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金融风险特征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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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金融风险特征

区域金融风险特征范文1

【关键词】区域金融风险;内容界定;原因;防范;化解

一、区域金融风险内容界定

风险,集中表现为损失的不确定性,通常指在特定的时间和环境下,人们所预期的目标与其现实结果之间的差异程度。在市场经济的竞争领域中,任何行业在面对充满不确定性的经营环境时,随时都可能面临经营风险,金融业自然也不例外。金融体系的安全、高效、稳健运行,对经济全局的稳定和发展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金融风险通常是指一定量金融资产在未来时期内预期收入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根据金融风险的影响范围大小,可以将金融风险分为宏观金融风险、中观金融风险和微观金融风险,中观金融风险即区域金融风险。区域金融风险是一个地域概念,主要是由于某个或某些机构的微观金融风险在本区域内累积、蔓延、扩散形成,也包括与本区域有经济联系的其他区域的金融风险向本区域传播、扩散引起的关联性金融风险。由于金融风险具有很强的联动性、连锁性和扩散性,个体金融风险经过积累和蔓延可以形成区域金融风险,区域金融风险通过相互关联会影响到其他区域的经济发展,积聚到一定程度会引发全局性的金融风险,造成系统性的金融危机。

二、区域金融风险的特征及表现形式

(1)区域内的商业银行风险是区域金融风险的主要来源。在我国及其内部各个区域,银行业无论从规模还是重要性方面来说,都是金融业的领头羊,是区域金融体系的最重要构成部分,是区域内主要的金融机构,其发展程度对区域内金融业发展的影响程度很高,尤其是在中小城市,重要性尤其突出。因此,区域金融风险的主要来源是商业银行产生的风险。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对区域金融风险的研究可以转化为区域内商业银行风险研究。(2)区域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与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区域金融机构不仅受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出于对区域的经济发展规划,地方政府也会制定相应的政策。因此,区域经济体系同时受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影响,这两者的具体政策目标有时不一定统一,这就使得区域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变得复杂化。

三、区域金融风险形成的原因

(1)金融机构的自身原因。在市场竞争机制下,金融机构作为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大部分金融机构普遍采用规模的膨胀作为追求利益的手段,“重数量,轻质量;重规模,轻效益”的经营模式,使得金融机构在规模扩大的同时,也增加了区域金融风险的程度。(2)地方政府对区域金融活动过多的干预。地方政府对区域金融活动过多的干预是导致区域金融风险的重要原因。市场经济的稳健进行,离不开政府的干预;但过多的政府干预反而会诱发区域金融风险。(3)一国的宏观金融政策对不同区域的经济活动造成不同的影响。由于经济较发达区域在我国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经济波动与我国整体的经济波动呈现基本的一致性。一般来说,我国制定的宏观金融政策更多是以经济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为参照系,即单一性的宏观金融政策。但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不同区域内的金融产业成长水平存在较大差异,使全国统一的宏观金融政策在不同地区产生了不同的效应。对于经济较发达的区域而言,面对国家的宏观政策,可以通过健全的金融市场、多元化的金融工具、高级的产业结构等迅速调整金融活动,在分散风险的前提下实现预期的政策效果;相反,对于经济不发达的区域而言,由于产业结构的低级化,金融工具的单一化,不完善的金融机构等原因,在经济活动的运行中,无法化解或降低政策调整带来的负面影响。因此,在发展非均衡的格局下,单一性的宏观金融政策可能会成为经济不发达地区的金融风险形成和累积的诱因。

四、区域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1)加强区域金融产业资产风险管理。加强区域金融产业资产风险管理是提高区域金融产业资产质量、增强金融机构自我约束能力的重要措施,尤其是要严格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2)地方政府应减少对经济的过多干预行为。地方政府应减少对经济的过多干预行为,通过法律、行政等手段建立和维护经济运行的良好环境,以此减少区域金融风险诱发的可能性。(3)建立完善的区域金融风险预警系统。防范与化解区域金融风险应当遵循事前预防、事发控制和事后弥补的顺序进行。防范与化解区域金融风险的关键切入点应是事前预防、事前预防的核心是建立完善的区域金融风险预警系统。

参 考 文 献

[1]李嘉晓,秦宏,罗剑朝.论区域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J].商业研究.2006(10)

[2]纪阳.对我国区域金融风险成因及防范的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1(3)

区域金融风险特征范文2

关键词:“一带一路”;金融投资;监管

2014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开幕大会上,中国提出了“一带一路”建设的战略构想,提出要加强和加深我国和周边国家的合作,促进各国在基础设施、能源、外贸等各个方面的深入合作。随着战略构想的实践不断深入,各项商贸事业的发展都不能忽视金融的支持,金融投资在整个战略构想的实践中,显得非常重要。但就金融投资现状来看则存在一些较为明显的问题,比如:金融市鋈谧誓芰ξ侍狻⑷谧始喙芪侍獾取

1.“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金融投资面临的瓶颈分析

1.1金融市场融资能力有待提高

从现状来看,我国金融市场在融资能力上还有待提高,主要体现为直接融资的能力薄弱,导致间接融资方式应用普遍,但间接融资潜在一定的风险,在间接融资过多的状况下,使得企业所需大多数资金来自间接投资贷款,进一步增加了银行的货币供给,由此产生货币供给风险;而对于银行来说,为了使此类风险得到有效规避,便会采取增加贷款的方法,但是这样会进一步使银行贷款环境受到影响,并使企业的财务负担加重。

1.2 金融监管体系有待完善

“一带一路”主要以促进区域经济共同发展为主要目标,金融监管体系的完善是重要保障。但从现状来看,金融监管体系还有待完善。主要表现为:一方面,监督体系不够健全,从而使金融市场出现较多的谋私利现象,进一步使金融市场的经营管理出现乱象。另一方面,金融市场各大部门之间交流不够密切,使资金的有效流通受到影响,进而使金融风险加大。

1.3 金融工具应用不合理

在融资环节,债券与债务之间的联系是依靠融资工具维持的,较为常用的融资工具包括:股票、票据、证券以及债券等。从现状来看,金融融资工具存在应用不合理的情况。主要是因为金融融资工具在应用过程中,会受到金融运行机制以及金融市场环境的影响,导致金融融资工具出现失真、作假等问题,进一步使金融投资的风险加大。

2.“一带一路”背景下促进我国金融投资发展的策略探究

2.1 提高金融市场融资能力

要想使我国金融投资得到有效发展,服务于“一带一路”,必须提高金融市场的融资能力。而金融市场的融资能力的提升需通过融资途径的扩展实现,与此同时对引资程序加以完善。一是对融资区域进行延伸,扩大融资范围,加强和国外金融投资之间的交流合作;二是基于引资过程中,注重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间共同发展;对于大型企业来说,加强交流学习;三是健全国际引资程序与机制,防范区域金融风险;四是建立健全金融投资配套机构,做好服务工作。

2.2 构建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

为了金融投资的发展,服务于“一带一路”战略实践,必须完善金融监管体系。首先,随着网络信息发展快速,金融投资业也从传统模式渐渐向互联网金融投资方向发展。以完善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为依托,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模式加以健全,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使金融市场环境得到有效监管,避免不规范、金融行为的发生,保证金融市场稳定,防范风险。其次,注重金融监管人员综合素质的提升,构建完善的监管责任制度,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个人,从而使监管人员能够针对个人及企业金融活动行为加强监管,避免金融风险的发生,进一步促进我国金融投资业的发展。

2.3 规范金融工具应用,控制金融风险

股票、证券、债券以及票据等金融工具容易受到金融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从而抑制金融投资业的发展。因此,便有必要规范金融工具的应用,对产业结构进行强化,加强对产业结构未来发展趋势的分析,同时根据金融投资的特征,为金融投资可行性提供必要依据,并选择合理的金融工具。

3.“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金融投资的现实路径

3.1加强区域合作,做好金融风险控制

各国之间应相互合作,制定科学、符合社会主义发展的风险控制机制,提高共同承担风险,加强对金融投资差异性的研究,使风险的集中得到有效减弱,进一步使金融风险得到有效降低。并且,有必要实时分析国内外金融市场的变化,使风险的防范具备预见性的优势,并加强金融风险分析师的专业技术水平,全面提高他们的综合素养,从而使金融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以此为金融投资业的发展奠定有效基础。

3.2 建立和完善金融预警机制

区域经济发展背景下,风险发生范围更具有区域性和全球化特征,因此,“一带一路”战略实践中我国更要重视规避金融风险,各国通过强化合作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及时通过对动态经济发展数据和政策变化趋势等进行科学的预测和分析,防范风险,以保证“一带一路”沿线各个国家的有效合作和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

3.3 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监管与审核,保证投资回报率

在国际金融投资中,尤其要避免项目“胎死腹中”“戛然而止”,要严格且全面考量每个项目的各个环节,预测投资风险和未来收益,以保证投资的回报率。要设置专业机构对投资项目进行定期的考察、监管,同时也要发挥指引作用,以促进企业和周边国家企业的顺利合作。

小结

通过课题探究,发现“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金融投资行业还存在一些较为明显的问题,因此有必要提高金融市场融资能力,构建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并规范金融工具的应用,使金融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以促进金融投资的稳定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张燕生.“一带一路”战略下对外投资新格局[EB/OL].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2014-11-15.

[2]徐明珠.我国金融投资现状和改善发展路径[J].经营管理者,2016,24:81.

区域金融风险特征范文3

关键词:金融机构 跨区域发展 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2.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4392(2011)07-0017-04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滨海新区作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上升为国家战略,天津市金融领域先行先试改革创新成果丰硕,地区金融聚集效应不断增强,特别是金融危机后在宽松货币政策刺激下,天津市金融机构跨区域发展呈井喷态势,给多元化、多层次的区域金融发展注入活力,同时也给天津市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然而,金融机构在津过度竞争带来的效益损失和引发的区域性金融风险逐步显现。货币政策逐步收紧也使天津市金融机构面临的资金压力不断加大,争夺存贷款资源的竞争空前升级,系统性金融风险日益累积。因而,如何正确看待当前金融机构跨区域发展问题,协调好金融支持区域经济发展与有效控制金融风险二者的关系,已成为金融监管部门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二、天津市金融机构跨区域发展现状

(一)概念界定

金融机构跨区域发展包含两方面内容,其一是各类金融机构在津新设经营机构,其二是天津市本地法人金融机构到外地(省)新设经营机构,这两类跨区域发展模式对地区经济金融系统健康稳定发展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其实现途径和方式有多种,既包括设立分支机构的形式,也包括兼并、收购的形式;既可通过参股、控股的方式,也可通过业务战略联盟、组织机构联合等途径实现。

(二)近年来天津市金融机构跨区域发展特征

1.金融机构跨区域发展呈加快趋势。从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机构四大类金融机构跨区域发展情况看,各类金融机构在津新设经营机构数量以及本地法人机构在外地新设经营机构数量近年来均不断增加,特别是2009年以来,金融机构跨区域经营机构数量增速明显加快。

2.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成为跨区域发展布局最为活跃的银行类型。相对于国有银行跨区域发展网络相对完善以及农村合作机构跨区域发展实力有限,近年来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成为天津市金融机构跨区域发展的主角和最活跃力量。近两年来,上述两类金融机构新设机构数量已超过全部新设机构数量的80%。特别是2009年4月银监会调整城商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政策,放宽和简化机构设立程序,为城商行跨区域经营提供了新机遇。

3.股份制银行跨区域发展实力提升显著,而农村合作机构跨区域发展收效有限。以机构数量增长与存贷款业务增长是否同步作为金融机构跨区域发展效率高低的简单判定标准,近年来,天津市股份制银行在跨区域发展中实力得以大幅提升,2003-2010年期间,股份制银行机构数量占比提高了4.87个百分点,而同期存贷款比重分别提升了11.6个和10.3个百分点,整体实力通过跨区域扩张不断增强。而同期,农村合作机构扩张的同时业务量占比却显著下降,其机构数量比重提高了1.33个百分点,存贷款业务占比却分别下降了1.8个和2.6个百分点,跨区域发展效率明显偏低。

4.跨区域发展同业竞争日趋激烈。从反映市场集中度的CR4指标看,随着金融机构跨区域发展的加快,市场竞争程度加剧。近年来,存贷款规模最大的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存款集中度和贷款集中度均呈逐年下降态势,2003-2010年期间,全国存、贷款CR4指标分别下降8.85个和8.73个百分点,同期天津市存、贷款CR4指标降幅更为明显,分别下降12.4个和14.5个百分点,降幅和下降速度明显高于全国水平,表明金融机构同业竞争更为激烈,见表4。

三、存在的风险问题

(一)跨区域过快发展加大了金融机构揽存和放贷冲动,不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

此轮金融机构跨区域扩张恰逢国内货币政策由宽松向稳健转变,银监会对商业银行存贷比等监管要求相应提高,银行资金压力趋紧。金融机构扩张引致的同业竞争加剧,迫使银行采用高息、高价交易或推出高收益理财产品等方式吸引资金竞相揽储。由于当前利差收益为银行主要收益来源,放贷冲动不可避免,迎合了天津市投资拉动型经济增长模式,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贡献率由2003年的42.6%下降到2010年的31.8%,经济结构调整难度加大,投资长期化与金融机构存款短期化资金错配矛盾不断趋强,各类金融机构存贷比指标全面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金融风险不断积累。

(二)跨区域经营趋同问题日益严重,专业化特色经营日趋模糊

金融机构在跨区域发展过程中,战略趋同、产品趋同、服务趋同、收入结构趋同现象严重,银行相关业务几乎总-分-支全覆盖,导致银行“大而全小而全”,未形成有效的市场划分和专业市场定位,各家银行产品结构以存放汇为基础,以对公、零售和中间传统业务为主导,服务同质化和产品创新能力不足导致“拼价格、拼费用、拼关系”的低级营销模式日趋严重,息差收入仍为收入结构主体等问题,特色业务和职能分工的缺失使资源重复配置和闲置问题严重。在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和社会资金面趋紧的背景下,金融机构资金融入成本将面临成本升高、利润大幅缩水的风险。

(三)顺周期扩张增加了金融系统性风险,区域间金融资源不平衡矛盾加剧

金融机构跨区域扩张具有明显的顺周期性特征,单纯的微观审慎管理难以有效预防系统性金融风险。随着国家货币政策由宽松转为稳健,2010年以来央行已12次上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驻津金融机构资金紧张压力陡增,特别是在贷款维持前期高位的情况下,金融机构经营压力空前,截至2011年5月末,天津市金融机构存贷比达85.81%的历史高点,远高于75%的监管上线,高于全国同期存贷比16.84个百分点,较2008年提高近10%,通胀导致的存款负利率增加了银行存款转移和地区金融体系流动性风险。此外,金融机构跨区域经营主要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经济圈等东部沿海地区,新机构的进入势必引起金融资源区域间不平衡矛盾的加剧,进一步拉大区域间经济增长的差距。

(四)规模不经济和范围不经济问题显现,银行潜在经营风险不断累积

金融机构有效的经济规模和合理的经营范围均受其资产、网点、人员等资源的限制,过度的规模扩张,一方面会因其额外运营成本的增加而削弱自身盈利能力,如新增设机构、人员培训、科技支撑维护及额外的客户公关和维系成本等都将大幅增加,引起市场重新分割和人才频繁流动,引发无序竞争,另一方面也带来更多的经营风险,如管理链条的加长造成内控有效性降低,发生操作风险和各种案件的可能性都将增大,加之异地分支机构营业网点少,对当地企业的经营、财务、信用等信息不对称性增加,难以对贷款企业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贷款风险损失机率和贷款信用风险不断增大。

四、成因分析

近年来,天津市金融机构跨区域发展与相关风险呈现同向加速变动特征,特别是在当前从紧货币政策下,累积风险加快显现。这既与滨海新区金融先行先试的政策惯性因素相关,也有金融机构自身战略发展因素,一定程度上还反映了我国当前宏观金融监管制度的不完善。

(一)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创新和投融资规模持续扩大,成为近年来天津市金融机构集聚的重要磁石

2008年国务院正式批复《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方案》,滨海新区金融领域先行先试政策优势成为吸引众多金融机构入驻天津市的重要政策引擎,与之相伴的经济增速、投融资规模均呈现大幅增长,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出于扩大经营规模、分散风险、获取地区经济政策优势等考虑,加快了来津增设分支机构的步伐,而且在政策惯性作用下,此轮金融机构集聚潮仍将延续。

(二)金融机构盈利模式未根本改变,存贷款利差仍是其盈利的主要来源

长期以来金融机构利润结构单一、过度依赖存贷差已成为国内银行业的痼疾。以法人银行为例,近年来各家银行净利息收入占比一直超过九成,中间业务收入占比不到10%,盈利结构显著不合理,银行存贷规模直接决定着银行盈利水平的高低。股份制银行、城商行等中小金融机构由于不具有网点优势,在吸收存款方面压力较大,加之当前银行品牌效应与银行网点数量存在较强的正相关性,成为推动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的内在动因。此外,由于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相对滞后,国家对银行存贷款利率的管理一定程度上掩盖了资金的真实成本,进一步助长了银行增加网点数量、扩大存贷款规模的冲动,形成高盈利与低竞争力并存的格局。

(三)金融机构业务扩张与承担风险不匹配,跨区域经营硬约束机制失灵

由于特殊国情和部分商业银行的国有性,使得我国至今仍未以法律形式确定存款保险制度,政府承担了商业银行大部分经营风险,政府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助长了商业银行过度追求高风险、高收益、贪大求全的扩张冲动,商业银行内控制度和相关风险预警机制弱化,跨区域经营的硬约束机制失灵致使银行不顾忌风险的超前扩张,加之银行业务扩张具有明显的顺周期性特征,金融危机后扩张性经济政策助长了银行此轮跨区域扩张的热潮。尽管已出台针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管措施,未来更多银行将可能被纳入监管范围,但短期内仍难根本改变它们业务扩张、扩大市场融资等经营模式。

(四)全球流动性充裕与国内监管政策的放松,成为此轮金融机构跨区域发展热潮的重要动力

金融危机爆发后各国为刺激经济复苏采取的宽松货币政策,造成了全球流动性过剩,为金融机构跨区域扩张提供了基础。与此同时,银监会放宽金融机构跨区域设立分支机构准入的要求,如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商业银行在相关地域范围下设分支机构不再受数量指标控制,并且不再对股份制银行、城商行设立分支行设定统一的营运资金要求等,成为金融机构跨区域扩张潮的直接动力。危机后我国对金融机构监管经历着由微观审慎向宏观审慎的转变,但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界定仍有待统一,对金融机构跨区域扩张的风险因素尚未充分重视,为金融机构此轮跨区域扩张提供了监管政策空间。

五、相关对策建议

(一)从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入手,实现金融机构区域扩张与区域合作相结合

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目标,银监会等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金融机构跨区域发展的审核和引导力度,综合考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总量、金融资源、市场环境、政策环境、金融机构竞争程度和饱和度、客户资源等因素,优化其分支机构跨区域布局,推动跨区域经营的各类商业银行异地分支机构在国际业务、资金运营、银团贷款等方面的业务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推进在网络、网点、信息等资源方面的共享,提升整体竞争力,实现多赢格局,推动中国金融体系良性发展和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对经营和管理模式进行市场分工和定位,形成各具特色的银行服务和盈利模式

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降低金融机构过度依赖利差的盈利模式,加大其产品和服务创新,通过政策倾斜,引导金融机构在跨区域发展过程中实行差异化经营策略,充分发挥自身特长,进行合理的市场定位和细分,集中优势资源,搞好特色经营,避免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同质化竞争,配合区域经济发展特点,提高其整体盈利能力,实现金融机构发展与区域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

(三)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有效降低金融机构风险发生和扩散的概率

建立金融机构扩张的内部约束机制,实现风险可控下的规模有序扩张和盈利水平的提高。要求金融机构构建全面的风险管理构架,覆盖市场风险、信贷风险和操作风险,对不同风险、不同业务、不同地区进行差别化管理,提高风险识别、计量、监控和处置能力,引进先进的风险识别与评估技术,实现风险的动态监测和量化管理,建立完善基础数据库系统,并采取相应预警和处置措施,将事前预防、事中检查、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及时预防并化解金融机构过度扩张引发的各类风险。

区域金融风险特征范文4

关键词:中原城市群;一体化发展;金融合作机制

文章编号:1003-4625(2010)10-0052-05 中图分类号:F832.7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随着中原城市群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的提高,中原城市群区域经济发展对金融一体化的需求越来越强烈,金融合作就成为提高中原城市群经济合作程度的重要内容。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城市群经济运行、要素流动、产业优化、资源配置中起着重要的媒介、导向和调节作用。中原城市群区域内的金融业如何健全合作机制,不断提高区域金融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已成为当前推动中原城市群经济一体化发展必须面对的重要理论和实践课题。实践证明,中原城市群经济一体化必然要求其法治和政策要协调。因此,本文拟从打破行政壁垒、实现法治和政策协调的视角,对健全中原城市群区域金融合作机制做一探讨。

一、健全金融合作的沟通协调机制

中原城市群区域成员应在银行、证券、保险等领域加大金融合作沟通协调的力度,真正将金融合作纳入中原城市群政府合作的框架,逐步建立健全多层次的金融合作沟通协调机制。

(一)建立健全中原城市群区域金融合作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可以考虑由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负责牵头组织,区域内省会城市中心支行积极参与。要通过建立和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全面研究和分析制约中原城市群区域金融科学发展的关键性问题,总结和交流金融合作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并采取多种措施积极主动地向地方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最大支持和帮助,营造区域金融合作的良好氛围。

(二)定期举办“中原城市群区域金融合作论坛”

河南省金融学会应在中原城市群区域内对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部门发挥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认真组织中原城市群各城市的金融学会,定期召开“中原城市群区域金融合作论坛”。论坛的人员可以包括省、市领导,政府经济和金融管理部门的领导,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参加;论坛的主题要突出,主要围绕中原城市群区域金融合作中出现的主要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尤其要围绕金融法治合作和制定中原城市群区域金融合作的方式和方法;论坛的形式要活跃、丰富,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集中各方智慧,共同制定金融合作的战略规划、中长期目标和实施方案,切实解决金融合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三)切实加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金融监管部门派出机构及其内部机构之间的沟通交流

第一,加强中原城市群区域内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要加强信息沟通,实现信息共享,为区域经济金融合作提供信息支撑;要进行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和调研合作,建立研究成果交流制度,加强理论研究和分析;要逐步实现中原城市群区域内支票通用、票据本地截留和资金实时划拨,畅通跨区域结算渠道,缩短资金在途时间,降低结算成本;要健全人民银行系统经济金融统计数据交流网络,形成交流内容更加广泛的经济金融数据交流网络;调查统计部门要加强内联网数据传送系统建设,形成反映中原城市群经济金融总貌的数据库。

第二,积极促进区域内人民银行与金融监管部门的交流与合作,建立现场检查协调机制。检查内容接近的可组织联合检查组,联合撰写检查报告,节省资源,减轻被监管机构负担。同时,对各自工作职责内的政策类、数据类和分析类信息资源要实现共享,为制定科学可行的金融政策奠定良好基础;要建立联合调查研究机制。应建立重点课题联合调研年度计划,共同研究区域金融生态建设、区域金融稳定、区域金融市场建设及金融改革等方面的问题,增强金融管理部门之间的互通融合,拓宽监管思路。

第三,积极推动区域内金融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要加强地区间金融机构的联系与沟通,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跨地区股权合作;在有条件的地区,鼓励商业银行与外地金融机构开展银团贷款、融资业务等合作,支持金融机构联合进行业务创新。尤其要提升郑州中心城市和洛阳副中心城市的金融辐射、带动和扩张作用。

二、健全金融合作的信息共享机制

信息沟通不畅与不能实现金融信息共享是中原城市群金融资源跨区域流动的主要障碍。在目前中原城市群区域间仍然存在行政区划壁垒的情况下,构建金融信息共享机制将有利于破除区域金融屏障,强化金融合作。建立中原城市群金融合作信息的共享机制,应着重打造区域内金融信息沟通平台。

(一)建立区域金融机构信息沟通平台

要建立由区域内银行、证券、保险同业协会牵头,区域内各主要金融机构参与的金融机构同业信息交流系统。在新产品的研发、营销方面,通过该信息交流系统,金融机构可实现区域内金融产品的统一开发设计、联动营销;也可共同开发金融产品,合作开拓金融市场,相互交流客户信息,组建银团贷款等。要通过建立由中原城市群区域金融机构省、市分行参加的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商讨具体金融合作领域;要通过建立信息定期交流通报制度,实现金融产品信息、金融服务信息、政策信息的充分共享,推动区域内金融业务联动;要通过建立客户信息通报制度,为客户投资提供信息服务,把金融风险造成的损失实现最小化。

(二)建立区域金融监管机构信息沟通平台

要围绕沟通区域内货币信贷政策的实施情况和交流金融监管中值得关注的重大问题,建立由区域内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三大金融监管部门派出机构共同参与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金融监管相关工作和监管信息,分析金融数据信息和辖区内金融机构经营风险状况,研究化解辖区内金融风险的建议和对策,提高监管效率和风险防范预警水平;要及时通报区域金融运行中的突出风险源,防止区域金融风险的传播扩大,维护区域金融安全。所谓区域金融风险主要是由于个别或部分机构的微观金融风险在区域内传播构成,或者其他经济联系密切的区域金融风险向本地区传播引起的关联性金融风险,也可能是宏观金融风险在本地区内的传播。

(三)建立中原城市群区域金融合作信息网站

要建立以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为主,中原城市群区域内各城市人民银行、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全部参与的金融合作信息网站。中原城市群金融合作信息共享在横向方面要健全三大系统:贷款登记系统信息、个人综合信用档案系统、企业信用档案系统。这三大信息系统的建立和共享,不仅利于中原城市群区域内金融交流的加强,而且也利于增强金融跨行政区服务,实现更大范围资源配置。在纵向

方面,要健全四个子系统:地方政府信息交流系统、金融监管部门信息共享系统、金融机构同业信息交流系统和金融机构内部信息共享系统。同时,要健全区域金融研究信息沟通平台,进一步发挥区域合作与发展金融论坛的交流、沟通作用,广泛吸收银行、保险、证券、政府机关、金融机构、科研院所等多行业的领导和专家学者参加论坛,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对中原城市群区域金融合作的关注度。另外,要加强区域内本外币政策、金融监管等方面的课题联合调研和信息共享。

三、健全金融合作的利益均衡机制

金融合作是以共同利益为基础的过程和结果,实际上是一种多重博弈行为与连续博弈过程,只有参与的各金融机构都能在金融合作中获取利益,才可能出现合作博弈。如果缺乏相应的金融合作利益均衡机制,将导致合作困难甚至出现“囚徒困境”。

(一)坚持利益共享的原则

利益共享原则是利益协调机制的基础。中原城市群金融合作过程中郑州、洛阳等城市将成为发展的重点,但这并不意味着郑州、洛阳等城市是未来金融合作的最大赢家。金融合作的最终目的是提高整个中原城市群金融业的实力,强化金融对经济的支撑作用,最终带动中原城市群区域经济的持续发展。中原城市群的每个城市都要找准具有自己独特的优势,充分利用绝对和比较优势,准确把握本地区在区域合作中的定位,都能享受到金融合作所带来的收益。当然,“银政壁垒”阻碍金融资源流动。所谓“银政壁垒”是指由于行政区划、金融监管和金融机构内部垂直管理造成的金融资本的割裂状况。因此,区域间合作利润分配不均衡是难免的。在多个行政区域合作前提下,要使区域金融合作求实有效,完善区域间的利益补偿机制就显得非常有必要。

(二)可组建中原城市群金融发展委员会

特定的组织机构是协调和平衡利益区域的前提和保障。可组建中原城市群金融发展委员会,应赋予其工作职责,如加强中原城市群政府高层间的信息互通和相互合作,统一协调金融合作的相关事宜,制定统一的金融合作方针及政策,对金融合作进行整体规划设计等,以避免金融业同质化竞争而导致的利益冲突。同时,根据机会均等、公平竞争、利益兼顾和适当补偿的原则,妥善处理和协调可能出现的各区域间的利益冲突,强化金融合作的系统开展和可操作性。这样,既能充分调动各地区开展金融合作的积极性,又能提高金融资源使用效率,确保区域金融合作的实效。

(三)完善金融市场的利益协调和调控机制

第一,完善市场机制的利益协调。实践证明,通过完善中原城市群金融市场机制才能引导金融资源跨地区流动,实现金融业优势互补,人才流动和信息共享,才能推动中原城市群经济资源的有效传递和区域经济的共同增长,才能形成中原城市群区域整体优势,促进协调发展。要在坚持利益共享原则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市场竞争规则,遵循市场规律,用市场原则促进各类金融机构之间的功能交叉和适度竞争,打破事实上的垄断。通过有效竞争,可以进一步降低贷款利率水平,增加金融产品供给,使金融部门收取的贷款利息足以弥补组织资金的成本和贷款风险,从而获得充分的自我发展能力。

第二,完善金融调控机制的利益协调。欠发达地区金融业发展情况及其特征以及其他诸多因素也影响了货币政策在该地区的传导,使其受到了一定的阻碍,传导不畅,在应该发挥作用的时期未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慢半拍”的结果就是在国家“一刀切”的政策逻辑下遭遇致命一刀。因此,中原城市群内的各级政府作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组织者、市场竞争规则的制定者以及市场运行的调控者,更应站在区域发展的战略角度,在规划产业布局、推进区域市场开放、协调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市场机制和为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环境等方面发挥调控作用,处理好全局与局部、当前与长远等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纠正因市场失灵导致的地区间利益失衡的现象,对那些利益受损的地区可提供利益补偿。

四、健全金融合作的风险防范机制

金融业具有内在的难以克服的脆弱性,如果风险防范不力,这种脆弱性就会演化为金融风险。突发性强、涉及面广、危害性大的金融风险,就会给一国或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这就要逐步建立中原城市群区域金融风险防范机制,确保中原城市群区域内金融秩序稳定。

(一)建立中原城市群区域金融风险的信息通报、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建立中原城市群区域金融风险的信息通报、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可参照国际上较成熟的金融系统稳定性评价指标,对金融风险进行测算,同时提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应急方案。各金融部门要保持自身金融健康,建立多重金融防风险防线;要联手开展区域金融安全区创建,共同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在反洗钱、打击金融犯罪等方面开展有效的合作;要共同加强金融协调和合作,建立区域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共同致力于区域金融体系改革。

(二)加强中原城市群区域金融监管

为保证中原城市群区域金融安全,要消除地区利益的影响,配合与协调好中原城市群区域监管力量。在加强中原城市群区域金融外部监管配合与协调的基础上,尤其要加强各金融机构的内部监管。各金融机构在制定发展规划时,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建立资信互认制度、对中小民营企业的互相担保认证制度、客户信息通报制度、定期通报不良客户黑名单制度等,各金融机构共同应对区域金融风险,联合采取行动,共同降低区域金融风险。

(三)强化中原城市群区域金融执法

第一,依法开展中原城市群区域金融行政执法工作。中原城市群区域金融执法执法机构,要严格按照修改后的《中国人民银行检查监督程序规定》等规定开展行政执法,促进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要在开展综合执法方面进行有益探索,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要研究规范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界定实施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过程中自由裁量权行使的边界范围、运行规则和行使标准,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第二,强化中原城市群区域金融机构的内控制度。要加强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宏观调控的法律法规以及经济全球化条件下金融、证券、投资、贸易等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特别是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自觉遵守金融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其识别非法金融活动和金融犯罪行为的能力;要加强内部人员职务、岗位犯罪的预防和监督机制,加强重要岗位人员和重要业务的管理,落实对高级管理人员特别是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的行为监管,严防操作风险。

第三,建立健全中原城市群反洗钱联席会议制度。2004年中国建立和完善了由人民银行牵头,有23个部委参加的国务院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由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

外汇局参加的金融监管部门反洗钱协调制度。降低中原城市群区域金融风险,同样应借鉴这一制度,抓紧完善反洗钱工作协作机制,进一步做好金融领域的反洗钱工作,增强抵御洗钱风险的能力;要根据《反洗钱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和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防范洗钱风险。

五、健全金融合作的先行先试机制

中原城市群是中部地区举足轻重的经济区域,其发展阶段正处于主动承接产业转移的阶段。如将中原城市群建成开放型、创新型、金融体系功能和金融市场功能多元化的现代金融业试验区和金融生态示范区,就必须争取中原城市群区域建设成为中部地区金融合作先行先试基地。

(一)争取把郑州建设成为区域金融合作先行先试的中心

目前,全国各地都力争把自己打造成区域金融合作中心。如,广州推新称自己是“金融硅谷”,武汉则要建“江南金融中心”,长沙借助长株湘潭城市群试验区建设“中部金融中心”,杭州要建设“长三角南翼金融中心”,济南要建“跨省域区域性金融中心”,福州要建海峡西岸区域金融中心等。因此,要发展多种所有制中小金融企业的试点,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股票、债券、保险、期货等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试点,金融市场登记、托管、交易和清算系统建设试点,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试点等。在此基础上,进行中原城市群区域金融产品创新。如,为企业跨地域开户、提供更多跨地域融资渠道和融资便利,为客户提供更安全高效的国内外结算支付工具,提供更有效的避险工具和理财服务等。

(二)完善中原城市群区域金融组织体系

区域金融组织体系创新是区域金融合作先行先试的前提。可由各地市政府和金融机构共同投资组建中原城市群开发银行,其资金通过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券募集,其主要任务是承担中原城市群区域经济开发和城市开发;可组建中原城市群经济发展基金,其资金可包括投资性基金和信贷保障基金。投资性基金可通过证券市场筹集,由专业基金公司管理,其资金投向中原城市群区域的开发项目;信贷保障基金可由各地市政府财政、金融机构和各大型企业集团投资组建,其资金为跨地区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贴息;可组建中原城市群商业银行,为中原城市群地区经济发展和区内经济联合服务;可在中原城市群核心区域成立金融控股公司,推动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等行业间的深度合作与融合;可建立中原城市群区域大型的信用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

(三)健全中原城市群区域金融市场

高效完善的中原城市群区域金融市场是一个多层次市场体系,能满足不同主体的投融资需求。在区域金融市场单位设立主体上,可以以政府为主导,区域内企业、个人参与。这样,既有利于政府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区域发展政策给予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又可以通过引导民间资本合理流动,充分发挥资本生产要素的作用。在区域金融市场投资基金投资方向上,要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投融资体制改革为目的,面向优势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在区域金融市场不同层次上,要大力发展包括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信托市场、保险市场、外汇市场、期货市场、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在内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加强金融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建设,完善市场功能,促进不同层次市场协调发展,发挥金融市场体系的整体功能与放大效应,提高金融市场体系的运行效率。尤其要积极争取在郑州建立金融期货、期权交易所,为国内外交易者提供交易渠道和服务。

六、健全金融合作的人才发展机制

金融业的特性决定了其业务的开展,从根本上来说取决于从业人员的能力和素质。在金融业,人更是“第一资本”、“第一资源”和“第一动力”。郑州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和河南近年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态势、趋势,都要抓紧通过健全金融合作的人才发展机制,把郑州建设成为金融人才高地,从而为中原城市群区域金融的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和前提。

(一)建立金融人才发展的协调机制

要按照市场导向,通过用人单位主动、政府推动、部门和行业联动,来构造金融人才发展的协调机制。政府部门、金融机构、高等院校和市场要科学定位、合理分工、充分整合,最优利用政府部门、金融机构、高等院校和市场的多种资源,多渠道、多层次、多方式地吸纳、引进和培养金融人才。尤其是要促进中原城市群区域内各大学、各类学校之间的交流合作,积极鼓励区域内的设立金融专业的大学开展金融合作办学,培养区域金融合作急需人才。

(二)加强人才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

要支持郑州、洛阳规划建设金融聚集区,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吸引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入驻,形成机构集中、人才汇聚和资源集聚效应,打造以金融业为核心的产业链条,提升区域资本的配置能力和金融服务能力;要健全各种人才制度、规章、政策和机制建设、人才生活环境、社会文化环境、事业发展环境建设;要尊重人才发展的市场规律,着力培育人才发展的培训、流动、认证、定价机制和市场。

(三)完善职业培训和人才引进政策

要创新培训方式,通过加强金融技术职业培训、大学与金融业合作培训、外语培训和金融业从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等,建立多元化、全方位造就金融人才的模式,提高金融职员的专业素质,拓宽分析研究视野,增强他们对形势发展变化把握的敏感性和准确性,提高新形势下有效履行金融职责的能力;要健全金融人才交流信息网络,积极吸收国内外科技、金融、管理、经营等人才,为优秀的金融人才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教育环境、户籍政策、福利政策、退休养老保障、医疗卫生条件等,建立健全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激励机制,为中原城市群区域金融合作和发展提供保障。

七、健全金融合作的生态共建机制

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差异,影响了银行资金流向和流量,进而影响了一个地区金融业务的吸引力,并直接影响了一个地区金融机构的竞争力,导致地区间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局面。因此,健全金融合作的生态共建机制是中原城市群区域金融稳健、健康运行的重要保证。

(一)建立和完善中原城市群区域金融稳定和协调机制

要完善中原城市群区域稳定协调发展的联席会议制度,构建信息交流平台,加强金融政策的制定和衔接,密切加强与中央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加快建立共同应对金融风险的合作机制,推动中原城市群地区金融稳定评估一体化,提高金融风险协同处置能力,依法保护金融机构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明确各主体在中原城市群区域金融生态建设中的功能和定位

中原城市群区域的地方政府应充分发挥协调管理职能,制定科学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合理调整产业布局,引导企业开发和引进更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货币信贷政策、科技含量附加值高的项目,营造良好的产业环境;人民银行重在发挥引导、协调和参

谋作用,积极加强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加强对经济总量与结构、信贷结构、投资结构及投资率变化等情况的监测分析,引导和督促银行类金融机构全面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保持信贷投放的稳定性和连续性;金融机构应侧重制度完善与服务创新,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提高信贷资产的流动性;企业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运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树立诚信形象。

(三)实现跨地区资本流动的优化配置

中原城市群区域内的资金现状是总体上不算充裕,同时又存在局部地区间的资金供需不平衡。因此,要注重把中心城市金融服务的先进技术和信息向周边地市扩散和辐射,提升区域内部整体金融服务水平;要鼓励中原城市群区域内的金融机构之间联合开展银团货款、签订各种相互业务的授权协议,促进中原城市群区域内各金融机构开展股权合作,弥补中原城市群区域间资金分配的不平衡;要健全信贷征信体系、担保体系、中介服务体系和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以实现中原城市群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最优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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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范祚军.洪菲统一货币政策框架下区域性金融调控机制构想――基于广西的实证分析[J].经济科学,2005,(1).

区域金融风险特征范文5

[关键词]低碳金融;集群发展;混业经营;风险投资

低碳金融的兴起与地球变暖及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环保公约——《京都议定书》关联紧密。《京都议定书》规定,从2008到2012年期间,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其中欧盟将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削减8%,美国削减7%,日本削减6%。《京都议定书》,对各国温室气体的排放作了限制性约束。鉴于各国的减排成本相差悬殊,通常发达国家比发展中国家高出5至20倍,所以《京都议定书》允许有减排责任的发达国家通过向发展中国家购买减排指标来完成履责,这造就了全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因此,发展河北省低碳金融,真正立足经济舞台,需要制定一系列更为灵活、操作性更强的低碳金融发展方略,为河北省低碳产业发展提供体制和政策保障。

一、提升区位优势,促进碳金融企业集群发展

金融的产生与发展是因为企业的需求,因此,低碳金融的发展取决于低碳企业的存在。低碳金融是指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而产生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各种金融交易活动。河北省发展低碳金融的基础应该从低碳企业集群发展人手。一个地区适合于低碳企业投资并集群发展的区位优势,一般由该地区经济所特有的某些因素形成。区位优势可以来自于:投入要素和产品市场的地理位置;投入要素的价格、质量和生产率;政府的政策和干预程度;基础设施状况;社会文化差距;法律和商业法规等。因此,那些劳动力成本低、要素成本低的区域,运输方便、市场潜力大的地区,政治风险小、基础设施好的地区,都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由此而成为低碳企业投资的热点区位。

区位优势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释为何低碳金融企业愿意到此地区投资发展而不在彼地区投资生产。例如,我国浙江省产业集群在数量质量上都领先全国,因而浙江省的竞争力和人民的富裕程度也在全国名列前茅。无锡、张家界等城市竞争力不断提升,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实施了产业集群发展战略。因此,低碳产业集群是低碳产业持续发展的成功思路,是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核心,也是低碳金融发展的前提。这表明此地区低碳企业发达,在空间上密集分布,为低碳金融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服务对象基础。河北省促进低碳金融与低碳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就是大力促进低碳金融企业集群发展。

国内外研究实践证明,产业集群对一个国家、一个区域、一个城市竞争力的形成和提升都具有重大意义,区位优势是促进高科技产业集群发展至关重要的吸引力。河北省应大力提升潜在区位优势,加强本省低碳产业集群发展,增强城市竞争力,从而促进低碳金融的相应发展。

二、完善碳金融风险投资机制

风险投资作为一种资本组织形态,最早出现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期。到1946年,哈佛大学商学院教授Geoger Doriot和新西兰地区的一些企业家共同组织了美国研究与发展公司(简称AR&D),它们专门对一些处于早期阶段的非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投资,从而揭开了现代风险投资的序幕。风险投资机制是风险投资的投资主体、投资对象、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风险资本撤出渠道、政府的监管系统等构成的经济运行体系,在符合低碳产业创业规律的前提下,相互促进、相互制衡的高效运行过程。

我国要在新形势下成为经济强国,河北省要成为经济强省,必须加快高科技低碳产业发展。风险投资作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成果和低碳产业化的主要“推动器”,对我国和河北省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综合竞争力的提高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完善河北省风险投资机制是低碳金融稳定发展的保障。例如,在低碳金融初步发展阶段,其投资主体不应是某一个金融机构,应该以“结合体”金融机构的方式完成对低碳企业的金融服务,这样可以减小金融机构的投资风险,这类似保险机构的“共同保险”模式。

从总体而言,碳金融风险投资的运作机制是以市场为基础,其运作过程始终是在市场筛选和过滤机制的作用下进行的,市场筛选和过滤机制是碳金融风险投资运作的重要机制。因此,完善河北省碳金融风险投资机制,首先要加大低碳金融资金来源渠道,扩充资金规模,增强其实力;其次要规范风险投资过程,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机制,培养低碳金融风险投资专业人才;最后要完善低碳金融风险投资运作环境,比如,对低碳产业投资公司实施优惠税收政策等。 三、建立有效的碳金融混业经营模式

随着全球金融一体化和自由化浪潮的不断高涨,混业经营已成为国际金融业发展的主导趋向。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包括美国、欧洲和日本都实行混业经营的国际大环境下,中国金融业从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应该成为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最终选择和历史的必然选择。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是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业务互相渗透、交叉,而不仅仅局限于自身分营业务的范围。

河北省低碳金融产业集群的发展可以借鉴欧盟金融改革的成功经验,欧盟内部大市场在成员国之间实行人员、物资、资本和服务自由流通,欧盟区域政策有明确的总体目标:致力于通过实施积极的区域政策以达到缩小区域间差距的目的,使欧盟范围内不同区域达到最大程度的聚合,这一切都为解决区域不平等问题和实现广大地区真正的联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欧盟的金融合作模式可以归纳为“共同稳定、同步发展的区域化模式”和“可持续发展模式”。那么河北省可以根据本省省情,先选出一个区域进行地区碳金融混业经营试点,进而优劣互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促进河北低碳金融混业发展。通过建立本区域低碳金融混业经营促进本区域低碳企业发展之外,更重要的是低碳企业投融资渠道多元化,低碳金融混业经营资金链要远远大于单个单位的资金流量。因此,建立低碳金融混业经营是增强低碳产业资金流动性的有效途径。

四、建立有效的政府扶持机制

在经济结构调整变革和振兴的过程当中,中国金融业既要顺应发展趋势,又需要通过自身的变革,充分发挥金融的引导和调节作用。在全球经济调整的背景下,发展低碳经济,金融服务要先行,对商业银行发展低碳金融业务更是我国金融业加快发展的机遇,这些都离不开政府的支持。金融机构在开展低碳金融服务过程中,面临周期长、技术含量高、政策风险大、企业资信不足等难题,往往无法得刭相应的风险补偿,这不可避免的导致金融业对于低碳项目融资的不积极。虽然当前金融机构的绿色信贷是服务低碳经济的一个不错的开端,但绿色信贷对低碳经济发展仍然有限,尤其在低碳金融方面中国金融界没有恰如其分承担并完成使命,这是一个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金融界在低碳金融发展方面的不到位,恰恰反映出国家的导向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与此同时银行自身也面临着很多挑战。比如如何准确的去评估新经济模式下各种各样的市场风险,这种适合低碳金融业务的新风险评估体系还没有建立,这就意味着潜在的风险很大。低碳经济和低碳金融近几年被各国关注,但现实中成功可借鉴的商业模式少,对于各国金融业而言低碳金融的发展是在摸索中前进,金融业对低碳经济不熟悉,风险程度不确定,造成了金融界发展低碳金融态度谨慎。因此,政府的导向是极其关键的,政府在财政与税收两大角度应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对于金融机构的低碳金融业务可以采取税收的优惠,对于跨国低碳融资项目,受益国政府之间按照收益比例相互协商,按比例共同给予财政扶持。

五、培养低碳金融企业自主创新力

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瑟夫·熊彼特从经济的角度提出了创新的5个方面:采用一种新产品或一种产品的新特征;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开辟一个新市场;掠取或控制原材料或半制成品的一种新的供应来源;实现任何一种工业的新的组织。因此“创新”不是一个技术概念,而是一个经济概念:它严格区别于技术发明,是把现成的技术革新引入经济组织,形成新的经济能力。转贴于

金融业发展的可持续性,其核心在于自主创新力。21世纪,世界经济增长的热点在中国,中国经济发展的重心在环渤海京津冀都市圈。河北位于环渤海经济圈的腹地,近几年经济发展迅速。为促进其经济发展可持续性,关键是培育河北自身低碳经济和低碳金融的创新。因此,政府应对于金融创新加大扶持力度。同时,全融企业为了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应积极面对挑战,在加强风险监控体系完善的同时勇于开拓低碳金融新业务,比如,借鉴保险业的共保、分保方式建立大型低碳项目共融业务、分融业务等,这样不但降低了新经济背景下的潜在风险,还促进了自身金融业务的拓展,进而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

上述表明河北省低碳金融发展与世界经济联系越来越紧密,通过对河北省低碳金融发展投资方略研究表明,河北省低碳金融产业发展潜力巨大,应在政府的有力支持下,提升区位优势;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建立低碳金融产业战略联盟;培养本土低碳金融企业自主创新力。以上方面有效结合定会带来河北省低碳金融产业广阔的发展前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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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庄贵阳,气候变化挑战与中国经济低碳发展[J].国际 经济评论,2007,(5).

区域金融风险特征范文6

    关键词:商业银行,金融风险,金融监管,防范

    1 研究背景

    1.1金融全球化过程导致银行风险增加

    金融的全球化成为近年来发展的大趋势。在这种新经济的背景下,国际金融业全球化的发展也就成为必然。新兴金融市场的兴起和发展打破了原有的旧格局,使国际金融市场逐步扩展到全球许多国家和地区。国际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各类保险公司)在全球大量设立分支机构,形成全球性业务网络[1]。同时,互联网的运用克服了不同地区之间时差的障碍,使国际市场的交易一体化。这种趋势既促进了国际金融的极大发展,也加大了金融风险的范围。出现债务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而国际金融组织面对巨大的国际资本流动,越来越显得力量不足,无法进行协调,防范国际金融危机的手段显得特别脆弱。国际金融炒作活动,进一步加剧着国际金融市场的动荡。

    由于金融全球化的发展,市场之间传播敏感度的增强,使得一个市场的变化会迅速地传导给另一个市场,金融风险因素变得更加复杂,某一经济现象会在世界不同地区、不同金融市场之间进行传导,并形成连锁反应,风险产生的可能性更加突出。由于国际资本流动,特别是金融市场固有的投机性,对一国的金融市场的冲击力和破坏性也越来越明显,进而波及到整个世界经济,使各国的经济发展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影响。例如:自90年代以来,1994年墨西哥发生的金融危机,1995年12月巴林银行的倒闭,1997年发生的东南亚金融危机等,都对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造成了损失。这些也充分暴露了金融市场国际化、一体化的过程中,金融风险加剧。

    1.2我国银行如同世界金融机构一样面临着新的挑战

    在世界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经济背景下,我国银行如同世界金融机构一样面临着新的挑战。金融市场之间连接越来越紧密,风险的传导机制越发密切,金融风险因素变得更加复杂。在这种经济环境下,我国银行不仅面临着来自各方面的竞争压力,而且自身存在着积聚大量不良信贷资产的严重问题,这将会成为引发我国银行金融风险的一个根本原因。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资本在国际间流动的速度加快,这使得银行面临的市场环境日益复杂,国内金融环境也发生了变化,使我国银行同业间的影响日益加强,竞争加剧。

    因此,在这种经济环境下,我国银行目前也面临着如何控制风险、消除风险存在的隐患,增强银行整体竞争力的任务。就银行不良信贷资产形成的原因分析来看是多方面的,首先,我国商业银行信贷投放的微观主体主要是以国有企业为主,而由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体制原因导致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不善,经济效益低下,及缺乏公司治理结构等原因使国有企业的预算软约束直接转化为国有商业银行系统的信贷软约束,致使国有商业银行系统存在着大量的不良信贷资产;同时,由于我国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融资机制、信贷结构以及商业银行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也加速了银行不良信贷资产的形成,进一步加大了银行系统的金融风险产生。

    1.3 研究现状及意义

    “前车覆,后车诫”。研究和比较历史上各国、各区域的金融风险及危机产生的原因及影响,有助于我们从金融风险控制与防范的角度,对经济运行机制、经济制度安排及政策设计等方面进行反思和重新认识,通过修正与完善经济运行机制、制度与政策目标体系,实现经济与金融的平衡发展。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银行竞争不充分,银行资产质量低下,呆帐坏帐比重居高不下,国外群雄虎视耽耽,资本市场不完善,投机气氛过浓等等。所有这些问题,稍有不慎,都会酿成大祸。亚洲金融危机后,我国无论是政界、金融界,还是学者,都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采取很多措施加强监管、加强研究。比如1998年国家增发2700亿元特别国债以弥补国有独资银行资本金的不足: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剥离银行不良资产;加强对信贷资金的监控以降低不良资产的比重;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内部调整以适应市场化、企业化的需要。众多学者也纷纷对全球、对我国的金融形势进行研究、对比,发表了大量的有关金融风险的着作,为我国防范金融危机提供了理论的指导和操作的建议。

    2 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内涵及现状

    2.1 金融风险的概念

    银行风险是预期银行业务经营和管理中因不确定因素导致事后造成的损失或不利目标实现因素的总称。市场金融中,这种风险的大小必然通过价格形式加以量化和度量。某种银行风险大,其经营与管理的综合成本就越高。银行风险是一种导致损失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