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概念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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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概念

工程变更概念范文1

关键词:施工过程;工程变更;索赔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6-00-01

近年来,我国经济水平逐步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的质量也在逐渐提升,使得我国市场经济日渐繁荣。由于市场经济的快速增长,使得我国城市化建设和建筑行业的发展也蒸蒸日上,在加强了我国国民经济水平提高的同时,也激发了建筑行业领域的激烈竞争。目前,在我国建筑市场领域,由于我国施工项目发生工程变更的多发性,使得工程变更索赔现象严重,而一旦对工程变更索赔处理不当,就会给工程的整体投资收益和工程的控制管理带来不良的效果,进而导致工程的施工失败,影响工程的经济效益。文章主要围绕着建设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索赔问题的处理出发,简要介绍了工程索赔的概念和内容,进一步探讨了工程索赔的原则和依据,最后提出了工程变更索赔单价的有效处理措施和方法。

一、施工工程变更索赔的概念和内容

因为施工工程变更带来的索赔关系到投资双方的切身利益和施工效果,因此,我们要想处理好施工工程变更的索赔问题,就要对施工工程的索赔概念和索赔内容有清晰而详细的了解。下面文章就会对其进行简要的介绍和分析。

施工工程索赔现象,就是指在施工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或实施过程中,由于一方没有履行施工合同中应做的事或者义务,进而导致对方承担了相应的经济风险和损失,使得对方提出工程索赔的行为。一般而言,工程变更的实施的首要条件要有相应的监理公司或单位的同意和签发的工程变更文件。因此,对于由工程变更而引起的工程索赔的现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由于工程施工设计和施工规模的变更而造成工程量的变更所造成的索赔;②由于工程施工设计变更使得部分工程项目取消而造成的索赔;③由于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施工技术变更使得工程项目质量和工程项目类型发生改变而造成的索赔;④由于工程设计变更或业主要求使得工程项目基线、标高、尺寸等基础数据改变而造成的索赔;⑤为了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完工而添加的辅助实施工作和必要内容而造成的索赔;⑥由于工程项目施工规定和要求导致施工时期和施工工序发生改变而造成的索赔。

二、施工工程索赔的原则和依据

在了解清楚施工工程变更索赔的表现形式后,我们也要清楚施工工程变更索赔的相关处理原则和依据。下面文章会作简要介绍。

一方面,我们要处理施工工程变更的索赔问题时,必须要依据合同的相关原则和依据来执行,严格控制施工过程,并对索赔问题及时处理,尽量降低工程索赔现象的发生。

另一方面,我们对施工工程变更的索赔条例可以根据以下内容和文件来进行:①建设施工项目的招标文件和资料、施工文件和附件、所有工程项目签约条例、所有认定的工程项目实施计划、所有工程项目施工图纸、以及所有工程项目施工技术要求等资料;②施工双方的往来信件、邮件以及各种施工例会纪要等;③工程施工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和具体的施工项目活动的现场安排等文件,这些文件是工程变更索赔重要的、必不可少的证据和依据,因此要妥善管理和保存;④工程施工项目施工过程中各种停水、停电、道路开闭以及相应气候变化等资料;⑤国家有关的工程施工法律、法规、官方物价指数、施工人员工资待遇指数等相关资料;⑥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所有财务会计统计报表和质量、建筑材料订购单据以及材料入库的进场通行凭据的等资料。这些资料文件和单据都有着保存和记录的价值,是工程变更索赔的重要依据和证据。

三、施工工程变更索赔的有效处理方法和措施

对于施工工程变更造成的索赔,我们应该尽早并及时处理,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措施来降低工程变更带来的不利影响,从侧面提高施工工程的经济效益。下面文章简要介绍施工工程变更索赔的重点工程——索赔单价的确定应该采取的措施和方法。

(一)我们在处理施工工程变更所造成的索赔时,首先要确立好施工工程索赔价格,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施工工程项目变更的实际情况、原定施工合同的相关条例、工程量清单中定好的施工单价或者双方按照工程定价方法并经过协商之后的定价来确定施工工程变更的索赔单价。对于这个索赔单价一定要双方都认可并同意才能执行。

(二)我们在确定好合同内的工程变更索赔单价后,对于一些合同以外的施工工程变更索赔单价也要进行商定。对于这些合同范围外的工程变更,我们可以依据其工程性质的不同来确定其单价。如果其工程变更内容与原有的工程合同施工性质和内容都一致,我们可以采用原合同的工程单价;如果其工程变更内容与原工程一致、性质不同,就可以采取双方相互协商的办法,也可以按照实际工程变更量和相关的索赔参考资料,并请专业的施工计价人士来核算工程变更索赔价值总额,进而确定其工程变更价格。

四、结束语

纵观我国建筑经济市场和建设施工项目,我们发现,由于建设施工项目的规模大、施工工期长、工程计价方式复制的原因使得施工项目经常发生变更,进而对建设施工项目的造价产生不容忽视的影响,从而导致工程索赔现象的发生。因此,我们在项目施工人员一定要清楚了解施工工程变更索赔内容和范围,清楚施工工程变更索赔的依据,及时采取有效的工程变更索赔处理方法,合理的确定索赔金额,才能有效地解决工程变更索赔问题。

参考文献:

[1]郭家汉.工程总承包合同风险分析与防范(八)——工程变更与工程索赔的风险分析与防范[J].工程建设与设计,2013(03).

[2]李国平,王金华.水利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05).

[3]梅平波,吕媛媛.对公路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的探讨[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20).

工程变更概念范文2

关键词:建筑施工 ,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

Abstract: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change of the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of the concept of the visa, simple summarizes the change of the design and the content of the visa, the paper analyses the change of the design and the role of the visa and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two and management, to improve the benefit of investment project has the very vital significance.

Keywords: architecture construction, the change of the design, on-site visa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工艺技术设备材料的改变、使用功能的改变、设计疏漏等原因,往往会造成对原设计的变更修改;同样由于施工过程的复杂性和不可预见性,图纸和变更不可能涵盖施工期间所有情况,按现行的预算及合同价不能将工程造价完全包干,须用现场签证等方法来补充完善。因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在所难免。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两者的性质是截然不同的,要区别对待。设计变更是工程变更的一部分内容,它关系到进度、质量和投资控制;现场签证是对图纸技术资料之外实际施工情况的书面描述,最终将以价格的形式体现在工程结算中。由此看来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是工程项目的重要环节,必须认真管理,严格控制,对规范各参与单位的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控制工程造价,进而提高工程投资效应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概念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根据其概念含义,设计变更是针对由于工艺、技术、设备、材料等的改变、使用功能的改变、设计工作本身的疏漏、错误或其他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现场签证是指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以外,在施工现场由投资人代表、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署的、用以证实施工活动中合同之外必须发生的各项工程及其耗用的工料和其他费用等特殊情况的一种书面手续。与设计变更文件有不同的实施程序,它的特点是临时发生,具体内容不同,没有规律性。由于现代建设工程投资规模较大,技术含量不断提高,建设周期长,设备材料型号规格多、价格变化快,工程合同难以把整个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作出完整的预见和约定;工程发生变更时对返工工程量需甲方确认;此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变化也会给整个施工过程带来不确定的因素,这些意外情况可以用现场签证的方式完善处理。

2. 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内容

2.1 设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改变使用功能;工程内容增减变化;工艺技术的进步;工艺流程及设备的改变;使用的材料品种的改变;原设计资料的疏漏、错误;施工中的实际情况等。

2. 2 现场签证的主要内容

1)零星用工。施工现场发生的与主体工程施工无关的用工,如定额费用以外的搬运拆除用工等。

2)临时设施增补项目。临时设施增补项目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写明,按现场实际发生的情况签证后,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3)隐蔽工程签证。由于工程建设自身的特性,很多工序会被下一道工序覆盖,因此必须办理隐蔽工程签证。

4)窝工、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人员、机械等经济损失,如停水、停电,业主供料不足或不及时等。

5)工程使用材料的签证。

6)工期签证。包括施工进度签证、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工期拖延签证等。

7)施工图、设计变更、合同以外的工程内容。

3. 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作用

设计变更是施工图纸等技术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效力,是施工和结算的法定依据。它关系到进度、质量和投资控制,设计变更应尽量提前,变更发生得越早则损失越小,反之就越大。如在设计阶段变更,则只需修改图纸,其他费用尚未发生,损失有限;如果在采购阶段变更,不仅需要修改图纸,而且设备、材料还须重新采购;若在施工阶段变更,除上述费用外,已施工的工程还须拆除,势必造成重大变更损失。

现场签证是施工阶段的重要环节,是记录现场情况的第一手资料,也是各级管理部门和建设项目业主比较关注的问题。现场签证是对图纸技术资料之外、合同之外实际发生情况的书面描述,是工程竣工结算的组成依据,是分部分项和竣工验收的组成依据,是对工期延期确认的组成依据,而且都将成为合同的补充部分,是索赔和反索赔(包括费用和工期)的依据。

4. 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区别和管理

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两者的性质是截然不同的,凡属设计变更的范畴,必须按设计变更处理,而不能以现场签证处理。设计变更是工程变更的一部分内容,因而它也关系到进度、 质量和投资控制。设计变更无论是由哪方提出,均应由监理部门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协商,经过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由监理工程师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但在审查时应注意其客观性、合理性、经济性和必要性。

设计变更,应当符合本项目的设计依据和规划等行政管理要求,坚持先签发后施工的原则。设计变更实施后,由监理工程师签注实施意见,包括当时工程进展节点、需返工的工程量、造成变更的原因、责任和其他相关事项的妥善处理。从投资管理角度来看,要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尽可能把设计变更控制在设计阶段初期,特别是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设计变更,要先算账后变更。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额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 3。加强设计变更的管理,对规范各参与单位的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控制工程造价,进而提高设计质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场签证是对图纸技术资料之外实际施工情况的书面描述和认定,由于施工过程的复杂性和不可预见性,图纸和变更不可能涵盖施工期间所有情况,按现行的预算及合同价不能将工程造价完全包干,现场签证在所难免,其项目主要有:施工图预算所列分项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分项工程量不相符而需要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量差;工程施工中发生地质条件变化、 发现地下构筑物或文物以及非人为因素造成承包商的损失;由于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的工程返修、加固和拆除的费用;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机械停置、材料多余积压和不足而导致承包商的损失;超出一般施工条件的特殊技术措施费;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工程损害后的清理修复费用等。实施中一般由承包商详细作好记录,由业主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签字认证,以此作为办理结算的原始依据。

由于现场签证一般都是随时发生随时办理,工程完工后才办理结算,往往存在时过境迁而无法( 或难于) 查证的问题, 虽然其占总投资的比例不大,但若不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就会因小失大,势必增加工程投资。实际过程中现场签证往往存在着许多问题:现场工程量计价签证人员对造价管理控制意识淡薄,现场业主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不重视现场签证,缺乏造价管理控制意识,有的对签证工作既不负责任也不认真,未经核实就随意签证,往往因签证内容与实际不符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现场签证人员不了解定额费用组成,对定额中的各项费用项目的概念混淆不清,有些签证把材料按市场价签证并列入直接费等等,因此很有必要对施工现场签证进行有效的控制。

5. 结语

要作好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工作,首先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同时应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运用能力,应具有一定的合同管理和经济管理知识,应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充沛的精力,方能胜任其本职工作。加强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工作,能保证技术资料及时准确到位,有利于工程进度顺利推进,有利于施工管理规范有序,有利于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有利于工程竣工结算的顺利进行,有利于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减少或避免造价纠纷,从而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投资起到较好的控制作用。因此,应该提升专业技术能力,充分认识工程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重视变更工作,强化签证意识,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区别作好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科学管理机制。

参考文献:

[1] 焦亚春. 论加强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管理工作. 山西建筑,2009.

工程变更概念范文3

关键词:工程变更,变更价款, 确定

Abstract: the engineering change including engineering project changes, the change of the quantity, construction conditions change, schedule changes, etc. Engineering change and engineering change the price to determine according to certain procedures. This paper, from the engineering change concept, engineering change classification, engineering change the price of the program and the methods to determine three are expounded.

Keywords: engineering change, change the price, sure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由于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的周期长、涉及的关系复杂、受自然条件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大,导致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与招投标时的情况相比往往会有一些变化,出现工程变更。

一、工程变更的概念

工程变更是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以后,对合同文件中的任何一部分的变更都属于工程变更的范畴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都可以提出工程变更的要求。因此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如果对下程变更处理不当,都将对工程的投资、进度计划、工程质量造成影响甚至引发合同的有关方面的纠纷,因此对工程变更应予以重视,严加控制,并依照法定程序予以解决。

二、工程变更的分类

1. 设计变更

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由于遇到不能预见的情况、原因引起的设计图纸、设计文件的修改、环境或为了降低成本,或原设计的各种原因引起的各种设计图纸、设计文件的修改、补充而造成的工程修改、返工、报废等。由于发包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以及经工程师同意的承包人要求的设计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损失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 工程量变更

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工程量的变化,或建设单位指令要求增加或减少附加的工程项目、部分工程,或提高工程质量标准、提高装饰标准等。监理工程师必须对这些变化进行认证。

3. 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技术文件的变更

由于情况变化或有关方面的要求,对合同文件中规定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技术文件需增加或减少,以及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的特殊要求指令施工单位进行合同规定以外的检查、试验而引起的变更。

4. 施工时间的变更

施工单位的进度计划,在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以后,由于建设单位的原因,包括没有按期交付设计图纸、资料,没有按期交付施工场地和水源、电源,以及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设备、资金筹集等未能按工程进度及时交付,或提供的材料设备因规格不符或有缺陷不宜使用,影响了原进度计划的实施,特别是这种影响使关键线路上的关键节点受到影响而要求施工单位重新安排施工时间时引起的变更。

5. 施工工艺成施工次序的变更

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工程师确认以后,因为各种原因需要修改时,改变了原施工合同规定的顺序及时间,打乱了施工部署而引起的变更。

6. 合同条件的变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以后,甲乙双方根据丁程实际情况,需要对合同条件的某些方面进行修改和补充,待双方对修改部分达成一致意见以后,引起的变更。

三、工程变更的处理

(1) 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下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2) 项目监理机构应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

(3)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隋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在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下列工作后,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

l) 确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原工程项目之间的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

2) 确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

3) 确定工程变更的单价或总价;

(4) 总监理工权师应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及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调。

(5)总监理工程师界发工程变更单。

(6)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变更单监杆承包单位实施。

四、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约定的工程变更价象的确定方法。

1)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 合同巾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下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2. 工程变更价款确定的方法

采用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价格,具体有几种情况:

1)直接套用,即从工程蟹清单上直接拿来使用导;

2) 间接套用,即依据工程量清单,通过换算后采用;

3) 部分套用即依据工程量清单取其价格中的某一部分使用

4)协商单价和价格。协商单价和价格是基于合同中没有,或者有些不合适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方法。

五、工程变更的时间限定

(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工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2)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夭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3)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4) 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H起14天内予以确认,监理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5) 监理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六、结语

在实际工程进行中工程变更与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涉及的方面很多,但必须甲乙双方商定和监理的签证。由于作者本身学术有限,文章提到的方法可能有不当之处,还望读者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1]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文件汇编[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1.

[2] 蒋传辉.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仁M〕南昌江西高校出版社,1999.

工程变更概念范文4

随着我国铁路建设市场投资不断增大,中国交建及其所属各施工单位仅仅抓住铁路建设市场开放和大规模建设的历史机遇,经过六年多的艰苦奋斗,获取了较大的市场份额,累计合同额近1800亿元,已成为我国铁路建设的第三支主要力量。然而,由于铁路建设理念和文化与公路和港口建设迥然不同,致使铁路工程成本管理中出现一些不适应和薄弱环节,导致了合同外的投入无法进行正常计价的情况,本文结合笔者管理经验重点介绍铁路工程二次经营工作策略和方法,力求使项目扭亏为盈,以便实现项目效益最大化。

1铁路项目二次经营概念、性质、目的、原则

1.1概念二次经营是针对一次经营提出的,一次经营就是我们项目投标工作,一次经营和二次经营的界限就在于合同的签订。二次经营概念:相对于项目招投标,二次经营是指从进场到清算结束的全过程合同造价管理活动,即变更索赔。1.2性质二次经营性质: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对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合同清单的动态管理。1.3目的二次经营目的:全面增加施工项目总收入。1.4原则二次经营原则:依法合规,效益优先,注重实效。

2铁路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基础管理缺失1)变更索赔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大部分单位没把变更索赔工作纳入常态业务工作,尤其是主要领导重视程度不够,甚至个别单位领导根本没有这方面的概念,导致变更索赔资源配置方面缺失严重,工作随机应付,各项目部长期处于各自为战,自由发挥,乱中取胜,更多的时候是乱中败北的状态。2)变更索赔基础工作欠缺,签证资料不完备,严重影响变更索赔工作进展。个别项目甚至连基本的统计资料都没有,向公司上报有关数据存在不真实、不全面的情况。3)变更索赔思路不对,方法不科学,特别是“二次经营”与“一次经营”严重脱节,导致“二次经营”收效甚微。2.2造价人才匮乏业务队伍建设进步与隐忧同在,表现如下:1)专业造价人才极度匮乏。近几年,在生产经营规模持续扩张的形势下,各单位关注更多的是工程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而工程造价人员不足的问题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导致目前各单位、各级造价专业人员严重短缺,甚至新开工项目竟连一个合格造价专业人员都找不到的地步。2)造价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堪忧。有相当一部分造价人员没有养成精研工程定额的习惯,对定额细节似懂非懂,不会通过娴熟运用定额来科学、周密地筹划变更索赔。3)业务队伍建设方面的不足,对“二次经营”的顺利开展构成了根本上的制约。2.3合同管理薄弱因初步设计文件深度不够,施工图设计严重滞后等原因,造成许多铁路项目设计变更频繁,合同清单变化巨大,给项目的收入带来了很多不确定因素。个别下属单位对铁路设计变更缺乏认识、重视不足,且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流动频繁,使项目合理的收入不能如愿实现。2.4成本管理粗放因征迁困难、标准变化、供图滞后、工期调整、资金短缺、费用不足、物价上涨、通胀加剧等客观原因使项目成本面临巨大的压力。个别下属单位管理粗放、工序混乱、浪费严重,使本来紧张的成本更趋紧张。

3铁路工程二次经营策略和方法

当前,如何保证铁路项目赢利,如何化解当前危机,如何扭转被动局面,是中国交建铁路项目管理的重大课题,关乎企业未来健康发展的头等大事。为此,公司领导要求在铁路项目积极开展“二次经营”工作,并把“二次经营”工作成效纳入对项目考核体系,从而有效提高铁路项目经济效益。3.1提高认识,狠抓变更1)变更索赔工作是施工企业管理创效益的永恒主题。目前,个别单位尤其重视经营承揽、完成产值、毛利率、经营性现金流、存货等指标考核,未把变更索赔纳入常态化的工作。2)抓好变更索赔是项目减亏创效的主要手段。近几年,铁路建设市场竞争异常激烈,铁路修建标准不断提高,造价不断下降,甚至出现恶性竞争,因此变更索赔是项目增效的主要手段,开源创效对项目效益水平更具有决定性的意义。3)优化变更索赔是提高企业运营质量的重要手段。其中,变更设计的前提是必须深刻领会设计意图,认真勘察现场的水文地质条件,反复比选相关技术方案,这将从根本上促进技术管理的深化。变更索赔包括工费调整、材料价差补偿、设备闲置索赔等诸多内容,在展开相关工作的过程中,将在无形中提高企业整体运营质量。4)按期、安全、优质干好工程项目是变更索赔的前提条件。同时与建设、设计、监理单位以及地方政府、当地群众等高效沟通密不可分。3.2加大培训,加强沟通1)加强铁路工程造价专业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造价人才专业素养。2)整合优势资源,抽调具有丰富理论和实践经验的专家,加强对造价专业人才培训力度,建立工作交流机制,并定期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的制度。3)建立变更索赔例会制度。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变更索赔分析会,通过总结分析上一阶段的变更索赔工作,找准问题,理清思路,明晰重点,在此基础上对下一步的业务工作作出详尽部署。3.3夯实基础,备齐资料加强证据签认、内业资料、基础台账等方面的工作,是打牢变更索赔工作的基础。1)抓好变更索赔资料的现场及时签认工作。不论项目的政策环境如何,项目部都要坚定不移地落实上场初期确定的变更索赔总体策划方案,建立资料签认的分工责任制,项目部的经济合同、工程技术、物资设备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及时完备现场监理、设计院驻工地代表、建设单位相关部门等各个方向的有关会议纪要、补充合同、现场资料签认等工作。2)建立变更索赔的基础台账。项目经理部要建立以工作节点来分类(包括本部已报出的变更索赔、建设单位已批准立项的变更索赔、建设单位已报出待上级机关(或国家部委)批准的变更索赔、已全面完成报批的变更索赔等)和以内容性质来分类(包括变更设计、材料价补差、其他费用索赔以及工期索赔等)的各种登记台账。3)建立变更索赔报表制度。下级单位要定期向上级单位报变更索赔报表,完成或实现的变更索赔额必须是已全面完成报批的变更索赔额。上报的报表要由分管领导签字,各级要为本级报表的真实性全面负责。3.4超前谋划,优化设计二次经营是投资造价控制和项目费用清理相互博弈的过程,是在不确定性和不规范过程中游离,本着“找准切入点、抓住关键点、瞄准着力点、选好结合点”的二次经营理念,应把“二次经营”与“一次经营”紧密结合起来,重点抓好各个环节的工作。1)标前谋划项目。“二次经营”要从“一次经营”开始,通过承揽直接创效,在经营承揽阶段不仅要选好项目,选好标段,严把报价决策关,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在项目跟踪阶段,在项目建议书、预可研、可研阶段,就要与相关单位尽早沟通,深度介入项目设计,力求施工方案上偏于保守,施工措施费留足,从概预算上事先就把投资打足,把目标标段做优做实。2)工前优化设计。即在项目中标后开工前,要认真做好优化施工图设计的工作。对于初步设计招标的项目而言,这是决定项目效益最为关键的环节。因此,相关项目都要把“工前优化设计”作为上场前或上场初的头号工程来抓。要组织专业人员认真踏勘现场,详细掌握水文地质情况;认真审核图纸,通过比对初设情况和现场情况,比对清单报价和实际成本测算,遵循便于施工、确保质量安全、效益最大化的原则,确保提出的工程量进蓝图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的方案能够得到落实。3)工中变更索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始终秉承效益质量优先,时刻不忘变更索赔。尤其是对中交这样新进入铁路领域的单位在经营环境、施工规范、变更程序、预算编制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必须要认真研读工程合同,积极洞察变更索赔的各种突破口,全面细致地搞好项目变更索赔的整体策划。4)工后清概补差。清概工作一般在项目收尾销号阶段进行,对施工企业,清概工作是二次经营的重点和关键,涉及到降造费、预备费、Ⅰ类变更设计费、价差调整、征地拆迁及其他费用的索赔。各项目必须要掌握技巧,分别对待,依法合规地把相关费用索赔回来。

工程变更概念范文5

关键词:建设工程;工程签证;工程索赔

在建设工程活动中,合同管理是关键,而合同管理最主要的是工程变更和索赔处理。工程变更对项目的质量、进度及投资均有所影响,其中对投资影响最大。在工程变更中,就涉及到工程签证,工程签证是当事人就建设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某些新情形达成的补充协议。而工程索赔则是有经验的承包人通过工程变更的权限更改合同价格和工期的有效机制。索赔的本质在于实现承包方与发包方双方之间风险的“再分配”。在建设工程实践领域,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之间的存在哪些关系,又有何区别,系本文关注的问题。

一、工程签证

(一)工程签证概念工程签证的概念来源于我国的建设工程实践。据考证,工程签证的概念起源于1961年,在一项工程中因发包人的原因导致承包人产生了额外的费用,故承包人出具了一份费用清单要求发包人签字确认并予以补偿。由此便形成了最早的工程签证。①工程签证是指工程承包方与发包方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等在施工工程及结算过程中对确认工程量、增加合同价款、支付各种费用、顺延竣工日期、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等内容达成的一致意见的补充协议。②工程签证是工程结算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工程签证按照不同的标准可有多种类型划分,如现场经济签证和工期签证;直接性工程签证和间接性工程签证。(二)工程签证的构成要件有效工程签证的构成要件:(1)签证主体必须是承包方与发包方双方共同签字确认,仅有单方签字不能构成有效的工程签证。(2)签证内容必须是涉及合同顺延、费用变化或工程质量变化等内容。(3)签证权限必须是有权主体才能完成,无授权权限的人完成的签证属于效力待定的签证,必须经过有权主体追认方有效。(4)当事人双方对签证内容协商一致。(三)工程签证的特征首先,工程签证具有明显契约的特点,系双方法律行为,签证系工程承发包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整个建设工程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工程签证涉及到的双方权责利已确定,可以将其作为结算工程量的依据。再次,工程签证是施工过程中的不可避免的现象,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或合同约定的程序办理。关于工程签证,需要强调的是,工程签证并不能简单地将其理解为合作文件的组成部分。主要理由是,工程签证作为一份变更后的新的补充协议,其效力解释需要结合整个合同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协议书、合同专用条款及附件、通用合同条款、图纸、清单等)的优先顺序来定,而非简单的等同关系,通过此点须明确了解工程签证在合同解释上的重要性。

二、工程索赔

(一)工程索赔的概念工程索赔,是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因非自身原因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基于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一定程序向对方主张权利的要求。这种权利,既有可能是经济费用的补偿,也有可能是合同工期的延长。③索赔是合同效力的具体体现,是法律赋予承包方和发包方双方保护自身正当权益的手段。索赔有助于保障合同的如约履行,是落实和调整合同双方经济责权利关系的手段,对于企业而言,索赔既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又可以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二)工程索赔的特征结合工程索赔的定义、性质以及建设工程本身的特点,工程索赔的特征可以概括为:1.索赔具有双向性。合同是有关权责利约定一致的协议,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出现违约事项,对方都有权利向其提出主张要求索赔,索赔的主体具有双向性。在具体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仅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进行主张索赔,而且承包方也有权向发包方进行主张索赔。2.索赔是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建设工程索赔是合同的乙方因遭受损失或权利损害单方向对方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主张,此种主张必须是在获得对方认可后方能实现,否则,不能发生法律效力。显然,索赔是一种单方行为。3.索赔以损失、损害的客观发生为前提。按照民法学的损害赔偿理论,索赔必须建立在损失、损害后果已经客观发生的基础上。无论是经济损失还是权利损害,没有损失或损害的事实而提出的索赔都是无法成立的。在建设工程中,经济损失是指发生了合同以外的额外支出,如人员施工费、材料费、机械租赁费或管理费等额外支出;权利损害是指虽然没有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但造成了一方权利上的损害,如因恶劣气候对工程进度产生不利影响,承包方有权要求工期延长等。

三、工程签证与工程索赔的联系与区别

工程签证与工程索赔都是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变更进行应对和处理的法律手段,系建设工程实践中的行业惯例。从两者的关系看,工程索赔概念的外延比工程签证概念的外延更大,即工程索赔实际上包括工程签证;从另一角度讲,工程索赔是建设工程合同中的一方先行提出索赔报告,经对方审核确认后形成的工程签证,工程签证可以讲也是工程索赔的重要证据之一,因此,二者从整体上看应是联系极为紧密的统一关系,但二者之间又有诸多区别,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工程签证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涉及的范围广,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实践中导致工程签证的原因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与设计图纸、施工方案、预算项目或工程质量不相符,需要调整工程造价或顺延工期、赔偿损失等形成的书面文件,以备将来出现纠纷时用以解决双方纷争的依据。而导致工程索赔的原因主要包括:发包人违约;承包人违约;第三人原因导致的索赔;合同缺陷导致的索赔;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非人为因素导致的索赔等。(二)两者涉及的主体意思表现形式不同工程签证是承包方与发包方协商一致的结果,系双方法律行为,其协商的结果可视为建设工程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签证一旦获得双方认可,其结果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工程索赔则是合同中的一方自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侵害时理应获得的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未获得,依法向对方提出应获赔偿的主张。可见,工程索赔系单方行为,而非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三)两者是否依赖证据不同因建设工程具有复杂性、不确定性,工程施工过程中会发生不同于原设计、原计划的情况,这种变化系对原合同做出的相对调整,也是常理之中之事,故,双方对此变化做出相应调整并进行书面确认,并不需要相应证据作支撑。而工程索赔之前提系施工过程工程发生变化导致损害结果,双方对此有分歧,对此,必须依赖证据作支撑。(四)两者涉及的利益是否确定不同因工程签证是对双方认可的行为达成一致的结果,故,工程签证涉及的利益已基本确定,在工程结算时,对于双方认可的签证,均可直接作为计算工程量及工程价款的依据。而工程索赔如前所述,系单方的意愿和主张,需要依赖证据作支撑,索赔款是否能实现取决于司法裁判的认可,是一种典型的期待利益,具有不确定性。

四、工程签证与工程索赔的转化

从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来看,工程签证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主要是指除承包方、发包方双方就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合同及工程量清单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的事件所办理的签认证明。工程签证中不涉及合同价款和工期变更的技术签证一般并无转化为索赔的必要和可能,故下文分析中不包括技术签证。④(一)对于未发生或未履行完毕的事项,工程签证与工程索赔无关,如承包方与发包方双方在施工前所进行的签证,应属补充协议,并不涉及工程索赔问题。(二)对于已发生或履行完毕的事项,需要分情况讨论。1.工程签证对提出期限未做必要限制的,只要一方在合理期限内提出签证申请,则进入签证审批程序。2.工程签证要求在适当期限内向发包人提出签证申请的,若一方逾期未提出相应的签证要求,则无法再主张签证;如果在索赔期限内,则可转化为工程索赔。3.承包人在合理期限内向发包人提出签证申请的,发包人明确表示认可且签证要件齐全、形式合法的,为有效签证,作为主合同的补充,直接成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若发包人未予答复、迟延答复或明确表示拒绝的,则应按照合同约定对未予答复、迟延答复行为予以认定,但对于明确表示只认可一部分的,承包人可以就剩余部分提出工程索赔;对于签证主体和内容有异议的部分,可以进行协商并进行追认,协商追认不成的,可以进入索赔程序。

五、结语

工程变更概念范文6

一、变更和索赔在水利水电工程合同中的概念分析

(一)变更的概念

变更是指在合同正式形成以后,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中某项内容不满意,然后在原有合同的基础上进行部分修改和完善,补充之后形成新的合同。变更只是对合同部分内容的修改,并不涉及到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变更所涉及到的内容有,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工程位置和尺寸的变化、工程进度的更改以及进行合同以外其他条款的补充。

(二)索赔的概念

索赔主要是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双方,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缺乏责任感,从而导致合同一方的利益收到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权益受到损害的一方会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中,因为一些工程图纸或者工程设计某一方面出现问题需要进行修改,那么工程量以及工作时间等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原有合同规定的工程量和工期就会受到影响,由此就会发生合同变更或索赔事件。

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变更索赔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

(一)工程合同中包含的施工量在范围上难以确定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比较复杂而且程序多,影响工程施工的因素也多,所以在各方面都可能发生变化,如果合同的相关条款不细致,并且没有按照实际情况去分析那么就很难在合同中确定工程量和工程时间。另外,很多施工人员对合同内容不够了解,对一些合同变更问题不关心,只是单纯注重工程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对水利水电工程进行管理的的人员就很难对工程施工的全过程有所把握,导致在施工过程中合同里出现变更与索赔的问题[1]。

(二)水利水电工程的变更与索赔在收集证据时比较困难

水利水电工程的变更项目会牵涉到业主的经济利益,因为这属于原有合同意外的支出,因此要想业主能够积极的配合,需要用证据进行证明。在水利水电工程合同中会明显的规定,若要变更索赔的项目立项,需要对通知单进行重新的变更设计,把业主和监理单位的指标作为设计基础,并且出示立项证据,还要出示监理对工程质量、工程数量和测量方法的相关资料。索赔要求的提出必须伴随证据资料的完善收集,并且各级主管部门需要签字,这些证据才能生效。若证据收集不足那么就会对工程施工产生一定的阻碍作用[2]。

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变更和索赔技巧

(一)熟悉合同具体内容,对各项条款进行分析

很多水利水电工程合同都会使用固定的范文,这样业主只需要对其中的一些条款进行修改就可以。水利水电工程合同中条款的变更主要目的是改善工程施工程序,压缩可能发生索赔的空间,因为对于业主来说,不想额外支付更多费用,这样业主就可以把自己的责任进行转嫁,以此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对施工企业来说,合同修改的怎样,如果对合同内容不熟悉,就不能对各项条款进行仔细的分析,也就更难发现合同中对自己不利的一面,很难发现合同中的漏洞,那么对于合同的阿更改和索赔便不会起到积极作用。综上所述,施工企业必须要对合同进行仔细阅读,熟悉每一项条款[3]。

(二)对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加强于职能部门的沟通协助

水利水电合同的变更和索赔工作具有复杂性的特点,并且内容关系到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贯穿始终。一些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的变更和索赔在招标阶段就开始了。因此工程项目的承包商需要从招标开始,一直到工程竣工,都要对合同进行关注,密切跟踪合同变更和索赔的每一个细节[4]。水利水电工程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工程,资金来源于政府,那么政府就可以被认为是水利水电工程的业主。在一般情况下,政府把该工程项目委托给负责工程开发的第三方,然后开发公司和工程承包商一起商议签订合同。在这一过程中开发公司是政府的代表,执行政府的权利和义务,真正的业主还是政府。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中,会涉及到很多有关政府职能的工作,这样开发商需要与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对政府的战略部和财务部进行工作职能或工作方法的了解。政府部门对工程项目的了解比较少,所以在一些问题上容易把自己的态度或意愿掺杂在承包商身上。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开发商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增加与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以利于处理好以后合同条款中涉及的变更和索赔适宜。若不能调整好心态,那么双方的僵硬态度会极大的增加水利水电工程合同在变更和索赔方面的难度。

(三)设立专门的合同变更与索赔部门

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企业有很多工作需要去做,对于合同变更与索赔这种重大事件很难有精力去顾及,所以需要成立专门的变更索赔部门。合同的变更和索赔需要多个部门的配合,因为这关系到每一个部门的利益与工作,而且在水利水电工程中各个部门之间联系紧密,需要相互的协调与合作才能完成合同的相关事宜。成立专门的索赔与变更部门需要对此部门的员工工作加以特别要求,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必须符合要求,具备完善的合同法律常识。另外企业也要激发此部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将员工工资收入与业绩联系起来,鼓励全体员工参加到水利水电合同的变更和索赔中来[5]。

(四)减少合同变更与索赔

在水利水电工程中,合同变更与索赔的根源来自工程设计的质量。工程设计变化那么必然引起工程量的变化,所以企业在进行招标设计的过程中要增加与业主之间的设计方案协议,给工程设定合适的时间并且制定合理的奖惩办法。招标文件的完善和编制是控制水利水电合同变更索赔的重要依据。招标工作在开始以后,可以更加完善使工程质量进行提升。在双方签订合同之前,要进行高效方案的设定,以促进合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最后,合同中会设计到合同履行双方的责任与义务,也会涉及各自的风险。那么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责任和我所需要承担的风险进行参保,把这些风险和责任转嫁给保险公司,从而减少自己的损失。

四、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