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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古建筑建议范文1
[关键词]古遗址;古建筑;保护方法
[中图分类号]K87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09)08-0027-04
近些年,在国家文物局、陕西省文物局的支持下,陕西省许多重要的古遗址、古建筑得到了很好的保护维修,取得显著的效果,本文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古遗址、古建筑保护方法的应用做一介绍。
一、概况
(一)现状
陕西境内已知的人类历史至少已有75万年。在中国历史上自西周至唐代,共有13个王朝在此建都,历时千余年。陕西地上及地下文化遗存非常丰富,其类别主要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碑刻等,此外还有一定数量的近现代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地下遗存从最早75~80万年前至明清,遍布全省范围。地上古建筑遗存,从唐宋至明清,比比皆是。陕西还是我国石窟寺、造像碑数量最多的省份之一,主要分布在铜川、延安及关中一带,时代最早为北魏和北朝,最晚为明清。始建于北宋的西安碑林,共收藏汉至清代碑石2300多通,是国内保存碑石时间跨度最大、数量最多的地方。另外还保存有中国最早的汉中褒斜道石门东汉“[畜][阝]君开道碑”摩崖石刻。
以来,陕西省于1958年、1980~1981年、1987~1989年共组织了三次全省范围内大规模的文物普查。第三次文物普查共发现和复查各类文物点3.1万处,位居全国第一。其中古遗址10378处,古墓葬4011处,石窟寺544处,古建筑2577处,石刻14551处,近现代史迹1089处,近现代建筑342处,其他类型文物点约1000处。2007年,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开始,目前陕西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正在进行中。另外,除了秦始皇陵及兵马俑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外,陕西省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40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88处,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157余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6座, 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1座,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2处。
(二)存在的问题
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对文物造成的破坏是比较严重的,不论是古遗址,还是古建筑,突出的问题,就是其周边的环境日趋恶化。例如:在划定的保护范围里建造构筑物,任意在遗址内挖坑取土,占用古建筑作其他用途等等,古遗址或古建筑在经历了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风雨之后,本身已经很脆弱,根本经不起自然和人为的破坏,所以说,两种因素不但给文物本身造成无法估量的破坏外,也给文物保护和维修增加了难度,同时也给管理工作带来相当大的压力。
(三) 保护目的
制定古遗址、古建筑的保护规划,目的是为了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主要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是通过保护规划,划定出古遗址或古建筑的保护范围,控制其周边建设用地,改善其周围环境风貌,以达到与人文景观的统一与和谐。第二是早期遗址本身的保护问题,如何保护好遗址不再遭受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破坏,这个问题涉及到许多方面。下面结合这几年陕西省的古遗址保护实践,重点探讨早期建筑遗址保护方法等诸多问题。
二、遗址保护
西安曾是周、秦、汉、唐十三个朝代建都的地方,保存有许多著名的古代建筑遗址,这些遗址具有以下共同点: 遗址一般均有千年以上的历史,最早的有3000多年;曾在历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可以代表当时建筑及社会发展的水平;均占有较大的面积,而且其上没有建筑覆压,环境条件较好;虽然上部建筑已不存在,但遗址保存状况较好,因而可以通过对遗址的研究了解到建筑最初时期的情况;还可通过其他文献资料,对建筑有关情况作进一步了解。
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我们逐步为早期遗址、帝王陵墓及古建筑群制定保护规划,陕西省文物主管部门对城市建设发展涉及到文物时,或者文物本身需要进行较大规模维修时,首先要求必须制定总体保护规划,在规划的基础上分期分批实施。对于文物本身,需要指出的是,保护的目的,是尽可能让文物的原始状态能够一直保存下去,让更多的人能够了解到人类历史发展的信息。由于中国早期建筑遗址主要是以夯土、砖铺地面及石质柱础为主,当遗址考古发掘结束后,遗址马上就面临的是回填或展示的选择。哪一类遗址会选择维护开放展示,哪一类遗址又会选择暂时或永久性回填,这将涉及到各个方面,比如,环境的条件、经济条件、科技手段等。更重要的是遗址本身的历史价值,与当前社会发展的密切关系。经过这些年的探索和实践,我们认为,对遗址而言,在有充分依据的情况下,又不会对遗址造成破坏,复原性的保护应该作为第一种选择。回填只是在一定的条件下的权宜之计,而并非最终的保护措施。保护开放的方式是我们探索的重点。遗址保护共分两类:一类是复原性的保护,这类保护措施要直接触及到文物的本身;还有一类是非复原性的保护,这类保护措施不直接触及文物本身。
非复原性保护主要针对建筑遗址,因为必须保护其文化内涵和历史价值,防止自然因素的破坏,保护措施与遗址本身没有任何联系,因此,建筑所采用的结构、材料、工艺及设备等方面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复原性保护并非单纯对建筑作出复原,而是作为一种手段。如果想恢复到初始状态,这是不大可能做得到的,因为最初的使用状态、环境、室内陈设等均已不存在,不可能再去重新恢复,所以复原保护是有一定限度的。
复原性保护不能因复原而对遗址造成任何损害,复原的部分必须具有可逆性,并与遗址有适当的区别,所以说复原保护宜简不宜繁,复原性保护必须深入研究考古发掘成果,从中找出依据,使复原具备真实性。复原保护的目的是为了保护遗址免遭自然与人为因素的破坏;复原保护的对象也是选择在历史上有着重要价值的建筑遗址。比如:汉长安城、唐代大明宫、唐乾陵、汉景帝阳陵、唐长安城――天坛遗址等,下面以唐大明宫含元殿遗址保护工程为例。
(一)现状
中国早期建筑保存至今主要是以夯土、砖铺地面及石质柱础等为主,而含元殿遗址正是如此,它是唐代大明宫内的最重要的殿堂,位居龙首塬南坡的高地上,龙朔三年(663)建成,是当时朝廷举行元旦、冬至大朝会的场所。殿堂构筑于三层夯土台上,殿身面阔11间,每间均宽5.35米,进深28米,柱径0.7米左右。在大殿东西两侧约30米处各建有栖凤阁与翔鸾阁,殿与阁之间用曲尺形长廊连接,并建有转角建筑,在大殿东南与西南方向还建有东、西朝堂。朝会时,百官须经殿前龙尾道后才能入殿。
现保留有大殿的殿基以及栖凤阁和翔鸾阁的基址。其上木结构部分已毁于唐末,堆积物也不存在。遗存主要包括夯土台、局部砖铺地面、砖铺散水、台壁包砖、石质柱础、栏杆及螭首,且大部分已残。由于长年风吹雨淋, 夯土台不断地剥蚀变小。
(二)存在的问题
主要是气候和雨水对遗址造成的影响。西安位于关中盆地中部,地势为东南高西北低,海拔400米左右,属暖温带,年平均气温13.3℃,极端最低温度为-20℃,极端最高温度为45.2℃,年降雨量为604毫米,而且多集中于7~9月份。经雨水长期冲刷与浸泡,造成遗址表面比较疏松,特别在冬季的冻融作用下,夯土台面层风化与剥落不断加速。
(三)保护工程
含元殿遗址的历史价值和建筑价值均非常高,影响也很大,因此保护好这处遗址意义重大。既然是由于自然气候条件对遗址造成破坏,因此要设法增加其遗址土质的强度,增加表面的抗风化能力,进而设法再现含元殿遗址的原貌。
1.设计原则
(1)尊重考古发掘成果,以考古资料作为参照依据。
(2)查阅有关文献记载,研究建筑各部位的原貌。
(3)通过对遗址规划,划定其范围,控制周边环境的变迁。
(4)将现代科技手段与传统方法有机结合,对遗址实施无损保护。
(5)在依据充分的情况下,设法再现含元殿当年阶陛的规模。
(6)任何一项保护措施应具备可逆性。
2.保护方法
(1)夯土遗址表面的保护:对考古发掘清理之后的遗址表面,先铺满一层5~10厘米的细砂,然后在其上覆盖45厘米厚的黄土,使遗址表面保护层厚度为50厘米,其目的使遗址表面与保护层有所区别,但又不破坏遗址表面。
(2)支护与加固相结合:千余年来自然与人为因素给遗址造成很大程度的破坏。如夯土台被凿出多孔窑洞、台壁开裂以至坍塌等,这些均给遗址整体埋下了不安全的隐患,对这部分重点是采取原材料与原工艺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补强或夯填。如填实窑洞、加固台壁、密实裂缝等。
(3)殿基局部复原:在遗址某一部分具备有复原条件的情况下,可考虑使用原材料与原工艺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复原,比如三层夯土台,均可按照遗址原表层砖石包砌做法予以恢复。若复原的依据不充分,但遗址某一部分又需要支护,可考虑使用砖、石等材料进行包砌,但其表面要与原建筑遗址能够有所区分。
(4)有限的局部展示:对于遗址中保存较好的砖铺地面、散水、柱础石等部位,可在保护层上设置观察窗或观察井,使参观者能够对昔日的含元殿有一些真实的感受。
3.遗址土力学的分析及保护
对于遗址夯土,经工程地质勘测和实验室分析结果,得出含元殿殿基是由素填土、夯土、古土壤等构成。其中素填土为遗址表面风化及考古发掘回填的黄土,夯土主要是殿基部分,厚度约4米;夯土以下为原生土。
据地质报告分析,经过人工夯筑之后的黄土具有较高的强度和承载力,无湿陷性,一旦风化很容易造成疏松、开裂,因此殿基夯土部分应是重点保护的对象,选择在夯土之上再覆盖黄土的办法可以补充损失的黄土。为了增加黄土的强度,在上面的黄土内加入一定比例的石灰粉。这样做既可以将传统材料与新工艺有机结合在一起,又符合传统的做法。
为了防止夯土台壁出现坍塌,同时也能再现含元殿殿基的原貌,在各层夯土台外壁砌筑保护性挡土墙,墙厚720~1080厘米,用青砖包砌。为了增加夯土表面的防水性能,在夯土上面按原殿基做法铺设地面方砖,恢复柱础石。在殿基保留夯土的地方,使用黄土加黄砂和胶粉,用传统方法夯筑0.8米高的矮墙,以表示原大殿的柱网布置。
含元殿坐落在三出陛的台座上。经考古发掘,第一层台、三层台的位置与高度能够确定,惟二层台因破坏严重而不能确定。为了保护遗址不再造受破坏,并再现三出陛的形式,在遗址表面铺设保护层(5厘米细砂,45厘米黄土),在台陛侧面砌筑青砖挡土墙,在台陛上面铺灰土层,夯至10厘米,形成防水层,再在其上铺方砖。
龙尾道是设在大殿南侧上下蹬道,史书记载坡道转折而上,犹如龙尾。本次考古发掘未找到任何迹象,但在东西二阁与殿陛结合处发现有坡道的痕迹,因此,认定龙尾道位于两阁的内侧。所以龙尾道沿阁的内侧设墁道登上大殿。先在遗址表面覆盖保护层(5厘米细砂,45厘米黄土),然后在其上铺设仿唐灰陶方砖。
含元殿遗址保护工程是对遗址保护原则与方法积极有效的探索,它必将对古遗址的保护产生重大影响。
三、保护修缮
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到现在,陕西省已对近百座各类文物建筑进行了维修保护,主要包括木结构殿堂、砖石结构古塔等。近几年则重点对省内几座倾斜砖塔实施纠偏保护试验,对韩城元代建筑进行维修保护。下面逐一介绍:
(一)眉县净光寺塔
1.概况
净光寺塔位于眉县县政府院内,具体建造年代不详,塔北经幢题刻留有“眉城净光寺修造佛塔”、“元和拾壹年”、“咸通九年”等字样,经专家考证,认为该塔应为唐塔。净光寺塔为楼阁式砖塔,方形七层实心,底层设有塔室可入,塔体每边长为4.46米,塔高约22米。现塔底层剥蚀严重。1998年测得塔体向北偏东7.525°,倾斜、垂直方向倾角4.3°,塔刹中心偏差1.664米,正北方向偏差1.620米。
2.原因
净光寺塔倾斜主要是由于地基不均匀沉降造成的,另外“”期间曾在塔北面建有厕所,从而造成地基湿陷,加快了塔体倾斜的速度。地层关系:上部为0.4米厚杂填土,主要为砖块等。其下为素填土,土质不均匀,多含瓦片、石子等,含漂石。勘察表明,塔下土体经过上千年的重压,其密度已相当高,塔下土体水浸速率相当缓慢。综合分析上述因素,决定对该塔采取“成孔―软化”的技术,在塔南侧塔基下钻一排孔,再注水以软化孔间土,迫使塔体南侧产生不均匀沉降,促使塔身逐步回倾。
3.塔体加固
由于该塔年代久远,塔身整体性较差,塔体倾斜已趋于临界状态,为了防止纠偏过程中塔体出现开裂,首先对塔身1~3层用槽钢、木板及钢筋拉杆做临时性加固,每层加固两面道。在塔体纠偏过程中对加固拉杆应力的变化实施全过程监测。
塔底层剥蚀、破损比较严重,为了防止在纠偏过程中对塔下部造成局部的破坏,在纠偏之前对塔底实施适当的永久性加固措施。
4.塔体纠偏
避开被有关专家称之为“潦石”的土层,距地表约1米打1排孔,孔径为10~12公分,孔间距为10公分,孔与水平面夹角控制在10°左右,孔的深度依据理论分析以进入塔边线3/5左右适宜。孔大小与数量根据情况控制。成孔方式则采用洛阳铲人工完成。
成孔后需观察48小时,向孔内注水以软化孔间土。注水48小时后观测显示出塔体开始向南侧缓慢回倾,大约经过36小时,塔的回倾过程逐步趋于稳定。类似工序共需进行8轮。
一个月后对纠偏施工进行复测表明,塔尖南北方向由原来偏移1.62米缩小为0.62米,矫正61%;塔尖东西方向回倾0.52米,矫正70%。预计在以后一段时间内,塔体还会回倾10~20厘米。
5.经验体会
(1)塔下土体经长期重压,密度较大,常规浸水难以奏效,若浸水时间长,塔体回倾量无法控制。“成孔―软化”中的浸水是辅的,可以有效控制塔体回倾速率与最终量。因此,成孔―软化技术是可行的。
(2)在纠偏前需对塔身及塔底进行加固。因为塔体倾斜后,在回倾过程中,其轴面剪应力较大,所以为防止在回倾中塔体会出现开裂,对塔体要采取加固措施。
(3)成孔位置在距地表1米处为宜。
(二)韩城高神殿
韩城历史悠久,地上地下文物遗存非常丰富,是陕西境内名副其实的文物大县。特别是古建筑保存下来非常多,共有国家级、省级、县(市)级重点古建筑152处。这些古建筑普遍存在着年久失修、破损严重等现象。有许多级别不高但文物价值比较高的古建筑更是面临毁坏的边缘,高神殿就是其中的一处。该殿原由四座单体组成的一组建筑,后来一座被拆除,现存三座,每座殿均雄浑完整,外檐彩画也十分精致。自被村上学校占用后,其内部构件就被任意改造,彩画被任意涂抹与刻画,大殿墙壁四处裂缝,柱子歪斜,瓦件残缺,殿周围垃圾成堆,排水不畅,环境恶劣,致使好端端的殿堂变成了危房。
为了保护高神殿,文物部门决定实施搬迁异地的保护措施,将高神殿搬迁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普照寺门前广场。
搬迁是一个非常慎重的问题,也是一个技术含量很高的工程,不能出现任何闪失。按古建筑维修规定:古建筑必须坚持就地保护的原则。搬迁则是不得已的办法。所以搬迁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能否保持其“原汁原味”。搬迁过程中有几条经验需总结:原建筑的山墙均为土坯墙,搬迁后山墙仍用土坯砌筑,一改过去大维修中将土坯墙换成砖墙的做法;二是高神殿经过改造,原门窗均己不存在,这次搬迁后,没有制作新的,而是设法在当地收购旧木门和窗,与高神殿整体和谐;三是将原建筑山墙上保留的部分壁画揭下,然后再重新嵌入原来的位置。四是搬迁前殿与殿之间的位置;搬迁后仍然保护原有格局。
无论是古塔纠偏保护,还是元代建筑整体搬迁,均是严格按照文物保护原则制定出可行的设计方案,最大限度地保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对文物本体做到了最小干预。
四、结语
经过十几年的探索与实践,陕西在古遗址、古建筑保护与维修工程方面做了大量有益的尝试,先后对唐大明宫含元殿、麟德殿、汉长安城殿堂诸遗址进行了保护与展示,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这些保护项目的实施,既完整保护了遗址的范围,又有效地保护了遗址本体,而且极大改善了遗址保护、保存和人文环境,同时也有效地改善了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和居住条件,进一步充实了全国历史文化名城西安的文化内涵。
保护古建筑建议范文2
【关键词】历史保护建筑;修旧如故;检测;鉴定;加固改造
百余年独特的发展历史,使鼓浪屿形成了具有浓厚人文景观、复杂历史情趣、诸多国家风格、中西合璧的“万国建筑博览会”。优美的环境及独特的历史背景,使鼓浪屿在清末民国时期成为众多民族资本家及官宦士绅的向往之地,有实力的人士纷纷上岛筑屋,并以此为理想的安身之所。为了保护这些建筑,在不破坏原建筑的情况下,对建筑结构的检测、综合分析和鉴定,坚持“修旧如故”的原则,可以对工程采取有针对性的、有效的加固措施,达到既能保护历史文化,又能满足使用功能要求。通过保护、修复和利用,体现历史建筑政治教育、社会文化与旅游经济价值,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增强历史厚重感,塑造历史文化名城形象,充分挖掘历史地域人文景观。
1、工程概况
该建筑建于1916年,为二层砖混结构外廊式建筑,拱形大方古朴,线条简洁流畅,型制和材料简单,建筑外墙整体为青水墙。占地面积1676.4平方米,建筑面积1266平方米。
2、现场勘察与质量鉴定
委托厦门市房屋安全鉴定所及厦门市检测中心对该建筑进行了实地查勘,并形成鉴定结果,详情如下所列:
2.1沉降与倾斜测量。采用经纬仪和水准仪分别对建筑的倾斜和不均匀沉降进行测量,测量结果表明:该建筑向北倾斜,并产生不均匀沉降,经验算基础偏小。
2.2钢筋混凝土梁、板、柱检测。抽查梁、板、柱:配筋、保护层及截面尺寸略低度于现行规范规定的要求,部分梁板产生不同程度的裂缝,缝宽在0.1~0.5MM不等,裂缝部位的钢筋已经有锈蚀现象。采用超声回弹综合法对混凝土进行综合评定,结果表明:混凝土强度等级较低,碳化严重。采用里氏硬度法抽样检测钢筋的抗拉强度,结果表明:强度设计值为280MP。
2.3墙体检测。采用回弹法对砖墙的黏土实心砖进行抽样测定,并对水泥石灰混合砂浆进行检测,强度等级均偏低且部分墙体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裂缝。墙抹灰层空鼓,部分剥落,砂浆粉化,墙体渗水腐蚀,部分有弓凸变形。
2.4抗震性能检测。按照《建筑抗震鉴定标准》、《抗震设规范》和其它相应的标准、规定,对建筑物结构体系、构件承载力、刚度、构造的合理性等进行检查鉴定,结果表明:该建筑不能满足现有规范的抗震要求,若要达到现有规范的抗震要求则必须进行特殊的加固处理。
2.5装修与装饰。(1)地面:一层铺地砖局部残破,部分地面改为水泥铺砌;左边廊东部早期改造,加建厕所;二层廊道多处后期搭盖灶台、水池、洗澡间等附属设施;二层部分木板地面破损;(2)墙面:墙面灰层大部空鼓,砂浆粉化,灰皮多处脱落;西南及南侧墙面树根附墙蔓生,墙面渗水严重;室内木板壁隔墙部分残破,出露空洞;(3)屋面:屋顶北侧烟囱破损严重;屋瓦残破,瓦垅凌乱,屋面漏雨严重;(4)其它:木楼梯多处破损,扶手松动;壁炉或被封堵,或遭脱落,已不复旧貌;门窗多处缺失,有的被封堵,有的被改为后期式样;天花破损严重,多处脱落或无存;墙面灰饰多处粉化,墙线等无存;空坪范围较大,缺少管理,杂物横陈,院前屋后杂草丛生,树枝横长,环境极其混乱;大门仅存二侧立柱,门外石砌台阶残断,台阶外侧被乱条石、后期建筑等侵占、叠压,门面外观凌乱无序;墙仅余墙基,墙体及墙帽无存;违章搭盖严重。
2.6原因分析。该建筑建造年限久远,已超过安全使用年限,其建筑材料全面自然老化、损坏,加上失修失养,造成屋面渗漏严重,墙体风化,砂浆粉化,构件裂缝变形,白蚁蛀蚀,强度、刚度持续削弱,承载力明显不足,居住安全未能保证。
3、加固改造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检测和鉴定,对该建筑的质量就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准确的鉴定结果。根据鉴定结果,在坚持“修旧如故”的原则下,我们就可以对建筑物的质量隐患进行一些合理的、有效的加固改造措施。
3.1基础的加固处理。采用注浆的方法对地基处进行理,它有处理效果好、施工周期短、无振动、无噪音、污染小、造价低等优点。基础断面较小,强度较低:先对该建筑进行纠偏,后采用扩大基础断面方法加固。
3.2墙体结构的加固。外墙体在内侧采用单侧钢筋混凝土板墙加固,以形成组合砌体,满足使用要求。墙体裂缝采用环氧树脂压力灌注法进行修复,风化严重的墙体采用定制砖进行置换。墙体外立面在清除青苔、杂草、风化层后,分片剔除原砖缝中表面低标号的砂浆(深3cm),后采用高强度聚合物砂浆填缝,砂浆颜色与原有砂浆相同,最后喷涂防风化涂料两遍,这样大幅提高砌体的承载力及延性。内墙在凿除粉刷层后采用双侧钢筋混凝土板墙加固,这样使墙体形成组合墙体,俗称夹板墙,大大提高砌体的承载力及延性。
3.3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加固。钢筋混凝土结构已经有不同程度的裂缝、钢筋锈蚀现象,混凝土胀裂、脱落。采用环氧树脂压力灌注法修复,对锈蚀的钢筋进行除锈,混凝土存在胀裂、脱落的部分凿除并清洗干净,用高强度聚合物砂浆复合面层加固后,表面打磨平整,无杂物和尘土;钢筋混凝土梁、柱结构用丙酮或二甲苯清洗钢板及混凝土表面,进行粘贴钢板加固,再粘贴碳纤维布加固以提高构件承载力;钢筋混凝土板用粘贴碳纤维布加固以提高板的承载力;后用水泥砂浆抹平,最后采用涂膜方法进行防水、防潮和防裂处理。
3.4装修与装饰修复。维修之前,对拆除重砌的部位要进行拍照和文字记录,作为重砌时的依据;同时对拆下的原构件要进行详细的编号,仔细地拆、卸、码放,有序地进行,达到“修旧如故”、恢复原貌的目的。维修工作严格遵循“不改变建筑原状”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存现有的构件,恢复本来具有的文物风貌及周边环境。尽可能多地保持和利用原有的材料、构件,以最大限度地保存文物古建筑的历史性、艺术性与科学性。拆除后期所添加的违章搭盖建筑、木隔断等,清除后期封堵的走廊、拱窗,以恢复建筑之旧貌;加固、修补木楼梯及木门窗;剔除墙体表面风化的抹灰层及其下粉化砂浆等,重抹灰层,按原有式样重塑相应部位的墙线等。
保护古建筑建议范文3
【关键词】古建筑 建筑防火 消防安全
1 基本情况
1.1 地理位置
郑营村位于石屏县城西北部,距县城约10公里。根据消防队现有车辆、道路情况、出警速度、车流量等情况,从石屏县公安消防大队经G323国道、乡村道路到郑营村大约需要30分钟至45分钟。
1.2 地质条件
宝秀镇位于小江断裂带边缘,小江断裂是川滇活动地块和稳定的扬子地块边界,它北起滇川边界金沙江的巧家县北,向南经东川、宜良、通海、建水,最后并入红河断裂,走向近南北,平均水平滑移速率10mm/s。1500年以来,仅在小江断裂的云南段上就发生10多次大于6级的地震,其中,1799年石屏宝秀7.0级地震,1887年12月16日石屏7.0级地震。
1.3 气象条件
石屏县地处东经102。24至102。24、 ,北纬23。44至23。44、。郑营海拔约1400米,南面山地,北面宝秀坝子,年平均气温18.2℃,年降水量898.4毫米。气候宜人。常年刮西南风或者东南风,风力微弱,偶尔达到3到4级。5月到9月大风、雷暴等强对流天气时有发生。
1.4 建筑特点
中国古代建筑布局,呈现闭、密、叠的特征,属木结构或砖木结构,耐火等级为三级或四级。郑营村始建于明洪武年间,现存为明清时期至民国年间的园林式村落。村内有“三街九巷”,为青石板铺成的道路。全村有清代建筑2座,民国建筑258座,古井34口。其中陈氏宗祠、郑氏宗祠和陈氏民居为国家级文保单位。郑营村民居房屋以土木结构的四合院为主,方位皆坐南朝北。陈氏宗祠建于1925年,占地面积2577平方米,其房屋特点皆为木石结构,走马转角楼式四合院。郑营村祠堂,从祠门进去依次为石桥、莲池、中殿、正殿。中殿、正殿前院子两侧均建有对称式的偏殿、楼阁。
1.5 村庄规划
村镇建设规划,尤其是村庄建设规划明显滞后,火灾隐患严重。村民的“小家”与村庄的“大家”反差强烈,村委会除了每月70元的工作经费外,毫无收入来源,要做事就得四处“化缘”,村民家中现代化,村子仍有脏乱差。农民长期养成的随意丢弃生活垃圾或在住宅周围建垃圾坑、堆放柴火、违章烧草积肥的陋习一时难以改变,给防火工作带来了严峻挑战。
1.6 人口信息
郑营村委会辖郑营、张本寨两个自然村12个村民小组。该村总面积约2平方公里,现有农户934户,有乡村人口2976人,现有劳动力人口1880人,有近70%的人员在外打工。常年外出务工人数394人(占劳动力的21.3%),在省内务工345人,到省外务工49人。劳动力大量外出,居住人群多为留守儿童和老人,用火、控火难度大,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大大降低了村庄在处理火灾事故中的能力。
2 存在问题
2.1 自然条件对消防安全的影响
气象、地质条件复杂给消防安全带来了严峻考验。雷击。郑营古建筑选址依山就势,建位于山脊或山坡之上,其结构独特,分布较广,周围没有高大建筑,5—9月份,常伴有大风、雷暴等强对流天气,容易引发雷击,古建筑没有防雷措施,从而容易引起火灾。石屏县古建筑曾有遭雷击记载,“焕文塔原塔为六角七层,高19米,青石结构,塔内仅有方木斜塔,人不能上去。咸丰七年(1857年),因雷击,塔顶三层倾塌,州人用青砖补砌。”
宝秀镇位于小江断裂带边缘,地震可能性存在。地震过程中,火源无法控制,容易引起火灾。
2.2 古建筑防火具有特殊性、复杂性和火灾后果的严重性
古建筑火灾的危险性极大。古建筑的木材用量非常大,平均木材量为每平方米使用1立方米木材,而现代建筑则要求每平方米不超过20千克木材的火灾负荷量,如果以630千克每立方米木材算,现代建筑中木材用量为每立方米木材使用0.03立方米。对比之下,古建筑的平均负荷量是现代建筑的33倍。由此可见,古建筑火灾的危险性极大。
轰燃迅速、扑救困难。建筑选材范围不广,以石、砖、木为主体,郑营古建筑以砖、木为主打材料。木及砖、木结构耐火等级低,木质干燥含水量低,古建筑内层层叠架的斗拱、藻井和不同形状的门窗等,使古建筑的表面积增大。借助于这些构件所形成的巨大表面,极易出现轰燃和大面积燃烧,且烟雾生成量大。古建筑殿堂内净高9米以上,受房屋布局,结构影响,消防车充实水柱射流容易被阻挡,难以达到起火点,屋面斜坡形状,射流达到屋面马上下流,扑救难度大,灭火效果差。
建筑密集,防火间距不足。宗祠采用“四合院”和“廊院”的形式,庭院中厅廊坊相互联通,缺少防火分隔和安全空间,廊坊就成为了火灾蔓延通道。郑营村建筑连串,连片布置,庭院相连,一旦起火,容易通过直接延烧、热辐射、飞火等方式蔓延和扩散,容易出现“火烧连营”的局面。
2.3 村庄规划滞后、社会管理松散,不利于灭火救援的组织
郑营村的火灾隐患与村庄规划滞后有很大关系。消防通道不能满足要求。郑营村宗祠道路除宽2.2米至3.5米的主道外,其余街巷弯曲,道路狭窄,常规消防车根本无法进入。祠堂周围布局有很多严重隐患的民宅,民宅与祠堂防火间距严重不足。村庄各类各种场所交替布置,布局混乱,增加了火灾危险性。
村民安全意识淡薄。古老的村规民约渐渐淡出人们视线,新的村民自治规则尚未制定,乡村社会管理出现真空,给防火工作带来诸多影响。村民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违章使用明火、小孩玩火、纵火等现象突出,加之,易燃物品多,产生火灾的因素众多,预防困难。在社会管理松散的特殊时期,郑营村旅游业渐渐兴起,给防火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比如游人吸烟,露天烧烤饮食、新建餐馆的消防安全管理难度增大。
2.4 灭火救援力量薄弱
义务消防队建设不规范。第一,人员消防业务素质低。由于精壮劳动力外出打工,义务消防队员素质不高。第二,人员在位率不高。义务消防队员仍承担着家庭事务,灭火救援只是兼职。第三,人员训练不到位。第四,人员处置火灾事故能力比较低。火灾是小概率事件,平时缺乏实战演练,遇到突发大火,义务消防队起到作用仍十分有限。
消防大队力量有限。消防大队现有两辆消防车,10名战士,负责石屏县3037平方公里,7镇2乡30余万人口的消防安全保护任务,在面对乡镇木结构建筑大火时,只能保证在第一时间控制木结构火势蔓延,无法迅速扑灭木建筑大火。
2.5 消防设施无法满足灭火需求
郑营古文物建筑群虽然设置了部分室外消火栓,但是设施与生活用水互联,水压及用水量无法满足消防灭火要求。由于建筑耐火等级低,火灾荷载大,所以一支19㎜(毫米)口径直流水枪控制火灾面积按照30㎡(平方米)估算,火灾猛烈阶段,过火面积往往在150平方米左右,需水枪数量在5支以上,消防实际用水量在30L/S(升/秒)以上,现有消防设备根本满足不了消防用水量。
2.6 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经费投入机制不畅
郑营古建筑是中华民族瑰宝,保护古建筑可谓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生事业,但是,到目前为止,尚未建立长久的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3 对策建议
在诸多危及古建筑安全的因素中,最主要的、最具毁灭性的灾害之一是火灾。我们如何防控火灾呢?
3.1 指导思想
灭火救援时间仓促,立足“防于先”,“控于后”。消防大队需要约35分钟才能到达郑营村。一般松木在发生火灾是燃烧速度为每分钟两厘米,木质结构建筑在起火后,如果在15到20分钟内得不到有效扑救,即会出现大面积燃烧,温度高达800到1000摄氏度。一旦发生火灾,古建筑将损毁,郑营村古建筑的保护必须立足于“防”。
3.2 建议和意见
3.2.1 推进村庄规划
政府要加强对古建筑村落规划,在消防安全方面,提请政府进行旅游景区古建筑村落的村庄规划。包括电器线路改造、消防车道建设、消防水池建设、破损老房屋的拆迁改造。重点解决消防装备、消防设施、消防车道、防火间距、防火分区、功能布局等问题。
3.2.2 创新防火举措,提高古建筑消防安全条件
针对古建筑消防设施不足问题,结合《宝秀镇古文物消防工程》提出五点建议。在不影响古建筑风貌的情况下,安装消防给水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器、雷电防护装置等消防安全设备和器材。第一,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应内外结合,由于该建筑无人居住和值守,手动报警按钮,声光报警等装置应设置于建筑,并应采用功率高、讯响强度大的声光报警装置(如工业用),覆盖主要村道,以确保报警在第一时间为周围群众所知,同时将消防控制中心集约至一处以便管理,需长期有人值守。第二,建立消防水池。石屏宝秀镇古文物消防工程设计方案图中规划有三个消防水池,均建立在地势低洼处,消防水泵用电保障要求较高。目前,石屏县郑营村尚未达到此供电要求,况且水泵房后期维护需要大量经费支持,根据郑营村依山而建的实际情况,从充分利用资源和节约成本的角度考虑,建议:在村后山上与村内高差50--60m范围建设不低于200m3高位水池,水池设计液位报警装置,敷设管径DN100以上的供水管网,可确保郑营村内消防管道保持常压,足够的消防供水。第三,保证祠堂内水池常年满水。第四,考虑保护古建筑原有风貌和灭火实际需要,建议适当控制室内消火栓的设置数量。消火栓属于供水装置,自身并无扑救火灾的能力,灭火由使用水枪的人来完成。陈氏宗祠和郑氏宗祠进深分别为52m、33m,基本都属于两只水枪的控制范围内,建议仅在建筑的前后门处设置室外消火栓,并于消火栓周围适当处放置水枪水带,以便取拿灭火。第五,应当加强雷电防御工作,避免文物单位因遭受雷击而导致火灾事故,对宗祠或者周围较高房屋增加有效的避雷装置,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定期对文物单位的雷电防护装置进行检测。
针对防火间距不足的问题,建议:逐步拆除古建筑周围私搭乱建的房屋,确保6m防火间距,对于古建筑周围的杂草枯树予以剪除。针对古建筑火灾特点,建议:对房沿外露椽子,在不影响建筑整体外观的情况下可采用涂刷防火涂料的方法保护;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建议取消文物建筑内的繁杂线路,对于必须设置的应采用穿铁管的方式保护。同时在村内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对于古建筑上风方向50m和下风方向30m的范围应设置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逐步将在郑氏宗祠内居住的村民迁出,保证宗祠内疏散通道、前后门畅通。
3.2.3 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和群防群治工作
保护古建筑建议范文4
【关键词】古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中图分类号:X928.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本文针对古建筑的建筑特点和及其由于建筑特点,而具备的火灾隐患,在遵循立足于保留古代建筑原有风貌的情况下,制定一套有利于早期发现火灾隐患,和便于自救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照报警系统的性能,设计防火线路,并且提出了建立消火栓系统以及自动报警系统,且要合理的配置灭火器的针对古代建筑防火设计的方案。
二.古建筑的火灾隐患
有一些古建筑,自从建造以来,历经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千年的历史,但是从社会的变迁,以及现代的消防意识上来衡量,在古建筑中,也的确是存在着一些比较明显的火灾隐患。
1.例如有一些古建筑中的设备设施,耐火等级低,且可燃物较多,大多数的古建筑均有类似的点,那就是古建筑多属于砖木结构的建筑群,其中的木质构件较多,且耐火等级为三、四级,火灾荷载程度大。门、窗、楼梯、扶手、楼板以及承重梁,大多为木料制作,一旦发生火灾,会导致蔓延迅速。
2.大多数的古建筑,其消防设施设备较少,无法处置初起发生的火灾。古建筑群,由于建筑年代久远,所以并没有设置消防给水系统,以及火灾的自动报警系统,在发生火灾时,无法做到早期预警以及开展初期的扑救工作。
3.用火用电管理较差。
古建筑虽然属于全国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但是因为并没有专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加上近年以来,前往古建筑的旅游观光的游客,持续不断的增多,在古建筑附近的火源、火种无人管理,极其容易发生火灾。
4.火灾受援条件差。
由于古建筑的设计建造的特点,其外观大多形成封闭状态,且呈现了墙高院深的状态 ,这种建筑特点,更加不利于实施灭火。而且大多的古建筑,散落世界各地,一旦发生火灾,只能依靠各地的公安消防系统,由于消防系统无法在第一时间获知火灾情况,往往火势蔓延起来的时候,才接到火灾讯警,甚至导致无法控制火灾的蔓延,从而导致了巨大的损失。
三.古建筑消防设计原则
为了做好全国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作,做好古建筑的防火工作,对年久失修的古建筑进行维护。其中要把消防工程,作为一项重要的施工项目,我们在对古建筑的消防工程的施工设计中,要把握以下几个设计原则:
1.首先要立足于保留古建筑的原有风貌,不能破坏建筑的主体性的结构。其中消防设施的设置,尤其是管路的敷设,绝对不能在木质构造的上面进行孔洞的开设,而且也不能影响建筑中的景观与形象。
2.其次还要立足于火灾的早期发现以及自救工作。古建筑极具重要的文物价值,由于大多古建筑,所处的位置极其偏僻,所以设置火灾自动的报警系统是十分必要的事情。
3.还要立足于性能化的防火设计,在设计中,要尽量的采用新的材料、高新技术。根据我国的《建规》中第 5.5.1 条,以及第 5.5.2 条的规定,关于木结构中的建筑构件所具有的燃烧性能以及耐火极限,和每层最大的允许面积等相关规定,其中的古建筑,应当设置自动的喷水灭火系统,但是这样更容易破坏古建筑的主体结构,所以只能采用室、内外配置消火栓,作为消防的给水系统。在考虑到大多的古建筑,还有建在河滩边的情况,其位处的湿润土,也极易对消防埋地的管道造成腐蚀的现象,所以在选择管材时应当选用那些耐腐蚀的新型消防材料。在火灾探测器的选型方面可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选择一些目前新的探测类型,如:高灵敏度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图像型火灾探测器等,与普通点型火灾探测器进行优势互补,以提高现场火灾综合探测性能。
四.系统布线及线路敷设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火灾的自动报警系统的信号传输线路、线型的选择
自动报警的传输信号线路的特点是,其只在火灾的初期时期报警,即在火灾的初起时期起作用,所以不用要求其线路,在高温与高热的环境中工作,在火灾初起时,自动报警系统的火灾信号传输线穿阻燃型PVC线管或者是线槽,即可以满足要求。例如,在古建筑的内部,如果有强电磁干扰的情况下,信号的传输线就应当穿钢管。采用的线型,也只需要是耐压等级以及线径符合规范,以及火灾的自动报警装置技术条件的要求的普通类型的导线,就可以了。然而相对于火灾的信号传输线路,和与联动控制信号线路,合二为一的总线或者是输出模块的24V电源线,应当穿钢管且暗敷在不易燃烧体的结构层内,在这种情况下,保护层的厚度不应当小于30~40,如果采用的是明敷,则应当采取防火的措施。相对于智能型的火灾自动的报警系统,为了减小信号的传输线路及其分布电容,以及分布电感,对于信号的电平的影响,应当采用RVS型的双绞线。相对于信号的传输总线,若有极性的要求时的火灾的自动报警系统,则应当在图纸中,标注出导线的颜色,用以区分“+”、“一”极性,也便于施工或者是接线。
2.消防用电设备的线路敷设及防火措施
在古建筑中布线消防系统,由于古建筑的特点,消防系统采用的电设备的线路,就应当尽量的采用阻燃电缆进行穿钢管处理,并暗敷在不易燃烧体的结构内,其保护层的厚度,不应当小于30mm。在有些消防系统工程当中,其中的配电室,距离电气的竖井距离比较远,而且消防用的电设备的容量也比较大,其电缆穿钢管无法满足线路的暗敷的条件,所以大多消防系统中的从配电室到竖井段的线路,也只能采用线路明敷。大多数情况下,这段电缆都是敷设在古建筑的吊顶当中,由于古建筑大多采用木制结构,尤其是屋顶部,更是防火的重要保护区,所以对于这段线路的敷设,就要采取十分有效的防火的措施,在这种情形下,尽量不去采用耐火槽或盒,由于耐火槽盒的散热的条件相对较差,所以电缆在敷设其中的情况下,需要降低其载流量,然而耐火的槽盒,也仅仅能防止外部的环境燃烧而影响到电缆的正常工作,可是,它又无法防止由于在耐火的槽盒内的电缆本身的故障,以及因为相邻效应而造成的火灾情况。在有一种情况是,如果电缆的数量较多的情况下,是须要经过经济技术的比较,来看是选择采用耐火的槽盒,还是在电缆梯架当中敷设耐火的电缆。另外,消防水泵等等重要的消防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的供电电缆,在设置的过程中,建议采用比较耐火性质的电缆,用来保证在发生火灾的时候,能够在一定的高温高热的时间内,不受到火灾的影响而能继续工作。此外,消防用电的设备线路,也应当和非消防用电的设备线路,分开来进行敷设,如果受到条件的限制的情况下,两种线路非需要在一起敷设的时候,其中两种用途的电缆,就应当分别敷设在桥架或者是竖井的两侧,而非消防用电的设备的线路,在敷设的过程当中,还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由于自身的原因而引起火灾从而殃及到消防用电的设备线路。
3.相对于古建筑的火灾报警的联动控制器,以及电源的设计、安装,则建议采用专门的双供电回路,并且供电回路不要设置保护性的装置。
五.结束语:
古建筑这一特定的建筑群,其本身的建筑结构十分复杂,其中的火灾隐患非常多。在对其进行消防设计的时候,应当根据其本身的建筑实际情况,且要立足于保留古建筑的原有风貌,在设计的时候,要注重其性能化的设计,而且应当适当的采用新的技术、新型材料。并且针对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建议针对古建筑的消防规范,应当独立的设置一章,对于古建筑防火设计,应当明确的提出规范性的要求。
参考文献:
[1]贺煜华《古建筑防火策略的讨论》消防科学与技术;2009年01期
保护古建筑建议范文5
关键词:城市;古建筑;保护;利用
0.引言
古建筑是城市文明发展的标志,是祖先所留下的历史遗物、智慧、生活环境的综合体。保护和利用古建筑是加强对中华民族文明历史研究发现的物证所在,因此,保护具有艺术价值又有实用价值的古建筑进行有效的利用,使其转化为旅游文化产业项目,创造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为经济建设、旅游文化繁荣和社会进步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古建筑保护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现代化城市建设的发展,古建筑的生存和保护面临着的巨大挑战。主要表现在:
1.1.缺乏保护和利用意识
不少地方对古建筑保护和利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历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保护工作没有摆到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没有行之有效的建设规划和措施,偏面强调现代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基层文化文物部门对规划建设无权干预,文保单位经费紧缺,使古建筑不能得到积极的保护,不适当的现代建设开发,加剧了古建筑的破坏和毁灭。同时,全民保护古建筑的意识不强,还没有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随意处置事件时有发生。
1.2.古村居建设生态环境恶化
在现代高楼别墅建筑的冲击下,大批具有历史、科学、文化艺术价值的古建筑原始面貌遭到破坏,原始的建筑结构被现代的装饰所替代,周边高楼林立,失去了原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内涵。
1.3.古建筑流失状况严重
现在留存的古建筑大多无人居住或只有老年人留守,对保存工作存在很大困难和问题,往往出现不是毁于火灾就是被贼偷盗部分有价值的雕刻构件,使古建筑不能保持完整而失去保护价值。几年来,无序收购古建筑构件和其他文物的现象十分严重,一些地方还公开或半公开的开设古建构件和古玩交易市场,违法收购、倒卖民间古建构件和其他具有历史文化研究价值的民间藏品。由于交易市场管理体制的不完善,给一些不法分子开了方便之门,给保护古建筑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1.4.古建筑保护抢救资金匮乏
大多古建筑已年久破损,修复价格高昂,资金无法着落(改成落实到位),仅凭个人力量将无济于事,所以有的古建筑只得让其倒塌损坏。
面对严峻的现实状况,本人认为,古建筑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浓厚的乡土气息和文化风貌,充满着“原生态建筑文化”的魅力,为大都市人们的鲜奇关注,在中国辽阔的大地上,迄今还遗存着无数的古建村落。从保护中华五千年文明史的独立性,强化中华民族的灿烂文化,维护文物保护的严肃性,从延续中华文明的高度,重视古建村居保护和利用工作,建议各级政府把保护工作列入城镇乡村规划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美丽城镇、乡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2、保护抢救工作是古建保护的当务之急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是古建保护工作的立足点。首先要把古建村落的原生态保护下来,要像保护文物一样,分级负责。古建筑保护工程是以保护物质文化为主要对象的。我们今天保护的物质文化遗产是由祖先创造和保护发展的结果,我们只是在对它们进行看护中,无论是对之重视,还是疏忽怠慢都将影响到我们后代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让祖先们创造的劳动财富物质遗产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中消亡,否则,我们会沦为千古罪人。然而,可怕的是不少人对古建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旧的不去新的就不来,所以偏面追求城镇乡村建设规划现代化、整体化,将古建城镇村落作为陈旧破损,有损美丽城镇乡村建设形象而被列入旧城镇、旧村庄改造建设规划之列,取而代之的高楼别墅,宽敞明亮的铝合金门窗,使原生态的古城镇、古村落不复存在,在大地上消失了。这无疑是一种缺乏文化素质修养,目光短浅,不负责任的行为。
本人认为,我们对待古建物质文化遗产的态度,要像荷兰人保护风车一样,要有长远打算,要有先见之明……像荷兰人民,因自己的国土上保留这些风车而被国际社会公认为荷兰的象征而感到自豪。
全国各地古建筑、古村居,星罗棋布,我们应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快保护和抢救进程,积极稳妥地推荐(开展)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针对现实问题,我觉得对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作的当务之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对各地古建筑和古村居进行普查、登记,按历史年代进行分类,建立全面反映各地古建筑、古村落基本面貌的档案资料数据库,基本摸清全国各地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家底(现状)。只有摸清家底(现状)、弄清历史、分析评估,才能对古建筑、古村落进行有效的抢救和保护。
二是通过民间筹资、政府补助等手段,加大对古建筑、古村落的抢救保护,建立比较完善的保护机制。抢救是古建筑保护的核心问题。在制定修复抢救的计划中,要进一步研究古建筑、古村落的生存状态,对具有历史、文化、艺术等研究价值的重点项目,重要代表作要急需先上,做到先急后缓,分期实施,同时要做到人员落实、经费落实。
保护古建筑建议范文6
关键词:苏州干将路 古建筑文化保护 经济发展
1 苏州干将路的形成
在工业化、城市化加快推进的历史进程中,古城保护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苏州也不例外。然而在经济发展和对古建筑文化的保护方面,我们也不可避免的走过了一些弯路,比如说苏州干将路的形成和发展。
干将路是苏州古城区的主干道,东西走向,东起东环路,西至西环路,中间与凤凰街、临顿路、人民路、阊胥路等近三十条道路相交汇,全长7.5公里。比起8.7公里的人民路稍微短了那么一点,不过人民路是耗费了七八年才打通的,而干将路是一气呵成,1992年10月动工,1994年9月底完工,前后仅两年时间。1992年干将路的兴建,第一件事就是“拆迁”。干将路工程当时动迁8000多户居民,3万多人,相当于老城区十分之一的人口要动迁,200多个企业在改造中拆迁,综合开发面积达20多万平方米。从西护城河往东至丝绸工学院,共拆迁20多条街巷。这些被拆迁的街巷,可开下一个长长的名单:干将坊、松鹤板场、濂溪坊、新学前、祝家桥巷、言桥下塘、司长巷、桐桥东街、桐桥浜、升龙桥下塘等(以上为乐桥以东),铁瓶巷、紫兰巷、鹰扬巷、豆粉园、大八良士巷、小八良士巷、镇抚司前、通和坊、太平桥弄等(以上为乐桥以西)。唐宋元明清,或者更早以西时候形成的古街旧坊、老宅旧院就这样悄然流逝,付与春花秋月了。
且说对干将路规划与设计的原则是“既要有传统风貌,又要有时代精神”,然恢弘的大手笔造就而成的干将路,保留了一些“苏州元素”,用以聊慰带有怀旧情结的苏州人,或者满足一些外来者寻找旧苏州遗梦的愿望。但就是这些“竖在干将河两端的钢架漏窗式雕塑小品以它的曲折多变的线条和鲜艳的色彩愉悦了人们的眼睛”,但也就此失掉了旧街的那种浑然元气。
2 苏州干将路的发展
然而从今天的发展的角度来看,由于干将路的贯通,从此苏州的东西部之间有了一条直通的能行驶大型车辆的大道,不必像以前那样迂回曲折,节省了时间。在干将路建成的前后,东西部分别建立了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和苏州中新合作工业园区,形成了“东园西区”。干将路则由于连接了两个开发区,被誉为“金扁担”。甚至有人说“没有干将路,就没有今天的苏州”。
但是当我们重新追溯这条路的建设目的的时候,我们惊讶的发现1992年10月苏州修建干将路的目的,与园区全然没有关系。修建干将路的初衷只是为了“松动古城,输入血液”。所谓“松动古城”,就是要“外迁工厂并迁移沿线一部分居民”,所谓“输入血液”,就是“适时埋入当时所能达到的最大容量的自来水、污水截留、供电、煤气、通讯等9中13条管线”,却在交通便捷上并未做充分考虑。
或许正是基于这样的设计指导思想,车流蜂拥而至的干将路很快就不堪重负了,再加上期间路面的反复开挖、与其链接的周围道路不断的拓宽改造,都极大的影响了干将路交通的通畅,让出行者叫苦不迭。如果上述这些都算是小巫的话,2007年大巫来了:自干将路地下建造轻轨开始,整个路面变成了满目疮痍的大工地。从2010年10月28日,市政府确定要对干将路实施综合整治,恢复由轨道交通一号线施工造成的路面和景观损坏,同步提升道路综合品质和交通功能。经过一段时间的前期准备,工程在2011年3月10日正式开工,经过九个月的“大动干戈”,干将路终于恢复了道路交通功能,至此干将路改造算是画上了一个句号。然而对比干将路上的居民这些年在各方面所遭受的痛苦,且依旧怀着对干将路能维持多久的担忧,我们不得不说一声“干将路,想说一声爱你不容易。”
3 经济发展与古建筑文化发展之间的关系
很多时候我们往往都认为经济发展与古建筑文化保护是互相矛盾、互相冲突的。其实不然,古建筑文化要保护,但苏州人并不是要生活在过去,生活在历史中。人要现代化,城市也要现代化。这就要求苏州人在保护古人留下的这笔遗产的同时,正确处理好古建筑文化保护与城市现代化的关系。旅游资源的开发或者生活水平的现代化对古建筑本身来讲,肯定会对造成一定的破坏,这与古建筑文化的保护是对立的,但发展旅游业可以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经济发展会给古建筑文化的保护提供资金,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对古建筑文化的重视程度也会增强,会更加及时有效地对古建筑文化进行维护,这对古建筑文化的保护也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两者是统一的。
所以苏州在干将路的建设与改造问题的选择上既是无奈,也是痛苦的。笔者前不久参观了新建成的干将路,道路确实是宽敞美观并且也干净了很多,让人烦心的堵车长龙也基本不再出现了,轻轨的建成也给居民的出行增添了更多方便和环保的选择。许是苏州也对在干将路改造过程中被遗失的古建筑文化感到痛心,于是在对待平江路的问题上,打的就是修旧如旧的牌,这让苏州人很是惊喜了一番。这样在保护古建筑文化保护方面的创新举措不失为一个很好的范例。
4 苏州古建筑文化保护的建议
4.1 产业结构升级调整 然而,在古建筑文化的保护方面,仅仅这样是不够的。现代社会的主体应该是国家、市场和公民三种力量的协调配合。在古建筑文化保护方面国家和政府起主导作用,但是也不能缺乏市场和公民的配合。从政府方面来说,苏州现在的制造业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顶峰,而接下来为了有更好的发展必须要进行产业结构的升级调整,这是一项耗时长、任务重但是却刻不容缓的工作。
4.2 增强公众保护意识 中国的古建筑文化与国外的许多国家是不一样的,它们在过去的一百年里一直处于被主流意识形态批判甚至打击的状态。所以,现在它们的复活是缺乏生命力的,而这种生命力的缺乏在以后的发展中将会成为巨大的阻碍。因此,在对古建筑文化的保护中必须要将公众作为重要主体之一,需要向公众阐明古建筑文化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扶持的关系,并清楚的将“古建筑文化意识传达出去,让这种意识影响行为,是保护古建筑文化从自发走向自觉。
在经济高速增长,国家综合实力大大增强,人民的生活极大的改善的今天,由于受历史的影响,中国缺乏能够承担保护责任的独立的社会力量。所以为了弥补主体上的缺陷,社会公众必须要参与到古建筑文化的保护中去,关注古建筑文化的保护,在保护工作中献计献策,积极发挥群众的创造力,使保护古建筑文化成为更广泛的意识。
5 结束语
古建筑文化保护和经济发展是性质不同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两个问题。古建筑文化保护和经济发展工作是可以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其保护,应该是顺应了时代和民众的要求,与时俱进,造福于民的大事。在知识经济逐渐壮大的今天,保护和开发都应该成为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应有之义。
参考文献:
[1]东吴文化遗产.第2辑,苏州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编,上海三联书店,p64-71.
[2]苏州古城的保护与更新,史建华编著,东南大学出版社,2003.5,p47,p108.
[3]苏州文化遗产.文物.4,汤钰林主编,上海:文汇出版社,2010.
6,p83-96.
[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与实践——访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中国民俗学会会长刘魁立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