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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情处置存在问题范文1
关键词:思想政治工作;红色网络;引导策略
第一,话语表达,平实 平实再平实。
思想政治工作的对象是“人”,只有把握人们的心理状态和心理需求,才能使思想政治工作事半功倍,达到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振奋精神、推动工作的目的。开展网上思想引导本质上是一种“攻心”活动,是一种社会化的说服行为,话语表达一定要讲求策略,如果仍然采取过去的那种生硬说教、单一灌输肯定收不到好效果。
一要换位思考,放下架子说“实话”。思政政治工作者要善于以普通网民的身份参与网上思想政治工作,放下架子、淡化强势色彩,切忌用盛气凌人的话语方式,忌用“狂言悍语”,莫要“以势压人”,否则容易引起网友本能的厌恶、反感,刺激他们“遇强则强”的挑衅情绪,甚至激怒公众。如果降低身段、贴近网友、话语低调、态度谦谨,往往有助于赢得网友的信任、理解和支持。
二要敢于担当,坦率真诚摆“实事”。在处置应对重大舆情事件时,网民极为关注事件的所有细节,这时就不要刻意地回避问题、掩盖矛盾、粉饰缺点。在舆论引导过程中,要避免高腔高调地自吹自擂,更不可为了遮丑、自保而撒谎、狡辩,这样容易事得其反。这时候应当主动地说明情况或真诚地检讨道歉,以之安抚民意、平息怨愤,争取公众的谅解和宽容。比如,在今年某重大交通事故中,当地有关部门迅速对媒体坦承“网友的质疑是对的,我们的工作存在问题”,同时及时向网友事故信息,向家属致歉,说明原委。
三要理解尊重,心平气顺讲“实情”。在网上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引导,要抱持尊重网友、平等相待的心态,切实在思想、道德、人格等方面将自己与网友摆在同等位置,把引导对象当朋友,积极营造友好、融洽的话语气氛,善于进行轻松的沟通交流。实践表明,“我说你听”、“我传你受”式的单向传播容易使网友产生被控制感、被支配感,易于招致网友的反感和抵触,而平等协商式、双向互动式的舆论引导具有一种内在的亲和力,容易获得网友的心理认同。
第二,主题引导,贴近 贴近再贴近。
开展网上思想政治工作,既要有核心主题意识,又要有策划主题的办法,这样才能使工作更加贴近职工、才能更加有实效。
一是内容为王,创新为要。互联网上的内容庞杂繁复,增加了有效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难度。基于这种海量信息、无序传播的特点,思想政治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坚持教育内容创新,把正确的政治立场灌注于不断产生的网络信息之中,引导职工接受有价值的思想、有立场的观点。善于综合运用多媒体元素,集图、文、声、像等多种现代化手段丰富教育内容,开发网络教育课题、多媒体教育课件、数据库软件系统、模拟教育平台等,做到化抽象为具体,化枯燥为有趣,化不解为理解,变灌输为引导,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吸引力,使广大职工在放松的心情下潜移默化地接受思想政治教育。
二是抓住重点,拓展渠道。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作为重点,加强网上宣传和引导力度,多手段开展宣传引导。要利用微博、微信、微视频、微电影、APP等新技术、新平台,积极宣传引导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在微博、微信中开展互动,在互动过程中提升职工独立思考的能力,增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是 坚持联动,关爱帮扶。要善于利用互联网思维,采取网上网下互动,为职工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才能真正受到员工的欢迎,才能将思想政治工作做在职工心坎上。
第三,舆情应对,主动 主动再主动。
在网上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引导,要树立强烈的舆情应对意识,尤其对于网上负面舆情要十分敏感、高度警惕、积极主动、抱团应对,将苗头倾向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样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引导效果。
一是全天候监测不留空白。要建立网上舆情实时监测制度,制定专门值班表,实行每天24小时全天候监测,定岗定人定责搜集敏感舆情,重点对各大新闻网站以及微博、微信、QQ群、论坛、贴吧、博客等互动平台进行定时巡查,做到第一时间发现具有苗头性、倾向性的换届舆情信息,不断增强舆论引导工作的预见性,确保全网监测不留盲区,不留空白。
二是分类分级科学研判。按照敏感舆情的紧急程度、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把舆情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大四个级别进行分类处置。重大、特大舆情,要组织网络信息员队伍共同参加引导和处置。在互联网时代,做好网上思想政治工作仅靠一人单枪匹马是行不通的,必须抱团参与,组成强大网军,共同参与引导,形成舆情强势,才能更加好做好引导工作。
三是建立属地管理制度进行有效处置。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敏感舆情及时报告并迅速采取应对措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共处,提高换届舆情应对和处置工作的实效性。
网络舆情处置存在问题范文2
开学条件保障情况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情况。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学工部,人事处
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学工部
教材和教辅材料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情况。是否及时在开课前将课本发放到学生手中,是否违背自愿原则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教务处,图书馆
实验室及实习、实训保障情况。各实验室、实习场所及其设施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教学需要,运行维护是否符合规范。国资处
后勤保障情况。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维护,饮食、住宿、水电暖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信息技术中心,国资处,后勤管理处
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财务处
开学主题教育活动情况。是否做好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和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对心理危机事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学工部
校舍安全管理校舍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建立危旧房屋排查整治台账,尤其是对老校区危旧房屋建立整治规划,即使维修、改造和加固,对D级危房是否即使封存并落实拆除措施。后勤管理处
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不断完善学校食堂就餐环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等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是否进行水质检测。后勤管理处
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学校“三防”建设落实情况。学校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寄宿制校园是否设专职宿舍管理员,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安全工作处(部),学工部
重点领域治理情况。是否严防溺水事故,坚决避免群体性溺水事故。是否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维持好高峰时段学生上下楼秩序。是否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安全工作处(部)
高校校园安全稳定情况。是否落实反恐工作责任制要求,强化应急处突工作准备,加强网络安全和舆论引导,确保高校安全稳定。是否加强为先化学品及特种设备的管理,即使处理学校试验用废弃危化品,并落实处置备案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安全工作处(部),国资处
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导致学生伤亡情况。各地各校是否制定健全舆情信息分析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排查化解联动处置机制和工作责任制,是否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工作,是否经常性对师生开展法制教育和公共安全教育。安全工作处(部)
网络舆情处置存在问题范文3
本文探析政务新媒体的发展现状,对政务新媒体的发展趋势、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就如何提高政府的服务能力提出建议对策。
一、政务新媒体的发展趋势
1.“两微一端”引起政府信息传播变革
2011 年被为“政务微博元年”,此后政府机构大量进驻微博。2013 年 10 月 11 日,中国政府网同时入驻腾讯微博、微信,标志着政府机构“双微时代”的正式开启。2014 年1月,北京微博微信厅上线,标志着一个新的“双微时代”来临①。根据人民日报和新浪微博联合的《2014 年度政务指数报告》显示,2014 年新浪平台认证的政务微博达到 130103 个,其中政务机构官方微博 94164 个,公务人员微博 35939 个②。而根据清华大学研究中心的《2014 政务新媒体传播力报告》截止 2014 年12月31日,我国政务微信号 16446 个,腾讯政务微博接近 18 万家,除此之外,还有 377 个政务 APP③。
微博、微信的出现,改变了传统媒体自上而下的议程设置和传播特征,公民记者时代,使得每个人既是信息的接收者也是信息的者。从被称之为“中国的微博元年”的 2011年开始,到微博、微信“双微互联”引领的电子政务新格局,频发的“网络问政”事件严重影响了政府形象传播规律,并倒逼政府开始正视、了解、使用新媒体。
2.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带来根本性变革
新媒体正在逐步改变着以政府为中心、自上而下的传统公共服务模式。首先,新媒体促进公共服务理念转变。包括由神秘向透明转变,由随意向规则转变,由以政府为中心向以公众为中心转变等,实际意义上,即观念创新。其次,新媒体改变公共服务手段和形式。从传统的面对面服务转变为以互联网技术等为基础的点对点服务,即技术创新。最后,新媒体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民参与。相比较传统媒体来说,新媒体的特征以及其信息传播的快速,再加上先进的互联网技术、数字技术的普及和应用,为公民参与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
3.政务新媒体促进政府公民的互动
传统政务在服务的理念上是以“统治与管理”为中心,采取柜面式的服务方式,在时间上有严格的规定,通常是工作八小时,并且是在规定的地点对公众进行服务,有一定的局限性,服务的效率较低成本又较高,服务态度上通常以命令的方式,无法令公众满意。而政务新媒体的平台首先在理念上就是“以公众为中心”,破除了服务上时间、地点和方式的限制,让公众可以在随时随地得到政府的服务,在服务中采取沟通的方式进行交流,无形中缩小了与公众之间的隔阂,从而提高了服务的效率,降低了服务成本。
二、 政务新媒体目前存在的问题
1. 政务“双微”部门系统发展不均衡
2014年政务“双微”在部门系统分布对比相对来说呈现出纵向对比不均衡,横向对比相对较均衡的态势,据《2014 政务新媒体传播力报告》显示,排名前三的党政宣传、团委、公安分别以 29099 家、19052 家和 17025 家各自占据所有部门微博总数 94164 家的30.9%、20.2%和 18.1%,三个系统的政务微博占据了所有政府系统的一半以上比例,可见,政务微博发展纵向对比极其不均衡。而政务微信发展排行前三的依次为公安 1635 个、旅游 1004 个、司法 813 个,分别占据全国政务微信总数 16446 家的 9.9%、6.1%、4.9%,m然在总比例上不及地域分布那么不均衡,但是因为政务微信的部门系统分布的比较细,因此,纵向对比自身依然属于不均衡发展状态。值得关注的是,公安、司法、税务、医疗卫生以及文化旅游五个常常处于社会利益冲突最前端的部门成为政务“双微”最热部门,也是亟待开展“指尖上的对话”部门。
2.政务“双微”运营效率亟待提升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积极赶上政务“双微”的这辆时代列车,也纷纷开通了官方微博、微信,但由于领导重视不够、专业运营人员不到位,工作很难开展。这些官方账号要么被动应付,长期潜水;要么积极应对但缺乏策略,只靠转发一些“心灵鸡汤”段子或者名人“大 V”微博内容,无法形成自己的影响力。统计数据显示:在所有账号中,未标注认证信息的账号有41799个,占到总数量的 35%。微博能得到网民转发、评论的微博账号分别只有3068家、1320家,占总数的比例分别为 2.6%、1.1%。同样,在政务微信领域,注册后从未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占据了 10%的比例,没有认证的官微也高达 24%。由于缺乏运营,一方面使得一些政务“双微”形同摆设,造成了某些地方政府的信息不透明的传播形象;另一方面由于缺乏“粉丝”听众,政务“双微”在整个网络舆论场中的发声影响力非常有限,在一些重大公共事件中,甚至不如一个草根“大 V”的影响力。
3.政务“双微”账号信息安全成隐患
政府官方微博、微信是政府形象的一个缩影,每一个官微,都代表着政府威严、不可侵犯的形象。然而,由于网络信息的安全漏洞,导致一些政府的官方账号不断被“黑客”攻击。此前,杭州西湖博物馆微博被盗事件就引起了全国关注。@杭州西湖博物馆新浪认证微博消息“我馆昨夜被盗,失窃14 件新石器时代红山文化玉器等,现已向公安报案,如主动归还将不追究其法律责任”。一石激起千层浪,网友们纷纷转发此微博并对此言论中的文物来源和法律常识提出了质疑。事情突然峰回路转,杭州西湖博物馆又迅速发微博称自己被盗号了,然后经过网红@作业本的评论转发,短短十几分钟,该条微博的评论转发过千,评论超过200了。然而,该次乌龙事件并未到此结束,由于官微在辟谣的微博上错误的将“微博辟谣”打成“微薄辟谣”,而受到网友诟病。本来沉睡多年的官方账号因为一次盗号事件引起了全国关注,并引发了一连串的后续事件。由此可见,网络安全对政府形象有着重要性和不可忽视性。
三、政务新媒体提高政府服务能力的对策建议
1.准确定位,减量求质
信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更新了信息原有的传播模式,分散化、多渠道传播成为一大趋势。网站、微博、微信、APP等各种传播平台要根据不同特点和优势,确立不同平台的核心定位和服务领域,秉承共融互补的理念,研究、熟悉各种平台的传播特点和规律,将政府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政务APP等各项电子政务工作更好地补充结合,提高政府服务质量,打造多平台立体政务传播新格局。
数量的增长并不真正代表服务能力的增强,只有合理的平台布局,才能够体现新媒体的便捷性优势。例如,“@北京”改变了过去政务微博一盘散沙的局面,集公安、交通、工商、质监、环保等多部门于一个窗口,形成品牌效应,凸显了政府从各自独立的金字塔式的垂直结构向错综复杂的网状扁平结构的积极转变,使得公众在一个平台即可获得新闻、交通、天气、教育、求职、医疗等多方位的“一站式”服务信息,拉近了与公众的距离,提升了公众对政务微博的黏度④。
2. 妥善运营,矩阵式创新
单独某家政务微博、微信在社会重特大事件当中有时缺乏内在外在的舆论呼应显得“孤掌难鸣”,构建互为依托的矩阵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矩阵体系的建立促进政务新媒体传播从“孤军奋战”转型升级为“联动平台”,形成了“航母式”政务新媒体集群。
2012年1月16日,甘肃省“微博政务大厅”暨全国首家省级“政务微博矩阵”上线,在应对突发事件、在线服务等方面发挥出集群效应。2013年8月20日,北京市政务微博群“北京微博厅”实现在新浪网、人民网、腾讯网三网同步运行,形成了政务微博多平台集群式协作运营。今后,应更加注重微博、微信公众号矩阵体系的发展,在矩阵中实现相关政务主体既从各自视角报道,又通过新媒体矩阵中各单位的联动发声、相互帮助、彼此呼应,促进政务新媒体高效运转,有效提升联动运营张力,大幅度提高“网络问政”工作效率,增强信息传播的效率和可信度。
3.效果监测,“双微”纳入考评
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把政务“双微”的发展纳入到公务员的日常工作考核机制中,并通过详细的指标、任务来激励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3 年 1 月 30 日佛山市南海区区府办公布《佛山市南海区政务微博考核管理办法》。这是较早政务“双微”纳入政府工作考评的政府机构之一。办法规定:1.南海微博里绝对不会允许“不出声”微博存在;2.官微新增加的粉丝也纳入考核;3.严格杜绝“僵尸粉”“假转发”等行为,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
2013 年,河南省洛阳市网管办了《洛阳市政务微博考核评分细则》,通过微博数、粉丝增加数、微博信息被转发数、未更新天数、微博粉丝总数、微博质量评分六项量化标准对政务微博进行考核,通过这些考核激励机制,洛阳市在 2014 河南各地市政务排行榜上打败省会郑州,成为河南第一政务微博强市。河南省洛阳市网管办微博“精彩洛阳”,其因微博听众数超过了千万,而成为 2014 年的腾讯政务微博全国听众数总冠军。
4. 注重用户体验,提升服务能力
政务新媒体平台的搭建不能成为空壳子,在便民服务、亲民设计等方面应做足功课,体现在线上的每个细节,线下的每次活动。且“两微一端”的政务平台所发内容应与百姓关注相一致,不能“打官腔”,只有加强官民互动、注重用户体验,才能真正提升黏性。
依托大数据,对受众的心理、需求以及行为习惯等进行分析,可以提供更符合受众需要的内容,大大促进新媒体的发展。例如有研究表明,用户使用微博有一定的活跃期,政务微博可以根据每天微博评论和转发的高峰时段对用户活跃期有个预判,尽量使节奏与用户活跃度保持一致,达到最佳的传播效果,从而逐渐在粉丝心理层面形成惯性,维持和扩大政务微博的吸引力和忠诚度。这就需要建立规范化的运作机制,突破8小时工作制和周末限制。特别是在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中,大数据还能够有效掌控网络舆情,通过建立涵盖舆情监测信息、事件信息和事件处置信息在内的后台数据库,助力政府更有针对性地开展舆情工作。
据此,政务新媒体要做到第一时间信息、引导舆论。如“@北京”对突然发生的交通状况问题进行了,及时提醒广大市民出行注意。除了通过大数据优化服务方式提升用户黏性外,还可以通过发起线上线下主题活动,增强新媒体的活跃度,吸引粉丝关注。
注释:
①陈宁.“双微”新环境下的政务创新
②人民网.《2014 政务指数报告》政务微博人文地图
③ 腾讯网.《2014 政务新媒体传播力报告》
网络舆情处置存在问题范文4
中图分类号: F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22-0023-020 引言
近几年各种突发事件频繁发生,如2003年SARS传染,2008年汶川大地震、南方大雪灾,2010年上海静安公寓大火,2011年温州动车追尾事故,都给我国社会稳定和发展造成了巨大损害。其中一条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国应急物流体系及公共危机预警体系不完善所致[1]。反观2011年日本大地震及福岛核危机事件,由于得益于应急物流体系的有效运作,使灾害重建、救援工作得以顺利开展。近几年,河北省突发及公共危害事件频发,且河北省地处环渤海湾中段,地理位置特殊(环京津地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责任尤其重大。因此,建立健全河北省应急物流机制尤为重要。
1 应急物流概述
应急物流是指为应对严重自然灾害、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公共安全事件及军事冲突等突发事件而对物资、人员、资金的需求进行紧急保障的一种特殊物流活动,它追求时间效益最大化和灾害损失最小化。应急物流与普通物流一样,也由流体、载体、流向、流量、流程、流速等要素构成,具有空间、时间效用,供求关系也要求空间均衡与时间均衡[2]。应急物流主要有突发性、不确定性、弱经济性及非常规性等特点[3]。
在目前突发事件频发现状下,应急物流体系的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它是国家安全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国家的综合国力和发展水平。它既关系着国家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安全,也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同时,它也为应急管理的成功实施提供物资基础和实现条件,并与现场救援密切相关[4]。
2 河北省应急物流体系建设现状分析
自从国家规定各级地方政府应成立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构以来,河北省政府成立了省政府应急办,设置河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地级市、区县也相应设立了应急管理办事机构,相应各级职能部门也明确了相关责任部门或负责人,形成了以省、市、县政府管理为主,其余职能部门为辅的三级应急平台。目前,河北省已建立了检测预警、应急处置、应急预演、舆情引导、军地合作等多方位、多层次的应急管理机制,形成了统一指挥、多级部门联动、上下一致的应急物流管理与指挥体系。
针对河北省应急物流及应急管理,河北省政府先后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2003年出台了《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6年印发《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河北省地震应急预案》;此后,陆续编制了《河北省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河北省城市道路桥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等专项预案。2007年编制《“十一五”期间河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等。
为了提高河北省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能力及应急物流体系整体的运作水平,河北省先后开展大量应急预演活动,包括自然灾害、战备及疫情、生产事故、基础设施能力、大型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内容。如,由各种政府及职能部门开展的河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演、河北省电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演、河北省交通及网络应急预演、渤海海域溢油应急预演等,由各类物流企业、生产企业开展的预演等。
另外,河北省在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方面也做了大量有益的探索,从救援资金获取与分配管理、救援物资储备中心布局及管理等方面入手,形成了省、市、县三级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尽管河北省应急物流体系已初具规模,但仍不够完善,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2.1 应急物流法制建设还不健全 目前,河北省虽按《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了省级突发事件的法规,但对具体的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和治理缺乏操作性强的法律支持机制。如自然灾害、流行性地方性疾病、群体性安全事件等领域,还没有完善的法规性文件。在处理突发事件时,仍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强制执行,这会造成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受损,也不符合依法治国的宪法规定。同时,已经颁布的一些单行法规缺乏可操作性,各级地方政府(市、县)未出台相应的细化法则。
2.2 应急物流管理体制不完善 河北省应急物流指挥体系虽已形成体系,但仍缺失权威的、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综合协调性常设专门机构缺失。很多临时设立的应急管理部门如同虚设,如各项委员会、指挥部等专门机构非常设,这不利于形成统一协调的机制,不利于有效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复合型、大规模群体突发事件没有专业救灾队伍,存在处理力量的盲区。
2.3 应急物流管理运行机制不健全 社会资源的整合和调度力度不够,未形成政府、社会、物流企业等组织之间的协同应急物流管理运行机制。一方面预警机制不健全,表现为预警系统只有河北省气象预报信息系统,预警网络不健全及缺乏社会安全预警机制等。另一方面,河北省虽已在应急物资储备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应急物资资源储备仍缺乏,主要集中在特定专业领域,如洪水、地震等。一些战略性物资,如煤炭、石油等未形成完整的储备体系。
网络舆情处置存在问题范文5
一、工作目标
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巩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成果,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努力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实现食品源头、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全程监控,努力提高食品安全质量水平。
二、重点任务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市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当前食品安全突出矛盾和问题,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治理和整顿,重点抓好以下10个方面的工作:
(一)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府厅发〔〕74号)要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从重查处违法案件。
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禁止在农产品种植、养殖、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质监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原辅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等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和质量安全控制要求,建立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严厉打击在食品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工商部门要加强流通领域食品添加剂经营情况的检查,严禁销售含有非法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督促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经营单位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销售台账制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食品、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不规范和不合格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卫生部门要重点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进行检查,对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实施备案制度。
商务部门要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制度,强化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监督企业严格执行生猪进厂(场)检查登记、屠宰检疫检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和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生猪(肉)进出(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台帐。
公安部门要以乳制品、食用油、保健食品、鲜肉和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酒类等直接入口食品为重点,立足打源头、端窝点、破网络、抓主犯开展全面清查,积极协助食品监管部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二)加强食用农产品环节的专项整治。
农业部门要依法查处农药生产经营中的违法问题,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农药的“黑窝点”,打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研发、生产、销售高毒农药的行为;加强对安全施用农药的指导和管理,严禁使用禁用农药。要以奶站为重点,开展生鲜乳三聚氰胺专项监督监测,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违禁物质违法行为,取缔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点),打击收购站之间违规进行生鲜易的行为。打击制售假劣兽药以及在水产养殖和苗种繁育环节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监测,强化食用农产品中非法添加物的监督抽查。
(三)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含现场加工制售)的集中整治。
质监和工商部门要实施动态管理,以彻底清除小作坊无证经营的安全隐患为目标,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生产销售未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过期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小作坊以及生产仿冒他人品牌食品包装材料的“黑窝点”;严厉查处通过提供伪造合格证明文件、虚假无效证照和骗取检验报告、标签标识造假等逃避监管和进行商业欺诈的行为。同时,要强化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开展小作坊诚信生产经营承诺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乳制品综合治理。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号)和《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通知》(〔2008〕122号)要求,强化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管理,推进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建设。严格乳制品销售者资质要求,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加大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监督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乳制品生产经营记录和进货查验制度。建立全市统一的乳制品生产经营企业信息数据库,健全验证验票查询系统,在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生产企业试点建设电子信息追溯系统。
农业部门要强化对生鲜乳收购站、饲料加工厂、奶畜养殖场等的监管,严格审核对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的许可管理,采取封存、拆除设施设备等措施,防止暗自收购已被责令关停的生鲜乳收购站,加大对饲料加工厂、奶畜养殖场的奶畜饲料和生鲜乳的抽检频次和范围。
质监部门要加强乳制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格资格准入,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一律不予发放生产许可证。已获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审核,不符合条件且整改不合格的企业,依法撤销或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并公告。加强对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落实企业原料检验、出厂批次检验制度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驻厂监督措施。加强对食品加工企业购入的生鲜乳、原料乳粉日常监督抽验,抽检比例不得少于所有批次的15%,对乳制品企业出厂产品每周进行抽验,进一步细化对乳品生产记录和进货查验的具体要求。
工商部门要严格乳制品销售者资质要求,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加大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监督经营者严格执行乳制品经营记录和进货查验制度,要求新上市奶制品每个批次都要有检测合格报告;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市场监管到位。
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乳制品采购记录和进货查验的监管,防止问题乳制品上餐桌。
(五)加强鲜肉和肉制品综合治理。
农业部门要以生猪为重点,深入排查并坚决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及在畜禽饲料、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畜牧兽医部门要重点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以中小型肉牛、肉羊、生猪养殖场(户)和诱导养殖场(户)使用“瘦肉精”的经纪人以及肉牛、肉羊、生猪屠宰场为整治重点,强化监管和监测。商业主管部门要依法落实畜禽定点屠宰制度,督促企业加强生猪定点屠宰检疫检验,坚决杜绝“瘦肉精”等病害肉流入市场;要强化对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监督企业严格执行畜禽厂(场)检查登记、屠宰检验检疫、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和从业人员管理制度;整治定点屠宰企业出租、出借或者转让定点资质行为;严查私屠滥宰和屠宰病死病害猪、注水猪等行为。
质监部门要对以肉为原料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和出厂记录制度。
工商部门要加大对城乡冷库、农贸市场、超市肉食品经营的检查力度,建立和完善猪肉市场监管巡查和索证索票制度。
食药监和卫生部门要依法加强对盐酸克伦特罗等可作为“瘦肉精”原料的人用药品流通的监管;加大对城乡餐饮单位、学校食堂的监管力度,要求餐饮单位、学校食堂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制度。
(六)加强食用油综合治理。
质监部门要强化对食品加工企业食品原材料进厂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
工商部门要监督食用油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地沟油”、假冒伪劣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
卫生部门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食用油脂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查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购买、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烹饪食物的行为。
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对畜禽饲养场(户)及饲料的监督管理
环保部门要以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推行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和废弃油脂回收装置,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城管部门要实施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单位资质许可或备案,确定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统一收运单位和集中处置点,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托运台账,督促收运处置单位建立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台账。
(七)加强学校、建筑工地食堂经营行为的专项整治。
卫生部门要严格规范食堂餐饮服务许可,强化学校、工地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深入排查和治理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幼儿园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和经营过期、劣质食品等问题,使监管难度较大的工地食堂纳入正规管理;要督促学校、工地食堂健全和落实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索证索票、台账建立等制度。在检查中,对存在问题的食堂要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单位,要依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向教育、城乡规划建设等部门及时通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加强一次性餐盒、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专项整治。
质监部门要对一次性餐盒生产环节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加强监管,严格要求企业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对日常执法检查、群众举报等发现的无证生产一次性餐盒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进行查处。
卫生部门要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实施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抽检;检查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采购一次性餐盒索证索票制度是否到位;对使用无合法来源的一次性餐盒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依法查处,责令其停止使用并销毁;加大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索证管理力度,并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的监督检查。
工商部门要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核发营业执照,将卫生行政部门按《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的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审批条件和年检条件之一,并将已掌握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登记情况,定期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取缔无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
(九)加强酒类综合治理。
商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秩序,切实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实行酒类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制度、质量安全溯源制度、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推进酒类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和酒类流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工商、质监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以散装酒、白酒、葡萄酒为重点对象,以城乡结合部、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为重点区域,以整治非法勾兑和生产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酒类行为为重点内容,全面清理不符合生产经营资质的白酒和葡萄酒类生产、销售单位。
(十)加强保健食品综合治理。
食药监部门要加大对保健食品中可能被违法添加药物的检测力度,开展保健食品广告和包装标签专项整治,整治制售假劣保健食品、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监管规定,重点抓好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认证等工作;完善保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推进保健食品检验检测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加快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体系建设,保障执法办案和监管基础能力建设经费投入,支持监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禁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能力建设。要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食品安全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人员培训,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条件,调整充实监管队伍并逐步向监管薄弱环节和农村倾斜。要充分发挥村级食品安全监管组织的作用,弥补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积极探索食品检验机构综合能力建设,提高食品检验机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加大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力度。各监管部门要严把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许可关,加强对生产经营者的许可后续监管和执法检查,对不能持续满足许可条件的企业,要依法撤销许可;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等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要强化行政监察和问责,对监管中失职渎职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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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治目标
(一)总体要求
按照“检查排查要严密、专项整治要严格、处理打击要严厉”的要求,在前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工作基础上,开展全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飓风行动”。要边整治、边总结、边探索,创新管理体制和执法手段,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变被动应对为主动出击,努力形成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行业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形势明显好转。通过典型示范一批、取缔打击一批、整顿规范一批,促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显著提升我区食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高效运行”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要求,强化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专项整治,集中解决我区当前食品安全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规范节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提升全区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确保全区食品安全,社会和谐稳定。
(二)具体目标
1.强化镇街属地管理职责,强化监管部门全程监管职能,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建成率达到100%。
2.发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力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辖区内每家企业负责人培训一次、约谈一次、签订一份承诺书的“三个一”活动开展率达到100%。
3.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途径,有诉必应、有报必查,投诉举报案件查办率达到100%。
4.进一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对辖区内排查发现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100%开展整治。
5.各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行政监管部门对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达到100%。
6.采取综合措施,严防各类食品安全事故,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处置率达到100%。
二、整治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落实监督和管理责任的原则。由区食安办统一领导、指挥、协调“飓风行动”,建立监督和管理责任制。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制定本区域、本部门的“飓风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认真组织、部署“飓风行动”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创造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将专项整治行动与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教活动相结合,发挥群防群控的社会监督体系的作用,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督和管理责任。
(二)部门监管和协调配合相结合的原则。在区食安办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环节监管的原则,农业、畜牧、水产部门牵头负责农产品、畜禽产品、生鲜乳、水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的整治工作;质监部门牵头负责食品加工环节的整治工作;工商部门牵头负责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的整治工作;食药监部门牵头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的整治工作;卫生部门牵头负责生活饮用水和消毒餐具环节的整治工作;商务部门牵头负责定点屠宰和肉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整治工作;公安部门负责配合各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做好执法保障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其它有关部门按照已明确的职责开展相关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调配执法力量,充分发挥整体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各镇、街道办事处食安办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食品生产经营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原则。继续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市场开办方作为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守法经营、诚信自律。通过各种宣传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品种:月饼、糕点、蔬菜水果、畜禽产品、米面及其制品、豆制品、食用油、饮料、散装食品、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食品包装材料等与群众生活和节日市场密切相关的食品。
(二)重点单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餐饮单位、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小型商店(超市)、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学校食堂、工地食堂、食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销售网络平台、药店(经营保健食品)。
(三)重点环节:食用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畜禽屠宰等五个环节。
(四)重点区域: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加工比较集中的区域、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附近区域等。
(五)重点行为:生产经营河豚鱼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用非食用物质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药、兽药、渔药的行为;非法收购、屠宰、经营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的行为;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
(六)新兴业态:鲜奶吧作为一种新兴经营业态,目前在监管上存在着职能不明确、无序经营、无证照经营等问题,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畜牧兽医、工商、质监等部门各负其责,共同做好监管工作。
四、整治的重点措施
(一)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要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继续做好相关工作,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纳入日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加强监督抽查和重点监测,及时发现问题,避免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伤害。
(二)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及外来人口聚集区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的整顿。一是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及外来人口聚集区等重点区域内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取缔制假、售假食品的黑窝点。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整顿和规范市场上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二是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外来人口聚集区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摊贩、小商店、小食杂店、小摊点、小餐馆监管力度,规范进货渠道,健全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品标识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各类食品储存条件,杜绝食品保质期内腐败变质现象发生。坚决取缔“三无”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效遏制生产加工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三是严格规范行政许可,切实提高小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门槛。
(三)规范餐饮经营行为,加大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是继续强化餐饮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增加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频率,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规范餐饮器具消毒操作。对餐饮单位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情况进行检查,餐饮单位要严把进货关,并按要求登记进货台账。二是强化对集体单位食堂及“农家乐”餐厅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规范建筑工地食堂和学校食堂操作程序,落实生熟分开规定,对腐败变质的原料要严禁使用,严防各类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三是加强对露天经营场所的管理,对重点街区及校园周边进行整治。对露天经营严格审查把关,进一步规范露天经营行为,完善露天经营食品的防尘、防蝇设施,杜绝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依法取缔违法露天餐饮、烧烤的行为。四是加强餐饮器具消毒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和规范消毒程序,落实相关卫生要求,取缔无证无照餐饮器具消毒行为,确保群众就餐饮食安全。
(四)整顿和规范农副产品市场、商场、超市,做好对重点食品的抽样检测。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市场、超市内各类重点食品的监督检查和抽检的工作力度和频次,保证肉类、熟肉制品、豆制品、乳制品等易腐食品在各个环节的低温冷藏、冷冻。加强对外来畜禽及其产品的检疫,严厉打击场外交易行为。强化对“双节”期间消费量较大的水产品的监管,重点加强对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氯霉素等药物残留的检测。
(五)加强对蔬菜基地的监督检查,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继续对农资产品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出售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制假售假行为。要引导农民使用低毒高效农药,杜绝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违法行为,规范农业的标准化生产,严厉打击虚假、冒用、超规范使用认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加强对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等各个环节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包装材料的监督检查和抽检工作力度。针对食品用纸、塑料等食品包装材料、容器,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和质量安全检测方法、标准。依法查处生产加工、销售、使用不合格食品包装材料的行为,取缔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包装材料的“黑窝点”。
五、具体活动安排
此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从整体上对全区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质量监管,大力净化全区食品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时间为,共分四个阶段。
(一)方案制定、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牵头单位领导带队,镇街食安办配合,分组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小作坊、集贸市场、商店(超市)、餐饮业、学校食堂等进行拉网式检查,摸清底数,制作台账,确定工作重点、制定工作方案。
(二)重点整治阶段。集中治理重点问题,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工商、质监、食药监、农业、水产、畜牧、商务、卫生等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加大整治力度,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确保生产经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要加大对城乡集贸市场和食品批发市场的整治力度,对“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地点)要依法严厉查处;对无证无照非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一律取缔;对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特别是熏蒸、浸泡过的有毒有害果蔬、水发产品等,要坚决予以查封、销毁,并对违法违规业主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巩固提高阶段。巩固前一阶段工作成果,抽调各有关部门骨干力量,组织联合执法队伍,统一行动,集中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实行全面控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全区食品安全。
(四)总结回顾、成果展示阶段。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将在“飓风行动”中查获的各类物品妥善管理并由专人负责,活动结束后区食安办组织集中销毁。在活动中各镇街、各部门要注意保存文字、影像、视频资料,并制作光盘,前向区食安办报送书面总结(加盖公章)及光盘,前由区食安办汇总编辑报市食安办。
期间,区食安办将成立督导组,对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飓风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对专项整治工作周密部署。区政府成立区”飓风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区“飓风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食安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宣传组、加工企业组、经营企业组、案件组。
综合组:组长单位区食安办,由食药监直属分局、公安分局、农业局、水产局、质监分局、工商分局、商务局、卫生局、城管局等有关单位组成,负责“飓风行动”期间的方案及相关文件的起草制定、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络、整治信息汇总统计、简报编印报送、会务组织、综合宣传材料准备、督查暗访等工作。综合组各成员单位每周上报一次上周工作进展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
宣传组:组长单位区委宣传部,由区级主要媒体及区食安委主要成员单位组成,负责“飓风行动”期间宣传报道的组织和稿件审核、等工作。
加工企业组:组长单位质监分局,由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及行业协会组成,负责“飓风行动”期间食品生产企业培训、宣传和发动,牵头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等工作。
经营企业组:组长单位工商分局,由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及行业协会组成,负责“飓风行动”期间食品经营企业培训、宣传和发动,牵头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等工作。
案件组:组长单位公安分局,由农业局、水产局、质监分局、工商分局、商务局、食药监直属分局、卫生局、城管局有关单位组成,负责“飓风行动”期间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的联合查办等工作。
“飓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每周定期和不定期例会制度,加强工作协调。
(二)积极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各镇街、各部门要对突发事件保持高度警惕性,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区食安办报告,并同时做好前期处置,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社会监督。大力宣传和推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奖励力度,及时兑现奖励资金;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将有奖举报制度以通告形式张贴到每个村、每个社区、每个企业、每个车间,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知情人员积极举报。进一步扩大群众监督员队伍,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形成执法监督和舆论监督的良性互动,形成群防群控的强大社会合力。
(四)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各镇街、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将宣传教育作为“飓风行动”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等新兴媒体,加大对“飓风行动”的宣传报道。宣传部门要制订“飓风行动”宣传方案,主动组织记者进村入企,到食品生产经营一线,报道工作进展,宣传正面典型,反映存在问题。要开辟专栏,开展专题报道,在“飓风行动”期间保持足够的宣传强度和频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加强督查指导。建立健全“飓风行动”督查考核机制。区“飓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飓风行动”的监督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对各镇街、各成员单位“飓风行动”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区“飓风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督查。对没有完成“飓风行动”工作目标的或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将追究责任;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镇街和部门,在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真抓实干,确保整治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将本次“飓风行动”工作纳入今年对各镇街、各监管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