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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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范文1

一、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现状

我省省级机关国有资产大体呈现以下五个特征:一是资产总量大。据不完全统计,至2005年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账面资产1267亿元,占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27.1%,占全省国有资产总量的17.6%。二是资产增加快。仅“十五”期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就增加了2000多亿元,年均增幅15%。三是固定资产比重大。2005年底省级机关资产总量中,固定资产为521亿元,占比为41%。四是资产属性复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按性质可以划分为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两大类,两类资产相互占用。五是资产管理分散。目前纳入省级部门预算管理的省级单位共计1119个,资产总量巨大,产权关系复杂。系统下属经营性单位资产既未列入国资委管理,也未列入财政部门预算管理。

二、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中的主要问题

信息失真,资产家底不清。省级机关1119个单位究竟有多少资产,各单位的资产配置情况如何,这些信息资料无从掌握。家底不清最突出表现是土地资产,这部分资产及其增值既没有科学的评估,也无法计入机关国有资产总额,价值管理至今还是空白。

配置失衡,使用效率较低。一方面,机关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等资产逐年增加,有的省级机关人均办公用房面积达到110平方米,比规定标准高出2.5倍;另一方面,仍有一些单位基本的资产配置标准得不到保障,人均办公用房最低的只有12平方米,不到规定标准的1/2。少数单位甚至还在租赁商业用房办公。

管理失范,安全存在隐患。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缺乏制度保障。有的机关处置国有资产不按规定报经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审批,应评估的不评估而低价处置,资产减少、报废、调拨等手续不全,处置收入脱离了财政监管。不少单位在“非转经”过程中,不按规定办理报批和资产评估手续,对转让方和接受方的权利、义务没有明确规定,造成国有资产产权不清。

三、国内外关于行政资产管理的实践与探索

近年来,不少省市都非常重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创造了不少新鲜经验。一是市场化运营模式。设立国有独资的资产经营公司作为中间机构,集中管理和运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其实质就是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资本化、市场化运营。广西南宁的做法具有一定代表性。二是分级分类授权管理模式。一种授权模式是国资委代表政府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行使管理权,授权或委托有关单位管理。另一种授权模式是财政部门将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分别归口不同的管理机构,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由财政部门委托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监管,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由财政部门委托事业主管部门监管。广东、上海等地在这方面迈出了较大步伐。三是职能化的集中管理模式。四川等地探索了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为核心、以产权管理为纽带、以固定资产为重点的职能化管理模式,由政府授权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作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机关,负责机关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

国外政府公共资产管理体制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日韩模式,由财政部管理政府公共资产;二是美加模式,管理制度、资产预算由财政部负责,日常管理由独立于财政部的机构负责;三是欧洲和澳洲模式,由隶属于财政部的专门机构负责联邦政府公共资产管理。多数发达国家都是由财政部门主管政府公共资产。

国内外一些行政事业资产(公共资产)管理的成功实践,给我们以下几个方面重要启示。

第一,实行管理职能化,是加强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方向。所谓职能化管理,就是对机关的国有资产,由政府明确主管机构并赋予相应的职权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二,促进监管制度化,是规范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保障。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中,由人大、政府分别从法规、规章和政策层面予以规范。

第三,推行配置标准化,是促进政务有序运转的内在要求。按照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建立政府所有、管理部门监管、单位使用的资产管理体制,有利于科学制定分类分档的部门行政资源配给定额体系,建立资产调剂和置换机制,整合和优化行政资源配置结构,切实降低和控制行政成本。

第四,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是提高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效能的必要手段。实践证明了市场化运作部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规范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建议

规范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抓好关键措施的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动省级机关国有资产职能化管理,统一思想是前提,规范职能是重点,组织领导是保障。应紧密结合江苏实际,把建立和完善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突破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为加大省级机关国有资产集中管理力度,应成立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重大事项进行专题研究,作出部署。尽快明确职能管理部门或集中管理部门,负责对省级机关国有资产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二)统一管理,分类操作。省级机关国有资产存在形式多样,权属性质复杂,应区别不同种类,因地制宜地选择直接管理、委托管理、授权经营和公开处置等方式。一是直接管理。对省级机关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由省集中管理部门直接管理。二是委托管理。对涉及公益性资产规模较大的系统、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可由集中管理部门授权委托省级主管部门管理本系统所属的国有资产。三是授权经营。授权经营方式主要针对省级机关经营性国有资产。省集中管理部门可以通过经营权招标或直接授权的方式,将集中管理的经营性国有资产授权国有资产营运机构或其他机构经营。营运机构的选择必须坚持阳光操作。被选择的营运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管理能力,并严格按照规定权限行使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经营权。参照四川省的做法,也可单独成立全资的经营性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统一管理省级机关经营性国有资产运营。还有一种选择,就是将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交由国资委管理。四是依法处置。省级机关国有资产处置主要针对闲置、罚没、已达到报废期限、盘亏及非正常损失、经批准置换或转让的资产和经认定需处置的其他资产,处置的方式主要有调拨、拍卖、重组、报损、报废以及“非转经”等。资产处置的变价收入和残值收入统一上交省财政,纳入专户管理。

(三)完善制度,考核绩效。当前迫切需要研究制定加强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办法和工作实施细则等,具体应包括四个层面的内容:资产形成与配置规范,如资产预算、采购供应制度、调配制度等;产权与使用管理规范,如产权登记变更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资产清查制度等;重大事项规范,如重大事项界定与确认制度、资产处置制度、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制度等;考核评价规范,如考核机构与考核管理制度、考核评价与资产配置制度、奖惩制度等。

(四)强化监管,形成合力。按照监管分离的原则,尽快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一是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省集中管理部门要制定职能化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积极做好省级机关国有资产清查、管理和处置工作。监察部门开展监督检查,依法追究违纪违规者的责任。财政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审计部门切实做好审计审核工作。国土、建设、工商等部门配合做好相关手续办理工作。二是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切实转变监管方法,堵塞国有资产管理漏洞。三是建立法律、部门和社会三位一体的外部监督体系。加快专项立法步伐,强化监管部门职责,积极推行管理信息公开,增强管理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实行部门管理责任制、主要领导负责制,对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追究。

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范文2

国有文化资产,是指在从事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提供文化服务的文化企业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中,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含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和其他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经济成分,包括有形和无形资产、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产、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近年来,随着文化改革发展的纵深推进,国有文化资产总量不断壮大,为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和保证。但目前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

一是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体制亟待完善。目前我们还没有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体制。

二是国有文化资产监管机构有待建立。

三是国有文化资产出资人机构缺位。国有文化资产出资人职能被多个管理部门行使,没有建立一个法定、集权的国有文化资产出资人机构。

我们必须探索建立有别于其他资产的科学管理体制,才能既保证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又保证文化企业正确导向。

一是转变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职能。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推动党政部门与其所属的文化企事业单位进一步理顺关系。统筹好“放”和“管”的关系,做到简政放权和加强监管齐推进、相协调。创新文化行政管理方式,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科技等多种手段,对国有文化资产实行科学、依法、有效管理。

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范文3

关键词:国有资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F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8-00-02

国有资产,是我国国民经济最基本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关联着国计民生,对于整个宏观经济运行体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罗璇,2013)。重视国有资产的发展,不仅可以直接作用于经济体的内生拉动,也有利于我国整个经济领域的发展与活跃度的增加。

一、国有资产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内涵

广义的国有资产,即国有财产,是国家以各种形式投资以及收益、拨款、接收馈赠、凭借国家权力取得或者依据法律认定的各种类型的财产或财产权力。狭义上的国有资产,仅仅包括广义国有资产的第一部分,即因国家对企业的投资而依法所拥有的资本以及权益(陈鸿,2012)。

固相上的国有资产仅以一种经济资源的形势存在,若无有效的管理和利用,也无法充分发挥国有资产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性作用,可见科学的、合理的管理体制建设是十分必要的。形成健全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运行机制的关键在于不断完善现阶段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主要调控产权为国家所有的经济资源以及配置运行的过程(冯琳媛,2013),为了实现根据国民经济的协调、健康、快速和发展的客观需要以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需要,合理正确地划分各级行政单位以及各级、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职责权限(王超,2012),使管理机构在享受其法律赋予权力的同时受到责任制约,责权一致,继而减少推诿的现象。

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只是完成了管理最基本的工作,提供了框架,而完成整个管理过程还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运行机制。根据我国的国情,现阶段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运行模式是三层次二分级的管理模式。(许桂娟,刘洋,2005)三层次主要包括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及国有企业。首先,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作为履行国有资产管理决策和领导职能的机构,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主体;其次,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是作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机构,主要承担国有资产的运营工作,以及代表国家行使一部分的决策权;然后,国有企业,是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机构,即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作为出资方,国有企业作为经营生产方,形成产权契约的关系。由此可知,三者形成二个分级的委托-关系,即第一个是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与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所形成的委托-关系,第二个是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及国有企业所形成的。正是基于三层次以及二分级的管理体制,改善了政府的治理模式,创新了公司制度,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完善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二、新一轮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探索

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出台,把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思路引向了资本管理的新高度,更加注重资本运作的合理性和规范性,提出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陈庆,安林,2014)。这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管理体系、监督体系和运营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新的规划。为此,各地对国有资产管理主要从广义与狭义两个层面展开了新的探索与建设。

(一)国有资产证券化的有序推动

国有资产,作为产权归国家所有的各类财产或财产权力,提供了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和物质性的作用。但是,仅作为一种静态的物质,是需要结合经济体的运转与流动来体现其强大功能的。把国有资产运转流动起来,使其成为动态的物质,即国有资本,才能带来源源不断的经济效益。再者,市场经济,其本质就是交换,只有流动与交换,才能实现商品或者服务的价值增值,资本也不例外。为加快推进国有资产证券化的进程,一是在树立国有资产证券化的意识,明确资产证券化发展思路的基础上,强化扶持政策,营造利用国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企业上市;二是积极探索,推动企业通过多种创新方式拓展融资渠道,化解流动性风险;三是突出重点,培育上市后备资源,推动国资监管企业整体上市、核心资产上市或引进战略投资者,成为公众公司,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机制市场化。

(二)企业战略重组与后续问题的处理

国有资产的管理,主要是以国有企业为主要载体的管理,对国有企业的管理也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难点与重点所在。只有重视改革,才能搞活国有资产,促进国有经济发展。其中,推进企业的战略重组是改革的核心环节。通过企业战略重组,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等后续工作,实现企业的转型升级,进一步理顺机制,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同时,指导监督企业既积极又审慎地引入战略投资者,形成多元股权结构,通过其他利益主体的逐利本能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此外,针对已进行企业重组的公司,一是跟进企业战略重组协议的执行情况,督促推进项目建设,实现企业的转型升级。二是健全企业重组体制,推进企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并明确重组后的企业功能定位、战略发展,有效规避生产与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市场风险。同时,在处理后续问题中,政府也作为协调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通过加强领导,严格把好关口,加大政府督导力度等方面,协助后续工作的完成。

三、新一轮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突出问题

回顾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历程,已有的成绩突破为下一步改革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但是,从十报告中提出的进一步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可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尚未彻底、尚未充分,还需要继续弥补缺陷与不足。主要从现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三个层次进行阐述存在的不足。

(一)政出多门,国有资产缺乏统一监管机构

社会主义制度决定了国家所拥有的财产或财产权利应归于全体人民所有。但人人都是所有者,也导致了人人都不为其所有物负责,并在现实中人们普遍错误地认为国家所有就是归国家,与自己无关,也就不关心这些财产,因而这些财产也不存在具体真正实际拥有者。然而,即使是国家所有,由国家来管理,但是有些国家机关与部门,不愿意放弃其对国有资产的控制权和收益,想成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因而国有资产的出资人由多部门来分担,这就必然导致了多头管理,责任不明,相互推诿,效率低下的后果。在我国很多地方,普遍存在着国有资产的收益权由财政部门行使,投资决策权由管委会、政府行使,人事权由组织人事部门行使的现象,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各项权能被人为分割,多部门管理,责任不清,缺乏一个具体、明确的承担者,没有单独一个部门统一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利,导致出资人依然不到位,无人负责的状况仍未真正解决。

(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市场定位不明确

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授权的国有资产的运营机构,在实际运行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目前,在我国很多地方,国有资产运营公司运作不规范,有回归行政主管部门的危险。同时,由于授权经营偏多,既不利于集约管理和规模经营,也不利于整合资源优势,难以实现国有资产的统一管理。这些原因导致了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不能较好地分析市场需求,细分市场,实现市场的准确定位。

(三)角色错位,企业的经营自得不到真正落实

虽然自以来,国家对国有企业开始普遍放权,增加国有企业的自主经营全,但是由于以下两点原因导致企业自一直得不到真正的落实。一方面是国有资产相关主管部门作为政府机构既行使社会、行政管理职能,同时又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政企不分,角色混乱;另一方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授权经营的集团在实际运作中,往往既当“老板”,又当“婆婆”,仍然摆脱不了用行政手段管理企业的旧习惯,再加上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滞后导致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普遍形同虚设,使得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仍然得不到保证,企业的效益还不尽如人意。

四、新一轮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径分析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目标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是与时俱进、水到渠成的,它对于进一步解决经济体制改革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供了体制基础。根据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要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一)健全国有资本管理体制

为解决国有资产出资人的缺位与虚置,首先需要健全企业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合理界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范围,并按照出资关系规范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模式,形成规则统一、权责明确、分类分层、规范透明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其次,提高国有企业的活力和质量,增强国有资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第三,树立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推进各类经营性和资源型资产纳入国资监管体系,对政府投资形成的公共资源和政府掌握的可生产收益的资源进行市场化运作,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转变,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大力推动国有资产证券化

规范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的实际运作,加强国有资产所有者的监督作用,需要强化政策扶持,营造利用资本市场的良好氛围,积极探索推动国资监管企业通过多种创新方式拓展融资渠道,化解流动性风险。其次,突出重点,培育上市后备资源,推动国资监管企业整体上市或核心资产上市,公布财务报告,披露真实信息,进而督促国有资产运营工作的运作,更好地发展国有经济。

(三)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坚持公有制在所有制结构中占主体地位,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所决定的,这也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性质。根据我国的国情,物质水平无法满足人们的需要,需要继续发展生产力,大力发展生产力。因而,在公有制为主体地位的经济制度下,还需要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具体需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鉴定产权,权责明确,构建一个公平、竞争、有序的创业致富的环境,吸引更多私营企业加入社会生产,激活他们的积极性和活力。二是依法保护非公经济财产权,促进非公经济的发展。三是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及参与上市公司的增发、重组,使上市公司成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形式。同时,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国有资本投资项目,鼓励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总的来说,健全产权制度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根本,推动国有资产证券化是改革的动力,坚持公有制和发展混合所有制是基本,三者相结合,才能解决现实中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问题。改革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仅能够搞活国有企业,而且还能带动政府经济的改革,因而是关键与中介。改革好这个中介,搞活了国有企业,促进了我国工业化的进程,也促进了我国现代化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罗璇.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探讨[J].中国科技投资,2013(33):334.

[2]陈鸿.国有经济布局[M].中国经济出版社,2012:32-33.

[3]冯琳媛.浅析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J].大观周刊,2013(4):49.

[4]王超.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的完善[J].价值工程,2012,31(26):178-180.

[5]许桂娟,刘洋.加快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国有经济战略调整[J].税务与经济,2005(1):51-55.

[6]陈庆,安林.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研究[J].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14(1):33-41.

[7]侯普光,赵公社.改革红利论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完善[J].理论探索,2013(2):93-97.

[8]刘文俭,黄芳.搞活国有经济必须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J].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6):654-661.

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范文4

关键词:事业单位 国有资产 问题 对策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是保证国家职能顺利发挥的物质基础。随着事业单位的不断发展,其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高低不一、参差不齐,有些地方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仍停留在旧体制上,已经不能适应事业单位发展和管理的需要。因此,如何加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成为一个新的课题。

一、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理论研究与创新,思想认识不足

由于缺乏理论研究与创新,对思想认识以及工作思路而言,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在这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性认识及重视程度均不足

目前,对国有资产的 “重有形资产、轻无形资产”、“重使用、轻监管”的现象仍在一些单位和部门明显存在。这些单位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同时思想认识不够清晰。由此导致的后果是国有资产的闲置、损毁、丢失甚至流失,从而降低了国有资产的使用率及其保值增值效果。

2、事业单位缺乏对国有资产管理过程艰巨性的认识,无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所面临的挑战为:在参与各种社会经济与市场竞争活动中,作为独立承担民事经济责任的主体,如何依据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来评价各事业单位的市场活动与行为。这是一个复杂长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会出现各种的情况与问题,这就要求国有资产监管部门以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去面对及解决这个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因此对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而言,当务之急是综合考虑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及管理等因素,做到服务功能以及监督职能均到位,从而充分体现监督的严肃性与管理的服务性,并将二者结合起来。

(二)宏观管理体制不完善,部门职能定位不明晰

面对总量不断增大、范围不断增多、流动性不断增强的事业单位资产,很多单位对此缺乏宏观、统一的监督管理体制框架,国有资产的出资人难以履行其职责,更有甚者有的单位并未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而导致了监督管理职能的缺失。当事业单位进行体制改革和布局调整时,就会导致部分管理部门间的职能定位不明确而相互推诿扯皮。由此可见,仅靠各部门间的自觉性与道德修养,而缺乏对各职能部门对国家各种管理制度执行的监督,以及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的监督,这显然是不够的。这种情况不仅会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还将导致各部门间相互攀比、各自为政的现象,从而增加协调难度,降低工作效率。

(三)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建设严重滞后

一些人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认为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并不产生经济效益。因此很多单位并未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这些单位诸如建筑物、土地、无形资产等国有资产被无偿占用。尤其在经营性资产管理上,重组、改制、关停并转、产权转让、资产评估等方面又具有较大的随意性。“三产”经营管理人员无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单位内部也未建立业绩考核体系,导致这些人员并没有激励约束机制来进行约束。在国家以及当地政府的要求下,有的单位虽然建立了部分管理制度,但各项制度受人为因素的影响未能真正贯彻执行,这种管理体制将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危害单位的权益。

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问题原因分析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为:国家所有、政府监管,单位使用。而实际情况是,资产管理的相关部门对国有资产并未形成完善的管理系统,而且出现管理职责及效能缺失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能不够到位

在事业单位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的全过程中,国资管理部门受力量不足等因素的影响,并未进行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的全过程监督。同时也未对单位购买、报损、报废、出售财产报批进行全程跟踪检查,不清楚单位的实有资产底数。

(二)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事业单位未制定对包括固定、流动以及无形资产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这些事业单位对购置、出租、出借、出售、报废财产等有很大的主动权,甚至有些单位尚未建立最起码的物品领取和归还制度。

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范文5

关键词:国有资产 管理体制 体制改革

“国有资产”即国家以及全民所有的全部财产及其权利的总和。换言之,国有资产就是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全部增值型或经营性、非增值型或非经营性财产。改期开放30多年以来,国有资产管理问题始终困扰着国企改革。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一方面,国企经营效益始终未有较大改观,另一方面,国有资产流失问题长期存在。因此,国有资产使用效率能否提升,关键在于改革现行管理体制,加快经营机制创新,想尽一切办法,使国有资产存量尽可能盘活、并实现安全和保值增值。

一、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缺陷

(一)重视程度以及创新意识缺陷

重视程度以及创新意识缺陷应是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首要缺陷。事实上,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一方面在于理论研究及思路创新;另一方面就在于管理制度以及方法先进与否。然而,国有资产管理机构(部门)普遍缺乏对国有资产的清晰认识,研究深度也不足,致使管理目标并不明确。首先,不重视国有资产监管。管理者往往多重视有形资产而轻无形资产;重国有资产使用而轻其监管,致使其大量闲置、损毁、流失,使用效率大降,保值增值无从谈起。其次,对市场经济背景下的国有资产认识不足。市场经济环境下,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固步自封,创新思维有限,鲜少在国有资产监管中运用先进资产管理理念,致使国有资产规模、结构、效率,乃至质量有所降低。

(二)法律制度缺陷

法律制度缺陷是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缺陷的主要问题之一。现行国有资产管理法律体系并不健全,主要表现为范围以及方向并不明确。目前,我国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并无专门的法律,仅仅是在很多法律中分散提到国有资产管理,诸如公司法、物权法、证券法,乃至宪法,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而无《国有资产法》。但是,上述法律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以及所阐述的调整范围都不统一,致使国有资产管理较为低效。其次,目前,我国所出台的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的一些条例或政策极为分散,而且对现有经营性抑或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都不明确,特别是鲜少看到转化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为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条款。可见,我国现有国有资产管理法制建设缺陷较为严重。

(三)机构设置缺陷

我国中央设有专门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地方政府也设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国资管理部门,然而,它们都从属于中央或地方政府,是政府机关,其履职职能并不独立或完善,从而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形成束缚或制约。而在国企单位中,并非所有单位都设有资产管理机构,这是国有资产管理不利的一个主要因素。此外,即便是国企单位设有资产管理机构,也多因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而无法对财产形成有力的保护;有些单位更因为职能、职务分离不彻底而引发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等等。机构设置缺陷背景下,国企单位往往很难按照既定权限或程序履行“集体决策审批制”或“联签制”,极易威胁国有资产安全。2014年,“国家审计署”针对11家央企的财务状况所披露的,“2012年度财务审计结果”表明,某集团在未按规定程序实施可行性研究、未上报集团董事会审批、未报请发改委核准的前提下,私自相继同境外3家公司联合开发3个境外矿山,这三个公司分别是“巴基斯坦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美国晓业贸易公司”、“澳大利亚兰伯特角公司”;合作时间首次是2003年11月;第二次是2006年7-8月;第三次是2008年2月。据统计,到2012年底,三次项目累计投入7.7亿元、14.4亿元、33.56亿元,亏损各为5.2亿元、2.73亿元、23亿元。

(四)资产结构缺陷

国家是国企资产的所有者,而这一职能需借由政府机构达成。通常,政府既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也是其实际支配者,而国企或事业单位既是国有资产的实际使用者,又是其经营者;从独立支配权来看,前者较大,而后者并无。政府所履行的职能是“双重”的,既是国有资产所有者,又是社会经济的管理者,因此,准确定位较难,致使其无法规范两种权力的行使(社会公共管理权、国有资产管理权),这是管理混乱的根本原因。国家划拨国有资产管理权限给企业,既侵害国有资产产权,又致使其产权真正归属无法确定,这是地方政府或国企机会主义产生的本质根源。国有资产管理的“一放就乱”、“一收就死”对经济社会发展形成制约,降低了国有资产管理效率。政府在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能时,对国企提出一些非经济性目标,将部分政府职能转嫁,而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政府的越级管理行为,也影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致使无法达成资产管理目标。

二、国有资产机制改革措施

(一)倡导法制化管理

倡导法制化管理,构建国有资产管理法律体系是改善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缺陷的重要途径;同时有利于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以法律、制度手段的有效结合为途径,严肃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使其更具权威性,进而使国有资产管理更趋于法制化。反过来说,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制化水平,对国有资产管理法律体系予以规范也是必然条件。借由明确国有资产配置、程序和具体方法,可使国有资产管理更加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进而更加规范。

(二)完善内部控制以及风险管理机制

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以及风险管理机制,对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水平以及风险防范能力,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是极为有利的。为此,企业除了增设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之外,还要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以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实践中,要强化财产登记以及各种资产、文件资料等实物保管,重要文件资料应留备份;定期盘点并检查账、实是否相符,发现误差应及时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对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严格执行,明确各机构、岗位职责,形成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对“三重一大”事项应按规定集体决策审批或联签执行。

(三)实行市场化运作

管理体制调整后,应随之构建经营平台,以实现资产的市场化运作,这是国有资产实物管理结合价值管理的重要举措。首先,统一政府融资平台。政府以公共资源、基础设施等国有资产为基础,拓展资金的融资渠道,以为企业重大项目配套资金落实为手段,达成投资引导意图。其次,强化地方政府融资约束,对其违规担保行为严令禁止。既要严控贷款期限,对贷款授权制度予以规范;又要加强督促银行信贷管理。第三,统一运作监管机构,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对非经营性进行运作,使其向经营性国有资产转变。集中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后,可使金融市场中国有资产的整体作用得以发挥,促其从实物形态转为价值形态。

(四)规范健全管理机构

规范、健全管理机构是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关键。它将代表国家统一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因此,国企单位除了设置专门的资产管理机构之外,还要增设专门的资产管理岗位,委派专人负责国有资产管理,详尽地掌握相关于国有资产的一切经营管理活动,以确保其安全,进而促进其保值、增值。

(五)优化资产结构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中,应引入现代产权约束机制,以便在明确划分产权以及使用权的基础上,明确产权管理。作为国有资产实际出资人,政府应少干预国企日常经营,尤其是应适度干预完全控股企业,而非过度干预,以确保企业独立法人资格的完整性。此外,作为出资人,政府应承认并尊重企业独立、完全法人资格,虽以固定身份参与股权管理,但不过分干涉经营。以分级所有国有资产为手段,进一步优化国有资产结构。其次,国有资产管理旨在社会效应最大化,并借此平衡社会功能,因此,政府应把精力多投入公共服务管理,多创造市场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借由所有权分开使用权,降低对国企的行政干预度,以释放国企活力,促其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实现其保值增值。

(六)强化审计监督

在我国,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归国家,单位占有、使用,而政府进行分级监管。因此,各级审计机关应加强审计,定期审计,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违纪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触犯刑律的相关责任者,应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参考文献:

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范文6

关键词:会计;国有资产;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8)01-0108-02

一、会计在国有资产监督与管理中的作用

(一)盘点国有资产的存量,优化国有资产的配置

会计信息是进行财产清查、资产评估和产权界定等工作的基础与依据,其中,常规的财产清查和实物盘点本身就是会计核算方法之一,而特殊情况的清产核资等更要以会计报告的数据为主。同时,在运用收益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等方法对国有资产进行资产评估时,也要依据一定的会计方法,如采用会计收益、现金流量预测、资金成本、折现率等会计指标来进行分析。特别是在产权界定,也就是在财产清查的基础上界定国有资产的数量的时候,同样需要涉及到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会计要素,综合利用企业的各种会计信息,所以,要搞好国有资产管理这一工作,必须以扎实可靠的会计工作为基础。企业在投融资过程中,要用到投资收益率、机会成本等指标,政府在运用国有资本绩效评价体系衡量和评价企业国有资产配置效果和营运业绩时,需要使用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资产保值增值等指标,而这些指标都与会计要素息息相关。

(二)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根据两权分离原则,企业经营管理者承担着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责任,但由于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我国的会计法制尚不健全,会计管理体制尚未理顺,以及信息的不对称性和企业内部监督人员的非独立性地位导致的企业内部监督机制低效运作,使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趁国有企业进行公司股份制改造之机,为企业利益最大及自身的不正当利益往往指使会计人员制造虚假信息,并利用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国有企业产权不清晰、所有者缺位、经营权失控的情况,采取不进行资产评估、对国有资产过低评估、转移国有资产等形式,使国有资产流失严重。还有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铺张浪费、贪污腐化,为达到挥霍浪费甚至贪污挪用公款,想尽办法指令会计人员瞒报收入,虚列支出,致使企业收支造假的状况形成一种漏斗效应。为了保证国家对企业财产的所有权,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并有效防止国有企业资产流失,必须加大企业内部的监督力度,对企业会计管理体制进行改革。

(三)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的绩效考核体系,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国有资产管理由于长期以来形成了独特的管理模式,所以,在建立绩效考核管理系统时,不可生搬硬套其他企业已经取得成功的考核体系,必须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切实有效的绩效考核管理系统,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构建国有资产管理的绩效考核体系时,会计及其提供的相关信息发挥着基石的作用。首先,在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过程中无论是自我考核、同级考核还是上级考核、下级考核都离不开对代表着业绩完成情况的财务考核指标进行比较、分析,而财务考核指标的计算就是要依赖于会计提供的真实、有效和及时的会计信息,如,各类报表、单据凭证等。其次,成本会计、责任会计等提供的分门别类、细化的会计资料有助于构建完善的国有资产绩效考核体系。如,成本会计提供的资料可以考核相关责任人是否达到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目标;责任会计可以细分国有资产管理的责任,并明确归属于哪个人,并对责任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为相关人员的绩效考核提供第一手的资料。

二、会计在国有资产管理中的具体应用措施

(一)完善责任会计制度,建立一套责权利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系

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明显滞后,基本上沿袭着“国家统一所有、各级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和使用”的管理模式;分散在各单位的国有资产,名义上是国家所有,实际上由各个单位行使着资产的所有权。这种管理模式的一个根本性缺陷就是责、权、利严重脱节。这也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一个根本性缺陷,一系列棘手问题如国有资产流失、使用效率低下等,其产生的源头就在这里。改善国有资产管理,急需建立一套能将责、权、利统一起来的监督管理制度,而责任会计正是具备这一功能的监督管理制度。责任会计就是为了适应经济责任制的要求,在企业内部建立若干责任中心,并对他们分工负责的经济活动进行规划、核算、控制与考核的一套专门制度。

责任会计在国有资产管理中的具体实施步骤如下:第一,划分责任中心。所谓责任中心,就是专门承担规定责任和行使相应职权的内部单位。划分责任中心,就是将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内部各部门按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划分为经济责任实体。各责任中心职责明确,相关利益权限划分清晰,既相互合作又相互独立,提高资产的管理能力。第二,确定各中心责任人的经济责任指标。不同的责任人适用于不同的责任指标。如,投资中心经济责任指标包括资产保值增值指标、投资报酬率指标等;收益中心经济责任指标包括资产收益率、资产利用率等指标。不同的指标有不同的测试重点,但无一例外都是衡量特定责任中心任务完成情况的有效指标。第三,实施责任会计核算。从核算形式上实行集中核算和分级核算相结合,将各责任中心的所有收支都集中在单位的统一监控之下,对其发生的经济业务、执行财经法规、完成责任目标情况及结果进行记录、计算、整理和汇总,定期编制业绩报告。第四,考核责任中心的业绩。实施责任会计后,应强化对量化指标及其预算完成情况的考核,重点突出资产使用效益的考核。方法是将各项指标的实际完成数与预算数比较,检查各项责任指标的预算完成情况。通过业绩考核可以激发各方面的积极性,提高国有资产的利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二)营造重视会计工作的氛围,加快会计监管体系建设,优化国有资产管理环境

首先,营造一个上下重视会计工作的氛围。公司决策层、管理层对财务管理工作的认识高度与支持程度是做好会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先决条件。有最高决策者的坚决支持,在此基础上推进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就会十分顺利。决策层必须从思想上对会计工作高度重视、高度支持,明确会计部门的职责范围及相应地位与权限,并从制度上予以保证。在企业内部要形成一种充分重视和利用管理会计的氛围,对管理会计人员的工作给予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其次,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会计监管体系,是完善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健全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也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力屏障。建立旨在优化国有资产管理环境的会计监管体系就是要建立单位内部监管、社会监管和政府监管三者有机结合的会计监管体系。政府监督是指财政部门作为会计的主管部门,应结合实际,认真建立本部门的会计监督体系,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执法大检查,督促各单位落实建立信息质量抽查公示制度和会计打假举报制度,对重大案件公开曝光,切实加大对会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社会监督是指社会上的具有相关资质的诸如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机构,对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盘点、核查,最终出具审计报告,从而督促单位内部对国有资产的会计核算工作有序、合法的进行,为国有资产的管理提供有效的外部监督工具。单位内部监督就是要通过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丰富相关的会计核算制度,大力开展内部会计监督等方式加强会计监督体系的构建,从而保证国有资产的管理不出现纰漏。

(三)建立会计委派制度

我国现有的会计管理模式:财政部门直接管理企业,间接管理会计人员;企业对财政部门负责,直接管理会计人员;会计人员的升迁、任免均由企业决定。会计的档案关系和人事关系等均由企业负责,在会计人员依附于企业的情况下,会计监督职能显得苍白无力,无法完成监督本单位经济活动的职责。因此,改革现行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建立有助于强化社会监督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有效防止会计信息失真,就成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迫切需要。在这种情况下,会计委派制作为一种对现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革新探索形式应运而生。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现象相当普遍且流失数额又相当惊人。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对策之一,是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实行会计委派制,将会计归企业所有,改为会计归国家所有。会计人员就可以完全摆脱单位负责人的行政束缚,独立行使国家赋予会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对受派单位的经济业务、某些人的经济行为实施会计和法律监督,并成为单位负责人的倡廉者和参谋者。这样,就解决了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既堵住了国有资产流失的黑洞,又防止了腐败行为的蔓延。会计委派制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凭借管理职能,对国有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亦可)的会计人员统一进行委派的一种会计管理体制。在这种管理体制下,各级政府相应设立会计管理的专设机构,负责国有大中型企业(含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委派、考核、调遣、任免和日常管理?鸦会计人员从企业中完全独立出来变成政府派驻企业的专业管理人员,代表政府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综合、连续、系统、完整的反映,并在此过程中达到实施直接监督的目的?鸦企业经营者在尊重会计人员账权的同时,拥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完全的财权,对企业一切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经济性责无旁贷地负有全部的受托责任?鸦除国有独资公司外,在国有企业里的非国有股一般无法享有财产监督权,不论其情愿与否,只能依赖于政府的公正,搭乘政府监督的便车,应该说,会计委派制由于首先从编制上实现了会计独立,从而能够全面、公正地反映企业经营者的受托责任完成情况,防止会计信息的严重失真,并在此基础上,有效遏制国有资产的流失,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

参考文献:

[1] 施先旺.我国会计管理体制改革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