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安全风险防范应急预案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安全风险防范应急预案范文1
【关键词】应急预案;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内容;应急预案作用
【中图分类号】TMT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2)10-0335-02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的发展,我国环境状况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根本改变,环境压力继续加大,人民群众的环境诉求不断提高,由环境风险、污染事件等引发的不断增多,风险防范已成为一项长期性工作,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面临的形式十分严峻。尤其是最近十年,环境污染事件的发展规模、损害后果、污染类型等都日趋扩大,从2002年至2012年最近十年问发生了40多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主要是以水污染事故为主,涉及有松花江、太湖、巢湖、滇池、黄河、渤海等,有的事故发生直接影响到居民的饮水安全,有的重金属污染影响到儿童健康,有的污染造成农作物减产和危及食品安全。如何加强环境管理,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成了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各级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制定应急预案应当科学、严密和全面。
对于涉及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应根据相关要求编制应急预案,科学预测评价突发性事件或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提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在实践中,可以探索采取使用法律制度和科学管理的方法来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编制应急预案可以抑制突发事件,减少事故对工人、居民和环境的危害。
1、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又称应急计划,是针对可能的重大事故(件)或灾害,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它是在辨识和评估潜在的重大危险、事故类型、发生的可能性及发生过程、事故后果及影响严重程度的基础上,对应急机构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等方面预先做出的具体安排。
2、应急预案基本内容
应急预案明确了在突发事故发生之前、发生过程中以及刚刚结束之后,谁负责做什么,何时做,以及相应的策略和资源准备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明确规定了应急预案基本内容,包括: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和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恢复与重建措施等。
2.1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指挥体系包括领导机关、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地方机构和专家组;明确各组织机构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以突发事故应急响应全过程为主线,明确事故发生、报警,响应、结束、善后处理处置等环节的主管部门与协作部门;以应急准备及保障机构为支线,明确各参与部门的职责。
2.2 预防和预警机制
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主要通过对风险隐患的普查和监控来实现。普查就是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和领域各类风险隐患情况。监控是对具有各类风险隐患地点或设施,实行长效管理、监控和检查,及时排除风险隐患。预警是对各类风险隐患信息进行综合、科学的风险分析后,将有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情况及时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一般分为四级:特别严重为Ⅰ级、严重为Ⅱ级、较重为Ⅲ级、一般为Ⅳ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机关等内容。对于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一般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2.3 处置程序
应急预案处置程序包括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和应急结束。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地区、各部门要立即报告,同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事发地的人民政府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对于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2.4 应急保障措施
应急保障措施包括:人力资源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维护、人员防护、通信保障、公共设施正常运转、科技支撑。
2.5 恢复与重建措施
恢复与重建措施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和信息。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服务及司法援助。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根据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和实施恢复重建。突发事件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3、应急预案的作用
3.1 确定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
应急预案确定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使应急准备和应急管理不再是无据可依、无章可循。尤其是培训和演习,它们依赖于应急预案:培训可以让应急响应人员熟悉自己的责任,具备完成指定任务所需的相应技能;演习可以检验预案和行动程序,并评估应急人员的技能和整体协调性。
3.2 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
制定应急预案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应急行动对时间要求十分敏感,不允许有任何拖延。应急预案预先明确了应急各方的职责和响应程序,在应急力量和应急资源等方面做了大量准备,可以指导应急救援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将事故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降到最低限度。此外,如果预先制定了预案,对重大事故发生后必须快速解决的一些应急恢复问题,也就很容易解决。
3.3 成为城市应对各种突发重大事故的响应基础
成为城市应对各种突发重大事故的响应基础。通过编制城市的综合应急预案,可保证应急预案具有足够的灵活性,对那些事先无法预料到的突发事件或事故,也可以起到基本的应急指导作用,成为保证城市应急救援的“底线”。在此基础上,城市可以针对特定危害,编制专项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制定应急措施,进行专项应急准备和演习。
3.4 便于与省级、国家级应急部门的协调
当发生超过城市应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时,便于与省级、国家级应急部门的协调。
3.5 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环境风险防范意识
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应急预案的编制,实际上是辨识城市重大风险和防御决策的过程,强调各方的共同参与,因此,预案的编制、评审以及和宣传,有利于社会各方了解可能面临的重大风险及其相应的应急措施,有利于促进社会各方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安全风险防范应急预案范文2
【关键字】半导体、风险、应急、预防
1半导体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方法探索
半导体产品制造的过程中涉及氯气、砷化氢等有毒有害的化学品和多种酸碱类腐蚀品,存在着环境污染、健康危害等风险隐患,因此对半导体工厂生产运营进行风险评价显得尤为重要。风险评价常见的的方法有ETA(事件树分析)、FTA(故障树分析)、FMEA(故障模型与影响分析)等,本文将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新出台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以下简称《指南》,对半导体企业的环境风险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对半导体企业环境风险管控的建议,控制半导体企业所带来的环境风险。
1.1 半导体企业环境风险评估
通过矩阵法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等级进行划分。
1.1.1 环境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
半导体企业在生产的过程中会用到许多的气体化学品作为制程或者辅助制程使用。半导体企业所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主要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三废”污染物、辅助生产原料,目前主流产品为经过简单电路测试的8英寸或12英寸晶圆,在此过程中没有中间产品及副产品。
因此半导体企业在计算环境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值比值时,主要计算危险类原辅材料在厂区内的最大储存量加上在线量与相对应的物质的临界量的比值,一般半导体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材料中,涉及《指南》附录B所列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清单的主要为: 氯气、氢气、磷化氢、氨、丙酮、硅烷、异丙醇、磷酸、硝酸、氟化氢等,这些原物料多通过气体钢瓶或者化学品桶方式储存,但是一般均为一用一备,储存量不大,因此,一般半导体企业的Q值计算为
1.1.2 生产工艺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
根据《指南》要求,M的确定方法为采用评分法对企业生产工艺、安全生产控制、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环评及批复落实情况、废水排放去向等指标进行评估汇总,确定企业生产工艺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因此,对半导体企业的分析得到的评估指标及分值估分为27分。
由此也可得出半导体生产企业的工艺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值(M)的风险控制水平处于《指南》中所列的M2(25≤M
(1) 生产工艺
半导体工厂在生产工艺方面会用到许多易燃易爆的化学品,如IPA,丙酮等,以及输送这些化学品的压力管道,以及在辅助设施所用到的天然气管道、压缩空气等。因此,工艺部分分值得分主要集中在“其他高温或高压、涉及易燃易爆等物质的工艺过程”,扣分值为20分。
(2) 安全生产管理
半导体生产大多为2000年后建立起来,其在建厂初期关于安全评价等做的还是较为正规,从起初的安全预评价到验收评价以及目前正在推行的现状评价,以及作为高资产保护的企业,消防方面的验收也均按照要求完成;另外,目前大部分半导体企业已经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因此,对于安全控制方面,半导体企业一般均能达成《指南》中所罗列的要求,因此安全生产管理并未有扣分分值。
(3) 环境风险防范控制与应急措施
半导体企业在截流措施、事故排水收集措施、清净下水系统防控措施、事故排水收集措施、雨排水系统防控措施、生产废水处理系统防控措施、毒性气体泄漏紧急处置装置、毒性气体泄漏监控预警措施以及环评及批复的其他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能按照《指南》中要求进行,因此此部分也未有扣分项。
(4) 雨排水、清净下水、生产废水排放去向
半导体企业一般处于工业区,企业雨排水、清净下水、生产废水排放去向去向一般为“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或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如工业园区的废水处理厂)”,因此,此处扣分分值为7分。
1.1.3 环境风险敏感性(E)
半导体企业大多都位于工业园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如中芯国际上海有限公司、华虹宏力位于张江高科技产业园区、上海新进位于漕河泾技术开发区等,但也有些受限于工业区本身所处的位置有特殊性,因此不可避免有出现企业雨水排口、清净下水排口、污水排口下游10公里范围内有有一些环境风险受体,因此,可以将半导体厂的环境风险受体主要划分为类型1(E1)及类型3(E3)两大类。
1.2 半导体企业风险等级划分及风险级别表征
根据以上对半导体生产企业Q、M、E的分析可以得出,半导体企业风险控制在Q
表2 半导体企业环境分线分级表
2 半导体企业环境风险控制及预防方法
2.1半导体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从前面的分析可以得知,半导体企业主要的风险源为品种繁多的化学品,以及受规划选址的客观因素,不可避免有出现企业雨水排口、清净下水排口、污水排口下游10公里范围内有有一些环境风险受体,乡镇及以上城镇饮用水水源(地表水或地下水)保护区;自来水厂取水口等,因此本文将着重从化学品风险管理及敏感位置的环境风险防范入手,提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厂区平面布置及建筑安全防范措施
目前一般企业均处于工业区,但是也会有周边分布敏感目标的情况,因此厂区设计总平面布置图时,应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要求,对于不同因化学品带来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的防火间距要求设置项目各生产装置及仓库的各类设备、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厂区的消防车道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设置。化学品仓库,各类物品根据不同属性、进行相容性分析后分区、少量储存。
在建筑安全方面,项目各类建构筑物和设备均按照规范对于相应火灾危险性等级的要求设置相应的耐火等级,对于存在爆炸危险的生产或储存场所,相应的建构筑物和设备应符合有关防爆要求,包括泄压、防静电、防火花等要求;在环境污染防治方面,储存化学品的仓库地面需进行防腐防渗处理,铺设环氧地坪,防止污水影响地下水及土壤。
(2)化学品运输风险防范措施
所有化学品运输均应委托有资质的运输公司运输,配备道路运输企业专用车辆,并配置车载卫星定位系统,以及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等设施、设备;同一车辆不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严禁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向外省市购买易燃易爆、强腐蚀性化学品时,提前24小时向公安部门或者海事部门申报危险化学品品名和数量、运输起讫地、运输路线和时间等情况;按照地区公安部门确定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能够通行的区域、道路和时间运输。
(3)危险化学品储存风险防范措施
化学危险品的储存需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的规定设计,不同特性的化学品物质独立房间,分类存放,其中气体化学品宜采用中央供应系统,气体钢瓶和化学品储存于独立的化学品储存仓库,并通过提高缩短储存周期减少危害物品的储存量;对各类易燃易爆有毒物质严格控制最大贮存量;每个房间都设置漏液收集槽,可以通过泵抽到废水处理系统中,避免化学品泄漏时溢出到其他区域;在气体房及气体供应(储存)柜内安装危险化学品侦测及报警装置,当泄漏浓度超过限值,会自动报警,切断气源,并自动启动水喷淋及排风装置,泄漏物料经过洗涤塔处理后,经由废气排气筒集中排放。
(4)生产操作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杜邦公司事故主因结构理论,经杜邦公司统计,绝大多数生产过程中即人员的意外、伤害及事故都是由不安全行为造成的,而非设备或环境引起。96%的事故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因此,对于人员意识的提升及技能的培训尤为重要。应对新职工进厂或更换工种前,需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后上岗操作;对老员工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的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操作前员工按规定穿好防护用品,上班前不喝酒,不做可能对本职工作造成影响的事;上岗前对本岗的机械、电气等设备及压力表、温度计等各种仪表仪器进行检查,如有问题必须及时汇报,做好记录;按照整理整顿要求,做好生产区域6S,对各种消防器材禁止随便动用,存放地点周围不堆放任何东西物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设备保养工作,下班前对本岗位的电源等各种设备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交班时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防止事故的发生。
(5)风险管理防范措施
加强施工监督,确保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和设备(如管道、阀门等)达到设计规范和质量要求;在项目开工前对操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建立分级责任管理、巡检制度;在公司最高管理者和当地的政府机构(包括环保局和消防部门)的监督下,建立和运行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系统;制定完整可靠的检修方案,定期对废气和废水管道及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将化学品的有关安全卫生资料向职工公开,教育职工识别安全标签,了解安全技术说明书,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对职工进行工作场所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培训。
(6)环境敏感受体的特殊风险防范措施
如厂区处于水源保护区或者周围有其他环境敏感点,厂区地面冲洗水集中收集经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禁止随地漫流或进入雨水管道;对雨水管网安装截止阀, 当火灾发生时,将立即关闭雨水口截止阀,堵住雨水口,将消防废水用潜污泵从雨水排口蓄水池打入废水缓冲槽,经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集水池、一般工业废物堆放点和危险废物堆放点均应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2.2半导体企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半导体企业应在鉴别环境风险源的基础上应制订相应的应急计划,使各部门在事故发生后能有步骤、 有秩序地采取各项应急救援措施。根据不同的事故风险,制定不同类型的事故应预案。一旦异常情况发生,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应急措施,切断泄漏源、火源,控制事故扩大,同时通知中控室、健康中心等,根据事故分级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根据法规,立即上报相关主管部门或客户,就近调拨到专业救援队伍协助处理;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当地环境保护局、自来水公司等市政部门,协同事故救援与监控。
发生泄漏事故时,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1)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2) 切断火源或者按下紧急停止按钮停止供应源。(3) 紧急应变成员穿戴个人防护用具。(4) 用应急救援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水处理系统或者废弃物处理厂商处处理。(5) 对皮肤接触人员应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六氟灵、敌腐灵、肥皂水或者清水彻底冲洗皮肤;眼睛接触人员应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吸入人员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
2.3半导体企业环境风险事故区域应急联动
半导体企业多处于工业区,一旦发生事故,若超出本单位处理能力,应及时和当地有关事故应急救援部门及时联系,请求当地社会(地区应急联动中心和工业区应急联动中心)救援中心或人防办组织救援。企业在编制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中应确定通知外部单位救援的节点及联络电话,企业的应急预案应该和园区或工业区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同时,在平时应急演练时,也可邀请相关如环保、管委会、安监、消防莅临指导,或者能和消防队等展开消企联合演练,则更能从根本上提高企业与区域的联合应急能力,尽可能善用园区/工业区的各项应急资源。
由此可知,半导体企业的风险主要存在于种类繁多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火灾隐患,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储存、操作环节加以工程控制,并按照国际认证标准做好防火管控,并且制定火灾、化学品或者气体应急预案,并且定期对人员进行培训及演练,同时与区域应急联动中心或工业区应急联动中心密切配合,才能将环境风险降到最低,促进半导体企业良性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 林玉锁.对我国开展环境风险评价的一些看法[J】.环境导报,1993(1):14・15
【2】 李冰.区域环境风险评价与应急预案编制方法探讨【J】.江苏环境科技,2006(S1):37_4l
安全风险防范应急预案范文3
关键词:公众;风险;应急管理机制
本文为甘肃政法学院青年资助项目
中图分类号:F062.9文献标识码:A
一、我国应急管理模式的特点
在中央政府层面,我国在长期实践中逐步形成了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分类别、分部门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应急管理的模式。其主要特征是:
(一)国务院统一领导。国务院是国家紧急事务管理的最高行政机构,统一领导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遇到重大突发事件,通常成立临时性指挥机构,由国务院分管领导任总指挥,有关部门参加,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对口主管部门,统一指挥和协调各部门、各地区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部门分工负责。国务院各应急部门分别负责一种或几种相关类型的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协助配合。有些部门形成了部际协调机制,如抗灾救灾协调机制、核应急协调机制等。
(三)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在条块关系上,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模和范围,实行分级管理。对于由地方为主处置的突发事件,中央部门给予指导、协调和帮助,实行条块结合管理。
(四)部门应急体系初具规模。负有直接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部门,都建有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信息通讯系统、防灾设施装备、应急救援队伍,建立了监测预报体系、组织指挥体系和救援救助体系,但完备程度参差不齐。
(五)国家应急法律体系趋于完备。我国已相继颁布了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35件,行政法规36件,部门规章55件,紧急状态法和部门应急法规正在起草制定中。
(六)国务院应急预案框架体系初步形成。在以往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国务院有关部门着手进行了应急预案编制和修改工作,初步形成了相互配套的国家应急预案框架体系。
二、加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的必要性
自从2003年“非典”肆虐以来,我国政府包括企业界逐步认识到社会风险的危害性及其破坏性,开始建立并不断完善应急管理机制。2008年对于整个中国来说是一个社会风险频发的年份,无论是年初我国东南省份的雪灾,还是震惊世界的四川汶川大地震,这些无不考验着我国政府应对风险的执政能力和我国应急管理机制的有效性。在经历了这些社会风险以后,也让我们认识到,社会风险是一个社会发展的产物。作为政府,加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对于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已经迫在眉睫。
(一)加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是社会发展的需要。社会风险是一种导致社会冲突,危及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的可能性,更直接地说,社会风险意味着爆发社会危机的可能性。一旦这种可能性变成了现实性,社会风险就转变成了社会危机,对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都会造成灾难性的影响。从当前我国社会的总体形势看,整体平稳的同时存在着严重的社会风险:一方面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政治体系运行平稳有序,社会整体发展保持着良好态势;另一方面当前我国各种问题和矛盾凸现出来,不少问题和矛盾还呈现出继续恶化的态势,社会风险也在不断累积。社会风险的累积对中国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构成了潜在的、相当大的威胁,从而也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形成了严峻的挑战。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就必须控制和化解社会风险。
在我国现代化的发展、社会转型的推进和融入经济全球化程度不断加深过程中出现的严重利益失衡,是当前我国社会风险不断累积的主要原因。可以说,当前我国已经步入风险社会。
(二)加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是完善应急管理机制的前提。公民减灾意识的提高,不仅有利于综合灾害风险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更有利于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完善。从学校做起,广泛普及减灾与应急反应知识,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减灾与应急管理效果。加强公共安全科学与技术学科建设,培养各级各类减灾与应急管理人才,已是当务之急。重视减灾与应急管理及减灾与应急技术的开发,对提高区域减灾与应急管理能力有着重要作用。当前急需的工作是编写各级各类减灾与应急管理教材和科普书籍,加大宣传力度,促进社区安全文化的建设。选择典型的高风险地区和行业,建立综合灾害风险管理范式,依据我国自然灾害区划,在一些高风险地区建立整合社区、行业和辖区政府一体化的综合减灾基地。通过综合灾害风险管理,实现高风险社区安全体系的建设,以此形成典型范式,在同类型区进行推广。选择影响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产业及其代表性行业,加强行业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即通过灾害保险途径与企业安全体系的建设,强化同类行业的综合灾害风险管理能力,降低单位产品生产的安全保障成本,实现企业可持续经营目标。除此之外,建设全社会的安全文化体系,不仅对高风险地区与行业实现减灾目标有重要作用,而且对整个国家和各级政府完善与提高减灾与应急管理能力都将起重要作用。
(三)加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是降低社会风险的基础。公众风险防范意识的提高,一方面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社会风险;另一方面还能在社会风险来临之际懂得如何来应对风险使个人风险降到最低。例如,一些社会矛盾,如果公众提高自身的警惕性,就可能使这些社会矛盾不会激化甚至演变为更大影响力的社会风险,从而把社会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所以说,要想有效地降低社会风险,最基本的就是加强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
(四)加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是减少国家和社会损失的保障。个体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积极参与保险是发展应急体系的根本保证。当个体真正认识到社会风险和社会保险对社会和个人的重要性时,才能增强防范措施,减少风险损失。并且个体通过自己的行动可以降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因素给保险业带来的不良影响,个体的损失减少了,就是真正减少了国家和社会损失。
三、几点建议
(一)树立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危机防范意识是社会民众对于危机和风险的认知、鉴别和防御的思想观念。对一个国家而言,理性的民众公共安全意识和危机意识是一种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是整个公共危机管理的基础。提高民众的整体危机防范意识,将会大大提高应急管理的效能,降低灾害和危机造成的损失。国外成功的应急管理经验告诉我们,在灾害和风险未发生时,投入大量资源提升民众的预警、预防、预备和预案意识;在灾害来临时,降低社会民众的恐慌、迷信和脆弱心理,是应急管理中的最高境界。因此,美国著名行政学家戴维・奥斯本和特德・盖布勒说,公共管理的目的是“使用少量钱预防,而不是花大量钱治疗”。
指出,要将灾害预防等科学知识纳入国民教育。教育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危机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要环节,风险意识的树立以及应急技能的提升应当从中小学开始抓起。中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是将来建设小康社会的生力军,是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从价值理性的角度看,提升他们的危机防范意识,增强他们的应急反应能力,是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是构筑危机防范体系的首要工程,是建立应急管理机制的基础工作。从实际情况看,我国目前中小学生的整体危机防范意识薄弱,面对突发性事件心理比较脆弱,应急反应能力亟待提高。加强中小学生的危机教育、忧患教育和公共安全教育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战略任务。
要加强中小学生的危机教育,就要在中小学教育中纳入公共安全教育的内容,并使之制度化和法制化。教育是提升人力资本、开发人力资源以及提高国民素质的主要渠道,而公共安全教育是提高中小学生忧患意识、预警意识和防范意识的不二法门。各级教育机构不仅要负责编制危机教育教材,开设减灾防灾的专门课程,培训专门的从事应急教育的教师队伍,而且要聘请应急管理专业人士到学校进行训练辅导,将防灾减灾的知识和常识作为中小学必考的项目之一。要将应急演练与理论教育结合起来,邀请相关的职能部门进行应急演练和情景模拟训练,从而增强中小学生应对危机的紧迫感和自觉性,提高他们对危机和灾难的辨识能力,提高他们的危机防范意识。
改变传统应急管理的舆论导向,构造全民重视危机防范和风险规避的文化氛围,对于提高中小学生的危机防范意识非常重要。传统的应急管理舆论导向,重视正面报道而忽视灾害报道,重视应急救援而漠视应急准备和善后处理,重视轰轰烈烈抢险救灾而轻视默默无闻减灾防灾,结果导致了公民危机防范意识的普遍缺乏,应急救助技能的普遍羸弱。当前我国进入各类灾害频发的风险社会,在风险社会的语境下,民众的风险意识是必备的风险文化要素,只有建构一种全新的风险文化,形成全社会重视危机防范的舆论氛围,才可能让中小学生耳濡目染、感同身受、接收熏陶,才能使他们能够在灾难中学习、在风险中反思、在危机中提高。
(二)了解和认识社会风险。首先,要有风险是永恒存在的意识。从哲学的观点来看,风险现象之所以产生,是因为不确定因素、偶然性因素的始终存在。没有哪一个时代是确定必然地那样发展的,也没有哪一个人或哪一种事物的发展道路是预先设定好的,不确定因素、偶然性因素总是存在于社会发展的过程之中。因此,风险的存在也是必然的,就像德国社会学家贝克所说的,“风险是永恒存在的”,所不同的是,现代风险的破坏力、影响力和不可预测性都大大加剧了。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就要居安思危,建立健全各种风险应对机制,这样在面对某一具有巨大危害性的风险事件时,才不至于惊恐万分,不知所措,丧失理智;其次,要以科学的态度认识风险,充分认识风险具有的两重性。风险不仅有其消极的一面,也有其积极的一面。人们通常是从消极的角度去认识和评价风险的,这当然没有错,问题在于,我们也不能由此忽视甚至否认风险的积极意义。从积极的角度来看,风险的存在扩大了人们的选择余地,给人们提供了选择自己生活方式和发展道路的可能和机会,人们通过积极的创造去把握这种机会,就有可能把理想化为现实。这在经济领域中表现得尤为突出,积极地利用风险做出投资决策被看作是市场中最富有活力的一个方面。明白了风险的两重性,面对风险,我们才不至于产生悲观主义情绪,消极厌世,无所作为;再次,要以健康的心态应对风险。当风险事件爆发,灾害降临的时候,人的心理状况和意志力是抵抗灾害、战胜灾害的有力保证。大量心理学研究已经证明,大多数人在面对灾害突然发生时都有可能产生害怕、担忧、惊慌和无助等心理体验,但过分的恐慌、焦虑、不安、紧张的情绪和过度的担心会削弱人们身体的抵抗力,降低人们应对灾害的心智水平。为此,面对风险的爆发,一方面要坦然面对和承认自己的心理感受,不必刻意强迫自己否认存在负面的情绪,同时采取适当的方法处理这些情绪,以积极的方式来调整自己的心理状态,尽快恢复被灾害打乱的正常生活;另一方面保持乐观自信的理智态度,树立战胜灾难的坚定信念。越是危难之时越能考验一个人的心理素质,战胜困难需要勇气和信心,更需要必胜的信念。总之,健康的心态是应对风险的必然要求,也是风险意识的基本内涵之一。
(三)掌握防范社会风险的要点。对于社会风险的分类,按照不同领域可以分为,经济风险、政治风险、文化风险和生态风险等。考虑到我国社会风险与我国社会问题之间的复杂关系,亦即,我国社会风险潜藏于社会问题之中,而每一种社会问题往往不是内含一种社会风险,而是内含着多种社会风险,大多数问题都与不同类型的社会风险是相互关联的。作为公众来说,面对如此复杂的风险,必须掌握最基本的风险防范要点。对于不同种类的社会风险,无论是经济风险还是政治风险,作为公众来说,首要的一点就是在国家法律以及立法允许的范围内理智地面对问题,不恐慌、不盲从,认识到个人在社会中的责任及义务,相信党、相信国家,这才是防范风险最基本的要点。
(四)建立社会风险日,完善应急管理机制。社会风险具有多变性、频发性以及复杂性,并且社会风险对整个国家、社会,包括每一个公众都会带来巨大的影响。由此看来,社会风险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因此我国也应该为社会风险建立风险日。建立社会风险日,首先,可以肯定社会风险的重要地位,它已经成为整个世界共同关注的课题;其次,可以更好地宣传和教育公众,让他们能够充分地认识和了解社会风险,居安思危;再次,社会风险日的建立,可以让公众和国家记住曾经的历史,总结经验,服务于未来;最后,也能督促政府更好地完善我国的应急管理机制来有效地应对社会风险。
(作者单位:甘肃政法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王谦.我国的危机管理机制.半月谈,2005.
[2]薛兰,张强,钟开斌.危机管理:转型期中国面临的挑战.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3](澳)罗伯特・希斯.危机管理.北京:中心出版社,2001.
[4]李经中.政府危机管理.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2003.
[5]中国行政管理学会课题组.政府应急管理机制研究.
[6]史培军,刘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与应急管理对策.
[7]熊光清.当前中国社会风险形成的原因及其基本对策.教学与研究,2006.7.
安全风险防范应急预案范文4
第一条 为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引起的危害,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保障公众生命安全、环境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事后恢复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者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者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与辐射事故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按照核与辐射相关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有关规定执行。
造成国际环境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的涉外应急通报和处置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国际合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应当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协助、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
相邻区域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开展跨行政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合作,共同防范、互通信息,协力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第六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履行下列义务:
(一)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
(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
(三)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
(四)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演练;
(五)加强环境应急能力保障建设。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并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第七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的宣传和教育,鼓励公众参与,增强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知识和意识。
第二章 风险控制
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第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和技术规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
前款所指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应当包括有效防止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措施。
第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及时发现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对于发现后能够立即治理的环境安全隐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对于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治理,可能产生较大环境危害的环境安全隐患,应当制定隐患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现场应急预案,及时消除隐患。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要求,开展本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分析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企业事业单位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抽查或者突击检查,将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力的企业信息纳入社会诚信档案, 并可以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金融机构。
第三章 应急准备
第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撰写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并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
环境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建议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及时公布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收集系统,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收集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并加强跨区域、跨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交流与合作。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应急值守制度,确定应急值守负责人和应急联络员并报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纳入单位工作计划,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等信息。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从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具备条件的市、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设立环境应急专家库。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加强环境应急处置救援能力建设。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配备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和装备,提高重点流域区域水、大气突发环境事件预警能力。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库,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设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并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第四章 应急处置
第二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切断或者控制污染源以及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事发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应急处置期间,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全面、准确地提供本单位与应急处置相关的技术资料,协助维护应急现场秩序,保护与突发环境事件相关的各项证据。
第二十四条 获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事件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 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事件发生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相邻区域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向相邻区域人民政府通报的建议。
第二十六条 获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排查污染源,初步查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污染物质及数量、周边环境敏感区等情况。
第二十七条 获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开展应急监测,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监测结果。
第二十八条 应急处置期间,事发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事件信息的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
第二十九条 突发环境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事发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停止应急处置措施。
第五章 事后恢复
第三十条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并向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影响和损失等评估工作,并依法向有关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事件调查,查清突发环境事件原因,确认事件性质,认定事件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参与制定环境恢复工作方案,推动环境恢复工作。
第六章 信息公开
第三十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便于公众知晓和查询的方式公开本单位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开展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及处置情况,以及落实整改要求情况等环境信息。
第三十五条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认真研判事件影响和等级,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信息建议。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的规定和要求,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等环境信息。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进行汇总分析,定期向社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的数量、级别,以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应急处置概况等信息。
第七章 罚 则
第三十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导致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已有相关处罚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企业事业单位未按要求执行停产、停排措施,继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实施查封、扣押。
第三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确定风险等级的;
(二)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
(三)未按规定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如实记录培训情况的;
(五)未按规定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
(六)未按规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的。
第八章 附 则
安全风险防范应急预案范文5
按照年度任务目标分解,结合年度市环保局的工作安排,我部门认真进行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应急预案编制及修订情况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排水管网的管理和维护,及时消除管网运行故障和安全隐患,确保格尔木市城区内排水设施的正常运行,特制定实施本预案,确保应急物资的完备和应急人员的及时到位。
二、日常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修订排水管网管理应急预案,完善了我部门应急管理协调机制,规范了环境应急预警、调查、检测及数据报送工作;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中我部门工作人员各履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减少和降低各类灾害、事故发生,防范次生环境污染事件。完善和落实会商制度,组织突发事件趋势分析,提高研判能力。
通过开展汛期检查、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等各种专项行动,我部门对权属管网设施进行自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自纠,随后我部门将排查结果总结上报,最大限度避免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突发环境事件以及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截止11月末,更换损坏井盖335处,启用疏通车55次,疏通、清掏堵塞管道98处。管道破损塌陷多处,分别是:钾肥厂西门前,更换130米波纹管(DN400),砌井2口;江源路(建设路-柴达木路),更换540米水泥管(DN400),砌井20口;建设路与红柳巷交叉口,更换3米波纹管(DN400),砌井1口;八一路与泰山路交叉口,更换5米波纹(DN400),光明路保安公司门前更换36米水泥管(DN400),砌井2口。根据格发改(2018)461号文聚浪潮门口更换水泥管140米(DN500),砌井3口。在此施工期间,盐湖城控股公司负责该路段降排水等相关事宜(相关费用统一列入该项目中),我单位负责排水管网设施更换工作,工程细节见格尔木市江源路(聚浪潮门口)污水管线堵塞应急处置项目实施方案,同时,该项目现已实施完毕,但相关项目资金尚未到位,应急抢险修39条街道,堵塞主要路段:柴达木路与泰山路、江源路盐湖一小区西门、建兴巷、食品街,安居巷、航空巷等。
四、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为切实加强本部门的环境风险管理,严格落实本厂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预防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制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小组,负责部门工作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实行定期(专项、季节节假日等隐患检查)或不定期(日常的隐患排查)的隐患排查,及时根据隐患产生的原因,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
主要从以下几点进行环境风险排查:
(1)设备、设施是否处于安全的运行状态。
(2)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的安全状况。
(3)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是否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4)现场作业管理或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
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查找原因,及时整改,整改责任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整改,不得互相推诿、扯皮、拖期延期。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安全风险防范应急预案范文6
为切实提高我局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和处置网络舆情的管控能力,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体系
成立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特殊情况由局长担任),成员包括:各股室负责人及联络员等。
(二)工作职责
1.研究制订我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的规划、计划和政策,协调推进我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机制和工作体系建设。
2.研究提出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机制建设规划,检查、指导和督促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机制建设。指导督促重要信息系统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完善,检查落实预案执行情况。
3.指导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科学研究、宣传培训,督促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4.及时收集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分析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置建议。及时向局领导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5.负责参与重要信息的研判、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和总结评估工作,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立足安全防护,加强预警,从预防、监控、应急处理、应急保障和打击犯罪等环节,在法律、管理、技术、人才等方面,采取多种措施,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共同构筑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二)提高素质,快速反应。加强网络安全风险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业人员的作用,在网络安全风险发生时,按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跟踪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三)加强管理,强化责任。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制及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间协调与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履行应急处置工作的管理职责。
三、网络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流程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要进一步完善网络安全风险突发事件监测、预测、预警制度。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加强对涉军领域网络安全风险的有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判断和持续监测。当发生网络安全风险突发事件时,在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按紧急信息报送的规定及时向局领导汇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影响范围、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等。
(二)预警处理与预警
1.对于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网络安全风险突发事件,系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第一时间进行风险评估,判定事件等级并预警。必要时应启动相应的预案,同时向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汇报。
2.领导小组接到汇报后应立即查明事件状态及原因,技术人员应及时对信息进行技术分析、研判,根据问题的性质、危害程度,提出安全警报级别。
(三)风险处置
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在接到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信息后,应加强与有关方面的联系,掌握最新发展态势,并作好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根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发展态势,视情况决定是否上报上级领导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