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整治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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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整治方案

环保整治方案范文1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环保局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二、排查时间:2011年4月21日——4月28日

三、人员安排:局属各股室负责人及环监局一中队、二中队、四中队、投诉中心全体人员。

四、工作目标

(1)通过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饮用水源地、工业园区、重金属和造纸、化工企业的环境监管档案,完善基本信息数据库,通过分析问题,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有效地监管模式;

(2)全面排查我县各行业、领域环境安全隐患,狠抓隐患整治工作,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环境安全整治,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信息报送制度和环境安全隐患档案,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重大环境安全风险源监管的长效机制,提高环境应急监管水平。

五、排查整治方式、范围

(1)排查方式

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家企业现场排查人员不得少于3人。

(2)排查整治范围

1、全县各行业领域的所有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的经营单位。重点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工业园区和重金属排放、化工、造纸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检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情况,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是否存在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体的活动;是否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是否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3、工业园区:重点检查园区环评、“三同时”执行情况、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清理情况等内容。

4、重金属企业:对涉铅、铬、镉、类金属砷、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环评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及处置情况以及卫生防护距离落实情况。

5、化工、造纸企业:重点检查企业是否符合产业政策,检查取谛、关停或废弃企业的处置情况,检查企业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超标排放、危险废物处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制定及落实等情况。

6、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排查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落实情况。查看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是否有学校、医院、居民居住点等环境敏感点。

六、工作要求

环保整治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的要求,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改善我区整体环境质量。坚持标本兼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类违法排污行为,保证污染减排任务完成,督促辖区内各行业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我区环境质量不断提升。

二、整治任务

1、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结合我区排污申报和污染源普查结果,全面排查区域内涉及重金属排放行业的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中涉及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的污染源。重点对含铅蓄电池、皮革及其制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电镀、危险废物处置等重金属排放企业及历史遗留重金属废物堆场进行清查。通过加大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重点检查和监测相关企业废水、废气排放情况、废渣收集、贮存及处置情况和应急处置设施情况。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管理,督促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规范原料、产品、废弃物堆放场和排放口,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帮助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加强督促指导,确保环境安全。

2、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超标排放污染问题的整治。在巩固我区*年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监督监管,严查企业在建设、生产过程中,未批先建、超标排污等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及时化解环境隐患,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重点排查排放氰化物或汞、铅、镉、铬、砷等一类污染物的排污企业和涉及重污染行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问题。整治工作要达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无废水积存、无恶臭异味排放、无黑烟跑冒、无固体废物乱堆乱倒、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目标。

3、加强对全区中小企业的监督管理。检查企业执行有关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定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进行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是否按规定方式排放污染物;有无擅自拆除或者闲置污染治理设施、偷排污染物等行为。对企业废物处置,特别是废弃危险化学品未做无害化处置的企业,一律责令限期改正,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在检查过程中,对依法需要停产、关闭的企业报请区政府批准,对取缔、关闭和无照经营的环境违法企业,经环保局查处后,移交工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注销手续或吊销其营业执照。涉及其他部门处理权限的案件,要在查清违法情节后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分别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置。

4、开展涉及群众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因企业违法排污严重影响群众生活的问题。查找并解决容易引发的隐患问题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难点、热点问题,包括:企业外租厂房滋生环境污染;在居住区内的餐饮、铝合金加工等行业;群众举报因企业违法排污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等等。进一步畅通渠道,进一步加大处置力度,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实现环保总量下降。强化工作的处理,定期分析工作的热点、难点,通过解决反映的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三、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4月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部署环保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

2、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5月份—9月份)。组织有关部门集中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于6月21日前向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治情况。7月---9月,依据实际工作进行进一步整治。

3、督查阶段(10月份—11月份)。区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自查,限期整改发现的问题;迎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区县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督查。

4、总结阶段(12月份)。对此次环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上报主要做法与成效,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提出下一步措施及工作计划,完成今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于12月24日前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任务分工

1、区环保局:负责依法加强环境监管,对在行动中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2、区发改委:负责对属于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和设备进行清查,一律按规定淘汰。

3、区监察局:强化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4、区司法局:负责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5、工商*分局:负责严肃查处企业违反注册登记规定,超出经营范围的违法行为。

6、区环卫局:负责加强对工程土撒漏等违法行为的治理。

7、区安监局:负责严肃查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督促企业防范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成立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管副区长为组长,区环保局为牵头单位,其他相关单位配合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对红旗路以西地区各类工业园的污染源进行逐一排查,同时对全区中小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全区大型第三产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及时监管。

(二)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责任,互相支持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区环保局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量化治理任务,确定执法检点,周密部署执法检查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执法检查工作,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各司其职,协同作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环保整治方案范文3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整治:一是到年底前*镇所有排放废气超标、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简称“黑烟囱”企业)必须配齐有效的治污设施;二是到*年6月底前*镇“黑烟囱”企业必须做到稳定达标排放、不超总量排放。

二、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8月上旬至*年8月下旬)。

(二)调查摸底阶段(*年8月下旬至*年9月下旬)。

(三)治污整改阶段(*年10月上旬至*年3月下旬)。

(四)组织验收阶段(*年4月上旬至*年6月下旬)。

三、各阶段工作内容

(一)宣传发动阶段:1.在8月下旬召开有关部门、*镇及列入本次整治企业的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2.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本次整治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营造积极行动的氛围。

(二)调查摸底阶段:此次整治工作由*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业务指导和联系协调工作。

由区环保分局牵头,*镇指定专人配合,对列入整治范围内的企业进行一次彻底的调查摸底。重点摸清:现有企业的数量;企业的各类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无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有无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有无擅自扩大生产规模、改变生产工艺、地点等行为;有无其它环境违法行为。

(三)治污整改阶段:在摸清底数的前提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责令限期改正(具体改正内容,根据各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以文件形式下发)。各企业须严格按文件要求,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保证按时完成任务。

(四)组织验收阶段:对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并提供齐全的验收资料的企业,由区环保分局组织有关部门、*镇有关人员参加的验收组对其进行验收。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及验收不能通过的企业,实施限产、停产、停业或关闭。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本次整治工作是加强环境保护管理的一项重大工作,各有关部门及*镇,要从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改善当地环境质量的角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到思想高度统一,行动密切配合,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分工协作,明确责任。要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各方配合”的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及*镇必须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在整治过程中做到相互支持,主动配合。

环保整治方案范文4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保障环境安全、维护群众权益为宗旨,通过进一步开展石墨行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和“后督查”活动,巩固石墨行业集中整治成果,及时纠正石墨行业存在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有效解决威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逐步消除环境污染隐患,促进环境综合整治,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二、集中整治的主要内容

1、本次专项整治和“后督查”的对象是全市所有石墨生产加工企业,包括高碳和中碳加工企业、石墨选矿和水料加工企业。本次整治采取停产整治和处罚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2、凡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新建、扩建、改建石墨加工项目的企业,必须于2012年3月20日停止生产,并在2012年3月31日前向市环保局申请补办环保审批手续。

3、符合有关要求,经审批同意建设的石墨加工项目,必须按照批复要求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生产。已建成但未按照审批批复要求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或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即投入试生产的企业,一律从2012年3月20日起实行停产治理,治理结束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生产。

4、对石墨加工项目实行“从严”验收。由市环保局石墨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站室及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实施现场验收,并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后给予验收批复文件。凡达不到验收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完成整改的,由市环保局依法立案查处。

5、凡不符合环保要求,且在2012年3月20日后仍没有停止生产性排污的企业,市环保局将依法按上限立案处罚。对石墨行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工作实行“快速通道”,确保快立案、快查处、快执行。

6、对已通过环保部门验收,但因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导致废水超标排放的企业,由市环保局依法按上限立案处罚。对因污染防治设施(废水、废气、噪声、扬尘等)不具备达标能力的企业依法实施限期治理。

7、对截止2012年6月30日仍未完成治理任务或治理效果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企业,提请市政府依法实施关闭。

8、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要求,所有石墨加工企业(包括已停产的企业)必须在2012年3月31日前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已产生的污染物,消除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危害,属于多家企业排放至同一环境的,由排放企业共同承担消除污染责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必须经环保所和监测站现场检查、取样监测达到要求,并出具监察报告及监测报告后,审批科方可受理环评申报,管理站方可受理试生产申请或验收申请,否则不予受理,更不得出具任何批复意见,同时由环保所依法立案处罚。逾期未整改的,市环保局将按照向环境偷排偷放有毒物质,威胁环境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理原则,依据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至3月20日)。

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前段时间排查情况,确定专项整治和“后督查”活动的重点和范围,并召开全市石墨行业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全面动员部署,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专项整治阶段(3月20日至6月10日)。

市环保局成立由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管理站、环境监测站和相关环保所组成的联合执法组,每周进行一遍“拉网式”检查,对各企业污染治理进展情况、环保审批手续办理情况等逐家进行督办和落实。严肃查处逾期未停产、擅自进行生产和排污、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等各种违法行为。联合执法组要对各企业的污染治理情况严格把关,对提出验收申请的企业进行审查,对符合验收条件的企业及时提交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织验收。积极协调新闻部门进行跟踪报道,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行为。

(三)总结验收阶段(6月11日至6月30日)。

联合执法组对专项整治和“后督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6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报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对各企业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对逾期未进行环保审批和未完成污染治理任务的企业,将从严立案处罚或提报市政府予以关闭。

四、工作要求

1、提高对专项整治和“后督查”活动重要性的认识。2007年以来,市环保局先后两次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集中整治活动,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受经济利益驱动,相当一部分企业闲置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扩建、改建石墨项目,已经成为威胁当前区域环境安全、导致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污染隐患。因此,开展本次石墨行业专项整治和“后督查”活动,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和污染治理力度,消除污染隐患已成为当务之急,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严肃对待并认真落实好专项整治工作。

2、加强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际成效,市环保局成立“石墨行业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

3、确保专项整治和“后督查”活动的实际成效。联合执法组要强化责任意识,现场检查不能摆形式、走过场,不准提前打招呼,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重点,逐项进行落实,逐个企业摸清实情。在现场检查过程中,要详细登记和记录检查情况,严格执行周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提交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同时,根据各企业存在的问题,实行跟踪督办和服务指导,各环保所各司其职狠抓落实,加强服务和指导。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严格落实环保审批和“三同时”制度,高标准、严要求,防止走过场、应付差事,确保达到验收标准,否则市环保局不予通过验收并报请市政府予以关闭。

环保整治方案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参与,进一步提高节能减排认识,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强化政策配套,落实减排责任,加强环境监管,突出治理重点,统筹兼顾,协调配合,综合推进,控制增量,削减存量,确保实现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进一步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提高城市品味,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城市规划区内所有燃煤工业窑炉、锅炉,必须在20**年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整治。工业窑炉排放的废气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8-1996)所规定的二级标准;锅炉排放的废气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所规定的二类标准。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市政府成立燃煤炉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主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街道办事处、市环保局、市企发局、市发改局、市燃气办、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电力局、市广电局、中油燃气公司等单位和银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市环保局内),统一协调燃煤炉窑清洁能源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不定期督查,及时掌握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燃煤炉窑整治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的政绩考核,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奖惩制度,严格进行目标考核。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氛围。

大造宣传声势,加强社会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一是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主渠道作用,在**电视台设立专栏,及时报道整治工作情况,及时公告整治工作对象和奖惩措施,营造整治工作气氛,形成整治工作共识。二是在城区显要位置设立燃煤炉窑整治达标倒计时牌。三是在各街道办事处、主要社区和有关企业张贴宣传标语或悬挂宣传条幅,使炉窑整治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三)落实整改措施,加快整改进度。

1.积极引进先进、成熟的改造技术,采取多种能源并存的方式,达到投资少、见效快的目的。各企事业单位中的燃煤推板窑、隧道窑、烤花窑、方窑、圆窑等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燃煤锅炉根据不同的工艺和炉型选择合适的治理改造技术。

2.列入治理计划的企事业单位要将本单位的治理措施于20**年5月30日前报整治办公室。

3.有整改任务的单位必须尽快组织资金,落实整改技术,确保完成整改任务。

环保整治方案范文6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对接融入中心城区步伐,创造优美宜居生活环境。按照区政府城市管理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自即日起到12月31日止,在街道辖区内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活动范围

此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重点范围是街办驻地各主次道路及各村主要道路。

二、整治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主要街路:华路、北路、西路、中心街为整治重点道路。

开展以安全畅通、整洁美观为主要内容的整治行动,严控和拆除违法违规建筑和破旧废弃建筑,清理乱贴乱画和乱扯乱拉、白色树挂,垃圾死角,乱堆乱放的柴草堆、建筑物料堆(花岗石等),以及渣土堆,规范广告牌匾,不得私设户外广告以及横幅、条幅、灯箱、招牌等。

查纠占路为市、占道经营、路边烧烤,无证洗车等行为,道路保洁和设施管护要进一步加强,坚持每天“两扫全保”即上、下午各清扫一次,全天侯保洁,做到路面整洁无杂物,管护好垃圾中转站、路灯、辅道花砖等。同时加大对道路两侧绿化树木的管护力度。

牵头单位:城管科(所)、执法中队;责任单位:城管科(所)、执法中队、各管理区、交管所、工商所。

(二)村街容貌整治

此次活动以治脏、治乱、治暗为重点,在街办各村内全面开展治理脏乱差行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各村居要突出解决乱搭建、乱堆垃圾、石材和排水不畅等脏乱差现象,防止焚烧秸秆,清理垃圾死角,控制白色污染,全面清除村内道路两侧视觉污染,取缔占道经营。按照区城乡环卫一体化的要求,各村要做到进村道路和村内道路保洁全履盖,雇专职保洁人员,落实好本行政村的村内道路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工作,居民的生活垃圾应倒入指定位置或垃圾收集桶(车),并由专人运送至垃圾中转站,杜绝乱倒垃圾、污物、污水。

通过治理,提高群众公众意识、环卫意识,逐步建立自助为主的村居环境管理制度,为群众提供优美和谐的生活环境。通过此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各管理区要推选出两个整治效果突出的村居。

牵头单位:各管理区;责任单位:各管理区、村。

三、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自查自清阶段10天(12月13日-12月22日)

第二阶段:集中清理阶段5天(12月23日-12月27日)

第三阶段:检查评比阶段5天(12月27日-12月31日)

四、组织实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面广量大,任务繁重。为加强领导,此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行街办领导包挂管理区主要街路责任制。同时,街道办事处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和各管理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各管理区、村、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班子,分派任务,落实责任,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2、统筹安排,精心策划。各管理区、村、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活动内容,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各自的整治活动方案。整治活动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防止脱离群众,切忌形式主义。要把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建文明村街活动及节庆活动结合起来,统一部署,精心策划,使街办、村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3、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整治工作要坚持高起点,体现高水平,在全面整治和重点整治的基础上,实行边治理边管理,着力建立长效机制,推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运作,实现长效管理。

4、广泛发动,全民参与。要通过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把街办、村环境综合整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形成整治舆论声势;倡导社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引导和鼓励群众积极关注,吸引社会参与支持,自觉履行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设施、包容貌)。