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财政监管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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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财政监管

加强财政监管范文1

关键词:乡镇财政监管;对策;思考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03-000-01

一、乡镇财政工作运作现状

乡镇财政的职能概括为服务、管理和监督,贯彻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做好乡镇财政预决算,确保基层单位的正常运转。主要体现在:农业税取消前,乡镇财政的主要工作是收取税费、催收粮款。取消农业税后,乡镇财政从繁杂的税费征收工作中解脱出来,不仅不再向农民收税收粮,而且还要为农民发放种粮、家电、汽车等各种补贴。除了履行乡镇财务管理、财政资金管理等职能,负责政府机构运转和干部职工工资待遇外,还要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开展其他中心工作,担负本辖区内的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乡镇财政的工作职能、工作内容发生了很大变化,工作重心由向农民“收钱”转为向农民“发钱”,从组织收入转到培植财源、支出管理。乡镇财政是构建财政大格局的末端一环,随着国家经济总量的增大,乡镇财政性资金越来越大,财政收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仍较突出。为此,如何加强乡镇财政监管值得思考。

二、乡镇财政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编制形同虚设

从近年来的情况来看,各地一年一度的乡镇人代会财政预决算报告,大部分乡镇预算只能反映县财批复的人员经费预算,公用经费预算没有编制或无法编制,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无法落实,即使是有自有资金收入乡镇编制的预算也是虚假“收支平衡”,预算与执行脱节,乡镇财政财务收支常有随意性,不受预算约束。表现为有钱就花,预算既不全也不细,操作性不强,预算外资金分配不透明,没有预算和执行预算的概念,财政决算与预算数据相差悬殊,使得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财政预算形同虚设。

(二)挪用专项资金现象较为普遍

乡镇存在不同程度挪用专项资金现象,特别是没有自有资金收入的乡镇挪用专项资金现象更为普遍和严重。主要表现在:一是虚构项目争取资金,实际将这些专项资金用于人员经费和公务经费开支;二是挤占挪用代管专项资金;三是用各种造假手段,从上级财政拨来的专项资金中套取资金挪作它用;四是前期“工作经费”超支挤占项目资金;五是滞留、延压专项资金,造成项目资金无法实现效益,无法转化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实惠。

(三)财务管理制度不落实

乡镇所资金“零户统管”制度执行不到位;乡镇财政所人员的分工不科学,部分乡镇财政所存在内控风险;现金管理不规范,表现在:一些乡镇因法院执行较多,为使财政资金不被执行,出现公款私存;账面现金数大幅超出现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借条长期不入账、造成资产形态不实,现金账款不符,形成长期挪用;违反现金结算纪律,超限额、超范围使用现金结算,逃避银行监督。

三、乡镇财政监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乡镇财政体制不够科学

县级财力对乡镇补助主要包括:资源规费返还,困难乡镇补助,税收超收分成,平时专项工作性补助。以上财力补助除困难乡镇补助外,其余主要流向有矿产资源的乡镇,除有矿产资源乡镇财力比较有保障外,大部分乡镇财力不能保证正常运转,预算编制流于形式,乡镇人大对人代会财政预决算报告不感兴趣,对乡镇预算执行监督不重视。

(二)挪用专项资金整改落实难

由于政府部门在项目管理上体制不顺,职能交叉,导致乡镇专项资金管理分散,情况不明。尤其是对项目多、资金量大的乡镇,未按规定对资金实行专项核算。大部分支出在往来款科目中核算,各项目之间互相调剂、挤占,很难进行有效监督管理。事前、事中监督弱化,事后监督发现问题后归还原资金渠道难。因此,乡镇挪用专项资金屡查屡犯,得不到有效遏制。

(三)财务管理制度无法执行

目前许多乡镇没有制定规范性管理制度,缺乏制度约束。不少乡镇在财务收支审批程序、支出凭据的审核、财务人员岗位职责的履行等环节缺乏相应的制约机制,一些财会人员未能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同时,有些乡镇财务人员的素质不高,培训流于形式,部分乡镇的财会人员岗位变换频繁,影响了工作开展。

四、加强乡镇财政监管的意见、建议

(一)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预算法的规定,努力提高预算的编制水平,将预算编制作为党委政府的一项大事来抓,特别应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增强预算的刚性和约束力,严防超出财政收入能力安排支出,依法进行财政决算,控制乡镇债务,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二是编制完整的预算,改变过去乡镇预算只反映县财批复的人员经费预算的做法,把公用经费预算、事业发展资金列入预算,使年度预算全面,可操作;三是加强对乡镇人大预算监督指导,明确监督的目标、重点、内容,真正做到乡镇人大对预决算报告想监督、会监督。

(二)加强乡镇财政体制改革

一是按乡镇财力进行分类,科学制定新一轮县对乡镇财政体制;二是规范县对乡镇财力补助,尽量减少平时一般性工作补助,使得县级对乡镇财力转移均衡、科学,确保乡镇正常运转财力来源;三是规范财务支出审批管理,规定领导支出审批限额,大额支出坚持集体决策,严格“一支笔”审批制度,不能擅自扩大支出范围和提高支出标准,明确“一支笔”责任;四是出台乡镇公用经费管理限额办法,量化公用经费支出指标。总之,做到乡镇在财政体制安排下不想挪用、在财务制度设计下不能挪用。

加强财政监管范文2

关键词 乡镇财政 资金监管

为进一步贯彻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更好地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落实好中央各项民生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沙洋县财政局后港分局一直致力于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开展各项关于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工作,使得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更广、更严、更有效。

一、建章立制,规范监管程序

1、成立财政资金监管领导小组,强化财政资金监管的领导。根据上级的要求和后港镇的实际情况,分局成立了局长负责,成员包括各行业和村会计在内的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使监管延伸到基层,认真落实财政资金监管的责任制度及考核制度,加强乡镇财政资金运行的监督管理。

2、以加强资金监管为主线,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结合上级的规章制度和分局的实际情况,沙洋县财政局后港分局制定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制度和监管流程,财政资金的公开公示,抽查巡查等各项制度。用制度管人,按规章办事,确保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落实。

二、建立台账,强化分类监管

分局按上级规定,将所有财政拨出的资金都纳入了监管范围。包括村转移支付,村农业税附加返还(含村干部报酬)、以钱养事及综治经费、良种补贴资金等以及其他各项专项资金,并建立了台账,实行分类监管。通过进一步梳理各类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乡镇财政的具体监管范围。分局对民政、教育、文化、卫生等部门提供的基础信息认真审核,对容易发生变化的补助对象加强抽查,对经建、农业、水利等部门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都开展定期的专项检查。

三、抓好重点环节,确保信息通达

1、做好与沙洋县财政局的交接工作,及时获得上级财政或主管部门下发的项目资金文件、制度办法、拨款文件等,分局全面掌握了下达到乡镇各类资金的政策信息,以便有针对性开展监管。

2、注重反馈,分局及时的将项目实施效果,资金使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信息向上反馈,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

3、实现公开公示,按照预算公开的要求,分局重点公开公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以及“三农”等方面的财政专项支出,督促和配合村委会公开公示到人、到户、到项目的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

四、紧抓抽查巡查,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合理

分局通过加强抽查巡查环节,细化了抽查巡查内容和工作要求,要求做到补贴资金抽查比例不低于30%,项目资金抽查比例要达到100%,并形成工作台账的硬性规定。

一是掌握总体情况,理清思路,找准切入点。搜集和掌握投资拨款渠道、管理程序、实施办法、银行账户等资料,了解和掌握项目资金基本情况,知己知彼,从源头上摸清专项资金底子。

二是点面结合,突出重点,有目的扩大检查范围。专项资金之间,会存在相互转移、挪用、填补缺口等问题。因此,检查时,对其他专项资金也同时进行检查,并注意不同专项资金之间的往来关系,通过扩大检查范围,深入到用款单位及个户明察暗访,询问核实,会有意外的线索被发现。突出重点检查,必须做到每检查一个环节,每审查一个项目或现场就必须查清、查实,发现问题,一查到底。

三是重视调查研究,深入项目实施现场检查。既要抓好账面检查更要重视实地调查研究,既要按检查规范运作又要突破常规,善于运用专业分析判断。在随机抽样的原则下有意识地增加重点抽查检查力度,以捕捉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和找出发生问题的原因。要发扬求真务实精神,深入项目实施现场,深入知情群众中询问调查,查看项目实施情况,测评内部监督控制的有效程序,核实资金支付或兑现情况,核查原始管理手续和有关资料。从而发现那些虚列虚报,重复投资,弄虚作假,骗取国家投资的问题,发现那些决策失误,管理不善,胡花滥支,损失浪费问题,以及有关人员,等案件线索。

四是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提高检查效果。专项检查不仅要发现和查处违纪问题,更重要的是运用科学的方法对查证的结果进行分析、总结提高,找出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原因,提出相应建议,为各级部门和领导制定政策、做出决策、加强管理等方面提供真实依据。因此,要增强检查执法力度,严格执法,秉公办事,敢于碰硬,提高检查质量,加大对违规问题的处罚力度。对查出的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财政法规予以处理;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案件应协调相关部门进行专项调查研究和查证,达成共识,形成合力,确保问题和案件查深、查透、处理到位。

加强财政监管范文3

摘要:民营企业作为我国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扩大内需、发展民族经济起到重要作用。随着国际化水平的提高,企业的发展越来越快,而民营企业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的阻碍。为了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国家财政对民营企业进行资金补助,但是这项资金是否真的用到实处了呢?本文就这一现状来思考如何加强财政资金对民营企业补助项目的监管,让财政资金真正的用到实处,促进民营企业快速发展。

关键词:民营企业;财政补贴;监管

1.民营企业政府财政补助项目概述

为了引导和促进民营企业的快速发展,调整经济结构,近年来政府出台了不少扶持政策和优惠政策。所谓民营企业政府财政补助项目是指国家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民营企业进行经营实施的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分成两种类型:一种是无偿投资补助,一种是贷款贴息补助。无偿投资补助是符合条件的企业投资项目和政府鼓励支持的项目;贷款贴息补助是符合条件的使用银行贷款的投资项目政府给予利息补助。

2.存在的问题

由于没有良好的监督机制,所以在民营企业政府财政补助项目运行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

第一,对项目的审核不够严格,使得一些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也享受到了财政资金补助。

第二,企业通过一些虚假的手段,将唯一竣工的项目冠以不同的项目名称,以此重复获得财政补助。

第三,财政补助资金没有用到实处。对于政府给予的财政补助资金,民营企业有时并没有将其用到该用的地方,而是在有一些特殊情况的时候将资金挪用了。

第四,财政补助资金账务处理不规范。

总的来说,政府给予民营企业的财政补助在运行的过程中没有合理适用的机制,相关的法律也存在很多漏洞,一些民营企业就会钻法律的空子,以虚假的方法获得财政补助或是将财政补助当做企业的资金本身的资金来使用,并没有将资金用到专门的项目上。

3.完善的方法对策

针对当前的这一现状,要真正的实现国家财政对民营企业的扶持,真正实现民营企业的快速发展,必须加强对民营企业政府财政补助项目的监管,让财政资金用到实处,在人们的经济生活中带来好处。完善的方法对策主要是从制度层面来考虑。

3.1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目前,对于民营企业政府财政补助项目的管理需要国家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在2010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将民营企业纳入了审计的范围内,也就是说以后民营企业自身也要对财政补助资金进行监督,这是在法律上的一大革新。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有关部门要根据现实情况及时的修订法律漏洞,积极的促进法制建设,让民营企业政府财政补助项目真正的落实到位,财政资金真正的发挥作用,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3.2认真调研立项,把好审批关

立项是开展扶持的基础,也是最大地发挥政府扶持项目资金效能的重要环节。各职能审批部门要吃透国家产业政策,全方位论证调研,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格实行集体决策,严把立项关,杜绝人情项目,确保扶持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地方。对项目申报、报告审批、资金争取、资金划拨、项目建设、项目验收等诸多环节,严格执行问责制,建立、健全和完善“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

3.3审计部门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

有的企业将财政资金挪用他处,针对这一情形,政府审计部门要做好监督工作,不能将钱给民营企业就完事了。一是监督资金提取和支出结构是否达到法定比例;二是财政投入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经济产业政策;三是项目的选择是否公开透明,资金的分配是否体现公平原则;四是财政投放的资金是否做到专款专用;五是对资金的使用进行评价,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3.4做好会计信息的记录

对于申报项目中的相关会计信息要做好统计处理,在获得财政拨款的补助资金之后,要对项目的实施全过程进行会计信息的管理,对于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的实施情况,财政预算等都要做好统计,会计信息要真实可靠,通过这些信息可以看出项目的进展和项目未来的发展情况。

4.结束语

对民营企业政府财政补助项目的监督是双方面的工作,并不是政府相关部门单方面的责任,很大一部分在于民营企业。加强民营企业的行业自律,让他们真实的申报信息,在获得财政补助之后将资金真正落实到位,在经济上做出成果,让项目真正发挥出作用。以前在出现问题时会对相关审核人员进行惩罚,但是对于民营企业相关人员也应该进行惩罚,在惩罚的压力下让民营企业说真话,做实在的事。

参考文献:

[1]李伟.浅谈如何加强财政监督检查 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财经界(学术版).2010(07).

加强财政监管范文4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基础

(一)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是事关社会稳定和集体经济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群众关心的"热点",诱发干群矛盾的焦点。因此,广大农村干部要把管好村级财务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件大事和要事来抓,切实将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级财务管理负主要监管责任。要切实加强对村级财务管理的组织领导,严肃财经纪律,做好对村级管理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检查。

(三)县农经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加强村级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职责,财政、审计、民政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对村级财务管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格、不做帐、做假帐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加强制度建设,保障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要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帐户、票据、现金、村级工程项目款、非生产性开支、村级资产债务等管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村级财务管理问题。

(一)加强帐户管理。

1、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实行"收入全额上缴,开支计划支付"制度。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只能在乡镇、街道中心开一个结算户,所有收支必须通过乡镇、街道中心。严禁坐收坐支,设立"小金库"。

2、村级每笔收入必须及时解缴"中心"银行存款账户。乡镇、街道中心要每月(季)对各村收入入账情况与收入档案进行核对,对未入账的收入查明原因,杜绝该收不收,已收不入和乱收费等现象的发生。

3、资金支付坚持"量入为出、先批后用、先审后用"的原则,根据各村编制的收支计划,以用款报告或代管资金领款单等书面形式写明领款用途和开支事项,报乡镇、街道中心审核后按开支用途领取代管资金。

4、生产队(组)的集体资产通过村级纳入到中心管理。

(二)加强票据管理。

1、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取款项时只能使用金华市财政局监制的金华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收款收据实行统一领用、核查、销号、归档。票据由报账员负责填制,严禁转让、出借、赠送、代开、代用、盗用等行为。严格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往来凭证的购买、保管、领用、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记录使用情况。

2、预付和支付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款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工程款结算票据(即税票),严禁白条子支付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款。

3、所有票据在入帐报销时必须有经手人(或证明人),稽核人,监委会,审批人签名。

4、严格控制白条子入帐的使用范围。除村内部管理工资,村民劳务及会议工资,村民内部结算外,其余一律不准白条入帐,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乡镇、街道纪委审核后方可入帐。

(三)加强现金管理。

1、预(支)付工程款大于20000元时,必须通过转帐支付方式进行;其它生产性开支大于20000元、非生产性开支大于10000元也必须通过转帐支付方式进行。

2、各村的备用金数额原则限定3000元,各中心可以根据各村的资金流量大小、交通便利等实际情况,对备用金数额作适当的调整。备用金的领取必须执行"一报一领"制度。

3、严禁村报帐员以外的人员管理货币资金,严禁村书记和主任直接经手现金收付,严禁村书记和主任到中心领取备用金和代领工程款。

(四)加强工程建设管理。

1、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各行业承包经营、资产租赁、大额物资采购、工程项目建设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招投标办法按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严禁采用村二委讨论决定方式决定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投标中,必须坚持整体项目总包,严禁人为分割工程发包。项目发包合同、工程项目预决算书、工程项目审价书等材料须报乡镇、街道中心备案。

2、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有预算、决算和社会中介机构的决算审价。

3、变更工程(增加工程量或支解工程)时,须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同时报乡镇、街道中心备案。

4、工程款的(预)支付。按规定的程序和合法的结算票据结算项目工程款。各村在预付项目工程款时最多只能预付80%,剩余部分的工程款待完成工程决算审价后才能支付。

(五)加强债权债务管理。

1、设立债权债务登记簿,切实掌握村级债权债务家底。严禁村级组织以任何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借款提供担保,由于担保而形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自行承担并追究法律责任。坚决制止新增不良债务。

2、各村两委会应于每年年初按村经济实力,制定本年度收支计划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计划,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同时报乡镇经管站备案。对没有列入年初计划的工程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一事一议"制度进行。

3、严禁超负荷高举债进行项目工程建设。

(六)加强非生产性开支管理。

1、严格控制招待费和礼品等非生产性开支标准。公务活动实行零招待,商务活动的招待可与业务挂钩,招待费比例具体由各乡镇、街道确定。

2、严禁村干部、党员、群众代表等以学习考察的名义进行公款旅游。

3、各乡镇、街道已统一发放的费用和补贴,各村领导不得在村里重复报销领取。

三、完善管理体制,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

(一)规范乡镇、街道村级财务中心工作。

1、乡镇、街道要重视中心建设,保障会计中心独立的办公场所和必要待遇。乡镇、街道要加强对农经干部的管理,不能对农经干部进行移岗、混岗。

2、整合现有人力资源,加强中心工作队伍的力量。乡镇、街道中心会计、出纳必须持证上岗。对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各中心聘用人员予以解聘。

3、乡镇、街道会计应当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的年初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业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财务收支、原始凭证进行逐笔逐项审核,对实物、款项、财产清查进行监督。拒绝内容不真实、手续不完备票据入账,将违规违纪情况记录在册,及时向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乡镇、街道及县农经站反映有关情况。

4、乡镇、街道总出纳要及时敦促各村报帐员按时报帐,控制各村报帐员手上的备用金数,做好与开户银行、各村的对帐工作。

(二)加强中心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1、严禁各中心超范围记帐和管理货币资金。各中心只能本乡镇、街道范围内的各行政村(自然村)的村级财务以及村集体下属企业(单位)的帐务。各中心要及时清理超范围的帐户,稳妥做好帐务的移交工作。

2、实行基本账户制度。各中心取消存折户,实行基本账户制度,基本帐户中的银行票据和财务印鉴要按规定分开保管。

3、严禁乡镇、街道中心进行担保和借贷。

(三)严格村报帐员管理。

1、要按《会计法》有关规定保持村报帐员的相对稳定,维护报帐员的合法权益,保证报帐员依法行使其工作职责。

2、各村对财务人员的任用更换要报送乡镇、街道农经站复核。村主要干部及其直系亲属、配偶不得担任本村报帐员。村报帐员离职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3、积极组织对村报帐员的培训,提高村报帐员的政策法规素质和业务水平。县财政预算内每年安排一定的培训经费进行统一培训。

(四)积极推进村级财务计算机监管网络建设。

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浙江省村级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建立健全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全面实行农村会计电算化。在全县范围内积极推进县、乡镇、街道、村三级联网的财务计算机监管网络建设,实现财务数据实时传递、实时查询,实时监控。

四、强化监督检查,促进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

(一)县农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各中心的内部审计制度,定时组织互审工作。

(二)对村级财务管理有隐患或管理混乱、群众意见大的村,县农经站和各乡镇、街道要组织专业人员组成村级财务审计组,强制审计财务收支。需要审计的项目村由乡镇、街道核定上报,由县农经站统一安排。

加强财政监管范文5

关键词: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建议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财政支出管理体制改革已成为加强财政管理的关键环节,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机制,有效开展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机制,不仅是财政改革的客观要求,也是财政监督的新方向。党的十强调,要求各部门探索行政管理方式创新,推进政府绩效管理。近年来,我县立足实际,按照上级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努力探索评价结果的应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果。

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概念及主体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说的是财政部门以及预算部门(单位)依据提出的绩效目标,采用相对科学准确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最新规定来看,各类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单位)是绩效评价的直接部分。财政部门主要从宏观层面、部门层面、重大支出层面等开展绩效评价,还可以对部门自评项目多次评价。

二、构建县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必要性及其现实意义

(一)构建县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必要性

近年来,肥东县县域经济快速蓬勃发展,2015年我县财政收入规模35.4亿元,支出规模高达58.11亿元,综合财力随之增强,财政支出规模也不断扩大,财政管理已进入以支出管理为重点的新阶段。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有助于推动各预算单位建立责任机制,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管理体制,建立起自我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有效约束、监管机制。

(二)探讨对组建县级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价的价值

当前财政支出预算管理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的确定以及不断修改完备,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就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方案性指导,并且,采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这对管理财政支出意向比较深远:首先对公共支出透明度提升效果明显,群众对政府办事比较相信;再者就是在重点项目建设上面好处多多,及时了解项目的运行及效率情况、最新的有用信息,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其次是正确引导以及规范管理和督促了财政资金,高效的约束了财政执法力度以及和监察制度,最大化的资金使用利益;最后是恰当的配置资源,采用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得到有用的消息,让政府执行者恰当地规避投资风险和短期行径,减少财政支出,养成资源的有效管理方案。

三、肥东县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现状

(一)领导重视,成立专门领导小组

肥东县自2010年就成立了“肥东县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东政秘〔2010〕83号),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同志任副组长,县人大财经工委、发改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财政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制定政策,确定实施方案

2010年8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县政府出台了《肥东县预算支出绩效考评暂行办法》(东政办〔2010〕49号),就基本原则、考评方法、指标确定、组织管理、考评程序和结果应用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2012年3月,县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印发〈肥东县预算支出绩效考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财预〔2012〕52号),就指标思想、实施原则、评价范围、评价项目、保障措施等方面作了详细说明,并于2013年5月下达了(财预〔2013〕190号),用作在设置具体共性指标时的指导和参考。这些政策制度,为我县预算支出绩效考评有计划、按步骤顺利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组织预算单位,认真开展自评

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东政办[2014]37号)明确提出要求2014年全县各预算部门,组织实施本部门(单位)项目支出预算和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自评。2013年,各单位已选取不少于1个支出项目作为2014年预算绩效评价项目开展自评,2015年力争对2014年所有项目支出自评率要达到100%。

(四)围绕重点,筛选绩效评价项目

我县绩效评价的重点是县本级自行安排以及与上级配套安排的专项资金项目。县财政监督局于2012年选择了肥东县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建设(2009-2011),2013年配合省财政监督检查局对“2012年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等项目建设进行重点绩效评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果。2014年在预算部门进行自评的基础上,结合人大监督,已选择6个重点评价项目将进行重点评价,从而为领导在财政管理决策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四、现阶段我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科学、完善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标准体系

评价标准体系是财政资金绩效监督的基础和依据。必须高度重视这一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工作。现在我县预算部门都尝试性地建立并运用了一些标准,但不够系统和规范,也不十分成熟,应该继续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尽快建立起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标准体系。

(二)对自评工作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

部分预算单位对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认识不足,对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意义了解不足,认识不够深入,导致在自评工作中态度消极,抱着应付的态度,敷衍了事,不认真分析支出项目实施的绩效效果,编写的自评报告质量不高。

(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不能得到充分应用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缺乏约束力,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深入开展,如果评价结果不能有效应用,势必影响到绩效评价工作的积极性。如财政专职检查机构对一些项目作出绩效评价,却无法获悉这些评价结果在编制预算时是否被利用,或利用的程度深浅情况。

五、加强县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监督的建议

(一)是加强宣传工作。采用媒体、网络方式,我们把绩效考评工作大面积的宣扬,促使提升部门、单位的绩效以及人民群众的参与意识,引起县委县政府的高度关注以及各个部门、单位的广泛支持和积极配合。

(二)设立专门评价机构。绩效评价工作是政府赋予财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要做好这项工作,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真正形成对财政支出的监督和制约,财政部门内部首先要理顺关系,在财政部门设立专门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机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人才队伍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的工作主体,建立专门的评价机构,组织专门的人员,建立健全内部协调机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在目前肥东县未设立专门机构情况的情况下,可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绩效评价工作。

(三)县级财政支出应该采用编制绩效预算。绩效预算是一种比较普通使用的支出预算方案,主要通过绩、效和预算三大主题组成。“绩”就是财政支出要完成了目标;“效”就是在当前达到的目标情况以及完成的成绩;“预算”就是在达到支出目标采用的财政资金支出额度。绩效预算为绩效评价提供了前提条件以及根本性保障,绩效评价在财政支出额度以及实际使用当中一直存在。因此,编制绩效预算便能够提前监督避,免突发事件产生,极大地避免了在其他事中、事后环节上存在的检查管理缺陷,最大化的提升资金的绩效能力,在预算制度的约束力上面得到了提升。

(四)积极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采取循序渐进的实现方式,先易后难,分步实施。一是在评价层次上,以项目绩效评价为主,再推广到整体层次的绩效评价。二是在评价组织实施上,以财政部门为主,预算部门配合,以后探索邀请人大财经委员会参加;三是在评价方式和评价体系建立上,推行预算部门自评为主,财政部门重点评价,全面推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改革。(作者单位:肥东县财政局)

参考文献:

加强财政监管范文6

关键词:财政专户 国库单一账户 账户清理

2011年以来,各地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银行账户管理的要求,对财政专户进行了清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随着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立财政账户的需求不断膨胀,某些地方财政部门为了规避管理,甚至违规在商业银行开设隐性财政子账户,造成实质财政专户数量增多的现象,沉淀的财政资金数额也日渐庞大。地方财政资金管理呈现出账户数量多、账户种类多、国库存款少的现象,财政账户在开立审批、资金运行、监督管理等环节存在的问题也日益突出。不仅影响到国家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影响到人民银行经理国库法定职责的履行,也不利于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运行。因此进一步加强对财政专户资金管理,探索财政专户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的路径显得尤为重要。

一、当前财政专户运行的基本情况

(一)各级财政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账户总量逐年增加

近几年来,根据财政部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以及规范预算单位账户资金管理和清理整顿财政账户相关文件要求, 各地虽然开展了财政账户的清理整顿工作,但财政账户总量仍逐年增加。某些地区财政部门甚至违规在商业银行开设隐性的二级财政子账户,掩盖账户数量不断增加的实质。

(二)同一资金性质的财政专户在不同的商业银行多头重复开设

近年来,地方政府为了鼓励商业银行增加对地方有效信贷投入,对商业银行支持地方信贷的力度实行量化指标考核。商业银行出于经营需要,同时要求地方政府根据其信贷投放力度保有一定比例的财政性存款,这直接导致了同一性质资金在不同的金融机构重复开户的现象。

(三)财政专用存款账户不规范开户现象普遍存在

一是部分财政定期、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账户未提供财政部门的开户证明。二是少数预留签章与开户名称不一致。例如:建设银行南通分行、农业银行南通分行、招商银行南通分行为海安县财政局结算中心(支农项目专户)、海安县财政局结算中心(拆迁资金特设专户)、海安县财政局结算中心(社保基金)开户的预留签章均为海安县财政局结算中心。三是部分非法人主体违规开户,即部分财政内设机构,如财政国库、核算中心、社会保障、非税收入管理等部门违规开户。四是部分商业银行办理的财政性账户开户未经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核准。

(四)财政账户在商业银行间分布相对分散

一方面财政存款具有低成本、稳定性强、资金量大等特点,因此成为商业银行市场营销的重点区域,各家都想方设法参与进来,开设财政专户,沉淀账户资金,达到完成存款任务的目的。另一方面,各地财政部门为了激励各商业银行增加对本地的有效信贷投放,更好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也为了均衡各方利益关系,往往就在各家商业银行重复开户,分散财政存款。

二、财政专户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部分财政专户沦为调节财政收入的蓄水池

财政专户资金运转较为隐蔽,财政部门为了完成地方收入的各项指标,通过财政专户对入库资金进行调节,例如迂回空转增加地方预算收入、人为控制预算收支进程、帮助实现税收占比指标等。而这方面国库很难进行有效监管。例如,在支拨时,财政部门使用“其他支出”、“其他往来性支出”、“往来款”等较为含糊的支出科目,国库只能按照财政部门开具的拨款凭证支付款项,对其真实的资金性质和用途,无法做出准确的判断,库款是否真正拨付到最终收款人,还是从财政专户以收入形式再回到国库,不能真正掌握情况。

(二)财政专户数量多、资金分散,造成管理难、运转效率低

一是目前财政专户全部归口财政国库统一管理,科室人员相对较少,而财政专户数量多,一人要管理多个账户,工作量大,记账不及时,会计核算质量不高,月底常发生与银行对账不符的情况。二是某些时点财政部门开出拨款凭证后,商业银行因头寸不足,或为了保持一定的存款基数,常会出现压票压单现象,特别是月底年末,造成资金迟迟不能划拨到收款人账户的现象。三是因为专户数量多,资金较为分散,财政部门有时在拨付大额资金时需要集中多个财政专户的资金,这既增加工作量,延长了调拨所需时间,还易引发资金风险。

(三)拨款凭证无防伪控制,结算风险难防范

目前财政专户在进行资金结算时使用的是财政部门内部印制的《预算拨款凭证》和《预算外拨款凭证》。这种凭证在制作上比较简单,即无防伪标记又无号码控制,与《支付结算办法》中关于“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时,必需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结算凭证”的有关规定不相符,也不利于商业银行对凭证风险的控制和管理,资金安全防范难度较大。

(四)财政性存款缴存范围界定不清,客观上增大商业银行信贷投放规模,给国家稳健的货币政策造成不利影响

2002年以来,国家开始进行财政国库管理体制改革,对国库财政资金实施统一管理、集中收付。改革后,财政资金除财政不需入库管理的个别预算外存款(如,教育资金)外,均应缴入国库统一管理,并由国库按照预算计划执行办理支付。但在实际执行中,由于财政性存款定义界定不明,在核定缴存数额时只规定需缴存的科目,而未对应缴存科目所涵盖的资金性质进行明确规定,因此,这部分可以不缴存的财政性资金就引起了商业银行的争夺,造成大量应入库管理的财政性资金以财政专户的形式,存放在各商业银行单位定期、单位活期存款等科目下,而未作为财政性存款放到应当缴纳财政性存款的相关科目下,如此大额的财政性存款以一般存款的形式停留在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势必将这些财政性资金进行投资、放贷,以获取利润。这一做法客观上增加了银行的放贷规模,使得国家货币政策的执行力度有所下降。同时,市场风险是难以预料的,这一再投放进程带来的风险也将转嫁到财政资金之上。

(五)资金性质登记不全面形成国库监管难题

一方面,财政专户在向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进行开户申报时,资金性质栏目里只有财政预算外资金一个选项,而且此项并非必录项。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业务系统中账户资金性质分类方法并不统一。所以在国库对专户资金性质进行检查时,无判断依据,不能有效识别违规现象,也就无法真正做好专户资金的管理工作。

三、将财政专户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管理的可行性分析

目前财政专户运行管理中出现的若干问题,主要由现行专户管理制度导致,因此本部分我们探讨将相互协调、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引入了专户管理当中,形成科学、统一、规范、高效的国库单一账户的可行性。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正)》、《中国人民银行法》赋予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职能,为构建国库单一账户提供了法律依据

国库负责办理国家预算资金的收纳、支拨,对国家财政资金的支拨付有监督管理的职责,相关法律赋予国库的这一职责为将财政资金纳入国库管理,构建国库单一提供了法律依据。财政资金存放于国库之外,游离于监督体系之外,不利于预算资金的集中调度,不利于预算资金的安全、完整和公开透明,不利于人大、审计对预算的监督,既放大了政府部门的自由度,又不符合改革的方向。实行国库单一账管理,可以解决“预算内、外两个体系、两种管理模式”的问题,预算内、外统一管理后,政专户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如确有必要,财政可以在国库单一账户下设立分户,以确保国库资金安全可控。

(二)国库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为构建国库单一账户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近年来,随着国库电子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和服务创新理念的不断深化,央行国库已不再局限于办理传统的预算收支核算业务,而是积极探索、创新服务。目前,部分地区国库已经开始直接办理涉农资金、社保资金、抗震救灾款项等关系国计民生的政策性资金收支业务,扩大了国库服务领域的广度和深度,得到了地方政府和社会公众的好评和认可。国库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大大增强、服务触角不断延伸、业务处理能力大幅提高以及社会影响力的不断扩大,为积极构建国库单一账户积累了宝贵经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国库各项系统的建设为构建国库单一提供了技术保障

经过多年的发展建设,央行国库已成功建立了以现代支付系统为依托,相对独立快捷的国库资金汇划体系和国库资金汇划报解新模式。全国统一的国家金库管理信息系统(TIMS)、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TIPS)和国家金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TCBS)这三大系统在全国的推广运用,县级国库部门也可参与大、小额支付系统进行资金清算。国库资金的收缴、划拨渠道日益畅通,央行国库已具备先进的手段来核算和管理所有财政性资金,履职能力得到大幅提升。这些都为财政专户资金纳入央行国库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四)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保值增值的需求,是构建国库单一账户的内在动力

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完整和财政支出需要的前提下,存在对财政性资金进行有效运作管理,实现财政闲置现金余额最小化、投资收益最大化的需要。国库现金管理是以国库现金余额的集中为前提和基础的,将财政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的管理模式,能够积累大量的财政资金,为国库现金管理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有利于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调运行,又能为增加财政资金收益。

四、国库加强财政专户管理,逐步构建单一账户的相关措施和建议

(一)清理整合财政专户,加强专户资金监管

针对目前财政专户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一是要对财政专户进行清理,一方面,检查开户依据,撤销无开户文件依据、开户文件废止以及政策执行到期的账户,对仍有结余资金的,应按规定将结余资金汇缴国库并及时办理销户手续。另一方面,对确需保留的财政账户按资金性质进行归并,即将资金性质相同或相似的账户进行合并。二是由人民银行与财政部门合作建立财政账户管理信息系统,动态监控财政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及资金活动情况。同时,要完善财政专户对账制度,人民银行国库部门指定专人参加财政与商业银行的专户对账工作,以保证信息系统数据的准确。三是优化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增加自动识别开立证明文件编号和有效期的功能,对利用相同文件开立多个财政账户的,系统自动拒绝;对有有效期的专用账户,在开户时将有效时间录入系统,到期时系统自动提示,便于及时有效管理。四是认真执行账户年检制度,通过检查,督促商业银行认真履行账户年检职责,对不年检或年检流于形式的,给予必要处罚并坚决要求进行整改。五是明确子账户为不合规账户,必须纳入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范畴,按照开立一个账户使用一份开户申请书和证实书的要求,规范单位定期存款账户的管理。六是加强存款准备金管理,人民银行要结合“两管理、两综合”工作职责,整合内部职能,开展对金融机构上缴财政性存款和一般性存款管理,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检查,对金融机构将财政资金专户归入一般性机关团体存款,造成少缴财政性存款的问题要加大监管处罚力度,使随意改变财政存款资金性质的现象得到纠正。

(二)将财政专户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重构财政专户管理机制

即将财政专户资金纳入到国库单一账户,由人民银行国库部门进行资金核算,财政部门负责专户管理和预算编制,形成由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组成的管理与核算相分离、资金与预算相分离的财政专户管理新机制。财政资金收付完全由国库直接统一管理。区分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分类操作,严控收付”。收入方面:所有收入资金由纳税人、缴费人通过商业银行直接缴入人民银行国库单一账户,实现国库统一管理,保证各项收入实时足额入库。支出方面:根据支出用途和分类建立财政专项资金子账户,由国库按使用计划和进度在TCBS系统中通过大、小额支付系统将专户中的预算资金实时直接拨付至最终收款人账户。财政部门实行“专项资金额度管理”,细化拨款计划和进度,如按年、按季、按月分别制定支出明细,国库严格控制支付额度,按时间进度支付。

(三)关注并及时解决财政专户资金纳入国库后的相关问题

财政资金纳入国库集中统一管理后,随之而来的一系列问题将成为今后工作应解决的重点。一是国库资金总量剧增后,要关注年度收支预算的合理编制,适时安全开展现金管理,实现国家资金的保值增值。二是国库业务量剧增后,要关注国库岗位设置与资金风险的防控。三是商业银行存款减少后,要关注市场流动性的变化,以及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运行效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