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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经济发展建议范文1
关键词:金融服务;县域经济;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 F8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1-1297(2012)08-0270-01
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问题研究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长期以来,我国县域经济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存在着巨大差异,虽然我国已连续实施了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极大地促进了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但是,县域经济的发展却相对呈现出“弱势经济”的趋势,制约了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步伐。就其原因主要是县域金融服务功能弱化,信贷资金供需矛盾突出,中小企业发展后劲不足,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为此,笔者拟从金融服务的角度探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
一 金融服务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1.商业银行对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作用减弱
近几年来,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主要集中投放于大城市、大企业、重点项目,并且具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和严密的放贷手续。同时,有些商业银行调整经营战略,在县域经济实施了分支机构的市场退出,县及县以下金融机构网点大幅减少,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支持。此外,国有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体制实行了比较集中的管理模式,对基层很少或根本不予授权授信,保留下来的机构网点所吸纳的资金大部分或全部上存,实际上已成为上级行的一线“储蓄所”。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的严重失衡,导致商业银行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支持乏力,是县域经济发展资金投入不足的金融内部体制原因。
2.金融中介机构发展不足
县域中介组织不全,信用担保公司实力不强,创业基金规模小,融资担保能力未能充分发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不真实,大部分金融机构为了获取手续费,采取银行内部评定,没有让企业交给真正的中介机构去做;资产验资、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缺乏行业约束,报告失真,少有问责,没有形成应有的市场淘汰机制与行业品牌,公信度不高。
3.农村信用社融资能力差,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心有余而力不足
农村信用社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一支重要力量,与“三农”有着天然的联系,近几年随着创建农村信用工程、发放农户小额支农贷款等活动,特别是农村信用社实施利率改革(试点)、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专项票据资金支持等办法以后,使得信用社在地方政府和广大农民心目中的地位不断提高,支持“三农”的主力军地位凸显,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也越来越明显。但是,由于农村信用社多年积累的历史问题较多,资金短缺,包袱沉重,肩负的职责与自身的能力不相匹配。致使农信社在支持“三农”经济发展过程中力不从心。原因:一是现有制度设计和政策支持不够,制约了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作用的发挥。农村信用社承担了支持高风险、低收益的县域经济发展的繁重任务。但在政策安排上,没有享受到等同于国有商业银行的政策待遇,最明显的是不良资产的剥离或核销。二是历史遗留问题严重。计划经济时期的“扶贫贷款”、“稳定贷款”的发放,基金会巨额不良贷款的接收,使农村信用社在为社会稳定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却背上了沉重的历史包袱,巨额的不良贷款和大面积的亏损,严重削弱了农村信用的社支农实力。
4.企业信用观念淡薄,逃废债现象严重,达不到银行贷款条件
县域企业普遍存在信用观念淡薄,还贷意识差的现象,部分企业借改制之机,大量逃废、悬空银行债务,而且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中小企业设立、兼并、重组过程中打球,钻政策空子,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后管理难,债权无保证,出现风险即使通过法律手段收贷,也是胜诉容易执行难,贷款收不回,还得增加诉讼费用,严重制约了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能力和贷款投放信心,出现了中小企业“贷款难”和银行“难贷款”的两难局面。为防范信贷风险,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普遍实行了抵押担保制度,而对信贷人员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事实上县域中小企业往往内部管理水平低,长期经营亏损,资产负债率高,信用等级差,个别企业还出现不良记录,多数或全部资产早已被债权银行办理了抵押,可用于抵押融资的资产所剩无几或根本不存在,寥寥几户好企业又不肯为其担保,信贷部门心存余悸,致使贷款难以放出。
二 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对策
1.落实科学发展观,协调联动,畅通县域经济发展的融资渠道,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一是要正确认识金融和县域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经济强,金融强;金融强,经济强。金融与经济的关系,可以说是风雨同舟、互荣共进、相得益彰、水涨船高的关系。二是金融部门要积极支持和主动参与县域经济建设。金融部门应审时度势,积极行动,摒弃“善小而不为”的思想,加大对县域经济的投入力度,为县域经济建设做出贡献。要主动加强县域经济发展对金融需求的研究,在适度控制信贷规模的同时,着力点是调整、优化信贷结构,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建设,支持有市场、有效益、有利于增加就业的县域中小企业,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三是地方政府要积极支持金融部门的工作。经常研究和帮助金融部门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主动地为金融部门排忧解难。要加强沟通与合作,定期向金融部门通报经济运行情况和发展战略,促进金融和县域经济共同发展。
2.重新构建适应县域经济发展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体系
一方面,商业银行的上级行要适当下放给分支机构一定的贷款权限,摒弃“贷款零风险”的不实际想法,充分调动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县支行要善于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主动培养和支持符合借款条件的客户,对于中小企业这一庞大的客户群,要分类指导,改善服务质量,加大贷款营销力度。首先,要树立长远发展的观点,满足县域经济发展合理的资金需求;建立健全贷款风险约束机制与创造优质信贷资产激励机制相统一的信贷管理体制,建立科学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促进新增贷款与经济增长点的有效结合。其次,要加大商业银行的支农力度。建议各商业银行从农村网点吸纳的资金要“取之于农,用之于农”,即从县域农村筹来的资金,要大部分或全部投回到农村经济发展中去,以保证县域资金良性循环。
3.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县域内的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紧张、融资困难是制约其发展的主要原因,作为县域金融机构首先要更新思想观念,善于为中小企业营造平等的融资环境。同时,面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结构调整对信贷需求增大与金融机构防范信贷风险之间的矛盾,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制度安排、财政扶持等,建立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一批专业性的信用担保机构,解决中小企业大额贷款担保难的问题。可以尝试由地方和企业出资,地方财政提供启动资金,收取企业会员费、准备金和担保机构的经营收入作为担保公司的资金来源,同时吸引民间资金参与,实行市场化运作。要建立担保机构的资本补充机制,吸收社会资本进入,鼓励大企业、大公司参股,壮大担保公司实力,提高担保公司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能力。
4.增强农村信用社综合实力,逐步发挥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信贷主渠道作用
一方面,农村信用社要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改进金融服务,尤其是要强化存款组织和信贷营销工作,加快业务创新步伐,以更好地发挥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主力军作用。另一方面,建议国家尽快把资金支持、保值贴息、减税让利、核销“双呆”等优惠政策落实到位,逐步消化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使其轻装上阵,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地方政府部门要主动为信用社排忧解难,为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化解信贷风险提供便利,对信用社的筹资工作要给予更多的支持,帮助其壮大资金实力,为信用社的发展提供坚强的后盾,从而进一步调动信用社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 李扬,王国刚,刘玉辉.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M].人民出版社,2005
[2] 徐诺金.论我国的金融生态问题[J].金融研究,2005
[3] 周小川.关于农村金融改革的几点思路[J].经济学动态,2004
[4] 雷和平,林之诠.对陕西部分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的调查[N].金融时报,2005
县域经济发展建议范文2
金融单位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工作中,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优中选优突出重点”的原则,优先支持以下类型的企业和项目。
(一)具有龙头牵动作用的重点产业中的重点在建项目和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成长型在建项目;
(二)企业信誉度高、资产负债率低、市场前景好的运行中的存量企业;
(三)具有优化发展环境、完善服务功能、吸引项目集聚作用的园区基地和乡镇项目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对接方式
(一)资金需求单位可自行选择银行,向银行提出资金需求申请(原则上向开户行申请)并提供银行所需的相关资料,银行自主决定是否受理其申请,考查后自主决定是否给予贷款支持和贷款额度;资金需求单位也可向所在乡镇(园区管委会)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由乡镇(园区管委会)协调银行给予贷款支持;对经上述途径未能获得贷款支持的资金需求单位,可直接或由乡镇(园区管委会)协调、汇总,报县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县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统计、整理各资金需求单位的相关资料,调查相关单位的情况,按轻重缓急排序,向各银行推荐并协调贷款。
(三)县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原则上每月一次)召开信贷工作银企对接会,县政府相关领导,县直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各金融单位和资金需求单位共同参加,向银行介绍资金需求单位的相关情况,通报信息,增进银企之间的相互了解,促成资金借贷关系的形成。
(四)支持各银行开展银团贷款业务。由一家或几家银行牵头,多家银行共同参与,在增强抵御风险能力的基础上,扩大贷款规模,重点支持盘锦船舶工业基地等园区基地重点项目(企业)建设,实现集中支持、分散风险、共同受益。同时鼓励企业以联保方式向银行申请贷款,最大限度地降低融资风险,拓宽融资渠道。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促进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工作的开展,县政府成立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刘吉广任组长,县长助理、县财政局局长陈宝库任常务副组长,县人民银行行长张文清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发改局、经贸局、财政局、人事局(考核办)、农经局、海洋与渔业局、动监局、旅游局、银监办和各金融单位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民银行,办公室主任由张文清兼任。发改局、经贸局、财政局和人民银行分管领导为办公室成员。县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收集和信息,整理、汇总银企情况,协调银企关系,适时组织银企对接,定期(月、季、年)通报贷款发放与回收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工作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县人民银行、县发改局和经贸局为牵头单位,各金融单位参加;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及时通报银行放贷和企业(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分析、解决对接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创新银企对接的方式方法,疏通融资渠道,提高银企对接的效率和质量,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银企对接新机制。
县域经济发展建议范文3
关键词:林下经济;存在问题;建议
林下经济是一项新兴的富民产业,投入少、见效快、易操作。它具有良好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发展前景广阔、潜力巨大,在当前加快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和落实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的前提下,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对节约土地资源、加快林业发展、实现长短结合、优势互补、改善生态环境、保持农村稳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如何科学、合理利用好丰富的林地资源,进一步加快林下资源综合开发,促进林下经济发展,是我们在新形势下必须认真思考和深入探索的问题。
1 镇巴县林下经济发展现状
根据2011年统计年报显示,镇巴县发展林下经济面积达3.81万hm2,涉及农户68128户,年产值达73214万元。2011年镇巴县农民人均年纯收入4687元,其中属林下经济收入212元,占年人均纯收入的4.5%。但林下经济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在该县尚处于起步萌芽阶段。目前有以下几种模式:
1.1 林下养殖 目前全县发展种养殖业等林下经济的农户有44173户,占全县农户数的64%,年产值25482万元。主要有森林鸡、森林猪和马、牛、羊、蜂等。这些种养殖户中,年林下经济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农户30200户,占68.44%;年林下经济收入在5000~10000元的有11690户,占26.4%;年林下经济收入在10000~20000元的有2081户,占4.7%;年林下经济收入在20000元以上的有202户,占0.46%。
1.2 林下种植 林下种植0.77万hm2,涉及农户13744户,年产值22016万元。主要林下种植品种有绿化苗木,杜仲、木瓜、厚朴、金银花、大黄、党参、天麻、柴胡等中药材及魔芋,香菇、木耳、平菇等食用菌。
1.3 林下采集 林下采集以蕨类、车前草、灰灰菜、鱼腥草等山野菜和核桃、板栗干杂果、茶叶、水果为主,面积达1.98万hm2,年产量达13872t,涉及农户50211户,产值25536万元。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镇巴县发展林下经济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处于起步阶段,发展中仍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
2.1 规模小且品种单一 林下养殖多是一些养殖散户,一方面存栏量不大,难以形成规模优势;另一方面缺少龙头产业,无法起到有效的辐射带动作用。
2.2 市场化程度较低 由于缺乏专业的行业协会,养殖和种植户的市场信息不畅通,在种养品种选择上也存在盲目性,喜好追捧热点,缺乏“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精品意识,市场竞争力不强,在产品经营中,多数种养户只能坐等外地经销者上门收购或市场零售,效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2.3 管理水平不高 大多数农户仍沿用传统的林下种养方式,缺乏科学种养规模发展理念和技术,导致生产成本高,经济效益偏低,难以适应市场需要。
2.4 资金严重短缺 大多数农户虽然对发展林下经济热情很高,但由于缺乏启动资金,加之贷款门槛又高,发展之初就受到了限制。而现有一些养殖、种植户,也由于得不到必要的资金支持,在做大规模、拉长链条方面也是止步不前,致使全县林下经济发展缺乏后劲。
2.5 发展基础条件较差 虽然这些年加大了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力度,但仍存在水、电、路不完善、不配套问题,从而制约了林下经济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2.6 指导服务跟不上 由于林下经济发展点多面广,加之技术力量薄弱,使技能培训与服务指导跟不上,科技推广范围小,产品科技含量低,各农户单兵作战、自产自销,没有形成订单林业,市场竞争力不强,并且农户在种养过程中因缺乏科学种养技术和管理方法,病虫害发生率较高,致使种养成本过大,经济效益不高。
3 发展林下经济的优势
镇巴县林地资源丰富,现有林地28.87万hm2,核桃、板栗等经济林达1.03万hm2,用材林8.80万hm2,竹林0.69万hm2,气候优越,发展林下经济有优势、有基础、有潜力。通过林改,把23.60万hm2集体林地的使用权交给6.9万户农民,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创业热情,林下经济已经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林下经济无论在规模方面,还是在单位产值和效益方面,都有很大的潜力可挖。适应于该县林下发展的产业较多,可以概括为林下种植和林下养殖两大类,林下种植主要种植以天麻、柴胡、大黄为主的中药材和魔芋、食用菌等,林下养殖主要养殖以森林鸡为主的禽养殖、放养猪、牛、羊等畜牧养殖为主的特色养殖。农户在实际发展中,还可根据林木生长状况,结合自身经济技术条件和市场环境条件灵活选择。
4 发展林下经济的建议
发展林下经济,要在维护生态安全的前提下,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以提高林地利用效率和林业综合效益为核心,充分利用林下资源,创新机制,推动林下经济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使其成为转移农村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推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新兴支柱产业。
4.1 搞好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进一步加大对林下经济发展的宣传,让广大林农认识到发展林下经济的广阔前景和巨大潜力。广泛宣传引导,各级政府应倾注人力、财力、物力,从项目、技术、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把发展林下经济作为一个新兴产业放在突出位置,逐步培育成带动县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新的增长点。
4.2 科学合理规划,统筹协调发展 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发挥优势,讲求实效”的原则,明确林下经济发展的基本思路,制定长远规划,确定任务目标,避免盲目发展。规划制定过程中,要坚持做到“六个结合”,即要把发展林下经济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相结合,与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农林产业化相结合,与农林科技推广相结合,与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相结合,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多渠道筹集资金、多角度、深层次发掘林下经济的发展潜力。要根据群众意愿,围绕林下养殖和林间种植做文章,科学选择种养模式,因地制宜、宜养则养、宜种则种,加强引导,切忌政府包办,盲目发展,一哄而上,致使群众经济利益受到损失。
4.3 加强科技指导,搞好产业服务 要着力创建林下经济科技示范园,创新林下经济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和完善技术服务和技术推广体系,搞好疫病预防和控制,保证林下经济的健康发展。大力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继续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充分发挥全县“科技110”的服务作用,根据季节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科技人员,深入林间地头与农民面对面地搞好服务,手把手地指导生产、传授技术。同时,要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制定出台优惠政策,鼓励科技人员采取技术承包等形式,进一步减少经济损失,以带动农民靠林下经济发家致富。
4.4 健全产业体系,拉长产业链条 要鼓励发展壮大全县各类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和经纪人队伍建设,积极引导创办各种形式的专业协会、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和引导林农、林下养殖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科技人员等牵头创办各种形式的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将服务领域向产前的良种供应、信息提供、产中的技术指导、跟踪服务和产后的加工、流通等领域拓展,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真正成为农民走向市场的龙头。
县域经济发展建议范文4
2001年,全国县域经济的GDP总和约为5万亿元,占全国GDP的52%。其中县域民营经济更是逐渐取代原有的作为县域经济主体的国有及集体经济,占据主要的部分。2001年,全国县域民营经济的GDP总和为2.8万亿元,占全国GDP的33%,占到县域经济总量的56%(全国县域经济网)。
一、目前我国县域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
民营经济是指产权明确到自然人。民间经营的经济,包括个体私营和城乡居民控股的股份制经济。而县域民营经济又将民营经济的范围限定在县域范围内。从改革开放开始到2001年,民营经济(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规模迅速扩大。近几年在县域范围内,原有的国企及集体经济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逐渐退出或经过改制转为股份制企业或个体私营企业,县域民营经济的规模进一步扩大。
(一)目前我国的县域民营经济主要集中于传统行业,产业趋同特征明显
我国县域民营经济主要分布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简单的加工产业,如建筑装潢和房地产业、冶金机械及加工制造业、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业、纺织服装业、运输业、餐饮业。这些行业进入壁垒低,制造技术及工艺简单,因此初期有利于民营经济的进入和资本的积累,随着国内的市场由卖方向买方市场的转变以及行业竞争的加剧,民营经济在传统行业的原始竞争优势开始面临来自其他方面的挑战。
(二)县域民营经济中,企业和个体户经营规模较小
近10年来中国私营企业平均注册资金由9.3万元增加到68.1万元,增加了6倍多,但是与国有企业及外资企业相比,增速较慢,资金规模依然相差很大。而个体户的注册资金平均只有1.4万元。在就业人数上个体户和私营企业在1999年底分别达到4760.3和2253.3万人。民营经济的就业中2燉3是个体户,1燉3是私营企业,可见个体户仍是目前县域民营经济的主体形态。近几年,个体工商户的增长速度已经放慢,私营经济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
(三)目前县域民营经济主要还是以家族式的管理模式为主
由于特定的发展环境,因此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县域民营经济表现出很强的家族控制特色,“董事长兼总经理”是最普遍的老板身份,大部分企业是投资者与经营者一体化。某地区抽查(吕从坤:《欠发达地区私营企业存在问题与对策》,2001年7月10日)50家私营企业,企业厂长(经理)、营销副厂长(经理)、主管会计等主要管理人员是家庭夫妻关系的占调查总数的62%;是父子、母子、兄弟、姐妹等直系血缘关系的占调查总数的16%;是叔侄、表亲、姨亲等家庭非直系血缘关系的企业占调查企业总数的10%;而没有亲戚关系的只有6家,占调查总数的12%。
(四)1998年以来,随着经济发展阶段的转变,县域民营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转型期,呈现出新的特点
1.各地的县域民营经济均以本地资源为基础,依托本地特色发展。
2.县域民营经济随着原始积累的初步完成,其发展模式和途径也出现新的变化,随之出现企业吸收就业能力弱化,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乏力等现象。近10年来中国的私营企业平均注册资本金由9.3万元增加到68.1万元,增加了6倍多,但是每个企业的从业人数从18.1人减少到13.4人,减少了1燉4多。“九五”以来,非国有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放慢,增速大幅下降,年均增长11.2%,平均增幅比“八五”时期降低31.7个百分点。分年看,增幅从1995年的22.8%回落至1997年的8.6%,1999年回落至6.8%,其中私营经济则由1996年以前的25%以上的增长速度回落到9.2%以下。(国家经贸委经济信息中心:“今年非国有经济固定资产投资状况及2000年趋势简析”)。
3.目前县域民营经济呈现出显著的区域差异性的发展特征。发达地区县域民营经济在资本积累完成后,已步入产业升级和扩大产品外销比例的阶段,虽然中西部地区也正在着力培养后发优势,但是民营企业的规模和经营与发达地区相比仍有很大差距,地区差异依然明显。
4.当前县域民营经济发展出现较大波动,行业内竞争加剧,中小企业的稳定性降低。民营企业由于过分集中于传统的产业,例如在加工制造业和运输业领域中,进入门槛较低,因此出现了过度竞争的现象,新生和倒闭数量都很多。在激烈的竞争压力下,企业规模扩大,从分散走向集中。逐渐对传统产品的生产进行改造,提高产品竞争能力。
二、县域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
(一)县域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欠佳
1.县域民营经济的法制环境不健全,民营经济的合法权益保护存在问题
尽管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一再得到肯定,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对于民营经济的认识存在误区和禁区,使民营企业在与集体和国有企业竞争中处于不公平地位。由于目前国家没有较完备的保护民营投资权益的法律、法规,各地区只有依靠地方性规章予以保障,缺乏统一而明确的法律界定,因而对县域民营经济经营过程中的各种经济纠纷的处理和裁定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民营企业的利益受损现象屡见不鲜。
2.管理执法部门作风急需改善
有的执法部门(包括上级部门)为了某种利益将“执法”变成“执罚”,以各种名目收费。有的则对民营企业吃、拿、卡、要,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同时民营企业审批程序仍很繁琐。通过调查发现,私营工业企业,从考察、立项、审批、筹建、运营到产品投放市场,关卡达20余个,涉及对民营经济收费(税)的单位38个,收费(税)项目40多项,正常办理需要3个月,如果不顺利,则时间更长。
3.硬性环境亟待改善
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跟不上民营经济的发展。近几年由于经济增长较快,各地方普遍出现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现象,成为制约地方经济增长的瓶颈,对于民营经济的发展也不例外,因此对于硬件设施的投入需加大力度,改善基础设施环境,也可以采取措施引导民营投资积极参与,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
(二)中小企业发展缺乏国家有关部门足够的信贷支持
尽管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提出了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要求,但在实际落实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其效果不如人意。
一是融资渠道单一。我国县级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主要是依赖民间借贷资金、职工保险金、社会集资等有限形式筹集发展资金,只有少数民营企业能够从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县级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融资。县域民营企业很难通过风险投资基金、资本市场等融资方式筹集资金;二是贷款困难。在县域范围内,民营企业难以真正享受“国民待遇”,县域民营企业在贷款过程中条件相当苛刻,与国有企业相比较,在贷款资质方面具有明显的劣势。有资料显示,我国民营企业通过银行贷款获得的资金仅占其发展资金的15%,这与其对国民经济发展高达60%的贡献率很不相称,我国县域民营企业也是如此。担保难、抵押难是县域民营企业贷款难的主要表现。
导致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
1.所有制歧视现象在县域范围内仍很严重,由于县域民营经济是非国有经济,所有制歧视导致县域民营企业在银行贷款过程中困难重重。
2.县域民营企业自身的缺陷也是影响其顺利获取贷款的原因之一。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发展潜力有限甚至没有发展潜力,因而无法获得银行青睐,不在优先融资的行列,同时由于某些民营企业管理上的非规范性和非科学性,导致县域民营企业资信度偏低。一些地方民营企业还存在恶意逃债的现象,影响了同类企业的信誉,导致银企关系紧张。
3.目前我国的金融体系存在的多方面问题也是制约民营企业融资的重要原因。一是大中型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限制苛刻,在对县域民营企业贷款过程中还要附加许多额外条件,同时对能够获得贷款的民营企业额度限制比较普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民营经济的规模;二是缺乏针对民营企业的中小型银行。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通常建立专门针对民营企业贷款融资的政策性银行,对企业的发展壮大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现行县域中小金融机构(信用社)自身发展不完善,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诸多困境,对县域民营经济的金融支持力不从心。
(三)以家族式企业为主的民营经济随着规模不断扩大,管理机制问题逐步凸现
在县域民营经济的发展初期,家族式企业能够充分调动既有的人力资源,降低机会成本,理顺利益关系,降低内部沟通成本,降低监督、费用,有利于有效地完成原始积累的过程。随着家族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家族管理机制的问题凸现出来。
1.家族式民营企业在人力资源利用方面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存在裙带之风,绩效评价不公平,压抑了家族外员工的创新意识和工作积极性,不利于管理和技术人才的引进。民企虽然可以利用亲朋好友的可信度来降低企业内部“交易成本”,但是随着“关系”资源的枯竭,再增加这种资源成本就会很高。
2.县域家族式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决策随意化,对企业的发展难有长远规划。在碰到需要做出重大决策的时候,民营企业往往要么凭借自己的经验,要么跟别人学,缺乏符合市场和自身条件的长远规划,还处在小农经济“庄稼人不要问,人家种啥咱种啥”的初级阶段。全国工商联在国内21个城市做过一次抽样调查,大多数民营企业在决策中竟然以新闻报道、道听途说作为自己的决策依据。
3.在一些县域家族式民营企业中,由于公司治理结构薄弱,导致公司财务状况复杂,账目混乱,企业信用状况堪忧。
(四)经营策略和经营手段上短期行为严重
私营、个体经济在经营策略和经营手段上追求眼前利益的短期行为比较严重。一些私营、个体企业不是通过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来获得经济效益,而是通过各种不正当手段,侵害国家和消费者利益。有的经营思想不端正,违法经营,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有的偷税、漏税、逃税,逃避国家税收。
(五)产业升级困难较大
当前民营企业中的一些佼佼者已发展到较高水平,但大多数仍处于小规模粗放发展阶段。表现为企业规模小、布局分散、产品技术水平低、质量差、污染严重、资源浪费、经营中存在无序和违规问题、管理水平和经营者素质较低、市场竞争意识滞后等。“大生产小销售”、“坐店经营”这些陈旧观念仍在县域民营经济中占据主要地位。企业仍停留在劳动密集型的一般工业产品加工领域,目前有过度竞争的倾向,倒闭和新建的频率加快。受筹资能力、经营者素质、技术开发能力等限制,产业升级进展缓慢。
(六)县域民营经济中的劳资状况较差
私企中工人的利益往往被业主忽视。工人,特别是农民工常常超时工作,工资却不能按时发放,住宿、医疗、工作条件都很差,没有保险和养老金,经常引起劳资纠纷,劳资双方缺乏沟通的渠道。
(七)民营企业主的素质急需提高
在民营经济从业人员中,具有大中专文化的占0.75%,高中文化的占31%,其余的均为初中和初中以下文化。文化素质低下使他们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瞬息万变。同时,民营企业技术人才十分匮乏。私企很难得到技术精良的工人,因为国企能提供较为有保障的岗位和社会保障,包括住房、户口和医疗等,而私企相应的激励措施有限。
三、相关的政策建议
(一)改善民营经济生存环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1.要促进县域范围民营经济的发展,首先从大的体制环境方面,对于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的地位问题,需要加大宣传力度,从思想上消除民营经济发展的观念性障碍,强调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使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职能部门的干部职工受到教育,深化认识,转变观念,为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加强对县域民营经济的理论研究,目前在民营经济运行规律、发展趋势、成功经验和失败启示、未来发展方向等方面的理论研究落后于实践,无法对县域民营经济的发展起到指导作用。
2.在县域范围内,加大监督和整治力度,从根本上消除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性和政策性的障碍。理顺各职能部门的关系,规范部门行为,明确一个对民营经济实行统一管理的权威部门,坚决杜绝只收费不服务和相互扯皮现象的发生;严厉整治“四权”,即对民营经济有审批权、收费权、检查权、执法权的单位和执法人员,采取专门监督、社会监督并定期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部门负责人、私营业主代表参加的单独或联合执法检查监督活动,强化对执罚执收部门的法律和民主监督,禁止对民营企业各类税外收费项目,提高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3.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强化政府社会服务和管理方面的职能,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指导作用。政府应该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的现状,从宏观上及时向民营经济提供行业和地域分布方面的指导信息,防止其盲目发展而导致的分散、低水平重复和过度竞争等问题。同时要注意培养行业的龙头企业,提高民营企业的规模和实力,为中小企业升级创造条件。由于民营经济有一定的行为短期化的特点,特别对环境保护注意不够,因此政府应该在这些方面加强管理,制定必要的标准,给以必要支持,提高民营企业生产的环保水平。
(二)积极发展民营经济的融资体系
在县域民营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资金匮乏一直是制约民营企业的瓶颈,需要加大落实金融改革力度,完善民营资本借贷机制。
1.积极创造条件,及早筹建和完善政府管理下的民营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对符合申贷条件的民营企业实行担保,以降低银行(信用社)的贷款风险;对于确有发展前途的民营企业给予财政贴息;采取具体措施推进民间贷款担保基金的建立和扩展。
2.建立专门以县域民营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中小金融机构。目前,城市商业银行、县级合作银行及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放贷对象主要是国有企业,需要积极发展面向县域民营企业等中小企业的专门银行。可以考虑在原有国有商业银行内部中小企业信贷部的基础上成立专门银行,促进对县域民营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
3.通过适当方式放宽民营企业贷款抵押条件。可以在评定企业信用等级的基础上,允许其以土地、有形资产等作抵押,降低申贷“门槛”。
4.为确保信贷投向对民营经济的有效支持,可以将各级金融机构对民营经济的支持成效与其经营业绩和经济利益挂钩,实行综合考评,同时可以考虑制订相关政策给基层银行信用社扩大授信额度并简化贷款手续。
(三)将现代企业制度引入家族制,使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既保留家族制,又淡化和提高家族制
1.首先要明晰产权,按照公司法来组建企业,家族式企业主要负责人之间要有明确的合约,分清各人的权利和义务及发生纠纷时承担相应的职责。
2.在家族式企业中引入职业经理人。通过职业经理人可以规范企业运作,避免企业在经营决策中的盲目和随意性。目前我国的职业经理人制度发育滞后,应尽快完善与之相应的聘用契约以及解决纠纷的法规依据,形成相应的职业经理人的职业操守和行为规范。
3.在家族式企业当中,应建立规范的制度来克服家族式企业的弊端。这种制度可以包括三个方面:治理制度、组织构架和企业文化。治理制度一方面可以保证所有权不会旁落,另外又可以激励经理人为企业工作。组织构架从企业流程出发,到绩效考核为止,能够有效地评估企业人员的贡献。而企业文化是“看不见的手”,从深层次上体现了一个企业的企业伦理。
(四)政府应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民营经济发展措施不落实的问题
首先要加强领导。县、乡两级在原来的基础上,应重新确定发展民营经济的专门班子,充实领导和工作力量,对民营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其次要严格考核。定期督察各地、各部门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情况,对发展快的予以表彰,对效果差的进行批评,直至做出处分。考核结果要纳入干部提拔使用标准。
(五)发展中介组织
通过中介组织,包括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审计所、咨询公司等为民营经济提供各种服务,帮助民营企业改进它们的制度,规范民营经济的发展。通过这类中介机构对企业的服务,可以提高企业效率,改善产品质量,降低成本。
(六)协助中小民营企业建立自治组织
目前,我国的行业组织还带有很强的行政管理的性质,与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相适应,应建立属于民营企业自己的民间性、自治性的组织。一方面有利于民营企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行业组合形成集体力量,开发共用性技术,提高资信和开拓市场;另一方面还可以以自治组织为依托,加强业界的行业自律。在这方面,温州的民间商会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它是当地民营企业家自己的组织,可以保护企业家自身利益,同时能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执行纪律。
(七)县域民营企业可以通过品牌建设促进落后产业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品牌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是企业通向市场的门票、市场竞争制胜的重要法宝。针对目前县域民营企业规模小、数量多的特点,可以通过几家企业共创一个名牌的方式,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引导企业由过去的产品经营向品牌经营转变。
(八)解决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整体素质不高的问题
要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学习市场经济知识,提高其预测市场趋势,规避市场风险的能力;学习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则,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做到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对于落后地区的民营企业家,可以通过到发达地区如温州、苏南等经济发达地区学习先进经验,进一步拓宽视野,转变观念,增强求高、求强、求大的胆识和气魄,引导他们步入现代企业家的门槛。在民营企业留住人才方面,除了支持企业提高人才待遇外,可考虑通过适当的政府行为,对有突出贡献者给予重奖,提高其社会地位。
县域经济发展建议范文5
【关键词】 西部;县域经济;现状;发展思路
中国西部幅员辽阔,所辖12省区,共有县级行政区划单位1077个,其中市辖区200个。县域人口占西部总人口超过70%,县域经济总量在西部经济总量中所占比例过半。因此,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县域经济是西部经济的主体。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对于统筹西部地区城乡发展、推进西部大开发有着重要意义。
一、西部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现状
1、经济总量有所增强,但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近年来,西部地区县域经济在总量上有了较大提高。以陕西为例,2008年,全省83个县(市)共完成GDP3506.68亿元。GDP总量较2004年增加1.9倍;县域GDP总量占全省的比重达到51.2%。比2004年提高了13.7个百分点。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主要经济指标仍明显低于全国水平。2007年,全国县域经济总量占全国GDP的比重为57%,发达地区县域经济所占比重更高,而陕西省仅为49.2%,虽然2008年达到51.2%,但总体来看,县域经济的发展在全国仍处于较为落后的地位。
2、与全国百强县相比,强县少且实力相差大
在第九届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中,西部地区仅有6个县入围,且位次基本都居于中后部。2007年,全国百强县经济总量平均314.9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平均达到16.7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590元,分别是陕西“十强县”平均水平的3.2倍、2.9倍和2倍,就连当年排列陕西省十强县首位的神木县在全国百强县中仅处于92位,与全国百强县最高的江苏省江阴市相比, GDP、地方财政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相当于江阴的16.6%,12.1%和47%。可见,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西部地区县域经济的发展差距依然较大。
3、经济结构调整升级,县域工业作用加强
西部地区经过多年的发展,经济结构调整逐步跳出在农业经济内部反复徘徊的圈子,工业化有了明显增强。以陕西为例,2008年,全省各县(市)全部工业增加值1979.14亿元,较2004年增加3.5倍,县域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56.4%,比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县域经济明显表现为第二产业领先增长的特征。在县域GDP中,三次产业结构由2007年的17.0∶58.8∶24.2调整为16.7∶61.0∶22.3,一产比重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二产提高2.2个百分点,三产下降1.9个百分点。
4、农民收入普遍较低,且差距还在拉大
西部地区经济以农业为主,并且大多处于产业链比较低端的位置,产品附加值低,一直以来受农产品价格偏低的影响,农民收入普遍较低。例如,2008年陕西省农民人均纯收入3136元,与全国的4761元相比,相差1625元,相当于全国的65.9%,排名第27位。2004-2008年,陕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额为1269元,同期全国的增加额为1825元,陕西省比全国少增556元,与东部浙江、中部河南相比,分别由2004年相差4077元、686元,拉大到2008年的6122元、1318元,差距还在继续扩大。
二、西部地区发展县域经济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非农产业发展缓慢,第三产业发展滞后
西部多数县经济结构调整还局限在农业内部,而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劳动力流动、城镇化水平提高等涉及城乡互动层面的调整还远远不够,有的甚至还没有破题。一些地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缓慢,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组织社会化程度不高,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带动能力弱。
2、县级财政拮据,发展后劲不足
西部地区县域经济普遍基础薄弱,呈现出典型的农业弱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严重不足。一方面,少数县自身财力只能保吃饭,还有相当一部分县保吃饭都有困难。另一方面,融资难的问题十分突出。设在县上的银行基本上是只吸储,不放贷,资金流向城市的问题日益加剧。此外,大部分县域工商企业效益不好,相当多的企业名存实亡,传统财源陆续丧失,后续财源又跟不上,自身无力投资搞建设,基础设施欠帐过多。
3、人才瓶颈的制约较大
环境上的差异、交通上的不便、待遇偏低,导致西部县域对各类人才的吸纳和集聚能力较弱。人才和技术缺乏,劳动者素质偏低,企业技术开发、技术创新能力普遍弱小,品牌意识不强,直接影响着西部县域经济的活力和动力。
4、体制性矛盾比较突出
县一级政府财权与事权不对称,缺乏集中有效的经济调控手段。有的垂直管理部门对县域经济发展想的少,配合支持不够。一些县(市)党政领导调动频繁。乡镇领导三年一换届,任期偏短,影响工作的连续性。
三、西部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的思路
1、更新观念,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
众所周知,发展工业,需要耗费大量的水、电、工业燃料和原材料等资源,还需要有优越的地理环境和方便的交通条件。一般而言,西部地区大多数县并没有特别的地理、交通、资源、能源优势。也就是说,大多数县域的经济发展,不能依靠“招商引资”,不能迷信于“工业兴县”。如果引入破坏生态环境新企业,那还将是一种“饮鸩止渴”式的危害子孙行为。因此,西部地区发展县域经济,要树立科学发展的思想,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2、大力发展旅游经济,激发第三产业发展潜力
西部地区旅游资源得天独厚,既有自然风光的俊美,又有人文风景的绚烂。为此,在旅游业发展中,要尽可能地保持自然和历史形成的自然风貌;尽量选择、利用具有特色的旅游资源项目,以突出自己的独特地位,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争取旅游项目反映当地文化特色,突出民族风情和地方传统格调;积极探索旅游业产业化运作模式;不断进行开发与创新,开发出更多特色的、新颖的旅游产品给市场消费者,以挖掘当地第三产业的潜能,带动当地经济大发展。
3、开发当地“名、优、特”产品,树立自己的品牌形象
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传统名优特产品,特色产品较传统产品的开发,对于县域经济的发展来讲,显得愈加重要。具体做法:(1)对县域内传统特色产品品种进行清查登记,利用现代技术,对其进行再改造、再开发,研发新产品。(2)加大技术和资金投入,对传统产品进行逆开发,确保传统特色产品的原料高质高产稳产。(3)制定统一的行业质量标准,强制依照标准生产,坚决取缔黑加工点和质量不达标加工企业,下大力气树立当地产品的优质形象。(4)统一市场管理,遏制价格大战和恶性竞争,并适当提高原料收购价和成品销售价,确保本地传统特色产品行业健康发展。(5)对各地名优特产品进行形象创新,加强品牌建设。(6)西部地区资源丰富,对涉及自然资源开发的项目应加强节能减排、循环利用;对涉及到野生动植物利用的项目,应经研究后对其进行合理开发利用,充分体现产品环保的形象。
4、大力培养和吸收人才,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县域经济的发展,不能仅仅停留在办几座工厂,建几幢高楼这样的层面上,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和吸纳人才,为经济发展提供持续的动力。一方面,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在做好基础教育的前提下,加强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培训;另一方面,不拘一格,招聘人才。县域经济要发展,技术是关键,而技术问题,说到底就是人才问题。因此,要通过各种途径招揽人才,比如:为那些拥有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人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对他们的工资和生活待遇拨专款解决;做好后勤工作,解除他们工作的后顾之忧;对确实为当地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坚决予以重奖等。
县域经济发展建议范文6
一、扶持政策
(一)新办企业的扶持政策。
1、对工业企业的扶持。
(1)财政扶持
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均在我县,年上缴税金在100万元以上的,从约定投产之日的第一年度起,按该项目每年上缴税金企业所得税县级所得部分的100%,作为促进该企业发展的资金扶持企业,连续扶持两年;从第三年起,按50%扶持企业,再扶持三年。
(2)规费扶持
在企业按投资协议履行各项承诺的前提下,建设规费按以下规定执行:
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在1000万元到2000万元的园区内工业企业(不含2000万元,下同),建设工程报建规费(含各种基金,下同)按30元/平方米包干缴纳,在约定建设期内建成投产的,再优惠5元/平方米。
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在2000万元到5000万元的园区内工业企业,建设工程报建规费按25元/平方米包干缴纳,在约定建设期内建成投产的,再优惠5元/平方米。
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在5000万元到1亿元的园区内工业企业,建设工程报建规费按20元/平方米包干缴纳,在约定建设期内建成投产的,再优惠5元/平方米。
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园区内工业企业,建设工程报建规费按15元/平方米包干缴纳,在约定建设期内建成投产的,再优惠5元/平方米。
鼓励园区内企业建多层生产厂房,所建厂房为两层的,建设工程报建规费在实际缴纳基础上再减半缴纳;所建厂房在三层(含三层)以上的,建设工程报建规费全免。
(3)融资扶持
积极协助投资方融资贷款。融资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按约定支付土地款且厂房主体工程开建达到60%以上,可由政府举办的政策性担保公司按规定进行融资担保。
2、对服务业企业的扶持(不含房地产企业)。
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均在我县且年上缴税金在50万元以上的,从实现营业收入之月起,在两年内按企业上缴税金企业所得税县级所得部分的50%予以扶持。
3、对现代农业企业的扶持。
(1)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均在我县的农业综合开发、农副产品深加工、农业产业化项目且年上缴税金在50万元以上的,从实现营业收入之月起,在两年内按企业上缴税金企业所得税县级所得部分的50%予以扶持。
(2)凡在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内集中成片流转100亩以上农地用于农业开发的,按土地当年流转费用标准的10%连续三年给予扶持。
(3)对流转耕地用于发展设施农业,规模50亩以上、每亩生产性固定设施实际投资在10000元以上的,每亩一次性奖励2000元,奖励在投资当年年底兑现。
4、对总部型企业的扶持。
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均在我县且年上缴税金在30万元以上的,从纳税之日起,连续三年按企业年度上缴税金县级地方所得部分的40%予以扶持。
5、对协税护税且上缴税金1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企业上缴税金县级地方所得部分的40%予以扶持。
(二)增长型老企业的扶优扶强政策(不含房地产企业)。
1、对年上缴税金达100-500万元(不含500万元,下同)且税金增长在30%以上(含30%,下同),年上缴税金达500-1000万元且税金增长在25%以上,年上缴税金达1000-2000万元且税金增长在20%以上,年上缴税金达2000-3000万元且税金增长在15%以上,年上缴税金3000万元以上且税金增长在10%以上的企业,按企业上缴税金增长部分县级所得的30%予以扶持。
2、对年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
3、企业技改项目固定资产投入在500万元以上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
二、奖励办法
(一)对企业经营者的奖励。
1、设立纳税大户奖。对年上缴税金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其上缴税金县级所得部分的1%给予企业经营者奖励。
2、设立纳税攀登奖。企业在上一年上缴税金的基础上,每增加100万元,按增加税金县级所得部分的1%给予企业经营者奖励。
(二)对总部型企业的引进者按企业第一个年度内上缴税金县级地方所得部分的10%予以奖励。
(三)对协税护税突出贡献者按企业上缴税金县级地方所得部分的10%予以奖励。
三、共享机制
(一)引进企业入驻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工业集中发展西区、沙渠工业点)的,招商引资任务归引进单位。若引进单位是乡镇,税收、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增加值等主要经济指标全部归属引进乡镇。
(二)引进企业在工业园区之外,招商引资任务由引进单位和落户乡镇按5:5比例分享。若引进单位是乡镇,税收、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增加值等主要经济指标由引进乡镇和落户乡镇按5:5比例分享。
四、其它
(一)引进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较大带动作用的重大产业化项目的扶持政策,按“一事一议”的原则由县委、县政府集体研究。
(二)国家、省、市及西部大开发政策中有更优惠的政策办法,从其规定。
(三)若遇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出现调整时,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