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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产业振兴的探索与思考范文1
对策建议思考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有力促进了乡村交通快效发展,提高了群众生活品质,提升了群众幸福指数,但由于乡村交通社会关注不够、资金投入不足、管理职权不清、行政监管不力等问题,致使乡村交通成为管理空挡和盲区,无形制约着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创新乡村交通管理势在必行。
一、乡村交通面临的现状
乡村公路覆盖面广,连接广袤的县、乡、村、组,里程数占全国公路通车里程的四分之三,是我国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交通直接服务于“三农”,是促进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条件,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先行要素,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有力抓手。
长期以来乡村交通面临着“公益性”现状,在建管养运安方面,很大程度按照“公益事业”对待。一是没有控制性的乡村交通详细规划。乡村交通设计随意性大,甚至以领导的意见为转移,路面结构设计不规范、设计线路与实际路段情况不符、有的地方根本就不设计,造成乡村道路坡度大、弯道多、拐弯急、视线差。致使乡村公路技术等级低,安全风险高。二是没有保障性的乡村交通资金来源。乡村交通资金主要来源于中省补助资金,需要县乡村一定数量资金配套和社会捐助。由于县级财力不足、乡镇资金紧缺、村集体经济薄弱、社会捐助难度大等因素,造成部分交通项目采取村民“一事一议”等模式,委托当地既无资质、无技术、无经验的村委会组织队伍自建。致使乡村交通质量差,使用年限短。三是没有系统性的乡村交通管理体系。乡村交通的发展,目前更多注重交通的数量,而忽略了交通的管理。“产业发展”的成片推进,一些企业在乡村安营扎寨,货运车辆不断增多,“双超”问题无人管;“产业兴旺”的初步实现,流转土地后的群众空闲时间增多,驾驶二轮摩托、电摩托、农用车等出行频繁,且驾乘人员老龄化严重,违规问题无人管;“建管养运”的严重脱节,养护主体不明确、管理责任不到位、养护措施不落实,造成路面水沟边坡养护不及时、路面损坏、交通设施破坏等问题无人管。致使乡村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群死群伤重大安全事故频发。
二、乡村交通存在的问题
乡村交通点多、线长、面宽,通过近几年来乡村振兴的强力推进和精准扶贫的高效实施,乡村交通虽取得了决定性的发展,但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可忽视。
(一)交通群体无安全意识。
部分驾驶人员酒后驾车、超员超载、逆向行驶、抢道追逐;部分驾驶人员驾驶的车辆未年检、无交强险,甚至是城市淘汰的报废车辆;农用车、二轮摩托、三轮车、电动车在乡村泛滥,部分驾驶人员未经过正规培训、不懂交通规则、甚至不能识别交通标识;部分留守老人为省事省时省钱,亲自驾驶电动摩托组合接送留守儿童上学和放学,无安全意识又严重超员;部分群众把乡村公路当做公共资源,随意在公路上铺晒粮食、摆摊设点、堆放柴草。
(二)交通运输无设施保障。
乡村交通规划设计建设因资金原因,未按照“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要求,增设交通标识标牌、减速带、波形护栏。部分公路坡度大、弯道急、搭接多、临水临崖,未安装波形护栏和警示标识;部分公路两旁的学校、院落、企业等出入的人车较多,未安装减速带和提示标志;部分公路路面狭窄,安全风险点和风险源多,车辆只能单向通行,未按技术规范修建错车道。
(三)交通执法无强硬措施。
乡村交通管理有交警、运管、路政、农机、道安办、派出所、交管办等多个部门,各部门职能明确但交叉、执法配合但推诿,结果是多个部门管不了、管不住、管不好一辆车;乡村交通里程长、范围广、车辆多,交管部门人手少、装备少、车辆少,上路执法就显得力不从心,对乡村一些交通违法行为缺乏震慑力,多数驾乘人员都抱有侥幸心里,与交管部门玩起了“猫捉老鼠”游戏;乡村道路车辆种类繁多,无牌无照驾驶、非法营运、违规载客、对抗执法已成气候,虽常常开展执法,但缺少强硬的措施,乡村交通运输违法违纪行为屡禁不止。
三、乡村交通管理的建议
乡村交通客观存在的问题,我们只有客观面对、探索改变、创新管理,才能为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提供交通保障。
(一)建设、管理、养护“三到位”。
一是公路规划建设落实到位。新建的乡村公路对路基、路面、路肩、路沿、错车道、涵洞、水沟、边坡、弯道、坡度、标识标牌、减速带、波形护栏等严格按照乡村公路技术规范规划设计、送审和评审;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确定,项目业主必须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依法依规开展,绝不允许采取“一事一议”等委托的方式让无资质、无技术、无业绩的单位或者个人建设;在项目建设中落实好“七公开”公示牌制度,主动接受村“两委”、党员干部和社会的参与监督,确保项目建设按图施工、对标施工、规范施工。二是安全设施管理落实到位。坚持“应安尽安”的原则,在乡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和事故“黑点”路段,增设波形护栏、交通警示标牌、限速标志等安全设备;在重要道路的平面交叉路口,医院、学校、企业、院落等人居密集出入口,增设信号灯、人行横道、减速带、提示牌和照明等安全设施;为确保公路安全设备不被人为破坏和损毁,将监督管理举报职能添加至“村规民约”和村“两委”工作职责中,充分发挥当地群众和村“两委”第一时间的作用。三是公路管理养护落实到位。乡村公路路网密、里程长、管理分散,无法依靠公路管理部门的专职养护人员养护,乡村公路管理养护严重滞后,致使公路两侧杂草丛生,占据了有限的使用路面;水沟涵洞淤泥阻塞,排水十分不畅,路面冲毁严重;边坡安全隐患突出,威胁行人和车辆安全。为了加强乡村公路养护,采取“谁受益,谁养护”的原则,把公路管理养护责任落实到当地乡镇人民政府、交管办和村委会,以乡镇和行政村为主体,设立养护作业班组,加强乡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巡查,同时倡导全民爱路、护路和养路意识,切实把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从行业行为转变成政府行为、社会行为、群众行为。
(二)机制、资金、服务“三强化”。
一是强化工作机制。县级人民政府出台乡村公路建管养运安工作实施意见,使之形成“政府主责、乡镇主抓,部门参与,群众配合”的乡村交通管理新机制,将乡村交通管理纳入交管部门、各乡镇、各村委年终考核指标,与“安全生产”和“综治指数”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建立乡村交通管理委员会制度,每月定期开展全县乡村交通管理工作督查通报会,及时通报各乡镇各村组交通管理情况,对交通管理问题突出的乡镇村组,县级分管领导约谈乡镇主要领导,乡镇主要领导约谈村“两委”;乡镇“交管办”每月编制好“两库一图”,及时更新辖区乡村交通管理排查台账、整改台账、销号台账,确保制度上墙、台账上墙、业绩上墙。二是强化资金保障。紧紧抓住交通运输发展“黄金时期”和乡村振兴政策支持方向,结合乡村振兴谋篇布局,精心包装产业路、资源路、旅游路等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注重包装优势项目,加强交通重点项目招商引资,有序开放交通建设投资市场,加大与交通建设领域企业对接力度,用好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争取社会资金;统筹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上级转移支付、地方债券等资金来源,加大涉农资金的拼盘整合利用力度,集中力量推进乡村公路建管养运发展。三是强化服务深度。结合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整合乡村客运资源发展片区客运,实行一片区一公司,将管理重心下移,通过对公司财政补贴、减免税收、政策扶持等手段,降低经营成本和收费标准,让群众有车坐、坐得起、坐得方便、坐得安全,彻底解决乡村客运散、乱、险、贵等抗风险能力弱的问题;市级公安车管部门要简政放权,主动深入乡村基层,服务基层,在乡村基层开展微型面包车、农用车、三轮车 、摩托车等车辆及驾驶人业务办理,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有效解决乡村农用车、三轮车、摩托车等车辆不注册、不年检、不保险,驾驶人不考驾驶证、驾驶证逾期不年审等问题,逐步使乡村车辆和驾驶人走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县级交管部门通过定期召开乡村驾驶人、村组干部及部分村民交通管理宣传教育培训例会,通过警示片血泪史教育和交通管理知识培训,有效提高群众交通管养知识、交通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
(三)交管、乡镇、村组“三联动”。
乡村产业振兴的探索与思考范文2
关键词:普惠金融;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
一、普惠金融的内涵与作用
“普惠金融”一词由联合国在2005年提出,旨在通过金融服务手段为农民和小微企业等有需要的群体提供帮扶性的储蓄、贷款等金融帮助。而我国受自然经济发展和鼓励创新创业政策的影响,普惠金融多年来在我国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并结合我国本土的实际发展情况,其具体形式也变得更加丰富。长期以来,我国城乡发展差距较大,农村地区的经济来源渠道单一、整体发展水平较低,一直是我国普惠金融的重点关注对象。虽然普惠金融的具体金融形式丰富多样,但由于其帮扶性的特点,在实践中通常是以降低金融服务的门槛,使得我国农村地区的群众能够更容易地参与农村金融服务。普惠金融在农村地区,历经多年的实践与完善,在各个方面已经取得了较大的进展,金融机构的数量得到了显著的提高,并且仍然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这是值得肯定的。但另一方面,金融服务的质量却并未跟上数量增长的步伐,并且由于农村经济的特殊性和政府政策的不断调整,在具体实践中仍然存在很多值得改进的地方,普惠金融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在农村地区的发展状况仍然值得探索和研究。
二、普惠金融在乡村振兴的实践情况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整体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都登上了新的台阶,但是城乡差距的扩大仍然是我国当前面对的最突出的发展问题,农村地区的发展问题仍是国家政府和全社会人民关注的头等大事。在自普惠金融进入农村以来,已历经十余年的发展,其中最明显的表现是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的数量大大增加,同时开始出现了一批以农村商业银行为首的新型的农村金融机构。首先,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的数量得到了显著增加,覆盖率大大提升。普惠金融顾名思义,其核心关注点一个是金融服务的普及性,一个是金融服务的优惠性,服务于所有有金融服务需求的人群,才是普惠金融的核心理念。其次,农业贷款余额不断提升,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这表明农民手里可以支配利用的资金不断增多,农业经济的发展得到了极大的促进。再次,普惠金融的商业模式在实践中得到了广泛而持续的创新。在过去的几年中,受惠于政府政策的专业性引导和金融科技的大力支持,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迈入了新征程。与传统的普惠金融商业模式不同,新兴商业模式是基于互联网为发展背景的情况下,结合金融科技,实现了普惠金融发展与数字化信息的有效融合。与传统的商业模式相比,数字普惠金融不仅在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服务性方面有广泛的提升,利用互联网技术,在降低时间与空间成本的方面也有长足的进步,能够让客户更加方便简捷地得到所需要的金融服务。由此可见,数字普惠金融超越了地理上的限制,使得身处不同地区的人民在任何时间都能享受到相同质量的金融服务,进一步在形式上增强了普惠金融的普惠性,对于乡村振兴的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可以说,近年来普惠金融发展的主流地位就是数字普惠金融。最后,在普惠金融的应用发展中多方机构合作倒推了整个金融业乃至国家经济的发展。推动普惠金融更加全面地发展不仅仅是银行机构单方面的努力,更是国家与多方机构共同建设了责任分担体系。国家通过各项财政支持和帮扶政策在宏观上推动普惠金融体系的完善建设,为其有序健康地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条件,并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向县、乡等金融服务薄弱地区拓展网点和业务,平衡了乡村地区的供应与需求。同时政府与多方机构通过建立了风险担保体系,有效地控制了在服务过程中的各类风险。
三、当前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基础建设不完善
我国国土面积广阔,各个地区之间差异巨大,加上现代化工业的发展,导致城乡发展差距较大。部分落后的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尚未完善,尤其是一些较为偏远的地区,由于地势特殊和当地人民生产生活的特点差异,各个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存在不同程度的滞后。虽然随着科技的进步发展以及互联网的普及,我国的通信技术发展水平较为先进,在一些发展较好的农村和地区已经出现线上支付等现代化手段,但是在一些较为偏远和更加贫困落后的地区,由于设备建设和维护的难度和成本较高,尚未建立完整而健全的互联网终端,移动支付手段也没有得到全面的推广。这就造成了这部分地区的金融服务领域难以得到满足和发展。同时,由于经济发展落后导致农村的基础设施资金来源渠道单一,通常是各级政府拨款,但经常受到资金不足的制约,各级政府所能够提供的基础设施数量较少,阻碍了农业经济的发展。而在信用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方面,部分地区的农民并没有建立完整的信息档案,因此当其出现违约行为时,很大程度上并不能采取较为有效的措施。同时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开展还面临着很大的信息障碍,农民所能够获取到信息的渠道是十分有限甚至是单一的,而这对于瞬息万变的金融市场来说,农民获取信息的对称性和时效性都大大被削弱。
(二)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供需相应存在误差
目前农村大多数农民仍以务农为主要收入来源,而受到自然气候条件的影响,农作物的生产周期一般比较长,并且其产量和品质受到各种人为和自然灾害因素影响较大,极容易造成产量的减少和品质的降低,从而导致农户当期收益减少,这也极大地提高了涉农贷款回收的风险。近些年,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导致农村里大部分的青壮年都离开农村进城务工,导致真正从事务农的农民的老龄化十分严重,尽管新的经营方式、商业模式在不断涌现,但传统务农人员仍然面临着农产品滞销等问题。而在一些发展较好的地区,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人们的收入日益增高,农民不再仅仅以追求传统的农业经济发展为唯一的需求,对于乡村旅游、生态环保、教育医疗等多方面也需要金融资金支持,但现有的配套机制仍是匮乏状态。这就造成了乡村金融服务需求的多样化与信贷投入的不统一。人们日常需求的产品及服务越来越多,但农村普惠金融机构创新能力不足,配套的创新机制不完善,无法满足农村用户对金融服务的进一步需求。与此同时,农村金融市场也面临人才短缺这一难题,基层人员多数是单一工作的员工,未接受过金融创新方面的学习与培训,难以推动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的发展和创新。
(三)金融生态环境薄弱
我国的征信体系是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主导的,同时接入了多方机构的征信信息。但在农村地区,难以做到完全覆盖和信息共享,部分村镇的普惠金融机构还不能做到共享资源,导致客户信息不透明,大大提高了用户还贷不及时的风险。目前,我国农村的贷款对象仍然以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为主,关于个人的有象征信信息仍十分缺乏,相关体制仍未建立,难以对个人借贷的风险进行实时监控。由于我国城乡发展的差异,农村地区部分农民的教育层次和文化水平较低,涉及金融方面的相关知识更是十分匮乏,金融诈骗等问题也屡见不鲜,这给农户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的同时也提高了金融机构的风险,给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危机。在农村金融市场上,由于农民知识匮乏及部分道德水平不高的现象,可能出现故意骗取贷款和逃债等行为的出现;而农民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和金融意识还较为缺乏,容易出现将个人信息借予他人等多种问题,这对于农村金融市场的征信体制建立造成了极大的阻碍。与此同时,对于金融机构来说,贷款给农民本身就是一件具有风险的举措,大多数农民从事的是农产品的生产相关的行业,本身受到各种自然条件的制约,应对市场变化的抗风险能力也较差,经济收入不稳定,有大很可能会出现无法还贷的情况,这就造成在农村的市场上,普惠金融具体的产品和种类比较匮乏。
(四)相关的规章制度不完善
目前对普惠金融的应用和发展,相关的政策仅仅停留在针对群体的层面,并没有落实到农村现实环境下。一些大型的金融机构,只是设立了面向农民这一群体的普惠金融服务,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然缺乏相应的规章制度,针对农村市场的普惠金融的发展,尚未形成完整健全的体系。政府相关法规的制定也较为宏观,对于具体落实未形成指导意见。以常见的抵押担保为例,在农村地区的实施过程中对资产的评估担保方面都存在着很多问题亟待解决。经过以往简单化的数量增长阶段,农村地区的普惠金融发展已经初步向更加深入更加具体的方向发展,相关的产品和服务的更新速度也越来越快,一些辅助机构开始出现并发挥作用。在此背景下,相关法规和制度的完善显得十分重要。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健全有力的法制引导和保障,在乡村振兴实施过程中尤其如此,只有在制度和法律层面进行不断完善,才能更好地引导农村市场地的普惠金融实现更好的发展和创新。
四、普惠金融在乡村振兴实施过程中的改进建议
(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普惠金融服务网点覆盖率
随着城乡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民的生产生活需求也得到提高,而与之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速度却没有跟上。在政府层面,可以通过财政补贴进行扶持,帮助部分落后的乡村地区完善基础设施,做好物质条件基础;并通过补贴政策,推动一些传统的大型企业牵头,帮助农村地区建立移动设备网络,为今后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引导农村地区尽快发展数字化产品做好铺垫工作。同时应该引导不同的地区借助自身的地理优势、产业优势等形成新的增长点,并通过出台相关的扶持性策略,形成发展合力,并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具备可操作性指导意见,从而推动农村地区经济的高速发展,实现乡村振兴。在金融机构层面,主动进行机构网点向乡镇级别的地区进行扩张,根据不同地区金融需求的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进行针对性的产品设计和服务提供。进行金融机构网点的选择和设计过程中,应当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深入分析当地普惠金融服务的具体需求,进行综合考虑。
(二)降低农业生产风险,鼓励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
为了应对农作物生产环境的不确定性,除了加强水利建设以外,政府还应当完善财政补偿手段,尤其是对受灾群众的需求进行动态分析,提供针对性的帮助。同时政府要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吸引在外务工人员回乡创业,以缓解务农人员老龄化的问题。普惠金融对乡村振兴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金融机构应引导金融资源向农村下沉,将基础金融资源配置的重点转移到农村,坚持立足于农民群众的需求,针对乡村振兴的痛点,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创新性培训,创造出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满足农村用户日益增长的需要。与此同时,金融创新还需要坚持因地制宜、风险可控的原则,从实际出发,根据当地的农业经济发展趋势变化和“三农”金融需求,有效地防控风险,引导更多的金融资源投入乡村振兴中。
(三)健全农村征信体系和监管体系,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金融市场的良好发展离不开健康的社会征信体系,逐步完善农村征信信息,建立一套专门针对农村用户的征信体系是很有必要的。金融机构也要主动积极引导农村用户培养诚信意识,利用经济手段让客户切实体验到守诚信的好处。同时国家也应该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的良好风气,强化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能,引导金融市场进行合法的交易。针对农村地区农民金融知识匮乏的现状,应当建立完善的金融知识普及体系,可以考虑通过设立专门的学习机构进行教学普及。同时为了保证具体落实过程中的有效性,可以采用以村为单位,设立学习小组的方式,并定期开展金融机构下乡的活动,通过一些鼓励性的活动激发农民的学习热情,并根据不同的农民基础水平进行差异化的普及工作。在普及过程中应当注意要时刻结合当地发展现状,进行针对性教学,要以农民的切实需求为基础,确保农民能学到真正有用的知识。
(四)完善相关的法规建设,加强政府监管
普惠金融的应用和发展,与我国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都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而在此过程中,相关法规的建设和完善是指导和总领性的任务。政府部门通过宏观调控实现资源的有效合理配置,具体而言可以通过出台相应的政策条款,一定程度上对金融机构进行政策性补助,从而引导其更多地向农村地区发展扩张,更好的服务农村地区;并通过一些鼓励性政策,降低农民创新创业的成本和门槛,拓展农民获得收入的渠道。除此之外,政府监督部门也应加强在执行过程中的监管力度,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及时的惩处,营造健康良好的普惠金融发展环境。我国经济增长模式已从高速增长完成向高质量增长的转变,然而农村地区的发展必然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在实现普惠金融全面推广的过程中,农村市场的发展潜力是不容忽视的;相应的,在实现乡村振兴的过程中,普惠金融因其普惠性的特点也成为实现乡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因此,对当前普惠金融在农村市场上的实践现状进行深度剖析,对实现乡村振兴和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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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产业振兴的探索与思考范文3
摘要:本文通过对亚洲国家“小额贷款”体系改革政策的借鉴,依据我国国情,就小额信贷产业组织体系、法律地位、可持续发展基础、模式的多元化以及产业政策扶持等方面的进行了研究,希望对小额信贷产业的发展提供一些新的思路。金融危机导致经济急剧震荡的背景下,积极发展小额信贷(microfinance)推动农村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发展,是促进内需、振兴经济的切入点。在其他国家已逐渐形成规模化、制度化的小额信贷产业(microfinanceindustry)在我国还存在一些制度性缺陷。
小额贷款是微小贷款在技术和实际应用上的延伸。小额贷款(MicroCredit)是以个人或家庭为核心的经营类贷款,其主要的服务对象为广大工商个体户、小作坊、小业主。贷款的金额一般为50万元以下,1000元以上。
小额信贷(microfinance)产生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最初是消除贫困和发展农业生产的一种金融发展模式。经过各个国家多种模式的不断探索,小额信贷逐渐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的、专为穷人和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信贷机制,并向全面化的金融服务方向发展,形成了小额信贷产业(microfinanceindustry)。自199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引入小额信贷(孟加拉模式)以来,小额信贷在我国得到了比较快速的发展。但小额信贷还没有成为一个制度化、规模化的产业,并未真正发挥对农村经济和中小企业的推动作用。这就需要我们研究和借鉴他人的经验,回顾和反思自己的不足。通过借鉴与反思,走出一条适合我们自己发展民间经济、消除乡村贫困的道路。
一、亚洲国家推进小额贷款的金融体系改革措施
为了实现金融体系对发展民间经济和消除乡村贫困的全面支持,亚洲国家走上新的改革之路,改革政策主要围绕三个方向推进,其具体做法主要是:
1.1改革传统银行体系,发展和完善小额信贷制度建设
从世界各国来看小额信贷主要分为福利性和商业性两大模式。福利性模式更注重项目对改善穷人经济和社会福利的作用。比如,以孟加拉BKB、BAKUB为代表的福利性模式,采取的措施包括:实行彻底的公司治理,使其免除外部行政干预;健全以保险机构为核心的农村保险体制;进行资本重组,剥离历史呆坏帐;健全公司内部运营机制。以印尼的BRI、BKD和玻利维亚的BancoSol为代表的商业性模式采取的措施是对国有银行进行商业化改造,核心是政府不再对银行正常经营活动进行行政干预,实行政企分开,银行可以根据经营成本、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存贷款利率,同时,政府继续为银行提供旨在提高其运行效率的技术支持。
1.2推动小额信贷的多元化发展模式,建设开放、竞争的金融市场
亚洲国家在推动小额信贷的多元化发展模式这项改革时,积极推动建立各类政策性金融机构和非政策性非政策性金融机构。比如,孟加拉政府首先承认了非政府组织在乡镇地区开展金融活动的主导作用,并为其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其次是鼓励有规模的民间小型金融机构在乡镇建立分支机构拓展业务。印度政府是将银行改造的重点放在提高银行体系的开放性,改善相应的政策环境上,比如允许银行与邮局、非政府机构、合作组织、盈利性公司等专业小型金融机构建立零售关系,鼓励国有及私有银行向中低收入家庭提供更便利的金融服务。菲律宾政府主要采取将民营金融组织引入银行体系,使银行结构多元化的政策。柬埔寨实行的是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允许私人及外国资本进入银行领域的政策。
1.3转变政府职责,完善配套服务设施
亚洲国家政府在为民间资本的进入铺平道路方面,其改革主要聚焦于三个方向:
第一,消除金融体系垄断监管制度。亚洲国家政府主要围绕两个方向推进。一个是改造传统金融体系,通过政企彻底分开、商业化改造,充分发挥国有大型金融机构各个方面的优势,使其成为向民间经济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力量。另一个是塑造新的金融体系,废除造成金融体系封闭、垄断的规章及监管制度,为民间资本进入、发展及其相关创新活动开辟制度空间。
第二,为民间资本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创造条件。主要变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提高小型金融机构的盈利环境,保证这些小机构在提供实惠的金融服务的同时可持续的发展。二是帮助小金融机构适应乡村地区的特殊情况,为他们在服务模式及产品创新上提供资金支持。比如,印度等一些亚洲国家政府都建立了相关基金,以扶助社会机构为提高金融包容性所进行的探索和创新。
第三,完善金融领域法制等配套服务设施的建设。如孟加拉建立并健全以保险机构为核心的农村保险体制,政府政策支持,公司商业运作;印度等一些亚洲国家政府都建立了相关基金,以扶助社会机构为提高金融包容性所进行的探索和创新。
二、我国完善小额信贷产业制度性建设的对策
2.1积极完善小额信贷产业的制度性建设,把握好扩大就业、拉动内需的切入点,应该是当前我国金融工作的重点。把小额信贷作为一种金融产业覆盖整个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发挥其集合效应。
我国小额信贷客户点多面广的特殊性决定了小额信贷不可能由单一的、小型化的机构来开展。庞大的市场需求和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要求我们必须将小额信贷当作一个金融产业覆盖整个金融机构体系,充分发挥其集合效应。小额信贷产业的参与主体应当是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在内的银行性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和非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整个金融机构体系。这种多元化的经营不仅有利于小额信贷产业的发展壮大,而且有利于小额信贷市场竞争与效率。
2.2明确小额信贷法律地位,完善监管制度
明确小额信贷的法律地位,使小额信贷有明确的统一归口管理,有利于监管标准的统一和监管法规的完善,也有利于小额信贷可持续健康发展。首先应将小额信贷定性为存款类金融机构,归银监会监管。从其它国家的发展实践和我国的发展趋势来看,小额信贷吸收公众存款以保持其可持续发展是大势所趋。银监会作为专业性的监管机构对信贷市场的管理比较有经验,也有一套相对比较成熟的监管法规。因此由银监会负责监管小额信贷,相对而言驾轻就熟,也会为下一步制定专门的小额信贷管理法规奠定良好的基础;其次银监会作为监管者,要尽快完善小额信贷监管制度,建立规范的市场准入制度,确保小额信贷机构在法人治理、资本充足率、内控机制等方面符合各项指标要求。
2.3改革与创新小额信贷产业机制,夯实小额信贷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专为“穷人和小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的小额信贷产业是推动我国农村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小额信贷是否能够源源不断的为农村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资金,切实地推动农村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其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是关键所在。我们必须改革与创新小额信贷机制,夯实小额信贷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如拓宽资金来源渠道,解决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瓶颈难题;创新小额信贷灵活的利率定价机制,维护小额信贷机构可持续性的关键;完善小额信贷风险控制机制;增强小额信贷金融创新机制等。
2.4积极推动小额信贷的多元化发展模式
对于小额信贷是要利润还是要社会效益的争议影响了小额信贷的多元化发展。从国际小额信贷产业实践来看,二者并不矛盾。即使是福利性小额信贷,只要运营得当也是足以覆盖其成本。更何况我国目前强大的财政收入和外汇储备,适当的给予小额信贷财政补贴或税收减免还利于民,是完全可以应付的。构建福利性和商业性并存的、多元化的小额信贷新模式,是小额信贷产业发展的客观需求。在我国无论中小企业还是个人,其资金需求度和贫困状况都有很大差异。因此福利性模式和商业性模式在我国都有很大的市场需求。制度设计上政策性金融机构开展福利性小额信贷,非政策性金融机构以商业性小额信贷为主兼顾福利性小额信贷(主要针对政策性金融机构涉及不到的地区)。对于生产性资金非常匮乏的个人和微型企业,只要生产项目具有经济可运行性,能够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或属自主创新、科技创新型项目或自主创业项目或满足福利性信贷救助的其它要求,就由政策性金融机构以福利性模式办理贷款;对于其他小额信贷客户,只要满足小额信贷正常的管理要求,就由非政策性金融机构以商业性模式满足其贷款需求。这种多元化的服务模式能够满足不同层次小额信贷客户的多样化贷款需求,切实推动农村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发展。
2.5贯彻落实国家相关产业扶持政策、完善配套服务设施
任何产业的振兴都离不开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小额信贷产业的发展不光是国家的政策性号召,必须要将各种扶持政策落到实处;还需要相关完善的配套服务设施。
金融政策方面,适当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积极培育多种形式的小额信贷组织。中央银行要积极给与其再贷款的优惠政策,对于经营状况良好、符合监管要求的小额信贷组织执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并为之创造一个良好的同业拆借平台。银监会可以对存款类金融机构规定一个小额信贷占贷款总量的最低比率来促使其开展小额信贷;中央银行可以将金融机构的小额信贷规模与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利率挂钩,激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小额信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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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鱼小强,国际小额信贷的发展趋势[J],农业经济2005(3).
[5]李莉莉,小额信贷正规化演变[J],银行家2006(1).
[6]石亮,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组织理论研究[J],理论探讨2006(5).
[7]高扬,加快农村金融创新促进新农村建设[J],河北金融2006(5).
[8]周建荣,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思考[J],金融经济2006(12).
乡村产业振兴的探索与思考范文4
乡村是人类聚居的主要形式,传统意义上的乡村是以农业生产为主要形式,主要向社会提供农产品,其与城市的主要区别是人口密集度和数量比城市低,现代社会的乡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远远超出了其原有的单一的农业生产范围,工业和第三产业在乡村经济社会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途径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
1国外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理论
1.1韩国“新村运动”
20世纪70年代初(1970年),“在韩国总统朴正熙的直接推动下开始了韩国特色的农村现代化之路———实施新农村。”①1962~1971年,韩国政府实行了两个五年计划,实施出口工业战略,在美国等国家的支持下工业化和城市化得到发展,但是由于政府忽视了农业和农村的发展,造成了工农业发展的严重失调,农村和城市的差距不断扩大,农业发展滞后,农民生活水平低,连起码的温饱问题都难得到有效解决。朴振焕在其著中写道“‘住茅草屋,点煤油灯’经常用来描述当时韩国农村贫穷的生活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大批的农村人口向大城市流动,而大量的无序迁移给城市带来了诸多的城市问题和社会难题,而农业和农村的落后又威胁到工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这样的现实面前,韩国政府推行了一场由总统亲自倡导,全体国民共同参与的新农村运动。韩国“新村运动”开始于政府向每个村庄免费提供的335包水泥,并让各村自行决定其使用方式,可是结果却不尽如人意,有的村用于修建公路、桥梁等公共基础设施,而有些村却把水泥分给农户被拿到市场上变卖,这样,“政府的资金在使用上就背离了政府的预期目标,在‘新村运动’中所起的作用也是大打折扣。于是政府改变了‘新村运动’投资的方式,将全方位投资改为奖励性投资,只有在上一年新村建设达到了政府要求的乡村,才能获得政府的投资”②。韩国“新村运动”首先是关注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活环境方面的改善(换房顶、建设公共饮水设施、修公路、绿化荒山及公共福利等),但随后政府发现如果农民的收入没有增加将不能保障农村的后继建设,工作的重点也因此向增加农民收入转移,政府支持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推广水稻新品种“统一稻”等良种和先进技术,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政府认识到农民思想观念对“新村运动”的作用,因此政府加强了对农民的培训,“精神启蒙”成为“新村运动”的一个重要部分,并随着“新村运动”的展开得到加强。这场由总统亲自倡导,全体国民共同参与的新农村运动取得了一系列成果,首先它改变了韩国广大农村农民的生活和居住环境,农村基础设施得到极大改善,据统计1971~1975年间,全国农村共新架了6.5万多座桥梁,各村都修建了宽3.5米、长2~4公里的进村公路,1978年全国98%的农户都装上了电灯;其次是农民收入显著增加,1970~1980年,农民的平均收入由26万韩元增加到270万韩元,增长将近10.5倍;最后是“精神启蒙”培养了农民“勤劳、自助、合作、自立”的思想观念。但是也有学者认为韩国的“新村运动”加重了农民负债,造成了农民和地方政府对中央的过分依赖。
1.2法国“农村改革”运动
法国农业源远流长,与其他的欧洲国家一样,法国旧式农业经济建立在耕地与牧场结合的基础之上。16世纪开始,以英国的“圈地运动”为标志,欧洲一些国家的农业逐步改变原有的经营方式,逐步形成了大地主经营的,以大农场为标志的农业生产格局,而在法国占统治地位的仍是农民小土地所有制。旧有的农业生产关系和经营方式阻碍了法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主要农产品依靠从殖民地进口。二战结束后,法国开始了大规模的农业改革,通过改革,法国迅速实现了农业现代化,于20世纪70年代末成为全世界农业最发达的国家之一。法国农村改革的成功与其发达的工业是分不开的,它得益于法国工业的高速发展的带动效应。法国农村改革建设首先是基础设施的建设,主要表现为大力兴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发展农村交通运输和电讯事业。其次是农业保护政策。为改变小农经营模式,实现大农场规模经营,法国政府高价收购“无生命力农场”,转手出售给大农场主,同时对失去土地的农民给予补偿,促进了土地和生产经营的集中;鼓励发展畜牧业、农作物种植和农产品的加工工业,“农作物按面积补,牲畜按头数补,葡萄酒按质量补”;国家通过低息贷款或无偿投资的方式协助建立农业互助合作组;对购买农业机器设备、化肥、燃料也采取一系列的免税和补贴。总之,在法国农村现代化过程中,法国政府对农业的补贴性政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法国的农村改革还表现在加强农村教育、科研与农业科技推广上。二战后,法国经济得到迅猛的发展,现代科学技术与农业发展紧密结合,而与此相对,大多数法国农民和小农场主缺乏足够的专业训练,无力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的成果,因此为了使科学技术在农村真正得到应用,就必须加强对农民的教育,为此,法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旨在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提升农业科技实力的措施,如农民子弟必须经过“绿色证书”毕业考试,积极探索教育、科研和推广三位一体的农业科研新机制,鼓励创办农业科学研究所等。
2国内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理论
中国是一个农业古国,建立在农业充分发展基础上的华夏文明绵延中国几千年,但、等外敌入侵和连绵不断的国内战争使中国农村饱经沧桑,出现经济萧条、民生凋敝的现象,中国不少知识分子开始思考中国农村腐败的原因,探求农村建设的有效办法,希望以此拯救中国的农业经济,他们亲身试验并提出了一些影响深远的理论,对当今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仍有重要借鉴意义。
2.1米氏“村治”理论
19世纪中叶以后,中国民族危机日益加深,受到封建主义和帝国主义双重影响的中国农村日益贫困和落后,一些忧国忧民、有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的知识分子和乡绅,抱着“振兴农业”、“振兴农村”的强烈愿望,在贫困的农村地区进行了乡村改革和乡村建设的实验。河北省定县是中国近代乡村自治的发源地,“早在光绪三十年(1904年),米氏家族即在本村搞自治”③。1904年米鉴三、米迪刚父子在河北定县翟城村创“村治”,米家是翟城村上的望族,米迪刚的父亲米春明是当地有威望的乡绅,从1894年起,米春明就开始在翟城村自筹资金创办现代学校,并有计划地进行乡村改造的试验。在米春明被任命为定州(今定县)劝学所的学董后,在其领导下实施了一系列改造地方的措施,首先是推广教育,主张加强公民教育和培养公民的识字能力,1904年《教育普及计划书》,教育规约12条,规定6岁至14岁儿童,无论男女贫富,均享受义务教育,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创办农隙识字会;其次是整顿地方治安,他先后制定了《查禁赌博规约》、《看守禾稼规约》等,使翟城村成为当时地方改良的模范样本。米迪刚从日本留学归国后,借鉴日本乡村自治建设的经验,为翟城的乡村自治注入了现代因素。总结起来,米氏“村治”理论主要由米鉴三、米迪刚提出推行,它以儒家“三纲”(明德、亲民、止善)和“八目”(格物、致知、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根据,吸取日本乡村自治思想,米氏“村治”理论主要由政治民主(“民主协议”)、经济互助(“彼此顾恒”、“分担”)和自治人才的培养(“村政讲习所”、“补尽天职”)三个部分组成,力图通过上面三项主要措施来实现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村治’的本质,是实行‘小封建’的政治统治,米氏的‘村治’主张,对以后全国乡村建设运动兴起,有一定的影响。”④定县翟城村开创了中国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地方自治的先河,米氏父子发起的农村自治改革运动,是一场由知识分子发起的旨在改变农村贫穷落后面貌的伟大尝试,为后来的晏阳初在此地主持更大规模的改革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米氏父子的地方自治思想被以梁漱溟为代表的“乡村建设派”吸取,成为民国在全国推行的“村治制度”的理论基础。#p#分页标题#e#
2.2梁漱溟的“文化重建”理论
梁漱溟主张“以中国文化为本位,走接纳西方的民主意识和科学文明,‘农业引导工业’之‘民族复兴’的道路,而不是模仿西方,走西方近代国家以工业带动农业的老路”⑤。基于对中国传统文化和农业的重视,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理论认为中西方文化冲突是导致中国社会崩溃的主要原因,为了实现中国文化的重建和复兴,就必须先复兴农业,而复兴农业的道路就是“乡村建设”,而乡村建设又以中国传统文化在农村的复兴为主线,为此提出了“乡农学校”建设和“农村合作社”建设,借鉴西方的“团体精神,科学技术”来达到发展乡村的经济社会的目的。“为了‘救活旧农村’,中国人应当‘认取自家精神,寻取自家的路走’,在中国文化的‘老根’上培育新芽,即‘创造新文化’、‘建设一个新的社会组织构造’,这是解决乡村问题的唯一途径,也是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以及能否真正达成树‘民风’、启‘民智’之乡建计划的关键。”
2.3卢作孚的“乡村现代化”理论
卢作孚的“乡村现代化”理论主张最大限度地发展和主办一些新的实业项目,通过一系列实业项目发展农村经济,“目的不只是乡村教育方面,如何去改善或推进这乡村里的教育事业;也不只是在救济方面,如何去救济这乡村里的穷困或灾变,而是要赶快将这一个乡村现代化起来,以供小至于乡村,大至于国家的经营的参考”④。其理论始终贯穿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他认为“任何建设,政治的或文化的,皆以经济建设为基础”,而经济发展的途径则是以交通建设为先行,以乡村城市化为带动,以文化教育为重点。可以说,卢作孚的“乡村现代化”理论始终贯穿着实用主义思想,最大限度地发展经济。“卢作孚‘乡村现代化’建设模式,使北碚在短短的20年间,就从一个穷乡僻壤,变成一个‘具有现代化雏形’的城市。”
乡村产业振兴的探索与思考范文5
【关键词】受灾地区; 灾后重建; 阿坝州
“5・12”汶川大地震对四川省阿坝州产生了巨大的破坏,转入灾后重建阶段后,阿坝州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独特的民族文化,必然使得阿坝州的灾后重建工作也同样具有独特性。此次地震的重灾区有许多是羌族、藏族少数民族地区,有关部门应充分考虑民族地区所在的区位地理、生态环境、经济状况和社会文化等方面的特殊性,制订区别于一般区域的重建方案。
一、灾区建设规划与生态安全问题
城镇规划对阿坝州实现县域经济发展为主的新型经济发展思路的影响是深远的,对阿坝州经济发展质量的提升具有重大意义。灾后重建是一个全局性的工作,与以往有所不同,阿坝州灾区的重建规划需要充分考虑到地震带来的各方面的新问题,尤其是地震引发的生态安全问题。由于重灾区处于川西龙门山断裂带,地震活跃,还不时发生泥石流、滑坡、崩岩等次生地质灾害,环境状况恶劣,决定了重建规划不能只是还原旧项目、恢复原有的产业。那么,如何制订科学的灾区重建规划方案,就是一个十分紧迫和值得深思的问题。笔者认为,在制订灾后重建规划方案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引入生态足迹的办法,科学测评灾区重建对生态的影响
阿坝州幅员辽阔、地广人稀,多数城镇修建于干旱河谷为区域特征的地方。在阿坝州的灾后重建规划中,首先应该引入“生态足迹”的科学测定方法来为灾区的重建规划提供科学依据。“生态足迹”也称“生态占用”,在20世纪90年代初由加拿大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规划与资源生态学教授里斯(WillianE.Rees)提出。它显示在现有技术条件下,指定的人口单位内(一个人、一个城市、一个国家或全人类)需要多少具备生物生产力的土地(biological productive land)和水域,来生产所需资源和吸纳所衍生的废物。生态足迹通过测定现今人类为了维持自身生存而利用自然的量来评估人类对生态系统的影响。该指标的提出为核算某地区、国家和全球自然资本利用状况提供了简明框架,通过测量人类对自然生态服务的需求与自然所能提供的生态服务之间的差距,就可以知道人类对生态系统的利用状况,可以在地区、国家和全球尺度上比较人类对自然的消费量与自然资本的承载量。在灾后重建规划中引入生态足迹的意义在于探讨人类持续依赖自然以及要怎么做才能保障灾区生态的承受力,进而支持灾区群众未来的生存,为灾后制订重建规划提供科学数据。
(二)统筹保护地域民族特色与坚持生态保护的和谐
阿坝州幅员辽阔,地理位置、自然气候、人文景观、风土民情存在很大差异。城镇规划要注意保护所在地生态环境、历史、文化景观等有形及无形宝贵的特色资源,使之永续发展。建筑本身就是在铸造历史。城镇的风格不仅仅是一种景观,而且是一种民族传统和历史文化的象征。因此,重构城镇的规划一定要充分考虑环境的可承载能力,因地制宜,突出自己的特点,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借鉴中小城市建设中的优秀经验,结合具体情况,加以创新,规划出具有时代特色、民族特色、地方特色和文化历史传统特色的城镇。要坚决杜绝不注重自然资源、历史文化资源保护、 建设性破坏比较严重的现象,切实保护生态安全。
(三)坚持生态安全和群众能源需求的统一
国际能源价格的不断上涨给阿坝州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在灾区重建规划过程中,一定要根据实际需要对群众的能源需求和能源价格承受力进行摸底调查,找出群众能承受得起的能源方式,不能盲目决策,造成群众新的负担,从而最终从根本上解决生态安全的问题。阿坝州灾区多在中、高海拔地区,沼气因自然条件限制而无法推广,加之供电不足,农村照明用电为0.50元/度~0.65元/度(镇上为0.47元/度),电炉用电更贵(每度1元左右)。因电价太高,村民只敢照明(每户每年照明用电量约为200度),不敢用电炉、饭锅等大功率电器,做饭取暖只有烧柴。“天保”工程实施后,农村燃料紧缺问题开始逐步显现。保护天然林是国家的政策,村民砍柴取火又是生活的实际需要,这一对矛盾在阿坝州许多山区都存在,并不好解决。尤其阿坝州提出要在藏区推行“一户一灶”的情况下,作为政府,一方面要限定薪材林砍伐和拾捡的范围、标准,保护与利用并重;另一方面必须大力发展经济,使老百姓有钱选择电、煤、气等替代能源。因此,灾区能源政策的制订必须建立在充分论证和科学调查的基础之上,不能脱离实际。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不仅是时代的潮流,也是我国政治改革的重要内容。经济改革必须打破电力等部门和行业的垄断,以市场竞争方式促使扭曲价格的正常回位。就阿坝州目前的情况来看,宜实施严格的电力限价政策,以切实保护广大农牧民和低收入群体的利益。
(四)建设一定的大众避难场所,为日后因生突发事件紧急避险提供场所
阿坝州是一个地质灾害频发的地区,地质条件多样,自然灾害严重。在建设小城镇过程中必须建设一定数量的大众避难场所,以此来应对突发事件。震前全州都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地震给了人们新的思考,在灾后重建过程中必须要意识和注意到这个问题。
二、灾区灾民移民问题
地震使许多群众家园被毁,尤其是很多农村已不适合人居,必须迁出,但迁入地没有土地,村民的长久生计需要研究解决。鉴于此次地震受灾群众人数远远超出三峡移民,在尚不具备大规模成功移民的条件下,不宜采取政府组织大规模移民的方式,否则可能引发群众心理不稳,不利于灾后重建和群众消除心理创伤。那么作为阿坝州政府如何来应对这一新问题就是一件值得探讨的事情。首先,要采取多种渠道对移民进行劳动技能、技术培训,帮助他们创造非农就业机会,做到“稳得住、能致富”。其次,安置政策应与安置试点同步,及早明确后期政策。另外,目前对外迁移民的扶持政策多集中在两年过渡期,过渡期后的政策也需国家加快制订、明确。政府应该从下面三个方面来统筹考虑解决灾民移民问题:
(一)以整合城乡为突破,统筹解决人居环境,实现生态移民
生态移民首先是为保护与复建灾区生态系统工程,将不宜人居地域震灾之后的原住民迁出山外,迁向大、中、小城市市区或城郊,将原住山地放归原始。灾区生态移民所迁主要目的地可为四川省内的川西平原,亦可抽出一部分,像三峡移民那样,迁置于东南沿海地区,让灾民远离痛苦记忆环境,开始全新生活。通过灾后城市、乡村重建,结合城乡统筹配套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把地质断裂带的山区灾民集中移居到区域中心城市或县城新址安置,通过都市村庄产业配置和再就业培训,走向城市化;把一些损毁严重的镇村退复为山野林地,恢复原始状态。一些全县域人口本来极少,对此次震灾人口更加锐减的县、镇、村,可通过行政区划调整和县、镇、乡、村拆并,把两三个县合并为一,集中建设新县城、新乡镇、新乡村,整合、调配优势资源,节约利用建设土地,扩大山区县域城市规模,集中发展县域城市经济,增强县域城市对所辖乡村的带动与辐射能力。
(二)以就业培训为重点,统筹解决移民就业问题,实现资源移民
与生态移民相得益彰的另外一种移民模式就是资源移民,经过职业技能培训的灾民就是一种全新的资源。阿坝州的灾民有组织、经培训、成建制地统一向地大物博、地广人稀的新疆戈壁绿洲、千里煤田油海移民开发、垦植,组建新的一支新疆农民建设兵团和工矿建设兵团。除在新疆开发垦植外,还可以以新疆为后方基地,成建制形式开展国际劳务输出。这种结合新产业、走向城市化的新型资源移民,比一般的生态移民更具积极意义,同时也完成了中国西部的西南、西北人口与资源配比平衡,高层次地解决了新疆开发与垦植的劳动资源配给问题,解放了大西北开发的生产力,一举多得。
(三)以加强对口支援的教育资源为关键,统筹升学压力,实现教育移民
可充分利用对口支援的教育援建项目,加快学校重建,并实现对口升学衔接。充分利用东部地区的教育资源加快自身教育的重构。同时,利用异地升学的优势,加快教育移民的步伐,为阿坝州未来的建设工作提供重要的智力支持。
三、经济重构
阿坝州在此次地震中经济损失巨大,工业几乎被全部摧毁,旅游业也陷入全面瘫痪状态,阿坝州的经济面临着崩溃的局面。如何在灾后重建中重构阿坝州的经济,是一个事关全局的大问题。由于阿坝州特殊的区域环境,其经济重构必然需要重新探讨和解决下面的三个重要问题:
(一)以建设现代有机生态农业作为产业重点,提升第一产业的发展
地震对坡度60度以下的树木、粮食、果林没有造成大的破坏,这说明种植业、林业具有较好的抗震性。阿坝州气候独特,植物垂直分布明显,有利于多种植物的生长,作为长江上游的生态屏障,具有良好的种植经济作物和发展生态农业的优势。在农业经济重构方面应大力发展有机农业和养殖业,促使农业的全面、协调新发展。在种植业方面,应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信息化,大力推广易生长、附加值高、易加工的农林产品;在养殖业方面,应加快技术推广力度,找到人工繁育和野生放养的结合产品,诸如野猪养殖、牛羊养殖和冷水鱼、三文鱼等养殖;在农副品加工方面,应加大培育优质企业的力度,重构有机生态农业经济新模式。
(二)以建立异地工业园区基地充分利用水能资源,实施利益分享机制
由于震前阿坝州的工业基地大多集中在距离成都较近的映秀镇附近,多数企业也是高耗能和落后淘汰产业,因此无论从地理位置和区域环境还是生态保障来说,再在原址重构阿坝州的工业基地已不可能。加之阿坝州作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生态十分脆弱,大力发展工业会造成巨大的生态破坏。因此阿坝州第二产业的重建易实行异地工业化建设,探索实施利益分享机制。应深入研究生态补偿标准,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资源开发新机制。在开发自然资源的同时,要充分重视和保障资源地人民的利益。从经济上讲,生态补偿必须在自然资源的价值中,充分考虑自然资源的固有利用价值、生态环境价值和治理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的劳动投入。应研究根据生态服务价值评估,或者是基于生态损失评估而建立起生态补偿的理论标准,结合考虑市场、社会和群众承受能力确定补偿标准。
(三)以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和景点推动旅游产业升级,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以科学规划为前提,以市场恢复振兴为抓手,重塑阿坝州旅游安全、优美旅游目的地形象。按照《四川汶川地震灾后旅游业恢复重建规划(2008-2010)》,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促销活动,加快旅游市场恢复;实施线路统筹,推动旅游产业升级。在力争全面恢复旅游景区的基础上,打造一批旅游新景点,成为旅游恢复重建和振兴发展的新亮点;创新旅游招商方式,实施旅游项目商品化。探索政府搭台、市场导向的招商新途径,举办各种特色旅游线路的专题招商活动,积极推动精品旅游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落实扶持政策,做大做强旅游企业。贯彻落实四川省政府出台的《做大做强旅游企业,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在财税、土地、交通等五个方面对旅游骨干企业给予扶持、引导政策,加快培育一批优势明显、市场竞争力强的旅游骨干企业;充分发挥旅游富民惠民作用,强力推进民族地区旅游发展。按照省政府下发的《四川省民族地区旅游产业发展规划(2008-2012年)》的要求,结合“富民安康”与藏区稳定工作,推动民族地区旅游健康、有序发展,促进民族地区的稳定与和谐。应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旅游行业员工的培训力度。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着力加大对机关干部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为旅游产业振兴做好人才准备。
【主要参考文献】
[1] 刘斌夫.汶川大地震灾后城乡再造、生态复建与资源移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经济要参》特稿.
乡村产业振兴的探索与思考范文6
关键词:制度安排;建筑业;国企;企业转型
中图分类号:F270.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4-0030-02
中国渐进式改革的主流动态过程是不断地市场化(Nee,1989);然而政治权力对资源的直接和间接控制并没有削弱(Bian & Logan,1996);相反政治权力的维续保证了国家对资源的控制力 (Tao & Zhu,2000)。于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结构变迁表现出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地理空间上形成了由南向北、由东向西的梯度发展格局,这种区域性的先后发展次序,使不同地区的人们面临着不同的社会事实;二是在社会结构空间上,形成从原有体制的薄弱环节发端,不断地向体制的核心地带推进的发展次序;并且在这个不断推进的过程中“明显表现为机遇的分布随着国家政策的变更而变化”(周雪光等,2002),国家放开的程度不同,推向市场的程度不同,使不同职业具有不同的发展规模和发展路径。本研究就是在这些基本理解的基础上试图探索建筑业国企发展的具体过程。
一、中国建筑业国有企业从业人数的变迁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建筑业的规模是不断发展和扩大的。根据2004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从1978―2002年全国在业人员增长了83.65%,同期建筑业从业人员则增长了355.85%。一般说来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都伴随着建筑业的快速发展,然而在中国经济转型和体制转型的背景下,中国建筑业的发展表现出明显的体制特征。即建筑业内部的两种体制具有不同的发展路径:建筑业国企人数比例不断减少、非公有制企业人数不断上升。从1978―2002全国国企职工数平均增长了-7.07%,建筑国企人数则负增长32.44%,是全国国企平均值的4.59倍。而另一方面建筑业非公有制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全国就业人员可以划分为城镇就业人员和乡村就业人员两部分,全国乡村就业人员在二十多年间增长了59.8%,但同期在建筑业增长了1186.52%,是全国平均的19.84倍。在1978年,乡村建筑业就业人员的230万人仅占全国建筑业的就业人员854万人的26.9%,但是二十多年以后的2002年在全国3 893万人的建筑业从业人员中,乡村人数已经达到2 959万人,占75.01%。建筑业已经从城镇职工变成主要是乡村的就业人员。
在经济转型和体制转型的过程中,建筑业整体上获得了快速发展,从业人数的增长明显高于其他行业,但是如果从企业性质来看,建筑业国企职工的下降幅度明显高于全国国企平均,由1978年占建筑业从业人员半壁江山的52.3%,下降到2002年的仅占7.76%。国企职工数已经失去了主置。建筑业国企受到强烈冲击是与其产业特征密切相关的,迄今为止,建筑业仍主要以非熟练劳动,半熟练劳动为基本的行业,改革开放以后成为国家率先推向市场的行业,因此建筑业国企,不仅与其他传统产业国企具有相同的命运――面临着产业结构调整和制度转型的双重冲击,而且同时也具有不同的特点,面临着中国二元社会结构造成的以低廉劳动力价格为主要竞争手段的农民工的冲击,他们是一群特殊的下岗失业工人,如果说重工业是产业凋敝,而他们是在建筑业如日中天的背景下,国有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被挤出市场。
二、辽宁建筑业国企的转型之路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1980年辽宁建筑业从业人数达到39.9万人,国企工人占 76.2%,但是随着市场化过程,国企所占份额越来越少,其变化过程主要经历两个阶段,首先是国企与集体企业的竞争,在这一过程中国企一直保持相对优势,从1980―1985年,辽宁建筑业总人数中集体企业员工比例翻了一番,几乎占到建筑业的半壁江山,又过了五年,集体企业超过了国有企业人数,到了1995年辽宁的建筑工人队伍中集体企业所占比例达到55.2%,超过国有企业13.4个百分点。其次是与非公有制企业的较量,从1995―2006年,国有大中型企业高度集中的辽宁建筑业又发生了一次根本的所有制的变革。国有企业职工比例已经下降到16.85%,彻底被边缘化。建筑业成为非公有制企业的主打天下,这十几年国企建筑业经历了怎样残酷的磨炼和洗礼?
1. 20世纪90年代初的生存压力。1991年被推向市场的辽宁建筑业国企面临着来自内外的双重挑战。要面对体制外包工队的竞争(这些包工队冠名为集体企业,有本地的,也有南方民营企业)他们经营方式多样,市场运作机制灵活,被推向市场的大型国企,不仅经营理念而且组织结构都不能立即脱离计划经济时代的被规定了的经营方式,同时这些大型国企都是建国初期成立的,到了20世纪90年代已经历时四十年,“管理层越来越多,包袱越背越重,职工日益老化,技术骨干日益减少”,亏损企业大量出现。
2. 1993―1996年生存抗争。1993年,面临内忧外患,建筑业国企曾试图改变局面,尝试了企业经营机制转换,深化企业内部人事、用工、分配三项制度的改革,实行精干主线、分离辅线、剥离富余人员(开办第三产业);到1996年建筑业国企改革集中“在工程质量上、力争达到全国中上游水平,职工生活质量达到市内一流水平的”的总体目标上;1996年的目标还是自有工人上岗率达70%,逐步建立以自有职工队伍为骨干,农民合同工为主体,二包工为补充的队伍结构”。
3. 1997―2000年,从产权制度改革、“分流富余人员”到国企淡出。在国有建筑不断深化的内外矛盾中,“转变观念,抓好调整,适应市场,提高效益,”成为促进国有企业的全面振兴和发展的目标,于是“抓好结构调整,合理分流人员” 减人增效地措施成为当年的改革方案之一,1999年进一步提出“坚定不移”地把分流工作“作为一项改革的任务抓紧运作”,对分流人员的安置,各单位可以从企业的实际出发,把有技术专长的人员分离出来,按工种组建专业劳务队,其他人员进入托管中心。“着力解决亢员问题,减轻企业人员包袱,在简人问题上痛下决心,加大力度,多渠道分流下岗职工,争取用两年左右时间彻底解决企业亢员问题……各企业都要采取具体措施,分解,落实减人指标”,同时实行灵活多样的弹性用工制度。将“建筑劳务要逐步向基地化方向发展,要选择具有较好基础的劳务基地,”建立起劳务用工基地,起用廉价的农村劳动力。
在分流富余人员的同时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开始。1998年提出由于建筑业“单一的国有投资体制,必然导致企业活力不强,缺乏对其他资本的控制力”,“由于产权单一,机制不活,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提出了大力发展民营建筑施工企业,“建筑业是竞争性很强,产品生产独立性很强的行业,施工作业很适合于民营”,要求,“五年内全市建筑私营经济比重要达到40%以上”。这样大量的建筑国企被民营化,国企职工悄悄地淡出了建筑业,从1997―2006年的九年间,辽宁国企建筑工人从50.39万下降到16.79万,减少了33.6万。
如果说重工业的从业人数的锐减带有产业调整性质的,是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的转移,这是在任何一个工业国家都曾经发生过的过程,但是建筑国企工人数的锐减,则不具有同样的性质,建筑业的产值和工人数不论是全国还是辽宁都是不断上升,但是国企建筑工人数则逐年下降,这是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国企建筑业逐渐的淡出建筑市场,建筑业国企的命运是中国体制转型过程中竞争失败与制度安排合力作用的结果。
三、结论与思考
建筑业国企的转型再现了中国渐进式改革的发展道路的具体过程,然而当建筑业国企这样一个庞然大物悄然地消失在主流舞台上,其过程和结果颇发人深思。
首先,渐进式改革是否客观上存在迟发展效应?中国改革渐进式的发展道路,在区域发展上形成了由南到北的梯度发展格局,东南沿海地区率先发展起来,而率先发展起来的企业所到之处以他们对市场经济的已经形成的适应能力,以它们灵活的组织机构以及运行机制,对后发展的相关产业可能形成毁灭性的打击。
其次,是否是体制外和“体制内”、自由人和非自由人的竞争?辽宁建筑业国企惨烈的十年,建筑业国企同小包工队的竞争失败,是实力的较量?中国渐进式改革的由体制的边缘向核心推进的发展格局,形成了同一空间不同体制的竞争,由于中国渐进式转型的前无古人,这种竞争的复杂性也许是始料不及的,但是在今天,我们需要反思所走过的路。
最后,国家权力在国企转型过程中的支配作用。国家放开的时间不同、程度不同、区域不同,使建筑国企面临着劣势效应;以退为主大力发展民营建筑业企业的政策,使国企转制成为中心任务,短短十年,建筑业国企悄悄地淡出了建筑业市场,建筑业国企的退出殃及了国企建筑工人,辽宁几十万下岗失业工人被挤出建筑业,不能重操旧业则人力资本失灵,在就业压力严峻的今天,许多人只有靠零工市场维持生计,建筑业国企的命运演绎了国企建筑工人的特殊生命历程。
参考文献:
[1]李强.中国社会分层[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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