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核心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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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核心

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核心范文1

关键词:互联网商业模式;经济法;创新

最近几年,互联网在全球发展迅速,尤其是我国的互联网经济更是突飞猛进,由之前的实体店经济逐渐转变为互联网金融经济,在这期间,社会生活与生产方式产生了巨大影响。互联网商业模式改变了人们的出行、交易以及交流的方式。互联网经济有如此之深远的影响,离不开法律法规的监督与管理,证明了法律法规对互联网金融的潜在激励特性,可以为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本文从互联网金融模式的风险性和创新性出发,证明经济法对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有效性。

一、互联网下金融模式的特点

互联网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其结构错综复杂,一环套一环。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创新不仅有利于企业健康快速地发展,而且也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的质量,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为我国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但是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发展联动着传统商业经济形式,对资源配置、财务管理、盈利模式有着不可避免的冲突。在与既有的商业模式和谐发展的过程中,带有无法估计的时间、精力与金钱消耗,稍有不慎,就会有翻天覆地的变化,具有风险性。

1.互联网金融商业模式创新的必要性

第一,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发展可以給消费者带来优惠力度的大力提升。互联网商业模式的便利性深受消费者青睐,由原来的传统商业模式需要到店购买逐渐转变为网上支付、在线咨询等方式,消费者足不出户就可以购买到自己所需的任何物品。满足消费者的深层需求,切实解决消费者消费时遇到的各种问题才能使互联网商业模式更快、更健康地发展。例如,由互联网商业模式发展出的一种共享经济形式,深受消费者的喜爱。例如,共享单车、共享汽车、共享充电宝等等,大大便利了人们的生活。第二,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可以加快互联网的发展。科技是发展的第一动力。由互联网商业模式创造出的另一大经济体系——电商经济发展迅速。例如,京东,天猫,淘宝等电商平台通过提供商品发售的平台,消费者可以在这些平台网购,相比传统的商业模式,此举无疑要方便快捷许多。而且电商经济可以促进快递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就业岗位,服务了人民,提高了人民的生活质量。互联网企业也因电商经济相互竞争,促进了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发展。最后,互联网商业模式所带动的互联网公司相继崛起,推动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例如,信息产业,游戏产业,科技产业等都离不开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推动发展,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发展推动着人民走向更美好的生活。

2.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的冒险性

第一,互联网商业模式作为一个新型的商业模式,必然会有一定的冒险性,很多企业因为已经获得了一定的市场地位,不愿冒险尝试互联网商业模式,害怕失去现有的市场地位。这样的想法不无道理,互联网商业模式基于互联网这个庞大的组织,接触的都是高新科技产业,满足用户的深层需要,所以刚开始注定只能被小部分消费者所接受。第二,高额的前期投入不一定能换回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应有回馈。许多企业前期投入大量资金投资,后期开始步步为营,逐渐收回成本,但这并不是所有企业的做法。OfO共享单车公司的没落就是因为和摩拜单车公司相互较量,双方在价格上你来我往,讲求更低价格,一时间一元骑一月等噱头流传开来,导致资金不足以支撑优惠活动,价格反弹,流失很多客源,面临倒闭的风险。正是有这么多的风险,使很多企业不敢尝试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创新,因此经济法对互联网商业金融创新的方面有着一定的措施。

二、经济法对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的激励

经济法对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激励的原因有以下两点。第一,时代在进步,全球经济飞速发展,我国也紧跟时代潮流,积极发展互联网经济,传统的市场经济产生的效益相对互联网商业模式发展的经济效益较少,但是却很稳定,所以很多企业为了规避风险,不愿尝试,不敢发展,此时经济法对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发展具有激励作用。第二,在自由的市场环境中,有些企业盲目自大,贪图利益,不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严重影响了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健康发展,所以经济法有必要对互联网商业模式经济进行有效的规范引导。

1.法律对互联网商业模式激励的必要性

第一,在市场经济自我激励失灵的情况下,政府会伸出援手帮助互联网商业模式进行外在激励,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国有企业会更加容易进行自我激励,会陷入另一种不公平之中,也容易导致国有企业无法发挥应有的创新热情。第二,法律对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激励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法律具有引导作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设定可以为互联网商业模式制定一套相应的标准与准则,帮助其建立正确的风貌,各个企业遵纪守法,良性竞争,保障了互联网商业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此外,法律可以有效降低风险,法律的制定可以影响各企业对于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态度,激励性法律更是如此,政府补贴,税收减免等优惠性政策可以消除企业对互联网商业模式经济发展的顾虑,可以放手去发展互联网经济,由此可见,法律对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发展激励能够起到最大作用。

2.经济法对于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激励的合法性。

法是国家根本,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就是指法,经济法是国家干预市场经济的法律,对互联网商业模式下的经济具有促进作用。国家适度地干预经济,既要对互联网商业模式进行干预,也要把握干预的力度,对互联网商业模式下产生的违法行为进行整顿,树立良好的经济风貌,调动各个企业的积极性,经济法对于营造良好的互联网商业模式下健康稳定的经济趋势,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对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创新更是高度契合。经济法是一门完整的法律,很多法律包含其中,这些法律对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发展都有激励作用,其中财政法和税法的作用尤为突出。

三、互联网下商业模式创新的财政法激励

财政法属于最具有经济激励效果的法律之一。我国社会每年总支出的一半来源就是财政支出,对于促进经济的发展比其他任何形式的商业支出都要强有力,互联网下商业模式的运行需要强大技术的支持,也需要特殊独到的运营模式,这些都要有一定的资金加持,而目前很多的新型互联网产业处于雏形阶段,资金供应不足,很大程度上需要国家经济施以援手。但是目前我国的财政法存在一些缺陷,不能够很好地为互联网下商业模式创新做到激励效果。

1.财政法激励现状

目前我国在财政投入方面居于世界前列,其中研究经费占据较大的比例,耗费资金最多的产业是计算机、电子设备研发以及通信。但是在国家战略层面来讲,财政补贴以互联网投入为主,对于互联网下商业模式创新的财政补贴却有不足,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世界各地对于互联网下商业模式的创新都很关注,并且都有一定的政策补贴,涉及范围广、种类多。而且政府采购中,加大了对于信息产业的力度和种类,极大地推动了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但是在互联网下商业模式创新这一方面,采购措施存在着不足,关注较少。

在财政法激励政策上的不足,首先体现在国家缺乏战略性财政投入。即使每年我国对于科技研发经费的支出持续增长,但商业模式创新的具体计划还未实施,而且相关的财政补贴不到位。互联网下商业模式的创新作为提高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项目,接受国家扶持,享受政策优惠的金额虽然在逐年增多,但是中央财政补贴还是不足,国家补贴范围在地方上较多。目前的财政法对于商业模式创新补贴的范围、方式不明确,补贴制度不健全,缺乏弹性,不重视补贴的专项性、时效性,这些使得财政负担越来越重,违背了财政改革的本意。再者,政府的采购不够大力,制度需要完善。对于创新型商业模式的采购不重视,没有相对应的招标政策,而是更注重互联网产品技术的发展,没有发挥对于互联网下商业模式创新的经济激励作用。

2.财政法激励对策

促进财政法激励互联网下商业模式创新的对策,首先要扩大财政投入规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商业模式创新要注重用户需求,主要为用户提供良好的体验。所以,互联网下商业模式创新所能带来的用户数量是关键,可以决定互联网下商业模式的创新是否成功。对于初创公司来说,不能仅仅注重用户的数量,要加强财政支出这一专项扶持力度,提高财政拨款在商业模式创新的资金投入中所占的比重,同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再只重视技术研究,也应该重视商业模式创新,合理利用财政补贴,全面發挥其推进作用。其次要健全财政补贴制度,发挥财政补贴弹性。互联网下商业模式创新不仅是要创新,同时也要注重技术研究,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需要技术的支持,但是研发技术又需要强大资金的支持,所以就需要财政法对于前期投入大的雏形企业进行一定的补贴。而且,不仅应该加大补贴的范围,还应该将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的补贴落实到中央财政政策上,明确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补贴的对象、范围、方式、补贴程度等,将标准具体化。加强财政补贴的弹性与灵活性,及时根据国家政策对于补贴的金额、范围进行调整,最大程度发挥财政的作用,完善补贴标准,落实效率,完美地发挥财政法的激励作用。最后要明确采购标准。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的发展有一定的风险,政府采购属于宏观调控的一种方式,可以促进创新发展、防控风险、活跃经济,所以加大政府采购的力度是必要的,要完善相关的制度,明确采购的标准,健全采购招标的流程制度,使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健康、积极地发展。

四、税法激励对于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影响

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受到税法激励的影响,税收是国家资源分配的一种重要方式,税收政策的好坏不仅直接影响着国家的财政收入,而且还能调动市场经济的热情,调节社会公平。但是由于我国的税收政策以及立法存在着不足之处,因此税收政策对于互联网商业模式一直不太友好。

我国税法激励的状态与财政法现状相差无几,我国税法对互联网行业整体更加关注,对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激励还处于萌芽状态,使得现在税法制度相对于互联网网络模式的创新处于落后状态。但是政府对于这个情况已经有所关注,但是对于发展地区针对性不强,发达地区发展会相对好点,例如在互联网经济高度发达的杭州,对一些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于激励互联网商业模式产生了良好作用。

1.税法激励的不足

税法激励的不足在于以下两点。第一,我国税法对于互联网商业模式缺乏严格的立法政策,对形成多元化的互联网商业模式大格局有负面的影响。我国的各种税法例如《个人所得税法》等对于互联网商业模式产生的类型性质没有明确的定义,由此产生的商业模式的税务问题没有明确解决方法。第二,我国税法政策对于互联网商业模式税收优惠政策力度小,范围小,对于发达地区的税收政策也处于前一阶段,减弱了税收对互联网商业模式的调控能力。

2.税法激励对策

第一,改善税收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税收是一个国家重要的财政工具,税收政策的收获直接影响着国家的财政收入。目前,我国总体的税收政策是相对完善的,但是对于互联网商业模式的税收政策就略显薄弱,需要加强对互联网商业模式的税收政策建设。互联网商业模式所产生的巨大经济效益能够驱动巨额税收的产生,同时互联网商业模式的稳定健康发展又离不开税收政策的保护。因此,加强税收政策建设,保证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健康发展,形成一个良性循环是非常有必要的。例如,应该出台针对互联网商业模式的相关税收政策,发挥税收政策的优势,将互联网商业模式所产生出来的经济效益列入税收的范围。不仅如此,还应该减轻企业对互联网商业模式探索所产生的税收,让企业无压力,放手大胆地去发展互联网商业模式,使其快速稳定健康的发展,为国家做出突出贡献。第二,要扩大税收优惠主体,优化税收激励政策。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的主要机构是一些新兴企业,它们大多处于萌芽阶段,规模小,资产不多,在经济市场中没有一定的地位与影响力,优惠税收政策可以很大程度上引导这些企业更好地发展,并且具有一定的吸引力。我们可以采取国外税收优惠政策的经验,结合我国的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的实际情况与需求,在全国各地试行这一优惠税收政策,同时可以实行与高新技术企业同等的优惠政策,不仅推动了互联网企业的研发创新,也推动了互联网企业的模式创新。总而言之,要利用一切手段,完善互联网下商业模式的优惠税收政策,减少其税收压力,极大程度发挥在互联网下商业模式的税收激励政策。

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核心范文2

【关键词】物联网 商业模式 多运营主体 免费使用 示范产业 终端融合

1 引言

物联网将互联互通的网络概念进一步延伸到现实生活各个物质实体,把在互联网和电信领域取得成功的新一代IT技术运用到各行各业,并通过智能感知识别、通信网络以及智能运算平台的技术设备,形成对每一个网络节点进行识别、定位、监测、管理和操控的网络系统。基于此,物联网除了扩大网络覆盖的广度和深度,最重要的是通过技术和应用,彻底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习惯,形成规模化的应用,产生新的经济增长点。因此,发展物联网除了加快技术研发和产品设计,还要加快产业社会化进程,形成规模化商业应用。由于物联网产业链较为复杂,涉及商用主体类型较多,因此必须根据其自身商业特点、不同行业市场需求以及个体关系特点,设计相应的商业模式。

2 物联网商业模式研究现状

作为互联网业和电信业衍伸的新形态,物联网需要从这两个领域获取商业模式经验。互联网发展已由传统盈利模式研究转向价值网络体系和商业生态系统的研究,着重于挖掘、掌握、导向乃至创造市场需求,同时分析商业模式系统中个体的竞合关系以及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和价值流的表现,使系统动态发展,与外界互动协同发展,同时研究政府等个体在商业模式中的作用,将盈利为主的商业模式概念转成改革生活方式、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向。

目前的物联网商业模式研究,比较集中的研究方向是分析商业模式运营核心平台的搭建以及市场运营过程运营商、系统集成商、服务提供商等主要个体的相互关系、服务提供方式和收入分配方式。

中国电子商务中心提出了物联网发展五大类商业模式,包括:

(1)系统集成商主导,运营商检验运行情况;

(2)运营商提供网络连接,收取服务费用,系统集成商在网络上运行业务;

(3)运营商自行为客户提供数据流量;

(4)运营商自行为客户开发相关服务;

(5)运营商为客户定制服务。其主要的区分点在于服务提供主体和方式上。

参考文献将物联网的商业模式分为通道型、合作型、自营型和定制型四类,强调不同模式中运营商地位和作用的差异,并介绍物联网在国外医疗、物流、环保等领域的应用。

参考文献从运营商主体性出发,提出了合作开发、独立开发和定制服务的物联网商业模式类型,强调不同合作方式的结构和实际应用案例。

参考文献根据中国移动已有业务结构,分析7种物联网商业模式,包括:

(1)企业投资自建型;

(2)企业自建运营型;

(3)定位平台免费开放型;

(4)全租赁佣金型;

(5)运营商系统集成型;

(6)运营商与系统集成商合作型;

(7)运营商产品库型。

还预测未来可能产生的3种新模式:平台租赁运营型、平台广告运营型和项目型。同时认为,当前物联网主要盈利来源还是以用户购买和支付服务费为主,广告收入为辅,并对其在移动支付、智能电网、GPS导航、环保监控等领域的应用进行分析和展望。

由是可知,当前物联网商业模式的研究主要体现为系统集成商和运营商的运营主体竞争以及服务方式的多样化扩展,强调的盈利方式仍然是用户单次设备购买、日常通信服务以及网络运营商的佣金收入。关于物联网商业模式的市场运作、盈利模式以及个体关系类型的研究取得较多成果,其中对于广告平台建设的思维也符合网络产业商业模式中低资费、规模平台、广告支撑的发展趋势。但由于缺乏对用户需求的综合挖掘和行业拓展,研究的群体和行业范围偏窄,忽视了物联网公共特性以及政府在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商业拓展的广度和深度都有较大欠缺,导致相关业务市场渗透能力差,用户接受程度低,周期长,不利于产业发展。同时,对电信领域的创新商业模式借鉴不够,忽视了物联网潜在的多价值主体特性,对运营商、系统集成商之外的价值创造研究不够。

3 未来物联网商业模式预测

作为新兴产业,物联网未来发展核心应该是通过对用户需求的覆盖,以及日常应用领域的全面渗透,进而培养用户的物联网消费习惯,甚而创造出新的用户应用需求和模式。因此,应该从公共事业和常规消费领域着手,采取低价甚至免费的方式,尽可能降低用户使用门槛。在具体模式应用上,可以设计如下商业模式:

3.1公共事业应用型

此类商业模式一般由政府等公共事业部门搭建公共平台,客户租用或者购买平台以及相关软硬件产品,并支付通信费用。向用户提供免费产品。比较典型的应用方式是各类企业的视频监控、面向用户的楼宇监控和家居监控、GPS导航定位、公共事业信息查询、公共安全、公共物流体系等。

该类商业模式是物联网民生化应用的体现,贯穿于各个发展阶段,此间,政府对技术、市场的把握非常重要:初期,通过行政手段迅速普及产业应用,投入资金搭建设备体系;与商业机构合作,以赞助或者成立股份制公司的形式运营和维护物联网公共事业;在特殊领域如公共物流体系等,则需要迅速完成平台体系搭建,通过政府独资、土地出让、合资经营、业务外包的方式转移成本和吸引资金,保障物联网应用的维持和扩展。此类模式来物联网发展重要组成部分,可以作为主要政策推广模式。在主要公共事业平台采用此类模式,可以让用户免费体验物联网应用,培养使用习惯,为其他类型的业务推广打下基础,同时政府等公共事业部门由此推广普及物联网,带来社会效应,增加财政收入。

3.2广告平台型

物联网中的网络广告模式是传统媒体广告模式的延伸,一般是由运营商、互联网企业搭建公共平台,集成物联网感知和传递的软硬件设备,租给广告商进行运营,广告商通过广告收入来支付物联网平台运营费用。由于物联网行业覆盖广泛,潜在客户源多,这一模式越来越被广告商看好,出租车、公交车、地铁移动电视,楼宇电视、营业厅的移动广告屏幕,都可以作为该模式的覆盖范围。而物联网的作用是给这些信息平台赋予移动性和地理标签的附加信息,并逐渐开放用户交互界面。

该模式的本质是公共信息平台的物联网化升级,在传统公共信息平台的覆盖特性基础上,通过物联网技术应用体现移动性和地理坐标性,更可以根据政府和信息提供者的需求,实现平台信息的移动化、区域化、群体化和行业化。该模式可以使上述信息点在其各自不断扩大的用户群覆盖的基础上发展成综合类信息的平台,通过对用户群体的公有和专有覆盖,探入、获取乃至引导总体和专有用户的信息关注行为和趋势,从而吸引广告商的加盟,形成第三方获利的生态体系,让用户零成本使用的同时,以广告效应获取盈利收入。

3.3软硬件集成商主导型

以上两种方式是公共领域可以应用的商业模式,而 对企业和个人用户端,发展趋势之一是价值流多源化和集中化,体现在商业应用中即为终端融合以及物联网相关应用的无限开发和拓展,对此可以预测软硬件集成商主导型的商业发展模式。

该模式主要来源于苹果“iPhone”模式,核心软硬件集成商通过与运营商合作,在获取用户终端一次购买费用的同时,通过一定比例分配用户日常应用消费,同时大量应用开发者为终端系统促进广大应用开发者为系统开发各类应用模式,以免费和低价模式为主(苹果大部分应用费用在0~0.99美元),在硬件销售的同时,开拓应用下载这一新盈利点,并通过习惯和文化渗透的方式促进硬件终端和软件的普及。此类模式可用于与个人用户市场相关的便利类和控制类领域,例如位置服务、智能物流、智能家居、数字城市和智能校园等,通过在已有智能手机终端系统或者未来可能出现的专有物联网终端上开发相关行业应用下载,使用户可以免费或者很低代价选择和使用物联网软件平台和应用。

3.4“云聚合”型

在物联网商业模式的高端发展阶段中,还可以结合云计算的思路提出云聚合概念。云聚合商业模式是一种建立在云计算基础上,以用户服务为中心,根据已有运营平台和业务能力,针对目标市场整合内外部资源,形成用户、商家、其他市场参与者共同创造价值的网络商业模式。其主要特点是在一定的安全机制下形成信息全面自由流通,通过大量快速的信息传送实现价值的高速增值。各个主体既是价值的创造者同时也是接收者。而从盈利模式上看,各个运营主体向云聚合平台,一般是政府或者其他部门交纳租金费用,而由于应用的方式多样化和生活化,用户最终可以免费的方式使用平台内一切资源。

上述分主要商业模式类型通过表1体现出来。

4 商业模式发展建议

在物联网发展被一致看好的情况下,上述商业模式的市场推广未如想象顺利,主要原因是各行为主体对商业模式的内涵以及市场适用性挖掘不够,使用门槛高,缺乏以用户低成本使用推进的商业应用。笔者认为需要从以下方面推进:

(1)政府支持和技术标准化。在商业模式推广中,政府最直接的作用体现为方向引导、资金投入和平台建立,行业应用初期,政府应该通过行政手段,为物联网进入重点行业提供基础通道,形成先天进入优势。此外,产业标准化是克服发展障碍以及降低成本的关键,物联网时代,各国起跑线差距不大,所以更应加快研发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并试点和应用,抢占技术制高点。

(2)增加商业模式价值主体。可在现有运营商、系统集成商等主体的基础上,引入软件、硬件制造商、集成商,服务提供商、广告商、内容提供商、应用开发者等主体,在产品体系上可以扩大市场需求覆盖,通过多个主体的价值创造,分摊运营成本,提升用户规模,增强平台效应,创新盈利模式。

(3)促进个体间合作和共赢。政府可以通过与其他运营个体的合作,打造完善应用体系,调动各方力量,把盈利模式中以单次购买和用户从量使用为主,逐渐过渡到用户低价或者免费使用为主。而在第三方投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经营方式上,应在保证用户利益的同时,通过集中关注的方式促进其他消费需求增长,实现各方共赢。

(4)推进示范产业应用。选择具有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和示范效应、产业化进程快、附加值高、环保的重点领域开展物联网先导应用示范,通过成功范例提升社会认知度,这些产业应用包括智能电网、数字城市、智能物流、环境检测、公共信息平台、数字医疗、智能家居等。同时加大公共事业服务的物联网化,在个人客户端将物联网作为公益服务的升级方式。

(5)促进终端融合。未来物联网终端必将是多种功能融合的载体,需要重点加强软件扩展性。免费使用物联网软件是大趋势,软件开发者应争取从其应用的广告平台以及可能引发的消费需求发掘盈利方式。

(6)建立各类运营支撑平台。平台可以是运营商建立,也可以是系统集成商、服务提供商、客户、政府建立。其作用主要包括接入、信息采集、传输转发、通信关联、开放接口、维护、安全、计费、管理等。平台建设者应该具备足够的资金投入、系统集成和维护能力。

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核心范文3

关键词: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用户模式;盈利模式

1 传统电信业向移动互联网转型的必要性

随着智能手机的大规模应用,我国传统电信业务的资费虽然有了较大幅度的下滑,但电信行业的增长速度却出现了不小的反弹,尤其是移动数据业务收入以及宽带接入成为了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目前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多数产品和应用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APP化的趋势,这一新型的APP业务创新模式对传统电信业的基本业务模式、商业模式和资源发展模式带来了极大的冲击。该模式不仅在技术上实现了云和端的直接对接,而且对智能终端和即时通信类客户的发展也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自即时通信类软件在2011年一经推出,软件的客户规模一再出现井喷,预计在2016年能够达到12亿人次。一个客户可以在手机上安装多个即时通信软件,采用基于手机通讯录的微信、米聊、飞聊等短信聊天软件,通过无线网络实现短信功能。此类应用使得传统的点对点短信和彩信的业务量和收入不断下降,而即时通信类业务量和VoIP类业务量将不断增大。根据摩根士丹利统计的移动数据流量发展总体趋势可以看出,移动视频将会对2014年移动流量的总量起到最为重要的作用,估计占总量的66%。此外,其它移动互联网应用(如移动游戏、音乐、图片、QQ农场等)也将带来数量流量的大爆发。根据Ericsson最新的报告[1]可以预测,在2016年之前,全球的移动数据流量将会以每年60%的速率快速增长,移动数量流量将会达到传统语音业务流量的30倍。因此,实现从传统电信业到移动互联网的转型是市场所需,势在必行。

2 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移动互联网,是指通过移动终端(如手机、PDA等)为接入手段,以无线接入方式,通过各种网络接入互联网。移动互联是移动通信和互联网从技术到业务的融合。目前世界各国都在建设自己的移动互联网。各个国家由于政策法规、市场竞争条件、技术发展水平以及运营策略的不同,在移动互联网业务的发展上也不尽相同。一些电信运营商采取了较好的商业模式,成功地整合了价值链环节,取得了一定的用户市场规模。特别是在日本和韩国,移动互联网应用成效显著,凭借着出色的业务吸引力和资费吸引力,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2]。在国内,三大运营巨头均已将移动互联网业务作为今后公司发展的重中之重。伴随着智能手机的快速应用和IPV6的实施,国内的移动互联网正逐步进入快速增长期,并在深刻改变信息时代的社会生活。但任何一个新兴产业在给大家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在其发展初期都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难题,如手机上网资费高、速率低,计费方式相对单一等。在诸多难题中,运营商数据业务普遍存在增量不增收的现象已经成为制约移动互联网发展的关键因素。

在2008到2013年的五年时间里,全球移动数据业务的数据流量增长达17倍,但同期的数据业务收入增长仅有1.8倍。与此同时,随着智能手机的广泛使用和便携式移动宽带上网的快速普及,数量流量也出现了空前的增长速度,在整个网络中的比例升至83.5%,而盈利价值则降到0.01美元/兆[3]。这意味着,数据业务收入的增长速度远远低于流量的增长速度,全球的电信业面临着增量不增收的尴尬局面。

增量不增收问题的关键在于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的选择。如果采用的商业模式不符合实际,那么所有的运营商和企业将不会盈利,移动互联网作为当今世界发展最快、市场潜力最大的新兴产业即使再美好也只能是空中楼阁。因此,怎样建立可盈利、可持续发展的健康的商业模式,找到自己的位置与营收方式已成为大家目前所关注的重要问题。

3 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未来发展趋势

发展移动互联网业务,关键在于能否建立成功的商业模式。目前针对移动互联网的商业模式尚无统一的标准定义。但多数学者普遍认为,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成功与否主要取决于其用户模式和盈利模式的选择是否正确。其中,用户模式主要为了创造客户价值,盈利模式则是使得企业获利[4]。如何进一步丰富和改进用户模式和盈利模式的内容,将是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未来发展的重中之重。

3.1 协调好用户规模、用户活跃度和用户时间之间的关系,改进用户模式

在传统的商业模式中,用户模式往往不在考虑范围之内。传统的电信业务多数是从盈利模式开始考虑的,一定是有利可图、想清楚了盈利模式才会去做这个生意。但在移动互联网行业,企业必须首先要将重点放在集中精力考虑用户模式。首先考虑如何扩大用户规模,然后再考虑占领用户的时间份额,即注意力经济。全球的互联网业务都是存在竞争关系的。谁能够把握足够多的用户,谁就占领了时间份额,谁就会是通信市场未来的巨无霸。由于移动互联网用户的上网时间是有限的,因此业务之间竞争的核心就是用户时间。在未来的用户模式中,我们可以在扩大用户规模、提升用户活跃度和占领用户时间三者之间进行有效协调,使其达到良性循环,从而实现用户模式的优化改革。具体如下:

⑴调查客户的实际需求并开发相关产品,迅速扩大用户规模。这个过程所获得的用户对企业来说往往是匿名的,企业并不知道用户是谁,具有什么特征,而只是通过相关业务形成了一定的信息流量规模。也就是说,这个过程一般只卖流量。

⑵通过内容丰富、功能优化来提升用户活跃度。企业可以建立用户的真实档案信息,真正了解和掌握用户的特征并切实的拥有用户。一般来说,抓住客户的,都会带来信息流量。

⑶通过用户规模和用户活跃度来占领用户在线时间份额,最终创造客户价值。

3.2 采用衍生收费的盈利模式,占领客户的钱包份额

移动互联网的盈利模式是商业模式中最为关键的子模式。目前移动互联网的盈利模式往往只局限于 前向模式和后向模式。前向模式是向使用了相关服务和内容的客户收钱(开通-保障-计费),如各大运营商向用户收取的移动网络流量费用等;与前向模式恰好相反的是后向模式,是向内容和服务的提供商收费,即向企业收钱(吸引客户,客户使用,有人付费),如通过各种衍生的广告模式来进行广告分账,包括CPC、CPR、包月收费等各种流量分账方式。企业如果采用单一的盈利模式并不能最大程度地实现盈利。为了更好地占领客户的钱包份额,企业可以将前向模式和后向模式黏合起来,形成“衍生收费”的双模模型。即服务提供者通过用户模式所形成的用户黏度,吸引用户尝试新的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向新产品服务提供商收费的模式[5]。

4 结束语

传统电信业的商业模式要求电信业务在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同时,也可以通过该业务获取盈利。而新兴移动互联网的商业模式在业务实体和时间上不再高度耦合,可以实现分离,即为客户创造价值和为企业获得收入的业务可以不是同一业务。企业可以先提供业务,创造客户价值,再利用客户规模创造盈利,最终实现移动互联网的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成卓,贺石昊.移动互联网迈入2.0时代 加速与传统行业跨界融合[J].通信世界,2014,1(2):41-42.

[2]庚志成.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J].移动通信,2008,32(9):20-21.

[3]刘伟.四网协同发展研究及移动互联网转型思考[J].广东通信技术,2012,25(4):53-54.

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核心范文4

首先,我们来看一看什么是互联网的灵魂。是时髦的“大数据”、“O2O”吗?恐怕不是。这些只是表,不是里。笔者认为互联网的灵魂很朴素,就是“自由市场竞争”,而且是“无休止的自由市场竞争”。这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印证:其一,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成功的互联网商业模式是垄断的产物,那些试图依据特权资源建立起封闭围墙花园的努力,最后无一例外都失败了;其二,所有获得巨大成功的互联网商业模式都是通过颠覆原有的垄断格局,在打碎重生中,获得了新的商业聚合。无论是雅虎/AOL颠覆传统的广告商业模式,还是Google颠覆雅虎,苹果和安卓颠覆Nokia,阿里颠覆传统分销零售,微信颠覆短信,都透出一个真理:垄断无法持续,固步自封必将被取代,自由市场竞争才是“新常态”。

事实上,很多人都知道上述道理,但很多人并不以为然。在通航领域,大多数人认为,“发展通航是市长经济,而不是市场经济”。换句话说,很多人试图以“通用航空”为幌子换取其他行业的特权来变现获利。他们一直在向上忽悠,甚至将中国通用飞机的年产能吹到世界年需求量的20倍以上。几年前,忽悠在中国曾风靡一时,但现如今,国内资产估值处于下行通道中,地方政府的补贴政策大大收缩,忽悠行不通了。因此,那些仍然抱着“特权崇拜”思维,指望“靠大单子翻本儿”的人,恐怕他们的打算多半要落空。未来,“自由市场竞争”在通航领域必将逐步抬头。

以下,笔者想与相信“自由市场竞争”的通航人谈谈如何做好通航市场。

自由市场竞争的成功秘诀永远是“创新”,互联网作为永不休止的自由市场竞争平台,创新的作用更加显性。通航这些年的发展之所以难以突破,不仅仅归咎于空域和法规的种种限制,其根本原因更在于缺乏创新。想想1996年互联网在中国刚落地的时候,网络带宽只有9.6kbps,每秒只能传送1.2K字节;求伯君和雷军搞金山汉卡的时候,打印机还要宣传部和公安局的批文才能买到,那时候全国能上网的电脑恐怕不比今天的通用飞机多。而如今那些当年看起来不可突破的桎梏全都突破了,靠的是什么7靠的是创新,靠的是创新带来的市场良性发展。只有良性发展,才有逐步膨胀的市场规模,才有可预见的巨大商业价值和国家战略利益,才会有相关部门不再犹豫的政策支持。

当前互联网热炒的各种概念,什么互联网1.0、2.0等等说法,无非是各种创新思维和模式的总结而已,各种概念之间并不是完全替代的关系,它们只是互联网创新思维的不断衍生。笔者以为,互联网思维可以归结为三类:“眼球经济”、”WEB2.0”和”走入线下”,这里面有很多值得中国通航企业借鉴的东西。

最初的互联网创新围绕着“眼球经济”展开,“眼球”就是“注意力”的代名词,哪儿有好的内容,哪儿就能聚集大多数人的注意力。起步时代的“网络沙皇”是一个专门负责统计各网站访问流量的网站“Alexa”。有了眼球,就能够导入IP,就能催生后续一系列商业模式――“内容门户”、“垂直门户”、“交易平台”等,其主要盈利模式是后向的,也就是广告。很多人认为是“免费服务”带来了互联网繁荣,其实这是个错觉,前向免费的目的是为了给获得后向优势的时间和机会成本买单。那么,“眼球经济”的互联网时代,其核心思想是什么?2004年,我跟电信运营商讲――“电信和互联网都是传媒”,受到了他们的讥讽,他们说“我们不是广告公司”。我说,电信和互联网的基础网络就像血管,流动在血管中的红细胞是关键,它能携带氧气,保证机体健康,而健康的机体又能反作用于红细胞,构成良性发展的闭环。电信和互联网的红细胞就是传媒,传媒携带信息,保证电信和互联网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又受业务的反作用而优化和发展。也就是说,互联网和电信的市场发展都是围绕传媒的思维展开的,不懂得运用传媒的思维和经营手段的人无法获得电信和互联网的成功。

今天我们来看看中国通航最缺乏什么?是飞行小时。只要有飞行小时,就能传递飞行文化、飞行产品,就能吸引消费者、投资人的注意力,建立“飞行眼球中心”,进而产生后续的价值模型。今天我说“飞行就是传媒”,还会不会有人认为我是疯子?有人会问,能不能别这么抽象,具体点儿可以吗?我可以这么建议:假设机场和航空公司达成这样的协议,首先驻场的几家通航公司可以按照第一年飞行小时数加权平均,作为日后分享机场运营收益的份额,达成分润协议,鼓励通航公司和机场先亏损再分享整体运营收益,是否就能把大家的利益和谐统一起来呢?此外,如果飞机销售公司给予最初的几个购机客户按照购机架数加权平均的利润分成,达成飞机销售分润协议,鼓励通航公司先飞起来,然后从其他客户购买飞机的利润中获得后向收入,是否也是一个可行的商业模式?

“眼球经济”的互联网时代后来被一个叫做“谷歌”的网站颠覆,于是就有了WEB2.0。其实WEB2.0是个大杂烩,如“SNS社会化网络服务”,“UGC用户自生内容”等等,其核心思想就是“不劳而获”。搜索引擎掌握了大多数人上网的基本动机――“找信息”,因此获得了超过90%的互联网入口流量,但搜索引擎并不直接产生内容,因此在省却内容投资的前提下垄断了眼球而获得了巨大的收益。谷歌的核心思维是“快进快出”,因此界面非常简洁、流量非常大,互联网广告模式也从原来的“CPM卖印象”过渡到谷歌主导的“CPC卖点击”。所有人都意识到无法挑战谷歌的时候,就开始研究新模式下的创新,跟着谷歌做“不劳而获”的事情,比如让用户自己写博客,让用户的内容吸引更多人来看;还有通过一些小恩小惠收集用户偏好,然后来精准投放广告,总之就是利用用户的劳动赚用户的钱。而“眼球经济”也从“单纯看导入IP数“过渡到”页面停留时间、跳转率、回头率”等等,有人甚至把CPC发展成为“CPA卖成交”。

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核心范文5

【关键词】物联网;发展瓶颈;应对策略;产业链;商业模式

【中图分类号】F2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2-736X(2012)03-0064-03

物联网(Intemet ofThings)指的是将无处不在的末端设备和设施,包括具备“内在智能”的传感器、移动终端、工业系统、楼控系统、家庭智能设施、视频监控系统等和“外在使能”的,如贴上RFID的各种资产、携带无线终端的个人与车辆等“智能化物件或动物”或“智能尘埃”,通过各种无线/有线的长距离/短距离通讯网络实现互联互通,应用大集成以及基于云计算的SaaS(软件即服务:Software-as-a-service)营运等模式,提供安全可控乃至个性化的实时在线监测、定位追溯、报警联动、调度指挥、预案管理、远程控制、安全防范、远程维保、在线升级、统计报表、决策支持、领导桌面等管理和服务功能,实现对“万物”的“高效、节能、安全、环保”的“管、控、营”一体化。物联网有两层含义:第一,物联网的核心和基础仍然是互联网,是在互联网基础上的延伸和扩展的网络;第二,其用户端延伸和扩展到了任何物品与物品之间(人与人:Human ToHuman;人与物:Human To Things;物与物:Things To Things)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姚晓霞,2010)。

一、我国物联网发展的瓶颈分析

(一)标准统一和技术瓶颈

1.标准统一瓶颈。物联网其实就是利用物体上的传感器和嵌入式芯片,将物质的信息传递出去或接收进来,通过传感网络实现本地处理,并联入到互联网中去。由于涉及到不同的传感网络之间的信息解读,所以必需有一套统一的技术协议与标准,而且主要是集中在互联上,而不是传感器本身的技术协议。现在很多所谓的物联网标准,实际上还是将物联网作为一种独立的工业网络来看待的具体技术标准,而应对互联需要的技术协议才是真正实现物联网的关键。我国从事物联网终端生产的企业众多,行业需求多样化导致物联网终端模块接口和传输标准难以统一;同时,由于物联网潜在的安全问题,国内学者在要不要与国际统一标准和如何统一标准的问题上存有分歧。没有统一的标准,物联网广域化全程全网的应用难以实现。需要重点解决的几个标准是:(1)超高端口的WI-FI(无线互联技术:Wireless Fidelity)接口的应用标准;(2)职能传感器的标准;(3)M2M(实物对实物:Machine To Machine)的标准;(4)传感器主网和协同处理的标准(李志清、李璇,2009)。

2.技术瓶颈。物联网技术的核心和基础仍然是“互联网技术”,是在互联网技术基础上的延伸和扩展的一种网络技术;其用户端延伸和扩展到了任何物品和物品之间,进行信息交换和通讯。因此,物联网技术的定义是:通过射频识别(RFID)、红外感应器、全球定位系统、激光扫描器等信息传感设备,按约定的协议,将任何物品与互联网相连接,进行信息交换和通讯,以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追踪、监控和管理的一种网络技术。“智慧地球”与欧盟“E-Europe”和“12010”、日本“U-Japan”、韩国“U-Korea”等计划,其核心都是基于传感的物联网络和云计算,通过在基础设施和制造业上大量设立传感器,捕捉运行过程中的各种信息,然后通过传感网,进入互联网,通过计算机分析处理发出智慧指令,再反馈到基础设施和制造环节,从而提高生产效率。然而,在这核心中的传感器领域,基本上都是国外巨头垄断,国内少数几家厂商也大多是在国外的芯片基础上加工,在操作系统、中间件、云存储、云计算等各个环节,中国厂商都居下风,现在的应用很多都是用外资的产品。据CSIP报告,中国的信息产业目前非常缺乏核心专利。半导体专利国外企业占85%,电子元器件、专用设备、仪器和器材专利国外企业占70%,无线电传输国外企业所占比例高达93%,移动通信和传输设备国外企业也占到了91%和89%(甘志祥,2010)。

(二)基础设施瓶颈

在物联网应用基础设施服务业领域,虽然不是所有云计算产业都可纳入物联网产业范畴,但云计算是物联网应用基础设施服务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物联网的大规模应用也将大大推动云计算服务发展。国内云计算商业服务尚在起步,SaaS已形成一定规模,而真正具有云计算意义的IaaS(基础设施即服务:Infrastructure as a Service)和PaaS(平台即服务:Platform-as-a-Service)商业服务还未开展。目前,我国在云计算服务的基础设施(IDC中心)建设、云计算软硬件产业支持和超大规模云计算服务的核心技术方面与发达国家存在差距(宋凯,2010)。

(三)产业链瓶颈

我国物联网产业链(如图-1)的雏形基本形成,由于涉及多个行业,行业间壁垒、标准、安全等因素的影响使得产业链成员间的参与程度和协作程度不高,各环节的发展也存在不均衡性特点。

我国物联网产业链发展现阶段的特征有以下三个。(1)物联网产业链各环节发展不均衡。我国物联网产业基本形成了由芯片设计制造、应用设备制造、软件及应用开发、系统集成、网络运营等环节组成的产业链。但是,在芯片设计制造、软件应用及开发等技术含量相对较高的环节相对薄弱,而且高端产品仍旧以国外产品为主导,相关技术研发水平和标准制定工作进展缓慢。(2)我国物联网产业链各环节收益先后及未来发展成长空间差异明显。应用设备制造环节(具体包括RFID和传感器厂商)是首先受益的企业,因为现阶段RFID和传感器等终端产品需求最为广泛,需求相对成熟,且可以大批量生产和应用,市场竞争格局最为激烈。(3)我国的物联网产业链在系统集成环节尚不完善,尤其缺少龙头企业。虽然通信运营商正在试图扮演这一角色,但由于企业自身的限制(需要更多的注意力在通信领域)和行业发展的需要(摆脱对国外厂商的依赖,如IBM),要求有专门的厂商能够扮演好这一角色。这一环节将成为我国物联网产业“木桶”最短的一板,这一环节的发展将极大影响我国物联网产业未来的发展前景(汤一平、陈宗年,2010)。

(四)商业模式瓶颈

本文综合国内一些专家学者的主要观点,将我国现有的物联网商业模式概括为以下四种类型。

1.自营模式。即拥有较强经济和技术实力者自行搭建物

联网运作所需的一整套系统直接提供给用户。该模式较适合对私密性要求高、个性化需求明显以及跨行业拓展难度较大的行业应用,如电力远程监控、水文监控、污染源监控等。但其缺点是企业由于受到经济和技术的限制较难发展,同时,前期投入成本较大,短期无法获得理想收益,致使企业对此种模式望而却步。

2.合作模式。即由终端设备商、通讯运营商以及系统集成商构成其主体。其中,终端设备商负责传感设备、标志等的制造,通讯运营商提供平台,系统集成商负责开发和运营业务;或者是系统集成商仅开发业务,由电信运营商在平台上代表其实施应用控制。此种模式往往存在种种合作方式、利润分配、服务衔接等诸多方面的问题,致使此种合作方式发展缓慢(袁国智,2011)。

3.广告模式。即广告商以租赁方式使用平台运营商所搭建的传感器终端、网络及开发的应用等,取得广告收入后向平台运营商支付相关费用。此种模式的物联网应用由于受到用户需支付大额使用费用和应用平台的单调性(个性化服务难以提供)等限制,发展也较缓漫。

4.通道模式。即只提供网络连接通道,如中国移动、韩国SK电讯、Verizon等。此种模式是被动的等待模式,建立在前端感知和后台数据处理及应用迅速发展的基础上,致使此模式在促进物联网的发展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张云霞,2010)。

在中国,产业链上的各厂商都各自为战,而且数量众多,随着物联网的发展,未来必定要实现全盘贯通,需要将视野拓展,而不仅限于原有的小格局。在大背景发生骤扩的同时,必将呼唤新的商业模式的出现。

(五)复合型人才瓶颈

要快速发展物联网,人才是不可或缺的。物联网产业链可以分为标志、感知、处理和信息传送等多个环节,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这些人才横跨RFID技术、芯片技术、电子技术、光电技术、无线测控、精密测量、遥感遥测、导航定位、信息通信等方面,还有计算机图像处理采集、模式识别、结合各个应用行业领域的智能决策等领域。同时,掌握扎实的物联网基础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产品开发研制以及工程应用实践能力的高层次人才,是物联网领域所需要的复合型人才。

对这种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我国高校从2011年才开始进行招生,而开设此专业的高校少之又少。即使开设了物联网专业的高校,师资培养又面临严峻的问题。同时,由于物联网跨越的领域较广,高校专业课程的设置也存在困难,难以同时开设物联网所需的所有技术型课程,且有可能长期存在培养出分散型特长的物联网人才的格局,短时间内无法满足社会的需要。

二、我国物联网发展的应对策略分析

(一)着力发展物联网技术

瞄准国际发展前沿,攻克制约物联网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积极引进国际物联网先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加强共性技术研究,建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物联网标准体系和专利池,提升物联网产业发展自主可控能力与国际竞争力。本文从物联网的框架结构(感知层、传输层、云端数据分析处理层、物联网应用层)出发,认为重点研发内容应聚集在五个方面:(1)新型传感器及传感节点研发技术;(2)传感节点组网与协同处理技术;(3)物联网软件及系统集成技术;(4)物联网应用抽象及标准化技术;(5)物联网共性支撑技术(适用于物联网的可编程技术、测试技术和环境建模技术等共性技术)。

(二)努力搭建物联网平台

采取引进、合作、培育等方式,快速集聚一批国家、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物联网领域高层次科研力量和研发机构,按照统一规划、市场运作、鼓励企业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物联网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所需的各级各类服务平台,协调发展各平台的优势。

建设物联网公共技术服务和中介服务平台。围绕企业技术创新共性需求,建设集研发、中试、小批量生产和测试于一体,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物联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测试服务平台以及综合信息咨询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科技投融资、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信息共享、政策咨询、市场推介、知识产权、人才培训、综合配套等功能齐全的公共服务平台(无锡市物联网产业发展规划纲要,2010)。

面向重点领域,先期在工业、农业、物流、电力、交通、环保、水利、医疗、安保、家居、园区等领域建设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为物联网的应用创新和产业发展提供市场环境,培育完整的市场应用服务体系。

(三)大力培育物联网产业

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利用物联网产业爆发力强、关联度大、应用范围广的特点,以应用为突破和带动,强化商业模式,按照产业关联度大小,重点培育和发展物联网核心产业、支撑产业和带动产业三大重点产业领域。

1.物联网核心产业。在“共性平台+应用子集”架构下,重点发展与物联网产业链紧密相关的硬件、软件、系统集成、运营与服务四大核心领域,着力打造各类传感器、新型传感网芯片设计、制造和封装、软件/中间件、系统集成、网络服务、内容服务、物联网技术应用等产业,加快形成物联网核心产品及高端服务的产业集群。

2.物联网支撑产业。积极培育、扶持和引进微纳器件、集成电路、通信设备、微能源、新材料、计算机、软件等物联网产业发展所必需的支撑产业。

3.物联网带动产业。利用物联网大规模产业化和应用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传统产业带来的根本变革,重点推进带动效应大的现代装备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消费电子、交通运输及其它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发展(无锡市物联网产业发展规划纲要,2010)。

(四)尽力创新物联网商业模式

结合我国国情,根据当地实际经济技术水平,充分发挥政府牵引、统筹规划协调的作用,充分利用现有社会资源,探索新的物联网商业模式,逐步形成在原有商业模式基础上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物联网商业模式。

本文认为以下两种商业模式值得借鉴。

1.政府BOT模式。由运营商搭建公共平台,项目运营商自行建设物联网识读器和物联网识读标识,同时支付给运营商相关通信费用,通过项目的运营收入来支付相关费用。比较典型的例子就像公共停车位的收费管理,通信运营商搭建停车场管理的平台并制定相关规范,项目运营商通过BOT模式建设相关公共停车场的收费系统,通过公共停车位的收费来补贴相关设备及通信费用。

2.移动支付模式。由客户进行相关平台的建设,并自行搭建相关设备,租赁通信运营商的网络,通过佣金进行相关费用的贴补(袁国智,2011)。

(五)全力建设物联网学科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

物联网产业横跨电子信息制造业、智能装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i大产业,集计算机、通信、网络、智能计算、传感器、嵌入式系统、微电子等多个技术领域。这是一个横跨多个专业的领域,需要跨专业的复合型人才,以我国高校现有的专业设置格局,培养出的相关方面人才对物联网整体的框架很难有全方面的认识,因此,增设物联网信息技术专业势在必行,有利于对本科学生进行全方位的物联网相关技术培养,同时建设物联网大学科技园,促进优势学科资源汇聚。开展物联网各类相关技术人才培训,加快培养物联网学科带头人和产业人才。全面整合各级各类人才引进计划,加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和“引进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等招才引智和人才培养计划在物联网方面的实施力度,大力引进物联网国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加快集聚国内外物联网高端人才资源(无锡市物联网产业发展规划纲要,2010)。

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核心范文6

互联网;商业模式;产业链;消费者赢利

[中图分类号]F2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646(2011)09-0028-03

“商业模式”(Business Model)这个概念始见于20个世纪50年代,1990年以后开始流行。它是为了实现客户价值最大化,把能使企业运行的内外各要素整合起来,形成的一个完整的、高效率的、具有独特核心竞争力的运行系统,它通过提品和服务使系统持续达成赢利目标。简单的说就是企业通过什么途径或方式赚钱。

一、商业模式的本质

商业模式从全新的角度考察企业,是一个正在形成和发展中的新的理论和操作体系,涵盖了企业从资源获取、生产组织、产品营销、售后服务到研究开发、合作伙伴、客户关系、收入方式等几乎一切活动。《中国商业评论》将商业模式定义为:企业经营的环境、企业需要实现的财务目标,以及在给定环境中实现既定的财务目标所需要的内部活动和能力。它是一种系统的设计,用于衡量和打造一个企业的健康状况和赢利方法。是一个企业创造价值的核心,其价值不仅包含创造的利润价值,还包括为客户、员工、合作伙伴、股东提供的价值。虽然商业模式已经受到商业界和学术界的普遍关注,但是目前商业模式的概念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

商业模式是企业的经营模式,它的本质就是让企业能够获得利润的方式,与之关联的要素有收入来源、定价标准、成本和产量等等。它是一个包含多个方面的复合概念。从管理过程来看,商业模式的本质就是详细的经营战略,是经过精心策划的优化实施的企业经营策略。而从企业的经营活动看,商业模式则是在一定的时期内商业各要素相互作用的内在机制和联系方式,利益关联方的均衡状态。

二、互联网时代商业模式的特点

作为一种新的理念,商业模式就是企业成败的关键所在。而在互联网时代,企业和用户的信息主动权发生了根本变化,传统经济下,信息不对称的主动权主要掌握在企业手中,企业生产什么,用户将必须被动接受什么。而在互联网时代,主动权移位到了用户手里,用户不再被动地接受企业的产品,而是有选择地选择自己需要的产品。企业必须跟随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如果企业不能适应时代,就只能被抛弃。在互联网时代,企业必须有自己的适应于互联网时代的商业模式。

1.产品的生产从制造到定制的转变

互联网时代的制造不是传统意义上得制造,而是有订单的制造,从过去大规模的制造到大规模定制。曾经一度,世界对中国企业的评价就是大规模制造,中国企业的竞争力就体现在靠廉价的劳动力进行大规模的制造。但是进入互联网时代以后,大规模的制造已经逐渐地失去市场,企业与用户之间信息不对称的主动权掌握在了消费者的手中,这个时代,不是以企业为中心的时代,而是变成了以用户、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时代,这是根本性的变化。如果企业不能改变,还抱着低成本、大规模制造的旧模式来运营和营销,那就一定会被市场淘汰。

2.产品的营销从广告到体验的转变

传统的营销方式是用“价格+广告”来卖产品,而互联网时代则开始靠以用户体验为中心的卖服。传统模式的优势就是价格适中,铺天盖地的广告围攻消费者。互联网时代给用户带来的非常重大的两个变化:一个是移动服务,一个是社交网络。移动服务可以移动交费,可以移动通话,所有的都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这就需要企业动态的服务用户的需求。这种以用户体验为中心的卖服务将企业和用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变成了信息对称。也就是说,企业必须做到信息对称才行,这就要求企业必须进行商业模式的创新。

中国企业的低成本时代已经彻底终结,中国企业“转型升级”迫在眉睫。对于中国企业来说,没钱不是失败,没有商业模式才是真正的失败。唐骏在研究了比尔・盖茨的商业模式后才发现自己与盖茨的差距。李彦宏认为百度早期的商业模式不切实际,当他在推出了自己独立的搜索网站并改进商业模式之后,才成就了现在的辉煌。马化腾要把所有互联网商业模式都纳入腾讯,可口可乐的经久不衰,NBA的锐不可当,都源于它们找到了最有价值的商业模式。

三、互联网时代商业模式的创新

1.海尔集团的专注服务

海尔集团的市场占有率在国有品牌中居于首位,而这主要归功于海尔的商业模式。海尔在互联网时代的新型商业模式可以归结为三个“一”,即一种商业模式、一套机制、一张表,而这三个“一”的核心就是创新商业模式,专注服务。

一个商业模式,就是“人单合一”的商业模式创新。人是海尔员工,单是用户需求。员工的创新和用户的需求合而为一,紧密相连。在实施这个商业模式的过程中,海尔首先进行了组织机构的创新――员工在最上面,领导在最下面,这种组织机构使领导从过去对员工的指挥者和监控者变成了员工创造用户资源的支持者和提供者。

一个机制就是大公司做小,把小公司做大。把大公司做小的概念是大公司要小到可以直接和用户接触,直接满足用户需求。把小公司做大,就是给小公司充分授权,再小的公司也可以自主创造满足用户需求,而不需要一级一级的请示和汇报等待审批,可以在第一时间满足用户的要求。

一张表就是战略损益表,这张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并且把这些表转换到每个人身上去。这张表的显著特点就是事后才能知道的利润让它提前知道。传统的损益表逻辑非常清楚,收入-成本-费用=利润,关系非常清楚,但这个关系是事后的,传统损益表只是财务上的结果,而战略损益表涉及到用户和员工,把利润和损失提前,让每一名员工心里清楚自己创造的价值和实现的利润,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利润和服务。

2.超级女声客户价值链的和谐与共振

超级女声是湖南卫视2004年开始举办的针对女性的大众歌手选秀赛,赛事接受任何喜欢唱歌的女性个人或组合的报名。其颠覆传统的一些规则,使它受到了许多观众的喜爱,商业价值巨大。比赛结束中和比赛后,超级女声品牌产业链不断延伸,短信、广告、冠名、代言、演出、销售、通告、影视、唱片、图书、服装、食品、玩具等产业形成一个巨大的、长长的娱乐产业价值链,保守估计,它每年带动的产值将超过4亿元。随着超级女声的成功,也带动了国内大批量的选秀节目产生,如我型我秀、加油好男儿、快乐男声等等。超级女声所带来的辐射效应所创造的商业价值每年远不止4亿元。其商业模式的亮点就在于其客户价值链的和谐和共振。

从产业链角度看,超级女声的运营商、赞助商和湖南卫视形成了一个针对同一目标消费群体,即喜爱音乐希望通过选秀实现自己愿望的少女和喜爱明星的广大青少年进行服务的产业链,并且获取利润,实现价值。运营商、赞助商和湖南卫视三者之间相互依存、优势互补,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在运营商、赞助商和湖南卫视的共同作用下,超级女声形成了独特而强大的竞争力。

3.海尔模式与“超女”模式的比较分析

世界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说过:“21世纪企业间的竞争已经不是产品与价格之间的竞争,而是商业模式之间的竞争。”不管是海尔的专注服务还是“超女”的超级客户价值链,都体现出中国企业在互联网时代的商业模式的创新,这种创新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以消费者为立足点和出发点。客户就是上帝,他们购买产品,企业的一切利润都来自客户,来自消费者。科学合理的商业模式需要对客户的需求和偏好有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并且必须有一定规模的客户群和忠诚度才能满足企业的生产需要。好的商业模式首先必须把握客户的需求,海尔分析消费者的需求,卖得时精致的服务;超级女声准确地把握消费者的心理和偏好,超级女声的成功说明真正引人注目的节目是那些观众参与度高、互动性强的节目。准确的把握消费者的心理,根据消费者的需要设计的商业模式才有成功的可能。

第二,以产品和服务为核心。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是企业获取利润,赢得顾客的关键所在。它要求商业模式不仅要为企业创造价值和利润,更重要是还要为消费者创造价值和利益,保证客户价值的最大化,并且稳定和不断地发展客户。海尔和“超女”的成功就在于它的商业模式能够统筹企业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之间的结构关系,在产业价值链角度进行价值的最大整合,形成了高效率的管理和运行机制,找到了适应市场发展和消费者利益的赢利模式。通过自己的产品和服务提高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最终形成适合自身发展的商业模式。

第三,以创造最大利润为终极目的并保证利润来源的稳定。任何一种成功的商业模式都需要遵循五步法则:第一步,找到未被满足的需求;第二步,战略定位,确定价值主张;第三步,建立赢利模型;第四步,价值链整合,形成核心竞争力;第五步,正确的实现形式。中国企业与跨国企业的根本差别也是致命的差别就在于:中国企业普遍缺乏对利润提升的研究与思考,在经营过程中过多关注过程、过多追求规模,过于重视销售量,重视市场份额,重视显性成本,而忽略隐性成本。海尔和“超女”的成功在于他们采取的了合理的商业模式。首先是确认结构性客户,发掘并进入利润区,全力对准最有价值的顾客,全面开展客户体验,抓住客户偏好,持续与客户沟通;然后是在生产经营中最大化降低成本,控制价值链和供应链;并且和客户建立起情感的纽带,利用品牌、专利、版权、速度优势、成本优势、人力资源优势持续占有市场。

四、结语

商业模式的成功与否决定了企业的兴衰。商业模式的实现手段有产品经营、品牌经营、资本经营、人才经营;实现途径包括虚拟的和实体的;实现渠道有直供式、总式、联销体式、仓储式、专卖式和分公司制等;实现载体有产品(包括服务)、品牌、标准、理念等多个方面。失败的企业大体相似,成功的企业各有千秋。企业的失败原因无外乎资金、人才、战略、执行等等。而企业的成功之路却各不相同,百度的竞价排名、蒙牛的事件营销、国美的多成分系统模式、海尔的专注服务、联想的多元经营、李宁的运动员品牌经营、娃哈哈的渠道联营等等……每个成功的企业,其成功之处就在于他们都找到了适合自己发展的独特的经营思路和商业模式,并不断随着经营环境、竞争因素以及消费者变化来调整和升级自己的商业模式,始终以客户为立足点和出发点、以产品和服务为核心、以创造最大利润为终极目的。在市场千变万化、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企业要想脱颖而出发展壮大,必须不走寻常路,设计适合自己的、富有竞争力的、与众不同的成功商业模式。

[1]原磊.国外商业模式理论研究评介[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7,29.

[2]胡保亮.商业模式创新关键成功因素探讨[J].商场现代化,20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