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调研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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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调研方案

司法局调研方案范文1

开展工作评议既是人大按照法律规定对“一府两院”工作的一种监督,更是对部门工作的一种支持和促进;既是推动工作的重要形式,也是人民群众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途径。要把工作评议作为检验工作成效、推动作风转变、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契机,进一步提升对监督工作内涵的认识和理解,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一,工作评议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法定监督形式。开展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职责。人大行使监督权,产生于法律赋予的权力,根植于人民的利益。人大监督是代表人民的监督,是“法授其权”、“法定其责”。工作评议与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监督形式一样,是人大监督的重要手段,是人大的法定权力。被评议单位要从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高度来认识工作评议的重要意义,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改进工作。

第二,开展工作评议是人大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体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原则,也是充分发挥人大作用的重要保障。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是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开展工作评议,就是对被评议单位贯彻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情况进行一次检验和检查;就是要通过评议,抓住当前我市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刻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和措施;就是要通过评议,促进被评议单位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开创新局面,树立新形象。

第三,开展工作评议是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需要。近年来,市司法局依法履行职责,在普法宣传、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及法律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促进公平正义、推动依法治市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次工作评议,就是要以加强全市司法行政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司法行政工作机制,促进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为目的,调查和了解司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找准症结、建言献策,全面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这次工作评议时间跨度大,工作内容多,涉及范围广。这就要求我们要思想高度重视,十分明确这次评议的目标和任务、时间和要求、措施和程序,扎实有序,稳步推进,使各项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一要明确指导思想,掌握基本要求。这次工作评议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掌握实情,找准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市司法局转变作风、改进工作,依法履职,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工作评议内容复杂,程序较多,涉及面广。工作评议调研组及被评议单位要认真学习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全面掌握评议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目标任务、方式方法,把握好时间节点,进一步提高做好工作评议的自觉性、能动性,确保评议效果。

二要突出重点内容,把握方法步骤。评议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司法局近三年来依法履职、依法行政的情况进行。包括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的情况;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以及办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履行部门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情况;加强作风建设的情况等。这次工作评议从2015年3月上旬开始,8月中旬结束,历时6个月,分准备、调研、评议和整改四个阶段。今天动员会议之后,评议调研组将深入部分县区进行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4月份召开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将听取和审议市司法局的工作报告和评议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并进行评议。二十八次常委会后,市司法局要抓紧认真整改,评议调研组将跟踪监督整改情况。在8月份召开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将听取和审议市司法局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并进行测评。

三要搞好调查研究,夯实评议基础。调查研究是做好工作评议、确保评议效果的基础。要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评议调研,确保工作评议扎实有效推进。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问卷调查、民主测评、走访基层单位等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了解被评议单位的工作情况;调研的内容要力求全面,既要了解成绩,又要查找问题,对于掌握的材料,要认真分析、归纳梳理,真正

使问题找得准、建议提得好;要坚持公开[!]公正,通过向代表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的方式,进一步扩大评议的参与面,使评议工作更好的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一,密切配合,增强工作评议质量。这次工作评议是对市司法局及其领导班子、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等工作情况的一次检查。希望市司法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紧密配合,共同搞好这项工作。要认真总结近三年来的工作,实事求是地撰写好工作报告。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要认真分析、归纳梳理。要虚心听取市人大常委会的评议意见,高标准、严要求地制定整改措施。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把日常工作与工作评议有机结合起来,力争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第二,强化整改,突出工作评议针对性。整改工作至关重要,能不能抓好整改,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整个工作评议的质量。要把整改落实贯穿于工作评议的全过程,坚持边评边改、边议边改,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以整改落实的高质量确保工作评议的高质量,使广大群众真正感受到工作评议带来的变化。要切实完善整改落实机制,使整改工作做到内容具体、目标明确、措施有力,落实到位,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司法局调研方案范文2

一、总体要求

结合全县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思想和工作现状,研究制定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并做好思想发动和舆论宣传工作,动员和组织基层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饱满的政治热情投身到主题实践教育活动中来。

二、工作部署

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需要我们搞好思想发动、组织学习培训、做好阶段总结工作等三个环节的工作,局党支部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上述内容。

(一)搞好思想发动

1.成立活动领导小组。为加强领导,确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落实并取得实效,局机关要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的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专兼职联络员,靠实工作责任,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2.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市司法局和县委政法委的相关要求,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在认真开展调研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司法局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方案要充分体现实践特色,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整改,把解放思想、统一认识贯穿活动始终,把改革创新、解决问题贯穿活动始终,把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贯穿活动始终。

3.开好动员大会。组织召开全局干警动员大会,传达学习省、市关于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会议精神,对我局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深入动员,明确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和中央、省、市、县委的有关要求,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确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好局、起好步。

(二)组织学习培训

1.制定学习计划。按照市司法局和县委政法委实施方案要求,

将学习教育活动贯穿整个活动的全过程,坚持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集中学习时间。

2.明确学习内容。局领导班子要带头开展专题学习,并结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弘扬铁人精神年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在广大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中深入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按照“执法为民”要求,深入开展群众观点教育活动;围绕当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全局党员干部要按照“理想信念更加坚定、联系群众更加密切、党的工作更加有力、工作成效更加明显”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探索活动方式和载体,分层次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对每一名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进行生动深刻地革命传统教育,从思想深处解决为什么入党、为什么奋斗和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

(三)做好阶段总结工作

局深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对第一阶段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总结第一阶段的经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研究第二阶段工作,用科学发展的新视野、新思路、新举措来审视、谋划和推动第二阶段的各项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责任。局深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参加集中学习,带头开展调查研究,带头找准突出问题。要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与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关系,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司法局调研方案范文3

20*年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局总支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按照“抓基层强基础、抓重点展亮点、抓创新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夯实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拓展了人民调解“四有五无”创建活动,规范了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以及社区矫正工作,尤其是在打造平安*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以人为本抓队伍。我区现有司法所10个,司法所人员52名,大专以上文化的有41人,占总人数的80%。法律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19人,占37.25%。人民调解委员会257个,人民调解员1629人;其中,镇、街道调委会10个,村居调委会88个,企业调委会96个,事业调委会24个,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11个,其他调委会13个。

以中央提出的加强“两所一庭”建设和省厅、市局提出的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年初召开的司法行政暨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出台了《关于开展司法所工作人员岗位练兵活动的意见》(拱司〔20*〕22号),明确了练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内容、参加对象、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变原来程式化的考核为灵活的竞赛式的考核方式,促进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学习自觉性。20*年10月23日,专门组织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暨岗位练兵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内容涵盖了民商、刑事、婚姻家庭、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归正安帮等内容,增强了学习培训的趣味性、灵活性和实效性。积极开展了人民满意站所创建活动,在区纪委组织的基层满意站所评比中,半山、米市巷司法所荣获了“人民满意基层站所”的称号。康桥等6个司法所达到市级规范所标准,其中大关等5个司法所被命名为省级示范司法所。此外还组织7个镇、街道司法所长及5个社区村的调委会主任到四川成都市温江区天府司法所考察学习。

二、多管齐下抓宣传。按照市局要求,今年上半年将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杭州市人民调解条例》作为今年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头戏,于20*年3月6日下发了《学习宣传<杭州市人民调解条例>活动月方案》(拱司〔20*〕6号)。确保宣传活动中思想认识到位、计划措施到位,经费保障到位,体现出领导重视、部署周密,载体丰富、氛围热烈的特点,达到了“以虚促实,推进工作”的目的。

在活动中,各镇、街道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创造性地开展了宣传工作,做到了“规定动作做强,自选动作做新”,营造了全方位、立体式、多层次的宣传氛围。帮助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人民调解制度,主动关心、支持和参与人民调解,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一是印发宣传资料。在活动期间,全区共印发宣传资料15000余份。如:通过在《*法苑》刊印《条例》12000份,分发到全区广大居民手中;二是在区政府大厅、食堂、区人民法院、各镇、街道主要办公场所以及各个社区、村,企业事业调委会张贴宣传画500多张;三是在全区主要公共场所、政府机关、街道办事处门口悬挂横幅60多条;四是发动社区、村制作黑板报90余块;五是各镇、街道编印《条例》学习宣传简报10余期;六是在《*法苑》、《*通讯》、《钱江晚报》、《杭州日报》刊登了《条例》宣传活动的文章;七是制作*区宣传《杭州市人民调解条例》的图板12块,其内容包括:前言、概念和原则、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纠纷的申请和受理、不公开调解、简易调解和庭式调解、案例、协议的法律效力、人民调解的指导、组织网络以及人民调解的优势等,图板突出了知识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一目了然,通俗易懂,特别是组织网络和人民调解的指导把《条例》内容与*区的实际融为一体,用图文并茂的形式回答了什么是人民调解,如何申请人民调解以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约束力等问题,并在各镇街道主要公共场所巡回展出,虚实结合、方便群众。其中米市巷街道还以条例宣传月活动内容专门制作了一套幻灯片;八是组织了《条例》知识153题有奖竞猜活动;九是在上塘、米市巷、小河、康桥等地举办了多场《条例知识》培训讲座,有的街道还召开了居民代表座谈会,对《条例》进行了学习;十是各镇、街道分别开展了一次疑难纠纷、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和疑难纠纷调处研讨活动;十一是举行了《杭州市人民调解条例》宣传暨人民调解员宣誓仪式,将宣传活动推向了。4月14日,在运河广场举行了《杭州市人民调解条例》宣传暨人民调解员宣誓仪式,省司法厅基层处副处长陆德兴、市司法局副局长钱红旗、基层处副处长胡燕、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冯国明、区政协副主席陈林海、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俞银新以及各有关镇、街道分管领导等应邀参加仪式。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冯国明在仪式上就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提出了要求。市司法局副局长钱红旗代表杭州市司法局就贯彻《杭州市人民调解条例》提了要求。在仪式上,还为区联合调委会的调解员颁发了聘书。全区100名调解员代表进行了集体宣誓。镇、街道、村(社区)、企业的调委会主任代表分别作了表态发言,激发了调解员的光荣感、自豪感和责任感,扩大了居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知度。此外,在宣传月活动中,10个镇、街道开展了一次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活动,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00余起,调处成功390余起。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营造了全方位、立体式、多层次的宣传氛围。宣传活动帮助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人民调解制度,主动关心、支持和参与人民调解,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在市局组织的评比中,取得了第二名。

三、调防并举抓实效。*年12---*年11月份排查民间纠纷2379件;调处民间纠纷2379件;调处民间纠纷成功2324件,成功率97.7%;其中最多为邻里纠纷1133件,调解成功1122件,成功率99.01%;其次是婚姻家庭纠纷459件,调解成功448件,成功率97.7%;第三是损害赔偿纠纷233件,调解成功227件,成功率97.4%;第四是“三养”纠纷55件,调解成功55件,成功率100%;第五是施工扰民纠纷47件,调解成功43件,成功率91.5%;第六是宅基地纠纷42件,调解成功35件,成功率83.33%;第七是继承纠纷35件,调解成功35件,成功率100%;第八是劳动33件,调解成功33件,成功率100%;第九是债务纠纷15件,成功12件,成功率80%;第十是合同纠纷13件,合同调解成功12件,成功率92.3%;第十一是征地拆迁10件,成功9件,成功率90%;第十二是村务管理3件,调解成功2起。成功率66.67%;其他无名纠纷288件,成功278件,成功率96.53%。防止群体性上访13件821人,防止群体性械斗6件192人,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3件3人,防止民转刑案件2件2人。调处重大疑难纠纷222件,成功219起,成功率98.65%;排查社会不稳定因素257,调处254起,成功248起,成功率97.63%。

一是创新机制,积极发挥矛盾纠纷排查的预防功能。下发了《关于做好20*年度人民调解“四季保平安”活动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拱司〔20*〕34号)。先后推出了以降低村民建房风险为目标的村民建房联保机制;以服务、维权为重点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以邻里和谐小聚会为形式的城市居民和谐共处机制,以整体联动、协同作战为特色的联防联调联处的“三联”机制等,构建了预防矛盾纠纷激化的第一道防线。

二是规范操作,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的规范化程度。《杭州市人民调解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按照条例的要求对人民调解的法律化程度进行了探讨,一是制作了《人民调解工作格式文书范本》;二是编制了《人民调解格式文书制作的要点及应注意的问题》的幻灯片;三是在小河街道试行了《人民调解员积分计奖考核办法》,作为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激励机制的具体措施,《*通讯》以“小河街道的和事老不好当”为题报道这项激励措施试行以来所取得的成效。四是在区人民法院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人民调解工作室作为*区人民法院与区司法局共同推出的便民窗口,既是区人民法院和区司法局联合开展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平台,也是区联合调委会调处纠纷的工作机构,又是区人民法院与区司法局联席会议的常设指导机构,同时也是区人民法院和区司法局联手培训人民调解员的基地。工作室设立方便了老百姓,有利于纠纷的彻底解决;降低了诉讼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审判资源,减轻了人民法院的工作负担,缓解了审判力量的不足矛盾;实现了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对接,用人民调解的灵活性弥补了诉讼中法律适用的不足;宣传了人民调解工作,提高了人民调解的公众知晓度;建立了长效培训机制,为培训人民调解员提供了基地。一年来,10个镇、街道的人民调解员先后在工作室参与了实习和培训,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3000份,共受理和调处民间纠纷121起,涉及标的1500多万元,解答群众咨询300多人次,省高院院长应勇、市司法局局长洪慧萍等领导先后考察后,给予充分肯定,并在全市推广。五是组织了人民调解优秀案例和调研文章撰写和编印工作。全区共撰写调解案例28个,调研文章近20篇。其中,邬春光、钟建娟分别制作的两份人民调解协议书,在首届全国优秀法律文书评比中分别获得优秀奖;严洁如、邬春光等撰写的《对20*年以来*区调处农村非正常死亡纠纷的调查与分析》分别获得了省法学会省高院省司法厅共同举办的人民调解研究会研讨成果三等奖,省司法厅组织评选的优秀调研成果优秀奖,市司法局组织评选的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杭州市司法局组织的人民调解工作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四个奖项;邬春光等撰写的《关于人民调解程序和卷宗制作的调研报告》获得杭州市司法局组织的人民调解工作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上塘街道司法所等撰写的《完善企业人民调解工作之构想》获得杭州市司法局组织的人民调解工作优秀调研成果优胜奖。康桥镇等6个调委会和湖墅街道仓基社区孙国强等6名调解员分别被市司法局评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三是安心扶志,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的扶助功能。我区现有归正人员总数414人,其中刑释人员5年内有371人,当年回归56人。解教人员3年内有43人,当年回归10人。归正人员五年内重新犯罪8人,当年内无归正人员重新犯罪。安置归正人员388人,安置率93.72%。其中城镇籍人员总数358人,安置农村籍人员总数30人,创建安置基地共14个,共安置归正人员57人,当年安置归正人员12人。创办安置实体1个,安置人员10人;当年得到社会救济的归正人员共54人,其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27人,列入五保对象的1人。在册矫正人员131名。在工作中坚持“安其心,扶其志”的工作思路,为归正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融入社会铺好路,搭好桥。各司法所普遍开展了“高墙送温暖”、“送法进监狱”活动,《人民调解》、《东方法苑》、市安置帮教动态等以《小韩和他的群丰果园》报道了我区和睦街道的帮教故事。全区实现了当年无归正人员重新犯罪和矫正人员再犯新罪的目标。20*年6月21日,我区召开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协调会议,会议就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进行了深入细致地探讨和分析,进一步明确了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责分工和社区矫正“三延伸”工作,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的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庭、室以及10个镇、街道的司法所、派出所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重点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衔接难和管理难等问题,会后,我区的社区矫正工作有明显的加强,矫正对象从原来的60名左右上升到现在的131名。

司法局调研方案范文4

一是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实施意见。这次竞争上岗活动从年初局党组就开始酝酿准备,为搞好这次改革,首先,由分管局长带队,深入各镇街进行调研,了解掌握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现状:有的司法所长年龄和文化结构与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不相适应,缺乏竞争机制,队伍生机与活力不足,个别司法所长政治业务素质低,已经不适合担任相应职务;其次,采劝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借鉴和学习其它兄弟单位的经验和作法,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制定出了《**市司法局关于基层司法所股级干部竞争上岗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对竞争上岗的指导思想、范围和条件、职数设置、方法步骤等做出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三是对实施意见(讨论稿)进行研究论证,几易其稿,反复讨论,并向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做了汇报,对不合理的地方进行修改,确保了实施意见科学规范、切实可行。

二是打破身份限制,实行全员竞争。为给基层司法所每一位干警都创造施展个人才华的机会,真正把那些能干事、想干事的人选拔到股级岗位上来,经过与市人事局的多次协商,这次竞争上岗打破了身份限制,所有基层司法所现有的行政、事业在编在岗人员,凡符合下列五项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竞争。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上,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的较高的组织协调能力,必要的业务素质,群众威信较高;2、热爱司法行政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廉洁勤政;3、年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4、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5、身体健康。由于打破了身份限制,有效调动了干警的参与热情,全市29名基层司法行政干警,有28名符合竞争条件(1人超龄),26人填写了竞争自荐表,参选率高达93%,真正实现了全员参与竞争。

三是广泛征求意见,评价全面真实。为保证对每个参选人员有一个全面而真实的评价,竞争上岗中,还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竞争人员进行三方面评议,并按基层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分值占30%;镇街党委分值占30%;局党组成员分值占40%的比例折算出每个人的得分。在竞争演讲中,也按百分制计算出个人演讲得分。同时,按民主评议得分占40%,演讲得分占60%折算出个人得分,根据所设职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取得任职资格人员。

司法局调研方案范文5

一、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基本估价

(一)强基固本“出实招”。一是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新突破。基层业务用房、装备得到加强,办公设备不断完备,经费保障、基层司法所长副科级待遇基本得到落实,工作效率得到明显提升。全市137个基层司法所完成业务用房建设,其中独建88个,占64.2%。二是矛盾化解工作取得新发展。构筑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接边地区联防联调机制和工作交流机制不断丰富,“以奖代补、以案定补”机制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__年以来,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51021件,调解成功率97.6%。三是人民调解网络建设取得新突破。四是扎实推进“法律六进”长效机制建设,有效拓宽了普法领域,提高了群众依法维权意识,提升了“依法治市”水平。

(二)关口前移“见实效”。一是法律援助渠道不断拓展,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完成了县区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置和规范化建设任务。20__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597件,提供法律咨询20300人次。二是以“管理规范、业务规范、服务规范”为目标,加强律师公证工作的基础管理和自我管理。三是继续加大了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力度。截止20__年底,全市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1849人,实施帮教11330人,占95.62%,安置9480人,占80%。四是强化法律服务队伍自身建设,净化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规范执业行为,法律服务公信力不断提高。

(三)发挥职能“见真章”。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市143个乡镇(办事处)综治维稳中心大部分设在基层司法所,基层司法所配合有关职能部门理清法律关系,制定合法有效的调处方案,矛盾纠纷分类、化解、调处中枢作用突出。

(四)自身建设“求创新”。一是继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创新工作方式,盘活普法载体,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及时启动“六五”普法“四五”依法治理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县区、和谐社区、和谐校园、和谐家庭“一法治三和谐”创建活动,把开展“法治县区”、“规范化司法所”、“规范化人民调解组织”三项创建活动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二是继续深化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不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在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实现收归上划基础上,积极推广外地经验,大胆探索和创新特殊人群的管理体制、机制和方法。

(五)打造队伍“树新风”。按照“政治上坚定、理论上扎实、纪律上严明、业务上精通”队伍建设标准:一是抓灵魂,促进面貌向“奋发型”转变。二是抓作为,促进作风向“实干型”转变。三是抓创新,促进管理向“规范型”转变。四是抓团结,促进氛围向“和谐型”转变。近年来,法律援助管理局等14个集体先后被司法部、省委表彰为“先进集体”、18名干部被评为“先进个人”。

二、困难和问题

(一)发展不平衡。县区司法局承担着对乡镇司法所管理、检查、指导和帮助职能,但在调研中发现,县区司法局职能发挥存在较大差距。基层头重脚轻、重硬件轻软件、重管理轻服务和一人所现象尤为突出。法制宣传、矛盾化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部分县区司法局领导班子思想不解放,工作思路不清晰,工作重点不突出,畏难情绪和等、靠、要思想严重,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不畅,创新能力不足,工作打不开局面。

(二)人员总量严重不足。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539人(含市劳教强戒所)、地方行政编制167人、地方事业编制174人,共880人,占全市总人口的0.009%,实有823人。144个基层司法所实有工作人员268名,其中一人所57个,占39.58%,二人所44个,占30.56%,三人以上的37个,占25.69%。威信县10个乡镇仅有扎西镇司法所有3名工作人员,其余9个司法所均为一人所。

(三)保障不到位。11县区司法行政机关的公用经费、办案业务费、装备费均未达到省财政厅、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州(市)级和县级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标准〉的 通知》(云财行〔20__〕464号)规定的每人每年25000元标准,高的21300元、低的18600元,且包括了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等工作经费,一定程度上造成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经费的紧张,给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一定困难。

(四)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特别是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专业化水平不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亟待提高。全市144个司法所268名工作人员中,非法律专业研究生1人、占0.37%,法律专业大学35人、占13.06%,其它专业20人、占7.46%,法律专业专科68人、占25.37%,其它专业68人、占25.37%,中专及以下76人、占28.36%。50周岁以上65人、占24.25%。镇雄县司法局仅50周岁以上的工作人员就达12人、占18.46%。

(五)社区矫正工作面临不少困难。一是社区矫正工作社会认知度不高。当前,部分干部群众不了解社区矫正工作,部分社区服刑人员对社区矫正的思想认识存在偏差,认为法院宣判、监狱释放就没事了,不愿参加社区矫正。二是社区矫正队伍力量薄弱。我市司法所一般只有1-4名司法所工作人员,且司法所工作人员学识单一。三是社区矫正决定机关与司法行政部门之间尚未建立规范的执行交付制度,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有待加强。四是经费保障严重不足,影响了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对策思考

司法行政机关是我国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政府对司法工作进行行政管理的专门机关,在我国司法体系和法制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围绕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保障民生,充分发挥“前端性、窗口性、服务性”的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职能,在法制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我市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期、攻坚期、黄金期和社会矛盾的凸显期,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艰巨繁重。作为政府工作一部分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应顺应时代的要求,夯实基层基础、加快观念转变、推动创新发展。

一是由传统型向创新型转变。思路决定出路、作风决定作为,理念创新乃工作创新之源。正确把握和认识当前司法行政工作在新形势下发展变化的规律,是与时俱进、推进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的需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贴紧自身发展的需要,寻求司法行政工作新的发展点;贴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寻求司法行政工作的着眼点;贴近群众法律需求,寻求司法行政工作的落脚点。要从传统矛盾纠纷化解转变为矛盾纠纷发生的预防,突出“预防性”,真正体现“前端性”、“服务性”,向社会管理创新转变,主动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

二是由配合型向主导型转变。《人民调解法》、《律师法》、《公证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支撑,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而为、主动而为,正确认识县区司法局是司法行政机关发挥职能作用的主阵地;是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实践的主渠道;是司法行政工作新发展的主战场,切实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和理念,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和要求,严格依法办事,大胆实践、主动实践。

三是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首先,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树立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舍我其谁”的观念。第一力戒消极懒散,树立埋头苦干,无私奉献的司法行政精神,努力在本职岗位上实现人生价值。第二力戒满足现状,树立迎难而上、时不我待、座不住、等不得的紧迫感和勇于担当重任的气魄、开拓进取的精神,知难而进,迎难而上,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的业绩。第三力戒漂浮作风,树立一抓到底的求实精神。力戒急于求成、精神萎靡不振,坚持深入到工作落实的终端跟踪问效,以求实扎实的工作作风狠抓工作的落实。

四是由试点型向常态型转变。社区矫正工作是国家赋予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崭新的工作职能,是社会管理创新极其重要的工作内容。它大大加强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司法行政机关必须紧紧抓住这个机遇,认真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建立相应的机构,搭建工作平台,构建相关制度,积极争取人员编制、办案经费,切实履行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管理职能,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教育有方法,管理有制度,从而实现矫正工作的常态化。

五是由基础型向规范型转变。要从过去重基层基础建设向重管理、重规范转变,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形成一套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强的司法行政工作管理体制,以制度的规范化来促进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开展经常性督查,实行层级问责制,切实提高法律法规的执行力,提高工作质量。

六是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要加强司法行政宣传工作,切实根除封闭思想,变只干不说为既干又说,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一方面要做好内部宣传工作,不断提升典型经验和做法的推广力度,推动精品司法建设。另一方面,要做好对外宣传工作,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率和群众知晓率。再一方面,要加强调研工作,针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入开展调研,通过调研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透,搞明白,找到问题的根结,提出解决的办法,推进工作深入开展。

七是由口号型向实干型转变。要认真研究普法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要把知晓法律法规、树立法治理念、创建法治文化有机结合起来,在营造法治文化建设方面狠下功夫。好的法律、政策关键在于落实,面对当前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业务量大、要求高的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统筹运用好现有的人、财、物等资源,以“高效率、快节奏、大跨越、大发展”的昭通速度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纵深发展。

司法局调研方案范文6

为了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做到执法职责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以服务民生为出发点,以保障民生为着力点,以改善民生为落脚点,全面开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精神。近期,我局对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领导班子对行政执法工作高度重视,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统一了对依法行政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完善行政执法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了行政执法程序,统一了执法文书格式,规范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定下发了《县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细则》,对法律服务工作起到进一步规范的作用,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人员的各项工作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小组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局领导经常过问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调研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难点、疑点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有效地保证了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近年来,我局不断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工作,调整充实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现有执法人员7名。2012年受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申请12人,初步审查,符合条件4人,将申报材料报市司法局审查后再报省司法厅,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予以发证。全县8个法律服务所,42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全部按要求顺利完成。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规章制度。一是建立法律服务区域管理制度。按法律服务所注册地,将18个镇划分到8个所,按区域执业,严禁跨区域办案,确需跨区域办案的,须与涉及的法律服务所协商一致,并报县局同意方可办案。二是制定下发了《县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细则》。细则规定:我县法律服务工作者采用执业证和聘任证“双证”管理模式,即取得法律执业资格证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必须得到所在法律服务所受聘,并由县司法局鉴证,双证齐全方可执业。同时对法律服务所的所务管理、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服务工作者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管理要求。三是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承诺制。法律服务工作者就执业纪律、执业要求、遵纪守法等方面向群众和县司法局书面承诺,接受全方位的监督。四是出市办案登记销号制。法律服务工作者需出市办案的,须在县司法局主管科室进行登记、备案,并将案件办理情况及时反馈销号。四是印发了《县司法局规章制度汇编》。将各项规章制度汇编成书,健全完善了会议、学习、公文处理等制度,建立了限时办结、执法人员违纪失职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工作人员的行为,强化了工作人员责任意识。

(二)加强学习培训。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新刑法修正案、《侵权责任法》、《人民调解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三)明确执法责任,提高执法质量,保证执法效果。我局实行严格的执法责任制度,要求各科室部门明确自身职责,并与各基层法律服务所签订目标责任书,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不仅提高了工作人员的目标意识,也增强了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保证了执法程序的规范化。

(四)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对各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工作检查,认真贯彻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要求,积极推进并落实法律服务所服务事项公示制度,实行法律服务工作者办案质量跟踪,建立诚信档案,规范投诉接待程序,及时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对行业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协调规范。继续推进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管理,严格做好法律服务所和从业人员的年检审查,以提高法律服务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监管,进一步完善了内部运作和分配激励机制,规范分配比例,达到个人集体双赢。近年来,全局未出现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和国家赔偿案件。

(五)健全外部监督制度。我局聘请了行风监督员,坚持重大工作和专项执法行动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汇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代表视察司法行政工作,把执法过程全方位置于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

三、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