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运的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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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清运的方案

垃圾清运的方案范文1

村容整洁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总方针的重要内容,也是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切入点和准点。如何处理垃圾,搞好环境卫生,直接关系到农村的生活、生产、工作环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引入竞争机制,将镇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推向市场,实行“承包责任制”,是我镇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市场化运作方面所做积极、有益的探索。

指导思想

环境卫生是一项动态性很强的工作,要使环境卫生真正做到长效保洁,要改变环境卫生管理被动局面,要群策群力、齐抓共管、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就必须理顺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规划和制度,环境卫生常态化才能保以实现。

工作范围

1、华福码头路与深六线交接处至中学路口,六鳌中学路口经六鳌中学、山门村、东门村至海安水产公司门口:必须做到路面干净、整洁,路肩无生活垃圾、无生产垃圾、无建筑土头等杂物。平时要加强巡查,一经发现,及时处理。

2、中山路,中学路口至学区路口(含镇政府大院)。

3、虎头山垃圾填埋场要及时整理,不能影响道路正常通行。虎头山垃圾填埋场允许其它单位、个人继续使用,不得因承包关系而拒绝。

4、中学路口至学区路口及中山路各沿街店面环卫费由承包方按规定标准收取,约捌仟(8000)元,镇环卫站给予配合。

5、要积极宣传门前“三包”卫生责任制;加强路面摆摊设点的管理工作,积极劝说,努力引导。

6、垃圾暂时采用填埋方式处理,集中到虎头山填埋场填埋,等条件成熟再考虑其它的综合治理方式。

工作制度

镇区环卫队成员分为垃圾清扫组、垃圾清运组,负责相应的工作。务必做到:扫得起来,运的出去,处理得掉,保持得住。

1、垃圾清扫组工作时间分早上、上午、下午三个时间段,早上5:00至7:00,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垃圾清扫组必须按时沿街挨家挨户收集垃圾并清扫路面,如果时间不够,必须延长工作时间直至完成任务,确保路面的整洁、干净,将收集到的垃圾要放到指定的垃圾池。

2、垃圾清运组工作时间分上午、下午两个时间段,上午6:00至7:30,下午17:00至18:30。如果时间不够,必须延长工作时间直至完成任务。垃圾清运组必须将垃圾装运到虎头山垃圾填埋场,确保垃圾池内外的整洁、干净,确保装运过程不能有撒漏。

3、如遇节假日,特别是农村风俗的节日,必须适当增加工作时间、工作力度,确保全日清洁。

4、如有特殊情况,必须随叫随到,及时完成任务

工作标准及奖罚措施

①不分节假日,普及全日清洁。确保路面卫生、整洁,不准留有卫生死角,不准在路面焚烧垃圾。若发现路面不整洁,口头警告仍不及时改正,每次扣款20元。

②垃圾必须日产日清,按指定地点堆放,保持清洁。

ƒ垃圾清运组要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若发现清运不及时,口头警告仍不及时改正,每次扣款50元;若发现乱堆、乱倒的行为,每车扣款100元。在清运过程中,必须做到不撒漏,保证垃圾池及路面的整洁,否则每次扣款20元。

④环卫队成员请假由承包方调节,不得影响工作开展。环卫队成员旷工每次扣款40元,一个月累计旷工4次或者一季度累计旷工10次者,直接取消工作。

⑤环卫车驾驶员严禁酒后开车,违章行驶后果自理。

⑥环卫队成员不服从管理、工作不力、屡教不改者,环卫站可以取消其工作资格。

考核标准

①总分100分,月考核成绩95分以上,各扣款情况不计,当月奖励承包方200元;95分及以下则不给予奖励,并执行本方案第四条所规定的各种扣款。

②连续两个月考核成绩少于90分,限期一个月改正,如果当月考核成绩同样少于90分,则直接取消承包资格。

其它事项

1、承包金额捌万(80000)元,(含本方案第二条第4款)承包金按季度平均拔付,如违反本方案所述的罚款条款,所罚款项从承包金中直接扣除。承包期限以合同为准。

2、在承包期间,承包方自认为不能胜任工作欲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镇环卫站。在此期间,承包方仍须正常开展工作。

垃圾清运的方案范文2

一、组织领导

为全面保证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垃圾清运工作的落实和开展,特成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城管科,主要负责此项工作督促和检查。

二、整治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环卫站

1、加大对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周边管辖范围路段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

2、对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周边垃圾转运站的垃圾进行及时转运,同时加强垃圾转运站的清洗和车辆的管理,防止在垃圾转运过程中出现洒漏现象。

3、做好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周边垃圾台、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的维护、配置和管理工作,保证达到环卫作业的需求。

4、加大对辖区建筑工地的管理及巡查力度,严格按相关标准管控辖区建筑工地规范作业,对渣土运输车进行严控,杜绝渣土二次污染影响到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周边。

5、配合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周边社区服务中心共同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二)、金关社区服务中心、金惠社区服务中心、蔡关社区服务中心

1、加大对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周边村、寨环境卫生的宣传力度,提高村民的卫生意识,避免乱丢、乱倒、乱排粪便等垃圾杂物以及在河道内洗车、洗拖把、洗衣服现象的不断滋生。

2、认真落实并开展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所管辖路段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杜绝存在有暴露垃圾、垃圾堆积等现象。

3、清理取缔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周边存在的占道经营摊点,以免导致周边环境卫生脏、乱、差。强化各类规范摊区的管理,设置垃圾容器,确保垃圾、残汤剩水不流入河道。

4、做好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周边垃圾收集间、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的维护、配置和管理工作,保证达到环卫作业需求。

三、工作要求

1、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工期表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对未按时限完成工作或者弄虚作假的,将按照有关问责规定追究责任单位责任。

垃圾清运的方案范文3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联系电话:XXXXX

为规范XXXXXX农贸市场经营秩序,更好地维护和治理集镇区街道环境卫生,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自愿成如下协议:

一、农贸市场承包内容

甲方将XXXXXX农贸市场承包给乙方经营,需向甲方缴纳XXXXX的保证金;乙方负责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及新老集镇的卫生保洁工作。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义务:1、甲方配合乙方规范摊位秩序、收取摊位租金(首次收取);

2、负责农贸市场的水电费,两个公共厕所的保洁工作;

3、甲方负责提供清运车辆(车辆的运营维修由乙方负责),车辆所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权利:甲方具体由村建所、XXX村委会、XXXX村扶贫开发合作社指导和监督乙方摊位规范后的管理工作及完成集镇街道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对摊位管理及达不到保洁的地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按质完成整改工作。如果经甲方检查当月累计有三次(摊位管理不规范或卫生保洁不到位)不合格的且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

(三)、乙方义务:1、乙方每个街天必须组织人员在街上管理好摆摊商户,做到摊位入摊,禁止私设摊点、占道经营、私搭乱建。

2、每日对街道进行一次不留死角的全面保洁工作,并做好日常保洁维护工作,保证街道无纸屑、塑料袋、果皮等垃圾,确保街道干净、整洁。

3、乙方必须服从乡村建所、XXX村委会、XXX村扶贫开发合作社的安排和管理,对达不到要求的地方乙方必须积极做好保洁整改工作。

4、乙方自行聘请保洁人员,并定期或不定期做好保洁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工作期间穿戴工作服,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

5、垃圾清扫清运所需工具由乙方负责购买,并爱护甲方提供的垃圾清运车辆,垃圾车辆使用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负责。垃圾清运车辆只能用于垃圾清运,不得另作他用,车辆的安全责任以及所造成的第三方所有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四)、乙方权利:乙方可在本协议期内按照<<2019年XXXXXX农贸市场搬迁方案>>之规定收取摊位费。

三、本协议期限从2021年6月1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XXX扶贫开发合作社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垃圾清运的方案范文4

一、总体要求

(一)改善民生,保护环境。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要围绕改善和提高城乡人居环境、降低生活垃圾污染,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展开,努力构建“城乡统筹、结合实际、技术合理、环保达标”的生活垃圾治理机制。

(二)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设施的设计和规划,要与我乡各村经济产业发展规划、自然地理条件、人口密集度、生活垃圾成分、性质和日产量等实际情况紧密结合,按照方便群众、宜于清运的原则进行规划建设。

(三)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要坚持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鼓励和推广垃圾分类收集、生态治理,鼓励垃圾资源回收再利用。

二、目标任务

力争通过垃圾分类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垃圾分类治理机制建立,初步形成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及分类治理的管理和运行体系,先期以村为试点,在5月1日前完成试点工作,随后在全乡范围内展开,5月底全面完成建设工作。逐步建立起“户(组)分类、村(组)收集、分类处置,乡(村)转运、县集中治理”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工作目标。

三、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方式和设施布局

(一)治理方式

我乡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原则是:分类治理和集中清运相结合,片区治理与就近简易治理相结合。

(1)分类治理:①户分类:每户农户配置分类垃圾桶两个,分别标注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在垃圾装桶时进行初分。②分类收集。由群众自行将初分后的垃圾投放至垃圾生态治理池中或定时沿线收集的垃圾车。③村(组)分类处置。垃圾生态治理池中三类垃圾(可降解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由垃圾分类员分类处置:可降解垃圾在堆肥治理后在村组确定的生态治理区就地填埋;可回收垃圾交由再生资源公司收购或废品收购站回收;不可回收垃圾转运至乡垃圾转运站。④转运。我乡将垃圾中转站中的不可回收垃圾集中转运至县垃圾治理厂。⑤集中治理。县垃圾治理厂对不可回收垃圾进行集中科学治理。

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街道医疗机构的医疗废弃物处理必须遵守环保标准要求,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尽量减少有害有毒废弃物和带传染性废弃物的数重,有利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理,生活垃圾按一般生活垃圾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2)就近简易治理。在地域偏远、交通不便的行政村设置垃圾分类池,垃圾收集分类后就近进行“无害化”治理和填埋。在河流和邻近水源地附近不得搞集中填埋,防止污染水源(如铜岭村、桅杆村、断桥村)。

(二)设施布局

(1)建立村垃圾分类治理池、收集转运站,配备垃圾清运员、垃圾分类员和垃圾清运车。在各村人口密集处,根据实际设置垃圾分类治理池和分类收集转运房。每村至少设置1个垃圾收集转运站,人口密度较大或行政区域较大的村,可结合实际设置多个垃圾收集转运房。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每50户配备1个垃圾分类治理池,不低于每500人配备分类治理员1名,不低于每1000人配备垃圾清运员1名。在平杨公路沿线建立3个垃圾分类收集池,在桅杆村活动室周围建立垃圾中转站1座,各分类分类垃圾池的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由我乡垃圾清运车运至县垃圾治理厂治理。保洁员、分类员、清运员要分工协作、互为补充、相互联动,各村要结合实际,大力推行保洁员、分类员和清运员“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实行身兼数职,兼职兼薪;实行“一岗多责”保洁员、分类员和清运员既要负责自身的环卫保洁工作,同时要承担环境监督、分类治理知识宣传和乡村道路安全监管的职责,实现“人员减量化、职责多样化”的目标。

(2)户分类垃圾桶。按每户2个分类垃圾桶的标准配置。

(3)运输工具配备。结合实际,在交通方便,地域较小、人口相对较少的村原则上配置机动三轮垃圾收集车,巡回收集、清运;在交通便捷、地域较广、人口相对较多的村,原则上配置小型垃圾收集车,巡回收集、清运;每个垃圾中转站配置大型垃圾清运收集车,鼓励采取对外承包、租赁、社会融资等灵活多样、切合实际的方式解决。

(4)可回收垃圾回收网点布局。全乡设置1座农村生活可回收垃圾固定回收站;结合实际,在村布设固定或流动回收站,流动回收站1周至少进行流动回收1次;建立起分类员—回收站—回收中心的回收治理模式。

四、资金筹集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面广量大,涉及千家万户,所需资金巨大。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要按照“政府主导、多元投入”的原则,积极拓宽筹资渠道,探索市场化、社会化筹资的新路子,扩大资金来源,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个人捐资、出资,加快农村垃圾分类治理体系建设;在运行经费筹集上,要按照“受益群众筹一点、垃圾回收换一点、乡财政补贴一点、县财政补助一点”的“四个一点”的方式进行筹集。按照村民自治一事一议的原则,农户按照每人每月1元(五保户、低保户可免收)的标准缴纳保洁费;乡机关、街道商户、乡级单位的保洁费用标准由乡参照相关收费标准确定并收取;财政投入按照“科学测算、以奖代补、包干使用”的原则,将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所需人、财、物进行科学测算后,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初乡人民政府拨出专项资金,包干使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所有费用、车辆、人员队伍由各村统一确定、调配、安排、使用。

保洁员、分类员的聘用,要尽量向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局倾斜;在垃圾清运车辆对外承包或租赁时,要将垃圾清运员一并纳入统筹考虑解决。

五、工作职责

按照“属地管辖”原则,乡人民政府全面负责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机制的建设、运行工作;各村、社区负责垃圾保洁员、清运员、分类员的聘用、管理和考核工作乡政府的指导下做好垃圾分类治理设施的选点、建设工作。

垃圾分类员、清运员:垃圾分类员负责对分类治理池的生活垃圾每天进行分类治理;垃圾清运员负责每天定时沿清运线收集农户初分垃圾至垃圾生态治理池和至少每2天对垃圾生态池分类后的垃圾进行转运。

垃圾分类员和清运员共同负责将可降解池中堆肥垃圾清运至村组确定的生态治理区填埋治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机制的建设,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垃圾面源污染,落实“三个延伸”和推动城乡环境持续改善的根本性举措,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治本之策,是今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中心工作。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列入本单位当前的重要中心工作之一,及早谋划,认真研究,扎实推进。村、社区要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的自治作用,把环境治理编写进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里,可通过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形式,发动村(居)民自觉参与生活垃圾治理,引导村(居)民在参与中增强保护环境卫生意识,不断提升乡风文明程度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综合效果,确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推动我乡治理工作再上台阶。

(二)科学规划,整合资源。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科学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对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机制基础设施进行规划和布局,严禁出现闲置、浪费;在建设时,要与前期建设的各种垃圾房、池结合考虑、统筹安排,进行升级、改造,节约建设成本,提高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作用。

(三)履职尽责,协作配合。垃圾分类治理机制建立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要切实按照工作安排,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严禁不作为;要加强沟通衔接,积极对接,强化配合,主动服务,整合工作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快速、全力推进工作开展,确保在既定的时间节点内全面、圆满完成下达的工作任务。

垃圾清运的方案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民生,围绕建设农村生态文明的发展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农村“以奖促治”政策,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集中资金,整村推进,连片整治,解决我县重点流域和区域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通过连片整治和示范带动,推广一批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建设一批示范工程,推出一批典型镇村,使农村环境面貌得到改善,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农村环境保护良性互动,促进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

二、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围绕“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目标,采取“抓点、带线、促面”方式,通过连续三年的连片整治,使全县农村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置,农村环境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村容村貌焕然一新,人居环境全面改善。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资金的引导作用,调动社会各级参与农村环境治理与建设的积极性,加强配合,上下联动,确保连片整治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2、注重实效,农民受益。通过有针对性地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切实改善示范区域内农村的生产和生活环境,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深入民心。

3、规范管理,公开透明。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切实做到公开、透明。

三、工作内容

结合我县生态县创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工作,优先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已基本完成农房建设的行政村。年重点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设一批符合农村实际的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妥善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建立长效运营管理机制。确保整治村庄的生活垃圾清运率达10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

四、示范区域选择

(一)全县垃圾处理现状。当前,农村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废弃塑料薄膜、农药、化肥等造成的污染不断增多,加上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使村镇环境“脏、乱、差”问题日益凸显,严重影响了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示范点概况。按照国家确定的示范区域选取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确定8个社区为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然后以点带面,逐步推开。这8个社区涵盖76个行政村45342口人。

五、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和保洁体系

(一)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结合我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统一保洁、统一收集、统一运输、统一处理”的村镇生活垃圾集中处置体系。农户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各村将有机垃圾就地处理,对金属、玻璃、塑料等垃圾回收利用,将建筑垃圾用于场地平整,对农户分类出的无机垃圾统一收集,集中运到镇垃圾压缩转运站,对不适合做填埋处理的垃圾,由环卫部门将垃圾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

(二)保洁体系。各乡镇(街道)、市北经济开发区、山风景区管委设环卫所,村级每百户配1名保洁员,镇、村对收集的垃圾清运至镇垃圾压缩转运站,由环卫部门将垃圾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镇、村环境卫生实行“三包”保洁制度。一是户包卫生。实行垃圾袋装化或家庭自备垃圾收集容器,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放置垃圾,供保洁员收集。二是村包秩序。落实好本村每日的垃圾收集工作,制止乱倒垃圾、污物、污水、粪便和损坏环卫设施等行为。三是环卫所包清运、清扫。

按照“谁产生、谁负责、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示范区要建立治污设施运行维护资金保障机制和项目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机制,必要时引入市场化运营机制,保障各类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六、设施建设及设备配置

项目需建设垃圾压缩转运站8处,购置相应的垃圾压缩设施;购置垃圾桶580个,垃圾清运车28辆,铁锨、扫帚等工具一宗。工程概算总投资约13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各示范乡镇按照计划要求,精心组织工程施工,确保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根据各示范乡镇实际情况,确定垃圾压缩转运站建设地址。

,建设垃圾压缩转运站,购置垃圾压缩设施、垃圾桶、垃圾清运车等工具。

,调试设备,培训人员。

,进行自查,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初步验收。

,整理、完善资料,申请项目验收。

八、效益分析

(一)环境效益。项目实施后,将使项目区村庄的生态环境整体质量得到明显提高,生态治理效果更加显著。项目区则通过环境治理建设,将大幅度提高村容村貌的整治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对固土保水、净化空气、绿化美化自然环境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二)社会效益。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解决当前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使农村垃圾乱堆乱放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倡导文明乡风和良好的生产生活方式,保障农民群众身心健康;增强农村干部和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涉及范围广,工作任务重,标准要求高。为保障这项工作扎实推进,县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下设办公室在环保局,负责督导、调度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县里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将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垃圾清运的方案范文6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特制定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活动场地位置,面积与用途

1.1 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阜康市作为此次活动的场地。

1.2 上款所称场地是指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土地及其他配套设施。

第二条、 活动合作期限

2.1 租赁期限:自2018年      8   月      01  日至2018年 8       月  10    日止(包含活动筹备、活动举办和活动后恢复清理的时间),活动举办期间每天营业时间为11:00-23:30。

2.2 在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协议自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自动终止。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负责协助主办方向政府部门申报活动并办理相关手续

3.2 取得政府部门对活动的批准后,甲方提供场地的水电接入点并将电表、水表安装完毕,提供给乙方使用。

3.3 取得政府部门对活动的批准后,甲方应无偿在微信公众平台上推送活动宣传内容,累计不少于两次。

3.4 取得政府部门对活动的批准后,甲方负责联络本街区商户,配合乙方在本地开展招商工作。

3.5 活动举办期间,甲方配合乙方活动场地安检、安全通道、活动场地巡逻,对于不属于本次活动参展方的餐饮类游商小贩联系城管部门进行清理、驱赶。

3.6活动举办期间,甲方及其入驻商户有权在景区其他场地进行与本活动主题不同的商业活动。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二日内,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

4.2 甲方申报审批活动方案期间,乙方应按照政府部门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活动方案、相关经营证照及其他所需文件。

4.3 乙方负责活动推广宣传内容及活动场地装饰布置的设计、制作、安装并承担相应费用。

4.4 乙方因保证所有举办的活动合法,并保证所宣传的内容能够实现,乙方负责招商餐饮商户数量不少于40户。

4.5 活动期间,乙方负责组织活动场地内外部的安检设施,保安、保洁、收银等人员并承担相关费用。若乙方需雇用甲方或物业人员另行协商并承担相关费用。

4.5.1安保:时间为每日10:00至23:30,包括安检、安全通道、场地巡逻等,因乙方原因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5.2保洁:乙方需保持活动时间段内场地环境卫生、及时倾倒产生的垃圾,每日活动结束后,需及时清理场地环境卫生并将垃圾清运于指定位置(生活垃圾箱)。上下水处卫生和垃圾清运由乙方负责,或造成下水堵塞由乙方负责疏通和承担费用。

4.6 活动期间,场地产生的水、电、垃圾清运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电费由碧琳城物业代收,价格为1元/度并预缴3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当电费使用低于预缴3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时需及时补缴,活动结束后多退少补,未按时缴纳费用乙方有权停止供电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水费、垃圾清运费由乙方自行向相关收费单位缴纳。

4.7活动正常结束后,乙方应将设施设备、场地恢复原貌,经甲方和物业签字确认并结清各项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若无任何欠款及纠纷,甲方应在本协议终止后15天内,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4.8活动期间,若发生与活动有关的食品安全、人身安全等问题,相关责任及赔偿由乙方全额承担,发生上述问题导致乙方无法继续经营的,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用不予退还。

4.8活动期间,如活动需要向社会发送免费体验券成本由乙方承担;乙方承担活动期间公安等政府派驻工作人员的午餐费用。

第五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免责,并互相协助争取相应补偿。

第六条:协议解除或终止后的处理

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于十五日内交还该场地,并将存放的自有财产物资及时处置。如逾期不归还或未处置的财产物资,视为乙方同意甲方代为处置。

第七条:协议未尽事宜

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