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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风险识别范文1
1、德尔菲法概述
德尔菲法也称专家调查法,是一种结构化的决策支持技术。自美国兰德公司首次使用该方法规避集体讨论屈服权威的缺陷,进行定性预测之后,该方法迅速得到传播及采用,并因其实践效果而得到广泛认可。它是通过匿名或背对背的形式,分轮多次征求和汇总专家的意见,通过组织者汇总和反馈最终结果。德尔菲法的匿名性、多轮反馈性以及结果统计性保证了组织者所得到的是较为客观、专业性强且有着高准确率的集体判断结果,能够更有效地达成企业早期识别及应对风险的目的。
大部分企业都存在对企业法律风险评估不足的问题,往往是当问题已经开始造成一定损失时才匆忙寻找应对措施,殊不知企业法律风险在方法得当的情况下完全可以以一种科学的方法加以识别评估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
2、德尔菲法的应用
一个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遇到的风险无外乎就是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两者又在一定程度上是一致的,甚至在一些情况下商业风险会最终以法律风险的形式表现出来。由此不难看出,法律风险已经成为了给企业带来损害,使企业走向失败的爆发率最高的原因。
德尔菲法的特点在于其主观性与确定性,并且能够做到取各家所长,避各家之短,突出表现专家意见的一致与分歧。在一个企业使用德尔菲法进行一个项目法律风险评估时,可以考虑组织相关领域的律师、法官、检察官或者学者,以及目标法律风险主题的相关行业领域的专业人士进行法律风险的分析与预测。在以上人员组成的专家组集合其各自经验与见解,并反复几次调查评估之后,汇总得到接近真实的法律风险评价报告。
下面让我们来举例说明。2004年1月,TCL对媒体(TMT)并购法国汤姆逊的彩电业务,并在同年7月成立双方合资的TCL汤姆逊公司(TTE)。在这次并购中,TCL想借助汤姆逊的品牌、技术和欧美的渠道,规避反倾销和专利附加费的问题,从而达到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减少市场阻碍的目的。但在并购完成后,TCL不但没有盈利,反而连续两年报亏。一直到2006年10月,TCL因无法承受亏损,不得不砍掉其欧洲彩电的业务,仅保留OEM。童年,TCL又迅速出手并购了法国阿尔卡特移动电话业务,不过也在一年之后宣告失败。
TCL的这两次并购,可以说是失败在了并购筹划和并购整合的双重法律风险之下,企业在“国际化”的诱惑这下,冲动行事,对市场趋势的判断出现了严重失误。考虑欧洲市场的运营成本,以及并购后的各项整合是并购案最终确定前必不可少的评估准备工作。
第一,建立评估小组。确定需要收集意见并达成一致意见的主题。评估的工作既是企业法律风险识别的基础,亦是贯穿整个风险识别过程的重要部分。故评估小组成员应由该企业具有项目相关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组成。
第二,确定对象项目法律风险评价专家组成员。如上例的国际并购案中,财物、技术、管理、品牌、文化、销售渠道、人力资源等各方面都应包括在其中。由此,可以确定专家小组成员中除了应具备企业财物高级主管、国际市场分析专家、金融学家、有国际并购经验的企业家或高级管理人员外,还应包括国际法专家,国际经济法专家,对欧美劳动法有深入研究的学者或律师,以及对欧美诉讼程序法有深入研究的学者或律师等。同时,专家不同的学派、单位、地区、经历、年龄结构等在选择时都要注意代表性。在受访专家人数的问题上,囿于专家数量过大会给结果处理和数据分析带来很大困难。故选择专家的人数应依据评估项目的性质和规模而定,一般的人数范围在15—50人。当然,在涉及大型企业的复杂评估课题时,专家人数可适当增加。
第三,确定了专家组成员后,就应着手可能出现的风险调查问卷的设计。风险调查问卷可以分为多种形式,其中包括最优方案选择法,分值评估法,等级评估法等等。这里我们采用对比风险与收益的权重方法,即列出收益点以及与之相对应的风险问题,评分分为十个等级,十分为收益明显,风险较小,一分为收益较小,风险明显,并对每个对比项目和专家的知识水平进行加权,统 计出此收购案的风险评级,并以此来确定收购案的可行性,或者对收购案进行修改。
第四,组织答询并实行多次反馈。由评估小组把不带任何约束条件的第一轮调查表以及必要的项目背景材料寄给被调查的专家;每个专家对所调查的问题经过查询资料、分析、研究之后,按调查表要求做出书面回答。评估小组在收回专家的答复后稍加归纳、整理,进行第一次专家意见之间的横向对比。此后进一步提出问题或修改问题,将第二轮调查表再发给每个专家,进一步征询意见。如此反馈多次,直到专家们的意见比较一致、协调或可以做出判断为止。
第五,对最后一轮调查的结果进行必要的分析和数据处理,并得出评价、预测结果或结论;根据专家的答复意见和分析处理的结果写出预测报告。这是德尔菲法最重要的阶段,是德尔菲法“化零为整”的作用的体现。每一位专家个人的意见的广度可能是片面的,受其自身的专业领域所限制的,但每一位专家意见的深度却是能够因其“或实践研究,或从业实践”的专业资质而得到保证的。在上述案例中,被TCL所忽视的并购筹划和并购整合的双重法律风险很有可能在此过程中被发现;而市场的高运营成本在有跨国企业管理经验和国际并购经验的企业家和学者面前亦将无处遁形。通过对专家意见的反复的征询整合,最终能够得到一个趋于统一的结论。
3、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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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法律风险管理 头脑风暴法 德尔菲法
专家调查法是一种旨在通过征集一定数量专家们意见,并据以作出判断、制定决策的系统分析方法,其本质在于对个案进行主观分析和判断。探寻法律风险敞口的过程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识别人员进行主观分析判断的过程,因而专家调查法集中专家意见的优势就显得很有用武之地。需注意的是,多数学者普遍将专家调查法等同于德尔菲法,少数学者认为专家调查法属于类概念,涵盖头脑风暴法、德尔菲法等方法。笔者赞同后者,并作如下分析。
一、头脑风暴法
头脑风暴(brainstorming)一词最初即是指代精神病患者头脑在短时间内产生各种“胡思乱想”而导致思维发生紊乱的现象。精神疾病患者情绪跌宕起伏不定,观察事物或思考问题通常不受常人理性思维的约束,具有极大的跳跃性,能够在极短暂的时间内爆发出千奇百怪的新奇设想。头脑风暴是一种指代思维高度的活跃性、能够打破常规思维模式,而获取较大数量具有创造性、新潮性的方案的研究方法。专家群体会议是管理决策的常用手段,但因与会专家组成员之间极易产生心里暗示和相互影响,进而出现思维僵化、从众心理的“群体性思维”。头脑风暴法的应用,有助于克服上述缺点,保障管理层能够克服单一或狭隘思维方式的局限,获得多样化的决策可选方案。
就企业法律风险识别而言,笔者认为头脑风暴法是非常具有优势的,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二者追求目标具有一致性。企业法律风险识别活动的根本目标在于尽可能系统、全面、准确查找企业现阶段面临的所有法律风险类型,头脑风暴法则要求就现有问题打破常规思维模式,注重灵感的闪现,竭力追求更多问题解决之备选方案或应对策略,两者均追求全面性和结论完整性。
第二,二者活动基础具有可比性。如前文所述,完成企业法律风险识别工作需要满足识别人员具有系统的法律法规知识储备和较强的法律法规分析能力、丰富的法律运行实务经验基础以及对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具体行为的全面熟悉等三个方面的要求,围绕企业法律风险识别的具体目标开展类型化、微观化识别活动,构建企业法律风险网络体系;头脑风暴法运作过程中均存在明确的或事先确定的目标或议题,同时需做资料收集、分发等会前准备,便于头脑风暴参与者形成初步认识,围绕中心议题发散思维、寻求设想数量最大化。
第三,二者过程要求具有相似性。企业法律风险识别系统、全面的特点要求识别过程中任何一经认定法律风险类型均应记录在案,暂不做出细致评价(该工作留待后续企业法律风险的分析和评价环节进行全面处理)而应以此为契机展开多维度的识别,最终列入企业法律风险识别清单之中;头脑风暴法亦主张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的进行大胆设想,禁止立即做出任何价值上的评判,以在短时间内实现设想数量尽可能做到最大化,为后续设想处理提供丰富的创造性设想。
二、德尔菲法
德尔菲法实质是一种较为主观的定性分析方法,优势在于集中该领域内一定数量专家的智慧,依托其系统性知识、丰富的实务经验以及对企业事务的熟悉就企业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识别,进而提出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因而常招致与专家调查法相混淆。
德尔菲法具备专家之间相互匿名、信息反馈与信息统计等三方面特点,其匿名方式保障专家能够独立作出判断,反馈机制保障专家能够及时修正自己的观点,统计性则集中专家全面、共同性的意见。具体运用德尔菲法进行企业法律风险识别时大体遵循以下流程:
第一步,根据主题目标选择一定数量法律风险专家成立专家组,告知企业法律风险识别的目标和相关要求,附带提供企业相关背景资料;
第二步,专家以企业客观背景资料为基础,凭借个人法律学识智慧、法律实务经验寻求法律风险节点,探究法律风险表现,形成第一次法律风险识别结论;
第三步,企业就法律风险专家意见汇总分析,信息反馈至各专家,促使专家比较观点异同,修正己方观点和判断,由企业方再次汇总分析。一般如此反复三四回合或更少次数,实际达成共同的意见即可停止,专家的共同意见即为识别出来的企业法律风险。
企业法律风险识别的专业性,要求识别者需要具备非常系统的法律法规认知和相当丰富业务知识与能力,德尔菲法在集中各方专业人士层面具有非常大的优势。然而德尔菲法在企业法律风险识别时还存在需要克服的缺陷:德尔菲法获取的结论是法律风险专家结合企业实际和自身学识、经验进行主观判断的结果,可能导致结果与实际产生偏差(该缺陷为企业法律风险识别方法的共性);德尔菲法的反馈性无异于告诉各专家其观点与其他专家的观点存在哪些差异,无形中已经暗示其应当作出哪方面的修正,间接形成对各专家创新性独立意见的抹杀;德尔菲法有一股取得各专家一致意见的趋势,往往忽略行业范围内企业法律风险的共性和该具体企业法律风险个性之间的差异,该“民主集中多数决”的方式有可能背离企业法律风险识别的实际需要。
三、总结
头脑风暴法和德尔菲法在企业法律风险识别过程中均有应用价值,但各自都存在缺点,如德尔菲法的统计性表明追求共性结果,而其匿名性和反馈性则希望得到专家独立的判断,二者在价值目标上有潜在矛盾性。从辩证角度看,任何方法均无法单独完成法律风险识别任务,因此综合多种方法共同服务于企业法律风险识别工作是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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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法律风险的含义风险实质是一种不确定性,它在国家、社会和个人的活动中都时刻存在;在这个变化的时代里,这些相互联系的不同主体所承担的风险权重比例也在发生着质的变化,企业、个人等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日益成为风险的主要承担者。因此,企业风险就是企业所面临的不愿发生的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的客观体现。[1]关于企业法律风险的含义,学界和实务界有不同的观点。国际律师协会认为,企业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因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导致风险损失的可能性。全球企业法律顾问协会认为,企业法律风险是指企业所承担的发生潜在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害的风险。有的学者认为,企业法律风险是指,在企业经营活动过程中,由于企业外部的法律环境变化,或者由于包括企业自身在内的各种主体未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而对企业造成负面法律后果的可能性。笔者认为,企业法律风险是由企业自身的因素和企业外部的因素带来的,对企业的各种合法权利和利益带来的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在大多数情况下,一旦发生法律风险,企业需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在个别情况下,虽然企业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法律纠纷会给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带来其他的不利影响,企业需要花费人力、物力和财力去解决各种纠纷,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阻滞,企业由此而无法按期履行合同等等。
(二)企业法律风险的特征1.企业法律风险具有不确定性。不确定性是风险的本质,企业法律风险也是如此。企业法律风险的发生具有偶然性,法律风险所产生的不利后果只是一种不确定状态或者说具有某种产生不利后果的可能性,并不一定转化为现实的损失。因为,企业法律风险要转化为现实的不利事件,需要同时具备其他的条件。如,有发生法律纠纷的一方当事人违法,另一方当事人依法维权;或者是虽然发生法律纠纷的一方当事人没有违法,但是另一方当事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受到了损害,因而依法维权。2.企业法律风险具有客观性。风险的客观性意味着风险是人类活动的衍生物,有人类活动即有风险,而法律是人们的行为准则,是人类维护正常秩序的客观实在体。法律的客观实在性和人类活动风险的客观实在性共同成就了法律风险的客观性。这种客观实在性表现为法律关系主体因行为目的不达而尽失成本费用的客观存在,同时也表现为其人身财产损害及承担法律责任的客观实在性。毋庸置疑,法律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且可以通过一定的方法进行佔计的,如企业被宣告破产的风险[2]。可见,企业法律风险并不是人们凭空想象的事务或者现象,而是受诸多客观条件影响的,并由诸多客观条件决定的。3.企业法律风险具有危害性。法律风险一旦发生而变为现实,表现为法律关系主体行为目的不达、人身财产损害以及承担法律责任。行为目的不达不仅使法律行为主体预期利益不能得以实现,而且行为过程中投入的成本和费用不能冋收。[3]企业法律风险的危害性意味着风险的发生给企业带来的物质损失和非物质损失。根据2006年4月统计,近三年来,国资委收到重大法律纠纷221件,涉及央企110多家,直接涉案金额达269亿元,间接涉案金额达500多亿元。其中,2004年,国资委共受理央企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直接涉案金额114亿元,2005年是75件,直接涉案金额70多亿元。[4]企业法律风险一旦发生,还可能使企业的名誉受到损害,降低企业在消费者和商业伙伴中的形象,使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下降,降低企业获取资源的能力。4.企业法律风险一般具有可防控性。企业法律风险兼具可防控性和不可防控性的特点。大多数的法律风险具有可防控性。法律风险因其行为及相关法律而生,因之,法律行为人于行为之前对规范其行为的法律作深入研究,不仅可预测其行为引发的法律风险的可能性,且可通过纠正其行为的非法性而规避、防控法律风险损失。此所谓法律风险的可习得性,即可以通过学习和研究以减少不确定风险。因此,人类智慧在法律风险管理中有了用武之地,同时形成了新的智慧因素———风险智慧。[5]风险智慧使人类有了有效权衡风险的能力,涉及对风险的分类、本质、等级,涉及快速的习得、储存和检索风险信息。利用相关风险信息行动、有效交流、对新环境进行适应性调整等。这种可习得性迥异于其他风险如自然风险、经济技术风险的随机性,随机性意味风险处于无规则的混沌状态,难为人类所监测和控制。[5]少数的企业法律风险具有不可防控性,这是由于企业的外部因素造成的企业法律风险,企业无法通过自身的努力去影响那些风险的形成因素。
二、企业法律风险的识别
企业法律风险具有不确定性、危害性、客观性、可防控性的特征。而要避免危害,就必须进行企业法律风险的识别。在企业的法律风险事故发生之前,运用科学的风险识别方法全面地、系统地、连续地、准确地对企业法律风险进行认识、辨别,可达到全面、系统和准确地描述企业法律风险的目的,进而采取必要的措施规避这些风险。企业法律风险的识别是指在企业的法律风险事故发生之前,运用科学的风险识别方法全面地、系统地、连续地、准确地对企业法律风险进行认识、辨别的活动。法律风险识别的目的是全面、系统和准确地描述企业法律风险的状况,为下一步的法律风险分析明确对象和范围。进行法律风险识别时要掌握相关的和最新的规范企业行为的立法和司法状况,必要时,需包括法律适用的背景信息,特别是法律法规的变化信息。除了识别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事件外,还要考虑其可能的原因和可能导致的后果,包括所有重要的原因和后果。不论法律风险事件的风险源是否在企业的控制之下,或其原因是否已知,都应对其进行识别。[6]企业法律风险识别的对象至少包括如下几方面的内容:第一,风险事件的识别。风险事件是指引发潜在危险转化为现实损失的具体行为或事件,是风险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第二,风险因素的识别。风险因素是指引起或增加风险事故发生的机会或扩大损失的幅度的条件,是风险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第三,风险结果的识别。风险结果是指风险事故发生后会给企业带来的负面的责任或后果。[6]法律风险识别的根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根据企业主要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识别(2)根据企业组织机构设置进行识别,即根据企业各业务管理职能部门、岗位的业务管理范围和工作职责的梳理,发现各部门机构内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3)根据利益相关者进行识别,即通过对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如供应商、承包商、客户、员工、政府等)的梳理,发现与每一利益相关者相关的法律风险。(4)根据法律风险源进行识别,即通过对法律环境、违规、违约、侵权、怠于行使权利、行为不当等梳理,发现企业存在的法律风险。[6](5)根据法律风险发生后承担的责任梳理,即通过对刑事法律风险、行政法律风险、民事法律风险的梳理,发现不同责任下企业存在的法律风险。(6)对不同法律领域进行识别,即通过对不同的法律领域(如合同、知识产权、招投标、劳动用工、税务、诉讼仲裁等)的梳理,发现不同领域内存在的法律风险。(7)根据法律法规进行识别,即通过对与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梳理,发现不同法律法规中存在的法律风险。(8)根据以往发生的案例进行识别,即通过对本企业或本行业发生的案例的梳理,发现企业存在的法律风险。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不同需要,选择以上不同的角度或组合来识别法律风险。[6]根据所选择的法律风险识别角度,可采用问卷调查、访谈调研、头脑风暴、德尔菲法、检查表法等方法。法律风险的识别,首先是查找企业各业务单元、各项重要经营活动、重要业务流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然后对查找出的法律风险进行描述、分类,对其原因、影响范围、潜在的后果等进行分析归纳,最终总结出企业的法律风险点,以对企业法律风险有一个全面、准确、系统的认识和把握。在此基础上来确定防范、控制风险等决策。
三、企业法律风险的防控
既然企业法律风险是不恰当的、危害的,客观的,又是可以防控的,那么为了避免风险,就应该实现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制度化,将其作为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水平,改善企业的形象,增加企业的价值的重要举措。建立和执行健全的法律风险防控制度,可以提高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改善企业的形象,增加企业的价值。企业法律风险的防控措施包括:
(一)提高企业的法律风险意识法律风险意识是指在法律实施过程中,预先判定由于企业外部的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或由于包括企业自身在内的各种主题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而对企业造成负面法律后果的思维。[6]每个企业都存在多少不一的潜在的法律风险,法律风险一旦发生,如果没有预先的防范意识,往往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损失,严重的甚至会造成致命的打击。企业管理决策者法治意识的强弱,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这些潜在的法律风险是否演变成现实灾难。所以,企业必须具备风险防范意识,从而才能制定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做到防患于未然。[6]当前,有相当一部分企业的法律风险意识不高,没有认识到本企业法律风险的本质及危害性,因而没有主动识别本企业的法律风险,不知道本企业存在哪些法律风险点和每个法律风险点的来源,也不知道法律风险形成的原因是什么,不会积极主动地采取法律风险防控措施。由此导致的严重后果是,一旦发生重大的法律风险,这些企业无力应对而破产倒闭,或者被依法撤销。更严重的是,即使企业因为遭受法律风险而毁灭了,但是,相关的企业负责人也从来没有想到,如果事前能够主动识别企业的法律风险,并采取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也许企业的命运将是截然不同的。可见,提高企业的法律风险意识,不仅是企业负责人应有的法律责任,而且也是相关的政府主管部门不可推卸的责任。增强企业法律风险意识是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企业负责人有义务主动学习有关企业法律风险的知识,并将所学到的知识用来分析自己经营管理的企业。政府主管部门作为社会公众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代表,为了发展经济,提高就业率,提高财政收入,有义务保证所管理的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政府主管部门应该对所管理的企业负责人经常进行不定期的法律风险培训。通过上述两种途径,达到提高企业法律风险意识的目的。
(二)建立和执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内部控制是指一个单位的决策层与管理层,为了保护其财务信息的真实、安全和完整,确保经济活动的准确可靠、协调经济行为,有效控制经济活动,通过优化单位内部分工而产生的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工作关系。企业内部控制决定企业各项工作质量的好坏,如果管理意识不到位,控制制度不健全,控制环境差,就如同装满破旧零件的汽车,故障不断,最终酿成大事故。[7]对于公司治理,李嘉诚说:“一定要靠制度,靠人绝对不行;最信任的人,也一定要有监察与制衡。”[8]此观点同样适用于企业法律风险的防控,即企业法律风险的防控也必须建立和执行严格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的内部控制可以帮助企业实现既定的发展目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企业经营所面临的风险。而内部控制的失效往往会给企业带来发展过程中的某种不协调,有时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各国对企业内部控制的研究也越来越重视。在此推动下,企业内部控制不断发展,目前,已经进入到企业法律风险管理阶段。[9]2008年5月22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下文简称《规范》)的通知。《规范》第二条规定,该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大中型企业,小企业和其他单位可以参照本规范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然而,目前的大多数企业并没有很好地执行这个《规范》,即绝大多数的企业没有建立和执行严格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其法律风险的发生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却是不无关联。从这个意义上说,如何提高内部控制质量并防范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从而有效防控企业法律风险,发挥内部控制制度对企业管理及经济实体“监督和服务”的职能,是摆在每个企业管理人员面前必须高度重视并予以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建立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就是要制定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方法、措施、程序,并予以规范化,系统化,使之成为一个严密的、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可见,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也是一个系统的管理工程。接下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所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来运行,使得所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得到实际的执行。只有这样,才能从企业内部最大限度地防控法律风险。
(三)建立和执行有效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企业的法律风险涉及的业务领域和范围十分广泛,法律风险本身较为复杂,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不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和业务技能的人员很难胜任法律风险工作岗位。因此,各国主要是确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由专业律师来处理企业法律风险的识别和防控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美国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起源于19世纪末,二战后得以广泛发展,发展历史悠久,发展程度高,企业法制化程度高,法制环境好,法律意识强,企业无论其规模大小、性质如何,都会有自己的法律顾问。美国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模式相当细致深入,渗透到公司各个管理层面,具体在每个层面分工也显示出专业化、细致化。往往一个公司设有多个法律顾问,一般地有:合同法律顾问;专利商标法律顾问;广告法律顾问;生产质量、环保法律顾问;税收法律顾问;涉外法律顾问;人才资源法律顾问;反垄断、反倾销法律顾问;诉讼法律顾问等。[10]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中地位高,待遇好。美国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中地位较高,体现在其专业性和待遇方面。美国的企业有一种强烈的法律意识,认为只有将总法律顾问放在副总经理的位置上才能真正负起责任、做好法律工作,否则,对公司的影响可能是致命的损失。另一方面,从管理工作的角度考虑,处于副总经理的位置便于协调公司各部门或对外的各种法律关系,更好地发挥作用。美国企业法律顾问由于地位越来越高,是受人尊敬、令人羡慕的行业,当然对其专业素质要求也很高,既懂法律、懂电脑,又懂企业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才能胜任。同时,企业也给予他们比同阶层更高的薪水和待遇,如带薪休假,获得公司股票、期权等。[11]我国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还处在较初期的阶段,除了极个别大型中央企业集团在极个别省份的公司聘请有几个法律顾问之外,很多的中小型中央企业一般在一个省或者市级行政区域只聘请一名法律顾问。即使是在极个别聘请法律顾问较多的央企,也没有做到法律顾问专业化分工。我国绝大多数的私营企业根本没有聘请企业法律顾问。正因为我国企业没有认识到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因此,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中的地位极低,企业法律顾问的价值没有得到真正的体现。法律顾问在企业中更多的是扮演着“救火队员”的角色,企业发生了法律问题才想到要找法律顾问,很多法律顾问处于“顾而不问”的状态之中,这导致我国大多数企业面临较大的法律风险。有鉴于此,我国企业有必要借鉴美国的法律顾问制度,重视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提高法律顾问在企业中的地位和待遇,才能更好地防控企业法律风险。
四、结论
法律风险识别范文4
内容摘要:风险是商业活动和公共管理生活中所固有的不确定因素。风险管理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它直接依赖于组织的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变化。组织环境的变化要求,应该持续关注风险的识别和控制。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本文通过分析风险识别过程的特点,以期展示一个风险识别的常规方法。
关键词:风险管理 风险识别 风险
风险是商业活动和公共管理生活中所固有的不确定因素。动态的市场关系增加了商业和公共组织所生存环境的不确定性。商业组织为了保持其强有力的竞争力,就必须高度关注影响他们产出水平的风险因素。风险渗透于企业组织的所有活动中,以及各个层级的管理活动中。风险管理已经成为所有组织活动中的主要部分,其主要的目标就是去帮助其它的管理活动努力直接有效地完成组织目标。风险管理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它直接依赖于组织的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变化。组织环境的变化要求我们应该持续关注风险的识别和控制。
本文旨在探索风险识别以及分析风险在整个风险管理过程中的作用,分析风险识别过程的特点,试图展示一个风险识别的常规方法。
问题描述
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第一个步骤。它是风险管理中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的基础,正确的风险识别是有效风险管理的保障。如果风险管理者没有成功的识别所面临的损失和利益,那么那些没有被识别或者说没有被发现的风险将是管理工作的盲区,将不会对其采取任何的措施和活动去解决、处理它们,因此其影响是无法预料的。没有能力去识别与判断盈利的可能性与不能确认损失风险是等同的。对于一个企业或单位来说,丧失了所寻求的、很好的获利机会就是自身的损失。
风险识别应该是在一个全方位的基础上,管理者不应该将注意力仅仅集中在受益者和降低风险方面。风险识别应该从以下两个基本问题着手:第一,组织资源是如何被威胁的?第二,哪些反面的效果能够阻挡组织完成目标?
以此问题开始风险识别将形成一个良好的基础,这将识别出所有影响资源的风险。当然,相对于实际工作中的认识,只是在语言上表达复杂的风险识别要容易得多。这个风险识别听起来有点象一个神话故事,一个人在那里可以看到任何地方和任何事情。如果风险管理者能够看到组织中所有将发生的事情,包括行政管理、科研活动、技术等等,那么他们就会知道什么地方将有危险发生,某一级的活动将如何导致另外一个危险活动,这些冲突将被揭示得非常清楚。最终,不仅可观察到内部环境,而且可以观察到外部环境。还有可能观察到组织的活动是如何威胁我们的环境,另外一方面,有可能洞悉到谁将对我们的组织形成威胁,威胁的程度等等。通过掌握组织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的信息,风险管理者就能够了解到组织所面临的全部实际风险,这不仅仅包括当时所知道的,还包括将要实施的活动。不幸的是,对于一个管理者来说,收集到如此全面的信息是不可能的,而去直接分析每个风险是可能的。但是,由于缺乏信息和时间,很难将这种直接分析每个风险的方法应用于实际工作。基于此,发展风险识别是开发一个常规方法用于组织活动调查、探索组织与组织资源面临所有风险的基础。
风险识别是揭示和确定组织可能面临以及将要产生的风险的整个过程。通过风险识别,组织能够正确研究其活动和其资源环境面临的风险。风险识别可以被描述为以下基本要素:风险来源;潜在的危险因素(系统风险、危险);意外事件引发的风险;风险危害。
风险来源是能够影响组织产出的环境因素。例如,市场状况是影响组织是否决定开始生产一种新的产品的重要因素。市场状况中的客户需求、原材料的质量都是该组织的风险来源。
危险是一种能够增加损失或收益机会的情况或状态的严重程度。公司管理的错误在于将一个特定产品的市场扩展为断定系统风险的危险因素活动的一个例子。
意外事件引发的风险就是那些给组织造成负面的影响或者利益损失的危险事件。这些风险可以发生在任何时间、并且导致未知,无法预测的损失。 危险是损失的起因。危险的特异是它不包括一个正面意义,因为危险总是会导致损失。
可以用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些风险基本要素的含义。在一个核电站,一些放射性的核废料存放于核电站内的某个特别的区域。在这个案例中,风险来源是在核电站的内部环境,系统风险可能是人们的错误操作,意外事件引发的风险可能是放射性核废料的泄漏,风险可能危害到周围人群和当地环境。
从以上的描述可以看出,风险的这些定义似乎是非常严格的,但是在风险管理者的实际工作中,有的是互相交叉的。要用系统的思维方式来考虑和定义风险。风险识别有两个非常重要的特征,一是风险识别是个持续的过程,二是风险识别是要持续寻求新的风险。
风险识别的持续过程
风险识别是个持续的过程。如果认为风险识别是一次性的活动,当组织成立之初就完全认识到了组织的全部风险,那是非常错误的。不断变化的组织环境要求组织时刻关注组织的新风险。组织的变化大多是由于新的组织活动、组织生产新产品、旧产品的淘汰以及与其他组织的合并等等。组织环境的变化是由于微观经济结构的变化、政治环境的变化以及民众生活方式的改变等等。一个风险管理者的目标是及时获得这些变化的信息,以至于能够随时说明他们对组织资源的影响程度。
平常的风险识别是基于已知的风险来源进行的。然而,风险识别必须分析与阐明那些目前并不影响组织资源的虚拟风险。组织将来可能企图进入新的利润高的行业生产。所以,当组织欲进入新的行业生产、开发新产品以及扩张市场时,风险识别应当在组织进行市场调查阶段完成。在风险识别过程中阐明新风险的理念强调了组织努力进行全部风险识别是为了组织目前和未来的利益。
风险来源
对于风险的来源,不同的定义和分类可以用于管理实践。通常将环境划分为自然、社会和经济资源。也将风险来源根据其环境划分有自然环境风险、社会环境风险、政治环境风险、执行环境风险、经济环境风险、法律环境风险、认知环境风险。
自然环境风险。自然环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风险来源。象地震、暴风雨、洪水和山地滑坡等自然灾害将造成严重的损失。环境影响人和人影响环境是此类风险来源的重要特征。自然环境也有可能是组织的盈利机会,例如适宜的气候对于农业和旅游观光业。
社会环境风险。人们价值观、人们的行为和社会结构是另外的风险来源。民众的游荡、社会的动荡和罢工是非常重要的社会环境风险来源。组织内工人的工作技能和忠诚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组织的成功与否。不同的社会价值观和文化,例如,分别来自欧洲、美洲和亚洲的商人,将产生巨大不确定性。但是,同时,文化的变化也将产生机会。例如,少数民族的平等给许多国家带来的飞速的发展。
政治环境风险。在所有国家中,政治环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风险来源。执政的政党可以在各个方面影响组织,例如,削减对于某些工业部门的资助、或者保护某些部门和地区、执行非常严格的保护环境法规等等。在国际经营中,政治环境是一个非常复杂和重要的风险来源。对于商业经营来说,不同的统治系统将产生不同的态度和政策。例如,外国投资可能被没收、税务征收系统可能改变等等,这些都将对投资者产生巨大的损害。当然,政治环境也可能带来巨大的收益机会。
操作环境风险。组织的操作活动也将产生风险和不确定性。例如,安装或者产品生产过程的损害可能对工人造成某些经济损失。不适的工作环境可能同时威胁工人的身体和身心健康。生产过程可能对环境造成危害。在这种情况下,组织就是一个风险来源。当然,操作环境也有可能提供良好机会,这是因为组织的活动改善了生活质量和工作环境。
经济环境风险。一般来说在一个国家内,政治环境很难对其经济环境造成影响。尽管一个国家政府的一个特别的政策可能对国家资金市场有影响,但是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控制市场是不可能的。经济环境作为一个风险来源通常能够造成经济衰减和萧条。
法律环境风险。法律环境的改变也是商业活动的风险来源之一,这个观点对于任何国家来说都是实用的。但是,从过去10年来的实际情况来看,法律环境对于其国家的商业组织来说,尤为重要。法律系统可以通过废除和颁布新的法律来影响企业组织的资源。在国际商业活动中,由于各个合作伙伴所处的法律环境标准和法律环境不同,因此,合作伙伴之间容易产生法律冲突。另外一个方面,法律也将通过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商业组织提供盈利的机会。法律系统也为知识产权和失业人员提供法律保障。
认知环境风险。风险管理者分析、理解和评价风险的能力不是完美的。人们对于组织资源风险来源的理解与风险实际情况的差异同样也是组织的重要风险来源。因此,对于风险管理者来说,认知环境同样存在巨大的风险。他们必须认真考虑如何评价不确定性对组织的影响以及如何理解是否认识了风险等问题。
资源面临的风险
有很多风险是由于几个环境变化引起的。例如,环境污染则可能由人为错误(社会环境)、或者控制系统失灵(操作环境)等造成。风险管理只是调查那些威胁组织资源和可能引起组织危险的风险来源,这就是分析资源风险尤为重要的原因。事实上,正在发生的任何不良事件都将影响到整个组织,使组织遭受风险。我们应该明确,资源风险可以划分为自然风险、财务风险和人力资源风险。
有形资源风险。有形资源包括所有的机械设备、建筑物和其它固定资产等。非常明显,这些有形资源可以被损毁,因此他们面临风险。有形资源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任何大型生产线就将停止运作如果其中一个小的零部件发生故障。
人力资源风险。人力资源是组织的财富。组织的成功与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组织的员工以及他们的创造力。关于人力资源风险是指由于组织的员工的伤亡导致部分工作能力受损。即便刚刚雇佣的新员工对于组织来说也有风险。当然,人力资源也是组织赢利的源泉。提高组织产品的质量、赢利理念的创新都需要依赖人力资源。
财务资源风险。金钱和其它金融资产都是财务资源风险。财务风险一般或多或少的有组织外部的影响,与有形资源相比,财务资源在不直接改变其物理形状状况下升值或者贬值。通常情况下,财务资源损益都是市场状况改变的结果。与财务资源风险直接相关的特点风险是投资风险。在一个新项目的投资中,组织要求投资的资金在特定的时间收回。对于投资的资金来说,其风险是到期不能按照预期的利息收回或者投资资金完全损失。
结论
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基础阶段。风险识别的重要性是由组织所面临风险的性质决定的。综上所述,本文将风险识别的主要概念和内容总结如下:
风险识别是揭示和明确组织资源所可能面临的风险。风险识别是通过全面调查组织各个方面的经营活动和各级管理层来进行的。组织内部和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要求风险识别是一个持续揭示新风险的过程。进行风险识别的基本方法架构是:风险来源―危险因素―意外事件风险,这是一个目前比较系统的风险识别方法。这能够让我们比较明确地区别一个事件的因果关系。提出了风险资源的分类是,自然、社会、政治、经营操作、经济、法律和认知环境等风险,此分类能涵盖组织所面临的所有风险。在实践的基础上介绍了资源面临的风险,有形资源、人力资源和财务资源等资源风险。只有充分认识和识别风险,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和手段,有效地规避和化解风险。因此可以说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基础,也是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
参考文献:
1.王育宪.企业管理的一个新分支―风险管理[J].管理世界,1985(3)
2.丁友刚,胡兴国.内部控制,风险控制与风险管理―基于组织目标的概念解说与思想演进[J].会计研究,2007(12)
法律风险识别范文5
关键词:茶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构建
中国在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以后,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有企业都迎来了更广的发展空间。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加上国家的宏观调控,提升了企业的整体实力。茶叶自古以来就是重要的商品,因为人们的普遍喜爱,除了在国内销售外,还要远销国外。中国是世界上最早销售茶叶的国家,同时也是世界上茶叶出口最多的国家。因为中国生产茶叶种类较多,人们需求量大,所以茶企业的数量非常之多,因而受市场和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非常之大。中国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之后,虽然市场对经济调控的占主导,但国家的作用也不可忽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范,用以规范市场,达到最终建立法制经济的目的。因此,在法治社会里,众多茶企业在提升自己经济实力的同时,应该强化法律风险意识,通过相关措施来构建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从而达到维护企业的目的,确保企业能够持续发展。
1茶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概述
《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明确将法律风险纳入了风险对象之一,并被列为全面风险。《指引》对其进行了解释,全面风险指的是围绕企业的整体经营目标,在企业各个环节执行风险管理的流程,从而培育更好的风险文化,最终建立起风险管理体系。从这个解释中可以到看,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立足于分析法律风险主体目标以及所处的环境,采用全面的管理的方式,充分考虑到可能面对的各种风险,并考虑因为风险可能产生的后果。对茶企业来说,可以系统归纳和分析企业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依照不同程度的法律风险来进行深入分析。对茶企业风险进行全面测评以后,就可以根据发现的法律漏洞设计出企业的风险控制体系。因此,茶企业应该将法律风险管理作为作为企业风险控制目标之一,还应该将其作为企业日常工作内容之一。作为管理层,茶企业管理人员要有法律风险意识,提前做好预防,从而避免因为管理漏洞导致出现法律风险,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的后果。
2茶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面对随时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为了加强茶企业管理,很多茶企业采用的是从外面聘请专门的法律人士专门进行法务管理。茶企业在管理层设置专门的法务机构,聘请法律顾问全面管理企业的与法律相关的工作,从而达到控制企业法律风险的目的。这种管理模式主要呈现三个特点:一是由企业法律顾问所在的部门来承担法律风险管理的职责;二是没有形成清晰明了的法律风险管理流程,多实在处理不同法律事务中而完成对风险的识别和评估;三是没有专门的管理工具,茶企业的对风险的识别和评估多是由法律顾问来完成,手段过于单一。市场环境是瞬息万变的,变化的因素越多,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就更多,这就给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带来了更多困难。因此,对企业来说,必须要不断提升法律风险管理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的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但现实中茶企业在法律风险管理方面还有诸多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很难实现事预防法律风险的目标。从茶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来说,要将企业的风险率降到最低,首先要想办法预防潜在的风险。在风险出现之前做好预防措施,就可以避免有些风险的发生,而不是等到风险出现之后再去应对;第二,茶企业难以协调控制风险和发展业务之间的矛盾。绝大多数茶企业考虑的是如何获取利润,要获得利润就需要发展业务。但是,发展业务越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可能就更多。但很多企业并没有考虑那么多,所以没有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来控制风险,一旦出现法律问题,业务发展势必受到影响,甚至因此停滞。这是当前茶企业在风险管理上普遍存在的问题,在激烈的竞争面前,很多企业有侥幸心理,所以都将精力放在了业务发展上,忽视法律风险管理,往往只能通过直观经验来判断,控制策略也很单一。第三,风险管理资源严重不足。茶企业虽然数量多,但负责企业法务的人员非常少,所以管理比较缺人,而业务又比较分散,所以难以满足控制管理风险的需要,但在短时间内又无法解决。第四,法律顾问素质对茶企业风险管理有重要影响。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法律顾问,如果顾问素质较高而且经验丰富,则法律风险管理工作质量相对比较高,如果反之则质量比较低,出现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法律顾问手上并没有企业科学的风险管理办法。
3茶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
3.1茶企业法律风险分析模块
所谓的法律风险模块指的是能够利用科学的方法来检测和识别企业面临的潜在的法律风险,依照风险性质将其分门别类,依照风险危险程度将其分级和排序,最终分析出结果。下面将详细分析法律风险模块对企业风险管理的影响。第一,能够识别风险。要管理风险,首先需要不同种类、层级的风险。比如说人事、合同等方面,基本每个企业都会涉及到;其次是识别引发风险的具体行为,比如说不签订合法合同、违规用工等方面;再次是确定和法律风险相关联的信息,比如说企业和部门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企业主体等方面。可以通过问卷调查、访谈、案例分析方法来深入调查茶企业的风险。只有先找准了风险的源头才找准了控制风险的方向,接着可以建立茶企业风险数据库,对企业的风险进行梳理,结合企业的的管理运作流程,梳理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从而使识别法律风险成为一个系统。第二,能够测试法律风险。在识别法律风险以后要量化测试风险,测试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即风险的可能性、损失度以及风险水平。这样可以在风险发生以后能够精准判断风险可能性及可能造成的损失后作出判断,最终结果为风险的损失度和可能性之间的乘积。将企业分散的、性质不同的法律风险通过定量衡量了以后使各种风险可以进行对比,并站在管理的角度来对风险排序,依照高低顺序来划分等级。第三,对法律风险的定向分析。在完成了对风险的识别和测试环节以后,根据部门和部门主体、主体交叉及经营管理等环节来对风险进行定量分析:首先是分析法律风险的等级、数量和种类情况,比如说茶企业部门涉及到多个方面的风险,不同类型、等级的风险所占比例大小;其次是管理措施对茶企业影响及未来发展趋势,比如说为什么风险较多,风险如何影响茶企业,未来的发展态势会是什么样。
3.2茶企业法律风险模块控制
根据法律风险模块得出的的结果,制定相应的计划,有针对性采取措施来控制法律风险,一共是分两步来走。第一步是要对风险现状进行评估。在测评环节完了以后,对测评结果进行分级和排序,分析得出茶企业当前最需要控制的法律风险,再结合茶企业现实情况,从多个角度来评估风险控制的实际情况。第二步是要制定相应的计划。一是要明确企业风险控制态度;二是要制定控制风险的相关措施;三是确定茶企业有关部门的责任,尤其是管理的目标和进度。第三步是实施了风险控制计划之后,要由相关责任部门来负责风险控制的具体措施,并且依照相应的计划来完成工作。
3.3茶企业法律风险控制实施评估模块
茶企业实施控制风险的措施以后,这一措施的效果究竟是怎么样的,需要对其进行评估。一是要依照风险控制的实际情况来评估,评估的对象是风险管理完成的质量以及是否及时完成。二是依据措施实施的效果来评估,看剩下风险的数量以及风险所造成损失的大小。除了评估之外,还要定期对措施实施情况和结果进行监督,并要及时的更新。在设计了风险防范机制架构设计以后,要对整个架构的运行效果进行评价,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出现问题的原因,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方案,从而在下个周期的风险控制和管理过程中能够得到调整,确保最大限度地降低茶企业的风险。
参考文献
[1]朱晖.现代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探究[J].商场现代化,2008(3):23-24.
[2]吴江水.法律风险管理中的识别、评估与解决方案[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
法律风险识别范文6
关键词:国际工程招投标,风险管理,风险认知,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TU723 文献标识码: A
作为国际工程承包企业,我们在“走出去”的投标过程中面临着各类风险,如何通过系统的风险管理工作,在投标报价阶段进行各种有效的风险识别和防范,从而最低限度地防范将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是外经人员孜孜追求的目标,也是提高企业履约能力并实现既定收益目标的必要条件。风险管理的成功与否,是决定项目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因此如何在投标工程中有效识别、控制和规避风险已经成为总承包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对风险管理的基本认知
所谓风险管理就是人们对潜在的意外损失进行辨识、评估,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即在主观上尽可能有备无患或在无法避免时变能寻求切实可行的补偿措施。风险管理的基本目标是企业和组织在面临风险和意外事故的情形下能够维持生存,风险管理方案应使企业和组织能够在面临损失的情况下得到持续发展,尽快实现企业和组织稳定的收益,从而通过风险最小化实现企业或组织的价值最大化。
风险管理具有体系性、动态性、综合性和量化性的特点。在投标过程中实施风险管理体系,并不是要规避所有风险,而是要能识别、管理、定价量化这些风险,从而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绝大部分的工程承包企业每年要参与许多个国际项目的投标,为实现投标过程中的对风险的管控,一般都需要建立相对较严格的投标风险评审流程,通过分级管理,各级管理层在项目立项、投标初步方案、投标最终方案三个关口,都会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对项目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
国际工程投标风险的识别
国际工程项目风险有政治环境、社会环境、经济环境、法律和法规、自然环境、项目组织、理解和沟通、合同条件、技术、管理等各类风险。项目风险是工程合同的不确定因素,是由多种条件组成的。在投标时,仅凭招标文件对项目的了解肯定是不充分的。多渠道充分收集信息,对于评判项目的风险至关重要。收集信息投标所在国的国情、法律法规、关税和税收、合同条件、项目资金来源、业主背景、融资渠道、外汇管制、对外国劳工的限制等。通过列出该项目重点风险源,提出相关项目风险清单,以对该项目的风险有一个详尽的认识。
国际上比较流行的识别风险的办法有头脑风暴法、SWOT分析法、核对表法(Checklist)等,但目前最为常用的还是风险打分法,该办法简单实用,风险管理成本少。首先为某项目设定一个可以投标的假想值,如果各专家打分值高于此假想值,则投标,否则不参与。然后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把各个风险点分成若干个评分子项,再将各个评分子项赋以不同的权重。评价项目可以细分为自然环境、政治环境、支付条件、汇率变动、竞争对手情况等。然后各专家根据自己的经验对照此评分标准打出自己评价分,再综合测算出最终平均评分是否高于可以投标的假想值,以决定是否参与投标。
国际工程投标风险的防范
在对投标风险进行识别和分析的基础上,采取预防、转移、分散等措施加以控制投标风险,从而达到风险发生、减少损失的目的。
充分研究招标文件,减少漏项风险
要组织强有力的投标团队,仔细研究业主编制的招标文件,包括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对承包商有利的条款和业主的设计缺陷要了然于心,然后通过“不平衡报价”法,适当地考虑一些合理利润。同时对其中的不利条款、设计的错误、表达不全面、规定模糊的情况要及时向业主提出答疑。要把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和参考图纸三者结合研究,防止报价漏项,以免产生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组建复合型投标队伍,保证投标团队的高效
国际工程投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技术、商务、报价、合同、法律、金融等多个综合性学科。因此需要一支既懂报价、又懂技术,还能对外进行谈判的强有力的队伍,人员配置要精干高效。相关投标成员不但要求专业知识熟练,还要求语言能力强,并好是能具有相关多年国外工作经验的人来担任。同时投标团队领导更需配备那种项目管理经验丰富、技术能力强,同时又有相关报价经验的人牵头组织,整体把关。
及时组织项目现场考察,对项目工程概况有个全面了解
在递交标书前,业主一般都会组织标前考察,投标人一定要重视此标前考察,因此此次考察不但可以考察现场情况,与业主和工程师建立初步联系,更是了解竞争对手情况的绝好机会,从而为报价的最终决策提供很好的机会。考察团队最好由技术专家、报价专家、商务专家和翻译人员等共同参与。
同时在考察过程中应特别注意项目的水文地质和环境风险。一般EPC项目或是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主都会特别规定投标人应视为已经详细和全面了解相关地质和所有环境风险。因此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就向业主仔细询问相关不良地质情况、交通不便需修便道、当地水电接入情况。最好是在考察前列出详尽的考察清单,以避免在考察过程中因为考察不充分,而出现报价漏项的情况。如中国某大型国有企业在沙特承揽轻轨项目,就是由于前期考察不充分导致漏项,再加上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不力,从而导致了在项目中的巨大亏损,企业也元气大伤,名声尽损。
借船出海,合理利用当地合作伙伴的关系和力量
毋庸置疑,不同的国家,就有不同的政治体制和投标环境,如果在投标中死搬国内模式,必然会在项目中死得很惨。而国内很多工程承包商企业,由于资金的考量,不可能在每个国家都设立一个分公司或是办事处,同时投标时仅凭投标小组的一两次考察,也不可能对项目的市场环境有全面的了解。这就要求我们应该要合理利用当地合作公司的力量,借船出海,通过利益捆绑,签订合同,使其在项目工、料、机或是其它市场调查中承担责任,从而掌握合理的第一手投标资料,有效识别和防范投标过程中的风险。
5、要特别重视当地质量安全环保的要求
国内项目的工程实施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职业安全和环境保护这一块重视得还不是特别够。因此很多中国公司一走出国门,面对国外苛刻的环保要求,“水保不服”的症状就立刻表现出来。中铁下属某单位在波兰的高速公路项目,由于当地有一种非常珍贵的青蛙,因此波兰高速公路管理局要求承包商聘请当地生物学家进行指导,并要求把沿线这种青蛙都找出来并迁移到安全的地方,同时还要求在高速公路通过区域为蛙类和其他大中型动物建设专门的通道,避免动物在高速公路上通行时被行驶的车辆碾死。这对于长期在非洲国家作业的中国企业来说,这一切都前所未遇,感到“既愤怒又被动”,认为是波方故意“找茬”,结果可想而知,企业不遭受巨额亏损才怪。
6、要特别重视项目所在国的法律风险
国际工程项目涉及的面非常广,相应地,涉及到的法律法规也特别多,如东道国的建筑工程法律、进出口或海关检查法律、税务法律、环境保护法律、劳务或劳动法律、知识产权以及公司方面的法律等。我国承包商基本上都遇到过与上述法律有关的问题,其中比较集中的涉及到东道国的建筑工程法律、进出口或海关法律、税务法律、环境保护法律、劳务或劳动法律。如果对上述法律不熟悉,在投标报价阶段,承包商无法将上述法律涉及的费用和风险考虑到报价之中或低估项目的实施难度,结果导致重大损失。这方面的安全不胜枚举。如中国某大型企业承揽的澳大利亚某矿项目。该项目需要大量的劳工和技术人员,但根据澳大利亚的劳务方面的法律,中国的劳工和一般的技术人员根据无法获得相关工作签证,中国公司只能聘请当地人员,然后当地工人的工资和待遇远远超过中国工人且管理难度较大,结果单单就人员工资成本,中国公司就付出了比投标报价高出数倍甚至十几倍的工资支出。
7、绝对避免“低价中标索赔赚钱”的错误思想
很多中国公司还存在先低价中标,以后再想办法索赔的想法,这种想法在国际项目中越来越行不通了。国际市场瞬息万变,而施工项目的周期较长,即使投标时计算毛利率可以达到3%,但受到汇率变动、劳动力、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搞不好最后几乎全要亏损,因此要做到不投亏损或是微利标。同时由于国际工程项目组织管理难度大,如果项目报价低于成本价,会给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现金流带来严重的困扰,甚至有可能断裂的危险,这样就可能会导致项目运作困难,甚至中途夭折,更别提索赔了。同时目前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毕竟都是买方市场,很多时候业主聘请的工程师都是世界一流的知名咨询公司,对于承包商可能存在的索赔点都了然于胸。再加上中国公司的文件管理或是项目管都还有一些差距,低价拿到的项目要想通过高价索赔赚钱基本上是难于上青天。
四、结语
随着中国建筑企业国际化经营的力度越来越大,在国际工程市场上投标的项目越来越多,所面临的风险相比国内工程的投标也更具多样性和致命性,所以更要正确认识和对待国际工程投标前期的各种风险。在投标过程中对项目的条件、自然环境条件、当地社会环境、自身承受能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考察分析,理性识别和评估风险,争取在从投标的源头上避免和控制风险。只要在投标报价中正确处理好风险的识别与管理工作,必将进一步增强我国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对国际工程市场的开拓和发展发挥重要而有益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雷胜强.国际工程风险管理与保险【M】.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2
[2]赵丕熙. 国际工程中的政治风险及其管理【J】.北京: 中国计划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