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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安全监管范文1
关键词:应急演练;安全监管;应急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 A
一、应急演练概念
应急演练是指为检验应急计划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按照应急预案所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在特定的时间和地域、执行应急响应任务的训练实践活动。其原则包括:结合实际、合理定位;着眼实战、讲求实效;精心组织、确保安全;统筹规划、厉行节约。
二、应急演练在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要意义
简单地讲,应急演练就是一种模拟突发事件发生的应对演习。实践证明,应急演练能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有效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迅速从各种灾难中恢复正常状态。应急演练具有如下重要意义:
(一)提高应对突发事件风险意识。开展应急演练,通过模拟真实事件及应急处置过程能给参与者留下更加深刻的印象,从直观上、感性上真正认识突发事件,提高对突发事件风险源的警惕性,能促使公众在没有发生突发事件时,增强应急意识,主动学习应急知识,掌握应急知识和处置技能,提高自救、互救能力,保障其生命财产安全。
(二)检验应急预案效果的可操作性。通过应急演练,可以发现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在突发事件发生前暴露预案的缺点,验证预案在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方面所具备的适应性,找出预案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修正的地方;可以检验预案的可行性以及应急反应的准备情况,验证应急预案的整体或关键性局部是否可以有效地付诸实施;可以检验应急工作机制是否完善,应急反应和应急救援能力是否提高,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是否一致等。
(三)增强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能力。应急演练是检验、提高和评价应急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通过接近真实的亲身体验的应急演练,可以提高各级领导者应对突发事件的分析研判、决策指挥和组织协调能力;可以帮助应急管理人员和各类救援人员熟悉突发事件情景,提高应急熟练程度和实战技能,改善各应急组织机构、人员之间的交流沟通、协调合作;可以让公众学会在突发事件中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减少恐惧感,配合政府和部门共同应对突发事件,从而有助于提高整个社会的应急反应能力。
三、加强应急演练工作取得实效
(一)存在问题与不足
在应急演练实际工作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应急演练工作并未能取得理想中的效果。
1、演练所开展的内容、步骤和应急预案所写不一致
一部分单位在编制预案时计划详细、步骤完整,但在实际演练过程中,随意性较大,没有按照预案中的步骤认真执行,存在应付了事、简化过程、草草收场。有的则套用其他单位现成的预案,但是事先并未对参与演练的员工进行认真培训,员工未真正掌握预案的程序和流程,演练时随意发挥,未达到演练的真正效果。
2、安排的演练科目针对性不强,与本工程建设实际情况不吻合
一些单位在选择应急演练科目时没有与本工程实际工作相结合,不是考虑本工程实际建设中最常见的风险隐患,而是选择内容简单最好开展的科目,甚至选择与本工程建设毫不相干的内容。
3、演练中没有做到“真演实练”,达不到真正事故状态下的要求
有的单位演练过程一味追求场面热闹、却忽视了关键性的安全细节。例如,某单位进行“水上救援演练”时,表面看起来场面很大、“热热闹闹”,救护车、巡逻艇等设施一应到场,警戒和警示标志明显。但演练过程中, 现场参与演练人员表情轻松,甚至窃窃发笑,营造不出紧张的事故救援气氛。
4、其他方面的问题
(1)应急人员的表现
个别人员对报警程序不熟悉、报警电话未记牢;信息传递和汇报还有不符合实际的地方;没有熟练掌握正确的急救方法等。
(2)应急物资及设施方面
应急物资(设备)的种类不全、储备不足,满足不了各类事故状态下以及开展应急演练时所需要。
(3)应急演练培训工作做的不到位
基层单位还应该高度重视演练前的培训环节,通过专业的培训,使员工掌握正确的应急救援方法和应急处置技能,才能使演练做的更到位。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1、人员思想认识存在误区
部分人员总是把演练与“演戏”等同起来,认为这些都是在走过场、走形式,根本不是真实事故发生的场面,从而从思想上淡化了危机意识。演练中随随便便,不紧不慢。没有根本树立起“演练即实战,实战即演练”和“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的理念。
2、领导重视和参与不够
通常演练我们会看到三种现象:第一,凡是领导重视、亲自主抓的单位,演练工作就搞的扎实、有实效;相反凡是领导不重视的单位,员工也大多走走过场、应付了事。第二、凡是安全生产搞的好的单位,应急演练工作也抓得到位,而安全工作相对薄弱的单位应急演练工作也一定是落在后面;第三,越是生产任务繁忙的单位,应急演练工作以及安全培训等工作开展的越及时。这些都表明安全管理(包括应急演练工作)与生产管理绝不是矛盾的,而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工作。只有单位主要领导亲自参加、亲自组织本单位的演练,亲自抓演练前的培训,亲自坐镇演练现场的指挥,员工就会认真对待,真正重视,从而以正确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积极参与到这项工作当中去。
3、奖罚考核不到位
俗话说,没有奖罚就没有动力。管理者通过对应急演练工作制定标准、检查考评,奖优罚劣,可以激发员工参与此项工作的积极性。同时纠正日常工作中存在的某些错误观念和行为,以激发其自身的反省能力,从而获得经验教训,提升自身素质。
(三)认真落实做好应急演练中的“演”与“练”
应急演练,顾名思义一是要“演”,二是要“练”。
1、所谓演,是指演示,就是把应急救援的基本流程演示出来。
一是要“演”救援经过。要模拟事故发生的起因与救援过程,让在场的每个人都熟知即将开展的应急救援演练是针对哪种情形,明白如何避开危险源,熟悉危险源特性,可以用什么方法解决面临的危机事件,使应急救援演练更加具有指导性。万一发生类似事故,按照平时的操练处理,才能游刃有余。
二是要“演”现场氛围。在平时的演练过程中就要以严肃认真、身处险境的态度去面对,演出现场气氛,演出真实感觉,演出实战场景。一旦发生事故,才能沉着冷静应对。
三是要“演”设备使用。向在场人员示范各类设施、装备的种类、使用方式、注意事项和自救方法,规范设备使用步骤。发生事故时能够判断出设备是否能够正常使用,确保每个人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和装备,把出现误操作而引发二次事故的概率降到最低,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是要“演”职责分工。演习各部门的职责履行,规范岗位设置。让所有的人都明确岗位分工,不能像无头的苍蝇一样乱撞,提高救援效率。通过演练重点解决救援时期各组人员工作的衔接问题,练习人与人之间的协调配合,练习物资的取用等环节,都是提高协调作战能力的关键。配合的好,就有可能控制住事态扩大,配合不好就浪费了很多救援的时间,错过最佳救援时间。
2、所谓“练”,是指练习,就是把自救互救的基本功练习到位。
一是要“练”安全警觉。有很多事故发生前有前兆,通过应急演练,让每位职工熟知事故前的预兆,警示他们出现类似的情况时,应该立刻采取相应的措施。同时通过应急演练,可以让职工明白事故的危险性,引起职工的重视和危机感,进一步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
二是要“练”反应能力。事故发生时,职工的疏散速度和救援人员的集结、设备到位、进入危险区并临时处理事故的速度非常重要。在救援时,每一秒都是“黄金救援时间”,每错过一秒就有可能发生无可估量的危险,就可能丧失一条宝贵生命,造成原本可避免的损失,因此在应急救援演练时,演练人员要将演练当实战来“打”,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把心态和意识放在紧急危险状态中,真正锻炼反应能力。
三是要“练”现场指挥。演练过程中,指挥人员肩负重任,需要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综合协调指挥能力。作为指挥人员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把事件状况和危害程度弄清楚,如何正确指挥,如何快速决策,如何进行最有效信息传递,如何协调调度各方面的救援力量,及时开展救援活动等,都要不断从练习中锻炼提高,达到应对自如。
四是要“练”应急预案。按照应急预案程序完整的演练一遍,演练结束后要做出评价,并提出书面报告,指出演练存在的问题、预案存在的缺陷。不论哪种方式的演练,目的都是熟悉预案救援程序,锻炼各种救援能力,发现预案问题,不断修订预案,完善预案,避免预案纸上谈兵,使它成为具有规范性、系统性、科学性和操作性的预案,能在事故救援中切实发挥作用,拿之能用,用之能行。
(四)加强应急演练工作的措施保障
要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急演练的水平和质量,真正达到应急演练的目的和效果,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基础工作:
1、经常性的进行有关应急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应急意识和安全技能。要将应急培训纳入到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中,组织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重点培训各级管理人员应急管理知识和应急指挥能力、应急救援专业人员执行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能力、员工安全操作、应急处置、自救互救以及避险能力,特别应组织好关键装置、要害岗位、重点环节、特殊作业的生产操作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应急知识、技能培训。要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工作,对涉及到相关方、周边地区公众的应急预案,应积极与相关方和地方政府协调沟通,将可能产生的危害、相应的防范措施及应急方法等告知相关人员。
2、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应急预案的修订编制工作。应急预案编制前,要成立应急预案编制领导小组;收集资料并进行评估;辨识危险源并评价风险;评价能力与资源。然后进行应急预案的编制,编制完成后还要进行组织评审等工作。编制预案时,要充分借鉴国内外同行业、同类事故教训及历年来应急工作经验,尤其要对身边近几年来发生的各类典型事故和险情进行归类汇总和整理,反复分析和查找问题发生的根源,从应对和预防措施方面仔细斟酌,形成应急预案中针对类似事故(事件)和险情的现场处置指南的素材。
3、加强应急演练的领导和组织工作,提高演练水准,达到应有效果。
在建工程安全监管范文2
【关键词】“六步检查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
鲁新煤矿是山东能源新矿集团出资在锡林郭勒盟建设的年生产能力500万吨的现代化大型矿井。鲁新矿井地面建筑单位工程多,尤其是原煤仓、主井井塔、运煤走廊等工业建筑体量大、工期紧、安全管理任务艰巨。为了在安全管理过程中有效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从而做到本质安全,我们始终坚持“发现不了问题就是最大问题”的理念,把全面发现安全隐患作为安全管理最重要的环节。我们在安全管理过程中成功应用“六步检查法”,定量检查和定性检查相结合,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1 工程概况
鲁新矿井原煤仓为3个内直径21m(壁厚400)钢筋砼圆筒仓(其中两座为连体仓,另一仓与连体仓间距1m)。该工程仓顶标高45.5m,仓顶操作室1层(顶标高50.5m),局部2层(顶标高56.5m),最大建筑高度57.4m。仓底支撑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和框架柱支撑,在标高4.2m处为漏斗操作平台,仓内布设4个漏斗,漏斗下口标高 +5.9m,上口标高+10.6m。筒仓壁与仓下砼剪力墙厚度为400mm厚,仓顶板标高为+45.5米。
鲁新矿井主井井塔工程总建筑面积5250m2,建筑体积37820 m3,建筑层数为地上十一层(局部十二层),建筑总高度81.6m,平面轴线尺寸为23.0m×19.0m,外墙总面积约6000m2。井塔外墙保温为玻美复合岩棉板保温,采用悬吊吊篮载人施工。
2 课题分析
原煤仓主体工程分为筒体滑模和仓顶室混凝土浇筑两个阶段。原煤仓滑模施工工期长、混凝土浇筑量大,需昼夜进行,施工难度大;仓顶室施工需要搭设满堂脚手架,满堂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易发生垮塌,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由于主井井塔主体、幕墙及外墙保温施工全过程都涉及高空作业,施工期在9-10月份,9-10月份多风,客观条件使施工危险系数增高。因此原煤仓主体工程和主井井塔主体、幕墙及外墙保温施工安全管理是重中之重。如何进行安全管理,确保原煤仓主体工程和主井井塔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安全就成为一个课题。
3 解决方法
地面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坚持“计划、实施、检查、处理”(PDCA)闭环工作方法。其中最为关键的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检查”环节,采用“听”、“问”、“看”、“量”、“测”、“运转试验”六步法进行,详述如下:
(1)“听”。听取基层管理人员或施工现场安全员汇报安全生产情况,介绍现场安全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今后的安全控制方向。
(2)“问”。主要是通过询问、提问,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进行的应知应会抽查,以便了解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3)“看”。主要是指查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和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例如,查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的持证上岗情况;现场安全标志设置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现场安全防护情况;现场安全设施及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配置情况等。
(4)“量”。主要是指使用测量工具对施工现场的一些设施、装置进行实测实量。例如,对脚手架各种杆件间距的测量;对现场安全防护栏杆高度的测量;对电气开关箱安装高度的测量;对在建工程与外电边线安全距离的测量等。
(5)“测”。主要是指使用专用仪器、仪表等监测器具等特定对象关键特性技术参数的测试。例如,使用漏电保护器测试仪对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电流、漏电动作时间的测试;使用地阻仪对现场各种接地装置接地电阻的测试;使用兆欧表对电机绝缘电阻的测试;使用经纬仪对塔吊安装垂直度的测试等。
(6)“运转试验”。主要是指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对机械设备进行实际操作、试验,检验其运转的可靠性或安全限位装置的灵敏性。例如,对塔吊力矩限制器、变幅限位器、起重限位器等安全装置的试验;对施工电动吊篮制动器、限速器、上下极限限位器、门连锁装置等安全装置的试验等。
在施工过程中,为保证原煤仓滑模施工质量和安全,土建部安排专人会同监理每天分三班24小时轮流盯班,采取上述“六步检查法”及时查处存在的安全隐患24条,对涉及高空作业,危险系数高的主井井塔主体、幕墙及外墙保温施工全过程采取上述“六步检查法”共查出安全隐患28条。施工单位按要求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及时整改,从而确保了整个工程施工安全。
4 实施效果
“安全就是最大的效益”,自2008年矿井地面建筑开工建设至今6年来已先后完成58个单位工程,各单位工程在安全管理中均采用了“六步检查法”进行安全管理,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安全管理程序和方法,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无遗漏、无死角,做到了本质安全。6年来未发生大、小安全事故。“六步检查法”具有很好的推广利用价值,推广应用前景广阔。
在建工程安全监管范文3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一、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意义
安全管理在建筑项目施工管理中有很重要的作用,它不仅可以推动建筑企业各个工作的协调发展,还可以减少工程建设中的突发事故,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施工。
1、安全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工作可以完善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从而提升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另外,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还可以促使企业建设各个环节的协调发展。“以人为本”的原则要求是建设行业的中心任务,安全管理工作还能够保障施工者的安全,从而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施工。
2、工程建设规模大、技术高,很容易发生突发事故,特别是新时代对超高建筑的需求越来越多,建筑事故的发生率也随之增加。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可以提高施工者的安全防范意识,从而减少施工事故的发生率。
3、建筑企业的劳动卫生工作一直以来得不到有效的实施,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完成却能够有效地保证企业劳动卫生工作。另外,安全管理工作还可以保证安全技术工作的顺利实施,对建设行业的快速发展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二、建筑工作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政府的监督不够全面,建筑企业缺乏自制力
现阶段我国政府对建筑工程的施工监督不够健全,而建筑企业本身又不能做到完善的安全管理,大大影响了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具体说来,政府监督不到位的表现主要有: 建筑安全的相关观念差,立法不全。执法不严,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方面的管理较欠缺,安全管理意识薄弱。导致建筑施工中频频出现问题,而出现问题后又没有规范健全的解决措施。
2、盲目追求工程的进度,对其质量安全的管理欠缺
在施工的过程中建筑企业往往容易片面赶进度,要甚至要求提前完工,缩短工时。细工出慢活,在追求速度的同时往往难以兼顾工程的质量,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令人担心。员工一方面抓紧追赶进度,着急之余容易偷工减料; 另一方面在员工紧张施工的过程中容易发生意外,不但忽略工程质量,还危害了员工的身心安全。
3、施工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素质有待提高
除了政策法规方面的不健全。施工单位的追求进度,在建筑工程中员工的素质也是极为重要的。在施工中部分单位未能规范的对员工进行有关培训,使员工缺乏安全意识,在施工中也存在不规范的行为。专业知识缺乏,在施工中容易出现错误,直接导致安全问题的发生。
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措施
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
针对建筑工程施工中所存在的问题,需要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一是国家立法机构要建立相应的法律制度,通过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强化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管理;二是建筑企业在建筑施工管理中要认真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并且将安全责任制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具体的人,甚至将建筑工程的细微环节都要落实到具体的人,一旦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可以追溯到具体的人身上;三是要建立安全监督与评价制度,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进行全程监督与管理。
2、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创建良好的施工环境不仅可以合理排放建筑材料,拓展施工现场的空间,给施工人员一种相对宽松的工作氛围,同时还可以降低安全隐患,提高施工人员的积极性,因此施工企业首先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功能分区,比如建筑材料的丢放、设备的存储等进行合理区分;其次在遇到恶劣天气的时候,它避免施工人员在室外施工,并且要做好应对高温、潮湿以及强大噪音的应急施工预案;最后要净化施工人员居住环境,良好的居住环境可以增加员工的居住舒适感,促使身心得到充足的放松,进而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
3、加强建筑施工监督管理
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对施工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进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要通过检查监督,形成一个自检、互检、抽检、专检的控制体系。实行签字负责制度,出了质量问题,直接追究责任人。同时要对试验室进行监督检查,看其是否按照规范、标准进行试验检测,检验频率是否满足,数据是否真实可靠。对易出现安全隐患或对安全有疑问的部位、地方及时安排工地现场抽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严重影响建筑质量、安全的停工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4、提高施工人员素质及加强安全教育管理
施工人员专业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充分发挥。建筑施工企业只有拥有素质较高的施工人员,才能为建筑物的安全及质量提供一个可靠的保障。基于此,为确保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施工企业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重视施工人员素质的提升,只有这样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5、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5.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责任到人
实践中可以看到,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管理机构,成为现代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加强安全管理的基础和条件。其中,机构负责人一定要具备一定的施工技术、强烈的责任心和安全管理意识。建筑安全管理人员,需选调工作能力强、责任心强的人员来担当安全管理重任。在建筑安全管理过程中,组织内部应当明确职责、权限,这在很大程度上关系着建筑安全管理工作成效。
5.2确保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手续完备、施工程序合理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一定要落实安管责任,施工之前,应当完成审图、设计以及规划等程序,并获得许可文件,坚决杜绝“三边工程”现象出现,建设单位应当主动承担安全责任。同时,还要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明确招标条件、控制价,避免出现暗箱操作、恶意压价的现象出现。对于建筑工程项目而言,招投标过程中容易出现恶意压低工程造价的现象,根据《招投标法》禁止条款要求,因当前国内建筑市场竞争非常的激烈,部分企业在微利条件下,被迫承接工程项目,基于盈利的需求和考虑,施工方会从多方面减少投入,安全设施的投入因此减少,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屡见不鲜。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如果责任非常的大,则主管部门应当追究建设单位责任。基于此,建设单位应当加强重视,确保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手续完备、施工程序合理,对施工单位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监管,否则建设单位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5.3加大安全巡查力度,强化安全检查和通报
对于建设单位而言,应当做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安监巡检力度,一旦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应当及时地进行排除,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危害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同时,要坚决杜绝以包代管的现象和行为发生,对工程项目承包方安全管理实施全程管控,必要时还要进行及时的督促与指导,加大安全考核力度,对违章作业承包方进行及时的处罚、限期整改;同时,对整改不力者予以警告,必要时建议停工整顿,绝不允许可控安全事故的出现;对建筑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通报,确定整改意见和期限,提出处罚决定。
结束语
综上所述,通过上述研究和分析,可以发现我国建筑工程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只有重视安全管理工作,了解安全管理中出现问题的原因,调动起所有积极的因素,才能把建筑工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消除,控制好建筑工程的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程贻. 建筑工程管理及质量控制措施探讨[J]. 门窗,2014,(02).
[2]闫国臣. 建筑工程管理及质量控制措施探讨[J]. 中华民居(下旬刊),2014,(03).
在建工程安全监管范文4
关键词:监理、工程建设、安全及文明管理
Abstract: In this paper, according to the production safety of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haracteristics, was discussed from three aspects of the state and local government supervision according to the various laws and regulations formulated,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all kinds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datory standards and design documents and so on, should actively perform site safe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and civilization.
Keywords: supervisio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afety and civilization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当监理企业根据自身的实力经国家制定的招投标程序而与建设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后,即组建现场监理机构及配备各类的专业监理人员,并对工程建设开始履行“四控制”,即工程安全及文明、质量、投资及进度控制;“两管理”,即合同管理及信息管理;“一协调”,即现场协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等参建单位的关系。其中,现场的安全及文明管理是其主要的核心环节之一。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开始执行)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本文作者根据多年的监理工作实践经验,从三个方面,即在开工前准备阶段的安全及文明监督和管理、在工程建设阶段的安全及文明监督和管理及在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后的应对措施与广大读者做一个讨论和交流。
一. 在开工前准备阶段的安全及文明监督和管理
现场监理机构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委托监理合同、国家及地方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等规定,针对工程建设的规模及特点编制包括安全及文明管理内容在内的监理实施规划,并明确现场安全及文明的监理范围、内容及工作程序和措施,以及监理人员的配备计划和监理职责等。对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当根据监理实施规划、设计文件、各类建设工程合同文件及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等,编制具有针对性的现场安全及文明监理实施细则。其中,在现场安全及文明监理实施细则中应当明确现场安全及文明的监理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具体审查方案等内容。
根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有关施工合同及协议等,现场监理机构应建立起现场安全及文明管理的经济处罚及奖励制度。
对于现场参建的各个施工单位,现场监理机构的有关监理人员应严格审查其编制的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审查的重点内容如下:
(1)严格审查施工单位向现场项目监理机构申报的《工程开工报审表》;
(2)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现场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3)严格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的资格,并核对与招标文件是否一致;
(4)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特种种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是否合法有效;
(5)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6)审查施工单位的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并督促其检查各分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7)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施工总平面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其中临时设施(包括办公室、食堂、宿舍区、厕所及垃圾堆放区等)、各类建材堆场及加工区、临时道路、现场排水及防火措施、现场围挡及封闭管理、进出车辆冲洗台的设置及五牌二图(包括工程概况牌、安全纪律牌、防火须知牌、安全无重大事故计时牌、安全及文明施工牌、施工平面图及项目经理部组织架构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图)的悬挂和有关安全及文明宣传栏及标语的设置等;
(8)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冬季、夏季及雨季等季节性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9)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及安全防护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工程建设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应编制临时用电方案。临时用电方案的内容必须包括工程概况、负荷统计、负荷计算、变压器容量选择(如果需要)、馈电电缆选择、配电箱选择及布置、现场配电平面布置图、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电气防火措施等内容)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10)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现场地下管线的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11)如果工程建设涉及基坑支护及降水、土方开挖及边坡防护、模板及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及爆破工程等分部分项工程,现场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专职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二. 在工程建设阶段的安全及文明监督和管理
目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均发生在工程建设这一阶段,因此做好这一阶段的有关安全及文明监督和管理工作,应是现场监理机构的核心工作内容。
现场监理机构应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理实施规划和安全及文明监理实施细则等,并结合工程建设的规模及特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积极和稳妥的开展日常安全及文明巡查、周度及月度安全及文明巡查,以及开工及复工的安全及文明巡查等,安全巡查的内容包括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尤其是检查“三宝(即安全帽、安全带及安全网)”的正确使用,“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及通道口)”安全防护措施的设置及“五临边(基坑及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及平台周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周边、楼层卸料平台的周边、建筑框架的周边及井架和施工电梯通道的侧边等)” 安全防护措施的设置以及现场临时用电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根据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对塔吊的安装及拆卸、脚手架的安装及拆卸、工程设备及构件的起重吊装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关键工序等实施全过程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现场监理机构应检查现场的各种安全标志、安全防护措施及临时安全通道搭设等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并不定期的抽查施工单位有关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核查现场起重机械、整体式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等验收手续情况等,其中对于现场起重机械应审核有关的内容如下:
(1)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2)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及使用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及拆除专项施工方案;
(4)监督及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
现场监理机构应重点监督各个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其中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现场监理机构应当督促有关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若实行工程建设总承包的,应由现场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现场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后的报告修改及完善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现场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现场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如下:
(1)深基坑工程(a)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b)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a)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b)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c)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a)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b)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4)脚手架工程(a)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b)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c)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5)拆除、爆破工程(a)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b)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c)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d)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6)其它(a)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b)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c)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d)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e)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对于未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现场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有关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申报至现场监理机构,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方可实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如下:
1、 (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a)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b)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c)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a)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b)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c)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5)脚手架工程(a)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b)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c)悬挑式脚手架工程。(d)吊篮脚手架工程。(e)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f)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a)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b)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7)其它(a)建筑幕墙安装工程。(b)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c)人工挖扩孔桩工程。(d)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e)预应力工程。(f)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现场监理机构应监督相关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必须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应妥善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栏防护。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应实行门卫制度,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等必须佩带工作卡。施工场地应有排水设施,并设置进出车辆冲洗台,同时确保临时道路的畅通。建筑材料构件及料具应按照总平面图布局堆放,并按堆料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堆放整齐,尽量做到工完场地清。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和卫生的使用要求。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分开设置,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并保持安全距离。现场有关施工人员等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并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施工现场大门口处要悬挂“五牌二图”,标牌要规范、整齐,并有安全宣传栏及标语。施工现场应有相应的生活设施,包括食堂、厕所等,其卫生必须符合要求,并设有专人管理。现场应备保健医药箱和急救措施、急救器材。施工现场应制定不扰民措施及方案,夜间施工应要求相关施工单位及时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现场监理机构对于现场检查后发现的有关安全隐患,应及时口头通知及下发书面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至相关责任施工单位,要求其必须限期整改,并视具体情况按照有关现场安全及文明管理的经济处罚及奖励制度对相关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并对整改情况及时进行复查。对于现场安全情况严重的,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应立即下发工程暂停令至相关责任施工单位,要求其立即停止相关部位的施工,并通报给建设单位现场项目负责人。若有关安全责任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的政府建设安全主管部门等进行详实的汇报,同时应妥善做好有关书面等形式的记录。有关安全及文明的检查、整改、复查及报告等应详尽的记载在当日的监理日志和监理月报等文档资料中。
现场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建设的实时情况,努力加强有关安全及文明的监督及管理力度,并健全巡查及检验制度,在检查验收制度和督促整改制度的基础上,完善工地例会制度及有关资料归档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类的专题会议,针对现场存在的有关安全及文明的薄弱环节,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有关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现场监理机构应督促现场施工单位做好有关的定期安全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应要求其申报现场值班人员名单及注意防火、防盗等)、开工及复工检查、专业性检查及工程设备设施的安全验收检查,以及开展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级、项目级和班组级的安全教育)等。同时,现场监理机构应积极配合工程所在地的政府建设安全主管部门等开展的不定期的有关工地安全及文明大检查,并对于现场检查出的有关安全及文明存在的问题,严格督促相关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向政府建设安全主管部门等进行书面报告。
当建设工程竣工后,现场监理机构应将有关的安全及文明生产技术文件、有关验收记录、监理实施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立卷及归档。
三. 在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后的应对措施
当工程建设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后,监理机构应立即要求相关安全责任施工单位迅速启动事先编制,并经监理机构审核通过后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迅速抢救伤员,并派人妥善保护好事故发生现场。同时,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应立即签发工程暂停令至相关安全责任施工单位,要求其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向工程所在地的政府建设安全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现场项目负责人及监理企业技术、安全负责人进行详实的汇报。有关安全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和汇报的内容,必须要做好相关的书面记录。在上级有关安全主管部门等来现场进行安全事故的调查及取证期间,现场监理机构应积极配合其工作。当有关的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完毕,相关安全事故责任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等受到处理后,现场监理机构应及时召开本次安全事故总结专题会议,并就本次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处理进行认真的分析及总结,并要求相关安全责任施工单位必须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并避免再次发生类似的安全事故。当相关安全责任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的复工申请后,现场监理机构应进行全面的现场安全大检查,当现场所有的安全隐患已消除,现场监理机构应及时通报至上级有关安全主管部门,并就本次安全事故的整改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在经过上级有关安全主管部门复查通过或取得书面同意复工的意见后,现场监理机构应及时签署同意复工的书面意见,方能恢复正常的工程建设。
四. 结束语
本文从三个方面,即在开工前准备阶段的安全及文明监督和管理(事前控制)、在工程建设阶段的安全及文明监督和管理(事中控制)及在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后的应对措施(事后控制)较为全面的讨论了现场监理机构对于工程建设各阶段的有关安全及文明监督及管理的工作内容。现场监理机构有关人员应在充分熟悉国家及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各类相关的合同文件及设计文件等的基础上,并结合工程建设的规模及特点,重点做好事前控制及事后控制的有关现场安全及文明监督和管理工作,以真正的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并对于现场发生的有关安全事故妥善的采取合理、合法的应对措施,从而确保工程建设能顺利地进行,以充分的满足建设单位的投资建设目标。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
2.《建筑法》-1998.3.1;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2.1;
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8.1.28;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2009.5.13。
个人情况简介
姓名:何林川;性别:男;出生年、月、日:1971年9月6日;
毕业学校:东南大学;学历:本科;所学专业: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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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 安全管理 存在的问题 优化措施
1. 当前建筑施工的现状分析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关键时期,而建筑行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产业中最有活力的一环。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我国有很多超大型工程密集发展,加上近几年国家要大力发展高铁,与之相关的产业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目前由于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进一步加大更是推动了建筑行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但与之相随的是我国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频发,造成较大的施工人员伤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因此深入分析每个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出事故诱发根源,从根本上堵住施工安全的漏洞,才能真正的减少事故的发生,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只有这样才能科学地促进建筑企业健康的发展,才能保证我国经济的平稳运行。建筑行业施工安全性的提升不仅直接关系到现场员工人身安全度的提升,同时也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方面,因为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包括执法严谨性的提升和行业规范性的加强等多方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具有危险性及伤亡性较大,发生的过程中不容易引起警觉的突发性,以及事后安全处理的复杂性等特点。
2. 建筑施工安全存在的问题
2.1材料质量问题
建筑领域一直都是腐败发生的重灾区,严重的腐败使得建筑领域偷工减料时有发生。很多商家生产的建筑材料并不能满足工程的技术要求,但却通过不正常渠道流入施工领域。如果是一些不重要的构件可能还不至于引起严重事故,但是如果这些构件是重要的结构受力构件或承重构件,那么一旦出现问题往往就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危害。例如有些工程中出现混凝土梁和柱子中所配钢筋完全不符合要求,有个别地方甚至使用竹条来代替钢筋,这样的工程如果不发生事故是偶然,发生事故则是必然。
2.2 管理制度问题
(1)法律责任体系不完善
所有问题中“法”的问题才是最重要的问题,也是最根本的问题。目前我国建筑安全管理基本法的支柱地位尚未建立,法律体系的系统性、协调性以及条文的可操作性较差;法律责任体系不完善,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在建筑安全管理中的主动控制作用难以落实;法律对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规定不够细致,而对行业协会、工会等组织在建筑安全管理中的地位、性质等没有明确规定;建筑安全违法责任设定存在责任缺失、责任不合理、行为与后果的相对性、法律责任落实的必然性等缺陷。
(2)建筑分包制度不完善
翻看建筑法规,我们的建筑分包制度表面上很完美,但是在这个外表完美的分包制度下,却因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或法律效力太低而难以施行。比如目前我国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建筑分包管理的法律法规,仅在《建筑法》、《招标法》的有关章节就相关分包问题进行规定和说明,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而且法规中禁止再分包的规定阻碍了多元化发包模式的发展,而且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市场需求相悖。此外,我们管理违法分包的措施往往依靠以罚代管,没有有效的事前监管机制,因此,整个管理效果收效甚微。
3. 安全管理的优化措施
3.1 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建筑施工是一项极其复杂且技术含量高的工作,需要大量优秀的高学历人才来支撑这项工作的进行。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现在所建工程的高度越来越高,危险性也越来越大,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严重后果。而我国建筑施工领域的主力却是来自农村的农民工和低学历的高中毕业生,他们的知识水平非常有限,专业能力较低,虽然能够适应施工现场的艰苦条件,但却没有胜任建筑施工技术要求的能力。施工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是我国建筑业良好发展的重要前提,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我国应当积极引导优秀大学生队伍积极参与到建筑施工领域中去。
3.2 加强建筑材料监管力度
建筑工程材料是确保建筑工程安全的保障,建立完善的建筑材料监管机制是解决由材料质量问题导致安全事故的根本办法。就建筑材料使用而言,可以建立“政府方监管、采购方负全责、使用方监督”的监督管理体系。具体而言,政府应对施工现场材料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以及质量检测报告证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相关责任主体依法做事;采购方应当对自己采购的材料负全责,一旦发现采购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应当及时中止材料使用,如有需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另外,对于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或指定供货单位提供的建筑材料,材料使用方即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承担监督责任,如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提出,否则也要承担相应失职责任。
3.3 优化管理方法
(1)完善法律责任体系
建筑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需要各参与主体的共同努力,强调“保护每一个人的安全和健康”,应明确不同项目参与主体的安全责任,促使大家共同参与建筑安全管理工作。我国传统建筑安全管理理念,片面强调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忽视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建筑从业人员等在建筑安全管理中可起到的积极作用,导致项目参与主体安全意识与安全责任失衡,安全管理水平长期得不到有效改善。虽然目前我国基本建立了多方参与的建筑安全管理体系,但是各方安全责任条款数目和强度差别较大,比如建设单位安全责任条款较少,参与建筑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并未充分调动,工会虽有明确的安全责任条款规定,但是可操作性不强。
4.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对策
4.1 完善安全防护配备
安全防护配备是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和避免伤亡的基础,具体包括在施工现场安装安全警示装置,采取季节性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基本的工人劳动保护用品,对现场的机具、用电和基坑等进行必要的规范和支护。尤其是对脚手架、模板支撑和临边洞口等事故多发地点的防护,应该做好规范搭设固定、稳定性检测和落实定型防护等工作,在用电配备和机械拆除操作的过程中应该由专业执证上岗人员进行,操作之前还应进行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检查。
4.2 健全安全管理措施
安全管理措施的健全应该从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推进安全培训教育和明确安全责任承担人等三方面进行。其中对于专职人员的配备应该尽量选择有相关管理经验的,尤其是具备危险物品管理和突发安全事故处理经验的人员,如果施工过程中选取了新技术、新工艺或新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应该充分地掌握其安全特性并进行安全防护措施的制订。安全培训的推进应该是动态的和持续的,在一定时期内应该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相关专业知识的考核,保证其及时掌握操作规程的更新和规章制度的改进等。
4.3 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制度的落实与我国推出的法治治国理念是相一致的,具体包括行业标准、规范、法律和程序等方面,其中在实际的施工安全管理应用较为广泛的企业内部制订的安全管理制度,基本的原则是不准低于国家的最低标准。目前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主要包括安全教育制、安全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处理办法和安全生产奖励、应急预案等几方面,而对于施工危险性较高、设备属于特殊操作或现场的临时用电等方面企业还应制订单独的管理办法或制度。此外在进行制度落实的过程中应该以企业第一责任人带头,专业组织机构进行执行和监督,广大劳动人员进行配合的形式为主,为建立全面、规范和长久的施工安全体系打下良好的基础。
在建工程安全监管范文6
[关键词]建筑工程 施工后期 安全管理 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6-0203-01
近年来,建筑业安全管理的现状和建筑施工现场的诸多不安全因素影响了整个建筑业效益的提高,也成为建筑业及建筑施工现场不能吸引高素质人才的主要原因之一。如何在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的同时保证安全生产,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和财产不受损失也是多年来政府、企业乃至全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
建筑工程主体施工结束后,总工程量基本上是完成了70%左右,随即进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阶段,此阶段的工程施工特点是:工种多、人员杂、场地紧、交叉作业多、机械设备、用电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管理维护难。建筑施工后期的这些特点,给安全管理带来了许多困难,是事故多发阶段。
一、建筑工程施工后期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由于建筑工程后期的工作内容不确定因素较多,涉及到的工种、技术含量、工艺复杂性等诸多实际问题,而建筑施工企业自己又不可能具备各种各样的工种和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转包其它专业施工企业在所难免。
1、建筑施工单位直接或间接将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等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多个施工单位施工,建筑施工企业对这些直接或间接与建筑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发生经济往来的施工企业,一没有管理责任,二无法进行实际到位的管理措施;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精力放在工程的进度和造价控制方面,对安全生产往往不够重视,或疏于管理,或管理能力不足。
2、在建筑工程施工后期,土建施工企业因主体工程已经施工完成,剩余工作量一般较少,本企业管理体系大部分陆续撤离施工现场,使现场安全管理更为薄弱,许多方面基本上无人管理。
3、各参与建筑工程的企业之间安全责任不明确,对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提供的脚手架、井架、施工升降机、电箱等只有使用权、没有维护管理的责任,多数情况在转包工程或分包工程时都没有设备及设施使用及维护责任。
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缺乏总体安全管理协调机制和体系,各参与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为了各自的利益各自为政、管理无序,造成现场混乱、施工隐患增多,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
二、建筑工程施工后期安全管理对策
1、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后期的总体协调。首先,应在交错复杂的施工现场建立一个多方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协调管理组织,由发包企业统一指挥施工现场施工进度、现场布置、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维护等现场安全协调管理工作。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实行施工总承包责任制,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因此,必须大力推行施工总承包制。凡是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施工工程,都必须由总承包企业负责召集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参加,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小组。未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自己应当主动负起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的责任;第二是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制度。包括:协调会议制度(应明确会议时间、出席对象、议事规则)、检查评比制度、奖惩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缺席惩罚条例等;三是开展日常协调管理。包括组织召开协调会议、统筹安排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宜和组织检查落实情况、开展评比等两个方面。通过总召集协调会议解决下列问题:①由总体协调机制统筹安排各方企业的施工进度,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②加强施工现场平面管理,及时调整各作业区域的物料堆放与人员作业的关系,避免出现在禁火区域进行明火作业等多种危险因素的组合现象和潜在隐患控制;③合理进行用电规划,避免出现个别电箱超负荷或线路负载不平衡现象和多个施工单位同时使用一个电箱而导致管理混乱;加强施工用电管理,避免出现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JGJ46-2005)造成用电事故;④协调施工现场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组织维护保养,落实维护保养经费和人员,保证使用安全。⑤根据施工需要,及时落实作业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落实情况,必须由总承包单位专人组织、监理单位参加,对施工现场各工段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协调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好的表扬、差的批评,问题严重的应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采取强制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2、强化落实安全责任首先是总承包企业应与各分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及行之有效的责任制,明确总、分包之间安全管理的权利、义务、责任,明确双方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联系人,明确施工现场施工设备、安全设施的交接、使用、管理、维护等环节的手续和安全责任;二是工程分包企业现场安全管理负责人、联系人应时时在岗在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接受现场安全生产协调小组的管理,贯彻协调会议精神;主动与相关单位取得联系,协调处理生产安全事项;向现场安全协调小组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生产安全问题和现场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等问题;加强安全巡查,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三是要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向作业班组、操作工人讲清作业内容、作业条件和环境、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危险性和发生危险时的自救措施和报警方式。
3、强化安全监控总承包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分包企业现场安全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实行分级管理,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实施严密的监督、检查、控制,确保协调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协商解决协调会议未尽事宜和突发事件;确保现场有序施工、安全施工。有条件的,可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及时掌握安全动态,实行远程控制,提高工作效率。
4、建筑工程施工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推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制,严肃查处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发包工程的行为,为施工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管理环境;
5、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消除建筑企业直接发包工程而造成的安全监管盲区。目前,由建筑施工企业直接发包分部分项工程的情况较为普遍。而《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仅对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的安全管理总体责任做出了规定,对由建筑施工企业直接发包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总体责任未作规定,客观上造成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总体协调管理的盲区,对现场安全管理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