各个阶段的的成本管理控制进行探究,以期为广大房地产企业管理人员提供一定的借鉴作用。

一、建筑工程精装修特点分析

实践中,要想做好建筑精装修成本管理控制工作,首先应当全面了解精装修的特点。建筑精装修其主要作用是营造功能更加完善、使用更方便、居住更宜人的室内空间。即业户只需携带生活必需品就能入住,建筑结构内部所需的装修项目例如:贴砖、吊顶、涂料、地面、门窗等已经装修完毕。精装修的特点主要体现在装修质量的“精”字上,关键在于选择何种连接及固定方式来达到设计的功能、效果。房地产商在精装修时应考虑全面,根据每间房屋的不同情况进行合理地装修,满足房间的使用功能,避免业户再进行二次装修;如果再进行二次装修不但费时费力,而且容易对原有建筑结构造成破坏.

二、建立成本控制管理体系

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首先应当建立健全成本管理控制体系。根据房地产企业自身的特点及情况,实行精装修成本分级管理制度。

房地产企业在精装修成本管理控制过程中,应当全面落实好成本责任制。不但要建立房地产装修部、项目部、施工企业三级垂直控制结构,逐级对上级部门负有保证完成成本计划目标的责任,还要建立以财务部门为中心,各个职能部门对装修业务归口管理的费用指标,使每个部门负有保证完成任务的责任。建立这种责任制,可以使房地产企业各部门的责任明确,便于从不同角度开展整体的系统的和间接地成本管理控制。进行精装修绩效评比和奖惩,使精装修工作的成本管理控制很好地完成。

房地产企业要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以有效地管理成本。信息系统包括装修成本目标系统预算控制系统和分析预测系统。装修成本目标系统是指各个工序成本计划目标和实际目标的计算、综合、分解、下达和传递反馈等工作。预算控制系统是指对精装修费用进行分项统计和预算,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三、房地产企业精装修成本控制策略

基于以上对当前房地产企业精装修问题研究,笔者认为房地产企业要想有效控制其成本造价,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应对:

1、采取设计招标模式,强化决策质量

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对建筑装饰设计与建筑施工招标两项活动一定要分开操作,同时在已经基本完善了的设计图、说明基础上,可以开展施工招标活动,根据装饰市场上的具体变化条件、优选等,确定中标价格。在精装修工程招标过程中,一定要对投标方案自身的合理性及其经济性进行认真的比较和评估,将设计经济性有效地纳入到评分标准之中,从而实现经济与技术的有效统一。房地产企业精装修招标过程中,应当加强竞争机制的落实和执行,对项目规模、材料、功能和设计风格等进行全面的分析,从而实现设计方案的合理性与经济性。同时,通过对不同设计方案的分析与比较,从中选出最佳方案。 房地产企业建筑精装修决策阶段,其成本管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应当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准定后,还要明确精装修的经济指标。目前部分房地产项目自身的定位还不够准确,功能设置缺乏合理性,因此很可能会造成投资成本过高、而收益非常的低,这与投资目标相背离。

2、采取限额设计方式,强化设计变更控制

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在精装修过程中建议采取限额设计的方式,根据投资、造价等方面的限额技术要求,进行精装修成本设计。在限额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一定要熟练掌握当前国内现行计价规定和标准,熟悉市场材料的实际预算价格变化状况,尽量选择接近原材料产地或选用当地市场的材料,结合批准设计概算进行科学的分析,以确保精装修工程的技术性、经济性。同时,还要确保当前设计产品中所存在着的各种设计不精、情况不明等问题,以免造成造价控制失效。从实践来看,建筑精装修工程设计变更是造成工程造价的一个非常重要而又常见的影响因素,尤其是该项工程的复杂性,导致设计变更、签证等活动非常的多。基于此,实践中应当对其科学合理的对待,确保设计变更签证、监理工程师签认质量,尤其要对分项、分部装修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确定,以确保房地产企业的正当权益。对于实践中出现的变更请求,建筑监理方应当全面的分析与考察,分析和研究其可能对精装修成本费用造成的影响,并且协助房地产企业做最终的审定,对全部设计变更均应当注明变更原因,以便于能够对其进行控制,对成本控制目标进行动态的管理。

3、抓住重点,加强现场管理

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建筑精装修过程中所要抓住的关键工作就是要尽可能地降低成本造价,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协作,坚持自己的决策方案,不要盲目地听从设计师。同时,还要加强建筑装修工程的现场成本管理,即房地产企业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增加一些精装修项目中的成品保护投入,尤其是后期的石材瓷砖、地板、门窗套以及阳角等位置要其加强保护。成品保护可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返修率和客户投诉率,能够有效地节约保护成本。同时,还要加大成品安装之后的局部修整操作监督力度,以免边出现修边、破坏等现象;加强卫生间防渗、厨房间防漏等管理,严格控制隐蔽位置的施工质量,一户一验。最少要检验三次,一定要彻底杜绝精装修中的隐患问题出现。在此过程中,还要加强电气安装管线以及相关隐蔽资料的全面、准确的收集、分析与整理,不仅要在竣工图上备注,而且每一套精装修的房屋都要建立管线走向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使之能够与竣工资料一起交付。 建筑工程精装修过程中的成本控制,房地产企业应当与建筑工程监理方加强合作,一定要经常对原材料、部件等进行前期的严格检查,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加强成本控制。

结语:总而言之,搞好建筑精装修工程的成本管理控制是房地产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关键,同时也是房地产企业能够稳健发展的必由之路。这就需要房地产企业的管理团队对成本控制管理引起足够的重视。合理地制定目标成本并实现。从精装修的决策、设计、施工等环节严格控制,以保证精装修项目很好的完成,实现房产利润率最大化。

参考文献

[1]丁向东.精装修住宅项目设备材料选择与管理的成本控制[J].现代企业教育,2007.(12).

[2]古立新.关于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管理的探讨[J].四川建筑,2009.(08).

[3]刘闽.企业定额的建立与成本控制[J].福建建筑,2010.(09).

装修工程招标方案范文3

第二条在本县城区范围内从事公共场所的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公共场所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场所是指用于经营、办公、生产、教学、医疗、娱乐等非家庭住宅的公众活动场所。

本办法所称的装饰装修活动是指为保护装饰装修物的主体结构,完善装饰装修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装饰装修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装饰装修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含与装饰装修活动相关的墙体改造和水、电、通风、空调、消防设施的改造)。

第三条装饰装修活动应当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

第四条从事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本县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县行政区域内的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县公共场所的装饰装修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具体实施机构为县装饰业管理机构。

规划、消防、城管、房产、招投标、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装饰装修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与白蚁防治单位签订白蚁预防合同。

第七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各项规定。

第八条投资额在30万(含30万)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招标和办理施工许可证。

装饰装修造价在10万(含10万)以上,或装饰装修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的公共场所,凡涉及公共安全或改变房屋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拆柱改墙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办理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服从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从事装饰装修活动的装饰装修施工企业、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装饰装修活动。

第十条从事装饰装修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装饰装修活动。

第十一条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且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设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装饰装修设计单位。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装饰装修施工单位。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装饰装修强制性标准,降低装饰装修工程质量。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交有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备案的,不得使用。涉及建筑主体、承重结构以及消防设施变动的装饰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第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外表装饰装修工程必须先到规划部门办理装饰装修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手续,装饰装修设计方案由规划部门对立面造型、外装材料、色彩以及空调、防盗窗等设施进行审查,提出装饰装修规划设计审查意见书。没有经过规划审查的装饰装修设计不得进行施工,不得作为装饰装修工程招标投标的依据。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装饰装修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手续之前必须向规划部门交纳规划保证金,以促使其严格按照规划进行装饰装修。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经规划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或个人向规划部门申请退还保证金。

第十六条推行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制度,学校、医院、影剧院、宾馆、酒店、体育场等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实行监理。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和消防设施。

第十七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县装饰业管理机构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对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将装饰装修材料、建筑构配件送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其有害物质的含量、强度以及燃烧性能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县装饰业管理机构进行检查,未经检查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装饰装修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施工单位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参加意外伤害险的人员范围是指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包括在施工现场从事监理工作和需要到施工现场履行视察监督检查的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以装饰装修工程项目进行投保,投保人为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已在施工单位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从事现场施工时,施工单位仍应为其投保装饰装修意外伤害保险。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第二十四条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营业场所不得边营业边装修。施工企业和个人不得在夜间22时至次日6时以及高考、中考期间进行产生噪音影响工作和生活秩序的施工作业。

在县城区域内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围挡,对装修垃圾应及时清理,以确保城市卫生。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保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垂直运输机构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脚手架搭拆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三十条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县装饰业管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情况进行督促。

第三十一条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时,建设单位必须委托有资质的环境污染浓度检测机构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室内环境质量验收不合格的装饰装修工程,禁止投入使用。

第三十二条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时,建设单位必须委托有资质的电气线路检测机构进行装修工程的电气线路检测。电气线路质量验收不合格的装饰装修工程,禁止投入使用。

第三十三条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办理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和消防验收手续。建设单位收到装饰装修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通知县装饰业管理机构派人到场监督。

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装饰装修材料和装饰装修构配件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六)有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白蚁预防证》;

(七)涉及外墙装修的,有规划部门的装饰装修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手续和规划验收合格证。

装饰装修工程消防验收适用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应办理施工许可而未办理的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手续。装饰装修工程须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三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自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县装饰业管理机构备案。

县装饰业管理机构发现装饰装修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三十五条装饰装修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装饰装修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第三十六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与装饰装修工程相关的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供冷、供热系统为2个采冷期、采暖期。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约定。装饰装修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七条国家实行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县装饰业管理机构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第三十八条县装饰业管理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依法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四)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采取措施暂时停止施工。

第三十九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县装饰业管理机构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支持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碍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对拒绝或者阻碍县装饰业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由*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条违反装饰装修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由*消防机构依法处罚。

第四十一条从事装饰装修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城乡规划法》及相关规定处罚。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

(二)改变建筑外立面的;

(三)占用公共空间、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的;

(四)增加阳台或者扩大阳台面积的;

(五)在屋顶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

第四十二条营业场所进行装饰装修,经县装饰业管理机构确认存在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隐患的,该场所不得开张营业。

装修工程招标方案范文4

为了加强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规范、透明、公平、公正的工程项目管理机制,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就规范我镇招投标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招投标范围

各部门、村(社区)凡使用财政资金、集体资金、借贷资金进行的以下项目必须进行统一招投标:

道路桥梁、农田水利、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工程及各类管网配套工程、教育工程、福利工程、村(社区)建设服务工程、集体资产处置、集体土地水面等各类资源权属出让或租赁等。

上述项目中部门经办的3万元以下项目、村(社区)经办的1万元以下项目在报主要领导或片长同意后自行按程序组织招投标,招标方案及所有资料报镇招投标办公室备案;超过上述标准不足应报市招投标限额的项目(涉农工程20万、装修工程20万、道路桥梁工程20万、建设工程50万)由镇招投标办公室直接招投标;达到或超过应报市招投标限额的项目由市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投标。

二、招投标程序

招投标活动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招标公告。招标(发包)人研究制定招投标项目招标公告,报送镇招投标办公室审批。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必须事先履行讨论程序。

2.招标信息。镇招投标办公室审查批准招标公告后,在公开的场所或媒体上,公告期限应不少于7个工作日。实行资格预审的,应将资格预审条件、标准、要求等在招标公告中载明。投标人不足3人的,可适当延长公告期或重新招标信息。

3.审查投标资格。镇招投标办公室对投标人提供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确定合格的投标人。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原则上达到3人以上(含3人)方可进入开标竞标程序。

4.审查招标文件。镇招投标办公室对招标(发包)人制定的招标(发包)文件进行审查,保证其合法性、公正性。

5.开标竞标。镇招投标办公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程序组织开标竞标。镇纪委、“三资”中心等部门参与现场监督。收入类项目采取竞价中标方法,支出类项目采取合理低价中标方法,严防串标和恶意竞标,确保合同履行。

6.流标处理。如发生流标则需依照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招投标;因两次流标而进行议标的项目,其最高限价原则上不应突破有资质单位编制的预算价的92%(或不突破自行编制的成本预算的125%),且需报镇主要领导确认后方可确定议标金额。

7.公示中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时间不低于2个工作日。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由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核研究后作出决定。

8.签订中标合同。招标(发包)人与中标人签订正式合同,由镇招投标办公室办理备案和见证手续。

9.合同履约管理。招标(包发)人负责合同履约情况的管理监督。达到相应额度的项目必须聘请监理单位监督合同履约情况。合同履行完毕后,招标(发包)人应出具书面报告,报请镇招投标办公室对合同履行情况组织验收,验收报告及工程档案分别存档备查(镇属工程由建设服务中心存档、村级工程由农经服务中心存档)。

10.结算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施工单位需提供工程资料交镇相关部门审核把关后,由镇财政所扎口送有权部门审计后确定结算价,逾期不审暂停资金拨付。

三、招投标监督管理

装修工程招标方案范文5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厦室内装修

2、建设地点:**路1#

3、计划投资1700.00万元,投资性质:单位自筹,已到位资金1700.00万元。

4、功能布局:详见业主提供的装修设计施工图。

5、工程类别整栋装饰工程。

二、工程招标范围:

详见业主提供的装修设计施工图(含灯饰、卫生洁具及相应管线)。

三、承包方式:

1、本工程根据《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按中标价、投标工期、投标质量等级和本招标书的其它条款、以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由建设方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采取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承包方式。

2、取费标准

2-1、土建工程:按现行定额及其配套的取费标准,材料预算价格执行*建价〔2002〕08号文;取费标准执行湘建〔1999〕价字第296号文;人工调整暂调系数按*建定〔2001〕第09号文进行调整,列入税前报价;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职业卫生增加费执行郴建定〔2001〕第011号文。

2-2、安装工程(含水电安装、采暖通风、管线敷设):按现行定额取费,材料预算价格按现行市场价执行。

2-3、装饰装修工程:按现行定额取费,材料预算价格执行*建价〔2002〕第08号文,取费标准执行湘建〔1999〕价字第296号文以及有关配套文件规定执行。

1、本工程报价不含劳保统筹基金(开标前,建设方按有关规定预缴劳保基金,开标后按实际规模核算,多退少补并纳入总造价)。

四、主要材料供应及质量要求:材料的采购由业主和乙方共同考察后,经业主和监理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建设工期:

本工程施工工期(日历天数)参照国家现行工期定额、结合业主实际情况确定为***天;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投标工期。

六、工程质量:

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和质量标准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规范要求。竣工时,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核定,质量等级必须达到优良标准。

七、合同签订要求:

1、中标人不得将工程转包;如发现有转包行为,由建管部门按规定予以查处,建设单位报经市招标办批准,有权从未中标单位选定一个排名靠前的施工单位承包。

2、严格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合同法》的有关要求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3、工程结算:本工程以中标价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增减部分(即招标时未予以计算或因设计变更增减的工作量),以及合同工期内因国家政策的变更而引起取费标准和材料预算价的变动,应予以调整。

本工程结算委托*****审定。

4、工程价款的拨付:本工程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开工前10天,按中标价的10%预付工程备料款;其后,每月按上月实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的60%拨付。

工程款(含备料款、进度款)拨至中标价的60%时,停止拨付;其余4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工程结算后两年内付清。

5、违约责任和奖罚办法:

5-1、本工程实行优质优价,工程竣工验收评定为优良工程的,按中标价的2%奖励;质量等级未达到中标承诺的,按中标价的2%处罚。

5-2、本工程要求按中标工期完工;每提前或推迟一天交付使用,按中标价的万分之二予以奖罚。

5-3、本工程如因建设方延误工期,每天按中标价的万分之二偿付违约金给施工方。

八、投标须知:

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书的同时应按规定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万元。

2、投标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人提供投标履约担保合同,以保证投标人一旦中标,即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签约并完成其中标工程;对未能按要求提供投标履约担保的投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条件而予以拒绝,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1、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担保。

2-2、担保额度:采用现金方式,其履约担保额度为****万元,投标履约保证金将存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2-3、履约担保有效期: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为其中标工程经认可的竣工工期。

3、工程现场勘察和招标答疑:

3-1、本工程于2002年**月**日16:00时,在市交易中心召开发标会,并组织工程现场勘察。

3-2、本工程于2002年**月**日09:00时,在市交易中心进行招标答疑。由各投标人对招标书和施工设计等尚不明确的问题提出意见,而后由招标人会同设计单位书面答复。

4、投标报价的取值:

投标报价的上限值为****.00万元;

投标报价的下限值为****.00万元。

5、投标书的编制、密封和投送

5-1、投标书包括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

5-2、商务标书的内容包括

5-2-1、商务标A: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胜任程度及信誉;综合说明(即工程名称、范围、报价、质量等级、工期、保修承诺等);投标人及法人代表的签章;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明细表;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5-2-2、商务标B:投标报价、承诺表。

将以上资料装订成册,一式贰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其中投标报价、承诺表中投标人及法人代表必须签章。

5-3、技术标书主要是施工组织设计;本项目需要投标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一式柒份;其要求如下:

5-3-1、技术标书中的章节编排按如下顺序和要求制作:

一、施工方案

二、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三、保证质量措施

四、保证安全措施

五、文明施工现场措施

六、合理化建议

5-3-2、封面:在****招标有限公司领取统一规定的封面样式;

5-3-3、目录(目录内只列大标题)及标题(目录内所列的大标题):字体统一为三号仿宋字体;

大标题层次

一、

二、三……;

5-3-4、小标题及正文字体统一为四号仿宋字体;小标题及正文内容排列层次为:

第二层次1、2、3、……;

第三层次1-1、2-2、3-3……;

……;

5-3-5、表格及示意图标题为四号仿宋字体,内容字体统一为五号仿宋字体;

5-3-6、所有字体均为标准字体,不准有加粗或倾斜处理;CAD绘图按制图规范;

5-3-7、技术标书不得编排页码,前后不得留空白插页;

5-3-8、技术标中不得出现下列有助评审专家看出或体会到标书编制人的内容: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单位所在地、电话号码以及特殊记号等。

5-3-9、排版要求:

5-3-9-1、行距为1.5倍行距;

5-3-9-2、章节之间不留空行,不设置左右缩进(首行缩进4个字符);

5-3-9-3、不准设置页眉以及底纹等装饰性内容。

5-4、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均统一用A4纸打印,白纸黑字,不允许有彩页;表格及示意图有用到A3纸的必须折叠成A4大小装订,不允许存在倒装和反装现象。技术标书必须全部用电脑打印,不得有手写字迹。

5-5、商务标书的密封:将商务标A、商务标B分别装入规定的资料袋内用透明胶水密封,资料袋封面不得出现任何标记。

5-6、技术标书的密封:将上述已密封的商务标书,连同一式柒份技术标书整齐叠好,再用规定的包装纸和透明胶水密封成一个大包装,封面不得出现任何标记。

5-7、投标人将上述密封的投标书,于2002年**月**日09:00时以前送达**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迟到作废标处理)。

九、开标、评标、定标

1、本工程定于2002年**月**日09:00时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开标。

2、投标人必须参会的人员是: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每个投标人总人数不得超过5人;

3、凡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并遵守开标现场的规定和纪律。

4、开标现场需提交以下资料:

4-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2、法人证件(或委托书)以及相应的身份证原件;

4-3、项目经理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证书以及相应的身份证原件;

4-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效证明和文件

5、本工程的评标办法采用郴建招字〔2002〕6号文中综合评估法(不设标底但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上、下限值)。评分表及权数取值见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附表5。

6、本工程中标单位的确定为按评标结果获得最高分者为中标人方式。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或投标资格无效:

1、投标书未按要求密封,商务标书内未加盖单位公章、无法人代表签字的;

2、技术标书未按要求编制打印的,技术标书无效;

3、投标书未按规定时间送达市交易中心的;

4、一个投标书出现两个报价的;

5、投标单位在开标后迟到的;

6、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7、委托人没有授权委托书而参加开标会议的;

一、其它事项

1、投标人中标后,在十天内到****招标公司领取由招标人签发、市招标办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未中标单位如对评标、定标结果要求复议的,须在十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请求报招标人和市招标办,逾期不予受理。

2、中标人持中标通知书在七天内,与建设方签订好施工合同,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场施工。

3、本招标书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9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湘建建(2002)394号文件和市政府以及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法人代表(签字)

招标人(盖章)

装修工程招标方案范文6

关键词:代建;投资控制;浙江美术馆

前言

“代建制”是指政府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社会专业化的项目管理企业,负责对公益型、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管理和建设实施,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制度。从项目管理角度看,代建制实现了建设管理工作的社会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然而,代建制管理模式依然要处理好正确授权、责任落实、合理设计,财务风险管理和利益分配的合同安排等之间的关系,实施“代建制”工程建设管理的首要任务是控制好投资,为政府节约建设资金,同时保证施工进度及项目建设质量。以下笔者结合浙江美术馆工程实例进行论述!

一、工程概况

浙江美术馆是由省政府投资并由浙江省文化厅直接管理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作为浙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国家承担美术作品、美术文献征集、收藏、陈列、展示,并利用美术和美术馆资源开展教育推广、学术研究、对外交流和休闲服务的艺术博物馆。该馆毗邻西湖,占地面积3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1550平方米。拥有各种规格的展厅14个,展览面积10000平方米左右,展线2000米左右,其中恒温恒湿展厅2400平方米。库房区面积3000平方米,其中恒温恒湿库房2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控制在3亿元以内,包括土建、设备、精装修、拆迁,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安排。其中2亿元用于建安,1亿元用于征地拆迁和“七通一平”。

工程量初步设计的造价分析

2003年6月成立浙江美术馆工程建设招标领导小组。方案设计通过两轮国内公开招标,经专家评审、公众评议,从30多个设计方案中遴选确定中标方案,其他各项招标活动严格按《招投标法》和《美术馆工程决标规则》,在省重点工程招标办监督指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开展,确保择优招募工程建安和设备供应单位。确定中国联合工程公司为项目总承包单位,履行代建制责职。累计总招标金额为16790万元,相比省发改委2006年7月28日《关于浙江美术馆项目概算调整的函》调整批复的18183万元的工程费用有节余,这为本项目的投资控制工作乃至节余返投等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为了更好的控制投资,采取了一系列的投资控制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1)建立组织机构。由省美术馆建设协调小组、省文化厅美术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美术馆基建办公室等机构组成,达到宏观控制,组织实施、与社会有关方面和各参建单位协调处理有关问题,落实工程管理措施和建设目标等管理职能。合同履行方面:加强项目管理承包合同的完善和执行管理,督促各参建单位,特别是作为代建方的中联公司切实履行好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增强履约的严肃性、实效性,调集和整合管理、技术、资金等建设资源。明确业主方、项目管理承包方、监理方、施工方的职、权、利关系,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工程建设。建立完善制度、规范招标行为也为确保工程实施规范、有序、健康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2)先后组织专家论证会进行了三次技术优化,设计单位进行了优化图纸。

(3)材料设备品牌优化,对非关键设备由原进口、合资品牌调整为合资或国产一线品牌。

(4)合理把握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的关系。质量方面,严格把好施工材料质量关,杜绝不合格材料用到本工程中。对于隐蔽工程,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执行“三检一验”(工人自检、工序互检、施工单位质量负责人专检后报监理验收)制度,确保隐蔽工程施工质量。装修工程在控制隐蔽工程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关注外观质量、细部质量,过程中提出完善整改意见近200多条,及时在实施中加以落实。2007年以来,杭州市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对地下室及主体结构、采光顶主体钢结构等进行验收顺利通过,为工程总体验收打下了良好基础。安全方面,施工现场安全在受控范围内,未发生一起工伤和安全事故。每周五定期召开现场安全检查会,组织项目部、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等主要人员进行安全大检查,总结一周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已经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新发现的安全隐患和未整改的状况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间,整改和检查落实到人。进度方面,因拆迁滞后、开工延期,开工后又因可施工场地告罄两次被迫停工,在整个工期延误7个月左右的困难情况下,尽最大努力推进施工进度。对施工单位的进度计划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合理安排施工段、增加关键工作的操作工人、抓关键线路等要求,省文化厅几次敦促项目管理承包单位在确保质量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项目承包单位认真组织各参建方落实进度目标,如:由于机电安装、外电工程因调概问题未解决导致专业施工单位未能按计划插入现场施工,节点工期严重受影响。为追赶工期,已制定出各种措施创造施工工作面方法,如对不涉及本次机电调概的卫生间,通过协调提早插入给、排水等管线的预埋工作,为土建、二装卫生间瓷片镶贴创造工作面;先行室内地板胶范围内的水泥砂基层施工;加快土建、二装的主材定板工作,为今后赶工做好准备。经过参建各方共同努力,确保了2007年底竣工目标的实现。

三、投资控制制度管理的情况

我们坚持自身的责任,以人为本,科学决策,投资方面,严格按照省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和直拨制试点要求,管好用好建设资金,每笔拨款都按管理权限认真审核,在规范支出的前提下保障建设资金流顺畅,尽量控制造价,又满足工程的实际使用和功能需要。在规划、设计、施工、监管过程中,始终贯彻“公益性艺术博物馆”的功能定位和“一流美术馆”的建设目标,瞄准国内外现代先进美术馆发展趋势,积极探索符合浙江美术事业发展实际的建馆路子。在既定投资范围内,合理调整结构,优化完善美术馆核心功能的设置。通过调研和论证在展厅中增设2362.2平方米的恒温恒湿系统,美术画廊增设舒适性空调系统,增设部分展厅及修复间的气体灭火的方案及库房墙体及门的加固和变更,明确一级风险单位的安防设计规范,在设计施工中及时实施变更。促使功能设置、空间布局、设备安装、装修景观等设计和实施更加符合运行需要和美术馆品质要求,避免了二次返工,通过调概审批,节约了资金,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另外,空调工程开始施工时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反映由于玻镁风管施工繁琐工期长可能会造成不能按原竣工工期完工,为了在计划的工期内完成工程,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监理及代建方申请用镀锌风管代替玻镁风管。经向设计单位咨询技术的可行性,经向财政报批,在不增加空调风管分项工程的中标造价的前提下,进行了风管的设计变更,这样就使空调工程在工期上得到了推进同时也控制了造价。到2007年底,共完成投资额20633万元,占总投资的71%,支付工程款10278万元,占工程总投资56%。

通过以上制度建立、优化设计、限额招标,节点监控,从设计、采购、合同价款评审等多个环节综合进行投资控制,3亿元总投资不突破的目标得到很好实现。投控制资取得阶段性成效。同省发改委批复的概算同口径相比,节省了1000万,并将节省的投资增加到二次装修工程经费中

四、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技术控制管理情况

成功列入建设部第五批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在地基基础和地下空间工程技术中采用深基坑支护及边坡防护技术、高性能混凝土技术、新型模板及脚手架应用技术、高效钢筋与预应力技术、钢结构技术、建筑防水新技术、施工过程监测和控制技术、管理信息化技术等10项新技术。同时还采用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技术、节能型门窗玻璃应用技术、新型空调采暖技术、供热采暖系统温控技术、外墙保温棉应用技术、节能照明应用技术。如门窗由中空玻璃与优质铝合金间隔框组成,采光顶玻璃采用中空夹胶Low-E玻璃,选用高强度、高气密性粘结密封胶粘结,有效控制了室内外热辐射,具有环保、节能的功效。在投资决策阶段我们就进行积极的预前投资控制,根据建筑市场的成本经验数据,通过科学的论证分析和比较,优选设计方案,从而在投资控制方面掌握主动权。

五、效果及总结

浙江美术馆是浙江文化大省建设的标志性项目,列入省“十五”重点工程和“五大百亿”工程,借鉴先进的工程实施模式,在我省政府投资项目中第一个实行“项目承包管理”模式,同时还列为财政建设资金“直拨制”和“跟踪审计”试点。在省与有关职能部分深入研究、反复协调,明确了一系列执行措施和操作步骤,既有效地推动了美术馆工程实施,又为我省政府投资项目和文化设施建设积累了经验。

具体节点:2002年正式决策并立项启动,2005年5 月开工,2007年主体结顶,2008年6月底主体工程竣工,进行试运作,2009年8月全面开馆运行。

综上所述,做代建制就是为政府项目当好管家人,代建人虽然实施具体管理,面对众多承包商和供应商,但却受建设方的监督制约,受权限的限制。一些重要权力,如资金拨付、工程决算、审计等受到建设方的严格监督。提高了投资效益工程进度均达到了代建合同的要求,所有代建项目的工程投资控制在合同确定的项目概算总额之内。从而有助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行为。管理人只有自律才能做好当家人,严格约束自己,高标准要求自己。成立专业项目班子,专业人做专业事,明确建设项目参与各方的职责,进一步规范代建行为。做好投资控制工作,为政府节约建设资金。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