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安全建议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道路安全建议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道路安全建议

道路安全建议范文1

当前,我县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主要是农村群众交通法制观念淡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差,与复杂的农村路况、车况、通行状况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二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我县80%以上的农村道路属于山区道路,道路依山而走,伴水而行,山大沟深,坡陡弯急,道路等级低,基础条件差,安全防护设施缺失,安全隐患大量存在,安全系数低,一旦发生事故,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三是交通违法行为普遍。违章行驶、乱载乱拉现象普遍,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违法载客现象严重,尤其是遇到过年过节、婚丧嫁娶,摩托车、农用车违规载人、摩托车超员、饮酒驾驶等导致的交通事故所占比例很大。

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农村的重要民生工程来抓,要站在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添举措,全力以赴,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要不断完善组织体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快构建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管理网络。一要整合各方力量。由乡镇牵头,组织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农机站、行政村四个相关部门人员,整合力量,统筹管理,形成合力,扎实开展工作。二要认真履行职责。公安、交通、公路、农机、教育、安监等部门要围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群防、群控、群治的联防网络,不断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三要倡导村民自治。要引导群众参与,大力发展交通安全自律、自助、自治组织,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将驾驶人教育监管纳入村民自治范畴,逐步形成自觉维护交通安全的良好民俗风尚。

具体操作中,我们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职责和使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抢抓机遇,增强信心,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切实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

(一)抓住机遇,转变观念。各乡镇要抓住镇村联动的机会,大力开展乡镇集镇主要街道的改造,由原来粗放式的交通管理模式向精细化的交通管理模式转变。交警部门要深入开展调研,协助乡镇按照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制定集镇交通规划,同时要将交通勤务安排向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模式转变。

(二)加强隐患排治,改善通行条件。近年来,安监、交警、交通、公路等部门多次联合开展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机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这要继续坚持,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抓好。一要排查治理道路安全隐患。要组织专门力量,定期对农村道路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治理责任和措施。特别对临水临崖、陡坡急弯等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二要完善交通安全设施。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逐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着力打造“生命防护工程”。三要大力发展农村客运。要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交通客运市场,合理安排线路,逐步完善农村客运网络,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从根本上杜绝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重大安全隐患。

(三)强化路面管控,整治交通秩序。交警部门要将交通管理力量逐步向农村道路延伸,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责”的责任制,全面整治农村道路通行秩序。一要突出整治交通违法行为。按照省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要经常性的开展“大排查、大服务、大教育、大整治”活动,努力破解农村摩托车无牌、无证、无头盔“三无”,面包车车况不合格、驾驶人不守法、应急处置技能不掌握“三不”,农村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营运、违法超员载客、货车违法载人“三违”等突出问题。二要建立完善基础台账。要按照“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的要求,组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队伍,对该村人、车、路进行全面排查,尽快建立涵盖该村的车辆、驾驶人、道路隐患、宣传教育等内容的基础台账。

道路安全建议范文2

一、充分认识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农机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交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效果直接影响着道路交通秩序的好转、管理水平的提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新农村建设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农机化促进法》、《省农机化促进条例》、《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农机安全工作逐步规范,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趋于稳定好转。但是,从全县整体来看,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薄弱,农业机械在道路交通作业中仍存在事故隐患,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要充分认识农机安全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影响,针对农机作业过程中点多、面广、技术要求高、季节性强的特点,坚持严格执法与优质服务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县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明确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以预防和减少农机道路交通事故、保持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良好形势为目标,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公安交警和农机系统合作机制、夯实基层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为重点,把加强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创建县局与公安交警部门协作配合、源头管理、完善制度、强化监控为主要内容的农机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机制,采取宣传教育、专项整治、监督检查等有效措施,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遵章守纪、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安全防范能力。努力使全县年农机道路交通事故率、重伤率、死亡率控制在农业机械社会保有量0.8‰以下;至“十二五”末,全县农机挂牌率、检验率、持证率分别达到90%以上,70%以上的镇、村,建成平安农机镇、村,从根本上杜绝无牌无证、酒后驾驶、超速超载、不按规定审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取得较大提高。

三、强化措施,确保农机道路交通安全

(一)建立部门联席会议机制

按照“政府主导、农机主抓、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县交警大队、农机部门要建立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县农机监理站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两部门情况交流会议,及时掌握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分析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部署重点工作;加强对两部门工作配合过程中有关事务的协调;及时了解、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各乡镇农机站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对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进一步促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县交警大队、县农机局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结合不同农时的农机作业特点,实施联合执法,加强农忙季节农业机械在地片转移、跨区作业时的路面管理和源头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无牌无证、超速超载、违法载人、不按规定审验、使用伪造、变更的登记证书、牌证、检验标志等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处理和专项整治,从源头上消除农机道路交通事故隐患。

(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县交警大队、县农机局两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定期交流制度,自2012年11月份起,县农机局分别于每月5日前向县交警大队通报对农机驾驶人员安全教育、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发证及年检等情况,同时,县交警大队向县农机局通报农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及违法处理等情况。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应当将典型的农机事故通过照片、挂图、光盘等多种方式,对农机驾驶人员、农民群众进行警示教育。

(四)落实农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完善全县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四级责任机制,县农机局、乡镇农机站、村、机手层层签订农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将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逐级下达到基层,形成一级抓一级、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严格农机驾驶人员培训机构、教师、教练员、考试员及农机监理检验员的资格管理,严格实行业务分工、持证上岗、绩效考核制度,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谁考试、谁签字、谁负责”原则;落实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责任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机道路交通事故损失;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重、特大农机道路交通事故,依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道路安全建议范文3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2〕148号),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

(一)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道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严把新增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关。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禁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严禁非法改装车辆从事旅客道路运输。要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将企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用评价结果与客运线路招投标、运力投放以及车辆(工伤)保险费率、银行信贷、政府资金补贴、企业评先评优、线路审批(审核)、企业审验、企业资质评定、站级核定、车辆道路通行证申领等有关激励约束机制挂钩。鼓励客运和危运等重点车辆运输企业采用交通安全统筹、投保险外险(超额险)等形式,提高运输企业抗风险能力。

(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道路客运企业要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交运发〔2012〕33号)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强化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持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投入,用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健全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考评体系,健全客运、危险品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制度,深度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责令停班、停线或停业整顿;对整改仍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的,要依法依规取消相应资质。

(三)严格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和剧毒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客运班线审批和监管,合理确定营运线路、车型和时段,严禁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通行。严格控制1000公里以上的跨省长途客运班线和夜间运行时间,对次日凌晨2时前无法到站的长途客运车辆,22时后客运站不准发车,对22时前已经发车的,要严格落实凌晨2时至5时接驳运输和驾驶人落地休息制度,不具备条件的,坚决予以停运。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建立旅游包车信息化数据库,逐步推行包车业务网上申请和办理制度,严禁发放空白旅游包车牌证。运输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对于单程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的客运车辆,必须配备两名以上客运驾驶人;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确保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夜间客运车辆行驶速度不超过白天限速的80%。交通运输、公安、安监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驾驶人及相关企业依法严格处罚。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剧毒化学品运输线路通行证的审批,安监、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剧毒化学品运输途经道路的安全适应性评估,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确保剧毒化学品运输安全。

(四)加强运输车辆动态监管。运输企业对所属车辆的动态监控工作负全责,按要求在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和校车上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建立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并接入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实行企业监管平台专人值守、24小时动态监管,确保卫星定位装置工作正常、监控有效,及时纠正和处理违法驾驶行为。对不按规定使用、故意损坏卫星定位装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不严格监控车辆行驶动态的值守人员,要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要加强工程运输车辆综合治理,加大无证运输治理力度,对使用无道路运输证和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工程运输车辆的用车单位,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严格驾驶人培训考试和管理

(五)严格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发证管理。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考试程序,加强对驾驶证申领条件和驾驶培训记录的审核,全面应用科技评判和考试监控手段,强化驾驶人安全、法制、文明意识,提高新考驾驶人的实际道路驾驶技能。客、货车辆驾驶人培训考试应按照2013年1月1日实施的考试内容标准,增加复杂路况、恶劣天气、突况应对处置技能的培训考试内容。大中型客、货车辆驾驶人增加夜间驾驶考试内容。要按照标准和业务权限建设驾驶人考试场地,建立驾驶人考试监管中心,实现汽车类驾驶人考试各科目音频、视频监控。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交通事故驾驶人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制度。农业(农机)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农业机械驾驶证的考试发证工作,并严格责任倒查和追究。

(六)严格驾驶人培训机构监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驾驶人培训市场调控,严格驾驶人培训机构准入门槛,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严格核定招生规模,严格教练员资格管理。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驾驶人培训质量监督,实行培训全过程动态监管,提高驾驶人驾驶技能。交通、公安交管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培训机构培训质量、考试合格率以及毕业学员交通违法率和肇事率等,规范办学秩序。要实行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责任倒查制度,对未按教学大纲进行教学、学时不落实和培训记录弄虚作假等教学行为的教练员和培训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客货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准入关,加强从业条件审核与培训考试。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要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加快信息查询平台建设,建立重点驾驶人信息库,落实客货运驾驶人“黑名单”制度。公安交管部门要充分利用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及时向交通运输、安监部门通报客货运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情况;完善客货运驾驶人退出机制,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吸毒、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要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解除聘用,并抄告交通运输部门。

三、加强车辆安全监管

(八)提高机动车安全性能。工商、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对二手车市场、车辆维修企业的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销售拼装、非法改装、组装车辆行为。工信部门要加强全市报废回收企业的日常监管,鼓励具有报废回收资质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或网点,方便群众就近交售报废机动车。工信、财政部门要优化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流程,加大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执行力度。公安交管部门要按照授权业务范围,扩大县区机动车注册登记权限,在重点乡镇交警中队设立服务点,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减少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

(九)加强机动车安全管理。公安交管部门要按照机动车产品公告和国家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办理机动车登记,切实加强机动车查验,严格机动车唯一性确认,暂停卧铺客车注册登记。农业(农机)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拖拉机登记和查验,严禁超范围发放牌照。质监部门要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检验资格许可及监督管理,强化对车用(车载)气瓶、危运罐车罐体(含易燃易爆、有毒介质)以及流动式起重机械(含叉车)的检验,强化作业人员持证监管,对超过有效期的,要向社会公布,并抄告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部门,同时通知车辆所有人停止运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要严格执行检验标准,经公安部门按照相关规定验收后,实现与公安交管部门的联网和检测数据及监控视频、图片的实时传输。公安、质监部门要强化危运车辆罐体、非传统能源汽车和营运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对未按标准进行检验或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行为,要对有关机构和责任人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资质并追究法律责任。

(十)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各县区政府要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意见》(〔2012〕48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体力特征、道路条件、自然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学校服务半径,尽量缩短学生上下学路途时间,按照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寄宿制学校入学、公共交通满足入学,提供校车服务;住建、规划、交通运输部门在规划城市和农村公共交通时,要根据学校的设置作出具体规划,合理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为学生提供方便。各县区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组织教育、公安、交通运输、质监、安监等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严格落实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批、校车标牌发放制度,抓好校车的源头监管和路面管控。教育部门要督促校车服务提供者和配备校车的学校,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监督在校车上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建立健全校车安全运行GPS监控平台,对校车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提示、警告;要配合公安机关搞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并对学校门前的标志标牌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排查治理。使用校车的学校应当制定有关学生搭乘校车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学生交通安全隐患。公安交管部门要严厉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速、超员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坚决制止采用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以及拼装车、报废车等车辆接送学生。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部门要密切协作,严查从事非法营运和无车辆保险、无承运人责任保险的“黑校车”,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十一)强化非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市商务局要会同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依法加强电动车辆销售企业的日常监管,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非机动车。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非机动车通行秩序管理,严查电动车、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特别要严格四轮电动车辆通行管理,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四轮电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摸底调查,掌握本辖区电动车辆的底数,为开展电动车登记业务做好充分准备。

四、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

(十二)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各县区政府要严格落实农村道路建设养护管理主体责任,提高道路设计标准和安全性能,规范“村村通公路”建设,新建、改建农村道路要同步建设安全设施,已建成的农村道路要逐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加大资金投入,继续把“公路安保工程”向农村道路延伸,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各县区要统筹城乡公共交通发展,大力扶持和发展农村公共交通,拓展延伸农村地区客运的覆盖范围。

(十三)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建设,落实乡镇政府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拓展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覆盖面。县区和乡镇要分别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人员力量,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安全监管工作。要在现有乡镇干部和农机监理人员中选配3至5人担任专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实行乡、镇政府和县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双重管理,业务上受县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队指导。要依据辖区交通状况,在交通流量密集的乡镇增设交警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警力。要从乡、镇现有人员中选调一定数量人员,充实到交警中队作为文职辅警。要在足额保障人员工资的基础上,参照人民警察保障标准妥善解决文职辅警的执勤补贴及岗位津贴。每个行政村确定1至2名交通安全协管员,配合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队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队、交通安全管理站开展工作,负责本行政村机动车、农业机械和驾驶操作人的基础性、劝导性管理工作,工资补助由县区财政落实。

(十四)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建立专业执法、安全监管、交通协管、交通志愿者、交通安全信息宣传员等“五支队伍”;健全乡镇长、运管所长、农机站长、派出所长、交警中队长“五长”联动机制。农村派出所要积极参与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化解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道路巡逻管控,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农机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积极推广应用农机安全技术,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

五、提高道路安全保障水平

(十五)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标准和制度。发改、交通运输、公路管理、公安、住建、安监部门要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建立完善道路工程设计阶段的安全预评价和交(竣)工阶段的安全验收评价制度,在建设项目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必须吸收公安、安监等部门人员参加,严格安全评价,对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得通车运行。对因交通安全设施缺失导致重大事故的,要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前暂停该地区新建道路项目的审批。

(十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科学规划,逐年增加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投入,对临水临崖、连续下坡、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路段要严格按标准安装隔离栅、防护栏、防撞墙等安全设施,设置标志标线。要加强公路与铁路、河道联接交叉路段特别是公铁立交、跨桥梁的安全保护。要加大监管力度,督促收费公路经营企业加强公路养护和运营管理,对安全设施缺失、损毁的,要及时予以完善和修复,保障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况。

(十七)建立完善交通事故应急保障与救援体系。各县区政府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建设交通事故急救通信系统,搭建急救指挥调度信息平台。要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建立完善重特大交通事故现场处置、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保障、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预案,组织协调公安、交通、民政、医疗、消防、保险等部门和行业,建立统一高效、运作灵敏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体系。要将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道路阻断等公共安全事件的处置,纳入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区要尽快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专家队伍,配足必要救援设备,并将辖区拥有大型特种救援设备的单位纳入救援管理体系,提高施救水平。市人民政府要每年组织1次道路交通应急演练,县区政府要每半年组织1次道路交通应急救援培训,并适时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演练。财政、公安、民政部门要按照《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甘政办发〔2011〕154号)等规定,建立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和相关制度,规范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确保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及时得到救助。公安交管、运管部门要加强车辆保险、承运人责任险的督促和上路检查工作力度,有条件的交警大队和运管局可设立保险代办窗口,方便广大群众就近投保。保险部门要加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营运车辆承运人责任保险和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的投保力度,发挥保险机制的预防和补偿作用,确保事故受害者的赔偿。气象、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积极推进公路灾害性天气预报和预警系统建设,提高对暴雨、浓雾、低温、冰雪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的防范应对能力。

(十八)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县区政府要制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意见,落实治理措施和治理资金。根据不同等级,实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各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对隐患整改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要强化交通事故统计分析,排查确定事故多发点段和道路安全隐患路段,全面梳理桥涵隧道、客货运场站等风险点,建立管理台账,明确治理责任单位和时限,全过程监督整治情况。公路管理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单位要深入开展公路安保工程,对国省道干线公路上急弯、陡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和桥涵隧道等危险路段实施综合整治,加强公路两侧农作物秸秆禁烧监管,严防焚烧烟雾影响交通安全。住建、规划部门要设置和完善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加强行人过街设施、公交港湾、公交专用车道、主干道中央隔离设施建设。安监部门要会同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督办治理和检查验收。

(十九)切实加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各县区要把停车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基础开发项目,提高大型公共建筑、住宅小区、繁华商业街区、学校等人口密集区的停车场配建比例,改善城市静态交通秩序。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大(中)型商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和商务办公场所等经营性场所合理配建停车场,达不到配建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项目。要研究完善停车政策,鼓励停车产业发展,实施多元化的投资建设主体,大力发展地下和立体停车设施。公安交管部门要坚持疏治结合,在整治违法停车的同时,鼓励单位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有条件的道路可以推广路内分时停车、错时停车、分类停车等措施,全面清理挪用、占用停车设施的现象,盘活现有停车资源。

六、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管理

(二十)严厉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公路巡查管控,加大7座以上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六必查”,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毒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推广使用电视监控等交通技术监控系统、车载查询终端和手持式警务终端系统,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发现、处置能力。交通运输部门要完善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对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要责令当事人消除违法状态,坚决杜绝只罚款不纠违。要进一步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黑车”尤其是县乡道路上非法载客营运的小型客车,全面净化道路运输秩序,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各县区政府要制定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将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交通违法信息作为执法依据,定期进行检查,依法严格处罚。要大力推进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加强城市道路通行秩序综合整治,规范机动车通行和停放秩序,严格非机动车、行人交通管理。

(二十一)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效能。市县道路交通执法部门要强化信息技术和科技装备在道路交通执法中的应用,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执法人员的定期培训,提高综合素质,确保执法效果。公安、交通部门要按照资源共享、合法利用的原则,建设交通违法行为智能监控系统,将交通监控信息通过公安边界接入平通至公安网,共享公路收费站出入车辆的相关信息,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和执法效能。政府法制办要协调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人民银行、银监会、保险行业协会等部门建立公民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相挂钩的制度。

七、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二十二)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各县区政府应每年制定并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加大宣传投入,督促各部门和单位积极履行宣传责任和义务,实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制度化。加大公益宣传力度,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在重要版面、时段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充分发挥主管部门、汽车企业、行业协会、社区、学校和单位的宣传作用,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交通守法、安全和公德意识。建立交通安全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志愿者服务活动。

(二十三)全面实施文明交通素质教育工程。各县区要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推行实时、动态交通安全教育和在线服务。强化企事业单位员工交通安全教育,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全民普法和职业道德教育重要内容。进一步深化文明交通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将城市交通秩序管理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内容。建立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平台,加强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开展交通安全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实施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12分、发生人身伤亡道路交通事故负有同等以上责任和申请校车驾驶资格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教育部门要将交通安全教育内容纳入中小学校课程,作为学生和学校素质教育必修内容。

(二十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建设。积极拓展交通安全宣传渠道,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市民广场、农村重点集贸市场等阵地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创新宣传教育方法,以学校、驾驶人培训机构、运输企业为重点,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动在市、县区开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站、电视频道,加强交通安全文学、文艺、影视等作品创作、征集和传播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交通安全、全民参与文明交通的良好文化氛围。

八、严格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

(二十五)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执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规范,落实跨区域责任追究机制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公开制度。对运输单位的公路客货运车辆一个月内发生2起(含)以上超员、超载违法行为的,除对驾驶人依法处罚外,依法对运输单位直接主管人员严格进行处罚。对发生重大及以上或者6个月内发生两起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依法责令停班、停线或停业整顿;停业整顿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准予恢复运营,但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旅游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旅游车辆;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取消相应许可或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二十六)加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联合督办。严格执行重大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对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实行现场联合督导、统筹协调调查、挂牌通报警示、重点约谈检查和跟踪整改落实,形成部门齐抓共管合力。要研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奖惩制度,对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和单位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发生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县区人民政府要向市人民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联合对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分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企业(业主)负责人等进行约谈。对一年内发生死亡5人以上或发生2起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九、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保障

(二十七)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将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实行道路交通安全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形势,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市、县区政府每季度召开1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研判交通安全形势,评估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及时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道路安全建议范文4

【关键词】铁路隧道施工;安全控制;措施及建议

隧道施工能否安全顺利展开,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实施规范的施工工序是其基础,重视各个工序阶段的安全,及时规避意外施事故,才能有效开展接下来的工作;建立健全施工安全机制是保障,从施工工序的审查、施工风险的管理到评估都需要有完整的安全机制,才能有效、高效的顺利施工;使用安全的施工技术是关键,施工人员要加强科技攻关,注重创新科技,探索出新颖的施工方法,将成熟的施工技术推广应用到隧道工程中,提高隧道的安全施工技术水平;规范管理体制是有力支撑,对施工现场采取合理规划及管理,创造有序的氛围,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技术及安全意识,形成规范的安全体制,走出一条规范化、高端化的管理方式。

1、实施规范的施工工序,重视各施工阶段的安全性

1.1洞口段的施工安全

一般来说,隧道的洞口地段地质条件都比较差,汇集了很多地表水,又因为浅埋、偏压等因素,施工难度很大,最容易导致坍塌,在施工时要预估好可能发生的各种危险和可能产生的对环境的影响,并及时制定确保洞口段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首先,洞口阶段的施工应该避开雨季和融雪期;施工前要先挖好洞口的流水沟渠以便于排除积水,并做好洞口的天沟,使边仰坡上的雨水难以滞留造成坍塌,但也不应该对边仰坡进行大量开挖,避免由于地表植物被破坏而使土层失稳。

1.2洞内外防排水体系的施工安全

通过研究以及实践证明,隧道地下水的处理也牵动着整个施工工程的质量,关系着工程完成后的运营是否安全,所以在施工中一定要严格开展各项工作,做好隧道洞内外防排水系统的施工安全。洞内防排水体系的质量一定要严格把关,遵循洞内外,永久性和临时性防排水相结合的原则,安装无压防排水系统。衬砌背面的防水卷材基面必须是圆顺、平整、没有凸出物的,在安装时要适当控制好它的松弛度;采用双面爬焊机进行环向搭接的焊接,固点一定要按照相关的规定制定;有局部破损的地方选用热吹风进行补焊可以达到很好的效果,焊接时可以将热熔垫片和防水板热熔一起焊接;铺设完成后要进行细致的试验检测,确保其达到标准。

1.3喷射混凝土施工安全

进行混凝土的喷射时也要做好各方面的安全防范措施。在开始之前,认真检查围岩的受喷面,清除可能的危险因素,并用高压风吹干净粉尘;根据混凝土的配合比、喷射方式等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控制好空气中粉尘的含量;开展喷射时必须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伤害,并让专业技术人员认真检查管路、接头等重要地方,避免产生意外事故;安排专人保管喷头,避免堵塞清除后的喷头肆意摆动喷射伤人。

1.4锚杆施工安全

锚杆施工流程复杂,主要有确定孔位、钻孔就位、调整角度、钻孔、清孔、安装锚索、一次注浆、二次补浆、施工锚索腰梁、张拉、锚头锁定、割除锚头多余钢绞线等,这个阶段发生的事故很多,常常会有混凝土剥落、砂浆流失、锚杆滑脱等现象,所以确保锚杆施工安全是至关重要的。在施工中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定期对锚杆进行抗拔试验,避免出现锚杆脱落,锚杆钻孔时要符合设计深度,与开挖面呈法线方向,在地下水丰富的地段使用药包锚固剂进行锚固;注浆时必须达到饱满状态,砂浆的强度要先通过试验验证,进行注浆的事施工人员要做好防护措施,避免砂浆的强压力而受伤,正式作业前后必须对机械的管路进行清洗、检查,试转合格才能避免产生管路堵塞或者管路爆炸;如果注浆管路或接头堵塞,一定要消除压力后才可以进行拆卸、维修。

1.5二次衬砌的施工安全

二次衬砌的施工是隧道工程永久性承力结构的一部分,对提高隧道使用寿命和外观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它的安全性也是非常重要的。首先通过轨道将模板台车行走至衬砌部位,测量定位,调好标高,按隧道衬砌内轮廓线尺寸调整好模板台车,安设固定好预埋孔、洞、室的位置,堵头模板,排气孔等,并增加适当的富余量[1];模板台车上面要安装相应的照明设备;灌注二衬混凝土的施工人员必须站在稳固的脚手架上,同时佩戴好安全带;及时关注混凝土的管路、接头是否有堵塞现象,要立刻消除其压力后才能拆卸接头开展疏通,接头时不相干人员要回避。

1.6钢架施工安全

搬运钢架时要将钢架的构件牢牢捆绑起来,避免在发生意外碰撞时构件散落而伤人;架设钢架时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在架设之前认真检查混凝土的喷射、围岩的变动等情况,避免架设钢架时出现落石、坍塌等事故;加强基础的牢固程度,采用纵向连接杆系牢钢架,避免扭转或翻覆;在紧固钢架顶部的螺栓时,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好安全带,站立在牢固安全的脚手架上,避免高处坠落;不定时对钢架进行检查,一旦出现扭曲、变形现象时要尽早更换或加固。

2、建立健全安全机制,强化施工安全意识

2.1建立风险管理制度,树立风险防范观念

风险管理是一门新兴的管理学科,专门研究风险发生的规律和如何控制风险的技术,风险管理单位通过识别风险、衡量风险、评估风险和决策管理风险等方式,对风险开展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损失的过程,具有管理学的计划、组织、协调、指挥、控制等职能,同时又具有自身的独特功能[2]。铁路隧道在施工中可以运用风险管理理念,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形成风险防范的新风气。首先,必须落实好安全施工生产的责任制,增强安全主体的责任意识;各部门既能各司其职又要统筹兼顾,施工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好防范措施,加强对危险源头的监控,大力排查可能隐患并加大治理力度,监理部门做好审查监督工作,并认真审核风险管理制度;对于施工过程中频发率较高的地质灾害要及时开展风险评估,采用有针对性的施工工序,并做好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方案。

2.2完善施工工序审查制度,确保顺利施工

隧道施工的工序繁杂而又至关重要,必须每一步骤都谨慎而行,所以在施工时要做好施工工序的审查工作,查漏补缺、避免意外。在施工前,组织相关专家、技术人员开展研究讨论,集中集体的智慧,充分利用专业人士的施工经验和精湛技术制定完整的施工方案,并通过试验分析不断完善,力争为安全施工提供扎实的技术基础。

2.3实行专家咨询制度,及时调整施工方案

隧道施工中经常出现的危险源一般有地质灾害、高温、惯性事故、劣质地质等,为了保证隧道施工的安全有效,在开始施工前应该建立一套专家咨询制度,通过研讨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安全方案和应急防范体制,并开展演练及时调整方案,力争在危险源头上规避和控制风险;对于在施工中出现的安全意外,要及时询问相关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在他们宝贵经验的指导下采用先进的科技手段突破技术难题,以求减小施工风险。

3、探索隧道施工新技术,积极开发安全控制措施

3.1施工技术措施

在施工中使用光面爆破技术可以增强施工效益,并能根据爆破的影响发现问题,同时得到更进一步的改进;在施工中采用TSP203地质超前探测技术分析围岩的特征,能及时有效的制定施工方案,避免事故的产生[3];还可以通过监控测量研究施工中各种因素,得出行之有效的数据来指导施工;使用核心土环行开挖法进行隧道开挖,并选用强大的超前支护,防止后期变形。

3.2施工应急措施

施工过程中最易发生各种突发状况,施工人员在作业时一旦发现险情,应该立即采取相关措施进行补救,比如在该地段放置显著标志,也可以安排专人守住险情点,同时要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给负责人员,根据相关的应急预案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如果险情非常严重则应该迅速将全部人员撤离。

3.3个人安全防护措施

在避免意外事故的同时,施工人员也要注意个人的安全防护。例如在混凝土的喷射施工中,施工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用具,防止口、眼、手等以及全身受伤,若不小心直接接触了碱性液体,则应立即清洗干净,在喷射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清洗机械,确保其正常使用;一些特殊的工种,比如架子工、爆破工、电焊工、调车员等,这些人员开始作业前都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通过考试合格才可以独立开工。

4、规范管理体制,落实安全责任

4.1规范现场管理,实行全程监控

施工现场是工程建设的基础,只有对施工现场进行规范化管理,才能为安全施工提供良好的工作氛围。在对隧道施工生产和生活设施的布局上要合理规划,将隧道洞口作为中心,结合施工作业的有利方式,并充分顾及到洪水、爆炸、滑落等不利因素,优化施工现场场地建设[4];开展程序化的管理方式,使施工作业标准化;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管理,以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行;施工人员必须明确安全生产的目标,实行持证上岗和安全奖惩制度,对进入隧道的所有人员加强管理,建立出入隧道登记制度;对施工现场实行监控,并确保施工过程在监控范围内,以期及时有效的应对各类事件。

4.2开展工人安全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技能

针对各个隧道的实际情况,在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可以从工程概况、技术交底、安全控制措施、安全生产制度和施工作业规程等方面展开,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技能,有利于保证隧道的安全施工。首先,加大安全的宣传力度,引起人们对施工安全的重视,不定时对施工人员灌输安全生产的理念,使他们逐步形成安全防范意识[5];其次,开展技术培训工作,确保施工人员技术纯熟,操作水平高。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形成安全生产的保障体系,将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并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方案,同时定期对方案进行演练,确保施工人员在演练中技能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又能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参考文献

[1]王采成.客运专线隧道工程喷射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的研究[J].建材世界,2011,2(6):33-34.

[2]贾素彦.铁路建筑施工安全控制与管理问题探讨[J].铁道劳动安全卫生与环保,2010,6(2):55-56.

[3]杨忠,孙瑞海,王成,李锋,朱浩波.新建铁路隧道施工安全监控技术[J].铁道建筑,2010,5(11):88-89

道路安全建议范文5

百姓出行安全堪忧

这是一个令人触目惊心的场景:2009年1月27日15时20分,正值农历大年初二。在从四平市梨树县郭家店镇去往小城子镇的郭小公路两旁,早可以望见家家户户因准备年饭而袅袅升起的炊烟,喜悦的炮竹声和孩子们的嘻笑声不时飘进公路上穿梭来往的车辆里。就在这时,一辆捷达轿车在郭小公路5公里处突然发生侧翻,致使1人当场死亡,另有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驾驶员及另外2名乘员受伤;2009年1月28日15时30分,一辆桑塔纳轿车在302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越过隔离带驶入逆行,与相对而行的中型客车相撞(乘载28人,其中有2名儿童),致使两车损坏,4人当场死亡,3人受重伤(重伤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他24名人员受伤。在同一天同一地点又发生一起死亡3人的交通事故;2009年10月24日22时15分许,在长春市硅谷大街和飞跃路交会处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大货车与一辆出租车、一辆黑色轿车相撞,造成出租车内3人死亡,死者均为男性。轿车内两人受伤……肇事逃逸、醉驾、闯红灯、超速行驶、越线行驶,大型箱式货车不安装反光标识或者标识污损等诸多违法行为给他人和社会造成的重大损失,越来越使百姓出行缺乏安全感。同时,城市道路的发展已经无法赶上快速增长的汽车保有量,职工上下班高峰期出现的拥堵现象早已是人们司空见惯的场面,人民群众出行难和出行安全一时间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2005年3月1日由吉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颁布施行的《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已不能适应目前的形势需要,种种情况表明,对原有的实施办法进行必要的修订已刻不容缓。

公开征求意见百余条

为了强化交通管理,确保交通安全,省人大常委会把对原有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适时摆上日程,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2009年10月21日,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将实施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刊登在《吉林日报》上,广泛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通过与有关部门深入各地开展立法调研、召开学者参加的多个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活动,收集意见和建议100余条。法制委员会结合这些意见和建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修订草案中的重点问题进行了审议,形成了实施办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开门立法让我们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使每个条款的修订都能更加符合我省实际,符合人民群众的意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人如是说。

百姓关注的热点就是立法的重点

由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的内容很多,在审议实施办法修订草案三审稿时,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当前社会热点问题,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如公路工程质量、公交车与出租车上的动态活动广告、城市道路的建设和翻修工程、校车以及罚则等问题进行了认真审议。

根据有关方面的意见,修订草案二审稿中曾经增加了机动车不得安装动态、活动广告的内容。考虑到目前我省机动车安装动态、活动广告的现象刚刚出现,动态、活动广告对驾驶人员驾驶安全的危害程度有待进一步确定,“对这个问题进行针对性规范的条件尚不成熟。”因此,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对此不作规范,对实践中发生的问题适用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相关条款予以处理。

吉林省目前拥有高速公路已经突破了1000公里的里程。但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省高速公路破损比较严重,许多设施老化、陈旧,公路质量状况遭到社会质疑。“路况不好,工程质量不高,有关部门应对此负责。”孙荣博委员建议将“管理部门应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及时路况信息,为群众安全出行提供保证”的内容写进实施办法中。对一些道路因建设、翻修工程造成群众出行不便的状况,赵胜堂委员认为,许多道路在建设、翻修过程中,不标明工程完工时间,只是让路过该地段的车辆绕行,有时要绕出去很远。“百姓绕路也需要成本啊!政府的这种做法是在侵占群众的利益,我建议将这一内容在新修订的实施办法中加以规定。”

孩子的出行安全最牵挂委员们的心,校车安全管理问题摆在大家面前。二审中,修订草案从车辆与车辆驾驶人两个方面对校车管理进行了规范。二审后人大相关部门又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调研。从省内来看,我省在校车管理方面虽有一定经验,但尚不规范,缺少完善的制度设计。许多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根据我省实际,通过制定政府规章,对校车的管理方式、管理范围、管理措施等做出具体规定比较适宜。因此,法制委员会最终采纳了这一建议,在修订草案中只对校车管理做原则规定,即实行许可制度,同时授权省人民政府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

此外,通过整理、归纳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法制委员会还采纳了其中部分建议,在新修订的实施办法总则中增加了一条,即“道路交通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基本原则。 ”

道路安全建议范文6

关键词:山区道路;安全审计;内容;步骤

道路安全审计(Road Safely Audits,简称RSA)是从预防交通事故、降低事故产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人手,对道路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即规划、设计、施工和服务期进行全方位的安全审核,从而揭示道路发生事故的潜在危险因素及安全性能,是国际上近期兴起的以预防交通事故和提高道路交通安全为目的的一项新技术手段。其目标是:确定项目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考虑了合适的安全对策;使安全隐患得以消除或以较低的代价降低其负面影响,避免道路成为事故多发路段;保障道路项目在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营各阶段都考虑了使用者的安全需求,从而保证现已运营或将建设的道路项目能为使用者提供最高实用标准的交通安全服务。

1 道路安全审计的起源与发展

1991年,英国版的《公路安全审计指南》问世,这标志着安全审计有了系统的体系。从1991年4月起,安全审计成为英国全境主干道、高速公路建设与养护工程项目必须进行的程序,使英国成为安全审计的重要发起与发展国。而我国则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发展安全审计,主要有两个渠道:①以高等院校为主的学者通过国际学术交流与检索国外文献,从理论体系的角度引入道路安全审计的理论;②通过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配套科研课题。在工程领域开展道路安全审计的实践。

目前,在澳大利亚、丹麦、英国、冰岛、新西兰和挪威等国已定期地执行道路安全审计,德国、芬兰、法国、意大利、加拿大、荷兰、葡萄牙、泰国以及美国正处于实验或试行阶段,其他许多国家也在就道路安全审计的引入进行检验,比如希腊等国家。国外研究表明,道路安全审计可有效地预防交通事故,降低交通事故数量及其严重度,减少道路开通后改建完善和运营管理费用,提升交通安全文化,其投资回报是15~40倍。

道路安全审计在我们道路建设中的重要性,不仅仅是在提高安全性方面,对经济性也有帮助。而山区道路的安全比起一般道路来讲,就更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毕竟山区道路的崎岖以及地势的高低相对与一般道路对驾驶者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而且其发生事故的死亡率也比其他道路高很多,因此,审计对于山区道路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2 山区道路安全审计内容

加拿大等国家认为,在项目建设的初步设计阶段进行道路安全审计最重要、最有效,因而早期的道路安全审计主要重点是在项目建设的初步设计阶段。现世界各国都普遍认为可在已运营的道路和拟建道路项目建设期的全过程实行安全审计,即在规划或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道路通车前期(预开通)和开通服务期(后评估阶段)都有所侧重地实行审计。山区道路安全审计同样与其他道路的安全审计工作内容一样。

3 审计要素

典型的道路安全审计过程为:组建审计组+设计队介绍项目情况及提供资料+项目实施考察-安全性分析研究-编写安全审计报告+审计组介绍项目审计结果+设计队研究、编写响应报告-审计报告及响应报告共同构成项目安全文件。

整个安全审计的时间一般为两周左右。为保证安全审计的质量,审计组人员的构成至关重要。审计组的人数依项目的规模大小一般由26人组成,审计组应由不同背景、不同经历、受过培训、经验丰富、独立的人员(与设计队无直接关联)组成。审计人员一般应具备交通安全、交通工程、交通运行分析、交通心理、道路设计、道路维护、交通运营及管理、交通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应保证审计组人员相互间能平等、自由地交流、讨论和商议安全问题。审计人员应本着对社会(用户)负责的态度、安全第一的观点,依据道路标准规范,对项目各种设计参数、弱势用户、气候环境等的综合组合,展开道路安全审计。道路安全审计人员(审计组)与设计人员(设计队)的区别在于:设计人员需要综合考虑项目投资、土地、政治、地理、地形、环境、交通、安全等方方面面的因数,限于经验、时间的约束,对安全问题难免有所偏颇。而安全审计人员不考虑项目投资、建设背景等因数,仅仅考虑安全问题,只提安全建议,最后由设计人员决定:采纳、改进或不采纳。因而可以说道路安全审计的关键点为:它是一个正式的、独立进行的审计过程,须由有经验的、有资格的人员从事这一工作,要考虑到道路的各种用户,最重要的一点是只考虑安全问题。

安全审计报告一般应包括:设计人及审计组简述、审计过程及日期、项目背景及简况、图纸等,对确认的每一个潜在危险因素都应阐述其地点、详细特征、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型)、事故的频率及严重度评估、改进建议及该建议的可操作性(实用性)等。审计报告应易于被设计人员接受并实施。响应报告应由项目设计人员编写,其内容—般应包括:对审计报告指出的安全缺陷是否接受,如不接受应阐述理由,对每一改进建议应一一响应,采纳、部分采纳或不采纳,并阐明原因。

4 现有山区道路的安全审计

对现状山区道路进行安全审计,主要评估现状道路潜在事故危险性,同时提出改进措施以降低未来发生事故的可能性。现状道路的安全审计与新建道路相类似,也需进行上面所提到的工作,但现场调查以及评估资料及文件这两步与新建道路有所不同。此时事故资料被作为欲审计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该资料也包括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潜在性的一些不利因素的详细资料。

理想的关于现状道路网的安全审计应该建立在有规律的基础之上。它可以以连续几年审计的结果为基础,采用滚动式的审计方式对路网中的每条道路都进行评估。对于里程较长的道路(一般>100km),其安全审计工作可按两阶段进行,即初步审计阶段和详细审计阶段。前者主要对道路总体上进行粗略审计,给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所处位置,后者则对找到的问题进行进一步的详细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对里程较短的道路(

由于欲审计道路已修建完成并已经运营,此时现场调查就显得非常重要。不管是拟建道路或已建道路、线内工程还是线外工程,安全审计工作必须全方位细致地进行。要考虑不同道路使用者对道路安全性能的不同需求。例如:①由于坡度太大或海拔高而使得驾驶员的心理产生恐惧;②半径太小可能使得驾驶员无法在规定视距范围内看到对方;③山体的稳定性也可能会影响到驾驶员。

另外,现状山区道路的安全审计工作还要调查不同的道路类型,例如白天、黑夜、干燥、潮湿等情况对道路的影响。此外,对现有道路网络的安全审计可结合养护工作同时进行,这样可减 少相应的成本费用。

5 我国山区道路的审计现状及问题和解决方法

5.1审计现状及问题

由于目前审计这个名词在国内还算比较新鲜,国外从起步发展到现在也不过十来年的时间,各方面都只是处于实验或者是试行阶段,并没有固定的一套理论依据。而我国相对外国来说又是落后了好几年,因此我国现在总体的审计现状也就处于探索阶段,各个方面也是处于起步阶段,不可能对各个方面的审计工作做到非常的完善。而道路的审计不过是众多审计工作中的一小部分,由于其本身的“新鲜性”,又对审计人员的要求较高,西部一些贫困地区教育跟不上,审计的人才缺乏也不是没有可能,设备等亦未全部到位。山区道路安全审计工作的开展较一般道路可能要更加的困难,因为山区道路多是停山临崖,弯道又多,坡度又大等各方面因素是其工作的开展要难与一般道路;更有甚者像那些偏僻地区的山区道路,可能路面的质量都无法保证,更不要提进行什么安全审计。

5.2解决方法

要改善我国目前的这种安全审计情况,需要全国各个方面的努力与配合,不过政府要有所规定,我们民间也要有这方面的意识。笔者简单列出几项:①国家应该颁布相关的法律制度,严格要求进行安全审计;②地方政府部门要加强管理;③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④提高我国的教育水平和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⑤交通安全部门要深入到偏僻的山区;⑥提高我国的经济实力。

6 结束语

山区道路的安全审计工作与其他道路的安全审计总体上应该说差不多,当然山区的那种独特的环境使得审计工作的重点可能不仅仅局限与一般的道路,不要认为山区道路的流量没有城市道路那么多而忽视它,我国是个多山的国家,山区道路对于我国各个地区的经济往来的作用不言而誉。通过安全审计,加强了全国各地交流。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有百利而无一害。国内山区道路建设的实际情况对道路安全审计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研究并得出以下结论:

(1)道路安全审计独立于设计和标准。是以安全为核心的审计,其对象为一切与交通安全相关的工程和设施,它可分阶段、按步骤的实施,审计的结果为安全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