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风险点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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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风险点

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风险点范文1

关键词:意识形态投资;军事人力资本;投资风险;防范

中途分类号:E0-05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同人力资本投资一样,军事人力资本投资也面临着投资风险。对军事人力资本投资风险进行研究,不仅可以拓展军事人力资本投资理论研究的新领域,而且可以借助军事人力资本投资风险理论指导军事人力资本的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

一、军事人力资本及其投资风险

(一)军事人力资本

通过研究发现,已有的研究成果对军事人力资本的构成主要划分为知识、技能、经验、体力(健康)等几种形式。但笔者认为,知识、技能、经验、体力等属于军事人力资本的“智力”要素,军事人力资本的构成包括这些“智力”要素是毫无疑问的,但仅仅包括它们又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还要有“非智力”要素,如军人的价值观、敬业精神等。党的十报告明确提出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这对于我们分析军事人力资本的构成很有启发。军事人力资本中的“智力”要素主要解决的是“能不能”的问题,“非智力”要素主要解决的是“想不想”的问题。二者的关系是:“非智力”要素是“智力”要素的统帅,决定着“智力”要素发挥作用的方向和强度;“智力”要素是“非智力”要素的支撑,影响着“非智力”要素的作用范围。与“智力”要素相比,“非智力”要素始终是第一位的。如果缺少了“非智力”要素,军事人力资本的价值会大打折扣。

因此,为突出强调“非智力”要素的作用,本文将军事人力资本定义为:军事人力资本是通过教育、训练、医疗保健等形成的,体现在军事人员身上的知识、技能、经验、体力(健康)以及价值观、敬业精神、心理素质等具有经济含义的精神要素的总和。

(二)军事人力资本投资风险

综观国内外学者对风险的研究发现,对风险的定义无非两种视角:(1)强调风险表现为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即风险产生的结果可能带来损失、也可能带来获利,属于广义风险。(2)强调风险表现为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即风险只能表现为损失,没有从风险中获利的可能性,属于狭义风险。笔者认为,惟有损失性才能体现出风险中“险”的内涵,因此,本文采用风险的狭义概念。

借鉴已有的研究成果,军事人力资本投资风险可以界定为:军事人力资本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它既可指未来收益不能弥补支出成本的可能性,也可指未来收益低于预期收益的可能性。这一概念需要强调四点:首先,时间是军事人力资本投资的一种重要的投入要素。军事人力资本与其载体的不可分离也决定了时间是人力资本投资主体的一种重要投入要素,甚至成为一种主要的投入要素。第二,军事人力资本投资风险是由不确定因素导致的,所以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具有突发性、多样性和无形性特征,是投资主体无法事先预知的。第三,军事人力资本投资风险不仅体现在“智力”要素方面(即“能不能的问题”),更多地体现在“非智力”要素方面(即“想不想的问题”)。第四,军事人力资本投资风险导致的结果可能有两个:一是无法获得预期收益;二是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二、军事人力资本投资风险的成因分析

已有的研究成果分别从产权经济学、信息经济学和契约经济学的角度对军事人力资本投资风险的原因进行了探讨。本文认为,军事人力资本产权的特殊性、军事人力资本投资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以及军事人力资本契约双方的契约非完全性等因素都是产生军事人力资本投资风险的外在条件,其内因在于军事人力资本承载者的自利行为,即在军人行为与军队目标不一致的约束情况下,军事人力资本载体可能通过采取机会主义行为来追求自己的利益。

我们可以借用日本学者中松义郎在其著作《人际关系方程式》中提出的个人行为与组织目标之间的基本关系式[1],来直观、清晰地解释军人行为与军队目标之间的基本关系,从而弄清军事人力资本投资风险的发生。假设为军人潜在的最大能力;F为军人实际发挥的能力;为军人目标与军队目标之间的一致性。则三者之间的关系可表示为:。用图型表示如下:

在上图中,军人行为与军队目标之间的关系存在四种情况:(1)当军人行为与军队目标完全一致时,,,即军人发挥了自身潜力的最大能力,此时没有道德风险发生。(2)当军人行为与军队目标完全相反时,,,即军人发挥了自身最大的消极能动性,此时道德风险必然发生且损失最大。(3)当军人行为与军队目标略有偏离时,,,即军人虽然发挥了自身潜在能力的一部分,但并没有发挥自身的消极能动性,此时道德风险发生,但危害相对较小。(4)当军人行为与军队目标有较大偏离时,,,即军人不但不能发挥自身潜在的能力,反而还发挥了自身很多的消极能动性,此时道德风险发生,危害相对较大。

作为军事人力资本的载体,军人不是一个被动地“存放”或“保管”军事人力资本的“场所”。军人是否把他掌握的知识、经验、技术和体力应用于国防安全产品的生产过程,以及这种应用的效果如何,至少取决于两个因素:(1)能力,即综合掌握的知识和技能,并加以创造性组合或发挥的本领;(2)意愿,即军人是否乐意“调用”其军事人力资本存量。“人是一种特殊的资源,其特殊性就表现在人的精神状态和能力发挥是受人本身控制的,在不同的制度环境中情况迥然不同。”[2]因此,从某种意义说,后者比前者更重要。就后者而言,军人是否乐意“调用”其知识、技能等人力资本储量,甚至是否乐意学习(即主动增加军事人力资本储量),取决于许多因素。其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心理因素的影响。

行为经济学的经典实验――“音乐会门票的实验”[3]P5说明,人并不是完全理性的,人的行为会受到心理因素的影响。军人个体也不例外,军人的行为选择也会受到心理因素的影响。美国经济学家曼昆的“最后通牒游戏”[4]P501也告诉我们,人们的行为会受到“公正观念”的驱使。这个公正观念,不是绝对的公正,但必须不能太不公正。从这个角度来说,军人追求的不是绝对收益的多少,而是根据“自己心目中的公正”判断出相对收益的多少,从而实现自己的比较利益。

“一个成熟的劳动力市场有两大性质:收入回报公平性和劳动力流动性。”[5]P10从经济人的角度来说,军人付出军事劳动也必然要求取得与之相应的利益回报。军人通过比较来衡量回报。“严格地讲,对军人行为具有最直接影响作用的是军人的‘比较利益’,即在与其他相关人群的利益进行比较之后所得到的利益满足程度。此时,军人对从军效用的判断几乎与他们收益的‘绝对值’无关,它更多地取决于军人所获利益的‘相对值’。”[6]当比较利益与预期值存在差距时,就会产生一系列行为效率问题。当他们认为比较利益较大时,大多数人可表现为较为安心地服役或努力工作,服役的质量较高;反之,当他们认为比较利益较小时,便会出现“不安心服役”或“服役质量下降”等现象,即发生“偷懒”或其它机会主义行为,甚至产生部分优秀军事人才流失等人力资本投资风险。

三、意识形态投资与军事人力资本投资风险防范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意识形态可以被定义为一个团体(社会)关于世界的一套信念,是一个团体中所有成员共同具有的认识、思想、信仰和道德观念等。它是非正式制度中决定个人观念转化为行为的道德和伦理的信仰体系,正是在这种意义上,诺思把意识形态视为一种用于克服搭便车、道德风险和偷懒行为的社会工具,是节约制度运作成本、淡化机会主义的一种有效机制。

这里需要说明,本文使用的意识形态概念虽然与社会学、哲学中的意识形态相关,但并不完全相等。哲学中关于意识形态的“法律”等构件不在这里讨论之列,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我们更倾向于把法律等要素纳入正式制度安排中去讨论。同时,本文也不强调意识形态在阶级斗争中的功能,更偏向于把它看作是由团体成员共同具有的认识、思想、信仰、价值、伦理、道德、习俗、精神状态等所组成的非正式制度安排。

意识形态具有经济功能。其经济功能主要表现为:第一,意识形态是个人与其环境达成一致的一种节约费用的工具,它以“世界观”的形式出现,从而减少了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等若干价值判断与行为判断从而达成“一致同意”的信息费用与谈判费用。第二,意识形态是一种人力资本,它的存量越大,则人对现存制度安排就越认可,个人搭便车和其它机会主义行为的倾向就越小。意识形态可以通过家庭、学校和社会的直接教化,反复灌输某种价值观念而进入人们行为的成本函数和收益函数之中,影响人们的成本―收益计算,进而影响人们的选择行为。因此,意识形态能够修正个人行为,从而减少或克服集体行动中的“搭便车”等机会主义行为。成功的意识形态教育,有利于提高人们对诚实、信赖、忠诚、良心等的效用评价,从而减少个人“搭便车”或违犯规则的行为。第三,意识形态教育具有动员激励功能。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它能激发起所有成员的信心与热情,坚定实现行动目标的决心;另一方面,它能使团体的长远目标对全体成员更具吸引力、说服力,以获得所有成员的支持,愿意作出短期利益的牺牲。第四,意识形态教育能使人们强化遵纪守法的意识,从而能减少强制执行法律的费用以及实施其他制度的费用。

新制度经济学的意识形态理论启发我们:意识形态投资可以防范人力资本投资风险;军队对意识形态进行投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军事人力资本投资风险。

军队对意识形态进行投资的含义是,军队投资生成和供给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工作中的理想、道德、法纪和人生观等方面的教育,“八荣八耻”教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教育等都可以看作军队对意识形态进行的投资。意识形态投资构成意识形态的成本,它分散地存在于教育费用、宣传费用及其它费用中,是这些项目中相关部分的总和。军队对意识形态投资的产出就是意识形态的产品――虔诚,也即政治忠诚、工作热情和职业道德。这种产出一方面会给个人带来收益,也会给军队带来收益。意识形态投资的个人收益,即军队对个人忠于职守和积极奉献的回报,比如说,提前晋级、获得各类荣誉称号和表彰;意识形态投资的军队收益主要表现在能够防范军事人力资本投资风险,提高军队的战斗力。正如同志指出的:“坚持有力的思想政治建设保证了部队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和各项任务的胜利完成。”[7]P129

具体来说,意识形态投资可以防范军事人力资本投资风险的作用主要体现在:

第一,意识形态投资能够培养军人对军队的认同,减少不公平感。军人对公平的追求或感觉会影响军事人力资本效率的发挥。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指出:“公平来自认同,因为每个人都属于某个群体,最小的群体是一个家庭,大一点的是一个家族、一个社区、一个企事业单位,再大就是一个城市、一个省份,直到一个国家。你如果认同这个群体,公平感就会产生;不认同,怎么也产生不了公平感”。[8]P94因此,通过意识形态投资,能够使军人增强对军事组织的认同感。有了认同感,就会产生公平感; 有了认同感,就会产生凝聚力;有了公平感和凝聚力,自然就会生成战斗力。

第二,意识形态投资可以减少对军人的激励成本,增强对军人的激励作用的发挥。行为科学认为,科学的方法可以激发人的动机,开发人的潜能,诱导人的行为,调动人的积极性。就激励的手段而言,与军人的效用函数构成相对应,一般可分为物质激励和非物质激励。物质激励和非物质激励既存在着互补关系,又在一定条件下存在着替代关系。一般而言,激励的效果如何既取决于激励的手段,更取决于被激励者的效用函数。意识形态教育可以矫正军人的效用函数,优化军人个人效用函数的结构,使军人抛开简单的、享乐主义的和个人的成本收益计算的决策方式,自动地放弃对自身利益的过分追求和机会主义行为,提高军人对非物质需求的效用评价。相比物质激励而言,非物质激励成本支出较小,但激励的作用不可小觑。

第三,意识形态投资能够改变军人的行为偏好,减少机会主义行为。意识形态理论告诉我们,军队组织的意识形态,有利于降低军队团体达成一致同意的交易费用,从而实施集体行动。但是这一集体行动是否能够产生出最大的效益取决于军人行为努力的方向。在军事组织中,生产性努力增加,分配性努力会相应减少,生产的国防安全产品就会增加。显然,如果意识形态投资能够强化生产性努力而弱化分配性努力,这种意识形态就会有效地促进生产国防安全产品的绩效;相反,一种意识形态若强化军人的分配性努力而弱化生产性努力,则会降低生产国防安全产品的绩效。“思想政治工作中的理想、道德、法纪和人生观等方面的教育,可被视为对军人利益偏好的修正和优化。”[6]因此,意识形态教育能够改变军人的成本―收益计算结果及其行为选择,减少分配性努力等机会主义行为。

应该说,对意识形态进行投资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军事人力资本投资风险,但军事人力资本投资风险的防范还离不开军人收入分配制度、军事人力资本产权制度等正式制度的保障。只有二者的完美结合,才能使军事人力资本投资的风险降到最低。

参考文献:

[1]李宝元.人力资本运营[M].企业管理出版社,2001.

[2]郝万禄,等.新时期军队人才激励机制创新研究[J].课题阶段性成果。

[3]奚恺元.别做正常的傻瓜[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

[4](美)曼昆.经济学原理:第5版(微观经济学分册)[M].梁小民,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5]迟巍.人力资源经济学[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6]陈俨,杨建军.关于军人行为的经济学分析及若干政策启示[J].经济研究,1996,(2).

[7]中国人民总政治部.国防和军队建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选编[M].出版社,2010.

[8]张勇.听厉以宁教授讲故事[M].京华出版社,2005.

[9]卢现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

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风险点范文2

填报单位: 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日期:2020 年11 月 10日

序号

风险隐患

收集到的重要情报信息

应对措施 典型经验做法

本月工作进展 风险化解成效

下月风险点排查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

1

关于延时服务教职工和家长可能存在的思想波动和不稳定情绪。

社会热点难点的反映。教师存在的一些实际困难和诉求。

及时掌握教师存在的一些实际困难和诉求,积极交流并掌握动态,及时反馈。

各部门积极营造了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全体教职工提高认识,克服困难。

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风险点范文3

随着高校办学越来越融入国际化和社会化,大学的任务早已不止单纯地进行学术研究。特别是当前西方国家和敌对势力的渗透、多种文化和思潮的交融交织交锋、国际形势的复杂多变、国内改革的矛盾和利益冲突、网络和新媒体的迅猛发展等,都使得高校意识形态建设面临着不少问题和挑战:一方面,高校需要采取更加有效、更加多元的形式加强意识形态的教育引导;另一方面,也需要积极调动各方力量参与,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张力与合力。为此,高校可构建“防、管、控、导”四位一体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确保意识形态建设的主动权、话语权、知情权和主导权,以提高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防――争取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

高校的青年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和逐步成熟的重要阶段,对涉世未深的青年来说,好奇心的驱使会让他们极易受到各种诱惑的影响。特别是大学校园的开放特征,会让学生接触到形形的各类人员。同时,随着现代技术的发展和进步,人类已经步入了信息传播极其迅速的信息时代,网络和新媒体的运用变得越来越广泛,学生接收到的各类信息五花八门、良莠不齐。因此,大学生所接触的环境,无论是现实环境还是虚拟环境,都需要进行过滤和净化,就像保护未成年人的“净网”行动一样,要尽可能筑造一道思想上的防护屏障,不能等出了问题再来解决,必须争取主动,预防在前,做好防范工作。

(一)注重防范意识培养

当前,部分高校对意识形态建设的安全防范认识还不到位,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或者重视只停留在表面和口头上,没有层层落实在行动上。学校要加强全校师生思想上的安全防范教育,针对学生,要把意识形态安全防范纳入新生始业教育,让学生刚进校门就树立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对西方错误思潮、极端民族主义、宗教和敌对势力的思想渗透等提高警惕;结合时事形势,经常开展专题性的意识形态安全防范知识讲座,使学生对传播错误观点和思想文化的人和事增强判断力和鉴别力;通过课堂、网络、移动通信等多种途径进行提醒,通过互加微信朋友圈转发警示案例,防止学生卷入社会矛盾或被错误思想利诱参与非法活动;建立与家长互动沟通的渠道,了解学生的思想,对倾向性、苗头性的不良思想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针对教职工,要加强新教师入职培训,将意识形态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纳入培训内容,使新教师掌握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方法和途径;将意识形态教育作为教研活动的一项研讨内容,针对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对策;将意识形态安全防范纳入工作职责或考核内容,增强教职工主动承担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注重防范外来人员

大学校园中,外来人员进出校门的情况往往较多,意图不轨人员混入其中往往带有隐蔽性,难以识别,给不法分子带来可乘之机。虽然高校一般都设有门卫,一些高校也实行外来车辆、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但仍有漏洞。学校要注意防范,一方面可加强保卫人员的培训,强化校园进出物品的检查,并邀请国安、公安人员传授经验和技巧,提高对不法分子的辨别能力,对高校中曾发生的不法分子散布信息、组织活动等影响意识形态工作的案例进行梳理,摸清其特点和规律,使保卫人员和学生安全员对类似情况提高警惕;另一方面,也可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根据本校实际安装多功能门禁系统和识别系统,减少人工管理的漏洞。同时加强校园巡逻,及时发现和制止不法活动,增强防卫针对性。

(三)注重讲学内容审核

高校崇尚学术自由,一些人认为学术报告对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建设的影响不大,往往对报告、讲座等疏于管理,缺少审核,对报告人的讲课内容未进行严格把关。学校可组织各类报告、讲座,请在学生当中威信较高的主讲人作为学术知名专家,其言行将直接对学生的思想和行为产生影响,不经意的几句话可能就会影响学生的一生。学术研究可以有批判,但对一些所谓的“学术专家”打着学术研究旗号极不负责的言行必须遏制,对于这些情形,教师也要正确引导学生,以免被这些思想影响。为此,要拉紧意识形态安全这根弦,一方面,要对校内举行的各类论坛、讲座、报告等进行严格把关,建立政治审查制度,并安排政治立场坚定的师生参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介入;另一方面,高校之间可建立联盟,建立讲座、报告“白名单”和“黑名单”信息库,建立信息共享和通报制度,防止因讲座、报告在意识形态领域产生不良影响。

(四)注重网络信息防护

网络和新媒体的快速发展,改变了传统的信息传播方式,虽然给高校的电子办公、管理服务等提供了便利,但各种有害信息的泛滥,也给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4]。由于高校一般都建有校园网,网络端口是校内网与校外网互联的大门,高校要通过技术防护手段,严把网络传播信息的入口关。如可加强校园网信息的安全监控,对于以互联网为主要途径且必须经过校园网络端口传播的一些明显带有抨击、肢解、遮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信息,学校可通过设置关键字、链接举报和自动记录等方式,对此类不良信息开启自动过滤功能,并定期通过一定的关键字扫描网络信息,及时发现和消除不良信息,净化学生所接触到的校园网络,尽可能保护学生的思想,使其远离不良信息的侵蚀和蛊惑。

二、管――提升高校意识形态阵地的话语权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决定行动。对于意识形态领域的摩擦和碰撞,不能听之任之,不仅需要引导,也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高校教师是教育教学的核心力量,不仅承担着为全社会培养专门人才的职责,更要为学生启迪智慧,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学生坚定的信念和高尚的品德。因此,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播者,也是人格的影响者,更是思想的启迪者和示范者。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教师职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建设高素质师资队伍、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必然要求。“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有为师者应有的形象,要在道德上、思想上有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我国高校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教师的根本目标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坚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所倡导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念、发展目标是一名教师最基本的素质。为此,高校应将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情况作为衡量师德师风的首要条件,将思想政治工作纳入教师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形成规矩写入大学章程和师德规范,对教师中出现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相违背的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加强学术规范管理

高校倡导学术自由,但并不意味着可以借学术研究的途径传播错误思想。特别是对一些有争议观点或是明显带有误读、曲解观点的研究,应慎重对待,防止大面积传播,在批判基础上加以引导,并尽可能减少其影响。要遵循“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的原则,保持政治敏感性,禁止将尚未定论、正在研究中的涉及政治敏感问题的学术课题作为教学内容,防止学生参与政治敏感问题的课题研究,保护学生不受偏离社会主义思想的影响。同时,要加强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建设,严厉惩处学术不端行为,营造良好的学术风气,引导学生在良好的学风下成长。

(三)加强重点人群跟踪

意识形态领域的错误思想观点,往往是从少数人开始发端,如果不引起重视,任其传播不及时制止,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高校应在苗头信息刚出现在少数人身上时就要给予特别关注,要在平时工作中多途径了解教职工中有无偏激思想和言论,发现问题时要有针对性地及时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对师生当中经常出现不良情绪、心理健康呈现不良趋势、负面思想和表现突出的人员进行重点关注和跟踪,通过多种形式给予关怀,让他们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出现苗头性问题及时介入;对学习困难、生活困难的学生,采取结对帮扶等措施助其进步,避免引发其他负面的思想问题、心理问题和情绪;对思维活跃、思想成熟度处于上升期的青年教师,特别是精神压力和生活压力较大的教师给予更多关心,多提供针对青年教师成长的平台和空间,使青年教师引导学生感受更多正能量,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生活环境和氛围。

(四)加强媒体阵地建设

当今社会,信息传播途径的多元化使得传统媒体的作用逐渐削弱,取而代之的是网络和新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变得越来越强大。当前大学生已成为一支数量庞大的“网络力量”,他们更乐于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表意见,大学里处处可见“低头族”。于是新媒体必然会成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新的手段和工具。为此,高校的思想政治工作者需要通过多种形式探索更有效的方式,使新媒体为我所用。[3] 当前高校已经开始重视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建设,并将新媒体平台作为意识形态的传播工具,但吸引力还不够。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高校对传统媒体阵地要继续坚守,继续抓好校刊、校报、宣传栏、广播、电视台和其他校园自媒体的建设;另一方面,要积极向互联网和新媒体等舆论阵地延伸。如加强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的统筹管理,进行网站建设整体规划,建立统一管理的校内网站群系统和微博、微信官方平台;加强网站和新媒体的内容审核和建站审批,丰富正面引导的传播内容,通过网站、QQ群等传递正能量;积极开发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和中国梦教育的新媒体应用,开发在线微课教育,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针对性和吸引力,在网络信息时代努力提升互联网和新媒体阵地的话语权。

三、控――把握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知情权

及时掌握校园动态,对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建设来说非常重要。如果不及时掌握动态信息或是问题处理不及时,某些事态极可能扩大影响,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因此,高校必须主动及时掌握各类信息,把控意识形态的动态和变化,监控和及时处理不良事态的发展,保持校园的稳定。

(一)全面研判思想动态

全面了解师生的思想动态可以让高校领导者更好地把控工作的全局。学校一方面要加强与师生面对面的交流,可定期安排管理者去教室、寝室和其他学生学习生活场所调研,定期安排管理者和管理部门与师生面谈的接待日活动,也可召开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师生座谈会,通过交流及时了解和掌握师生的所思所想,知道师生真正关心的事,在哪些问题上存在不满,及时处理一些矛盾和问题,避免不良情绪积聚而引发更严重的后果。另一方面,可进行层层发动,逐级落实责任,在各个层面经常性开展思想动态研判活动,通过讨论会等方式多方听取意见,多渠道了解师生思想实际,以前瞻性的角度对当前的状况和下一步的趋势进行科学预判,增强工作的主动性。

(二)全面监控舆情动态

在当前互联网和新媒体信息传递极其迅速的情况下,特别是一些虚假信息真假难辨,广泛传播会带来严重危害,因此非常有必要对网络和媒体舆情进行监控,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减少信息传播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如可通过校园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和新闻发言人及时师生所关心事件的权威信息,杜绝影响稳定的各种猜测流言的传播和蔓延;可广泛发动党员和学生干部,留意校园网、外部互联网和新媒体当中的舆论动态,织密舆情监控网,及时在各个层面沟通汇报,掌握最新情况;可组建网络评论员队伍,邀请专家对他们加强舆论引导能力的针对性培训,在突发舆情危机时参与讨论,发表评论,进行正面引导,尽可能消减负面信息的影响,避免事态扩大。

(三)全面延伸信息员队伍

意识形态工作除了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外,也要关注发生在师生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其他情况,这类信息往往需要通过各个层面的信息员来收集。一些不稳定因素往往从小事开始发生,小问题不引起重视,往往会由小变大,扩大影响。为此,需要全面延伸信息获取的覆盖面,可在各个专业、各个班级、各个寝室、各个学生组织和社团组织当中,广布“眼线”,建立纵横交错的信息员队伍,协助意识形态安全工作,通过信息员及时掌握和了解师生当中涉及政治安全、人身安全、心理安全等方面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工作,有效发现和处置隐患问题和突发事件。

四、导――发挥高校意识形态建设的主导权

(一)增强思政课改革的灵活性

思想政治理论课仍然是当前大学生意识形态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两课”教师是思想政治理论课堂教育的主力军。在课堂上传递及其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是引导大学生确立基本思想及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最直接的途径。但理论教学往往枯燥乏味,加之部分教师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陈旧,缺乏创新,没有将理论结合实际,也没有从身边的事物切入谈自己的心得体会,对学生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不够重视,不能启发学生思考,“满堂灌”式的课堂教学缺乏吸引力。高校需要进一步加强思政课改革,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领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思政课教师的业务培训,提升教学能力,推行课堂教学创新,将大班授课与小班讨论、网上自学与课堂教学有机结合,采取更有吸引力的教学方式方法,借助新媒体平台加强与学生的互动;开设一些结合时势的讲座、专题报告,帮助大学生及时了解和解读当今热点时事,引导大学生用与时俱进的眼光对形势发展和焦点问题进行审视和判断;改革思政课考评方式,突出形成性考核,并优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式,构建以行为养成为核心的学习生涯考评体系;将中国梦教育纳入思政课内容,组织多形式、接地气、符合学生接受特点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根据不同专业(群)特点定制思政课学习辅导书,结合专业改革教学内容,提高思想政治课堂教育的针对性。

(二)增强社会实践的实效性

理论来源于实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意识形态教育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大学生认识现实社会、培养优秀品格、增强自身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高校结合社会实践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可以增强学生的社会体验感,相比理论教育更贴近生活,更具吸引力。但目前高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形式往往较为单一,对经费的支持也比较有限,常常会让人觉得“为实践而实践”,而没有让学生深刻认识到开展社会实践的真正意义。同时,实践活动的安排有较大的随意性,实践过程也缺乏监督考核机制,社会实践真正起到教育人的效果仍然不够理想。为此,高校应积极拓展普适性的思政实践教学基地,将课堂实践与校内外实践相结合,根据目的意义设置学生社会实践体验需要完成的主要指标,增强社会实践考核的针对性。鼓励学生参与社会体验,感悟生活,通过社区服务、社团活动、创业活动、企业调研、职业规划、热点讨论、体会分享、演讲赛、辩论赛等多种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丰富教育途径,增强社会实践的实效性。

(三)增强自我教育的生动性

在校大学生大多都已是成年人,应当充分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目前高校学生的自我教育通常以树典型的正面教育为主,形式单一,激励作用和影响范围有限。此外,高校通过学生组织进行自治,通常在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方面做得多,自我教育方面做得少,学生自我教育的载体仍有所欠缺。因此,高校需要创新形式载体,使学生的自我教育更有效地开展。如可组建“学生讲师团”,通过一定的方式选拔学生骨干,组建宣讲队伍,通过思政课教师的引导和省市讲师团专家的培训,使学生成为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中国梦教育的主人翁和践行者,扩大“学生讲师团”巡回宣讲的覆盖面,用学生自己的所见所闻、亲身经历、感想体会等来教育同龄人,增强思想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产生自我教育的共鸣效果。

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风险点范文4

【关键词】纳税筹划 风险 防范和管理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实际纳税义务发生之前对纳税负担的低位选择。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事项的事先安排和筹划,以充分利用税法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从而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实际工作中,企业以追逐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因此实现税务成本最低化亦成为企业追求的目标。然而,风险与收益永远是相伴而生,纳税筹划在带来节税利益的同时,也存在政策性、意识形态等方面因素带来的风险。一项成功的纳税筹划必须考虑周全,防止风险蚕食甚至侵吞收益的情况发生。

所谓税收筹划的风险,是指税收筹划活动因各种原因失败而付出的代价。由于税收筹划经常在税法规定性的边缘操作,而税收筹划的根本目的在于使纳税人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在我国,纳税筹划起步晚,发展水平低,加之意识形态、政策变动等主客观因素的存在,必然蕴涵着较大的风险。

一、风险来源分析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纳税筹划作为一项与企业经济活动息息相关的经济决策,具有极强的目的性、筹划性,它主要建立在对现行及未来税收政策合理预期的基础上,不仅需要综合考虑企业的组织形式、资本运作模式以及新项目的行业、地区选择等根本的经济决策因素,还需要考虑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费用摊销方法、存货计价方法等细节方面的问题,是一项极其严谨细致的决策。要保证纳税筹划得成功,必须深入分析其风险来源,方可防患于未然。综合分析其风险主要来源于内外两个方面。

1、经营风险。经营风险是指企业在生产与销售过程中所面临的由于管理、市场与技术变化等引起的种种风险,表现在经营失败和财务风险两方面。纳税筹划方案主要建立在对企业未来经济活动的合理预期上,如果基础发生重大变化,那么建立其上的纳税筹划势必受到重要影响。如:利用财务杠杆效应而确定利息费用节税筹划,可能会因为利率或企业资金面的情况变化,导致企业背上沉重的财务负担,从而形成对企业利润的侵蚀。它对纳税筹划方案的影响是重大的、也是根本性的。

2、政策风险。纳税筹划建立对现行及未来税收政策的合理预期基础上,则政策性变化势必对纳税筹划方案的选择和确定产生重要影响。如:在房地产企业中,2006年之前可以采用一方以土地出资,另一方以货币出资联合建设房地产项目,则出地一方以投资收益的方式获得利得,可以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转让所得的营业税及附加等税种;但在2006年1月1日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此种纳税筹划方式则不再适用。

3、意识形态风险。意识形态风险是指征纳双方对于纳税筹划的目标、效果等方面的认识所引起的风险。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严格意义上的税收筹划应当具有合法性,在实务操作中,企业负责人往往对纳税筹划报有太高的期望值,甚而至于将纳税筹划与偷、漏、欠税混为一谈,使相应的方案具有较大的税务机会成本;二是税收筹划针对的是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行为,而每个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都有其特殊性,而且筹划方案的确定与具体实施都由纳税人自己选择,税务机关并不介入其中。税收筹划方案究竟是不是符合税法规定,是否会成功,能否给纳税人带来税收上的利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税收筹划方法的认定。如果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在对税法精神的理解上存在一定的偏差,有可能认定税收筹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方法不符合税法精神。加之,纳税筹划本身就存在追求边缘效应的目标,一些“打球”的做法,有可能被税务机关视为避税,甚至当作是偷逃税,纳税人将为此遭受重大损失。

不同的风险来源决定着风险类型,也决定风险的大小及防范管理模式。针对上述纳税筹划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风险类型,结合纳税筹划本身的预期性、主观性、条件性、成本效益性特征和风险管理概念,笔者认为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确定风险管理模式和方法。

二、纳税筹划风险管理模式

按照现代风险管理概念及理论,实务中,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通过对纳税筹划风险识别、评估和分析,可以将税收筹划风险管理基本模式分为三种:风险减低、风险规避、风险转移。

1、风险减低。风险减低是指那些用以使风险程度和频率最小化的控制方法和措施,减轻风险损失的程度,包括风险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税收筹划的前瞻性特点决定了纳税筹划风险控制应采取事前风险防范,事中、事后的控制往往效果较差或偏离原有目标和思路。

2、风险规避。风险规避是指为避免风险的发生而拒绝从事某一事件。这实际是不作为的一种思路,是避免风险最彻底的方法,但适用范围小。因为企业不能因噎废食,为避免风险而彻底放弃筹划思维与筹划行为。

3、风险转移。风险转移是将风险转嫁到参与风险计划的其他人身上,一般通过合约的形式将风险转移。譬如在联建的房地产项目中,可通过联建协议在一定程度上转移城镇土地使用税等风险。

三、风险防范和管理

纳税筹划的风险会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带来很大的危机,所以对其进行防范与管理是非常必要的,可从四个方面对其进行防范和管理。

1、提高税收筹划风险防范意识,增强沟通与协调。企业要树立税收筹划的风险意识,立足于事先防范。在具体筹划过程中,要注意相关政策的综合运用,从多方位、多视角对所筹划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和企业的综合效益进行充分论证。另外,由于无论什么税种,在纳税范围和应纳税额的界定上,法律都赋予税务机关一定的职业判断权力。因此,在税收筹划中,企业除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注意税务风险的控制外,还应密切保持与税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在某些模糊或新生事物的处理上及时得到税务部门的认可,尽量降低风险,争取最大的收益。

2、及时、全面地掌握税收政策动态。税收政策作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手段,在保持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一些细则会根据经济运行情况进行适度调整,如个人所得税中利息税税率的调整等。而且税务管理细则量大、面广,这就大大增加了纳税筹划的难度。税收筹划之所以有风险,与经济环境、国家政策及企业自身活动的不断变化有关。尤其是那些立足长期的税收筹划,更是蕴涵着较大的风险性。这些都要求筹划人员不仅要时刻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趋势,及时系统地学习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掌握税法的细节变动,建立税务信息资料库,而且要不断研究经济发展的特点,及时把握宏观经济动态,合理预期税收政策及其变动,科学准确地把握税法精神,确保纳税筹划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预见性和准确性。

3、综合衡量筹划方案,降低风险。好的筹划方案应该合理、合法,能够达到预期效果。但是,实施筹划方案往往会“牵一发而动全身”,要注意方案对按体税负的影响;实施过程还会增加纳税人的相关管理成本,这也是不容忽视的因素;还要考虑战略规划、税收环境的变迁等风险隐藏因素。

4、合理把握风险与收益的关系。筹划方案的好坏不仅要关注其最终的节税效果,而且必须时刻关注风险变化情况并进行全方位监控,时刻进行成本效益比较。如果方案的风险成本、实施成本超出了收益,则应根据企业经济运行状况适时对方案进行优化或放弃。

四、小结

好的纳税筹划方案可有效整合企业资源,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使企业在市场竞争的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现在社会各界已逐渐意识到纳税筹划的重要性,作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一把“双刃剑”,在任何时候,我们都要充分发挥纳税筹划的效能,防患于未然。

【参考文献】

[1] 谢访玲:影响税务筹划有效性的因素分析[J].财政与税务,2001(12).

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风险点范文5

1.1风险管理小组的建立

护理部研究决定组织建立风险管理小组,并且任命ICU科室的护士长为风险管理组的组长,分配给各个组对应的执行任务。依据风险管理制度的程序,对各个小组组长间的职责以及标准进行明确,例如质控、消毒隔离、护理文书、仪器维护等职责的负责人,各个组长同管理组长共同完成往年护理风险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进行整合分析,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防护和避免。按惯例对风险管理例行每周一次的检查,每月对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进行一次会议总结,并且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从而更好的提升ICU病房护理工作者对于风险因素的认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帮助护理工作更顺利的开展。

1.2制定三级护理质量控制制度

对ICU病房的各个管床护士的护理风险防范的职责加以明确,提升辨别护理风险的能力以及对护理风险进行风险评估的能力;各个护理小组的小组长每天都必须对自己组的风险管理质量进行检查,对于已经出现的问题,积极、及时、准确的进行整顿和改正,并且做好详细的记录;管理组的组长必须监测ICU病房危重症患者、对其发病的时间点、重点护理环节等相关联的环节,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调整,在会议上对于风险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综合性的分析。

1.3辨别护理风险

对ICU病房的护理管理工作者的护理风险评估能力进行提高,对可能存在的及已经发现的风险因素进行分类整理,并且针对收集整理的历年ICU安全事故的案例进行分析,针对护理质量进行有建设性的反馈,辨识ICU病房护理风险因素,例如患者的病情性质的分类,是急症、重症、危重症以及仪器的监管问题,护理操作的规范化问题,以及患者及家属的配合程度。

1.4合理调控风险管理

强化理论知识及考核指标:针对ICU病房的护理工作者制定针对性的风险管理训练计划,每个月都对其进行风险管理的教育,主要涉及ICU的基础业务培训工作、仪器设备的使用、护患间的协调沟通技巧、ICU护理的理念、相关联的法律、法规、安全教育等方面,强化护理工作者更准确及全面的认知风险管理,提升护理工作者对高风险因素意识的认知及培养处理应急反应的能力,可以有效地实现预防及避免风险因素的发生。对护理质量的考核因素进行逐步的完善,培训以后进行定期的针对性的护理风险管理考核,针对理论及实践进行考核,将考核的成绩同绩效联系在一起,帮助ICU护士提升对于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提升护理工作者的技能,完善护理流程:强化ICU病房护理工作者的业务技能水平,规范护理操作及流程,减低发生护理风险事件的因素,护理工作者经过风险因素的辨识及评估的培训以后,帮助ICU护理人员掌握对危重症患者进行观察及护理的要点,密切监测患者的意识形态、瞳孔、四肢等生命体征,正确的监管仪器设备是否通畅、连接是否正确等情况,定期对设备进行擦拭、整理,保证仪器设备在正常的状态下,对于抢救药品、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避免出现过期、损坏等现象的发生,避免耽误抢救的时机,进一步优化护理流程。

2.结语

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风险点范文6

题。

关键词:休闲文学;主流意识;物质欲求

从纯粹理论的角度考虑,休闲文学并不是一个可以成立的完善的概念。但实际上许多术语,包括一些重要的甚至成为学科名称的术语也不都是可以独立成立的完善的概念,所以概念本身的讨论有时会显得很不必要。正因为如此,采用休闲文学的话语形式,对文化意识领域中的一些现象作出讨论,同样可能会具有某些重要的意义。《文艺报》4—11月围绕这一话题进行了六次对话,而此前文学理论界发生的关于“成功人士”的讨论因为直接指涉文化消费内容,也被纳入“大众文化批评”或“休闲文化批评”的系统之中。讨论的焦点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即主流意识应有的地位;物质欲求的评价。实质上仍旧是传统意志和“新意识形态”的基本冲突,其意味可谓深长。

涉及休闲文学争论的首要问题是主流意识或主流文化精神是否当然地占有权威性指导地位,当然地对文化资源进行分配划拨调度安排。倡导个人写作的思想认为,就行为本身来判断,写作和阅读应当是很私人化的(我国目前还存在着专业文艺创作工作者,这部分人的写作态度的确有些难以讨论)。一个不靠政府提供专门薪金而从事写作的人,理论上他的写作立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主动的选择权利。比如他可以自觉地为某个先进的集团、政党摇旗呐喊,也可以为其他社会群体传达意见,当然也可以不受任何有形政治力量的左右,独立地表达自己的看法。而阅读或观赏基本上是一种消费行为,主体有着更为广泛的选择空间,除非在有组织的情况下完成这类活动,拒绝参与则意味着将要蒙受行政利益意义上的损失。但经常出现的状况则是,秩序的主张往往在干扰着上述过程的实现,而且这并不是我们今天才遭遇到的问题,而是秩序建立过程中留下的依据和程序方面的遗憾。通常情况下,一个政权建立之时并不将文学秩序的建立作为特别需要重视的工作。虽然历史上有过在建立政权的同时也力图构造文化秩序的尝试,比如明朝伊始朱元璋颁布的一系列和文学有关的禁令、一系列和道德有关的文化主张等,但其目的仍然是为了政权巩固的需要而非出于对文化本身的兴趣。所以当政权必需的一些上层建筑被纳入国家规定的秩序轨范之后,主流意识随即产生,而其他下位阶的意识形态,如文学艺术观念等等则必然受到主流意识的制约并成为其中的一部分。这样说并不排斥文学艺术自身的传承关系,只不过这种传承更多地体现在形式上,其内容总是或显或隐地依附于主流意识而存在(在今天看来,文学是否从属于特定的政治内容并不是通过讨论便可以解决的问题。我比较倾向于认为这类讨论只是给予批评家一个政治态度的表白机会而已)。秩序建立之后当然也有着逐步完善和推进的过程,甚至会产生重大的变化,但其基本思想往往显得较为稳定,而且,秩序和个体自由总是存在着矛盾冲突,且不论其表现形式是积极的或是消极的。在冲突中,主流意识当然地行使着统治权利,而异质意识则通过不同的方式进行着一些抗争。具体到文学的便是我们常常遭遇到的文学和特定社会的政治、道德需要的冲突。站在主流意识的立场上,它往往对文学的期望较高,希望其成为服务于政治统治的工具;而一部分文学家和批评家则力图以思想者的身份出现,对主流意识作出修改。因为在两者的冲突中,力量对比的不平衡是显而易见的,所以后者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采用一些较为隐秘的方式来实现愿望。中国文学史上并不乏一些典型案例,并由此演绎出各种结局完全不同的事件。比如汉赋的兴起以及赋家自身的痛苦犹豫和思想上的矛盾;骈文最终被韩愈之流无情地几近于灭杀;词永久性地被收编归正等等。90年代我国出现过一个过程多少有些省略而显得理论意义不太充分的有趣的艺术个案,这就是从通俗歌曲到90年代初期的大陆版MTV直到今天的大陆版MTV的结局。休闲文学口号的提出,不过是这一冲突的再一次延续而已。

问题来源于魏饴《悄然勃兴的休闲文学》①。文章的开始,魏饴对“诗以言志” ,“文以载道”含糊地表达了不满后接着说:“一种不满足于‘言志’‘载道’而注重表现人的休闲并用以专门满足读者的休闲为旨趣的休闲文学正悄然勃兴。”尔后指休闲文学“最大的价值即在于能让读者从社会政治中跳出来,真正自由地思考自我,体验人生,回归到现实的‘真我’,‘本我’上来”,并认为这“是一种更高层次的审美”。“余论”又犹豫地再一次涉及到了在局外人看来本不应该很敏感,但在文艺理论界仍然很敏感的文学与政治的关系问题。5月23日《文艺报》编发了一组讨论文字,除了陶东风《社会理论视野中的休闲文化与休闲文学》外,张炯、童庆炳和陆贵山、包晓光的三篇文章,其基本点仍然侧重于主流文化对异质文化的批判。7月4日李孝弟《需区分感官享受的情感愉悦和审美的精神愉悦》;8月15日魏饴《再谈休闲文学》;9月19日刘泰然《矫揉造作的休闲文学——兼与魏饴、陶东风先生商榷》以及11月28日李孝弟《休闲文学:左右为难的尴尬处境》、刘绪义《质疑“休闲文学”》等文,都与文化秩序和主流意识有着密切的联系。

秩序,包括政治的、道德的、文化的秩序,永远是统治者极为关注的问题。但在对它进行讨论时,我们经常容易忽略另一个侧面,即上述内容同样也是普通民众极为关注的问题。现代社会制度下,国民的秩序意识甚至比秩序行政手段更为重要。就思想文化领域而言,一国国民是否有足够的思想意识空间,往往是衡量国家文化秩序的有效标准。基于这个理由,可以说所谓主流意识、主流文化实质上就应当是国民意识和国民文化(后一个概念有着很不相同的表述方式,比如大众文化、大众审美趣味、通俗文化、通俗××等,但人们使用它们时往往容易粘贴上贬损的含义),或者说当一个正常的人以正常的方式从事文化活动时,其文化意识便应当被纳入主流文化意识的范围。如果某一个历史阶段必须由某一部分权威人士主张某一意识为主流意识或主流文化意识,极有可能是文化秩序出现了问题,而问题的归责理解在不同人的思想中也许会是完全不相同的。就象魏饴在《悄然勃兴的休闲文学》中对“文以载道”的观念表示出不愉快一样,在文化秩序遭到冲击的时候,我们可否归责于有着特定意义解释的“道”呢?如欲求思想发展,理论进步,“道”当然可以作出检讨。但由于其产生方式上留下的障碍,导致权威性话语的难以和不愿动摇。所以思想上的不平衡体现在,评价“道”和权威所主张的主流意识时,对话人需要具备足够的谨慎和小心,有时甚至不得不顾左右而言它,远不如高举被特定化了的“公理之剑”左冲右突,理直气壮。处在这种情况下谈论主流文化意识和文化秩序多少会觉得有些嚼蜡之感。

但实际上,建立公共文化秩序和保障个人文化自由的权利并不必然成为一对矛盾,关键在于秩序建立所提供的依据和所遵守的程序。就依据而言,它应该代表着广大文化参与人的意愿,而不仅仅是个别的文化决策人及其智囊团的兴趣和愿望。但是多少年来,民众的文化趣味总是为所谓主流文化所干预、指责,成为了秩序的相对人。我们现在所观察到的是一个奇怪的思想定式:大众喜好的、趋从的必然是低俗末流的;支持大众趣味,在批评家则为“媚俗”、在媒体则为“变节”。“小众”顽固地将“神圣意志”和国民意愿剥离开来,人为地构造“高雅‘与“通俗”的鸿沟,文化秩序建立的理论起点依旧是文化的合法性(合理性)依赖于其工具性的基本模式。和上述思想模式辅存的是在确定文化秩序时,权威想当然地认为自己的意识形态具有普遍性,以至于造成程序的倒错。一般看来,理论总是关于现象的总结。尽管总结过程中会出现理论预测,但这并不意味着预测就一定具有绝对的指导意义,放之四海而皆准。如果认为已经具有了一个完善且不可以动摇的意识形态体系,现象就会变得丧失了意义,因为它自始便被纳入了规定的评价系统,并在此之先已被预设了肯定或否定的判断。当理论与现象对话时,理论是否也需要具有足够的谨慎和小心,并同时给予理论的接受者们以适当的尊重呢?转贴于

上述意见仅仅只是利用了休闲文学这一话语形式,而并不涉及其他方面,我试图以此表明自己对它们的某些具体的呈现方式不很喜好,然而这完全不表示我认为它们的存在是非理性的。我们可以保留个人的文化趣味,但没有理由以这种趣味去力图占据他人的思想意识空间。

见诸于《文艺报》的“休闲文学”讨论以及“成功人士”评价语境中,对物欲的抵制也是一个基本的话题。“物欲”一词带有明显的贬损语义,它似乎表明某一主体为获取物质利益,有意识地放弃了其他更为珍贵的价值客体。在某些场合下,这一话语辐射出的另一涵义还在于:实现物欲的手段(可能会)是不正当的。不过,运用这个词汇时,人们通常并不充分考虑主体的行为是否合乎法律和是否违背了公序良俗,就一般观念而言,注意于物质意义上的享乐,其本身就可供追问。因此不可否认的是,长期以来,国民的物质欲求总是受到内在、外在来自于意识形态方面的压抑。在这种背景下,出现张扬物质享乐的文化现象,其遭到思想界的抵制是可想而知的。

道理应当非常简单,追求物质生活内容的丰富充足,或说引导人们向往优裕的物质生活条件,这种提法不存在任何过错,物欲的观念抵制者们同样不反对这一陈述(也许有一些差别,批评者似乎更主张国家分配主义)。但在这个前提下,思想界仍然有许多的矛盾和疑虑,传统观念的干扰和由处境对冲造成的心态失衡是其基本原因。童庆炳先生《休闲功能文学作品的二重性》②便是一例。童文:“当然,对于读者来说,有点生意经、物质欲也没有什么了不起。问题是这样(疑为“种”/读注)生意经、物质欲由于成千上百次重复,那么就会沉潜为你的无意识,你的感觉就可能会被这种无意识紧紧地捆绑住。也许,你已经过了休闲日,需要开始工作和劳动,但你的感觉仍然沉湎于那种无法自拔地满足物质欲望的无意识中。你甚至觉得国家社会的大事不值得关心,你觉得工作没有意义,‘休闲’文学和大众文化改变了你对社会人生的态度,消闲变成‘消沉’,其结果可能就是‘玩物丧志’。”(着重号为我所加)问题在于,为什么只能“有点”?这是要印证此前广为流传的一个黑色幽默,“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抑或是传统观念在现代社会不得已而作出的委屈的退让?“没有什么了不起”的真实语义应当是,不存在重大或原则错误,但并不指不存在(许多)错误,实质上持的是否定态度。在认识者的眼中,生意经、物质欲永远只能是低等、供驱策使用的工具性意识而不宜进入主流观念之中。它所指向的满足只是人类的物理性需要,因而这类欲求无法上升为意识形态而为我们所关注。在讨论物质和精神关系时,东方传统的思辨方式是将先验的精神凌驾于物质之上,由于精神生活方式和精神追求受到格外的重视,义与利、义与仁是君子和小人的当然分野,逐渐形成了注重情操的持守而淡泊甚至蔑视物质欲望的思想习惯,所以知识阶层拒绝认为在物质利益追求的活动过程中可能会产生某种足以引起我们注意的具有公共思想价值的意识形态观念。另外,家天下社会结构潜在的不稳定性,迫使统治者及其思想界对于经世致用的理解更多地集中体现在对特定的政治思想和道德规范的维护与支持上,而物质追求的基本目的便是为上述内容服务,其余有关个人的事项不宜作为公共部分而进入意识形态领域。因此物质欲求是一个低级位阶的对象,其活动过程所产生的各种思想观念同样处于低级位阶的地位,明显的例子是,我国现在出版的任何一种有关于经济的教科书都在显著位置强调其工具性的意义,在作出技术性讨论的同时很少讨论由于这样一种活动足以给人们和社会带来的思想精神的变化。有关于物质欲求活动过程中的诸观念均被认为是一种很利己的内容,缺乏公共思想价值,因而也不宜占有公共思想空间。

作为个人,参与物质生产追求物质利益获得的初衷,的确带有强烈的私利色彩,但进入实施阶段时,情况便有所不同,主体必须适应一系列特别规则或者凭借努力使规则发生变化,并在规则的制约下满足自己与公众的利益(在此我只讨论合法性的活动,推测这类行为可能具有不合法的因素并非本文讨论的话题)。绝大多数参与人都能或多或少意识到行业规则、利益秩序与自身收益的潜在关系并适当预计作出否定性行为应当承受的不利后果。 这一系列规则观念和秩序观念是相对独立性的,具有维护活动运行且推动其发展的自身标准和独立的话语形式③。在获取物质利益的活动中,两个重要的规则和公共思想有极大的关系,即意思自治原则和公平原则。它们并不等同于政治领域里的自由民主公正诸原则,因为在政治活动中,上述概念总是和权力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即使自由民主公正意识极其淡泊的人,也可以因为对权力的投靠而自动地享有上述利益;而权力的反对派则哪怕充分地行使了这些权利,也会因其反对派的立场和地位的缘故,不能认识到其利益获得的完满性。经济或商业化的活动中,利益对象相对具有公开性和透明化的特点,由主体自由地作出选择、承担风险,并在对他方利益表现出适度关注的前提下相互达成协议。这里包含若干描述性的话语形式:可以不受他人意志的干扰,完全、自主地作出选择;自己承担责任而不应抱怨任何对象;利益是共享的,不可能有利益的独占权;利己与利他没有鸿沟;不存在权威等等。由此派生出来的诚实信用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可以从一些大公司的员工手册或培训教材上读到将原则作出人情化解释的各种教诲,很多已提升到了人格精神和品节情操的高度,而且90年代中期以后,其对商界的濡染是非常明显的)都具有公共思想价值。相比较而言,合法性的物质利益获取活动中体现出的观念显得更为尊重个体人格、较为纯洁、较少歧义,被赋予更多的人性色彩,完全有理由将它们放大到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如果说追求物质利益实现活动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思想观念曾经被认为缺乏操守的因素而为思想界所蔑视、拒绝,将其驱逐于公共思想空间之外,今天的情况可能已经不是如此了,实际上不少这类规则已经成为了一部分人的行为守则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予以适用,有效地进入主流意识的秩序之中。童庆炳先生和他所代表的一部分知识阶层的意见,更多的只是一种心理反抗而已。

认可物质利益实现过程中产生的观念和原则具有较为广泛的适用性也许并不是太困难,肯定消费活动中的物质需求欲望则让人心理上更难以接受。《休闲功能文学作品的二重性》一文采用了一系列比较极端的推理,非逻辑因素显而易见,将生意经、物质欲或者休闲活动与“国家社会的大事不值得关心”、“工作没有意义”、改变对“社会人生的态度”等两种并不存在实质冲突的事件相互联络,实在有深文周纳之嫌。而且“消闲变成‘消沉’”一语的推衍,几乎可以从根本上解除文学艺术及其他娱乐性文化现象的存在意义,作为资深文艺理论家,童庆炳先生的用意显然并不在此。90年代始,思想界以不同的方式对意识形态作出检讨,然而又不可能找到可供操作的有效路径开启一些极为敏感的区域,所以可以选择且较为简捷的方式便是针砭时弊,所谓“惟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近两年来,关于“成功人士”的讨论便是一例。因为这一内容直接关乎消费现状,故而它又被纳入了“大众文化批评”的话语系统,休闲文学的得以讨论多少与此有关。无论是否有意识,知识阶层指涉金钱、财富、物质享乐时,你总能嗅到一股新冷战气息,即对于财富拥有者的不满以及蔑视。但是攻讦“成功人士”难以给我们带来思想上的满足,正如薛毅在《关于个人主义话语》中无奈地承认:“买自己喜欢的衣服,吃一顿美味佳肴是天然合理的(当然合理)别人不得干涉(这是消极自由);人们有权获得舒适的生活,有权追求高层次的享受(剥夺这种权利确实是可怕的)。”④那么一群来自中国最大都会的思想者可以将攻击的瞄准点聚焦何处呢?总不至于倡导,将财富重新分配。这种场景谁也不愿意见到。

认定一个商界对象成功与否,通常并不出于对其意识形态观念的深刻分析而取决其外在表现形式,比如资产纳税状况、事业规模、市场占有等。当然,最为直观的是对象的消费状况(文化兴趣?)。“成功人士”或说“新富人”(这又是具有贬损语义的词汇。有人采用了New Richer的提法,而汉语的对译并没有如西文文字本身这么温和优雅)的消费水平远非工薪知识阶层能够望其项背,但这种情况的形成实质上是由个人和社会的双重选择而决定的。对于知识阶层来说,问题不在于提供了精神财富的人是否应当获得物质财富,而在于提供了怎样的精神财富。此命题的另一个方面则是,提供了物质财富的人是否应当获得相应的物质财富,这取决于是使用产值衡量制度还是利润衡量制度。当然上述意见不妨碍思想界的某一主体坚持自己的价值标准,认定个人的选择并陶醉于其中,它仅仅意味着不同的人持有的内容不同,而不表示其持有必须移植或互易。设若从积极的方向考虑,认为个体经由合法努力的追求,可能实现自己的一般性愿望,于推动社会发展的同时有效地发展了自身,则物质消费行为便可以作为目标参照之一,促使他人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力改变现有的生活状况。在今天看来,这一效应的确是广为存在并具有明显效果的,故而与之伴生的休闲文化现象同样具有其积极意义。

注释:

①《文艺报》2000.4.25.第三版

②《文艺报》2000.5.23.第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