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建议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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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建议

城市管理建议范文1

一、无锡市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基本情况

2007年,根据无锡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意见》(锡委发[2007]36号)的统一部署,撤销原各区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将执法队伍实行垂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执法职能,同时在集中管理事权的基础上,放了部分管理事权。

2012年,为进一步加强各区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属地责任,调整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将原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队伍下移各区,各区设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形成了目前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无锡市城管委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管办”)组织、协调指导各级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各区城管委及其办公室积极完成市城管委及其办公室下达的任务,争创无锡市“太湖杯”城管创优优胜城区。在这一体制下,无锡市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实现了“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考核”工作要求,虽然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确立的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和要求,但同时也导致各区城市管理工作难以形成各自的区域特色和个性化发展。另一方面,“太湖杯”城管创优考评注重“以块为主”忽视“条”与“块”的结合,“太湖杯”城管创优考评对象是各区政府,市政府职能部门未列入“太湖杯”城管创优考评,“条”与“块”在城市管理中的协同作用就缺乏紧密性。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四个无锡”和“四城”建设的要求,城市管理体制需要各区发挥各自优势,体现各自特色,凸现各自个性地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同时,也需要发挥其他涉及城市管理相关部门的管理作用,相互协调,条块结合,才能全面完成城市管理工作的任务。

二、对城市管理体制建设的相关建议

城市管理工作主要涉及国土、规划、建设、公安、交通运输、工商、房管、城管等主要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能工作,这就需要这些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协作,形成合力,才能加快实现城市管理工作的目标。

(一)健全市级监督指挥机构。由于目前无锡市城市管理涉及的各项工作分别由各职能部门承担管理责任,而数字化城管平台在信息采集、指挥派遣、案件处置和绩效考评等功能尚未发挥,承担市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指挥、调度、监督功能的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尚难发挥作用。因此,要尽快完成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发挥其以考核评价为基础并涵盖信息采集、指挥派遣、案件处理功能等。

(二)完善城管创优考评体制。城市管理主要包含着对土地合法使用、依法建设,市政绿化的管护,市容市貌秩序、环境卫生保洁,环境保护、环境美化,交通秩序、交通运输,建设工地等的规范与管理,这些管理职能分别在市级相应的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发挥的作用大小直接关系到全市城市管理工作成效,因此应建立对区级部门间的纵向工作评价体制,把各部门纵向评价的成绩按照评价分值的权重汇集成城市管理工作绩效,科学、公正、全面地反映各区城市管理成效,使考评更具公信力。

(三)完善管理责任检查体制。要改变目前职能部门重审批许可、轻跟踪管理的现象,严格按照“谁审批谁管理”“谁收益谁管理”的原则,加强审批许可的全程跟踪管理,防止发生“一批了之”和批后不抄告基层,但把管理责任落到基层的现象,一方面市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审批许可项目的跟踪管理,另一方面要把审批许可情况抄告基层,发挥属地管理作用,切实履行对审批许可项目的监管责任,杜绝应申请人未按审批许可要求实施,形成违规违法案件被查处。同时要防止因行政处罚相对集中行使后,出现以处罚代替管理的现象,更要防止行政处罚权被相对集中行使,把本部门的管理职能自行弱化,依靠执法部门通过执法查处措施实现管理的情况发生。

(四)完善激励创新的体制。要对各区在城市管理中的创新举措形成激励体制,各区根据各自的特色,有重点地对能体现本区域风貌的城市管理工作,在人力、财力、物力上进行了重点投入,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对这些特色创新工作不仅要在荣誉上体现激励,还应在资金扶持上给予鼓励,调动各区的创新工作积极性。

三、对城市管理机制完善的思考探索

目前,无锡市主要通过市城管办(市城管局)组织开展的“太湖杯”城管创优考评的措施,调动各区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积极性。近10年来的“太湖杯”城管创优考评,让各区明确了市容市貌管理工作的要求、责任、标准,改善了各区的市容环境面貌。但是目前这种一杯统揽、责任目标相对单一、条块分割的机制,已难适应城市化建设的步伐。群众也不再是只追求生活环境市容有序、环境卫生整洁,而是随着生活由小康转向现代,追求更高层次的环境美化、安全、时尚休闲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环境。对此,无锡市城市管理机制应当进一步完善。

(一)建立群众参与的评议机制。各区的城市环境改善,一方面要经过政府多年的建设成果积累和不间断的管理成效延续,另一方面要有广大群众的维护爱护。因此对一个区的城市环境的评判最有发言权的是居住和往来于这一区域内的群众,最能客观公正作出评判的也是这些群众。这是因为他们能经常看到、遇到、感受到环境的优劣变化,而不是单纯的根据每年完成的指标情况来评判某一区域的城市管理工作成效。通过群众评议,吸收群众的评议意见,能更好地更真实在反映区域的城市管理工作成效。

城市管理建议范文2

充分借助“931”行动的整体有力推进、充分发挥数字城管监督指挥平台的强大功能,使我市的大城管体制得到进一步提高和深化。

(一)以深入开展“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口,通过加强源头管控和典型示范引导,综合采取拆、整、绿、遮、清、建、管等多种举措,以整治促建设、以建设促管理、以管理促规范,巩固“部门联动、分工协作、责任明确、考核科学”的大城管体制,在全年完成33个整治项目的基础上,围绕重点项目打造精品亮点。完成创“省优秀管理城市”、华城社区创“省城市管理示范社区”和华阳南路创“省城市管理示范路”的工作,推动城市长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二)切实发挥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高位指挥、高位协调、高位监督的功能。充分发挥考核督查作用,强行接轨“精细、精密、精准、全覆盖”的考评要求和考评标准,明确考核标准和责任主体,完善细化现有考评细则和绩效评价体系,通过有效的数据分析、高效的绩效评价、强力的督查考评,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加快真正形成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大城管格局。

二、加强协作、强化考核,城市长效管理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提升

在巩固创建成果和市容网格管理成果的基础上,强化全局观念,强化主动意识,强化内部协作,强化考核奖惩,强化问题整改,实行“联动管理”和“联动保洁”,真正建立起长效管理模式。

(三)市容秩序管理上要统一管理标准、改进管理模式、严格网格考核,加强对农贸市场、重要节点、重要地段的管控;进一步规范各类疏导点管理,按照“中队负责区域、队员定点网格、责任分解到人”的原则,堵疏结合、管罚结合,统筹巡查、定岗、网格、机动、保洁等各种力量,使各类市容环境问题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解决,逐步实现由刚性制约管理向柔性自律管理转变。

(四)环境卫生管理上要着力构建精细化环卫保洁新机制。优化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护三大工种作业服务流程,进一步提高主要道路机械化保洁率;改进支道小巷管理模式,减少生活垃圾滞留时间,全面提高道路保洁质量;按标准实施公厕改造,抓好生活垃圾填埋场、粪便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系统、生活垃圾转运站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完善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加快建设城南生活垃圾中转站,并在金城镇、开发区、滨湖新城、薛埠镇各增设一座生活垃圾转运站。

(五)建筑渣土管理上要强化源头管理。制定出台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和扬尘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监管体系建设;落实建筑工地“不硬化、不密闭、不冲洗、不出门”的“四不”措施,坚决遏制渣土车抛洒滴漏等现象;在现有47个密闭小区装潢垃圾袋装化定点存放、统一处理的基础上,在市区范围内全面实施推广,同时加强巡查、加压查处、加快清除、加大宣传。

(六)户外广告管理上要进一步改进管理机制,做到事前严格审批、事中严格管理、事后持续保障,加大对违章广告的发现和查处力度。以市场手段为主导,遵循“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原则,做好我市高速公路、省道沿线高炮广告和城区出入口广告牌建设和扎口管理工作。

三、严格程序、提升手段,行政执法工作要取得突破性进展

行政执法要严格程序、提升手段、强化专项整治、强化执法效能。

(七)市容执法方面要重点整治占道经营、店外出摊、店外加工、乱设小灯箱、乱拉横幅、擅自占道销售车辆等市容乱像,在程序到位的基础上加大处置力度,通过严查严罚,加快处罚频率、加大处罚幅度,通过提高违法成本、借助法院执行等手段有效遏制违法行为。

(八)规划执法方面要在巩固“三三三”制的基础上,坚持有诉必查、有诉必纠、依法处理,健全违法建设协调处理机制;继续深化网格管理模式,中队领导、执法队员和巡查员按比例挂钩到14个网格,建立从预警到巡查、拆违以及事后问责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实现新旧违建“零负”增长。

四、以城带乡、社区联动,城管重心下移要进一步推进

(九)进一步健全市镇城管两级网络,强化乡镇在城市管理方面的职能,以点带面,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镇村环境卫生考核督查力度,继续开展乡镇示范路创建,提高镇容管理水平,切实改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市容环境卫生面貌。

(十)继续完善14个社区城管工作站建设,逐步推进社区自治管理,充分整合执法人员、协管员、社区居委会、民警、志愿者的管理力量,加强与居委会的信息衔接和各辖区物业的管理衔接,共同提升居民安居环境水平。

(十一)积极发挥工作例会和结对共建作用,对乡镇派驻中队加强工作指导和考核,建立中队间共教共育、联席会议、双向服务、相互监督、协同配合制度,逐步提升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和服务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效能。

五、坚持培训、强化作风,城管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

切实加强城管队伍建设,以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为主题,以推进城管文化建设为主线,优化内部管理,激发内部动力与活力,强化对外宣传,提升外部形象与影响。

(十二)抓机关党建,提升品牌。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改进机关作风为切入点,以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重点,推进和深化“五走进、五听取”活动,采用进企业、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进店户等形式,听取社会各界对城市管理的建议意见,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市民文明程度。

(十三)抓教育培训,提升素质。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特点,分层次开展各项教育培训活动。继续坚持党员冬(春)训、集中培训、专题教育、自主学习等有效方式,利用“1+1+1”学习模式,强化城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强化“三员”座谈联系制度(即老队员、考调入人员、军队转业人员),坚持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服务。

(十四)抓文化建设,提升动力。继续深入推进城管文化建设,丰富“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城管精神内涵,加强职工人文关怀,整合工、青、妇组织资源,继续开展“1+1”党员帮扶、干部服务基层和党建带三建活动。分层、分类组建兴趣小组,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开展主题读书学习活动,培养职工积极向上的情趣爱好。落实困难职工帮扶机制,解决职工学习、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增强组织的亲和力和凝聚力。

城市管理建议范文3

一、长效管理机制运行

(一)划分责任区。以办事处、商贸特色街区(执法中队)为单位划分查处违法建设长效管理网格化责任区。责任区具体细化到背街小巷和居小区等,确保“全覆盖、无缝隙”。

(二)明确责任分工

1、按照网格化责任区的划分,办事处、商贸特色街区(执法中队)具体负责责任区内新建违法建设的发现、制止、拆除;违法建设区域界定不明确的,由局负责认定、组织协调。

2、局负责2012年以前建成的违法建设的拆除工作。由中队按法律程序下达文书后,报局拆违办统一组织办事处配合拆除。

3、公管大队负责拆违过程中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及现场秩序维护。

(三)公布责任范围和责任人。各执法中队按责任区的划分,将网格化责任区细化,以社区居委会(物业)为单位责任到人,并将责任人及通讯联系方式报局拆违办备案。

(四)责任区日常巡查。各执法中队加强对责任区巡查,做好日常巡查记录。定期与社区居委会、物业等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掌握责任区内违法建设的动态。同时,采取在小区内张贴服务指南、聘请违法建设义务监督员等形式,及时发现新生的违法建设,建立查处违法建设网格化联动机制。

(五)责任区工作标准。新建违法建设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查处,确保发现一处,拆除一处。

(六)对2012年后新增违法建设制止不及时、查处不及时、拆除不及时的,纳入岗位目标考核予以扣分。

二、违法建设现场查处

(一)对正在建设的违法建设,中队执法人员应当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责令其立即自行拆除违法建设。若当事人拒不拆除,应及时报告街道办事处组织拆除(施工队伍及机械由拆违办协调解决)。

(二)对2012年前产生的违法建设的查处,城管中队按照我局《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建设执行程序暂行规定》进行。并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平整场地。

(三)拆违现场需要实施停电、停气、停水等应急处置时,应及时通知相关管理部门或要求派人现场协助。

三、投诉举报受理

(一)局执法中心应详细做好投诉举报记录,凡新建违法建设,执法中心应第一时间转发各执法中队查处,各中队应及时将查处情况反馈执法中心,并按要求通过金宏网报拆违办。

(二)各执法中队要向社会公开查处违法建设投诉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做好投诉举报的记录和受理,及时赶赴现场调查和处理市民投诉举报的问题,处理情况第一时间反馈投诉举报人。各中队当月要将违法建设查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每月28日前,以《违法建筑台帐》的形式汇总报局拆违办备案。

城市管理建议范文4

宿松县位于安徽省西南角,地处长江中下游的北岸、大别山南麓,西与湖北省黄悔县、蕲春县毗邻,东北与安徽省太湖县接壤,东南与望江县相连,南与江西省湖口、彭泽县隔江相望,是皖鄂赣三省八县结合部,为皖西南门户。全县面积2393.53平方公里,辖9镇13乡207个自治村(社区),省辖华阳河农场、九成监狱管理局均在境内,总人口80万。在《宿松县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建制镇已经基本接近完成控制性规划的编制,其他的乡也基本完成了《乡集镇建设规划》编制,逐步形成了宿松县规划编制管理体系依据,使我县城乡规划管理水平再上一个台阶。

加快完善县城乡规划编制体系,推动“多规划合一”

目前我县各项专业规划管理上存在各自为政,没有有效整合形成合力。甚至有些规划管理建设实施上存在相互矛盾,浪费了大量人力、财力,这样严重影响县城城市规划建设的发展。编制城乡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统筹落实交通、水利、安全、环保、消防、电力、通信等经济和社会事业相关要求,加快建立“多规合一”的w系,探索建立全域覆盖、体系完善、部门联动、动态更新的空间规划信息管理平台,不断健全空间规划协调机制。成立宿松县“多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我县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规划建设存在盲目、无序状况。随着县城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规划建设盲目性、无序性越来越突出。具体表现在:县城城市规划不到位,导致项目规划与建设频繁调整,城市规划对县城可持续发展应该发挥的价值没有充分实现;城乡规划一体化程度低,地处城乡结合部的地区在规划与建设方面处于“两不管”;部分地区城市建设规划处于盲点,盲目建设导致环境污染、生活条件恶化,生态环境遭受剥削性破坏;城市规划监管机制不健全,规划部门存在暗箱操作;老城区土地利用情况恶化,利用效率低。

规划管理落实不到位。一是城市规划依法审批管理不到位。2008年8月我县编制刚刚完成《宿松县城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编制工作相对滞后。2010年12月31日我县出台了停止了个人建房的政策,从2008年8月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大量个人建房申报量急剧增加。过渡时期,对规划实施管理依据认识不足,一些配套政策的缺乏,造成决策的方向性失误,出现规划与实践建设方案出入大的情况,违规建设情况大量存在。二是县城城市规划执法主体监管职能不到位。城市监管部门在城市规划落实和建设过程中承担着重要的监督职能,但是当前的城管人员往往缺乏专业的知识和素质,对于违法建筑的监管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情况,任由一些违规建设现象发生。三是县城市规划管理的经费投入不到位,人员配备不足。四是县城市规划人员素质不到位,缺乏必要的理论与实践经验,在涉及到高要求的城市规划设计内容和要求时,难以拿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管理机制和积极性不高。在城市规划方面,由于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的存在,导致公众获知和参与城市规划管理的消息不及时,难以有效地参与到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落实之中。同时,政府并没有设置专门的平台和路径来让那些对城市规划有良好建议的公众表达诉求,导致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积极性和实效性不高。并没有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而城市建设的最终服务主体是公众,如果出现规划与实际使用不对接的情况,将导致公共资源的浪费和城市运行效率的低下。例如:我县老城区车辆拥堵严重,公共停车场严重缺乏,原县委办公区及百合大楼区土地,仍然考虑向社会公开拍卖,开发建设商品房,这样没有对县城土地资源进行合理再分配。

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的优化措施

坚持从城市发展实际出发,科学合理规划城市建设。在开展城市建设过程中要严格城市规划审批和具体建设工作的监督,强化规划人员和建设人员的科学意识。首先,城市规划和建设要立足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从城市不同功能区的划分来进行科学、合理的论证,实现协调统一、效益最大化和成本最小化的有效结合。城市建设要做到“先规划、后建设”,从城市长远发展的全局来考虑,同时注重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调,实现宜居城市建设。

积极听取公众的建议。城市发展的主体是广大市民,城市建设的最终成果要由市民来共享。因此,城市规划和建设工作要从市民的真正需求出发,解决公众最关心的难题,实现城市人性化的管理。例如,对于那些交通易出现堵塞的路段,要进行多次深入的论证,然后进行科学的道路交通网络规划,借助网络平台来鼓励公众进行建言献策,最终根据意见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和完善,实现科学、合理和可行的有效统一。

城市管理建议范文5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普惠百姓、为民创建、创建为民”宗旨,以“双创”工作为抓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问题,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人民安居乐业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

争创全市一流管理水平,打造全市最干净、整洁的城区,确保城市管理综合水平位居全市前列,力争实现“六连冠”。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启动“街巷整洁工程”,争创全市最干净、整洁的城区

1、确保“双创”工作全市领先水平。将“双创”工作纳入政府绩效目标考核,采取强力措施,确保“市民满意路”、“市容环境达标街道”达标率100%,优良率60%以上。

2、大力实施“街巷整洁工程”。实施“街巷整洁工程”,用2-3年时间,使全区社区背街小巷达到地面干净、立面整洁的目标。今年投入1200万元,对全区背街小巷乱搭乱盖、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乱贴乱画、道路破损、污水漫溢、不规范的门面招牌进行综合整治,年内全区1/3的街道、社区达到地面干净、立面整洁的目标。

3、继续推行环卫作业市场化。继续推广南湖街环卫体制改革经验,年底完成黄鹤楼街、粮道街、积玉桥街3条街道管理与清扫保洁分离的环卫机制改革;对41个社区和87座民厕实行环卫清扫作业改革和公厕管理市场化运作,推行困难家庭及个人承包式管理。

4、改善环卫作业条件。新购置14台垃圾压缩车、100台电动收集车,配置30台小型机动收集车,维修改造300个垃圾箱,新建垃圾转运站1座(水果湖街),提高垃圾清运效率,减少垃圾积存。新建公厕2座,维修公厕35座(含民厕27座)。

5、提高清扫保洁水平。做好二妃山垃圾场关闭后的垃圾转场工作;严格执行《*市环境卫生文明作业规范》,提高作业效率,确保全区机扫率继续处于全市领先水平;加大对杨园街、白沙洲街、紫阳街等街道背街小巷和社区道路的巡查和水车喷洒作业力度,改善困难地区、薄弱部位的市容环境。

(二)全面巩固落实查控违“四项机制”,有效遏制违法建设

在全面巩固查控违工作“四项机制”基础上,重点加强白沙洲街、徐家棚街、紫阳街等3个地区的日常巡查控管和快速处置力度,拆除存量违法建设2万平方米,实现存量违法建设逐年减少、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

(三)全面实施灯光环境建设,争创全市最靓丽的城区

以徐东大街、临江大道为重点,完成84栋临街高层楼宇的景观灯光建设。完善临江大道、和平大道楼宇亮化设施,补充中南路、武珞路楼宇亮化节点,逐步形成徐东大街、东湖路迎宾景观带、临江大道滨江景观带、中南路公司总部区景观带、民主路休闲景观带、长江隧道及岳家嘴交通枢纽景观带、水果湖政治核心景观带等六条景观带。

积极探索广告招牌长效管理机制。建立“门面招牌分级管理”机制,明确管理标准,明确责任,明确奖惩。推行“提前介入”工作法,提前与企业、门店经营户联系,进行门面招牌设置技术标准宣传,控制一店多牌和不规范招牌,减少企业和经营户投资成本。建立“户外违法广告新增问责制”,实现户外违法广告“零增长”。

(四)全面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加强环保工作

积极应对经济发展新形势,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为经济发展服务,为企业服务。继续实施“清洁空气工程”,按照3年完成“改燃”的工作要求,完成94台锅炉“改燃”任务。加强空气扬尘污染的综合治理工作,确保武昌空气质量优良率达标。广泛组织绿色创建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动环保宣传栏、废旧电池回收箱建设;继续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普及环保科技知识,提倡“绿色生活”;绿色学校创建在扩面的基础上提档升级,为创建国家级绿色学校打下良好基础;创建28个绿色社区;东亭社区和中央花园社区争创国家和省级绿色社区。

(五)全面加强综合整治,抓好武昌火车站地区长效管理

一是强化管理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市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站区办由协调监督为主向直接管理为主转变,全面履行管理职能。二是依照《规定》,严查严惩违规违法问题,形成震慑;组织公安、交管有针对性地开展“黑的”、“黑巴”、“摩的”,“拉客宰客”、盗窃、扒窃等专项整治行动,维护站区交通、治安秩序。三是加强站区市容市貌管理。认真做好站前地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门前三包工作,特别是地下人行通道、广场、公交站点要达到平面干净、整洁,立面清爽、靓丽。四是抓好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打造一支精干、高效的管理队伍。五是加强纵向联系,横向协调,取得各方对站区工作的支持,整合资源,提高管理效能。积极协调铁路、公路运输、公交等部门,实行各种交通运力的“无缝”对接,帮助过往旅客解决实际困难,方便旅客出行,真正将武昌火车站地区打造成为充分展示*城市形象的靓丽窗口。

(六)全面开展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环境死角

一是加强交通秩序整治力度。抓好岳家嘴、地铁站等重点市政工程施工路段和武昌内环线的交通管理,全力预防和压降交通事故,排堵保畅,提高全区道路通行能力。

二是加强“残的”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强胭脂路、杨园等“残的”非法营运重点地区整治及控管,实行包保责任制,力保不反弹。

三是加强油烟噪声扰民整治力度。以解决群众最突出的环境问题为出发点,及时查处油烟噪声扰民事件,整治率达95%。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环管员作用,探索建立扰民油烟噪声整治长效机制。

四是加强渣土运输污染整治力度。渣土控管与文明工地创建相结合,城管局与建管站、城管中队签订责任状,联手严厉处罚严重污染路面的问题,减少路面污染。

(七)全面加强城管队伍建设,争创全市执法队伍形象最好的城区

加强服务企业发展教育,支持企业发展。加强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教育,对违规行为实行“一宣传、二警示、三处理”,处理一旦做出,不能随意变更,维护法规的严肃性。大力实施“基层建设行动计划”,全面加强城管、环保等基层队、站、所建设,按照队伍建设、基础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企业群众满意的标准全面开展达标创建活动,年底50%的基层科、所、队、站达标。加强城管队伍的教育,开展“十佳执法队员”、“十佳协管员”评比活动,全面提高执法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争创“十佳环卫队所站(公司)”和“十佳环卫工人”评比竞赛活动,全面提高环卫工作文明规范作业水平。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上旬)

召开全区城市管理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各责任单位根据目标任务(见附件),逐一分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3月10日前报区城管协调办。

(电子邮箱:*

(二)实施阶段(3月上旬—11月30日)

各责任单位按照任务分解和实施进度的要求,逐项抓落实。

(三)验收阶段(12月中旬)

区城管协调办对各责任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检查采取日抽查、月评比、季小结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区政府年度评价各单位绩效目标完成的依据之一。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总体方案和任务,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任务落实到科、所、队,强化检查和考核。

(二)定期调度,强化监督

区政府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阶段性工作的重难点问题,研究具体解决措施,推动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区城管协调办将采取每周检查、现场督办、书面通报等方式进行督导,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工作效能。

城市管理建议范文6

本意见中所称的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建设工程活动是指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

二、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坚持搣史料完整准确、科学保护、方便利用攠的原则,充分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推进城市化进程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本意见用于指导*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的形成、移交、保管、开发、利用等活动。

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管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

按照建设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61号令),委托*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具体负责实施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和监督工作。

城市规划、房管、市政公用、电力、电信、邮政、热力、人防等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本意见,协同做好城市建设档案特别是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工作。

四、*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处(馆)具体负责实施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和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起草全市城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拟定城建档案管理方案、年度计划、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负责市区城建档案的收集、接收、保管、利用服务。受市城乡建委的委托,以城乡建委的名义实施城建档案行政处罚;监督、指导全市城建档案业务工作,组织城建档案专业培训。

(三)参加城市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审核和接收长期、永久保存的城市建设竣工档案。

(四)统一接收、管理全市地下管线档案。开发城建档案信息,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科研工作提供服务。

(五)逐步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管理城建档案,广泛收集、积累城市建设声像档案。

(六)承担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在杭的中央单位、部队和省属、市属各主管机关的基建部门,负责本系统和本单位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开发区负责本区域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向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移交建设工程竣工档案。

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本辖区(包括乡、镇)城乡建设档案。

六、城建档案实行统一管理,有条件地分期归档。按照国家建设部制定的《城市建设档案分类大纲》,下列范围的档案应当按时移交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

(1)城市基础档案:城市历史沿革、经济、人口、地名、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气象、城市资源、地震、统计资料;

(2)城市规划档案:城市现状、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业规划、长远规划、近期规划及规划管理等;

(3)城市建筑管理档案:房产(全民、集体、私人所有)档案,地产(全民、集体所有)档案,土地征用、建筑管理、市政公用工程、建筑与用地档案;

(4)市政工程档案:城市道路广场、桥梁、隧道、涵洞、排水、河道、水库、堤坝、驳岸、驳坎、泵站等;

(5)公用设施档案(地上、地下工程档案):给水、消防、防讯、供气、供热、供电、邮政、电信、路灯、公共交通、环卫设施、广播电台、电视台等;

(6)园林名胜档案:园林绿化、公园、古树名木、名人故居、名胜古迹、纪念性建筑物等;

(7)民用建筑档案: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体育、商业、宾馆(大型旅馆)、饭店等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党政军机关团体办公楼和有特色的建筑物等;

(8)工业建筑档案:大中型工厂、电站、库栈等;

(9)交通运输档案:公路、铁路、港口码头、车站、机场、货栈等;

(10)人防军事工程档案:地下干道、地下工程和平战结合工程;

(11)勘测档案:各类地形图、航测相片、大地测量成果、地形测量成果、管线测量、地质水文钻探资料;

(12)环境保护档案:污染普查、环境监测、环境质量评价、环境整治工程、白蚁防治;

(13)郊区村镇规划、建设的有关档案;

(14)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科研档案。

城市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土地、房产、规划、环保、园林、勘察、设计、科研等)形成的业务技术档案,可以自档案形成之日起,在本单位保存5—10年,到期后必须向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移交。

七、凡在本市进行的基本建设所形成的建设工程档案,应无偿向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报送一套原始件档案。

前款所称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包括工程前期档案、工程施工技术档案、工程竣工档案及建设过程中各环节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档案。

建设工程项目前期管理中,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在审批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属文件、建设工程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建设工程的依据性文件时,应采取正本和副本的方式。其中正本留建设单位,副本移交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

八、建设单位对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城市地下管线)进行扩建、改建或较大规模的维修时,应当及时修改、补充原有工程竣工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报送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以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因未及时修改、补充而造成的损失,应由建设单位自行负责。

九、因体制、机构变迁而将建筑物、构筑物移交新单位管理时,必须同时移交工程档案;停、缓建工程的档案,由建设单位集中保管;单位撤销时,应将档案移交上级机关或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保管。

十、重大城市改造建设项目、名人故居、古建筑等大修项目在开工前,建设单位应通知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前往摄录历史原貌。

重大的城市建设工程项目,从方案论证、专家评估、招投标开始,各有关部门应通知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提前介入项目声像档案、信息资料的积累;有特殊情况由建设单位自行积累的,应事先与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联系,并接受业务指导。声像档案应纳入工程档案,并移交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

十一、历年来应该归档而尚未归档的城建档案,管理或使用单位应当收集或补测补绘,形成档案后报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

十二、为加强对建设工程各个环节形成的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要求建设单位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建设单位在从事建设工程,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必须到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责任书》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统一印制)。

从事建设工程、装修工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的建设单位,凭《责任书》办理建设(装饰)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有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参加;城市重点建设项目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由市城建档案馆,按有关规定对工程前期、施工、竣工等档案先行组织专项验收,并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书》。建设单位在移交有关工程决算等档案后,发给《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

未取得《合格证》的项目,房地产管理部门不予核发房屋所有权证。

工程竣工验收6个月后,建设项目档案未办理移交的项目法人和直接责任人或违反前款规定发放房屋所有权证单位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由行政监察部门或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三)对不按规定要求移交工程竣工档案的建设单位,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有权根据《责任书》的要求,限期整改补测补绘,并由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报请市城乡建委,对直接责任是建设单位的,暂停其任何新建项目的立项审批;对直接责任是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的,不予准入*市招投标市场。

(四)建设单位应当按《浙江省城市建设档案案卷质量规定》和《*市城建档案进馆技术标准》,对工程竣工档案进行组卷,并报送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

1、工程竣工档案可以分阶段移交。工程前期档案可以在工程施工期间移交,工程施工技术档案可以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移交,工程竣工档案必须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完成移交。

2、竣工档案可以一式多份,原件一套移交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

3、竣工档案必须系统完整、准确可靠,反映工程真实情况,做到字迹清楚、图面整洁、纸质优良、规格统一,各种鉴证手续完备。重大、重点工程必须同时移交工程声像档案。

4、竣工图一般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并经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搣竣工图攠章。

5、凡在本市市区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建设工程,均须按本规定编制工程竣工档案。

十三、建设单位应配备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并持城建档案管理岗位资格证上岗。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若有变动时,应当同时办理好工程档案交接工作,防止档案遗失。

十四、对于收集、整理、保管和管理城建档案确有困难的建设单位,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为建设单位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

十五、经开发后的城建档案信息(包括地下管线信息),实行有偿利用。价格标准由市物价部门核准,收取的费用列入专项资金,用于城建档案信息开发工作。

十六、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做好档案的接收、整理、保护、鉴定、保管、统计、保密、信息开发和提供利用等工作,逐步实现档案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

十七、城市建设档案工作人员应忠于职守、维护史实、保守机密,具备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专业知识,并依法取得岗位资格证书。

十八、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在城建档案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