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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所基本情况范文1
一、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基本情况
商品交易市场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关系到百姓消费安全和切身利益,更是人民群众了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的一个重要窗口,上海工商部门始终把商品交易市场的监管作为市场规范管理的重中之重,立足长效,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积极参与立法,明确市场主体法律地位。2002年11月18日,由我局积极参与起草的上海市政府规章《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和2006年3月1日起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根据《办法》和《条例》的规定,凡从事市场经营管理的主体必须是企业法人,从而确立了市场经营管理者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
二是完成市场改制,规范市场主体登记行为。2003年起,上海工商部门按照《办法》和《条例》规定将核发“市场登记证”的市场,统一改制为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统一规范为“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截至2005年底,除个别因债权债务等特殊原因无法改制的市场外,全市市场改制工作已基本完成,为实现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打下基础。
截至2007年底,我市登记注册的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数达到了1536个。其中,消费品市场的数量占绝对优势,共1337个,占市场总数的87.04%,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市场各为192和7个,分别占总数的12.5%和0.46%。消费品市场中,又以农副产品市场为最,共有970个,占市场总数的63.15%。
二、上海工商推进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主要做法
(一)调研论证。创新监管。制定市场监管有效措施
2005年起,为深入贯彻实施《条例》和《办法》,在实践中深化“信用分类管理”理念,整合执法资源,突出重点市场,把有限的执法资源投入到最需要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上。实现工商所综合监管的最优化,实现工商执法效能的最大化,我局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结合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制度,提出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工作思路。2006年3月8日和3月29日,我局分别制定并下发了《本市商品交易市场及重要、重点商品规范管理指引》和《商品交易市场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将商品交易市场按照信用等级标准划分为一至四类,进行不同“距离”的差别监管,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并于2006年4月1日起在全市正式施行。
同时,我局充分利用现有的“工商所综合监管系统”,开发了“市场信用分类监管”软件系统,在系统中增加了“市场日常巡查”内容,通过电脑自动生成市场巡查表式,将日常巡查的主要内容列入巡查表,由巡查人员通过登陆电脑系统,记录巡查情况,从而使传统的以手书式记录为主改变为以电脑记录为主,并将日常巡查记录情况作为市场信用分类的依据之一。如此,不仅能及时了解工商所对各市场监管的动态情况,也有利于分局对各工商所市场监管工作的检查和考核,防止出现巡而不查,真正发挥市场巡查的功效,提高工作效能。从2006年11月起,“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在黄浦、青浦区试点;2007年3月29日,全市19个区县工商分局进行软件操作培训;2007年4月1日起,“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系统正式在全市全面推开。
(二)明确内容,确定标准。实践市场信用分类监管
1 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含义及适用范围。在试行办法中。将“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定义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市场经营管理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规范管理程度和违法记录为依据,设定标准将企业分别认定为不同管理类别,并实施差别监管的管理方式”。其适用范围涵盖所有完成改制及新设立的市场经营管理企业。
2 市场信用分类标准。根据市场规范管理和守法经营程度,商品交易市场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共四个管理类别。市场类别认定的指标包括:(1)近1~2年来,市场主办者或场内经营者有无一般或严重违法记录:(2)近1~2年内,市场内是否发生重大商品质量责任事故:(3)市场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重要商品进出台帐、公示栏、先行赔偿金、公平秤(农副产品市场)、消费者申、投诉点等设施是否完善、规范;(4)市场有照率、亮照率情况;(5)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情况以及消费者申、投诉办结率;(6)各项市场基础设施及场容场貌情况。
3 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实施范围。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实施范围包括:(1)各管理类别市场。即根据上文所述标准认定的一、二、三、四类管理市场;(2)重点和热点市场。重点市场指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市场,以农副产品市场为主。热点市场是指阶段性引起社会关注,须加强监管的市场,由各分局和工商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4 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措施。根据市场的管理类别、重点热点程度实施不同距离的监管。对一、二、三、四类市场除接申诉、举报、专项检查或发现其他线索,以及重热点市场巡查外,分别每季度、每月、每半月及每周巡查一次。三、四类市场不得评为“服务诚信”单位或作为“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公示,并加强市场经营管理企业责任意识的教育,引导其自觉履行管理职责。对农副产品市场等重点、热点市场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及时发现并查处市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
5 市场日常巡查内容。我们所指的市场日常巡查主要针对市场经营管理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日常经营行为、落实管理责任、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以及场内经营户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等内容进行检查和了解。基层工商干部在具体检查工作中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有选择地开展检查。
(三)调查排摸。有序推行,探索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各区县工商分局根据市局有关部署,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工作原则,在部分工商所试点成功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到全市所有的工商所,将市场分类监管覆盖到全市1400余个商品交易市场。
1 全面梳理,摸清底数。为保证市场数据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各分局对辖区内全部市场进行了调查摸底,通过核查企业登记信息、
实地走访市场、听取市场汇报等多种方式,全面掌握全市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情况以及场内经营户的基本信息,并对市场内经营种类进行调研和分类。
2 试点先行,有的放矢。在充分掌握有关情况及信息的基础上,各分局明确试点工商所,并根据辖区市场的特点,结合各类专项整治,紧紧抓住市场经营管理者这一主体,制订有针对性的计划和方案,边试点、边改进、边完善,做到有的放矢,确保圆满完成市场信用分类监管试点工作任务。
3 强化培训,加强指导。为做好分类监管软件的运行使用,市局加大培训力度,采取集中培训和上门服务,指导基层熟练操作软件。各分局采取到工商所上门培训、召开现场会的形式开展面对面培训,解决了分局科室与基层工商所、工商部门与市场主办者之间指导与执行脱节的矛盾,并直接收集软件错误和合理可行的建议,及时提出软件修改建议,为软件全面运行打下基础。
4 全面铺开,实施分类。经过数据梳理录入,各分局初步建立起市场经营管理者及场内经营户一户一档,并结合定期日常巡查动态对照数据库数据,确保监管实效。在前期数据录入准确的基础上,各分局通过日常巡查记录逐步对市场进行信用管理类别认定,再根据认定后的管理类别进行日常巡查,初步建立起较为完整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体系。
5 动态更新,不断完善。各分局在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实践中,勤于动脑,勇于探讨。通过日常市场巡查,掌握市场及经营户动态信息,及时更新录入数据,保证数据库内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软件系统提出合理性修改意见,不断完善市场信用分类软件。
据统计,截至2007年底,全市纳入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商品交易市场共有1430个,涉及经营户112591户,其中重、热点市场1153个,占总数的80.63%,涉及经营户85976户,占总数的76.36%。已按照信用分类进行认定的市场有1313个,占总数的91.82%。其中,一类市场858个。占65.35%;二类市场292个,占22.24%;三类市场112个。占8.53%:四类市场51个。占3.88%。从2007年4月起。市局各级工商部门已录入57472条日常巡查记录,发现并记录违法违章问题1568件,其中,各分局市场科(处)督查2502次;商品交易市场有照率达到98.49%,亮照率达到99.1%,其中,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有照率、亮照率均达到了100%。
(四)不断推进,深化指导。完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
2007年10月8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关于建立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工商部门认真学习,积极贯彻,紧密结合上海实际,密切联系市场监管,扎实推进市场信用分类监管。
1 加强学习,深化认识。上海工商部门根据《指导意见》要求,将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坚持实现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四个统一”,切实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上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手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市局各级工商部门高度重视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积极加强组织领导,将此项工作纳入市场工作重点,不断深化“分类管理”的理念,转变粗放型的市场监管模式,建立长效管理的工作机制及考核机制,规范化、制度化地实行市场信用分类监管。
2 联系实际,深入指导。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上海工商部门在调查研究、开发软件、录入数据、加强监管、实施认定的基础上,密切结合总局《指导意见》的有关内容,经过广泛征求意见,于2008年2月2日正式下发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本市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除将原来一、二、三、四类的分类形式与总局A、B、C、D四类市场相对应外,还根据上海商品交易市场现实情况,进一步明确了各管理类别的认定依据,细化和量化了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各项工作内容,使基层工商干部在实施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时,能够有据司依:进一步强化了工商干部对不同类别市场的监管职责,明确具体监管频率和内容,为考核工商所市场监管提供了具体依据:按照总局对市场信斥分类监管信息网络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修改“金信工程”内“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模块,将市场信用分类信息化、网络化纳入全局信息工作重点,逐步建立起互联共享、传输迅速、查询方便、运转高效的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网络平台,有效提高市场管理水平和效能。
(五)结合整治,强化监管,有效提高行政管理效能
实施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是为了合理配置市场监管力量,更好地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市场监管,促进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2006年4月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施行至今。上海工商部门结合总局和市政府布置的各类专项整治,在实际工作中推进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取得了初步成效。切实维护了市场交易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 密切结合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从2007年9月上旬开始。市局根据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以及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力量开展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本市商品交易市场内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工商部门牵头负责,市局将农副产品产品市场列为整治重点,将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紧密衔接,提出农副产品市场内要达到“四个100%”的目标,即市场内同定摊位经营者100%有照经营,场内经营者100%亮照经营,食品经营户100%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市场内销售的肉类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基层工商所坚持在地方政府的牵头下,联合有关部门,对市场内经营户开展无间隙的彻查,于2007年11月底全部实现“四个100%”。获得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检查组的好评。
2 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切实保护农民群众利益。为认真贯彻总理关于“对农村市场管理要予以特别的关注和加强”的重要批示,按照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32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上海实际,我局印发了《关于立足职能认真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工作的通知》。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提出了要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把加强农村食品市场、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的监管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任务。2007年3月至4月中旬,各分局认真开展对农村食品市场的清理排查,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健全“经济户口”档案材料,摸清本辖区农村食品市场基本情况,将符合认定条件的市场纳入分
类管理体系,予以重点监管。切实保护农民群众利益。
3 积极牵头组织上海“平安建设”实事项目――整顿规范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经营秩序。根据市综治委的部署,2006年我市工商部门牵头上海平安建设实事项目“整顿11个蔬菜批发市场经营秩序”,2007年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整顿42个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经营秩序”规范工作。我市工商部门通过“市场信用分类监管”软件,将农副产品市场列入重(热)点市场着重监管,加大巡查频率,以市场主办者这一责任主体为抓手。督促市场主办者把好场内经营者准入环节和重要商品进出环节。据统计,2007年,全市工商系统对42个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共计规范办照1870户,取缔无照经营25户。查处违法经营行为57起,立案查处34起。案值3.28万元。通过整治,一是市场主体资格得到进一步规范。截止2007年11月,全市42个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内固定摊位有照率、亮照率均达到100%。二是市场规范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通过对市场技防设施的建设改善,对经营管理人员及场内经营者的培训、建立上岗证制度、完善场内经营者档案、调整市场布局等多种方式,各市场经营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得到提高,初步达到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的目的。
4 关注重大事件,突出市场热点。积极强化重要商品市场的监管。一是加强猪肉市场监管。2007年6月1日起。针对我国猪肉、粮油等食品价格有所上涨的实际情况,市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工作部署,及时下发文件,采取有效措施,对全市各类农贸市场、超市大卖场的猪肉等食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整治期间,通过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及时了解各个猪肉批发市场及农贸市场猪肉经营户的动态信息,及时掌握猪肉等食品的价格动态。加大对农贸市场及超市、大卖场的巡查力度。为确保本市肉类销售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工商部门及时下发《生猪定点屠宰场及定点猪肉批发市场名录》。并督促市场经营管理者与场内销售生鲜猪肉及其制品的经营户。签订《猪肉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和《猪肉零售经营户销售承诺书》,有效确保猪肉销售的安全和可溯源管理。严防注水猪肉、病死猪肉、不合格猪肉流入市场。确保了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是突出粮油市场监管。去年以来,全国粮油价格持续上涨,市各级工商部门积极落实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严格按照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以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密切关注粮油等重要商品的市场供应和价格波动情况,迅速将粮油等重要商品市场作为重点监管,提高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级别。加大市场巡查力度,确保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严厉查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确保“两会”、春节期间粮油等重要商品市场经营秩序有序可控。
三、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完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
1 进一步深化分类监管理念。2008年,我们将按照总局“四个统一”的要求,以贯彻落实总局这次义乌现场交流会精神为新的起点、新的动力,继续在实践中深化和延伸信用分类监管的理念,深入推进《指导意见》,加快实践信用分类监管,积极落实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各项工作措施。
2 进一步加快市场信用分类,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总局市场信用分类体系建设,学习兄弟省市市场信用分类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快市场信用分类认定,对经认定的信用类别不同的市场,按照相应的措施进行监管,合理配置有限监管资源,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强化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有效措施。
3 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软件。在实践中不断改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系统软件,确保全市商品交易市-场动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将电脑巡查记录作为市场信用分类依据,使工商所电子化监管落实到实处。同时,与国家工商总局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密切衔接,按照《指导意见》改进软件系统。实现无缝链接。
4 进一步树立推广示范市场。通过市场信用分类认定,要树立起一批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高的示范市场。通过政府推动,在行业内加大对示范市场的宣传推广力度,与社会诚信建设结合起来,引导市场经营管理者树立诚信自律的意识,使其进一步明确自身应当承担的责任,激发起管理责任心和主动性,变“要我做”为“我要做”,主动履行起各项管理职责。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各项工作,努力营造一种失信处处被动、守信处处受益的良好氛围。
市场监管所基本情况范文2
一、总体目标
充分认识集贸市场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把集贸市场规范化建设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内容,全面部署、突出重点,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同时加大对集贸市场的监管力度,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依法维护集贸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切实提升全区集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
按照“开办单位明确,业户登记规范,巡查监管到位”的总体要求,结合各辖区实际,推进各项管理制度、措施落实到位,不断提高集贸市场监管效能。
(一)加强市场开办单位的监管。
健全和完善市场开办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签订市场开办单位责任书,明确市场开办单位及开办责任,大力推行市场开办单位责任制,指导市场开办单位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督促市场开办单位认真履行审验入场经营者资格,以及入市经营者建立并实行进销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等,切实把好进场经营者主体资格审查关和商品质量准入关,真正实现可追溯管理。
(二)加强市场经营者主体资格的监管。
进一步加强对市场经营者的登记或备案管理,严格按照要求界定登记或备案范围,该登记的登记,该备案的备案。凡进入集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农村流动商贩和进入市场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的,实行备案登记),必须做到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三)加强集贸市场巡查监管。
严格按照市局印发的《基层工商所区域监管服务实施办法》的要求,加强集贸市场巡查,完善巡查记录,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做到有监管、有记录、有成效,特别突出加强粮食、食用油、猪肉、禽类、奶制品等重要商品监管,严格落实食品“四制”、生猪肉“两证两票”、禽类检疫及国家有关粮油、奶制品监管的各项规定。
(四)提高集贸市场监管信息化水平。
充分应用“省农资、成品油及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预警系统”和“商品交易市场分类监管系统”,全面掌握辖区各类集贸市场的基本情况,通过整合市场主体信息、商品监测信息、信用信息、处罚信息等,建立完善的市场书式和电子化监管档案,实现市场监管信息即时查询、统计分析和市场预警功能,强化对市场商品质量和交易秩序的动态监控,提高市场监管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三、实施步骤
实施市场规范化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广泛宣传,自查自纠阶段(4月15日~4月30日)。
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集贸市场规范化管理的意见》以及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推行市场开办单位责任制的通知》通知精神,积极引导市场开办单位和经营者自觉执行相关法律和遵守规范要求;同时对照市局下发的《集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找准不足和差距,有针对性地制定出详尽可行的工作计划,确保这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二)全面部署,集中实施阶段(5月1日~6月30日)。
各所根据辖区内集贸市场自查自纠情况和制定的整改计划,定人定责,集中力量,不仅要面上铺,而且要点上抓,迅速有针对性地对集贸市场进行规范化建设,从证照管理、市场管理、经营行为、巡查监管四个方面逐一加以整改和落实,杜绝搞形式、走过场;同时及时发现和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各辖区之间进行宣传、交流和推广,争取用最短的时间,做出高标准的工作业绩。
(三)巩固成果,考核验收阶段(7月1日~7月20日)。
各工商所自我进行检查验收,对集贸市场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及时召开责任人员会议,确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限,比照本实施方案和《集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标准》的要求,做到边督查、边整改,创出各自的工作特色和亮点,及时巩固成果,不断提高集贸市场监管工作水平。
为确保集贸市场规范化建设工作落实到位,分局将组织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督查、交叉检查、听取市场开办单位和入市经营者、消费者的意见等方式,根据《集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标准》对每个阶段各单位开展的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纳入2009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对在该项工作中开展不力,成效较差的工商所及主要负责人,分局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所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此次集贸市场规范化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这项工作当作市场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集贸市场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集贸市场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落实,严格责任追究。
实行班子成员挂包责任制,每个分局领导对所挂包所的集贸市场规范化建设工作负总责,市场合同科负责组织协调,各工商所负责具体落实。要严格按照国家总局商品交易市场分类监管、省局“五制一化”、食品“四制”等各项规范化管理制度和《集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标准》要求,加强督查指导,明察暗访,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断充实和完善市场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提高整体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
市场监管所基本情况范文3
自今年以来,宜春市袁州区城北工商所勇于创新,冲破传统观念束缚,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利用电脑进行业务管理,大大提高了监管效率,改变了传统的监管模式。城北工商所的经验对基层工商所不失为一种良好的启迪。
一、城北工商所实施电脑收费及管理的投资
1、购置一台电脑,不到5000元;
2、研究开发应用软件。
袁州区工商分局晏江、城西工商所赵晓鸿同志自行开发了一套以基层工商所收费为主的、适应工商所使用的软件。该软件同时在城北工商所等四个工商所推广,由于种种原因(主要是观念问题),只有城北工商所使用较好并取得良好效果。
可以看出,一个工商所要实现“管理电脑化”,其投资并不大。
目前,省局正在研究开发一套工商所使用的“经济户口”监管软件。
二、管理电脑化与监管模式的改革
实现管理电脑化后,城北工商所在监管模式上有以下改变:
1、变“上门收费”为“上门缴费”,有利于实行规费送交制。
在电脑管理以前,自觉上门缴纳规费的经营户为20~30%。今年以来,由于实现了计算机收费管理,在定费问题上做到了公平、公正和公开,减少了随意性,上门缴费的经营户上升到90%以上。这种变革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①用技术手段杜绝了收费中的腐败现象,树立了良好的工商形象。
收费系统有严格的程序管理。更改内容需程序管理员才能操作,而收费另有其人。就是说,既使所长要减免规费,也必须通过程序管理员和收费工作人员,这就使监督和制约机制得到加强。该所实行的是“外勤”巡查核报、所长把关、集体决定的定费制度,一经定费,执行中不易再作更改,减少了上门收费时的“弹性”。电脑收费系统的应用有力地杜绝了“人情费”甚至用收费权与经营户做交易的腐败现象的发生。
②提高了应收规费上缴率,基本上做到了“应收尽收”。
今年1--6月,该所规费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达48%,实收规费104万元。近两个月来,经营户一般在每月1--10日主动上门,极少数未上门的,再上门催缴。有效地堵塞了人为因素造成的规费流失。
2、变“定任务、下指标”为统一窗口收费,有利于市场巡查制的到位。
一般而言,工商所收费是将有关收费目标分解到组室(按业务分组)甚至个人,并将完成任务的情况与个人利益挂钩。如:个体、市场收费有稳定的“费源”且因经营户及其经营状况的不同,使定费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任务完成较容易;注册登记、商标广告、经济合同的收费规定比较确定,变通余地不大;查办案件相对较难、较辛苦而又无法与收费挂钩……。由此造成容易完成收费任务的岗位大家抢,反之则互相推。这种矛盾牵制了所长相当大的精力,同时也不利于监管效率的提高。在实行电脑收费管理以前,该所人员的大部分精力集中在“上门收费”上,使工商行政管理的主要职能无法到位。
实行电脑收费,一个窗口对外后,改变了原有的“定任务、下指标”方式,使工商所的分工模式更加合理,市场监管效率大大提高。城北工商所将全所人员21名分为“内勤”和“外勤”两大块:“内勤”负责市场主体登记、规费征收、财务、消费者投诉、文书档案、来信来访、后勤服务以及信息收集整理等工作。“外勤”的职责是市场巡查,依据工商行政管理各项职责并结合当前的重点工作,对市场和经营主体实施监督、管理、服务,查办案件,并全面实行执法责任制。由于收缴规费的效率提高了,使工商所有条件集中力量实行市场巡查制。
3、变“人脑记忆”及书式查询为“电脑查询”,提高了管理效率和服务效能。
将市场主体的基本信息及管理信息输入电脑,可以及时调阅经营者的基本情况及几年来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情况,其意义在于:
①便于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
②便于向经营者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服务;
市场监管所基本情况范文4
一、整治目标
坚持民生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生产与流通、线上与线下融合监管,突出民生消费产品和特殊人群用品,聚焦安全指标和关键性能指标,切实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压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严厉打击食品相关产品质量违法行为,防范食品相关产品发生行业性、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事故,保障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突出工作重点。以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为重点,尤其是过去三年监督抽查不合格、因质量违法违规被行政处罚的企业,以及生产不正常、存在长时间停产的企业。
(二)生产经销全覆盖。本次产品安全集中整治活动覆盖全区食品相关产品全部企业。各市场监管所在对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检查的同时,及时掌握非发证企业名单和基本情况。
(三)做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重点对纸杯的苯类溶剂残留、食品用塑料袋的成分鉴定、一次性餐饮具的重金属、日用陶瓷餐具的铝和钡等产品进行非常规项目监测。针对食品相关产品监测发现的风险信息,及时进行风险分析评估,充分发挥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对收集的风险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对于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及时上报区局并及时向社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消费提示。发挥产品风险监测预警作用,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市场繁荣稳定。
(四)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对生产经营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安全标准限量,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将列为重点执法监管对象,发现违法线索及时移送区执法大队,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整治步骤
自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7月30日,对本次整治重点内容工作进行具体实施,对发现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分类处置,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在整治的过程中,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2021年6月28日报送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填报《食品相关产品治理情况汇总表》;2021年7月28日报送食品相关产品安全集中整治活动总结与《食品相关产品治理情况汇总表》(累加)报送至区局。
四、整治要求
(一)各市场监管所要高度重视,明确目标、重点和责任,将集中整治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形成加强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二)各市场监管所开展获证食品相关产品企业的集中整治检查工作时,填写《食品相关产品安全集中整治活动记录表》(附件1)。重点检查四类企业:历次监督抽查(含国抽、省抽、市抽、区抽)有产品质量不合格记录的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到期未换证企业;上一年度监督抽查未抽到样品的企业;在历次执法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的企业。
市场监管所基本情况范文5
一、成立常态化疫情防控组织机构
按照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压实“四方责任”,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详见附件1)。
二、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开展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本工作专班的主要职责依据《省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手册》提练制定,具体内容参照《手册》中相关具体规范及指南落实。
(一)综合协调专班
组长:
联络员:
成员:党建办、党政办、爱卫办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协调疫情防控总体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宣贯上级文件精神;定期组织学习培训,深入开展常态化政策文件和技术指南的学习,提升全员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负责综合协调疫情防控工作日常事务;组织起草审核重要文稿,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安排专人每日收集、整理、汇总上报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上报及时、准确、全面,杜绝失泄密问题发生;编写和防控工作动态。
(二)个体商户管控专班
组长:
联络员:、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所有个体商户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督查指导个体商户做好扫码、测温、登记、消杀等日常工作,严格按照低风险区夏季常态化防控工作防护指南及各项工作手册、指南要求落实。
(三)排查流调专班
组长:
联络员:
成员:民政办、派出所、各村、社区
主要职责:负责重点地区及中高风险区返桦来桦人员排查工作,第一时间锁定人员具置、身份信息、基本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诊患者、密接、次密接、一般密接和次一般密接者的流调工作,整理数据,24小时内完全流调报告,报至市流调中心、抄送综合协调组;并做好流调相关政策解答工作。
(四)居家隔离管控专班
组长:
联络员:
成员:纪委监委、综治办、爱卫办、派出所、各村、社区
主要职责:严格落实五位一体、网格包保责任制,严格按照居家单独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规范执行,严格落实“六个闭环”、“六个全覆盖”、“十个必须”、“六个一”要求。对不严格落实居家隔离要求甚至擅自外出的居家隔离人员,采取提级管控措施。依托大数据监测方式,切实加大居家隔离人员动态监管力度,全方位阻断传染源。对违反规定拒不配合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五)医疗救治专班
组长:
联络员:
成员:
主要职责:制定工作总体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责任主体,完善工作流程,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等。指导各村、社区做好居家医学观察、医疗保障等工作;做好预检分诊各项工作,合理设置定点临时隔离观察室,做好发热门诊闭环管理;加强院感防控,保持环境卫生,做好医疗垃圾管理及处置;制定发热人员及居家隔离发病人员的闭环转运方案、流程及救治。
(六)市场监管专班
组长:
联络员:
成员:市场监管局八道分局、各村、社区
主要职责:负责职责及所辖区域内餐饮、药店及行管场所的管控工作,做好扫码、消杀、一米线等监督指导,根据疫情形势,采取禁止堂食或关停等必要措施,做好各零售药店对购买治疗发热、咳嗽等药品人员信息登记工作,加强“一退两抗”药品的管控工作,指导好美容、美发、美甲、桶装水等场所的日常防控工作。
(七)交通管控专班
组长:
联络员:
成员:交安办、爱卫办、派出所、各村、社区、交警大队榆木中队
主要职责:落实辖区内校车、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的卫生检疫和通风、消毒等措施,做好乘车旅客疫情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报告发现的可疑人员,做好辖区内个体运输户管控工作。
(八)文娱场所管控专班
组长:
联络员:
成员:文化站、派出所、各村、社区
主要职责: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加强人员健康培训,加强大型活动管理,做好各类文化娱乐等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控赛事等文体活动;举行大型群体性活动及文化娱乐活动,需实施审批备案管理,经批准后,采取测温、筛查、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九)宗教场所管控专班
组长:
联络员:
成员:综治办、各村、社区
主要职责:负责各类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工作,严控宗教聚集性活动及其他聚集情形。
(十)特殊场所管控组
组长:
联络员:
成员:民政办、爱卫办、派出所、各村、社区
主要职责:严格福利院、养老院等特殊场所行业管控,制定应急工作本产品,加强人员培训,建立健康监测制度,落实扫码测温等工作,严格出租屋、公寓管理,保证不出问题。
(十一)“四类人员”管控专班
组长:
联络员:
成员:派出所、爱卫办、交安办、各村、社区
主要职责:进一步强化“四类人员”管控及随访等工作,加强四类人员心理疏导,保证在可控范围。
(十二)企业管控专班
组长:
联络员:
成员:应急办、经贸办、各村、社区、市场监管局八道分局、派出所、乡建办、各村、社区
主要职责:负责督促指导复工复产企业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指南(1.0版);按照防控手册、指南落实防控措施,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中的困难和问题及安全等工作。
(十三)教育管控专班
组长:
联络员:
成员:文教办、爱卫办、派出所、交安办、市场监管局八道分局、经贸办、应急办、各村、社区、八道中学、八道中心校、榆木中心校
主要职责: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办学机构、托幼机构等重点单位的监管,制定防控应急预案,完善疫情防控联合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做好学生复学后各项应对措施,强化对学生的健康教育及知识宣传,落实各学校疫情防控和日常检查措施,加强食堂、宿舍等重点区域的管控。
(十四)吉祥码推广应用专班
组长:
联络员:
成员:劳保所、市场监管局八道分局、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村、社区
主要职责:负责在全镇范围推广吉祥码,督促各单位及各类社会主体广泛应用吉祥码。按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提取数据信息,支持人员排查及流调等工作。
(十五)宣传舆情管控专班
组长:
联络员:
成员:宣传、党建办、党政办、派出所、各村、社区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及时报道疫情信息及防控工作动态,积极正确引导舆论;加强舆情监控,及时辟谣和澄清事实,依法对传播谣言扰乱视听者进行查处;负责拟定对外宣传口径;加强网上新闻的管理和引导。
(十六)防控物资保障专班
组长:
联络员:
成员:财政所、经贸办、爱卫办、民政办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防控应急物资保障和市场供应保障工作,协调防控应急物资市场供需、储备、运输等方面事宜;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并及时汇总整理反馈保障工作信息。负责接收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和其他单位及个人的捐赠,并按有关要求调配分发捐赠物资。根据防控工作需求,做好经费保障及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十七)督查督办专班
组长:
联络员:
成员:纪委监委、党建办、党政办、爱卫办
市场监管所基本情况范文6
为了做好今年全县棉花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棉花市场运行秩序,保证新棉收购、加工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广大棉农、棉企的合法利益,我办努力履行县委、政府赋予的工作职责,具体抓了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1、从规范棉花市场抓起。一是按照县政府棉花市场整顿工作会议精神,全力以赴投入棉花市场监管工作,积极宣传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2010年棉花市场监督管理意见》的重点内容,做好收购前期准备工作。二是积极配合县政府主管领导会同县发改委,协调工商、质监、公安消防、安监、金融等职能部门深入各乡镇棉花企业开展了为期三天的联合检查,摸清了各企业的基本情况,为有效开展监管工作奠定了基础。
2、抓好市场准入和资金监控。凡进入市场收购棉花的企业一律按照要求进行资质审查,对工商执照、安全消防、质监符合条件和收购资金到位等手续齐全的,经我办备案后在电视台进行公告。收购开始后,每天监控收购企业资金余额,严格落实“钱货两清”的交易原则,彻底杜绝“打白条”收棉行为,为保护棉农切身利益尽到了应尽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