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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范文1
20*年9月13日,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20*年以来审判工作监督情况的报告”。各位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了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在加强审判工作监督,全面推动审判和各项工作开展中所取得的成绩,并对今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这次审议,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是对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和全体干警的一次严格考核,*市高级人民法院认真学习研究了审议意见,针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工作中的问题,分别研究制定了落实审议意见的短期整改方案和长期的落实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短期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在仔细研究代表审议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对审判监督工作对法院工作的推动作用以及运行效果进行了全面的调研,针对其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对三个月内的整改措施予以部署。特别是针对代表们提出的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如何更加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的问题,我们在继续加大制定新类型案件指导性文件、完善案例指导制度、实行专业化审理的基础上,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
第一,充分发挥审级监督作用。高度重视二审案件的审理,既注重有效发挥二审法院的审判监督作用,又尊重一审法院的自由裁量权,努力实现对一审裁判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监督的结合。在严格对案件实体问题进行审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一审审判程序的监督力度,对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以及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依法予以改判、发回重审。同时,探索制定了统一的二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质量评价标准,规范了错案认定标准、责任追究范围和责任追究对象。
第二,进一步完善案件考评、考核机制。为更好地发挥评查案件监督审判工作的作用,扩大了案件评查的范围,对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本院再审改判,检察机关抗诉后改判,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全面检查,对构成违法审判的案件和人员予以了责任追究。
开展了案件评查工作方面的调查研究,并在调研的基础上,探索制定适用于全市法院的案件评查工作规范性意见,推动全市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走上更加规范、有序的轨道。
第三,继续加大案件协调指导力度,促进执法统一。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工作,通过集中的培训活动,统一办案认识,尽可能地降低自由裁量权之间的偏差。20*年上半年,对全部初任法官进行了岗前培训。二是继续加强案例指导工作。在增加案例编写的数量,丰富案例的类型,扩大案例指导范围的基础上,增加案例的说理性,使案例更具有说服力,更具有可借鉴性。三是通过召开案件交流会、专家研讨会等形式,针对新类型案件、疑难问题以及当前审判实践中亟待解决的普遍性问题,邀请法律学者、相关领域的专家以及一线审判法官进行研讨,帮助法官理解掌握相关法律难点和技术难点。四是开发刑事案件比对系统,对法官判案和进行审判研究提供参考,将个案的实体信息与全市法院历年来的刑事案件进行比对,努力实现同案同判;有的法院还开发了立案监控系统,以将同类型案件分配给同一名法官办理,防止同案不同判。
二、关于长期工作机制及运行情况
在落实短期整改措施的基础上,我们加强了审判监督工作的机制建设。
第一,切实提高对做好审判工作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审判监督工作,是实现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针对当前部分审判人员对审判工作监督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全市法院结合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从思想上进一步增强了宗旨意识,树立一切权力都要接受监督的观念,充分理解权力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的内涵,在行使审判权的各个环节中,自觉地依照法律和规章制度,主动接受各个方面的监督,虚心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继续建立健全各项内部和外部监督机制,严密监督体系,严防重点环节,提高审判人员的自我约束能力,促进审判作风和工作作风的转变。
第二,狠抓法官司法能力的培养,注重提高法官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为使法院干部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真正提高做群众工作的实际本领,更加注重把法官放在与群众密切接触的地方、放在条件艰苦的地方,磨砺锻炼。20*年,我们把300名年轻同志放到人民法庭锻炼,放到立案、涉诉和申诉审查部门实习,让新录用人员随法官深入辖区农村、社区、厂矿企业,了解社情民意,了解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我们还组织新录用大学生到青海省进行社会实践,通过实地考察当地的法院、厂矿、农村,了解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状况和群众的司法需求,亲身感受我国国情,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
第三,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沟通,强化统一执法的力度。以组织交流会、研讨会等形式,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沟通,有的法院正在探索建立定期的沟通、通报机制,加强对证据标准、责任认定等方面的协调。
第四,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为营造有利于审判监督工作开展的法治环境,全市法院结合具体工作实际,积极撰写宣传稿件,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的法治宣传作用,许多城区基层法院开展了法官进社区活动,以案释法,平复矛盾,两个中级法院对远郊区县的上诉案件,实行巡回就审,带案下乡,努力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加强了教育基地建设,建立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运用典型案件开展经常化的法治宣传教育。
三、今后的工作方向
第一,着眼于改进法院工作,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继续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提高工作水平、促进公正司法的着力点,不断改进工作。对法院工作中的重大情况,及时向人大报告;高度重视、主动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意见、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对在专项报告、工作评议等具体监督活动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认真进行整改,以推动工作的发展;完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视察法院工作制度,增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增强对法院工作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二,进一步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是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对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是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战略部署的重要内容。全市法院按照《决议》的要求,继续增强接受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把接受监督的重点放在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增强监督的实效上。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审理各类抗诉案件并一律依法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建议再审的案件,严格依法审查;对人民检察院就审判工作中存在问题发出的检察建议,认真研究,对存在的问题,坚决纠正,并针对问题健全制度,改进工作。同时,进一步探索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的程序、讨论案件的范围和列席意见的处理,会同人民检察院,共同推动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的规范化。
第三,进一步推动执法尺度的统一,提高案件质量。在继续完善刑事案件比对系统的基础上,探索研究开发民事案件比对系统,对民事法官判案和审判研究提供参考性意见。在条件成熟时,探索将《*法院指导案例》等案例指导制度应用于这套系统中。
对法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范文2
主席、副主席、各位委员: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首先,我代表市法院党组及全体执行干警真诚的感谢政协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关怀。
多年来,我们深切地体会到,九台市政协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工作不断深入发展,监督的规范化和法律化程度不断提高,监督实效不断增强,为法院各项工作的进步和法官队伍素质的稳步提高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特别是当法院执行工作面临方方面面困难之时政协能够及时到法院对执行工作进行调研今天召开通报会各位委员对法院执行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这是对法院执行工作莫大的支持同时也进一步激发了我们做好执行工作动力。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今后一个时期,法院将按照“增强自觉性,提高实效性”这一基本思路,进一步主动做好接受政协监督工作。
一是增强全体法官主动接受政协监督的自觉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统领法院执行工作,进一步调整思维方式,强化全体执行法官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意识和政协监督意识,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本质要求,从国家民主政治和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主动接受政协监督的自觉性。
二是从接受政协监督入手,推动法院内部监督机制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决定了政协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力度将逐步增强,人民法院不仅要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好政协监督反映出来的法院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更要从完善法院内部监督机制入手,积极回应政协对法院的外部监督,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格局,改革审判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方式及其与法院内部相关机构之间的制度衔接关系,下功夫提高法院执行监督工作水平,不断增强法院内部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是加强法院制度建设,促进政协监督的实效性。一是进一步认真落实政协委员联络制度,通过走访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并听取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逐步改变为走访而走访,只顾眼前,忽视长远等倾向,坚持经常,在真正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同时,选派能力强的优秀执行人员专门负责处理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日常事务。二是切实落实好政协委员监督反馈制度,要认真协助政协机关做好组织政协委员视察和对法院专项工作的检查活动,健全办理政协委员议案、建议和来信办理制度,对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要逐项研究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答复政协委员。三是建立向政协通报法院重大工作事项制度,法院执行工作的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事项,要及时向政协通报。四是积极主动地协助政协建立科学有效的案件监督程序,使政协对法院的监督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全面加强执行法官队伍建设
针对各位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法院要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狠抓执行法官队伍建设。
我们按照各级法院的部署,认真开展“执行公正树形象”活动,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干警的头脑,努力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不懈地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执行工作的公信力,树立人民法院“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新形象。工作中重点抓好执行法官的职业道德教育,大力整顿干警队伍的纪律作风,认真解决干警在思想作风、审判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干警进一步树立宗旨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通过制定和完善各项便民措施,为执行当事人排忧解难,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通过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把“独立、平等、中立、透明、公正、高效、文明”的现代司法理念贯穿于执行工作始终。
为落实好各位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要坚持做到两点:一是在整改上下功夫,二是在建章立制上用气力。在把整改贯穿于工作始终的同时,我们要采取如下措施:
首先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力度,利用好我院的“党建”阵地,把思想政治工作系统化、经常化、细化、深化,保证法院执行队伍政治上合格。
其次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对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进一步的修订,对上级颁布的各项禁令印制成册发至每个干警,做到警钟常鸣。在执行上,加强暗访和督查力度,发现一起,公开处理一起,决不护短。
再次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下属干警违纪,追究庭长的责任;庭长违纪,追究主管副院长的责任;采取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二者并用的方法,使违纪者感到切肤之痛,不敢逾越“雷池”。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第四执行领导干部要带头,起模范、表率作用。做好“五个表率”,做学习的表率、做正气的表率、做勤政的表率、做团结的表率、做执纪的表率,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为干警做出榜样,带动和促进整个队伍建设,努力把法院执行干警队伍带成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品格高尚、司法公正”的队伍,让人民群众满意,让政协领导放心。
×三、加快执行工作改革步伐,促进执行工作良性发展
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执行工作还将面临重重困难,但是我们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统一思想和认识,始终坚持改革和创新
法院执行工作要适应实践的发展,以实践来检验,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我们面对一个更加开放的世界,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层出不穷。传统的执行体制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不改革执行工作就没有出路,就没有希望。我们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执行改革,要紧紧抓住十六大提供的大好历史机遇,坚决摒弃因循守旧,抱残守缺的落后观念,掀起新一轮的执行工作改革热潮。
二是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做好执行工作改革工作
执行工作改革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工作,因此,在坚持“整体推进”的同时,要结合九台改革的实际情况,从涉及到的观念、机制、制度、方式方法等多个方面入手,在循序渐进的执行工作改革中,找准突破口和切入点,有所侧重,重点突破。在执行工作改革中,还要注重制度建设和创新,要将在改革过程中所取得新成果用新的制度来巩固和提高使执行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才能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对法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范文3
在xx年的普法工作中,尝试了一些新颖活泼、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采用律师讲坛、法律咨询、橱窗、黑板报等形式的进行法制宣传,各社区成立法律读书角和法律服务咨询站为辖区百姓提供法律服务。可以说xx年普法宣传是"有声、有色、有味道"。同时,我们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经常性、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我们坚持对适龄应征青年进行普法宣传,讲授“宪法”、“国防法”、“刑法”等内容,xx年普法工作的开展不仅取得了满意的效果,而且对指导今后普法工作开展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满足社区居民对法律服务工作的不断需求,营造良好的街道社区法治环境。某街道以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主线,在辖区内广泛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突出法律服务的便民、利民特色,实现了法律服务与辖区居民“零距离”的接触。
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对“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高度重视,把全面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深化基层社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纳入街道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了xxxx社区法律工作者联系卡,与弱势群体结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模式,为辖区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首先,社区根据各自实际开展不同内容的法制讲座,采取以“辖区居民需要什么形式的法律服务”和“您对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有何建议”?的法律需求问卷调查。同时,利用社区法制宣传画廊,普及宣传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对法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范文4
《法治与社会》杂志按照“封面聚焦”、“人大版”、“法治版”、“社会版”四大块设置栏目。“封面聚焦”属刊物的独家策划,栏目定位要求贴近省人大常委会的中心工作,围绕监督、代表履职、专题报告、执法检查、立法、民主法制等方面的热点策划选题,强调现场感及独家新闻源,强化独家观点,强调建设性及导向性。“人大版”以报道省市县人大工作为主要内容,分别设置有“特别关注”、“市县巡礼”、“代表星座”、“辩论大厅”、“人大新事”、“委员论坛”等栏目。“法治版”关注民主法治建设中的热点事件、热点问题,从法治的视角解读立法、司法、行政,主要有“立法经纬”、“法眼天下”、“法案在线”等栏目。“社会版”侧重于从社会的角度介入报道人大工作,对一些关乎民生民意民情的热点社会事件进行深度报道,主要有“焦点观察”、“民生民意”、“媒体精粹”、“史海回眸”、“前沿视点”等栏目。
选题策划是一个刊物的灵魂,贯穿于编辑出版的始终。《法治与社会》杂志着重加强“封面聚焦”的策划,围绕省人大常委会的中心工作,围绕立法、监督等社会的关注点,围绕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一些标志性事件、深度的法治事件、关乎民生的重大事件等,做好选题策划。这些选题大多采用聚焦式、多角度、多侧面、超链接的方式组织安排稿件,既有对新闻现象的分析、透视,又有专家对客观事实的评议分析,这样的组合报道既强化了刊物的品牌标识,又推动了阅读的不断深入。这些报道一经推出,就引起了积极反响,被众多门户网站刊登,受到读者好评。如《激活询问权》、《让人民“食之无忧”》、《立法为民奏强音》、《地方立法:奠定民主法治基石》等。
深度报道能完整反映重要新闻事件和社会问题,追踪其来龙去脉,揭示其实质意义和发展趋势。由于期刊在时效上不能和报刊电视网络比拼,而着力去抓新闻的第二落点,使自己的报道求全求深则是它的长处。抓住重大题材,聚焦民主法治领域的热点问题,挖掘其深刻的法律、社会方面的内涵;以充分的事实吸引读者,以全面的视角深刻展示,以独到的见解开人眼界,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人大新闻报道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
我们的深度报道是在人大的执法检查,常委会会议、委员发言、代表意见建议、法规审议、监督及其他法律个案的基础上,寻找那些与民生与人大息息相关的问题,寻找经济文化社会与人大的结合点,以人大的视角,法治的眼光,对大量的、丰富的材料进行深度加工,有分析、有思辨、有预测,挖掘新闻背后的新闻,揭示事物深层的、发人深思的内涵与本质,引发读者共鸣。由于深度报道记录了事件中最感人的部分,触及了各种事件的最深处,容易达到良好的传播功效。如《“良法”时代风云录》、《关注民生――安康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专题询问》、《绿色机关的节能之道――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实践与探索》、《人大执法检查制度史话》等。
法治报道是《法治与社会》杂志一贯的特色,也是杂志深受读者欢迎的一个法宝。在法治报道中,我们强调准确性与严肃性,强调对法律的评析与说法,注重选择与经济生活、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事件,重在引导公民学法用法普法,增强公民法治意识,普及法律知识。杂志始终从读者的需求出发,注重寓教于乐的宣传形式,坚持“以案例倡导法治理念,以故事解读法制新闻”,坚持“三贴近”的宣传原则,用生动、翔实的案例和纪实的笔法,深入报道各类法制新闻事件,极大地增强了刊物的可读性,使广大读者在轻松的阅读中,感受到杂志特有的魅力。
创新是前进的动力,我们把培育名牌栏目,强化核心内容作为提高竞争力的主要抓手。“封面聚焦”是杂志精心经营的重点栏目,每期一个专题策划,已成为《法治与社会》的名牌栏目,成为其鲜明的身份标识。话语新闻的“一语惊人”、民主法治评论的“众议”,人大理论、人大工作探讨争鸣的“辩论大厅”,成为杂志的精品栏目,很好地支撑了杂志的核心竞争力,成为杂志舆论宣传的重磅武器。
人大期刊是人大宣传的重要载体,是人大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不断拓宽人大制度宣传的领域,增强人大期刊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从而不断增强期刊的活力,增强人大期刊的感染力。要克服官样文章、简报型文章、八股文文章、纯粹会议文章、领导讲话、公报等,在文章的风格、语言、表达方式、体裁上下功夫,用通讯、特写、深度调查、报告文学、图片等体裁,反映人大履行职权的风采。要注意克服内容枯燥、形式呆板、就事论事等问题,要在深入浅出、形象生动上多下功夫,抓住实质性的问题,写出栩栩如生、有血有肉、生动感人的报道来。
要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宣传报道。对人大组织的重要监督活动进行全面的宣传报道,对法制建设、社会生活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活动,要进行追踪报道,对“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努力改进工作,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活动,要及时进行报道。在宣传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的典型的同时,对于那些严重违法的突出案例,要予以曝光,把人大的法律监督与新闻单位的舆论监督紧密地结合起来,提高人大期刊的影响力。
人大期刊在反映人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时要切实符合法律规定,增强针对性。反映民主法治进程和人大工作实绩要贴近群众,吸引群众,增强指导性和可读性,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度报道,增强透明度和影响力,对立法活动和执法检查活动中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不同意见,人大及其常委会所作出决议、决定等,运用适当的新闻手段和形式加以报道,彰显人大的公开性和权威性。
要树立人大期刊的品牌意识,在经营管理上狠下功夫,在内容创新上狠下功夫,在包装设计上狠下功夫,力争办出独具人大特色的期刊品牌。
对法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范文5
“收”字号案件为起点公开贯穿全流程
老百姓打官司,最先来到的地方就是法院立案窗口,能不能顺利立上案,材料齐不齐全,符不符合案件受理的法定条件,这些无疑是想提讼的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如何能让在当事人递交诉状的这一刻起就能感知司法公开,上海一中院新近出台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立案登记制实施规则(试行)》便确立依法“不得拒收诉状”的“铁律”,要求立案部门做到有状从必接,需补充证据材料一次性书面告知。即使当事人拒绝补正并坚持,同样会由立案法官接收案件材料并出具书面文件。配合上述民商事立案登记新规,一中院还迅速对现有的审判管理系统进行了优化和升级,新设置“收”字号,并将这一字号纳入到审判流程管理系统,提升立案材料接收环节公开透明程度,使立案登记的操作更规范和严谨,真正从“用户体验”为着力点,把互联网“痛点思维”“嫁接”到了司法公开工作中,体现了上海一中院在司法改革时代背景下对改革要求的快速反应,和对群众相应诉求的及时感知和回应。
作为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法院首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之一的上海一中院,早在2010年10月即制定并向社会公开《推进司法公开20条意见》及细化的《司法公开全方位落实一百则》,并曾于2013年11月进行修订后推出升级版《司法公开一百则》。此后,上海一中院继续实践司法公开标准化、全程化、常态化的准则,着眼群众对司法的期待与需求,再次全面梳理分析司法公开各项举措,在原有的司法公开基础上持续进行多维度的“精加工”和立足于公开平台拓展的“微”创新,制定并公布2015版《司法公开一百则》。
据一中院刘力副院长介绍,此版《一百则》里,更进一步提升诉讼流程的透明度。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渠道,将案件审理的审判组织、节点信息、案件进展状态实时向当事人及委托人进行信息推送,使审判流程节点全程公开。而所有审判法庭均配备同步录音、录像功能,提供当事人及委托人事后申请查阅录音录像、积极开展网络庭审直播以及向社会公众公开执行流程、执行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范围和查询方法等执行信息,这意味着当事人一旦涉诉,每一个关键节点的信息自己能够全掌握,这同样意味着一中院向社会公众提供了更高标准更广范围的公开。
“搭载”互联网“微”平台司法公开有更多“看头”
除了在审判流程中竭力打造“360度”的全方位式公开,上海一中院的司法公开新举措颇多“搭载”移动互联网来实现。移动互联网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包括微信在内的各类载体已成为人们获取资讯和服务的重要渠道。有鉴于此,为了回应公众及时快速获取资讯的需求和更好契合移动互联网广泛应用背景下受众的使用习惯,一中院推出“上海一中法院”官方微信号和“法眼观象”微视频栏目。
一中院倪金龙副院长表示,官方微信号此前已试运行一段时间,通过诉讼服务、司法公开和一中动态三个栏目,向移动客户端使用者提供在线便民诉讼服务和法院相关资讯。开通了微信公众号“上海一中法院”,在提供便捷诉讼服务的同时,更加快速地分享司法资讯。而一中院的另一个新媒体原创“产品”“”法眼观象”微视频栏目,则从策划、LOGO设计到内容采集、脚本撰写、拍摄到剪辑制作完全由该院新闻中心团队“DIY”完成。“我们将选取该院审理的典型案件,采取法官3―5分钟说案释法的形式,解读法律要义和法律价值取向,计划每月推出1期,并通过自媒体”,倪金龙副院长在会上进行了“节目预告”。
在当天的新闻会上,媒体记者现场“尝鲜”,观看了由一中院陈立斌院长出镜录制的“法眼观象”首播致辞和以“容留吸毒罪”为讲解内容的第一期节目,了解到栏目“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的定位,体验了一把兼具“美味”与“营养”的法制“快餐”。
笔者在一中院的微信公众号中不仅看到了上述首播致辞,还意外发现了该院于今年春节前夕拍摄制作的“一中院小苹果”。该段由一中院青年法官干警利用休息时间自编自导自演的视频,积极欢快的歌舞中穿插法院干警价值追求,短短一个周末就在微信和中国法院手机电视中获得上千次观看。又“好看”又能传播满满正能量,更走近民众所想所感的互联网“迭代”思维才可能让公开既“叫好”又“叫座”,为司法公开开辟一条新的路径。
据悉,一中院还将实时跟进新举措实施情况,不断完善,力求通过“指尖上”、“手掌中”的公开举措,让公平正义“随手可见”,以打造司法公开“新常态”。
更多第三方“介入”缩短外界与自我评价差距
司法公开成效如何?某些情况下,法院自我感觉很努力,但在从老百姓的角度却有不同感受。针对这一现象,一中院将尝试在不同领域引入第三方,最大程度上缩短外界与自我评价之间存在的差距。
据透露,作为司法公开工作的一个“大动作”,一中院正在接洽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等单位,对该院司法公信各个环节和保障机制进行评价、监测,定期形成报告,向社会公布让公众知悉,并通过这一方式了解社会对法院工作的客观评价,借此倒逼法院改进和提高工作。
对法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范文6
江苏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经验
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为坚实基础。法治政府建设无法脱离经济社会发展而孤立进行,它是建设新江苏、再上新台阶的系统性工程之一。江苏法治政府建设的实践证明,经济与社会的率先发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现实基础,而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入推进则为江苏经济增长、社会进步不断提供法治引领、制度规范和保障作用。数据显示,江苏GDP突破7万亿元,在全国占比达1/10。这一成绩的取得与法治政府建设和经济社会形成的良性互动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
能力提升与文化建设为精神动力。法治政府的制度建设必须与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提升以及整个社会的法治文化建设有机结合,方能取得成效。江苏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在于提高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其中,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律素养、法治能力至为重要,这就需要注重法治文化建设,使法治政府建设与法治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共同推进。
法治惠民与人民满意为价值追求。在法治建设进程中,江苏始终坚持把法治惠民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实施法治惠民实事工程,推进法治实事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全省各地通过实施法治实事工程,推动解决了一大批涉及环境保护、教育经费、医疗卫生、劳动争议、公正规范执法、社会保障、食品安全以及征地拆迁等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努力维护群众利益,从而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据统计,全省公众安全感达95%,群众法治建设满意率达92%以上。
制度完善与机制优化为重要保障。江苏法治政府建设将制度构建和体制机制保障放在前提与基础位置。依照中央部署,遵循建设规律,结合省情实际,不断总结全省各地在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中的有益经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政社互动的“太仓模式”、公职律师制度、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海安样本”等在全国范围内均有很大影响力和示范效应。
法治创建与实效考评为有力杠杆。法治创建和实效考评是推动全省各地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工作载体,也是检验、衡量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尺。在江苏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开发创建了考评方面的量化指标体系并付诸应用,大大提升了省内各级政府机关和公务人员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和能力。
江苏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法治思维和办事能力尚需提升。部分领导干部在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与法治的关系上,在作出决策、处置重大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方面,法治意识不强,法律知识不足,法治能力欠缺。因此,“关键少数”的法治思维与法治能力的提升,仍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
公众参与和社会沟通尚待深化。有些地方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程度不高,有时流于形式。相关部门在组织、引导社会公众介入日常性参与活动方面的工作成效不显著,对公众意见尊重吸纳程度较差,公众参与的动力减弱,导致公众对政府作出的部分决策不理解、不支持,甚至产生抵触情绪。
制度建设和政策实施仍待强化。一是部分涉及经济发展、民生建设的建章立制工作轻重缓急把握有时不到位,部分重点领域的政府立法未能及时有效组织开展。二是部分制度建设存在应付上级要求、追求政绩色彩,在实际中难以有效实施或发挥应有作用。三是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评估清理不及时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多元互动和良法善治有待提高。在社会治理领域,多元主体互动参与、良法善治的社会治理局面尚未普遍形成。调研显示,在社会治理过程中,重管理轻服务、重控制轻商谈、重秩序轻权利、重结果轻程序、重经济效率轻社会公平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
监督问责和考核量化仍需加强。一是问责制度虽已普遍建立,但难以严格实施。二是立体化监督体系虽然形成,但及时监督乏力。三是政府内部监督不到位与规避外部监督时有存在。四是考评机制已经运行,但评价体系及具体标准的科学化程度尚需继续提升。五是考评结果运用尚不够规范,考核指引效应尚不明显。
深入推进江苏法治政府建设的对策思考
深化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方面的培训,重点培养领导干部的规则思维、权利思维与程序思维;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要求谙熟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工作实践中,在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中逐步形成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逐步强化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和实施效果。在建章立制过程中,主动向社会公开征求立法建议项目,根据轻重缓急程度合理编制政府立法规划,制度建设兼顾前瞻性与可行性。重要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避免政府立法中部门利益的干扰。开展制度实施的成本收益分析等活动,注重制度实效的发挥;开展立法后评估等活动,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制度内容,提升制度建设质量。推进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工作的常规化。
规范参与式行政程序建设。要拓宽参与渠道,丰富参与形式,提升参与效果。对涉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政府立法、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方面的信息应充分公开,为公众有效参与提供前提条件。积极引导和规范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确保各类公众参与都能在制度渠道内妥当地进行。防止公众参与的表面化、形式化,完善对公众参与意见的处理反馈机制,强化对未采纳公众意见说明理由方面的程序建设。将说理贯穿于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全过程,加强公众参与行政执法监督载体建设。
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对社会矛盾纠纷信息的收集研判,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积极培育基层群众自我管理的意愿与能力,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与良性互动。灵活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和方式履行社会治理职能,提升行政机关在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