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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范文1
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水利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活动及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前款所称水利工程,是指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水利工程。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条项目法人(或者建设单位,下同)、勘察(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监理单位及其他与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保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项目法人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项目法人在对施工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对投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有关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的,不得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第七条项目法人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施工可能影响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拟建工程可能影响的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有关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可能影响施工报价的资料,应当在招标时提供。
第八条项目法人不得调减或挪用批准概算中所确定的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等所需费用。工程承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项目法人应当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的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对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进行调整,并报原备案机关。
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负责人;
(四)安全生产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六)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七)工程度汛方案、措施;
(八)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条项目法人在水利工程开工前,应当就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一条项目法人应当将水利工程中的拆除工程和爆破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项目法人应当在拆除工程或者爆破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拟拆除或拟爆破的工程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物的说明;
(三)施工组织方案;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五)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章勘察(测)、设计、建设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勘察(测)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测),提供的勘察(测)文件必须真实、准确,满足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需要。
勘察(测)单位在勘察(测)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勘察(测)单位和有关勘察(测)人员应当对其勘察(测)成果负责。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并考虑项目周边环境对施工安全的影响,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以及特殊结构的水利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设计单位和有关设计人员应当对其设计成果负责。
设计单位应当参与与设计有关的生产安全事故分析,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建设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建设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以及项目法人报告。
第十五条为水利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提供有关安全操作的说明,保证其提供的机械设备和配件等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达到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从事水利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水利工程施工活动。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水利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工程报价中应当包含工程施工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上述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在建设有度汛要求的水利工程时,应当根据项目法人编制的工程度汛方案、措施制定相应的度汛方案,报项目法人批准;涉及防汛调度或者影响其它工程、设施度汛安全的,由项目法人报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批准。
第二十二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以及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围堰工程;
(八)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负责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的具体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七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有关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
(二)监督、指导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组织、指导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建设、考核和安全生产监督人员的考核工作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第二十八条流域管理机构负责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第二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制定地方有关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
(二)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建设工作以及有关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三十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对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实施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应当经水利部考核合格。
第三十一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自收到本规定第九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有关备案资料后20日内,将有关备案资料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抄送项目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报水利部备案。
第三十二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第三十三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及时受理对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对超出管理权限的,应当及时转送有管理权限的部门。举报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举报;
(二)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书面材料;
(三)督促落实整顿措施,依法作出处理。
第六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第三十四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流域管理机构应当编制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水利部备案。
第三十五条项目法人应当组织制定本建设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紧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物资准备、人员财产救援措施、事故分析与报告等方面的方案。
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水利工程施工的特点和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三十七条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项目法人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
第三十八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第三十九条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与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条违反本规定,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范文2
【关键词】 水利工程 安全管理 问题 对策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工程效益的发挥。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是当今水利人的共识。近年来,灵寿县在水利工程管理方面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上级的一系列安全生产措施。但如今,随着水利工程建设任务日渐繁重,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任务十分艰巨。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新形势下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工程安全有效运行,是每一位水利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1 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多年来,我县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基本平稳,没有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但这不能说明安全管理方面就没有问题,实际管理中其实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一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能认识不足。二是水利工程参建单位安全生产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机制不健全;三是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活动不够深入。在日常事故隐患排查活动中,有些基层单位或个人对事故隐患排查的重要性认识还不足,隐患整改不到位。四是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有待进一步完善。预案是一旦发生事故时执行处理程序的工作方案。虽然我县每年都制定了应急预案,但是,实际情况总是会发生变化的,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和完善。wWW.133229.Com
2 做好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几点浅见
2.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是做好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各级主管部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增强抓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保证每个工程,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分管领导严格抓落实,积极协调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充分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为全面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2 遵纪守规,安全管理规范化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工程建设主体,要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全面落实工程各方建设主体的安全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包括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奖惩、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事故责任追究等安全规章制度体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规程、规范的要求,完善并落实施工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切实做到安全管理规范化。
2.3 坚持预防为主,力求防患于未然
以“预防早、措施实、落实快、效果好”的原则来统筹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要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让所有员工明白“确保他人的安全是我的职责, 确保自己的安全是我的义务”, 从根本上消除习惯性违章, 减少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二是要制定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从源头上消除现场的危险源, 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可行性, 并要得到切实的落实。 三是要加强防护用品的采购质量和检验, 确保防护用品的防护效果。 四是要加强现场的日常安全巡查与检查, 及时辨识现场的危险源, 并对危险源进行评价, 制定有效措施予以控制。
2.4 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运用多种方式和多种渠道,宣传安全生产科学道理,灌输安全生产科学知识,倡导安全生产科学态度,强化全社会、全民族的安全意识,把安全生产建立在广大社会成员广泛参与的基础上。使广大职工熟悉掌握正常安全运行的各类规章制度,牢固树立照章办事、按章操作、确保安全的工作理念。在安全制度、规定的执行中,根据生产管理实际,还要十分注重不断总结、完善、改进,使各项制度更趋科学、合理,更细化、更规范。
2.5 明确管理责任, 形成全员齐抓共管
安全职责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从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直至项目班组、操作岗位, 都要明确安全职责, 分解安全生产目标、指标, 避免上紧下松, 层层衰减, 让每一位员工都能切实感受到安全生产的压力, 从而更加关注自己身边的安全,形成全员安全管理的格局。真正做到“安全生产, 人人有责; 安全管理, 人人参与”。
2.6 加强监督检查,坚持全方位管理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范文3
关键词: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生产管理
1引言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综合国家逐渐提高,水利工程在我国建设中的重要性日益显著,安全生产管理作为水利工程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直接关联着水利工程建成之后的使用,还与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存在一定的联系。但在一些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各个方面因素,导致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无法落实,进而为日后的安全事故带来隐患。
2水利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原因
2.1人的因素
人的的因素主要是指管理人员、操作工人与事故现场的在场工作人员等不安全行为的重要引导因素,通常涉及忽略安全、忽略警告危险作业使用不安全设备、采用手工替代工具进行作业或是违章作业等。
2.2物质因素
物质因素通常指设备、工具、原材料、成品与半成品的不安全状态。一般情况下,人的不安全行为与恶劣的环境条件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因素,而管理问题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同时,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基础,是危险的生产与危险源,当条件满足一定需求时,可转换为偶然。所以,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各原料部门应当构建健全的检验与抽样检验方式,主要是对以下情况进行检查: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材料强度不足、零部件磨损、老化的工具等。
2.3环境因素
不安全的环境是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通常涉及生产环境的异常情况,即为温度、湿度、通风等,以及自然环境的波动,例如土壤、气象等的恶劣变化。此外,目前我国的大多数水利工程年久失修,设施老化,并且极容易受到极端气象变化的影响,进而增加工程安全的不确定性。
3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1权责的划分不明确
我国一些水利工程施工中还没有明确的划分领导的责任与权力,或是没有进行书面的划分,在此种管理模式下,极容易引发问题。同时还存在施工过程中人力资源管理不严格仔细的问题,主要是指没有真正落实人员的培训工作,在水利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人员因素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施工进度往往由人控制,但就我国当前情况来看,大多数水利工程施工还未高度关注人力资源管理,并且也没有真正落实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使得工程施工人员的素质、安全知识、技术能力、权责意识普遍较低,严重阻碍了水利工程的良好发展。
3.2缺乏明确的质量管理目标
水利工程建设规模通常较大,极容易出现监管不及时的现象。一般情况下,水利工程的主管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与监管单位属于同一个部门,必定会出现地方性保护矛盾。此外,在水利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缺乏严格的建设程序,也会对工程管理质量造成较大的影响。
3.3缺乏专业的安全监理人员
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中专业的安全监理人员的缺乏是当前最为突出的一项问题,水利工程通常远离城市,部分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仅设置一名安全监理人员,无法满足一个工程一名专职安全员的要求,有时甚至还无法常驻施工现场,导致在建工程无法得到有效的监管,使得施工人员无法获得及时的安全生产教育,最终导致施工与监管、工程与监管、人员与监管严重脱节现象的发生。此情况下,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工作往往流于形式,各种检查记录、监管记录也只是应付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甚至还存在假记录、假资料、假数据现象的存在。此外,为了追赶工期,往往会忽视水利工程安全性,进而引发重大事故,最终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4水利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4.1加强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
①明确水利工程项目部门各成员安全行为责任,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在水利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管理层领导与工程项目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态度直接决定了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效果的发挥,这就需要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合理有效的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如果在施工中出现了安全生产事故,必须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可依据事故严重程度罚款或是扣除工地补助等。如果没有发生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落实相应的奖励措施,以激发项目管理层至项目执行层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自觉性。②针对我国水利工程施工中民工文化层次普遍较低的现象,应当在其进入建设场地之前,应做好作业场所防护、个人安全防护等方面的教育与指导工作,以真正提升民工对安全的警惕性。
4.2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完善的法律法规通常需要健全的机构与人员实施,所以,在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中,应当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督管理运行机制,并且还要增强各级监管机构建设,建设一个高质量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队伍(图1)。同时,在水利工程施工中,企业安全部门人员还应在充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定期的培训,以提升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此外,执法机构应当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进行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且还要对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的勘察设计与监理单位活动进行严厉的监督,落实检查与处罚,不断规范建设市场执法行为,为水利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4.3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①做好水利工程施工之前的调查研究工作,主要是针对施工场地的地形、地物、地貌等进行详细的勘察与记录,及时发现并排除有可能引发安全隐患的因素,并且还要根据实地记录、设计文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同时还要做好现场的安全警示工作。②做好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事后总结工作,并且还要将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事后总结工作纳入系统,以便企业全体人员了解项目管理中安全生产管理的效果与缺陷,提升安全素质,加强安全理念,确保水利工程施工安全。③在水利工程施工生产准备阶段,管理层应当依据施工项目特征与容易发生事故的区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与教育工作,落实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以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4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在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应制订并真正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制订的依据需要满足安全法律与行业规定,制订的内容需满足通用性、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要求。在完成安全生产制度的制定之后,从企业法人、项目经理至安全生产负责人的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依据制度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并且还要接受经常性的安全检查与教育。
4.5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在进行水利工程投标时,需要撰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主要涉及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且还要针对工程的施工特征、交通情况等预测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事故隐患与可能会发生安全问题的环节,采取技术与管理方面的技术防护措施,提前预防或是减少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以有效规避安全事故的发生。
5结语
综上所述,水利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产管理是确保社会群众生命与财产安全的关键,所以,在水利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应当详细分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原因,不断总结与学习经验,并且还要增强对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力度,避免或是减少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人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提供坚实的保障,促进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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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范文4
2009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在县办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一手抓安全生产,一手抓经济建设”两不误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措施、方法。安全意识警钟长鸣,安全生产掌抓不懈,安全工作取得显著的成绩,确保了全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圆满完成。
一、责任明确,措施有力
年初与各站所、各科室签订了了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层层逐级负责。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做到了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安全防范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服从服务于全局大局,为全局其它工作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抓完成水利工程及设施的安全一度汛工作
一是加大了对水库、山塘等已成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管理。检查中突出了解重点,对水库放水设施的灵活运行进行了重点检查,确保水库安全度汛。
二是有针对地完善了病险水库、山塘等各项安全度汛措施和度汛预案,同时,加大了对此类工程安全运行的观测和运行记录,明确专人监管,确保了工程在汛期安全运行。
三是在汛前,组织专业人员,开展了多次认真的汛前大检查,并为水库安全度汛充实了专业技术人员,把工程安全运行技术关,以进一步加强了对水利工程及设施的管理。同时储备了防汛应急所需的抢险物资和器材。
四是汛期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了通信畅通,做到了上情下达,下情上报。2009年无安全事故发生。
三、抓在建水利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
一是进一步的完善在建施工安全度汛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确保了工程施工安全度汛。
二是认真抓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管理,督促完善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对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和有关证件进行了重点检查。同时,检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是否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等工作。确保了施工现场安全、有序。
三是抓工程建设中的所涉及的爆炸物品及爆炸作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杜绝了无证作业,确保了安全。
四是抓工程建设质量关。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责令施工单位现场作了整改。经过多方共同努力,2009年在建工程无安全事故发生。
四、抓内部管理
一是抓办公楼、职工宿舍院落及办公设备的防火防盗和消防安全工作,确保了全年无盗窃现象发生。
二是重点抓单位车辆、人员和财务等方面的管理力度,确保了车辆出行安全,人员出差安全和资金使用安全。
五、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施工单位对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够重视,甚至特别在不施工时或休息时容易麻痹大意。对施工中存在的一些安全隐患未及时排除,甚至有个别施无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存在侥幸心理,安全工作管理不规范、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是全县零星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点多、面广、由于我局人手不足,监督安全工作难度加大,心中无数。
三是安全监督方面的工作没有经费投入,安全监督难度大。
六、2010年安全工作要点
1、进一步加大安全工作宣传力度,大造“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声势,利用各种会议等形式做好宣传工作。
2、落实责任,健全制度,进一步明确全系统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目标管理工作,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安全工作纳入各站、所、局各科室目标考核内容,并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
3、认真编好《2010年防汛抗旱预案》,并按程序,请专家评审。服从市、县防汛指押部统一指挥,服从大局,服务于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确保2010年安全度汛。
4、进一步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即将开工建设的鹿角坝、老堡河水库施工安全的监督。积极主动配合施工单位有关部门抓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5、工程招投标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
6、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把安全隐患消化在萌芽状态,确保2010年全局无安全事故发生。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范文5
【关键词】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原则;措施
我国现在的社会环境处在一个健康发展的状态,水利建设也成为社会建设的重要工作,加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是保障水利职工生命及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促进安全生产与水利同步发展的保障。同时,水利行业必须要加强对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要根据社会形势需求,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方案,目的是为了提升水利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促进水利事业的发展。
1 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现状
加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是我国水利施工单位目前要做的重要工作。国家对水利安全高度重视,水利行业认真落实国家对安全生产的系列指示,通过加强行业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制,不断的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来对安全生产实施监管工作,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稳定,减少在安全生产工作时事故的发生,有效的控制工作中的伤亡事故。
目前,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落后,安全生产制度的不完善所导致的。安全生产制度的不完善会让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薄弱,也会导致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对安全生产投入的人力不足,经常出现安全生产事故。
2 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原则
2.1 以预防为主的原则
在水利工程的施工过程当中,加强安全意识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对于水利施工企业非常重要,水利施工人员的素质提升了,是从源头将水利安全事故抓起,可以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预防水利安全生产还需要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对现场的危险源保持隔离,对原材料进行检测,保证原材料的质量符合标准。在执行日常安全检查工作时,要认清现场存在的危险,对发生的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2.2 保障生产工作安全
水利生产经营过程当中,保障生产工作的安全性十分重要,在施工的各个环节当中,都应该注意安全生产。要不安全生产放在项目建设的首要位置上,不能给安全生产留下隐患。牺牲安全为代价的抢工期、抢进度的做法更是不可取的,一旦出现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将是非常严重,将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甚至危及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2.3 加强管理
水利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将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落实到机械设备、工作人员、安全措施当中,这些安全因素都需要有强制性的管理,工作人员都应该按照规定行事,都应该严格遵照规章制度行事。无论是领导还是员工,都应该明确各自的职责,避免怠慢工作,忽视安全生产的现象发生。让每个人都加入到安全管理当中,形成安全生产大家共同重视的局面。
2.4 责任落实到位
水利安全生产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将责任落实到位。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很多问题都是因为操作人员对安全管理的疏忽所导致的。对安全事故的提前预防将会很大程度降低事故的发生几率。所以我们要重视安全生产,提前预防安全生产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将工作职责落实到实处。同时,需要在生产施工过程当中加强监督和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保障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开展。
3 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
3.1 安全生产责任制
水利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单位,这些单位和部门的负责人必须加强对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坚决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应该加强对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考核,以考核的手段全面督促职责,制定严格的奖罚制度,保障各个部门和单位之间能够严格按照故障制度办事。
如果发生了水利生产事故,必须要查清楚事故的原因,再差清楚原因之后,对发生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综合,并将同类事故归结到一起。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水利工程的立项、设计、施工等环节都需要进行详细的调查分析,把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落实到实处。查明事故原因后,应当立即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
3.2 水利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的施工现场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水利部门提出的规范与标准开展工作。针对水利工程建设的特点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管理,有针对性地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将安全落实到位。在工程的创建阶段,要考虑到施工的环境问题,应该重点对施工环境进行监控和排查,其中包括建筑是否会坍塌,是否有流体渗漏等。在工程的进展中期,要考虑到大型机械设备的施工情况,浇筑混凝土、挖掘等工作。这些工作都需要制定严格的安全生产方案,并逐级的上报,指派专人对现场进行负责。在工程的后期阶段,要考虑到设备吊装和高空作业等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大防护措施,确保一些危险作业的安全性。涉及到高空作业的工作,必须要确保脚手架是否牢固,兜网和防护网是否安装好等。所以工作人员都需佩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3.3 创新的安全生产管理手段
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也需要有创新的思路,才能对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进行改革。这种创新的思路是确保水利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到位,全体工作人员有积极的创新意识的前提下形成的。创新的安全生产管理也是为了更好的促进水利安全生产的发展,将安全生产的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调动起来,不断提高安全监督人员和安全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
总结
我国水利安全生产的管理的手段在不断完善,水利工程的建设工作责任重大,国家也对其进行高度的重视。水利工程部门应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把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要的位置上,严格进行管理,不断的完善和强化体制改革,这样才能促进我国水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为水利事业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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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范文6
【关键词】水利;建设管理;质量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A
1、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
地方资金很少能按时到位。造成工程不全面、不具体、不完整,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导致工程不能达到预期效益。
1.2招投标管理中存在不少问题
许多工程在招投标中,靠挂别人的资质,或使无资质施工队伍参与工程建设。
2、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督
2.1严格执行水利重大项目建设审批和建设程序
一是依法组建项目业主,项目业主对工程的招投标、建设管理等全权负责;二是严格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投标,项目业主到发改部门对招投标方式、招投标文件等进行核准备案,并按发改部门核准的进行招标,同时请监察、发改、财政等部门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三是严格执行项目监理制;四是严格执行合同制,所有项目均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合同,所有事项均按合同约定执行。严格遵守建设相关程序,建设手续齐备,程序合法。
2.2严格执行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实行报账制,坚持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三专”管理原则,财政局及时将专项资金拨付水利局,水利局对项目资金设专账进行核算。水利局、财政局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把关,并按资金审批程序和工程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既保证了工程的质量,又能确保工程建设进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确保了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
2.3严格监督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为保证工程质量,各项目业主一是与水利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签订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书》,实行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二是聘请了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理;三是水利局指派现场负责人负责对工程质量把关;四是验收时对质量的把关,不合格的坚决要求施工单位重做,直至合格后方予验收。通过各种监督和把关,各项工程合格率达到100%,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工程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就一并签订了安全合同,在施工过程中各监督单位同时对工程安全进行了监督,全部已建项目无一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4严格监督项目责任人及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组建项目法人单位和项目法人代表,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全权负责,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重大项目还专门组建了领导组和监督组,对各项责任进行了明确,监督组对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了监督。
2.5严格工作措施,确保实现三个安全
一是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明确加强水利规划管理、严格水利项目审批、提高水利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加强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管理、督促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强化水能资源开发管理6项任务;二是规范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明确规范施工招标文件编制、规范招标投标行为、规范评标工作、健全招标投标监督机制和举报投诉处理机制4项任务;三是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安全管理,明确加强法规制度建设、研究解决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严把水利建设市场准入关、加强建设监理管理、加强合同管理、严把开工审批关、强化验收管理、加强质量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基建财务管理、加强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管理工作11项任务;四是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明确公开项目建设信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深入宣传报道、加快信用体系建设4项任务;五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明确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稽察工作、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审计工作、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监察工作和加大案件查办力度4项任务。
2.6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严格监督管理
一是成立水利工程监督领导组,制定水利工程监督管理相关制度;聘请了水利工程重大项目监督员和水利工程重大项目廉政联络员;结合水利系统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加大对水利工程项目民主测评;制定了治突工作安排计划。二是开展廉政教育,打牢思想基础构建预防体系。三是强化工程建设监督。为加强水利工程监督管理,监督组坚持每月到水利建设工程现场检查一次,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
3.1编制安全生产方案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法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相关管理规章制度。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专职安全员,对所承担的工程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3.2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做足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安全实施。
3.3加强项目招标管理
从事水利工程项目招标的机构,除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标资格外,还应拥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技术和造价人员,其中,甲级招标机构应有不少于4名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执业人员(包括3名中级及以上职称水利工程技术人员和1名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乙级和暂定级招标机构应有不少于3名水利水电专业注册执业人员(包括2名中级及以上职称水利工程技术人员和1名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各有关单位不得委托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机构进行水利工程项目的招标。
4、加强施工质量管理
第一,施工单位要成立施工现场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建设管理、安全管理制度、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详细的施工实施方案及质量控制方案,按合同要求派驻施工管理人员,满足项目施工需要,要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检制”,切实做好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
第二,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代表市水利局对工程质量行使政府监督管理职责,对范围内在建水利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在范围内新建、扩建或重建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均要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的监督管理。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市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批开工。
质量监督机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全市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采取抽查、现场成立质量监督组或巡回监督的方式实施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对不按规定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建设项目及相关单位,要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5、结语
水利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之一,发展水利工程建设是我国的一项重要任务。随着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水利工程建设的进程也在不断加快,随之而来的工程建设管理也在不断提高,并逐渐由传统型的经验管理模式转换为现代化的管理模式。现总结了水利建设仍然存在的诸多问题,尝试提出解决建议,促进事业发展,帮助基础建设的合理完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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